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社会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24 15:06:12

诚信社会论文

诚信社会论文篇(1)

关键词:诚信;诚信缺失;诚信政府

“人无信不立,政无信不兴”。诚信问题历来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在处于社会转型期的当今中国,社会上出现了不少缺乏诚信的现象。种种不守信的个人行为、政府行为、企业行为的发生都不利于一个和谐安定的社会的构建。而政府信用是社会信用的核心,社会要成为诚信的社会,政府首先要做好守法诚信的典范。

一、“政府诚信”概念界定

所谓诚信,就是“诚实守信”。“诚”即内外一致,“信”即言而有信。诚信结合在一起就表明诚恳厚实、有信无欺、坦诚相待。诚信的产生是人类社会长期以来在实践中逐渐发展而来的产物,也是中国传统美德的重要内容之一。中国自古以来就将诚信品德作为为人处事成大业的最基本信条。在当今诚信作为社会主义的基本道德规范,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构建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重要基石。

关于诚信政府(或称政府诚信)有学者将其界定为在行使国家权力,实施公共管理的过程中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并以此规范和约束自身的行为方式的政府。它是政府行为所产生的信誉和形象在社会组织和民众中所形成的一种心理反映。也有学者认为诚信政府就是一个真正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公正廉洁、透明公开、讲究实效的政府。与以上的定义有所不同,本文试从主体方面来界定政府诚信,即认为政府诚信就是以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为主体的诚信。因为代表国家行使公共行政权力,管理社会公共事物的是政府组织以及这个组织的最集中代表--公务员,也就是说,笔者在此所定义的政府诚信就是政府组织的诚信和政府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所代表的诚信。政府工作人员应该真诚地制定法律和作出决定、命令等,并且在执行的过程中应切实地做到诚实无欺、信守承诺。同时这种行为还要得到公众的认可。它要求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面临着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不同的个人利益,多元的公共利益等严重冲突时,能够做到公开、公正、公平、透明。

笔者在本文所界定的政府诚信还应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内涵:一是基于道德自律的政府诚信,是指政府工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国家权力,管理社会事物的过程中,在没有任何法规制度或具体契约约束的情况下,也能忠于职守、尽职尽责,自觉做到行使公共权力的公平、公正;维护公众的利益,做到敢说真话,反对说假话,不务虚名,多做实事。二是指基于法律的政府诚信,是指政府部门在执行法律、法规、决策、命令的过程中,因能够严格地依法行政,使国家的法律、规章制度真正完善地贯彻实施而取得的来自公众的信任。

二、政府诚信缺失及其主要表现

政府诚信缺失是指政府本该沿着诚信的道路走下去可是在行进的过程中却发生了诚信品质的缺失乃至扭曲。正如一位著名的评论家所言:如果一个社会正大声疾呼什么,迫切需要某种东西时,那就表明这个社会正严重地缺乏此种东西。的确,当前各地方政府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发生了种种严重缺乏诚信的现象,使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受损。笔者认为,政府诚信缺失主要有两方面:即作为政府集体的诚信缺失,如决策的随意性和不连续性、行政缺乏透明、政府职能交叉权责不明等;和作为政府官员个人的诚信缺失,如政绩工程、、、个人主义、主观主义等。以下笔者将择其主要几个问题通过几个案例来说明。

案例1.政策朝令夕改五百万投资打水漂汽车站更加混乱

“贷款几百万投资搞项目,没想到最后是这样一个结果!”谈起在资兴市和朋友兴建兴宁汽车站的项目,姜元卿连称伤心,表示无法接受这样朝令夕改的政策。

湖南省资兴市兴宁镇是资兴市东部十多个乡镇进出市区惟一的交通要道。为彻底解决城区内交通拥堵状况,2003年,兴宁镇政府通过招商引资与郴汽集团资兴分公司达成协议,作了《关于兴建兴宁汽车站的报告》的批复,并在2003年7月15日下发了《资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客运市场的通告》。政策明朗后,投资商姜元卿和廖小平经行业主管部门及资兴市政府批准,于当年在已破产的原资兴市阀门厂投资500多万元,改建二级乙等兴宁客运汽车站,可同时停放40辆客车,满足了兴宁镇过往200余班次客运车辆的使用要求。车站建成之后,兴宁镇政府及市交警大队也在东门口等路段设立了禁停标志。然而就在此时,事情却突然有了变化。在车站建好的前20天,即2004年9月21日,资兴市人民政府下发了《资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兴宁镇城区交通管理的通告》,规定自10月11日起正式启用兴宁汽车站,所有客运车辆应当进入兴宁汽车站经营,实行统一排班、统一售票、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可文件同时又规定在东门口设两个停靠点,并称:在此“只下不上”如此一来,资兴市政府的文件自相矛盾,前后不一。按照设计和安排,每天应有5000人左右的流量,但车站实际上只有1000人~3000人流动。这样一来,不仅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长期困扰兴宁镇城区的交通堵塞现象,反而使城区内的交通状况更加复杂秩序混乱的局面。对投资商而言也损失惨重,站内建成的、位于城镇中心的几十个门面无一售出,连出租都少有人问津。

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新车站旁边的温州“金厦商业街”建设项目工程部总工程师说,他们投资数千万元兴建的这个工程,南边靠近兴宁新车站,现已改建完毕。投资这个工程项目当时就是考虑利用车站的优势,建设一条优美、热闹、繁荣的商业街。现今,政府改变政策,决定对新车站不予利用,这对“金厦商业街”的投资建设带来了巨大打击。③

以上材料反映了当前政府诚信缺失的一个重要方面:政策缺乏稳定性和连续性。这种政策的朝令夕改,随意行政使政府的公信力大打折扣。众所周知,决策是政府行政活动的起点,也是政府信用的核心。作为公共管理机关和人民利益代言人的政府,其行为必须对广大人民负责。而当前,有些基层政府在决策时不从实际出发,不深入调查了解情况,不讲究科学,凭经验和习惯办事,致使决策失误,造成不应有的损失。而且这些损失并不仅仅局限于当前的可以计算的损失,还应包括未来的许多无形的损失--政府为其缺乏诚信而付出的代价。仅就上述材料而言我们可以想见投资商姜元卿以后再来资兴市投资的可能性是极小的。而且资兴市政府的这种不诚信行为一经媒体爆光后其它想来该市投资的企业或外商也会望风而逃的。有些朝令夕改是由于制定政策缺乏规范使得政策易变;而有些朝令夕改则是根源于一些政府官员的官本位意识和家长作风,他们认为政策符合本地区或某一部分人利益就贯彻执行,认为政策不符合利益诉求就立马下令废止,丝毫不考虑废止的机会成本。尤其是未考虑到政策的不确定性易使人们对未来缺乏信心,从而使政府的信用在百姓心目中受到削弱。

因此为避免政府朝令夕改、出尔反尔的随意性,必须使政府的职能分工、行政程序、行政收费、行政审批法定化。通过构建法制政府,有效地避免政府权力部门化、政府权力地方化等不良现象。政府应维护公共利益,敢于对公共决策失误负责。案例2.地方保护主义拷问政府诚信

2005年5月,国家环保总局通报了内蒙古通辽市一家公司环境违法问题,该企业严重违犯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当地政府不仅没有及时制止,反而免收该企业的排污费,甚至明文要求对企业进行检查须事先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入,而在环保总局组织的一次整治违法排污企业行动中,竟然清理出了208件基层政府制定的地方保护的“土政策”。④

以上材料中企业违反环保法律法规,造成了污染,危害到公众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却被有的地方政府以看起来“合法”的文件“保护”起来。个中原因,一则是扭曲的发展观,片面强调以经济增长为核心,政绩考核机制忽视了对环境成本的核算,忽视了作为地方政府应对国家对人民承担的诚信道德责任。二则没有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提供“保护伞”的缺乏诚信的官员没有受到应有的处分。为了保护地方企业的利益,一些地方政府甚至不惜违反国家规定,巧立名目,为自己的“子弟兵”提供保护伞。这几年,仅《焦点访谈》就报道了很多事例。如江苏宿迁市某区曾为保护当地的高价啤酒,收取外地啤酒贴花费0.2~0.5元/瓶,使其无利润。还有云南某地为了让农民把蚕丝低价卖给政府指定的公司,竟然到处设置关卡,禁止农民把蚕丝按照市场价卖给其他企业。地方保护主义往往有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让自己的企业“吃好喝好“,维持地方财政支柱的稳定,但背后往往存在着、存在着政府部门的部门私利。这样保护来保护去,最后不仅仅是破坏了国家法律的严肃性、损害国家的整体利益,其实,在地方保护主义这张虚伪的大旗下该地方人民的利益也未曾真正得到什么“保护”,受到保护得到利益的是相关的政府部门官员及其利益集团。这样所谓政府诚信仅仅就是对这部分人而言的“诚信”。

案例3.透明行政公共危机考验政府诚信

2005年11月13日,吉林省境内中石油吉化公司双苯厂胺苯车间发生爆炸,百吨苯类污染物流入松花江,悄悄向下游流动。虽然环保部门次日即测出水体苯超标108倍,但直到爆炸案发生5天后(11月18日),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和环保局才把产生污染的信息通报给黑龙江省政府和环保局。通报送达后第3天(11月21日),哈尔滨市政府一日连发两个原因完全不同的停水公告,先称“对市区市政供水管网设施进行全面检修并临时停止供水”,后称因吉化爆炸事件“预测近期有可能受到上游来水的污染,市区市政供水管网将临时停止供水”,两公告唯一相同的信息是“停水时间约为4天”。11月23日,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通报说,受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爆炸事故影响,松花江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同日,黑龙江省政府向媒体通报污染实情,吉林省副省长也对哈尔滨市民表示“慰问和深深的歉意”。这时距污染发生已经10天,此前松花江流域的人民和全国公众还一直蒙在鼓里。⑤

哈尔滨水污染事件中,由于刚开始的信息封锁、隐瞒,吉林当地的环保部门没有及时就爆炸对当地环境和松花江水的影响发出权威的信息通报,信息的不通畅不可避免地导致各种谣言的产生,导致了人心惶惶,社会出现不稳定的因素。政府于同一天连续了自相矛盾的通告,使得公众不得不去猜测揣度,信息的不透明给各种谣言提供了生存的可能,而谣言能够对社会心理、民众情绪产生极大的干扰,影响人们的价值判断,进而造成社会秩序混乱,影响社会稳定。公众是支撑社会发展的最主要力量,如果他们连与自己休戚相关的信息都无从得知,或者得到的是失实的信息的话,他们还能相信政府,还能致力于社会的发展吗?经验表明,危机来临之际,让维持社会秩序的力量扎根于民众之中,及时公布事实真相,满足公众的知情权,表明政府不把公众看做简单的管理对象,而看做是解决危机的依靠力量,这才是应对突发事件的最关键策略之一。

案例4.不规范、不准确的政府统计信息与诚信政府

2004年7月,国家统计局计算上半年GDP增长率为9.3%,但各省市统计局上报的数据加权已经达到13.5%,相差竟达4.2个百分点;而经济总量(GDP总额)中央与地方的数据竟相差19.8个百分点。⑥

上面反映的不规范、不准确的统计信息不仅存在于国家统计数据与各省市统计数据之间,同时在各省市与各基层政府之间更是普遍存在。我国目前的宏观数据来源于政府,属政府行为,其本身就代表着政府的公信力,是不能掺杂半点虚假的,虚假不仅带来信息失真,导致经济损失,更重要的是影响政府信用。公众面对由政府的不规范、不准确的统计信息,往往是感觉难以适从,是相信好呢,还是不能相信?明知是假的去相信就如睁着眼睛说瞎话,而如果连政府的数据信息都不相信的话,那么他们该去相信谁呢?可见,政府信息统计不规范、不准确也是影响政府诚信的一个重要方面。

与统计数据有关联的是近些年普遍盛行的注水数字,因为上级政府部门往往是将下级上报的年终数据作为考核下级的主要指标,于是下级为了捞政绩以便升官发财就大肆地往数字里注水或伪造数据,特别是当一些人这样做不但没受到应有的惩罚反而蒙混过了关甚至因此升官后,这种注水数字、官出数字现象更是愈演愈烈了。老百姓也就对这种数字嗤之以鼻,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信任度愈是直线下降了。

案例5.公务员与政府诚信

一个镇政府的吃喝帐

2004.10.9招待县协作办来人169元

2004.10.9县协作办主任一行220元

2003.6.15石坎工业经济发展公司170元

2003.10.4接待法庭处理山庄事宜138元

2003.11.29县宣传部来人160元

2003.11.12县组织部来人190元

2003.12.19县人事局来人223元

2004.1.25老干局来人139元

2003.10.2招待惠州市中级法院来人485元

2003.11.8县来人198元

………

这是广东博罗县石坝镇一家名叫“友好”的个体酒楼保存下来的尚未兑现的就餐发票,总共352张,时间从2000年至2005年初,总数约10万元(上表为部分账目)。债主是酒楼老板周振成,欠债人是石坝镇政府及下属单位。对用餐的原因分类,80%是招待上一级政府部门,还有媒体记者,其次为工作餐与会议餐如计划生育办公室加班等,还有个别是招待前来考察投资环境的港商、本地客商以及邻近政府的官员。无独有偶,石坝镇干部吃垮的饭店还不止“友好”一家。在2005年5月3日《南方农村报》头版头条刊发题为《石坝干部吃垮一家饭店》的文章后,又有三家饭店老板向记者披露了当地干部公款吃喝的内幕。⑦

受到传统观念的支配,一些政府公务员以为自己就是“官”,认为政府权利可以随意行使不受制约,甚至认为为了公共利益行使职权可以不考虑信用问题,以至于自以为是为所欲为。在许多方面,法律约束也常常显得苍白无力,这其实是与某些官员仗着自己手中有行政权力,藐视法律的特殊心态有关。上述材料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有些地方官员从没想到自己应该有服务意识,反而是以为当官就是该享受的。他们吃喝抽赌、恶意欠帐、从吃饭店的吃喝款、到欠工程款,无所不包。相当多的基层政府部门吃了百姓吃企业,吃了企业吃教师,吃了教师吃救济。更让人不可理喻的是一边竟相欠款,一边是许多政府官员拿着公款去各处著名挥霍,一掷千金,丝毫没有想到他们花的是老百姓的血汗钱。如此不体恤民众的官员如何让百姓爱戴?由这样一些完全没有服务意识的、的官员组成的政府怎样博得人民的信任呢?要知道官员不讲诚信,不仅是个人信用的丧失,更使政府在丧失信用的同时,也失去了民心。由此,针对上述情况,正如笔者在前面对诚信政府的界定着重主体方并强调政府诚信应主要通过其代表--公务员自身的诚信来表现。每一个公务员切实把为人民服务理念牢记心中,通过为人民服务过程中的点点滴滴来树立一个诚信的政府、服务型的政府。

三、构建诚信政府的路径选择

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就像一座金字塔,下面是普通民众,上面是政府,如果金字塔的塔尖歪了,作为塔基底下的每一个人都会跟着寻找自己的方向,整个金字塔就会不复存在。政府诚信具有公权效益。政府诚信有问题,危害极大,因为政府在社会和公民当中所处的位置比较特殊,比较重要,所以政府的诚信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诚信,它的诚信要得到认可和尊重的话,公共政策的诚信就比较顺利和成功。如果政府的诚信受到质疑和挑战,那么公共政策的贯彻就要打折扣,公权的合法性就要受到威胁。政府诚信还有一个扩散的效力以及示范效力。对一般社会公众而言,政府诚信具有示范效力。所以,发生了政府诚信危机,整个社会的诚信不但减少了主导,而且还会削弱甚至丧失基础。因此,社会要成为诚信的社会,政府首先要做好守法诚信的典范,也就是说,信用建设须政府先行。总之,只有政府首先作好了诚信的表率,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创建才有希望可言。

《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强调:"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都要把诚实守信作为基本行为准则。"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提高政府公信力。因此,我们只有努力构建诚信政府、负责任的政府,才能够构建起和谐社会,才能取信于民。总结上面的案例,笔者认为诚信政府的构建主要有以下几条路径:

(一)强化政府官员的诚信意识

政府信用缺失的根源就是政府官员缺乏信用意识,缺乏施政的诚信理念,因而,提升政府诚信首要是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政府组成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要言必行,行必果。政府应倡导和加强信用教育与宣传,培养政府官员的诚信观念、诚信意识和诚信道德"积极开展法制教育,提高政府官员的法律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这些不仅能够为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和法治环境,而且也有利于激发政府官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强化政府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法律意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行政工作程序、树立规则意识,严格按规则办事,按程序办事,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二)推进公务员承诺制度

公务员的素质决定着政府的管理水平和效果。全面提高国家公务员整体素质,是建设诚信政府的人才基础,要建设一支遵守纪律和职业道德,诚信廉明,公道正派,甘于奉献的公务员队伍。此外,要建立公务员信用承诺制度,提高政府公信力,形成高效、廉洁、诚信的行为规范。承诺制还需要相关制度配套,为此,制定一套较为完善的对公务员承诺制度的奖励、惩罚和监管的制度显得尤为迫切,藉此将公务员承诺制落到实处,使公务员一诺千金,增强执政为民的责任感。

(三)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坚持政府科学民主决策

各级政府要全面履行职能,在继续搞好经济调控、加强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特别要加快建立健全各种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

行政决策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据法定权力履行职能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做出决定。因此,建立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机制至关重要。通过进一步完善听证制度、公众参与、社会公示、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提高政府决策透明度,促进政府决策与公民知情权的统一,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凡是政府在决定重大事项特别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涉及社会突出!敏感问题时都应当说明政府决策的道理。所有重大决策,都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由集体讨论决定。

(四)建立政府信用考评机制

政府要逐级建立政府信用考评机制,上级政府负责对下级政府的信用考评,本级政府负责对所属部门的信用考评,国家工作人员的信用考评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在公务员中推行个人信用评级,考评结果作为其参评先进的依据,个人考评结果则作为本人晋升、晋级的依据。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任期制,要按照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领导职务,规定不同的任职期限、届数、最长任职年限,并明确任期届满时的考核、评价标准,根据考核结果决定领导干部的进退去留。只有不断完善政府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机制,才能从根本上阻断地方政绩考核的利益驱动。

(五)透明行政,完善政务公开制度

公共信息信誉与维护公民知情权的高度统一,是提高政府信誉的要件之一。政府如果想取信于公众,取悦于民,最省事、最少耗费的途径就是开放政府信息,开放公众参与政府政策制定过程的渠道;加紧出台信息公开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努力打造透明政府政府;要简化程序,设立一门受理、一条龙服务的办事窗口,明确办事时效,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目前许多地方政府已经或正在制定和实施新闻发言人制度,经常政务信息,以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六)健全政府诚信的监督和制约机制

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层级监督和行政系统内部的执法监督,并把行政执法置于人民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之下;健全人大监督的法律制度,加强人大自身建设,落实监督内容,完善人大的质询制度、代表视察制度、制度;加快司法体制改革,如赋予司法机关真正独立的权力和地位,尽快出备详尽的反贪污法、监督法等;加强政府系统内部监督,支持监察、审计部门依法独立履行监督职责;提高人民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和监督意识,营造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尽快出台新闻法,扩大舆论监督的独立性,限制和约束失信行为,督促政府取信于民。

第六,强化政府失信惩戒法治

尽快制定建立失信责任追究和赔偿制度,建立刚性的政府失信惩戒机制,如把政府官员的失信行为作为其政绩评价的重要依据;完善责任追究机制,避免由于政府失信的责任主体缺位,以政府集体名义做出的行政行为成为政府官员相互推委责任的借口;落实信用责任主体,把失信的惩戒责任落实到具体的政府官员头上,防范以及制止政府官员的随意失信;对失信的行为要依法追究其行政及经济责任,并给予受损方一定的补偿;对严重的政府失信行为要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综合惩治措施;特别恶劣的,要坚决追究失信者法律责任。比如,切实落实各级政府的偿债责任制,建立偿债资金,尽快解决一些地方政府因担保及乱投资等造成的债务问题。实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完善并严格执行行政赔偿制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惩处腐败分子;加大惩罚措施以提高腐败行为的风险成本,一旦查获,让之倾家荡产,使之产生不敢贪的畏惧心理。政府不仅要从严治政,还要赏罚分明,所以有必要建立守信奖励的制度和机制,以形成守信受益、失信受损的社会局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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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社会论文篇(2)

总书记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指出:“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注重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党的十七大也提出“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以增强诚信意识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弘扬中华文化,全面认识祖国传统文化。”在中华传统文化当中诚信有着重要的含义和社会功能,对我们当今构建和谐社会有着很好的借鉴作用。

一、传统文化中的诚信思想

(一)传统文化中诚信的含义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当中,“诚”与“信”往往具有极相同的意义,因此常被互换使用,以诚释信,以信释诚。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诚,信也。”“信,诚也。”

“诚”的含义。《周易·乾》中讲:“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认为君子说话、立论都应该诚实不欺,真诚无妄,才能建立功业。“诚”的基本含义是真诚、诚实、诚恳、诚挚、诚笃。“信”的含义,《春秋》中讲:“人之所以为人者,言也。人而不能言,何以为人?言之所以为言者,信也。言而无信,何以为言?”就是强调“信”的首位意义就是“说到做到”,即言谈的诚实性,言由心出,表里一致。具体为人际交往中要讲究信用、遵守诺言。

“诚”、“信”虽然可以互训,但严格说来在传统文化中仍然有所不同。“诚”更多的是“内诚于心”,就是对道德个体的单向要求,是道德个体的内在德性;“信”则偏重于“外信于人”,是针对社会群体提的双向或多向要求,是“内诚”的外化。当然,这种区分并没有绝对的意义,二者是相互贯通、互为表里的。“诚”是“信”的依据和根基,“信”则是“诚”的外在体现。“诚”与“信”共同成为人们立身之本的重要德行。

(二)传统文化中诚信的社会功能

千百年来诚信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最基本的道德要求。无论是对个人立言、立德、立身处世,还是在社会的和谐进步以及国家的稳定中,诚信都有很重要的社会功能。可以归纳为如下几点:

1.诚信是人们道德的根基。诚信是一种根本性的道德,是其他一切美德的基础,即“忠信,所以进德也。”(《周易·乾传》)((左传》中的“信,德之固也”的说法也表明,信是道德的基础。在《论语·卫灵公》中,孔子曰:“言忠信,行笃敬,虽蛮貂之邦行矣;言不忠信,行不笃敬,虽州里行乎哉?”意思是说话做事诚实守信,可以行万里而无难;说话做事不诚实守信,寸步难行。

2.诚信是人与人交往的基本准则。“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论语·学而》)孟子也说:“朋友有信。”(《孟子。藤文公上》)诚信是人际往来的前提与基础,缺少诚信交往是无法进行的。“交友不信,则离散郁怨,不能相亲。”(《吕氏春秋·贵信》)

3.诚信是治理国家的重要政治原则。晋文公曾说:“信,国之宝也,民之所庇也。”(《左转·嘻公二十五年》)“子贡间政,子(孔子旧:‘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日:‘去兵。’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论语·颜渊》)“言而不行,言无信也;令而不从,令无诚也。不信之言,无诚之令,为上则败德,为下则危身。”(吴兢《贞观政要。诚信》)“信”也极大地左右和影响了国家的竞争力,“德、刑、详、义、礼、信,战之器也。”(《左传》)所谓“战之器”,即“信”为综合国力和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4.诚信也是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基本行为规范。孔子曾说:“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论语·述而》)我国古代早就有“信者储也”的说法,从构字法来看,“储”由“信”和“者”会意而成,即是说,只有诚实守信之人才是最善于积聚财富的。

总之,中国传统诚信思想非常重视诚信的社会功能,并视其为自然与社会、天与人之间的和谐之道。

二、现代社会的诚信危机

(一)现代社会诚信危机具体表现

1.部分政府诚信度下降。当今社会,一些政府机关不仅缺乏公开、公平、公正的理念,在执法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也屡有发生;同时某些地方政府部门的失职、放任、流一气也对社会诚信的建构带来了不良影响,而与直接的不守信行为相比,极个别地方政府的政令虎头蛇尾、朝令夕改则更具危害性。湖南省政协一份调查显示:由于政府某些部门没有很好地履行对企业的承诺,企业对政府某些部门出台的政策的信用评价普遍不高,被调查的企业中,认为政府承诺“全部履行”的只占4%,认为“很少履行”的占10%,“基本履行”的占50%,“部分履行”的占36%。久而久之,当地政府再出台类似的政策,百姓很难再信以为真。另外,公务员的诚信度如何也对政府信用度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现实生活中,有一部分公务员存在一些失信行为,他们在其位不谋其职、不守承诺、违法行政、失信于民、急功近利、、权钱交易、贪污受贿、欺上压下等已极大的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工作中耍花架子、搞形式主义、浮夸虚报等都是一种欺骗和弄虚作假的行为。

2.某些企业诚信缺失。目前,一些企业缺乏必要的诚信观念,在经营活动中只考虑自己的现实利益,而不考虑或很少考虑消费者利益和其他利益,出现了种种损害消费者利益、其他企业利益及国家利益的行为。如合同履约率低,债权债务纠纷多;虚开发票、偷逃税款;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商品;服务质量差;利用欺骗性广告误导消费者;上市公司披露虚假信息,给国家和股民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等。

3.个人诚信水平较低。个人信用是社会信用最直接、最具体的表现。对于人与人的关系来说,信用是彼此信任和依赖的基础;对于社会来说,社会成员的诚信度的高低将直接影响整个社会生活的正常运行。在当前社会,个人信用问题亚待解决,因为一些假冒伪劣、偷税漏税、欺诈等事情,有很多就牵涉到个人的信用问题。目前,个人信用缺失还有其他表现形式,如学生考试作弊、文凭造假、抄袭剿窃、学术造假等现象。

(二)诚信危机对和谐社会的危害

1.诚信危机损害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其实社会上的诚信道德,已经预设了理想的社会关系与基本秩序。能够按照“诚信”标准做人做事的人就被认为是有正义感和道德感的人,能够贯彻诚信道德原则的社会就被认为是公平的社会、正义的社会。而一旦人们为了个人的私利而置诚信道德于不顾,使得诚信危机在一些人身上出现,就必然会危害人们之间正常的、合理的权利义务关系,影响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2.诚信危机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和团结。心理学研究表明,共同的价值取向会产生认同感,这种认同感是真正维系整个群体的纽带,没有这种认同感就不能形成坚强的群体。诚信的道德精神使群体成员变得十分接近,产生具有共同奋斗目标的凝聚力。因此,诚信的作用从理论的高度可以概括为“凝聚力”三个字。这种凝聚力规范着人们的选择,也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所不可缺少的精神支柱。一旦发生了诚信危机,人们就失去了共同的道德价值目标和价值标准,就会出现道德失范,就必然涣散人们之间的凝聚力,破坏人们之间的情感交流和价值认同,影响人际关系和社会的安定与团结。

3.诚信危机破坏了社会的风尚和秩序。在诚信危机发生过程中,人们的道德情感逐渐淡化、消失甚至走向反面。人们对原来道德价值系统的崇敬感、神圣感没有了,感到困惑、迷茫、仿徨、焦虑乃至幻灭。人们不再满腔热情地称赞诚信行为,不再仰慕诚信人格的崇高,也不再疾恶如仇地去揭露、谴责坏人坏事并与之展开斗争,而是置若阁闻、避而远之。自己做了不诚信之事,不是感到内疚、羞愧和自我谴责,而是只要不被发现和制裁就暗自庆幸。这些道德情感麻木、困惑、缺失的具体表现,严重败坏了社会的道德风尚和伦理秩序。

三、诚信危机的原因解析

(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不成熟

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也是一种道德经济、信用经济。然而我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在经济转轨时期,新的秩序还没有建立,原有的旧的秩序早已破坏殆尽。市场成为“暴富”的场所,机会主义大行其道。我们知道市场经济是以追求价值为目的的,这就极大的诱发了人们的求利心理。市场经济发展的一个基本前提就是假设绝大多数人都会在社会条件下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当人们长期受限制的求利心理渐渐被“正名”而得到认可,并被看作是社会发展的原动力后,一些人便置良心与道德于不顾,采用各种各样的手段最大限度的追求自身的利益。

(二)社会道德秋序失衡

经济转轨时期,社会生活的经济基础和道德秩序产生了变化,旧的计划经济体制和与之相适应的道德秩序日渐瓦解,而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的道德秩序尚在建设之中。此时,新旧经济体制和道德秩序会发生碰撞和冲突,而且两者的结合处又容易形成空白点,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道德秩序的混乱。生活在这种社会条件下的人们很容易陷入迷茫、仿徨状态,并造成相互之间的猜疑和不信任。由此造成的是传统的道德观已经不再被人们所认可,加之市场经济竞争的残酷性,使许多人不能承受这样的压力,面对社会利益的巨大调整,一些人心态失衡,为了获得巨大的利益,他们不惜牺牲一切。

(三)法律法规的不健全

任何一个社会乃至一个社会的任何阶段都可能产生失信现象,信用的缺失并不是我国经济转轨时期特有的现象。我国现阶段诚信度下降现象也要归因于我国经济转轨时期相应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对于出现的失信现象没有相应的法律加以约束,从而给人们造成一种即使我失信于人也不犯法的假象。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无论是对个体私营企业的制假售假,还是对国有企业的恶意欠债逃债以及上市公司欺骗公众投资者等行为,打击制裁还很不到位,力度相当有限,从客观纵容了不讲诚信的企业和个人。另外,我国目前的法律制度中,与信用有关的法规主要有《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票据法》《刑法》等,但是还没有一套专门的、完整的规范信用活动的法律,也缺乏相应的法规、制度。由于违反信用的行为缺乏硬性的约束,由此更助长了一些企业和个人的失信。

(四)政府政策的多变性

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尚处于转轨时期,市场经济体制、规则、秩序尚在摸索和完善之中。随着经济的发展,新的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会不断出台,以取代旧的、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地方政策的多变性难以避免。如果一个地方的政府政策多变、政出多头、政府领导人随意决策和允诺、政策“假大空”或不落实、政府工作人员因人施政等,那么,这个地区的企业和个人显然难以形成良好的信用环境。

四、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加强诚信道德建设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充分发挥诚信的重要作用,而这一作用又需要首先通过加强诚信道德建设、培育诚信的社会氛围来实现。加强诚信道德建设应从以下几方面人手:

(一)通过思想教育树立诚信光荣的价值观

中华传统文化中有着深刻丰富的诚信思想,我们应该大力发掘我国的传统文化宝藏,进行诚信思想的教育培养。将诚信的教育目标贯穿到大学、中学、小学的人文素质的教育培养中去,从而形成个人诚信意识和信用责任感。同时,要使诚信光荣的价值观在社会上得到普遍推行,必须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开展相应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全社会的州门都认识到诚信的重要性,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中就包括“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诚信光荣、不诚信可耻的观念,形成诚信者受尊重、不诚信者遭鄙视的社会氛围,对那些不讲诚信的人进行道德鞭挞,舆论谴责,渐渐确立人人讲诚信的良好社会风气。

(二)用法律法规强化诚信意识和诚信行为

法律是防范和治理失信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的最后一道屏障,是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信用的最强有力的保障。法律包括立法和执法两部分,即通常所说的“有法可依”和“违法必究”。信用立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从实践角度考虑,建议我国充分借鉴发达国家在信用管理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在此基础上以比较完备的行政管理规定的形式颁布。强化对信用缺失者的处罚力度。要提高执法人员司法人员执法水平司法水平,要求他们必须具备相应的政治、道德、思想、依法办事、公正执法的素养。从而,通过法制的他律来约束人们的行为,实现社会的诚信。

(三)建立完善的信用制度和诚信监督体系

诚信社会需要一系列制度来促成和保障,我们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制度和诚信监督体系,从而为诚信道德水平的提高提供制度保障。强化信用的褒扬机制,对诚实守信的人通过各种渠道进行表彰,给予奖励,并在信贷、税收、项目投资等方面给予利益倾斜,在制度上保证诚信者能够得到回报;对失信者通过失信惩戒机制,用制度来制衡不诚信行为,加大失信行为的成本,筑起防范大堤,让失信者品尝失信苦果。让每个社会成员和市场主体都充分意识到诚信的实际价值及其对自己的现实利益,认识到失信对自己切身利益的直接损害。同时,要加强新媒体、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对社会诚信的监督,对缺乏诚信的企业、单位予以披露和曝光的力度加大,使失信者四面楚歌。最后,还要发动全体公民对诚信的监督,使失信者陷人“人民诚信斗争的大海”,从而营造一个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四)提高政府公信度和党员干部的表率性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难兴,政无信必颓”,这里的“政”就是指政府。可以说,一个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是多方面合力的作用,而政府诚信是表率、是关键、是社会经济信用的核心。

1.提高政府的公信度。切实加强廉政建设,真正做到“亲民、爱民、为民”,做信用建设的领先者和模范实践者,带头树立诚信形象。

2.强化服务意识,做到真正意义上的诚信。

3.加强行政信用建设。凡是政府出台的决议、办法等,各部门必须坚决执行,保证政令畅通。做到“言必行,行必果”,维护政府信用。在特殊情况下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不能遵守时,给相对人造成的损失应当予以补偿,这就是许多国家已经采用的行政行为的信赖利益原则,以德国为代表的许多国家已经把其纳人行政法。

4.坚持依法行政。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水平,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建立文明诚信的人文环境,吸引投资。

诚信社会论文篇(3)

“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中央提出“五个统筹”(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其着眼点就是“协调”。其中,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推进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因此,研究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对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重要的意义。

社会诚信体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从形式上讲,包括诚信道德和交易信用;从层次上讲,包括基础保障层、他律控制层及自律屏障层;从内容上讲,包括个人诚信和组织诚信。笔者试图从其内容的角度探讨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

一政府诚信是社会诚信体系的基石

政府的诚信就是政府的公信力,政府诚信具有基础性和导向性的作用,直接决定着市场环境的信用状况。在政府与社会的互动关系中,政府德性的好坏,政府是否诚信,对企业、个人乃至整个社会信用的影响巨大。政府是否诚信事关公众的福社,而只有公众幸福,才有良好的社会诚信氛围。人们当然不可想像,一个连诚信都做不到的政府能够具有勇敢、节制、正义和明智的美德。一个政府内部和谐团结、精简效率、精诚合作,对社会和公众言而有信,诚实无欺,那么这个政府必是一个充满荣誉、自信和责任的政府,在它管理下的公众也必是安详、无需戒备、能享受到无限幸福的公众。在这样的情形下,即使一个社会的经济并不发达,公众并不十分富裕,但在一个心灵安详幸福的国度里,诚信原则也必将为人民和社会自觉地广为推崇和奉行。没有政府的诚信就没有社会的诚信,一个政府要在全社会建立起良好的信用氛围,它首先必须自己是一个信用的政府。

政府诚信是建立完善社会诚信体系的必要前提。社会信用体系按其内容可以划分为政府信用、企业信用、银行信用、个人信用或公民信用、学校信用、医院信用等许多方面,其中政府信用是整个信用体系的重心,建立公众对政府的信任是建立真正的企业、银行和个人及其它诚信的前提条件。政府诚信的建立对个人的信用产生了约束效应,公众出于对政府惩罚的回避,必然会在经济活动中保持良好的诚信。作为“经济人”的企业在经济活动中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若没有政府的保障,往往会出现以损害社会和公众利益而自己获利的现象。实际上,企业的正常活动得以开展,企业诚信在经济活动中降低交易成本作用的发挥,就是基于企业对于国家制度的信任,也即对于良好的政府信用的依赖。同样,银行的活动和银行信用的建立更是要依赖于国家信用。作为货币政策实施者的中央银行的信用实际上就是政府信用的一个方面,而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银行的放贷、存款等业务都需要依赖于政府信用。在这个过程中,政府信用一方面保障了银行对于个人或公众信用的信任,另一方面也保障了公众对于银行的信任。

加强诚信建设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进三大文明协调发展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十六大报告和同志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都曾经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就是要在党的领导下,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断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推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正是推进三大文明协调发展的重要结合点之一。从政治文明方面讲,自古以来,讲诚信就是“为政之道”、“为政之要”,是治理国家的基本准则。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政权也好,一个政党也好,其前途和命运最终取决于人心向背。在新的历史时期,随着人民民主意识的增强,取信于民切切实实地成为执政之基。如果虚假浮夸、失位不公、朝令夕改甚至等充斥着党风、政风,我们就不能取信于民,就有失去群众、失去执政地位的危险。一个诚信缺失的社会或国家无论如何是不能够建立起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因此,在我国当前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大力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势在必然,而政府诚信的建立是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立的基石。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必须首先从社会公权层面开始,全力创建信用政府,并把这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规范政府的行为,严格履行其对社会的承诺。政府机关、司法、行政执法机关要接受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带头严格遵诺守信,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增强法制观念,开展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廉洁公正,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态度等方面的职业教育。完善政务公开,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公信力,取信于社会,做诚信的表率。

二个人诚信是社会诚信体系的根本

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个人是最基础的行为“单位”,政府、企业等可以看成是建立在某种契约基础上的由个人结成的组织,其各种行为活动都是通过个人的行为来实现的。无论是在个人的日常生活中,或是在社会主体的经济活动中,诚信作为一个基本的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都是毋庸置疑的。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诚信这个中华民族最基本的道德观念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忽视、淡忘,特别是由于受市场经济的一些负面影响,使一些人在面对各种利益的诱惑时,背弃诚信,惟利是图,见利忘义,使传统的道德教化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受到严峻的挑战,导致社会诚信出现危机,并且影响到社会的各个阶层。企业的失信行为虽然是组织行为,但是归根到底是因企业家的失信行为而起,是个人诚信缺失的表现。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为正常的经济行为层层设卡,为违法的经济行为大开绿灯,从而中饱私囊,他们欺骗国家,欺骗人民。大学生一直以来被人们称为“天之轿子”、素质比较高的人,但是,现在也有一些大学生诚信缺失,表现为诸如从抄袭作业到考试作弊,从贷款不还到偷盗财物,从班级干部、奖学金评选的弄虚作假到毕业中的假证件,随意毁约等行为。面对层出不穷的失信现象,许多人提出了诚信离我们有多远的疑问,人们已经不再轻易相信别人,而是保持着警惕的态度,用怀疑的眼光来看待周围的人和事,这严重影响了人们之间的交往和经济的发展。更为可怕的是,很多人开始“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使失信行为成为一个普遍的社会现象。如果作为社会基本细胞的个人普遍缺乏诚信,那么社会诚信大厦就会成为空中楼阁,无从构建。

近年来,个人诚信制度的建设已经引起广泛重视,并有了一定的进展,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是个人诚信资料不全面,二是个人信用评估缺乏科学统一的标准,三是对个人失信行为缺乏有效的约束和惩罚机制。我们应该在个人诚信制度初步实践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经验并结合我国具体国情,从多方面人手,进一步打造我国的个人诚信制度,具体而言,主要是要建立健全以下几方面的制度:

第一,个人诚信档案制度。建立健全个人诚信档案制度,不仅要保证个人诚信资料的准确、完整,而且要能够实现资料的及时收集和方便汇总与查询。为此,可以从以下几方面人手:(1)明确规定个人诚信档案应包括的内容;人文资料、就业资料、纳税资料、司法记录、福利保险记录、信贷记录及资产状况。(2)建立个人诚信资料的收集制度。鉴于我国的公安、司法、检察、税务、用人单位、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医院等个人诚信资料的提供者大部分受到政府的直接和间接的管理和控制,一些单位甚至就是政府部门,因此只要政府有决心,就可以充分发挥我们的优势,建立起我国独创的定期信息汇总制度。(3)建立个人诚信资料的统一编码制度:将个人诚信资料锁定在一个固定的编码上,且每个编码与每个经济活动人具有一一对应关系,个人所有的必要资料都储存在该码上,只要出示个人信用码,就可以查询所需资料。

第二,个人信用评估制度。对诚信档案中的信息资料进行加工处理,对个人信用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对有关信息完成分类、比较、计算、分析、判断等加工处理过程,才能最终获得对有关个人的总体信用评价。要建立由专业性的个人信用评估机构统一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制度。为此,征信机构要培养一批思想业务素质过硬、既精通评估理论又通晓评估实务的复合型专业信用评估人员,以保证信用评估的客观、公正,要制定科学、统一的评估标准。

第三,个人失信惩罚制度。惩罚是保证一个制度能够具有刚性约束的重要手段,因此,对失信违约的个人,要根据不同的违约情节相应采取不同程度的惩罚措施,包括经济制裁、法律制裁和舆论制裁,使其违约的成本大大超过收益,一处失信,处处受制,从而既可以实现对违约者的惩罚,又可以促进人们信用观念的提高。为充分落实对违约失信者的惩罚,还有必要建立个人信用破产制度。也就是说,当某人没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时,其债权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审理宣告其破产。一旦破产,破产债务人将面临被冻结个人财产用以还债,而且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再利用自己的个人信用从事经济活动。

个人诚信制度建立起来后,接下来的工作就是制度的落实,必须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第一,加快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法律,运用刚性机制来规范诚信。古往今来,诚信自始被列人道德范畴,人们大都认为应当从思想意识出发,自觉认同诚信品德的价值,去对自身的行为产生影响和约束。但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为防止个体利益对他人利益、社会利益的侵害,人们开始要求将诚信由道德准则上升为法律原则,赋予诚信以法律上的强制力。在实践中,各国都已普遍地将诚信这一柔性道德准则制定为一系列基本法律规范,要求人们在民事商业行为中必须忠实真诚、守信不欺地履行法律义务;如果违背,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应当充分运用法律这一刚性机制来保护守法者,惩治违法者,运用诚信法律所具有的强制力,确保诚信机制充分发挥作用。国外的经验已经证明,法律法规的确立和健全,是社会诚信制度及管理体系建立和实施的保障。

第二,建立专门的诚信管理机构,集中统一管理和协调信用网络信息。国家诚信管理体系是监督管理全国范围内市场诚信行为、诚信活动的最高管理系统,在具体操作中应防止“政出多门、多头管理”。政府应组建一个专门的国家信用局或诚信管理委员会,这个机构的工作一是负责社会诚信制度和体系的整体建设,二是协调各有关部门的关系,使信用状况信息相互沟通。特别是在诚信体系建立之初,在公共数据比较分散的情况下,可以由该专门机构利用其宏观管理优势来负责协调、调配、联网,在较短的时间内以较低的成本使征信数据库能得到资源共享、物尽其用。第三,充分发挥各政府部门的行政职能,加强诚信监督。政府应充分利用人民银行、商业银行、税务、工商、民政、质量技术监督、公安、外汇管理、海关等部门现有的监督系统,整合必要的监督管理资源,建立起全国统一的风险预警制度,信用信息,公布信用“黑名单”和“红名单”。一方面,政府各部门可制定优惠政策向“红名单”上守信的个人倾斜,使受信方充分利用诚信带来的利益。另一方面,将个人的失信记录准确列人“黑名单”,向社会公示,将失信方对受信方的个别矛盾激化为失信方对全社会的矛盾,使失信方声誉扫地。

第四,注重诚信教育,提升社会整体道德水平。通过各项措施加强教育,提高人们的道德水准,对于引导和激励人们自动地诚实守信,以贯彻落实各项诚信制度是有显著作用的。在伦理道德的规范下,各类主体就会自觉地选择与其利己主义、享乐主义等自利本性相反的利他主义行为,从而使诚实守信成为社会成员的向往和自觉追求。因此,我们必须致力于社会诚信道德建设,为此,首先应该大力宣传诚信的经济价值,使全社会都充分认识到诚信是一种资本与财富,应积极发挥信誉的品牌效益;而不讲诚信是一种短期行为,最终将一文不名。其次应该运用各种舆论工具,引导人们从善如流,在全社会中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道德氛围。再次应该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提高社会整体的受教育程度和文化修养水平,这样,诚信制度的落实就有了坚实的道德基础。

三企业诚信是社会诚信体系的主体

企业是市场的主体,也应当是维护社会信用的主体,但是,目前一些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守信的现象经常出现,就个体私营企业而言,最为严重的信用问题表现在规模化制假售假,包括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制作虚假广告,以欺骗手段诱导消费者购买等行为。像有些厂家为了扩大销售量,言过其实,片面夸大商品优点的广告,对消费者形成误导,使消费者做出错误的购买决策而蒙受经济上的损失。又如滥用国家质量认证标准,虚假的促销方式,也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更为严重的是,假冒优质名牌产品,以次充好,以劣抵优,已成为市场经济行为中的一大顽症。信用环境恶化对社会经济生活产生很大危害,如一些地方由于信用缺失导致投资环境恶化;假冒伪劣泛滥抑制了人们的消费欲望和消费需求,使消费受阻;拖欠账款,企业财务失真,逃废债务,严重扰乱了税收和金融秩序。

市场经济作为资源配置的一种经济形式,它要充分发挥资源配置的作用,必须依赖于公平、公正和平等的等价交换。而这种交换又必须以双方诚实守信为基础,否则,就不会真正实现。追求利润是企业的目的,处在转型社会的环境里,也许透支诚信可以在利益回报上一时膨胀,但不诚信的企业最终会受到社会道德批判,被逐出舞台。而失去信用制度约束的市场,将在利益驱使下陷人混乱,企业与企业、消费者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恶化为极度的不信任,最终形成经济发展的瓶颈。可以说,诚信是企业的生命,必须把企业的诚信建设当成企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来抓。企业的诚信建设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程,可以从企业的内部制度建设和企业的外部管理两个方面着手。

诚信社会论文篇(4)

一、社会治理现状及问题原因分析

广义的社会治理指政府及各类社会组织对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等多领域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的一种统筹管理过程。随着当前我国社会各领域的重大变化,社会治理和体制建设也在不断健全和完善,但是仍存在许多问题:一方面,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民众诉求和社会矛盾也日趋复杂化,这些给社会治理提出和增加了众多新问题;另一方面,我国社会治理体制和方式很大程度上落后于经济发展进程,制度陈旧缺乏活力,这也给社会治理带来极大挑战;最后,社会治理缺乏近期目标和长远规划。导致我国社会治理问题的原因众多,主要体现在:

第一,社会治理理念定位不准。当前我国在社会治理中绝大多数以经济增长提升GDP为目标,对与之联系的民生建设却缺乏重视,对如科学化地进行社会治理缺乏研究;第二,社会治理主体单一。广义上的社会治理主体应该包括政府和各类社会组织机构,但实际上我国的社会治理工作几乎处于政府包揽一切的单一状态,造成一些政府缺位的领域出现空白,影响社会秩序;第三,社会治理人才缺乏,治理方式僵硬。社会治理需要对口的专业人才和公民的积极参与,在经济发展为首的社会状态下,一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很难找到与之对口的工作,严重挫伤人才积极性;第四,社会治理法规不够完善。我国现行社会治理法制相对滞后,某些特殊领域甚至存在法律空白。

二、诚信文化建设对创新社会治理的必要性

信用缺失已经成为当前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问题,信用危机已经成为社会治理中的重要障碍,要实现社会管理创新必须加大诚信文化建设力度,并以此为指导进行日常社会治理工作。

1、诚信文化概述

诚信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传统美德,在经济建设的新时期,社会又赋予了诚信更多的时代内容,诚信已经从简单的道德范畴提升到制度建设范畴。其作为一种德行,同时更成为社会的一种准则和秩序维护制度。缺乏信用和秩序的经济是不能健康发展的,对社会而言,诚信更是社会的一种形象标示,是社会的无形资产。良好的信誉可以让社会以更少的交易成本获取更大经济社会效益。诚信文化要求在经济生活及政治文化建设中遵循诚信理念,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基础,是做人的根本。无诚则无兴,无信则不立。只有大力弘扬诚信文化才能帮助社会更加快速稳定地向前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也才有相应的人文基础。

2、诚信文化对创新社会治理的必要性

在前的社会经济环境下,以诚信文化为先导创新我国社会管理建设是极其必要的。

(1)诚信文化是增强社会治理软实力的基础。加强诚信文化建设提升社会治理软实力是我们党对社会管理创新的基本要求,社会治理创新的过程除了必须的硬件实力外,以文化为基础的软实力也不能忽视,特别是在我国市场经济建设环境复杂多变的今天,以诚信文化为首的软实力建设更是社会治理的基础。诚信不仅是某个人、某个企业或某个组织的事,是整个社会成员的共同责任,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社会管理中,诚信文化的形成不是天然的,它需要更多的外力指导进行建设。首先诚信文化的建设需要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外,长期的宣传和教育是最有效的手段,这需要采取一些易于接受的有效形式在社会成员之间开展各类诚信教育宣传,让诚信文化真正融入社会。另外,通过完善诚信监督机制,如加大权力监督、党政监督、法律监督以及社会监督等方式来降低失信行为发生几率,并对诚信缺失的组织和个人公开曝光加大处罚力度。当前社会存在的一系列失信行为如执法不公、违法经营、制假售假以及偷税漏税等都是诚信文化缺失的表现,只有做好诚信文化建设才能真正做好社会治理工作。

(2)诚信文化建设为创新社会治理提供有力保障。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各种利益矛盾凸显。在给社会稳定带来隐患的同时更增加了社会治理压力,以诚信文化为引导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治理体系是新形势下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有力保障。通过政府、机构以及个人多个主体的共同协作,依靠完备的法律规范来进行诚信文化建设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但是目前,我国的社会治理主体内部及主体之间矛盾冲突众多,政府部门中的党员干部不作为问题严重。另外受利益至上等思想的冲击,很多企业和民众以利益为自己的唯一处事原则,诚信文化已被抛弃,引发众多社会治安问题和经济纠纷。社会的发展需要正确的价值观予以引导,社会治理的创新更需要健康的诚信文化来进行保障。

三、以诚信文化指导社会治理创新策略

要用诚信文化指导社会治理创新工作首要的任务就是加强国家的诚信文化建设,并将之融于国家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等多个领域。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吹响了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号角,为诚信文化建设提供了思想和组织保证,诚信文化也迎来了大发展的春天。

1、培育与时俱进的诚信意识

社会的工业化和城市化是当前社会的一大特点,社会交换关系范围广并且复杂,社会关系正在由传统的熟人身份关系向契约关系转变,这就需要诚信观念和诚信文化适用于公共生活各领域。诚信文化不仅包含传统中诚实守信的基本精神,也包括公平公正和理性责任等基本价值,其核心是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实现自身利益,需要各主体之间建立自由平等相互信任和重承诺的社会关系。诚信意识的形成需要教化的力量,学校的系统教育、社会的诚信教育机构以及强势的诚信文化宣传都对诚信意识的形成有促进作用,只有全方位的教育才能形成良好的诚信文化氛围,形成诚信文化意识。

2、完善规范诚信的法律制度

系统的教化能提供良好的诚信文化基础,但由于诚信文化与经济政治等多方面社会治理内容相关,因此其又必须用完善的法规制度来进行约束和监督。首先,要切实保护私有产权,构建全面的产权制度,真正实现政企分开,让企业真正成为能独立承担责任的法人主体,这是社会治理创新中的一个基础工作;其次,加快法制建设。我国虽然已有一些针对诚信的法律制度如《合同法》等,但是其内容涉及面不够广泛。同时对诚信失责的惩处执法力度不够,需要通过专业的执行法来强化;再次,加快政治体制改革,为诚信营造公平、公正和共爱的政治环境。

3、构建公正的行业机制、发展社会信用组织

经济决定政治和文化,在用诚信指导社会管理创新中建立公正的行业机制是重要一环。行业机制包含行业全方位的进入机制、行为规范以及退出机制等,国家需要用诚信对各环节进行规范。另外,国家还需要大力发展社会信用组织,建立起连接政府、企业、组织以及个人的信用网络。这个社会信用组织是独立于企业或政府的组织机构,以保证其公正和中立的性质,由此建立一套科学的对社会组织机构、企业和个人信用评级体系,让其真正成为维护社会诚信的有力工具。构建现代化的诚信文化体系,最终目的就是引导并规范各社会成员的价值观,让各成员在社会生活中自觉地选择诚信,在维护社会秩序的同时繁荣经济,达到创新社会治理的目的。

【参考文献】

[1] 王淑芹.社会诚信建设的制度化、体系化和文化化[J].理论视野,2011(10)39-41.

诚信社会论文篇(5)

二、网络对大学生诚信行为的负面影响

(一)网络诚信缺失导致大学生道德感与责任感的缺失

道德感与责任感是一个人对自己和社会主动施以积极有益作用的精神。道德感作为一种高级情感,是人们用一定的道德标准去评价自己或他人思想和言行时产生的内心体验。责任感从本质上讲既要求利己,又要利他人、利事业、利国家、利社会,用正确的态度对待自己的一言一行。客观而言,网络是个隐匿又开放的环境,其自由、开放、隐匿的特点使人们的约束力与克制力大大弱化,甚至出现一种“规范真空”的状态,这样的状态下人的自制力往往变得不堪一击,再加上大学生的意志力比较薄弱并且容易受到外界干扰。因而,面对虚拟的网络环境,大学生往往会抛弃现实社会的限制与约束,在交往与做事过程中出现道德感与责任感的缺失,任意放纵自己的行为,不对自己的言行举止承担任何责任和后果,道德感与责任感在他们心中早已趋近为零。这种现象足以说明,大学生缺乏网络诚信意识、网络道德水平下降、自我调控能力的不强。对这些敏感大学生来说,网络道德感与责任感的缺失很容易造成扰乱社会行为的产生,这不仅扰乱社会正常的社会秩序,还有损国家形象,影响社会稳定。

(二)网络诚信缺失导致大学生社会角色冲突

在网络社会中由于网络的自由性、开放性、隐匿性,使得身心还在发育阶段的大学生在交往过程中能够自由进行角色扮演,甚至还能在网络上刻意掩饰自己真实身份而进行相互攻击、谩骂,污染网络环境,破坏社会的行为准则,抛弃在现实社会中约束自身行为的法律和道德约束,在网络社会中“游戏人生”。由于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的差异,促使部分大学生在现实社会与虚拟社会中来回切换自己的生活,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和道德观受到严重的破坏,甚至部分大学生逐渐分不清现实社会和虚拟社会的区别,形成多重人格,难以以诚信为准绳约束自己的行为,更难使自己在现实角色与网络角色之间取得平衡。这种角色的冲突与互换长久下去自然会破坏角色规范的实现,还会阻碍现实社会中正常的角色规范。这样的不良循环长久下去必然会形成一种恶性循环,不仅对大学生的诚信教育带来负面影响,也会对大学生的身心发展带来阻碍,更会对他们未来的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三)网络诚信缺失导致大学生人际关系冷漠

网络世界虽是现实世界的延伸和发展,但却不能等同或高于现实世界,大学生在虚拟社会中的行为举止还应以现实世界为基础。然而,现在的部分大学生似乎已经忘却了现实社会的存在整天沉溺于网络,在网络世界里渐渐失去了在现实社会中与人交往的本领和技能,甚至对现实社会持有抱怨、悲愤、失望的态度,不愿意与外界沟通交流,但却觉得虚拟世界是他们的理想世界,那里面的自己才是真正的自己,于是他们越来越多的宅在网络里,成为现实社会里的“宅男宅女”。可以说,一个“宅”字映射出网络交往给大学生带来的弊端,一是它使人们之间原本面对面的交流变为以各种动画表情、字母符号等虚拟元素进行情感交流,看似热烈生动的沟通交流,但是与面对面的谈心相比,在交流中少了眼神的凝视、肢体的互动以及真情实感的流露;二是长期沉溺于网络中会让大学生产生自闭心理,这种心理使大学生对现实情感逐渐感到麻木进而产生交往的冷漠化,久而久之使整个现实社会中人与人的交往变得冷漠化。

三、影响大学生网络诚信行为的原因

(一)网络诚信日益弱化,网络社会公德缺位

网络社会不同于现实社会,具有很多明显的不确定性,导致网络失信行为极易在互联网中产生与存在,且很难受到道德的约束与法律的制裁。因此,一些大学生并不认可“网络中聊天撒谎是件不道德的行为”,反而认可“网络聊天或者交往中可以有不诚信行为的存在”,并且持这种赞成观点的人大有人在。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调查显示,被调查者中有31.3%的人认为“网络聊天交往出现撒谎的行为是可以接受的”,还有37.4%的被调查者认为,“在网络中可以毫无顾虑的从事任何行为”,网络社会真正变成了“隐身人”的乐土,网络诚信日趋弱化。网络给人们带来了丰富的资源与广阔的知识,这也使一些不善钻研的大学生可以巧走捷径,不脚踏实地、投机取巧,养成弄虚作假、浮躁的不良学风,导致网络社会公德的缺位,如明目张胆的在网络上找人替考、买卖答案或者剽窃论文等情况略见不鲜。这不仅败坏了一个大学生应该有的良好学风,还践踏了学术尊严,加促了学术腐败,更导致了大学生思想品德与学术水平的急剧下降。

(二)网络违法现象日益猖獗

虚拟性和隐蔽性是网络社会特有的功能,这种功能使人们在从事道德行为时在自由度和随意度上大幅增加,但这也进一步为社会生活中逃避道德责任的人提供了更多的机会。网络上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网络违法事件,但因网络犯罪在手段上显得高明不易被人察觉和查处等原因,一些大学生网民也抓住了这样的心理通常在不考虑后果、不承担责任的情况下,带着虚假面具在网络上与他人进行各种网上活动,甚至采用欺骗的方式赢得对方的信任,从中获取不合法利益。但是,这些大学生并没有觉得网络中这样的行为是不道德或者违法的,反而将这样的行为视作一种本领,并争相效仿,情况十分堪忧。

(三)学校诚信教育不足

在传统应试教育之下,一个学校的领导和教师评价一个学生好与不好的标准多还从分数方面考虑,很少去考虑一个学生的德育是否良好。这是一种极其错误的人才观,这种只重“分”不重“德”的传统教育体制忽略了学生更为重要的品格和才能,将教育彻底引入到一个很大的误区。客观而言,如今我国高校在诚信理论教育方面对大学生的诚信教育意识基本停留在空白阶段,这显然与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不相适应,并没有很好的将教书与育人相结合,达到“教学相长”的目的,这也就成为了导致大学生诚信意识薄弱的主要原因。

(四)学校管理制度方面的不足

学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就可能使学生有空子可钻。例如,学校在日常考勤、成绩考核、论文审查、考试监督等方面的管理不到位,监督不严等漏洞就很容易让一些爱钻空子的大学生有机可乘,他们这样的心理长久下去就很容易养成诚信缺失的恶习。同时,在诚信教育管理方面,我国的很多高校并没有建立一套完整的大学生诚信教育机制对大学生的诚信进行管理、规范与约束,由于制度管理的不完善,在其约束力上自然也就显得疲乏无力。这不仅是对高校诚信制度管理的一个严厉责问,同时这些不诚信行为也从另一个侧面加剧了大学生诚信的缺失,造成了诚信缺失行为的不断泛滥,泛滥的诚信缺失行为蔓延至网络中就造就了大学生网络失信行为的产生。

四、加强大学生网络诚信教育的对策

(一)精准定位大学生网络诚信教育理念

做好大学生的网络诚信教育主要的任务是要精准定位网络时代下大学生的诚信教育理念。在这方面需要坚守两个原则:一是知行合一原则,它是大学生网络诚信教育首要遵守的原则。在现代社会培养和塑造符合当代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的高素质人才是大学生网络诚信教育的目的与宗旨,所以在高校的教育实践中应该切实将诚信教育和网络实操统筹起来,通过网络信息平台不断扩充知识,丰富教学内容,完成学、思、知、行四个方面的完整统一。同时,在知行合一当中需要任课教师熟练掌握网络教学,认真学习和钻研网络教学技能,使自身的网络技能与学生的网络知识结构保持一致。因为诚实守信的高尚品格是思想与行为的统一,是在长期的、持续的、稳定的言行一致中形成的,是值得社会与众人信赖与认可的,所以一时的、不长久的作秀之风是不能被认可与信赖的。二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大学生网络诚信教育原则。首先,以人为本的管理原则要求教育管理者在进行学生网络诚信教育中应当以学生为中心,站在学生的角度,从学生的立场出发考虑网络诚信教育的开展,把持学生的自治化教育,培养大学生自尊、自爱、自信、自立的积极人生观,增强大学生自身对网络真假信息的辨别意识。其次,以人为本管理原则要求学生作为网络诚信教育管理的主体而非客体参与到其中,积极进行网络诚信教育的管理工作,使其在整个教学管理工作中发挥主观能动性。

(二)开创网络诚信教育的师生互动模式

大学生的网络诚信教育应该从网络时代的特点与大学生的实际需求出发,教师应当通过与学生的互动了解学生的需求,学生通过参与教学的管理了解教师管理的不易及自身需要遵从的规范要求,从而更好的实现师生间的良性互动。所谓的大学生的诚信教育,从实质上就是要求教师深入了解学生的内心世界,从学生的内心出发挖掘出内心当中善的一面,并将其大力发扬使其思想进步的一种行为。那么在开展师生互动方面,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一是开展师生互动教学评价模式。任课教师通过引导学生进行教学评价,使学生更好的了解教师教学内容,同时也更好的使任课教师对自己的教学内容进行改进。二是开展师生互动教学内容模式。任课教师首先可以通过了解学生的需求,搜集整理一些学生愿意接受并与网络诚信教育相关的资料提供给学生。其次,学生也可以亲自查询或借助网络整理一些与诚信教育相关的内容与任课教师一起开展讨论。三是开展师生互动交流模式。网络给老师与学生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师生互动交流平台,在这里各自不因身份的限制而有所规避,学生和老师可以在完全自由、平等的状态下聊天、讨论,敞开心扉,这不仅增进了师生之间的关系,还有利于开展大学生的诚信教育。

(三)完善大学生网络诚信教育评审机制

大学生诚信教育可以通过建立大学生网络诚信教育评审机制这种教学效能的硬约束力来实现。一是要建立大学生网络诚信教育评价机制。教育评价机制是建立在开放、公平的环境下,从大学生的自我评价、教师与学生互评、学校评价、社会及家庭评价等几个方面进行考虑,切实做到评价全面,不可疏漏的一种机制。这种机制可以通过激励的形式促使大学生养成诚信的意识。二是要建立大学生网络诚信教育惩戒机制。针对大学生网络社会中的不诚信行为,特别是针对一些情形恶劣的行为,校方要做出严厉的惩戒措施以此警示学生。三是要将高校的网络诚信评价系统与社会网络诚信评价系统进行联网。通过联网的方式使社会用人单位更容易了解到大学生在学校的诚信行为,能更好的选择企业所需人才,但同时也通过这种方式从另一个侧面强化大学生的诚信意识。

诚信社会论文篇(6)

一、诚信在现代社会生活中所处的地位

⒈就个人而言,诚信是高尚的人格力量。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几千年来,“一诺千金”、“一言九鼎”、“言必信、行必果”等佳话不绝于史,广为流传。在现代社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诚信是立身之本、生存之道、谋事之基、发展之源。诚信是做人的基本准则,是一个人走向成功的基础和为人处事的底线。自己的诚信与赢得他人的诚信成正比,自己越诚信,就越会赢得他人的诚信回报。人不以诚为本,不以信为先,就无立身之地。解决诚信危机,必须倡导每个人从自己做起。应该在全社会倡导做老实人,办老实事,说老实话。不管什么时候,什么事情,我们都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成为一个受同事、受社会尊重的人。

⒉就企业而言,诚信是宝贵的无形资产。企业是市场的主体。企业信用状况关系到资源配置、经济运行和市场交易安全等整个经济活动秩序问题。企业在市场中要进行无数次交易,各方为了获得总体收益,会理性的讲究信用,希望把交易延续下去。失信在初次交易中也许能占便宜,但最终必然遭到丢掉客户的损失。事实充分表明,诚信是增值空间最大的资本,是企业最宝贵的无形资产,要想构筑企业长青的事业,就必须从长远出发,依法经营,信守承诺,树立良好形象。

⒊就社会而言,诚信是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在发达国家,商业贸易的%采用信用方式进行,只有不到的贸易采用现汇结算,而我国信用交易方式仅占交易总额的左右。诚信看不见,摸不着,但它确实能够降低交易成本。诚信的本质是一种道德约束,是辅助法律来维持社会生产关系和生活秩序的道德准则。没有信用,就没有秩序,市场经济就不可能发展。信用经济成份大小,直接影响着市场经济的运行质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没有信用体系,大家不讲诚信,不但生产秩序要破坏,更重要的是人们的生活秩序会被打乱,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

⒋就国家而言,诚信是良好的国际形象。目前,全球经济发展呈现出“一体化”和“信息化”的特点。“两化”的程度越高,国家的形象就越重要。近年来,我国成为全世界吸收外资较多的国家,有人说其重要原因就是中国人说话算数,遵守国际规则,在世界上享有良好信誉。然而,也有资料显示,我国因不诚信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年亿元,相当于中国年财政收入的,国民经济生产总值每年因此减少两个百分点。中科院推出的“科学与社会”系列报告指出,在世界发达国家用美元可办到的事,在中国需要美元,这意味着我国进一步发展的综合成本要高于发达国家。在国际市场上,诚信是一个具有放大功能的杠杆,哪个国家讲诚信,就会树立良好的国际形象,带来的利益要远远高于诚信的投入。

二、信用制度的缺失与构建的紧迫性

长期以来,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同时,不断出现信用严重缺失的现象,其突出的特点是:第一、见利忘义,不择手段。为了捞钱,一批批惟利是图者大量地制假售假,甚至制造和销售有毒物品,从事图财害命的罪恶勾当。第二,商业欺诈,坑蒙拐骗。以假乱真,误导消费;虚假信息,质量欺骗;商标侵权,专利侵占;强买强卖,欺行霸市;肆意违约,毁掉合同;街头行骗,花样翻新。第三,虚假作帐,瞒报欺骗。虚报注资,偷逃资金;不还欠款,蓄意逃债;拖欠税款,偷税漏税。第四,集团炮制,结伙行骗。经济行骗诈骗很多超出了个人行为,而且带有团伙性、结伙性和地域性。我国现阶段的信用缺失是非常普遍的,具有极大危害性。

我们抚顺是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雷锋的第二故乡,是雷锋精神的发祥地。经过多年的“人人学雷锋,创造文明城”、“百城万店无假货”、“重合同、守信誉”、“十星级文明户”创评、“道德信贷”工程、最佳较差“双评”、“诚信单位”评比、创建“诚信商务区”等活动,我市的信用状况,不断得到改善,其主流是好的。然而,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们抚顺市的信用状况,还远未达到令人满意的程度,政府的信用监管还远远滞后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例如,在企业对银行信用方面,利用各种手段逃废债务现象还时有发生;在商品质量信用方面,假冒伪劣商品屡禁不绝;在纳税信用方面,企业偷税逃税情况还屡见不鲜;在社会信用方面,市民居家过日子还得处处小心提防。据市消费者协会统计,我市的申诉中心开通三年来,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件,消费者投诉的十大热点有食品、手机、商品房、装饰材料、太阳能热水器、通讯计费、餐饮环境、虚假宣传、洗染服务、美容美发等。再如,我市于年代曾是国家名牌产品在全省第二多的城市,当时获得国家金银质奖的产品分别为种和种。但近年来,由于产品质量每况愈下,诚信度下降,没有一个获得中国名牌称号,导致我市的经济发展后劲严重不足。

当前,加强社会信用建设已成为政府、企业、乃至全社会的共识。中共中央颁发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确定每年月日为“公民道德宣传日”。国务院领导提出要用年左右时间,建立起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上海和浙江等许多地方,已开始建立企业和个人的信用制度,把企业、个人的诚信表现与他们的切身利益直接联系起来。我市作为共和国的老工业基地,应该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的号召,不等不靠,采取一 些积极稳妥的措施,着手抓好全市的诚信体系建设,以便给构建“和谐抚顺”,实现老工业基地的全面振兴,提供良好的政务、法制、经营和服务环境。

三、对打造“信用抚顺”的几点建议

要打造诚信抚顺,搞好抚顺的诚信体系建设,必须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先易后难、有序推进。当前应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⒈强化政府信用建设,树立“信用政府”形象。政府信用是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建设信用抚顺,政府要率先垂范,取信于民。一方面,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增强信用意识,大力抓好自身信用建设,起到示范作用。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政府在信用建设上的主导作用,加快完善信用法规体系,强化信用监管,整治危害社会信用的各种行为,构建信用激励机制,着力创建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充分发挥政府信用管理职能。要狠抓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改进执法环境,提高执法水平,切实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要进一步强化行政监察、行政投诉制度,建立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强对行政机关和公务员的监督力度;要建立和健全行政决策的社会咨询机制,完善政府决策程序,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克服行政行为的随意性;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能;要继续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各种破坏社会信用的违法违规行为,从而保障社会秩序井然,经济健康发展。

诚信社会论文篇(7)

近几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市场经济开始逐步走向成熟。经济的腾飞对国家和人民来说是必要的.但是经济的快速发展,也产生了仅重视经济增长,而忽略对维系市场正常运转的诚实信用的重视当前,社会上出现了人们社会信用低下,政治领域的腐败,经济领域的制假贩假、虚似宣传、虚假广告、合同欺诈、拖欠货款、恶意逃避债务、骗税骗汇、对产品服务的承诺敷衍搪塞或者是干脆拒不兑现。失信的严重性还远远不止于此,在这场危机中,本应最具有公信力的上市公司有许多为获益于一时,以长远利益受损和丧失诚信为代价,进行暗箱操作,利润造假,业绩虚报,以至于诚信问题已经成为目前中国股市和上市公司的毒瘤,也是股市长期低迷的原因之一。这些都强烈地预示着社会诚信愈识的薄弱,败坏了我国社会风气和改革开放形象。社会信用被无情地践踏,阻碍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影响了经济的健康运行。有专家分析,由于我国市场交易缺乏信用体系,使得国内生产总值的10%-20%成为无效成本。健全社会信用、培养公民的诚信品德是事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否顺利推进的重大问题,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任务,也是具体落实“以德治国”方略的基础工程。

诚然,我国在市场化进程中出现的种种失信行为并非是市场经济所固有的,而是由于市场经济发育不成熟导致市场规则不完善造成的。自从我国确立走市场化道路后,我们不仅承认人们追求经济利益的合法性,而且以经济利益为动力来激励人们不断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但受环境、知识等因素的制约,目前市场规则还不完善。有市场就会发生欺诈现象,这是古今中外任何市场都无法避免的。但从本质上看,违信现象并不是市场本身的必然属性,从最基本的意义上说市场经济是交换经济,人们在市场上进行的交易也是信的交易。诚信是维系交换行为的无形纽带,失去这根纽带,交换就无法正常健康地进行。我们要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这里的“有序”,核心内容就是讲诚信。诚信是市场秩序的支柱,是市场繁荣的基石,失信必然损害市场,丧失市场。市场经济当然要讲利益,但这不能成为不讲诚信的理由。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诚信的作用越发明显与重要。

通过以上对诚信危机的剖析,笔者认为,导致当前我国社会中产生诚信危机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缺乏一套统一健全的诚信制度体系。目前,企业对诚信制度没有真正做到充分认识,只能依靠自律意识规范经营行为,但是很难达到形成统一诚信体系的要求。二是信用制度建设方面的立法滞后,对失信行为的约束惩治机制不健全。目前,我国诚信制度立法及有关法律在对失信行为的监管方面还存在制度漏洞,惩治不够严厉。在执法中对违反诚信制度的企业存在以罚代法、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现象。这些行为产生的后果,势必造成更严重的企业失信行为。三是当前出现的失信行为,也与行政规则对市场规则的损害有关。市场经济是产权独立的市场主体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展开充分竞争的经济,为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就需要一个中立的裁决者制订市场规则,并按照该规则规范市场交易行为。有些地方政企不分,政府习惯于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尤其是个别政府官员在履行裁判员职能时吹偏哨,甚至吹黑哨,有意无意地充当失信行为产生的温床或保护伞。例如,在制订规则时把保护特殊部门或特殊利益集团的利益写人特别保护条款,从而丧失公平性;在执法中有时会实行区别对待原则,不能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些地方政府保护本地企业造假、违约等失信行为;甚至某些个别执法者收受贿赂,在仲裁经济纠纷时为行贿者谋利益。

二、建立城伯翻度的几点描施

(一)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共铸诚信社会

要在全社会进行诚实守信的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对诚信重要性的认识。信用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建立一个信用制度,维系良好的信用关系,形成健康的经济秩序,需要每个公民来遵守。因此.要在全社会开展相应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全社会的人们都认识到诚实守信的重要性。强化“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观念,形成诚信的良好社会风气。同时对企业进行“自觉资本主义”理论教育,来充实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理念,即通过确立新的财富准则,使得企业模式从对物质方面的贪婪转向对人的普遍关注;兴起“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即主张兼顾企业、员工、社会共同体和环境的利益,把国家、集体利益放在首位,既肯定和允许追求个人的局部利益,又要强调社会责任和全局利益,对高尚道德行为坚定不移地遵守。

(二)建立和完善一套符合国际规范的社会信用体系和机制

面对全球化压力,各国在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法律制度方面正展开激烈竞争,我国要想在这场竟争中取胜,就必须建立起一套符合国际规范的社会信用体系和制度。

1.要建立社会信用信息系统。建立对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进行记录和评价的社会信用体系,把各种与信用相关的社会力量和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共同促进社会信用的完善与发展,以制约和惩罚失信行为。随着社会信息系统的实施,社会信用信息系统对企业和个人有了确定标记,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记录有了唯一性。如个人基本操行记录、社会信用度记录、银行特别记录、查询记录及异议记录等,有人称它为现代社会的“经济身份证”。一旦个人与企业行为不佳,如“欠债不还”、“恶意透支”等,将在“经济身份证”上留下一段时期,甚至终身的“污点”,让有不良记录的付出代价,直至名誉扫地,寸步难行。

2.要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和保障体系。发展我国的资信评估行业,建立健全信用评估体系,建立起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的信用档案以及规范的信息传递和披露机制,增强经济主体诚信状况的透明度,使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的信用状况真正成为其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依据。同时建立健全公证机关、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发挥他们在信用维护中的作用。中介组织必须公正,从业人员素质要高,有能力执行和维护信用制度的建立。3.要建立相应的约束惩罚机制。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充分发挥媒体等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给失信行为以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加强企业内部监督,建立健全企业自身的监督约束机制,使任何不守信行为都受到多重制约;充分发挥会计师事务所、资信公司等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作用,加强会计、审计的监督检查;加强和完善信息披露和信息传递机制,增强市场行为的透明度。

4.建立信誉协会。通过信誉协会来倡导和推动“政府筑诚信,企业守信用,个人讲信誉”活动的开展和制度建设;研究社会诚信公德教育和信誉守则规范保障体系;倡导诚信不仅是一种道德约束和法律规定,更应成为人们的一种行为方式,使诚信成为建立在信息充分披露基础上的一种社会体系。

(三)率先垂范,构筑诚信政府

在各类诚信中,最重要的诚信是政府诚信。从政治方面看,作为社会关系的主要支撑点,政府的诚信度决定了政治、经济、社会的发展。从社会经济活动方面看,政府也是市场经济的一个主体,政府如失去诚信,经济活动就会一片混乱。从国际关系方面看,一个国家的声誉取决于政府诚信的国际认知度。因此,政府诚信处于社会诚信的核心和主导地位,是第一诚信。诚信制度建设必须从政府做起,搞好第一诚信,其他的诚信才有基础。通过建立健全相应的法规制度,规范政府行为,政务公开透明,各项政策要具有连续性,要一诺千金,不能朝令夕改;对于政策执行情况要有跟踪监督;建立任用干部的道德机制,领导干部要带头讲诚信。诚信作为一种道德要求,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必须落实到行动中。尽快建立公务员信用档案和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并把诚信建设与反腐倡廉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才不会失信于民,才能在全社会形成讲诚信的风气。

诚信社会论文篇(8)

2不完善的政治经济体制

从自然经济过渡到计划经济,再从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整个发展过程对于中国来说其实并不长,虽然经济体制不断地发生变化,但是原来的计划经济体制所特有的因素还是会影响到新类型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中国目前正处于转型时期,不再是传统社会,而是向现代社会迈进,社会在经济、政治以及法律方面还有很多的不足之处,还需要不断地进行完善。而这个过程当中出现的各种现象,会影响到人们原来的诚信道德理念,落后的道德规范、原则遭到了破坏,但是可以适应社会的、新的诚信道德理念却还没有构建完成,正是这种道德真空时期的存在,才让整个社会缺少诚信。想要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最重要的就是订立市场经济契约,其支撑了现代市场经济。所以,现代市场经济可以看成是契约经济。虽然法律可以对契约进行约束,但是法律却不可能准确地预见事物的发展,并且提前进行制约,只能从外在的角度保障契约,而真正可以保障契约的是经济活动当中的诚信。

3社会政治经济体制的不完善性

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起步晚、发展缓慢、发展时间短,从中国封建社会的自然经济到社会改造时期的计划经济,在这一路的改革前进中,对计划经济的影响因素依然存在于当今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体制中,因此,我国的社会政治经济体制的缺陷需要逐步完善。我国目前正处于转型阶段,由传统向现代的快速转型,使我国的社会政治经济体制中的不完善性逐渐凸显。对此产生的不良结果影响着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往的诚信原则被破坏,然而现在的道德规范却还没有真正形成,这种现象的出现易造成社会道德危机。若想建立完善的社会经济政治体制,必须以建立市场诚信条约为前提,它是完善社会政治经济体制缺陷的保证,同样也是社会政治经济体制的灵魂。改革开放使我国政治经济运行机制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实现了由商品匮乏的卖方市场向产品丰富的买方市场的转变,实现了由封闭半封闭的经济向多层次、全方位开放的经济转变,因此,当代的社会政治经济体制需要一定的束缚,而建立市场诚信条约正好符合这一需求,为其完善提供一种保障。诚信是道德规范的基础,是政治经济体制完善发展的基础。市场经济必然建立在对投资者和市场经济参与者的私权保障的基础上,没有诚信法制保障的经济社会自由就不可能建立市场经济体制。

4加强诚信道德建设,完善市场经济体制

4.1建立政策法规,完善市场监督机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是必不可少的,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统一的、开放的,在独立自主的基础上壮大社会主义经济,必须要建设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即最重要的是诚信道德建设。目前,有人为满足自身的利益需求,在利用社会政治经济体制的缺陷性制造市场失信,这种现象的屡次发生,严重破坏了我国的诚信道德规范和建设。因此,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必须要建立完善的政策法规,完善市场监督机制,弥补这一缺陷,为建设我国的市场政治经济体制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让人们在市场交易行为中注重自己的言行,信守承诺。除此之外,还应该积极建立企业和消费者两者之间的信用体系,为建立健全的国家信用体系奠定坚实的基础。市场经济体制具有一个非常基本的特征,即交易普遍性,然而这一重要特征为降低交易成本提供了很好的条件。同时,必须加强诚信道德建设,诚信是一种价值,为建设社会政治经济体制提供保障。

诚信社会论文篇(9)

“人无信不立”正如“自食其言”的故事,一个说话不算数、不守信用的人,必然会引起大家强烈的反感,失去别人对他的信任,损害自己的声誉,最终吃亏的还是自己;相反诚实守信的人,会使人对你产生敬意。北宋时期著名的文学家、政治家晏殊,因为他的诚实,而受到皇上的赏识重用;学者宋濂,虽然家境贫寒,但由于他的守信,人们都乐意资助他。

二、诚信教育的落实点

铸造诚信社会风尚,应从小学生做起。首先,孩子是最易接受新鲜事物的群体,是国家的未来。现在的孩子们若干年后将走向社会,他们的诚信意识如何,将直接关系到我们民族的将来。第二,小学时期可塑性强,是进行诚信教育的好时机。而且,这一时期培育起来的诚信,比较牢固,不易蜕变。第三,对小学生进行诚信教育不仅重要而且紧迫。他们欺骗老师、欺骗家长、欺骗同学的现象时有发生,更可怕的是,某些同学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我认为,对小学生的诚信教育必须从长远着眼,从细处着手。

一是加强学校诚信建设。在小学生的诚信教育中,学校承担着极其重要且不可替代的作用。学校的诚信形象,直接影响着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因此,学校要树立以诚信为本的观念,要进一步加强管理,杜绝种种不诚信现象的发生。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把诚信教育纳入教育教学总体规划。学校诚信教育也不能仅仅停留于口号,停留于课堂灌输,停留于形式,而应从学校管理、教师形象和领导形象上做起,以学校的诚信、教师的诚信和领导的诚信来影响学生,教育学生和引导学生。

二是高度重视家庭教育。家庭道德教育薄弱是最不容忽视的问题,家长乃至家庭成员的一言一行都将对孩子的成长、性格的养成和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的确立,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作为家长,应该为子女创立高尚的标准,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做孩子的楷模,积极介入对孩子的品德教育,自觉抵制媒体的负面效应,协调学校做好教育工作。总之,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方力量协同工作,充分整合学校、家庭、社会的各种教育资源,形成合力,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作用。

三是培养学生的诚信自觉。学校应该从小做起,除了要在课堂上向学生教授书本上有关诚信的内容外,还应该把社会当作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的大课堂,教育学生要用科学而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去看待社会上出现的诚信缺失现象,让学生逐步树立起“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观念。诚信教育,还不应把起点仅仅放在要不要诚信上,而应该让学生思考怎样建立诚信,使社会多些诚信。让学生从社会责任感的高度设计诚信社会,由此培养思想独立和精神自由,培养道德的自觉。

三、诚信教育的几点方法

对小学生的诚信教育,还应以《新课程标准》、《德育大纲》为依据,遵循学生认知发展的规律,科学、扎实、有效地进行。

一是从简起点。小学生涉世不深,心地纯洁,没有复杂的生活经历和丰富的人生体验,一些"唯天下至诚,唯能尽其性"之类的道理对于他们来说实在晦涩难懂。因此,教育时,应根据他们的年龄和心理特点,比如,以"不说谎话,做个诚实的孩子"起点,使他们懂得这是诚信品格的最基本要求。不说谎话,就要说真话,说实话,如承认自己的错误、敢于说出事情的真相,既不自欺,也不欺人,从小养成诚实的品质。

二是从实抓起。诚信教育要从小事抓起,抓点滴,才能知微见著,在我们的小学教材中所叙述的很多事例包括名人故事,都非常接近学生的生活经验,是他们喜闻乐见的。教师可以利用这些素材,通过形式多样的方法,丰富多彩的活动,适时地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当教师根据教材举征引申、补充事例时,也需要着眼于学生的生活实际,用学生看得见、想得出的事例来引发共鸣,以求认同,特别是用学生身边的鲜活事例来进行诚信教育,这样往往就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是从点落实。在实施诚信教育的过程中,首先要针对学生道德实践中的错误认识和行为,有的放矢地进行教育,如有些学生认为做错事情的时候,自己能够主动承认就是诚实的表现,帮别人隐瞒错误则是讲义气的表现,教师在教育时要深入挖掘产生这种错误认识的根源,利用学生熟悉的身边的事例。通过学文明理,使学生知道什么是真正的讲义气。其次,针对现在学生比较流行的享乐主义思想、虚荣心理、嫉妒心理等不良表现,教师应及时进行教育引导,让学生明确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真正让"诚信"成为时时、事事、人人的行为规范。

总之,诚信是小学生基本的道德准则,也是他们实现人生价值的道德基础。诚信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又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它要求我们的教育工作者必须从多角度钻研小学生教育问题,研究加强小学生诚信意识的措施,落实党中央提出的“以德治国”的方略,以小学生的诚信教育为出发点,逐步提升全体公民的道德品质,创造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氛围!

参考文献:

[1]京伦《诚信:永不丢弃的“至宝”》《家庭教育》

诚信社会论文篇(10)

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表明,一个时代的社会意识与其前时代的社会意识关系密切,它的萌生与壮大以前人积累的思想材料为基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信精神源于我国传统的诚信观念,是后者在现时代背景下的创新性发展。在我国传统文化宝库中,《论语》集结孔子及其门人弟子的思想精髓,内含丰富的诚信论述及信诚智慧,是我国诚信传统的重要文本载体。因此,汲取《论语》诚信观念的有益养分,贯通今昔,对推进社会主义诚信精神建设进程意义重大。

一、《论语》诚信观念的基本内涵

首先,言而有信。《论语》对“信”进行了详细阐述。如 “与朋友交,言而有信;”、“敬事而信”等(《学而篇》),这里的“信”均与“言”紧密相关。所谓“言”,《说文解字》里以“直言为言”对其进行阐释。[1]由是,诚信观念内含的“言而有信”即指言由心生,言出守之,言出行之。其次,忠诚信实。《论语》全篇涉及“忠”之论述17处,其中,“忠”的实际意义多作“忠恕”、“忠诚信实”来讲。作为诚信观念的载体,“忠”主要为忠于内心、主动作为之义。学者蒋庆指出:“忠不是一种对等的利益计算关系,而是一种尽心尽力为对方谋事的道德关系。这种关系不是建立在社会外部的利益结合上,而是建立在个人内心的道德良知上。”[2]在此基础上,“忠、信、诚”在《论语》中统一于一体。再次,义为信先。《论语》一方面提倡诚信之德,树立贵“诚信”的观念。另一方面,其将“信”与“义”道德德目置于同一视野加以考量,以“义”作为“信”的限制因素,从而保障“信”遵“义”而行。孔子推崇诚信之德,但反对愚信之为,认为脱离“义”的衡量尺度,以“诚信”为圭臬,实则是以“诚信”之名行不信之举。

二、《论语》诚信观念对社会主义诚信精神的滋养

《论语》诚信观念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信精神具有滋养功能,其主要表现为前者是后者的文化源泉和践行尺度,并为后者的实践养成提供动力。

1、《论语》诚信观念是社会主义诚信精神的文化源泉

首先,“信则民任”与公权诚信。《论语》内含“信则民任”的为政之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信精神之司法诚信、政务诚信理念的文化源泉。孔子认为“宽则得众,信则民任焉”,同时其提出“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的主张。社会主义诚信精神之政务诚信、司法诚信是公权力领域的诚信行为规范,其行为主体即“为政之人”。积极培育公权力行为主体的诚信精神是《论语》为政之信理念在现时背景下的具体反映。其次,“利得于义”与商务诚信。“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里仁篇》)。《论语》在“义”、“利”关系问题上坚持“义”为“利”本,“利”取之于“义”。社会主义商务诚信亦主张“任何人既是功利追求者,又是道义责任者”。[3]再次,“知之为知之”与教育诚信。《论语》诚信教育观是社会主义教育诚信理念的重要来源。孔子主张教育活动诚信先行。求教者“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为政篇》),施教者“吾无行不与二三子者”(《述而篇》),而“真”、“善”、“美”则是社会主义教育的题中之义。

2、《论语》诚信观念为社会主义诚信精神提供实践动力

《论语》对“信”德在为人、处世、治国中所具作用的分析有助于我们对“诚信”价值形成客观、全面的认知,为践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信精神提供动力保障。首先,“信”德是个体安身立命之本。“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r,小车无,其何以行之哉?”(《为政篇》)r、分别为古时牛车、马车套牲口用的活销,“车无此二者,则不可以行。”[4]其次,“信”德构成与人交往的重要准则。《论语》主张“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认为和谐人际关系的建立须以“信”为基,信”德是人与人沟通的连接点。此外,“信”德为安邦治国之道。孔子倡导“为政以德”的治政理念,弟子子贡曾求教治国之方,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在治国的三个基础要素不得已须加以舍弃时,孔子给出“兵”、“食”、“信”的择取顺序,因“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

3、《论语》诚信观念是社会主义诚信精神的践行尺度

“诚信”作为一种德性品质,内藏于心,外化于行,可感知不可触摸。因此,行为主体是否具备“诚信”之德以及其程度的高低需科学的评判依据。而《论语》则明晰了诚信精神的评判尺度。首先,内诚外信。诚信之德的第一要义即须达致内在诚心与外行守信的统一,诚信之人心口相通、表里如一。表面诚信、实则狡诈是为失信或“伪诚信”。孔子曾论述分析表面信诚实则违信之举,“狂而不直,侗而不愿,6不信,吾不知之矣。”(《泰伯篇》)其次,言行一致。诚信之德是品性与作为的有机体,从忠信之言转化为守信之行是诚信之德的最终表征。孔子指出“古者言之不出,耻躬之不逮也”(《里仁篇》),“言而不行”既失信于己,徒增自辱感;亦失信于人,弃大义正道于不顾。

三、《论语》诚信观念对社会主义诚信精神的实践启示

《论语》内含的诚信观念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信精神既具有理论渊源意义,同时也具实践指导作用。《论语》中的“传”、“学”、“省”、“习”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诚信精神的重要方法。

1、“传”:开展诚信教育

诚信作为个体德性品质与社会道德规范的双重身份决定了诚信观念的塑造须内在修己与外在建设的共同发力。孔子德性养成观重自我主体性为核心的修己精神,但也从未小觑外力在此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传”是《论语》在诚信德性修为方面提出的重要外界培育措施。 “子以四教:文、行、忠、信。”(《述而篇》)同样,“传”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信精神的培育与践行亦不可或缺。在教育角色缺失的情况下,个体诚信之德的养成完全依赖于个体的道德自觉与德性敏锐度、觉悟力。此时,个体诚信品质的修养情况多归于两种结果,要么因较低地修为自觉造成诚信观念缺失,要么因德性参悟力不足导致诚信观念偏差。因此,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信精神的建设中,开展诚信之教育具有客观必然性。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信精神“传”之内容可集中于两个方面:首先,明“信”。社会主义诚信教育应以明诚信为首要内容,引导社会成员全面把握何为社会主义“诚信”、其适用环境如何以及怎样实现等基本问题,促使个体形成正确的“诚信”认知。其次,践“信”。诚信教育不止于社会主义诚信知识的传授,而应阐明“行”的本质意义及其之于诚信品质养成的重要作用,将践履诚信作为教育活动的落脚点。

2、“学”:强化自觉性学习

诚信教育的效果最终要通过个体对诚信教育内容的吸收、内化得以显现,而“学”是个体内化教育内容的主要途径。《说文解字》将“学”定义为“觉悟也。”[5]即个人认知由低到高、逐步提升的过程。《论语》视“学”为诚信之德养成的必要路径,“好信不好学,其蔽也贼;”(《阳货篇》)“学”诚信方能明诚信、知诚信。在社会主义诚信精神建设中,通过行为主体自觉的学习性活动可促使其明辨是非曲直,体认诚信之德的原则性与灵活性,避免落入诚信陷阱。

值得注意的是,在个体进行学习性实践过程中,涉及如何“学”即学习方法的问题。《论语》主张“学”、“思”结合,孔子指出“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因此,高效的学习活动必是“学”、“思”统一的有机过程,学习与思考不可偏废其一。具体到诚信德行的学习性活动实践,则需个体在把握一般诚信知识时,思考其与应用环境、与自身的内在关联,对诚信之德进行个体化观照。

3、“省”:实现察人省己

所谓“省”即反观、省思,是对已有思维与行为的一种判断、总结,其蕴含“内省”与“外察”两个不同向度。首先,察人以观自我。“察人”是“省”的外向维度,即以自身以外的他物为参照,梳理、反观自我。《论语》倡导“见贤思齐,见不贤而自省”、“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因此,外向“察人”有察人之长与观人之短之分。通过省察自身以外的行为主体,取他人所长补己之不足,观他人短板行防范之为。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信精神培育过程中,个体可将他人作为反射面审视自我,从他人诚信品质的发展与不足中省察自身,从而提升自我诚信德性修养。

其次,内向以己省己。向内针对自我之“省”是“省”身的另一重要维度,通过对自我的整体正视、省思可透视个体德性修养究竟达至几何。与察人一样,省己亦针对优劣长短两方面。个体在内向省己时,一方面应开展“自我批评”,剖析自身在诚信德性方面的短板与不足以期改进:另一方面须肯定自身符合诚信品质的德性因子,并促使其在此基础上深化发展。这两方面相辅相成,共同构成完整意义上的“省己”之举。“有人不懂此点,中了‘省’身之毒,只知一味检讨。而人一旦到了这一步,‘省’身省到了自卑,‘省’到没有了自己”,[6]此种“省”己于个体诚信德性的养成有害无益。

4、“习”:笃行诚信之德

“习”与“学”紧密相关,“学”为“习”之保障,“习”促进“学”之深化。《论语》提出“学而时习之”的观点,在这里,“习”取“践行”之意。就诚信德性的修为而言,“学”与“习”应统一于诚信精神的养成过程。“学”即知诚信、明诚信,“习”为行诚信、守诚信。诚信精神的建树包括诚信理念与诚信行为两个不同层次,从修诚个体来看,诚信之“传”、“学”、“省”均属于诚信德性的培育环节,而“习”则处于诚信品质的践履阶段。因此,“习”是“传”、“学”、“省”的落脚点与生发点。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信精神的塑造需坚持言行一致原则,切实贯通内心之诚与外信之行。为此,应防范两种不良倾向:其一,“巧言令色”。其主要表现为在诚信德性修养问题上虽口言诚信之道,心则念失信之论,心口不一,表里失调,舍诚信之行而聚焦诚信之言。其二,言过其实。现实环境中“行”与“言”客观的时间差易导致“行”之于“言”具有滞后性即“言”之不必然“行”之。在诚信德性的醅酿过程中,行为主体或确已立“诚信”之念,但囿于客观环境因素,诚信观念尚未转化为诚信行为。此时,主体应客观地明晰自我诚信德性所处状态与水平,不可主观夸大或提升。惟有口从心言、言行一致,社会主义诚信主体方是诚信德性者与诚信德行者的有机统一体。

【参考文献】

[1][5][6] 王世明.孔子伦理思想发微:现代生活语境中的《论语》解读[M].济南:齐鲁书社,2004.188、153―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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