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制度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08 14:50:38

应急预案制度

应急预案制度篇(1)

1.1为了规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生产经营部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经营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2.管理职责

2.1本制度由总经理组织编制,安全生产部负责归口管理。

2.2应急预案的总体策划由安全生产部负责。

2.3公司应急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部。

2.4公司成立应急预案的评审小组,组长由安全生产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安全生产、消防的公司领导担任。成员由参加应急预案编制的有关人员组成。

3.应急预案的编制

3.1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3.1.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3.1.2结合公司、部门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3.1.3结合公司、部门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3.1.4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3.1.5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3.1.6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公司、部门的应急工作要求;

3.1.7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3.1.8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2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部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以下简称导则),结合公司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3.3公司应急预案体系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3.3.1针对公司存在的各种风险、事故类型的,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安全生产部负责编制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包括公司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3.3.2对于某一种类的安全生产风险,由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和消防、后勤主管领导组织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3.3.2.1公司专项预案包括:……。

3.3.2.2专项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3.3.3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关键岗位、重点部位(包括重大危险源),由所在部门领导组织制定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3.4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部门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5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4.应急预案的评审

4.1评审方法

应急预案评审采取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两种方法。形式评审主要用于应急预案备案时的评审,要素评审用于应急预案评审工作。应急预案评审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意见进行判定。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应给出具体修改意见或建议。

4.1.1形式评审。……

4.1.2要素评审。……应急预案要素分为关键要素和一般要素。

4.1.2.1关键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必须规范的内容。包括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与处置和应急响应程序与处置技术等要素。关键要素必须符合公司实际和有关规定要求。

4.1.2.2一般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可简写或省略的内容。包括应急预案中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部门概况等要素。

4.2评审程序

4.2.1评审准备。成立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成员包括公司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涉及部门负责人及技术人员。

4.2.2组织评审。评审工作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安全生产副总经理主持,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讨论并提出会议评审意见。现场处置方案的评审,采取演练的方式对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4.2.3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编制组织者应认真组织分析研究评审意见,按照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4.2.4批准印发。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论证,符合要求的,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由总经理签发,现场处置方案由安全生产副总经理签发。

5.应急预案的备案

5.1公司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交以下材料:

5.1.1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5.1.2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5.1.3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5.2公司应当向接受备案的上级部门,领取备案登记证明。

6.应急预案的实施

6.1公司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6.2各部门定期组织开展本部门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6.3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6.4公司在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时,同时制订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6.5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6.6应急预案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6.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6.7.1公司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6.7.2公司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6.7.3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6.7.4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6.7.5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6.7.6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6.7.7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6.8公司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部门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6.9公司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各部门必须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6.10若发生事故,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应急预案制度篇(2)

及时发现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操作性;实现站所应急预案与相关单位应急预案衔接;增强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预案的充分性和应急设备的保障能力及应急人员的操作能力;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评审的基本要求、方法、内容及程序,适用于贡格尔收费所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评审工作。

三、职责

(一)站所负责人职责

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评审工作;负责签发经评审或论证符合要求的应急预案。

(二)副所长职责

协助站所负责人负责主持应急预案评审工作。

(三)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更新;

2、协助组织应急预案的评审工作

3、督促检查应急预案的实施、演练和准备情况,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审;

4、负责应急演练的策划和实施;

5、参与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和评审工作;

6、负责对员工的自我防护技能教育和应急处置培训工作;

7、定期对应急预案评价人员、应急救援、抢险队员进行培训;

8、对培训效果进行验证;

四、工作程序

(一)评审方法

应急预案评审分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评审采取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形式简单判定,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应提出指导性意见或建议。

1、形式评审

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内容格式、语言文字和制定过程等内容进行审查。形式评审的重点是应急预案的规范性和可读性。应急预案形式评审内容及要求,见附件。

2、要素评审

根据有关规定和标准,从符合性、适用性、正对性、完整性、科学性,规范性和衔接性等方面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要素评审包括关键要素和一般要素。为细化评审,可采用列表方式分别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急预案时,将应急预案的要素内容与表中的评审内容及要求进行对应分析,判断是否符合表中的要求,发现存在问题与不足,完成《综合应急预案要素评审表》、《专项应急预案要素评审表》、《现场处置方案要素评审表》、《应急预案附件要素评审表》,见附件。

① 关键要素

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必须规范的内容,这些要素内容涉及站所日常应急管理及应急救援时的关键环节,如应急预案中的危险源与风险分析、职责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与处置、应急响应与处置技术等要素。

② 一般要素

应急预案要素中简写或可省略的内容。这些要素内容不涉及站所日常应急管理及应急救援时的关键环节,而是预案构成的基本要素,如应急预案中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单位概况等。

(二)评审程序

1、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在广泛争取意见的基础上,采用会议评审的方式进行审查。会议评审规模和参加人员根据应急预案涉及范围和重要程度确定。

2、评审准备

应急预案评审应做好以下工作:

① 成立应急预案评审组,落实参加评审的人员;

② 通知参加评审的人员具体评审时间;

③ 被评审的应急预案在评审前送达参加评审的人员;

3、会议评审

会议评审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① 评审工作由站所负责人或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主持;

③ 应急预案编制人员介绍应急预案编制或修订情况;

③ 评审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讨论,提出会议评审意见;

④ 应急预案评审组根据会议讨论情况,提出会议评审意见;

⑤ 讨论通过会议评审意见,参加会议评审人员签字。《应急预案评审意见表》见附件;

4、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采取演练的方式对应急预案进行论证,必要时就邀请当地安全生产部门参加。

5、修订完善及意见处理

① 认真分析研究评审意见,按照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② 评审组组长负责对各位评审人员的意见进行协调和归纳,综合提出预案评审的结论性意见;

③ 站所应按照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以及不合格项进行分析研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④ 反馈意见要求重新评审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组织有关部人员按照要求重新进行评审;

6、批准印发

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论证后,由站所负责人签发。

五、评审要求

(一)应急预案编制后由站所负责人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和论证;

(二)应急预案应符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09)73号)的要求;

(三)应急预案编制涉及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或需要相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当地相关部门同意,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附有专家名单。

六、评审原则

应急预案评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实事求是、符合站所应急管理工作实际;

(二)对照相关标准发现预案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三)依靠专家,综合评定,及时补充完善应急预案。

七、评审依据

应急预案评审应依据以下文件,并考虑站所实际:

(一)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有关方针、政策和文件;

(二)地方政府、上级有关部门以及本行业有关应急预案及应对措施;

(三)可能存在事故风险和安全事故应急能力。

八、评审人员

参加应急预案的评审应由以下人员参加:

(一)熟悉并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二)熟悉并掌握《站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和应急知识;

(三)熟悉站所各项工作流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九、评审要点

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符合性:应急预案的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二)适用性:应急预案的内容及要求是否符合站所实际情况;

(三)完整性:应急预案的要素是否符合指南评审规定的要素;

(四)针对性:应急预案是否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重大危险源,重点岗位部位;

(五)科学性:应急预案的组织体系、预防体系、信息报送、响应程序和处置方案是否合理;

(六)规范性: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内容格式、语言文字等是否简洁明了,便于阅读和理解;

(七)衔接性: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以及其它部门或单位预案是否衔接。

十、应急预案评审应考虑下列信息:

(一)紧急情况响应和应急演练的结果;

(二)外部应急经验;

(三)设备、设施或流程的变化情况。

十一、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论证应当注重下列事项:

(一)应急预案的实用性;

(二)基本要素的完整性;

(三)预防措施的针对性;

(四)组织体系的科学性;

(五)响应程序的操作性;

(六)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

(七)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十二、应急预案评审应明确下列内容:

(一)应急预案评审的频率;

(二)应急演练的方法;

(三)应急演练的频率。

十三、培训

(一)培训和训练应针对应急队伍和全体员工进行;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每年的3月份制定本公司的《应急演练计划》,确定演练内容,应急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三)在进行应急演练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制定演习方案、演习方式、指定演习效果评价人员、安排相关的后勤工作;

(四)应急演练应包括下列事项:

1、时间、目标和演习范围;

2、演习方案和演习方式;

3、演习现场规则;

4、指定演习效果评价人员;

5、安排相关的后期工作;

6、编写书面报告;

7、参演人员进行自我评估;

8、针对不足及时制定改正措施并确保实施;

(五)进行大型应急预案演练时,站所负责人、环节干部都要参加,进入现场观摩指导。

(六)应急预案演练应检验和评价下列效果:

1、人员配置的合理性、充分性;

2、参与人员的反应能力与处理能力;

3、应急预案的操作性;

4、应急设备的充分性、可用性与有效性;

5、应急预案的组织协调性;

应急预案制度篇(3)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六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第九条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第十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十二条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

第十三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涉及相关部门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第十四条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十五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六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备案

第十八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九条中央管理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煤矿企业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抄报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第二十一条受理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二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督促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

第五章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二十三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四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二十五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二十七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二十八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九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一)生产经营单位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第三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应急预案制度篇(4)

Evaluation of Nursing Core System and Beforehand Emergency Proposal in Low Past Service Nurses Through Situational Teaching

YAO Hui,ZENG Li

(Department of Neurosurgery,The Third Hospital of Mianyang,Mianyang 621000,Sichuan,China)

Abstract:Objective To improve nursing care training quality of low past service nurse and investigate effective training approach. Methods Nursing care secure core system and beforehand emergency proposal were formulated. The nurses were divided into different groups to lay out and perform situational drama by themselves which was evaluated by the advisers. Results Nursing care secure core system and beforehand emergency proposal were deeply comprehended and remembered by the low past service nurses. Activeness of the training nurses and advisers were improved and nursing care teaching quality was elevated and nursing care security was ensured. Conclusion Nursing care secure core system and beforehand emergency proposal was further learned with activeness, strongly comprehended and grasped by the low past service training nurses through situational drama representation.

Key words:Low past service nurse;Situational;Drama safety management training

神经外科患者病情特殊,病情变化快,治疗较复杂,要求护士要有较强的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以及过硬的心理素质和操作技能。 随着医院规模的不断扩大,大量新的护理人员充实到临床一线,成为护理队伍的新生力量。新入的护士工作经历少,临床经验浅。其素质水平不仅直接影响护理队伍的整体素质,也影响护理水平的整体提高[1]。许多才从学校毕业的护士进入临床工作,同时也带来了很多的安全隐患。低年资护士由于工作时间短,临床经验不足,处理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较差,所以出现护理不良事件的发生率较高。加强低年资护士的护理安全培训是确保病房治疗护理工作能正常开展,确保护理质量安全和患者安全的重要保证。护理安全培训包括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培训。现在主要谈谈通过情景演示法对我科低年资护士进行的护理核心制度和应急预案的培训,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我科有在编床位70张,护士25名,副主任护师1名,主管护师2名,护师9名,护士13名,中专1名,大专18名,本科6名,均为女性。工作年资3年以下的有12名,3年以下年资的护士护理不良事件发生率占90%。原因分析,年轻护士临床经验少,安全意识薄弱,防风险能力差,对突发状况应急能力较弱,对核心制度执行力度不强。

1.2方法

1.2.1确定指导老师 由护士长确定1名临床教学经验丰富、沟通协调能力较强的高年资护士作为护理安全培训的指导老师。一般由主管护师职称以上的人员担任。

1.2.2被培训对象 工作年限低于3年和专科培训低于1年的护士。

1.2.3确定培训内容 每月进行一次科室内低年资护士的安全管理培训,培训内容为2个核心制度和2个应急预案。并将培训结果纳入护士年终培训考核评分。指导教师根据院部对低年资护士的培训计划制定教学提纲。针对护理安全核心制度和应急预案内容选择模拟案例,要求学生用情景演示的方法将案例演示出来。并将情景演示的题目(如:患者突发病情变化的应急处理,输血查对,交接班制度,患者用错药物的应急处理)提前1w告知参与培训的护士。指导护师负责介绍情景模拟教学的具体方法及帮助学生进行角色的分配,场景的布置及关键环节的设计。

1.2.4培训步骤 ①将参与培训的护士分为2人一组或3人一组。每组负责一个情景模拟的主题,(例:输血环节的查对、患者用错药后如何处理、输液各个环节如何进行查对、患者用药后出现过敏如何处理、患者突发呼吸心跳骤停如何处理。)模拟教学地点可以选择在病房或示教室。②各组护士拿到培训的题目后查阅治疗,阅读文献。按照规则和程序编排角色和剧情,在关键环节可以设计点小缺陷。③在培训日由指导老师主持,培训护士分组进行情景演示,护士长及被培训的护士在周围观摩模拟演示的全过程。指导老师可适时启发、引导,保证模拟的情景演示的过程能够按照设计有序地进行,并密切关注每个学生的模拟角色扮演。每组表演完后先由观看表演的其余组护士举手发言,首先指出情景演示环节中存在的问题,然后针对问题展开讨论,要求各抒己见,每个人的发言不能重复[2]。小组间进行讨论点评,评价内容包括场景布置是否合理、操作是否按规范进行、用语是否恰当、角色模拟是否真实,配合是否协调等[3]。再由指导老师进行分析、总结各组在此次情景模拟教学过程中暴露出的缺陷,讲解本次课程中应当掌握的知识要点,使学生牢固掌握。最后护士长对整个模拟过程进行评价。④在结束前由每组护士谈谈通过本次的情景演示从中得到什么启示。并将自己总结的好的工作经验与大家一起分享。⑤由指导老师针和护士长对本次培训根据评分标准给予每位护士评估并打分。

2 结论

2.1打破传统教学模式,提高护士的学习兴趣 护理安全核心制度和应急预案的培训对很多护士来说感觉是枯燥、乏味。以往一般采用老师在课堂上讲授护理安全知识及应急预案的方式进行,以老师为中心,听课的护士只能被动接收,并机械背诵制度及应急预案[4]。 “填鸭式”的教学方法使学生感到学习的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感性认识很少,时间一久许多制度就会淡忘。而且真正把制度贯彻到临床工作中的很少。情景模拟教学法是一种从国外引入的先进的教学方法,它是一种将角色扮演、对话练习和情景教学融为一体的、能够将学习和兴趣结合起来的仿真模拟演习教学法,具有仿真性、参与性、互动性、灵活性、创新性、实践性、针对性和趣味性等特点,可充分激发和调动起学生学习的热情和积极性,增强学生的角色情感和责任感,提高学生交流与合作、随机应变等能力[5-6]。

2.2通过情景演示,护士体会到换位思考、确保护理安全的重要性 例如通过输血环节的查对情景演示,护士能更深刻掌握在采集患者血样前必须要2人携带病例到床旁进行三查八对再抽血。通过实际演示输血的三查八对能更深刻掌握不光只查看患者的腕带和床头卡信息还要查看医嘱单、化验单、输血申请单、输血记录单、血袋标签等各项内容是否相符,确保输血的安全。其次扮演“家属”签署输血前核对书,能更深刻的意识到≤患者十大安全目标≥的重要性。护士通过自编自导扮演“患者”、“家属”的角色,由被动接受变为主动参与,并且每个护士都有机会感受自身的薄弱环节,可以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形成科学的思维方式,充分调动学习的积极性,感受到学习的乐趣[7]。

2.3情景演示教学可以培养低年资护士的团队协作精神 护理工作是一个团队的工作,具有整体性,连续性的特点[8]。神经外科处理突发状况较多,仅凭护士一个人的力量难以应付,可能还会存在许多安全隐患。要求每位护士要有团队协作精神,要有相互配合的默契。情景教学法通过角色的扮演,让低年资护士深刻意识到处理突发状况时需相互配合,相互指导。齐心协力争分夺秒,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处理危急情况,抢救患者生命,确保患者安全。

2.4情景演示教学可以做到教学相长 传统的护理核心制度和应急预案教学法是以指导老师课堂讲授式教学为主,老师主要在于讲课并没有评估学生认真听进去的有多少。学生只能被动接受,并机械记忆以应付平时护理部的抽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创造性受到了压制。通过情景演示学生先自己翻阅大量文献资料、再结合临床设计出合理的情节。并组织好角色的安排使得其学习动力加大、主动性及团队协作能力增强。情景模拟教学中指导教师承担着组织规划、课堂引导、总结评估的责任。这就对教师的知识储备能力及教学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情景演示课前指导老师首先构思情节安排并查阅一定数量的文献收集素材,帮助每组护士设计出合理小缺陷环节。情景模拟实施过程中教师发挥引导作用,掌控全局,帮助学生自主分析,启发思路得出结论,学生学习的过程也是教师教学能力提高的过程,教师也可以从学生的讨论中得到启发,在这种互动过程中真正做到教学相长[7]。因此该教学法在神经外科的护理安全培训中具有重要的临床应用价值,作为科室的带教培训方法将一直延用下去。

参考文献:

[1]赵锦秀,于晓丽.骨科新护士专科培训模式探讨[J]齐鲁护理杂志,15(12):98-99.

[2]高祖梅,陈兰,李宏,等.一季一主题情景演示在护理缺陷管理中的应用[J]护理学杂志,2013,28(5): 3-5.

[3]史平.模拟情景演示在入出院护理中的运用[J]现代护理2005,11(10):807-807.

[4]黄丽,邵芙蓉,程婧,等.基于PDCA循环的《人际沟通》情景教学法的应用研究[J],2013(2):262~263.

[5]赵文红,江城梅,李彦荣,等.“情景模拟” 在营养与食品卫生学教学中的应用[J].中华全科医学,2009,7(3):271~272.

应急预案制度篇(5)

高双喜(以下简称“高”):党的十报告提出,要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落实企业和地方政府应急管理责任的重要抓手,对科学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事件、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有着重要意义。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都对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近年来,通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共同努力,应急预案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先后颁布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7号),推动31个省级单位印发了实施细则;颁布了国家标准GB/T 29639―2013《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印发了《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等规范性文件,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从无到有,初步建立起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截至2014年底,全国各级各类企业共编制应急预案595.4万个,重点行业企业、中等规模以上企业做到了应急预案全覆盖。

但是,当前应急预案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较差,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等工作不到位。主要表现在:对应急预案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未能树立“应急预案、演练和培训不到位就是隐患”的理念,只重视“有”不注重“用”,重预案编制、轻预案实施;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应急预案编制前的危险因素辨识、风险评估工作不到位,特别是对可能造成的次生、衍生事故分析不到位,不同层级、不同种类应急预案内容存在重复;日常监督指导不到位,对应急预案衔接要求不明确,导致政企之间在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环节的处置工作存在脱节;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不到位,应急处置不当事故时有发生;执法检查不够,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没有把预案工作作为重要内容,专项督导、检查少,对应急预案、演练、培训工作督促推动、处罚力度不够,未能形成震慑力。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为深入落实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使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实现政府预案与企业预案的有机衔接,我们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从落实责任、优化预案、加强预案实施、强化执法等环节着手,起草了《通知》。

记:《通知》中对于应急预案管理提出了哪些新的要求?为什么要提出这些要求?有哪些需要重点注意的地方?

高:《通知》是第一次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文件的形式的关于应急预案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应急预案工作的总体要求,细化和完善了应急预案管理责任体系,突出了应急预案优化修订的程序和方法,注重了应急预案的实施,强化了应急预案责任追究。

关于总体目标,《通知》明确提出了“预案不完善就是隐患”的理念,有利于解决应急预案编制、实施和管理等各个环节中存在的不重视、不投入、不落实等问题,并提出了应急预案“专业化、简明化、卡片化”的制修订目标。

关于应急预案管理责任体系,《通知》进一步强调了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各级政府安委会、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在应急预案工作方面的责任。这些要求的提出,是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贯彻落实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的有力举措,是解决企业当前应急预案工作相对弱化、预案质量较差、预案实施不到位的有效途径。

关于应急预案的优化修订,《通知》明确提出了应急预案制修订必须基于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必须科学确定应急响应分级标准并确保相互衔接,实现应急预案的专业化。同时,为推动应急预案的简明化和卡片化,《通知》还要求企业可根据本单位的风险特点科学建立应急预案体系,简化内容,并编制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这些要求是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要求,可以有效解决当前应急预案普遍存在的“厚、虚”等问题。

关于预案实施,《通知》明确了应急预案宣传教育和培训的具体方法、途径,提出了宣传教育要“五进”(进机关、进基层、进社区、进工厂、进学校),培训要纳入“三级安全教育”和全员安全培训;细化了应急预案演练的频次,强化了政府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演练。这些要求是针对当前应急预案“束之高阁”、不学、不练、不用而提出的,是确保应急预案内容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重要举措。

关于应急预案监督检查,《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应急预案备案的“分级属地”原则,强化了执法检查和责任追究,特别是强调了要在应急处置评估中加强对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估。

记:企业和属地管理部门在现有的应急预案基础上应如何改进,以实现应急预案的简明化和实用化?

高:《通知》从5个方面对应急预案的简明化和实用化进行了要求。

一是简化预案文本。考虑到目前应急预案中存在大量重复性和指导性内容,《通知》明确了应急预案要以应急处置流程为主线,对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通用措施等指导性内容尽量整合简化。为此,企业可根据本单位风险特点,确定是否编制专项预案,小微型企业可以仅编制现场处置方案,大大简化了预案文本。

二是科学建立应急预案体系。《通知》明确企业发生任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责任人必须是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所属的应急组织机构。

三是明确预案编制程序。针对当前部分企业应急预案简单照搬照抄等问题,《通知》明确要求预案编制必须建立在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必须结合本单位、本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种类和特点,切实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

四是强化应急预案的衔接。新修订《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地方政府和企业应急预案应当相互衔接,为此,《通知》明确要求地方政府和企业应急预案增加预案衔接的内容,强化了企业与地方政府应急预案的衔接。

五是优化应急响应标准。改变过去按照事故死亡人数与损失程度而确定的预案分级响应标准,实施按照事故危害程度是否超出企业厂区范围、企业应急能力能否满足应急处置需要这两个条件来确定响应级别,切实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

记:企业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如何强化应急预案的培训与演练?

高:应急预案的宣教、培训和演练,关系到企业和政府相关人员对应急预案的掌握、应用程度。为此,《通知》要求企业和有关部门,要制作通俗易懂、好记管用的宣传资料,要借助微博、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同时,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等重大活动开展应急预案宣传。

属地管理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把培训纳入“三级安全教育”和全员安全培训,确保预案涉及的人员熟知预案核心内容。

要建立应急预案演练相关制度,制定应急演练规划或计划,建立资金保障,确保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至少每3年进行1次应急演练,企业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1次应急演练,各类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同时,要强化对应急演练效果的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记:加强应急预案的备案、监管与执法,将采取哪些新措施?

高:应急预案工作涉及多个行业,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努力,落实责任,加强管理。《通知》要求建立应急预案属地监管机制。督促各级政府将应急预案工作纳入本级安委会工作内容,定期要求,不断督促,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

理顺应急预案备案工作机制。在正在修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将进一步细化关于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的要求,确立应急预案的分级属地备案原则,明确各类企业应急预案的备案受理主体,并将应急预案备案作为明年工作重点进一步推动。

完善预案监管制度。在正在修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将进一步明确应急预案工作的处罚条件、金额等内容,使应急预案执法有法可依。同时,推动地方安监部门将应急预案执法检查纳入执法计划,扩大处罚范围,加大处罚力度,督促企业从重预案编制到重预案实施。

建立应急预案评估制度。加快研究应急预案评估方面的标准,开展应急预案定期评估试点工作,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应急预案评估制度;完善事故后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的总结评估机制,明确对因预案工作不到位导致应急处置不当的要严肃处理,并有针对性地对典型事故开展应急预案执行情况评估工作,形成震慑力。

记:下一步,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将开展哪些工作,落实《通知》中的要求?

高:首先,抓好宣贯落实。通过互联网、报刊等多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将《通知》迅速传达贯彻到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所有企业及职工,使“应急预案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进一步深入人心。

应急预案制度篇(6)

在档案管理工作中,任何不良突发事件的发生都会给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构成不利影响,甚至造成档案资源的损坏。面对这种现状,档案管理部门应当积极、深入的开展各种档案应急措施研究,提前做好各种突发性档案事故的预防工作,从而保证档案安全,为档案事业的更好发展做积极贡献。

1、加强档案工作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编制

目前,国内外突发事故的发生率不断增大,这种时代背景给档案管理工作带来很大影响。这也要求档案管理部门在工作中提前制定出一个科学、合理的应急预案,由此来确保档案工作安全。在具体工作中,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主要包含以下方面。

1.1成立应急预案编制机构

档案应急预案的编制并非一个简单的内容,其中牵涉众多方面的知识,因此其编制工作的开展可谓难度重重。在这种条件下,要想编制一个科学、合理的档案应急预案,必须要提前成立一个专门、统一的应急预案编制部门。一般来说,应急预案的编制都是有单位专门工作小组根据社会风险评估起草和制定的一种档案管理规范,这也是开展档案应急管理的基础。

1.2建立严格的考核机制

对于档案应急预案的编制与管理工作,不仅要建立一个科学、完善的编制部门,而且也要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比如档案应急预案编制部门管理制度、工作人员责任规划制度以及考核机制。其中以考核机制的作用最为明显,它对提高整个部门工作人员素质有着积极作用。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仍然有不少工作人员都无法达到预计工作标准和要求,也有不少企业和单位并没有建立专业的档案应急预案编制部门,多数单位都是临时组成应急预案编制小组,但在这一工作结束之后随之解散。面对这种情况,做好科学、完善的管理考核机制不可忽视,它对保证员工工作效率、确保档案应急预案科学性方面有着重要作用,它的应用是根据员工工作效果和质量对编制人员定期开展检查与考核,一方面让员工内心存在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另外对员工工作成绩给予肯定。这样才能让员工更好的开展工作,培养员工敬职敬业的工作态度。

1.3配备应急预案编制人员

配备科学、合理的应急预案编制队伍是档案应急工作的主要任务,只有具备高质的员工队伍,才能更好的开展各项工作。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本身便是一个内容复杂、难度大的计划编制工作,它的具体工作中对员工要求非常严格,这些参与到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员工不仅要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而且应当具有广泛的知识面,能对社会各种事故的发生原因和机理做出科学评估。

在目前具体的档案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中,不仅需要档案管理人员、档案部门工作人员还需要社会应急专家、政府人员的共同参与。从人员的知识结构进行分析,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人员的配备应当是来自不同专业、不同领域的,他们不仅要具备一定的档案专业知识,而且还要具备警务、消防等专业知识,从而使应急预案编制机构成为一个专业性强、技术扎实的企业档案管理部门。

2、构建完整的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机制

2.1建立应急预案管理体系

档案管理体系工作同档案应急预案编制大同小异,都是由不同部门、不同人员综合组成的,在管理体系建设中需要各级管理部门共同参与。因此,在具体工作中要坚持横纵交错、由点到面的管理思路,一方面要求单位内部每一阶层人员的参与,另外也要社会各行各业参与到管理工作中来,其中包含了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各级国家档案馆、企事业单位档案部门、军队系统档案部门及其他档案机构都需要开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体现出应急预案的层次性与层级管理。二是横向到边。各档案部门应结合各自的实际,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力求全面覆盖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2.2完善应急预案内容体系

基于突发事件的分类、分级,档案部门应当积极完善应急预案内容体系。从性质上来说,应当制定总体的综合性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实现“I+N”预案模式。“1”表示综合性预案,综合性预案就是阐明应急管理整体框架结构及应急基本原则和流程,具备综合性指导作用。“N”表示各种专项应急预案。“专项预案”是根据总预案的要求,在危险分析的基础上,根据事故的种类、现场区域位置等因素,确定子预案。这里所说的“专项预案”实际上就是指应对各种不同类型突发事件的专门应急预案。

3、确保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时效性

3.1内容明确,增强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

在档案应急预案编制的工作中最为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一个方案的可行性,这也是对应急预案在内容上最为基本也是最为核心的一个要求,为了要保证这一点必须要保证制定出的相关内容要更加的详细和具体。在档案部门的应急预案中,有很预案在内容上都是比较空泛的,所以其可行性也就可想而知,因此其也不可能起到非常好的实际作用,,在应急预案当中还一定要对事前的预防和事中的处理以及事后的事后的应对措施进行仔细的规划,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保证应急预案的实行效果。在内容上也尽量要详细一些,只有对各项工作的方案都予以详细的规定,才能更好的保证工作的质量。

3.2形式严谨,增强应急预案的规范性

在应急预案的制定和编写过程中一定要将形式控制的更加规范,首先是应急预案的编制程序要逐渐的向规范化转变,应急预案编制中的所有流程都应该严格的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来进行。其次是预案中的有关内容要更加的标准,使用的语言要更加符合相关的标准,结构上也要保证所有的架构都能体现出核心的内容,架构可以充分的为内容服务。在格式方面也要充分的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要求,格式、字体和行间距等都要充分的符合相关的标准格式的规定和要求。

3.3吸收借鉴,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

要想有效的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就必须要在实际的工作中更好的借鉴一些更加先进和成熟的经验,多和其他单位保持有效的沟通,充分的借鉴其他单位和部门的实际经验,这样才能更好的提高自身的编制水平。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借鉴并不等于照抄,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总结和吸收的一种能力,所以有关部门在实际的工作中也要对借鉴和拿来主义予以清晰的区分。

4、结语

档案突发事件的预案编制工作在实际的工作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位置,它对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所以有关人员一定要对此予以高度的重视,采取多种有效的措施保证该工作的质量,提高实际的水平。

应急预案制度篇(7)

应急管理工作措施一

为充分发挥应管理机构的职能作用,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更加规范、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潜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有关规定,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一)应急预案编制。编制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基本资料:

1、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等;

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包括: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地方机构或现场指挥机构、专家组等;

3、预防与预警机制,包括应急准备措施、预警分级指标、预警或解除的程序和预警响应措施等;

4、应急处置,包括应急预案启动条件、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分级响应、指挥与协调、信息、应急终止等;

5、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调查与评估、恢复重建等;

6、应急保障,包括人力资源保障、财力保障、物资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效能运输保障、治安维护、通信保障、科技支撑等;

7、监督管理,包括应急预案演练、宣教培训、职责与奖惩;

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起草应急预案过程中,应当征求应急预案涉及的有关单位意见,有关单位要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推荐。涉及限制公众自我的或与公众权利密切相关的,应以适当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按照《xx》有关规定,确定应急预案密级。

(二)应急预案体系动态管理。根据“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总体要求和部门机构调整变化状况,每年对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适当进行类别、结构调整,使应急预案体系适应本区公共安全形势和实际工作需要。

(三)应急预案修订完善。针对应急管理工作中状况的变化和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原则上每年组织有关部门和应急管理专家对本区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发生一般、较大、重大、个性重大突发事件后,要总结实践经验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有关单位对生效期间的应急预案,认为有必要根据实际状况进行修改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认真研究,及时反馈研究结果。修订和完善后的应急预案按规定及时报备。

(四)应急预案审核、印发和。本区部门应急预案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意见后,由预案制定单位按有关程序审议,审议透过的本区部门应急预案应报政府应急办备案。

(五)应急预案培训。将各类应急预案有关资料列入每年应急知识宣教培训计划,以涉及公众生命安全保障的部分为重点开展宣传培训,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提高社会公众自救互救潜力。

(六)应急预案演练。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

二、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

(七)统计汇总报告。依托政府应急平台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信息,详细登录各类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和分布状况。

(八)补充、更新和轮替。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要做好本级、本行业的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对短缺物资进行补充,对有保质期的物资实施更新和轮替。

(九)基础设施推荐。加强应急通信、应急供电、应急避难场所、应急医疗救护以及效能运输、消防、防雷等公共安全基础设施,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

(十)督导检查。每年年末对有关部门应急物资储备任务落实状况、救灾物资年度消耗状况进行督导检查,根据应急物资短缺状况指导有关部门提出补充计划。对因突发事件救灾而造成的物资亏空,有关部门尽快将应急物资补充到救灾前水平。

三、应急队伍及志愿者队伍管理制度

(十一)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突发公共事件主管部门建立相应类别应急工作的专业人才库,并可根据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织组成专家组。专家组参与相关预案的修正订和完善工作。每年组织召开一次专家组会议。组织学术交流和修订和完善工作。每年组织召开一次专家组会议。组织学术交流和课题研究,根据年度应急管理工作安排和课题研究计划,组织应急管理专家,就本系统本行业公共安全形势和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开展调查研究或带给专业咨询,为领导决策带给科学依据。

(十二)应对工作评估分析。每年年底,组织专家队伍和有关部门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发展趋势及应对工作状况进行预测分析研究,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次年初总结分析报告,分报区政府体育场并按规定上报市政府。

(十三)应急队伍统计分析。依托政府应急平台建立应急队伍数据库,每半年对应急救援队伍、专家队伍、志愿者队伍进行一次普查,对各类应急队伍的区域分布、工作任务、人员、装备、培训演练状况进行统计,更新数据库信息。并对相关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为领导处置突发事件带给决策依据。

(十四)应急队伍培训。突发公共事件相应主管部门要对相应类别的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开展培训,不断提高应急救援潜力。

应急管理工作措施二

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公司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潜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应急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原则,

3、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资料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4、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矿长为副组长,安监科长、各采区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安监科,并负责日常管理。

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写与修订。公司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负责预案的编制、修订。预案要贴合《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并持续与上级部门预案的衔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实际演练状况,适时修订《预案》,做到科学、易操作。

6、应急管理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资料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辩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

7、应急演练。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分别安排一次桌面演练和综合演练,强化职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潜力。安监科负责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8、应急通讯设备保障。公司要对电话、对讲机、手机等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或更新,确保通讯畅通。

9、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根据公司预案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潜力,并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

10、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

11、成立兼职救护队,人员由各科室、采区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组成,并进行经常性训练,熟练掌握基本的救护常识和救援潜力。

12、应急救援协议。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预案和应急组织相衔接。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要同石家庄市矿山救援中心签订救护协议,一旦发生企业不能自救的事故,请求石家庄市矿山救援中心支援。

13、应急管理费用由公司总经理审批,财务部门予以保障。

14、本制度解释权归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应急管理工作措施三

一、监控值班人员要着装整齐、精神饱满、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以高度的职责心,认真完成好安全防范监控任务。

二、遵守监控室管理制度,熟练掌握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操作程序。不随意摆弄设备,密切注意监控设备的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中断监控录象、删除监控资料或将监控资料挪为它用。

三、掌握各监控点的分布及其监控范围,密切注意重点监控区域,及时对监控信息复核处置。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可疑状况,立即进行现场复核(视频搜索、录像回放、电话询问等);对已确定的可疑状况,迅速通知巡逻人员出警,并与巡逻人员持续联系,配合其抓获或查证可疑目标;可疑状况经复核或巡查确认后,及时向领导汇报;遇状况紧急或突发事件,迅速拨打相关报警电话。

四、及时发现案件线索并存档保留。每一天对监控录像进行翻看,发现有价值的案件线索及时存盘保留,并做好标记,为业务部门破案带给有效线索;对校园内发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自然灾害性事故、群体性事件、重大违纪违规事件等录像另存档保留,并做好标记;对上级领导要求保留的录像另存档保留,必要时制作光盘长期存档保留,并做好标记。

五、爱护和保养好监控设备。每周二上午对设备进行一次维护(杀毒、除尘等),对电视监控主机和摄像头实行定期擦拭保养,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及时报修;若发现异常状况立即关掉电源,及时报告,故障未排除前,不得随意启动机器,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六、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每日交接班时,应将当班发生状况以书面及口头两种形式告知接班人,接班人应检查设备的工作和室内清洁状况,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应急预案制度篇(8)

提出预案编制总要求

新《办法》对应急预案的编制提出了总要求,即: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该要求虽然简短,但是内涵丰富,对于提高预案编制质量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应特别注意把握“符合实际”“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等要求,保障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与可操作性。

规范预案编制程序

在旧《办法》有关预案编制程序要求的基础上,新《办法》作出两点新要求:

一是明确要求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二是特别强调在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事故风险评估是编制应急预案的前提和重要基础,只有通过风险评估,明确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事故可能产生的后果,以及后果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预案编制才会有的放矢,具有针对性、全面性。如不进行事故风险评估,仅凭主观想象和经验判断,诸多应急情形就会考虑不全,应急处置措施就会通用性有余、针对性不足,自然无法满足实战需要。

应急资源调查同样是预案编制的重要基础,只有进行充分的应急资源调查,摸清本地区、本单位的应急资源底数与协调机制,才会对应急资源进行统筹考量,对内实现应急资源合理配置,对外实现应急资源共享。

突出先期处置

突出先期处置,是新《办法》对于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的一个新要求,具体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明确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要求

新《办法》在旧《办法》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的基础上,新增“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的要求。

变更编制现场处置方案的场所范围

旧《办法》只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制定现场处置方案。而新《办法》则对需要编制现场处置方案的场所范围规定得更具体:要求对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都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在生产实际中,特别是随着自动化程度的提高,一个岗位可能要负责诸多场所、装置或设施的管理。如果以岗位为基本单位编制现场处置方案,岗位处置方案就会有失处置措施的具体化与第一时间进行应急处置的高效性。这一变化,会促进先期处置效率的提高。

强调编制应急处置卡

新《办法》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这是保障先期处置顺利进行的重要举措。

因地制宜 简化“瘦身”

旧《办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种类,按照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三个层级进行要求,即对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编制综合应急预案,在此基础上,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延伸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对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编制现场处置方案。总体而言,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都要包含这三个层级。从实践来看,由于诸多生产经营单位规模小,风险种类少,若严格按照这三个层级来编制,会出现内容重复、形式重过内容的现象。

对此,新《办法》从实际出发,作出了因地制宜、灵活设置层级的新要求。一是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也可以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对于专项预案内容比较简单的情形很适用。二是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这两项要求,如果运用得当,可以大大简化预案文本,取得大幅“瘦身”、形式内容有机统一的效果。

简政放权 务实高效

新《办法》对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备案作出了诸多重大调整,总体体现了国家简政放权、务实高效的执行理念。

应急预案不能悬空,要“落地”

旧《办法》在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后,未再作进一步落实要求,造成诸多预案文本只发放至有关领导、部门的“悬空”现象。新《办法》要求,必须将预案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同时,对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这两点要求,将有力改变当前应急预案悬在空中不落地的现象。

精简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报备部门

旧《办法》要求,中央企业总部的应急预案要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等多个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新《办法》对此作出重大调整,备案部门大大减少,即中央企业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培训注重全员、科学

新《办法》对应急预案的培训从诸多方面进行了强化。

扩大宣传教育对象范围

旧《办法》要求,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新《办法》不仅要求对从业人员,而且要求对社会公众也要进行相应的宣传教育,同步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应急预案关联知识纳入培训范围

旧《办法》只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新《办法》则在应急预案之外,另将应急相关知识纳入培训范围,提出了新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应急培训内容的扩容,对于活学活用预案将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

从“看墙学”到“随身学”

旧《办法》要求,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这本是便于员工日常学习的一种方式。但是,在实践过程中,这种张贴式做法,容易出现字体小、日久字迹褪色看不清,修订更换费事、费钱等不足。

新《办法》取消了这一条,要求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便于从业人员携带。这种从“看墙学”到“随身学”的转变,是源于实践的行之有效的好做法,会更有实效。

规范应急培训档案管理

新《办法》对应急培训档案管理进行了规范,要求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规范档案管理,对于循序渐进,持续提高应急培训的质量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

预案修订需定期评估

改革修订双轨制,建立定期评估制

旧《办法》对于预案修订采用的是定性、定量双轨制。其中对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修订实行定性制,即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而对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修订则实行定量制,即至少每3年修订一次。

新《办法》对预案修订进行了重大制度改革,明确要求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通过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由于评估周期未作统一规定,为重点保证高风险行业预案的适用性,对其预案评估周期作出了明确要求,即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3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对需修订情形作出重大修正

旧《办法》对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的情形进行了列举,但是有一些情形存在内容不适用、不完整、不准确的现象,新《办法》对此作出了重大修改,如明确“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变化”“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等重要情形,此次调整更切合实际,更准确。

改革有修必备制度,调整重新备案要求

旧《办法》是按照有修必备的原则要求应急预案重新备案,即生产经营单位只要预案有修订,就不仅要向有关部门报告,同时,要按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新《办法》对此作出重大改革,只要求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重要内容变更的,才需重新备案。

建立实战评估制度

2014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暂行办法》。该办法要求,应急处置评估组对事故单位的评估,应当包括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情况,应急预案的编制、培训、演练、执行情况。据此规定,新《办法》要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强化监督管理

旧《办法》对于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只规定了一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新《办法》在旧《办法》单一监管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了更为有力的监管措施。一是要求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二是要求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加大处罚力度 严格责任追究

对于责任追究,新《办法》从追责情形、追责对象、处罚力度方面进行了大幅强化。

扩大法律责任追究情形

新《办法》的追责情形由旧《办法》的3种增加到9种,具体包括:

(1)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

(2)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

(3)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

(4)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的;

(5)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

(6)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

(7)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

(8)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并重新备案的;

(9)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扩大追责对象

旧《办法》只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有关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新《办法》对此作出重大调整,即不仅对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进行追责,而且还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经济处罚。

加大处罚力度

应急预案制度篇(9)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10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本省范围内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备案、演练、评估、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应急预案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两大类。其具体分类和内容依据国办发〔20xx〕101号文件确定。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负责制定本辖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规划,具体指导、监督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修订、宣传、培训等实施工作。

第二章预案编制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针对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本行业的多发易发突发事件、主要风险等,制定本级政府或本部门、本行业应急预案编制规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完善。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根据应对突发事件需要,制定本单位、本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计划。

第七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做好以下基础工作:

(一)成立编写小组。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成立预案编制工作小组,吸收预案涉及主要部门和单位业务相关人员、技术专家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编制工作小组组长应由预案编制单位有关负责人担任。

(二)做好风险评估。针对突发事件特点,分析事件的危害因素以及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衍生、次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风险、消除隐患的措施。

(三)掌握应急资源。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本地区、本单位可调用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避难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以及上级和相邻地区可请求支援的应急资源状况,为制定应急响应措施提供依据。

第八条应急预案编制应当遵照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充分体现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预防与处置相结合的应急管理工作原则。

(二)切合实际。认真进行风险评估,全面分析应急资源需求与现状,充分考虑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实际,符合自身特点。

(三)协调一致。加强与应急预案涉及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与上级预案和同一层面已出台的相关应急预案做到衔接协调、表述一致。

(四)简明易行。明确谁来做、何时做、做什么、怎么做、使用什么资源做等具体内容,做到响应分级合理、应对程序明晰、处置措施具体。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一般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事件分级等。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包括突发事件应对的领导机构、工作机构、成员单位、工作组、专家组、现场指挥机构的组成及其职责等。

(三)预防与监测预警。包括风险隐患排查、监测、突发事件的预警分级标准及响应、预警信息或解除程序等。

(四)处置措施。包括信息报告与、先期处置、启动应急响应、响应措施、响应级别调整和终止等。

(五)恢复重建。包括善后处置、调查评估、恢复重建等。

(六)保障措施。包括应急队伍、装备、物资、资金、通信、交通、技术保障等。

(七)日常管理与责任奖惩。包括应急预案培训、宣传、演练及责任、奖惩等内容。

(八)附则。包括预案解释、生效时间、名词术语解释等。

(九)附件。包括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应急处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应急资源情况一览表等。

乡镇(街道)的应急预案,以及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简化,突出可操作性和现场处置的特点。

第十条应急预案在编制过程中,应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专家咨询、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听取意见,并书面征求与预案相关的部门、单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同时注重从突发事件案例、处置工作总结和应急演练评估材料中吸取经验,切实提高预案质量。

第三章审批、备案和公布

第十一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将预案送审稿、编制工作说明、各有关单位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等有关材料报送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因保密等原因需要应急预案简本的,应当将预案简本一起报送审批。

第十二条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应当对预案进行审核,主要审核以下事项:

(一)合法合规性;

(二)与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情况和相关单位的意见协调情况;

(三)主体内容的完备情况;

(四)责任分工的明确情况;

(五)预警和应急响应级别划分的合理性;

(六)应对措施的可行性等。

必要时,可组织有关专家评审。

第十三条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后20个工作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有关单位备案。

(一)政府总体应急预案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二)专项应急预案抄送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三)部门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四)村(居)民委员会应急预案,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

(五)需要与所在地政府联合应急处置的中央驻皖企事业单位、省属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备案。

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接受应急预案备案的各级人民政府及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备案审查,备案审查与预案审核的内容和方法基本一致,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应当责令应急预案审批单位进行修订。

第十五条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类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对确需保密的应急预案,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应急演练

第十六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演练制度。应急演练按组织形式可分为实战演练和桌面演练等;按内容可分为单项演练和综合演练等;按目的与作用可分为检验性演练、示范性演练和研究性演练等。应急演练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跨地区跨行业、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整体协同处置能力。

第十七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和年度计划,合理确定应急演练的频次、规模、形式和演练内容、时间、地点等。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演练主办单位应当在上年年底前向本级人民政府应急办上报。

第十八条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至少每3年进行1次应急演练。

洪涝、山洪泥石流、滑坡、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易发区域所在地政府,重要基础设施和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生命线工程经营管理单位,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等,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

第十九条应急演练组织单位应当组织演练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演练的执行情况,预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指挥协调和应急联动情况,应急处置情况,演练所用设备装备的适用性,演练目标的实现情况,演练的成本效益分析,以及对完善预案、应急准备、应急机制、应急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演练评估可委托第三方进行。

对演练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参加演练的相关单位应当采取修订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加强人员培训、完善物资装备等措施及时改进完善。

第五章评估和修订

第二十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时效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规范管理。

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原则上每3年进行1次评估。

第二十一条总体应急预案应当适时修订,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原则上每3年修订1次,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等,可以向有关预案编制单位提出修订建议。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发生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面临的风险或其他重要环境因素发生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突发事件应对或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作出重大调整的。

(七)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六章培训和宣传

第二十三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通过编发培训材料、编制工作指南、举办培训班、开展工作研讨等方式,对与应急预案实施密切相关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救援人员等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培训及公务员培训的内容,定期对负有处置突发事件职责的领导干部和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开展应急预案培训。

第二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基层组织应当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普及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熟悉、掌握应急预案的内容和要求。特别是对需要公众广泛参与的非涉密的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制作通俗易懂、好记管用的宣传普及材料,向公众免费发放。

第七章考核与保障

第二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本行业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对预案规划、编制、评估、修订、演练、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二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的应急管理方面考核内容。

第二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确定承担应急管理职能的工作机构和人员负责应急预案管理具体工作,并将应急预案规划、编制、审批、、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

第八章附 则

应急预案制度篇(10)

1.引言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安全生产形势的变化及安全管理的发展,企业的应急管理工作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政府部门在安全监管上对企业应急管理的要求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2013年10月1日,新的《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出台并开始实施,标志着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进入“从有到优”的新阶段,国家在对企业的应急管理工作方面已经将提升应急预案质量作为了工作重点。新《导则》针对目前我国很多企业在编制应急预案时缺少风险评估导致预案针对性、实用性不强这一问题,进一步规范了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程序,明确将“风险评估”作为应急预案编制步骤之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2014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应急综合[2014]4号)中进一步提出应急预案编制需深入开展危险因素辨识,注重将风险评估报告纳入备案内容。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更是明确提出将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风险评估报告作为应急预案备案审查的必要条件之一。由此可见,风险评估对应急预案编制的重要性。

目前,企业在编制应急预案时由于编制人员专业能力的限制,极少进行真正有效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在事故风险描述部分,均是凭主观经验对企业存在的风险进行宽泛的概述,在具体的应急预案编制上存在两个极端:一是不分主次,对所有危险源均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二是与风险描述相脱节,仅编制一个综合应急预案。

企业编制的各种应急预案,最终均要形成一个系统的体系,包括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应急预案编制之初,“要编制哪些预案”是企业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不进行风险分析,盲目的对所有危险源均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没有重点和主次,导致预案缺乏针对性、很多专项预案只是作为文本被束之高阁,而真正有用的专项预案也不能得到企业管理者和员工的重视,从而预案也就丧失了其有效预防、降低事故影响的作用。

针对此问题,笔者在近期做应急预案咨询工作的基础上,以某地勘企业为例,阐述通过风险评估从而进行应急预案体系优化的过程,探讨风险评估对应急预案编制的重要意义。

2.应急预案体系优化

2.1风险评估前的应急预案体系及缺陷分析

地勘企业属高流动分散的行业,其工作条件多变,环境恶劣,涉及的事故风险较多。进行风险评估前,企业仅凭经验对其存在的风险进行了概述,包括火灾、人身伤害事故(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车辆伤害等)、野外作业事故(溺水、人员失踪等)、基坑坍塌、自然灾害等,并针对所有风险均编制了专项应急预案,应急预案体系如图1所示。

企业在专项预案中按照常规模板将火灾专项预案放在了第一位,在具体的预案中分析了办公室火灾、施工现场火灾等,但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并没有分情况进行编制,缺乏可操作性和针对性,而火灾事故对该企业来说并非多发事故;野外作业事故专项预案中分析了溺水和人员失踪,但是考虑到该企业的作业活动范围,人员失踪的可能性并不大;人身伤害事故专项预案力求涵盖所有可能发生的人身伤害类型,个体伤害类型和群体伤害等混在一起,没有分重点和主次,接下来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编制很难较好的进行;自然灾害专项预案中包含了暴雨、洪水、泥石流、地震等,而关于自然灾害方面,企业的主要职责是在灾害来临前做好防灾工作。图1的应急预案体系,针对性较差,并不能一目了然的让企业确定自身生产活动过程中的应急防范重点,具体实施起来很难起到很好的效果。

2.2风险评估

根据该地勘企业作业特点,选择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法进行风险评估。通过对该企业历年的事故情况分析及对同类企业事故情况进行调研,以“以往事故发生频率”(曾经发生过、未发生过、经常发生、其他单位曾经发生过)这一指标来辅助确定相应的危害发生的可能性值,编制风险评估表(如表1所示),对企业主要生产活动(钻井施工作业、岩土施工作业、野外地质调查)进行风险评估,得出各类危险因素的风险度值,从而进行重要性排序。

2.3优化后的应急预案体系

依据风险评估结果,对原有应急预案体系进行如下几个方面的优化:

1)因野外地质调查作业各项危险因素的风险等级为“可能危险”,等级较低,因此无需单独编制专项预案。

2)企业钻井施工作业过程中,高处坠落和触电的危险等级最高,为“高度危险”,钻井施工中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因发生频率高,达到“显著危险”,其次是起重伤害、车辆伤害等,因此得出人身伤害事故是企业应高度关注的风险,因此将人身伤害专项预案放在了第一位,并且编制高处坠落和触电现场处置方案。

3)岩土施工作业过程中基坑边坡失稳坍塌的风险等级为“高度危险”,触电、机械伤害风险等级为“显著危险”,因此岩土施工专项预案明确为基坑坍塌专项预案,其他风险的应对在人身伤害专项预案中已经包含。

4)自然灾害方面,根据企业的作业范围和特点,其直接遭受地震、泥石流、洪水的可能性并不大,最其作业直接有影响的是大风和雷电天气,因为将自然灾害专项预案确定为“防风、防雷专项预案”,重点针对大风、雷电天气进行预防,编制事故发生前的防范措施。

优化后的应急预案体系如图2所示,优化后的应急预案体系体现了企业的生产作业特点,也使后续的具体应急预案内容编制更具针对性。

3.结论

通过风险评估进行于应急预案体系优化这一过程,总结其对应急预案编制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解决了企业“要编制哪些预案”的问题,企业的应急资源和能力是有限的,通过风险评估,对企业潜在的危险源进行梳理,评估出各类事故的风险等级,有针对性的对高风险的事故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才能最大的发挥应急预案降低事故损失的作用,针对性强了,企业的重视度就高了。

2)应急预案体系确定后,由于风险评估确定了各类危险源的具体风险等级或分志,企业在预案内容编制过程中,也能进一步突出主次和重点。

3)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的同时,也提出了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可以使企业更清楚的了解到自身生产经营活动中潜在的各类事故风险,进而加强相应的安全管理,做到有的放矢。

4)风险评估是一个全员参与的过程,经过这样的一个过程增强了员工安全防范知识的同时,也会在一定意义上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参考文献

[1]GB/T29639-2013.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2]樊运晓.应急预案编制实务――理论实践案例.化学工业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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