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行政执法工作计划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08 14:51:31

安全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安全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篇(1)

(一)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责,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增强执法检查的计划性、针对性、有效性,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依法行政原则。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执法检查,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不枉不纵。

2、属地监管原则。坚持安全生产分级、属地管理,界定市安监局、乡镇(街道)执法检查的对象,强化属地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责任。

3、全覆盖原则。在坚持分级、属地监管原则基础上,通过重点执法检查方式,把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和工贸、职业健康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部纳入执法检查范围,做到全覆盖、不缺失。

4、计划统筹原则。根据市安监局现有的执法力量、装备条件及监管对象的数量、规模和分布特点,并结合市政府有关规定,科学统筹执法检查的对象、时间、次数和方式,制定执法检查计划。

二、市安监局当前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和工作日分析

(一)执法力量:市安监局现有综合、非煤矿山、危化(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职业健康和政策法规5个执法职能科室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大队(内设二级机构,侧重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具备执法资格的共18人;用于监管执法车辆5部(单位车辆3部、租用社会车辆2部)。

(二)执法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365-11-52*2)天*18人=4500

非行政执法工作日:1390

1、应急值班每人每月2天:2天*18人*12月=432

2、学习培训每人每周0。5天:0。5天*18人*52周=468

3、参加党群活动、考核、会议每人每月1天:1天*18人*12月=216

4、病假、事假每人每年3天:3天*18人=54

5、法定年休假:15天*8人+10天*10人=220

其他行政执法工作日:1279

1、证件发放:每月1天,发放部分危险化学品经营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安许可证。1天*4人*12月=48

2、现场验收、审查:40个*1天*3人*1。5(系数)=180

3、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每季度3天。3天*4人*4季度=48

4、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每年4起。4起*3天*3人=36

5、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每年1起。1起*3天*4人=12

6、安全生产举报查处:每月5起。5起*1天*3人*12月=180

7、参加政府及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的打非治违行动:每季度1次。4次*1天*18人=72

8、参加上级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行动:每年3次。3次*1天*18人=54

9、一般事故隐患的整改复查:每月4起。4起*0。5天*3人*12月=72

10、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每年12天。12天*4人=48。

11、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资料整理归档工作:每月1天。1天*6人*12月=72

12、召开、参加有关安全工作会议:每人每月0。5天。0。5天*18人*12月=108。

13、政府、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其他任务:每人每月0。5天。0。5天*18人*12月=108

14、复产验收工作:13家非煤矿山企业、18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春节和夏季停产后的复产工作。2人*2次*0。5天*13+3人*3次*0。5天*18=133

15、机动工作日:每人每月0。5天。0。5天*18人*12月=108

执法检查工作日(对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活动的工作日):4500-1390-1279=1831

1、综合督察(职业健康):318

①、综合督察检查18个乡镇(街道)和居巢经开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3人*19*2天=114

②、综合督察检查18个乡镇(街道)和居巢经开区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情况:3人*19*2天=114

③、综合督察检查15家重点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情况:3人*15*2天=90

④、综合督察检查11个重点监管的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情况:3人*11*2天=66

2、非煤矿山(含3家尾矿库):130

非煤矿山企业定期检查(每年6次):2人*13家*5次=130

3、危险化学品:394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加油站)大检查:

2人*20家*4次+2人*39家*3=394

4、烟花爆竹:804

①、18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2家批发经营企业定期检查:2人*18家*20次+2人*2*12次=768

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专项检查:2人*18*1天=36

三、市安监局重点执法检查的对象和责任分工(见附表)

1、综合监管重点企业11家、18个乡镇(街道)和居巢经开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科室:综合科。

2、非煤矿山企业(尾矿库)13家。责任科室:矿山科。

3、职业健康重点企业15家、18个乡镇(街道)和居巢经开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科室:职业健康科。

4、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企业20家和18个乡镇(街道)零售经营单位。责任科室:危化科和执法大队。

5、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加油站)59家。责任科室:危化科和执法大队。

四、执法检查的内容

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规定的19个方面的执法检查内容,各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执法计划和月度执法进度计划的要求,开展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执法检查前要编制好现场检查方案,对被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

五、执法检查的方式

(一)现场检查:现场执法检查人员按照编制好的现场检查方案进行执法检查,并逐项记录检查情况。

(二)现场处理: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事故隐患,应当依法采取下列相应现场处理措施:1、当场予以纠正;2、责令限期改正、责令限期达到要求;3、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施工)、责令立即停止使用、责令立即排除事故隐患;4、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5、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 6、扣押相关的证据材料和违法物品,临时查封有关场所;7、依法应当采取的其他现场处理措施。

(三)复查:对被责令限期改正、限期达到要求、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的生产经营单位提出复查申请或者整改、治理限期届满的,应当在收到申请或限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进行复查,并填写复查意见书。

(四)行政处罚: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按程序进行行政处罚。

(五)安全生产督查:被督查的对象存在安全生产工作不落实或不及时落实到位情况的应当填写督查意见书发给被督查单位,并将每次督查的情况上报至合肥市安监局和市委、市政府,并抄送相关单位。

(六)督办:对安全生产督查或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到位的,应当报告市政府,提请市政府或市安委会发出挂牌督办文件。

(七)联合执法:对一些地区或领域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突出,需几个部门整合执法力量联合整治的,应当以市安办名义,召集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八)专项整治:对具体领域、具体行业或具体企业在特定时期出现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需要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治理的应当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执法。

(九)事故调查处理:对已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进行调查处理。

六、执法检查结果的处理

执法检查结果应按照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以及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要求企业进行整改的,应下达责令限期改正指令书;

2、应当立案查处的,应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3、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及时书面通报并移送相关部门;

4、应当依法提请市政府决定关闭的,应及时市政府书面报告。

七、工作要求

(一)严明责任。各职能科室要严格对照此执法计划,各负其责,科室负责人要亲自抓、主动抓,系统认真开展执法工作,确保完成工作计划。

(二)加强监督。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每一起案件,要认真审核把关,确保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对查处的重大隐患和重要问题,要及时梳理,建立整改台帐,加大整改和督促检查力度。

(三)完善机制。针对不同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在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和领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完善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发挥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确保执法检查到位。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二】为规范全街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的落实,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水平,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和《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x〕18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文源街道20xx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依法治国和安全发展战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和区安全生产“十三五”发展规划精神,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增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推动全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安全生产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宣传教育培训和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有力地促进全街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将全街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较大及以上事故起数以及亿元GDP死亡率、工矿商贸从业人员十万人事故死亡率等严格控制在市政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以内,坚决遏制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概算

1.行政执法人员数量:XXXX年底文源街道安监站在岗人员2人,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为2人。

2.总法定工作日(500日):

全站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

=250日/人、年×2人=5OO日。

注: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一双休日~法定节假日

=365-52×2-11=250日

其中:①全年总天数365天;

②双休日=52周×2天/周=104日:

③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国庆节等共计11天法定假日。

3.非执法工作日估算(210日):

其中含学习、培训(2人×lO日=20日);考核(2人×5日=10日)、会议(2人×20日=40日);值班补休日、公务员法定年休假、病、事假、探亲假、婚(丧)假(2人×20日=40日);参加党群活动(2人×30日=60日);科技信息、事故管理、报表统计上报、开展综合监管、应急救援管理、宣传教育培训、省、市、区安监局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等(2人×20日=40日)。

4.执法工作习估算(290日):其中含实施行政许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举报受理查处、重大稳患排查 督促整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各类专项整治、执法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检查等。

执法检查工作日=500-210=290日

以2名执法人员1-2天检查一家(次)企业测算,290个执法检查工作日可以安排检查94家次企业左右。

四、重点监管领域和对象

20xx 年度执法检查的重点领域根据我街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确定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商贸行业为重点监管对象。事故隐患挂牌治理、来信来 电举报、有限空间、涉氨、涉高温作业企业等方面为XXXX年执法检查的重点领域。

按照属地监管、综合监管、分级检查的原则,安监站对所有高危经营企业全年至少开展6次执法检查,对商贸行业全年至少开展4次执法检查,实现高危行业、重点领域监督检查全覆盖。

五、安全行政执法计划相关事项

(一)执法检查内容

分为组织管理检查和作业场所检查,组织管理检查以书面检查为主,作业场所检查以重点场所、关键工艺抽查为主,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许可证与落实情况

检查方式、方法:查看《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核对是否存在超出安全生产许可范围生产经营行为、许可证有效期间、主要负责人培训合格情况等。

2、安全生产机构设立情况

检查方式、方法:查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资料、核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童制度和各工序操作规程文件、资料,审查其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符合实际操作情况(内容合法合规具体,责任到人到岗);查看企业对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是否涉及到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内容,结合安全日志和作业场所抽查发现员工违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现象,来确定企业教育和督促员工执行情况。

4、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安全培训制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查看教育培训记录、档 案,记录是否真实、符合要求,查看新上岗从业人员考核合格的资料,查看特种作业人数和相应资点取得情况,查看企业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审批 资料,对从业人员现场抽考本职工作的安全生产知识等。

5、为从业人员提供防护用品和监督佩戴使用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为从业人员购买劳动防护用品的凭证、发票、合格证;查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等。

6、重大危 险源建档、定期检测、监控评告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安全评价或者安全评估报告确定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查看企业重大危 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查看重大危险源检测、维护、保养资料和档 案,记录和签字情况等。查看应急预案文件、应急预案教育培讲玄己录、应急物资、设备情况、应急演练记录等。

7、对设施、设备的安全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检查方法、内容:查看企业安全设备清单,查看各类设备检测合格证、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查看企业安全设备维护、保养、检测台账和记录。

8、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阅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审查文件内容是否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落实、层次管理、考核标准等,查看企业内部检查制度,查看企业内容层次管理情况,查看车间主任、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记录本登记是否如实记录安全隐患,是否按规定逐步汇报、签字等。

9、应急预案 制定、演练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应急预案拟定文件、-应急队伍组成文件、应急预案教育培训记录、应急物 资及设备情况、应急演练记录和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 等。

10、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批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是否有新、扩、改建项目,查看“三同时”落实情况,查看建设项目审查、验收资料、文件等。(或由企业出具该期限内没有进行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自查证明)

11、承包、出租、交叉作业的管理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了解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模式、状况,查看承包、出租合同、协议,查看承包、承租单位相应资质,查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调阅定期安全检查台账、记录和督促整 改情况;了解是否存在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区域作业情况,查看相关协议,查阅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检查、协调资料。(或由企业出具无租、承包的自查证明)

12、提取与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参加工伤保险,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或缴纳风险抵押金等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帐户、使用登记情况;查看企业内容安全 费用管理制度情况,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查看工伤保险购买凭证,对照 职工花名册核定参加工伤保险情况;查看安全生产责任险保单和有效期限等。

1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通报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查阅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三自”系统使用、登记情况,查看企业设立隐患排查治理公示牌情况,查看隐患排查治理迢录,查看向从业人员通报情况。

14、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企业自查在有危 险品的场所、设施、设备上设置警示标志情况;现场抽查核实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15、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带班作业或值班和进出厂登记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领导带班作业、值班安排计划查看负责人带班、值班记录,现场作业场所检查是否有带班作业人员 等;查看职进出厂登记制度、保障措施和落实情况。

16、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情况;查看专职或兼职 职业下-摩管理人员 配备、培训情况;查看企业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岗位 职业卫生操作规程;查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档案、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职业史资料、职业危害因素接触史资料和员工职业健康体检档 案)及对工作场所进行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等。

17、废弃物品处置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废弃危 险物品处理制度、处理登记台账、处理措施,对企业废弃危 险物品销毁地点核查核实。综合重点场所抽查查看废弃危 险物品处理情况。

18、爆破、吊装、动火作业、临时用电 等 危 险作业管理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动火作业、吊装、爆破等危 险作业制度,结合现场作业场所抽查查看是否存在危 险作业,核实现场管理情况。

19、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安全距离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要求企业出具对生活区、办公区危 险物品排查情况证明,并通过现场场所抽查核实。

20、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安全设施检测、检验、评估、评价的真实性、合法性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阅企业安全评估报告、防雷检测报告、羿全设备设施检测(检验)报告等,结合现场作业场所抽查,核实上述内容和情况,以及评价资质。评价结论情况(一般只对资质、结论、期限 等要件形式进行检查)。

21、疏散通道设置、疏散标志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抽查生产车间、中转间、库房内划线确定疏散通道情况;查看企业疏散标志设置情况;现场抽查疏散通道畅通情况(疏散门不能锁闭、不能堆放物品堵塞、疏散门口不能有台阶、明沟等)。

(二)执法检查方式

1、计划检查。根据本执法计划,依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 对所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计划执法检查。

2、专项检查。在事故易发季节、重大节会期间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以及对群众举报投诉、上级交办、媒体曝光、部门移送(交)的违法行为核查等,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3、联合检查。对拒绝、阻碍安全监管行政检查或者拒不执行安全行政执法指令等需要多个有关部门共同执法的违法行为,报上级部门批准,开展联合执法。

4、机动检查。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不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有新改扩建项目和兼并重组的、生产规模较大且危 险性较大的企业,适当增加监督检查的次数,开展机动检查。

六、组织实施和考核

安全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篇(2)

以党的十七大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主体责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监管执法机制,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和执法行动,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推进我镇行政执法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主要目标

按照国家、省、邵、市的部署要求,继续突出抓好“三项行动”、“三项建设”重点任务。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安全许可,积极组织各类专项检查和重点督查,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直接监管企业的检查面100%。严防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亿元GDP死亡率、10万从业人员伤亡率和死亡人数等各项指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以内,为全镇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检查内容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24号令第八条和《省安监局关于建立全省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精细化监管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执法检查内容。

四、工作计划

(一)抓好直接监管行业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

1、危险化学品

主要任务:对管辖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全年至少检查6次,对中石化、中石油加油点检查不少于4次,摸清经营、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底数。重点查处安全管理制度未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未到位,未持证生产经营,未按规定存储危化品,新改扩建工程项目未执行“三同时”规定,生产经营或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和生产储存设备未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民爆销售企业仓储场所安全措施未到位等违法行为。

2、非煤矿山

主要任务:对非煤矿山企业全年检查不少于4次,重点查处危险作业区域现场安全管理、新改扩建的企业“三同时”、事故隐患排查整改、露采矿山是否分台阶或分层自上而下开采、边坡角是否超规定等方面的违法行为。

3、烟花爆竹生产经营

主要任务:对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每月至少检查1次;对周边和集镇零售门店全年检查不少于2次,其他门店全年检查不少于3次。重点查处生产企业证照过期擅自生产,高温停产期间擅自组织生产,“四超四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批发企业和零售门店超许可范围经营、未按规范存储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批发企业超量配送货物或给无证经营户、证照过期经营户配送货物等违规行为。

4、事故调查和打非工作

主要任务:(1)牵头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查处导致事故发生的违法行为;(2)会同劳动、公安、消防等部门二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危化品和流动加油等违法行为;(3)会同国土资源、公安等部门四季度开展一次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组织联合执法,打击非法开采,促进规范生产;(4)会同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每季组织开展一次烟花爆竹“打非”行动,严厉打击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市场的非法违法行为。

5、治金、机械等工贸商企业

主要任务:对治金、轻工、机械、电力等工贸商企业全年至少开展4次执法检查,重点查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作业现场安全设施、企业隐患排查整改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抓好综合监管行业领域的联合执法工作

1、道路交通:一季度督促联合公安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确保春节、“两会”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2、危险品运输车辆:二季度督促联合公安、打击无证运输,规范危险品运输市场。

3、公众聚集场所:督促联合消防部门,全年至少开展4次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

4、建筑施工:监督、配合建设等部门每季开展2次建筑施工行业联合执法,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市场,严防发生坍塌、坠落等建筑施工安全事故。

5、煤矿:配合煤炭、国土等部门全年至少开展5次煤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组织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每月进行1次安全检查、1次复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跟踪管理,确保煤矿实现无安全生产死亡事故。

6、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联合其他业务部门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持证上岗情况开展专项执法。

五、工作要求

1、依法行政,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加强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分批组织执法人员到市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进一步完善执法工作制度,规范工作规程,实现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预防和减少执法过错,做到公正执法,说法执法。

安全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篇(3)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在全镇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全镇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强有力的开展计划执法工作,促进全镇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中小学校、幼儿园、道路交通、水上安全、建筑施工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杜绝全镇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主要任务

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深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和违章违规行为,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抓好重点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三违”行为的查处;大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更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着力加强安全基础工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努力构筑“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参与”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三、执法检查任务

安全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篇(4)

(一)执法计划编制的分类和原则

执法计划分为年度和月度执法计划。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省局)负责编制年度执法计划;区域煤矿安全监察分局(以下简称分局)负责编制年度和月度执法计划;未设置分局的省局应同时编制月度执法计划。

省局执法计划和分局执法计划应相互衔接,避免省局和所属分局所编制的执法计划在监察内容和监察时间上的重复和脱节。

在监察内容上省局应侧重对分局监察业务的检查指导和考核,组织开展好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并适当开展重点监察;分局应侧重开展好重点监察并配合省局进行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

(二)执法计划的内容

1.三项监察的监察内容和监察对象

三项监察是指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

重点监察。是指对监察区域内灾害严重的矿井和事故多发地区进行的监察。重点监察的主要内容是:煤矿企业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事故教训的吸取和防范事故发生的措施的落实情况;煤矿水、火、瓦斯、煤尘、顶板、冲击地压等灾害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等情况。

专项监察。是指对监察区域内煤矿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的单项或者多项专业性监察。专项监察的主要内容是:生产系统及生产能力、“一通三防”、防治水、建设项目“三同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及管理和职业危害防治等。

定期监察。是指根据监察区域内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工作状况进行不同周期的监察。主要根据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日常性监督检查的情况,结合辖区煤矿特点,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地对辖区内煤矿进行监察。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根据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确定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定期监察的监察对象和监察次数,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2.三项监察执法矿次的确定

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国家局)有关规定,以本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三项监察执法能力为基础,考虑辖区内煤矿数量、分布、灾害程度、生产规模和交通状况等因素,结合监察内容所需监察员数量(每次监察不能少于2人),科学合理确定。

3.工作日的确定

编制执法计划计算工作日时,可考虑扣除部分不参与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的相关人员,并应注明扣除人员的工作性质,但纳入计算监察人数的比例省局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65%,分局不得低于90%。年休假按国家的规定执行。

(1)总法定工作日的确定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监察员数量

(2)三项监察工作日的确定

三项监察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检查指导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日-其他监察工作日-非监察工作日

三项监察工作日省局不得低于总法定工作日的15%,分局不得低于30%。

(3)检查指导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日的确定

省局负责对产煤市(地、州)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检查指导,检查指导次数及所需工作日由省局确定;分局负责对县(市、区、旗)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检查指导,检查指导次数及所需工作日由分局确定。

(4)其他监察工作日的确定

主要按以下10项工作预计占用的工作日,其工作日按本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前3年实际的统计平均工作日数测算。

①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②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培训的考核、发证,中介机构资质认证、工作指导等;

③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④煤矿伤亡事故调查处理;

⑤煤矿生产安全举报案件的核查;

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等;

⑦参与地方人民政府及上级机关组织的煤矿安全生产联合执法;

⑧听证、复议、资料整理归档、统计分析等;

⑨上级机关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⑩机动监察工作日

(5)非监察工作日的确定

以下4项为非监察工作日,按本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前3年实际的统计平均数测算。

①机关值班;

②学习、培训、考核、会议;

③病、事假;

④公务员法定年休假。

4.其他相关内容

辖区煤矿的基本情况、监察人员的构成情况、执法计划编制的详细内容、保证完成执法计划的措施和要求、相关表格。

二、执法计划的审批

(一)省局年度执法计划报国家局审批;分局年度执法计划报省局审批;分局月度执法计划报省局备案。

(二)省局应于每年的月日前将下一年度的执法计划报国家局审批;分局于每年的12月10日前将下一年度的执法计划报省局审批。

(三)因上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地方人民政府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以及不可预见等因素确需调整与变更执法计划的,应报原审批(备案)机构审批(备案)。

三、执法计划的考核

(一)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严格执行上级批复下达的执法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严格进行考核,确保执法计划的落实,努力提高监察执法效果。

(二)省局和分局应明确专门处(科)室和专门人员负责执法计划的编制、上报、统计和考核工作。

(三)省局应按照国家局批复下达的执法计划,进行自查和考核,于每年月日、月日将前半年、上年度执法计划完成情况向国家局进行书面报告。国家局对省局执法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

(四)省局和分局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考核办法。省局每半年对分局执法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分局对月度执法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并报省局。

(五)考核的主要内容

按照上级批复下达的执法计划进行考核,具体内容是:

1.量化考核的内容

(1)三项监察执法矿次及三项监察工作日的完成情况;

(2)对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检查指导次数、工作日完成情况。

(3)其他监察执法工作日统计分析情况。

量化考核内容详见附表3。

2.非量化考核的内容

(1)对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检查指导方式和指导内容的情况;

(2)执法文书制作情况;

安全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篇(5)

一、计划检查执法工作的意义

计划检查执法,即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年度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数量和内容,且分解至每季、每月。实施计划检查执法,是扎实做好当前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安全监管检查执法行为、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有效举措,是促进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计划检查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将计划检查执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计划检查执法工作的原则

环科园、各街道及区直各有关部门在开展计划检查执法工作时,应当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依法行政、计划监管的原则。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赋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所监管范围(领域、行业)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安全生产检查执法监管,编制并实施检查执法计划,并严格按照编制的检查执法计划进行,通过计划监管优化检查执法力量,细化检查执法任务,促进检查执法责任落实。

(二)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结合各自的管辖范围(领域、行业),依照检查执法监管权限、检查执法人员数量、技术装备和所监管范围(领域、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状况等实际情况来确定检查执法监管的对象与频率。在编制检查执法计划过程中,既要考虑到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发性,又要注意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确保全面覆盖。检查执法工作计划要与自身检查执法监管能力相适应,既要充分调动检查执法人员的积极性,又要量力而行,避免脱离实际。

(三)突出重点、与时俱进的原则。针对监管对象的安全状况,着力解决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设施不完善等突出问题。要特别注重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检查执法监管,有效防范较大及以上级别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检查执法工作计划要随着监管对象安全状况的变化、检查执法人员数量的增加及其素质、装备的不断改善,逐年改进和完善。

三、检查执法计划的分类与内容

在实施计划检查执法时,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科学制定安全监管检查执法计划。

(一)检查执法计划分为:

1.年度检查执法工作计划。在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界定好行政检查执法监管工作的对象和管辖范围,明确检查执法的频率。

2.月(季)度检查执法工作计划。在制定年度检查执法工作计划的前提下,本着先主后次、先急后缓的原则,确定月(季)检查执法工作的重点,安排计划监管的内容。一般应首先安排上月检查执法中下达了整改指令并到期必须进行复查的企业。

3.专项检查执法工作计划。为解决某一阶段性突出安全问题,在一定时间内对特定生产经营单位或者某一专项所进行的检查执法检查。

(二)检查执法计划的内容:检查执法计划应当包括监管的对象、时间、次数、主要检查内容、方式和职责分工等内容。

不同检查执法工作计划应以年度检查执法工作计划为根据,做到年度检查执法工作计划与月(季)度检查执法工作计划、专项检查执法工作计划相互衔接,避免在监管内容和检查时间上出现重复和脱节。在专项检查执法检查活动中检查的企业,可计入年度检查执法工作计划范围内。

四、检查执法监管的覆盖率及次数

(一)根据行业不同合理确定检查执法监管覆盖率。环科园、各街道及区直各有关部门要对管辖范围(领域、行业)内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重点隐患部位和重大危险源实行重点监管,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对上一年度发生伤亡事故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存在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当年被许可或经新、改、扩建审批的;生产经营规模较大且危险程度较高的企业应适当增加监督检查次数,最低每季不得少于一次。其它一般生产经营单位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二)检查执法监管的主要内容。环科园、各街道及区直各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各行业(领域)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编制检查执法计划并依法开展检查。

五、检查执法工作计划的备案

环科园及各街道内设机构的检查执法计划应报环科园管委会和所在街道批准同意,区直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检查执法计划报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批准同意后的检查执法计划原则上应于每年月20日前,将下一年度检查执法计划报区安委办备案。由于今年是全面推进计划检查执法的第一年,年度计划的备案工作必须在今年3月1日前完成。因情况变化需要对检查执法计划作出重大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将新计划及调整变更事由自作出决定以后15个工作日内报区安委办备案。

六、计划检查执法工作的考核

安全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篇(6)

1、*年区安监局计划重点监管企业(建筑拆迁工地)780家,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273家,烟花爆竹零售批发单位85家,综合类(工业、商贸、建筑拆迁、学校、市场)340家,职业卫生企业30家,其它类别企业检查、查处52家。

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6家(湖南本安亚大新材料公司、西龙涂料化工厂、松井化工公司、梓先涂料公司、银天轻合金公司和曙光集团动力分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3、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29家(包括全区18家汽车加油、加气站;安达燃油配送公司油库、曙光集团动力分厂气体储罐区、湖南农业大学危险化学品库、湖南隆康农资公司、湖南大方植保公司、长沙红大阳农药公司、长沙东龙化工公司、龙西涂料公司等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长沙信本化工公司、长沙佳清化工公司、长沙北海化工公司等从事危险化学品批发、零售的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4、全区各建材、农药专业市场的油漆、农药专业经营门店和有少量危险化学品储存的零售、批发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4、对在我区区域范围内无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办公点内无危险化学品样品存放的危险化学品纯批发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重点监管企业许可证认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管理和相关经营台帐的完善;

5、烟花爆竹经营门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主要安排在年初、岁末等销售旺季,部分门店储存量较大的单位在3季度高温季度的安全监管;

6、严肃查处我区区域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非法经营、储存,发现一起,举报一起,迅速查封查处一起,严格安全生产执法;

7、职业卫生申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其中重点监管的10家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重点以危险化学品生产、印刷业、石材加工、饲料生产的粉尘危害企业为主,在实施对危险化学品、综合类企业(主要是工贸企业、市场)监管中同时进行;

8、对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拆迁、装饰、装修施工工地与企业、工贸企业、专业市场(专业市场、物流市场等)等企业和学校幼儿园(重点是有学生寄宿的学校、建于居民区内的幼儿园等)、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是酒吧、大型网吧、大型休闲、娱乐场所等),包括在我区组织进行工业生产的工业企业80家,建筑、拆迁工地和建筑企业60家,重点市场26家,中小学校及幼儿园40家,人员密集场所50家,交通运输企业7家,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4家,其它企业73家,根据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重点,结合专项整治、重点安全隐患和重要时段安全生产监管、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按每季度不少于85家进行执法检查计划安排,尤其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群众有反映的安全问题与状况实施专项跟踪监督管理,重点安全隐患每季检查一次,确保安全隐患和安全问题整改位,群众反映的安全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9、加强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单位的安全检查、隐患查处、督促整改和安全生产责任的追究。

10、协同区建设局、区消防大队、区交警大队、区交管局、区质监分局等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单位,加强对相关安全问题的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检查和管理。

二、检查内容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24号令)第八条规定,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1、企业依法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情况;

2、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艺规程和安全操作规范、安全技术规范、规程编制及落实、实施情况;

3、安全管理机构及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与持证、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情况;

4、特种设备的运行资质及检验合格证明;

5、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整改情况与记录;设备安全状况;

6、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情况;

7、职业病防治工作及职业病健康管理、职业病防护设施、装备情况;

8、消防安全状况、现有安全条件等,安全投入及高危行业安全费用提取、安全生产责任险缴纳情况;

9、现场安全条件、安全间距,安全标识情况;

10、应急救援管理情况;重大危险源评估、监管、检测情况;

11危险物品管理情况;

12、高危行业新扩改项目三同时管理情况;

13、其它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全面实行安全生产监管检查执法计划制度,每季度区安监局编制下达按月安排的具体落实到每家检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并有芙蓉区政府信息网上进行公示。计划按综合、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卫生等四大类,根据各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的特点、国家、省、市的特别工作要求,以及区政府重点工作,按月编制当月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每季度执法计划同时报市安监局备案,并报区政府。

2、全面实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检查计划公示制度,每月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每季在芙蓉之窗网站安监局专页上进行公示,同时公示行政执法检查告知书,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批发、零售、加油站)、烟花爆竹、综合类、职业卫生等四大类,告知书包括如下内容:检查人员与资格、执法检查人员要求、执法检查要求、执法检查程序、执法检查文书、执法检查罚则、执法检查内容等七大项内容。

3、实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结果公示与告知制度,每季度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完成情况,检查基本情况,安全问题与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情况均形成小结在安监局网站专页上进行公示。每次检查完成后均向企业进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情况的告知,包括:送达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现场检查记录文书;存在安全隐患和实施安全生产强制措施的,均送达相关执法文书,督促企业完善管理、落实隐患整改。

安全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篇(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以下简称《编制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遂委办〔2019〕61号)确定的职能职责,现编制我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和新发展理念,始终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科学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加强对中央和省属企业、市级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监管,通过编制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把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相结合,充分发挥监管执法在应急管理中的“尖刀”和“拳头”作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遏制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避免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力促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重点检查。将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15家生产经营单位(附件1)列为年度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占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数的75%,原则在2021年11月底前完成。

(二)一般检查。将在市级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中随机抽取5家生产经营单位(附件1)作为年度一般检查对象,占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数的25%,在2021年内完成。

三、编制原则

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留有余地”的原则,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局监管权限、行政执法人员数量、技术装备、经费保障及执法对象的实际情况,确定监督检查的事项、对象、方式与次数,编制2021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四、2021年度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有关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依据《编制办法》有关规定,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的比例,设区的市级应急管理部门不得低于在岗执法人数的70%。截至2021年3月中旬,市应急局共有在册执法人员(持有四川省司法厅颁发的安全生产监管类《四川省行政执法证》)31人,其中定岗政务服务中心1人,上派省应急厅工作1人,驻村扶贫1人,实际在岗具备执法资格人员28人,实际纳入计算的执法人员为20人。

(二)有关工作日测算

依据《编制办法》要求,确定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包括重点检查工作日和一般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1.总法定工作日:5000个

2021年全年共365天,52周,有104个双休日,11个法定节假日。

2021年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总天数-法定节假日总天数)=365-104-11=250个工作日。

2021年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在岗执法人员数量=250×20=5000个工作日。

2.其他执法工作日预计1740个。

其他执法工作日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行政许可、事故调查处理、投诉举报核实、专项行动、联合执法、宣传教育培训、登记备案等内容。

3.非执法工作日预计3020个。

非执法工作日主要包括应急值班、应急救援指挥协调、学习活动、工作调研指导、党群活动、各类会议培训考核、休假等内容。

4.监督检查工作日预计240个。

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240个工作日。

按照每次出动3至6名执法人员、2至3天时间完成对一个企业的监察执法,每检查一个企业需要6至18个工作日的计算方法,全年计划对15家企业进行计划内重点监督检查执法,对5家企业进行一般检查,预计需要120至360个工作日。

五、监察执法的主要内容及工作方式

各牵头科室(含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下同)针对各自提出的检查事项,从各行业《企业名录库》中随机选取企业,对照法律法规和应急部、省应急厅要求的相应检查标准开展检查。各有关业务科室之间要提前做好沟通协调,有关日常检查、上级要求开展的各类专项执法检查可以结合实际和本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同步进行,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按照全员执法模式,对于牵头科室提出的执法检查,其他有关业务科室和执法支队须派出执法人员参加。检查中的证据固定按照“谁检查,谁收集”的原则由具体检查人员负责。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由牵头科室负责督促整改。有关涉嫌违法行为的立案查处,依照行政处罚案件内部移交制度,经审核后移交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承办,必要时牵头科室应派人参与案件调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新发展理念,按照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目标,精准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为全市加快建设成渝发展主轴绿色经济强市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决摒弃简单、粗暴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 “三项制度”,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信息更透明、程序更严谨、取证更规范、裁量更合规、过程全闭环,不断促进执法活动制度化、规范化,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做到“零复议”“零诉讼”。

(三)严格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要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合法性检查,依法采取现场处理、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措施,确保完成率100%。要依法依规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典型案件的查处和曝光力度,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达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市受警示”的目的。统筹推进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杜绝“平时不落实、年底搞突击”检查流于形式等现象。抓实监督检查档案管理,各责任科室、执法支队要按照《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立卷归档要求将执法档案自行装订归档,以备后期工作查验。

 

附件1

2021年度监督检查对象一览表

序号

监督检查对象

监督检查内容

检查方式

牵头科室

1

四川安旭涂料科技有限公司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2)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3)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计划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

2

四川省大英县万源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1)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2)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管理措施情况;(3)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情况。

3

天齐锂业(射洪

)有限公司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2)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3)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4)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配备或者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情况。

4

遂宁市平安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情况;(4)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情况。

计划执法

法规宣传培训科

5

四川王力特防

门业有限公司

(1)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2)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3)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4)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计划执法

应急救援科

6

遂宁富临运业

有限公司

(1)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3)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4)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计划执法

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

7

国网遂宁供电公司

(1)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2)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3)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计划执法

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

8

遂宁宽窄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9

射洪县超强肉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1)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2)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3)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4)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

遂宁市思瑞

有限公司

(1)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2)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3)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4)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1

延长壳牌(四川)石油有限公司遂宁船山物流港加油站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情况;(2)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教育培训档案的情况;(3)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4)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2

四川天马玻璃

有限公司

(1)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2)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3)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5)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计划执法

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科

13

四川龙尚木业

有限公司

14

遂宁普思电子

有限公司

15

四川盛泽建材

有限公司

16-20

2021年,市应急管理局计划对5家生产经营单位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实施随机检查,其中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牵头抽查2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分别牵头抽查1家生产经营单位。

一般检查

 

 

 

 

 

 

附件2

 

编制说明

 

现将《遂宁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编制原则与考量因素

(一)编制依据。依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编制。

(二)编制原则。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留有余地。

(三)考量因素:一是市应急局在册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能力以及保障等;二是监察对象重点是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重点企业;三是职责定位以分类监管执法为原则,将执法与指导相结合。

综合考量以上因素,合理确定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及非执法工作日。

二、关于2021年列入检查单位范围

(一)选取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粉尘涉爆和液氨制冷方面)及近三年来发生过较大事故的企业15家,列入计划执法作为重点检查;

(二)对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5家生产经营单位,列入一般检查。

安全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篇(8)

2015年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2015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为统揽,以贯彻落实新《安法》为契机,以安监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以“打非治违”为重点,充分发挥监察执法职能作用,推动安监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上台阶。

二、工作目标

按照区安监局的统一部署,高标准完成年度监察执法计划和其它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实现:监察执法计划完成率100%,举报案件处置率100%,行政处罚案件到期结案率100%,行政复议维持率和行政诉讼胜诉率100%。

三、工作措施

重点抓好“五依法、三着力、三加强”的落实。

(一)贯彻落实依法治安

一是依法执行新《安法》。要利用执法检查、综合督查、事故调查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等时机,采取上门宣讲、警示约谈等形式,广泛宣传新《安法》和即将修订的相关安全生产法规、规章;要严格按照新《安法》执法,营造和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是依法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按照新《安法》规定及《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通知》(泸纳府办函〔2014〕169号)要求,全面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工作,全区危化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企业及规模以上工贸企业2015年底前全面达标。要把标准化建设工作作为专项工作进行督查,制定督查方案,落实执法人员予以推进。

三是依法开展“打非治违”。要把“打非治违”专项斗争,作为安监执法队伍的“主业”和经常性工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坚持原则,较真逗硬,依法查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瞒报生产安全事故、非法生产经营建设、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设项目“三同时”不落实以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四是依法查处生产安全事故。要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高标准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在事故调查的及时、准确、严谨上下功夫,在总结事故教训、以事故推动工作上见成效。

五是依法规范执法办案。要不断完善执法办案相关制度规定,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质量,提高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积极学习并应用《安全生产监察执法管理系统》,逐步实现执法办案信息录入、统计、共享和文书生成自动化,提高安监执法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二)抓好队伍全面建设

一是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制定落实年度全员培训学习计划,采取全员学、全员讲、全员考的形式,狠抓自身能力建设,确保培训学习效果落实;适时召开年度安监执法工作座谈会,交流经验,取长补短,促进共同提高;积极参加业务集训、比武竞赛、案卷评查等竞赛性活动,激发安监执法队伍抓好自身能力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委托执法工作,推动安监执法重心下沉、关口前移。

二是着力推动达标创建活动。要按照《全市安监监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标准》的要求,查漏补缺,增添措施,深入推动我区安监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工作。要把创建达标作为今年安监执法队伍建设的硬性任务,在2015年第三季度必须通过达标验收。

三是着力提高执法保障条件。要清理、归建、到岗安监执法人员,到岗率达到80%以上;要按照规范化执法的要求,积极改善执法办案装备,力争设立案件询问(审理)室、档案(装备)室。

(三)落实监察执法责任体系

一是加强执法办案责任追究。要进一步健全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相关责任制度,做到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杜绝失职渎职行为;要切实落实行政执法过错案追究制度,凡存在执法办案过错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不认真、不具体、不负责”的,要一律依纪依规予以追究责任。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要严格落实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的相关要求,办理案件一律同步上网运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

三是加强自身教育管理。要进一步完善例会、学习培训、执法计划、日常管理、统计台账、档案管理、信息报送等内部管理制度规定,努力建立规范有序的工作秩序;要认真组织落实党建、党风廉政、行政效能、政风行风、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树立和维护安监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四、工作要求

安全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篇(9)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文件精神,围绕安全生产双基强化年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我县黄蓝经济区开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执法工作目标

(一)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县大队纳入计算的执法人员6名,2012年国家法定工作日为250天,测算县大队总法定工作日为1500个,其中执法检查工作日582个(见附件1)。

(二)执法监察含盖企业

全县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7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2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12家;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24家;油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12家;非煤矿山企业1家;化工企业2家;规模以上工商贸企业25家。总计150家。

(三)执法工作目标

根据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人员数量、装备保障和执法检查工作日等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合理调配,本年度完成抽查性执法检查和督查性执法检查116个执法工作日,完成专项执法检查466个执法工作日。对行政处罚案件切实做到事实确凿、适用法律法规准确、程序合法,办成“铁案”。同时,认真做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安全生产违法案件查处和举报查处工作。

三、执法工作任务

1、执法检查及督查性执法检查工作。

(1)年内对2家烟花爆竹家批发企业及72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由大队、镇街中队各检查2次,其中大队检查148家次。

(2)年内对12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24家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12家油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由大队、镇街中队各检查1次,其中大队检查48家次。

(3)年内对25家规模以上工商贸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由县大队、镇街中队各检查1次,其中大队检查25家次。

(4)年内对1家非煤矿山企业及2家化工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由县大队、镇街中队各检查1次,其中大队检查3家次。

(5)年内各镇街中队对辖区内未列入县监察大队执法检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并及时上报执法检查情况。

县执法监察大队合计检查企业224家次(见附件2)。

2、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主要结合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围绕省、市、县安监局中心工作及重点时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开展阶段性专题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各项专项检查本着先主后次、先急后缓、先到期复查后检查的原则,分解工作目标,制定月执法检查工作计划,月执法检查工作计划落实到具体企业和执法人员。

四、执法工作内容和重点

执法检查的内容:主要依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八条的十九项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在具体工作中,要结合实际,可全面检查,也可视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部分检查项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的重点:按照行业特点,突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和重点工商贸企业。重点针对监管对象的安全状况进行执法检查,着力解决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设施不完善,建设项目未经“三同时”,重大隐患不整改等生产安全方面的突出问题。特别注重对高危行业企业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执法监察,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执法检查的分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检查、谁负责”原则,根据执法任务分工,县大队负责全县辖区内危险性较大、拥有联合生产装置的企业,县属企业及胜利油田改制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各中队负责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县大队实行督查性执法检查。督查性执法检查的任务,一是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二是抽查各中队执法责任落实情况;三是检查各中队执法检查质量。

安全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篇(10)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以全面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为核心,紧紧围绕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编制原则:

1.依法行政、程序正当。在执法检查中做到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行为规范,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2.突出重点、全面覆盖。坚持属地监管、分级负责,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职业健康、工贸行业等为重点,开展定期和专项检查。县安监局执法计划对象为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受委托执法的乡镇安监站要加强对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的执法检查,做到上下衔接、不留盲区。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通过强化执法检查促进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企业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将相关行业事故指标严格控制在市下达的指标以内。

(二)主要任务: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严厉打击违法违章生产经营行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着力加强安全基础工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不断强化“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参与”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三、职责分工和检点

(一)执法检查职责分工

县安监局主要依法检查:1、规模较大、专业化程度较高、安全监管任务繁重复杂的中央、省、市驻岳企业;2、非煤矿山;3、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企业;4、烟花爆竹生产和经营企业;5、涉铅、涉毒、涉粉尘等危害较重的职业卫生企业。同时县安监局对各乡镇负责执法检查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企业,按各乡镇检查总数不少于15%的企业进行随机抽查。

各乡镇对本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

(二)执法检查频次

县安监局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每年最少开展1次执法检查和1次有针对性的复查;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每月至少开展1次、批发企业每季度开展1次、经营单位每年至少开展1次的执法检查;对职业健康、综合监管行业企业每年最少开展1次执法检查。

(三)执法检点事项

1.以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第八条规定的十九项为重点检查内容。

2.国发〔2010〕23号文件和皖政〔2010〕89号文件中规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情况,以及企业领导现场带班情况和新技术推广应用情况。

具体参照《安全生产执法现场检查表》(见附件)。

四、保障措施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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