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管理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21 17:02:40

外汇管理论文

外汇管理论文篇(1)

从以上的简短回顾不难看出,央行票据是在我国经济发展和金融改革的特定历史环境下,在中国迅速融入全球经济体系,在国内相关领域改革尚在进行之中,特别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机制尚待完善的条件下,为了有效实施货币政策做出的现实选择。在这个意义上,它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创新。

央行票据的产生及发展,对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和迄今为止的金融宏观调控发挥了重大作用:其一,中央银行由此获得了一种主动、灵活且可大规模操作的金融工具。通过对这种金融工具的买卖,央行实现了在其资产规模不断扩大的条件下,通过对其自身负债结构的调整来调整商业银行可贷资金量,从而实施反周期的货币政策调控的积极效果。其二,由于其连续滚动发行方式、竞争性招投标、大量的市场供需和活跃的二级市场交易(银行间市场),央行票据的发行利率事实上已经成为了我国货币市场的基准利率,为金融机构的其他资产业务提供了利率定价的基准,这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我国利率市场化的进程。其三,作为一种无风险、规模巨大和交易活跃的基础性金融债券,央行票据市场的发展不仅推动了我国货币市场的快速发展,为各类金融机构实施流动性管理和风险管理提供了有效工具,而且推动了以开发各类金融衍生品为主要内容的金融创新。

但也应当看到,发展央行票据市场,是在我国国债市场发展不充分,其市场密度、深度和弹性均存在缺陷,从而很难为货币政策操作提供有效基础的条件下,央行为了弱化外汇储备迅速增长之不利影响而作出的“次优”选择,因此,其存在缺陷在所难免,主要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1)成本问题

由于央行票据构成央行负债,在其操作过程中,央行需要为其发行的票据支付利息,这便产生了调控成本问题。然而,如果径直将央行票据的利息支出全部归诸调控成本,那是不正确的。在理论上,我们可以从两个角度来衡量央行票据的成本。第一,由于发行央行票据的目的是为了对冲央行因过度买进其他资产(外汇)所造成的基础货币之过度投放,而央行买进的这些资产又是有收益的,所以,分析央行票据的成本,必须将发行央票所支付的利息与其相应增加持有的外汇资产的收益进行比较。第二,在央行的武器库中,还有一种“对冲”工具,这就是提高法定准备金率。因此,我们还可以将央行购买并持有外汇资产的收益同央行提高法定准备金率所需支付的成本(对法定准备金支付的利息)进行比较。做了上述比较之后,对于对冲外汇储备增长的成本问题,显然应有不同的看法。进一步,我们还可以对发行央票的成本(央票利率)与提高法定准备金率的成本(法定准备金利率)进行比较。很明显,前者的成本比后者要高。于是,对于近来央行不断提高法定准备金率的政策操作,我们可以基于成本的比较找到比较强有力的解释。

(2)双重角色的矛盾

无论其目的为何,发行央行票据总意味着央行增加了市场上对资金的需求;反之则相反。它的这一操作,必然会对市场资金供求和市场利率产生影响。这样,就在央行大量发行央票来收缩流动性的时候,它同时也就成为我国货币市场上最大的做市商。作为做市商与作为调控当局这两种矛盾身份的一体化,无疑增加了央行宏观调控的复杂性,并加重了其在货币政策操作的两个主要对象-货币供应量和利率-之间进行协调的难度。在极端的情况下,倘若央行为了降低其操作成本而对央行票据的利率有所追求,就会有操纵利率之嫌-这显然与央行的市场中立地位和市场稳定功能相悖。

(3)开放经济条件下内、外均衡的矛盾

发行央行票据为的是对冲外汇储备的过度增加,其直接出发点在于追求内部均衡。而央行票据市场的供求态势和由之决定的利率走势,又将通过其对人民币资金的供求对比和市场利率之走势的影响,对外汇市场和人民币汇率的动态产生冲击,这便涉及到外部均衡问题。不难看出,单一运用发行央票这种手段来同时应付对内均衡和对外均衡两个经常不一致的目标,不免有顾此失彼之虞。举例说,为对冲外汇储备增加而发行央票,固然达到了收紧银根的效果,满足了对内均衡的要求;但银根的收缩将导致人民币利率水平上升,而利率水平的上升,即便没有进一步刺激投机性外汇的进一步流入,至少也没有弱化其流入的动力。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我国依然实行固定汇率制,从而无须顾及汇率水平的变动,这一缺陷并不明显。但是,WTO过渡期的结束以及汇率形成机制的加快改革,无疑加速了我国发展为开放性大型经济体的步伐,致使这一缺陷日益凸显。

在以上所举的三个缺陷中,第一个缺陷是可以忽略的。因为,所谓成本问题,实在只是财务安排的一个假象-如果把外汇资产和央票负债纳入同一个核算框架中同时考虑,这个问题事实上并不存在。我们在下文中将集中讨论这一问题。真正成为间题的是后两者。出现第二个缺陷的原因,在于央行在央票的操作中不免有自己的利益存在,集做市商与调控者两个相互对立的职能于一身,自然难免冲突。出现第三个缺陷的原因,在于中国日益成长为开放性大型经济体,从而必须同时兼顾对内均衡和对外均衡两个相互联系但经常冲突的目标-将这两项任务挤压在单一的对冲操作和提高法定准备金率的操作之中,已经使得央行陷入左支右细的窘境,并降低了国家总体的宏观调控效力。

二、外汇储备管理体制的国际经验

在我们看来,从长远计,中国外汇储备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任务之一,就是要隔断外汇储备的动态同国内货币供应的僵硬联系。在探讨改革我国外汇储备管理体制的方略之前,有必要对别国的经验作些比较分析。通过分析美国、英国、日本、欧盟、韩国、新加坡和我国香港特区等国家(地区)的外汇管理体制安排,并分析这些国家(地区)实践经验背后的理论线索和逻辑关系,我们概括出如下两点认识:

(1)外汇储备持有者问题

关于外汇储备的当局的安排,大国和小国有着截然不同的选择。经济开放的大国更倾向于由财政部门或货币当局之外的专设部门持有外汇储备,并相应承担外汇市场干预和汇率稳定职能;而小国则更多地选择由中央银行直接持有外汇储备,并相应承担外汇市场干预与汇率稳定职能。

对于任何开放型经济体来说,宏观调控的任务均可概括为同时追求对内均衡和对外均衡。但是,因经济规模的不同,从而对内部均衡重要性强调程度的不同,大国和小国处理内外均衡关系的模式存在着重大差异。

对于开放型大国经济来说,由于客观上本国经济的独立性较强,且经济的独立性始终受到强调,宏观调控的基本任务,便是要同时实现内外均衡。然而,经济政策理论(例如“丁伯根法则”)和各国实践均告诉我们:由于一种政策工具只能实现一项政策目标,要实现内部均衡和外部均衡两个经常不相容的宏观调控目标,至少需要两种以上的政策工具。同样已经成为共识的是:在浮动汇率制下,财政政策优于实现对外均衡,而货币政策则优于实现对内均衡。因此我们看到,像美国、英国、日本、韩国之类的大国,均确定了由货币当局负责内部均衡、而由财政当局负责外部均衡的分工。由于外汇储备更多地涉及外部均衡问题,这些国家自然都选择由财政当局来主导外汇管理体制,并负责制定汇率政策。

由财政部门或专设机构主导外汇管理体制的最大好处,在于可以切断外汇储备与基础货币供给之间的直接联动关系,阻隔汇率变动可能对货币政策产生的直接影响。同时,由于隔断了不稳定的外部冲击,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得到加强,其调控国内经济运行的能力也得到提高。

小型开放经济体的情况则不同。由于它们几乎不存在可以自我支撑的国内经济体系,其经济运行是高度依赖全球市场的。这意味着,小型开放经济的内外均衡具有一致性,基本上不存在所谓的内外均衡冲突问题,也就无所谓内外均衡的职能分工问题。同样由于小型经济的经济发展高度依赖外部环境,保持汇率稳定,实现外部均衡,在多数情况下总会成为压倒一切的目标。新加坡以及我国香港地区便是实例。这两个经济体事实上都不拥有真正意义的中央银行,也不存在真正意义的货币政策。如果一定要作比较,那么,他们的货币政策的唯一目标就是保持汇率稳定。在这种情况下,选择由货币当局负责外汇储备的管理,以确保本国基础货币供给与外汇储备的变动保持同步变动关系,是实现汇率稳定和整体经济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

(2)外汇储备资产的多样化

在外汇储备管理模式的选择上,储备规模较大的国家倾向于对外汇储备进行分档管理。其外汇储备管理的目标,在常规的流动性之外,均有一定的收益率要求。

从国际比较来看,外汇储备较少(对汇率干预要求较低)的国家,由于持有外汇资产的机会成本较低,通常采取的是较为简单的管理模式,其储备管理的首要目标大都是维持较高的流动性,对外汇储备的收益性没有太多的要求。而在那些储备规模较大的国家(主要集中在亚洲地区)中,出于提高管理效率的考虑,往往对外汇储备实行了分档管理,在确保外汇储备流动性的前提下,将多余部分进行收益率较高的各种投资,以提高外汇储备的整体收益水平。

比如,从1997年开始,韩国货币当局便将储备资产分为流动部分、投资部分和信托部分三个部分来管理,并对不同的部分设定不同的投资基准。流动部分由美元存款和短期美国国库券组成,每季度根据储备现金流来决定合适的规模,追求高度流动性的目标。投资部分投资于中长期、固定收入的资产,追求收益率目标。以上两个部分的外汇储备均由韩国银行的内设机构进行管理。信托部分同样追求收益率目标,不同的是,这部分外汇资产是委托给国际知名的资产管理公司进行管理的。根据韩国银行的解释,设置这一档的目的,在于提高储备收益的同时,提供一条向国际知名管理公司学习先进投资知识的途径。自2003年开始,韩国进一步成立了由政府全额出资的韩国投资公司(KIC)。从功能设置来看,该公司将作为一个资产管理公司,逐步接受韩国银行和财政部的委托,管理一部分外汇储备资产。

新加坡政府亦然。与韩国不同的是,它不仅将国家外汇储备分出两档,而且该两档的储备分别交由金融管理局和政府投资公司(GIC)来持有并管理,从而实现了机构分离。在这种安排下,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持有的外汇储备主要用于干预外汇市场,及作为基础货币发行的保证,目的是维持新元汇率的稳定。而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作为一家由政府全额出资的资产管理公司,则接受政府管理外汇储备的委托,通过其6个海外机构,在全球主要资本市场上对股票、公司债券、货币市场证券、甚至金融衍生产品进行投资,来实现外汇储备收益的长期增长。

我国香港特区也将外汇基金分为支持组合和投资组合两档来实现分档管理。支持组合为货币基础提供支持,进行外汇市场干预,以此确保港元汇率的稳定。投资组合则保障资产的价值及长期购买力,追求较为长期的投资收益。投资基准由外汇基金咨询委员会制定,其主要内容包括外汇基金对各国及各环节资产类别的投资比重及整体货币摆布。外汇基金雇佣全球外聘基金经理负责管理外汇基金约三分之一的总资产及所有股票组合。

值得注意的是,类如美国、英国这样的发达国家,虽然凭借其本币在国际金融体系中居于“关键货币”地位而不保持大量外汇储备,但是,其外汇储备管理也都含有“在保持流动性和安全性前提下争取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目标。

三、中国外汇储备管理体制改革的可行方向

中国外汇储备的迅速增长,是由一系列国际和国内因素造成的。就国际而论,全球经济失衡当推首因;就国内而言,储蓄过剩并造成国际收支顺差,则属根源。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大量研究显示:无论是全球经济失衡还是国内储蓄过剩,都是由一系列实体经济因素和体制因素造成的,要在短期内矫正它们绝非易事。这意味着,外汇储备持续增长,将是我们在今后一个较长时期中必须面对的情势。鉴于外汇储备的增长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经济运行日益重要的因素,并已显示出若干负面影响,鉴于我国现行的外汇储备体制已经不足以应对这种新的复杂局面,改革传统的外汇储备管理体制,创造一个灵活且有效的制度框架,已成当务之急。

建立全球配置资源的战略。面对国家外汇储备迅速增长的局面,人们直观的反应是要将外汇储备“用掉”。我们认为,这种看法过于简单化。应当清楚地认识到这样的事实:如果我们当真能够大量购买国外的资源、产品和劳务,亦即为外汇储备找到规模巨大且稳定的非金融用途,外汇储备就不会增长过快了。反过来说,外汇储备所以增长过快,正是因为我们“用”不出去。在此情势下,简单地为了减少外汇储备而不计成本、甚至浪费地“用掉”我们用国内资源和产品交换而来的外汇储备,肯定是不足取的。

有鉴于此,面对外汇储备不断增长的局面,应当提出的任务是促进外汇储备多渠道使用。综合别国经验和我国的实践,这既包括外汇资产持有机构的多元化,也包括外汇资产投资领域的多样化。

中国的经济发展正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在过去近30年改革开放取得巨大成果的基础上,今后的中国经济发展势必更广泛和更深入地融入全球经济的运行之中。因此,更加积极、主动地运用全球的资源来为中国的经济发展服务,或者说,着眼于全球经济运行来规划我国的资源配置战略,应当成为中国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立足点。毫无疑问,外汇储备管理体制的改革应当被有机地纳入这一全球化发展战略之中。具体而言,我国外汇储备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是:更加有效和多样化地使用外汇储备,实现商品输出向生产输出和资本输出的转变,并借此在全球范围内实现我国产业结构优化。

(1)改革之一:国家外汇资产持有者的分散化

迄今为止,我国依然实行比较严格的外汇管制。在现行的框架下,绝大部分外汇资产都必须集中于货币当局,并形成官方外汇储备;其他经济主体,包括企业、居民和其他政府部门在内,都只能在严格限定的条件下持有外汇资产。这种外汇管理体制是与传统体制下国家外汇储备短缺的情况相适应的;而今的情况是,我们已经开始为外汇储备积累过多及增长过快而苦恼。适应上述变化,放松外汇管理已经势在必行。近来有关当局提出了要大力推行“藏汇于民”战略,正是适应了这种转变的趋势。

在我们看来,我国外汇储备管理体制的改革,就持有主体多元化而言,就是要将原先集中由人民银行持有并形成官方外汇储备的格局,转变为由货币当局(形成“官方外汇储备”)、其他政府机构(形成“其他官方外汇资产”)和企业与居民(形成“非官方外汇资产”)共同持有的格局。这样做的目的有二:其一,通过限定货币当局购买并持有的外汇储备规模,有效地隔断外汇资产过快增长对我国货币供应的单方向压力并据以减少流动性,保证货币当局及其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其二,为外汇资产的多样化创造适当的体制条件。

从某种意义上讲,汇金公司的设立和有效运行,标志着外汇资产持有主体的多样化进程已在我国展开。只不过,在目前的体制框架下,汇金公司的法律地位并不明确,相应地,它与央行的资产负债关系也未界定清楚。因此,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国外汇储备管理体制改革,一方面,我们应尽快明确汇金公司的法律地位及其功能,另一方面,根据国家对外开放的需要,还可再设立若干预汇金类似的专业化投资型机构。

在这里需要特别强调专设外汇管理机构的重大意义。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下,设立专业性政府投资公司来管理部分外汇资产,具有积极参与国际金融市场、学习先进金融知识、了解市场最新动态、提升国家金融竞争能力的战略意义。在这方面,新加坡和韩国专设政府投资公司(新加坡的GIC,韩国的KIC)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2)改革之二:与持有主体多样化相适应的外汇资产多元化

一些研究者指责我国的外汇储备都用于购买美国的政府债券,从而造成外汇储备收益的低下。以上分析表明这是不确实的。事实上,自从上个世纪末期以来,我国外汇储备,无论就其币种而言还是就其资产种类而言,就已经多元化了。因此,所谓外汇资产多样化的任务,就是在原先有效操作的基础上,对官方外汇资产做出明确的功能划分,并确定相应的管理机构,同时规定适当的监管框架。

在总体上,我们应当将国家外汇资产划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可称流动性部分,其投资对象主要集中于发达国家的高流动性和高安全性的货币工具和政府债务上。这一部分外汇资产形成“官方外汇储备”,主要功能是用于为货币政策和汇率政策的实施提供资产基础。毫无疑问,官方外汇储备应继续由央行负责持有并管理。

第二部分可称投资性部分,它主要被用于投资在收益性更高的金融资产上。从持有主体上看,其中一部分可交由其他政府经济部门管理,形成“其他官方外汇资产”,主要用于贯彻国家对外发展战略调整,在海外购买国家发展所需的战略性资源、设备和技术,或者在海外进行直接投资,或者购买具有一定风险的高收益国外股票、债券、乃至金融衍生产品。应当指出的是,只要制度设计得当,央行也可以持有一部分非储备的其他官方外汇资产。当然,在账目上,这部分外汇资产应与央行的资产负债表明确地划分开来。其余的外汇资产(非官方外汇资产),应当按照“藏汇于民”的思路,配合外汇管制放松的步调,鼓励由企业和居民购买并持有。

(3)改革之三:划定货币当局持有的“官方外汇储备”规模

外汇储备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内容之一,就是将一部分外汇资产从货币当局的资产负债表中移出,形成其他官方外汇资产和非官方外汇资产。这种分割的关键,在于比较合理地确定应由央行持有并作为官方外汇储备的外汇资产的规模。

关于由央行掌握的外汇资产(外汇储备)规模究竟应当有多大,可以有不同角度的测算。根据韩国和我国香港地区的实践,央行掌握的外汇储备规模可以根据如下四项因素来确定。其一,传统的三项外汇储备规模决定因素;其二,根据国内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程度,依据外资在国内金融市场中投资所占的比重,估计出在最坏的情况下,外资撤出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其三,根据历史经验,计算出本国汇率的波动幅度,估计在最坏的情况下,汇率剧烈波动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其四,根据调控货币供应量的需要,估算出为了使货币当局能够履行其正常功能,需要有多大规模的外汇资产作为其货币发行的准备资产。

综合考虑以上四项因素,大致上可以估计出应当保留在央行资产负债表中的外汇储备规模。仔细分析这些决定因素,可以看到,其中有一些因素是相互覆盖的。因此,最适合官方外汇储备规模可以根据短边原则予以确定。我们认为,在上述四项因素中,对外汇储备需求最大的因素,应当是作为基础货币的支持资产。鉴于当前我国基础货币的规模约为65232.44亿元人民币的现状,建议由央行持有的用于货币政策操作的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在5000-6000亿美元。

建立“其他官方外汇资产”的融资机制。由货币当局之外的任何机构购买和持有外汇资产,都有一个如何为购买外汇资产筹集资金的问题。这一问题,构成外汇储备管理体制改革的争论焦点之一。

对此,日本财务省多年的实践为我们提供了逻辑清晰且有价值的借鉴。在日本,官方外汇储备的主要部分是由财务省持有并管理的。财务省通过“外汇基金特别账户”(FEFSA)来管理这笔外汇储备。FEFSA由外币(主要是美元)基金和日元基金两部分构成。当需要购买美元时,则动用日元基金;当需要购买日元时,则动用美元基金。

迄今为止,FEFSA筹集日元资金的基本手段是在市场上发行短期融资票据(FinancialBill,FBs)。在法律上,FBs被定义为调节资金余缺的现金管理券,由于这笔负债对应的是等值外汇资产,在经济上具有自我清偿的特征,所以,它不被记为政府债务。换言之,发行FBs,无论其规模如何,均不会增加政府债务。在这里,筹集资金和运用资金的性质和特征,与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起和运作颇为类似。

更具体地说,日本的FEFSA系统由两部分构成:外汇交易基金和外汇交易基金特别账户。前者是政府交易外汇的基金。根据日本政府预算法,其余额和买卖均不记入政府预算;而后者则由交易产生的利润与损失、在外汇干预过程中产生的利息的收付构成。根据日本政府预算法,后者要记入政府预算的收入与支出项中。

外汇管理论文篇(2)

二、外汇管理一体化主体监管的必然性

(一)外汇管理一体化主体监管是经济制度适应经济发展变迁的必然选择。

我国外汇管理监管体制与监管方式沿革大致可概括为雏形行为监管、初期行为监管、完善行为监管和分项主体监管四个阶段。

(二)外汇管理一体化主体监管符合当前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的需要。

世界经济金融发展到今天,货物、服务、投资、债务,自有资金与融资资金,通过复杂的金融运作,彼此的边界逐渐模糊。功能监管下的主体监管,货物、服务、资本通过分割单个业务系统,其数据信息在没有与其他系统数据进行核对与匹配的情况下,不足以反映市场主体的整体状况,数据运用与分析局限于各自的监管职能之下,虽会发现某些具体操作风险,但对大量的不断积聚的系统风险可能不易觉察。相比之下,外汇管理一体化主体监管强调监管职能的统一和监管内容的全面,要求基于整合后的外汇系统强大数据库的基础上,能够全面掌握市场主体的全口径数据与信息,具有高效的数据采集、监测、分析和预警功能,及时发现市场主体异常外汇收支行为,实现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最大程度地便利经济主体的对外贸易投资行为,有效维护国家经济金融的安全。

(三)外汇管理一体化主体监管能有效提高监管效率,降低成本。

首先,从博弈论(分离均衡)角度分析,分类监管能提升监管效率。信息不对称是造成监管低效的主要因素。分离均衡以不同的信号显示将不同群体区分开,可以阻止信息不对称产生的低效。分类监管把企业分为A、B、C三类:A类即风险性指标较低的企业,B类即风险性指标高但可以合理解释的企业,C类即风险性指标高的企业。由于三类企业办理外汇业务时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大部分B类企业会主动通过申诉将其与C类企业区分开来,而C类企业则不会通过提交虚假材料要求提升为B类企业。因此,只要合理设置分类监管的风险性指标,就可以均衡分离三类企业,进而缩小监管范围并提升监管效率。。其次,相较于现行监管模式,外汇管理一体化主体监管可避免对经常、资本监管及对交易主体的重复核查,降低企业成本,并建立在交易主体业务总体监测分析基础的科学分类,提高监管效率。

三、实施外汇主体监管面临的问题与困难

(一)监管职能的分散性与市场主体业务的复杂性矛盾日益突出。

现行外汇监管模式是不完全的主体监管。首先,市场主体的经常、资本项下外汇业务监管职能分割,信息不完整导致主体监管有效性降低。当前市场主体外汇业务越来越趋向复杂化,需要业务数据的全面立体呈现和综合分析,监管职能分割必然导致其各自为政和信息不对称,一体化主体监管的目标难以实现。同时,监管职能分割导致监管成本重复投入。主体监管不同于行为监管,无论经常还是资本项下外汇管理方法、流程与要求基本一致,监管职能分割下的主体监管必然导致重复劳动。且重复监管增加监管对象成本,影响便利化政策实施效果。其次,市场主体的本外币监管职能分割影响主体监管效率。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跨境人民币业务量增长迅速,国际贸易及资本运作中跨境本外币转换频繁,利用境外结汇、人民币对外保函等一系列基于汇差、境内外本外币利差的套利行为频发,跨境外汇与人民币分属不同部门监管,影响主体监管效率。

(二)实施一体化主体监管的技术保障水平有待提高。

一是数据信息分散,监管对象信息通过不同渠道和系统采集,行为信息按性质不同分散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个人、资本项目等信息系统,各业务系统数据无法关联。二是基础数据质量不高,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的贸易信贷报告对企业依赖度较高,现场核查发现企业错漏报情况较多,资本项目信息系统统计数据缺失、错误较多。三是各业务系统的指标设置的有效性和科学性有待提高,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功能侧重于业务办理,系统中异常信息规则侧重于收支超限等业务合规性预警,对主体监管评价整体外汇收支的目标意义不大,宏观上缺乏监测预警指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的总量核查指标虽实现了微观、中观和宏观三个层面的监测预警,从微观上看,指标针对性不足,对重点监测企业库的核查结果90%以上都是正常,从宏观上看,设定指标也相对简单,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尚未建立。

(三)缺乏对银行金融机构的主体监管。

金融机构在外汇监管方面的特殊地位,与其商业逐利性之间存在必然矛盾,其是否能够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直接关系外汇管理政策的实施效果。从制度设计看,由于没有以金融机构为主体的外汇管理法规,对金融机构的监管要求分散于各项规范性文件中;从技术支持看,没有专门针对银行外汇业务风险的控制监测系统,银行数据的采集都是为机构和个人主体监管服务;从实践看,外汇局在对银行监管方面还较多依赖于各类现场核查和现场检查,在检查对象、项目的确定方面难以做到精准定位,现场检查过程中的数据剥离和分析耗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有时还会出现检查效果与初衷相悖的情况。

四、外汇管理一体化主体监管实践

通过主体监管模式实现跨境关联交易行为的有效监管。由于境内外关联公司关联交易能够提供表面合规的合同与凭证来证实贸易背景,使外汇指定银行和外汇管理部门难以对贸易真实性进行有效评估和认定,监管职能各自为政的监管模式同样难以对复杂的企业跨境关联交易实施有效监管。近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漳州市中心支局打破经常、资本业务边界,试点主体岗位管理模式,综合柜员岗负责涉汇主体办理所有经常、资本项下等事前审批业务;非现场监测分析岗负责对货物、服务、资本项目等进行日常分析,提供异常线索;现场核查岗根据非现场核查人员提供的异常涉汇主体开展现场核查;事后监督岗负责对综合柜员岗、非现场监测岗、现场核查岗等进行事后监督检查。各岗位间形成了按流程、信息共享、共同监管的管理模式。试点支局通过主体流程监管发现辖区企业可能利用“进口”退汇渠道开展跨境资本运作。实践案例:从货物项下信息看,企业频繁退汇:如2011年5月~2012年6月间,某粮油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A公司”)和某实业有限公司(下称“B公司”)以进口预付货款名义支付给境外某粮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下称“C公司”)累计8笔款项,金额合计折4650万美元(其中A公司2笔,900万美元,B公司6笔,3750万美元)。2011年8月~2012年10月,A、B公司以取消合同为名收到C公司汇入的预付货款退回19笔,金额累计3805.5万美元,其中A公司8笔,900万美元,B公司11笔,2905.5万美元,预付货款退回率高达82%,成交率为0。从资本项下信息看,境内外3家公司关系错综复杂,系家族企业性质的关联关系:A公司和B公司为境内设立的以进口转基因大豆加工豆油与豆粕的外商投资企业,A公司是境内个人在境外设立的特殊目的返程投资企业,同时还是B公司的中方投资人,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父女关系。C公司是A公司经批准在香港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进口大豆、菜籽等粮食原料、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贸易。3家企业循环控股,实际是由具有多重国家身份证明的境内个人控制,最终的实际控制人和运作人均为同一人。结合经常、资本项下信息,非现场监测将线索移交现场核查结果显示:C公司在境外开展与A、B公司进口大豆相关的期货交易,通过期货交易锁定大豆价格,规避国际大豆价格波动风险。因境外C公司从事大豆期货买卖,所需资金极有可能通过贸易渠道进出,而所得收益也可能通过境外公司利润、个人及一般贸易差额退汇等渠道汇回或留存境外。

五、打破经常与资本边界,构建一体化主体监管体系的思路

(一)构建一体化主体监管法规体系。

一要出台《机构外汇管理办法》,修订《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是外汇管理的基本法规,法律地位最高;《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令,法规地位仅次于《条例》;《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外债登记管理办法》《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等法规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和,法规地位次于《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因此要从法规体系上构建主体监管框架,首先必须出台与《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平行的《机构外汇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是实行机构外汇管理一体化主体监管的基础。其次要修订《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细化相应的贸易与资本管理内容,使其更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并在上述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出台《个人贸易管理外汇管理指引》等规范个人项下具体业务操作。二要强化对银行的监管,建立银行主体分类监管机制。对银行的监管应包括银行代客业务、银行履行监管职责情况和银行自身业务。对银行代客业务监管要在传统结售汇的基础上,强化对直接或间接产生跨境资金流动的监管,将虽不产生跨境资金流动但与跨境业务相关的金融衍生品的监管,整合分散于经常与资本法规中的银行管理条款。要结合实际,先对银行外汇理财及衍生产品、银行贸易融资产品、银行自身外汇资产负债业务等分项目出台的规定进行规范,逐步积累监管经验,待时机成熟后,进一步整合形成《银行外汇业务管理办法》。要结合银行外汇业务考评办法,建立完善的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各类量化指标对银行进行分类,并施以不同的监管措施。监管要侧重引导各银行依法、守信、合规办理涉汇业务,对恶意违法违规行为可采取警告、处罚、暂停业务、取消市场准入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等手段。

(二)构建一体化主体监管组织体系。

一要按监管流程设置监管组织体系,实现主体业务的集中管理。打破原有的业务管理界限,构建从法规到技术、从组织机构到监管对象统一、全面的主体监管。监管组织体系应按流程分为业务办理部门、非现场监测部门、现场查处部门。业务办理属于前台业务,非现场与现场属于中后台管理。前台业务要注重服务,简化业务办理及材料审核程序;中后台要强化预警、查处与分类管理。在简化前台程序与材料的同时,应明确具体禁止界限,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由于3个部门是按主体业务流程进行监管的,其联系较以往经常、资本分设的监管模式应更为紧密,除了原有的线索、案件移交等单向联系外,还要通过业务集体审议、核查结果反馈等机制,强化流程的统一。二要建立外部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机制。加强外汇局与人民银行的信息交流,掌握跨境人民币、结汇人民币去向、机构信贷等信息,实现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流监测;要加强横向涉外管理部门间的联系沟通,增进与商务、工商、税务、海关、司法等部门的联系合作,建立数据交换或定期信息核对机制,全面了解掌握涉汇主体相关信息,提升对主体跨境资金贸易真实性与合理性的判断力。通过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共同制约、监管到位的协同监管机制,营造安全、稳定的外汇资金流动环境。

(三)建立以主体为基础的全口径数据采集和监测系统,科学设置监测预警指标体系。

一要整合系统资源,区分业务办理与后台监测。保留现有业务系统的业务办理功能及必要的合规性指标,如资本金账户、外债流入超限等指标,建立以主体为基础的包括货物、服务、直接投资、外债、境外投资以及主体跨境资金、境内划转、结汇资金去向等在内的全口径资金监测平台,进一步提高监管效率。二要建立科学的监测预警指标体系。要借鉴发达国家经验,结合国内实际情况,提高指标的适用性,构建可量化、易监测、相关性原则设置多种类型的预警指标,如单笔大额指标、高频累计指标、货物流与资金流匹配指标、动态和结构指标等;预警指标的设立要具有灵活性,给予不同区域外汇局充分的自主设定权,避免一刀切。三要不断增强外部信息资源的收集与整理。对通过日常监管、信息共享及协作机制等获取的外部信息,要采用合理方式实现系统的收集与整理,使监测数据信息随着监管的推进与深入,实现监管数据的动态良性循环。

外汇管理论文篇(3)

在传统的外语教学中,词汇教学具有一定的偶然性,外语教材对词汇学习的系统性、规律性和词频特征,词汇复现率对词汇学习的影响等因素考虑不周,阅读材料、翻译材料或视听材料中出现什么词汇,教师就教授什么词汇。这种依附于其他语言技能训练的词汇教学方法的采用是依据这样一种观点:词汇量的扩大会随着其他技能的提高而提高。而语言教学的实践证明这种方法并不能确保学生可以实际应用的词汇量有效增加。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外语教学工作者开始认为应该对词汇教学进行详细的研究和具体的规划,并作为一项外语教学的重要内容列入外语教学大纲。Lewis(1993)[1]认为,词汇应属于语言教学的中心内容,因为“语言是由合乎语法的词汇组成,而不是由词汇化的语法组成”。语法是构建完整的语言体系的框架,而词汇是建筑材料;语言体系缺少了二者中任何一项都是不完整的。任何语言学习者要达到用目的语进行交流的目的都要以一定的词汇量为基础。与语音体系和句法体系比较起来,语言的词汇体系似乎是语言的任意性特征体现最充分的体系,因而对于多数语言学习者来说也是最耗费精力的部分。目前很多外语学习者深感单词背得很辛苦,而效果又不好,遗忘快又不会用。这些其实都和记忆有关,因此外语教学工作者不能不了解记忆的规律,并要遵循记忆规律开展外语教学。

一、记忆的三个加工阶段

记忆是大脑对信息进行处理的一种复杂的活动,它与语言能力和认知水平的发展密切相关。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知以获得知识为先决条件,而知识的获得在很大程度上依赖记忆。近年来由于心理学和认知科学的发展,对人类记忆的研究也不断深入并取得了丰硕成果,同时它也促进了外语教学。从20世纪60年代以来,一些心理学家如Sachs(1967),Jarvella(1979),Bransford,Barclay,Fanks(1972)设计并进行了许多实验以研究人类记忆的方式、结构和长短。他们一般把记忆分成三个阶段:感觉储存阶段、短时记忆阶段和长时记忆阶段。感觉储存阶段是人们通过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对客观世界的直接感知,所获得的信息短暂地储存在记忆中。短时记忆有时也被称做初级记忆(primarymemory)或活跃记忆(activememory);短时记忆容量小,信息保存时间短(约30~45秒),与长时记忆的似乎无限的容量形成对照。也有学者把短时记忆描述成一种将少量信息活跃地储存于大脑中并可以随时随地提取的能力。一般来说,一部分短时记忆的内容在经过一段时间后会进入长时记忆。短时记忆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它持续的时间短,信息只能在大脑中短暂停留。多数对短时记忆的研究表明它储存信息的时间不到1分钟,甚至不到30秒。要使信息进入长时记忆而不被遗忘就要周期性地、定时地重复该信息,使该信息反复进入短时记忆。

心理学家一直都对短时记忆到底可以储存多少信息感兴趣,米勒(GeorgeMiller)[2]在他的文章《神奇数字7,加或减2》(TheMagicalNumberSeven,PlusorMinusTwo)中指出:世界上很多事物都与数字7有关,如七大奇迹、七种罪孽、七种基本颜色、音阶的七个音符、一周的七天,等等,这并非偶然的巧合,而是体现了人类短时记忆幅度约为7个单位。他把记忆的单位称为“组块”(chunk),组块不同于一个数字或一个字母,一个组块可以是一个单独的数字或字母,也可以是一组数字、一个单词或一个抽象的概念。既然短时记忆的幅度有限,我们就可以通过增加每个组块所包含的信息量,建立更大的组块来增加短时记忆的容量。比如说,要记住12个数字(1,9,6,6,1,7,8,8,1,0,6,6)有一定的难度,而要记住3个年份(1966,1788,1066)就相对容易了。这是因为记住第一组信息需要占用12个记忆单位,而记住第二组信息只需要3个记忆单位,这符合人类记忆的经济原则。心理学家还发现记住7个任意的字母与记住7个任意的单词所花费的时间和精力几乎相等,尽管7个单词所包含的字母要远远多于7个。

与短时记忆比较起来,长时记忆在理论上的储存容量和持续时间是无限的,储存在长时记忆中的信息相互联系,构成了一个人的知识,可以在需要的时候被激活。实际上,一个人的知识并非可以随时随地激活。比如说,我们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经历:偶遇一位老友,却想不起他(她)的名字;在考试中遇到以前背过的词,却想不起它的意思。心理学家把这种现象称为“瓶颈效应”。这种瓶颈效应产生的原因主要是,通常对储存在长时记忆中的信息进行搜寻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如果缺乏与所需信息相关的搜寻线索,就会造成搜索失败或遗忘。储存在长时记忆中的信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构成网络,这些信息在平时处在非活跃状态,在需要的时候通过知识网络的一定的路径来激活,安德森(Anderson)[3]称之为激活扩散(spreadofactivation),即一个概念被激活,其他与之相关的概念也被激活。

到目前为止,人们还不十分清楚短时记忆是如何向长时记忆转化的。有人认为信息能否被永久地储存在长时记忆中一方面取决于该信息在头脑中能被处理到什么程度,另一方面取决于长时记忆的结构。心理学家对长时记忆的模式提出了不同的假设,究竟哪种假设更接近事实还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而越来越多的心理学实验表明人们处理相关信息要比处理互不相关的信息更加省时省力。另一个不能忽略的因素是储存在长时记忆中的信息并非总是处在静止状态,它是随时变化的,随着信息不断地由短时记忆向长时记忆转化,新信息以各种各样的方式与旧信息联系并组合起来,整个信息系统随之不断变化,人的知识不断得以丰富,认知能力不断提高。

二、根据记忆规律安排词汇教学

1.根据记忆容量选择词汇教学内容

词汇教学是外语教学中的重要环节,而人们对词汇教学存在很多误解。很多外语教师在对词汇的处理上随意性强,不能遵循一定的规律;多数教师认为选择什么词汇教给学生是教材编纂者的事情,教师没有选择的余地。事实果真如此吗?

从认知的角度看,外语学习是一个信息处理的过程,该过程与人类记忆系统的工作机制密切相关。人类短时记忆所能接受、处理并记住的信息是有限的,对一般人来说,要记住一种语言(即使是母语)的全部词汇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必要的。这就要求外语教师在词汇教学中对词汇的选择要谨慎。语言是不断变化的,而语言中的词汇又是语言变化最敏感的部分,到底什么样的词汇才是教学重点呢?乍看起来,这并不是外语教师所能决定的,因为教材是固定的,所选词汇也是固定的。而实际上,即使是这样,外语教师在词汇教学中也并非毫无自由。众所周知,语言中的词汇并非同等重要,有的词汇处于核心地位,而有的处于边缘地位。正像原型理论[4]所阐述的那样,在某个特定的类别中,有些成员处于中心地位,有些成员处于边缘地位,处于中心地位的称为原型,原型具有更多的典型特征。人类对某一类事物的认识总是始于原型,随着阅历的增长、知识的加深加宽,对边缘成员的认识也逐渐清晰。该理论同样适用于外语词汇学习,外语学习者总是先学会基础词汇,先了解并记住词汇的基本意义,然后才是其他词汇,词汇的引申和扩展意义。

在外语教学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就是如何确定哪些才是基础词汇,哪些应该是教学重点。这里我们要澄清的是基础词汇和边缘词汇之间并没有明确的分界线,划分标准不同,其划分的结果自然不同。有一种分类方法是按照词频进行划分,比如说,按照美国布朗英语语料库的统计,使用最频繁的十个英文单词是the,of,and,to,a,in,that,is,was和he,这十个词中多数是没有实际意义的功能词,而多数语言学习者更关注实词,这也可以从儿童习得语言的过程得到证实,一般儿童学习语言都是从实词开始,儿童早期的语言一般都具有缺乏虚词的特点。因此根据词频安排词汇教学重点、教学进度要格外慎重,不能简单地按照词频高低来判断。

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忽略词汇的语体特征,某一类别中的原型在其他的领域则不一定是原型,比如说所谓的“饭店英语”、“旅游英语”、“商务英语”、“科技英语”、“美国俚语”等都是指语言的语体特征,在教学中教师应根据学生的不同需要来安排词汇教学的重点。

2.根据记忆阶段性特征安排词汇教学方法

(1)词汇的感知

词汇教学的目的简单说来就是让学生记住词汇,并且学会使用词汇。影响记忆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是词汇是如何呈现在学习者面前的,它包括词汇在什么样的语言环境下,以什么样的方式被学习者所感知。很多人有这样的体会:记住一段歌词要比记住同种语言的同样长度的一段课文或演讲稿要容易,尽管表面看起来一段歌词的信息量可能更大,因为它除了文字以外还包含曲调和旋律等信息。从电影对白中学会的词汇不仅不容易遗忘,还能被恰当地使用,因为语境(视觉的或听觉的)作为另一个信息源为语言信息的加工提供了背景,使语言信息在大脑中进行更深层次的加工处理。这说明在词汇教学中如果能充分调动学生的各种感官,将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对于英语的初学者,教师可能会这样教:字母h就像一把椅子,J就像雨伞的伞把。这是让学生对字母形状进行观察,通过图形的联想帮助记忆。在词汇学习阶段,教师同样可以让学生观察一个词汇的图形特征,而不是像传统的记生词的方法,把生词的字母按从头至尾的顺序拼读出来,因为人类短时记忆的容量决定了如果单词的长度超过了7个字母,这种拼读的记忆方法的效率将大大降低。心理学研究表明,多数人的思维是依赖语言的,而少数的具有“过目不忘”的能力的人通常还很擅长图像式思维。比如有人可以记住圆周率π的小数点后的几十位数字,其中有人这样描述他的记忆方法:他把这些数字分成5个一组,然后观察每组数字,他的眼睛就像摄像机的镜头一样拍摄每组数字,然后把这些照片存在大脑中,每组的第一个数字又构成另一种组合,被拍成另一组照片,在需要提取的时候只需要把这些照片按照不同层次和顺序提取出来,这样他就很容易记住几十个数字。我们不一定要记住几十个连续的数字,但这种方法对我们还是很有启发。在外语单词记忆方面,我们的视觉潜力还应该得到进一步开发。教师要有意识地调动学生的视觉、听觉甚至触觉等感官,充分发挥想象力,挖掘甚至创造词汇与各种已知信息的联系,加深印象。

(2)词汇从短时记忆进入长时记忆

词汇教学不仅仅是给学生一个单词表,教师要通过一定的方法让学生意识到怎样才算认识一个词,认识单词有什么意义;更重要的是要帮助学生学会使用单词,并使词汇量持续有效地增加。任何词汇要进入长时记忆系统都要经历短时记忆的过程,这一过程通常不是学习者可以有意识地控制的,但是研究表明如果信息量超过7个记忆单位,短时记忆的效果将受到明显影响,这就给外语教师一个启示,即一堂课的教学内容不应明显超出普通人的短时记忆所能负荷的信息量,否则过犹不及。那么外语教师如何在有限的时间内增加课堂传授的信息量并提高学生的记忆效果呢?答案是扩大单位信息的容量而尽量减少信息单位的个数。心理学研究表明,人的心理词汇是以井然有序的方式储存在记忆系统中的,语义相关的词汇储存在一起,并可以随时提取,新的词汇必须以某种方式与已知词汇或信息建立起某种联系才能进入长时记忆。传统的外语教材通常是将生词按照生词表的形式列出来,加上音标、词性和翻译,学生经常花了很长时间记忆还会经常遗忘。人类的记忆系统的本质决定了遗忘词汇是不可避免的,尤其是刚见过的生词。这是因为它还处于词汇学习的起始阶段,学习者对与该词汇相关的各种信息还不了解,还不能与已知信息建立起联系,在学习者的短时记忆中一个生词占据一个独立的记忆单位,而不是一个已成体系的记忆系统中的构成部分,要使该词进入长时记忆还需要一定的重复。如果教师只向学生介绍生词而不能在教学中使该词重复出现,则学生很有可能在短期内将该词遗忘。其实,许多教材在选材、难度梯度、单词复现率上存在较大的随意性。

除了重复,联想在记忆中也起着重要的作用。联想意味着对信息进行积极处理,各种各样的信息、知识连成网络,当一个概念被激活,其他与之相关的概念也被激活,这种激活扩散的过程就是联想,通过联想,记忆系统的存储量得以扩大,心理学实验表明多数信息是通过联想从短时记忆进入长时记忆的,这是因为如果新信息不能和已知信息建立起某种联系就不容易被理解并记住。就英语词汇的记忆而言,联想可以帮助学习者更深刻地理解词汇,建立词汇进入长时记忆的途径。从英语教学的角度而言,教师应该努力提高学生的联想能力,比如,教师可以把生词按照语义域进行归类,例如,arthritis(关节炎),appendicitis(阑尾炎),bronchitis(支气管炎),gastritis(胃炎)都属于疾病范畴;breaststroke(蛙泳),backstroke(仰泳),sidestroke(侧泳),butterflystroke(蝶泳)都属于游泳方式。联想不仅可以发生在词汇意义的层面上,也可以发生在词汇的语音和词形层面上。例如,教师可以让学生观察在语音和词形上都有联系的一组动词:perceive,deceive,receive,conceive,以及它们各自所对应的名词:perception,deception,reception,conception,形容词:perceptive,deceptive,receptive,conceptive。通过观察发现它们在语音和词形上共同的变化规律,这样学生就可以轻松地记住这一组词。每一个单词都是词汇网络中的一个三维实体,与其他词汇在音、义、形上有着或多或少的联系,与此同时,词汇网络又与我们生存的物质世界及人的精神世界密切相连。在教学中,教师应该努力激发并调动学生的各种感官,尤其是视觉和听觉来接受词汇,同时在传授新知识的时候,教师还要有意识地联系旧知识,这样学生既可以巩固学过的知识,加深印象,又可以为新知识进入长时记忆系统创造途径。

词汇的认知有三个层次,能够辨别读音是最表面的层次,记住词素形态是更深层次的认知,了解词的功能和掌握与其他词的搭配是最深层次的认知。因此,对词汇的掌握不仅要依靠词汇的重复出现,还要依靠恰当的重复方法。教师在课堂上创造出生动的情景,给学生布置一些有实际意义的任务,让学生在真实的语言环境中体会词语的用法和意义是一个值得尝试的方法。因为如果学习者不能经常使用学过的词汇,遗忘是不可避免的,因此,重复是必须的,而且最好在单词初次输入之后的一两天内、之后一周内再次重复,之后一个月内再次重复,只有这样该词汇才能被牢固地储存在长时记忆中。另外要鼓励学生借助广播、电视、电影、杂志、报纸等各种媒体学习词汇并强化记忆,这样词汇在不同媒介的重复也可以使学生温故知新。掌握一个词汇不仅仅是认识它,更重要的是会正确地使用它。教师要培养学生用英语记英语、用英语学英语的习惯,培养学生独立学习的意识,帮助学生把所接受的词汇变成具有生成力的词汇,只有在学生感到自己需要了解并记住这个词汇的时候,学习才会是一种自觉自愿的行为。

三、结语

词汇是语言交际的基本单位,外语教师应该帮助学生高效率地扩大词汇量,要做到这一点,就要了解人类记忆系统的基本工作机制。心理学研究揭示了人类记忆呈阶段性特征,使我们对词汇的感知和在头脑中的储存方式有了大致的了解,这给外语教学尤其是词汇教学一定的启发,外语教师可以根据该研究成果安排词汇教学的内容和方法。归根结底,任何外语教学的最终目的都是使学生可以不再依赖教师而独立自主地学习。

参考文献:

[1]LewisM.Thelexicalapproach:thestateofELTandthewayforward[M].Hove,England:LanguageTeachingPublications,1993:ⅵ-ⅶ.

外汇管理论文篇(4)

在上述渠道中,第一种渠道是绕道的形式,并非真正意义的个人境外投资,并且审批过程比较繁琐,所受限制也较多。另外的,除第二种渠道不需要外汇局审批外,其余均需要外汇局办理登记或备案等手续。对一般个人来说,想通过证券交易所购买境外股票、从事衍生金融产品交易、以个人名义在境外设立公司、购买境外房产等投资行为,若通过正常渠道往往难以实现,因为缺乏法律支持。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个人往往利用以下四个非正常的渠道完成境外投资:一是利用境内个人购汇年度总额(目前是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通过多人次分拆办理购付汇,将个人境外投资资金汇出。同时在国际收支申报时将支出申报到“出国留学”、“境外旅行”、“探亲”等经常项下项目。这样,大量的个人境外投资资金混入经常项跨境下流出,造成国际收支统计数据、个人结售汇统计数据失真,外汇监管部门难以甑别交易的真实性。二是通过地下钱庄将投资用途的资金汇出,游离于监管之外。三是通过携带外币现钞实现资金的流出。四是利用跨境人民币的路径走灰色渠道汇出资金。如在近期的“优汇通”事件中,个人利用银行开发的在某种程度上介于“合法”和“非法”之间的金融产品将投资移民或海外购置房产等用途的资金汇出境外。这四种渠道都是受限额控制或者存在一定风险。比如,个人分拆等行为违反外汇管理规定,地下钱庄资金划转更是法律之外的。不仅如此,但凡通过非正常渠道到境外投资的,一旦在其境外投资权益受到侵害时,往往难以得到国内法律保护,最终只能以来投资所在国的法律救济。如果投资目的国发生大规模排华事件时,境外投资的企业和个人的权益则无法得到保护,而此时我国政府也不便对此类通过国内法律所禁止的个人境外投资提供外交保护。

二、构建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制度的意义

(一)满足个人境外投资需求,有效配置个人资产。我国相对较高的储蓄率积聚了大量家庭财富,使得居民个人境外投资需求不断增强。由于我国国内居民收入差距大、社保体系不健全、经常项目长期顺差、政府和国有部门可支配收入占比高且两级政府大量参与投资活动等原因,导致我国储蓄率历来相对偏高。数据显示,我国储蓄率从上世纪80年代初期的34%左右增长到2008年的最高点53%,尽管近年来略有下降,但目前也保持着50%的水平,其中2013年为51%。从绝对量来说,2013年我国国民储蓄总额高居世界第一,规模约为4.6万亿美元。相对较高的储蓄率积聚了大量家庭财富。2013年中国家庭财富总量高居世界榜首。随着家庭财富的增加,各种投资的需求也随之而来。除了在境内的各类投资外,境内个人以个人名义到境外去兴办企业、购买房地产、股票交易等需求也逐渐增加。实际上,在广西、黑龙江等沿边省份,以及浙江、江苏、广东等沿海发达省份,个人境外投资事实存在且形成一定规模。据调查了解,广西边境地区实际上一直存在着个人境外投资的情况,个人一般通过黑市、走私和携带等非正规渠道办理资金汇出业务,在越南等地完成境外投资活动。在黑龙江,已有两百余家私营企业在办理境外直接投资登记前均以个人投资的方式在俄经营了一段时间。从需求情况看,在一项对江苏的苏州、南通和常州等外向型经济较为发达地区的个人境外直接投资的状况调查中,有意进行个人境外直接投资的占71%;在有意进行个人境外直接投资的人群中,倾向于以个人名义投资的占65%;在已经进行个人境外直接投资的人群中,仍有意继续进行投资的占94%。在国内股市不振的情况下,希望对外开展证券投资的个人也越来越多,适度开放个人境外证券投资的呼声也时常见诸报端。可见,无论是从专项调查的数据来看,还是从近期媒体关于“优汇通”事件的报道来看,个人跨境投资的需求不仅客观而强烈,而且也是处于被抑制着的状态。因此,在国内投资渠道匮乏、居民储蓄率居高不下的情况下,构建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制度,意味着我国境外投资主体由目前的法人机构扩展到了个人,将为个人投资者拓宽投资渠道,提供更多的投资机会,切实满足境内居民个人投资意愿。同时也有利于个人实现资产全球化配置,引导民间资本有序投资境外,以便获得相应投资回报。

(二)促进国际收支平衡,对冲外汇风险。促进和维护国际收支平衡是外汇管理的重要任务。数据显示,2000年以来,我国经常项目、资本和金融项目基本上保持顺差格局,仅在2012年出现“经常项目顺差、资本与金融项目逆差”的形势。2013年国际收支形势再度保持“双顺差”格局,其中经常项目顺差1828亿美元,资本和金融项目顺差3262亿美元。双顺差的结果直接表现为外汇储备规模的快速增长。2013年,我国外汇储备继续保持增长,规模达到3.82万亿美元,高居世界第一。因此如何化解外储经营管理的压力成为不可回避的问题。从根本上说,国际收支持续大额顺差是现阶段我国经济运行的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矛盾之一,最终需要通过调整国内经济结构、扩大出口、鼓励“走出去”、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逐步扩大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等措施解决。在这些措施中,鼓励企业等法人机构“走出去”目前已经没有政策障碍,而且投资规模已经取得较快发展。据商务部统计数据,2013年我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56个国家和地区的5090家境外企业进行直接投资,累计实现非金融类直接投资901.7亿美元,同比增长16.8%。应该说,企业“走出去”对促进国际收支平衡发挥了重要作用。在现有已经成熟的境外投资政策基础上,探索构建个人境外投资制度,逐步放开境内个人投资,实现个人“走出去”,将增强民间持有外汇意愿,真正实现“藏汇于民”,而且能够规范和引导资金有序流动,这将对缓解国际收支大额顺差局面、促进国际收支平衡起到积极作用。同时,通过开放民间对外投资渠道,鼓励更多的个人和企业“走出去”,能有效对冲我国外汇储备过高带来的风险,提高投资效率。

(三)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推进人民币国际化。从美元和英镑国际化过程的经验来看,本国的对外投资活动对美元和英镑的国际化起到了重要作用。2011年,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基础上,我国开始允许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这是资本项目可兑换的重要一步,更是人民币国际化的一大步。随着我国境外直接投资的发展和跨境人民币结算规模的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境外投资者将会主动成为人民币国际化的推广者,从而进一步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如果将境外投资主体由目前的法人机构扩大到境内居民个人,使用人民币跨境投资的数量和规模将会进一步扩大。因此,允许个人投资者开展境外投资,有利于提高我国的境外投资水平,加快我国的对外投资步伐,这对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无疑是极为有利的。

(四)规范管理,保障权益。在目前的政策框架下,以《外汇管理条例》为主的外汇管理法规,为境内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制定了原则性、方向性规定,但由于相应配套措施细则未出台,加上上游主管部门无法出具核准,导致个人境外投资外汇业务属于“不可为”状态。在国内投资渠道有限、个人财富不断增长的情况下,有境外投资需求的个人往往通过分拆、将资本项下资金混入经常项目或通过地下钱庄到境外投资,有的甚至利用跨境人民币的路径走灰色渠道将投资资金汇出。这些非正常渠道的个人投资,往往需承担风险,且收益也难以得到保护。因此,构建境内个人境外投资制度,完善境外投资法律法规,实现个人境外投资合法化,不仅从法律层面解决法规层次低、零散的状况,还可以避免相关管理部门陷入“有法不依”困局,而且将使个人境外投资收益得到切实保障,这对于管理者和被管理者来说是“双赢”的。

三、目前构建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制度的条件

(一)个人财富增长。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收入水平明显提高,居民个人财富规模显著增加。以居民存款为例,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末我国全部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07.1万亿元人民币,其中住户存款46.54万亿元人民币,较2012年末增长13.5%。伴随着居民个人财富的增长,本着实现个人财富的保值和增值的目标,各种投资意愿增强,而在国内投资渠道有限的情况下,我国居民将个人财富转向境外投资的潜在意识逐渐加强。同时,国际金融危机过后,全球经济增长放缓,境外资产价格相对下降,部分国家出台吸引外资优惠政策,也吸引不少境内投资者目光。此外,我国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后,人民币汇率持续升值,使得我国居民个人财富的账面价值增加,为境外投资提供了有利条件。因此,可以说,我国庞大的民间财富规模为资本输出提供了基础条件,为构建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制度奠定现实的经济基础。

(二)外汇储备充裕。2004年以来,我国外汇储备连续保持大规模快速增长态势,年平均增速25.96%。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FS数据,截至2013年底,全球外汇储备余额12.13万亿美元,其中中国外汇储备占全球比重达31.66%。充裕的外汇储备增强了我国企业和个人境外投资国家层面的资金实力和保障,为开展境外投资提供了资金汇兑方面的基础条件。同时,巨额的外汇储备规模也说明我国外汇资本的相对过剩,需要引导资金合理流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缓解人民币升值压力,促进国际收支平衡,这也为在当前条件下构建个人境外投资制度,逐步放开个人境外投资限制,提供了客观驱动力。

(三)现有政策基础良好。目前构建个人境外投资制度已经有了较好的立法基础。一是外汇局已经有以《外汇管理条例》为主的外汇管理法规,为拓宽资本流出预留政策空间。二是我国已建立了法人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制度要求境内企业的境外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的境外投资产业政策并获得发改委、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企业到外汇局办理外汇登记就可以凭登记凭证到银行办理资金汇出或划转手续。涉及境外直接投资的减资、转股、清算等资本变动收入可存放境外,也可调回存入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结汇直接在银行按规定办理,无需外汇局核准。境外直接投资所得的利润汇回可保存在其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或办理结汇。法人机构境外直接投资相对成熟的管理经验,可以为构建个人境外投资制度提供借鉴。三是部分试点政策为构建个人境外投资制度提供经验探索。比如在上海自贸区允许在区内就业并符合条件的个人开展包括证券投资在内的各类境外投资,对个人境外投资政策先试先行,为个人境外投资制度构建提供实验基地。再如,2014年4月获得批复的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也将为今后开放个人境外投资探索管理经验。四是历史案例的经验教训。如2007年天津滨海新区“港股直通车”试点的搁置、2012年温州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的叫停等,也为构建个人境外投资制度提供了经验教训。

(四)监管部门态度趋同。按照国务院总体部署,境外投资相关管理部门对放开个人境外投资的态度趋于一致。发改委已经表示,加快境外投资法制建设,完善相关管理规定,允许个人投资者开展境外投资。商务部对制定个人在境外投资的备案制持积极态度。外汇局对个人境外投资也在积极探索,已经出台境内居民个人以境内持有的资产和权益到境外开展投融资活动并返程投资等政策给予支持。各相关部门对外个人境外投资在态度上取得一致,有利于扫清障碍,促进部门沟通协调,便利推进境内个人境外投资制度制定的进程。

四、构建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制度的建议

(一)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制度应以全国人大基本立法为基础,避免个人境外投资管理政出多门的格局出现。在对外投资管理方面,目前由于没有一部由全国人大制定的高层次基本法,我国对境外投资活动的规范主要通过发改委、商务部、外汇局等国务院行政部门单独立法来实现,基本上都是部门规章或者是规范性的文件,其法律层次低,内容重叠,甚至部门之间的规定还存在不衔接甚至是相互冲突,使得个人境外投资无从开展。比如说,由于一直以来没有明确个人境外投资核准操作规范,发改委或商务部门对个人投资者可以说是“拒之门外”,但外汇局对境内个人向境外直接投资或从事境外有价证券、衍生产品发行、交易等管理却需要办理外汇登记的规定。这显然是存在政策盲点,且也容易让个人投资者认为外汇局“有法不依”。当这样的结果显然阻碍了个人境外投资的规范发展。因此,应提高个人境外投资的立法层次,建议全国人大出台《境外投资法》作为规范我国境外投资的基本法律,该法的使用主体范围应包含机构和个人,以便明确居民个人境外投资的合法身份。从内容上来说,该法应包括但不限于:鼓励促进、投资形式、审批管理、宏观调控、监测预警与分析、金融支持、服务保障等。

(二)境外投资相关部门在国务院授权下制定各自职能范围内的部门规章制度。在《境外投资法》的统领下,涉及境外投资的审批管理和行政服务等具体内容相应分工于国务院各相关部门。建议应由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通过行政法规明确发改委、商务部、外交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在境外投资方面的具体职能分工,各部门据此再在各自权限范围内制定相应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各部门在制定境外投资规章制度过程中应充分进行协调沟通或意见征询,避免不同部门规定的内容不衔接或者重叠、冲突等现象,从而形成完整的境外投资法律体系。

外汇管理论文篇(5)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中国加入WTO之后,中国对外贸易额不断增长,出口对于我国GDP增长的贡献越来越大,而对我国出口有重要影响的汇率又不断变化,虽然目前我国只在经常项目上放开,在资本项目上仍然进行严格的管制,但是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发展,必然会一步步放开,进出口企业所面临的外汇风险也将越来越大。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美元不断贬值,最近要求人民币升值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使我国出口企业的处境越来越艰难。因此,如何面对外汇市场上不断波动的汇率风险,已经成为当下一个非常急迫的问题。

一、外汇风险概述

1.外汇风险产生原因

自从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之后,美元大幅贬值,固定汇率制度被废除,世界各主要经济大国都采用浮动汇率制度,由此汇率开始发生频繁的波动,使得国际贸易结算中由于汇率的波动出现了汇兑损益,对进出口企业的收支状况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产生了外汇风险。

同时为了规避外汇风险,外汇市场上出现了大量金融衍生工具,这些金融衍生工具大多都是高杠杆交易,在规避外汇风险的同时,也将外汇风险进一步放大,一旦对未来的汇率走势预测准确,就能规避外汇风险,甚至能获得超额收益,但是一旦预测失误,那么所带来的损失往往是致命的。

随着经济与金融的发展,特别是金融创新的不断深化,金融衍生工具种类层出不穷,金融工程化的不断发展,使得金融衍生工具在规避外汇风险的同时,也使外汇风险在高杠杆下急剧放大。到目前为止,在外汇市场进行的交易中,每天的平均成交量达到2.5万亿美元,但是只有很少一部分是用于国际贸易结算的需要,大多数都是对冲平仓,即绝大多数都是投机,往往就是套期保值者有投机者之间的一个零和博弈。这也大大加剧了外汇市场的波动,使得汇率瞬息万变,大大提高了外汇风险管理的难度。

虽然目前对于外汇汇率的变化已经有了很多理论,如利率平价理论、购买力平价理论、国际费雪效应、汇率超调模型,能够对汇率的走势进行有效的预测,但是由于理论都是建立在一些很苛刻的假设基础上,而实际情况并不能符合这些理论假设,所以实际的汇率走势往往会与正常的理论预测相悖,这也大大提高了外汇风险管理的难度。

2.外汇风险的种类

外汇风险大致包括以下四种:交易风险、经济风险、折算风险、国家政治风险。

交易风险是指企业或个人未了的债权、债务在汇率变动后进行外汇交割清算时所出现的风险。这些债权、债务在汇率变动前已经发生,但在汇率变动后才清算。因此交易风险会影响企业的收入和费用、资产负债结构,管理不善甚至会直接导致企业破产,因此必须进行谨慎管理。

经济风险是指汇率波动对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影响程度。这往往是不可测的,需要企业对未来的汇率走势作出判断。折算风险是指跨国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时所面临的汇率波动风险。国家政治风险是指由于东道国或投资所在国政治环境方面发生意料之外的变化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需要进行外汇风险管理的原因

由于企业面临上述外汇风险,所以企业的现金流以及合并后的财务报表往往会受到这些因素的影响,对企业的投资者、债权人、债务人都会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到企业的筹资、投资、营运和分配活动,管理的好会使企业进入更好的发展环境,如果管理不当则会恶化企业的生存坏境,甚至导致企业的破产。

因此,企业必须认识到外汇风险管理的重要性,认真对企业所面临的外汇风险进行管理。

二、工商企业外汇风险管理

工商企业外汇风险管理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利用金融衍生工具进行套期保值,管理外汇风险,是一种比较行之有效的方法,但是这种方法有一定的限制,因为只有世界上主要的结算货币才有与之相对应的金融衍生工具,但是企业涉及的经纪业务是用非主流货币结算的话,就找不到相应金融衍生工具对其进行风险管理。利用货币市场进行外汇风险管理,这种方法一定程度上弥补了金融衍生工具管理外汇风险的不足,即利用货币市场上的投资收益对冲外汇风险损失,不失为一种很好的方法。

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即企业优化自己的资产负债结构,使得资产所面临的外汇风险头寸与负债所面临的外汇头寸相互抵消,做到“无为而治”,这也是一种很好的管理方法。

定价策略,可以通过销售价格来面对外汇风险,这中间涉及到一个短期利润与市场份额的权衡;也可以通过调整计价货币来管理外汇风险,尽量在出口销售中用硬币计价,在进口采购中用软币计价;还可以通过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转移价格来实现资金的有效流动,这对于管理折算风险和国家政治风险特别有效。

三、金融中介机构外汇风险管理

一般来说,金融中介机构所需要管理的不仅仅是外汇风险,还需要对利率风险进行管理,甚至对利率风险的管理比对外汇风险的管理更为重要。因为,由利率平价理论、国际费雪效应、汇率超调模型可知,利率是影响汇率的最重要因素,利率的变动会引起汇率的变动,而且利率风险管理本身也是金融中介机构必须认真管理的重要风险。

下面对金融中介机构的外汇风险管理与利率风险管理一一进行介绍。

金融中介机构的外汇风险管理与工商企业的外汇风险管理不同,因为金融中介机构处于交易被动地位,因此其管理的难度更大。

金融中介机构应该保持中性,即尽量使每日的头寸为零,或者对每日所保持的头寸进行严格限制,将其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特别是对于各业头寸的管理最为重要,因为外汇市场是24小时交易不间断,而银行在下班期间所保有的隔夜头寸是容易导致银行风险的因素,许多银行的倒闭都是由于对隔夜头寸管理不善的结果。必须对每个交易员的头寸限额进行严格的限制,并且保持交易与结算的独立性,加强内部控制,巴林银行的倒闭就是由于里森既进行交易,又进行结算。

对于头寸的管理也是运用以上介绍的风险管理方式,进行对冲交易,与工商企业大致类似,此处不再累述。

以下重点研究金融中介机构的利率风险管理。目前对于金融中介机构所面临的利率风险的计量主要有以下两种方法:

第一是对利率敏感性缺口的计量,敏感性缺口=利率敏感性资产-利率敏感性负债,敏感性资产的数量大于敏感性负债,正缺口(PositiveGap),处于资产敏感状态(AssetSensitive)敏感性资产的数量小于敏感性负债,负缺口(NegativeGap),处于负债敏感状态(LiabilitySensitive)利率敏感比率(或利率敏感度)的概念来衡量银行的资产负债对利率变化的敏感程度。利率敏感比率=利率敏感资产/利率敏感负债。

第二是对存续期缺口的计量。银行的存续期缺口,是指银行的资产存续期与负债存续期之间的差额银行净值(NetWorth,NW)的变化幅度与其资产负债的期限有很大关系。银行的净值等于其资产价值(A)减去负债价值(L),即:NW=A-L为了完全规避利率风险,银行只须调整资产存续期或者负债存续期,只要二者基本相同,即存续期缺口近似为零,银行就不会蒙受什么利率风险了。如果资产和负债的存续期不相同,银行就会暴露在利率风险之下。存续期缺口越大,银行净值受利率波动影响而变化的敏感度就越大对于银行的利率风险管理,主要就是对其缺口的管理。具体的管理方法就是利用对应的金融衍生工具管理缺口,将其对冲。

参考文献:

[1]郭林艳.企业综合竞争力理论框架及其评价指标体系的创建江南大学,2008

外汇管理论文篇(6)

(二)特别性规定与一般性规定标准不一2008年新《条例》出台,沿用国际惯例及确定国家货币的基本精神,第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外币流通,并不得以外币计价结算,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相较于之前的旧《条例》,增加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一条款,已然是立法的进步与开明。事实也是如此,仅从个人外汇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看,允许外汇在境内计价结算的法定情形较之前显著增加或者明确其受到法律保护,具体包括境内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过程中的进出口项下的外汇境内划转、境内个人投资购买B股、境内个人向境内经批准经营保险外汇业务的保险机构支付外汇保费、境内个人以自有外汇小额抵押人民币贷款等。这些制度设计我们姑且都可归结为国家的另行规定,亦可理解为按照法律精神中的特别规定或者说是特别法,更可概括为符合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法理。问题是,基于我们国家长期以来“法律规定可以做的才能做,未明确可以做的均不能做”的立法理念及思路,许许多多看似合情的行为均被视为不合法。换句话说,即是许多涉及境内外个人的外汇收支行为或者外汇经营活动均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甚至禁止,也即是特别性规定与一般性规定在立法上存在尺度不一、宽严不一或者说尚无明确标准的情形。例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法定继承中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仅以第二顺序位的兄弟姐妹论,有很大可能一笔外汇遗产必须汇至当事人兄弟姐妹名下,但现行法规却未明确予以认可。其他更多可能的遗产继承情形则不在话下。

(三)个人代办相关业务存在法律盲区根据《细则》第三十八条之规定,“个人委托其直系亲属办理年度总额内的购汇、结汇,应分别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的授权书、直系亲属关系证明”。而根据民事法的相关法律原则或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包括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三种。民事法中的委托又包括委托、法定和指定。我们着重需要强调的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业务办理,根据《细则》则存在明显法律障碍或盲区。以留学为例,随我国出国(境)留学人员的低龄化趋势,不可避免地出现和存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购付汇问题,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购汇,其要求提交的资料中毫无疑问是不需也不能提供授权书这一法律文件的;即使是年满16周岁,因其是否具备“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也很难简单判断,理论上也可以视同限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亦不应简单要求其提供委托授权书。且现行法规缺少对开立个人外汇账户、存取外币现钞、汇出汇款等业务的代办规定,外汇管理部门亦无法指导金融机构办理此类代办业务,金融机构往往参照人民币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部分法规未落地致其不具可操作性此问题较为集中地反映在个人资本项目外汇法规下。1.境内居民外汇抵押贷款。《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个人以外汇抵押人民币贷款政策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2号)成文于十一年前,其明确,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定期储蓄存款存单小额抵押贷款办法》(银发[1994]316号)的规定,储蓄机构的外汇小额抵押人民币贷款只对中国境内居民个人开办,且借款人申请此项贷款时应当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明以及本人名下外币定期储蓄存款存单,不得用他人的存单作质押。问题是关于“小额”一词的解释一直未见诸法规文件。退一步说,即使明确了金额,问题是万一发生信贷资金风险需要将外汇结汇还贷时,如其年度总额超出限额(以5万美元考虑),是否可以办理结汇,亦无任何法规对此进行明确规定。2.境内个人投资B股。境内个人投资B股是政策法规允许办理的业务,问题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个人投资者B股投资收益结汇有关问题的批复》(汇复[2007]283号,2007年8月28日,2007年8月28日施行)中就个人外汇等事项规定时明确,一是投资者B股投资收益结汇,在个人年度结汇限额以内的结汇的,可以直接在银行办理;超过个人年度结汇限额的,应经审核后才可以办理。二是所有申请结汇的投资收益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应要求投资者提供开户记录和所有的交易记录。三是投资者以自有外汇资金投资B股的,其投资本金不得结汇,收益部分可以结汇;以人民币资金购汇投资B股的,投资本金和投资收益均可以结汇。申请投资本金结汇的,投资者应同时提交购汇水单;无法提供购汇水单的,按照以自有外汇资金投资B股处理。如是看来,其可操作性也几乎为零。3.境内个人境外间接投资。最新的关于境内个人境外投资的法律法规是《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1号)。在此前的所有规定中,包括《办法》及《细则》,均规定境内个人境外投资一律需要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进行。虽如此,但其关于境内个人外汇来源及结汇的规定却暂付阙如。在合格投资者账户管理和汇兑管理中提及个人外币资金与合格投资者之间的划转,对境内个人通过QDII投资购汇和结汇超过年度总额业务未提及如何办理。4.个人保险及个人捐赠。该两项个人外汇管理均因法规缺席导致实际操作无法实现。一是个人保险项下外汇管理法规缺席。《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境内个人向境内保险经营机构支付外汇人寿保险项下保费,可以购汇或以自有外汇支付。”但未明确向境外保险机构支付人寿保险项下保费是否允许。二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机构捐赠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9]63号)规定,境内企业可接受或向境外营利性机构或境外个人捐赠,但境内个人是否可向境外进行捐赠未明确,《办法》第二十条的描述为:“境内个人对外捐赠和财产转移需要购付汇的,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经外汇局核准。”但对外捐赠的具体规定未见诸文字。

二、改进个人外汇管理的总体思路及原则

基于以上分析及论述,其中一个关键因素是其业务状况具有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亦即是说与外汇储备的关系等尚很难简单判定其是贡献度较大抑或是分流了外汇储备的压力,加之监管过程中出现的捉襟见肘、效率不高的窘境,就此,我们认为改进个人外汇管理十分必要并有较大空间,其总体思路即是“放开”:即“简政放权,减少审批,满足需求,便利用汇,事后管住”,并可按照相关法律精神,围绕以下原则进行。

(一)利益保护的原则利益保护,最重要的一点即是根据法律部门或部门法的关系,处理好其相互之间的关系。而就民商法和经济法的关系而言,其理论基础是坚实且有说服力的。民法的本质是市民社会的法,是私法,是“天生的平等派”,也是权利法。它站在当事人平等这一平面上对商品关系加以保护,其功能主要是维护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商法的本质功能基本与此相同。以此,应考虑尽可能给市场交易主体即个人最大限度的利益保护,其中必定包括个人外汇收支及外汇经营活动。

外汇管理论文篇(7)

传统的外汇管理理论认为,一国国际储备的合理数量,约为该国年进口总额的20%~50%。实施外汇管制的国家,因政府能有效地控制进口,故储备可以少一些,但是底线在20%。不实施外汇管制的国家,储备应该多一点,但一般不可超过50%。根据这个理论可以得出中国的外汇储备严重超标,同时也加剧了我国外汇储备的管理风险。

一、中国外汇储备的现状

我国自1994年实施人民币汇率改革将内外汇率并轨后,在外汇管理体制上实施强制结售汇制度及“宽进严出”的政策,外汇储备高速增长。1994年中国外汇储备只有516亿美元,截至2008年4月末,中国的外汇储备已经增加到1.76万亿美元,比东北亚其他国家和地区外汇储备的总和还多,并且这个数字实际上已经超过了世界主要七大工业国(包括美国、日本、英国、德国、法国、加拿大、意大利,简称G7)的总和。外汇储备的快速增长为中国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利因素:有利于维护国家和企业的信誉,增强海外对人民币的信心;有利于拓展国际贸易,吸引外商投资,降低国有企业的融资成本;有利于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平衡国际收支的能力。但中国外汇储备明显超过适度规模,过度的外汇储备也带来很大风险:外汇贬值造成的汇率风险;外汇储备成本的提高加剧了财政风险;外汇占款的大量增加引起基础货币的投放量增加,进而导致了中国国内的通胀风险;巨额外汇储备加大了西方国家对人民币升值的压力,造成我国同西方国家关系紧张,加剧了我国的政治风险。

二、当前中国外汇储备管理存在的风险分析

1.汇率风险

中国在官方从未明确公布我国外汇储备的结构,但据估计,我国外汇储备中美元资产约占70%左右,虽然近几年有所减少,但是中国外汇储备结构以美元为主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为建立和完善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2007年7月中国进行了第二次汇率改革,实施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新的汇率政策放宽了对人民币汇率的管制,人民币对美元开始稳步升值,2008年以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已先后41次创出新高,年内累计升值幅度已接近5.5%,人民币对美元的升值造成了我国外汇储备中美元资产的缩水。此外,次级房贷危机和世界能源危机的爆发严重的打击了美国经济,导致美元疲软。总之,美元的持续贬值加剧了我国外汇储备的汇率风险。

2.财政风险

由于中国没有完全开放资本与金融项目,外汇储备管理实行“藏汇于国”的宽进严出政策,央行承担国际收支中的外汇结算业务是外汇市场上的唯一买家,而央行买入大量外汇使外汇占款增加的同时确也增加了基础货币的投放量,为了抵消人民币投放过多而引起的通货膨胀,央行就会用发行央行票据、国债和上调存款准备金利率等形式对冲换汇时所投放的基础货币,外汇流入越多对冲压力越大,当央行票据和国债到期时,巨额的还本付息成本造成中国对内债务的增加,再加上管理外汇储备所需的费用,使中国的财政负担逐步加重,进而加剧了中国外汇储备管理的财政风险。

3.通胀风险

外汇占款过多,基础货币投放量过大,加剧了我国国内的通货膨胀危机。虽然,央行采取各种措施来对冲外汇占款,但是迫于对冲金额过大的压力使得央行的对冲力度十分有限,粗略计算,央行对于外汇占款的对冲率大致可达到70%左右。剩余30%的外汇占款的投放将使我国广义货币(M2)供应量加大,进而对中国国内输入通货膨胀。此外,由于近期美元疲软,为了维护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稳定,央行不得不对外汇市场进行干预,买进美元,增加了人民币的投放量,从而又引起外汇占款的增加,同时也增加了基础货币的投放量,进而也增加了广义货币的供应量,使我国的通货膨胀风险进一步加剧。

4.政治风险

由于中国外汇储备规模庞大,使得外汇市场上的外汇供应量十分充足,导致人民币存在升值趋势。为了缓解这种趋势,保持人民币币值稳定,人民银行不得不在外汇市场上购买多余的外汇,这样就更加剧了外汇储备规模的扩张。外汇储备规模的不断增加,必然会引发更大的人民币升值压力。这种系统内的恶性循环,使得外汇储备规模和人民币币值的矛盾更加突出[6]。90年代日本迫于美国的压力与其签订了“广场协议”,使资本与金融项目完全开放,并实行日元的可自由兑换政策,日元大幅度升值导致日本产业国际竞争力下降,泡沫经济的破灭严重地打击了日本的国内经济。有了日本的前车之鉴,我们认识到稳定的汇率政策是保证经济健康的发展的重要前提。

三、规避外汇管理风险的对策措施

1.财富基金的战略投资

财富基金(SovereignWealthFunds,简称SWFs)又称基金,主要指掌握在一国政府手中用于对外进行市场化投资的资金,是近十年来国际金融市场上最重要和活跃的机构投资者。2007年9月29日中国投资责任有限公司(ChinaInvestmentCorporation,简称CIC)在北京成立,CIC是我国寻求外汇储备管理新模式的一种有益尝试。首先,CIC可以适当分流过多的外汇储备,使外汇储备保持在一个合理的规模。从适度储备规模确定的因素看,目前我国保有7000亿~8000亿美元的外汇储备即可,CIC成立时分流了2000亿美元,减轻了人民币发行的压力;其次,CIC可提高外汇储备的投资收益率。我国外汇储备主要以美元为主,其中70%用于购买美国国债。美国长期以来经常账户赤字和财政赤字导致了美元的贬值,2006年中国外部资产收益率仅为3.6%,其中外汇储备的比重高达69%,考虑美国国内通货膨胀和美元汇率下跌因素,过去五年外汇储备的年均实际收益为-1%左右。

2.藏汇于民

“藏汇于民”指在“意愿结售汇”制度下,放宽出口收汇企业的留汇额度,从而增加企业和个人的外汇储备、减少国家外汇储备的机制。通过“藏汇于民”来提高居民和企业合法持有外汇的数额和资产种类,逐步开放对外投资,实现资本流入、流出大致同等监管力度。首先,“藏汇于民”有利于调整“宽进严出”的外汇政策取向,解决外汇储备过快增长的政策源头。在“藏汇于民”的政策导向下,国家外汇储备中的部分外汇储备由企业和居民个人持有,可大大缓解外汇储备增长过快的势头,同时也有利于让市场和民众分担汇率风险;第二,“藏汇于民”有利于稳妥推进对外投资,进一步扩展外汇资金运用方式,构建完整的“走出去”外汇管理促进体系。就“藏汇于民”而言,外汇储备证券化是一种相对稳妥的方法;第三,“藏汇于民”有利于缓解人民币升值的压力,从而减少贸易摩擦。实施“藏汇于民”来分流部分外汇储备,增加外汇需求渠道,对人民币的需求相对减少,从而可缓解人民币升值压力;最后,“藏汇于民”有利于完善我国的货币调控机制,增强央行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和自主性。“藏汇于民”改变了国家是唯一的最终买家的状况,必然减弱外汇占款对货币政策的影响,如果能实施比例结汇,央行还可以根据比例调节货币供给,从而成为可利用的新的货币政策。

3.外汇储备多元化

外汇储备多元化的思想源于国际储备多元化理论中关于多种货币储备体系问题和储备资产多元化的探讨。其主要内容包括:外汇储备币种多元化和外汇储备资产投资多元化。外汇储备多元化可以实现我国外汇管理的三个目标:第一,实现币种优化,分散汇率风险。从目前我国外汇储备的币种结构看,美元资产占比重过高,近年来美元持续走低,再加上人民币相对美元升值的压力,过多的美元资产导致我国的储备收益有所缩水。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国际资产配置来改善我国外汇储备币种结构,能够起到分散汇率风险、实现稳定外汇储备价值的作用;第二,优化投资结构,提高储备收益。我国应在蓬勃发展的全球金融和资本市场中积极寻找和拓宽我国外汇储备的投资渠道,进一步加快我国外汇储备投资多元化的步伐,发挥多元化投资组合的优势,达到减少投资风险和提高投资回报的目的,以保证其资产质量及较高的投资回报;第三,削减外汇储备的货币存量,减少外汇储备过度的消极影响。在外汇储备的资产配置过程中,通过扩大资本设备、战略资源的进口以及海外直接投资等方式,把外汇储备转化为实物储备、发展储备,使得外汇储备资产的货币存量得以控制或削减,从而达到减少或控制超额外汇储备规模的目的,减少对我国经济产生的消极影响。

4.扩大内需,增加进口

中国外汇储备的增长速度十分惊人,2008年前四个月增加了745亿美元,相当于每小时增加约1000万美元。解决问题要抓住问题的根源,而我外汇储备积压的根源在于中国的国内消费疲软也就是内需不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和外资的大量介入使中国的生产能力大大的提高,而由于内需不足使得生产出来的产品无法完全在国内消费,生产和消费的严重脱节使得国内产品不得不在国际市场上寻求买家,大量出口直接造成中国巨额的外汇储备积累。所以从长远来看,减缓外汇增长速度规避中国外汇储备管理风险的一个有效措施就是扩大内需,增加进口。这就要求我们积极推动国内消费,增强社会服务。中国的国内消费增加了,储蓄就会减少,出口的动力也会放缓,从而使外汇储备的高速增长势头放慢下来。此外,内需的扩大还可以增加进口,进口的增加有助于缩减我国长期的巨额的经常项目顺差,进而有效控制我国外汇储备的增长速度。

参考文献:

[1]裴长洪.中国对外经贸理论前沿(4)[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2]刘文娟.我国实施“藏汇于民”政策问题研究[J].经济纵横,2007,(10).

[3]刘昊虹.我国财富基金投资的发展对策[J].经济导刊,2008,(4).

外汇管理论文篇(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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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汇储备高速增长的现实分析

外汇储备是一个国家货币当局所持有的用于弥补国际收支赤字,以维持本国货币汇率稳定的国际间普遍接受的外国货币,外汇储备是国际储备的一部分。国际储备包括外汇储备、黄金储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中的普通提款权和特别提款权。中国黄金储备的各年变动量均为零,特别提款权等3个小项目在储备资产增减额中所占的比重微不足道,所以储备资产变动主要表现为外汇储备的变动。在中国外汇市场上,人民币汇率的变动幅度和外汇交易会员持有头寸一直受到严格限制。因此在中国经常账户、资本和金融账户“双顺差”的制约下,外汇储备只是中央银行为了使外汇市场出清而被动交易的结果。其实,在固定汇率或有管理的浮动汇率下,中央银行始终有干预外汇市场的义务和动机。这很有可能使国家外汇储备的实际持有额与适度规模不相称。1994-1997年,中国外汇储备年平均增加额为301.21亿美元,经过1998-2000年的低速增长后,2002年开始高速增长,到2006年底,中国外汇储备达1万亿美元,至2007年底,中国外汇储备达1.53万亿美元。

但外汇储备额并不是越多越好。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一些国家外债规模的扩大,一些经济学家从外债与外汇储备应保持一定的正比例关系这一角度来分析适度的外汇储备规模,即一国应把外汇储备维持在其外债总额的40%左右。以外债规模来度量适度的外汇储备规模标准,强调的是外汇储备的支付和偿债功能。用这一标准来衡量中国外汇储备的规模,中国存在严重的外汇过剩。

2过度外汇储备的困境

外汇储备的积累和减少是针对外部失衡而采取的临时性缓冲政策。当出现外部失衡时,一国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选择调整还是融资。如果选择以融资为主,则主要是通过使用国际储备来维持经济稳定。如果选择以调整为主,则必然要采取针对国际收支逆差的需求紧缩政策。因此,尽管各国的情况不同,但根据经济发展需要保持适度的国际储备规模是完全必要的。但是过多地持有外汇储备,会带来许多负面影响。

(1)大量外汇储备会积累通货膨胀,降低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外汇储备是由货币当局购买并持有的,它在货币当局账目上的对应项就是对外占款,而外汇占款构成中国基础货币投放的主体部分。由于中国目前债券市场还不发达,债券规模不大,根本满足不了如此大规模的外汇占款导致的基础货币投放,于是为了对冲大规模的外汇占款导致的基础货币投放,央行不得不发行央行票据进行对冲,以阻止基础货币投放过多所导致的通货膨胀的压力。但如此大规模的外汇占款导致的基础货币发行严重制约了中国的货币政策的操作空间。如果不发行央行票据对冲大规模的外汇占款,则势必由于基础货币投放过多而引发通货膨胀。

(2)大量外汇储备对人民币汇率有很大的升值压力。持续扩大的国际收支顺差,造成了外汇市场供求关系的明显失衡,在中国的外汇管理体制和汇率政策操作下,其结果就是外汇储备的不断积累,这使人民币处于不断增大的升值压力下。事实上,尽管人民币升值问题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国际经济利益的矛盾和冲突,但必须承认,经常项目与资本和金融项目“双顺差”的存在是人民币升值压力形成的关键和根源所在。而人民币的升值势必给中国的出口带来不利影响,从而对促进就业和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

(3)外汇储备过多会导致资源的损失。中国的外汇储备的币种结构主要为美元,外汇储备的利用主要是投资于美国的国债,这从经济上来看极不合算。第一,持有美元储备意味着向美国上缴铸币税。据美联储估计,美国每年获取的铸币税高达150亿美元,其中大部分来自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第二,存在利差损失。作为发展中国家,从国际金融市场筹措资金时要被强加风险溢价,而把外汇储备投向流动性高的“安全资产”,即美国国债,则只能获得很低的回报率。第三,美元汇率的变化导致美元储备账面损失。如近年来美联储连续下调其主要利率,结果使美元与欧元、日元汇率持续贬值,这给中国外汇储备带来了巨大的账面损失。

3外汇储备高速增长的出路

综观中国外汇储备增长的原因,既有经济层面的,但更多的是制度方面的原因。从经济运行层面来说,外贸需求仍是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原因,我国对外贸易保持较快增长,因此贸易项目的顺差仍将继续。WTO过渡期的结束、服务项目的开放、外资并购的加速等因素使我国成为外商直接投资的一个重要基地,而外商直接投资的大量进入使资本与金融项目保持顺差。中国国际收支仍将保持“双顺差”的局面,因此中国的外汇储备仍将维持高增长。外汇储备高增长的困境促使我们必须探讨出路。外汇储备高速增长的出路是一方面在既定的国际金融体系内提高对外汇储备的管理水平,另一方面寻求某些制度上的创新,破解外汇高储备之两难。

(1)改革外汇储备管理体制。

反观眼前的外汇储备问题,妥善管理才是较为现实可行的做法。可是要调整美元主导的资产结构,却缺乏足够的可替代资产。欧元前景虽被较多人士看好,但也难以承接如此庞大的外汇储备资产的转换;日元自顾不暇,波动太大,日元计值债券市场发展滞后,流动性也不够。至于增持部分与中国贸易量大的亚太经济体货币,如韩元、澳元、新加坡元等,都不可能分流大部分美元储备资产。而短期内将美元国债调整为美元公司债券或政府担保的抵押债券,也存在巨大的交易成本。因此,改革外汇储备管理体制,需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第一,逐步调整单纯利用外汇储备平衡和干预外汇市场、维持国际支付、增强金融体系稳定性、防范金融危机的功能,加快金融制度的微观变革,增强金融体系稳定性;通过适当的国际储备管理战略,协调货币政策和汇率政策之间的关系,使汇率政策兼顾内外部经济的平衡,制定将外汇储备在国际收支、战略资源和军事政治等领域运用的中长期战略目标,从单纯服务于汇率、货币政策转化为服从国家整体战略。

第二,借鉴美英日、欧盟、新加坡、中国香港等经济体的经验,由国务院牵头,组成财政部、发改委、央行等部门参与的国家外汇储备管理委员会,制定运用储备干预外汇市场的战略及储备管理的指引意见,建立统一、多层次的外汇储备管理体制,区分战略决策和策略执行。

第三,通过多渠道,建立多元化的外汇储备经营机构,设立外汇平准基金,并将中央汇金公司纳入财政框架之下,将其转换为国有金融控股公司,增强汇金运作的透明度,剥离其为金融机构提供再贷款的功能,并为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外汇融资。

最后,制定详细的外汇储备结构调整计划,实现储备资产的币种多元化、资产多样化与多个市场的选择,逐步推进,优先在增量资产中实施。当然,外汇储备资产结构的调整将是缓慢和长期的过程,而且应保持政策操作的隐蔽性,从而将短期的外汇市场波动的影响控制在最小的幅度。

(2)促进中资企业对外直接投资,鼓励外资企业境内融资。

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经济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一些产业和企业已具备国际竞争力,有些产业还出现了过剩的生产能力,急需进行产业调整,客观上提出了发展对外直接投资的要求。因此促进中资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积极主动地实施“走出去”战略既是进行产业调整的需要,也是缓解巨额的外汇储备压力的一个举措。

由于国内储蓄水平的提高,可以说中国资本已经比较丰富。但外国直接投资除了资金上的作用外,还可以带来先进的管理和技术以及制度上的好处。因此,可以采取鼓励合资企业向国内银行借款,在国内发行股票和债券等形式获得融资,减少外国直接投资中的资金流入的规模,而这又不会影响中国引进外国技术。另外,取消对外国直接投资的税收优惠,为国内企业的发展创造与外资公平竞争的环境,从而有效利用外资的积极作用,抑制大量外资进入对外汇储备造成的压力。

(3)扩大消费需求,缓解由于经济失衡而出现的贸易顺差。

经过连续几年的外贸高速增长,2007年中国进出口总额超2万亿美元,贸易依存度超过67%,远远超过日本和美国,如此高的贸易依存度蕴藏着很大的风险。在对外贸易高增长的背后,中国国内消费率却连年下降。从宏观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可知,在开放经济条件下,经济系统的内部不平衡需要相应的外部不平衡来弥补。中国目前内部不平衡的情况是国内储蓄大于投资,内需不足,相应的外部不平衡主要是对外贸易顺差和外汇储备的增加。因此,我们认为解决外部不平衡的根本举措还在于解决内部不平衡,就中国而言,关键就是要扩大消费需求。

(4)积极推动亚洲债券市场发展,促进亚洲区域货币合作,最终实现减持外汇的目标。

继亚洲金融危机之后,东亚国家积极探讨区域货币金融合作。在《清迈协议》、亚洲债券基金及对话与监控机制的基础上(包括东盟监督机制、马尼拉框架组、东亚及太平洋地区中央银行行长会议组织),进一步讨论了东亚货币体系安排。同时,东亚国家在国际储备合作的基础上,积极推动了亚洲债券市场的发展。发展亚洲债券市场有助于吸收亚洲各经济体的大量外汇储备,防止大量资金在投向美国和欧洲市场后又回流的不利状况,并将本地区的储蓄在该地区内使用。而中国应大力推动人民币债券在东亚国家的发展,推动人民币的区域化和国际化。在亚洲债券市场的发展过程中,一方面可以有效利用包括中国在内的东亚国家的高额外汇储备,另一方面也可以逐步减持美元外汇储备。

4结论

中国的外汇储备高增长是中国经济强劲增长的结果,同时也是因国内经济不平衡而过度依赖外部需求的表现。因此,一方面我们必须探讨高外汇储备的综合管理政策,另一方面,还需从多角度入手,化解经济增长中的结构性矛盾,扩大消费需求,以保持内部平衡的方式化解外部不平衡。鉴于当前的国际货币金融体系,中国应该充分利用高外汇储备的优势,协同东亚高外汇储备国家,通过合作推动亚洲债券市场的发展,最终实现货币合作的目标。中国应在此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在东亚货币合作中推进人民币区域化和国际化。同时,东亚各国也需要通过协调和磋商,不断加强其自身内部的货币合作,而这可能是一条漫长的道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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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素琴.中国外汇储备过剩的原因、负效应及其对策[J].新金融.2006.

外汇管理论文篇(9)

【关键词】外汇储备安全

一、我国外汇储备的现状

近年来我国外汇储备总量不断攀升,2006年2月,中国外汇储备首次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一,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经济形势不景气,但我国外汇储备仍然保持高速增长,年增加量均超过4千亿美元。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统计数据,截至今年6月末,我国外汇储备余额达21316亿美元。近来外汇储备的快速增长,与中国经济基本面转好有密切关系,说明国际投资者对中国经济发展充满信心。同时巨额的外汇储备也带了一系列的安全问题。

一是增大了外汇储备安全的风险,汇率风险、利率风险是外汇储备无法规避的两种风险。由于金融危机对美国的冲击最为严重,美元资产最容易遭受金融危机的直接冲击。美国央行为克服金融危机的影响连续10次降低利率。美国国债的收益率也一路走低,自2008年10月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美国1年期国库券利率持续走低,截至2008年12月22日,收益率降到0.39%。截至2008年10月,美元对人民币已贬值高达9.5%,当时我国外汇储备额大约是1.9万亿美元,仅此汇率风险一项损失就已高达1300亿美元。我国的外汇储备高度集中于美元资产,不论是美国国债价值下跌抑或是美元汇率大幅贬值,都会导致我国外汇储备大幅缩水。

二是加大了外汇储备成本。超额外汇储备的存在增加了外汇储备管理的成本,有研究表明,向国外进行国债投资比向国内发放贷款所获得利息要少,向国外商业银行借款的利率又比一般的存款利率要高,要多支付利息。超额外汇的巨额存在所造成的少收的利息和多付的利息也不是一个小数字。

二、推行“一控二调三转变”以加强我国外汇储备的安全管理

当前情况下,我国外汇储备要加强安全管理,必须要积极推行“一控二调三转变”的措施。具体说来一是要控制外汇储备规模,二是要调整外汇储备结构,三是要转变人民币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角色。

1.要控制外汇储备规模

哲学告诉我们想问题办事情要“一切从实际出发”,那么关于我国外汇储备规模的控制也不能有一个固定数量的额度,而要结合实际情况,灵活掌握外汇规模。一方面认清国际经济形势非常重要,从国际经济形势的走向来考虑我国外汇储备的规模。例如国际经济形式对做为世界工厂的我国没有太多影响,因此商品与服务项目仍将长久保持顺差,那么从总体上分析就不需要增加外汇储备。另一方面,也不能脱离我国国情。承前例从国际环境来看不需要增加外汇储备,但考虑到我国进出口规模巨大,季节性影响和大宗商品升值的趋势,需要一些流动性外汇储备来满足需求,那么就可以增加外汇储备。

外汇储备的规模还要考虑外汇资产的成本与收益。开放经济条件下,储备作为一种干预资产可以平衡国际收支、稚定汇率,是一国实现外部均衡的重要手段,其收益主要体现在减轻解决内外经济失衡政策的成本。判断外汇储备规模是否适度,主要的是看本国经济是否在实现外部均衡的同时也实现了内部均衡,还要使持有外汇储备的机会成本相对最小。

2.要调整外汇储备结构

调整外汇储备结构主要是指调整外汇货币储备结构,因为货币储备在我国外汇储备中份额较大,且流通性强,应该是调整的重点。从策略上讲可以逐渐减少美元在外汇资产中的比重,并逐渐提高增加欧元比重。根据推测,当前美元在我国外汇储备中的比重约为60%。近年来,美元的国际货币地位正逐步下降,而欧洲经济实力相对上升,目前的国际货币体系中美元虽占主导地位,但己经不具有绝对优势。另外,美国的外债及国际收支赤字,越来越引起人们对未来美元价值及稳定性的怀疑。欧洲经济的发展速度在近年来石头迅猛,欧元的稳定性大大加强,中欧之间政治关系稳定,经济贸易合作更是日益密切,鉴于政治环境的稳定和经济交往的密切,可以预见中欧贸易合作在今后势必会加强。适时地对外汇储备中的增加欧元储备,既能达到分散外汇储备风险,均衡实现外汇储备的安全性的目标,又有利于今后中欧之间的经济贸易合作。所以从长期来看,以欧元作为首选货币将是一个必然趋势。

3.要转变人民币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角色

转变人民币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角色就是要加快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使人民币在国际上得到认可,使其作为货币的职能(部分或全部)在国际上得到广泛的认可,最终演化成国际化的货币。人民币国际货币化既能顺应国际贸易的要求,又可降低金融危机下我国高外汇储备的风险。如果人民币跻身成为国际货币,那么其自身既是一种计价货币又是一种储备货币,我们就可以减少外汇储备,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因外汇储备过多而导致外汇占款过多造成的被动的流动性过剩问题,有助于内外均衡;在全球金融危机所带来信贷紧缩,外汇储备大量缩水的时期,还能有效地减少因外汇贬值造成的损失。

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已具备一定的基础。随着中国经济的稳步增长和人民币汇率机制的不断完善,人民币正被周边国家和地区所接受。目前中国已与越南、蒙古、朝鲜、俄罗斯、老挝、尼泊尔等国家签订了双边结算与合作协议,而人民币在中国与东盟国家贸易中的结算量更是逐年稳步提高,成为与这些国家边贸结算中的主要货币。在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韩国等国家,人民币同本地货币和美元一样可以用于支付和结算。在菲律宾,2006年12月1日起已经将人民币纳入其官方储备货币。2008年12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和韩国银行宣布签署一个双边货币互换协议。该协议提供的流动性支持规模为1800亿元人民币/38万亿韩元。至此,中国人民银行已与韩国、香港和马来西亚等3个周边贸易伙伴签署了双边货币互换协议,总额高达4600亿元人民币。人民币的国际化进程目前还只能说是有了一定的基础,但要实现国际化定会有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

外汇管理论文篇(10)

要理解20世纪90年代以来浮动汇率制与高额外汇储备积累相伴相随的新现象,我们必须从亚洲金融危机的特征以及世界各国的应对之策说起。

发生在上世纪90年代末期的亚洲金融危机,并不是起因于各国经济基本面的恶化,而是以国际投机资本对固定汇率制的恶意冲击为主要特征的。经过亚洲金融危机之后,世界各经济体大都放弃了固定汇率制度,转而实行某种形式的浮动汇率制。但是,近期的实证研究表明,这些经济体声称向浮动汇率制度转变,并不意味着他们放弃了对汇率的干预。著名国际金融专家麦金农在对这些经济体的汇率制度进行了缜密研究之后敏锐地指出,在某种程度上,这些经济体向更为灵活的汇率制度转变只是一种假象;从汇率的走势和各经济体的操作实践来看,各种自称自许的浮动汇率制以及管理浮动汇率制等等,其运行特征更像钉住汇率制度。”他将此概括为“没有信誉的固定汇率制”。从制度层面上分析,这种汇率制度的基本特征可以概括为三种制度安排的结合,即公开宣布的弹性汇率制、(出于稳定目的)对汇率的频繁干预、国家持有大量外汇储备。我们认为,这种“三位一体”的安排,是新兴市场经济体在金融全球化的背景下,总结金融危机新特征所做出的理性选择。

之所以要公开宣布实行浮动汇率制,为的是使投机资本难以获得关于汇率变动的明确信息,从而大大弱化国际投机资本对一国(地区)汇率展开攻击的动力;之所以要稳定汇率,是因为对于非关键货币国家(地区)而言,本国(地区)货币汇率对关键货币保持稳定,事实上将使得本国(地区)经济、特别是物价水平获得一种稳定的“名义锚”,从而有助于本国(地区)经济稳定增长;之所以要保持大量的外汇储备,为的是使货币当局更灵活地干预(而不是像固定汇率制下那样单方向地干预)外汇市场,从而影响国际投机资本的预期,并据以对国际投机资本保持一种“威慑”,使得他们不敢轻易对本国(地区)货币汇率进行攻击。从实践效果上看,一国(地区)外汇储备水平越高,其“引而不发”的“威慑”作用就越大,国际投机资本对该国(地区)的汇率和金融体系就越不敢造次。

此外,为缓和货币错配的不利影响,新兴市场经济体往往需要通过增加外汇储备来增强公众对本国(地区)货币的信心。在现代信用货币制度下,外汇储备在某种程度上具有金本位货币制度下黄金的功能,一国(地区)的外汇储备就类似金本位制度下货币当局拥有的黄金。拥有大量的外汇储备,就意味着该国(地区)货币当局发行的信用货币有一种实际价值的资产——外汇储备作为支撑。因而,一国外汇储备越多,居民对该国(地区)信用货币的稳定就越有信心,也就越能防止货币替代的发生。发达国家的实践也从另一角度证明了外汇储备在增强货币信心方面的作用。近年来,欧洲央行逐步减少了外汇储备,但同时黄金储备却相应上升。欧元是当前惟一能与美元竞争的国际货币,为增强欧元同美元的竞争力,欧洲央行就不能过分依赖美元储备发挥增强货币信心的作用——增加黄金储备也就成为必然的选择。

总之,自亚洲金融危机以来,虽然广大新兴市场经济体普遍实行了浮动汇率制度,但是,其外汇储备却未如人们依据传统理论而推断的那样大幅减少,反而有大幅增加,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在金融全球化的背景下,新兴市场经济体外汇储备的功能已经发生了根本性转变。

传统的外汇储备功能是与固定汇率制度相适应的。其明显的特点就是十分强调外汇储备的“务实”功能,即,一旦经济受到不利冲击,货币当局就准备实实在在地用“真金白银”去满足进口、支付债务和干预汇率的需要。在浮动汇率制下,满足上述三项需要的功能大大弱化了。如今,外汇储备管理的核心在于“保持信心”,具体而言,浮动汇率制下外汇储备管理的目标主要包括:支持公众对本国(地区)货币政策与汇率管理政策的信心;通过吸收货币危机冲击以及缓和外部融资渠道阻塞,来克服本国(地区)经济的外部脆弱性;提供一国(地区)能够偿还外债的市场信心;支持公众和外部投资者对本国(地区)货币稳定的信心;支持政府偿还外部债务与使用外汇的需要;应付灾难和突发事件。

外汇储备在“保持信心”方面的作用逐步增大,同时就意味着其作为一国(地区)财富的功能得到强化。换言之,追求国家财富的增长,成为外汇储备管理日益重要的目标。实证研究表明,通过加强科学管理,外汇储备可以取得令人满意的投资收益。2005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一份题为《外汇储备的财务成本》的研究报告中,通过对110个国家1990-2004年的全部数据进行严格实证分析,得出如下结论:在统计期内,即便将所有的成本(包括机会成本)都考虑在内,除发达国家之外的几乎所有国家的外汇储备都获得了净收益。应当说,较之同期其他任何投资而言,外汇储备的投资业绩都是毫不逊色的。

中国的情况也是如此。仔细分析我国的国际收支表,我们可以间接地推断我国外汇储备的收益情况(图1)。以2005年为例,当年中国净投资收益为顺差91.2亿美元,实现了自1993年以来的首次逆转;其中,投资收益流入356.2亿美元,同比增长92.2%;投资收益流出265.1亿美元,同比增长16.9%。在中国的国际收支统计中,中国的投资收益包括“直接投资项下的利润利息收支和再投资收益、证券投资收益(股息、利息等)和其他投资收益(利息)”。考虑到中国对外投资中官方证券投资(外汇储备使用)占主导地位,可以合理地推断,中国投资收益大幅上升与中国对外资产规模不断扩大(主要是外汇储备增加)密切相关。这间接说明,中国外汇储备的投资收益是令人满意的。

总结以上分析,我们认为,鉴于外汇储备的功能已经从满足进口支付、偿还债务和干预汇率全面转向提供信心并增加国家的财富,鉴于目前我国外汇储备的收益是令人满意的,讨论外汇储备规模的大小,已经没有重要意义了。

二、外汇储备增长过快的不利影响:流动性过剩及对冲困境

外汇储备功能的转变,并不意味规模过大的外汇储备不会对一国经济和金融的运行带来不利的结果。相反,如果外汇储备管理体制不能根据外汇储备的功能变化进行“与时俱进”的调整,规模日益增大的外汇储备也会带来一些不利的后果,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如果由货币当局独揽外汇资产,它将给国内经济带来货币供应增长过快、流动性过剩,进而造成潜在通货膨胀压力的不利后果。我们看到,这正是当下中国发生的情况。

(一)央行的对冲努力

为了缓解外汇储备增加对货币供应的不利影响,对冲外汇储备的压力,央行从2002年就开始了大规模的公开市场操作。起初,公开市场操作集中于以国债为主的现券卖断操作和回购操作上。然而,由于央行资产负债表中的债券存量相当有限,在经历了一段不长时期的单向操作之后,央行发现自己陷入了无券可卖的尴尬境地。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一种替代手段,央行于2002年9月24日将公开市场操作中未到期的正回购转换为中央银行票据,然后再用于回购操作。央行票据从此正式进入中国的债券市场。2003年初,鉴于外汇储备又比上年骤增742亿美元的现实,央行认识到,外汇储备的增加可能会持续一个相当长的时期。这意味着,对冲由此引起的货币供应的过度增加,将成为中国货币政策在今后一个较长时期的主要任务。由于可用来实施对冲操作的金融工具依然缺乏,央行遂决定将央行票据作为今后公开市场操作的主要基础。于是,从2003年4月22日开始,央行票据开始了大规模发行,并作为货币市场的一个重要券种被允许在银行间市场上流通。在从那以后的短短4年多时间里,央行票据的发行规模迅速增大,品种也不断增多。目前,其未清偿额已经超过政策性金融债,成为中国债券市场上仅次于国债的第二大品种。

从以上的简短回顾不难看出,央行票据是在我国经济发展和金融改革的特定历史环境下,在中国迅速融入全球经济体系,在国内相关领域改革尚在进行之中,特别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机制尚待完善的条件下,为了有效实施货币政策做出的现实选择。在这个意义上,它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创新。

央行票据的产生及发展,对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和迄今为止的金融宏观调控发挥了重大作用:其一,中央银行由此获得了一种主动、灵活且可大规模操作的金融工具。通过对这种金融工具的买卖,央行实现了在保持其资产规模不断扩大的条件下,通过对其自身负债结构的调整来调整商业银行可贷资金量,从而实施反周期的货币政策调控的积极效果。其二,由于采用了连续滚动发行方式和竞争性招投标机制,并开拓了比较活跃的二级市场交易(银行间市场),央行票据的发行和交易利率逐渐在我国的货币市场上发挥了某种基准利率的作用。在这个过程中,央行票据市场的发展,还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深入。其三,作为一种无风险、规模巨大和交易活跃的基础性金融债券,央行票据市场的发展不仅推动了我国货币市场的快速发展,为各类金融机构实施流动性管理和风险管理提供了有效工具,而且推动了以开发各类金融衍生品为主要内容的金融创新。

(二)央行票据市场进一步发展的困境

但也应当看到,发展央行票据市场,是在我国国债市场发展不充分,其市场密度、深度和弹性均存在缺陷,从而很难为货币政策操作提供有效基础的条件下,央行为了弱化外汇储备迅速增长之不利影响而做出的“次优”选择,因此,其存在缺陷再所难免,主要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1.成本问题

由于央行票据构成央行负债,在其操作过程中,央行需要为其发行的票据支付利息,这便产生了调控成本问题。然而,如果径直将央行票据的利息支出全部归诸调控成本,那是不正确的。在理论上,我们可以从两个角度来衡量央行票据的成本。第一,由于发行央行票据的目的是为了对冲央行因过度买进其他资产(外汇)所造成的基础货币之过度投放,而央行买进的这些资产又是有收益的,所以,分析央行票据的成本,必须将发行央票所支付的利息与其相应增加持有的外汇资产的收益进行比较。第二,在央行的武器库中,还有一种“对冲”工具,这就是提高法定准备金率。因此,我们还可以将央行购买并持有外汇资产的收益同央行提高法定准备金率所须支付的成本(对法定准备金支付的利息)进行比较。进行了上述比较之后,对于对冲外汇储备增长的成本问题,显然应有别样看法。进一步,我们还可以对发行央票的成本(央票利率)与提高法定准备金率的成本(法定准备金利率)进行比较。很明显,前者的成本比后者要高。于是,对于近年来央行不断提高法定准备金率的政策操作,我们可以基于成本的比较找到强有力的解释。

2.对市场资金供求和利率的影响

无论其目的为何,发行央行票据总意味着央行增加了市场上对资金的需求;反之则相反。央行的这一操作,必然会对市场资金供求和市场利率产生影响。这样,就在央行大量发行央票来收缩流动性的时候,央行同时也就成为我国货币市场上最大的做市商。作为做市商与作为调控当局这两种矛盾身份的一体化,无疑增加了央行宏观调控的复杂性,并加重了其在货币政策操作的两个主要对象——货币供应量和利率——之间进行协调的难度。在极端的情况下,倘若央行为了降低其操作成本而对央行票据的利率有所追求,就会有操纵利率之嫌——这显然与央行的市场中立地位和市场稳定功能相悖。事实上,近年来央行票据发行曾出现过若干次流标情况,正反映了市场对央行这种双重身份存在的质疑。

3.开放经济条件下内部均衡和外部均衡的矛盾

发行央行票据为的是对冲外汇储备的过度增加,其直接出发点在于追求内部均衡。而央行票据市场的供求态势和由此决定的利率走势,又将通过其对人民币资金的供求对比和市场利率之走势的影响,对外汇市场和人民币汇率的动态产生冲击,这便涉及到外部均衡问题。不难看出,单一运用发行央行票据这种手段来同时应付对内均衡和对外均衡两个经常不一致的目标,不免有顾此失彼之虞。举例说,为对冲外汇储备增加而发行央行票据,固然达到了收缩银根的效果,满足了对内均衡的要求;但银根的收缩将导致人民币利率水平上升,而利率水平的上升,即便没有进一步刺激投机性外汇的进一步流入,至少也没有弱化其流入的动力。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我国依然实行固定汇率制,从而无须顾及汇率水平的变动,这一缺陷并不明显。但是,WTO过渡期的结束以及汇率形成机制的加快改革,无疑加速了我国发展为开放性大型经济体的步伐,致使这一缺陷日益凸显。

在以上所举的三个缺陷中,第一个缺陷是可以忽略的。因为,所谓成本问题,实际只是财务安排的一个假象——如果把外汇资产和央行票据负债纳入同一个核算框架中同时考虑,这个问题事实上并不存在。我们在下文中将集中讨论这一问题。真正成为问题的是后两者。出现第二个缺陷的原因,在于央行在央行票据的操作中不免有自己的利益存在,集做市商与调控者两个相互对立的职能于一身,自然难免冲突。出现第三个缺陷的原因,在于中国日益成长为开放性大型经济体,从而必须同时兼顾对内均衡和对外均衡两个相互联系但经常冲突的目标——将这两项任务挤压在单一的对冲操作和提高法定准备金率的操作之中,已经使得央行陷入左支右绌的窘境,并降低了国家总体的宏观调控效力。四、外汇储备管理体制的国际经验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如果外汇储备管理体制不能根据外汇储备的功能变化进行“与时俱进”的调整,规模日益增大的外汇储备将带来不利的后果。基于这一认识,我们认为,外汇储备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任务之一,就是要阻断外汇储备的动态同国内货币供应的僵硬联系。

在探讨改革我国外汇储备管理体制的方略之前,有必要对别国的经验做些比较分析。通过分析美国、英国、日本、欧盟、韩国、新加坡和我国香港特区等国家和地区的外汇管理体制安排,并分析这些国家和地区实践经验背后的理论线索和逻辑关系,我们概括出如下两点认识。

(一)外汇储备持有者问题

关于外汇储备当局的安排,大国和小国有着截然不同的选择。经济开放的大国更倾向于由财政部门或货币当局之外的专设部门持有外汇储备,并相应承担外汇市场干预和汇率稳定职能;而小国则更多地选择由中央银行直接持有外汇储备,并相应承担外汇市场干预与汇率稳定职能。

对于任何开放型经济体来说,宏观调控的任务均可概括为同时追求对内均衡和对外均衡。但是,因经济规模的不同,从而对内部均衡重要性强调程度的不同,大国和小国处理内外均衡关系的模式存在着重大差异。

对于开放型大国经济来说,由于客观上本国经济的独立性较强,且始终强调经济的独立性,宏观调控的基本任务,便是要同时实现内外均衡。然而,经济政策理论(例如“丁伯根法则”)和各国实践均告诉我们,由于一种政策工具只能实现一个政策目标,要实现内部均衡和外部均衡两个经常不相容的宏观调控目标,至少需要两种以上的政策工具。我们看到,像美国、英国、日本、韩国等,均确定了由货币当局负责内部均衡、而由财政当局负责外部均衡的分工。由于外汇储备更多地涉及外部均衡问题,这些国家自然都选择由财政当局来主导外汇管理体制,并负责制定汇率政策。由财政部门或专设机构主导外汇管理体制的最大好处,在于可以切断外汇储备与基础货币供给之间的直接联动关系,阻隔汇率变动可能对货币政策产生的直接影响。同时,由于隔断了不稳定的外部冲击,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得到加强,其调控国内经济运行的能力也得到提高。

小型开放经济体的情况则不同。由于他们几乎不存在可以自我支撑的国内经济体系,其经济运行是高度依赖全球市场的。这就意味着小型开放经济体的内外均衡具有一致性,基本上不存在所谓的内外均衡冲突问题,也就无所谓内外均衡的职能分工问题。同样由于小型经济体的经济发展高度依赖外部环境,保持汇率稳定,实现外部均衡,在多数情况下总会成为压倒一切的目标。新加坡以及我国香港特区便是合适的例证。

这两个经济体事实上都不拥有真正意义的中央银行,也不存在真正意义的货币政策。如果一定要进行比较,那么,他们货币政策的惟一目标就是保持汇率稳定。在这种情况下,选择由货币当局负责外汇储备的管理,以确保本国基础货币供给与外汇储备的变动保持同步变动关系,是实现汇率稳定和整体经济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

(二)外汇储备资产的多样化

在外汇储备管理模式的选择上,储备规模较大的国家(地区)倾向于对外汇储备进行分档管理。其外汇储备管理的目标,在常规的流动性之外,均有一定的收益率要求。

从国际比较来看,外汇储备较少(对汇率干预要求较低)的国家(地区),由于持有外汇资产的机会成本较低,通常采取的是较为简单的管理模式,其储备管理的首要目标大都是维持较高的流动性,对外汇储备的收益性没有太多的要求。而在那些储备规模较大的国家(主要集中在亚洲地区)中,出于提高管理效率的考虑,往往对外汇储备实行了分档管理,在确保外汇储备流动性的前提下,将多余部分进行收益率较高的各种投资,以提高外汇储备的整体收益水平。

比如,从1997年开始,韩国货币当局便将储备资产分为流动部分、投资部分和信托部分三个部分来管理,并对不同的部分设置不同的投资基准。流动部分由美元存款和短期美国国库券组成,每季度根据储备现金流来决定合适的规模,追求高度流动性的目标。投资部分投资于中长期、固定收入的资产,追求收益率目标。以上两个部分的外汇储备均由韩国银行的内设机构进行管理。信托部分同样追求收益率目标,不同的是,这部分外汇资产是委托给国际知名的资产管理公司进行管理的。根据韩国银行的解释,设置这一档的目的,在于提高储备收益的同时,提供一条向国际知名管理公司学习先进投资知识的途径。自2003年开始,韩国进一步成立了由政府全额出资的韩国投资公司(KIC)。从功能设置来看,该公司将作为一家资产管理公司,逐步接受韩国银行和财政部的委托,管理一部分外汇储备资产。

新加坡政府亦然。与韩国不同的是,新加坡不仅将国家外汇储备分为两档,而且该两档的储备分别交由金融管理局和政府投资公司(GIC)来持有并管理,从而实现了机构分离。在这种安排下,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持有的外汇储备主要用于干预外汇市场,及作为基础货币发行的保证,目的是维持新元汇率的稳定。而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作为一家由政府全额出资的资产管理公司,则接受政府管理外汇储备的委托,通过其6个海外机构,在全球主要资本市场上对股票、公司债券、货币市场证券、甚至金融衍生产品进行投资,来实现外汇储备收益的长期增长。

我国香港特区也将外汇基金分为支持组合和投资组合两档来实行分档管理。支持组合为货币基础提供支持,进行外汇市场干预,以此确保港元汇率的稳定。投资组合则保证资产的价值及长期购买力,追求较为长期的投资收益。投资基准由外汇基金咨询委员会制定,其主要内容包括外汇基金对各国及各环节资产类别的投资比重及整体货币摆布。外汇基金雇佣全球外聘基金经理负责管理外汇基金约1/3的总资产及所有股票组合。

值得注意的是,类如美国、英国这样的发达国家,虽然凭借其本币在国际金融体系中居于“关键货币”地位而不保持大量外汇储备,但是,其外汇储备管理也都含有“在保持流动性和安全性前提下争取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目标。这说明,在金融全球化的今天,外汇储备的功能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它作为一国财富的意义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强调。

四、中国外汇储备管理体制的改革

中国外汇储备的迅速增长,是由一系列国际和国内因素造成的。就国际而论,全球经济失衡当推首因;就国内而言,储蓄过剩并造成国际收支顺差,则属根源。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大量研究显示,无论是全球经济失衡还是国内储蓄过剩,都是由一系列实体经济因素和体制因素造成的,要在短期内矫正绝非易事。这意味着,外汇储备持续增长,将是我们在今后一个较长时期中必须面对的情势。鉴于外汇储备的增长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经济运行日益重要的因素,并已显示出若干负面影响,鉴于我国现行的外汇储备体制已经不足以应对这种新的复杂局面,改革传统的外汇储备管理体制,创造一个灵活且有效的制度框架,已成当务之急。

(一)根本的任务是建立全球配置资源的战略

面对国家外汇储备迅速增长的局面,人们直观的反应是要将外汇储备“用掉”。我们认为,这种看法过于简单化。应当清楚地认识到这样的事实:如果我们当真能够大量购买国外的资源、产品和劳务,亦即为外汇储备找到规模巨大且稳定的非金融用途,外汇储备就不会增长过快了。反过来说,外汇储备之所以增长过快,正是因为我们“用”不出去。在此情势下,简单地为了减少外汇储备而不计成本、甚至浪费地“用掉”我们用国内资源和产品交换而来的外汇储备,肯定是不足取的。

有鉴于此,面对外汇储备不断增长的局面,应当提出的任务是促进外汇储备多渠道使用。综合别国经验和我国的实践,这既包括外汇资产持有机构的多元化,也包括外汇资产投资领域的多样化。

中国的经济发展正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在过去近30年改革开放取得巨大成就的基础上,今后的中国经济发展势必更广泛和更深入地融入全球经济的运行之中。因此,更加积极、主动地运用全球的资源来为中国的经济发展服务,或者说,着眼于全球经济运行来规划我国的资源配置战略,应当成为中国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立足点。毫无疑问,外汇储备管理体制的改革应当被有机地纳入这一全球化发展战略之中。具体而言,我国外汇储备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是更加有效和多样化地使用外汇储备,实现商品输出向生产输出和资本输出的转变,并藉此在全球范围内实现我国产业结构的优化。

(二)改革之一:国家外汇资产持有者的分散化

迄今为止,我国依然实行比较严格的外汇管制。在现行的框架下,绝大部分外汇资产都必须集中于货币当局,并形成官方外汇储备;其他经济主体,包括企业、居民和其他政府部门在内,都只能在严格限定的条件下持有外汇资产。这种外汇管理体制是与传统体制下国家外汇储备短缺的情况相适应的;而今的情况是,我们已经开始为外汇储备积累过多及增长过快而苦恼。为了适应上述变化,放松外汇管制已经势在必行。近来有关当局提出了要大力推行“藏汇于民”的战略,正是适应了这种转变的趋势。

为了便于了解这种战略转变,我们首先需要对外汇资产、官方外汇储备等相关概念进行更全面、更精确的定义。

在《国际收支手册》第5版中,IMF将官方外国资产(officialforeignassets)定义为一国政府有效掌控的外国资产,并将之分为储备资产(reserveassets)与其他官方外汇资产(otherforeigncurrencyassets)两类。其中,储备资产指的是,由一国货币当局掌控,能够便于直接弥补国际收支失衡,或是通过干预外汇市场、影响汇率来间接调节国际收支失衡的外部资产。

在上述定义中,有几个要点需要强调。其一,“货币当局”是一个功能概念,它包括承担发行货币、管理国际储备、管理基金组织头寸等任务的中央银行和其他机构(如财政部和汇率稳定基金等),并不固定地特指某一类机构;其二,“储备资产”包括黄金储备、特别提款权、基金组织头寸、外汇储备和其他债权。其中,外汇储备包括证券(债券和股票)、通货、存款和金融衍生产品。作为“储备资产”,要具有“方便使用”的特征,这指的是具有安全性和流动性。其中,安全性是确保储备资产得以长期保值,而流动性则是确保储备资产能够在需要时具有及时无损(或较小损失)地变现的能力。其三,“外部资产”指的是国内居民对非居民的财产要求权,包括债权和所有权。其四,“其他官方外汇资产”是指由一国货币当局和中央政府所掌控的未被归入官方外汇储备的外部资产,它们必须是以外币计值和结算的;必须在需要时可兑换成货币以满足当局的需要;必须代表实际的权利(claim),而不是广义的融资能力(例如,信用额度和互换额度就不能包括在内);掌控其他官方外汇资产的“官方”是指货币当局和中央政府,但中央政府的社会保障基金则不涵盖在内。

我们认为,我国外汇储备管理体制的改革,就持有主体多元化而言,就是要将原先集中由中国人民银行持有并形成官方外汇储备的格局,转变为由货币当局(形成“官方外汇储备”)、其他政府机构(形成“其他官方外汇资产”)和企业与居民(形成“非官方外汇资产”)共同持有的格局。这样做的目的有二:其一,通过限定货币当局购买并持有的外汇储备规模,有效地隔断外汇资产过快增长对我国货币供应的单方向压力并据以减少过剩的流动性,确保货币当局及其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其二,为外汇资产的多样化创造适当的体制条件。

我们认为,汇金公司的设立和有效运行,标志着外汇资产持有主体的多样化进程已在我国展开。只不过在目前的体制框架下,汇金公司的法律地位并不明确,相应地,它与央行的资产负债关系也未界定清楚。因此,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国外汇储备管理体制改革,一方面,我们应尽快明确汇金公司的法律地位及其功能,另一方面,根据国家对外开放的需要,还可再设立若干与汇金类似的专业化投资型机构。

需要特别强调专设外汇管理机构的重大意义。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下,设立专业性政府投资公司来管理部分外汇资产,具有积极参与国际金融市场、学习先进金融知识、了解市场最新动态、提升国家金融竞争能力的战略意义。在这方面,新加坡和韩国专设政府投资公司(新加坡的GIC、韩国的KIC)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三)改革之二:与持有主体多样化相配合的外汇资产多样化

一些研究者指责我国的外汇储备都用于购买美国的政府债券,从而造成外汇储备收益的低下。以上分析表明这是不确实的。事实上,自从20世纪末期以来,我国外汇储备,无论就其币种而言还是就其资产种类而言,就已经多元化了。因此,所谓外汇资产多样化的任务,就是在原先有效操作的基础上,对官方外汇资产做出明确的功能划分,并确定相应的管理机构,同时规定适当的监管框架。

在总体上,我们应当将国家外汇资产划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可称流动性部分,其投资对象主要集中于发达国家的高流动性和高安全性的货币工具和政府债务上。这一部分外汇资产形成“官方外汇储备”,主要功能是用于为货币政策和汇率政策的实施提供资产基础。毫无疑问,官方外汇储备应继续由央行负责持有并管理。

第二部分可称投资性部分,主要投资于收益性更高的金融资产上。从持有主体上看,其中一部分可交由其他政府经济部门管理,形成“其他官方外汇资产”,主要用于贯彻国家对外发展战略调整,在海外购买国家发展所需的战略性资源、设备和技术,或者在海外进行直接投资,或者购买具有一定风险的国外高收益股票、债券,乃至金融衍生产品。应当指出的是,只要制度设计得当,央行也可以持有一部分非储备的其他官方外汇资产。当然,在账目上,这部分外汇资产应与央行的资产负债表明确地划分开来。其余的外汇资产(非官方外汇资产)应当按照“藏汇于民”的思路,配合外汇管制放松的步调,鼓励由企业和居民购买并持有。

(四)改革之三:划定货币当局持有的“官方外汇储备”规模

外汇储备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内容之一,就是将一部分外汇资产从货币当局的资产负债表中移出,形成其他官方外汇资产和非官方外汇资产。这种分割的关键,在于比较合理地确定应由央行持有并作为官方外汇储备的外汇资产的规模。

关于由央行掌握的外汇资产(外汇储备)规模究竟应当有多大,可以有不同角度的测算。根据韩国和我国香港特区的实践,央行掌握的外汇储备规模可以根据如下四个因素来确定。其一,传统的三项外汇储备规模决定因素;其二,根据国内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程度,依据外资在国内金融市场中投资所占的比重,估计出在最坏的情况下,外资撤出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其三,根据历史经验,计算出本国汇率的波动幅度,估计在最坏的情况下,汇率剧烈波动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其四,根据调控货币供应量的需要,估算出为了使货币当局能够履行其正常功能,需要有多大规模的外汇资产作为其货币发行的准备资产。

综合考虑以上四个因素,大致上可以估计出应当保留在央行资产负债表中的外汇储备规模。仔细分析这些决定性因素,可以看到,其中有一些因素是相互覆盖的。因此,最适宜的官方外汇储备规模可以根据短边原则予以确定。我们认为,在上述四个因素中,对外汇储备需求最大的因素,应当是作为基础货币的支持资产。鉴于当前我国基础货币的规模约为65232.44亿元人民币的现状,建议由央行持有的用于货币政策操作的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在5000亿-6000亿美元。

(五)形成“其他官方外汇资产”的融资安排

由货币当局之外的任何机构购买和持有外汇资产,都有一个如何为购买外汇资产筹集资金的问题。这一问题,构成外汇储备管理体制改革的争论焦点之一。

对此,日本财务省多年的实践为我们提供了逻辑清晰且有价值的借鉴。

在日本,官方外汇储备的主要部分是由财务省持有并管理的。财务省通过“外汇基金特别账户”(FEFSA)来管理这笔外汇储备。FEFSA由外币(主要是美元)基金和日元基金两部分构成。当需要购买美元时,则动用日元基金;当需要购买日元时,则动用美元基金。

日本实行浮动汇率制后,由于日元对美元有长期升值趋势,购买美元(相应地卖出日元)便成为外汇市场干预的主要方向,既然运用FEFSA中的日元基金去购买美元成为经常性的操作,所以,为该基金筹集日元,不断充实FEFSA中的日元基金,便成为FEFSA面临的长期任务。

迄今为止,FEFSA筹集日元资金的基本手段是在市场上发行短期融资票据(hnancialbill,FBs)。在法律上,FBs被定义为调节资金余缺的现金管理券,由于这笔负债对应的是等值外汇资产,在经济上具有自我清偿的特征,所以不记为政府债务。换言之,发行FBs,无论其规模如何,均不会增加政府债务。在这里,筹集资金和运用资金的性质和特征,与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起和运作颇为类似。

更具体地说,日本的FEFSA系统由两部分构成:外汇交易基金和外汇交易基金特别账户。前者是政府交易外汇的基金。根据日本政府预算法,其余额和买卖均不记入政府预算;而后者则由交易产生的利润与损失、在外汇干预过程中产生的利息的收付构成。根据日本政府预算法,后者要记入政府预算的收入与支出项中。

我们认为,日本的FEFSA通过发行FBs来为其持有的外汇储备提供本币资金的融资安排,特别是日本法律对FBs性质的认定以及相应的制度和预算安排,对我国有着直接的借鉴意义。

从融资技术上分析,我们更加主张发行外汇基金债券(如我国香港金管局的做法)来收购外汇资产。由于外汇基金债券是一种资产支撑债券(ABS),其自偿性更为清晰,其“对冲”的功能也更为显著。

(六)需要有一部外汇管理法

外汇储备管理体制的改革无疑是一项既复杂又具有极强政策性的工作,应当在法律、法规或行政性规章的规范下进行。外汇管理法规的功能是:厘清职责、加强管理、增加透明度和便于监管。我们认为,除了保留相关法律法规中目前仍然适用的内容之外,在外汇管理法(或行政性规章)中至少还应当增添:国家外汇资产的定义和分类;官方外汇储备的管理目标、管理机构、职责、资产构成;其他官方外汇资产的管理目标、管理机构、职责、资产构成;官方外汇储备及其他官方外汇资产之间的关系及预算处理原则;购买和持有其他官方外汇资产的筹资安排;对官方外汇储备及其他官方外汇资产的监管,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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