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审计报告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14 14:46:33

绩效审计报告

绩效审计报告篇(1)

国外许多国家绩效审计发展较早,绩效审计报告已经形成了完备的框架体系。为了研究我国绩效审计报告框架体系,笔者主要从以下8个绩效审计发达的国家进行综述,以期对我国有所借鉴。

(一)美国绩效审计报告框架美国绩效审计报告的框架内容非常系统,主要包括十个方面:审计目标、范围和方法,其主要是为了使读者了解审计的目的、判断审计报告内容的价值,以及为达到目标所使用的方法;重大的审计成果,在可能时还包括审计结论。以使读者充分了解所报告的事项;纠正问题和改善经营活动的建议。审计人员通过审计,如果发现经营活动还有改善的潜力,报告中应当提出相应的建议;应说明一般公认政府审计准则的适用性及如不采用某种准则将对审计结果产生的可能影响;审计中发现的重大违法问题和滥用权力行为。当审计人员根据获得的证据断定重大的不合规时间或滥用行为发生时,他们应该报告有关信息;被审计单位的管理缺陷和其他重大缺陷。在绩效审计中,审计人员可以将管理控制中的重大缺陷确定为效益不佳的原因;被审计项目负责人对审计发现、结论、建议及纠正措施的看法。在编写报告时,加入被审计单位的看法能够显示他们解决问题的计划;被审计项目显著的成就。将被审计项目重大管理成就写入报告,有利于其他使用者了解情况;对将来需要审计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如果禁止公开披露某些资料,审计人员可以在报告中说明未披露资料的性质及禁止纰漏的依据。

(二)加拿大绩效审计报告框架加拿大绩效审计报告框架内容包括:审计目的、审计时间、审计范围;审计准则;审计项目的概况,包括管理层的责任;审计标准及与管理层在审计标准方面存在的分歧;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审计建议;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反馈意见;审计结论。

(三)英国绩效审计报告框架英国绩效审计手册提出绩效审计报告要全面反映审计工作的目标、工作过程与方法以及工作的成果,其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背景;被审计单位或项目的工作目标;被审计单位实现其目标的主要手段和措施;审计人员开展绩效审计情况的描述(包括审计的范围、内容和方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提出的审计建议。

(四)澳大利亚绩效审计报告框架澳大利亚联邦和州审计署的绩效审计报告,一般都不采用固定格式的简式报告,而是采用详细描述的繁式报告。绩效审计报告的结构,按照顺序依次是:标题页和呈送信;内容目录;缩写词语列表;摘要和建议;审计发现和结论;附录;索引等。绩效审计报告必须包括的内容有:审计目标及评价标准(或被审计事项应达到的成果);对被审计事项的背景描述;审计发现(附主要的审计证据);针对每一项审计发现或审计意见的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审计结论和审计建议。

(五)瑞典绩效审计报告框架瑞典审计局出具的绩效审计报告的格式和内容因审计项目的不同而不同,但基本结构大致相同,包括八个部分:审计情况概述;引言;审计安排;审计对象说明;审计发现问题;审计结论;审计建议和附件。

(六)德国绩效审计报告框架德国绩效审计报告对联邦审计院的工作有重要意义,已经成为联邦审计院履行工作义务的核心,其绩效审计报告框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六个部分:内容概要;确定的事实;对事实做出的评价;主管部门发表的意见;联邦审计院的最终评价;联邦审计院的建议和倡议。

(七)日本绩效审计报告框架日本绩效审计报告一般包括两大部分:报告会计检察院的审计方针和审计实施情况;报告审计发现,报告审计发现中又包括介绍审计发现的类别、报告审计发现内容和建议采取的改进措施、会计检察院对绩效审计发现问题发表意见。

(八)韩国绩效审计报告框架韩国绩效审计报告一般包括五项内容:项目背景;审计范围与方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审计建议;对审计建议的反馈。

二、国外绩效审计报告框架评析

由以上综述可以看出,大多数国家绩效审计报告内容大致相同,几乎都包括:被审计单位的背景资料;审计的范围、目标、方法;对审计准则遵循情况的说明;审计发现的事实、结论和建议;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等,但又各具特色。

(一)美国美国国家审计署要求绩效审计报告的表述应:完整。报告中,为满足审计目标和证明报告事项正确的资料和背景必须完整;准确。审计报告中任何不准确之处都可能引起对整个报告的怀疑,且还可能损害审计机关的信誉,降低报告效果;客观。审计报告应该公正且不给人误导,防止夸大或过分强调效益中的缺陷;有说服力。审计结果应与审计目标相符,审计发现以具有说服力的方式表述,审计结论和建议与所陈述的事实有逻辑联系;明确。审计报告应通俗易懂,语言在业务允许情况下尽可能简练、明确。

(二)加拿大加拿大国家审计署对绩效审计报告的信息披露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与限制。由于审计报告不需遵循加拿大《信息披露法》,公众或第三人不能依据《信息披露法》要求获得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草稿等具体详细的审计资料。此外,当审计人员可能被新闻媒体询问对一些与工作相关事情的观点或看法前,必须获得有关领导批准。如果审计人员违反了审计署的保密规定。将构成非常严重的事件,该事件还将报告给众议院。

(三)英国英国绩效审计报告中的审计建议没有强制性,被审计单位可以选择不执行审计建议,审计署只将报告提交议会并公开发表,并通过加强和被审计单位的合作来确保审计建议得到实施。审计署非常重视审计建议的质量,强调审计建议必须有前瞻性,全面性。

(四)澳大利亚澳大利亚审计署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的要求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对任何联邦机构及下属单位进行的绩效审计,在审计报告草稿完成后,应提高一份给被审计单位最高首长。对于国有独资企业及其下属单位进行的绩效审计,在审计报告初稿完成后,应提交一份给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审计长可以将以上各种绩效审计报告初稿,提供给他认为需要阅读的机构或个人。

(五)瑞典瑞典审计署的实际操作中,绩效审计报告对审计发现问题、审计结论和审计建议的结论有两种安排方式:在列出一条审计发现问题后紧接着列出相应的审计结论和建议,然后在列出下一条审计发现问题、相应审计结论和建议。将审计发现问题、审计结论和审计建议分成三个独立的部分,分别表述。

(六)德国德国绩效审计报告有以下三个特征:将绩效审计报告列入年度报告。针对重大事项提交特别报告。特别报告使联邦审计院可以及时就重大审计结果向立法机关和联邦政府提交报

告。(3)提供咨询报告。

(七)日本日本的会计检查院一贯重视绩效审计,传统上对于“三E”中的经济问题,即浪费行为特别揭示。现在越来越重视利用项目评价手段开展绩效审计,考察项目的效果。在年度报告中,绩效审计占相当多的内容。

(八)韩国韩国监查院要求审计报告必须符合及时性、全面性、准确性、客观性等原则,并简明扼要,合乎逻辑。监查院应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

三、国外绩效审计报告框架对我国的启示

笔者综合考虑国外大多数国家制定绩效审计报告框架的经验,且结合我国审计人员在具体操作中所遇到的情况,提出了制定我国绩效审计报告框架的建议。

(一)被审计事项基本情况被审计事项基本情况是说明与审计目标有关的被审计单位背景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几点:绩效审计对象的背景情况。简要介绍所审的政府、政府机关或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法律地位、主要职责、工作范围、使用资源情况、组织构成、工作程序等;选择本项目进行绩效审计的原因。主要包括法律依据、审计的需要、现实和社会意义等;审计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财政财务收支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健全有效情况等;审计工作的时间、工作方法、依据的标准、评价的范围和主要评价内容;任范围。报告中要说明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各自的责任是什么,以明确责任范围。

(二)审计实施情况审计实施情况包括审计的依据、审计的目标、范围和为达到审计目标而使用的方法、遵循审计准则的情况确认被审计对象的责任。报告使用者需要这些信息来理解审计的目的和审计工作性质,预期报告的内容,了解审计目标、范围和方法方面的重大限制。具体情况如下:审计的依据,即实施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规定,政府交办的事项,或其他选项的依据;在报告审计目标时,应当采用清楚、具体和中立的表达方式,以避免未阐明的猜想;在报告审计范围时,审计人员可以说明为达到审计目的而开展工作的深度和范围;在对所使用的方法进行报告时,审计人员可以以充分详细的方式解释审计目标是怎样完成的;遵循审计准则的情况。审计人员必须明确指出审计工作是否遵循了政府审计准则;明确被审计对象的责任,以便报告客户了解审计的性质和局限性,同时避免风险。

(三)审计评价意见审计评价意见是审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审计目标,以审计结果为基础,考虑可接受的审计风险、审计发现问题的重要性等因素,从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方面提出的评价意见。并且审计人员只对所审计的事项发表审计评价意见。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审计证据不适当或者不充分、评价依据或者标准不明确以及超越审计职责范围的事项,不发表审计评价意见。审计人员还可以通过提供与审计目标有关的可靠证据来报告审计结果。这些结果应有充分、可靠和相关的证据支持,可以促进充分理解被报告事项并且在恰当方面能够提供令人信服的、公允的表达方式。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的事实、定性以及违反的相关法律法规;影响绩效的重要问题的事实、原因、后果;相关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以及舞弊、违法行为、违反合同条款或者拨款协议以及滥用行为。

(五)处理处罚意见及审计建议处理处罚意见是针对绩效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具体违法违规问题及处理处罚意见。包括审计过程中查出的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事实,处理和处罚决定及依据法律、法规做出有关移送处理的决定等。

(六)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反馈在审计报告中还应包括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可以包括如下内容: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看法;审计组采纳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并对审计报告的修改情况;审计机关不同意被审计单位的理由。当被审计单位有不同意见时,审计人员要进行认真的核对和分析,应采纳合理的意见,且应及时调整报告。对于那些双方不能统一的意见,审计报告要分别反映双方的意见。

绩效审计报告篇(2)

政府绩效审计是从传统审计体系中衍化出的,强调审查管理效率和效果的审计。1956年起,西方政府审计体系发生变革,逐渐从传统审计向绩效审计转变,至2017年已经基本形成以绩效审计为主的政府审计体系。而中国关于政府绩效审计的研究还处于成长初期,未能形成一个完善的系统。当下,我国正处于国家治理转型期,政府会计也开展了权责制改革,新的政府会计准则已经于2017年1月1日施行;这意味着今后的政府绩效审计将形成一个以预决算报告和权责制财务报告为基础的二维审计体系。为了服务国家治理转型,本文从我国对政府绩效审计的研究、基于权责制综合财务报告的政府绩效审计以及政府绩效审计对国家治理的影响这三方面着手,对以往文献进行了归纳总结。

一、关于政府绩效审计的研究

1956年,第二届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会议提出要检查管理水平和生产效率,自此绩效审计思想开始出现。经历半个世纪的发展,西方国家已经形成了完善的政府绩效审计体系。相较而言,国内对于政府绩效审计的研究开始得较晚,直到20世纪90年代我国政府绩效审计的研究才开始萌芽,当时就有学者预言,绩效审计将成为我国未来政府等行政事业单位审计的发展趋势和主要方法(王会金,1993)。进入21世纪后,中国与国际接轨,对政府绩效审计的研究也全面展开。有关我国政府绩效审计的研究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方面。

(一)有关政府绩效审计内容的研究

有关政府绩效审计内容的研究多为纯理论研究,主要以分析发展制约、对比国内外现状以及提出改进对策等为主。梁斌,罗文洁(2012)认为随着我国政府绩效管理体系的不断改革与变化,绩效审计得到了相应的发展。然而我国的政府行政管理体系与西方还是有着一定的差距。王会金(2014)指出,我国的政府绩效审计在国外后新公共管理运动过后,存在多个可以创新之处;在协同审计方式方面,应该建立相互匹配协调的行政制度,另一方面还应该更加重视政府绩效审计的结果公开。王超(2014)、谢慕廷(2015)和王丽娜(2016)借鉴美国、英国和德国的发展经验,认为西方国家的立法型绩效审计模式能够使政府绩效审计更为独立和公开,提出要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立项阶段的绩效审计、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和评价体系的建设以及提高公众参与度等对策来完善我国政府绩效审计体系。王会金(2010)对我国的现行体系进行SWOT分析,认为我国社会经济水平较低、制度发展不完善,政府绩效审计发展受到严重制约;在分析了美国政府绩效审计的优势和特征后,提出我国绩效审计的范围应该包括公共财政资金绩效审计、公共投资绩效审计、金融绩效审计、政府采购绩效审计、政府环境绩效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人力资源审计。吴蒙(2015)以深圳为例,对其政府绩效审计进行分析,较为创新地提出当下我国的政府绩效审计存在审计建议避重就轻、绩效审计的时间效率较为低下等问题;然而提出的政策性建议并无突破创新之处,在实践性方面还有所欠缺。关于政府绩效审计内容的研究多以纯理论分析为主,是我国实行政府绩效审计的理论依据和支撑,但由于过去政府绩效审计在实践中未能得到足够的重视,因此相关研究较为缺乏实践上的证据支持,对于当下我国政府绩效审计改革虽然能起到理论上的指导意义,但无法建立实际应用的具体指导细则。

(二)有关政府绩效审计评价体系的研究

目前国内对于政府绩效审计评价体系的构建,大都基于预决算政府会计体系,并不适用于现今的政府会计权责制改革,而指标体系的构建方法也较多依赖于平衡积分卡,缺乏创新。宋常(2010)认为可以效仿《巴塞尔协议》构建一个基本的评价体系;然而文章中并没有建立一个具体的指标体系,只是规范了绩效审计的目标、范围等。吴勋(2011)则认为,我国转型期政府绩效审计有着理论基础薄弱、技术支撑和人员配置达不到要求等实施瓶颈;在构建评价指标时应该突出预算绩效,并制定了量化指标和测算方法。然而在我国政府会计权责制改革的当下,以预算审计为主的绩效审计显然是不能满足政府审计发展需求的。付同青(2008)把平衡记分卡与政府绩效评价相结合,设计了相应的平衡记分卡评价指标,但是未能给出量化评价指数。王如燕(2009)着重研究了政府环境绩效审计,她基于“PSR压力—状态—响应”框架,运用环境优值与协调系数相结合的模型和基于人工神经网络BP的模型,突破性地提出了绿色GDP概念,建立了一套政府环境绩效审计标准和评价指标;迄今为止是国内研究政府环境绩效审计领域指标体系建立较为健全和详细的研究。高卫华(2015)的研究则是出具了较为详细的指标体系框架,他根据2002年财政部颁布的《国有资本绩效评价规划》和中国政府绩效评估研究课题组制定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运用平衡记分卡的方法,对政府的整个预算过程制定了包括五个方面的16个指标。总的来说,由于目前国家治理处于转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绩效审计研究文献综述———以国家治理为视角■邹牧云殷文玺李靠队型期,政府会计也正处于改革中,适用于当前国情的政府绩效审计研究较少;研究方法也较为匮乏,对于政府绩效评价体系的建立,仍是以平衡记分卡评价方法为主,没能引进更多更好更新的方法。因此现存文献对于构建政府绩效审计评价体系的研究还是存在较多不足的。

(三)有关政府绩效审计影响因素的研究

欧阳华生和余宇新(2009)认为人均国民收入、教育指数和基尼系数对绩效审计制度的发展有着显著的正面影响,即经济文化发展水平越高,政府绩效审计制度越能得到发展。李素利(2013)通过实证分析得出审计人员素质、政治、法律、经济和信息等因素的改善都能对政府绩效审计起到积极的正向作用,其中审计人员素质这一因素的影响最大,因此建设绩效审计的法律制度、加强培养审计人员素质对于发展绩效审计非常必要。纵观我国有关政府审计的研究可以发现,虽然目前学界已经形成绩效审计的理念,对于政府绩效审计的研究也已经开始,但是与西方相比仍旧处于较为落后的状态,没有形成一个完整地能够投入使用的理论基础和评价体系。可见,我国的绩效审计目前处于初级阶段,在法律上缺乏依靠和规范,在实施上存在难度和制约。

二、基于综合财务报告的绩效审计形成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收付实现制的政府会计,2015年才明确提出要编制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出台了政府会计准则,并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这意味着今后的政府会计将形成“预算—财务”二维政府会计体系,因此基于综合财务报告的绩效审计也必然形成。然而基于权责制的政府绩效审计,目前仍是一个空白的研究领域。但路军伟和陈希晖(2006)已经预言,政府会计改革,引入权责制,能够提供更多的财务、成本信息,可以将一个项目作为审计主体,达到更好的绩效审计效果。由于学界还未将权责制综合财务报告和政府绩效审计相结合进行研究,因此现有文献中仅有对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问题的研究。刘小兵、徐曙娜(2015)参考并罗列了2012年财政部出台的《2011年度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办法》中的一些编制办法,但未出具创新研究。王彦(2015)则设计了较详细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编制方法,认为应该对于现行收付实现制核算中空白的部分进行资产评估、甄别登记,诸如公共基础设施、由政府承担偿还的企业负债、政府投资的企业股权、政府财政和政府单位借入款中应付利息的负债和费用、政府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折旧摊销等期间费用以及部分政府债权资产等;那么根据这些综合财报编制研究的归纳总结,就能服务于基于综合财务报告的绩效审计的研究。在政府大力推行权责发生制的政府会计的当下,利用权责发生制财务报告进行政府绩效审计是政府审计发展的必然趋势,但目前政府财务报告的编制目前还未出台一个确切的政府会计准则,基于权责发生制综合财务报告的政府绩效审计同样也是一个未有人涉足研究的空白领域。

三、政府绩效审计对国家治理的影响

绩效审计报告篇(3)

二、宏观服务型绩效审计内涵

鉴于当前宏观服务型绩效审计尚处于探索实践之中,我们并不急于给它下一个定义,但是从各地各级审计机关和研究机构的出发点、侧重点各不相同的研究成果中,我们应该着重把握宏观服务型绩效审计的内涵,对宏观服务型绩效审计内涵的把握,是探索和实践宏观服务型绩效审计的基础。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和把握宏观服务型绩效审计的内涵。

(一)理论依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和“免疫系统”理论是宏观服务型绩效审计的理论依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我们党的理论创新成果,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公共财政体制和公共行政管理体制等,是指导宏观服务型绩效审计研究的理论基础。新公共管理理论主张引入市场机制的管理技术和手段,以市场为导向进行政府行政管理,强调政府绩效,重视消费者,鼓励竞争等等。新公共管理理论“政府服务民众,负责于民众”的思想和进行绩效管理的做法,为宏观服务型绩效审计实践提供了基本理论。“免疫系统”理论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对国家审计本质的新定位,强调审计机关是政府的一个“免疫系统”,发挥“内生性”力量的作用,成为强化免疫功能、消除自身“病灶”、防止外来病害侵袭的自我防御系统,在增强自身素质的进程中发挥建设性的作用,为创新宏观服务型绩效审计模式提供理论支撑。

(二)审计理念

审计理念的转变是一个根本的问题,事关审计发展的方向,发展宏观服务型绩效审计,必须以审计理念的转变为先导,强化为宏观管理服务的意识。宏观服务型绩效审计的理念是紧紧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心,自觉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从党委政府和社会公众的需求出发,以全部政府性资金为主线,关注宏观调控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出现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拓展和深化审计工作内涵,揭露问题和促进整改规范并重,关注国家安全、揭示经济、环境和国计民生方面的重大风险,维护国家利益。

(三)审计目标

宏观服务型绩效审计的主要目标是以审计成果为导向,运用审计手段和方法,从微观入手,宏观着眼,关注政府绩效,致力于提高公共资金和公共资源配置、使用、利用的“三性”,促进建立公共财政体系,促进体制机制以及管理制度的规范和完善,评价公共政策的有效性,推动建立健全政府绩效管理制度,促进提高政府绩效管理水平和建立健全政府部门责任追究制,关注国家安全(包括财政安全、金融安全、国有资产安全、民生安全、资源与生态环境安全、信息安全),揭示存在的风险,揭示存在的风险,提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对策建议。

(四)审计作用

宏观服务型绩效审计是以揭露问题为主要切入点,从体制、机制、制度以及政策措施层面分析研究问题,以提供建议和对策为结果。由此可见,宏观服务型绩效审计最本质的职能是服务,服务职能的实现取决于其作用的发挥。宏观服务型绩效审计的作用分为防护性作用和建设性作用两个层次。防护性作用表现为通过对经济活动的监督、揭露、制止等手段,制约经济活动中各种消极因素和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刘家义审计长认为监督本身就是一种服务,监督不到位,服务就会缺位。从这个意义上说,防护性作用是服务职能的第一层次。建设性作用是指审计监督活动对社会与经济发展所产生的推动、促进、改善和优化的影响和效果,重在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服务。建设性作用是更高层次的服务,其作用分为三个层面:一是督促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查处的问题进行整改,同时建立长效机制,改进管理;二是针对国家政策、机制、体制等宏观层面提出改进意见;三是关注国家安全,及时发现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重大风险。宏观服务型绩效审计要发挥建设性作用,必须以主动性来扩大发现问题的视野,以预防性来提前感受到风险,以整体性来看这些问题对全局的影响,以宏观性来进行分析和判断、从机制体制和制度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公开性来促进整改和规范。

需要指出的是,宏观服务型绩效审计是我国社会转型、经济转轨历史阶段的主要绩效审计模式,这种绩效审计不强调对微观层面的3E进行评估或评价,而更多的是着眼于发挥审计的宏观作用,着力于推进制度和体制机制的完善。这样一个定位并不是对3E的否定,而是根据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所做出的阶段性选择。我国正处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之中,目前还不具备稳定的机制体制环境,也尚未完成真实、合法性审计的历史任务,且当前经济生活中的问题多与体制、机制密切关联,绩效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更多的来源于体制、机制,这就决定了当前除了个别微观领域(比如企业效益和建设项目投资绩效)有条件开展定量分析型绩效审计外,绩效审计更主要的形式是偏向宏观管理的绩效审计。而宏观服务型绩效审计的发展,最终将为定量分析型绩效审计的开展扫清障碍,一方面宏观服务型绩效的建设性作用最终将有助于从体制、机制和管理上去解决财务收支真实合法问题,另一方面宏观服务型绩效审计的探索有利于完善审计政策环境,建立起科学的绩效审计评价及方法体系。

三、开展宏观服务型绩效审计研究的必要性

(一)适应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

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管理的目标模式。服务型政府从内容上讲,就是要以人为本,保障和实现人的基本权利,重点解决各种民生问题,完善公共服务与社会政策体系,同时,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更好地为基层、企业和社会公众服务。建设服务型政府,必须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一是要加快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二是要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三是要健全行政运行机制,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四是要健全政府职责体系,推行行政问责制,五是要提高政府效能,完善政府绩效管理体系。当前,各级政府稳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公共财政体制,完善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构建公共服务型政府。审计机关作为政府的组成部门,是实现政府目标的参与者,审计机关为了更好、更全面地履行职责,提高审计监督成效,必需适应我国经济、政治、社会发展的要求,尽快实现从传统审计向现代审计转型,不断创新审计理念,积极探索和实践宏观服务型绩效审计模式,在更高的层次上体现审计宏观服务作用。为此,审计机关要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加强对公共收支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的审计监督,完善公共财政绩效导向机制,部门工作绩效激励机制,提升政府行政效能,使政府的权力运作更加透明、责任更明确、效率更高,使公共财政体制更健全,政策更完善,公共服务更到位,公共资金管理更透明规范,

(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要求

首先,开展宏观服务型绩效审计,是适应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阶段的要求。过去五年,**经济发展实现了人均GDP从2000美金到5000美金的跨越,今后一段时期,要实现人均GDP从5000美金到10000美金的跨越。这一阶段,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和谐社会、建立公共财政管理体制的发展阶段;是各级政府的经济实力不断增强,预算内外的资金总量不断加大,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加快的发展阶段;也是社会矛盾突显、不和谐因素增加、财经领域许多制度和规定需要重塑的发展阶段。在这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外部环境深刻变化的发展阶段,客观地要求审计机关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为推进科学发展观的落实、推进公共财政管理体制的完善、推进财经领域各项制度的规范提供有效的服务。

其次,开展宏观服务型绩效审计,是适应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战略的要求。在过去三十年的发展过程中,**靠的是率先进行市场取向的改革,在发展民营经济、完善市场机制方面先走一步,所以取得了快速的发展。但是今后一个时期,我省一些先发性的优势,特别是体制性的优势在逐步消失。面对新形势,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总战略,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加快体制、机制和行政管理制度的创新,使我省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适应,重塑新一轮的发展优势。而推进体制、机制的创新和完善是审计机关创新和发挥作用的新领域。应当看到,在整个经济和社会运行系统中,需要改革和完善的体制和机制性的问题还很多,审计机关作为政府的专门监督部门,应该关注这些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要达到这样的目标,审计自身必须创新和转型,必须在审计理论和实践的创新上要有新的突破和举措,这样才能够在**新一轮的发展过程中发挥建设性的作用,赢得主动权,才能使审计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三)符合现代审计发展方向的要求

现代公共行政管理把关注责任、关注绩效放在突出的位置。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民主法制进程的加快,对政府及其部门工作的“问责”,对政府性资金使用的“问效”,将是现代审计发展的主要趋势。绩效审计是公共管理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民主和法治发展的必然结果,是现代国家审计本质的内在要求,符合审计现代化的发展方向。审计署《审计署20**至20**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中提出,到20**年,每年所有的审计项目都开展绩效审计。现阶段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执政理念的转变、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公共财政体制的逐步构建,为国家审计机关确立现代审计模式提供了必要条件。特别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水平迅速提升,部分地区已接近或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而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也迫切要求政府进一步加强宏观层面的管理和调整,这就为国家审计实现由传统审计向现代审计的根本转型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符合审计成果使用者的要求

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个组成部分,审计机关要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以成果使用者(党委政府和社会公众)的需求为出发点,面向成果使用者提供公共产品,充分发挥审计“内生性力量”的建设性的作用,充分满足党委政府和老百姓对审计的需求,切实为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提供有效服务,在服务中实现有效监督,在服务中推进审计转型,在服务中体现审计价值。在我国经济、社会的转型阶段,宏观层面的矛盾和问题不断凸显,党委、政府更希望审计机关在体制、机制、制度、政策、管理和资金的使用、资产的增值以及一些带有全局性、宏观性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提出建设性的可操作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免疫系统”的作用。伴随着经济社会转型,民主政治制度日益完善,公众的民主意识日益提高,社会公众要求建立责任政府,从社会公众的角度,监督权力组织掌控公共资源的绩效情况,形成对权力的有效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国家公共权力的正确行使。开展宏观服务型绩效审计,有利于国家审计着力解决各级党委政府关注的重大问题、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关系经济安全的突出问题、老百姓关心的涉及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促进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有利于满足广大人民对公共收支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进行有效的监督的需求,提高人民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从而更好地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的完善和发展。

四、宏观服务型绩效审计重点领域

当前我国所处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建设服务型政府所面临的任务和现代审计发展的方向,决定了宏观服务型绩效审计所需关注的重点领域是:公共政策、公共管理、公共财政和公共安全。

(一)公共政策绩效审计

公共政策是指在一定时期内,政府为了解决社会公共问题,有效增进与公平分配公共利益,在对社会公共利益进行选择、整合、分配和落实的过程中制定的行为准则。它往往通过法令、条例、规划、计划、方案、措施等形式表达出来。严格来说,公共政策只是公共管理的一个组成环节,之所以将公共政策绩效审计从公共管理绩效审计中单列出来加以研究,一方面是是因为公共政策是公共管理最重要的一个环节。1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赫伯特·西蒙认为,决策工作贯彻于管理活动的全过程,决定管理活动的成败,从这意义上讲,管理过程就是决策的制定和贯彻过程。另一方面是因为我国当前政策制订环境、决策机制、和政策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决定了开展政策绩效审计的巨大需求:一是我国正处于政治经济体制转轨时期,政策制定的体制条件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从而既需要对过去缺乏制定经验与知识积淀的原有政策进行修订,也需要按照社会经济发展的宏观目标要求,针对新出现的情况与问题制定新的规范。二是我国政策制定体制尚未能实现对制度的有效监控,决策责任机制也远未形成,尚难以真正体现“多数人的利益”;三是决策制定和执行主体“经纪人”假设。从某种意义上说,公共决策是多方利益主体博弈的结果。而履行政府管理职能的部门或个人也是有限理性的“经济人”,即决策制定和执行主体是有限理性的、也有趋利的动机,难免会利用部门所处垄断地位封锁信息或放松管制,利用信息优势、制度的不完备性谋求个人私利,进行权利的寻租与政治投机;或者不能通盘考虑复杂多变的情形或局面,制订出符合自己利益的政策。

公共政策绩效审计,是宏观服务型绩效审计为宏观管理、宏观决策服务特点体现最鲜明、建设性作用发挥最充分的领域。审计署于20**年7月的《审计署20**至20**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明确提出了绩效审计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以及政策措施层面发现和分析研究问题,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政策、法律、制度的落实和完善,推进深化改革,加强宏观管理”,并且把国家重大政策措施的执行作为试行全过程跟踪审计五个领域之一。政策绩效审计通过对涉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政府决策的审计,监督政府决策过程,追踪决策执行结果,促进政府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以切实推进公共行政管理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1.政策绩效审计的目标

(1)保证政策制定合法化、科学化和民主化。

(2)保证政策内容尽可能广泛地综合各种利益要求,使之反映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3)保证政策贯彻落实,尽可能地避免政策过程中发生对政策误解、曲解、滥用、消极抵制甚至反抗。

(4)及时准确、真实地发现政策的片面性和局限性,向政策制定部门反馈信息、提供意见和建议,以便及时地实现政策的调整、完善或者终结。

2.政策绩效审计的主要内容

(1)以规范预算管理、推动财政体制改革、促进建立公共财政体系为目标,对公共财政领域的政策、措施进行审计,如转移支付制度、税收体制改革、国有资本预算管理制度等。

(2)关注国家宏观投资政策的落实和执行效果,促进完善政策法规,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对金融政策实施情况及其效果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检查企业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3)关注科技、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改革政策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促进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4)检查环境和资源保护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检查支农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落实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

3.政策绩效审计的服务效应

(1)对政策制定绩效进行监控。政策制定是从发现问题到政策方案出台的一系列活动,简单的制定过程包括发现问题———搜集决策信息———制定政策。在政策制定阶段,政策绩效审计服务效应的实现主要体现于两个个方面:首先可以起到发现政策问题的作用。政策问题是政策研究的起点。由于审计机关在宏观经济管理体系中居于监督保障系统和信息反馈系统,相对来说,可以率先发现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提高执政能力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苗头性问题,提前感知财政、金融、国有资产管理、民生、资源与生态环境等领域存在的风险,察觉和发现政策问题,提请决策部门注意并出台相关政策实施调控。其次为决策部门检查决策信息的真实性,并及时纠正和剔除政策制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不利因素。决策信息真实与否,事关政策能否体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并达到预期目标。这里的决策信息是指支持宏观决策的、反映财政财务收支总体情况的经济信息,如财政收入与支出,金融机构贷款规模,国有企业经营利润等。审计机关通过审查计划、预算、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成本预测等内容的制定情况,关注是否会因为决策信息不完备、预测失准或计划不周造成经济损失或效益低下,在政策出台前及时纠正和剔除计划、预算以及投资项目可能出现的问题和不利因素。

(2)对政策执行绩效的监控。政策执行是政策过程的中介环节,是将政策目标转化为政策现实的惟一途径。政策执行过程中,审计机关通过把政策实施情况与实施前的预测、预算、计划和标准等进行分析比较,及时发现政策实施情况与政策目标之间的偏差,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根据审计发现的偏差和新情况,向政策制定部门提出调整和修订政策的审计建议,是政策更加符合客观实际,更趋合理。在政策执行阶段,政策绩效审计的作用体现在三个层次:一是制止政策执行主体正在进行的违反国家政策的行为,纠正由于主观和客观因素导致的执行偏差;二是建议有关主管部门纠正与上位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实施细则、部门规章乃至行政法规;三是对于没有上位法律、法规相抵触但与政策制定目标、国家宏观调控方向不符合的行为,审计机关可以信息、专报形式反映给政策制定部门,由这些部门据以制定政策进行规范。

(3)参与对政策绩效的后评估。政策评估是衡量政策价值的手段,是启示和限制下一次政策制定和政策执行的有效方法。政策绩效后评估即依据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判断政策的效果,发现政策执行结果与政策目标之间的偏差,并寻找原因,发掘改进的途径,为下次决策提供指导。

(二)公共管理绩效审计

从新公共管理理论上说,公共管理的主体并不仅限于政府,社会团体和社会公众等也可以是公共管理的主体。但从当前我国实际来看,公共管理绩效基本上等同于政府绩效。政府绩效是指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的业绩、效果、效益及其管理工作效率和效能,是政府在行使其功能、实施其意志的过程中体现出的管理能力。根据全质量管理(TQM,TotalQualityManagement)理论,政府绩效的实现有赖于全过程控制,即过程控制和系统控制的有机结合。过程控制是把某项活动和相关的资源作为过程进行管理,系统控制是运用系统工程的方法对过程实施系统管理。公共管理的单项职能可以视为过程控制,部门职能和政府职能可以视为系统控制。因此,评价政府绩效可以分为三个层面,一是政府公共管理绩效审计,二是公共部门管理绩效审计,三是单项职能履行绩效审计。当前开展公共管理绩效审计,应当以单项职能履行审计为突破口,遵循“单点突破、由点及面、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优先实践部门管理绩效审计,努力探索政府公共管理绩效审计。

部门管理绩效审计在我国尚处于探索当中,目前国内理论界在这方面的研究,基本上是从两种视角展开的,一种是从绩效评估视角,一是从部门预算执行视角。从绩效评估角度看,政府绩效审计是政府绩效评估的一种工具。西方国家政府绩效评估的兴起源于新公共管理理论和重塑政府运动的推动。近年来,西方国家依靠独立于政府之外的专门机构进行评估的做法渐成气候,美英等国更是把政府审计部门作为评估主体。从部门预算执行角度看,部门管理绩效审计是公共财政绩效审计的一个组成部分。建立服务型政府是公共管理的目标,建立公共财政体系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内在需要,公共财政资金是公共管理的载体,公共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最终将体现在公共管理职能的履行绩效上。因此,我们认为开展宏观服务型的部门管理绩效审计,既要从绩效评估理论中汲取技术方法和操作实践的营养,又要结合部门预算执行绩效审计的特点,以资金为载体展开绩效审计。就当前来说,可以以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来评价政府部门管理的经济性和效益性,以绩效评估技术评价政府部门管理的效果性。从长远发展来看,部门绩效审计要将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融入到绩效评估中,成为政府绩效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

1.公共管理绩效审计的目标

通过审计,披露由于体制不顺、职责不清造成的行政成本高、资源浪费大,行政效率低等问题,反映由于行政权力失控或不作为、乱作为造成的公共资源配置不当、管理不善、利用率低下等问题。通过分析和研究上述问题,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提出对策和建议,推动建立健全政府绩效管理制度,促进提高政府绩效管理水平,促进建立健全政府部门责任追究制。

2.公共管理绩效审计的主要内容

(1)职能履行情况。即政府部门在一定时期内完成本职能范围工作的主要业绩和存在的不足,是被审计单位的工作产出。包括:根据上位法律法规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政策情况,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完成上级部门任务和单位工作目标情况;解决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情况;为保障职责履行的内控机制的健全与实施情况等。

(2)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项目支出是否真实、合法。对照财政核定的项目支出内容和标准,检查有无被挤占、移用或改变用途,是否存在虚列支出、损失浪费现象。在此基础上,评价有关支出的合理性。对部门预算执行的支出结构全方位多角度进行分析,分析资金投向的合理性和资金使用的效益性。通过对相同或类似的财政支出在不同部门、单位间的支出效果进行比较,对支出绩效进行分析判断。对项目安排、项目实施过程及完成结果进行分析,评价项目立项的科学性、资金安排的合理性和资金使用的绩效是否符合预算要求。

(3)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对公共服务部门的专项资金进行监督,审查是否以最少的财政资源耗费提供最大限度的社会共同事务,评价专项资金在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作用的发挥情况和程度,评价各部门使用资金的效果,评价各项管理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评价管理者和有关责任人履行法定责任的情况,揭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公共管理绩效审计的服务效应

(1)对公共管理部门履行法定职责时利用资源所达到的经济、效率和效果程度进行审核评估,揭露被审计对象管理不善造成效益差效率低,决策失误造成严重损失浪费与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2)确定公共管理部门是否进行了有效管理,资金使用是否得当,政府项目和政策是否达到了目标,以及是否满足了社会需求,更好地实现政府绩效管理的目标。

(3)推动公共管理部门支出预算细化改革到位,推动建立部门预算项目库,建立统一、规范、科学的预算定额、支出标准和开支渠道。

(4)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从体制、机制、制度以层面分析研究,向公共管理部门或政府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政府科学决策、推进政府依法行政、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三)公共财政绩效审计

公共财政简而言之,就是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主旨而进行的政府收支活动或财政运行机制模式,它具有以下典型特征:一是财政运行目标的公共性。即把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作为组织国家财政活动的主要目标或基本出发点。二是财政收支活动的公共性。即财政收入主要来源具有广泛性和公共性。国家财政支出的安排,也主要集中于国家政权机构的运转、社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国防和科教文卫发展需要、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治理,以及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等社会公共需要或公共性支出方面。公共财政绩效审计是以“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和规范,对政府及其他公共部门分配、管理和使用公共资源,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等履行公共经济责任行为的经济性、效益性和效果性进行监督、评价和报告的独立控制活动,是与市场经济、公共财政相联系的一种财政审计新模式。

1.公共财政绩效审计的目标

(1)要促进财政依法管理,依法理财,推动依法行政。

(2)要促进宏观调控财政政策的贯彻落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3)要促进财政体制改革,包括财政支出结构的调整,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2.公共财政绩效审计的主要内容

(1)财政收入审计。财政收入审计的主要目的就是摸清财政收入的分布状况及总量规模,审查收入的合规性、完整性,分析收入结构的合理性,收入增长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2)财政支出绩效审计。财政支出绩效审计的重点内容包括:审查和分析被审计公共财政资金分布状况和总量规模;针对不同资金在不同管理模式下的管理结果,评价政府职能转变情况,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审查和分析公共财政资金的支出结构及其使用方向,是否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要求,有效地解决财政支出“越位”与“缺位”的矛盾;看财政公共支出安排是否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是否重视总量控制;看分配中是否注重财政公共支出的结构调整和优化。评价公共财政体制建立情况,推进财政管理规范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

(3)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绩效审计。十七大报告指出,完善公共财政体系,首先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公共服务均等化,就要大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更加关注民生。首先,要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财政投入应更多地投向长期“短腿”的社会事业,投向义务教育、基础医疗和公共卫生、基本社会保障、公共就业服务、廉租房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其次,政府的公共政策和财政投入向农村倾斜。第三,基本公共服务要更好地面向困难群众。对转移支付资金的审计,一要看转移支付形式是否规范,是否符合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支出的要求,是否符合公共服务均衡化原则;二要看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数额确定依据是否科学;三要看专项转移支付(专项拨款)是否有明确严格的事权依据和规范的分配方法,分配过程中是否存在随意性,透明度差,使资金用到论证不足的项目上,导致财政资金的低效甚至无效运作。

(4)公共投资建设项目绩效审计。政府投资绩效审计是以促进和提高建设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为目标,以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决策、投资管理、资金使用和投资效果为主要审计内容,以项目建设结果为导向,以揭露问题为切入点,结合对投资领域相关政策的评价,融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为一体的绩效审计。

(5)专项资金绩效审计。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重点是:从管理现状出发,没有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资金是审计重点;从资金内容角度,三农资金、社保资金、科教文卫、资源环保、扶贫救济等是审计重点;使用政府性资金或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建设的政权设施项目、各类公益性项目、公共福利性项目、科学事业项目和重要基础设施项目,都是绩效审计的审计重点。

不同专项资金有不同的绩效审计重点内容。一般来说,对专项资金进行效益审计,要抓住“资金”和“项目”两条主线。在资金方面,重点审计资金分配是否符合党和政府的经济政策及资金分配原则;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制度落实是否到位;资金使用是否合规合法。查处资金分配不合规、挤占挪用资金和管理不善造成损失浪费等问题。在项目方面,重点审计项目管理是否科学规范,项目是否按设计要求实施,有无变更设计实施,虚列项目套取资金,以及重复建设造成损失浪费等问题。

(6)预算编制审计。奥斯本认为政府最重要的手段、最有力的制度是预算;编制与执行预算几乎是每年唯一重要的政策行为。从公共政策的角度看,政府预算及其执行是政府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控制政府运行成本,塑造廉价政府,关键措施是将政府的运营成本从预算中加以控制,从源头上控制政府运行成本。然而,我国现行的审计制度没有包括对预算编制的审计,只是规定应对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事实上,预算编制审计是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依据和基础,要确保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客观、公正和有效,必须要求对预算编制进行审计,建立对政府预算编制进行审计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指出:“改革预算编制制度,完善预算编制、执行的制衡机制,加强审计监督,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在今后的实践中,积极探索实践预算编制审计,完善政府预算审计制度,是开展公共财政绩效审计一项重要内容。

3.公共财政绩效审计的服务效应

(1)促进建立与服务型政府相适应的财政框架体系,实现财政资源公平合理的配置,实现基本服务均等化,实现改革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局面。

(2)促进政府推动财政体制改革,引入公共财政绩效评估理论和方法,导入“顾客至上”的理念,突出对公共财政资金效果性的审计,全面和客观地评价公共财政支出的社会效益。

(3)促进规范预算管理,完善政府预算审计制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公共安全绩效审计

“免疫系统”理论认为,维护国家安全是审计工作的第一要务。公共安全的外延很广阔,但审计主要关注的是经济与资源环境方面的安全问题,包括国家财政安全、金融安全、国有资产安全、资源与生态环境安全、民生安全等。由于财政安全、民生安全前文已有所涉及,这里具体只讨论国有资产安全、金融安全和资源与生态环境安全。公共安全绩效审计就是以安全为导向,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实施绩效审计,预警和披露存在的隐患和风险,提出防范和化解的对策性建议,切实维护国家安全。

1.公共安全绩效审计的目标

公共安全绩效审计的总体目标在于通过评价资金管理使用、资产运营管理在维护相关领域安全、促进发展中的作用,评价各项管理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评价管理者和有关责任人履行法定责任的情况,揭示存在的风险,提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对策性建议,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由于财政安全、民生安全可以视为公共财政绩效审计和公共管理绩效审计的子目标,这里将不再赘述。金融安全绩效审计以服务国家宏观政策,推动金融改革,维护金融安全,防范金融风险,完善金融监管,推动建立高效安全的现代金融体系为目标。国有资本运营绩效审计的以维护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国有资产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为目标。资源环境绩效审计以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维护资源环境安全为目标。

2.公共安全绩效审计的内容

(1)国有资本运营绩效审计。紧紧围绕“质量、责任、绩效”,按照“把握总体、揭露隐患、服务发展”的审计思路,监督国有资产安全,揭露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促进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国有资本运营绩效审计的主要内容一是检查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合法性,重点关注企业的损益状况、资产质量、债务状况,揭露和查处弄虚作假、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维护企业国有资产安全。二是检查企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和绩效状况,重点关注直接影响企业投入产出的成本、价格、业务量等主要因素,影响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管理水平、风险控制、主业集中度和技术创新能力等关键因素,涉及企业的国有资产安全、国有资本金预算以及国有企业经济布局等宏观问题,促进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三是配合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者的审计,降低风险,对国有资产管理的责任实现有效监督。

(2)金融安全绩效审计。金融安全绩效审计应更多地采取管理审计形式,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加强对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管理流程和内部控制系统的审计监督,重点揭露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及大案要案线索,揭示影响金融业健康发展的突出风险,从政策上、制度上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审计,促进规范管理,提高竞争能力。二是加强对高风险业务的审计监督,对高风险业务的规范性、合规性进行审计,规范高风险业务的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措施。三是探索开展经营审计,认真查找问题,堵塞管理漏洞,防范经营风险,促进提高管理水平。四是积极探索对金融政策实施情况及其效果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

(3)资源环境绩效审计。资源环境绩效审计主要任务包括:一是对土地、矿产、森林、海洋等重要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情况的审计,重点揭露和查处破坏浪费资源、国有资源收益流失、危害资源安全等重大问题,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促进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二是对水、大气、固体废弃物、生态保护等方面的审计,重点关注环保资金投入、管理、使用情况和环保政策落实、环保目标实现情况,揭露和查处破坏生态、污染环境、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大环境问题,提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完善环保政策措施的建议。三是对土地出让金和土地开发整理资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总体掌握和评价地方政府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实施土地开发整理的情况,关注、查处违法违规问题,提出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和政策措施的建议,促进国家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和耕地保护政策的贯彻落实。四是对企业执行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政策及采取具体措施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重点了解企业节能减排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关注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分析原因,提出完善节能减排的政策意见及建议,促进企业进一步增强节能减排意识,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3.公共安全绩效审计的服务效应

(1)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国家审计关注政府责任,核心是维护国家利益,作为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审计机关,只有把维护国家安全和保护国家利益作为首要任务,才能够在更大的范围、更宽的领域、更高的层次实现公共安全绩效审计的服务效应。

(2)防范国家经济风险。就审计机关而言,更关键的是及时感受发现和防范化解风险,必须主动地紧贴党委政府的工作重心来思考一些重大问题、关注一些重点项目,特别是敏锐地发现风险和隐患,牢牢抓住事关经济安全和党委政府最为关心的问题、对经济社会发展最有影响的事情,充分发挥审计宏观服务的整体性作用。

五、宏观服务型绩效审计的实现途径

(一)转变审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

理念是行为的先导,宏观服务型绩效审计实践需要新的理念,新的理念也必须与时展的步调相合拍。特别是在当前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构建和谐社会大环境下,在国家审计的本质是国家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新定位下,我们认为应当树立以下几个方面的科学审计理念:一是树立监督与服务并举的理念。监督是手段,服务是目的,国家审计必须立足服务,坚持监督,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基本原则转化为各级审计机关和每个审计人员的自觉行动,彻底改变传统财务收支审计强化审计执法、单纯查错纠弊的做法,面向成果使用者,充分发挥审计“内生性力量”预防性、整体性、建设性的作用,充分满足党委政府和老百姓对审计的需求,切实为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提供有效服务,在服务中实现有效监督,在服务中推进审计转型,在服务中体现审计价值。二是树立科学的审计绩效观。要从查出问题、揭露问题为主向查出问题、揭露问题、促进整改规范并重转变,改变只重过程不重结果的审计模式,强调审计的最终目的,强化审计成果的利用。坚持把维护国家安全、保障人民利益、推进民主法制、推动改革深化、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为检验和衡量审计工作绩效的重要标准。三是树立以外部需求为导向的理念。从党委政府的需要出发,更好地为宏观管理服务,注重关注影响宏观经济运行的因素,服务发展大局。四是树立以发展为目标的理念。国家审计应更加关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问题,注重反映影响改革、事关民生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五是树立以风险为主的免疫系统理念。国家审计要保证国家的核心利益不能被损害,要及时发现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重大风险。

(二)优化审计管理,提升审计成果

1.科学选题

宏观服务型绩效审计项目的选择至关重要,既是提高宏观服务型绩效审计的针对性、有效性的前提和基础性,更是实现宏观服务型绩效审计为宏观管理服务建设性作用的关键。因此,在选择也宏观服务型绩效审计项目必须贯彻以下原则。

(1)追求增值性和突出重要性原则。追求增值性,是指选择的绩效审计项目本身应具有一定改进空间,能够通过审计达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增值;突出重要性,是指选择的审计事项经济和社会影响较大,如政府公共财政收支和投资的重点部门、重点领域、重点资金和重点项目,关注国家经济安全、国家利益、民生突出问题,

(2)体现前瞻性和兼顾可行性原则。体现前瞻性,是指项目选题要立足现在,着眼未来,符合我国经济转型、体制转轨的方向;兼顾可行性是指选定的项目是现有审计条件下审计机关力所能及的,包括审计资源、审计环境与审计项目规模、复杂程度的配比情况,被审计单位对评价标准的认同程度和对绩效审计的理解程度等。

(3)遵循专门机构和咨询专家选题原则。审计机关应设置专门的项目管理机构,认真收集研究宏观经济信息和政策动态,充分了解当前经济运行和体制改革中党委政府宏观经济管理的目标和重点,掌握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科学选择审计项目,同时,要深入走访有关部门和机构,广泛开展审计计划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和咨询专家学者意见,建立和完善宏观服务型绩效审计项目库和相关数据库。

2.整合资源

宏观服务型绩效审计对象往往涉及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甚至跨区域,创新审计组织管理必须以审计项目的有效实施为导向,充分整合审计资源。

(1)因事而宜。不同的审计组织方式,其消耗的审计资源也不相同,这就要求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在确定审计组织方式时,分析、掌握各种审计组织方式的特点,认真研究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的具体情况,注重审前调查工作,制定严密科学的审计实施方案,采取适当配搭方式组织审计活动,用最优的审计组织方式,去实现审计目标,从而达到节约增效的目的。

(2)因人而宜。审计机关要视审计项目的重要性、难易程度和工作量等因素,根据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和工作能力,明确任务,扬其所长,避其所短,科学合理安排,实现最优组合,充分发挥审计人员的专业特长,使审计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

(3)资源共享。努力做好信息资源整合,抓住OA和AO系统全面应用的契机,切实抓好两个系统之间的交互使用,实现信息资源管理在系统内全面幅射共享。通过审计专网,实现上下沟通、及时交流工作经验、随时解答政策和疑问。积极开展课题调研,注重审计成果的理论化研究,充分挖掘审计信息资源,做到“一审多果”和“一果多用”。建立审计人力资源数据库、被审计单位资源数据库、审计资料数据库和审计法规数据库,并在审计系统中做到审计信息资源的共享。

(4)统筹兼顾。审计机关内部要以审计项目为纽带,通过构建财政、经济责任和环境审计协调领导小组等形式进行资源整合,对各部门审计力量实行“一盘棋”统一调配,要勇于打破部门界限和专业分工的樊篱,改变过去各业务处室各自为战的状态,力求达到组合最优化。要通过加强本地区审计系统内的上下联动和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强对区域内重要政策(决策)执行、重大政府投资和重点政府资金管理项目的绩效审计,综合采取“上审下”和“交叉审”、加大实施“行业审”、吸收基层审计人员“参与审”、组织审计干部交流等多种方式,充分利用各级审计资源。同时,在确保审计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利用社会力量协助审计工作管理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效利用社会力量,最大限度地发挥审计监督的整体功能。

3.提升成果

宏观服务型绩效审计的最终目标是要实现审计成果运用最大化,更好地为政府科学决策、科学管理和建设服务型政府提供审计支持,因此,提升宏观服务型绩效审计成果必须通过以下几方面去实现。

(1)关注成果的需求导向。宏观服务型绩效审计要以满足使用者需求为原则,充分体现绩效审计服务宏观经济管理的建设性作用,一要改变当前审计成果侧重于微观应用,以揭露财政财务收支活动中的问题为重点,缺少透彻的原因分析,成果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比较低的状况,提升审计成果的宏观性,为完善法规、体制、制度服务。二要注重综合性成果的综合开发,按行业、单位性质充分整合单项审计成果,加大审计成果的“二次利用”力度,着重反映带有普遍性和规律性的问题。三要注重审计成果整合向关联单位延伸,特别是向主管的职能部门延伸,使审计成果更全面。

(2)重视项目的内在质量。提升绩效审计技术、方法方面的成果。长期以来,审计机关侧重于审计项目成果的整理和外部成果的利用,不注重内部成果的提炼。许多行之有效的审计技术和方法未作为审计成果进行深加工,总结、推广力度不足,制约了审计效率的全面提升。当前要在工作实践中认真总结、提炼和积累专项审计调查工作方法、计算机审计技术、同步审计项目组织方式、审计信息资源共享、审计管理创新、绩效评估技术等内部审计成果,为探索创新宏观服务型绩效审计的应用理论做好实践积累。

(3)反映成果的适当载体。审计成果可以通过一定的载体去体现,审计报告、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审计结果公告、审计信息以及通过新闻媒体均可反映审计成果,目前各级审计机关要充分利用好审计结果公告这个重要的载体。审计结果公开,既有利于把审计工作置于全社会监督之下,促使审计机关自身在重点选择、项目质量、监督范围、服务规范上有所作为,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又有利于扩大审计的影响,把审计监督同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审计发现的普遍性和规律性的问题得到全社会的重视,使整改意见和政策建议得到广泛支持。从开展宏观服务型绩效审计的需求来讲,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一要围绕党委政府、社会公众的需求进行公开,二要逐步规范公开的形式、内容和程序,把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审计结果公告的重要内容,三要逐步探索建立特定审计事项阶段性审计情况公告制度,特别是政策绩效审计、民生审计、环境资源审计、经济安全等审计领域。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

宏观服务型绩效审计的开展,离不开高素质的审计人员,为此,审计机关必须建立一支知识全面、结构合理的审计人才队伍。

1.增强审计人员的大局意识

当务之急是促使审计人员形成更宏观的思维、更宽阔的视野和更良好的大局观,养成科学的思维方式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善于找准审计工作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增强分析和研究问题的能力,努力成为通晓计算机技术和审计业务的复合型人,增强审计干部的宏观思维能力和全局意识。

2.改变审计人员的群体结构

多元化的审计人员结构是绩效审计得以顺利开展的根本前提之一,一把好进人关,通过招聘等方式积极吸纳非财经类专业的通晓经济管理、法律和工程等多方面知识的专业人才,提高其比例,以满足绩效审计多元化知识结构的需要,或是聘请一些有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担当顾问,以弥补审计资源的不足,推动绩效审计的顺利开展。

3.加强审计人才的培养力度

开展宏观服务型绩效审计,审计人员除了要熟练掌握财务专业知识外,还要注重汲取和更新宏观经济理论、宏观经济政策、国家宏观调控的方向、目标和措施、综合经济管理知识、公共管理知识、绩效评估、公共政策分析等相关知识。而且审计中定性方法、定量方法的普遍应用,对审计人员的学识、经验、分析能力及创造性思维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应注意将审计系统的自我培训与利用社会资源培训相结合,针对不同职级、岗位和知识结构的人员,实施分层次、多形式的教育培训。审计人员的培训应做好“三管齐下”,即专业知识、审计技能培训和岗位锻炼兼顾,积极探索实施审计干部到财政、金融、发展计划、经济贸易等综合部门和大型企事业单位交流任职制度,以拓宽审计人员的视野和知识面。

4.强化审计队伍的作风建设

围绕教育、制度、监督并举的惩防体系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廉政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党风廉政工作格局,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忧患意识和历史责任感,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开拓进取、求真务实,树立审计队伍廉洁奉献的良好形象。

(四)创新工作机制,形成部门合力

1.推动绩效预算制度的建立

绩效预算是政府预算方法的一种创新,这种预算方法将政府预算建立在可衡量的绩效基础上,把预算资源的分配与政府部门的绩效联系起来,强调结果和效率,目的是提高财政支出的有效性。实施绩效预算,要求政府部门制定战略规划和绩效目标,每年都要针对年度计划和目标,按照要求提交规范的绩效和责任报告;在赋予部门使用预算资金的权力,强调部门为实现绩效目标的预算执行的自主性和灵活性的同时,引入权责发生制会计和政府绩效评价制度,进行成本核算和绩效衡量,将部门绩效实现情况作为立法部门进行下一个年度预算决策的依据。可见,绩效预算管理是结果导向的预算管理方式。实行绩效预算管理,要求政府部门必须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对结果进行控制。

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的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起步不久,这就决定了我国的绩效预算必须长远规划,采取务实的做法循序渐进。当前,推动绩效预算制度的建立和开展绩效审计是相辅相成的,一方面,建立绩效预算制度可为绩效审计带来良好的制度环境;另一方面,开展绩效审计也能为推动在公共财政框架体系下绩效预算制度的建立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力量。奥斯本认为预算是政府最重要的手段和最有力的制度,编制与执行预算几乎是每年唯一重要的政策行为。从公共政策的角度看,政府预算及其执行是政府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而从组织管理绩效的角度看,则是控制成本、衡量绩效的主要依据。

2.试行部门决算(草案)审签制度

部门决算(草案)审签制度是与部门预算执行绩效审计相配套的一项制度,即实行部门的决算草案要经过审计机关审计、审计结果报告必须经过审计机关负责人签字认可的制度。实行部门决算(草案)审签制度有利于把人大对预决算的审查监督与审计监督结合起来,促进部门依法理财、规范部门预算管理,提高预算资金效益。当前试行部门决算(草案)审签制度,可以选择预算资金量大、群众关注的教育、科技、农业和劳动与社会保障等部门开始试行,然后逐步推广部门决算审签制度的范围。审计机关把部门决算审计结果报告提交同级人大常委会,作为人大批准决算的依据之一,为人大审查批准决算服务。

3.建立审计结果的问责制度

绩效审计报告篇(4)

根据《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目标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关于抓紧做好xx目标绩效考评有关工作的通知》(xx目领〔xx〕xx号)要求,现将我局xx目标绩效考核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职能职责目标完成情况

xx,我局共完成审计项目48个,审计和延伸调查单位211个;查出违规和管理不规范金额1274054万元,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资金33580万元;移送纪检监察和有关部门违纪违规线索23件,建议有关部门处理事项10件;提交审计报告、信息、建议等207篇(条),被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批示、采纳72篇(条),推动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和建章立制20项;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18篇,其中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9篇。

(一)完成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项目9个,占年初下达任务5个的180%。

分别是: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及财政总决算草案审计;市地税局本级地税收入征管情况审计;市环境保护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紧急救援中心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招办部门决算草案审签。

此项目标基本分值为12分,按完成比例计分上限130%计加3.6分,自查得分为15.6分。

(二)完成民生资金项目审计7个,占年初下达目标任务5个的140%。

分别是:市本级xx至xx失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市本级、高县、筠连、珙县、兴文、屏山县xx至xx乌蒙山片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审计。

此项目标基本分值为14分,按完成比例计分上限130%计加4.2分,自查得分为18.2分。

(三)完成重点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或竣工决算审计13个,占年初下达目标任务10个的130%。

分别是:S309线硐底大桥灾后重建工程项目、屏山新县城迁建项目、市广播电视中心建设项目、市本级和翠屏区xx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市本级xx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执行情况、xx市本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执行情况跟踪审计;酒都农贸市场改造工程项目、市殡仪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市中医医院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滨江环线道路工程B线工程项目、中德财政合作四川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屏山县子项目和珙县子项目结算审计。

此项目标基本分值为10分,按完成比例计分上限130%计加3分,自查得分为13分。

(四)完成专项审计或调查4个,占年初下达目标任务3个的133.3%。

分别是:高县县级财政运行情况、高县政府性债务、筠连县王家沟水库投资项目和xx县蟠龙湖水库投资项目专项审计调查。

此项目标基本分值为6分,按完成比例计分上限130%计加1.8分,自查得分为7.8分。

(五)完成经济责任审计12个,占年初下达目标任务8个的150%。

分别是:张世炜、李康、沈军、张健、曾从钦、伍小兵、谢明均、周永富、林世全、李志刚、徐晓利、李文庆同志经济责任审计。

此项目标基本分值为10分,按完成比例计分上限130%计加3分,自查得分为13分。

绩效审计报告篇(5)

圣荷塞市水资源预防处理控制项目办公室(以下简称水控办)为市环境服务局下设机构,通过检查、抽取样本、指导监督活动,监督检查461户厂家,核实其执行预处理标准情况。其目的是限制工业污水排放总量,强制执行联邦法规,帮助污染控制中心达到国家排污系统所规定的排污标准,从而有利于保护环境。水控办由3个处组成:法制处,负责指导对厂家污水进行检查和取样;检查处,负责收集污水样本、监控污水排入污染控制中心状况,指导监督检查厂家;教育处,负责公布信息资料,组织教育活动。2000~2001财政年度,职工人数34人,经费预算为297万美元。

审计目标是评估内部控制制度对水控办的功用。包括:水控办资源充分利用的程度;设备信息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水控办检查活动是否存在违规情况。审计范围包括大型厂家和一般厂家设备1998年至2000年上半年的信息数据资料,以及水控办的检查报告。审计方法主要是获取了一份最新的控制跟踪大型厂家及一般厂家的设备信息数据库备份,并且对它完成了许多分析性测试,并将上述数据库与其它来源的信息资料包括环境服务局实验室的样本资料、向地方水质委员会呈送的年度报告、执行日志、车辆油料耗用日志以及水控办的档案文件进行了对比核实。还检查了数据库中的工作量信息,主要是检查和取样的事件。还审阅了计划检查日志、溢出反应日志和联邦法规,并且会见了地方水质委员会代表,以此阐明水控办提出的调整要求。但没有对数据入口的充分控制进行测试,包括密码和数据访问。

二、审计发现的问题

经过审计,发现水控办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其一是水控办人员过多、效率低下、内部资源没有充分利用。综合表现在以下5个方面:

1、水控办相对于工作职责检查员与技术员过多。水控办对每户厂家抽检时没有执行联邦法规和年度报告中规定的抽检频率,他们执行的是一个内部规定,要求每年对每户厂家进行1至12次的抽检,是水控办年度报告中规定的抽检频率的3倍。在1999~2000年,水控办只需4个检查员和4个技术员就可以完成地方水质委的抽检频率,但水控办实际拥有21个检查员和7个技术员。

2、水控办超额检查工业用户设备和采集水样。1999年,水控办对工业用户在排污没有违规的情况下实行了400多次不必要的检查和500多次不必要的取样。比如,1999年,水控办对1家大型厂家进行了25次检查,实施了28次取样合计抽取样本39个。同时,水控办超额实施监督工作且效率低下。1999年,水控办收集了1 824个监督样本,仅发现5个违规排放,发现违规率2.9%。而且,水控办对五分之四认为有重大违规问题的工业用户没有进行任何监督活动。

3、水控办目前干线取样水平是低效的,检查员是大量闲置的。水控办基本上在干线上每周收集2次样本,结果超过了700个干线样本。同时,水控办的干线取样在发现污染源方面非常有限。而且,在1995年,干线取样本应是技术员,但最终指派的是检查员,而一个检查员每年的花费比一个技术员每年的花费要高出3.5万美元。另外,检查员实际检查和取样工作时间仅为他们可用工作日的43%左右,他们完成一项检查项目将耗去他们实际执行检查工作日的一半左右。比如,一个检查人员在9个小时工作日内仅有36%的时间进行检查,并且在那些天内,花费了59%的工作时间才完成一个检查。

4、水控办检查员所做的检查工作,仅仅不过是读表和采样而已。审计人员审阅检查记录时,发现检查员经常是在观察点查看PH表和收集样本,很少根据程序和指导去执行检查。厂家通过例行公事的《自我监测报告》提供上述信息,或者一个技术员在取样时能够收集上述信息。另一方面,检查员又执行了其它一些与检查无关的工作。审计发现每个检查员轮流执行日常电话值班、3个检查员从事数据库分配。而且,检查员进行某些许可的应用软件计划检查,要求顾客花不必要的行程到詹克路上的污染控制中心接受检查。

5、环境服务局每年可以削减水控办人员经费170万美元及其他相关费用。水控办实际发生的费用240万美元减去根据有效地执行地方水质委规定而测算的费用64.4万美元,总额超过170万美元。因此,在2000~2001财政年度水控办与达到国家排污系统规定比多花了170多万美元。同时,水控办的超员导致了不必要的车辆费。根据对1998年9月至1999年10月车辆使用的分析,发现15个法制处的检查员平均每部车辆每年行驶仅5 069英里。尽管车辆总体利用不足,但在1999至2000年,水控办还购置5部新车花费了9万美元。审计认为,水控办将28位检查员和技术员裁减到8位,环境服务局可以转出20部车给其他市属部门,因此可以节省36万美元新车购置费。最后,水控办过度取样导致环境服务局不必要的实验费。

其二是水控办在处理违法违规事件方面没有一贯地执行合理的处理措施。主要表现在以下4个方面:

1、1998至2000年期间,有18%至25%的强制处理行为存在错误。通过分析1998年至2000年上半年强制处理行为数据,发现有18%至25%的强制处理行为没有执行《强制处理反馈计划》规定。如审查1999年的220项强制处理行为发现有39项(18%)没有执行《强制处理反馈计划》规定。而且,1998年、2000年上半年审查的样本中分别有25%、24%违反项目程序。检查员使用主观判断是造成许多强制处理错误的原因。

2、并没有对所有认为违法行为按规定执行强制处理行为。1999年,水控办对违规排放和PH值超标处理了341项。另有32起违规排放和PH值超标案件没有处理,占上述确认案件的9%。另外,在1999年,水控办对13起严重违规事件没有根据规定召开整改会议,占要求开会总数的22%。由于没有适当的处理,我们发现上述一些生产厂家后来仍有违规。

3、没有任何迹象表明水控办主管审查过检查员的报告和违规案件。水控办缺乏监督管理,没有任何迹象表明有主管或者其他管理者审查过检查报告、或者一贯地审查处理行为。其结果是,强制处理违规行为往往存在不一致或不适当。在他们的检查报告中、实验结果以及生产厂家自我监测报告中,存在一些没有发现的不规范的问题。而且,难以确保水控办检查员遵循本单位的程序。

4、执收罚款不够规范。一是没有对圣特卡啦拉违反工业废物规章收取罚款的设备进行准确规定。如水控办通知圣特卡啦拉市对一些不应该收取罚款的生产厂家执行了罚款,并且当那些生产厂家已经整改纠正后,没有通知圣特卡啦拉取消向这些设备收取罚款。从而,不必要地多收了用户下水道罚款2.1万美元。二是合计有2万美元行政罚款没有执收。三是将违规排放收取的民事罚款10.7万美元存放到水污染控制中心基金中,而不是存放到圣何塞市下水道服务和利用基金中。

三、审计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圣荷塞市审计局具体提出了18条有建设性的、可操作性的且对被审计单位触动较大的审计建议。包括:

1、为确定是否符合标准,对大型用户和一般用户设立一个检查和取样的最小合理频率数;调整水控办的工作程序,并确保水控办的人员执行上述工作程序。

2、为监督取样和干线取样确定一个稳定和合理的取样频率,使得能够满足联邦规定;设立相应的程序和方法,使水控办人员执行规定的监督和干线取样频率;必须建立一个系统,能够客观公正地确定合理的设施监督内容。

3、认真安排水控办检查和取样的行程,使水控办职员的工作时间和资源最大化利用。

4、制定一个书面程序和管理报告,允许对监督活动和水控办的工作进行充分地监督和审查,并确保始终坚持水控办检查的目标、程序和频率。

5、评估解除或削减顾客到污控中心进行的关于油脂拦截机计划检查的提议事项;要求水控办主管答复电话咨询;重新让3个从事数据跟踪的检查员回到检查的岗位上。

6、规定水控办的使命、目的、宗旨和工作活动。

7、规定水控办实际的必需的工作量,编制一个能够满足国家污水系统许可要求又能高效使用检查员和技术员的职员安排计划。

8、根据建议1、6、7向市议会提交一个调整预算草案。

9、根据水控办人员裁减的情况,对汽车总量进行合理地调整。

10、我们建议市议会执行委员会:将审查市五年汽车更换项目纳入到市审计局2001~2002年的审计工作计划中。

11、根据水控办修正后的工作量,对水控办的支持服务如实验服务,进行合理地调整。

12、确保水控办检查员在处理违规时一贯性和执行水控项目程序。

13、建立和实行合理程序,确保所有确定的违规问题一贯地根据水控办程序进行处理。

14、制定成文程序和管理报告,确保主管领导对检查员的活动包括检查报告和处理行为进行充分地监督。

15、与环境服务局共同努力,制定和实行成文程序,确保执行市议会批准的行政引用计划。

16、建立和实行相关程序,确保圣特卡啦拉市正确地及时地得到通知:罚款项目的设备;罚款项目清单中应删去的设备。

17、向市议会财政和基础建设委员会提交一份关于圣何塞市违反工业废物规章行为实行罚款的可行性报告。

绩效审计报告篇(6)

一、绩效审计的现状

20世纪80年代初国家审计就开始探讨绩效审计问题,但直到90年代后期,在传统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中,绩效审计思想才在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资金审计中得到体现,但其后的发展却没有进一步的提高。

(一)政府绩效审计的内涵

如何定义政府绩效审计,按照国家审计准则的定义和发达国家对绩效审计的界定,结合我国实际,绩效审计就是对国家各级部门的财政收支或者国有企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及管理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的审计和评价,并分析内部管理程序是否有利于促进管理行为“三性”的提高。

(二)政府绩效审计的定位

在探索开展绩效审计的过程中,要遵循审计的发展进程,应当与整个国家的发展进程一致。审计发展与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同为一个整体,应视为社会政治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它不能脱离甚至超越这个整体。结合这一实际,政府审计应当实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与政府绩效审计并重,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是国家审计的基本形态,政府绩效审计是国家审计发展的主流方向,不能舍本逐末,为了绩效审计而削弱甚至忽视常规审计。

(三)政府绩效审计的目标

政府绩效审计目标,就是要通过审计,揭示公共资源配置不当、管理不善、效率低下等问题,促进依法行政和问责机制的建立;揭露体制不顺、职责不清、工作不力等造成的行政成本高、资源浪费大、行政效率低问题,促进提高政府工作绩效;揭露管理不善造成支出绩效差、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浪费等问题,促进各部门各单位加强财政支出控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绩效;分析和评价由于体制、制度性缺陷和管理缺损所导致的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促进深化改革,推动体制机制制度的完善。从根本上达到规范管理,深化改革,提高绩效的目的。

(四)绩效审计内容

根据我国实际,目前政府绩效审计应该围绕资金绩效、项目绩效、制度绩效三个方面探索开展。资金绩效审计是指将政府部门分配、管理、使用资金的绩效状况作为评价的内容,即以资金为主线,重点对全部财政性资金流转环节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分析评价,关注资金分配是否经济合理,管理是否规范有序,使用是否高效并达到预期目标等。资金绩效审计与财务审计很密切,这种模式便于操作,主要运用审阅、比较等传统审计方法,可从账簿、凭证中收集有效证据,可以应用目前比较成熟的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价,而且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目前应是我国政府绩效审计起步阶段的主要内容。项目绩效审计是指将政府部门负责的公共项目绩效状况作为审计内容,重点是对政府部门负责管理或直接投资的公共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评价。项目绩效审计有比较具体的评价标准,具有法定依据,主要运用分析、判断等方法,但由于涉及较多专业方面的知识,其取证、评价存在一定困难。在实际工作中,以重大工程为对象的审计项目应用比较广泛。制度绩效审计是指将政府部门相关制度规范的绩效作为审计内容,重点是对政府部门各项制度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进行评价。目前,制度绩效审计评价标准指向不明确,无具体量化标准,主要是一些原则性标准,且法律规定空白。取证比较容易,但评价十分困难。制度绩效审计需要审计人员掌握行政管理、制度设计等方面的知识,主要运用案例研究、综合评价等方法。

二、基层审计机关绩效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普遍存在着认识偏差和误区。首先,不少人认为政府部门为非盈利组织机构不存在绩效的问题,因此,政府审计也就无需进行绩效审计。其次,相当一部分审计人员对绩效审计的认知还存在着局限性,大多数还停留在对国外有关情况的介绍,甚至有些人认为,绩效审计是西方发达国家的理论,在中国目前没有实施的基础,因而驻足不前。再次,不少领导干部绩效意识淡薄,有相当一部分单位和领导认为,只要单位没有违法乱纪,个人廉洁自律,就算我在决策、管理方面存在问题,也是改革发展中的问题,并不违法,审不审计无所谓。最后,社会对政府决策和管理活动“三性”的监督渠道不畅、监督意识不强,削弱了政府提高决策和管理活动“三性”的主动性。

(二)绩效审计基础薄弱。绩效审计必须建立在基础数据和资料真实合法的基础上,才能实施绩效审计,否则就会使绩效审计的质量大幅度下降,评价结果的正确性、可靠性令人置疑,绩效审计评价也就失去意义。但由于我国政府会计制度还不完善,经济领域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现象还很严重,会计信息资料的失真行为相当普通,绩效审计赖以评价的基础可靠性不够,给开展绩效审计带来很大的困难和风险。

(三)法律制度建设滞后。目前我国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法规体系适用于绩效审计,已出台的法律法规中涉及绩效审计的内容较少。除审计署颁发的国家审计准则、财政部颁发的国有资本金评价规则可以看成是绩效审计的配套法规外,目前尚无绩效审计的具体规定。

(四)理论研究滞后,探索实践不够。从近年我国绩效审计工作的推进来看,之所以绩效审计工作难以推进,最重要的是绩效审计理论研究没有突破,对引进国外经验,似乎也不太注意,相关资料也较少。基层审计机关对如何实施绩效审计,缺乏宏观性的战略思考,缺乏科学性的发展规

划,微观方面更是缺乏一个系统实用的实践指导计划,仅是提了一些口号式的要求而已。同时基层审计机关,由于穷于应付繁重的审计任务,或因审计条件,或因认识误区,或因畏难情绪,因而实践欠缺,长期以来绩效审计基本上处于停滞不前状态。

(五)审计人力资源不足。绩效审计需要比财务审计更优质的资源,特别是审计人员以较多知识和较强能力构成的综合素质。由于绩效审计方式和评价的特殊性,审计人员只具备某一方面的知识是远远不够的。目前基层审计机关人力资源状况堪忧,突出问题是中老年审计人员多、年轻人员少;财会专业人员多,审计、计算机、法律、工程、统计、管理等专业人才少;从事非审计业务人员多,从事审计业务人员少。

(六)审计主体的多重制约。一是绩效审计标准缺失。千差万别的审计对象,经济、效率和效果的多种诉求,需要审计人员建立适合特定项目的正确的评价标准,这是每一项审计成功的起点,也是难点。二是审计取证难。作为绩效审计对象的政府管理活动广泛复杂,其绩效又具有间接性和延续性,即便使用多种审计方法和技术,收集的资料也总是有限度的,何况有些资料根本就无法取得。而不取得充分可靠的证据,就难以保证审计结论的客观公正。三是审计资源限制,审计人员素质、技术配备和资金支持等方面的状况,均限制绩效审计的开展。

三、推进绩效审计的对策

(一)循序渐进,探索建立符合我国特点的绩效审计评价指标。建立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是搞好绩效审计的关键和难点,政府绩效审计面对千差万别的审计对象,其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非一朝一夕之功,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要以现行法规制度以及人们所普遍认知或约定的标准作为绩效审计评价指标,诸如: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主管部门的规定,组织的规章制度,行业标准,职业组织推荐的最佳实务标准,计划、预算、设计标准,历史同期最高标准,国际国内最佳标准,人们所普遍认知或约定俗成的标准;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循序渐进,逐步完善。政府绩效审计评价要坚持:先效果、再经济、效率的目标原则,适当性、先进性及关联性原则,沟通原则,客观原则,责任原则,谨慎原则,先阶段再综合的总体把握7原则。针对不同的具体情况,灵活运用这些原则,要在广泛的绩效审计探索和实践中,不断地摸索和尝试中筛选、确定和补充,逐步创立出符合我国实际需要的评价指标,进而形成较为科学合理、系统完善的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二)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大绩效审计的宣传和探索力度。政府绩效审计只有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的探索,才能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1.加强绩效审计宣传,争取重视和支持。基层审计机关绩效审计只有首先得到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才可能展开,也才可能有一个良好的审计环境。审计部门要进一步通过宣传,通过卓有成效的探索实践,使各级领导对绩效审计刮目相看,从而更加重视绩效审计工作。

绩效审计报告篇(7)

近年来,日本通过引入政策评估、建立独立的行政机构等方式,也在以新型公共管理理论为基础逐步进行改革,因为这一理论的广泛实践能够提高行政管理效率、改进公共财政。一些以新型公共管理理论为基础实行改革的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建立起了一个能够有效发挥市场机制和输出控制作用的基本框架。在这些国家中,最高审计机关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本文调查了部分西方发达国家的最高审计机关在帮助有效实行以新型公共管理理论为基础的改革中的作用,引用了2000~2001年间在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和美国等地进行的实地调查案例,并分析了日本会计检查院今后的作用。

二、西方发达国家的总体趋势

(一)“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和最高审计机关发挥的作用

在西方发达国家,自从20世纪80年代末期以来,由于经济增长速度减缓,中央政府的财政状况日趋恶化,这些中央政府不得不强化各种措施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力图重新恢复财政平衡。而与此同时,专注于预算、人事等输入控制的行政管理模式有其自身的局限性,这是人所共知的。鉴于财政状况的日趋恶化以及社会民众要求增加政府服务并使其多样化的呼声,中央政府更需要将有限的资金合理、高效地分配到每一个政策项目上,这一点就显得越来越重要。

为应对局势,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将预算制定、人事管理的决定权赋予了各个政府部门或独立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同时,这些发达国家还引入了所谓“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一种以提高工作成果、工作绩效为目标的行政管理模式。在这种管理模式下,首先要设定目标,然后根据这些目标对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评估。在实行了“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的国家中,都是议会控制着政府,政府向议会负责。这样一来,为每一政策项目或每个独立机构制定任务目标和定量绩效指标的绩效计划就必须提前提交议会予以审批。绩效计划完成之后,要出具绩效报告,反映实际绩效成果,并提交议会。

政府各部门及独立机构的工作绩效由其进行自我评估,议会要对反映评估结果的预算和其他一些提案进行检查。为了使议会确保“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关键是要提高评估的质量以及评估结果的可靠性。为了保证评估结果的可靠性,需要有一个第三方代表议会对以下项目进行检查:1.对每一政策项目是否都明确制定了任务指标;2.是否选定了能够正确评估每个政策项目执行结果的绩效指标;3.是否采取了适当的行政管理措施以便最有效、最高效地实现每个政策项目的目标;4.是否针对不同情况设置了适当层次的绩效指标目标值;5.实际取得的绩效指标目标值是否正确、是否存在偏见。

要完成上述任务,这个第三方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独立于执行政策的政府;2.其组织机构的规模足够大,足以应对政府所有部门的所有政策项目;3.具备行政管理的相关知识经验。在运用新型公共管理理论进行行政管理改革的西方发达国家中,最高审计机关恰恰发挥着前面所述关于第三方的作用。在本文“三、部分西方发达国家的发展状况”这部分里,将详细讨论这些最高审计机关的工作情况。

(二)公共会计制度/预算制度的改革与最高审计机关发挥的作用

在西方发达国家,自20世纪80年代末期以来,由于经济结构趋于老化以及社会发展迈入老年社会,政府部门的可持续能力越来越成为人们经常讨论的议题。其结果导致中央政府不得不经常对政府部门持有的资产负债状况、社会民众今后要承担的税负/社会保险费以及其他一些事宜作出解释。引入绩效考核制度以后,要求从经济、效率和效果三个方面来评估每一政策项目或每个独立机构的绩效成果,这样每一政策项目或者每个独立机构都必须密切关注项目成本或行政成本,从经济、效率的角度来进行评估。在公布政府部门的财政状况以及从经济、效率和效果三方面开展绩效考核工作以来,中央政府不断被要求建立一个框架,在预算中反映财政状况和绩效信息。

为此,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对他们的公共会计制度和预算制度进行了改革。他们将权责发生制等一些企业会计原则引入公共会计制度,并且引入了以权责发生和成果/支出为基础的预算制度。这一新型的公共会计制度/预算制度要求为每个政策项目拟订一项包含预算数额的预算提案,并提交议会予以审批,因为政府要对议会负责。项目实施完成之后,还要编制资产负债表、管理成本表等财务报表提交议会。

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自然会包含每个政府部门的主观判断,议会必须要对预算和其他一些能够反映这些财务报表信息的提案进行检查。不过,要想真正有效地实行这种包含了一些企业会计原则的公共会计制度,前提条件是要提高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的质量,并确保财务报表信息的可靠性。为确保财务报表信息的可靠性,代表议会的第三方必须要检查:1.每个政府部门是否依据政府部门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财务报表;2.这些财务报表是否如实地反映了每个政府部门的财政状况和管理成本。

为完成这些任务,第三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独立于编制财务报表的政府;2.有法定的权力要求修改/改进不适当的政府部门会计准则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3.具备行政管理的相关知识经验。在运用新型公共管理理论进行行政管理改革的西方发达国家中,也正是最高审计机关在发挥着上述第三方的作用。

三、部分西方发达国家的发展状况

(一)澳大利亚

1.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

(1)制度概述

根据联邦政府1997年通过的决议,澳大利亚引入了“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成果/支出制度”(AOOF:Accrual-basedOutcomesandOutputsFramework),并要求在1999~2000财政年度间,在预算程序中实行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和绩效考核。根据这一新制度的要求,每个政府部门都要在其为每一财政年度拟订的部长预算说明中解释以下项目:1.预定实现的成果(指标);2.考核预定成果实现程度的绩效指标;3.实现预定成果预计所需的(行政管理活动)支出;4.考核预计支出完成情况的(性质、数值及价格)绩效指标。这些预定成果和预计支出的实际完成情况要在绩效报告中予以反映。绩效报告作为每个政府部门年度报告的一部分,要提交给议会。

(2)最高审计机关的作用

在澳大利亚,澳大利亚联邦审计署在“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中发挥着如下作用:

A.从整体上全面实施联邦政府绩效考核,并提高绩效考核的质量

为了从整体上提高联邦政府开展的绩效考核工作的质量,澳大利亚联邦审计署于2001年根据其对10个政府部门的实地调查结果,出具了一份综合报告。在这份报告中,联邦审计署指出:①考核预定成果实现程度的绩效指标不合适;②绩效指标所选目标值不合适;③实际取得的绩效指标数值不准确、不可靠。联邦审计署在报告中还介绍了一些政府部门好的作法。

B.提高政府各部门绩效报告的可靠性

澳大利亚联邦审计署并没有对所有政府部门的全部绩效报告都进行审计。相反,在绩效审计中,联邦审计署只是重点选择了几个政府部门的绩效报告,这样做有助于提高这些报告的可靠性。例如,在2001年度报告中,联邦审计署就建议澳大利亚自然遗产联合会应当引入一项查证制度,以提高绩效信息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在2001年度另外一份报告中,联邦审计署还建议为明确目标成果和支出之间的关系,澳大利亚税务局应当引进目标成果中间指标值。

2.公共会计制度的改革

(1)改革概述

根据1992年联邦政府通过的决议,自1994~1995财政年度起,政府各部门都要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并将这些财务报表作为年度报告的组成部分提交议会。根据《1997年财务管理和会计责任法案》的规定,每个政府部门都要编制财务报表,同时财政管理部负责汇总所有政府部门、联邦机构及联邦企业的财务报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向议会提交。

(2)最高审计机关的作用

在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制度的改革中,联邦审计署发挥着如下作用:

A.全面实施并改进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

a.从1992~1993财政年度起,澳大利亚开始在一些政府项目中试行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并根据项目试行结果,逐步加大在政府部门中试行新会计核算制度的力度。为了在所有政府部门中推行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联邦审计署于1994年就试点项目的实际执行情况了一份综合报告。联邦审计署在报告中指出:①掌握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相关知识技能的人员不够;②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的优越性还没有得到充分的认识;③会计核算有关人员未能接受必需的培训。联邦审计署对此也提出了改进建议。

b.为提高政府部门财务报表的质量,联邦审计署于1996年制定了一本准则指南手册,详细讲解了如何依据澳大利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在这本手册中,联邦审计署解释了:①财务报表的标准格式和内容;②财务报表项目的运用及分类标准;③财务报表项目的评估标准,并举例说明。此后,联邦审计署每年都要出版一本经过修订的指南手册,及时反映会计核算制度的有关变化和政府部门的要求。

c.为促进有效利用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生成的相关财务信息,联邦审计署于1999年根据其对7个政府部门实地调查的结果出具了一份综合报告。联邦审计署在报告中指出:①财务信息的指标值尚未设定;②决策时未利用有关财务信息;③绩效考核时未利用有关财务信息。联邦审计署对此提出了改进建议。此外,为了提高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的质量,联邦审计署还制定了1996~2002年5月期间适用的28份准则指南手册(“良好实践作法指南”系列)。在这些手册中,联邦审计署解释了:①资产等项目的会计处理;②开展内部审计的方式方法;③财务信息系统的设计方法。联邦审计署还介绍了一些政府部门的好的作法。

B.提高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a.政府各部门编制的财务报表的组织构成由财政管理部颁布的《财务管理与会计责任规则》予以规定。根据这些规则,政府各部门要编制:①财务成果表;②财务状况表;③现金流量表。根据《1997年财务管理和会计责任法案》的规定,澳大利亚联邦审计署有权对这些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对以下情况发表意见:①财务报表是否依据财政管理部颁布的《财务管理与会计责任规则》而编制;②财务报表是否如实反映了每个政府部门的财务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联邦审计署出具的独立审计报告构成政府各部门年度报告的一部分,连同相关的财务报表要一并提交议会。通过这样的方式,联邦审计署的独立审计报告帮助提高了政府各部门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b.财政管理部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的组织构成由《1997年财务管理与会计责任条例》予以规定。根据这一条例的规定,财政管理部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要包括:①财务成果表;②财务状况表;③现金流量表。根据《1997年财务管理和会计责任法案》的规定,澳大利亚联邦审计署有权对合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对以下情况发表意见:①合并财务报表是否按照《1997年财务管理与会计责任条例》的规定而编制;②财务报表是否如实反映了联邦政府的财务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联邦审计署出具的独立审计报告连同合并财务报表一起提交议会。通过这一方式,联邦审计署的独立审计报告也有助于提高联邦政府合并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3.最高审计机关在新型公共管理其他领域中的作用

除了上文提到的作用之外,澳大利亚联邦审计署在新型公共管理中还在以下方面发挥着作用:

(1)关于独立机构的审计

在澳大利亚,独立机构一般并不负责政策的执行。但Centrelink则是一个例外,它根据《1997年联邦服务执行法案》的规定成立,属于社会保障部的一个派生机构。政府各部门都要与Centrelink签订一份商业合作协议,接受Centrelink所提供的诸如支付社会保障款项等的服务项目。联邦审计署于2000年对Centrelink进行了绩效审计,以评估它的效率和效果。在审计报告中,联邦审计署指出:①与所提供的服务规模相比,Centrelink各地分支机构的预算和人员数量存在不足;②各地分支机构的绩效数据未按统一口径收集,因而无法对Centrelink进行数据对比和绩效评估;③未建立评估效率所需的成本会计制度。联邦审计署对此提出了改进建议。

(2)关于联邦机构和联邦企业的审计

在澳大利亚,联邦机构和联邦企业要依据《1997年联邦机构和联邦企业法案》的规定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相应的财务报表。根据这一法案,澳大利亚联邦审计署有权对联邦机构和联邦企业编制的这些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联邦审计署的审计报告构成每个联邦机构或联邦企业年度报告的一部分,连同它们的财务报表通过政府主管部门一并提交议会。通过这样的方式,联邦审计署的审计报告帮助提高了联邦机构和联邦企业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在这些联邦机构和联邦企业中,那些完全由联邦政府投资、被确定为政府企业的公司还要拟订企业发展规划,对未来3年内的绩效指标值予以说明。为提高所有政府企业绩效考核工作的质量,联邦审计署根据其对所有政府企业的实地调查结果,于2000年出具了一份综合报告。在报告中,联邦审计署指出:①一些政府企业未向有关政府部门提交企业发展规划;②部分政府企业未根据资本的加权平均成本等财务数据制定相应的指标值;③有些政府企业在年度报告中没有包含反映其目标成果完成情况的绩效报告。联邦审计署对此提出了改进建议。

(3)与联邦企业等私有化进程相关的审计

1993年以来,由于财政状况不断恶化,联邦政府的作用备受批评,大量联邦机构的资产被售卖,许多联邦企业实行了私有化。这些资产和有价证券的售卖所得使联邦政府的预算余额大幅增加。为了评价资产售卖及私有化进程给联邦政府的收入所得或其在国内市场上的竞争所带来的影响,澳大利亚联邦审计署近年来针对部分联邦机构的资产售卖以及铁路和航空行业联邦企业的私有化等进行了绩效审计。例如,联邦审计署在1995年的审计报告中指出,尽管没有达到预定的利润预期,澳大利亚国家运输有限公司仍然打算进行资产售卖。另外,在1999年的审计报告中,联邦审计署曾建议为降低资产售卖的成本,联邦航空机场公司应当通过竞争招标的方式聘用外部咨询师。

(二)新西兰

1.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

(1)制度概述

根据《1998年国家部门法案》的规定,在1989年及以后各年,政府各部门的行政长官和主管大臣要签订“工作绩效协议”,对行政长官要完成的绩效指标予以说明。1993年及以后各年,各部门的行政长官和主管大臣还要签订“进购协议”,其中要明确行政长官移交给主管大臣的支出数额,并阐明工作绩效指标的性质、执行时间、数额以及成本支出。每个季度都要就这些工作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形成绩效报告,并提交主管大臣。

根据《1989年公共财政法案》的规定,政府各部门要起草“部门工作预测报告”,对计划完成的绩效指标作出说明,并将该报告提交众议院。“部门工作预测报告”中提到的绩效指标应与“进购协议”中的支出数额一致。此外,还要就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编写“工作目标和服务绩效说明”,作为各部门年度报告的数据材料提交众议院。

(2)最高审计机关的作用

在新西兰,审计署在“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中发挥如下作用:

A.从整体上全面实施政府绩效考核,并提高绩效考核的质量

为了从整体上提高政府绩效考核的质量,新西兰审计署于2001年、2002年编写了综合报告。在这些审计报告中,审计署介绍了:①保证目标成果与成本支出绩效指标值之间稳定关系的方法;②收集可靠绩效数据所用的方法;③选择绩效信息纳入年度报告所用的方法。同时,审计署在报告中还介绍了一些政府部门好的作法。

B.提高政府各部门绩效报告的可靠性

根据《1989年公共财政法案》的规定,新西兰审计署有权对政府部门编写的“工作目标和服务绩效说明”进行审计,就该说明是否如实反映了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发表意见。审计署出具的审计报告作为年度报告的组成部分,连同相关的“工作目标和服务绩效说明”一并提交众议院。这样,审计署的审计报告有助于提高政府各部门绩效报告的可靠性。除审计报告外,审计署还要从管理的角度出发,对每个政府部门的财务控制制度和财务信息体系进行评估,出具“财务评论”。审计署将这些“财务评论”提交众议院行政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对政府各部门编写的“工作目标和服务绩效说明”进行检查。

2.公共会计制度的改革

(1)改革概述

根据《1989年公共财政法案》的规定,自1991年起,新西兰政府各部门要依据《公认会计准则》(GAAP)编制财务报表,并将这些财务报表作为年度报告的组成部分提交众议院。该法案还规定,财政部负责汇总所有政府部门、英国直辖机构及国有企业的财务报表,编制新西兰政府财务报表,向众议院提交。

《1989年公共财政法案》规定,从1991年起,政府各部门都要以权责发生制和成果/支出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在这样一种预算制度下,“预计用款”中的全部数额表示在“进购协议”中各部门行政长官与主管大臣共同认可的成本支出总额。

(2)最高审计机关的作用

在新西兰公共会计制度的改革中,审计署发挥着如下作用:

A.全面实施并改进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

a.自1978年新西兰审计长弗雷德·赛里斯提倡采用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以来,审计署一直积极地致力于公共会计制度的改革。例如,在制定《1989年公共财政法案》草案时,审计署曾向负责审核草案的众议院财政支出委员会派出一位官员提供咨询。在新西兰,政府各部门从1991年起相继实行了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为保证所有政府部门普遍实行这一新的会计核算制度,审计署还对政府各部门新设资产负债表和中期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

b.在新西兰,财务报告准则委员会负责起草《公认会计准则》(GAAP)草案。该委员会由注册会计师协会于1992年设立。此后,独立机构会计准则审核委员会将对《公认会计准则》(GAAP)草案进行审查并最终定稿。财务报告准则委员会由10位成员组成,其中审计署的助理审计长在该委员会担任副主席。

B.提高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a.除了前面提到的“工作目标和服务绩效说明”外,政府各部门还要编制:①财务成果表;②财务状况表;③现金流量表。根据《1989年公共财政法案》的规定,新西兰审计署有权对这些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就以下情况发表意见:①财务报表是否依据《公认会计准则》(GAAP)的规定编制;②财务报表是否如实反映了每一政府部门的财务成果、财务状况等情况。审计署出具的审计报告构成政府各部门年度报告的一部分,连同相关的财务报表一并提交众议院。这样,审计署的审计报告对提高政府各部门财务报告的可靠性是有帮助的。

b.财政部编制的新西兰政府财务报表包括:①财务成果表;②财务状况表;③现金流量表,等等。根据《1989年公共财政法案》的规定,审计署有权对新西兰政府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对以下情况发表意见:①新西兰政府财务报表是否按照《公认会计准则》(GAAP)的规定编制;②该报表是否如实反映了新西兰国家政府的财务成果、财务状况等。审计署出具的审计报告连同新西兰政府财务报表一并提交众议院。因此,审计署的审计报告也有助于提高新西兰国家政府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c.根据《1994年财政责任法案》的规定,新西兰每年都要在预算程序中编制《财政战略报告》,对拟定的一些财政目标予以说明,例如经济周期中的净平均负债率应当低于国内生产总值GDP的20%或更多。在拟定财政目标的西方发达国家中,相关的财政指标通常由国民会计核算制度(SNA,theSystemofNationalAc鄄counting)计算确定。不过新西兰的财政指标包括净负债额,但没有国内生产总值GDP,这些财政指标通常根据经过审计署审计的新西兰政府财务报表而确定。另外,《1994年财政责任法案》还规定政府作为一个整体,每年要在预算程序中编制“财政状况预测表”,并通过将《财政战略报告》及“财政状况预测表”中提到的目标值/预测值与实际数值进行对比,对政府的财政管理状况作出评价。在对新西兰政府财务报表的审计中,审计署要对实际数值进行审查,借此帮助提高这种评价的可靠性。

3.最高审计机关在新型公共管理的其他领域中的作用

除了前面提到的作用外,新西兰审计署在新型公共管理中还在以下方面发挥着作用:

(1)关于独立机构的审计

在新西兰,包括英国直辖代表处在内的英国直辖机构也承担部分政策执行职能,它们是依据《1989年公共财政法案》在政府部门之外设立的独立机构。该法案规定,英国直辖代表处要编写《意向报告书》,阐明3年期的绩效目标值,并就这些绩效目标的实际完成情况拟制《服务绩效说明》;每个英国直辖代表处还要根据《公认会计准则》(GAAP)的规定编制相关的财务报表。根据《1989年公共财政法案》,新西兰审计署有权对各个直辖代表处的《服务绩效说明》和相关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审计署出具的审计报告作为每个直辖代表处年度报告的组成部分,连同《服务绩效说明》和相关的财务报表一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提交众议院。通过这样的方式,审计署的审计报告帮助提高了所有英国直辖代表处的绩效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为了加强政府各部门对英国直辖机构的管理,新西兰审计署根据其对6个直辖机构的实地调查结果,于1996年出具了一份综合报告。审计署在报告中指出:①个别主管大臣对英国直辖机构的监督控制不力;②未按照正确的方式对直辖机构进行绩效考核;③对英国直辖机构负责人的补偿过高。审计署对此也提出了相应的审计建议。

(2)关于国有企业的审计

新西兰《1986年国有企业法案》要求政府的生产和经营活动应由国有企业来完成。从1987年起,国有企业已在电力行业(新西兰电力有限公司)、通讯行业(电信总公司)相继成立了一些公司。这些国有企业要按照《1986年国有企业法案》的规定,依据《公认会计准则》(GAAP)编制相关的财务报表。根据这一法案,新西兰审计署有权对每一个国有企业编制的相关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审计署的审计报告构成每个国有企业年度报告的一部分,连同它们相关的财务报表一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提交众议院。这样,审计署的审计报告对于提高所有国有企业财务报表的可靠性是有帮助的。

审计署选择部分国有企业进行了绩效审计。例如,在2000年度的一份审计报告中,审计署重点对国家航空运输服务集团公司进行了审计。这是一家由新西兰航空总公司和一家外国公司共同投资成立的合资企业。航空运输控制系统的供应商由原来国内的一家老牌企业变成了这家合资企业下属的一家外国公司,国内企业则蒙受了这一变化所带来的损失。

(3)关于地方政府的审计

根据新西兰《1974年地方政府法案》的规定,各地方政府要制订年度发展规划,对计划的绩效指标予以说明,同时就这些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编写绩效报告。地方政府还要按照《1989年地方政府法案(修订)》的要求编制相关的财务报表。根据《1977年公共财政法案》的规定,新西兰审计署有权对各地方政府编制的绩效报告和相关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审计署的审计报告作为地方政府年度报告的组成部分,连同绩效报告和相关财务报表一并向社会公布。这样,审计署的审计报告就帮助提高了各地方政府绩效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审计署必要时也对地方政府进行个别绩效审计或是全面的专题绩效审计。例如,为提高各地方政府财政管理的质量,审计署根据其对所有地方政府的实地调查结果,于1994年和1999年出具了综合审计报告。在这些报告中,审计署介绍了一种利用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下的财务信息进行财务分析的方法,还介绍了有关外包行政管理服务项目的一些好的作法。

(三)英国

1.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

(1)制度概述

按照1988年的“未来行动方案”,英国在政府各部门内成立了执行机构,具体负责政策的贯彻实施。根据政府1992年通过的决议,各执行机构要制订工作计划,对预定的绩效指标予以说明。关于这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的绩效报告作为各执行机构年度报告报表的一部分提交国会。

根据政府1998年通过的关于全面检查政府支出决议的规定,各执行机构要就1999~2002财政年度拟订“公共服务条约”,对所在政府部门未来3年的政策目标和绩效指标予以说明。目前,按照2001~2004财政年度“公共服务条约”及2001~2004财政年度“政府服务执行约定”的要求,绩效考核工作正在进行。其中,2001~2004财政年度的“政府服务执行约定”规定了实现“公共服务条约”中的政策目标所需的行政管理工作。关于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的绩效报告构成政府各部门的部门年度报告的组成部分,向国会提交。

(2)最高审计机关的作用

英国审计署在“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中发挥如下作用:

A.从整体上全面实施政府绩效考核,并提高绩效考核的质量

a.为提高政府各部门绩效考核工作的质量,英国审计署根据以往的绩效审计成果以及应执行机构要求对其绩效报告进行的查证结果,于2000年了一份综合报告。审计署在报告中介绍了:①选择合适的绩效指标值对执行机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所用的方法;②收集绩效性能数据所用的方法;③如何编写有说服力的绩效报告的方法。同时,审计署也介绍了一些执行机构好的作法。

b.“公共服务条约”中的技术注释解释了所选绩效指标值的定义、绩效指标的考核方法以及数据来源。技术注释初稿由政府各部门拟订,提交技术审查小组审核并最终定稿。审计署的官员在技术审查小组中担任咨询顾问。

c.为提高所有政府部门绩效考核工作的质量,英国审计署根据其对17个主要政府部门的实地调查结果,于2001年就政府各部门关于“公共服务条约”的绩效考核情况出具了一份综合报告。在这份报告中,审计署介绍了:①选择合适的绩效指标值来评价各执行机构政策措施所用的方法;②收集绩效性能数据所用的方法;③提高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的方法。审计署同时也介绍了部分政府部门好的作法。

B.提高各执行机构及政府各部门绩效报告的可靠性

a.英国审计署并不是对所有执行机构的全部绩效报告都进行审计,它只是审计部分执行机构的绩效报告,或是根据一些执行机构的要求对其绩效报告进行审计。审计署出具的审计报告作为各执行机构年度报告的组成部分,连同绩效报告一并提交国会。这样,审计署的审计报告就有助于提高各执行机构绩效报告的可靠性。

b.到目前为止,英国审计署还未对政府部门关于“公共服务条约”的绩效报告进行过特别审计,这种特别审计的目的是提高这些绩效报告的可靠性。不过,审计署已经打算将来要开展这项工作。这是因为国会上议院的一个项目组审查了对绩效报告进行外部审计的必要性,并于2001年发表了《沙曼报告》,建议审计署应当对政府部门的绩效报告进行审计。审计署已经据此拟定了一本标准指南手册,规定对以下项目进行核实:①拟评价政策与绩效指标值之间的关系;②绩效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③与英国财政部合作完成的绩效报告的透明度,财政部对“公共服务协议”及其他组织拥有管辖权。审计署正在为审计所有政府部门的全部绩效报告着手准备。

c.英国的一些财政目标是根据《1998年财政稳定法典》的规定而制定的,这些目标包括净平均负债应当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40%或更少。根据全面检查政府支出决议的要求,确定未来3年的支出总额要考虑税收等预计收入以及财政目标,然后根据“公共服务协议”中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来分配预算。因而,对于确立“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的财政框架来说,预计收入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为此,英国审计署根据《1998年财政稳定法典》的规定要对以下各种先决条件进行审计,以提高收入预计的可靠性:①预计税款收入的先决条件———如经济增长率、利率和物价上涨率;②作为私有化的后果之一,出售股票预计收入的先决条件———股票价格;北海油田预计收入的先决条件———原油价格。2.公共会计制度的改革

(1)改革概述

在英国,自1988~1989财政年度起,各执行机构都在依据英国《公认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作为各执行机构年度报告的组成部分提交国会。政府部门自1999~2000财政年度起,也在依据英国《公认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各个部门汇总其下属的所有执行机构形成的合并财务报表),并将这些文件提交国会。根据2000年实施的《政府资金与报表法案》的规定,所有政府部门都必须编制财务报表,英国财政部负责汇总所有政府部门的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政府总报表。自2000~2001财政年度起,财政部开始尝试编制政府总报表。在2005~2006财政年度及以后年度,财政部将编制正式的政府总报表并提交国会。

(2)最高审计机关的作用

在英国公共会计制度的改革中,审计署发挥着如下作用:

A.全面实施并改进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

a.英国于1997年制定了《资金会计核算指南》,作为政府部门会计核算准则。财政部起草了《资金会计核算指南》初稿,此后这一指南随着组织机构和实际情况的变化不断得到修订。在《资金会计核算指南》的初稿起草和以后的修订中,英国审计署一直在协助财政部。1996年,财政部设立了财务报告顾问委员会,负责《资金会计核算指南》初稿与历次修订提议的审核及最终定稿。审计署的助理审计长是该委员会成员,代表审计署发表意见。

b.在政府部门历经四道发展历程之后,英国于1998年在政府部门中实行了资金会计核算与预算制度。为保证所有政府部门全部采用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英国审计署对每个政府部门就每个发展历程都进行了审计。例如,审计署对每个政府部门第一发展历程的会计准则、对第二发展历程的新设资产负债表以及第三历程的试行财务报表都进行了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国会下议院公共账目委员会作了汇报。

c.在审计发展历程之前,为提高政府部门编制的试行财务报表的质量,并改进对其进行审计的效率,英国审计署于1997年制定了一本准则指南手册,作为《资金会计核算指南》的补充。在这本手册中,审计署就以下内容向政府部门提出了建议指南:①编制试行财务报表的程序;②建立内部控制制度。

d.为提高各执行机构和政府部门财务报表的质量,并改进对此进行审计的效率,英国审计署还于2001年制定了部门准则指南手册。在该手册中,审计署就各执行机构和政府部门应当注意的问题(以是/否的形式)列出了核对清单,如:①包括《资金会计核算指南》和《1985年公司法案》在内的有关会计准则的遵循情况;②各财务报表相互之间的一致性;③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

B.提高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a.《资金会计核算指南》规定了各执行机构编制的财务报表的组织构成,包括:①营运成本表;②资产负债表;③现金流量表。根据《1921年英国财政部、审计部法案》的规定,英国审计署有权对这些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就以下情况发表意见:①这些财务报表是否如实反映了每个执行机构的营运成本、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等情况;②是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③各执行机构的收入与支出是否符合国会下议院的目的要求。主计审计长的证明和报告作为各执行机构年度报告的组成部分,连同相关的财务报表一并提交国会下议院。通过这样的方式,审计署帮助提高了执行机构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b.《资金会计核算指南》也规定了政府各部门所编财务报表的组织构成,包括:①营运成本表;②资产负债表;③现金流量表。并就以下情况发表意见:①这些财务报表是否如实反映了每个政府部门的营运成本、财务状况等情况;②国会审批通过的预算数额是否正确分拨到每个政策项目;③每个政府部门是否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了正确的会计处理。主计审计长的证明和报告构成政府各部门年度报告的一部分,连同相关的财务报表一并提交国会下议院。因此,审计署对于提高政府各部门财务报表的可靠性也是有帮助的。根据《政府资源与报表法案》的规定,审计署还必须对计划自2005~2006财政年度起正式编制的政府总报表进行审计。

3.最高审计机关在新型公共管理的其他领域中的作用

除了前面提到的内容之外,英国审计署在新型公共管理中还在以下方面发挥着作用:

(1)关于非执行机构的审计

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英国在政府部门之外成立了一些非政府部门的公共团体,它们也承担一定的执行政策的职能,被称作“非政府部门公共团体执行机构”。根据1992年通过的政府决议,这些“非政府部门公共团体执行机构”要拟定工作计划,阐明未来3到5年期的绩效目标。关于这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绩效报告构成“非政府部门公共团体执行机构”年度报告报表的组成部分提交国会下议院。为提高所有这些执行机构绩效考核工作的质量,英国审计署于2000年公布了一份综合审计报告(前文1、(2)A、a部分曾提及)。

根据政府1996年通过的决议,在1999~2000财政年度及以后各年,“非政府部门公共团体执行机构”要根据英国《公认会计准则》(GAAP)的规定编制相关的财务报表。英国审计署负责对部分“非政府部门公共团体执行机构”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审计报告作为“非政府部门公共团体执行机构”年度报告报表的组成部分提交国会下议院。因此,审计署对提高这些执行机构财务报表的可靠性也发挥了作用。2001年度的《沙曼报告》曾建议审计署应当对所有的“非政府部门公共团体执行机构”都进行审计,审计署已经表态接受这一建议。

(2)关于公共行业私人股权项目的审计

每当英国经济不景气的时候,人们就会重新审视政府的作用,其结果是1992年起,英国开始引入PFI项目(后来劳工部将其改为公共行业私人股权项目),即在交通运输、医院等行业允许利用私人部门的技术经验和资金。英国审计署对这些公共行业私人股权项目进行了个别绩效审计或是全面性的专题绩效审计。例如,审计署在1998年一份审计报告中指出,目前正在由高速公路代办处和环境、交通运输及地区部共同实施的公共行业私人股权高速公路项目在用现值法计算时,错误地使用了政府直接控制项目适用的8%的折现率,而不是应当使用的公共行业私人股权项目适用的6%的折现率,这样的计算结果导致该项目价值高估6800万英镑。为提高所有政府部门执行的公共行业私人股权项目的质量,审计署根据以往关于这类项目的绩效审计结果,于1999年了一份综合报告。审计署在该报告中介绍了:①在招标阶段鼓励竞争的方法;②可选方案的比较方法;③对投标人绩效合同能力进行评估所用的方法。

审计署还介绍了一些政府部门的好的作法。

(3)与国有企业私有化相关的审计

1979年以来,由于财政状况不断恶化,英国政府的作用备受审视,许多政府部门的资产被售卖,不少国有企业实行了私有化。这些资产和有价证券的售卖所得极大地增加了政府的预算余额。为了评价资产售卖及私有化进程给政府的收入所得或其在国内市场上的竞争所带来的影响,英国审计署近年来对部分政府部门的资产售卖以及石油和航空行业国有企业的私有化等进行了绩效审计。例如,审计署在1997年的审计报告中指出,英国石油公司和英国航空公司在出售有价证券时,未实行公开招标,而是采取了机构投资者包销的方式,其结果造成有价证券的售价低于市场价格达0.11%~4.3%。

(四)美国

1.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

(1)制度概述

根据《1993年政府绩效成果法案》的要求,美国政府(24个主要部门)要在1999财政年度及以后各年拟订年度绩效计划,阐明每个部门:①计划完成的战略成果;②评价战略成果完成情况的绩效目标;③实现绩效目标的战略措施与所需资源;④核实绩效目标年度数值的程序。政府部门的战略规划制定了5年左右时间的战略目标,这些绩效目标就是根据战略规划确定的。政府各部门每年都要编制关于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年度绩效报告并提交国会。

(2)最高审计机关的作用

美国审计总署在“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中发挥如下作用:

A.从整体上全面实施政府绩效考核,并提高绩效考核的质量

a.在正式实行绩效考核之前,美国曾于1994~1996财政年度期间进行过一些项目试点。根据试点的结果,绩效考核工作全面展开。为确保所有政府部门都能够正确地进行绩效考核,审计总署继续就项目试点结果编写综合报告,并就提高绩效考核工作质量应当注意的方面表述自己的意见。例如,在1996年的《关于1994财政年度13个试点项目的绩效审计报告》中,审计总署指出:①只有明确战略成果与绩效目标之间的关系,才能评估战略成果的完成情况;②只有根据相关成本信息制定了绩效目标之后,才能进行效率评估;③只有在年度绩效报告中披露了过去几年的实际绩效指标数值,才能真正进行绩效目标的评估。

b.试点项目结束以后,审计总署就(截止2002年5月)政府部门的绩效考核情况了19份(“实现成果管理”系列)综合报告,对提高绩效考核工作质量应当注意的方面发表了自己的意见。例如,在2002年度的《关于24个政府部门编制的2002财政年度绩效计划和1999/2000财政年度最终成本报表的审计报告》中,审计总署指出:①要想在预算中反映绩效考核的成果,理想的方式是年度绩效计划中的绩效目标分项应当与预算文件中的行动计划分项保持一致,但是只有少数几个政府部门保持了这种一致性;②根据成本信息进行评估的理想方式,是年度绩效计划中的战略成果分项应当与最终成本报表中的计算单位分项保持一致,但同样只有很少几个政府部门达到了这种一致性。同时,审计总署还有代表性地介绍了一些年度绩效计划、预算文件和最终成本报表分项相互之间的一致情况。

c.为提高所有政府部门的绩效考核质量,审计总署于1994年至2002年5月期间,制定了3份(“执行指南”系列)准则指南手册,介绍了政府部门在制定战略规划和年度绩效计划时应当注意的若干方面。例如,在1996年的指南手册中,审计总署解释了:①政府部门在制定战略成果时应当对所处社会及经济环境条件进行分析的必要性;②为每项战略成果和有助于实现战略成果的每个分部制定绩效计划的必要性;③如果由于受到某些政策的影响,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不够理想,要对其原因进行分析的必要性。同时,审计总署也介绍了政府部门一些好的作法。

审计总署之所以积极倡导绩效考核并努力提高绩效考核的质量,其原因大概在于它认为根据《1993年政府绩效成果法案》的规定,审计总署属于监督机关。而由于《1993年政府绩效成果法案》是由国会发起实行的,预算管理办公室在这方面却并不主动。

B.提高各执行机构及政府各部门绩效报告的可靠性

根据国会的要求,美国审计总署到目前为止已经对所有政府部门的所有年度绩效计划和年度绩效报告都进行了审计。审计总署指出了某部门提交评估政策的问题所在,认为这些重要的政策本应当成为国会考虑的重点,并就此向该部门提出了改进意见。例如,审计总署在其于2001年完成的《关于交通部2000财政年度绩效报告及2002财政年度绩效计划的审计报告》中,它提出了如下建议:①如果一项政策绩效目标的层次设定不正确,应当将其调整到正确的层次上,并解释这一变化的原因;②如果某项政策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不够理想,应当启用替代方案;③对交通部来说,确保交通渠道的安全这一政策日益重要,其绩效目标中应当包括与交通渠道有关的死亡及受伤人数。审计总署的审计报告都提交到了国会,并借此提高了所有政府部门绩效计划及绩效报告的可靠性。

2.公共会计制度的改革

(1)改革概述

自1996年起,美国政府24个主要部门都要依据《1990年财政总长法案》和《1994年政府管理改革法案》的要求,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作为政府各部门年度报告的组成部分提交国会。根据这两个法案的规定,美国财政部负责汇总所有政府部门、部分立法机构/法律机关及政府企业等的财务报表,编制美国政府合并财务报表。

(2)最高审计机关的作用

在美国公共会计制度的改革中,审计总署发挥着如下作用:

A.全面实施并改进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

a.成立于1990年的美国联邦会计准则顾问委员会起草了一份联邦政府适用的会计准则初稿,经财政部、预算管理办公室和审计总署审核通过后最终定稿。根据《1990年财政总长法案》的规定,美国财政部、预算管理办公室和审计总署这几家对联邦政府编制的财务报告负责的部门,共同成立了联邦会计准则顾问委员会。该委员会共9名委员,其中一位来自审计总署(总会计师)。在1993年至2002年5月期间,联邦会计准则顾问委员会共拟订了3份《联邦财务会计核算概念说明》和22份《联邦财务会计核算准则》,这些都属于联邦会计准则。1999年,美国会计师协会发表声明,承认联邦会计准则顾问委员会作为制定联邦政府适用的公认会计准则的指定机构。

b.根据《1990年财政总长法案》的规定,政府部门要就周转性基金/信托基金及商业活动等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相应的财务报表。不过,《1994年政府管理改革法案》要求针对所有政府部门所有活动的财务报表———包括美国政府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都要实行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其原因大概是早在1994年,美国总审计长查理斯·A·鲍舍尔根据审计总署在《1990年财政总长法案》颁布实施之后花费三年半时间对一些财务报表的审计结果,在众议院政府工作委员会作证时指出:①实行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已经产生了正确、有用的财务信息;②找到了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体系的不足之处;③认识到了财务信息系统利用最新IT技术的必要性。同时,鲍舍尔还请求国会在编制政府部门所有活动的财务报表以及美国政府合并财务报表时实行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

c.为提高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的质量,美国颁布实施了《1996年加强联邦财务管理法案》。根据该法案的规定,政府部门必须按照以下各项的要求实施财务管理系统:①联邦财务管理系统准则;②联邦会计准则(包括《联邦财务会计核算准则》);③美国政府总账户准则。该法案还要求自1997财政年度起,美国审计总署每年都要就政府各部门贯彻执行《1996年加强联邦财务管理法案》的情况出具综合报告,对以下情况予以说明:①政府各部门是否按照《1996年加强联邦财务管理法案》的要求实施其财务管理系统;②政府各部门是否根据联邦会计准则(包括《联邦财务会计核算准则》)编制相关的财务报表;③是否制定了相应的联邦会计准则(包括《联邦财务会计核算准则》)。同时,还要求将这些审计结果报告国会。

d.审计总署认识到,只有当政府各部门符合了《1996年加强联邦财务管理法案》的要求,它们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的质量才能得到提高。为此,审计总署又针对1998年至2002年5月这一时期制定了10本准则指南手册(“核对清单”系列),详细说明了政府各部门在实施各自的财务管理系统时应当注意的问题。在“核对清单”系列中,审计总署就24个政府部门在满足《1996年加强联邦财务管理法案》的要求时应当注意的几个项目(以是/否的形式)列出了核对清单,这些项目是:①差旅费用管理系统、人事工资管理系统与资产管理系统;②加工处理财务数据的成本会计核算制度;③将差旅费用管理系统、人事工资管理系统、资产管理系统以及加工处理财务数据的成本会计核算制度综合在一起的财务管理总系统。

B.提高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a.预算管理办公室第19号公告规定了政府部门编制的财务报表的组织构成,包括:①资产负债表;②最终成本报表;③财务状况变化表。根据《1990年财政总长法案》的规定,这些财务报表应当接受政府各部门的总检查长或是与总检查长签订审计合约的外部审计公司的审计。审计总署已经为这些审计人员制定了政府审计准则和财务审计手册。通过这种方式,审计总署帮助提高了这些审计报告的可靠性。

根据《1990年财政总长法案》的规定,审计总署有权替代以上审计人员对政府部门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到目前为止,审计总署还没有对每一政府部门包含其下属所有机构的财务报表进行过审计,只对个别部门(如美国税务总局或是隶属于财政部的公共债务局)包括部分下属机构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就以下情况发表了审计意见:①这些财务报表是否依据联邦政府适用的公认会计准则(如《联邦财务会计核算准则》)而编制,是否如实反映了每个下属机构的财务状况与最终成本;②针对财务报表编制过程的内部控制是否有效;③财务报表是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

b.财政部编制的美国政府合并财务报表包括:①资产负债表;②最终成本报表;③政府工作与财务状况变化表。根据《1994年政府管理改革法案》的规定,审计总署有权对政府合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就以下情况发表意见:①政府合并财务报表是否依据联邦政府适用的公认会计准则(如《联邦财务会计核算准则》)而编制,是否如实反映了联邦政府的财务状况与最终成本;②针对政府合并财务报表编制过程的内部控制是否有效;③政府合并财务报表是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审计总署出具的审计报告连同政府合并财务报表一并提交国会。因此,审计总署对于提高联邦政府编制的政府合并财务报表的质量也是有帮助的。(鉴于联邦政府的财务信息系统不够可靠、内部控制不够有效,审计总署没有对1997至2001财政年度政府合并财务报表的适当性发表意见。1997财政年度的政府合并财务报表是第一个遇到这种情况的。)

3.最高审计机关在新型公共管理的其他领域中的作用

除了前面提到的内容之外,审计总署在美国新型公共管理中还在以下方面发挥着作用:

(1)关于政府企业的审计

美国的政府企业必须制订战略规划,拟定未来5年时间的发展总目标;同时还要制订年度绩效计划,阐明为实现发展总目标所需的绩效目标。政府企业要就这些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编写年度绩效报告,并提交国会。审计总署没有对所有政府企业制订的全部年度绩效计划进行审计,只审计了所选政府企业的部分年度绩效计划。审计总署出具的审计报告要提交国会。这样,审计署对提高所选政府企业制定的年度绩效计划和年度绩效报告的可靠性起了帮助作用。

《1945年政府企业管理监督法案》和《1990年财政总长法案》要求政府企业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准则编制相关的财务报表。根据《1990年财政总长法案》的规定,这些财务报表要接受

各政府企业的总检查长或是与总检查长签订审计合约的外部审计公司的审计。审计总署已经为这些审计人员制定了政府审计准则和财务审计手册。因此,审计总署也有助于提高这些审计报告的可靠性。根据《1990年财政总长法案》的规定,审计总署有权替代以上审计人员对政府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到目前为止,审计总署仅对联邦存款保险总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审计依据主要是《联邦存款保险法案》的有关规定。关于联邦存款保险总公司的审计报告连同该公司相关的财务报表一并提交国会。这样,审计总署也帮助提高了联邦存款保险总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2)关于公共行业私人股权项目的审计

进入20世纪90年代,由于财政状况不断恶化,美国联邦政府的作用备受批评。根据1992年4月的《第12803号总统令》,美国开始引入公共行业私人股权项目,在公园、政府建筑物等国家财产的建设与管理方面允许利用私人部门的技术经验和资金。根据实地调查结果,美国审计总署已经对一些正在实施或计划实施的公共行业私人股权项目进行了全面的绩效审计,或者与一些私人资产管理公司签约实行了公共行业私人股权项目研究课题的外包。例如,审计总署在2001年就将美国总务管理局过去准备研究的10个公共行业私人股权项目的成本———利益分析外包给了审计公司。在根据这些分析结果完成的综合报告中,审计总署指出:①10个案例中有2个案例的内部收益率可能较低;②10个案例中6个案例的现金流量为负值。同时,审计总署还建议总务管理局应当进行一些项目试点,以体现在新的预算拨款、现有国家资产的处置、内部收益率的利用以及现金流量等方面,公共行业私人股权项目方式相比其他选择的优越之处。

四、对日本的启示

日本的行政管理界已经接受了新型公共管理的基本原理。就“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而言,日本于2001年1月引进了政策评估制度,并于2001年4月相继成立了一些独立性的行政机构。对公共会计制度的改革来说,独立行政机构已经实行了一些企业会计原则。不过,中央政府只是自1998财政年度起才开始(尝试)编制资产负债表。本文这部分将根据这些条件,以前面几个西方发达国家的发展状况作为参考,来分析日本会计检查院的作用。

(一)“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

1.从整体上全面实施政府绩效考核并提高绩效考核的质量

政策评估制度要求使用项目评估、绩效考核与方案评估三种评估方法。其中有些方法是日本第一次引进的,因而政策评估制度可能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才能正式确立,并体现出预期的成效来。正如很难来确定政策的成效、或是很难在政策的输出(行政管理活动)与其成效之间建立临时联系一样,政策评估方法也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改进到真正有效的程度。

有鉴于此,建议日本会计检查院应当:①对政府各部门政策评估工作的进展和评估结果的利用情况进行审计;②根据审计结果,要求改进不适当的做法,并介绍一些好的作法。这样,会计检查院就能够帮助政府各部门全面开展政策评估工作,并提高政策评估的质量。

2.提高政府各部门绩效报告的可靠性

根据《政府政策评估法案》的规定,日本公共管理、国内事务与邮政电信部有权开展评估工作,以确保政府各部门能够客观、严格地按照政策评估制度的要求进行政策评估。日本内阁于2001年12月批准通过的《政策评估基本原则》和公共管理、国内事务与邮政电信部于2002年4月的《行政管理评估方案》对这种评估工作作出了详细规定。根据这一规定,公共管理、国内事务与邮政电信部有权“对行政机关政策评估程序的客观性、严格性进行检查”。换句话说,公共管理、国内事务与邮政电信部的检查只是表面上的。

因此,建议会计检查院应当:①在政策评估方面,核实经济节约计算数值这一项目审批的前提条件,并核实事先计算的成本———收益比,审计时将其与实际数值进行对比;②在绩效考核方面,审查绩效指标目标值的层级设定是否合适,绩效指标的实际数值是否正确、没有偏见。通过对政府部门政策评估工作的详细情况进行审计,会计检查院能够帮助提高这些政府部门所做绩效报告的可靠性。

(二)公共会计制度的改革

1.全面实施并改进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

在日本,独立行政机构自2001财政年度起实行了企业会计原则。不过在中央政府,财政状况解释方法研究组(财政部)到1998财政年度才开始(尝试)编制资产负债表,财政制度理事会到2001财政年度才开始着手研究对特定账户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的操作指南。但这些工作并不是统一组织进行的。因为行政管理工作与企业活动之间存在着差别,这样即使在公共会计制度中引进了企业会计原则,政府会计准则也仍旧需要。要确保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能够正式确立,成立一个委员会是相当重要的,它负责对总账户、特定账户、公共企业以及独立行政机构实行政府会计准则的情况进行检查。因此,如果成立一个政府会计准则顾问委员会,建议日本会计检查院要参加该委员会,并作为政府各部门财务报表的审查机关,对会计处理的原则与程序表述自己的意见。因为政府会计准则是判定相关财务报表是否正确编制的标准。借此,会计检查院有助于确保在政府各部门中实行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

2.提高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在日本,政府企业和独立行政机构的财务报表是由内部审计师负责审计的。如果独立行政机构的资本超过1000万日元,其财务报表也要接受外部审计师的审计。这些审计人员出具的审计报告对提高财务报表的质量起着重要作用。虽然审计人员在审计中应当遵循的政府审计准则对于保证审计报告内容的正确性以及明确审计活动的范围相当重要,但这一准则到目前还没有制定出来。

由于预算与人员的限制,日本会计检查院无法经常对所有政府企业和独立行政机构的全部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但是会计检查院可以通过制定政府审计准则来帮助提高审计报告的可靠性。政府审计准则应当规定:①合格审计人员的资格条件;②审计程序;③审计报告的项目内容。

财务报表应当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政府会计准则等的要求编制。但是如果这些法律法规未能正确反映组织机构和实际情况变化的话,以此编制出的财务报表是无法如实反映政府企业或独立行政机构的财务状况与成本情况的。而内部审计人员和外部审计人员没有权力要求修订这些法律法规,他们只能把这些法律法规视作给定条件,在财务报表中表述自己的意见。

如果这些法律法规没有正确地反映实际情况,日本会计检查院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帮助提高财务报表的可靠性:①对正确理解政府企业或独立行政机构的财务报表应当注意的方面予以说明;②如果财务报表没有如实反映政府企业或独立行政机构的财务状况,要求修改调整财务报表;③如果有关的法律法规未正确反映实际情况,要求对法律法规进行修订。

绩效审计报告篇(8)

自DavidOsborne和TedGaebler提出“新政府运动”以来,公共部门的管理开始强调成果导向、弹性授权与责任制,政府审计的重点由传统的财务审计转向绩效审计。,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已开展绩效审计。2004年7月,具有83年的美国GeneralAccountingOffice,更名为GovernmentAc countabilityOffice,这是该组织近年来工作转变的结果,也充分表明了绩效审计将成为其未来工作的重心。

我国开展政府审计已有20余年,成果颇丰,但绩效审计仍处于试点阶段。近年来,经济环境变化迅速,政府政务公开及其施政绩效备受社会各界关注,推行绩效审计已是现实所需。健全的绩效审计制度是提升审计质量、实现审计目标的必要保障。因此,本文比较、英国、美国以及我国绩效审计制度的变迁与特征,进而对我国现行制度体系的完善提出相关建议,以期能为推进我国绩效审计的开展提供支持。

二、英、美绩效审计制度的变迁

(一)英国绩效审计制度的变迁

英国近代审计制度始于十九世纪的行政机关变革。1866年颁布的《国库及审计部门法》(ExchequerandAuditDepartmentAct)中首次建立了公共支出问责制度。议会授权支出,行政机关将支出纪录与账簿送请审计长审核,审计长审校并撰写审计报告提交议会。该法案规定审计长及其下属必须审核政府机关的每一笔交易。随着政府职能的扩张和公共支出的膨胀,尤其是一次大战后,这种审计变得不现实,因此英国于1921年修正了《国库及审计部门法》,规定各政府机关应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并自行管理各项收支,审计长仅需对相关的交易事项实施抽样审计,并向议会报告政府的支出是否符合议会的要求。

20世纪60年代,议会及学界要求改革审计制度以适应政府角色的改变,特别是赋予审计长超然独立地位。1983年《国家审计法》明确提出建立国家审计署(NationalAuditOffice,NAO)。NAO隶属议会下院,其主要职责一是依《国库及审计部门法》对政府机关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与鉴证,即财务审计;二是依《国家审计法》对各机关使用公有财物及政府经费作出经济性、效率性及效益性检查与评估,即绩效审计。

NAO执行绩效审计的选案标准主要考虑金额数量、是否已显现绩效不佳迹象、议会及民众关心的程度等。每年由下属业务部门提出百件左右的方案,审计长择要选出其中的五十件左右作为该年度执行绩效审计的标的。

NAO的审计报告分两阶段提出,一是先导性报告,先导性研究的目的在于确定是否需要实施全面绩效审计,若经评估认为需要审计,则需进一步规划审计重点及方向。二是全面审计后的正式报告。在执行绩效审计时,NAO的审计人员随时与被审单位的相关人员保持合作关系,听取对方意见。审计完毕先将审计结果的初稿送被审单位征求意见,作为撰写正式报告的。由于与被审单位事前及事中的充分合作,故报告提出后,受审单位对报告所提内容的接受程度较高。NAO的职责仅限于向议会提交审计报告,后续的追踪查证工作,则由各行政部门自行负责。NAO跟踪审核改进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向下议院公共账目委员会报告结果。

(二)美国绩效审计制度的变迁

美国的财政监督制度深受英国议会对政府财政控制观念的。直至宪法(1787年)颁布前,政府审计事务皆由议会办理。1789年美国国会立法成立财政部,由其执行政府的财政监督权。财政部长口头或书面向国会参众两院提交审计报告,依国会指示履行职责。一次大战后,国会为提高联邦政府的财政管理效能,于1921年制定《预算与法》(BudgetandAccountingAct),成立审计总署(GeneralAccountingOffice,GAO),直属国会,自此财政部的会计检查职权划归GAO.在美国三权分立的体制下,GAO大大增强了国会制衡行政部门的能力,这也是美国审计制度的重要特点之一。

二次大战前,GAO协助国会监督行政机关的支出情况,主要工作是审核各机关送审的凭单。在约翰·R·摩卡尔(JohnR,McCarl)担任审计长时,曾实施部分付款凭证的事前鉴证制度,但随着支出凭单大量增加,审计工作负荷过度。1950年颁布《预算与会计程序法》(TheBudgetandAccountingProce duresAct)时,放弃凭单的鉴证手续,废止事前审计制度。

1981年6月,鲍歇尔(CharlesA.Browsher)就任美国审计长,将GAO的工作目标定位于:①向国会提供更具时效性的数据;②促进GAO与国会间的沟通与联系;③加强对国防预算的审计;④强化GAO核查各联邦政府机构机信息系统的能力;⑤加强GAO员工的职业道德。在鲍氏的任期中,GAO两度增修政府审计准则,建立起有效的GAO与国会间的沟通制度,并将各机关年度决算的审计交由公开执业的会计师鉴证,GAO则将其工作重点转移到政府绩效审计,审计范围涉及财政赤字、国防安全、信息资源的运用、人口老龄化、波斯湾战争中武器的使用效率、改善全国医疗健康计划、全球化的挑战等。鲍氏的不懈努力将GAO推上了世界绩效审计的领袖地位。

GAO是国会四大辅助机构之一,审计任务70%以上来自国会,依据美国政府审计准则的规定,超然独立地行使其职权。与NAO类似,审计结束后,在提交正式审计报告前,GAO先将审计报告草案送受审单位征求意见,经过双方充分沟通后,再向国会提交正式的审核报告,并在正式审计报告中列明受审单位的意见,供报告使用者评断参考。GAO每年向国会提交各类审计报告多达1300多份,除少部分涉及国防机密的外,民众均可索取审计报告。审计信息的公开使审计结果得到各方的重视,这对审计功能的提升尤有帮助。

三、我国绩效审计制度的变迁

与英美两国相比,我国开展绩效审计的时间较短,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世纪80年。该阶段,国家审计机关积极开展绩效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的理论研究和试点工作,提出从财务审计入手,落脚到经济效益的观点。据1984年审计资料记载,当时,全国有22个省、市、自治区的270个县以上审计局,对1263个部门和被审计单位进行了试审,试审中充分考虑了经济效益。

第二阶段,20世纪90年代。1991年初,全国审计工作会议要求各级审计机关都要确定一批大中型进行经常审计,既要审计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又要逐步向检查有关内部控制制度和经济效益方面延伸,并作出适当的审计评价,推动经济效益的提高。该阶段,审计机关一方面继续实施以国有企业为主要对象的微观经济效益审计试点,另一方面,也开展了一些带有宏观经济效益审计性质的审计工作,例如全国审计机关同时开展了建设项目开工前审计,共审计20000多个项目,总投资额达105815亿元,审计后对716个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提出了意见,压缩项目总投资达1285亿元。

第三阶段,本世纪至今。本世纪以来,我国的社会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经济的快速导致了财政支出迅速膨胀,政府政务公开,提升国家竞争力等等均成为我国全面开展绩效审计的驱动力。2001年审计署组织的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程资金审计和电网审计、2002年组织的重点机场审计,以及2002年深圳市审计局组织的对12家市属的医疗设备采购、大型医疗设备使用和管理情况的审计等均是在此背景下实施。2003年7月,审计署制定《审计署2003至2007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审计与效益审计并重,逐年加大效益审计份量,争取到2007年投入效益审计力量占整个审计力量的一半左右。

我国的绩效审计带有明显的本土特征。首先,《审计法》及相关条文关于“真实、合法、效益”的规定,将绩效审计与财务审计揉合在一起,审计工作主要以查处和揭露国有企业严重损失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为目的和内容。其次,审计对象主要是国有企业,属微观经济领域的效益审计,并较多地集中在对其财务成果的分析上,对其经济活动评价的深度和广度不够。第三,绩效审计主要由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进行,国家审计机关尽管试验性地实施了一些绩效审计,但数量较少。第四,事后审计多,事前审计尚不多见,事中审计,即对经济活动过程中的控制和调节也比较少。第五,尽管我国施行绩效审计已初见成效,但是,及至今日,我国的绩效审计制度体系尚不健全,如尚无类似于美国《绩效成果法》的全国性法律及相关制度,现行的《审计法》、《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也均未涉及该主题。绩效审计制度体系的不健全已成为我国全面开展绩效审计工作,提升审计质量的瓶颈。

四、完善我国绩效审计制度体系的建议

绩效审计制度是审计机关执行审计业务的规范,涉及《审计法》、《预算法》及其施行细则、各项工作指南、审计准则等。经由对各国绩效审计制度的比较,结合我国当前开展绩效审计中出现的,考虑近年来审计署关于绩效审计的重要举措,提出如下建议:

(一)修订《审计法》及其实施细则

我国现行的《审计法》颁布迄今已届十年,《审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均未明确提及绩效审计。然而,由于与环境的变迁,现行的《审计法》已无法充分适应当前审计业务的需求,修订《审计法》及相关的配套法令已成为必然,因此建议:第一,将绩效审计的概念、审计及程序等引入《审计法》;第二,为便于监督政府新兴计划,若修法缓不济急,则可先修订《审计法》实施细则,在不违背母法规定的前提下,先就绩效审计程序与结果的处理制订完整的配套措施。

(二)制定绩效审计准则及工作指南

准则是一种权威性的规范,用于确保审计质量、职业道德水平以及审计专业技术,使审计机关提交的审计报告能够获得社会公众的信赖与重视。推行绩效审计成功的国家均制定了绩效审计准则,如美国政府审计准则(俗称YellowBook黄皮书)的第六章为绩效审计工作准则,第七章为绩效审计报告准则。加拿大的《绩效审计工作指南》共包括四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绩效审计的内涵,第二部分说明绩效审计的基本特性,第三部分是绩效审计的工作规范,第四部分介绍审计长公署绩效审计质量管理系统的各项重要功能。我国尚无绩效审计准则及工作指南,因此建议:第一,从速制订并实施绩效审计准则,系统化、规范化、具体化绩效审计的工作依据和流程;第二,汇编绩效审计案例,作为审计人员办理绩效审计的,以利于经验承传。

(三)统一年度预算编制与绩效审计评价口径

预算是政府施政的财务计划,预算的编制应满足绩效评估的需要。我国《预算法》尚未引入绩效预算观念,各级政府编制的年度预算普遍存在施政计划目标不明确、缺乏绩效衡量指标与等问题,无法评估预算执行结果是否达成预期效益,因此建议:修订《预算法》,将绩效预算观念引入《预算法》。

(四)建立决算审计报告与行政机关奖惩关联机制

决算审计报告是预算与计划执行结果的评价报告,是政府整体财务系统中的反馈信息。当前我国的决算审计报告并未与行政机关奖惩机制相关联,决算审计报告中所揭露的各项审计意见普遍未受到行政机关的重视,同一问题重复发生,因此建议:修订各级政府预算编制与执行要点,将上年度预算执行绩效列为次年度预算分配额度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健全行政部门绩效评估制度及评估指标

犹如公司必须对股东负责,政府也必须对纳税人负责,善尽公共资源管理与运用的职责。美国1993年的《政府绩效成果法》规定,各机关提交预算管理部门的年度绩效计划应包括如下内容:①计划绩效目标;②用客观、可量化与可评估的方式表达目标;③简要说明达成目标所需的工作过程、技术、资本、人力、信息等资源;④建立绩效指标;⑤确定计划成果与目标的对照基础;⑥说明所采用的效益评估方法。目前,我国行政机关尚未建立较为完善的绩效评估制度,因此建议:第一,参照美国的做法制定绩效成果法,健全绩效评估制度;第二,由权力部门推进落实绩效评估制度,以获得行政机关的积极参与支持;第三,各行政机关绩效评估结果列入年度决算报告,以配合立法机关监督施政的需要。

(六)提高绩效审计信息的公开性和时效性

审计机关对外提交的审计报告,在时效上均有滞后性,这削弱了审计报告的参考价值,因此建议:第一,就社会各界或纳税人所关心的议题而开展的项目调查,若不涉及国家机密或商业秘密,应适时予以公开;第二,设置审计机关发言人,选择适当信息,适时对外公开;第三,精选年度绩效审计案例,通过审计网站,对外公开。

(七)构建专业咨询机制

由于审计职能的变迁,许多先进国家的政府审计人员由过去传统的auditors的角色,演变为评估人员(evaluators)。美国自上世纪七十年代开始逐渐走向政策评估的,评估联邦政府的计划是否符合、效率与效益原则。我国的政府审计工作亦逐渐朝此方向,因此审计人员除必须具备基本的、审计等专业知识外,尚须具备其它与社会学科的专业知识,诸如公共管、管理学、经济学、公共政策、信息管理、、土木、建筑等,同时对于政府施政必须要有深刻的了解,只有这样才能胜任公共政策与评估政府计划执行绩效的职能。目前审计机关因受相关制度的制约,用人渠道受限,审计人员专业知识范围过于狭隘,因此建议:审计机关可参照加拿大政府的做法,建立“审计咨询委员会”(AuditAdvisoryCommittee),提供专业与技术咨询,委员们可来自审计署及社会各界,均应是其所属领域的领导者或知名专家。

(八)维护审计机关的超然独立性

审计机关的核心价值主要在于其超然独立的立场与专业能力。由于政治、经济、文化等的差异,审计机关在各国的地位并不相同。英国、美国属于立法型,法国属于司法型,德国和日本则属于独立型。我国国家审计署隶属于国务院,属于行政型,独立性较弱,审计机关开展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政府的“内部审计”。审计机关负责审计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而预算执行中存在的许多问题往往与政府相关,更何况审计机关的经费就源于本级财政,因此建议:第一,通过人大立法,为审计机关独立开展审计工作提供法律支持;第二,审计机关的经费由人大核定,不受政府预算的控制。

主要参考:

李金华,2001,《审计》,审计出版社。

李香美译,1999,“英国国家审计署绩效审计指南”,《审计季刊》第19卷4期,台北:审计杂志社。

林庆隆、李枝春、郭大荣,1999,“美国绩效审计准则”,《审计季刊》第16卷3期,台北:审计杂志社。

林庆隆、李枝春、郭大荣,2002,“美国政府绩效责任制度之介绍”,《审计季刊》第21卷第1期,台北:审计杂志社。

刘家义,2004,“关于绩效审计的初步思考”,《审计研究》第6期。

绩效审计报告篇(9)

一、绩效审计目标:业绩审核、项目评估、促进管理

政府绩效审计的目标是:通过审计,对被审计单位履行职责时财政资金使用所达到的经济、效率和效果程度(或利用资源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审核评估,确定其是否进行了有效管理(经营),资金使用是否得当,政府项目和政策是否达到了目标,满足了社会需求。

政府绩效审计首要任务就是提高政府的工作绩效,保证政府尽到对国家和人民应尽的责任。政府绩效审计是从第三者的角度,向有关利害关系人提供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信息。同时通过审计,揭露其管理不善造成效益差效率低、决策失误造成严重损失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促进改进管理,改善服务质量,完善法制建设,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更好地实现政府的绩效目标。

二、审计范围: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

政府绩效审计的范围是根据审计目标确定的。政府绩效审计范围包括对政府组织、项目、活动或职能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进行客观和系统的检查。所谓经济性,是指以最低费用取得一定质量的资源,即支出是否节约。主要审查和评价政府投入的各种资源是否得到经济合理的利用;效率性,是指以一定的投入取得最大的产出或以最小的投入取得一定的产出,即支出是否讲究效率;效果性,是指在多大程度上达到政策目标、经营目标和其他预期结果。在审计一个具体目标时,既要从一个审计对象的角度看问题,又要从整体上全局上去看问题;既包括直接的经济效益,又包括与此相联系的社会效益。

三、审计对象:财政资金使用、政府的公共管理活动、公共资金及政府项目和政策

政府审计的主体是政府审计机关,而审计的客体即审计对象是:财政资金的使用、政府的公共管理活动、公共资金及政府项目和政策。

财政资金的使用包括:财政资金投入的规模、财政资金的流向、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等。

政府的公共管理活动包括:政府管理成本、政府效率和政府工作的成果。公共资金包括:社保基金、福利基金等。政府项目和政策包括:政府项目和政策是否能够有效的实施。

四、审计内容:政策评价、决策审查、管理审计

绩效衡量和评价应该是政府审计的重要内容。国家人事部的《中国政府绩效评估研究》课题组,设计了一套评估体系,将用33个指标来评估政府的绩效。

政府绩效审计的内容与政府的职能紧密相关,要围绕政府的各项主要职能,确定审计的内容和重点,考察其运行的效果。其内容是:对政府制定政策的评估,对政府所出决策的审查和对政府公共管理活动,包括经济、社会、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国有资产管理、行政效率、廉洁状况等方面的绩效进行审计。某项政府绩效审计活动的具体内容应该是:对某一特定对象承担的政府公共管理活动的各个绩效要素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审计。

五、绩效审计立项原则:重要性、时效性、增值性、周期性的原则

政府绩效审计在立项时,应考虑重要性、时效性、增值性和周期性,即审计立项的4个原则。重要性是指选择的项目是否是至关重要的,是否是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而且是党和政府关注的。时效性是指选择项目的时机是否合适,假如该项目或政策刚刚投入或刚刚开始运行,问题还没有显露出来,说明进入的时间早了;反之,如果是时过境迁或是积重难返,那么说明进入的时间晚了。增值性是指选择的项目通过审计,具备增加社会的价值。周期性是指应该对所有应该审计的组织和机构,在一定的期间内都进行关注,而不是人为的确定审计项目。不应该对有的组织和机构经常进行审计,而对有的组织和机构却长期得不到审计。所以,审计立项应该是有一定的周期性的随机的选择,这就能够保证审计的覆盖面。

六、政府审计准则:财务审计准则、绩效审计准则

政府审计准则制定的法律依据是《审计法》。还应该依据《预算法》、《会计法》和独立审计准则。考虑到信息社会的要求和数据处理程序的变化,制定以计算机为基础的系统审计准则。

政府审计准则是用于衡量管理层的绩效而不只是财务报表。对于财务报表审计应该依据独立审计准则。所以,政府审计准则应该分为财务审计和绩效审计部分,并对财务审计、绩效审计分别进行界定,规定各自的审计内容,制定财务审计的现场作业准则和财务审计报告准则、绩效审计的现场作业准则和绩效审计报告准则。

政府绩效审计准则的结构应包括:1.基本准则。包括制定准则的目的和制定准则的基本依据、审计目的、范围、基本前提、审计准则概要、审计的工作范围、审计机关的责任、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资格条件及相应的职业要求、政府绩效审计准则的适用范围。2.一般准则。具体审计的检查和评价准则、报告准则、经济性、效率性及项目结果审计的检查和评价准则、绩效审计的外勤工作准则和报告准则。

在实施绩效审计时应该有一个标准可以依据,概括起来主要应该包括:政策标准、技术标准和经济标准。政策标准主要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的政策与原则。这是我们开展绩效审计的重要标准和首要依据。技术标准包括: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经济标准,即实现经济目标情况。

七、绩效审计方法和技术:调查研究、统计分析、经济分析

政府绩效审计方法,除运用财务审计中广泛使用的审阅、观察、计算、分析等技术和方法以外,更主要的还应运用调查研究、统计分析和经济分析技术。统计分析是绩效审计中用来了解情况、进行分析的常用方法。在评价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时,经常用统计分析的方法,可以应用回归分析、相关性分析、假设检验等统计分析的方法,找出因果关系、差距及影响原因。

除了调查和统计分析以外,绩效审计中还要运用经济分析技术方法进行绩效测评。分析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和影响进行总体评价。审计人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采用哪一种技术和方法,把定性分析和定量评价结合起来,以保证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八、绩效审计程序: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报告阶段

绩效审计主要程序应包括:

(一)准备阶段:1.设计年度绩效审计的年度计划;2.选择绩效审计领域并开展审前调查;3.确定绩效审计项目计划(同时建立绩效审计项目)。4.确定审计方案。在此阶段,首先对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和有关人员、文件进行了初步调查,再对审计项目的组织管理系统进行审查,确定审计评价标准和初步审计目标。

(二)实施阶段:1.制定审计实施方案;2.与被审计单位进行交流;3.收集信息和数据;4.进行分析和评价并得出结论。在此阶段,审计人员根据审计目标收集充分、可靠、相关和有用的证据。然后,审计人员总结、评价和分析全部证据,并得出相应的结论。

(三)报告阶段:1.审计组编写绩效审计结果报告并向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2.编写绩效审计工作报告并向本级政府、人大报告;3.按规定实行审计公告;4.跟踪报告,促进报告建议的有效落实。在详细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审计证据提出审计结论,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加强和改进管理的建议,形成绩效审计报告。向有关部门提交绩效审计报告和公告绩效审计报告,以便公众对审计结果和建议的认可和整改。

九、绩效审计报告:包括引言、主体、附录

绩效审计报告中的建议仍然是建议改进什么,而不是建议如何改进,因为后者是管理部门的责任,不是审计部门的责任。

报告应包括引言、主体、附录三个部分。

引言:应写明审计依据、审计实施期间、审计目标、审计内容和范围、审计方法等事项。

绩效审计报告篇(10)

1.政府审计主要是真实性审计和合规性审计,且审计技术方法和手段落后。我国有关法规规定对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事业组织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单位的财政收支或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率、效益进行审计监督。但在审计实践中,我国的政府审计机关主要是开展真实性审计和合规性审计,其他诸如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离任审计.缺乏事中、事前监督,政府采购审计、预算执行审计的开展时间很短。审计技术方法方面,还停留在详细审计阶段,特别是基层审计机关更是如此。政府绩效审计的审计领域广泛、审计内容复杂且多变、审计方法灵活多样、审计工作量大,详细审计几乎不能满足政府绩效审计工作的要求。现有政府审计经验的积累不利于政府绩效审计工作的开展。

2.政府审计主要是采用手工审计,“电子化”程度低或电子计算机利用程度低。为适应信息化发展的要求,目前我国正在利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进行财政管理,即启动“金财工程”,这是实现财政管理现代化,提高财政管理效率的必由之路,也是电子政务的重要内容。与之相适应,政府也在积极进行“金审工程’,实现审计工作.‘电子化”。但是据笔者了解,一方面政府审计机关特别是基层审计机关“电子化”程度低;

3.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审计人员队伍知识结构单一。WWw.133229.CoM审计工作能否得到加强,虽然受制于多种主客观因素,但关键取决于实施审计工作的主体—广大审计人员队伍的素质。没有一支训练有素、结构合理的审计人员队伍,就无法承担新时期我国政府审计工作的艰巨任务。

4.审计结果传递和利用方式大大削弱了政府审计的效能和作用。采取司法模式的国家,如法国、意大利、西班牙等国的政府审计机构具有判决权和制裁权,因此其审计结果具有极强的法律约束力。美国会计总署虽然没有上述权力.但其审计报告要提交给国会,其作用通过国会间接实现,主要由两条途径:一是对不接受审计建议的被审计单位停止拨款。这与经济利益挂钩,具有极强的约束力;二是召开听证会,在听证会上公开存在严重浪费或管理不善单位的审计报告,而各种新闻媒体的报道将给被审计单位带来巨大的舆论压力和民众关注,对推动审计建议的实施和强化审计报告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英国的政府绩效审计报告提交国会的同时还要公开发表。澳大利亚采取的另一项措施是后续检查,对被审计单位管理人员根据国会、公共账目委员会和审计报告的建议,针对本单位缺点提出的改进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继续向国会报告以前报告过但并未得到妥善处理的重要问题,直至审计长公署有理由认为所有改正措施均已落实。我国的政府审计机关每年也要向政府提交审计一报告,并由政府向国家立法机构—人大常委会提交年度审计报告,然而内容却仅限于财政审计,其他审计均不出具对外报告。在审计结果使用上常常与设立该项审计的最初目的脱节。政府审计报告需要经过有关领导“审批”。这样的审计结果传递与利用方式是政府审计的效能和作用大受影响。

5.我国未制定政府绩效审计准则,也没有适合我国国情的政府绩效审计理论成果作指导,政府审计准则体系也还处于逐步完善之中。因此,当务之急是完善政府审计准则体系,适应我国政府绩效审计实务工作的开展,尽快制定政府绩效审计准则。

二、解决的对策

1.向社会审计学习。我国的社会审计与政府审计、内部审计相比,发展比较完善,政府审计向社会审计学习:第一,可以向社会审计机构借调具有丰富经验、掌握最新审计技犬和审计方法的注册会计师;第二,派遣政府审计人员到社会审计机构学习,使其获得广泛的实践经验并掌握有益的配套技术;第三,借鉴社会审计准则,完善政府审计准则体系和有关的法律体规,制定政府绩效审计准则。

2.派遣审计队伍的骨干力量到政府绩效审计工作开展较好的国家或组织考察学习。例如,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inosai),最高审计机关亚洲组织以及美国会计总署、加拿大综合审计基金会,澳大利亚、新西兰、德国、英国等的最高审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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