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头治超工作方案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08 14:50:07

源头治超工作方案

源头治超工作方案篇(1)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治理超限超载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治超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路面执法与源头治理并重的原则,建立健全治超长效机制,实行责任倒查和重奖重罚,依法治超,使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得到基本杜绝,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保障。

二、任务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以源头控制为重点,依法规范沙石料、建筑物料等场站运输行为,严把货运车辆装载关,从源头控制超限装载行为,使全县道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及非法运输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道路货运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三、职责划分

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为更好地推进工作,强化协调配合,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具体责任如下:

县交通部门:负责治超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加强对大宗货物装载源头监管;落实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超限超载企业和车辆严格管理;召集相关部门召开联系工作会议;向上级主管部门移送、通报治超违法案件。

县法制部门:配合治超工作机构研究起草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依法办理相关行政复议案件;加强治超执法监督检查。

县公安部门:严把车辆注册登记、检验关;落实超限超载车辆驾驶员扣分制度;维护治超交通秩序;按规定依法履行对车辆改装行为的监管,依法查处非法汽车拼装、改装行为;依法查处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

县监察部门:加强对治超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治超不力、不履行职责的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责任追究。

县财政部门:研究制定运输管理机构治超专项经费保障方案,确保治超经费的落实。

县国土部门:对所许可的采砂企业装载场所进行源头监管。

县工商部门:会同交通运输等部门依法规范货运源头企业、公路运输企业经营行为。

县质监部门:对治超所需的计量设备依法实施强制检定。

县宣传部门:对治超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形成治超的强大舆论攻势。

四、组织领导

为全面推进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工作,县政府成立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配合。为切实加强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要全力配合,加强日常组织协调,形成综合治理合力,推动本辖区源头治超工作开展。

(二)摸查底数。治超办安排专门人员对辖区货源企业进行拉网式清查,对货源企业登记造册,建立和完善货运源头企业档案,做到底数清楚,信息畅通,并对源头货运单位进行公示。

源头治超工作方案篇(2)

县政府成立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财政局局长、交通局局长任副组长,县交通、法制、交警、发改、监察、工商、质监、安监、国土、水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领导全县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督导各相关单位和部门源头治超工作;定期召开治超联席会议;负责向县政府治超领导小组汇报治超工作情况。

二、工作职责

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为更好地推进工作,强化协调配合,各相关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县交通局:负责治超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加强对大宗货物装载源头企业的监督;落实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超限超载企业和车辆严格管理;召集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向上级主管部门移送、通报治超违法案件。

县政府法制办:配合治超工作机构研究起草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依法受理相关行政复议案件;加强治超执法监督检查。

县交警大队:严把车辆注册登记、检查关;落实超限超载车辆驾驶员扣分制度;维护治超交通秩序;按规定依法履行对车辆改装行为的监管,依法查处非法汽车拼装、改装行为;依法查处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

县发改局:加强对车辆生产、改装企业项目的监管。

县监察局:加强对治超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治超不力、不履行职责的单位进行责任追究。

县工商局:整治车辆非法改装企业,会同公安、发改等部门加强监管,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公路沿线沙场等货物集散地的管理。

县质监局:对治超所需的计量设备依法实施强制检定;检查从事改装车辆生产企业的执行标准情况。

县安监局:督促检查企业建立健全发货、装载的安全条件核查,严防超量、超限、超压装载;配合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的处置;组织有关部门对超限超载事故的应急救援,根据县政府决定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各单位要尽职尽责,互相配合,协调运作,积极做好源头治超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建立源头治超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总结前一段工作,确定下一步工作重点。

(二)定期通报制度。运管部门要每月负责将货运源头单位违法案件办理情况报县政府。同时,运管机构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及时通报给相关部门。

源头治超工作方案篇(3)

二、加强宣传,抓好队伍。我所多角度全方位的加大治超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重点从超限超载对公路、桥梁的破坏性、行人交通安全、环境污染以及治超的意义及重要性等方面展开宣传,先后在《今日**》和**电视台开辟专栏,宣传治超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在主要干线公路设立固定永久的治超宣传牌,营造出浓厚的舆论氛围,“治超是最大的养护”成为共识。同时,严把治超队伍进人关,真正把那些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优良的同志选调到关键岗位。经常开展业务培训,使大家真正掌握政策规定,不断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并且关心一线治超工作人员,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尽量改善他们的工作环境,使大家由要我工作为我要工作,全身心的投入治超工作。

三、驻巡结合,突出源头。源头管理是治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的重要抓手,突出表现在“三个源头一个路口”的监管,即货源头、车源头和人源头以及货源地到公路口、国省道农村路的交汇口、出入省或出入境路口。为此我所根据省、市、县有关要求和我县货运站点多、分部范围广而源头治超人员相对较少的实际情况,经过县政府批准对具有合法资格、政府公告的货运站点实行乡镇派驻人、运管人员巡查制度,监管货源单位是否按规定装载、配载货物监管相关部门是否履行治超职能,而不是在货源单位站岗,并把工作落实到货源单位,让货源单位签订《承诺书》,违反按有关规定处理。保证从源头上做到了企业不多装、车辆不多拉。严防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出站、出矿上路。同时,在各煤矿磅房内张贴治超组织机构、装载标准、处罚办法等相关制度,使煤矿上下人人皆知,心中有数。车源头的管理我们加强对车辆改装的管理,规范货运企业、维修企业的行为,对违法者施以重处。人的源头管理就是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关,建立驾驶员信誉档案,实行“黑名单”制度。在强化源头监管的同时,我们狠抓路口稽查,建立健全治超监控网络。普通干线公路采取固定检测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办法。按区域分成3个组,采取昼夜巡查的办法,严厉查处绕道、闯卡、聚集堵路和无固定检测站点路段的超限超载车辆,对发现的超限超载车辆,立即停驶,就地卸载,及时阻止违法行为。

四、源头源尾,责任倒查。我县是全国产煤大县,境内煤矿、煤站、煤场分布多,给我县的治超工作带来了困难。为此,我所采取双管齐下的办法,施行责任倒查、源头源尾一起抓,收到了显著的效果。对煤矿货物装载源头实行源头治超人员巡查、乡镇干部驻矿监管,发现非法储煤场及时抄报有关部门坚决取缔,切断为二次超载装载的源头,决不允许非法超载车辆出矿、出场、上路;对煤站货物收购源尾定期监督检查,实行有效监管,明文要求煤站拒收超载货物。强化源尾监督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超载部分货物(煤款),煤站不得支付车主,一律上缴县财政。实行运输车辆票据管理,严厉禁止多拉少开,一车多票等弄虚作假行为。货运车辆必须持有源头治超部门统一印制的由装载地开出的货运票据,包括货物名称、载重量、运送地等内容,发现超载现象,除按规定处罚车主外,还追究原装载企业的责任,给予煤站(源尾)经济重处。

五、明确责任,奖惩并举。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是项复杂的系统工作,它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工作难度大。为此,我所严格实行“政府领导,部门协作,企业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层层分解任务,细化量化工作职责,切实做到了人人心中有压力,个个肩上有担子,与其他有关部门积极协调形成了各乡镇、各部门通力合作,各负其责,共同治理的格局,保证了我所治超工作的开展。所治超办坚持每月一次明察暗访、每季度一次综合考评,逐步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源头治超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实行奖惩并举,确保治超工作取得实效。把治超工作纳入了个人年度考核范围,每月进行一次情况汇总,一月一排队,半年一总结,年底总兑现。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在全所通报表扬,并给予奖励;对治超责任不落实,不履行职责,对治超工作领导不力,造成负面影响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信息日报,规范制度。我所根据省政府223号令《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治超要求,继续做好货运源头日报表的报送工作;并根据工作实际和上级要求,及时上报各类治超方面的总结、专项汇报等相关材料。继续完善治超工作的各项制度,并抓好落实工作。

源头治超工作方案篇(4)

区是我市境内目前唯一一条高速京台高速的出入口,辖区内煤矿企业、石料厂、水泥厂、陶瓷厂众多,且分布广泛,特殊的地理位置造成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比较严重。大量运送煤炭、水泥、建材、石料的超限超载车辆对本辖区的省道、县乡道路及桥梁造成了严重的损毁,超限超载不仅影响我区的道路交通安全,更影响我区生态城市的建设。年初,根据市治超办的工作要求,区治超办多方调研,认真组织区、镇治超办成员调查辖区内煤矿企业、石料厂、水泥厂等重点货源单位,据统计,区内共有41家重点货源单位,其中煤炭企业14家,石料厂12家,水泥生产企业8家,陶瓷厂及其他企业7家。通过这次摸底调查工作,为下一步区、镇(办)治超办进行源头监管货源单位提供了翔实的基础。

二,加强宣传,加大执法力度,净化治超执法环境

2月19日,市交通执法局三大队在区日常检查中,发现有6辆大型货车涉嫌超限超载,但因为当时有近20名不明身份的人员阻挠,最后只查扣了3辆超限车辆,放在万里停车场,其中一辆超限达100%。凌晨3时,在货主的指使下,三名驾驶员强行用车撞到大门,将3台超限超载车辆开走。2.19事件发生后,区治超办及时将相关材料进行汇总,上报至市治超办,为后续案件调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案件破获后,市治超办专门召开新闻会,向社会各界通报了2.19案件侦破过程,并且表明了我市政府“铁腕治超”的决心,良好的净化来了我区的治超环境。

源头治超工作方案篇(5)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坚持“抓治超就是促经济发展,抓治超就是保一方平安”的工作理念,始终把治超工作作为保护公路建设成果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生命线工程、坚持“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加强部门联动和区域联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等手段进一步加强治超工作力度,有效解决治超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辖区交通运输工作快速、高效、安全、绿色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治理行动,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不断细化和完善治超长效机制,切实加强综合治超力度,使治超工作向长期化、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一)进一步落实区县政府治超主体责任,健全综合治理机制。

(二)完善源头治理机制,货物装载源头得到有效监控,源头装载行为基本规范,砂石料源头监管难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三)深化联动治超机制,有效整合交通系统内部资源,多管齐下,互补互促,形成强大的治超合力。

(四)保持路面高压态势,有效遏制车辆超限运输。

(五)大件运输车辆管理程序规范,责任细化,桥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六)政策法规宣传到位,舆论氛围良好,执法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通过上述具体工作目标,确保源头监管覆盖率达100%,砂石场料监管覆盖率达90%,干线公路车辆超限超载律稳定控制在3%以内,农村公路车辆超限超载率稳定控制在4%以内,货物源头装载超限超载率稳定控制在2%以内。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本次治超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区春雷治超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副区长

副组长: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组员: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公安分局副局长

交警大队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同志担任。

四、工作任务

从干线和农村公路管控、货物装载源头监管、运输车辆查处等方面同时开展治理行动,全方位遏制超限运输反弹势头,建立长效机制,具体工作任务分工如下: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交通运输局)负责:

1、健全完善治超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确保经费、人员落实到位,制度完善,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2、召开治超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本部门治超工作方案;

3、全面做好治理工作的协调指导,同时,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辖区的治超工作;

4、配备充足执法力量和检测设备,对辖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运输、源头站场等方面进行细致检查,确保控制车辆超限反弹趋势。重点开展干线道路超限超载车辆的集中整治活动,特别是雁翔路、鱼斗路、马鸣路等干线公路集中开展打击活动。对超限超载现象严重的农村公路设置限制通行设施,按照“四班三运转”的要求和“堵住源头、卡住关口”的方针,全天在辖区道路进行巡查值守,采取“堵、疏、劝”的工作方式,控制超载率,保护稳定农村公路。

5、充分发挥监管手段,将监管“关口”前移,主动联系走访辖区重点源头企业,积极宣传解释有关治超政策,督促各企业规范源头装载行为,加强对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的管理。

6、联系公安、交警和新闻媒体,在辖区重点路段开展一次大型综合治超行动,严厉打击车辆超限行为,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宣传部负责:

1、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强化治超的宣传工作,制定宣传方案,加大正面宣传力度;

2、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在辖区各路段设置治超宣传标语、横幅,印制宣传材料,使从事运输的企业和个人充分了解强化治超的政策和意义;

3、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力度,定期在各级新闻媒体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争取广大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公安、交警部门负责:

1、配备足够的警力,按照每班至少配备1名治安干警,1名交通干警的数量,配合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确保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2、由公安部门牵头,负责集中开展非法改装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扣留非法改装车辆,暂扣车辆行驶证和驾驶员驾驶证;

3、公安部门要加强危险品运输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危险品运输车辆不超载。交警部门要引导危险品车辆按规定行驶,确保安全、平稳的运输秩序;

4、对超限运输车辆蓄意堵塞交通事件及时处理,严厉打击强行闯卡,殴打治超工作人员等暴力抗法行为,妥善处理治理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治安问题,维持治理工作的正常秩序,净化治超执法环境。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至3月15日)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对治超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制定治理工作方案和专项治理工作计划,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为全面开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打好基础。二是采取多种手法,开展形式多样的正面宣传工作,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集中治理阶段(3月16日至4月15日)

正式启动“春雷行动”,采取多种治理手段,重点对辖区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上的超限超载车辆依法强制管理,对非法改装车辆进行严厉打击,全方位强化治超工作,实现省市统一目标,掀起新一轮的治超高潮。

(三)总结完善阶段(4月16日至4月30日)

治理行动结束后,将进行认真总结,根据超限车辆运输特点,目前面临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有效的长效治理措施,进一步巩固完善。

六、有关要求

(一)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治理行动的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确保各项治理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各执法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参照本实施方案和市级有关部门有关规定,制订本部门的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确保治理活动的每个环节,每个程序衔接良好,有条不紊。进一步完善强化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力争在第一时间处理可能出现的交通拥堵、群众上访和聚众闹事等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源头治超工作方案篇(6)

领导重视 政府主导

“提到领导重视、政府主导,这是很多地区源头治超工作经验中老生常谈的一个话题。但我还是希望强调这一点,因为这是做好源头治超的关键。淮北对此尤其重视。”谈起淮北市源头治超的首要经验,栗辉如是说。

据介绍,淮北市市委书记毕美家亲自担市治超领导小组组长,提出“铁腕治超,坚持不懈,不获全胜,决不收兵”十六字口号。淮北市所有源头治超成员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动汇报会议,汇报在源头治超工作开展情况,如今已形成制度,一直坚持至今。淮北市还将源头治超工作纳入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中去,由市目标办组织人员考核。政府的重视也带动源头治超成员单位的重视,确保了各部门联动,推动源头治超工作的顺利开展。

除了《安徽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专项工作方案》等规章之外,根据自身实际,淮北市出台了一系列源头治超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是成为源头治超的基本保障。

淮北市治超办在报纸上刊登了《关于对非法改装货运车辆清理整顿的通告》,向货运企业、货运车辆业主宣传了非法改装车辆造成的安全隐患,鼓励业主开展自查自纠,清理非法改装、无牌无证、证照不全的车辆,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淮北市平山口地区源头治超办公室成立后,制定了《治超管理员职责》、《计重员职责》、《装载员职责》等细则,对货源单位负责人、计重员、装载员、开票员统一组织了培训,明确了货源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并要求货源单位工作人员持证上岗。

与其他地区源头治超不同的是,淮北市还建立了市、县区、乡镇三级治超管理体制,由区治超办对辖区所监管的货源单位派驻治超专管员。这些治超专管员由乡镇政府人员、区城建局、安监局等选派的人员组成,代表政府实行治超职责。“治超专管员的作用不容小看,他们对货源单位的影响比我们更大。这也是淮北源头治超的一个特色。”淮北市运管处参与源头治超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四个源头” 一切尽在掌控

据悉,淮北市有110多家货源单位,对于这些货源单位,淮北市治超领导小组下发文件,对市三区一县辖区内货源单位每年重新核准一次。因为一年中原有的货源单位有的可能停产倒闭,同时也会增加新的货源单位。核准之后由市工商部门重新认定,经过公示由市治超办以文件形式下发合法经营的货源单位名单。正如栗辉所言,抓治超一定要掌握货源单位的动态,如果连辖区内有多少家货源单位都不清楚,源头治超工作就无从开展。

如何有效抓住源头?淮北市从治超伊始就从“四个源头”抓起。记者了解到,所谓“四个源头”,即货运企业、货源单位、车辆、驾驶员。淮北市重点抓非法改装车辆的恢复和车辆营运证件的规范管理工作,各交管站配合区治超办深入到辖区内各货运企业、货源单位、车辆集散地,摸排非法改装车辆状况,对辖区内所有建制的货运企业及其营运车辆进行审验,逐车核准其营运证照、外廓尺寸,整改不规范、非法改装等事项,并为每辆货车建立电子档案。

“如果我们对辖区内有哪些货运企业、这些企业经营哪些物资、货物流量及流向以及企业有多少车辆都能掌握清楚,源头治超也就简单了。”据淮北市运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处运政执法人员与杜集区治超办两名治超管理员组成源头治超巡查组,严把货运车辆进场关、登记关、装载关、称重关、出场关,杜绝违规装载和严禁超限超载车辆出场上路。

如今,货源单位巡查记录电子档案得到全面规范,并形成制度化。淮北市三区一县所辖交管站执法人员对货场进行巡查、进驻时,全部使用数码相机记录巡查、进驻、检查车辆等执法场景,每日将数码图片传到计算机巡查日志中,以电子文档的形式保存备查。目前巡查记录电子档案的规范建立已纳入到淮北市运管处全年目标考核工作中。

全市各交管站执法人员在巡查和进驻监管的同时,由专人负责各类基础台账的填写、登记、整理、归档工作。各交管站则每月对本辖区内主要货场货物价格、运价、生产量和运输量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及时掌握货运市场变化,为交管站货运管理工作规范试点工作打好基础。同时,《货源单位货物装载单》也被作为路面检查、源头巡查工作中必查的项目之一。《货源单位货物装载单》主要用来登记车号、道路运输证号、驾驶员姓名、核定载质量、实际载质量、车辆出场时间、计重员等信息。

标本兼治 科技含量待提升

除了淮北平山口地区实现了“零”超载,淮北市其他地区的货运车辆超载率也控制在2%以下。这不仅得益于科技治超,也缘于“路面”和“源头”的齐抓共管。淮北市专门成立了由150人组成的交通行政执法局,进行路面治超。淮北市运管处与淮北行政执法局定期召开联动会议,标本兼治,形成“路面控、源头管”的强大合围之势。

源头治超工作方案篇(7)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领导全市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督导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源头治超工作;定期召开治超联席会议;负责向省政府治超领导小组汇报治超开展工作情况。

二、工作职责

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为更好地推进工作,强化协调配合,各相关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职责明确如下。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治超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加强对大宗货物装载源头企业的监管;落实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超限超载企业和车辆严格管理;召集相关部门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向上级主管部门移送、通报治超违法案件。

市法制办:配合治超工作机构研究起草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依法办理相关行政复议案件;加强治超执法监督检查。

市交管局:严把车辆注册登记、检验关;落实超限超载车辆驾驶员扣分制度;维护治超交通秩序;按规定依法履行对车辆改装行为的监管,依法查处非法汽车拼装、改装行为;依法查处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

市发改委:加强对车辆生产、改装企业项目的监管。

市监察局:加强对治超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治超不力、不履行职责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及单位进行责任追究。

市财政局:研究制定运输管理机构治超专项经费保障方案。

市国资委:对市属国有大中型生产企业和运输企业实行源头监管。

市工商局:整治车辆非法改装企业,会同公安、发展改革等部门加强监管;会同工信、交通运输等部门依法规范公路沿线储煤场等货物集散场所的管理。

市质监局:对治超所需的计量设备依法实施强制检定;检查从事改装车辆生产企业的执行标准情况。

市安监局:督促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发货、装载的安全条件核查,督促落实“一书一签”制,严防危险化学品超量、超限、超压装载;配合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对超限超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处置;组织有关部门对因超限超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的应急救援,根据市政府的决定对危险化学品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市水务局:对所许可的采砂企业装载场所进行源头监管。

市工信局:对所许可的煤炭企业装载场所进行源头监管。

市粮食局:对所许可的粮食企业装载场所进行源头监管。

市国土局:对所许可的建材类矿山企业装载场所进行源头监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本行政区域治超工作的责任主体,对辖区内货运源头企业的超限装载、运输企业的超限超载运输,汽车生产、改装、销售企业的非标准车辆经营,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行驶公路等行为负总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砂、石料、铁粉、煤炭、钢材和水泥等货源单位派驻人员进行监管,并支持运管机构作好源头治超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建立源头治超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总结前一阶段工作,确定下一步工作重点。

源头治超工作方案篇(8)

一、指导思想

依照“立足源头、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分类监管、依法治理”原则,以市年治超工作总体安排为指导。市、区政府统一领导下,集中力量、齐抓共管,扎实推进车辆非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严格落实治超工作任务和目标,坚决遏制非法超限超载行为,确保治超工作取得实效。

二、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对区内京津塘高速两入口和金钟、津汉、杨北、外环线等主要干线公路的治理。对拉运砂石料、钢材车辆的非法超限超载行为实施24小时高压严管,做到奖励力度到位,确保治理效果显著。

(二)加大混凝土搅拌站、物流集散地及运输企业监管力度。针对区域内混凝土搅拌站运营情况。杜绝超载车辆出场上路,使区内企业切实做到无输出、接受“双超”车辆行为。严厉奖励逾越核定载质量装载、配载货物、私改车辆的企业及责任人,从源头上消灭超限超载行为。

(三)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年度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平安意识。

三、组织领导

负责治理全区货源企业非法超限超载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运管局治超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运管科、物流发展科、稽查科、维管科、法规科、驾培科等职能部门组成。统一负责治理非法超限超载活动的组织、督导和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四、责任分工和具体安排

(一)路面治超:加强治理超限超载稽查力量。负责对路上行驶的双超”车辆、违规接受“双超”车辆的搅拌站等企业实施重点巡查。

(二)源头治超:根据区域源头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时获取货源企业的动态、信息等基本情况,登记造册报局治超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做好宣传工作。按全区源头治超工作安排,局源头治超共分为三个阶段:

加强宣传教育,第一阶段:5月20日—5月24日为安排布置阶段。对区内搅拌站、货源企业、运输企业进行深入排查统计。建立源头企业管理档案。

要根据自身职责,第二阶段:5月25日—6月25日为集中治理阶段。局治超成员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对辖区纳管企业、重点督察企业进行拉网式的全面治理,做到六个到位:即职能监管到位、执法检查到位、派驻人员到位、流动巡查到位、查处措施到位、源头治理效果到位。

对仍有违规行为的源头企业、运输企业、搅拌站,第三阶段:6月26日—6月30日为巩固效果阶段。结合专项治理活动情况。采取联合执法的形式,加大检查治理力度,确保治出效果。

(三)法规科、驾培科要做好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咨询、协助和资料备案工作。进一步规范企业运输行为,同时做好区域内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的宣传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市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的法规,形成抓好、抓实、抓彻底的舆论氛围,使广大交通运输参与者自觉提高对非法超限超载运输危害性的认识,自觉遵章守法。

(二)抓好培训。对超限超载治理督察组人员。组织学习《市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规定》提高认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深刻领会治超工作的重要意义,使之成为治超工作宣传者、组织者、实施者和推动者。

(三)建立演讲制度。治超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超限超载治理督察组上报的相关信息和文件资料进行汇总、总结。及时上报局治超领导小组。

源头治超工作方案篇(9)

严格按照国家九部委《关于印发20XX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规定,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继续加强“治超”工作,坚持规范行为、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科学“治超”的方针,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治超”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在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完善的“治超”工作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治超”工作组织领导,局成立“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在上级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下,按照国家九部委“治超”工作要点开展治理工作。调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路政科,×××任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公路系统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指导、调度、协调、信息收集、报表统计、宣传报道和监督检查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和上级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三、工作任务与要求

(一)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1、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渠道,围绕超限超载的危害、治理的目的、意义、治理措施等,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一是悬挂、张贴宣传横幅、标语,印制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设置标志牌、政务宣传栏等进行宣传;二是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站等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宣传报道,广造声势,形成全方位、立体的宣传格局,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2、集中组织开展“治超”执法人员的上岗强化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①传达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及实施

方案内容;②观看“三乱”曝光录像片,进行廉政教育;③学习讨论“治超”有关工作制度规定及检测检查、处理处罚、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的制作;④邀请专家讲课;⑤进行考试;⑥交通指挥动作训练等。

3、宣传内容要注重针对性,宣传方式要注重实效性,要集中展现各地“治超”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先进事迹和突出成效等。同时,还要加大对超限超载行为违法性的宣传和教育,对超限超载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消除超限超载惯性心理。

(二)坚持联合治超,加大依法严管的力度

继续实行路面联合“治超”执法,确保人员投入,坚持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始终保持严格执法的态势,以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在开展“治超”执法过程中,要继续按照交通部、公安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XX]455号)的要求和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对发现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要按照《公路法》、《道路运输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严厉进行处罚,同时严格实施卸载,消除违法行为。对严重超限超载的违法运输车辆,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从重处罚。

(三)工作原则和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九部委《关于印发20XX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各项治理工作要点,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执法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

1、加强协作配合。公路路政队伍作为交通执法队伍的一支重要力量,对超限超载治理负有法定的义不容辞的职责。全体执法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按照“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的要求,在上级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综合治理的合力。

2、严格执行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管理,同时联合有关部门对现有车型进行全面清理,整合和解决车辆“大吨小标”问题,继续打击非法改装车辆。在实施检查过程中,严禁以目测或凭难判定超限超载车辆。

3、要严格坚持卸载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依法管理,避免重复处罚。严格执行超限超载处罚标准,严禁只罚款不卸载。

4、区别对待不同类型的车辆。重点检查处理从事大件物品运输和运输煤炭、矿产品、钢材、建材等大吨位超限超载车辆,对重量不超的运载不可解体物品和冰箱、彩电、汽车等规则尺寸物品的运输车辆不予卸载;对蔬菜瓜果等鲜活农产品的运输车辆、油、汽等化学危险品专用运输车辆,不实施卸载措施,但要实行现象告诫、登记,并将有关违章情况通报车籍所在地有关部门处理,加强管理,控制超限超载;对于超限超载登记超过3次的实行抄告、公示制度,由车籍所在地交通部门取消其营运性运输从业资格。

5、检查期间如遇通行车辆密集时,则只拦截检测检查大吨位的超限超载车辆;如发生交通堵塞,疏导交通。严禁执法人员随意上路拦车检查、强行追车检查。恶劣天气或条件不具备时,停止检查。

7、严格遵守车辆检(测)查与处理处罚程序。实施检查必须由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发现超限超载车辆后,示意其减速靠边停驶接受检测、检查。执法人员实施检(测)查时,应首先向当事人敬礼,表明身份,说明检查理由,请当事人出示相关证件,交记录员登记后,引导被检车辆以每小时5公里匀速通过称重检测仪,称重仪打印出验测单后,操作员应请当事人在检测单上签字确认,并将车主联交当事人,并按照《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程序及有关处罚标准实施处罚。做出处罚前应制作《勘验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必要时运用照像、摄像设备收集证据。作出处罚应向当事人出具《违法行为通知书》,《处罚决定书》,交当事人签收。

四、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

为确保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树立良好的公路执法队伍形象,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服务社会、奉献人民”的宗旨,必须加强执法人员的学习教育,强化执法监督检查措施,加强队伍建设管理。执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对违纪、违法有关责任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1、加强对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明察暗访、投诉举报查处制度,确保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局“治超”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要在醒目位置设置执法政务公示栏,公开举报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执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级和本局制定的“治超”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对于违反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有吃、拿、卡、要行为的执法人员一经查实,坚决调离执法岗位,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或开除公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特别是对于执法人员内外勾结,私处带车、放车逃避检查的,一经查实,坚决从严处理,对直责任人坚决开除公职,决不迁就,并追究有关科室的领导责任。

3、执法责任人要对所属执法人员严格管理、教育,要以身作则,带头坚持原则,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加强内业管理,保持办公场所卫生、有序;坚持岗前工作例会制度,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向上级报告反馈工作情况。

五、加快“治超”长效机制建设

1、针对治超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总结、研究“治超”工作的基本经验和内在规律,逐步建立“治超”长效机制。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出台“治超”方面的规定,建立多层次“治超”规章制度体系。

3、强化管理规范,加强横向联合,推进信息共享,建立起“治超”网络,为长效治理工作奠定基础。同时,提高“治超”检测工作的效率,在依法“治超”的同时,有效保障公路交通畅通。

治超工作计划(二)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公路治超工作,巩固现阶段治成果,将公路超限超载率稳定控制在0.3%以内,根据我镇实际制定20**年金龟镇公路治超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着力构建治超工作的长效机制”为目标,按照“政府牵头,各线配合,立足源头,全面治理”的原则,以货物装载源头治理为重点,健全公路治超网络,加密盲区布控范围,加强治超队伍建设,创新科学治超手段,完善治超工作体系,确保公路治超工作长期有效和持续稳定地开展。

二、工作目标

车辆平均超限超载率稳定控制在0.3%以下。公路治超网络基本完善,货物装载源头得到有效管控,超限车辆现象基本杜绝,公路治超长效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基本建立。

三、工作任务

(一)摸清底子,健全治超检测网络

1、摸清底子,制定明确的治理方案

治超办结合辖区内公路实际情况,迅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摸清超载超限车辆规律,掌握其特点,明确超限超载货物的装载源头。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治理方案和严密的治超网络布局规划;治超办要加强对各企业、各村的指导工作,及时提出改进建议,推进我乡公路治超工作有效开展。

2、以堵为主,健全治超网络体系

治超办根据治超网络布局规划,在选定的治超控制节点,通过执勤点堵、流动巡逻车查、开展群防群治等措施,建立起辖区公路治超网络,形成有效的运行机制,对行驶公路的超限超载车辆实施打击。

(二)开展货物装载源头治理,把好源头装在关口

1、建立政府主导,各线参与的装载源头综合治理机制

镇治超办要起牵头部门的作用,积极向镇政府汇报,推动镇政府将货物装载源头治理纳入各村及企业办的目标考核内容。治超办要负责各条线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各线治超责任的落实,促进装载源头治理工作进入常态化监管。

2、确定治理重点,强化监管措施

治超办负责调查本行政区域内所有货物装载源头分布情况,科学分类,根据不同的源头类型制订相应的治理措施和工作机制,采取行政、经济手段相结合的方式,统筹调配现有执法力量,对源头企业进行治理。

(三)强化联动治理,开展集中打击整治

治超办负责各相邻乡镇间的协调沟通,根据各辖区内货物装载源头分布和超限超载车辆行驶情况,共同研究制订联动治超方案,确定布控位置、管控措施,统一步调、统一行动,并定期召开治超通气会,通报各自治理情况,动态适时调整治理措施,形成对超限超载车辆的合围攻势。

治超工作计划(三)

20XX年是我县治超工作实现常态化管理的关键一年。为切实转变我县治超工作推进方式,深入贯彻实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山西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全面推进全县治超工作向纵深发展,按照县政府文件要求,现就柿庄镇20XX年治超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持之以恒、立足源头、强化路查”的原则,继续贯彻“铁腕治超,坚持不懈,不获全胜,决不收兵”十六字治超方针不动摇,不断完善“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的治超长效机制,加强目标任务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坚决防止超限超载现象反弹,努力推进治超工作再上新水平,为加快建设“平安柿庄”,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强化治超联动机制建设,加大路面、源头两个方面的治超力度,加快治超检测站点规范化和治超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四个转向”、“两个确保”:一是把治超主战场转向超限运输、超载装卸集中连片的盲区盲点上来;二是把流动治超逐步转向固定治超上来;三是把临时应急治超转向常态化治超工作机制上来;四是把部门治超真正转向政府治超的工作层面上来。确保县区道路车辆超限超载率控制在3%以下,进驻监管的货源单位超限超载车辆零出场,巡查监管的货源单位车辆超限超载出场率控制在2%以下;确保治超工作在全县处于第一方阵。

三、具体措施和要求

(一)继续完善政府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治超长效机制。

1、进一步加强对治超工作的组织领导。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内治超工作的统一领导,完善主要领导担任负责人的治超领导机构,将治超工作列入政府全年工作计划,并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各级监管部门要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突出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治超工作深入开展。

2、落实治超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乡镇政府要召开一次治超相关部门和各行政村参加的治超专题会议,总结和部署治超工作,研究治超相关问题。完善抄报制度和黑名单制度,突出抓好抄报案件反馈工作,提高联动工作威慑力。

3、深化协作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与协作,确保部门之间、县镇之间相互联动,形成全镇治超“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工商、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安监、交通运输、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各类货物转运场开展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杜绝二次配载超限行为。依法对车辆非法改装企业、非法兼营车辆改装的汽车修配厂、维修点等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等不规范经营行为。对销售外廓尺寸、轴荷、总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车辆安全技术标准的,要依法予以处罚。

4、加强路面执法与源头监管的衔接、配合。路面执法部门与源头监管部门要加强信息交换,特别是要及时交换违法超限运输车辆的有关信息。交通运管部门对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实施吊销车辆营运证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处罚。

5、深入开展区域联动治超。根据货源分布及车流分布特点,划分治超重点区域,要积极与相邻政府沟通,有针对性的开展跨区域联合治超行动,实现区域间治理超限超载联防联控。

(二)全面加强源头治超工作。

6、加大对重点货物运输装载源头单位监管力度。镇安监部门要结合货运市场管理,会同派出所对辖区内货运源头单位进一步展开摸排,及时调整、公布重点监管货源单位,强化货运源头单位进驻、巡查监管,并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开展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流动进驻监管。

7、明确货运源头单位工作职责,加强企业自律。,履行治超义务,确保出场车辆无超限行为。安监部门对违反有关装载规定的货源单位,要严格进行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有关机关对移送的案件依法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及时抄告移送案件的运管部门。

8、加强货运车辆查验审核工作。对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应急时上报公安部门不得予以登记和发放牌照,交通运管部门不得办理车辆营运证。在车辆年检、年审或车辆二级维护竣工验收检测中,发现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货运车辆,公安车管、交通运管部门要坚决予以恢复原状,杜绝非法改装及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符合规定用途的车辆进入道路货运市场。

(三)继续强化路面治超执法力度。

9、县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要切实加大投入,增加执法人员,进一步完善乡镇路面治超联合执法机制,以固定超限检测站和治超卡点为依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积极开展流动巡查,加大治超辐射面,形成全区域、全路段、全天候的监控,始终保持路面严管严控的治超态势,加大挤压超限超载运输的时间和空间。

10、路面治超以四轴以上、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大型超限超载车辆为重点,城乡道路为重点,强化夜间治超力度,消除盲区盲点。对非法超限超载运输、改装等违法行为,责令并监督违法行为人采取卸载、拆解等改正措施,及时纠正违法状态。公安交警部门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执行违法记分制度;对累积记分超过规定限值的驾驶人,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11、深入开展集中行动。县、乡交通、镇安监部门要针对超限运输车辆较为集中的地区或绕行较多的路段,每年定期开展集中专项行动,加大执法力度。对我镇治理难点地区和路段,县乡治理超办可抽调执法人员开展专项行动,且每月不少于两次。

12、积极争取资金,加快固定治超检测站建设,实施执法全过程监控,提高出勤率、查处率、卸载率以及逃逸车辆电子取证率,保证规范执法、规范治超。

(四)积极探索农村公路治超模式。

13、镇政府要依靠公路沿线广大人民群众,群防群治,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要求,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农村公路治超特点的政策措施,组织乡镇政府、行政村在重点农村公路设置限宽限高的龙门架和水泥墩等防护设施;聘请农村公路管理人员在保洁的同时看路护路,发现超限超载车辆驶入农村公路应及时报告乡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五)加大治超工作宣传力度。

14、镇政府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全面加强《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办法》的宣传及对相关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组织典型宣传报道,努力提高道路货运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引导相关企业和人员按章装载、合法运输。宣传部门要制定宣传方案,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对治超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对治理过程中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报道和推广,推动治超工作深入开展。

源头治超工作方案篇(10)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规范道路运输秩序、保护公路基础设施为目的,按照“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总体要求,健全完善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协助实施、区域联动治理、责任倒查保障的工作机制,围绕“源头监管,路面执法”两个重点,构建起全覆盖、网络化监管格局,进一步加强和深化全县治超工作,确保治超工作长期有效和持续稳定开展,实现治超工作从集中整治、专项整治向常态管理、长效监管转变。

二、工作目标

在前三年集中整治的基础上,扎实开展好日至冬季“百日整治”集中活动,今后再用1-2年的时间,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和各种技术措施,实施严格有效的源头派驻管理,强化路面执法力量,坚持固定检查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覆盖所有道路,形成强大的执法网络,逐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车辆治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成立以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委常委、副县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政府副县长,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局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交运局、县公路局、县经信局、县安监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水务局、县供电局、县农机局、县财政局、县地税局、县文广新局、县法制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苗正国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县直有关部门抽调,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召开2-3次联席会,研究治超工作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步工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明确专人负责,配备足够治超人员,制定详细的方案和工作配档表,并与县治超领导小组办公室保持信息畅通,服从县治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指挥调度。

四、职责分工

县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治超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是本部门本辖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责任主体。具体职责分工:

1、公安部门:负责检查车辆超载超员、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速行驶、闯行驶、违章停车等违法行为。清理、查处无牌、套牌、假牌、无证车辆;认定非法拼装、改装、报废车辆,对查扣改装车辆强制拆解并恢复原状,对拼装、报废车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负责组建治超特警中队,抽调精干警力5人,配备执法车辆、装备,进驻县治超办,配合治超执法活动。严厉打击阻碍执行公务、跟踪盯梢、遮掩牌照、抗拒检查、聚众闯岗、暴力抗法等干扰正常执法活动的行为。

负责制定城区及重点路线大型货车禁行方案,设置禁行、绕行标志。严控禁行货车通往城区,对无视交通禁行标志,擅闯通行的货车依法给予处罚。县城区重点项目建设方面的大型货车,由项目建设指挥部提交车牌号码,经公安部门认可后发放通行证,凭证通行

2、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查处车辆超限、客车超员、非法营运、抛撒污染路面、擅自改型等违法行为;对擅自改装车辆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实施处罚;配合公安部门对非法改装车辆强制拆解并恢复原状;对年运量20万吨以上的重点货源点派驻管理,对5万吨以上、20万吨以下的货源单位实行巡查监管;严把货运市场准入关,对不符合《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的车辆不予办理经营许可手续。

3、公路部门:负责查处车辆超限、抛撒污染路面违法行为;查处擅自在国、省道增设交叉平交道口行为。

4、经信部门:负责加强汽车生产、改装企业的监管,严查企业产品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一致行为;对全县范围内年运量5万吨以上、20万吨以下的货源点登记造册。协助交通部门对年运量20万吨以上的重点货源点派驻监管。

5、工商部门:负责审查汽车改装企业的资质,查处非法拼装、改装汽车行为,依法取缔非法拼装、改装企业,根据《无证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要求,清理和取缔非法经营的货源点。

6、质监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拼装、改装车辆生产企业标准执行情况,查处非法生产行为。加强称重设备的计量监督检查。

7、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查处砂石料场、煤场等非法占地行为。特别是对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沙石料场、煤场,要依法取缔。

8、安监部门:负责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辖区内因超限超载发生的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加强对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的安全监管。

9、财政部门:负责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经费的落实。

10、法制部门:负责对治理超限超载工作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把关,加强对治超工作的监督、检查。

11、监察部门:负责对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中落实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治超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12、宣传部门:负责对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3、供电部门:根据经信等部门的通知,对非法装载、生产的企业实施停电措施;负责各治超点用电线路及设施的架设和安装。

14、税务部门:负责查处偷逃税费的货源点。

15、水务和航运部门:负责查处占用河道经营的非法沙石料场。

16、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城区渣土、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监管。

17、各乡镇(街道):负责派出专职人员对本辖区内的矿石厂、沙石料厂、煤厂装卸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并提供良好的执法环境。

在县治超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7个专业工作组。每个工作组牵头部门的一把手任组长。

1、货运源头监管组:主要负责对货源单位的监督管理。由经信局牵头,年运量20万吨以上的货源点,由县国资局、交运局、公路局、货源点所在乡(镇)街负责;其他货源点由货源点所在乡(镇)街负责;对梁宝寺煤矿、新河煤矿、马庄砂石料场、山水水泥有限公司等重点货源点实施进驻监管;对不服从管理的非法货源点坚决取缔。

2、非法货场、非标车辆生产企业清理组:主要负责对非法经营的煤炭、沙石料场等货场进行清理、取缔,对“非标”车辆生产企业进行清理、取缔。由县工商局牵头,县经信局、质监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交运局、公路局等部门参加。

3、无牌、套牌、假牌、无证车辆清理组:主要负责对无牌、套牌、假牌、无证车辆进行清理。由县公安局牵头,县农机局、交运局等部门参加。

4、路检路查组:主要负责对超限超载等违章车辆的路检路查,对改装车辆强制拆解并恢复原状,对拼装、报废车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由县公安局、交运局、公路局牵头。具体安排:

(1)省道252线Ⅱ类治超站。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县公安局配合。分三班执勤,每班交通运输局4人,公安局2人。

(2)省道338线Ⅱ类治超站。县公路局负责、县公安局配合。分三班执勤,每班公路局4人,公安局2人。

(3)机场路与国道327线交叉路口治超点。县公安局负责、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分三班执勤,每班公安局4人,交通运输局2人。

(4)机场路与呈祥大道交叉路口治超点。县公安局负责、县公路局配合。分三班执勤,每班公安局4人,公路局2人。

(5)组建由公安、交通、公路组成的6人直属联合执法大队,直接由县治超办指挥调度。

每个治超点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同时公安、交通、公路流动中队实行不间断流动巡查。

5、责任追究组:主要负责对治超工作中不履行职责、失职、渎职、公路“三乱”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责任追究。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纠风办、县法制办、县公安局参加。

6、宣传报道组:主要负责对治超工作的宣传报道。由县委宣传部负责。

7、后勤保障组:主要负责治超经费的落实。由县财政局负责。

五、工作要求

1、各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安全执法、清正廉洁。

2、实施处罚要做到公开透明,实行超限超载处理公开制度,建立完善的案件处理档案,积极推行计算机信息化管理,便于社会公开查询。

3、公安机关要依法加大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对聚众闹事、蓄意占道、恶意堵车、强行闯关、破坏治超站点设施和以威胁恐吓手段迫使治超人员放行超载超限车辆的暴力抗法者,要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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