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1、年满十八岁的劳动者。
党章第一条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这既是申请入党的条件,也是做一名共产党员的起码要求。这条规定,贯穿着无产阶级建党学说的一些重要原则。要求入党的同志不但要了解这些规定,而且应当弄清楚党章为什么要这样规定。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这句话有三层含义:第一,加入党组织必须年满十八岁。强调这一点,是因为一个人到了十八周岁才算成年,才能有比较确定的政治判断力,以确立自己的政治信仰和终身志向。第二,加入中国共产党,必须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没有中国国籍的人不能加入中国共产党。第三,加入党组织必须是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因为作为以消灭一切剥削和压迫、实现共产主义为目标的工人阶级政党,是不允许剥削分子进入党内的。
2、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
党章把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作为申请入党的条件,是因为中国共产党不是单个党员的简单组合,而是根据党的纲领和章程,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是思想上政治上高度一致的革命者的政治组织。党的纲领,是统一全党思想和行动的最高准则,它包括党的性质,党的指导思想,党的最终目标,党在当前历史阶段的总任务和基本政策,以及党的建设的基本要求等。党的章程,是党的最高行为规范,是党内政治生活和处理个人与组织、组织与组织之间关系的基本准则。党纲党章的这种性质和作用,决定了它是党建立、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党员承认党纲党章,是党在组织上一致的前提。如果党员在党纲党章上的思想一致被破坏了,党也会从组织上瓦解。因此,每个申请入党的人必须承认党纲党章。需要强调的是,这里所说的承认,不仅是口头上的拥护和接受,更重要的是有实现党的纲领、执行党的章程的决心和行动,立志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
3、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参加党的一个组织,是指共产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特定组织,并在其中过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和监督。对于这个问题,列宁在1920xx年7月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上,同马尔托夫展开过激烈的斗争。马尔托夫主张,只要承认党纲党章,就可以做党员,不必参加党的一个组织,甚至提出每个罢工者都可以自行列名入党。列宁坚决反对这种主张,认为党员不仅要承认党纲党章,而且必须参加党的一个组织。他尖锐地指出,按照马尔托夫的党员条件发展党员,只能模糊党和阶级的界限,改变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使党变成一个涣散的俱乐部。
我们只有按照列宁提出的原则建立党,才能使党真正成为无产阶级先进的、有组织的部队,保证党的思想统一和组织统一;才能使党作为坚强有力的战斗集体来行动,从而肩负起伟大的历史使命。要求入党的同志,要从这样的高度来认识参加党的一个组织的必要性。 积极为党工作,是指党员有义务担负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并且尽心尽力地把它做好。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主要包括党的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例如,参加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工作,参加党内教育工作,参加联系群众的工作及对人民群众的宣传工作,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和各种群众团体的工作及社会工作等。党组织要根据具体情况,给每个党员分配适当的工作,并进行检查和指导。每个党员都应当自觉接受并努力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愿意执行党的决议。
党的决议,是为完成党的总目标、总任务,在某一个时期对某一项工作或某一件事情,经过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党的代表会议或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全体党员必须贯彻执行的事项。党的决议代表党员的意志,必须贯彻执行。如果对党的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但在行动上必须执行,不能采取各取所需和阳奉阴违的态度。如果每个党员可以自行其事,那么党的团结统一就会受到破坏,党就没有战斗力。所以,申请入党者愿意执行党的决议才能加入党的组织。不愿意执行党的决议的人就不能当党员。
5、愿意按期交纳党费。
为什么把愿意按期交纳党费作为申请入党的条件之一呢?因为,党员按期交纳党费,不仅是从经济上帮助党,更重要的是,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表现,也是检验党员是否具有组织观念的一个标志。在艰苦的战争年代里,许多党员省吃俭用,领到一点津贴,首先想到的是交纳党费。有的党员牺牲前还把身边仅有的遗物作为向党交纳的最后一次党费;表现了共产党员高度的组织观念和对党的无限忠诚。在和平的环境里,也有许多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他们当中有的在临终时嘱托亲属将自己的毕生积蓄作为党费交给党,有的将自己劳动致富所得作为党费交给党组织。要求入党的同志应当充分认识按期交纳党费的重要意义,在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之后,应当自觉地按期交纳党费。如果党员不按规定交纳党费,应当受到严肃的批评教育,甚至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作出决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对于党章第一条的上述内容,共产党员和要求入党的同志都应该明确并正确理解,而且下决心去做。因为这是对共产党员的起码要求。
部队入党程序范文二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递交入党申请书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
(二)、党章学习小组、党校学习
由基层党组织根据自愿的原则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同学组成党章学习小组进行短期培训。对于党章学习小组考核合格的同学,党支部将择优推荐去参加党校学习,进一步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党章学习小组考核没通过的不能参加党校学习。党校学习,是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内容是党的理论知识。没有参加党校学习并通过的是不能发展入党的。
(三)、团员推优
团员推优全称叫做:共青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也是加强在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措施。推优工作的具体步骤是: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的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推荐名单,填写推荐对象审核表,报上一级团组织审定;上级团组织进一步考察审核后签署意见,向党支部推荐。简单来说,首先由班级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讨论审定名单然后上报经管学院团总支,经过审核,由本人填写团员推优表并由班级团支部、学院团总支、党总支签署意见。
(四)、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建卡)
入党申请人经团组织(班级团支部)推荐、党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后下发《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同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这里要注意,只有填写了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的同学才能算是入党积极分子,以往有很多同学认为只要递交入党申请书或者参加了党校学习的就是入党积极分子,这是非常错误的,一定要了解清楚。
(五)、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一般来说党支部会通过召开辅导员座谈、学生代表座谈来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同时要求每位入党积极分子每一个季度应该向党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也就是说每个学期至少应该递交两份思想汇报。
(六)、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包括辅导员、班主任、任课教师、班内团组织和同学)意见的基础上,经党总支讨论,决定近期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可列为发展对象,并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在我们学院确定发展对象首先是要建卡满一年,其次班级团支部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德育答辩会,让建卡满一年的同学在台上讲一讲自己一年以来的表现,然后班级投票,选取一定名额的同学上报学院党总支,再由党总支讨论审核确定发展对象。
(七)、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以及在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文革和动乱)的表现。
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这里,我们的同学都很年轻一般不涉及到重大政治历史或政治斗争,所以主要调查同学的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通过发函到被调查人所在地党组织调查情况。
(八)、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九)、填写入党志愿书
到时候会由介绍人指导填写。
(十)、召开支部大会
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十一)、上级党组织派专人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考察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上级党组织要派专人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前,组织员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
(十二)、党委审批
(十三)、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
(十五)、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
(十六)、预备期满
如果考察合格,则可以转正。
手续:
1、本人在预备期满前适当时候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小组提出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支委会审查;
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6、上级党委审批。
如果考察不合格,可以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对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确定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教育考察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审批。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等及时存入本人档案中。
部队入党程序范文三
(一)积极分子培养阶段
1、对于申请入党的同志,应在收到其申请的一个月内,支部负责人找其谈一次话,给予鼓励。
2、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由所在党支部决定。党支部每年对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人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委派人参加,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字。经党员大会推荐、支部考察,支委会讨论通过后,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后要向全体党员公示。确定为积极分子后,支部向直属机关党委申报并领取《入党培养对象登记表》。直属机关党委根据发出的登记表建立积极分子名册。
3、党支部应定期分析研究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对入党积极分子实行优胜劣汰,动态管理。要通过每年的民主评议活动,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淘汰,符合条件的及时补充。支部要根据积极分子成熟情况向党委汇报次年的发展计划。
4、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联系人应定期找积极分子谈话,落实帮教责任制,做好经常性的教育培养工作,做到包教育、包培养、保成熟,负责填写好考察记录,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培养情况。
5、各基层党组织要利用党校等阵地,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的系统教育。党支部要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党委要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有关业务知识的培训。
6、建立和坚持发展对象公示制。入党积极分子经过党支部一年左右的考察培养,对各方面条件基本成熟,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接受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要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政治思想表现、工作实绩、培养考察情况及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要在公开栏、学习园地等公共场所,以书面形式向群众公示,接受监督。群众对发展对象如有异议或意见,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党支部或所在上级党委提出,书面意见要签署真实姓名。党委和支部对举报的问题,要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群众反馈。
7、确定为发展对象后,支部要负责做好政审工作。政审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审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和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再函调或外调。政审要形成综合性材料。
8、支部在做好发展对象政审工作的同时,要及时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让群众进行评议.并做好评议记录。还要通知发展对象,写好自传和近期思想工作汇报。团员入党的,让团组织完备其推优手续。
9、入党积极分子要及时参加省直党校的集中培训,培训的时间一般为5至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培训内容主要是特色理论和党章。培训结束后,由省直党校统一进行考试。凡不经短期集中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能入党。培训合格证由省直党校统一制发。
10、在培养成熟、材料齐全之后,党支部应将发展对象的考察材料及政审材料交直属机关党委,并提出发展为预备党员的申请报告。
材料应包括:(1)入党申请书;(2推荐评议材料;(3)近期思想工作总结;(4)入党培养对象考察登记表;(5)政审报告及材料;(6)党校培训学员鉴定表; (7) 其他有关材料。
(二)预备党员接收阶段
1、直属机关党委收到支部要求发展预备党员的报告后,要认真审查考察材料,把好预审关。预审通过后,核发申请人《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2、申请人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党支部应向其解释《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中的各项内容。发展入党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支部指定。《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填好后交支部审阅。
3、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支部大会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如果一次会议同时讨论两名以上的申请人入党,要逐个讨论表决。
4、根据支部大会决议,如同意接受申请人入党,支部将决议填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支部和支部书记盖章签字后,报党委审批。(设总支的单位,要经总支审查签署意见后再报党委审批。
5、党委审批前,要由党委委员与新党员谈话。党委会审批预备党员时,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党委对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返回支部复议,重新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如在一次党委会上同时审批几个人入党,要逐个审批。表决时,同意的人数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方为通过。
(三)预备党员考察阶段
1、党委会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后,直属机关党委应及时将接收预备党员通知单交给所在党支部,参加本支部的组织生活。
2、入党介绍人(或联系人)具体负责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里的教育、考察,及时填写考察记录。
3、党组织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要通过参加党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使他们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提高思想政治觉悟。
4、党委对预备党员应继续开展短期培训,进行党员标准再教育。
5、预备党员,必须进行入党宣誓。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党总支)组织进行。可结合七一纪念活动和预备党员培训班时进行。
l、本人正式提出入党申请;入党动机;对党的性质、纲领、指南、路线、宗旨、作风、
申请书的 纪律以及党员权利义务等认识;
主要内容 *本人履历(包括思想认识过程、对国内外一些重大事件和问题的看法等),
2、简历 本人对党组织教育、 考察和考验的态度以及自己的成长经历;
*家庭及其社会关系的基本情况。
党支部派人与其谈话 经过一段时间的培养和考察,经党支部委员会讨论认为合格者;
确定为积极分子 (报学院党委备案)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联系人,并开始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培养考察: 党组织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于理论、党的基本知识、
党的基本路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使他们明确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明确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联系人:党组织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联系人,采取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式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凡我校教职工、学生入党必须经过党校培训。
一年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组织部备案)
1、政审:
*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
主要内容 *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
*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审方式: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
2、上党校: *召开座谈会,题目:《关于***同志加入党组织的群众意见》;
3、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有关人员推荐(如班主任、任课教师等);
*团支部推荐:对“28岁以下者”须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将申请人材料报学院党委预审(副处、副高报组织部预审);
申请者填写《入党志愿书》;
召开党支部大会:(可吸收积极分子参加)到会者须达到正式党员的4/5;讨论两个以上时需逐个表决;
1、会试主持人报告出席会议党员人数;
2、申请者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宣读《入党志愿书》;
3、支委会代表汇报审查意见;
4、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
5、全体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也可分组讨论);
6、大会表决: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1/2(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应统计在票数内),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7、做出决议并宣读通过;
8、申请者表态;
9、做好支部大会记录:《关于***同志入党的党支部大会》。
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写明党支部共有人数,正式党员人数,到会人数。表决结果;
上报学院党委审批 审查入党手续是否完备,是否符合入党条件(副处、副高报组织部审批)。
名单公示一周 接受群众监督。
党委委员、组织员分别与申请人谈话 其内容为:
1、学院党委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2、进一步了解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党员义务、权利的情况及觉悟的程度,看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
3、有针对性地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4、肯定成绩、提出希望;
5、将谈话的情况和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向学院党委汇报。
学院党委审批 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表决决定。申请人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可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审批的意见和表决结果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审批两人以上时须逐个表决。
报组织部备案 经组织部审查后,加盖“党委授权,党总支审批”印章,并填写和发放《入党通知书》。
党支部大会上宣布对发展党员批复情况。并将其编入党支部。
对党支部的决议,党总支,组织部在三个月内要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不超过六个月
组织预备党员入党宣誓仪式准备
1、确定宣誓时间、地点;
2、会场布置,挂党旗;
3、确定监誓人:
4、确定会议主持人和讲话人。
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1、奏(唱)《国际歌》;
2、致开会词;
3、宣誓(宣誓人.监誓人面向党旗,一般举右手握拳,监誓人领宣)、
4、参加入党宣誓党员代表讲话;
5、自由发言(可吸收积极分子参加,党员和积极分子均可发言);
6、上级党委代表讲话:
7、学院党委负责同志讲话。
二,发展党员的必备材料
1、入党申请书;
2、自传;
3、思想汇报
4、《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注意时间的逻辑顺序.填写的内容与方式;
5、《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6、党校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
7、学生成绩表复印件 (二年级下学期发展的党员须过四级英语);
8、党内外群众意见: 明确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参加者,如实记录申请者的优缺点;
9、政审函调材料:父、母必备;
10、综合材料:政治思想、业务表现、成绩、问题和不足;
11、发展党员登记表。
*各支部在每年的11月底将次年发展党员计划名单报学院党委和组织部。
*毕业生毕业前三个月不予发展。
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
预备党员教育考察
1、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2、分配一定的工作任务;
3、注意观察和掌握预备党员执行党的决议和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的情况;
4、预备党员除和党员一样考核外,每季度向支部作一次口头汇报,半年写一次书面汇报;
一年要写工作、思想、学习的小结;
5、党支部每季度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评议,每半年对其进行一次鉴定;填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党员提出转正申请 支委会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及时开会讨论该同志是否按期转正;
召开党支部大会
1、会议主持人报告出席会议党员人数;
2、预备党员宣读申请转正报告,汇报一年来的工作、思想、学习情况;
3.支委会代表汇报对预备党员转正的意见;
4、大会讨论评议;
5、大会表决,做出决议;
6、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表态;
7、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
报学院党委审批 学院党委通过审查了解、开会集体讨论是否批准预备党员转正。
报组织部备案 填写《预备党员转正通知书》。
通知预备党员党龄从何时算起。
党支部派人谈话,提出要求。
向党支部党员大会宣布学院党委对预备党员转正的的批复。
四、预备党员转正材料
1,接受为预备党员时的全部材料;
2、转正申请报告;
3、《预备党员考察写实表》;
4、思想汇报:半年思想汇报,一年来的学习或工作总结;
l、本人正式提出入党申请;入党动机;对党的性质、纲领、指南、路线、宗旨、作风、
申请书的 纪律以及党员权利义务等认识;
主要内容 *本人履历(包括思想认识过程、对国内外一些重大事件和问题的看法等),
2、简历 本人对党组织教育、 考察和考验的态度以及自己的成长经历;
*家庭及其社会关系的基本情况。
党支部派人与其谈话 经过一段时间的培养和考察,经党支部委员会讨论认为合格者;
确定为积极分子 (报学院党委备案)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联系人,并开始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培养考察: 党组织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于理论、党的基本知识、
党的基本路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使他们明确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明确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联系人:党组织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联系人,采取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式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凡我校教职工、学生入党必须经过党校培训。
一年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组织部备案)
1、政审:
*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
主要内容 *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
*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审方式: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
2、上党校: *召开座谈会,题目:《关于***同志加入党组织的群众意见》;
3、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有关人员推荐(如班主任、任课教师等);
*团支部推荐:对“28岁以下者”须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将申请人材料报学院党委预审(副处、副高报组织部预审);
申请者填写《入党志愿书》;
召开党支部大会:(可吸收积极分子参加)到会者须达到正式党员的4/5;讨论两个以上时需逐个表决;
1、会试主持人报告出席会议党员人数;
2、申请者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宣读《入党志愿书》;
3、支委会代表汇报审查意见;
4、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
5、全体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也可分组讨论);
6、大会表决: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1/2(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应统计在票数内),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7、做出决议并宣读通过;
8、申请者表态;
9、做好支部大会记录:《关于***同志入党的党支部大会》。
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写明党支部共有人数,正式党员人数,到会人数。表决结果;
上报学院党委审批 审查入党手续是否完备,是否符合入党条件(副处、副高报组织部审批)。
名单公示一周 接受群众监督。
党委委员、组织员分别与申请人谈话 其内容为:
1、学院党委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2、进一步了解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党员义务、权利的情况及觉悟的程度,看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
3、有针对性地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4、肯定成绩、提出希望;
5、将谈话的情况和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向学院党委汇报。
学院党委审批 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表决决定。申请人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可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审批的意见和表决结果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审批两人以上时须逐个表决。
报组织部备案 经组织部审查后,加盖“党委授权,党总支审批”印章,并填写和发放《入党通知书》。
党支部大会上宣布对发展党员批复情况。并将其编入党支部。
对党支部的决议,党总支,组织部在三个月内要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不超过六个月
组织预备党员入党宣誓仪式准备
1、确定宣誓时间、地点;
2、会场布置,挂党旗;
3、确定监誓人:
4、确定会议主持人和讲话人。
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1、奏(唱)《国际歌》;
2、致开会词;
3、宣誓(宣誓人.监誓人面向党旗,一般举右手握拳,监誓人领宣)、
4、参加入党宣誓党员代表讲话;
5、自由发言(可吸收积极分子参加,党员和积极分子均可发言);
6、上级党委代表讲话:
7、学院党委负责同志讲话。
二,发展党员的必备材料
1、入党申请书;
2、自传;
3、思想汇报
4、《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注意时间的逻辑顺序.填写的内容与方式;
5、《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6、党校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
7、学生成绩表复印件 (二年级下学期发展的党员须过四级英语);
8、党内外群众意见: 明确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参加者,如实记录申请者的优缺点;
9、政审函调材料:父、母必备;
10、综合材料:政治思想、业务表现、成绩、问题和不足;
11、发展党员登记表。
*各支部在每年的11月底将次年发展党员计划名单报学院党委和组织部。
*毕业生毕业前三个月不予发展。
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
预备党员教育考察
1、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2、分配一定的工作任务;
3、注意观察和掌握预备党员执行党的决议和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的情况;
4、预备党员除和党员一样考核外,每季度向支部作一次口头汇报,半年写一次书面汇报;
一年要写工作、思想、学习的小结;
5、党支部每季度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评议,每半年对其进行一次鉴定;填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党员提出转正申请 支委会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及时开会讨论该同志是否按期转正;
召开党支部大会
1、会议主持人报告出席会议党员人数;
2、预备党员宣读申请转正报告,汇报一年来的工作、思想、学习情况;
3.支委会代表汇报对预备党员转正的意见;
4、大会讨论评议;
5、大会表决,做出决议;
6、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表态;
7、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
报学院党委审批 学院党委通过审查了解、开会集体讨论是否批准预备党员转正。
报组织部备案 填写《预备党员转正通知书》。
通知预备党员党龄从何时算起。
党支部派人谈话,提出要求。
向党支部党员大会宣布学院党委对预备党员转正的的批复。
四、预备党员转正材料
1,接受为预备党员时的全部材料;
2、转正申请报告;
3、《预备党员考察写实表》;
4、思想汇报:半年思想汇报,一年来的学习或工作总结;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建立入党申请人档案。党支部要为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志建立档案,由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管理。申请人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培训成绩、组织调查等有关材料应及时归档。
2、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党支部接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及时派人与申请人谈话(一般在半月内),了解申请人的入党动机、个人经历和家庭情况,鼓励他们在政治上进步。
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定时间培养考察的入党申请人(一般在一年以上),由党支部组织本支部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对申请入党人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根据推荐情况和本人表现研究确定。一般情况下,推荐票达到半数以上的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4、入党积极分子备案。党支部将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及入党积极分子的本人的基本情况报送组织人事处备案,并领取《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实簿》
5、党支部派人同入党积极分子谈话。党支部应及时派人同已备案的入党积极分子谈话,通知他们正式进入考察期,要求他们正确对待党组织的考察,至少每半年向党支部进行一次书面汇报。
党支部对已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要及时组织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实簿》。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1、指定培养联系人。党支部及时指定一至两名党员先进性强的正式党员做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由支部组织委员提出人选,支委会研究同意后,通知联系人和入党积极分子。
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经常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鼓励并帮助他们积极上进,不断端正入党动机;定期向党小组、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提出培养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每半年填写一次《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实簿》;在入党积极分子基本符合条件时及时建议党小组将其列为发展对象。
2、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党支部要结合党的中心任务,针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对他们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教育,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知识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理想信念。
入党积极分子要认真地接受党组织的培养教育,积极地参加党组织安排的党课及有关党内活动,扎实地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主动地向党组织进行思想汇报,要有书面汇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3、定期考察。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表现情况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结果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实簿》。考察的主要内容是: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思想品德、入党动机、工作学习等情况。特别注意动态地考察他们的思想、工作和学习的变化情况。
4、入党积极分子毕业离校或工作调动时,原单位党支部应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培养教育情况和组织意见等有关材料转入新的学习或工作单位。入党积极分子到达新的学习或工作单位后,应及时将本人的有关情况报告给原单位党支部。
四、确定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方可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党小组建议。入党积极分子所在的党小组召开会议,听取培养联系人汇报培养教育情况,进行评议,形成一致同意后,向党支部提出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2、征求群众意见。党支部可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民意调查等方式,听取党内外有关群众意见。得到绝大多数党员、群众认可的积极分子可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对在校大学生、中专生来讲,征求系(部)团总支、政治辅导员、所在班级的班主任、两委会和本班全体学生的意见,是征求群众意见的必要途径。
党支部对群众反应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向群众和本人反馈。本人对群众反应的意见要有正确的认识。
3、政治审查。确定党员发展对象前党组织必需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情况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在文化大革命和1989春夏之交政治风波以及1999年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的斗争中的表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以及其它政治方面的问题。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审查中要注意政治立场和政治倾向,不仅要审阅入党积极分子的档案,还要索取必要的证明材料。
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4、支委会讨论确定。党支部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小组汇报和广泛征求党内外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形成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决议。设有总支部委员会的,报总支部委员会审议。党员发展对象必需是列入党员发展计划的、要求入党迫切的、表现好的、培养教育期满的入党积极分子。
外单位转入的入党积极分子,已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接收单位的党支部,经过全面考察,确认其已具备党员条件的,按程序可列为党员发展对象。
5、公示。对于研究确定的党员发展对象,以书面形式向党员群众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党员群众推荐情况、和培养考察情况以及其它需公示的情况,时间一般为七天。群众对发展对象如有异议或意见,可向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反应。
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对群众反应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处理,并处理结果及时向群众反应。
6、集中培训。列入党员发展对象的人员,入党前要参加学院党委组织的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学时)。培训内容是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路线的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教育等。培训结束时进行综合考试,受训人员要做好个人总结。
没有经过培训的,一般不能发展入党。
五、预备党员的接收 1、党委预审。确定预备党员,要将党员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实簿》、推优材料、计生证明、培训考试、政审材料、公示情况等有关材料上报学院党委预审,审查合格的方可由支部大会开会讨论。
2、确定入党介绍人。按照党章规定,发展党员必须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讲解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教育帮助,并定期向党组织进行汇报。
3、填写入党志愿书。经学院党委审查同意的,发给《入党志愿书》。组织委员和入党介绍人向发展对象详细说明填写《入党志愿书》的内容和要求。发展对象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
4、支委会审查。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5、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
(1)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会议的主要程序:
①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
②入党介绍人和党小组长介绍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③组织委员向支部大会报告支委会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④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发表意见。
⑤有表决权的党员进行表决,一般要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时,应当场投票、计票、公布结果。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一并投票表决。
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⑥支部书记宣读支部大会决议。
⑦发展对象表态,谈自己对大家提出的意见的看法及今后的决心。
(2)注意事项:
①全体党员都应参加。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少于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或虽然超过半数,但缺席的人数比较多,支部大会一般应改期召开。
②发展对象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③经上级党组织授权的党总支可以接收预备党员。
④临时党支部不能接收预备党员。
(3)上报学院党委审批。党支部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实簿及培养教育等材料报党委审批。
6、党委派专人谈话
党委在审批新党员前,要指派党委成员、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着重考察其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及觉悟情况,看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帮助其进一步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继续努力的方向。谈话后,谈话人认真地将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的有关栏目内,签名盖章,向党委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发展的建议。
7、党委审批。党委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六、预备党员的管理、教育、考察和转正 1、预备党员的管理、教育、考察。
(1)党支部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通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继续实行教育和考察。
(2)发展对象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入党宣誓仪式由组织人事处或党总支(支部)组织进行。党总支(支部)组织进行的,学院组织人事处可派人参加。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是:
①唱国际歌。
②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③新党员宣誓。
④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⑤党员代表讲话。
⑥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
(3)入党介绍人负责对预备党员进行继续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
(4)预备党员毕业离校或工作调动时,如预备期已满,原单位应抓紧讨论其转正问题,预备期限未满的,原单位党支部应将其在本单位的培养教育情况连同等有关材料,按规定及时转给新的学习或工作单位。预备党员到达新的学习或工作单位后,应及时将本人的有关情况报告给原单位党支部。
2、党支部讨论预备党员转正
(1)预备党员提出书面转正申请。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预备期满时,预备党员应主动向党支部提出转正申请,对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思想收获和主要优缺点等情况作出书面汇报。
(2)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讨论,形成一致同意提交支委会。
(3)支委会审查。支委会接到党小组提出的预备党员转正申请后,及时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根据预备党员本人的申请、党小组意见、党内外有关群众意见和预备期间对其进行考察教育情况,召开支委会提出预备党员能否转正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3、召开预备党员转正大会
(1)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会议的主要程序:
①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宣读《转正申请书》。
②党小组长介绍时申请转正预备党员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转正表明意见。
③组织委员向支部大会报告对申请转正预备党员的审查情况。
④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转正预备党员能否转正进行讨论。
⑤有表决权的党员进行表决,一般要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时,应当场投票、计票、公布结果。支部大会讨论两个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逐个讨论,一并投票表决。
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⑥支部书记宣读支部大会决议。
⑦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对大会讨论的意见或表决结果表明自己的态度。
一、《大纲》的基本内容和主要特点
(一)基本定义高度简略
同以往各版考试大纲相比,2014版《大纲》对申论所做的基本定义十分简略,仅在首句指出“申论是测查从事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的考试科目”。这与以往的《大纲》表述明显不同,篇幅高度精简,内容高度原则化、概念化,很难从中得出具体信息。这一基本定义只有与下文的测查要素及其说明结合起来看,才能比较准确地理解考试组织实施部门对申论的新定义、对报考者的新要求。
(二)试卷结构首次明确
随后,《大纲》对申论的试卷结构作了说明:“申论试卷由注意事项、给定资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组成。”这是国考《大纲》第一次对试卷结构做出明确规定,而新版《大纲》中的这种表述,与历年申论考试试卷的实际结构基本相符。
(三)不同级别分卷考试
《大纲》申论部分的第三层,提出了一个关键性的信息:省级以上将与市地以下分卷考试,“申论考试按照省级以上(含副省级)综合管理类、市(地)以下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不同要求,设置两类试卷”。我们知道,过去历次部级申论考试,省级以上和市地以下职位是同卷的,试卷相同、试题不同,有些试题是有选择性的,选择做哪几道试题,与报考者自身准备报考的职位密切相关,有些题是副省级考生做的,其他考生不能做;有些题是市地级以下考生做的,副省级以上考生无须做,尽管部分试题不同,但卷子还是同一张卷子。而2014年《大纲》明确规定,将按照职位等级,分别设置两类试卷,意味着报考不同层次职位的考生,同科不同卷,所面对的申论试卷是不同的;报考中直机关公务员的主体——市地级以下职位的考生将不会在同一张试卷上看到省级以上职位的试题,这对集中精力作答、防止超范围作答是有利的。这点试卷设置上的重要变化,值得报考者和研究者关注。
(四)测查要素重大调整
最后,《大纲》申论部分以主要篇幅介绍了省级以上、市(地)级以下职位申论考试的不同测查要素,每一类职位的测查要素都是4项,但具体要素的内容却有所不同,表述上也各有侧重。
在4项测查要素中,省级与市级以下基本相同的3项:阅读理解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或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大纲》对阅读理解能力的表述是常规性的,与以往没有显著区别;但在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方面,却做出了重大调整,前者增加了“发现和界定问题,作出评估或权衡”,“运用自身已有的知识经验,对具体问题作出正确的分析判断”等新语句,后者增加了“指定语种”、“运用说明、陈述、议论等方式”等新语句,分别体现出考试组织者对应考者适应机关工作能力的新要求。同时,不同层次考试的测查能力具体说明也有重要差别,如“发现和界定问题,作出评估或权衡”、“运用说明、陈述、议论等方式”两项要求,只针对省级职位考生,市级以下考生则没有。
省级与市级以下申论考试测查要素完全不同的是1项:省级测查综合分析能力,市(地)级以下测查贯彻执行能力。这表明招考职位的级别不同,测查的重点也不同,报考者所具备的能力要与其职位级别相匹配,省级以上侧重考查分析能力,更强调分析的主动性、判断的准确性,这与实际工作中高级领导者驾驭全局能力的要求是相一致的;市级以下侧重考查贯彻执行能力,这也是由较低层职位人员在公务员体系中的位置、在处理问题上所站的高度所决定的。
综上所述,中公教育考试研究院专家认为,2014版大纲对申论的界定出现了以下几点本质变化:
对考试的重新审视。不再是为考试而考试,而是反观自身的发展,在新一年的考试中更加重视从考试的目的出发,重在测查考生是否具备各项基本能力,是否能够胜任政府各项工作。
考试规则的细化。详细规定了申论考试的各项基本形式和要求,是申论考试的规范化、体系化的最大体现。
对考生的重视。内容的大大扩充,使考生可以更为直观的了解申论考试的各项要求,是对考生地位重视的体现,同时也表明政府工作的进一步完善以及信息公开的力度。
二、更加明确的测查要素、更加具体的能力要求
今年的国家公务员考试大纲申论介绍部份对省级以上(含副省级)综合管理类职位申论考试和市(地)以下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申论考试两类考试的不同能力要求做出了具体的解释,同以往相比,申论考试得到了更加明确的指导。具体如下表:*
从以上列表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两类考试的区别,申论是测查从事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的考试科目,对能力的测查要求,是与考生报考的职位相对应的,从字面上看,省级以上(含副省级)综合管理类职位的能力要求显然要比市(地)以下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高出一个层次。从大纲的文字表述中,我们也可以对命题思路进行一些分析。下面我们将一一对应为考生进行详细解读。
第一,从阅读理解能力上看。省级以上(含副省级)综合管理类职位对阅读理解的全面性、准确性,以及透过现象发现本质的能力要求更高,而且要求考生理解材料的含义。比较而言,“把握给定资料各部分之间的关系”“对给定资料所涉及的观点、事实作出恰当的解释”的难度明显降低。从中我们也可以大致看出,省级以上(含副省级)综合管理类职位的试题中可能事实类材料所占比例可能更大一些,这对考生的概括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坚持党员发展的基本条件
(一)凡年满十八岁的同
志,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具备一定的党的基础知识,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工作上积极肯干、认真负责、业绩明显、遵纪守法、求真务实、团结友善、爱岗敬业,均可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入党。入党申请书由支部组织委员保存,并在党支部工作记录中记载。
(二)入党申请书应由本人书写,应写明入党的志愿、对党的认识、入党的动机和态度以及自己的决心。篇幅一般在1000—1500字;如果内容较多,可附思想汇报或学习体会材料。申请人可以多次向党组织递交申请书,但内容不宜重复;也可以抽回自己的申请书,抽回后不影响以后申请入党。
(三)党支部和党员要关心和支持非党员群众的政治进步,积极鼓励和帮助他们以刻苦学习、努力工作的实际行动向党组织靠拢,写入党申请。对已经写了入党申请的同志,可以吸收他们参加有关政治理论和党的知识的学习活动,从各方面调动其入党的积极性。
三、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
(一)支委会根据申请人的表现,在征求党小组长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人选,也可以以支部大会的形式提出,报党委研究后正式列为培养对象,进行重点培养。
(二)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基本情况部分由本人如实填写,“确定培养对象时间”由支部填写,“培养人考察记录”由指定培养人按季度填写。
(三)培养考察期间,党支部(小组)要对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基本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党的历史知识和党的优良传统作风的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信念。积极分子本人要自觉学习上述知识,完成党组织和培养人指定的学习内容,首先从认识上、思想上入党。
(四)入党积极分
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要向党组织写出思想汇报,汇报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党小组和党支部根据本人的思想工作表现,经过讨论和会议研究,明确其是否基本具备入党条件,能否列为党员发展对象。同意列为发展对象的,报党委同意后予以发展。暂不列为发展对象的,继续进行培养。
四、按程序做好发展入党工作
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后,到发展为预备党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党支部要对发展对象的本人历史和政治表现进行了解,并进行政治审查,形成政审材料。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二)对发展对象应进行短期集中培训,主要学习《党章》、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党规党法,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三)发展为预备党员必须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
1、《入党志愿书》在支部的指导下由本人按照填写说明认真填写。“入党志愿”的内容应符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篇幅适当。
2、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积极分子培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3、召开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进行审查,对发展对象提出支委会的意见。
4、召开支部大会(到会正式党员必须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进行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各项程序:
① 由组织委员介绍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② 由申请人宣读本人的入党志愿。
③ 两名介绍人分别发表意见(包括培养考察情况)。
④ 介绍对申请人的政治审查情况。
⑤ 党小组发表意见。
⑥ 支部书记向大会报告支委会对申请人审议的情况。
⑦ 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⑧ 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情况要在支部决议中写明。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申请人在党员表决时应予回避。
5、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考察材料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四)党委审批前,要指派专人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同申请人进行谈话。谈话人要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党委对
拟发展党员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表决决定。
五、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一)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要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严格以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认真完成党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在学习、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作用,举行入党宣誓。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接受组织的教
育和考察。
(二)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按时讨论其是否转为正式党员。步骤和程序: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
二、坚持党员发展的基本条件
(一)凡年满十八岁的同志,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具备一定的党的基础知识,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工作上积极肯干、认真负责、业绩明显、遵纪守法、求真务实、团结友善、爱岗敬业,均可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入党。入党申请书由支部组织委员保存,并在党支部工作记录中记载。
(二)入党申请书应由本人书写,应写明入党的志愿、对党的认识、入党的动机和态度以及自己的决心。篇幅一般在1000—1500字;如果内容较多,可附思想汇报或学习体会材料。申请人可以多次向党组织递交申请书,但内容不宜重复;也可以抽回自己的申请书,抽回后不影响以后申请入党。
(三)党支部和党员要关心和支持非党员群众的政治进步,积极鼓励和帮助他们以刻苦学习、努力工作的实际行动向党组织靠拢,写入党申请。对已经写了入党申请的同志,可以吸收他们参加有关政治理论和党的知识的学习活动,从各方面调动其入党的积极性。
三、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
(一)支委会根据申请人的表现,在征求党小组长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人选,也可以以支部大会的形式提出,报党委研究后正式列为培养对象,进行重点培养。
(二)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基本情况部分由本人如实填写,“确定培养对象时间”由支部填写,“培养人考察记录”由指定培养人按季度填写。
(三)培养考察期间,党支部(小组)要对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基本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党的历史知识和党的优良传统作风的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信念。积极分子本人要自觉学习上述知识,完成党组织和培养人指定的学习内容,首先从认识上、思想上入党。
(四)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要向党组织写出思想汇报,汇报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党小组和党支部根据本人的思想工作表现,经过讨论和会议研究,明确其是否基本具备入党条件,能否列为党员发展对象。同意列为发展对象的,报党委同意后予以发展。暂不列为发展对象的,继续进行培养。
四、按程序做好发展入党工作
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后,到发展为预备党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党支部要对发展对象的本人历史和政治表现进行了解,并进行政治审查,形成政审材料。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二)对发展对象应进行短期集中培训,主要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党规党法,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三)发展为预备党员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1、《入党志愿书》在支部的指导下由本人按照填写说明认真填写。“入党志愿”的内容应符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篇幅适当。
2、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积极分子培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3、召开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进行审查,对发展对象提出支委会的意见。
4、召开支部大会(到会正式党员必须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进行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各项程序:
①由组织委员介绍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②由申请人宣读本人的入党志愿。
③两名介绍人分别发表意见(包括培养考察情况)。
④介绍对申请人的政治审查情况。
⑤党小组发表意见。
⑥支部书记向大会报告支委会对申请人审议的情况。
⑦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⑧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情况要在支部决议中写明。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申请人在党员表决时应予回避。
5、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考察材料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四)党委审批前,要指派专人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同申请人进行谈话。谈话人要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党委对拟发展党员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表决决定。
五、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一)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要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严格以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认真完成党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在学习、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作用,举行入党宣誓。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接受组织的教育和考察。
(二)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按时讨论其是否转为正式党员。步骤和程序: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
二、坚持党员发展的基本条件
(一)凡年满十八岁的同志,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具备一定的党的基础知识,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工作上积极肯干、认真负责、业绩明显、遵纪守法、求真务实、团结友善、爱岗敬业,均可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入党。入党申请书由支部组织委员保存,并在党支部工作记录中记载。
(二)入党申请书应由本人书写,应写明入党的志愿、对党的认识、入党的动机和态度以及自己的决心。篇幅一般在1000—1500字;如果内容较多,可附思想汇报或学习体会材料。申请人可以多次向党组织递交申请书,但内容不宜重复;也可以抽回自己的申请书,抽回后不影响以后申请入党。
(三)党支部和党员要关心和支持非党员群众的政治进步,积极鼓励和帮助他们以刻苦学习、努力工作的实际行动向党组织靠拢,写入党申请。对已经写了入党申请的同志,可以吸收他们参加有关政治理论和党的知识的学习活动,从各方面调动其入党的积极性。
三、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
(一)支委会根据申请人的表现,在征求党小组长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人选,也可以以支部大会的形式提出,报党委研究后正式列为培养对象,进行重点培养。
(二)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基本情况部分由本人如实填写,“确定培养对象时间”由支部填写,“培养人考察记录”由指定培养人按季度填写。
(三)培养考察期间,党支部(小组)要对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基本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党的历史知识和党的优良传统作风的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信念。积极分子本人要自觉学习上述知识,完成党组织和培养人指定的学习内容,首先从认识上、思想上入党。
(四)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要向党组织写出思想汇报,汇报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党小组和党支部根据本人的思想工作表现,经过讨论和会议研究,明确其是否基本具备入党条件,能否列为党员发展对象。同意列为发展对象的,报党委同意后予以发展。暂不列为发展对象的,继续进行培养。
四、按程序做好发展入党工作
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后,到发展为预备党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党支部要对发展对象的本人历史和政治表现进行了解,并进行政治审查,形成政审材料。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二)对发展对象应进行短期集中培训,主要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党规党法,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三)发展为预备党员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1、《入党志愿书》在支部的指导下由本人按照填写说明认真填写。“入党志愿”的内容应符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篇幅适当。
2、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积极分子培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3、召开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进行审查,对发展对象提出支委会的意见。
4、召开支部大会(到会正式党员必须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进行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各项程序:
①由组织委员介绍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②由申请人宣读本人的入党志愿。
③两名介绍人分别发表意见(包括培养考察情况)。
④介绍对申请人的政治审查情况。
⑤党小组发表意见。
⑥支部书记向大会报告支委会对申请人审议的情况。
⑦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⑧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情况要在支部决议中写明。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申请人在党员表决时应予回避。
5、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考察材料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四)党委审批前,要指派专人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同申请人进行谈话。谈话人要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党委对拟发展党员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表决决定。
五、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一)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要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严格以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认真完成党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在学习、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作用,举行入党宣誓。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接受组织的教育和考察。
(二)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按时讨论其是否转为正式党员。步骤和程序: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
二、坚持党员发展的基本条件
(一)凡年满十八岁的同志,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具备一定的党的基础知识,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工作上积极肯干、认真负责、业绩明显、遵纪守法、求真务实、团结友善、爱岗敬业,均可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入党。入党申请书由支部组织委员保存,并在党支部工作记录中记载。
(二)入党申请书应由本人书写,应写明入党的志愿、对党的认识、入党的动机和态度以及自己的决心。篇幅一般在1000—1500字;如果内容较多,可附思想汇报或学习体会材料。申请人可以多次向党组织递交申请书,但内容不宜重复;也可以抽回自己的申请书,抽回后不影响以后申请入党。
(三)党支部和党员要关心和支持非党员群众的政治进步,积极鼓励和帮助他们以刻苦学习、努力工作的实际行动向党组织靠拢,写入党申请。对已经写了入党申请的同志,可以吸收他们参加有关政治理论和党的知识的学习活动,从各方面调动其入党的积极性。
三、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
(一)支委会根据申请人的表现,在征求党小组长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人选,也可以以支部大会的形式提出,报党委研究后正式列为培养对象,进行重点培养。
(二)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基本情况部分由本人如实填写,“确定培养对象时间”由支部填写,“培养人考察记录”由指定培养人按季度填写。
(三)培养考察期间,党支部(小组)要对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基本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党的历史知识和党的优良传统作风的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信念。积极分子本人要自觉学习上述知识,完成党组织和培养人指定的学习内容,首先从认识上、思想上入党。
(四)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要向党组织写出思想汇报,汇报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党小组和党支部根据本人的思想工作表现,经过讨论和会议研究,明确其是否基本具备入党条件,能否列为党员发展对象。同意列为发展对象的,报党委同意后予以发展。暂不列为发展对象的,继续进行培养。
四、按程序做好发展入党工作
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后,到发展为预备党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党支部要对发展对象的本人历史和政治表现进行了解,并进行政治审查,形成政审材料。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二)对发展对象应进行短期集中培训,主要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党规党法,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三)发展为预备党员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1、《入党志愿书》在支部的指导下由本人按照填写说明认真填写。“入党志愿”的内容应符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篇幅适当。
2、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积极分子培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3、召开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进行审查,对发展对象提出支委会的意见。
4、召开支部大会(到会正式党员必须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进行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各项程序:
①由组织委员介绍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②由申请人宣读本人的入党志愿。
③两名介绍人分别发表意见(包括培养考察情况)。
④介绍对申请人的政治审查情况。
⑤党小组发表意见。
⑥支部书记向大会报告支委会对申请人审议的情况。
⑦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⑧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情况要在支部决议中写明。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申请人在党员表决时应予回避。
5、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考察材料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四)党委审批前,要指派专人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同申请人进行谈话。谈话人要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党委对拟发展党员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表决决定。
五、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一)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要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严格以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认真完成党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在学习、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作用,举行入党宣誓。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接受组织的教育和考察。
(二)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按时讨论其是否转为正式党员。步骤和程序: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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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依托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推动工程技术领军人才培养,构建高校与企业合作、国内与国际合作的开放式培养体系,结合行业前沿技术和发展趋势,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创新能力强的工程博士。
二、培养目标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是造就工程领域内工程技术创新的引领者和组织者,使其能够综合运用科学研究方法和先进技术手段解决工程实践中的复杂问题,成为高层次技术与管理的复合型领军人才。
三、招生对象
工程博士招收对象为目前已在“先进制造”或“电子与信息”领域、具有丰富工程技术实践经验并取得一定成就的工程技术人才,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主持或参与“先进制造”、“电子与信息”领域国家重大专项研究与开发的、优秀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员;
②已获得硕士学位,并具有五年或五年以上工程技术实践经验,在同行业领域内具有良好声望、取得较高成就;
③获得学士学位、具有十年以上工程技术实践经验,并已达到硕士同等学力、特别优秀的高级工程技术人员;
④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英语基础。
四、招生方式
全年接受报名。
招生方式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学校审核”方式的申请审核制。申请者须由所在企业作为单位推荐,同时有两位以上本行业或者本领域专家的个人推荐;学校重点考察申请者的综合素质、创新思维和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
招生过程分为初审、复审及录取三个阶段。
(1)初审
申请者按照要求提供下述材料,由工程博士培养中心对其资格进行初审。
报名表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影印件
(2)复审
初审合格者需提供下述材料:
申请书(含专业特长及主要成果、学习目的、研究计划)
单位推荐信
专家推荐信(同领域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知名专家或教授)
招生考核小组专家首先对申请者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核,初步通过者继续参加综合考评。综合考评采取现场答辩方式。申请者须向考评小组专家作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答辩报告,对个人研究经历、研究计划与设想做详细陈述,回答考评小组专家的提问;考评专家考核其交流表达能力、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知识及潜在发展能力,分析基础技术水平和综合项目管理能力,参考所提供的推荐信、申请书、专业领域背景和承担的重大专项等给予综合评价。
(3)录取
学校工程博士培养指导委员会根据国家发展需求、行业及企业发展需求、以及申请人递交的材料、复审结果等因素确定是否录取。
五、培养方案简介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年限为4-6年。攻读学位期间完成不少于10个学分的课程学习,在学校本部学习时间累计不得少于半年。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培养采用个性化培养、导师组指导、校企联合、国内外联合等模式进行培养。
工程博士的课程体系由专业基础、专业技术、人文社科、组织管理、通识经济管理等构成。培养环节包括课程学习、国际交流、讲座环节等。工程博士生在进入学习后的第四学期末,需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主要考核工程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情况、对所在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的把握程度、所研究课题进展情况、中英文语言表达交流能力测试等。中期考核未通过者,可在一年内再申请一次中期考核,再次未通过者,可以完成博士课程学习肄业。
六、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