诚信市场建设汇总十篇

时间:2023-05-28 09:35:09

诚信市场建设

诚信市场建设篇(1)

一、我国国内保险业诚信问题现状

我国保险业现今还存在许多问题,其中保险诚信是最主要的。目前,我国保险业的诚信问题,存在于开发、管理、宣传、经营和实施的各个方面。一方面,有些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为追求利润不顾损害消费者利益,如设计保单时的文字陷阱,出险时的惜赔或无理拒赔,故意误导顾客,借助行政力量强迫保险,展业理赔两张脸等等,还有些中介公司缺乏诚信,夸大其词,隐瞒欺骗顾客来获取高收入;另一方面,有些投保人通过投机或非法手段骗保取得钱财,甚至不惜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诚信缺失的具体表现、带来的危害和产生的原因

1.诚信缺失的具体表现

那么,我国保险业诚信缺失表现在哪些地方呢?据调查,主要有保险公司和保险从业人员的诚信缺失、保险中介的诚信缺失、保险消费者的诚信缺失等,以下就以上问题做具体分析:(1)保险公司和保险从业人员的诚信缺失,突出表现为:保险公司在设计保单时,用隐晦或所谓专业性的语言设置陷阱,待出险或给付时逃避保险责任;对客户进行误导宣传,为获取业务不择手段;通过协议或借行业协会名义联合限价、划分市场进行垄断经营;展业理赔两张脸,通过拖延赔付、无理拒赔等手段侵害被保险人利益。(2)保险中介缺乏诚信保险人夸大保险产品功能、隐瞒不利于投保人的条款、有的保险人甚至与投保人合谋欺诈,损害被保险人利益、保险中介机构欺诈误导投保人或欺骗保险公司等。保险公司没有进行风险控制,以及对保险人的有效管理,最终承担保险人承诺的责任。(3)保险消费者诚信不足,主要表现在:不履行如实告之义务,隐瞒风险信息,骗取赔偿;有些投保人先出险,后投保;有的伪造与保险事故相关的证明、资料和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保险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钱财;有的人为制造保险事故骗取赔偿,故意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及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事故。

2.诚信缺失带来的危害

第一,对社会的危害,保险业是三大金融行业之一,如果保险业出现诚信危机,将会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发展和整个金融行业的顺利运行,人们的安全不再有可靠的保障。第二,对保险行业的危害,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存在严重的诚信不足,就会使公众对保险行业失去信任,导致保险需求大量减少,使保险行业失去稳定健康长期发展的基础,最终使保险业偿付能力不足,失去立足之本。第三,对保险从业人员的危害,对保险从业人员来讲,如果对保险消费者不诚信,一旦被对方发现,不但人格会受到鄙视,还会失去客户,业务开展就非常困难,收入自然就会减少,甚至会失去工作。

3.保险市场诚信缺失产生的原因

为什么会出现诚信缺失的问题呢?虽然诚信缺失的问题千差万别,但归根结底,主要是以下两方面原因所致:第一方面诚信缺失的内在原因――只追求眼前的短期利益,追求利益最大化是所有企业和保险从业人员的最终目的,但有些企业和保险从业人员,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为了赢得客户和利益,便不遵守诚信的规则, 推销产品时一切都顺客户之心意,不向客户介绍真实情况而是夸大自己的产品效果,当出了险时得不到原来承诺的赔偿,最终的受害者肯定是消费者。第二方面诚信缺失的外在原因――市场规则不健全,信用管理的方法不明确,大多企业的内部管理存在一个漏洞,那就是没有明确的惩戒措施,这就使一些投机的人放大了胆子去欺骗客户,制度也就无从谈其作用。

三、解决诚信缺失的具体意见和方案

那怎么样来实现保险业的诚信建设呢?笔者根据诚信模型图的分析提出几点解决诚信缺失的具体意见和方案。

诚信模型图分析:不管是保险公司还是消费者,都是根据利益最大化来展开活动的,这就要求相互之间有较高的诚信度表现,哪一方出问题了必然影响整个保险业的运作,带来很多弊端。由此引出一个保险公司与客户之间的诚信模型图,如下:

保险公司与客户的诚信模型

我们来分析上图:在(Ⅱ)中,客户不守信而保险公司是诚信的,如果保险公司发现其行为,可以拒付赔偿金,并将其列入不诚信客户名单,以后再遇到这类客户时,可以根据情况向其谨慎提供保险服务或者拒绝提供服务,减少不合理费用和损失;在(Ⅲ)中,客户是诚信而保险公司是不诚信的,当客户了解到这一情况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为自己取得合法权益,而此保险公司在人们心中的形象必定大打折扣,其公司的生意也会因为自己的过失而受到影响甚至瘫痪;在(Ⅳ)中,两者都不讲信用就形成了互相骗取的格局,其恶果必定由双方共同承担,诚信也就无所谓存在了。而在(Ⅰ)中,保险公司和保险消费者都是以诚信的态度相互对待,当然在保险公司取得长期稳定的收益同时消费者的权益也得到了最大的维护与尊重,这是相互受益的最好情况,是我国保险市场应达到的理想状态,是保险业在我国经济市场中稳健发展的最佳保障。

既然诚信在保险业中如此重要,那么保险诚信缺失的问题就不得不加以解决,由此从改善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两方面提出解决保险业诚信建设的具体意见和方案:

1.改善外部环境

第一,加强政府参与管理力度,就我国目前保险市场的发展情况来看,在保险诚信建设过程中,如果只通过行业自律的方式来约束人们的行为显然不够力度,依靠政府的力量进行适度的干预,可以加快法律法规制度的建设,为我国保险业的发展提供保障。第二,需加快保险信用信息建设,信用信息是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石. 首先要加强保险信用信息的有关立法,尽快出台关于界定数据保密范围的法律法规,从而充分保护消费者的个人隐私权和企业的商业机密,并设立严惩不真实数据提供者的条款。其次,加快保险行业标准建设,建立健全保险信用指标评价体系。建立保险从业人员和保险消费者的信用档案和保险信用信息网络,实现保险机构、监管机关和社会间信息资源的共享。第三,加强保险诚信失信的惩戒力度和体制,我国保险业正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所以必须实行严格监管模式。充分发挥法律的惩戒作用,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增加失信成本,使具有良好信誉的保险企业和从业人员充分享有诚实信用的益处和便利,使不讲信用的企业和个人付出沉重的经济和声誉代价。第四,建立保险公司退出市场的保障机制,保险监管机构应通过立法或规定,要求保险公司要建立专门的保险保障备用基金,其目的是将破产保险公司的债务由各保险公司进行共同分担,向破产保险公司的客户偿还破产保险公司不能偿还的债务,以此来保障保险消费者的利益。

2.改善内部环境

第一,加强保险机构自身的诚信建设,各保险机构是开展保险业诚信建设的主体,所以,首先要要求全体从业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要以诚信教育为重,打牢诚信经营的思想基础,彻底清理本单位的保单,对于不明确、不规范的条款及时进行清理修订,不给欺诈误导可乘之机;其次,把提高理赔质量作为规范经营和提高公司竞争力的核心内容来抓,让顾客得到满意的承诺;最后, 及时真实地提供有关人员和经营方面的信用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第二,加强行业自律,通过行业自律,减少不诚信现象,提高所有行业人员和企业的信誉度,使保险业在中国得到更多人的认可和尊重,这对中国保险业的长期稳定发展是极为重要的。第三,提高信用评级级别,信用评级制度是对保险机构实现承诺能力和完善诚信建设的综合评价。这一制度的评价标准涉及公司的资金状况、人员素质、组织结构等方面,反映公司的经营实力和诚信分值。评级结果会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社会诚信度。保险公司应当提高评级级别来提升竞争力。第四,培养优良的保险诚信文化,保险诚信文化建设应以保险从业人员诚信建设为基础,以保险机构主体信用建设为重点,以被保险人信用建设为依托。加强宣传教育,以教育感化人。开展社会公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和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以增强保险从业人和消费者的信用意识、规则意识,形成人人“守信用、讲信誉、重信义”的良好风尚。

四、结论

总之,保险诚信建设总体目标的实现,需要充分发挥政府参与、行业自律、等级评定制度、企业内控、社会舆论监督和文化影响等各方面的力量。保险监管部门应重点做好保险行业诚信建设的规划和实施方案,积极推动保险业的信用立法和制度建设,并加强对保险市场的严格监管;保险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保险学会要深入开展保险理论研究;保险公司要尽快完善内控制度,提高诚信管理水平;新闻媒体要对保险业存在的不诚信行为及时进行曝光,加强社会舆论监督;每个保险人做到诚实守信的自我规范。

参考文献:

[1]刘吉舫:关于我国保险诚信问题的思考[J].吉林金融研究,2002年第12期

诚信市场建设篇(2)

(一)建筑市场诚信缺失的危害

有资料表明,由于失信行为,我国合同欺诈造成的直接损失约55亿元,每年逃避债务造成的损失约1800亿元。

建筑市场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参与建设项目的任何主体都是构成建筑市场的一部分,任何一个环节出现失信行为,都可能导致建筑产品的直接创造者——农民工的工资拖欠,从而引发民工和包工头之间的直接矛盾和冲突,甚至会产生很严重的恶性循环,导致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企业的失信行为也许能得到一时的利益,但从长远看,失信会使企业信誉大大降低,人为造成经济纠纷增多,动摇企业与社会之间的信用基础,最终导致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崩溃。特别是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形势下,外国大量建筑企业涌入中国,诚信建设势必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发展,关系到整个建筑业的生死存亡。

(二)建筑市场产生诸多失信行为的原因

1.我国经济结构处于转型阶段,市场经济发展还不完善,人们普遍缺乏诚信意识。由于受经济结构转变和改革开发的一些负面作用的影响,人们的道德观念普遍不强,再加上我国产权问题及相应法规制度的不完善,有些失信行为得不到有效的约束,使得整个建筑市场的诚信意识都很缺乏。

2.建筑市场缺乏诚信标准及必要的市场失信奖惩措施。由于受市场经济的影响,导致了一种人人向“钱”看的观念,且追逐不当得利被发现和被惩罚的机率很小。同时,缺乏市场的诚信标准,市场不规范,无法衡量其失信行为,再加上缺乏必要的失信惩处措施,导致建筑市场失信行为屡见不止。

3.一些建筑主体受利益驱动,缺乏自我约束。如一些建设单位不按工程规则办事,强行要求施工单位垫资施工,拖欠工程款;一些承包企业层层转包工程,在施工中偷工减料,导致工程出现质量和安全问题;一些监理单位、招标等中介机构办事不公,扰乱了市场秩序。

4.供求失衡,缺乏强有力的监管力度。在建筑市场上,施工企业与建设项目的数量严重失衡,造成了一种“僧多粥少”的局面,产生一系列的不正当竞争。在我国虽然设立了一些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也建立了一套监管机制,但由于政府某些主管部门的不作为和确实缺乏有效的惩戒措施,使得来自外部的监管力度苍白无力。

5.缺乏科学的诚信调查方法和评价体系。在目前的建筑市场中,所进行的一些诚信调查方法缺乏科学性,在消耗了大量的人、物、财力后也没有得到一些有用的东西。对于一些建设主体是否发生了失信行为,由于缺乏必要的评价体系,无法对此作出正确的评价,也是造成诸多失信行为产生的原因。

建议和措施

(一)制定统一的诚信标准体系

当前,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明确提出建设诚信市场的环境下,最为紧迫的就是要制定全国统一的诚信标准体系。该体系要包括统一的信息收集、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并由此得出可利用的评价结果,建立这样的标准体系有利于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诚信管理,防止不同地区之间的“诚信壁垒”。此外,笔者建议从定性的角度建立如下的诚信评价等级。(见下表)

由表所划分等级所示,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诚信等级将作为招投标、控制动态管理、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建筑市场将根据各责任主体所处的诚信标准等级来选择合适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建筑主体。(二)建立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

从中央到地方,建立一整套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对建筑市场诚信行为进行信息化管理,明确记录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不良行为,要求对其记录在案和公之于众,并对相关责任部门与个人实行处罚,而对守信行为的责任主体也向社会公布其诚信行为,予以激励和表扬,这一做法便于建筑市场选择一些诚实守信的建筑主体,对于那些不守信的且没有改变其失信行为的企业和单位则早日清除出建筑市场。政府部门要通过资源整合和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完善从建筑虚拟市场到实体市场的监督体系,逐步建立向全社会开放的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

(三)建立诚信数字图书馆进行集成化管理,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

现代社会处于信息时代的高速发展中,电子计算机作为一种高效的辅助工具,给人们的生活、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对于建筑市场的诚信行为,可以建立各级的诚信记录数据库,然后再将不同的建筑市场、实施主体所建立的数据库进行连网,从而建立全国的诚信数字图书馆,同时将各建筑主体的其他信息,如企业资质、规模、实施过的项目及取得的成绩进行收集实行信息集成化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极大的提高建筑市场的运行效率。如业主要选择合适的施工单位,但是他对施工单位的资质、信誉等情况不是很了解,那么他就可以进入施工单位的诚信数字图书馆,来查找有关资料信息,也可以把这些信息纳入招标的评价体系当中,从而极大的节省了业主的招标时间。另外,应该根据信用原则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做到建筑市场的有法可依,为我国诚信体系的健康运行保驾护航。

(四)定期对建筑市场中的相关企业进行信用评估,加强诚信教育

加大监管力度,建设主管部门要定期联合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如工商、环保、银行等对建筑市场中各参加主体进行信用评估,对评估不合格的单位和企业一律上黑名单,并督促其及时改正失信行为,且所得的信用信息各个部门可以资源共享,如环保部门可以用这些信息对那些无视环保的企业予以行政和经济处罚,勒令其整顿,并在以后工作中对这些企业予以重点监控;而一些金融机构可以对一些资产不足,而又乐于“空手套白狼”的单位和企业实行禁贷或少贷。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中的诚信教育,使人人树立“诚信为荣,失信为耻”的观念,从道德的层面树立诚信,以不断强化诚信意识形态。

(五)采用科学的信用评价方法

诚信市场建设篇(3)

(一)建筑市场诚信缺失的危害

有资料表明,由于失信行为,我国合同欺诈造成的直接损失约55亿元,每年逃避债务造成的损失约1800亿元。

建筑市场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参与建设项目的任何主体都是构成建筑市场的一部分,任何一个环节出现失信行为,都可能导致建筑产品的直接创造者——农民工的工资拖欠,从而引发民工和包工头之间的直接矛盾和冲突,甚至会产生很严重的恶性循环,导致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企业的失信行为也许能得到一时的利益,但从长远看,失信会使企业信誉大大降低,人为造成经济纠纷增多,动摇企业与社会之间的信用基础,最终导致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崩溃。特别是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形势下,外国大量建筑企业涌入中国,诚信建设势必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发展,关系到整个建筑业的生死存亡。

(二)建筑市场产生诸多失信行为的原因

1. 我国经济结构处于转型阶段,市场经济发展还不完善,人们普遍缺乏诚信意识。由于受经济结构转变和改革开发的一些负面作用的影响,人们的道德观念普遍不强,再加上我国产权问题及相应法规制度的不完善,有些失信行为得不到有效的约束,使得整个建筑市场的诚信意识都很缺乏。

2. 建筑市场缺乏诚信标准及必要的市场失信奖惩措施。由于受市场经济的影响,导致了一种人人向“钱”看的观念,且追逐不当得利被发现和被惩罚的机率很小。同时,缺乏市场的诚信标准,市场不规范,无法衡量其失信行为,再加上缺乏必要的失信惩处措施,导致建筑市场失信行为屡见不止。

3. 一些建筑主体受利益驱动,缺乏自我约束。如一些建设单位不按工程规则办事,强行要求施工单位垫资施工,拖欠工程款;一些承包企业层层转包工程,在施工中偷工减料,导致工程出现质量和安全问题;一些监理单位、招标等中介机构办事不公,扰乱了市场秩序。

4. 供求失衡,缺乏强有力的监管力度。在建筑市场上,施工企业与建设项目的数量严重失衡,造成了一种“僧多粥少”的局面,产生一系列的不正当竞争。在我国虽然设立了一些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也建立了一套监管机制,但由于政府某些主管部门的不作为和确实缺乏有效的惩戒措施,使得来自外部的监管力度苍白无力。

5. 缺乏科学的诚信调查方法和评价体系。在目前的建筑市场中,所进行的一些诚信调查方法缺乏科学性,在消耗了大量的人、物、财力后也没有得到一些有用的东西。对于一些建设主体是否发生了失信行为,由于缺乏必要的评价体系,无法对此作出正确的评价,也是造成诸多失信行为产生的原因。

建议和措施

(一)制定统一的诚信标准体系

当前,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明确提出建设诚信市场的环境下,最为紧迫的就是要制定全国统一的诚信标准体系。该体系要包括统一的信息收集、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并由此得出可利用的评价结果,建立这样的标准体系有利于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诚信管理,防止不同地区之间的“诚信壁垒”。此外,笔者建议从定性的角度建立如下的诚信评价等级。(见下表)

由表所划分等级所示,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诚信等级将作为招投标、控制动态管理、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建筑市场将根据各责任主体所处的诚信标准等级来选择合适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建筑主体。(二)建立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

从中央到地方,建立一整套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对建筑市场诚信行为进行信息化管理,明确记录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不良行为,要求对其记录在案和公之于众,并对相关责任部门与个人实行处罚,而对守信行为的责任主体也向社会公布其诚信行为,予以激励和表扬,这一做法便于建筑市场选择一些诚实守信的建筑主体,对于那些不守信的且没有改变其失信行为的企业和单位则早日清除出建筑市场。政府部门要通过资源整合和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完善从建筑虚拟市场到实体市场的监督体系,逐步建立向全社会开放的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

(三)建立诚信数字图书馆进行集成化管理,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

现代社会处于信息时代的高速发展中,电子计算机作为一种高效的辅助工具,给人们的生活、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对于建筑市场的诚信行为,可以建立各级的诚信记录数据库,然后再将不同的建筑市场、实施主体所建立的数据库进行连网,从而建立全国的诚信数字图书馆,同时将各建筑主体的其他信息,如企业资质、规模、实施过的项目及取得的成绩进行收集实行信息集成化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极大的提高建筑市场的运行效率。如业主要选择合适的施工单位,但是他对施工单位的资质、信誉等情况不是很了解,那么他就可以进入施工单位的诚信数字图书馆,来查找有关资料信息,也可以把这些信息纳入招标的评价体系当中,从而极大的节省了业主的招标时间。另外,应该根据信用原则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做到建筑市场的有法可依,为我国诚信体系的健康运行保驾护航。

(四)定期对建筑市场中的相关企业进行信用评估,加强诚信教育

加大监管力度,建设主管部门要定期联合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如工商、环保、银行等对建筑市场中各参加主体进行信用评估,对评估不合格的单位和企业一律上黑名单,并督促其及时改正失信行为,且所得的信用信息各个部门可以资源共享,如环保部门可以用这些信息对那些无视环保的企业予以行政和经济处罚,勒令其整顿,并在以后工作中对这些企业予以重点监控;而一些金融机构可以对一些资产不足,而又乐于“空手套白狼”的单位和企业实行禁贷或少贷。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中的诚信教育,使人人树立“诚信为荣,失信为耻”的观念,从道德的层面树立诚信,以不断强化诚信意识形态。

(五)采用科学的信用评价方法

诚信市场建设篇(4)

根据中消协提供的一份资料表明,2004年我国的商品房投诉事件有31546起,2005年为35689起,其中2005年商品房投诉较2004年上升了13.1%。据统计,按投诉性质分,质量问题高居第一,达到了64.3%,其后分别是价格、营销合同、计量、安全、假冒、广告、虚假品质等。可以看出,房地产市场上的消费投诉呈现上升趋势。而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就是房地产市场中的诚信缺失。

(一)合同的不诚信。房地产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平等合同,这是房地产销售的必要过程,合同的条款代表了双方承诺,彼此都应该严格履行,但是,违反合同在现今的房地产市场中已经屡见不鲜。如,定金陷阱、霸王条款等都体现了合同的不诚信。

(二)虚假广告。广告是宣传和推广产品的有效手段,但一定要以真实、准确为前提。然而,在现今的房地产行业中却存在着种种虚假广告。据中消协调查,由于目前市场销售的商品房多数都是非现房产品,因此在签署合同之前购房者却只能通过广告和宣传图片来了解未来房子的特征,很多购房者在购房后却发现实际的环境与广告上的完全不同。

(三)房屋的质量问题。质量问题是商品房的硬伤,也是对业主影响最大、最直接的问题,如选材、施工、沉降把握等都是直接关系到房屋质量的关键环节,但一些房地产开发商为了减少成本则经常采用同品牌置换等级、外包施工、赶工期等做法。

(四)土地交易暗箱操作,违法违规。由于建设用地关乎房地产开发的命脉,关乎巨大的商业利润。于是,房地产开发商不择手段争夺土地资源,土地管理者违法弄权,大肆寻租;廉价土地或经开发或旋即转手高价渔利,已成为许多地区楼市价格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它令守法房地产开发商望地兴叹,令普通百姓望价生畏,令管理层无所适从。

(五)物业管理的诚信问题。物业管理本应为业主提供各种服务,应视业主为上帝。然而,现实中很多物业公司对自身责、权、利认识产生错位,摆不正自己的位置,对业主正当权益进行限制,甚于随意用停电、停水、不供暖的方式进行威胁。

二、房地产市场中诚信缺失的主要原因

我国房地产市场之所以出现诚信危机,其主要原因是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不完善。具体表现在开发商、政府行为和物业管理等环节,任何环节出现问题,都将影响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和谐发展。

(一)政府职能的不完善。有些政府部门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甚至于变相执法,明知道某些项目违规开发,却不给予严厉制裁,甚至还给予验收。行政审批和行政监督工作存在漏洞,审批程序不规范,监督体系不完善。

(二)信息不对称。由于房地产的特殊性,房地产开发商和购房者之间始终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其重要体现就在卖方往往利用买方的信息及知识缺陷。在房地产交易领域中,房地产开发商处于强势地位,其掌握的信息远远多于消费者所掌握的信息。例如,在房价不变动甚至有所调低的情况下,通过“技术处理”的办法使商品房的实际面积小于销售面积,从中牟取暴利。

(三)房地产经营行为的短期化。追求利润最大化本来是企业的内在要求,可企业的利润目标不能建立在短期行为之上。但是目前,市场上仍有很多房地产开发商不太注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对品牌和信誉没有正确的认识和态度,信用意识不强。为了满足其短期利益最大化,经常打出一些虚假的“宣传广告”和“服务项目”。

(四)对失信企业处罚力度不够。从经济学的成本―收益理论来讲,众多房地产开发商不诚信的一个原因是因为对失信企业的处罚力度不够,即诚信成本太低,不诚信所受到的处罚远远低于因为不诚信所带来的收益。商品房现在是投诉热点和难点,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所受处罚与其所得收益相比太低。

(五)物业管理公司责权不对称。由于房地产开发商与物业“两张皮”,使二者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不明确,无法形成一个相互制约的体系,导致两者的角色错位;加上我国物业管理公司也不注重自己的品牌建设,不规范服务行为,从而引起很多诚信缺失的现象。

三、房地产市场中的诚信机制建设

建立房地产诚信机制是一个系统工程,每一个环节都非常重要,而且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所以,需要每一个公民、企业、政府和执法机关共同努力,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逐步消除我国房地产市场日趋严重的诚信缺失问题,实行诚信经营,以促进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一)政府在执法和监管方面应该注意的问题。在政府方面,工作重点应该放在法制建设、宏观调控和公共服务上,应该把诚信标准纳入法规,把诚信标准以法律条文的形式颁布,而不能单纯地依靠企业自觉。我国现行的房地产行政管理法律,对于房地产开发商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大多仅规定了行政处罚,很少规定民事责任,因此各地要完善法律法规,增强房地产开发商失信行为的惩戒制度和规定,要明确政府的办事程序和规范,提高透明度,减少政策的随意性和波动性,建立权力制约机制,为全社会树立诚信榜样。

(二)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和诚信教育。诚信文化的建设是种高层次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市场经济主体的行为准则首先应是讲信用。因此,要通过宣传、教育在全社会树立这样一种共同理念:讲诚信不仅是一种应当理解和实行的道德行为,而且是经济人的一种理性选择。当注重承诺成为一种美德、信念和文化时,自利人的自利活动才能转化为他利,在竞争中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加强诚信建设,“以诚实守信为重点”,是党的十六大关于加强道德建设的一个重要论断。因此,必须从思想上重视,从教育上加强,从认识上提高。一要提高对加强诚信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二要充分认识诚信品质的重要价值;三要努力争做诚实守信的模范;四要确立诚信是房地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石观念。从事房地产业的人员必须牢固树立诚信意识,把诚信建设作为政治教育、道德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贯穿于房地产市场开发、经营、管理与服务的全过程。

(三)加强法制建设,建立诚信法律制度。市场经济在本质上是法制经济,法律制度的健全是规范和制约活动主体行为并使其健康发展的基础,也是使合法行为得以保障、失信行为受到惩罚、制裁的条件和基础。要尽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当前,在市场经济不成熟的经济环境下,仅仅依靠房地产商的良心和自律来营造诚信和谐的房地产市场环境显然不现实。所以,一方面要不断完善相应法律法规体系,用强制性手段规范房地产企业的经营行为;另一方面呼吁消费者增强对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要引导行业把诚信问题由道德层面上升到社会责任的高度,把信用作为企业发展必备的基本要素,转变为企业发展的制度化支撑。把一切活动纳入法制的轨道,形成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法律环境。

(四)建立房地产诚信档案和信息披露机制。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将直接或者间接地影响投资者决策和外部相关利益者的重要信息以公开报告的形式给予传达。建立房地产诚信档案,规范市场信息披露是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工作。要建立房地产诚信体系,就必须为所有进入该市场的主体建立信用记录。这种信用记录,全社会可以很便捷地获得数据。同时,还必须建立起高增值的守信奖励机制和高力度的现实惩罚机制。如果在一次交易的过程当中,一方有失信行为,只要进入信用记录系统,各地通过高科技的手段,可以很便捷地查到这次不良记录,就不再跟你交易了,银行也将拒绝放贷。

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可以有效地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它通过无限放大信用缺失的成本,从而给失信方以沉重打击;相反,守信方通过不断积累自己的守信记录可以增值,可以扩大他的信用额度。

(五)建立系统性的信用评价体系。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是一个系统性的发展过程,房地产市场的诚信建设必须从这个系统中的每一环入手,任何一个环节的诚信缺失,都可能会影响到诚信和谐的生态环境的营造。这就需要建立系统性的信用评价体系,其目的和意义在于:(1)向社会提供可借鉴的信息,营造公平交易的市场,减少投诉;(2)树立房地产品牌企业;(3)积极推进良好的行业诚信风气及规范行业行为。建立信用评价体系,让行业成员共同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既是纠正行业作风不正的有力武器,也是促进房地产市场诚信发展的有限途径。

(六)改革房地产经营体制。当前,商品房市场面临的问题还很多,解决房产纠纷的关键之一在于制度建设。首先,要改革我们现在的房地产经营体制,逐步取消期房,只卖现房。当前发生的大量房地产纠纷,包括质量纠纷、面积纠纷,等等,绝大部分都出现在期房阶段。其次,还应改革现行房屋的销售方式,将按平方米计价的方式改为按套售房。平方米是平面概念,而且同一套房屋有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还有套内使用面积、公摊面积,等等。这么繁琐、复杂的计算过程,使得买房人处在一种信息不对称的弱势地位。如果房子不是以按照平方米计算,而是按套来卖,套内建筑面积就这么大,你觉得值就买,不值就不买,一目了然。而且,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也是按套买房。只要实行按套卖房,目前存在的面积缩水、公摊面积不清等老大难问题就能得到合理解决。

(七)制定房地产发展行业标准,倡导标准化运作。为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实际的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的活动,称为标准化。相反即为非标准化。

诚信市场建设篇(5)

一、企业信用问题与市场化改革的直接联系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市场经济也必然走向信用经济。市场化改革与企业诚信建设这两个过程应该是互相影响、互相促进的。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一个突出特点,是以政代企,经济主体是政府而不是企业,因此以政府的资信代替企业的资信。90年代初全国范围内大规模清理"三角债"的工作,表明了政府力图全面解决企业信用问题的决心。触动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中的企业信用问题,但由于当时的市场化改革刚刚起步,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尚未完全确立并制度化,在这种情况下,全面解决企业信用问题是非常困难的。正是在这个背景下,90年代初开始的市场化改革把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重要任务。例如,1993年出台了《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1994年实施了《公司法》,1995年施行了《商业银行法》、《担保法》和《仲裁法》,1999年出台了《合同法》,由此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法律体系初步形成,使市场经济由无序竞争走向有序竞争有了可能,为信用行为的记录和失信行为的惩戒提供了一个基本的法律规范。同时,也对尽快出台《物权法》、《破产法》提出了客观要求。

目前,企业的信用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信用中介机构发展总体滞后,部分中介机构诚信缺失等。市场化改革的加快为全面解决企业信用问题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经济转轨时期,企业信用建设与市场化改革密不可分。企业信用缺失不但妨碍市场秩序,影响经济增长,而且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巨大障碍。市场经济采取自愿平等交换方式,是一种形式平等的经济。要实现平等性,除了法律赋予每个市场主体平等权利外,最重要的就是诚信,市场主体之间能以诚相待,诚信交易,任何一方的欺诈都将导致交易关系的最终消亡。同时,市场经济是以货币为媒介的信用经济。信用制度的产生,大大拓展了资本的空间,也加强了市场主体相互之间的联系。没有诚信原则就没有市场经济秩序,就没有市场经济效率,也就没有市场经济的生命力。"诚招天下客,誉从信中来",既是千古经商法则,更是市场经济有序运行的内在要求。市场经济与诚信的关系是辩证的,市场的自发性和市场主体的趋利性会导致非诚信行为产生,市场运行的平等性要求和信用关系的维护和发展又会抑制非诚信行为的蔓延。无论成熟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或者是象我国这样还不成熟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均存在着非诚信的行为,并在我国市场化改革进程中的一定时期,这种矛盾更加突出。因此,我们必须把企业诚信制度建设作为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加快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建立和完善企业的信用制度。

二、改革开放进入新阶段,企业诚信建设也有了新的内容

1、改革新阶段的企业诚信建设。

经过20多年的改革,企业逐步成为市场竞争主体,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逐步取得主导地位,政府职能转变也取得了初步成效,我国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但是,旧的经济体制在一些关键领域仍然没有改变,新旧两种体制之间的结构性冲突和矛盾成为制约当前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在这种背景下,企业诚信问题显得尤为突出。积极推进结构性改革,将形成企业与金融、企业与政府等符合市场经济原则的新的关系,并为企业的诚信建设提供重要的制度保证。

2、加入WTO,企业将深度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对企业诚信建设有着积极的影响。

我国加入WTO,是第二次改革,第二次开放。中共十六大确定的"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的方针,适应了我国加入WTO以后改革开放的新形势。我国加入WTO,将在更多领域和更宽广的范围内逐步对国际资本开放。由于低廉的劳动力成本和巨大的国内市场,吸纳了相当数量的国际直接投资。我国的企业将全面参与国际竞争,主要是包括技术、管理、信用在内的综合实力的竞争。在这种更为全面的经济全球化潮流的涤荡下,我国企业的信用体系将加快得到重构和完善。

三、以改革的新突破促进企业的诚信建设

我在前不久提出,我国的改革将在以下五个方面取得突破:一是所有制改革取得突破;二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取得突破;三是农村改革取得突破;四是以金融为主的中介服务业改革取得突破;五是政府职能转变取得突破。这五个方面的突破与企业诚信建设是密切相关的。

1、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培育和发展市场主体,为企业信用的建设奠定市场基础。企业信用的基础是清晰的产权,产权不清晰是不可能有良好和持久信用的。2000年中国已初步形成了国有经济、混合经济、民私营经济三足鼎立的格局。最近,财政部等三部委又了(《允许上市场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向外资转让》)的规定,这是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的又一重要举措。可以预见,十六大以后,随着改革的深化,混合所有制与民营经济的比重必将进一步提高。其次是通过国有民营、职工持股等多种形式打造多元化市场主体。第三,公司治理结构是企业诚信的有力的内部制约力量。按照《上市场公司治理准则指引》,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设立严格意义上的董事会,完善公司的外部和内部监控机制。此外,人事制度改革和分配制度改革的深化,将加快企业家群体的形成和职业经理人市场的形成,有利于形成对企业管理者诚信的内在约束力。

2、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逐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营造企业诚信氛围的社会环境。中共十六大提出,要在本世纪前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管仲曾经说过,"仓廪实而知礼节能、衣食足而知荣辱",孟子也曾经说过,"民无恒产,斯无恒心"。中等收入群体比例越高,社会信用环境建设的程度就高。由此会为企业的诚信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3、以金融改革为重点的中介服务业改革的加快,将为企业信用的建设提供重要条件。金融体制改革包括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和金融业务向私人资本和国外资本的开放等方面。由于WTO要求开放服务贸易市场和实行国民待遇,国外信用中介机构将逐步进入中国。信用中介机构的蓬勃发展必然对企业诚信建设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诚信市场建设篇(6)

中图分类号:F713.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2)03-33 -02

随着我国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和保有量的不断增加,二手车市场活跃度逐年提升。二手车市场在整体市场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显现。为推进二手车流通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净化二手车市场交易环境,满足广大消费者对二手车市场日益增长的需求,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实施行业自律,提高二手车经营企业的管理水平与经营能力,共同构建全国二手车交易诚信机制与信用平台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手车作为二次商品,具有“唯一性”,一车一况,一车一价格,情况复杂,很容易在公里数、年份、质量和价格等方面产生诚信问题和纠纷,加之商户和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市场加快开放后的过度竞争、区域间发展不平衡、市场管理重点不一致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消费者对行业的认同度一直处于较低水平,因此,二手车行业的诚信建设一直是备受关注,也是市场经营管理工作的重点。

2011年12月份由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发起,全国二手车交易市场诚信联盟成立仪式暨首届商贸洽谈会在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厦门年会期间举行。会上,全国首批30家联盟成员市场以及368家诚信联盟商户的代表分别在《诚信公约》和《承诺书》上签字,并与各市场评选出的127家5A级诚信联盟商户一起接受了联盟颁发的牌证。诚信联盟的成立,既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各项要求的积极行动,也是二手车市场加快健康发展的内在需要,开创了全国二手车流通领域先河的诚信联盟。

南京旧车交易市场作为中汽协二手车联席单位和江苏省第一家加入全国诚信联盟的市场,成为全国首批诚信联盟单位,在市场内积极组织商户响应联盟号召,加入诚信联盟商户,并带领市场11家诚信联盟商户,参加了中汽协召开的年会和全国诚信商户商贸洽谈会。借全国加盟之力,促进联盟成员之间开展诚信经营服务的战略合作,积极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了市场与商户、商户与商户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极大提高了商户对市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有利地促进了市场的发展。一方面,成立市场经纪公司管委会。2011年初,市场管理团队到其他城市的市场,考察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深刻了解经纪公司在市场经营活动的重要地位,以及该团队整体素质和能力对市场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市场二次组织部分经纪公司,参加了全国性的二手车行业活动,有意识挑选从业时间长、信誉优、经营规模大的经纪公司参与,让一部分经纪公司首先体会到自身建设的重要性,在此基础上,市场牵头成立经纪公司管委会,实现了经纪公司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建设的良好氛围。同时,经纪公司管委会不仅是经纪公司的自律组织,还将参与市场的经营管理工作,及时对市场的经营管理工作和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管委会的成立,搭建了经纪公司与市场沟通的桥梁,提升了企业的经营能力和竞争力,为市场开展诚信建设夯实了基础,促进了市场经营效益的提升,2011年南京旧车市场实现交易24800台,交易额13个亿。

诚信问题是困扰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目前,一些地方的二手车市场经营场地和经营行为不规范,不正当竞争、欺诈消费者等现象还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二手车市场经营秩序。因此,二手车市场诚信建设要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努力提高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和自律能力

要着力建立市场与商户的沟通、协调机制,诚信经营的监督考核处置机制,通过自律与他律制度措施相结合,取信于消费者,营造诚信和谐、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市场在提供方便快捷的车辆交易过户服务平台的同时,加强交易信息审核,确保交易双方主体和交易合同真实合法,维护交易双方合法权益。

二是加强经纪公司管理,制定诚信经营的具体规定

市场要把对经纪公司的管理列为市场经营管理工作重点,同时,把经纪公司诚信经营作为入场的首要条件。在签订入场合同时,必须签订经纪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规定涉及到经纪公司要确保进场交易车辆信息真实,来源合法,明码标价,售后服务有保障。做到不虚假、非法信息,不欺瞒消费者,不出售拼装、盗抢车辆等相关内容。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向社会公开诚信承诺

市场要自觉接受消费者、新闻媒体、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的监督,发挥多种媒体和载体的作用,积极宣传二手车市场监管工作要求和工作成效,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听取行业协会、经营企业和消费者的意见建议,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建立并完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和经纪公司诚信档案

诚信市场建设篇(7)

一、企业信用问题与市场化改革的直接联系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市场经济也必然走向信用经济。市场化改革与企业诚信建设这两个过程应该是互相影响、互相促进的。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一个突出特点,是以政代企,经济主体是政府而不是企业,因此以政府的资信代替企业的资信。90年代初全国范围内大规模清理"三角债"的工作,表明了政府力图全面解决企业信用问题的决心。触动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中的企业信用问题,但由于当时的市场化改革刚刚起步,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尚未完全确立并制度化,在这种情况下,全面解决企业信用问题是非常困难的。正是在这个背景下,90年代初开始的市场化改革把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重要任务。例如,1993年出台了《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1994年实施了《公司法》,1995年施行了《商业银行法》、《担保法》和《仲裁法》,1999年出台了《合同法》,由此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法律体系初步形成,使市场经济由无序竞争走向有序竞争有了可能,为信用行为的记录和失信行为的惩戒提供了一个基本的法律规范。同时,也对尽快出台《物权法》、《破产法》提出了客观要求。

目前,企业的信用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信用中介机构发展总体滞后,部分中介机构诚信缺失等。市场化改革的加快为全面解决企业信用问题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经济转轨时期,企业信用建设与市场化改革密不可分。企业信用缺失不但妨碍市场秩序,影响经济增长,而且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巨大障碍。市场经济采取自愿平等交换方式,是一种形式平等的经济。要实现平等性,除了法律赋予每个市场主体平等权利外,最重要的就是诚信,市场主体之间能以诚相待,诚信交易,任何一方的欺诈都将导致交易关系的最终消亡。同时,市场经济是以货币为媒介的信用经济。信用制度的产生,大大拓展了资本的空间,也加强了市场主体相互之间的联系。没有诚信原则就没有市场经济秩序,就没有市场经济效率,也就没有市场经济的生命力。"诚招天下客,誉从信中来",既是千古经商法则,更是市场经济有序运行的内在要求。市场经济与诚信的关系是辩证的,市场的自发性和市场主体的趋利性会导致非诚信行为产生,市场运行的平等性要求和信用关系的维护和发展又会抑制非诚信行为的蔓延。无论成熟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或者是象我国这样还不成熟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均存在着非诚信的行为,并在我国市场化改革进程中的一定时期,这种矛盾更加突出。因此,我们必须把企业诚信制度建设作为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加快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建立和完善企业的信用制度。

二、改革开放进入新阶段,企业诚信建设也有了新的内容

1、改革新阶段的企业诚信建设。版权所有

经过20多年的改革,企业逐步成为市场竞争主体,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逐步取得主导地位,政府职能转变也取得了初步成效,我国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但是,旧的经济体制在一些关键领域仍然没有改变,新旧两种体制之间的结构性冲突和矛盾成为制约当前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在这种背景下,企业诚信问题显得尤为突出。积极推进结构性改革,将形成企业与金融、企业与政府等符合市场经济原则的新的关系,并为企业的诚信建设提供重要的制度保证。

2、加入WTO,企业将深度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对企业诚信建设有着积极的影响。

我国加入WTO,是第二次改革,第二次开放。中共十六大确定的"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的方针,适应了我国加入WTO以后改革开放的新形势。我国加入WTO,将在更多领域和更宽广的范围内逐步对国际资本开放。由于低廉的劳动力成本和巨大的国内市场,吸纳了相当数量的国际直接投资。我国的企业将全面参与国际竞争,主要是包括技术、管理、信用在内的综合实力的竞争。在这种更为全面的经济全球化潮流的涤荡下,我国企业的信用体系将加快得到重构和完善。

三、以改革的新突破促进企业的诚信建设

我在前不久提出,我国的改革将在以下五个方面取得突破:一是所有制改革取得突破;二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取得突破;三是农村改革取得突破;四是以金融为主的中介服务业改革取得突破;五是政府职能转变取得突破。这五个方面的突破与企业诚信建设是密切相关的。

1、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培育和发展市场主体,为企业信用的建设奠定市场基础。企业信用的基础是清晰的产权,产权不清晰是不可能有良好和持久信用的。2000年中国已初步形成了国有经济、混合经济、民私营经济三足鼎立的格局。最近,财政部等三部委又了(《允许上市场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向外资转让》)的规定,这是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的又一重要举措。可以预见,十六大以后,随着改革的深化,混合所有制与民营经济的比重必将进一步提高。其次是通过国有民营、职工持股等多种形式打造多元化市场主体。第三,公司治理结构是企业诚信的有力的内部制约力量。按照《上市场公司治理准则指引》,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设立严格意义上的董事会,完善公司的外部和内部监控机制。此外,人事制度改革和分配制度改革的深化,将加快企业家群体的形成和职业经理人市场的形成,有利于形成对企业管理者诚信的内在约束力。

2、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逐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营造企业诚信氛围的社会环境。中共十六大提出,要在本世纪前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管仲曾经说过,"仓廪实而知礼节能、衣食足而知荣辱",孟子也曾经说过,"民无恒产,斯无恒心"。中等收入群体比例越高,社会信用环境建设的程度就高。由此会为企业的诚信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3、以金融改革为重点的中介服务业改革的加快,将为企业信用的建设提供重要条件。金融体制改革包括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和金融业务向私人资本和国外资本的开放等方面。由于WTO要求开放服务贸易市场和实行国民待遇,国外信用中介机构将逐步进入中国。信用中介机构的蓬勃发展必然对企业诚信建设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诚信市场建设篇(8)

1 诚信做事是市场经济运作的立身之本

诚信,拆开看来,应是“诚实+信用”。诚实是道德范畴,信用是经济范畴。马克思认为信用是“以偿还为条件的付出――一般地说就是贷和借的运动”。这其中之义就有了“到期偿还”的意义。即物所有权的让渡。消费延迟,换来另一花钱的消费提前,延迟者为将来增值,提前者要付出利息代价,在这里有两种可能性。一是利益的预期性,即未来某一时刻兑现利益就暗含有风险性;二是利益的兑现性,即按期偿还。 “人无信则不立”,这是中国人的至理名言,也被世人公认,市场经济的细胞是商品,商品交换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活动,价值规律靠竞争开路。竞争讲究公平,公平的保证是诚信。如诚信缺失,就会发生偷税漏税、赖帐逃帐、假冒伪劣、走私骗汇。这就会造成个人之间不敢往来,经济链条七节八截,大大增加了经济活动成本,降低了经济活动的效率,干扰了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团结。 中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坚持主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矛盾分析法和阶级分析法,站在人民利益的高度,处理好经济领域的阴暗面,提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诚信。无论个人还是集体要诚信做事,使之成为市场经济运作的立身之本。

2 诚信原则是市场经济竞争的黄金规则

诚实信用原则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民法基本原则,被称为司法领域的“帝王条款”,也是我国当前市场经济的黄金原则。市场经济越发达,越要诚实守信,市场经济的效率越会提高。因信用体现的利益常有预期性,因而也含有危险性,这就要用契约合同来约束降低未来不确定带来的危险,这种契约甚至可由担保、公证、银行、公安等中介经济人介入,来增强经济运作的稳定性、效益性、公开性、公平性。降低经济运作的成本,带来主体长期利益的增加和社会经济运作的良性循环,然而我国在当前的市场经济运作中,主流是好的,也有一些不尽如意的。 2008年石家庄三鹿奶粉案件就是例证,正是有些人的恶劣,在奶粉中掺进了三聚氰铵,使全国上万名儿童中毒,全国有几千家中间销售商血本无归,三鹿集团最近也宣告破产,给全国和人民造成了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所以说诚信原则是市场经济发展的稳定器和加速器,是价值极高的无形资产,是市场经济竞争的黄金原则。

3 诚信建设是市场经济成败的核心问题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的机会大大增多了,一些诚信度较高的主体,急需一些高质量的征信和资信评价产品,但就目前来看,我国这方面的机构还远远不够,与欧美国家相比差距更大,西方有90%的商贸活动采用信用结算方式,而我国只占20%,西方有一套诚信登陆监视机制,而我们还不健全,势必受制于他们,处于劣势,难以和国际接轨。为了更好地参与国际竞争,既要建立诚信机制,又要吸取美国次贷危机信用监管不力教训,建立一套有中国特色使之适应国内外环境的诚信制度。

3.1 政府要健全一套法规来保证和制约征收和评信机构的正常运作。 政府要健全一套法规来保证和制约征收和评信机构的正常运作,然而代表国家的某些中介机构往往诚信缺失,执法犯法。山西违法开采的小煤矿,不时传出的瓦斯爆炸声,使一批批父母官、矿长、安检机构官员纷纷落马;还有假汾酒的增多和2010年山西发生的防疫事件使质检机构和防疫疾控中心的诚信大打折。这些大大小小的官员,领着国家的高薪水,又参与了利益的再分配,甚至做腐败和作弊的元凶,忘记了自己的职责,加剧了社会的不诚信度。

3.2 坚持科学发展观,建设我国当前市场经济下的到的诚信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核心。 公民是组成社会的细胞,道德社会建立,归根到底是以每个人的诚信为基础,牢固树立“社会诚信,匹夫有责”。比如前几年提出的征收燃油税,有汽车人说,税率高,无汽车人说,不高,现在就需征高点,否则车太多,路况挤,污染环境,对人身体不利。 作为国家决策人,总是二者兼顾,既要考虑国家经济发展,无车不行,又考虑环境污染,车太多还不行,既不能不征,又不能征的太高,所以出台后的决定由1元降到0.8元;再比如,对烟草业的政策,人们常感矛盾,一方面国家大力表彰全年产量增加,上缴利税多的烟厂,另一方面又宣传吸烟有害,有人说,近代中国,林则徐能禁鸦片,我国政府为何不能封杀吸烟,站到政府高层来讲,一方面考虑烟草也是高利税,对国家贡献大,它还是带动烟农增收,还能解决不少人就业,这是有利的一面。不利的一面,影响人民的健康,吸烟是多年旧习,一夜之间难以纠正,国家不出卷烟,不少农民就用烟袋吸,危害更大,所以采用软着陆,换句话说,利弊相比,取其优,烟草暂时的存在利大于弊。

我们要联系中国当前市场经济既要主张法治,促进经济建设,又要注重德治促进精神文明建设,这里所说的诚信建设,就是法治、德治双管齐下物质精神两个文明同时抓,既要看到人的社会存在,环境影响,还要看其所处的经济政治地位,从多数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制定和时代相适应的经济政策,促进诚信建设,这样才符合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才能保证市场经济的顺利进行。

诚信市场建设篇(9)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整治短斤少两,诚信计量惠民”的要求,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主导和助推作用,着力夯实集贸市场诚信计量基础,管建并举,帮扶并重,努力建设诚信计量集贸市场,促进我县集贸市场经营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将我县城区所在地的东门集贸市场建成“先进诚信计量市场”,南门集贸市场和箭道街市场建成“诚信计量达标市场”。

(二)将我县旅游重镇安仁镇的庄园市场建成“先进诚信计量市场”。

(三)对我县乡(镇)的半固定菜市场,积极引导其计量诚信,配备“公平秤”,对市场中已纳入当地管理的固定商贩使用的电子秤和度盘秤实行免费检定,并开展不定期的计量巡查,重点打击计量违法行为。

三、组织领导

成立*县集贸市场诚信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副县长安建东任组长,县商务局、县质监局、成都市计量监督检定测试院*所、县广电局、《今日*》采编中心、晋原镇、安仁镇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质监局,办公室主任:*(兼),常务副主任:*,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工作职责

(一)县质监局

1.组织协调我县集贸市场计量监管工作;

2.负责建立我县集贸市场计量监管档案;

3.协调有关部门参与市场计量管理工作,指导和督促市场管理方的计量监管工作;

4.负责对市场主办方、经营户进行计量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培训,组织、指导和帮助集贸市场创建“先进诚信计量市场”、“计量规范达标市场”、“诚信计量经营户”等活动;

5.负责对计量技术机构实施市场强制检定工作的督查。安排对集贸市场的日常计量执法检查,受理计量投诉、举报;

6.负责对集贸市场计量监管工作的信息上报。

(二)市场管理方

市场管理方包括:县商务局、晋原镇人民政府和安仁镇人民政府。

1.指导和督促集贸市场主办方落实计量监管人员,建立计量管理制度,开展计量监管工作,并与市场主办方签定计量管理责任书;

2.组织市场经验交流和人员培训;

3.检查市场计量工作落实情况;

4.协助、配合质监部门对集贸市场的计量监督检查。

(三)成都市计量监督检定测试院*所职责

1.负责集贸市场配置计量器具的计量技术和质量;

2.负责制定集贸市场计量器具周期强制检定计划,按时完成集贸市场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

3.负责对集贸市场计量人员技术培训,帮助解决计量技术问题;

4.配合质监行政管理部门作好行政管理和执法的技术保障工作。

(四)县市场管理中心职责(市场主办方)

1.集贸市场主办者是市场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落实计量监管人员,建立计量管理制度、市场计量器具台帐和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统一管理、统一组织检定、统一组织维修市场使用的计量器具,做到一秤一证(检定合格证)一卡,计量器具编号与固定摊位号对应;

3.制定市场计量监管巡查计划,使用统一配置的标准砝码,负责对集贸市场经营户使用的计量器具、计量行为及公平秤开展日常巡查,并做好巡查情况的记录,协助做好计量器具周期检定等技术工作;

4.负责在市场显要位置和主要出入口设立市场公平秤、公布县质监局和县商务局的举报、投诉电话,设置常用计量单位对照表,并做好公平秤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其计量准确;

5.负责协调市场的计量纠纷和投诉,对经核实的“短斤少两”行为先行调解,并做好相关记录;

6.负责与市场经营户签定有关计量活动的协议或诚信计量承诺书,明确相应法律责任;

7.对统一配置的计量器具必须要求经营户按照要求进行使用,不得使用其它计量器具;

诚信市场建设篇(10)

根据党中央和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意见和《湖南省预防腐败试点工作方案》(湘纪发[20xx]31号)精神,以及省治贿办《关于开展省直部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加快全省产权交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在认真总结湖南省产权交易所(以下称“省产交所”)强化风控、规范运作、阳光交易的经验基础上,建立健全企业内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全面扎实地推进省产交所诚信体系建设,从而推动全省产权交易市场的社会诚信环境建设,打造具有较高社会公信力的产权交易平台,使产权交易市场成为全省区域资本市场的有机组成部分,服务湖南经济建设。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解放思想、践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重点,作为建立规范诚信、运作有序的产权交易市场的关键。紧密结合省产交所实际,认真做好产权交易过程中的自查自纠工作,努力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全面落实治理商业贿赂任务,积极推进全省产权交易事业健康发展,为促进反腐倡廉、构建和谐社会、加快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健全并严格实施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省产交所职工乃至全省产权交易队伍的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推动进场交易,规范产权交易市场秩序,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进一步防止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杜绝场外交易,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国家利益。

三、工作任务

针对产权交易前、中、后可能产生的腐败和商业贿赂行为,从源头预防、过程控制的角度,健全失信惩戒和守信褒扬机制,提高产权交易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水平,打造透明、阳光的产权交易平台。

目前,在产权交易过程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途径主要是“高价采购和低价转让”,从而滋生商业贿赂。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⑴国有产权场外私下交易;

⑵评估环节降低评估价值;

⑶不具备进场交易的条件,便受理交易;

⑷转让信息不充分(比如范围、内容);

⑸不利于企业发展为拟定的买家量身设定条件;

⑹泄露买家信息,致使买家串通;

⑺“合作伙伴”未成功受让,故意拖沓拒签交易合同;

⑻不足额按时付款,就将股权过户或资产移交;

⑼越权批准协议转让:a.不属于协议转让批准范畴b.无批准权利的部门。

因此,要防治和杜绝产权交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商业贿赂行为,就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推进法制建设,规范产权交易。目前,国务院国资委3号令明确要求企业国有产权必须进场交易,财政部也出台了一些政策要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规范交易。全国大部分省份(除湖南、西藏外)都出台了省级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省产交所自20xx年以来一直把推动《湖南省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出台作为重点工作,也是省产交所明年工作的重点。出台《湖南省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及操作细则是建立全省产权交易行业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根本,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上杜绝场外交易,从过程中规范产权交易,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树立产权交易行业的诚信形象。

2、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信用素质。要在全所乃至全省产权交易行业普及信用方面的知识,强化从业人员的诚信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提高企业、行业的的信用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引导行业自律,在经营主体中开展“守法经营、诚信交易”、“守合同重信用”等主题活动,增强其诚实守信、自觉抵制和反对商业贿赂的意识。要建立对企业员工的定期信用教育培训制度,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的氛围,大力提高企业员工及行业从业人员的信用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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