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监管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4-12 17:37:24

自我监管论文

自我监管论文篇(1)

目前,根据金融监管的功能、作用、方法等内容可以将金融监管理论划分为四种,它们分别是:金融监管的公共利益理论、金融监管的政治理论、金融监管的权衡理论和金融监管的法律理论。金融监管的公共利益理论认为,国家应当本着服务社会的目的,运用国家机器干预自由的金融市场,弥补自由市场失灵的不足,让金融的发展更多地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需求。金融监管的政治理论认为,政府作为一个独立的团体,也有自己的利益所在,因此,政府过去的干预往往是有害于金融发展的,并不利于市场的完善和进步。金融监管的权衡理论认为,金融发展的过程中,政府干预的失败和自由市场的失灵是同时存在的,二者皆有好有坏,必须权衡利弊均衡调节,二者不可偏废其一,亦不可过分依赖政府调节或者过分信任市场行为。金融市场监管的法律理论主要是从法律的角度对市场行为进行约束,该理论主张国家要完善相关法律规定,规范市场行为,构建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和经营环境。四种理论各有侧重各有利弊,如何将这些理论灵活运用到实际中促进我国金融监管的改革,推进金融市场繁荣稳定才是我们应当思考的核心所在。

二、实证检验金融监管理论是否有效

本文根据世界银行的发展指标数据库、金融发展和结构数据库等的数据,选取100家进行数据实证分析,探讨这四类监管理论的有效性和实际效果。我们主要观测的指标有九个方面,分别是:政府对银行的控制程度、政府对金融的监管影响力、银行的集中程度、国家经济对外开放程度、金融监管的独立性、私人监管权力、债权人权利指数、产权指数和金融发展水平。每一项指标的侧重点都是不一样的,综合起来便可以比较全面地衡量一个国家的金融监管情况和金融发展水平,并探讨出金融监管理论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首先,根据笔者实证结果表明,金融监管的公共利益理论在实际中是不利于金融业的繁荣发展的,数据结果显示,如果一个国家对金融的监管和干预权力越大,政府对银行的拥有程度越高,是不利于金融业的健康和发展壮大的。其次,在银行集中程度方面,如果银行集中程度比较高,那么国家对金融的干涉就比较容易,干涉程度也就越深,相应的对金融的影响也就越为不利。而相反的,如果能降低集中度,提高竞争力度,则是有利于金融发展的,此外开放程度越高相应的金融发展往往也会更繁荣。再次,通过研究表明,金融监管和金融运行的法律体系建设和完善也是有利于金融业发展的。规范的法律能够为市场提供公平的运行机制和竞争平台,从而促进金融繁荣,因此,金融监管的法律理论是适用于现代金融监管体系的。最后,在金融监管权衡理论方面,我们认为如果能够大幅提高金融监管的独立性和民间监管力度,也是有利于金融业发展繁荣的。

三、对我国金融监管改革的建议

自我监管论文篇(2)

 

关键词:发行监管 核准制 注册制 保荐制度

2012年5月11日,标榜应“全球太阳能光伏照明行业开拓者”的珈伟股份在创业板上市,上市首日,股价一度大涨23%。然而,该公司于7月14日披露的上半年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上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0万至340万元,同期下降94.12%至95.85%,使得其股价下跌约30%,参与此股的投资者深深被套。珈伟股份的业绩会突然“变脸”引来了投资者的深思,例如该现象是否真的由于其所宣称的由于美国爆发飓风灾害引起的;是否由于现有发行监管制度作用有限使得该类质量低下的公司得以上市等。本文对此进行分析。

 

一、发行监管的相关理论及文献

有关学者将国外关于证券市场监管的理论分为四种,分别为公共利益理论、政治理论、权衡理论和法律理论。

(一)公共利益理论(Stigler,1971;Becker和Stigler,1974)

该理论认为由于市场中存在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不为零、不完全竞争和“搭便车”行为等现象,私人投资者没有能力对实力雄厚的公司进行监管,因此只有通过政府对公司的监管,才能克服市场失灵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改善公司的治理水平,从而提高资本市场的运行效率,进而维护整个市场体系的稳定。

 

(二)政治理论(Olsin,1965;Becker,1983;Tullock,1967)

该理论认为,一方面,政府的监管政策往往会被少数既得利益集团所控制,即监管俘获理论;另一方面,政府对公司的过度管制行为会进一步增加市场中的寻租机会,破坏市场的正常竞争秩序,这对于资本市场的长期发展是不利的。综上所述,政治理论认为,应充分发挥竞争和开放机制在监管中的作用,防止既得利益集团对市场发展的抑制。

 

(三)权衡理论(Shieifer和Vishny,1997;Hay和Shieifer,1998)

该理论认为监管中市场失灵与政府失败是同时存在的,因此应在两者之间进行权衡,以期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权衡理论试图通过一定的机制设计,一方面避免政府在监管中的“掠夺之手”(Grabbing Hand),而保持其“援助之手”(Helping Hand);另一方面发挥市场的监督机制,避免政府为实现自身利益而对资本市场造成侵害。

 

(四)法律理论(LLSV,1997;Beck和Levine,2003)

该理论认为,在监管中的监管效率关键在于实现对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有效法律保护。法律理论的主要观点,一是在法律条文上对投资者权利进行详细的规定和保护;二是通过改善法律的执行质量,提高执法效率,使投资者权力能够得到实际有效的执行。

 

(五)经济合同理论

该理论也是众多监管理论中不可忽视的一方面。监管可被视为被监管者和监管者之间一系列的隐形合同关系,合同决定了签订该合同的各方所应遵守的行为,以及对违约方可能釆取的措施。设计巧妙合理的合同可以避免或减少系统性风险;反之则有可能增加金融活动中的系统性风险。

 

通过以上理论及文献可以发现,一国的证券监管制度无非是在政府监管、市场监管与司法监管之间进行监管权力配置。那么,我国的发行监管制度是否是政府监管、市场监管与司法监管之间的最优配置?我国的发行监管制度又存在哪些问题?本文以珈伟股份为例,通过综合分析珈伟股份的财务报告、招股说明书和发行公告提供的信息,探寻珈伟股份欺诈上市和我国监管制度存在缺陷的线索,并据此提出符合国情、切实可行的改革建议。

 

二、理论分析

根据我国的现状,我国的发行监管模式并未实现在政府行政监管、市场监管和司法监管之间进行权力配置选择所得到的最优监管方式。政府的市场管理部门和经济决策机构自证券市场建立伊始就对其进行直接干预和管理,原因一方面来自于我国金融发展是从计划经济体制开始的,监管方式均采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管理办法,而不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管理办法;二是司法制度较弱,法律制度不仅不能对违规事件起到警告威慑作用,司法机制无法作用于A股市场也使投资者投诉无门,而A股市场出现问题后由于“搭便车”行为导致的集体维权不利更加剧了司法机制对A股市场的治理作用收效甚微。换言之,我国的市场监管与司法监管更多的流于形式,而难以起到实质作用。

 

对于投资者所依赖的政府监管,也存在着缺乏质量和效率的问题。如同金融监管的政治理论分析,利益集团会通过各种手段以影响政府监管政策,即监管俘获现象。利益集团对政府监管政策的“俘获”体现在金融机构的国有背景以及地方政府出于地方经济发展考虑对上市公司的干预,证监会釆取的监管策略往往会受到上述情况的干扰。

 

综上所述,我国监管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并不值得投资者充分信赖,需要对证券发行监管进行深入的改革,尤其应建立健全目前所缺乏的市场监管机制。此外,由于司法机制滞后,我国既不能实现金融监管的法律理论所期望的模式,通过法律制度对A股市场中的投资者形成有效保护;又不能实现经济合同理论所要求的模式,通过制定合理经济合同以规制管制者与被管制者的行为。即在短期内通过法律制度实现对A股市场的保护缺乏现实可行性。再者,基于证券市场的特性,司法制度中“不告不理”的被动执法方式和集体诉讼中涉及到的“搭便车”行为都明确了司法机制并不适合作为证券市场中监管的主导工具。因此,就目前而言,对我国发行监管制度的改革,应在政府监管与市场监管之间寻求一种平衡,而司法监管只有经过长期的司法改革才能得以实现。

三、案例分析

(一)上市公司利用盈余管理欺诈上市

自我监管论文篇(3)

 

当今世界 经济 全球化、贸易自由化、金融一体化的发展不断加速,面对我国加入wto后,金融业尤其是商业银行顺应世界金融潮流和市场经济 规律 实行综合经营的呼声越来越高。综合经营在

(一)监管主体、职能及监管体制框架 

监管主体主要包括:

(二)基于伞型监管体系下的监管措施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加强各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机制以及机构之间的监管数据的共享建设。在现阶段,可考虑在强化各监管机关的责任、分工的基础上,建立各监管机关间规范化的协调制度和有关负责人定期联席制度。通过有关机关负责人的定期联席会议,解决监管中出现的矛盾和冲突。同时,运用 现代 计算 机技术建立金融监管资料信息共享制度,提高监管效率。 

2.监管者应从控股公司层次强化对控股公司的外部监管措施,包括对金融控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查和谈话机制,控股公司信息披露的方式和规格以及控股公司各子公司间的防火墙措施,如业务限制、人员限制和信息限制等。通过这些措施,配合其他功能型监管机构的工作,实施对金融控股公司整个业务流程的控制。 

3.督促和鼓励控股公司建立基于自身业务风险管理的内部风险控制的机制和评价体系,实施自律性质的风险约束。防范经营风险不仅是外部监管对公司的强制要求,也是公司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选择。监管者应积极支持公司的内部风险控制和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并充分了解这一体系的运作和有效性。 

4.监管当局应建立资本金与控股公司运作风险相联系的计算方式,迫使金融控股公司加强内部管理,降低风险资产的比重。综合监管者可以在各功能型监管者对各自监管对象所需要资本金的总量评估基础上确定控股公司应该交纳的资本金。 

5.健全金融自律型组织,充分发挥其监管作用。金融自律型组织是金融业自我管理、自我规范、自我约束的一种民间管理形式,它可以通过行业内部的管理,有效的避免不正当竞争,规范其行为,与监管当局共同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与安全。金融自律组织参与监管,主要负责金融从业人员的培训、会员的管理、为会员提供信息服务,及时与监管当局沟通情况,及时向社会有关监管信息等。 

 

四、结论 

自我监管论文篇(4)

中图分类号:F830.9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6116(2012)03-0080-07

一、问题的提出及文献回顾

监管者的监管水平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但监管者由于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认知偏差,这些偏差不可避免地影响着监管的理性决策。因此,监管者在多大程度上存在某种认知偏差,这些偏差之间是否存在关联,以及如何消除或者尽量避免这些认知偏差和非理,就成为一个迫切需要研究的问题。

继Daniel Kahneman将心理学和经济学的研究相结合并因此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之后,从事证券监管研究的一些学者纷纷开始质疑投资者是否能够理性地做出投资决策。与此同时,证券监管者自身也存在一系列的认知偏差,即使在专家指导下,监管者在许多决策问题上还是受到启发式偏差的影响。另外,受证实性偏差的影响,监管者会倾向于支持之前的监管决策,而无论该决策正确与否。过度自信会导致监管者忽视自身的行为缺陷。除此之外,监管者存在的决策偏差还包括基本归因错误、易得性偏误、后视偏见、框定效应和群体思维等等。

监管者克服其行为偏差的措施有内部组织(通过组织的内部结构减少行为偏差的影响)、司法审查和政治监督。Kent Daniel,David Hirshleif-er和Slew Hong Teoh(2002)认为,行为理论家有必要就监管者存在认知偏差的原因做出说明,并且应指出监管者的认知偏差有可能比投资者的认知偏差更为重要。日本学者Masaya Ishikawa和Hidetomo Takahashi(2010)研究了管理者的过度自信和公司财务决策之间的关系,指出管理者经常高估预期收入,因此每次错误使得公开市场发行股票的数额较正确数值低了4.7%。蔡地和万迪(2010)对管理者的过度自信以及过度自信的测量标准进行了研究,指出管理者过度自信是指管理者在进行决策时会因为高估自身的能力和知识而产生偏差,从而导致管理者高估决策成功的可能性并低估与决策相关的风险。

过度自信的度量方法包括CEO持股状况、企业的盈利预测、相关主流媒体对CEO的评价等等。刘亚琴和陆蓉(2010)在以Top View为案例研究信息披露边界问题的过程中指出,相对于投资者非理性,监管者的非理会对市场产生更大的破坏性。

目前,对投资者和一般管理者的非理性偏差研究较多,但对于证券监管者非理性偏差的研究还处于初步探索阶段,已有文献也只是研究了监管者存在的非理性偏差种类、偏差产生的原因以及应对这些认知偏差的对策,目前还未有文献专门研究监管者某两种认知偏差之间的联系。本文的选题针对于中国证券监管者的诸多非理,运用行为金融学的理论知识,对监管者存在的几种非理性认知偏差进行对比和关联性分析,在实证的基础上采用统计中列联表相关分析的方法进行深入分析,从而得出结论,并提出改进的建议和对策。

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非理性偏差对中国证券监管者的适用性,国内目前研究投资者的非理尚不成熟,研究监管者的非理性就更为鲜见;二是对监管者非理性偏差之间关系的研究,目前国内外研究非理性决策偏差的文献较多,但是研究偏差之间关系的文献还较为少见。

二、研究设计

(一)研究目的与思路

本文采用心理学实验的问卷调查方法,问卷的问题设计近似真实的环境或具有代表性的情景,通过被试所选的选项来推测人们决策时的心理规律。调查问卷在设计时选择了被试比较容易理解的问题,试验时每个被试独立完成问卷,并被告知所有题目均无标准答案,被试完全根据自己的意志和偏好做出回答。问卷采用匿名的方式进行,问卷中设计了一些常识性、与研究问题无关的问题,以测试被试是否认真作答,并以此剔除无效问卷。另外,调查问卷题目的顺序采用乱序的方式,即测试某一问题的一组题目与测试另一问题的某一组题目穿行,以避免被试发现测试规律从而有意识地作答,这样也进一步保证了问卷的有效性。考虑到地区和行业间的差异,对收回的问卷,进行了随机抽样,尽可能地将干扰因素降到最低水平。

(二)问卷设计、测量内容与样本选取

问卷设计采用自上而下原则,由研究目的提出概念,由概念提出问题假设,进而提出测量问题和测量题项。例如:主要研究目的为监管者非理之间的关联,概念之一为“自我服务偏见”,为此所设测量点之一为:“在面对一项好的结果时,被试往往将该结果归于自身原因。故对此特点设计测量问题”。测量点之二为:“在面对一项不好的结果时,被试往往将该结果归于环境因素或者他人。故对此特点设计测量问题”。题型结构包括四类:单项选择、是否选择、五级评价和直接作答。

本实验选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及其位于北京的派出机构为样本,共回收300份监管者的调查问卷,剔除无效问卷,共获得259份有效问卷。

(三)假设检验

首先,假设监管者的某两种非理性偏差之间相互独立;然后,对本文在问卷调查中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列联表分析(SPSS16.0)。本文研究所采用的列联表分析的是监管者两种非理性偏差之间的关联,属于两种结果变量间的关系,变量类型属于定性变量,采用Kendall方法计算相关系数,并进行相关分析。

本文利用社会统计软件SPSS16.0中的Ken—dal’s tau-b相关分析得出结果,观察结果显示的Kendall相关系数能够确定两种偏差之间的关联程度,通过比较P值与0.01或者0.05的大小得出显著性,即样本能否代表总体的结论。主要操作步骤如下:首先,建立变量自我服务偏见,后视偏见和推卸责任三个字符型变量;然后,设定三个变量的标志值,1为“存在偏见”,2为“不存在偏见”,将每个被试作为一个个案录入数据;接下来,是建立自我服务偏见和推卸责任,推卸责任和后视偏见以及后视偏见和自我服务偏见之间的列联表;最后,在列联表的基础上得到Kendall’stau-b的相关分析结果。

三、实证检验过程

(一)自我服务偏见、后视偏见和推卸责任的偏差检验

自我服务偏见是指人们倾向于将成功归因于个人或者内部因素,例如自己的技能、明智的判断或者自身的努力,而将失败归因于不受其控制的情境因素,例如他人行为的影响或者坏运气。该理论由Miller和Ross在1975年最先提出。自我服务偏见使人乐于接受成功却拒绝为失败负责。同时,自我服务偏见也表明人们容易以对自己有利的方式评价模糊信息。自我服务偏见与优于平均效应(better-than—average effect)存在关联,后者指个体偏向于认为在一些关乎其自尊的方面自己的表现比一般人要好,该效应也成为“优势错觉”,在人们评价他们的车技、社交敏感性、领导力和许多其他特质时表现突出。

调查问卷中测试自我服务偏见的问题共有5道。其中具有代表性的问题9题干为:“假如你参加某次考试取得了很好的成绩,而参加类似考试的其他人并未取得好成绩,你觉得是什么原因导致的?”

问卷结果显示:56.41%的监管者选择了答案C(我要么是善于考试,要么是对考试材料掌握得非常之好),25.64%的监管者选择了答案B(其他人的能力可能比较弱),只有11.95%的监管者选择了答案A(这些考试可能都比较简单)。由此可见,大部分的监管者都认为自己能取得好成绩是因为自己的考试能力比他人强,或者自己学习比他人刻苦,而非例如“考试比较简单”等客观原因。

针对问卷中关于自我服务偏见的题目,得出51.74%的监管者有自我服务偏见倾向的结论。

后视偏见由Fichoff于1975年最先提出,它是指人们往往会认为自己在事前就可以预测到事情的结果,其实他们未必可以像自己想象的那样准确地做出预测。Bradfield和Wells(2005)指出,后视偏见包括政治、比赛和医学等方面在内的在各种领域的一系列的试验中得到证实。在证实后视偏见的心理学实验中,在被试预测正确的情况下,被试倾向于将他们对未来事件的预测记忆更加清晰。对后视偏见的一种解释是基于可得性偏差,即已经发生的事件较可能但却没有发生的事件在人们的记忆中更突出。同时,Amy Bradfield和Gary(2005)进行了一对实验,两个试验中参与者在知道结果前做出预测,因此他们不能改变或者记错他们的预测以使自己的预测与结果一致。在这两个实验中,参与者改变了他们对原先预测记忆的确定程度,改变了他们作出预测基础的好坏评价,也改变了他们作出预测需要耗费的时间等等。实验还表明,当参与者在接受结果之前这些影响对即将到来的问题进行单独思考时会减弱,因此表明后视偏见与印象管理(ImpressionManagement)无关。奚恺元(2006)认为,过程重于结果,由于后视偏见的存在,管理者倾向于认为自己在事情发生之前就可以预测其结果,不会给予下属充分的肯定或表扬,遇到问题时会批评下属当初没有听其建议,因此难以用公平的眼光看待他人。其强调企业应当重视过程监督的机制,领导应当耐心看待过程。

调查问卷中测试后视偏见的题目有4道。其中具有代表性的问题10为:“假如你是一名公司销售部经理,面对年终销售总额,你认为你年初的预计销售额与实际销售额相比,会:(A)略高;(B)略低;(C)高出很多;(D)低出很多。”

问卷结果显示:选择A、B两项的监管者共计69.87%,远远高出选择C、D两项的总和。这说明,大部分监管者倾向于认为自己的预测是准确的,而不论事实是否如此。

针对问卷中关于后视偏见的题目,得出47,10%的监管者有后视偏见倾向的结论。

推卸责任效应,顾名思义就是个体在面对失败或者错误的时候有将原因归咎于他人或者其他因素的倾向,证券监管中各方监管者同样存在推卸责任效应。对于证券监管者的推卸责任效应研究比较深入的是Edward(1997)。他总结了监管者五种推卸责任的方法:(1)“鸵鸟反射”;(2)“信我反射”;(3)“掩盖反射”;(4)“分散注意力反射”;(5)“过失转移反射”。

调查问卷中测试推卸责任效应的题目有8道。其中具有代表性的问题21为:“您认为证券市场频繁发生券商违规事件的原因是:(A)监管者监管不到位;(B)券商不守法;(C)多种原因造成。”

问卷结果显示:31.77%的监管者选择了答案A,45.69%的监管者选择了答案C,仅有22.54%的监管者选择了答案B。这说明,在面对不好的结果时,例如问题21中的券商违规事件,大部分监管者认为是券商方面的因素或者是除监管者自身以外的其他因素造成的。

针对问卷中关于推卸责任效应的问题,得出79.92%的监管者存在推卸责任效应的结论。

(二)三项偏见之间的关联性检验

自我服务偏见和后视偏见之间的列联表如表1所示。

从表3中可以看出,三项偏见之间的数据分布显然是不均匀的。也就是说,三项偏见两两之间存在相互影响关系,为了检验这种关系的存在,采用上述非参数检验方法,首先做出各项偏见两两之间互相独立、不存在互相依赖关系的假设,然后通过前面叙述的操作步骤得到结果,三项偏见之间两两进行检验得到三张表,整理合并的结果如表4所示。

表4中看出3点:第一,监管者的自我服务偏见和后视偏见之间存在关联,且相关系数为0.571,说明二者之间存在中度关联。根据实验数据,得出的结论为,监管者存在自我服务偏见和后视偏见,且两种非理性偏差之间存在关联。第二,监管者的自我服务偏见和推卸责任效应之间存在关联,且相关系数为0.442,说明二者之间存在中度偏弱的关联。第三,监管者的后视偏见和推卸责任效应之间存在关联,但关联系数为0.145,关联较弱。

实验证明:由于自我强化归因偏差,监管者往往将好的监管结果,例如政策的正确制定、上市公司的有效监管等归为自己的能力,而将不好的结果归于外部因素,例如整体经济环境不景气,中国股市是新兴加转轨,众多散户的非理性,盲目跟风等等。同时,监管者还倾向于认为“结果正如我所料”,而事实上他们并不能正确地预测事情的结果,只是在事情发生之后潜意识中认为自己之前就是如此预料的。自我服务偏见和后视偏见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关联,有自我服务偏见倾向的监管者在一定程度上有可能存在后视偏见。相反,存在后视偏见的监管者也有较大的概率存在自我服务偏见。而这两种非理性偏差都导致监管者不能从结果中吸取经验教训,逐步调整和提高自己的预测、分析能力,以至监管结果不能为今后的监管措施和行为奠定基础和提供借鉴。

同时,监管者往往存在推卸责任效应,即当监管措施不得力或者监管无效时将这种不好的结果推卸到外部环境或者他人身上,如认为是投资者没有做出正确的分析和理性的判断等等。由此可见,推卸责任效应是自我服务偏见的一个方面,二者存在较大的相关性也就不足为奇。这与实验的数据分析结果也是一致的,即存在自我服务偏见的监管者大多存在推卸责任效应。相反,存在推卸责任效应的监管者有很大程度的可能性也存在自我服务偏见,二者具有相关性。自我服务偏见和推卸责任效应都导致监管者不能很好审视自己监管过程中决策的不妥甚至错误之处,为自己寻找借口并将这种不好的结果归因为他人或者环境因素,阻碍了监管者从结果中吸取教训。

此外,不同的监管者会分别存在不同程度的后视偏见和推卸责任效应,即有的监管者往往会认为自己在事前就可以预测到事情的结果,其实他们未必可以像自己想象的那样准确地做出预测,而有的监管者在面对不好的结果时,倾向于将这种结果归因于环境或者他人。

根据实验结果,可以总结出监管者在自我服务偏见、后视偏见和推卸责任效应方面均存在非理性偏差,如表5和表6所示。

由表5我们可以看出,监管者确实存在不同程度的自我服务偏见、后视偏见或者推卸责任效应。由表6我们可以看出,在对自我服务偏见、后视偏见和推卸责任效应这三种非理性偏差进行关联性分析时,自我服务偏见和后视偏见、自我服务偏见和推卸责任效应的P值都较小,说明自我服务偏见和后视偏见之间存在关联性,自我服务偏见和推卸责任效应之间也存在关联性。而后视偏见和推卸责任效应的P值较大,但小于置信系数0.05,说明这二者之间也存在一定联系。

四、实证检验结果分析

通过实证检验和对数据结果的分析,可以得出两个结论:第一,监管者并不是完全的理性人,其在决策过程中会存在不同程度的自我服务偏见、后视偏见和推卸责任效应,这些非理性偏差会对监管者的决策过程和不断学习过程产生影响,因此监管者也需要接受包括投资者在内的其他证券市场主体的“监管”和“监督”。第二,监管者的某些非理性偏差之间是存在关联的。也就是说,某一种非理性偏差有可能会导致另一种非理性偏差,或者某两种非理性偏差往往同时出现在同一个监管者身上。本文还将对导致这些试验结果的原因作出以下分析。

1 人们往往存在一些认知偏差,作为监管者,其在决策过程中也难以做到完全理性。他们往往将好的结果归因于自己的努力、才智等内部因素,而将不好的监管结果归因于环境和他人等外部因素;监管者常常认为自己在事情发生之前就已经准确地预计到事情的结果而不论其事前的预测实际上正确与否;监管者在面对不好的监管结果时,倾向于借口自己不知情或者转移公众注意力甚至寻找替罪羊,将责任转嫁给他人。

2 监管者的自我服务偏见和后视偏见存在关联,这部分是因为人们认知中的基本归因错误。而且还有研究表明,监管者还存在过度自信的倾向,即人们过度相信自己的判断能力,高估了自己成功的概率和个人信息的准确性,同时低估了公开信息的准确性。由于过度自信的存在,监管者往往认为自己的决策是明智的。

3 监管者的自我服务偏见和推卸责任之间存在关联。这是因为,就这两种非理性偏差的定义而言,推卸责任效应是自我服务偏见的一个部分,即监管者倾向于将坏的结果归因于环境因素或他人。换句话说,存在自我服务偏见的监管者一定存在推卸责任效应,这也就不难解释二者之间存在较大相关性的原因了。

五、结论及政策建议

(一)研究结论

1 监管者存在非理

根据实验结果,可以总结出监管者在自我服务偏见、后视偏见和推卸责任效应方面均存在非理性偏差。监管者确实存在不同程度的自我服务偏见、后视偏见或者推卸责任效应。

2 自我服务偏见是主要表现

非理性的三种行为之间存在一定程度关联:其中,自我服务偏见分别与后视偏见和推卸责任效应具有比较明显一定程度的关联,而后视偏见与推卸责任效应关联性较弱。显然,自我服务偏见是三种非理的主要方面。

3 监管者需要被监管

由于监管者并不是完全的理性人,其在决策过程中会存在不同程度的自我服务偏见、后视偏见和推卸责任效应,这些非理性偏差会对监管者的决策过程和不断学习过程产生影响,因此监管者也需要接受包括投资者在内的其他证券市场主体的“监管”和“监督”。

(二)政策建议

1 加强社会评价,克服自我服务偏见为主的非理

非理性偏见是人性的固有弱点之一,而且自我服务偏见是主要方面,不可能从提高自身认识方面得到根本克服。建立包括上市公司、投资者、券商、专家学者等市场参与群体对监管者的评价制度,例如电子打分评价系统,并将结果公开,是克服监管者自我服务偏见的有效手段。

2 加强对监管者的内外部监督

对监管人员进行培训,加强监管机构内部的管理,同时包括投资者和其他证券市场参与者等外部机构和人员也应加强对监管者的监管。例如,召开听证会,加强舆论和媒体的监督,鼓励公众监督等等。监管者在监管出错以后,也应当敢于主动、公开承认错误,并纠正错误,而不是一错再错,推卸责任。

自我监管论文篇(5)

ABSTRACT

Under the influence of the trending of global economic integration, all the countries face to the new opportunity and the threat of the development, in the processing of obey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catch the chance and take the challenge, the government should play the leading role, according to the fact and set up proper solution, make theregulation work, so that it can improve the comprehensive strength of all industry, and join the competition of the world, pull the economic go ahead, against the economicimpact of globalization, the freedom of global economy is increasing the trading between every country, the competition of shipping industry which is closely with the trade is more and more sharp, so, the market operation in order and the industry development in health which are become the focus and difficulty of shipping industry,its important to the government to ensure fair competition and keep the economic developing, its also show the effect of government regulation.

The range of the paper is in the shipping industry of NanSha free trade zone, the purpose is how to play the government function better in the market economy, it has an important significance to stimulate the market activities and to achieve the orderly development and to keep the social economy steadily. The paper is mainly based on thetheory of market liberalism, government intervention and circulation accumulation, in research processing, via the literature and fact, the paper is obey the logical step of raise question, analyze question and solve problem, at first display the condition of government regulation of shipping industry of NanSha free trade zone, then summarizethe main problems of shipping industry of this area and analyze them, at last present the solution to optimize the government regulation of the area. The feature of paper isemphasized to play the role of problem-oriented in fully, and give out the solution that aimed at the target, the actual effect that coming from appropriate remedy is stand out,the shortage of paper is without any research that is use the internet to assist the government regulation, its lacking in discuss the efficient and convenient method.Through summarizing and analyzing the problem of government regulation of shipping industry of NanSha free trade zone, and found that its an effective guarantee to the government regulation that play the decisive effect of market in fully and match with suitable macro-control means of government and stick to the principle of problem-oriented at the same time, apply the way in the field of government regulation,and hope to get more effect.

Keyword : NanSha Free Trade Zone, Shipping Industry, Government Supervising。

绪 论

(一)研究的背景。

2013 年下半年,在访问中亚和东南亚国家期间,主席提出共同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与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大倡议(简称为一带一路)①。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旨在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市场的自由竞争,加强沿线各国的融合发展,开展更大范围的经济合作,共同打造开放自由、互惠共赢的合作模式,所以倡议引来世界性的关注。2015 年 4 月下旬,在广州南沙区举行了涵盖广东三个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挂牌仪式,而南沙自贸区在功能划分上重点发展航运物流、特色金融、国际商贸、高端制造等产业,建设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新高地和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综合服务枢纽②。由于受 2008 年金融危机的影响,发达国家的后续经济不断衰退,全球的制造业、航运业一蹶不振,我国的这两大产业也遭受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在制造方面,为了走出困境振兴本国经济,发达国家近几年实施了一系列降低本国制造成本的减税政策,吸引本国在外投资制造业的企业回流。另外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人力、土地等要素的红利已逐渐消减,综合成本有所上升,在经济效益的驱动下,部分制造业特别是国外在华投资的制造业,为获得更大的利益,把企业迁往生产成本更低的发展中国家。在航运业方面,制造业的萧条引起货运量严重不足,各航运公司为了抢市场,甚至出现0 运费的揽货现象,引致恶性竞争,导致部分航运公司接连倒闭,市场秩序混乱不堪。在贸易增长缓慢、运力过剩、竞争者林立的环境下,怎样才能获得生存?

以整合重组、共享资源的方式来增强整体竞争优势既是航运企业的必然选择,也是市场的选择。因此全球航运公司为了应对低靡的市场状况,开始了组团过冬的联盟策略。2016 年 4 月中远集运、达飞轮船、长荣海运和东方海外组成了海洋联盟(OCEAN Alliance);2016 年 5 月 13 日,The Alliance 联盟成立,该联盟由以下几家班轮公司组成,分别是赫伯罗特、阳明海运、川崎汽船、日本邮船、商船三井;2017 年 4 月,马士基航运、地中海航运以及现代商船共同组成2M 联盟,现代商船以舱位合作的形式加入。三大联盟的组成方式均以寻找市场上实力对等的竞争对手,并达成合作协议后整合而成,竞争优势主要在全球东西航运主干线上,因此该主干线的航运市场也形成了三大联盟对抗的竞争格局。这种强强联手的合作模式,使市场进行了有效的优胜劣汰,应该会给中小型企业的生存、发展造成重重阻碍,甚至带来毁灭性的鲸吞,但调整后的市场发展方向更加明确,竞争更加合理有序,也更有利于航运业的健康发展。

虽然金融危机对我国也造成了很大的冲击,但也给我国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由于我国的人口红利、土地资料、国家招商引资政策的相互配合,我国在经济危机后的几年内,跃居制造业大国。根据 2010 年制造业产出数据显示,我国制造业占世界的比重为 19.8%,超过美国所占比例并成为全球制造业第一大国①。国际航运业面临着复杂多变的政治环境,航运市场的竞争不断加剧,在全球经济一体化以及南沙自贸区面向世界发展的形势下,南沙自贸区的航运企业怎样才能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立足于市场、与国外企业抗衡,并在国际航运市场内占一席之地,这是企业的燃眉之事。如何引导企业追随自贸区发展的政策步伐,抓紧全球制造业第一大国的有利形势,抢占国际贸易总量的运输市场,成为地方政府发展区域经济的重要任务,也是把南沙自贸区打造成为世界航运中心的必经之路,更是地方政府监管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履监管职能,让市场充分发挥资源配置作用、对航运业实施适度管理,从而创建南沙自贸区特色航运业,促进区域经济稳步向前,这是地方政府必须解决的难题。

(二)研究的综述。

1.国外研究综述。

国外关于政府市场监管的发展相对来说比较多样与久远,大部分资本主义国家的资本积累与对外贸易的发展促使外国政府不断革新管理观念,顺应社会的发展要求,不断进行改革、完善监管法规等方面的尝试。

被誉为经济学之父的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提出 在这场合,像在其他许多场合一样,他们是受着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促进了他们全不放在心上的目的。他们不把这目的放在心上,不必是社会之害。他们各自追求各自的利益,往往更能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他们如真想促进社会的利益,还往往不能那样有效。①。他主张由看不见的手,来引导经济发展,反对政府干预经济。这一理论指导了西方资本主义发展长达一百多年,直到 20 世纪初,经济危机的出现才结束了西方国家所崇尚的自由经济主义,让西方学者们重新探讨经济发展理论。英国的约翰?梅纳德?凯恩斯在《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提出只有扩大政府机能才能调整消费倾向和投资活力并实现两间者的相互适应,从而避免现存经济发生全部毁灭的恶果②,他认为在资源配置条件下,看不见的手(市场)存在一定的盲目性,而市场自身是不可能克服这一弊端的,政府干预才能让这一问题得到解决。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在凯恩斯的国家干预理论的影响下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增长。而经济滞胀的影响在 70 年代不断扩大,社会矛盾日渐激化,使人们对政府干预的管理模式产生了怀疑,让自由市场经济模式重新受到重视。美国的戴维?奥斯本、特德?盖布勒在《改革政府:企业精神如何改革着公营部门》一书中提出,起催化作用的政府--掌舵而不是划桨的原则;以市场为导向的政府--通过市场力量进行变革的原则③。他们认为政府的主要任务是以制定市场运行规则和促进市场变革为主,主要职责是发现能达到目标的最佳途径或方法,强调了政府需要变革和提高运作有效性的理念。美国的盖伊?彼得斯在《政府未来的治理模式》一书中总结出当代西方政府行政的四种治理模式,包括:市场式政府、参与式政府、弹性化政府、解制型政府④。这四种模式均强调政府改革要与实际情况相互协调。美国的经济学家杰弗里?萨克斯在政府监管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中指出所有运行良好的经济体都是由政府、市场和非政府组织协同发挥作用,健康的经济需要政府发挥作用、强化监管领域、实现政府与市场的平衡⑤。这一理论明确指出了除政府、市场外的第三方组织在市场经济中能起到监管作用,随着经济的跨国发展范围扩大,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简称 OECD)在 1995 年提出了政府管理的八项特征。

其内容是权力转移、提高灵活性;确保绩效、控制和责任制;发展竞争和选择;提供回应性服务;改善人力资源管理;优化信息管理;提高管制质量;加强中央指导而非干预的职能①。这些管理特点要求政府将权力下放给私人组织,主张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和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经验与手段,提高管理效益,以服务社会、公众为导向,提升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使管理更具柔性和灵活性。这种新理念为各国政府构建具有本国特色的监管模式提供了必要的参考与指导,如美国政府的自律型监管体系随着其市场经济深入发展而不断调整和完善,监管局面主要呈现大市场、小政府的特点。新加坡的政府主导型经济运行模式中,政府在市场监管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治理上采用开放的市场战略,坚持政府与市场相结合,政府积极为市场服务,到位而不越位。德国采用政府主导和行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其特点是在经济政策和市场的调整上,政府力度比以往加大,而行业组织则对行业市场的管理更为关注,监管制度能够灵活地适应市场经济的变化,并体现经营主体对公平和道德的重视。国外政府经过长期的探索、试验、再调整等过程,在特定的经济发展时期总结出一系列的具有本国特色的政府监管理论,并为其他国家在监管理论的探索、研究中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2.国内研究综述。

我国的政府市场监管研究起步比较晚,从 20 世纪 50 年代起实行计划经济,在当时的一段时期内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由于弊端在后期日显突出,缺乏活力,与经济发展需求完全不适应。1979 年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经济发展不断加速。然而,与市场经济并存的管理问题也同时制约着经济的发展,国外在政府监管的过程中积累并总结了一些有益的经验与理论,但由于国情的不同,相关的经验、理论只能作为参考不能照搬套用。从我国开始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后,我国学者关于政府市场监管的研究也在不断探索中。

顾煜在关于强化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的文中指出市场监管的目的是保证市场具有良好的秩序,而市场主体是破坏秩序的主要因素,所以必须制定有效的经济政策加强监管,以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①。马英娟在中国政府监管机构构建中的缺失与前瞻性思考兼议政府监管领域大部门体制的改革方向的文中指出设置监管机构需要坚持立法先行的原则,通过法律的形式以保障并增强监管执法的权威性;在构建及监管的过程中,确立依法独立监管的理念、秉持公正监管的立场,才能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秩序,提高国内外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②。刘熙瑞在服务型政府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政府改革的目标选择的文中指出服务型政府是以服务公民的理念为指导,担负着为社会服务的责任型政府,强调服务本位、市场本位。认为在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将我国各级政府建设成为服务型政府,实现小政府、大服务的管理格局,是顺应国际贸易准则的要求,也是经济活动有序开展的保障③。刘现伟在加强政府监管、创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文中指出要整合政府监管资源,建立公平的市场规则,为市场参与主体制造公平竞争环境,从而提高经济运营质量和效益④。李永才在对改革和完善我国市场监管体系的思考的文中指出市场监管需要引入协同治理理念,运用该理念去制定市场监管的战略目标、组织架构、监管机制与社会参与机制,以适应市场治理需要⑤。宋华琳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市场监管体系的改革与创新

的文中指出市场经济的本质是信用经济,未来政府规制以信息服务为主,通过建立共享的信息平台,促进部门间协同监管,并综合运用命令控制型监管工具和激励性监管工具,从而提升市场监管质量⑥。谢燮在新时期航运市场监管思路的文中指出需要建立多元化的市场监管体系对航运市场进行监管,对未来航运市场的监管要以通过创新模式,提高监管实效的监管方式替代以增加机构和人员进行高压无缝的监管方式⑦。由于我国国情的特殊性,国家经济以粗放型、劳动密集型的方式开展,经过几十年的建设,经济有了质的飞跃,成为制造业强国,航运大国。这些研究理论为经济的进步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指导,并为以后理论的发展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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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题的意义

(四)研究的方法

(五)创新与不足

一、核心概念与基本理论

(一)核心概念

(二)基本理论

二、南沙自贸区的历史发展和航运业政府监管的现状

(一)南沙自贸区的历史发展概况

(二)航运业政府监管的现状

(三)与周边港口城市的比较

三、南沙自贸区航运业政府监管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监管主体职责不清晰

(二)监管法规不完善

(三)监管模式单一力量薄弱

(四)监管成效不明显阻碍集聚效应

(五)沟通不畅影响信息对称

(六)管理观念陈旧与需求脱节

四、南沙自贸区航运业政府监管主要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监管主体缺位越位

(二)监管执行标准缺乏可操作性

(三)监管体制缺乏扁平化

(四)监管评价缺乏公平客观

(五)监管方式不适应发展需要

(六)监管素质的教育缺乏

五、国内外航运业政府监管的经验借鉴

(一)国外航运业政府监管的经验

(二)国内航运业地方政府监管的经验

(三)国内外航运业政府监管的经验启示

六、完善南沙自贸区航运业政府监管的相关对策

(一)监管要重引导少干预

(二)细化法规构建法治标准

(三)创建齐抓共管格局

(四)监管责任和考核制度化

(五)实现监管资源共享

(六)加强监管人员的素质教育 结 论

金融危机所带来的全球经济衰退的困境和范围是巨大的、影响是深远的,而南沙区是幸运的,由广州的边陲小镇变身为自贸试验区、对外开放门户枢纽,而发展航运物流是南沙自贸区的重点定位之一,南沙港凭借自身的优势与实力,不仅是国际航运的重要走廊,也是广州建设国际航运中心的重要齿轮,同时成为打造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但航运基建设施的不完善、产业的规模化不足、人才集聚效应欠缺等问题均成为航运业优化发展的绊脚石,如何在强企林立的国际环境下,强优势、补短板,增强本土航运业的核心竞争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生存谋发展,提升南沙港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地方政府的监管在航运业的发展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何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提升地方政府的监管效能,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市场配置、宏观调控。市场经济就是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上充分发挥主导性作用,让市场遵循优胜劣汰原则自主选择,南沙自贸区政府只需要做好守夜人的角色,保证营商环境的公平有序,同时通过经济、法律等手段,以指引、政策等方式从宏观上调控经济发展方向。

第二,配套建设、完善法规。南沙自贸区政府应尽快加大和加快航运基础设施的建设,为行业、人才的集聚提供必要的基础,另外在发展过程中,要坚持依法治理的王道,不断对标国际规则完善航运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为市场守法,依法监管,营造法治市场提供保障。

第三,强化素质、提升服务。南沙自贸区政府要根据社会、市场的需要,通过长期、系统的培训教育,强化执法人员为民服务的理念,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能力,增强执法队伍的整体综合素质;将服务市场的观念引入监管过程,让执法人员始终秉承高效便民的原则,提高监管服务水平,让监管更好地服务于市场经济,提升监管效果,提高社会对地方政府的认可度,增强地方政府的公信力与权威。

第四,理顺关系、协同共治。要实现共治格局,南沙自贸区政府必须进一步理顺政府部门、企业、行业组织之间的关系,扩大业内主体对航运市场的监管渠道,完善企业的自我监管和对违法企业的举报投诉程序,同时加快培育行业组织,提升其管理能力和水平,实现行业组织对部分监管职能的承接,在地方政府主导监管的前提下,引导其他主体参与互动协同治理,形成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共治格局。

自我监管论文篇(6)

众所周知,金融监管是金融监督和金融管理的总称,在经济全球化趋势日益加强的环境下,凡是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无不客观地存在着政府对金融体系的管制。历次金融危机都是通过政府的政策调控来逐步平息的,金融危机对经济的巨大破坏力引发了社会各界对于金融安全的重视,逐渐认识到健全与加强金融监管是实现金融体系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性举措。本文通过建立动态博弈模型,分析金融监管部门和市场主体金融机构的利益博弈,探讨分析我国金融监管手段的有效性,并提出相关加强金融监管,化解金融风险的政策建议,这对深化我国金融改革、提升我国金融体系风险防控能力有着较强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

一、博弈论视角下监管部门与金融机构的利益博弈

毋庸置疑,监管部门与金融机构在行为目标函数上存在着显著的差异,监管部门的行为目标着眼于国家金融发展的整体利益,谋求的是各个区域金融的协调统一发展。而金融机构与的行为目标函数具有双重性:一方面要履约促使投资者的资本利益最大化,行使投资人的职责,另一方面又要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但是往往其行为目标函数是偏向于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一边。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始终围绕着利益关系展开,这里引入博弈论的分析框架,来分析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间的利益关系。

(一)博弈模型的初步建立和假设

博弈论就是博弈各方各自利用和分析对方的策略变换自己的对抗策略,以达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博弈策略就是参加博弈的各方为了各自利益最大化而采取的行动策略。假设监管机构的职能是制定维护金融行业协调、稳定、安全、快速发展的金融规范和调控政策,并监督金融机构执行。如果监管部门能有运用最合适的手段,最合算的成本达到监管目标,此时监管部门的利益为0(因为这是监管部门存在的意义或职责)。但是,任何有效的监管方式都需要有充分的信息,在此过程中必然产生监管成本,因此监管部门存在疏于监管的可能性。我们这里假设,如果金融监管部门对于金融机构疏于监管,但整个金融行业的发展状况仍能保持良好势头,就假设监管当局的收益为A单位;反过来,如果金融机构利用了监管部门监管不利的监管漏洞,导致行业出现重大事故,破坏了金融业的健康、稳定、协调的发展,我们就假设其得益为-B单位。相对应的,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切实履行监管部门的金融规范和调控政策,维护整个金融业的健康发展也是其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故假设此时得益为0。但金融机构也有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愿望,因此当自身利益和整个行业的利益出现矛盾时,就存在着金融机构违规操作的可能性,如果恰好此时没有受到监管部门的惩处,金融机构可能获得的预期得益为C;相反,若金融机构的违规行为受到监管机构的惩罚,我们假设它们此时的得益为-D。根据以上假设,可以列出双方博弈矩阵图形(如表1所示)。按照矩阵图中箭头方向进行博弈分析,可以看到该博弈是没有博弈双方能够接受的纳什均衡纯战略策略组合,从根本上来说,两博弈方之间的利益始终都不会是一致的。在这种博弈中,双方为了获得最大的期望值,必须以一定的概率分布随机选择一些策略,即博弈方必须选择混合策略,而在混合策略下双方的策略选择都取决于对方对某一决策的选择概率。

二、研究结论与对策

综上所述,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之间的利益博弈不存在双方能够接受的纳什均衡纯战略策略组合,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博弈各方都不得不选择混合策略,而在混合策略下双方的策略选择都取决于对方对某一决策的选择概率。因此,为了切实提高金融监管的有效性,中央政府应该强化对监管部门的监管,迫使监管部门积极监管,加速转变监管方式,注重合规性监管,逐步向风险监管与合规监管并重的监管方式过渡;除此之外,也要建立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机制,建立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共享机制;最后,也要强化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提高金融机构的依规的自觉性和守法的自律性。

[参考文献]

[1]罗友山.关于金融监管的博弈分析[J].经济评论,2002.

自我监管论文篇(7)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和经营金融业务的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外资金融机构等。对于从事金融业务的这些机构而言,诸如市场风险、制度风险、机构风险等是客观存在的,不仅对其经营具有负面影响,而且还可能引起国家经济、乃至全球经济的动荡。同时,除了这些客观存在的风险之外,由于金融机构违规操作等主观因素带来的风险也因其极具破坏性,而日益受到监管当局的关注。

一、金融机构违规操作现状及金融监管的主要模式

(一)现状

目前,我国金融业最大的风险来自于传统体制的影响以及监管失效导致的违规。如长期以来积累的体制性、机制性因素,如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国有企业建设资金过分依赖银行贷款,银行信贷资金财政化的现象;金融机构内部管理不善,造成庞大的不良债权,导致金融资产质量不高的状况;金融机构业务中违反利率政策,采取各种方式高息揽存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存在。此外,我国证券、期货市场也存在不规范的经营、违法违规现象,如一些证券机构和企业(包括上市公司)与少数银行机构串通,牟取暴利,将股市的投机风险引入银行体系;一些企业和金融机构逃避国家监管,违规进行境外期货交易,给国家造成巨额损失;上市公司不规范,上市甚至成为扶贫圈钱的手段。对此,我们要做的就是要采取相应措施,遏制上述风险,防患于未然。

(二)监管模式

为防范金融风险,各国都通过采取不同的金融监管模式来规范金融机构的行为,规避风险。由于不同经济发展和文化背景以及立法等,各国的政治背景、地域、文化、经济发展进程、法制传统以及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经济的监管也各不相同,各国金融监管框架和组织结构千差万别,并没有统一固定的框架。目前有影响意义的金融监管框架和组织结构有两类:其一,以非制度化著称的英国模式,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即属此类;其二,以规范化闻名于世的美国模式,其监管比较严厉,日本、欧洲大陆国家多属此类。

我国目前的金融监管主要是采取政府监管为主导的监管模式,这种方式有诸多弊端。比如,在监管体制上,央行、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之间,各监管机构内部各职能部门之间,各监管机构与分支机构之间,尚未建立起明确完善的协调机制;在监管内容上,偏重于合规性检查,风险性检查不足;在监管依据上,法规、规定不完备,监管活动随意性较大;金融业自律机制和社会中介机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监管资源不足,监管漏洞较多。因而,修正我国目前的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效率和监管水平是本文要研究探讨的重点。

二、自律监管在我国金融监管中的地位、理论依据

金融机构自律是指金融机构自行制定规则,以此约束自己的行为,实现自我监管、保护自身利益的目的。广义的金融机构自律不仅包括每家金融机构对自身行为的约束,还包括金融业的行业自律,即由金融机构联合成立的同业公会或会员制交易所,制定行业自律公约实行自我约束。本文就广义的金融机构自律进行研究。

(一)地位

金融机构的自律是完善的金融监管体系不可或缺的部分,然而由于其主要基于金融机构的自觉行动,缺乏可操作性,而且由于企业存在诸如主观介入较多、灵活、弹性大等特点,易产生负面效应,如滋生腐败,因而不被重视。但作为非政府监管的一种,自律监管又具有监管成本低等优点,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在国外,自律在金融监管中发挥着不容忽视的作用。瑞士主要的自律机构如瑞士银行家协会(SBA),它组织银行自律指南,包括交易期权和金融期货、抵押物评估、交易和衍生金融产品风险管理、证券交易行为指南等,并协助央行对资本外逃、逃税及类似的违法行为给予制止和处罚,在实际监管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理论依据

金融机构自律的理论依据就是经济学当中的俱乐部理论。该理论认为,俱乐部成员如按俱乐部的规定约束自己的行为,就可以享受会员待遇,如果违规就要出局或接受其他惩罚。其实,违规造成的最大惩罚就是该会员将无法在类似组织中继续发展,享受以前的优待,而且即使从事其他活动也会因其有“前科”而受到歧视。就金融机构而言,促使其自律的压力和动力除了来自法律的威慑,还与这种俱乐部理论的进一步应用、完善密切相关。

三、激励金融机构自律的因素

(一)前提条件——完善监管立法

伴随着金融业的发展,金融法规体系也在不断发展、日趋完善,作为金融监管最强有力的手段,其主导地位在现阶段仍是不容动摇的,它也是促使金融机构自律的前提条件,是规范、公平竞争的金融市场的保障。要根据国内金融业发展的现状、国际金融监管变化的新趋势、内外资金融机构监管并轨的需要,做好相关法规的废、改、立工作。同时,强化对金融监管执法的监督,建议让非金融监管职能部门承担这一任务,如法律部门、内审部门,以防止出现监管漏洞。

(二)根本--提高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素质

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素质的高低是金融机构自律水平高低的重要决定因素之一。而我国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素质远落后于金融业的发展水平,部分从业人员的违规、违法行为就会给金融业带来巨大的风险和损失,因而着力提高其素质已成为必要而紧迫的选择。对此,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1、完善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查制度

目前,现有的金融业还没有针对从业人员的严格、清晰的法律、法规、制度要求,作为风险较大的行业,要求从业人员具有诸如道德、知识、技能、心理、身体素质,因而要严格从业人员的准入制度,从源头上加以控制。

2、建立完善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激励机制”重在让从业人员不想违规,“约束机制”则使从业人员不敢违规。具体说来,在一般情况下,各国对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违规行为相对比较重视,而对按章操作、遵纪守法者却无相应的激励,以至各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有违规经营逐利的动机,而无照章办事的动力。因此,笔者认为各监管部门要适当转变“禁止违法经营”的监管方式,改为“鼓励守法经营”的激励方式,以达到惩恶扬善的目的,降低为查处违规行为而投入的巨大成本,提高监管效率。

(三)核心——加强内部控制

金融机构内部控制是金融机构的一种自律行为,是为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标和防范风险,对内部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从事的业务活动进行风险控制、制度管理和相互制约的方法、措施和程序的总称。从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概念看,其控制对象包括:决策机构和决策人,内部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所进行的各项业务活动;其控制内容包括风险控制、制度管理和制约机制三大类别。重视和加强内控建设是金融机构稳健经营、持续发展的关键。

(四)关键——行业自律

行业自律具有双向性:对外能维护金融业的整体利益,对内能改进行业系统管理,加强同业约束。金融同业公会可担此重任,有效地弥补金融监管的不足。其自律监管范围主要是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针对微观操作行为与地方金融活动进行自我协定和约束,尤其是存款经营、贷款发放、结算制度、利率管理、产品开发、业务交叉、信息披露、违约制裁及同业纠纷等,并随业务的发展不断扩充其职能。(五)重要保障——发挥外部中介力量的作用

如英国实行报告会计师制度,其报告会计师的职责是定期报告有关银行的内控情况,检查监管当局的规定和要求的执行状况,核定银行数据和材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并提出分析报告;再如,瑞士借助外部审计师事务所对金融机构实施监管,这些事务所审查的内容包括:账目、执法严格程度、内控制度及银行家协会自律监管指南执行情况,如发现违规情况,被审机构要限期整改并上报监管核心机构FBC,费用由银行支付。

就我国目前中介监管机构的发展看,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功能较为单一,通常只限于核定注册资本金,因此可借鉴英国、瑞士的经验,适当扩大会计师事务所的职能,采用其收费制度,以提高我国现有金融监管效率并降低监管成本,弥补单一依靠监管机构的不足,形成对金融业的社会监督,建立更为全面的监管体系。

(六)粘合剂——完善金融业信息披露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是金融机构防范风险的内控机制和外控机制的有机结合点。我国需要完善有效的金融业信息披露制度。

金融机构就要在国家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练好内功”,完善内控机制。在我国,立法和执法一直都重视国家监管,而对金融机构的行业自律和内控机制的完善没有足够的重视。这种内控和外控的不平衡削弱了外控监管的效果,无益于金融整体安全。而信息披露制度的设立和完善,再加上监管对信息披露的制约,有利于将国家金融监管的外控机制转化为金融机构的内控动力。国家监管对信息披露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的要求,就势必会给金融机构经营造成压力,使其增强透明度,由于金融机构的经营都处在大众的视线内,经营不善会导致公众对其信心的丧失,他们就会努力完善内控机制,避免违规操作,保持良好的经营状态。

因而在监管工作中,要将“他律”与“自律”相结合,以“他律”作为“自律”的有力保障,将“自律”视为“他律”的最终目标,促使金融机构从“他律”向“自律”过渡,从“外部约束”向“内部激励”转变,从而提高金融监管的效率,促进我国金融业的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1]国家外汇管理局赴英国、瑞士金融监管考察组.英国、瑞士金融监管现状及启示[M].

[2]谢平.自律理论启示金融监管[N].国际金融报.2002.7.2.

[3]冯祯林,李胜华.行业自律:中国金融监管的理性选择[J].中国农业银行武汉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5.

自我监管论文篇(8)

国内学者对药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研究起步比较晚,直到20世纪90年代,中国才开始关注药品安全的政府监管并对其加以研究和探讨,但是都没有取得太大进展。直到2004年一系列重大药品质量安全事件之后,关注程度逐步增加;2006年齐齐哈尔第二制药厂亮甲菌素事件(简称“齐二药”事件)、安徽华源欣弗牌克林霉素磷酸酷注射液(简称“欣弗事件”)之后研究明显增多,但是理论研究还是不够丰富[2],还停留在初级阶段。

尽管这些研究多种多样,但归纳综合后发现:宏观上,研究主要从经济学、管理学两个角度出发。具体研究内容,不外乎回答四个问题:为什么要监管?现在怎么监管的?监管存在什么问题?应该如何监管?鉴于论文的需要,该综述主要从管理角度出发书写,对经济学角度的研究不一一阐述。

1 对监管必要性的认识

这方面的研究与阐述较多,如黄志勇从社会性管制角度,对药品产业政府管制必要性进行了阐述[3];马乐新博士从信息不对称理论、外部性理论、市场势力、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以及非价值物品的有效供给五个方面,对政府监管的形成进行了理论分析[2];韩超、单双从新规制经济学的多重委托关系角度,分析了中国药品监管失灵的根本原因[4]。

总之,理论界基本已经达成共识: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不仅直接影响人类的生存、发展,而且其生产、研发、销售、使用等环节中存在自然垄断、外部性、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因此,药品质量安全需要实行政府监管。

2 监管存在问题与归因分析

较早关注我国药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存在问题的学者是社科院研究员余晖。1997年,他在《中国药业政府管制制度形成障碍的分析》一文中,回顾了我国药品管制制度的历史演进,从而较系统地分析了我国药品管制存在的问题[5-6]。2006年,诸多药害事件发生后,关注我国药品质量安全监管问题的人越来越多,如吕旭飞[7]指出:欣弗事件暴露出我国药品招标制度缺陷、监管漏洞、抗生素滥用、救济制度不完善、职业道德危机等问题,其产生原因是体制不顺、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环境不成熟等;宋华琳[8]撰文指出中国药品规制机构是半垂直管理的规制体系,政企之间存在回旋之门,规制工具理念与实效相违等问题,而影响药品规制改革的不仅有药监部门自身,还有国务院、跨国公司、传媒、专家、公众;杨晶[9]提出我国药品流通安全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缺乏一体化的全程监管体系、缺乏监管资源、法律法规不尽完善、职责划分不清,其原因主要是起步晚、重视不够,借鉴国外、跨度太大。

这些研究从不同角度对药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描述、汇总,而且总体上基本将国内药品安全监管中主要问题都罗列出来了。但是,尚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研究很分散、不成体系,没有一个系统理论框架作为支撑;二是大都没明确指出目前中国药品安全监管存在的根本问题,也没有系统分析问题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因而得出的结论不可避免的会存在一定片面性;三是在问题分析中,主要是定性描述,缺乏定量分析,因此结论是否可靠、准确值得商榷。

3 监管方法措施研究

监管方法措施的研究较多,其提出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借鉴国外经验,提出适合我国特点的措施。比如杜钢建[10]从药品监管主体、机构与监管范围、药事咨询委员会制度、中介组织制度在医药监管中的作用以及行政检查、司法执法等方面,系统比较分析了国外药品监管体系与改革经验,提出我国应尽快建立集药品、食品、化妆品、农药、兽药、医疗器械等行业于一体的统一监管制度。宋华琳[11]从纵向事权划分、横向监管范围、组织体系设计、监管权与服务职能四个方面,对十七个国家监管体制进行了描述和比较分析,认为监管机构组织体系设计在纵向上可分为单轨制和双轨制,在横向上可分为一元制和多元制。

二是依据某个或某些经济、管理理论,提出监管措施。应用最多的就是利用管制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等理论来研究药品管制问题。如刘鹏借助于对西方监管有关理论的分析说明,从建章立制、标准设立、奖惩机制的建立以及对执行系统的合理优化等角度对中国药品安全监管的政策过程进行阐述,并提出了“混合型监管”的药品安全监管模式[12];曹阳[13]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分析了我国药品安全有效社会性管制变迁的特征,提出以国家为主导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为主线、构建绩效导向型的独立高效的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建立信息披露和沟通渠道、增加违规成本以提高监管效率等。

三是根据现状的分析,提出针对性的措施。如刘文丽[8]针对农村药品安全现状,提出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力度、加强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建立农村三级药品监督体系、完善监管联动协作机制等措施。杨晶[9]在分析药品流通监管问题与原因基础上,提出加强自身建设,理顺利益关系、调整监管思路,发挥行业协会在监管中作用,将监管关口前移,发挥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作用等措施。

总之,学术界对对中国政府药品监管的系统研究很多,从不同的角度,对药品安全监管的问题进行探讨。但是,这种研究基本是对某一方面问题的分散探讨,没有对药品产业政府管制问题进行集中统一的研究,这说明我国在药品质量安全政府监管领域的研究还存在不足。

参考文献:

[1] 王淑娟.中国药品安全规制研究[D].辽宁大学,2010

[2] 马乐新.中国药品管制的制度经济学研究[D].华南农业大学,2005

[3] 黄志勇,陈晓红.我国药品产业政府管制分析与对策研究[J].现代管理科学,2009(9):38-40.

[4] 韩超,单双.基于多重委托关系的药品监管研究――案例分析[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08(3):8-11

[5] 余晖.中国药业政府管制制度形成障碍的分析(上)[J].管理世界,1997 (5):126-35.

[6] 余晖.中国药业政府管制制度形成障碍的分析(下)[J].管理世界,1997(6):87-95.

[7] 吕旭飞.“欣弗”事件暴露的问题及其对策[J].卫生经济研究,2007(3):29-30

[8] 宋华琳.中国药品规制改革依然“在路上”[J].中国改革,2008(4):56-58

[9] 杨晶.我国药品流通安全监管体系研究[J].成人高教学刊,2010(1):18-21

[10] 杜钢建.国外药品规制与监管体制比较[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3(1):83-87

[11] 苏苗罕,宋华琳.各国药品监管体制比较研究[J].上海食品药品监管情报研究,2009(6):1-6

[12] 刘鹏.混合型监管:政策工具视野下的中国药品安全监管[J].公共管理学报,2007(1):12-24

自我监管论文篇(9)

0引言

在信息技术与媒体科技快速发展的二十一世纪,人们获取信息及发表相关言论的媒介已经不再局限,新闻媒体在给予人们信息和言论自由的同时由于缺乏妥善的监管机制,从而造成了网络谣言、舆论压力以及网络暴力等不良现象。就现阶段而言,我国的新闻媒体监督机制仍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不足,其主要原因是新闻媒体监督的缺位。基于此,文章将对我国新闻媒体监督的缺位表现进行分析,再着重探讨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最后提出相应的完善策略。

1 新闻媒体监督的缺位表现

舆论监督一直是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重点,欠缺完善法律法规制度的保护、受众素质水平差异较大等因素使得我国新闻媒体监督具有局限性、不客观性等特点,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1 监督主体的局限性

监督主体的局限性是我国新闻媒体监督缺位最为主要的表现,主要是指舆论监督的主体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限制[1]。新闻媒体监督的主体主要包括纸质、电视及网络等三种监督主体,由于我国网络的普及范围及普及率不高,从而造成许多人仍然无法进行网络监督,这样一来就使得我国新闻媒体的监督主体在范围上产生了局限性。另一方面,新闻媒体监督的主体也受到来自政府等监管部门的限制,如新闻内容的限制、网站防火墙的设置等等。

1.2 监督内容的局限性

新闻媒体监督内容的局限性是舆论缺位的第二大表现,主要体现在信息内容的失真方面。我国政府及有关部门对纸质新闻及电视新闻内容的真实性把关较为严格,对舆论的控制也较为重视,然而随着网络媒体的发展和兴盛,对于某些网络信息的监控和把关则有所欠缺,从而造成了网络谣言肆虐、网络商业广告泛滥等不良现象。

1.3 监督方式的局限性

除了上述两方面之外,新闻媒体监督的缺位还体现在其监督方式的局限性上,在网络媒体的监管方面尤为突出。我国网络媒体的监督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的支撑,久而久之则导致网络媒体监督的舆论道德性缺失,越来越多的网民将网络当做情绪发泄的平台,从而造成网络暴力的出现,其中最常见的网络暴力为“人肉搜索”。

2 新闻媒体监督的缺位原因分析

新闻媒体不仅是传播信息的渠道,也是监督公共权力、反馈政策实施好坏的重要途径之一,然而我国新闻媒体监督却仍存在缺位的现象,究其原因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2.1 新闻媒体监督体系欠完善

目前,我国新闻媒体监督体系的发展仍不够完善,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过分注重收视效果而忽略事件的跟踪报道,二是在与其他媒体间的互动、与党政职能机关之间的联动方面有所欠缺[2]。

2.2 舆论监督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新闻媒体监督是对信息传播和反馈的渠道进行监管的一种机制,这种监管机制只有拥有法律的支撑才能更好的发挥作用。然而,我国关于新闻媒体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仍不够健全,只有部分法律法规中的相关条例对新闻媒体监督作出了相关规定,然而这些规定并不足以为舆论监督提供可靠的保障。例如,部分媒体工作者在如实报道某些新闻信息时受到阻碍和抵制,更有甚者会在报道传播之后受到打击报复,从而对其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了损失,这些不良现象产生的根本原因是舆论监督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从而使某些不法人员钻了空子造成的。

2.3 新闻媒体监督欠缺权威性

自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发达的信息技术为新闻媒体的传播提供了新的平台,即网络媒体平台。然而网络媒体在提供给人们快捷、广泛的信息的同时,由于缺乏监管而导致网络谣言及网络暴力,从而使得越来越多的受众对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抱有怀疑和漠视的态度,最终使得新闻媒体的监督缺乏权威性。另一方面,部分媒体工作者为了提高自身的利益而一些不实消息,长此以往,就使得新闻媒体监督在公众心目中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下降。

3 新闻媒体监督缺位的完善策略

针对上文对新闻媒体监督缺位产生原因的分析,文章提出以下完善策略。

3.1 加强新闻媒体监管体制的建设

为了更好地实施新闻媒体监督,有关部门需要及时对新闻媒体的监管体系进行完善和创新。一方面,新闻媒体应将注意力从收视效果转移到对新闻事件的跟踪和报道上;另一方面,新闻媒体应不断加强与其他媒体的合作和互动,并改变与党政机关的依附关系,加强两者之间的联动。

3.2 完善相关法律机制

就现阶段而言,我国对于新闻媒体监督的立法保障仍不完善,主要是因为我国缺乏专门的舆论监督法律法规。因此,为了保证媒体工作者在实施舆论监督的过程中免受打击报复、官司缠身等迫害,国家立法部门应重视新闻媒体监督的作用,尽快建立和完善相关法例条文,以保障新闻媒体监督的顺利开展。

3.3 提高媒体监管的权威性

一方面,从事新闻媒体工作的人员应提高自身价值观及职业操守的建设,严格遵循职业操守,抵制外来的经济、权利等诱惑,坚持实施开展公正的新闻媒体监督[3]。另一方面,新闻媒体还要加强对所信息真实性的监督,以提高媒体在大众心中的公信力,从而加强新闻媒体监督的权威性。

4 结论

综上所述,我国新闻媒体监督的缺位主要表现在舆论监督主体的局限、监督内容的局限以及监督方式的局限等三个方面,其主要原因有新闻媒体监督体系欠完善、舆论监督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以及新闻媒体监督的权威性不高等。因此,文章针对以上现状及原因的分析,提出了加强新闻媒体监管体制的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机制以及提高媒体监管的权威性等措施,以保障我国舆论监督的良性发展。

自我监管论文篇(10)

引言

近年来,以人为本的监管观念成为国内各个行业大力使用的基本思想之一。公众注重人本理论,人是所有活动的载体,必须建立以人为本的教育价值观念,因为人的原因是监管活动的主要着力点,所以,用以人为本的监管形式开展教学,是新时代基本教育进步的必要方式,是目前教育思想的中心要点。在开展中小学的教育监管过程中必须清楚监管和以人为本之间的联系,所以,以人为本的监管观念必须注重表现在学校的教学形式和办学理念中,同时表现在学校的监管观念和监管措施上,还包括总体气氛和校园文化的构建当中。

1.以人为本监管观念论述

以人为本即注重个人的因素,往往以个人所在的岗位作为出发点开展所有工作。在社会环境下,必须全面敬重个人为重要生产力的主体性和自主性。监管行动中的体制组织与方式拟定务必要展现人性和照应人情。并且以人为本作为自由和法制等当代社会价值观的体现,以及社会进步过程中文明发展的目的与希冀。这是由于社会实际情况所致,使得没有一定有效的保障社会中个人同享社会予以的权利与利益,但是以人为本始终作为监管工作所探求的宗旨,原因是以人为本是构建和睦社会的主要方式。和谐社会构建的观念是予以每个人关切与重视。并且以人为本理念是予以集体尤其是弱视集体权益的关切与重视,因此,能够表明以人为本是在不损伤集体权益的前提条件下,充分发挥个人品行和创新力的强力保障。

2.在实行以人为本教育监管过程中出现的弊端

2.1社会缺少以人为本的环境和氛围

中华五千年传承下来的教育理念:传道、授业、解惑,加之后来的教育工作者赋予的塑造、训练等理念,随着时代的发展,仍然是蒙着一层神秘的面纱,并没有秉承教育的普遍性原则,尤其是我们国家的高等教育。一些高等教育依然循规蹈矩、一成不变,创新的东西不被采取甚至被恶意制止。这就让我国教育一直处于目光短浅的状态,长远性发展受到遏制,这样非常不利于我国教育事业的创新发展,长期看来,对我国社会的各方面发展也是有抑制作用的。

2.2教育机构上层缺乏“以人为本”的意识

我国教育发展的进程中,教育行政机关人员和学校的监管层对整个发展过程起到引导性作用。然而,这些人当中的不少把学生当成物品,学校是工厂,老师是工人进行领导,完全没有搞清楚学校创办的初衷是什么,也不懂学校在各方面的运作中都是基于学成的需求完成的,也就是说不懂学校是在为学生服务。

2.3当时代教育资源和教学质量达不到“以人为本”的要求

随着社会教育人数的增长,学校招收的比例连年增长,但是相匹配的教师资源和教学设施不能跟上招收比例的增长,导致学校的精英课堂不能开展,很多学校上课已经人满为患。教师对于这些并不能采取更加良好的措施,只能通过备课解决相应问题,也没有时间监管到教学过程中的个人,上课比较普通,触及不到科学前沿,旧的东西反复讲述。这些使得学生不能享受学习带来的快乐,依然被旧时代的学习所套路,但是教师因为上课人数增长无法跟上时代的步伐。另外,教学设施数量不匹配,导致学生在学习了理论知识之后不能及时通过教学设施进行实践,使得学生学习的理论知识毫无作用。

3.以人为本教育监管的推行策略

在当前社会中,人的主体观念持续深化,针对人主动灵巧的发展、多彩多样的品性和激烈的自我实现的目标,要将教育监管的重点贯彻落实在每一个体上,将以人为本的监管观念一直落实下去。

3.1建立以人为本的监管观念

教育监管要重新审视高校监管中学生与老师的实际影响与位置,学生与考试理当直接参加到高校监管的计划决议中。并且高校可创立以学生或者老师为主体的组织团体,实施民主的监管与决议。全面展现教学研究者与学生在老师课堂授学质量评价方面的影响。特别是改进学生评估老师教学质量的评估体制;并且,在其余的监管方面,如教学实施和相关硬件及资料等,为了保障教学质量,同时节省资金,即可组织相关单位的专业人员创立有关的小组。

3.2以鼓励体制增强员工工作的自主性与创新性

创建和监管教师团体的过程中,可实施全体人员聘用体制。聘用体制需要维持公正的聘用、公平的竞争和冲破限度准则,维持考核评定和聘用相融合的准则,维持可行性的准则,以及灵巧性与整体性相联系的准则,各种准则都呈现了敬重老师的品行与权利,能够充分展现且增强老师的主观意识。其次要提高人的选择、人的使用和培育人的情感投资,不仅要聘用优质的才能者,还使内部表现优秀的员工崭露头角;不仅要全面调动每位员工的积极性与创新性,还要持续员工技能与综合素养;不仅要增加聘任员工的强度,还要加大锻炼员工的强度;不仅要实行体制的规划,还要实行酬金与交流方式的规划。

3.3创建和谐互助、积极向上、高尚品味的学校文化

学校文化属于当前文化思潮和高效监管形式交互的结果,具有个性,还存在文化的整合性、特有性与相同性的特点。价值理念是作为学校文化的重要基础,其体现了教师与学生总体精神与相同的价值准则,对保障教育活动的有效性和引导性有着核心的意义。并且其将对人的监管、物体监管和过往监管下隔离而开的物质与精神生活一同纳入教育监管内容,创造了一个完善的整体。学校文化本质上是以人为本,不仅注重高效组织目的的达成,还注重人本身发展与需求,更注重集体的人,凭借整体教师、学生促使学校和教师、学生在精神认识上实现一致的认可,从而产生庞大的归心力与凝聚力。

4.结语

建立友好社会是目前我国监管的主要理论目标,然而注重人的个体需要与进步是友好的基本核心,并且适应人的精神需要与物质需要为监管的最高境界。以人为本属于社会各级监管事务中基本认可的思想与方式。其不仅尊重人的基本权利,发挥人应有的价值,而且保护了人的基本尊严,从而表现了人性的关心。在学校的监管过程中全面弘扬人文精神,构建友好的校园文化,使得老师和学生在民主和友好的环境里学习与工作,属于有利于事业旺盛、教育发展及老师和学生共同进步的主要方法。由于有受教育者的存在,出现了教育,因此,监管是由于推进人的综合进步,从而发挥有利价值。

参考文献:

[1]宋扬.论“以人为本”的监管思想在学校发展中的运用[J].江西教育科研,2015.12(18):156-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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