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管理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21 16:5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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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管理论文

篇(1)

虽然从表面上看现在我们采用的经济调控政策十分的西式化,实际上很多地方都体现出中国传统经济思想的影子。中国在漫长的两千多年封建社会历史阶段中孕育出了非常丰富的宏观经济管理思想,这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中国封建经济并不是像西方社会那样完全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体系,而是一个商品经济体系。西方历史上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特征表现在其最小经济单元为领主庄园,在这个最基本的经济单元中可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自给自足,不需或很少与外界发生商品交换。中国封建经济体系中最小经济单元是个体农户,所谓男耕女织,大量手工业产品及非自产消费品都需要通过商品交换从外界取得,因此中国封建经济体系中历来都具有商品生产和流通因素。我们甚至可以说,中国封建社会之所以持续时间长,原因除了通常所说的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的超稳定性,还在于具备与之相适应的商品生产和交换体系。由于中国政治上大一统政治体系的存在,它在经济领域形成了与之相配套的经济管理方式,即国家以直接参与经济的方式管理和干预经济。第二方面的原因是中国封建社会中始终存在巨大的冲突和矛盾,这些冲突和矛盾每当积累到达一个顶点,就以社会组织崩溃,也就是改朝换代的方式予以暂时缓解,然后进入下一个循环,矛盾因素重新开始积累。尽管封建社会进程中众多参与者最终没有能够彻底解决这些矛盾,历朝历代的当政者还是做出了自己的尝试和努力,因而为后世留下了卓越的经济思想。历史不会以断裂的方式向前演进,作为历史的后来者不应该忽视这些经济思想和历史经验。现代社会经济与封建社会经济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有必要对这些经济思想和历史经验仔细分析,加以利用。

本文试图引入现代经济理论分析工具,分析历代当政者的经济管理思想,从中梳理出中国封建社会宏观经济管理思想的大致脉络。研究方法基本上采用实证分析方法。研究对象包括管子[1]、桑弘羊、王莽、刘晏、王安石和丘浚,之所以选取当政者的经济思想作为分析对象,是因为他们都是直接分析和解决社会现实经济问题,其对策和措施都具有可操作性,同时有切实的经济运行结果或效果可以比较,这些都使得研究者更容易看清楚经济事物内在的相互关联关系。

一、封建社会宏观经济管理的指导原则

宏观经济管理指导原则是经济管理者在制定经济政策和措施时所采取的出发点和基本思路。封建社会生产力低下,人们认识水平不高,但经济管理者通过观察实践总结出不少有益的指导原则。这些指导原则总体上表达了生活富裕、国泰民安的良好愿望。管子把国家的“德”具体化为政府要做好的六件事,“德有六兴。……所谓六兴者何?曰:辟田畴,利坛宅,修树艺,劝士民,勉稼穑,修墙屋,此谓厚其生。发伏利,输(土带)积,修道途,便关市,慎将宿,此谓输之以财。导水潦,利陂沟,决潘渚,溃泥滞,通郁闭,慎津梁,此谓遗之以利。薄征敛,轻征赋,驰刑罚,赦罪戾,宥小过,此谓宽其政。养长老,慈幼孤,恤鳏寡,问疾病,吊祸丧,此谓匡其急。衣冻寒,食饥渴,匡贫窭,振罢露,资乏绝,此谓振其穷。”[2]管子在这里给我们描述了理想社会的各种经济特征,发展生产、兴修道路和水利、低税赋、解决社会保障等等,同时我们也清楚地看到政府在这个理想社会模型中所占据的控制和主导的地位。

1.国家视角

历代当政者经济管理思想的一大特点是其国家视角,即最终目标是要使国家里的所有人都能够“各安其分,各得其所”,不能使某一阶级或阶层过于贫穷而处于危险的边缘,同时有着“治大国,若烹小鲜”的自我心理感受。一方面,这与和谐中庸的中国传统哲学理念一脉相承,理想社会的标准是“上下有义,贵贱有分,长幼有等,贫富有度”。统治者的任务正如明代文渊阁大学士丘浚所言:“为天下王者,惟省力役,薄赋敛,平物价,使富者安其富,贫者不至于贫,各安其分,止其所,得矣。”[3]另一方面,这也是当政者在处理社会经济问题时所必须采取的现实态度,因为社会中任何一部分人过贫或过富,都会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直接威胁到统治者政权的稳定性。管子在国蓄篇中就表达了这样的观点:“夫民富则不可以禄使也,贫则不可以罚威也,法令之不行,万民之不治,贫富之不齐也。”[4]

在国富和民富的相对关系认识上,封建社会经济管理者前后发生了很大的转折。早期的经济思想中是将二者对立起来,管子从维护统治秩序的角度出发,提出人君对民众财富要做到“富而能夺,贫而能予”[5]。商鞅从实施农战政策,增强国家军事实力的角度出发,提出强兵就必须使民弱、民愚,“治国之举,贵令贫者富,富者贫,国强”[6],表明当时的管理者只看到这个问题统治者强势的一面,片面地强调国家对经济的控制和索取。到封建社会后期,经济管理者已认识到二者是相辅相成的,民富是国富的基础和前提,丘浚指出:“善于富国者,必先理民之财,而为国理财者次之”[7]。通过促进生产,增加全社会财富总量,进而增加政府财政收入,“有以生之而财之源生生不穷,有以理之而财之流陈陈相因,如是则在于民也无不足,而用于君也恒有余矣。”这较之孔子“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的简单论断有了很大进步。

此外,国家视角还有一重含义在君主对天下自然之物的所有权,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经济体现。桑弘羊说:“山海之利,广泽之畜,天下之藏也,皆宜属少府。”[8]而到封建社会后期丘浚提出:“天生物以养人,非专为君也,而君专其利,已违天意矣。”[9]可以看到,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人们认识水平在提高,自身经济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君主所有权观念在不断淡化和减弱。

2.国家占据经济管理优势地位

在国家调节经济过程中,当政者认识到自身必须在市场中处于优势地位才有利于调节措施的进行,管子轻重论是典型代表。他指出:“轻重之大利,以重射轻,以贱泄平。”[10]“与天下调,彼重则见射,轻则见泄,故与天下调。泄者失权也,见射者失策也。”[11]管子充分利用“物以稀为贵”的经济原理,顺势而为,非常灵活地调节经济。当市场流通中有较多的谷物时,国家控制货币,则货币的相对价格高,当国家收购谷物后,市场流通中的货币较多,则谷物相对价格高,这样在货币与谷物的相对价值运动过程中,因国家占据垄断地位而总能够保持经济调节的优势地位。在这一经济调节过程中,国家事实上扮演着一个大垄断商人的角色。在对外贸易交换中,这一原则相应演变为保持对外贸易优势地位。“天下轻,我重”[12],“善为天下者,谨守重流,而下不吾泄矣……此以轻重御天下之道也。”[13]也就是说管子认为一个国家在对外贸易中要出口相对价格高的商品,进口相对价格低的商品,借此达到在对外贸易中占据优势地位的目的。

3.经济信息的重要性

封建社会经济管理者很早就非常清楚地意识到掌握经济信息的重要性,对经济进行宏观调节,必须是在充分占有经济信息的基础上,而这恰恰是自由竞争市场调节下单个市场参与者所无法做到的。经济信息的迅速流动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国家和政府借助自身天然优势可以促进经济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传播。管子说:“田有轨,人有轨,用有轨,乡有轨,人事有轨,币有轨,县有轨,国有轨,不通于轨数而欲为国,不可。”同时,“国轨布于未形,据于已成,乘令而进退,无求于民,谓之国轨。”[14]“国轨”是管子制定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一旦规划形成,宏观经济调节便依此展开,绝非随意而为。另外,《管子》中问篇、八观及入国等篇列明了对国民经济状况进行调查的详细问题,其设计非常细致周密[1]362-364,反映出管子作为一国经济管理者对社会经济的各个方面了然于胸。

到唐代,著名理财家刘晏第一次建立了全国商业价格情报系统。《旧唐书·刘晏传》载:自诸道巡院距京师,重价募疾足,置递相望。四方物价之上下,虽极远不四五日知。故食货之重轻,尽权在掌握。朝廷获美利,而天下无甚贵甚贱之忧,得其术矣[15]。可见政府为获得即时信息不惜花费大量开支,在实践中价格信息在政府调控经济时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成功。

明代,丘浚建议:“在内,俾坊市逐月报米价于朝廷;在外,则闾里以日上于邑,邑以月上于府,府以季上于藩服,藩服上于户部。使上之人知钱谷之数,用是而验民食之足否,以为通融转移之法,务必使钱常不多余,谷常不至于不给,其价常平。”[16]由此,在政府内部建立起一个商业信息报告体系,使得政府能够及时掌握市场动态信息,相机制定决策,调节供需,平抑物价。

二、国家宏观经济调节的必要性

国家和政府是否有必要对经济进行干预,以及如何干预,在经济学发展史上始终存在分歧,直到现在仍是一个没有达成统一认识的问题。经济实践表明单独实行某一方面政策也是各有利弊。在我国封建社会历史阶段中,国家干预是主基调,封建社会管理者是在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思考之后才推行这一国策。

在理论层面,管子最早以朴素的方式提出了“经济人”的概念,他认为人之本性是“见利莫能勿就,见害莫能勿避”,“得所欲则乐,逢所恶则忧,此贵贱之所同有也。”[17]然而,与西方同样是经济人的微观基础,但引出的结论却很不相同。亚当·斯密由经济人假设得出的结论是自由竞争、市场调节原则,管子得出的却是国家干预的结论,“好恶不同,各行所欲,而安危异焉,然后贤不肖之形见也”,而且“物有多寡,而情不能等,事有成败,而意不能同”[18],故必须有政治权力(在管子看来,这是超阶级的)出而为之指导,使其避害而就利[1]303。由此我们似乎可以做一个假设,在抽象的经济人概念掩盖之下,中西方经济体系中作为经济主体的个人,存在很大的差异,导致其经济行为和社会发展模式出现明显的差异。

此外,管子还从农业生产的自然条件出发说明国家宏观调节的必要性,“岁适美,则市粜无予,而狗彘食人食。岁适凶,则籴釜十镪,而道有饥民”,“物适贱,则助而无予,民事不偿其本。物适贵,则什倍而不可得,民失其用。”[19]表明在年景好与年景差时粮食价格相差十倍之多。《管子》中还有一些不同地区粮食价格差异的记载,如《轻重乙》所载:“昔狄诸侯,亩钟之国也,故粟十钟而锱金。程诸侯,山诸侯之国也,故粟五釜而锱金”[20],表明粮食高产区和低产区粮价相差约二十倍。从以上记述中可以看出,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生产生活过分信赖自然条件,外界自然环境变化会对商品生产和商品价格造成巨大冲击,导致经济剧烈波动。在这种情况下,商品流通服务变得格外迫切。由政府出面组织调剂,本着安定百姓生活的社会公共性目标(而不是纯粹以赢利为目的),在谷物丰收时收购存贮,到谷物歉收时投放市场,或将谷物从高产地区运往低产地区,以调剂余缺,为社会经济稳定和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商人似乎不能起到稳定经济和价格的作用,他们会在商品丰裕时故意压低市场价格而后收购,或在市场商品短缺时囤积居奇,使得短缺现象更加严重,从而提高商品价格,以期在抛售时获取更多利润,这样做无疑会使商品价格波动更加剧烈,不利于生产发展和百姓生活。王安石在其市易法建议中说:“京师百货所居,市无常价,贵贱相倾或倍本数。富人大姓皆得乘伺缓急,擅开阖敛散之权。当其商旅并至,而物来于非时则明抑其价,使极贱而后争出私蓄以收之。及舟车不继而京师物乏,民有所取,则往往闭塞其蓄藏,待其价昂贵而后售,至取数倍之息。”[21]

另外同等重要的是,不论是在农业还是在工商业领域,兼并始终是经济发展的阻碍,更是社会不稳定的直接诱因,各朝经济管理者普遍持打击态度。汉代桑弘羊在主张国家经营盐铁时,指出专卖政策是为了抑制兼并,防止“豪民擅其用而专其利”[22],“令意总一盐铁,非独为利入也,将以建本抑末,离朋党、禁侈、绝并兼之路也。”[23]王莽认为,对垄断性商品应该全面管制,防止豪民富商从中牟取暴利,剥削普通劳动人民。他说:“夫盐,食肴之将;酒,百药之长,嘉会之好;田农之本;名山大泽,饶衍之臧;五均赊贷,百姓所取平,卬以给澹;铁布铜冶,通行有无,备民用也。此六者,非编户齐民所能家作,必卬于市,虽贵数倍,不得不买。豪民富贾,即要贫弱,先圣知其然也,故斡之。”[24]宋代王安石把抑制兼并由自然垄断行业推广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他指出:“有财而不理,则阡陌闾巷之,皆能私取予之势,擅万物之利,以与人主争黔首而放其无穷之欲,非必贵、强、桀、大而后能如是。”[29]也就是说如果国家放弃对经济活动的管制,采取放任的政策,必然产生兼并垄断,而不一定要有富豪大家存在才会产生兼并,因此他把摧抑兼并看成是封建国家的重要职能,其变法措施充分体现了这一点。

摧抑兼并同时也与巩固封建统治直接相关联,这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分析。一是商业交易的核心原则在于交易双方地位的平等性,一旦商人经济实力过强,必定会对封建社会等级秩序提出挑战,从而危及统治安全性。二是富商大贾所经营事业一般规模较大,如盐铁业,必然聚众独处,时间一长难免产生脱离朝廷统治的倾向,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桑弘羊对此就曾提到:“豪强大家得管山海之利,采铁石鼓铸,煮海为盐,一家聚众或至千余人”[25],并指出:“鼓金煮盐,其势必深居幽谷,而人民所罕至。奸滑交通,山海之际,恐生大奸,乘利骄溢,散朴滋伪,则人之贵本者寡。”[26]

在讨论兼并产生的原因时,经济管理者也认识到由经济个体自身素质的高低差异带来的经济后果,桑弘羊说:“智者有百人之功,愚者有不更本之事”[27],“道悬于天,物布于地,智者以衍,愚者以困。”[28]以后也有多人论及此点,因此,摧抑兼并也暗含了追求绝对平均的社会理想。

三、封建社会宏观经济调节的措施和目标

在中国封建社会大一统的政治格局下,经济管理方式的独特性在于政府作为经济经营主体直接参与到经济运行过程之中,因为这样做可以将政府调节经济的公共性目标、维护政权稳定性目标和自身财政收入最大化目标三者有机结合起来,是当政者的最佳选择。而一般意义上的重农抑商国策,所要限制的是民营工商业,官营工商业则不在其列。随着朝代更迭,具体调节措施包括名称多有变化,但宏观经济调节思想和政策的核心一直没有发生改变。在封建社会中,农业占据国家经济大部分比重,因此调节政策主要围绕农业领域展开。一般常见的政策是,对农产品价格实行常平,对手工业产品实行专卖,在农业信贷方面实行政府专营。

管子提出由国家掌握生产及生活资料,贷或租与农民,同时运用价格政策,防止富豪大户兼并压榨农民。“委施于民之所不足,操事于民之所余。夫民有余则轻之,故人君敛之以轻。民不足则重之,故人君散之以重。敛积之以轻,散行之以重。故君必有什倍之利,而财之扩可得而平也。”[29]由此可以看出,在管子的经济调节政策措施里,国家在市场丰裕、物价较低时购进,在市场短缺、物价高起时卖出,一则平抑物价,二则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三则打击富豪大户,一举三得。

汉代桑弘羊推出的经济政策中平准政策与管子类似,明显有变化而且直接发挥巨大作用的是盐铁酒的专卖。因为盐铁行业具有垄断性质,能够产生丰厚利润,以往富豪也多经营盐铁业。在桑弘羊实行专卖后,政府获得了巨额财政收入[30],同时打击富商大贾,抑制兼并,巩固了封建统治。王莽所推行管制工商业经济活动的措施是六管政策,其范围非常广泛,几乎包含了当时社会经济活动的方方面面,包括盐铁酒专卖、货币统一铸造、工商业征税和五均赊贷,其中五均赊贷是王莽经济管制措施中最突出的一部分。五均是指政府根据商品市场价格变动情况评定物价,并以“市平”价格作为标准采取相应调节措施,如购买和抛售商品,来稳定市场价格。赊贷则是由政府组织资金进行贷放。在这里,“强者不得困弱,富者不得要贫”是实现了摧抑兼并,“公家有余”是扩大了财政收入,而“恩及小民”则是稳定市场价格,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普通劳动人民利益,同样是一项政策同时实现了三项目标。

王安石在农业方面最有影响的是青苗法。青苗法是由政府拿出资金贷放于农民,其政策目标在稳定粮价和增加政府财政收入的同时,摧抑兼并,他还要求三等以上人户担负四分利息,而这些富户实际上不需要贷款,由此青苗法在摧抑兼并这一目标上走得更远。

明代丘浚非常重视商品市场价格的稳定,把“平物价”与省力役、薄赋敛并列作为“王者”的重要任务。丘浚所提稳定价格与前朝历代相同,不同之处在于他淡化了抑制兼并和扩大政府收入两项目标,表明他意识到政府干预经济的行为应当停留在保持经济体系和商品市场的稳定这一层面上,而对参与市场的经济个体不加干涉,而且政府不应当在干预经济的过程中谋取自身利益。

丘浚可谓封建社会经济调节政策的集大成者,观察论述面广,对历朝历代的各种经济政策措施悉数进行了整理,更加难能可贵的是他做出了方向性的转变,提出减少政府干预经济,只保留了“平物价”一项,同时在货币制度、财政预算、海外贸易、漕运、常平等方面提出诸多更加科学的政策主张,颇有新意,充分体现了现代社会经济管理的发展方向。在丘浚身上我们又一次看到了中国古代经济思想生生不息、推陈出新的发展和进步。

参考文献:

[1]胡寄窗.中国经济思想史:上卷[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8:288;362-364;303.

[2]管子·五辅篇

[3]大学衍义补卷二五,市籴之令

[4]管子·国蓄篇

[5]管子·揆度篇

[6]商君书·说民篇

[7]大学衍义补卷二O,总论理财之道上

[8]盐铁论·复古

[9]大学衍义补卷一一三,戒滥纵之失

[10]管子·国蓄篇

[11]管子·山权数篇

[12]管子·轻重乙篇

[13]管子·山至数篇

[14]管子·山国轨篇

[15]旧唐书·刘晏传

[16]大学衍义补卷二六,铜楮之币上

[17]管子·禁藏篇

[18]管子·禁藏篇

[19]管子·国蓄篇

[20]管子·轻重乙篇

[21]续通鉴长编卷二三一

[22]盐铁论·禁耕

[23]盐铁论·复古

[24]汉书·食货志

[25]王临川集卷八二

[26]盐铁论·复古

[27]盐铁论·刺权

篇(2)

国民经济核算的指标分为直接指标以及间接指标,如产业结构、国民收入(NI)、国民生产总值(GNP)等,如表1所示。国民经济核算信息对国民消费支出的贡献作用。反映国民消费支出的指标有很多,如居民最终消费占GDP中的比重、劳务支出指标等。这些指标数据可以有效的作为国民消费支出核算的原始数据,有很强的参考价值,能够很好的反映我国居民的消费水平。另外,消费核算信息可以很好的反映居民消费中的构成比例,如食品以及通信类的支出份额。有了这种信息,就可以更好的倡导居民进行适当的消费支出,从而扩大内需,促进经济稳步增长。国民经济核算信息的详实科学,能够促进我国的税务改革,了解当下消费热点,树立居民理性科学的消费观。核算信息对宏观经济管理中居民的储蓄与投资有很大的贡献作用。在国民经济中,投资储蓄率、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库存增加等指标,可以很好的分析当前的各种货币供给与需求状况,了解我国的居民储蓄在国内储蓄中的地位,以及储蓄对投资的贡献率。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很直观的了解政府投资与居民投资的比例关系,更科学的实施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实际上,储蓄、投资、税收是联系很密切的三个环节,对储蓄与投资信息的严格审读,有助于税务部门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制定合理的税收政策。除此之外,储蓄的变化状况还可以反映我国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状况以及相关的住房制度和医疗制度的改革成果。比如,在1991-1999年短短的9年间,我国城乡居民的储蓄倾向增长超过40%、农村居民的储蓄倾向增长超过120%。预期心理对消费需求的制约作用是显而易见,分析其深层次原因:工人就业状况糟糕、医疗制度以及住房制度不够完善导致居民对未来隐忧加剧而让银行储蓄增加。对此,相关的部门对我国的各个体制进行了适度的改革,让居民放心消费。虽然,我国的社保制度不够完善,这种局面在短时间内不可能得到很大的改善。但是,毕竟居民的消费心理需求有了适当的提高。国民经济的核算,可以让统计部门与政府部门有很好的参考依据,各个职能部门也据此制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政策,从而促进我国居民储蓄与投资的良性发展。国民经济核算信息可以让收入分配更加的科学合理。国民经济的循环是一个系统而长期的过程,生产只是一个阶段,对于最终成果的消费才是目的。不过,成果的消费并不是生产者一个人“享有”,而是要经过“分配与交换”的多个环节,才到达消费者手中。而国民经济的核算就是要对消费品在“分配与交换”的各个环节进行统计与核算,这其中也包括对最终产品的使用情况。国民经济的核算可以让收入的分配更加的高效与科学,提升人们生产的积极性,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开放的经济成果。收入分配与国民经济核算的框架要清晰合理,收入的分配要分层展开,有次序的进行。为了让收入的分配更加的科学合理,核算的信息应该包含更多的机构部门,应用SNA在核算整个收入分配时,就应该按照“初次分配”与“再次分配”两个阶段进行。在收入分配增长动态分析的基础上,可以让宏观收入分配的结构更好的得到调整,初次分配可以让收入结构得到很好的转移,调整个人可支配收入的结构状况。国民经济核算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对外与对内经济政策的制定。国民经济核算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我国在世界上享有的经济待遇与政治待遇,也就间接的影响到了我国对内对外经济政策的制定。例如,联合国根据连续六年的国民生产总值和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来决定一个国家的会费;世界银行业根据相应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来决定一个国家能否享受到相应的优惠待遇。所以,国民经济核算还深层次的影响到了我国的国际影响力,也间接影响到了我国与外国的经济往来。

(二)国民经济核算的投入产出分析价值

国民经济核算对投入产出分析的贡献很大。也有相应的投入产出方法,用于国民经济的核算。投入产出方法又称为投入产出分析,以一定的国民经济产业分类为基础,结合比例系数与结构分析,从数量上研究经济系统内部各个部门之间的关系。最后利用相关的经济模型来分析国民经济结构以及原因和影响。投入产出的方法在国民经济的核算中有一个漫长的历史。1950年,投入产出分析第一次被建议纳入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1968年,SNA就吸纳了投入产出分析法。1993年,SNA就把投入产出纳入到了整个核算体系。实际上,我国的投入产出分析研究有五十余年的历史了。1974年,我国就编制出了第一张实物性的投入产出表,涵盖了61种产品。20世纪80年代末,我国更是编制出了大型的“1987年投入产出表”。2004年,“2002年投入产出表的编制”更是让投入产出的核算方法上了一个崭新的台阶。投入产出表考虑了两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投入来源”与“使用去向”,是一种棋盘式的平衡表。它可以很好的反映国民经济各个部门的“投入”与“产出”,同时能够很准确的表明“投入的来源”与“产出的去向”。另外,对于各个部门之间很复杂的技术经济关系,投入产出表也能够很好的把握。投入产出表的样式多样,分类齐全,结构清晰明了。如“实物性”与“价值型”投入产出表,就充分考虑了计量单位的特点,便于审核统计工作。另外,也有根据地域划分的投入产出表,如“全国投入产出表”与“地方投入产出表”。“投入产出数据结构表”(见表2),可以直观地反应国民经济各个部门之间的关系,广泛应用于经济分析中。“对称性投入产出表”用于预测和制定计划。因此,被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

(三)国民经济核算对宏观经济效益分析的贡献价值

宏观经济效益能够很好的反映各个产业的投入与产出之间的关系,受到行业的高度关注。在当今的经济发展状况下,很多人片面的追求经济的增长,一味追求GDP的量与速度,却忽视了对环境的保护。因为,在宏观经济的背景下,国内生产总值GDP可以很好的衡量社会总产出。一定的情况下,GDP的数字越大,就代表这个国家的产品以及服务的增加值就越大。目前,在国民经济的核算中,很多的人意识到了不能一味的以财富数字的增长来衡量GDP。如果牺牲了环境与浪费掉了大量的资源,虽然换取了经济财富的增长,GDP指数的上升。但是,GDP并不体现资源的掠夺以及对环境的破坏。实际上,这种GDP的数字是一个虚假的数字,过度的夸大了“财富”,却忽视了对成本的折算。鉴于此,一味的追求财富GDP的增长不是一个很明智的办法,要考虑环境与资源的因素,减去相应的成本。很多年前,就有学者提出了绿色GDP这样一个概念,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也是受到了人们的高度重视。这一个“绿色GDP”概念的产生,是人们思想观念转变的结果,也是人们在权衡了环保与经济发展两者关系以及利弊后的一个结果。

二、国民经济核算是宏观经济分析及宏观经济模型建立的基础

在宏观的经济管理中,涉及到很多的统计数据以及模型,而国民经济核算就可以为这种数理统计以及模型的搭建提供范本和奠定基础。作为基本框架,国民经济核算确定了很多宏观经济统计的基本概念、指标设置以及基本分类。这样的功能让经济统计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大大的提高了宏观经济分析的效率,增强了其应用功能。

三、国民经济核算是一种科学的制定与检验国民经济的方法

国民经济计划涉及到很多的宏观经济指标,这些经济指标所反映的现象,不是一个个孤立的个体,而是相互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内在经济联系。为了更好的遵循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计划与规划的指标数量也必须满足这种经济联系。国民经济核算的手段非常科学,也正反应了这种内在的经济关系。因而,国民经济核算是一种科学的制定与检验国民经济的方法。

篇(3)

二、经济信息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应用

(一)注重信息搜集,规范信息应用

要想强化经济信息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应用,关键是要搞好经济信息的搜集和管理工作,使得宏观经济管理在进行的过程中可以快速高效的接收到准确全面的经济信息。就现阶段而言经济信息的搜集工作存在着缺乏系统性和规范性的特点,因此搜集到的经济信息经常会在准确性上存在不足,而且由于搜集渠道受到限制,因此搜集的经济信息在全面性和时效性上也难以满足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不仅不会提升宏观经济管理的质量,有时还会起到一定的反面效果。所以,我国政府应建立起完善的经济信息搜集系统,并且要注重信息搜集的科学合理,做好经济信息的筛选验证工作,避免虚假信息造成宏观经济管理的失误。同时,随着现代技术的不断发展,互联网络应成为经济信息搜集的主要途径,通过互联网络的应用可以提升经济信息搜集的速度。

(二)加强信息管理,完善应用系统

宏观经济管理与经济信息的结合应为宏观经济信息管理,为了有效地对宏观经济信息管理进行落实,相关部门应建立起完善的宏观经济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健全系统的运作,提升宏观经济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具体来说在进行系统建设的过程中,相关部门首先应明确系统建设的意义,并对系统运作的工作目标进行设定,使得系统在进行应用的过程中可以具有一定的目的性。其次,要保障系统可以快速高效的进行运作,满足宏观经济信息管理对时效性的需要。不仅如此,政府在将经济信息应用到宏观经济管理的过程中,还应注重政策上的调整,为宏观经济信息管理的应用打好基础。具体来说政府应减少国有企业的数量,鼓励民营经济的发展,促进金融体制的完善,保障国家经济发展的先进性和科学性。

(三)发挥导向作用,实现科学管理

宏观经济管理无论应用何种手段,采取何种方法,其最终都是为了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实现国家经济的建设。因此在应用宏观经济管理的过程中,其应一直坚持这一最终目标,避免管理方向出现偏差而造成目标实现的困难。在没有应用经济信息之前,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对社会经济的发展缺乏足够的了解,因此一些管理方法的制定有时会带有着一定的盲目性和片面性,难以真正的解决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问题,使得宏观经济管理作用难以发挥出来。因此在应用经济信息的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充分发挥经济信息的优势,将其作为宏观经济管理的导向,通过分析经济信息加深对社会经济发展实际的了解,进而可以从实际的角度出发,制定出符合经济发展的管理策略,使得宏观经济管理更加的科学合理,更容易达成最终的管理目标。

篇(4)

随着我国国际国内旅游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国家把旅游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加快培育和发展,迫切需要加强对旅游经济的管理。在实践中,旅游管理不仅涉及微观旅游活动主体,包括旅游者和旅游企业的经济行为和决策,而且涉及到宏观旅游经济管理主体,即国家旅游管理部门的宏观决策与调控,而连接微观旅游活动和宏观旅游经济运行的桥梁就是旅游市场。因此,旅游管理既包括对微观旅游活动的微观旅游管理,对旅游市场活动的市场管理,也包括对宏观旅游经济运行和发展的宏观旅游管理,需要从理论上了解和掌握宏观旅游管理的目标、职能、过程和特征,才能有效地加强和指导宏观旅游管理的实践。

一、宏观旅游经济的含义

现代旅游经济,是一个包括旅游者消费活动、旅游企业经营活动、旅游市场活动和宏观旅游经济运行的经济子系统,是国民经济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系统论角度分析,旅游经济系统,既体现了旅游活动相关的各组成要素的集合,以及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和运行过程(见图1),还从动态角度反映了整个旅游活动发生和发展的过程和规律性。

(一)旅游经济活动

旅游经济活动,一般包括三个层面的活动,即旅游者的旅游活动、旅游经营者的经营服务活动和旅游组织的管理活动。第一个层面是旅游者的旅游活动,通常包括旅游者从购买旅游产品并离开居住地开始,经过一定距离的空间移动而到达旅游目的地,通过在旅游目的地的活动而满足其旅游需求,再返回居住地的全部过程。这个过程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组成部分:一是旅游者在旅游客源地选择、决定和购买旅游产品过程,只有当旅游者购买了旅游产品后才可能成为现实的旅游者;二是旅游者往返于旅游客源地和旅游目的地的空间移动过程,实质上就是旅游活动中必不可少的旅行消费过程;三是在旅游目的地所有旅游活动的消费过程,是满足旅游者需求的主要内容,也是旅游活动的核心内容。第二个层面是旅游经营者的经营服务活动,主要指旅游企业为保证旅游者的旅游活动顺利有效进行,直接提供各种旅游服务的所有经营活动过程。由于旅游活动内容复杂、涉及面广,因此必然涉及旅游客源地和旅游目的地的许多企业。按照现代旅游经济系统模型分析,旅游经营者的经营服务活动可大致分为旅行商、长途交通运输企业、旅游接待企业三部分。旅行商的经营服务活动包括旅游客源地和旅游目的地两部分,前者的主要职能是销售旅游产品,招徕和组织旅游者的旅游活动;后者的主要职能是整合旅游目的地的旅游要素,做好旅游者的接待组织活动等。长途交通运输企业、旅游接待企业则按照旅行商安排的旅游线路,做好旅游者空间运送及旅游活动的所有接待服务活动。主要从事旅游经济研究、旅游规划设计和旅游行政管理。第三个层面是旅游组织的管理活动,主要是指旅游目的地政府旅游组织和其它非政府旅游组织,通过旅游行政管理、宏观调控、行业自律和中介咨询等活动,提供旅游信息服务、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规范旅游企业行为,为旅游者的旅游活动和旅游经营者的经营服务活动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保证旅游者的旅游活动顺利而有效地进行,实现旅游经营者的经营服务目的和旅游组织的管理目标。

(二)宏观旅游经济内容和特点

在旅游经济系统中,宏观旅游经济体现了宏观旅游经济活动的内在联系和运行过程,是旅游发展过程中各环节、各部门、各地区相互作用、相互制约而形成的综合体,其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和特点。

1.宏观旅游经济,是旅游再生产过程中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等环节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约而纵横交错形成的综合体。从横向看,宏观旅游经济活动表现为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各子系统活动同时并存的经济活动过程;从纵向看,宏观旅游经济运行像一般社会再生产一样,是按照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各子系统活动依次进行,并不断循环往复的经济运行过程。因此,这种纵横交错的旅游经济总量和结构的运行和化,就形成了旅游经济再生产过程中各环节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宏观旅游经济系统。

2.宏观旅游经济,是旅游产业内部各行业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约而构成的综合体。旅游产业是由多种旅游服务要素构成的经济产业,其既包括直接为旅游者服务的旅行社业、旅游住宿业、旅游餐饮业、旅游运输业、旅游景观业、旅游娱乐业、旅游购物业等,也包括部分或间接为旅游者服务的邮电通讯、医疗卫生、金融保险、文化科学、教育培训、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及工农业等众多行业。其从纵向上表现为各产业、行业和企业之间上下指导和执行的经济层次关系,从横向上表现为各产业和行业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和相互协调的经济序列关系,从而形成多层次、多序列立体交叉的宏观旅游经济系统。

3.宏观旅游经济,是各区域旅游发展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综合体。任何旅游者、旅游企业和旅游行业的活动都必然是在一定的空间中进行的,因此一定的区域旅游布局构成了宏观旅游经济的空间表现形式。从纵向看,区域旅游布局主要表现为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县级的上下联系的区域旅游的层次布局结构,如不同级别的风景区、度假区、森林公园和景区景点等;从横向看,区域旅游布局主要表现跨省区、跨地市区、跨县区等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的空间布局结构,体的旅游景区等,从而构成多个旅游区域相结合的宏观旅游经济系统。

二、宏观旅游管理的目标

宏观旅游管理,是指国家旅游管理机构和相关部门,按照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和旅游发展的总体目标,运用决策、规划、组织、调控、监督和服务等职能,统筹协调旅游发展中各环节、各部门、各地区之间的关系,实现宏观旅游经济的良性运行与发展,不断提高旅游产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促进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加强宏观旅游管理,首先必须明确宏观旅游管理的目标。所谓宏观旅游管理目标,是指国家促进旅游发展和调控旅游经济运行的总体目标。由于旅游活动是一种综合性经济社会活动,其涉及面广、环节多、层次多,因此宏观旅游管理目标也必然是多方面性和多层次性的。从总体上分析,宏观旅游管理的目标通常可以分为政治目标、经济目标、社会目标和发展目标四个方面。

1.政治目标

宏观旅游管理的政治目标,是按照“以人为本”的发展目标和要求,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通过旅游活动的广泛开展,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不断增强公民的爱国主义意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养,从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同时,还要充分发挥旅游的“民间外交”功能,通过大力发展国际旅游(包括出入境旅游),促进与其他国家和地区之间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科技的交流与合作,提升国家的国际地位和政治影响力,提高我国在国际上的国家竞争力等。

2.经济目标

宏观旅游管理的经济目标,是通过有效配置旅游资源和生产要素,提供质量高、数量多、类型全的旅游产精神文明的建设和协调发展。同时,在有效满足国内外旅游者需求的同时,为旅游经营者带来更多的收益,促进旅游目的地群众收入增加,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为国家增加更多的税收和外汇收入,推动旅游服务贸易和国际服务贸易,从而促进整个国民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

3.社会目标

宏观旅游管理的社会目标,是通过旅游活动和加强宏观旅游管理,在满足国内外旅游者跨文化交流、增进人们相互之间的友谊和理解的同时,引进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改变传统落后的生活方式和消费观念,促进旅游企业文化建设和旅游行业职工素质提高,增加旅游目的地的社会就业,改善旅游目的地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推动与促进旅游目的地各项社会事业的繁荣兴旺与发展等。

4.发展目标

宏观旅游管理的发展目标,是通过加强旅游宏观管理,不断丰富旅游活动内容,为旅游者创造良好的旅游环境,促进旅游企业健康发展,推动旅游业和相关产业发展,促进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保护,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不断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为实现旅游目的地及整个国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从宏观旅游管理的阶段性目标看,一般可以分为近期目标、中期目标和远期目标。近期目标主要是实现旅游总供给和总需求之间的总量平衡和结构平衡,更好地满足人们的旅游需求;中期目标主要是实现旅游行业结构和旅游区域布局的合理化,实现旅游经济持续健康地增长与发展;远期目标是实现旅游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同时,还必须为后代人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生存与发展的条件。

三、宏观旅游管理的职能

宏观旅游管理的主体是国家旅游管理组织,客体是宏观旅游经济活动、运行和发展,简言之,宏观旅游管理就是国家对宏观旅游经济运行和发展的管理。正确理解宏观旅游管理的涵义,还必须注意宏观旅游管理与微观旅游管理、旅游市场管理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并正确把握宏观旅游管理的主要职能。

(一)宏观旅游管理和微观旅游管理的区别和联系

宏观旅游管理和微观旅游管理的区别,主要是管理的对象不同。微观旅游管理的对象,通常是指对旅游者活动和旅游企业经营活动的管理,是以个体旅游活动为客体的管理;而宏观旅游管理则是对宏观旅游经济活动和运行的管理,是以旅游经济总量和结构变化为客体的管理。宏观旅游管理和微观旅游管理的联系,主要表现为两者是互为前提的。微观旅游活动是宏观旅游经济活动的细胞,宏观旅游经济活动和运行必须以微观旅游活动为基础,因此宏观旅游管理是建立在微观旅游管理基础之上的;同时,由于宏观旅游经济活动和运行直接影响着个体旅游活动的进行,因此宏观旅游管理又是微观旅游管理的重要前提条件,并对微观旅游管理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协调作用。旅游市场是连接个体旅游活动和宏观旅游经济运行的桥梁,决定了宏观旅游管理和市场管理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旅游市场管理,不仅包括对微观旅游活动的作用和影响,对旅游市场的规制、监督和调控等,也包括在宏观旅游管理指导下,对旅游市场机制和功能作用的有效发挥,因此旅游市场管理是宏观旅游管理的对象。但是,在具体的旅游市场管理中,往往又包含了某些宏观旅游管理的职能和内容,如对微观旅游活动主体的监管,对旅游市场供求的调控等,因此旅游市场管理与宏观旅游管理又是密切联系的。

(三)宏观旅游管理的主要职能

宏观旅游管理,通常是通过各种管理职能对宏观旅游经济活动和运行进行管理。从旅游管理的实践看,宏观旅游管理的职能主要包括决策、规划、组织、调控、监督和服务等方面。

1.旅游决策职能

是指政府对旅游发展目标、发展模式、发展重点和政策措施做出选择和决定的职能,其贯穿于整个宏观旅游管理的全过程。在现阶段,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处于完善过程中,因此政府决策职能在旅游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由此形成了具有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色的“政府主导型”旅游发展模式,各级政府在旅游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和促进旅游发展的各种措施方面,还发挥着重要的决策职能和主导作用。

2.旅游规划职能

是根据旅游决策职能确定的

旅游发展目标和发展重点,对旅游资源配置和生产力要素进行统筹安排的职能。如政府通过制定旅游发展战略和规划,统筹安排和配置旅游资源要素;通过确定实现旅游发展目标的政策措施,促进宏观旅游经济健康持续地发展;通过采取各种宏观调控方法和手段,促进宏观旅游经济有效地运行等。

3.旅游组织职能

是为了有效实现旅游决策目标和规划的要求,建立旅游组织体系、配备相应人员、明确职责权力、调配旅游要素的职能。其包括建立旅游行政管理机构,促进旅游中介组织和旅游企业发展;形成合理的旅游管理体制,明确政府旅游部门、行业中介组织、旅游企业之间的权责利;开发和各种生产要素的有效配置等。

4.旅游调控职能

是对旅游决策目标和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内外关系、发展变化进行协调和控制,以保证旅游决策目标和规划的顺利实现。如政府通过制定产业政策,调控生产要素价格,实施各种税收政策,实行转移支付制度,采用合理的经济杠杆等,调节旅游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以缩小地区差别和贫富差距,实现旅游经济统筹协调地发展。

5.旅游监督职能

是通过建立健全法律体系,提供完善的法规和制度,规范旅游市场主体行为,保护各类产权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良好的旅游环境,限范不正当的旅游竞争行为,创造公平、公开和公正的旅游竞争环境,促进旅游企业在竞争中优胜劣汰,不断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

5.旅游服务职能

是政府通过提供各种旅游公共产品和服务,包括提供各种交通基础设施、城市公共设施、供水供电等公共产品和安全救援、医疗卫生、教育培训等公共服务,为旅游者的旅游活动和旅游企业的经营服务活动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和外部条件。

四、宏观旅游管理的过程

宏观旅游管理过程,是作为管理主体的国家旅游管理机构,运用宏观旅游管理职能作用于管理客体的过程,简言之就是宏观旅游管理系统的有效运转和发挥作用的过程。宏观旅游管理系统的运转过程,是通过旅游的宏观决策系统、宏观执行系统、宏观调控系统和宏观信息系统,在时间上有序、在空间上并存的相互联系、相互促进下,共同对宏观旅游经济运行和发展发挥作用的过程(图2)。

1.旅游宏观决策系统

是国家宏观层面的决策系统,其决策内容包括确定旅游管理体制的基本模式,制定旅游法律法规、旅游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调控旅游经济总量和结构变化,实现区域旅游布局合理化,促进旅游经济增长,统筹协调旅游发展等。由于旅游宏观决策是一种高层次的决策,因此对旅游行业、旅游区域、旅游企业的决策具有重要的指导性。为了保证旅游宏观决策的科学化,必须根据有关的政策规定和各种信息,按照科学的决策程序,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做出科学的宏观决策,以指导宏观旅游经济的有效运行和发展。

2.旅游宏观执行系统

是实现宏观旅游经济活动和运行的系统,即完成旅游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再生产过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旅游宏观执行系统的有效实施,离不开计划机制和市场机制的共同作用。计划机制,是通过国家的旅游发展规划和指导性计划,保证宏观旅游经济活动和运行的方向和目标;而市场机制,则是通过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促进宏观旅游经济活动按照客观经济规律有效地运行和发展。段综合形成的调控系统和监督机制,是正确执行旅游发展战略和规划,促进宏观旅游经济有效运行的重要保障。旅游宏观调控的手段,主要是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三者有机结合而形成监督和调节旅游宏观旅游经济活动的调控机制,并及时发现宏观旅游经济运行中的问题,反馈旅游宏观决策系统和执行系统,及时进行调控,保证宏观旅游经济活动和运行的有效进行。

4.旅游宏观信息系统

是有关宏观旅游经济活动和运行的旅游信息和信息工作系统,是旅游政策子系统、旅游统计子系统、旅游会计子系统、旅游市场情报子系统及相关信息子系统的综合体。旅游宏观信息既来自于旅游宏观调控系统的有关情况,又来自于宏观旅游经济系统运行的结果,不仅是旅游宏观决策的重要依据,对宏观旅游经济活动和运行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因此,旅游宏观信息工作贯穿于整个宏观旅游管理的全过程。

五、宏观旅游管理的特征

宏观旅游管理,既是对旅游全行业的管理,也是对宏观旅游经济活动和运行的管理,因此,宏观旅游管理具有不同于微观旅游管理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宏观旅游管理的权威性

宏观旅游管理的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因此宏观旅游管理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是政府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强烈的行政权威性。一方面,宏观旅游管理必须通过制定和实施各种法律、法规和政策,来促进和保障旅游活动和宏观旅游经济运行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实现国家发展旅游的目标和任务。另一方面,宏观旅游管理又必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旅游市场机制,规范旅游企业行为,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确保旅游活动和宏观旅游经济运行有序地进行,促进旅游经济健康持续地发展。如果宏观旅游管理没有权威性,则旅游活动和宏观旅游经济运行必将是盲目、混乱和低效率的,也就无法实现旅游发展的目标和任务。

2.宏观旅游管理的政策性

宏观旅游管理是政府有效管理旅游活动和调控旅游经济运行的行为,因此其具有很强的政策性特点。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宏观旅游管理必须体现政府鲜明的政策倾向,即体现国家发展旅游的意志和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对旅游发展的总方针和总决策,确保旅游活动和宏观旅游经济运行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另一方面,由于旅游活动广泛性和旅游经济的综合性,要求宏观旅游管理必须正确处理各部门、各层次、各环节的关系,而统筹这些关系具有较强的政策性,即必须依法行政,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合理的协调和正确的处理,才能使旅游发展获得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3.宏观旅游管理的全局性

旅游活动是一种综合性社会文化活动,为保障旅游活动的顺利进行,宏观旅游经济运行必然涉及众多的行业和部门,不仅协调范围广泛,而且协调难度也比较大,使宏观旅游管理不同于一般的经济管理,而是一种全局性、综合性较强的宏观管理活动。因此,在宏观旅游管理中必须正确处理好全局与局部的关系,一方面必须遵循旅游活动规律和宏观旅游经济运行特点,从全局上统筹安排和合理配置食、住、行、游、购、娱等旅游素,确保旅游活动和宏观旅游经济运行顺利地进行;另一方面,必须立足全局来协调处理好各局部的关系,使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尽量避免“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不断提高宏观旅游管理的整体效率和效果。

4.宏观旅游管理的服务性

篇(5)

城市防洪堤是城市防洪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堤防安全,堤防必须高出设计洪水位一定的超高值,但由于堤防主要分布于城区,过高的防洪堤不仅影响工程投资,而且对城市的环境、交通和景观等影响很大。因此,对关系城市防洪堤高度的重要因子之一,堤顶超高问题进行研究很有必要。

二、规程规范关于堤顶超高的有关规定

近年来,国家和有关部门制定和颁布了各项规程规范,对堤防的工程等别、堤顶超高、安全加高等有关技术参数作了规定,主要的规程规范有:

1、《防洪标准》(GB50201--94)

该规范由国家技术监督局和建设部于1994年6月2日。《防洪标准》第2.0.1条对城市的等级和防洪标准作了明确规定,根据城市的重要性或非农业人口的数量将城市分为四个等级。具体规定见表1。

表1城市的等级和防洪标准

等级

重要性

非农业人口(万人)

防洪标准(重现期·年)

特别重要的城市

≥150

≥200

重要的城市

150~50

200~100

中等城市

50~20

100~50

一般城镇

≤20

50~20

2、《堤防工程技术规范》(SL51--93)

该规范由水利部于1993年4月10日。《堤防工程技术规范》(SL51--93)对城市的堤防级别、防洪标准及安全加高的规定见表2。

表2城市堤防工程级别及安全加高

项目

堤防级别

1

2

3

4

城镇重要程度

特别重要城市

重要城市

中等城市

一般城镇

城市非农业人口(万人)

≥150

150~50

50~20

≤20

防洪标准(重现期·年)

≥100

100~50

50~30

30~20

安全加高(m)

1.0

0.8

0.7

0.6

该规范的5.2.1和5.2.2条对堤顶高程作了如下规定:

“5.2.1堤顶高程应按设计洪水位加堤顶超高确定:

堤顶超高按(5.2.1)确定

Y=R+e+A5.2.1

式中Y——堤顶超高(m)

R——设计波浪爬高(m)

e——设计风壅水面高(m)

A——安全加高(m)”

“5.2.2当土堤临水面设有稳定、坚固的防浪墙顶,高程可视为设计堤顶高程。但堤身顶高程应高出设计水位0.5m以上。”

3、《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

该规范由国家技术监督局和建设部于1998年10月8日联合。《堤防工程设计规范》对堤防工程的安全加高值的规定见表3。

表3堤防工程的级别及安全加高值

防洪标准

(重现期·年)

≥100

<100且≥50

<50且≥30

<30且≥20

<20且≥10

堤防工程的级别

1

2

3

4

5

安全

加高值

(m)

不允许越浪的堤防工程

1.0

0.8

0.7

0.6

0.5

允许越浪的堤防工程

0.5

0.4

0.4

0.3

0.3

规范第6.3.1、6.3.3条对堤顶高程作了说明:

“6.3.1堤顶高程应按设计洪水位或设计位加堤顶超高确定。堤顶超高应按下式计算确定。1、2级堤防的堤顶超高值不应小于2.0m。

Y=R+e+A

式中Y——堤顶超高(m)

R——设计波浪爬高(m)

e——设计风壅水面高(m)

A——安全加高(m)”

“6.3.3当土堤临水侧堤肩设有稳定、坚固的防浪墙时,防浪墙顶高程计算应与第6.3.1条堤顶高程计算相同,但土堤顶面高程应高出设计静水位0.5m以上。”

3、《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CJJ50--92)

该规范由建设部和水利部于1993年2月8日联合。《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对城市等别、防洪标准、堤防工程级别及安全超高的规定见表4。

表4城市等别、防洪标准、堤防工程级别

城市等别

重要程度

人口

(万人)

防洪标准(重现期·年)

堤防

级别

安全超高

(m)

江洪、海潮

山洪

泥石流

特别重要城市

≥150

≥200

100~50

>100

1

1.0

主要城市

150~50

200~100

50~20

100~50

2

0.8

中等城市

50~20

100~50

20~10

50~20

3

0.6

小城市

≤20

50~20

10~5

20

4

0.5

该规范的5.1.4、5.1.5条对堤顶和防浪墙顶高高程作出了如下规定:

“5.1.4堤顶和防浪墙顶标高按下式确定

Z=ZP+he+Δ=ZP+ΔH

式中Z——堤顶或防浪墙顶标高(m);

ZP——设计洪(潮)水位(m);

he——波浪爬高(m);

Δ——安全超高(m);

ΔH——设计洪(潮)水位以上超高(m)。”

“5.1.5当堤顶设置防浪墙时,堤顶标高应不低于设计洪(潮)水位加0.5m。”

经比较上述各项规范,可以看出:《堤防工程设计规范》、《堤防工程技术规范》和《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主要区别在于:

(1)《堤防工程设计规范》分别规定了不允许越浪和允许越浪堤防的安全加高值。允许越浪堤防的安全加高值可适当降低;

(2)《堤防工程设计规范》特别规定了1、2级堤防堤顶超高不应小于2.0m。

以上规程规范中,由于《防洪标准》和《堤防工程设计规范》属国家标准,时间又相对较晚。因此,城市防洪堤工程的规划设计建议按这两个规范的规定执行。各项规范分别有安全超高或安全加高的不同说法,建议统一采用“安全加高”。

三、**省部分城市堤防工程情况调查

**省各地的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已全面展开,防洪规划已基本完成,部分城市已做好防洪工程的设计工作。经对部分城市防洪工程规划和设计的调查,列出调查情况见表5。

表5城市防洪堤工程规划、设计调查表

城市

名称

防洪标准

(重限期年)

堤防

级别

洪水位高出地面高度(m)

堤顶

宽度

(m)

堤防高度

(含防浪

墙)(m)

防浪墙

高度

(m)

波浪

爬高

(m)

安全

加高

(m)

堤防

超高

(m)

备注

**

50

2

6

6

8

0.7

2.0

规划

**

50

3

3-4

6

4-5

0.9

0.7

0.7

1.4

可研

**

50

4

3.5

5

6

0.9

1.4

初设

**

50

2

4-5

>5

5-6

0.9

0.2

0.8

1.0

规划

**

50

3

3

8

4

0.8

0.8

初设

**

50

2.5-5.5

3-6

0.7

规划

**

50

3

0.5

4

1.0

0.5-1.0

可研

**

50

3

3

7

4

0.9

0.43

0.7

1.13

初设

**

50

4-5

7

5-6

1.1

规划

**

100

3

0.3

0.5

0.2

可研

**

50

3

1

1

0.3

0.7

1

设计

从调查资料看,所调查的城市基本为中等城市,防洪标准除**市为100年一遇外,其它均为50年一遇。但堤防工程级别差别很大,如:**和**为2级堤防,**为4级堤防,其它城市为3级堤防;堤防超高的差别也较大,最高的达2.0m(**),最低的仅为0.2m(**)。存在同一种标准,不同级别;同一级别,不同安全加高,甚至高一级别堤防安全加高低于低一级别堤防安全加高的现象,没有统一的说法和合理的确定方法。这对规划、设计和审查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表中出现的情况,据分析,其主要原因:一是各设计单位所选用的规范不一致;二是对规范中规定的上下限取法不一;三是对城市所处的地理位置因素考虑不一。因此,如何按照所确定的防洪标准,来确定城市防洪堤的级别和安全加高,以规范项目规划设计已显得十分必要。

从表5中可以看出:(1)堤防超高值与堤防高度及挡水的水头有一定的关系。堤防高度及洪水位高出堤后地面高度越大,堤防超高也越大,反之较小。如****市****江设计洪水位高出城市地面6m,堤防高度达8m,堤顶超高取2m;****市河道洪水位高出地面高程3~4m,堤高4~5m,堤防超高1.4m。而****市属平原河河网地区,河网设计洪水位仅高出城市地面高程0.3m,堤防高度仅0.5m,堤防超高0.2m;****市设计洪水位高出地面高程0~0.5m,堤防高度1.0m,堤防超高0.5~1.0m。

(2)堤防超高与堤防断面尺寸大小有关。堤防断面尺寸大的堤防安全超高相对较小,如****堤防高度达5~6m,洪水位高出地面高程4~5m,但其堤防采用路堤结合的断面型式,一般堤顶宽度都在7m以上,因此堤防超高为1.1m,比****等城市低。

(3)堤防超高与洪水位变幅有关。如****市因处平原河网地区,河网最高洪水位100年一遇为5.29m,50年一遇为5.16m,两者相差仅0.13m,变幅较小,因此其堤防超高较小。

(4)堤防超高与近远期工程结合程度有关。如****市城市防洪规划近期堤防工程达20年一遇防洪标准,远期通过上游兴建流域性防洪控制工程(水库),下游河道疏浚等工程措施达到50年一遇防洪标准,其堤顶高程依据下列三种情况的大者选定:

1、规划近期20年一遇洪水位+1m超高;

2、规划远期50年一遇洪水位+0.7m安全超高;

3、规划百年一遇洪水位。

这样选取,既保障了该城市一定标准的防洪安全,又考虑了城市所处的特殊位置适当降低了堤防高度。

三、关于城市堤防堤顶超高的建议

(一)堤防工程级别

按国家有关规定、省政府意见并参考水利部规划总院、中国国际咨询公司在评估和审查****江干堤加固工程项目时的意见,建议省内的县级城市防洪标准一般采用50年一遇,地市级城市防洪标准一般采用100年一遇。建议****省的一般县城以上城市(除****、****外)防洪堤工程定为3级建筑物。

(二)堤顶超高

堤顶超高由风浪爬高、风壅水面高度及安全加高值三者组成(见图)。

城市堤防堤顶超高Y的计算应按《堤防工程设计规范》第6.3.1条执行,即堤顶超高应按下式计算

Y=R+e+A

式中Y——堤顶超高(m)

R——设计波浪爬高(m)

e——设计风壅水面高(m)

A——安全加高(m)

(三)安全加高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条文说明第2.2.1条对安全加高值有如下说明:

“2.2.1在堤防工程设计中,由于水文观测资料系列的局限性、河流冲淤变化、主流位置改变、堤顶磨损和风雨侵蚀等,设计堤顶高程需有一定的安全加高值。……考虑到堤防高度较土坝低,加上堤防加高一般比水利枢纽或土坝容易,本规范采用比土坝低一级的数值(安全加高)……”

《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条文说明的第2.3.1条对堤防安全超高说明如下:

“2.3.1防洪建筑物的安全超高是指防洪建筑物挡水部分的顶标高高出设计水位加上风浪爬高后的富余高度,安全超高是考虑由于洪水位计算中可能存在的误差;泥沙淤积造成水位的暂时抬高;以及其它因素可能出现的水位抬高。总之是为了避免各种不利因素对防洪安全的影响,而采取的一种措施……”

“防洪建筑物的安全超高应较不允许过水的土坝、堆石坝为小,因其事故后的危害也较水库大坝事故造成的危害小……”

从这两个规范的条文说明可知,堤防安全加高主要是由于一些不能考虑的因素引起水位抬高或计算误差引起水位的抬高所留的安全余度,总之是由水位不能精确计算所致。而且安全加高的规定参考了土坝设计规范的土坝安全超高值,认为堤防高度比土坝低,失事后造成的危害比土坝小,因此取比土坝低的安全加高值。

根据以上分析及***省部分城市防洪堤设计的堤防超高调查分析可得出如下结论:

1、堤防安全加高值与堤防失事后的危害程度有关。堤防越高,失事后的危害越大,堤防的安全加高宜取大值;堤防越低、失事后的危害较小,堤防的安全加高可适当降低。如平原河网堤防,设计洪水位高出地面有限,堤防安全加高可取小一些。

2、堤防安全加高与堤防断面结构的安全度有关。若堤防高度较高,而堤身较单薄的土堤,洪水位一旦超过堤顶高程,堤防即会因漫顶溃决,则堤防的安全加高值应取大值;若堤防堤顶宽度较大(如堤路结合堤防),或堤后地面(路面)高程较高或堤防背水坡较缓,即使洪水位超过堤顶也不会造成堤防溃决,则堤防安全加高值可适当减小。

3、堤防的安全加高值与设计洪水位的精度有关,一般相邻两个级别防洪标准所计算的洪水位差值大,洪水位的绝对计算误差一般较大,堤防的安全加高应取大值;而一些平原城市堤防的设计洪水位与高一级标准洪水位相差不多,则洪水位的计算绝对误差一般不会很大,因此安全加高值可适当降低。

根据以上分析结论,结合有关的堤防设计规范,建议我省城市堤防安全加高值2级堤防按表6选用,三级堤防按表7选用。

Z0.5%-Z1%

表6城市堤防安全加高建议值单位:m

Δh

≥0.8

<0.8且≥0.3

<0.3

≥3

0.8

0.7

0.5

<3且≥1.5

0.6

0.4

0.3

<1.5且≥0.5

0.4

0.3

0.2

<0.5

0.3

0.2

0.2

Z1%-Z2%

表7城市堤防安全加高建议值单位:m

Δh

≥0.8

<0.8且≥0.3

<0.3

≥3

0.7

0.6

0.5

<3且≥1.5

0.5

0.4

0.3

<1.5且≥0.5

0.4

0.3

0.2

<0.5

0.3

0.2

0.2

注:(1)表中Z0.5%、Z1%、Z2%分别为200年、100年、50年一遇标准洪水位。

(2)Δh为设计洪水位与堤后地面高程的差值。若堤后紧贴有宽度不小于10m的填高道路,计算Δh值时堤后地面高程可取道路路面高程。

表6建议的城市堤防安全加高值从表中看与两个因素有关。一是堤防挡水的高度,随着堤防挡水的高度降低,失事后的危害程度减小,堤防安全加高值也逐步减小,这与有关的规范条文说明符合;再是与比堤防设计洪水位高一级标准的设计洪水位与该堤防的设计洪水位差值有关,ΔZ越小,一般计算的设计洪水位绝对误差越小,其安全加高值也可取小,这也符合有关规范的条文说明。

(四)堤防安全加高值选用的几点说明

1、对于一些特别宽的堤防、堤路结合防洪堤,其路面宽不小于10m的,或堤防背水坡缓于1:5的防洪堤,由于堤防断面较大,不易溃决失事,其堤防安全加高值可取低一些,建议取用低一档Δh的安全加高值。如堤后有宽度大于10m,高出地面的道路,在计算Δh时,堤后地面工程可取道路路面高程。

2、表6、表7适用于堤防设计水位由洪水控制的城市堤防,对于设计水位由潮位控制的海塘,建议按《海塘技术规范》取用。

3、对于平原圩区地区,建议城市防洪堤的安全加高值比农村圩堤高0.3m以上。

4、表6、表7的安全加高值A为不允许越浪的堤防工程的安全加高值。《堤防工程设计规范》规定允许越浪的三级堤防工程安全加高值比不允许越浪堤防安全加高值低0.3m。由于****省的一般城市防洪堤波浪爬高值较小,若按规范执行,安全加高值偏小。因此,建议对于允许越浪的城市防洪堤安全加高A仍按表6、表7选用,而堤顶超高Y允按下式计算:

Y允=R′+e+A

式中当R≤0.3m时,R′=0

当R>0.3m时,R′=R-0.3

即当波浪爬高R≤0.3m时,允许越浪堤防堤顶超高不计波浪爬高;当波浪爬高R>0.3m时,计算允许越浪堤防的堤顶超高时,波浪爬高R′按计算的波浪爬高R减0.3m考虑。

(五)关于对波浪爬高和风壅水面高计算建议意见

波浪爬高和风壅高度值的大小也直接关系到堤防超高值的大小。因此,在城市防洪堤设计中对这两项值的选取也应引起重视。由于城市所处的特殊位置,波浪爬高和风壅高度值的计算有一定的不准确性。为此,提出建议意见如下:

1、计算一般采用《堤防工程设计规范》的附录C“波浪计算”规定的堤防波浪计算的方法和公式。

篇(6)

黄河防洪工程建设不同于其它水利工程,是在保证黄河安全度汛的前提下对防洪工程进行加高加固,消除险点隐患。黄河防洪工程建设普遍存在时间紧(要考虑主汛期和凌汛期,汛前安排的工程项目必须在主汛期到来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汛后安排的工程项目必须在凌汛期到来前完成主体工程的建设任务),任务重(工程量大)的特点,参建各方必须加强对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严格按照基建程序施工,建立健全质量体系,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2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1施工单位

根据投标时的工程量和工期情况,选定精良的设备和得力人员,组成项目经理部。选派部分施工人员提前进驻施工现场,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主动配合建设单位协调好地方关系。进行铺工放样,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报送监理单位审批,为工程开工创造条件。

2.2建设单位

工程建设初期,抽调得力人员组成项目管理办公室,根据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搞好工程开工前的迁占赔偿、四通一平等工作,协调好地方关系,签订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办理质量监督手续,为工程开工建设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2.3监理单位

依据投标文件、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和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对施工单位进场设备和人员重新进行审核,看其是否与投标时相一致,能否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如不能,要及时采取措施,增加机械设备和人员,确保不误工程所需。从保证工程质量,全面履行工程建设合同出发,签发施工图纸。审核施工单位编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是否切实可行,是否存在转包和分包的现象。

2.4质量监督机构

根据建设单位的申报,及时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对监理和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复核,监督参建各方在其资质等级允许和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

3建立质量体系,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3.1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

施工单位是建设任务的最终承担者,是与工程质量关系最密切、最直接的单位,施工队伍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防洪工程建设的质量,必须通过招标选择实力强的施工单位承担防洪工程建设任务。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通过建立组织、制订制度、编制计划、明确责任、检查落实等程序和措施,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确保质量保证体系的良好运行。要从思想、组织、制度、方案、措施、方法等方面实施全员的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认真落实质量检查制度,填写并妥善保存原始资料。认真执行施工质量“三检制”,搞好工序质量控制,提高建设水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3.2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

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督促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严格按照规范和监理合同赋予的权力搞好旁站监理,搞好工序质量控制。加强对隐蔽工程和工程隐蔽部位的监理,参与隐蔽工程、单元工程、分部工程验收,把好质量关。不经监理验收,不允许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3.3建设单位的质量检查体系

实行建设监理制后,监理单位对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是随时的、连续的,但不能完全代替建设单位的质量检查。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检查体系,派驻质量检查人员,对工程项目的各阶段特别是施工阶段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成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及时参与隐蔽工程、分部工程验收,组织由参建各方参加的联合检查,协助监理和施工单位认真履行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发挥质量管理的主导作用,主动接受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搞好工程建设质量。

4严格控制工程质量

4.1增强质检人员的质量意识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为提高参建各方质检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结合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及时将有关的质量标准、质量管理办法和质量缺陷处罚办法等印发到全体质检人员和各施工班组,认真进行学习,增强参建各方质检人员的质量意识。同时,对难度较大项目的质检人员进行短期培训,使其掌握质量检查标准、质量评定的具体内容和控制方法,研究隐蔽工程、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项目划分,保证工程检查规范化,质量评定标准化。

制订质量检查制度、工作制度、检查方式和奖惩措施,落实质检任务,使质检人员任务目标、责任和权力明确,调动广大质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质检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4.2严格按照基建程序施工

主体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监理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和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单元、分部、单位工程划分,并经质量监督机构认可,作为质量检查、评定和验收的依据,施工单位据此进行质量管理。单元、分部工程检验严格实行“三检制”,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现场监理抽检,对隐蔽工程、技术复杂工程、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及时进行报验。

监理单位严格按照规范和监理合同的要求实施监理,实行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建立工程项目监理日志和监理工作档案,强化基础工作,对每一个质量行为提出监理要求,并对实际发生的质量行为登记造册,保持所有质量管理和控制资料的齐全、完整。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施工,注重文字往来,数据说话,杜绝扯皮现象的发生。

4.3严格控制施工质量

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和有关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对每道工序要严格执行班组初检,填写初检记录,由专职质检员复检,最后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终检的“三检制”。初检记录必须齐全、准确,无初检记录或初检记录不全的单元工程不得进行复检。对隐蔽工程、技术复杂工程、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加强管理,严格检查,及时报现场监理验收。与现场监理人员密切配合,自觉接受监理单位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全过程接受建设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与检查,不放过任何一处质量隐患,确保工程质量优良。

监理单位应按监理合同和有关规定,结合工程项目的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在相应的监理阶段中,编制监理规划,在规划中突出质量控制内容。对工程建设质量的全过程进行抽检,质量不合格的工序及时进行返工。定期对质检仪器、工具进行校核、率定和鉴定,防止非人为因素出现造成的质量问题。工程结算时要有监理人员的质量合格签字,质量不合格的工程部位,不予结算工程款。

建设单位应及时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定期组织由参建各方参加的联合检查,发现质量问题,责成有关单位限期进行整改。选择适当的时机,召开现场会,介绍先进经验,加大工作交流力度,共同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

篇(7)

一、前言

电力行业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产业和公用事业,它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能源,并且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密切相关,安全、稳定和充足的电力供应,是国民经济健康稳定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前提条件。

在我国,电力行业多年以来一直是由政府直接管理的,自2002年底起,开始全面推行电力体制改革,国家电监会、两大电网公司、五大发电集团公司和四个辅业公司相继成立,实现了“厂网分开”和“政企分开”,电力行业有序竞争的局面已经形成。在将近4年的时间里,我国的电力行业的发展和电力体制改革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然而,目前在电力行业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产业结构不合理、电力紧缺、煤电价格矛盾以及电网与电源建设不同步等,对此需要给予高度的重视。本文结合我国电力行业的现状以及目前存在的这些问题,介绍相应的宏观调控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二、电力行业中的宏观调控措施

(一)调整产业结构

1.问题产生的背景

目前,我国缺电与产业结构水平低、粗放式经营密切相关。根据有关统计数据,2003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达到18910亿千瓦时,增长15.4%,其中以第二产业所占比重最高,达到73.69%,而且其增长率也是各产业中最高的,为16.54%。在第二产业用电中,以工业用电占绝大多数,它占全社会用电的72.69%。在工业用电中,重工业占77.40%,其中,黑色、有色金属冶炼压延加工业这两个高耗能行业用电2663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4.08%,对全社会用电增长贡献率为19.19%,并且,这两个行业对全社会用电增长贡献率从2000年开始逐年增加。由此可见,近年来电力需求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重工业用电量快速增长,其中尤以高耗能行业的用电增长为最快。粗放型经济快速增长特别是高耗能行业持续快速扩张,导致用电持续高速增长,对我国电力供应带来了压力。

2.相关措施及效果

针对上述情况,国家出台了相应的宏观调控政策。2004年4月,国务院《对电石和铁合金行业进行清理整顿的若干意见》,全面清理并取消电石、铁合金等高耗能企业享受的优惠电价、优惠税收、优惠供地等政策;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加大环境监督和执法力度,对电石和铁合金生产企业进行重点监控;电力监管部门加强对供电企业的监管,对必须依法关闭的生产企业、淘汰及限期整改的生产装置要立即停止供电;国家发改委5月发文限定高能耗企业生产的《当前部分行业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目录》,它主要包括: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机械、轻工、纺织、汽车等行业的部分低水平、重污染产品。

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措施逐步到位,工业生产用电总体呈下降趋势。2004年我国工业用电量增长在4月末达到18.2%的最高点后,连续4个月呈下降趋势,至8月末下降为16.4%,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取得初步成效,工业增速有所趋缓,三产增速加大。重工业的用电情况也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下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在2004年1-4月份,其用电增长率为全社会用电增长率的1.188倍,远大于同期二产的增长率。在国家的各项宏观调控政策出台执行后,在1-7月份,重工业的用电增长率降到全社会用电增长率的1.097倍,宏观调控效果明显,其发展势头得到了一定的遏制。有色金属行业受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最大,在2004年初其用电增长率为全社会用电增长率的1.781倍,在宏观调控政策的作用下,这一比值下降到l-7月份的1.2倍,效果十分明显。

总的看来,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不同程度地抑制了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等行业发展过热的情况,同时,对三产还起到了促进发展的作用。由此可见,通过采取价格政策、行政手段等宏观调控措施调整产业结构,抑制重工业中某些行业的过热发展,降低工业用电增速,尤其是抑制高耗能产业的过速发展,推动节能型及环保型产业的发展,逐渐将目前粗放型经济模式转换成高效型经济模式,对于缓解我国电力供应紧张局面有十分积极有效的作用。

(二)实行峰谷分时电价

1.措施的相关介绍

在电力体制改革中,要加速推进电力市场的建设,就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根据市场上的电力供需情况,通过价格杠杆,实时有效地优化资源配置,调节电力供需平衡。

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就是一种利用价格杠杆,有效地调节电力供需平衡的宏观调控措施。供电公司根据电网的负荷特性确定峰谷时段,根据不同时段确定不同的销售电价,在负荷高峰时段实施高电价、在负荷低谷时段实施低电价,缓解高峰期的用电紧张状况,挖掘低谷期的用电需求,以达到削峰填谷的目的。此外,它还能提高负荷率,并基本不改变社会总电量需求,不会制约企业的生产发展或影响居民的生活质量,是主要通过经济激励而非行政手段达到其效果的。所以,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是一种有效的需求侧管理措施,符合现今电力行业市场化的发展要求。

在实行峰谷分时电价的措施中,合理地划分峰谷时段、制定相应的分时电价,对于有效地发挥其调节电力需求的作用是相当重要的。划分峰谷时段有不同的方法:一是先对主要负荷进行分类,针对不同类型负荷的持续曲线定性地给出高峰时段所在的位置,然后确定负荷曲线上各点分别处于峰时段和谷时段的可能性,以进一步确定峰谷平各个时段在1天24小时内的位置和长度;二是以不同时段的电能成本为划分峰谷时段的主要依据,根据电能成本在负荷曲线上的突变特征划分峰谷时段,并得到相应的峰谷电能成本比,在此基础上得到相应地反映峰谷时段供电成本的峰谷电价。总之,无论使用何种划分依据和定价方法,供电公司都要根据不同时期、不同类型负荷的持续曲线制定相应的峰谷分时电价措施,并结合电能成本、季节变化等因素及时地调整分时电价,激励电力用户自觉错峰避峰,引导用户科学合理用电。

2.措施的实施效果

在我国,江苏、浙江、上海等地都较早地实行了峰谷分时电价措施,随后其他一些省市也逐步推行了这项措施。在实行初期,价差偏小,激励作用有限,此后,各省市都根据各自情况,逐步拉大了峰谷价差。以上海市为例,该市于1993年开始试行峰谷分时电价。目前,对需量在0.1MW以上用户实行的是两部制三段式峰谷分时电价,对需量在0.1MW以下的工业、非工经营性用户实行的是单一制两段式峰谷分时电价,而需量在0.1MW以下的非工非经营性用户仍实行单一制不分时电价。其中,对需量在0.1MW以上的工商业大用户,自1999年11月起,峰谷价比为3:1,至2002年7月,在平时段电价水平不变的情况下,峰谷价比拉大为3.5:1,这一调整对提升系统负荷率起到了积极的影响。2002年7-12月以及2003年1、4、5、6月,典型日系统负荷率比峰谷价比较小的前1年同期有1-2%的提高,明显改善了上海电网的系统负荷率。由此可见,适度拉大峰谷价差能更好地调节系统负荷,使电力供需平衡。

(三)实施煤电价格联动

1.问题产生的背景

在我国,目前燃煤机组占国内电力装机容量近75%,所提供的电量约占社会总需求的80%。因此,煤炭市场的电煤(发电用煤)价格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电价,而电价又与社会上各行各业的发展以及居民的生活密切相关。所以,电煤价格受到全社会的关注,一直是我国政府宏观调控工作中的重点。煤电价格矛盾源于我国煤炭、电力市场化改革进程不同和定价机制上的差异。l992-l994年,国家用3年时间逐步放开了煤价,而电煤市场一直存在“计划煤价”与“市场煤价”的双重价格。从2000年起,我国基本上实现了电煤的市场化,放开了电煤的价格。而电力改革的步伐相对滞后,电力企业2002年才实现初步的“厂网分离,竞价上网”。

2.相关措施及效果

为了理顺煤电价格关系,促进煤炭、电力行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于2004年12月15日印发了《关于建立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决定建立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根据煤炭价格与电力价格的传导机制建立上网电价与煤炭价格的联动公式,以电煤综合出矿价格(车板价)为基础,实行煤电价格联动。电力企业要消化30%的煤价上涨因素。销售电价调整后,按照电网经营企业输配电价保持相对稳定的原则,相应调整电网企业对用户的销售电价。

我国在2005年5月1日实施了第一次煤电价格联动,销售电价平均提高2.52分/千瓦时,旨在解决2004年6月以后煤炭价格上涨、部分电厂经营亏损以及取消超发电价等对电价的影响。通过该次联动措施后,部分发电企业电煤供应紧张状况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发电企业利润自2005年7月份开始实现连续同比正增长,但从全国范围看,电煤供应紧张的局面仍没有根本好转,仍有每吨13元的燃料成本无法在电价中消化,再加上这1年来煤价上涨、煤质下降以及铁路运价上调、资源费上涨等因素,综合电煤价格已经远远超过煤电联动条件。

为了进一步缓和煤电矛盾,第二次煤电价格联动已于2006年6月30日启动,国家发改委将全国上网电价平均上调1.174分/千瓦时,全国销售电价平均上调2.494分/千瓦时。这次调整电价,主要解决煤价上涨、可再生能源发展、电厂脱硫改造以及电网建设资金不足等矛盾。

上述这些行政性的煤电联动措施只能暂时地解决煤电价格问题,是治标不治本的办法,要从根本上解决煤电问题取决于电力市场化进程,将煤炭、电力价格都放开由市场形成,因此国家对电煤价格实行的“稳定、监管、放开”的原则已调整为“放开、监管、稳定”,但电力市场化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能急于求成。所以,建立政府调控下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是缓解当前煤电价格矛盾的有效手段。

(四)加速电网建设

1.问题产生的背景

长期以来,在我国的电力建设中,电网建设一直滞后于电源建设。2003年全国电网建设投资占全部电力投资的比重为40%,2004年这一比重下降至23%左右,而电源建设却趋于无序状态,近些年,为缓解用电紧张局面,国家加大了电源建设规模,可有些地区却未经国家批准自行开工了相当规模的电源项目。这样,电源建设快于电网建设,限制了电网对电力资源的调配能力,造成有的地区窝电,而有的地区缺电的尴尬局面,使潜在的供应能力不能转化为现实的供应能力。而且,我国地域辽阔,用电高峰东西有时间差,南北有季节差。因此,跨区域送电是解决各地缺电的有效办法,但是目前我国骨干电网的送电能力已经没有余量,这就对跨区域送电造成了很大的制约。

2.相关措施及效果

自2004年初起,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坚决制止违规电源建设,各地、各有关单位对此开始加以重视,经过多方努力,一部分违规项目已经停止建设,电力行业无序建设、盲目布点的势头得到了一定遏制,违规电源清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与此同时,在此次电力体制改革中,电网企业和电源企业分开,电网建设速度比原来有所加快。但是,要彻底解决我国电力行业中电网建设滞后于电源建设的“瓶颈”现象,还需要一定的过程。在这个问题上,国家的宏观调控发挥着很重要的作用。在国家对电网与电源的统一规划下,逐步加大对电网的投资建设,建立投资电网的激励机制,并对我国现有的骨干电网进行技术改造,提高其输送能力。对于电源建设,则要进行适当的调控和引导,通过市场公开招投标,选择电源项目投资主体,减少无序竞争。这样,电网与电源就能统一协调地建设发展,这对于缓解我国各地的用电紧张局面会有非常大的帮助。

三、结语

多年来,我国的电力行业一直是由政府直接管理的。自从2002年底起,我国开始实行电力体制改革,引入电力市场机制。在电力行业政企分开以后,建设电力市场和国家统一管理并不矛盾,有很多方面依然离不开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本文结合我国目前电力行业中存在的产业结构不合理、电力紧缺、煤电价格矛盾以及电网与电源建设不同步等问题,介绍了调整产业结构、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实施煤电价格联动和加速电网建设等宏观调控措施的作用和实施情况。通过我国运用这些宏观调控措施的实际情况和效果,说明在进行电力体制改革、建设电力市场的同时,也要运用国家的宏观调控措施进行统一规划,将电力市场和宏观调控相结合,这样才能推动我国电力行业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输电监管部.从电力需求增长看电力发展与经济发展的关系[EB/OL].,2005-02-01.

[2]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2004年电力供需情况和2005年形势分析的报告[J].电业政策研究,2005,(2).

篇(8)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张志彬说,今年的气候异常,早在年初已有所暴露。1月份开始,各地陆续发生了多起极端灾害性天气过程,2月份一些江河出现历史同期最高水位,湖南、河南发生严重冻害,南北方相继多次发生冰雹灾害。与此同时,我国历来降水充沛的云南、海南两省降雨持续偏少,一些地区不仅春耕春播受到较大影响,而且城乡群众饮水也发生困难。

进入5月以后,我国江南、华南等地出现较强降雨过程,全国大江大河及大部分中小河流水势平稳。但正是在大江大河一片静谧的氛围中,5月底至6月上旬,不期而至的暴雨山洪接连袭击我国湖南、四川、贵州、黑龙江等省的局部地区。5月31日至6月1日,湖南局部突发强降雨,造成邵阳、娄底、湘潭、益阳、怀化等地发生山洪灾害;几乎与此同时,贵州出现大范围强降水过程,贵阳清镇发生山洪,四川凉山州美姑县突降暴雨,引发局部山洪灾害。湘、川、黔雨声稍歇,6月10日下午,一场猛烈的降雨骤袭黑龙江省宁安市沙兰镇,暴雨引发的洪水导致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就在局部地区山洪肆虐的同时,部分城市的上空也不时电闪雷鸣,暴雨倾盆。

严密部署防范

水利部副部长鄂竟平说,山洪灾害难防难治,但并非不可防治。

今年5月9日,我国第一部山洪灾害防治规划已经通过审查。规划中提出了防治山洪灾害的多项措施,并提出“到2020年,我国将全面建成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记者从国家防办获悉,这项规划已经审查,待审批后即可付诸执行。其实施后将成为指导我国山洪灾害防治的纲领性文件。

篇(9)

2、城市防洪工程规划及溃坝工程对城市防洪影响的评估

2.1工程防洪标准

依据国家《防洪标准》(GB50201-94)确定新晃县城城区防洪标准等级为四级,即防洪标准为近期20年一遇。

2.2设计洪水分析

利用县城上游玉屏水文站和下游芷江水文站的水文资料采用P-III型曲线进行频率计算,求得城区各种频率下的设计洪峰流量,根据新晃县城区新晃水位站的实测水位流量关系资料,求得相应频率下的设计洪峰水位,经与城区洪调成果及实测历年最高水位对比,成果合理、可靠,县城城区设计洪水分析成果见表1。

表1、新晃县城城区设计洪水分析成果表

设计频率(%)

5(20年一遇)

设计洪峰流量(m3/s)

4820

设计洪峰水位(m)

314.94

2.3狮子岩水库闸门故障对新晃县城和自身防洪的影响

由于狮子岩水库闸门无检修门,闸门严重锈蚀,出现启闭困难,严重导致闸门打不开,影响泄洪,现根据净库容水量平衡原理(不考虑库面蒸发和水库渗漏等损失),采用试算搜索法求解,对5%频率设计洪水进行调洪演算。

2.3.1调洪演算原理

调洪演算时一般给定库水位上(下)限,当调洪演算水位越上(下)限时,判断可用操作区,根据调度规程开启(关闭)闸门。下面以狮子岩水库常规调度过程说明一次闸门操作的演算过程:

①计算越限时段初出入库平衡泄量变化量Q平:

Q平=|Q入-Q出|

式中:Q入为越限时段初入库流量;Q出为越限时段初出库流量。

②n=1。

③计算闸门启闭流量变化量(Q泄=Q平+100×n)和最低(高)库水位H。

④若H超出库水位下(上)限,则取Q泄=Q平+100×(n-1),跳出循环。

⑤若T≥最长动门时间,则取Q泄=Q平+100×n,跳出循环。

⑥n=n+1,转至③。

2.3.2调洪演算结果及不同闸门开启情况时对下游新晃县城的影响

根据上述原理进行程序试算得出狮子岩水库的演算成果见表2:

表2、20年一遇洪水狮子岩水库调洪演算成果表

闸门启闭情况

最高库水位(m)

水位抬高值(m)

正常

316.04

0.00

2扇不能打开

317.09

1.05

4扇不能打开

318.05

2.01

全部不能打开

320.41

4.57

演算结果表明,狮子岩水库若在大洪水时遇闸门不能开启情况,对水库本身的防洪有重大影响。如闸门全部不能打开,库水位比闸门正常启闭时将升高4m以上,严重危及大坝安全,给下游500m新晃县城的人民生命财产亦将造成灭顶之灾。

2.4鱼市水库溃坝对新晃县城防洪的影响

2.4.1溃坝峰值流量的推求

鱼市水库大坝基脚严重淘蚀可能发生溃坝。溃坝使水库上、下游水力学因素发生巨大变化,特别对坝下而言,溃坝形成涌波,瞬时巨大流量对下游承溃区将造成极大灾害。

溃坝水流是一种非恒定不连续波运动,除受圣·维南非恒定流方程组的控制外,还要爱涌波(即不连续波)运动规律的控制。考虑鱼市水库的实际情况,坝下为非恒定流,采用正负波相交法进行最大溃坝流量推求。

假定发生溃坝时刻为入库流量最大时刻,根据圣·维南方程进一步概化河槽断面面积为:

ω=khm=Bh/m

其中

k为常用系数,B为水面宽,m为河槽断面形状系数。

依据特征线理论和不连续波基本方程式推导出向坝址上、下游传播的逆负连续波和不连续涌波方程为:

式中:

V——溃坝初顷时刻坝址断面上的平均流速;

h——与初顷相应的坝址水深;

H0——溃坝前的坝前水深;

V0——溃坝前坝址上游水深为H0的断面流速;

h2——溃坝前下游原河槽恒定流水深;

V2——其相应的断面平均流速;

m——河槽断面形状指数。

溃坝初顷,在坝址上产生着向上游传播的逆负波和向下游传播的不连续涌波的衔接。联解(1)(2)两式,求得坝址上的水深h和流速v,从而瞬时溃坝最大流量为:

Qmax=vBh

峰值流量成果见表3:

表3、鱼市水库最大溃坝流量成果表

来水频率P

5%

来流量较小时

来水洪峰流量

4820

100

溃坝时刻坝上水位

335.75

327

溃坝时刻坝下水位

326.8

312

计算溃坝最大流量

9990

4530

附注

来流量较小指上游来水量相对于溃坝洪水可忽略不计

2.4.2溃坝流量过程的推求

水库总出库流量过程是水库蓄水和入库流量共同作用的结果,采用水文蓄量法来推求水库总出库流量过程如下:

I-Q=ds/dt

式中I为入库流量;Q为总出库流量;ds/dt为水库蓄量随时间变化率。

将上述方程用有限差分法离散可得

(Ii+Ii+1)/2-(Qi+Qi+1)/2=s/t

其中上标i和i+1分别表示t和t+t时刻变量的值。

s=(ASi+1+ASi)(hi+1-hi)/2

代入有关公式得到总的离散方程为

(ASi+1+ASi)(hi+1-hi)/t+C1(h-hb)1.5+C2(h-hb)2.5+CsLs(h-hs)1.5+

CgAg(h-hg)0.5+CdLd(h-hd)1.5+Qt+Qi-Ii+1-Ii=0

上述方程可用Newton—Raphson迭代法求解,得到溃坝时水库的下泄流量过程。

2.4.3溃坝洪水向下游的演进

采用圣维南方程来描述洪水波向下游的传播,其方程形式如下

连续方程

动量方程

式中A为有效过流面积;A0为非有效过流面积(滩地蓄水面积);q为沿河道单位距离的侧向入流或出流(“+”表示入流,“—”表示出流);Sf为摩阻比降;由曼宁公式求出:Sf=n2|Q|Q/2.21A2R4/3;Se为局部损失(扩散—收缩)比降;Se=K(Q/A)2/2gx。圣维南方程为双曲型偏微分方程组,目前尚无法求出其解析解。应用中通常将其离散为代数方程,然后求出其数值解。变量的时间差分采用中心差

分,即

变量的空间差分采用有加权系数θ的向前差分,即为:

将上述离散式代入圣维南方程中,得到两个非线性方程。对N个断面的河道,有(N-1)个河段,可建立(2N—2)个方程。给定上、下游边界,共同组成2N个非线性方程,利用NewtonRaphson法迭代求解方程组,可求出任意时刻各断面有关的水力要素。

2.4.4溃坝洪水对下游防洪的影响

在狮子岩水库闸门正常运行的前提下,溃坝洪水对狮子岩水库的影响主要是由于入库洪水剧增,抬高了狮子岩水库的库水位,演算结果表明:对于P=5%的设计洪水,若鱼市水库溃坝,狮子岩水库坝前水位在调度及时的情况下,仍将抬高2.58m之多。鱼市水库溃坝对新晃县城的影响主要是提高了洪水遭遇,洪峰流量增大、水位抬高,加大了对两岸堤防的压力。

2.5鱼市水库溃坝遭遇狮子岩水库闸门不能打开对新晃县城防洪的影响

当鱼市水库发生溃坝而狮子岩水库闸门又不能打开时,这种最恶劣组合将对狮子岩水库及新晃县城的防洪造成巨大的威胁,现将演算结果见表4:

表4、20年一遇鱼市水库溃坝洪水狮子岩水库调洪演算表

闸门启闭情况

最高库水位(m)

最大下泄流量(m3/s)

正常

318.62

6800

2扇不能打开

319.61

6830

4扇不能打开

320.51

6850

全部不能打开

322.48

7000

由于本河段坡降较大,河道窄深,洪水流量衰减小,且狮子岩水库坝址距新晃县城仅500m,因此溃坝洪水传播速度快,传播时间短,相应的预见期很短,从表4的演算结果表明,20年一遇洪水在鱼市水库发生溃坝,狮子岩水库闸门全部不能及时打开的最不利因素组合下,新晃县城河段水位将平均抬高2.7m,防汛形势十分紧张。

3、结论

对于上游有梯级水库且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时,形势往往比较复杂,牵一发而动全局,城市防洪影响评估考虑各种组合结果截然不同。在制作防洪规划时,应积极地考虑各种不利因素的组合,不可回避,因此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采取预防措施:

(1)、采取各种可行的工程措施,一方面积极排险加固,做到未雨绸廖,另一方面,根据演算结果,建立较为完整的防洪体系,使城市防洪的风险降到最小。

(2)、水库运行时,应加强大坝管理、监测和检查,对大坝不安全部位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相应工程处理措施。

(3)、建立警报系统,以便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将大坝管理人员撤离至安全地带,当地政府组织居民群众安全撤离,将损失降到最小程度。

InfluenceAssessmentonSafetyIssueofUpstreamStepReservoirs

inCityFloodControl.

Chenjizhong(HunanChangshaHydrology&WaterResourcesSurveyBureau,11ZiranlingRd,Changsha,410014)

篇(10)

一、城市防洪标准应特指城市中心区的防洪标准

根据我国城市设市的规定,一个城市可以包含若干市辖县或市辖市,定义为城市行政区域,或城市行政辖区;不包含市辖县或市辖市的区域,定义为城市市区;城市市区的最重要部分定义为中心区。例如,北京市行政辖区总面积约16400km2,包括东城区、西城区、宣武区、崇文区、朝阳区、海淀区、石景山区、丰台河东区等8区(2004年底)以及通州、大兴、房山、门头沟、昌平、顺义、密云、怀柔、延庆、平谷等10个县(市)(据了解房山、门头沟已于2005年改为区的建制)。其中,东城区等8区可定义为北京市中心区,约1040km2。笔者认为,北京市的防洪标准指的应当是北京市中心区的防洪标准,而非整个北京市行政辖区或全部市区的防洪标准。这样的认识出自以下考虑:城市中心区是城市的政治、经济中心,保护了城市中心区的安全,也就基本上保障了一个城市的安全和城市的正常运作;另一方面,城市的市辖县(市)在过去一般都是独立的县城,具有独自的防洪设施和防洪标准,现在即使在行政管辖上划归某个城市,但其政治经济地位的重要性,仍然无法与城市中心区相比。事实上,也不可能因为行政管辖范围的调整而将其都包围起来,建立一个诺大的防洪圈。这无论在技术上、还是在经济上既不现实,也无必要。因此,规定城市防洪标准的适用范围为城市中心区是比较恰当的。

二、应分别确定城市不同保护部位的防洪标准

城市市区由于外河穿过而划分成不同部分,其相应的防洪标准应根据不同部分的社会经济重要性、洪水危害程度或非农业人口数量(有人主张用常住人口),按照《防洪标准》的规定分别确定。例如,松花江将哈尔滨市分为南北两部分,目前的主城区在南岸,但北岸是未来经济开发区;浑河将沈阳一分为二,目前的主城区在北岸,但南岸已确定为国际高科技开发区。哈尔滨与沈阳的现状防洪标准,应按目前南北两岸的社会经济的重要性(或非农业人口数量?常住人口?)分别确定之;未来南北岸的规划防洪标准,则需对南北岸经济发展或非农业人口增长规模作出预测,再按《防洪标准》的规定确定。

随着城市化进程,不仅城市本身逐渐扩大,在城市的辐射作用下,环绕城市还出现了与城市共生共荣、协调发展的卫星城镇、新开发区以及工业园区等新型区域社会经济实体。这些区域,范围不大,人口也不一定很多,但经济发展十分迅速,经济实力雄厚,聚集了众多高科技和高素质人才,特别在引进国内外投资方面,极具优势,是推动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笔者认为,这些区域无论其行政隶属关系是否在城市中心区范围,其防洪标准都不应低于城市中心区的防洪标准。此外,主要包括城市水、气、电、热供应和重要交通干线等在内的城市生命线工程与城市正常运行休戚相关,它们一旦遭到破坏,很可能影响城市正常运作。有些城市的生命线工程远离城市,例如,向北京市供气的供气站之一座落在河北省文安县的文安洼内,尽管生命线工程距离城市较远,其防洪标准也不应低于城市中心区的防洪标准。

三、城市防洪标准应包括抵御构成城市主要外河洪水威胁以及包括山洪在内的城区小河洪水威胁的标准,有的沿海城市还应包括防潮标准

城市往往除受到主要外河洪水的威胁外,还可能有许多城区小河洪水,特别是山洪、泥石流的威胁,沿海城市还可能有风暴潮的影响。城市作为防洪保护区,应当从保障整个保护区安全的角度出发,考虑城市的防洪标准,即不仅要考虑城市抵御主要外河的防洪标准,还应当考虑城区小河洪水,特别是山洪、泥石流的防洪标准,有些沿海城市还要考虑抵御风暴潮的标准。例如,北京市防御主要外河永定河的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防御主要外河潮白河的标准为50年一遇;此外还要考虑城区通惠河、凉水河、清河与坝河等4条主要小河的防洪标准,约10-20年一遇。武汉市的主要外河洪水威胁来自长江和汉江,武汉三镇三个保护圈除防御长江和汉江洪水的防洪标准约100年一遇外,还要确定抵御流经市区的东荆河、府环河、金水等小河的防洪标准,约10-20年一遇。目前,广州的主要外河洪水威胁来自西、北江,防洪标准约50年一遇,广州市大堤内有许多“冲沟”,洪涝水不分,约10-20年一遇防御标准。芜湖除防御长江洪水的标准约50年一遇(1954年型洪水)外,还有防御流经市区的漳河、青弋江和水阳江的防洪标准,约20年一遇。呼和浩特、包头和乌海防御黄河干流洪水的防洪标准约50年一遇,呼和浩特还有防御小黑河等10条小河,包头还有防御崑都崙河等11条小河,乌海还有防御千里沟等12条小河山洪的防洪标准,大都约10-20年一遇。上海市除防御黄浦江洪水的防洪标准约200年一遇外,还有防潮标准约200年一遇潮位加12级台风。因此,从城市安全保障的角度看,城市防洪标准的概念具有广义性,即包括多种洪源的防洪标准。

四、城市所在流域水系防洪体系防洪标准与城市堤防标准的关系

许多城市所在的流域水系,已建成包括水库、堤防、蓄滞洪区、分洪道以及城市防洪堤(墙)在内的防洪体系,为城市提供安全保障。城市所在流域水系防洪体系防洪标准有时与城市堤防标准并不相同,在这种情况下,笔者认为,城市防洪标准应当代表抵御威胁城市全局安全的主要外河的防洪能力,因此,应当用城市所在流域水系防洪体系防洪标准与城市堤防标准中的较高者作为城市防洪标准。例如,湖北省沙市,目前长江中下游防洪体系沙市段防洪标准为40年一遇,但沙市堤防标准仅约10年一遇,因此,沙市防洪标准应定为40年一遇;又如珠江三角洲的广州市,防御北江和西江洪水的广州河段综合防洪体系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而抵御广州市“冲沟”洪涝的堤防标准约10~20年一遇,广州市防洪标准应定为50年一遇。也有外河水系防洪体系防洪标准低于城市堤防标准的情况,这时应取城市堤防标准作为城市防洪标准。例如上海市黄浦江上段防洪标准即太湖流域水系防洪标准,约50-100年一遇,而上海市中心区中段与下段堤防防洪标准皆为200年一遇。因此,上海市防洪标准定为200年一遇。

市区小河对城市也可能造成洪涝灾害,但其影响范围一般比较局部,不致酿成全市性洪灾,因此,市区小河防洪标准不应作为城市的主要防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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