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监控方案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07 14:57:13

工地监控方案

工地监控方案篇(1)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管建并举、以建为主、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理念,推行“互联网+”智慧监管,减少现场的巡查检查,全面加强各类工地、渣土运输、建筑垃圾消纳场(弃土场)、道路保洁、已建成楼院、裸露黄土、物料堆场、非道路移动机械、物料运输等扬尘污染治理,遏制扬尘污染,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有力支撑。

二、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成立中牟县2021年智慧化工地建设及在线监控设备安装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单纪谦 县控尘办常务副主任

常务副组长:王万锋 县控尘办副主任

副 组 长:彭彦辉 住建局控尘办主任

成 员:高 尚 住建局控尘办副主任

陆 明 住建局控尘办副主任

闫 雨 住建局控尘办副主任

冉凤楠 控尘办综合组代组长

张月航 控尘办督导一组代组长

鲁永涛 控尘办督导二组代组长

蔡壮壮 控尘办督导三组代组长

李易峰 控尘办督导四组代组长

张 衡 控尘办督导五组代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推进和落实,办公地点设在房产大厦1822房间,彭彦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目标及完成标准

符合在线监控监测设备安装及智慧化建设要求的扬尘污染源,按照应建尽建的原则,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建设任务。

(一)智慧化建设

6月25日前,符合要求的房屋建筑工程,全部完成智慧化建设前端设备安装和联网工作,并实时传输数据;6月1日后注册“控尘系统”的新建项目,于注册之日起30日内完成。

完成标准:通过“控尘系统”完成项目智慧化建设方案上报和审核;通过区县(市)控尘办现场验收;视频数据、物联感知数据全数实时上传到“控尘系统”;完成日期为数据全数上传到“控尘系统”当日。

(二)在线监控监测设备安装

9月25日前,凡符合在线监控监测设备安装要求又达不到智慧化建设要求的污染源,全部完成监控监测前端设备安装和联网,已有的前端设备须完成数据联网;9月1日后注册“控尘系统”的,于注册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完成标准:通过区县(市)控尘办现场验收;在线监控监测数据全数实时上传到“控尘系统”;完成日期为数据全数上传到“控尘系统”当日。

因停工、停产等原因,暂不具备在线监控监测设备安装条件或智慧化建设条件的污染源,通过“控尘系统”系统报备,在开工、复工、复产前必须完成建设任务。

四、工作职责

(一)县控尘办

负责全县范围内污染源智慧化建设的总体筹划和组织实施;督促全县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推动工作落地实施;负责项目信息审核;负责智慧化建设现场验收;负责辖区内施工工地在线监控监测设备安装和智慧化建设的检查和督促,对不能按期完成、拒不配合的施工工地,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控尘办全体人员不得推销、介绍相关产品、业务,不得趁机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各乡(镇)、街道办、园区管委会

负责所辖污染源在线监控监测设备安装和智慧化建设的具体组织工作;负责本辖区污染源在线监控监测设备安装、智慧化建设等信息化建设筛查,指导各责任主体对污染源信息进行更正、补全,督促其对掉线、损坏设备进行修复;组织对遗漏注册污染源进行补注册。

(三)扬尘污染源责任主体

负责本项目智慧化建设,编制智慧化建设方案,通过“控尘系统”按程序报批后,完成智慧化建设;已完成建设的施工工地,指定专人负责设备运行经常性检查维护,确保设备完好、实时在线。不满足智慧化建设要求的项目,按要求安装在线视频监控监测设备并联网,对已安装的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实时在线。

(四)第三方服务商

根据市控尘办《关于施工工地智慧化建设第三方服务商评选结果的通知》(郑控尘办〔2021〕34号)要求,按照落实智慧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流程及标准要求,为工地提供良好的设备安装、联网和售后服务及必要的技术支持,确保设备完好、实时在线。

五、智慧化工地建设范围及标准

(一)建设范围

1.单体建筑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及以上或群体建筑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工期(含剩余工期,下同)在3个月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工期在3个月以上的轨道交通工程。

3.工程投资总额3000万元以上,工期在3个月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

4.工期在6个月以上的水利工程。

(二)建设标准

1.远程视频监控摄像头。能够覆盖施工场区大门口、洗车机、施工作业面、场区主要环境,实现对施工场区的24小时远程视频监控,能够甄别管控时段施工、黄土裸露等场景。

2.信息公示牌。实时显示施工工地综合信息,包括项目三方、施工人员、施工车辆、施工阶段、施工状态、调度信息、管控信息、现场视频监控、现场空气质量数值、扬尘污染防控二维码等。

3.车辆出入口抓拍及冲洗监测设备。抓拍设备对进出施工工地的所有车辆和冲洗车辆进行抓拍,通过对抓拍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出未冲洗车辆信息,并实现所有车辆数据的实时上报。

4.环保在线监测设备及远程喷淋监控。监控施工工地内PM10、PM2.5和喷淋开启状态等数据变化,对数值较高的施工工地实时预警,并实现所有环保在线监测数据的实时上报。

5.预拌砂浆储存罐监控。通过对砂浆罐的监控,强化施工工地日常施工管理,对违反管控进行施工和物料运输等行为进行实时预警。

6.智慧工地集成终端。实现对施工工地内相关感知设备的统一管理,并通过集成终端实现数据的上行与下发。

六、在线监控监测设备安装范围及标准

(一)建设范围

1.长度500米以上且工期在3个月以上的线性道路工程。

2.工期在3个月以上的市政公用设施类工程。

3.工期在3个月以上且不满足智慧化建设要求的房屋建筑类工程。

(二)建设标准

1.远程视频监控摄像头。覆盖施工场区大门口、洗车机、施工作业面、场区主要环境,实现对施工场区24小时远程视频监控,能够甄别管控时段施工、黄土裸露等场景。

2.车辆出入口抓拍设备。对进出施工工地的所有车辆进行抓拍,实现所有车辆数据的实时上报;

3.车辆冲洗监测设备。按照有关要求须安装固定车辆冲洗设备的,同时安装车辆冲洗监测设备。

4.环保在线监测设备及远程喷淋监控。监控施工工地内PM10、PM2.5和喷淋开启状态等数据变化,对数值较高的施工工地实时预警,并实现所有环保在线监测数据的实时上报。

5月10日前,全县所有在建项目,通过“控尘系统”下载本项目扬尘污染防控二维码,制作成公示牌张贴至项目大门处,规格为60cm×90cm;已完成智慧化建设的施工工地,在项目现场智能信息公示牌内展示即可。

七、奖惩措施

根据工作完成进度,对扬尘污染源及关联单位采取相应奖励或惩罚措施。

(一)信用加分

在以下时限内完成在线监控监测设备安装联网或智慧化建设的,由县控尘办通过《郑州市施工扬尘信用评价信息审核及管理平台》对相关项目进行信用加分:

1.5月15日前完成的,加10分;

2.5月16日至6月5日之间完成的,加8分;

3.本方案所述须于1个月内完成建设任务的新注册污染源,于注册之日起10日内完成的,加5分。

(二)信用扣分

在以下时限内不能完成在线监控监测设备安装联网或智慧化建设的,依据《郑州市大气环境信用评价计分办法》(郑环攻坚〔2020〕8号)(以下简称《计分办法》),由郑州市控尘办通过《郑州市施工扬尘信用评价信息审核及管理平台》对相关项目进行信用扣分:

1.在本方案限定的固定日期前不能完成的,扣5分,同时责令限期整改和采取相应处罚措施,拒不整改和到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据《计分办法》扣除相应分值。

2.须于30日内完成建设任务的新注册污染源,于注册之日起,30日内不能完成的,扣5分,同时限期整改和采取相应处罚措施,拒不整改和到期整改不到位的,扣除相应分值。

3.自发文之日起,剩余工期不满足建设要求的已有项目,于5月1日前通过“控尘系统”上传相应资料和承诺书,逾期未上传又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建设的视为未完成,扣5分,同时限期整改和采取相应处罚措施,拒不整改和到期整改不到位的,扣除相应分值;未能在承诺期限内完工并提供相应资料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扣除相应分值。

4.已完成智慧化建设的污染源,设备不能正常运行,在6月25日前不能全数上传数据到“控尘系统”的,视为未完成,扣5分,同时责令限期整改和采取相应处罚措施,拒不整改的和到期整改不到位的,扣除相应分值。

工地监控方案篇(2)

建筑行业作为社会建设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性产业,为了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不断创新发展方式,随之出现了一大批高层建筑,当今在各大城市高层建筑已成为标志性地物。而高层建筑的出现使社会更广泛的关注其基础稳定性,深基坑支护工程是提升深基坑稳定性与安全性的有效手段,关系支护施工的效果,而且具有专业性强、复杂性高的特点,所以必须利用监理控制工作做好全方位的保护工作。因此,必须解决当前监理控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抓住工作的要点,提升监理控制工作的质量。

1案例分析

某市在市中心建设商务写字楼,建筑总高度266m,基坑深度较深、规模较大,规格为120m×70m,基坑总周长为400m,并带有地下三层建筑,基坑最深处达到24m。考虑到地质、水文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通过支护工程提升基坑的承载能力与稳定性。但是工程所在地区施工可操作范围较小,情况也相对复杂,必须进行全方位的监理与控制才能有效降低施工中不稳定因素与不安全因素造成的影响。

2深基坑支护工程监理控制存在的问题

鉴于深基坑支护施工过程中经常出现安全事故,而且此次案例工程的施工情况相对复杂,在施工过程中进行了监理控制,通过对整个监理控制过程的总结,发现其中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监理控制内容过于粗矿,相关细则并不完善。根据我国建筑工程相关规定进行监理控制规定编写,保障工程设计方案、施工方案、技术方案满足国家要求,并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完善规定内容,提高监理控制的针对性,如果深基坑深度超过5m,必须要求施工单位聘请专家对深基坑支护施工方案进行现场论证,并对监理控制提出指导性意见[1]。但是从目前监理控制的实际情况来看,施工单位出现不申报施工方案的情况,导致施工方案的可操作性无法得到客观评估,以此为依据编写的监理控制方案必然存在不完善之处,从而无法发挥出作用,极有可能对工程施工带来其它负面影响。二是,监理单位监督控制意识不强。深基坑支护施工是临时结构,其具有不稳定性以及危险性,但是通过综合考量现场施工条件制定的支护施工方案,具有较强的适应性,所以监理单位主观忽视了其存在的风险性,只从工艺或施工信息上进行控制,并不能全方位了解施工中存在的隐患,从而导致安全问题以及质量问题仍频繁发生。三是,监理控制工作的专业性有待提升。监理控制工作并不单纯的是根据各项要求规范施工行为、施工工艺,监理人员必须对现场地质、岩土工程等专业性知识有所了解,能够从问题本质上进行监督与控制,规避问题与风险的出现。但是目前深基坑支护施工中缺乏这样专业性的人才,在对施工现场并未进行全面了解情况下展开工作,出现问题后也无法第一时间做出准确判断,反而会影响施工质量[2]。

3深基坑支护工程监理控制方法与工作要点

3.1监理控制方法

为了保障工程的质量与安全,在监理控制过程中必须掌握专业、科学的方法,能够根据工程的特点逐步开展控制工作。首先,监理人员必须全面了解、掌握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与技术标准,对施工方案进行严格审查,分析施工方案的合理性以及可行性,并结合工程特点与监理经验,明确施工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并将此作为工程的关键点,制定针对性监理控制方案。其次,必须熟悉设计方案以及工程情况的相关信息,合理进行施工工艺安排,构建全方位的质量审核、安全检测体系,保障施工的安全、顺利进行。最后,完成一项施工项目后,必须进行认真的质量检测与复查,形成记录报告,从而保障整个工程的建设与施工都有完整的施工信息,一旦出现问题,可以找到可靠的依据进行处理[3]。

3.2监理控制工作要点

工地监控方案篇(3)

中图分类号:U23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27-0363-02

以前国内地铁各机电系统一般是分立设置,独立管理,存在系统资源共享困难,不利于维护管理等缺点。随着自动化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地铁线路开始考虑和实施综合监控系统;通过综合监控系统统一的软硬件平台,实现资源共享、互联互通、设备集中管理和维护,以及对子系统故障的监测,并为紧急情况下事件的处理提供全面而及时的信息和控制能力,提高地铁整体运营调度管理水平。

早期地铁车站控制室的各系统都有自己的管理工作站,一般包括常规机电设备监控系统、信号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门禁系统、旅客信息系统(PIS)、防灾报警系统、广播系统(PA)等的工作站。而一般的地铁车站通常只设置2名车站值班人员,要负责监管如此多的机电设备,需要不断在各系统工作站的液晶显示(LCD)间切换,工作强度大。为了方便运营的集中操作,产生了地铁综合监控系统的运用需求。地铁综合监控系统采用集成和互联的体系结构通常,采用集成的子系统主要有:电力监控系统(PSCADA),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BAS),火灾报警系统(FAS),屏蔽门(PSD)或安全门(SD)系统,门禁系统(ACS);采用互联的子系统主要有:信号(SIG)系统,自动售检票(AFC)系统,闭路电视(CCTV)系统,广播(PA)系统,PIS,车载信息与安全防灾系统,无线通信系统,时钟(CLK)系统。

ISCS系统主要由中央综合监控系统、车站综合监控系统(包括综合后备盘)及综合监控骨干网等组成。

1 中央综合监控系统

中央综合监控系统由中央监控网络、运营控制中心(OCC)冗余实时服务器、冗余历史服务器、磁盘阵列、磁带记录装置、各类操作员工作站(总调工作站、电调工作站、环调工作站、维调工作站)、冗余的互联系统的网关装置(FEP前端处理器或通信控制器)、不间断电源、打印机、网络管理系统(NMS)、大屏幕系统(OPS)等组成,用于监视全线各车站(包括车辆段)的各个子系统的运行状态,完成中央级的操作控制功能。地铁综合监控系统在中央监控中心设立中央级监控网络管理工作站。中央级监控网络的核心是冗余配置的以太网交换机。

2 车站综合监控系统

车站级监控系统与车辆段监控系统分别位于车站、车辆段。车站综合监控系统由车站监控网络、车站服务器、车站(或车辆段)操作员工作站、前端处理器、双屏值班站长操作站、双屏值班员操作站、车站互联系统的网关装置(FEP)、打印机、综合后备盘(IBP)等组成,用于监视车站各子系统的运行状态,完成车站级的操作控制功能。

3 综合监控骨干网

通信骨干网是连接车站级监控系统和中央级监控系统的主干传输通道,它将中央级监控系统、车站级监控系统和车辆段监控系统连接为一有机整体。早期国内地铁监控网络大多基于同步数字分级(SDH)或异步传输模式(ATM)通信方式。而今随着通讯技术的发展,大多采用单独光纤通道组建综合监控系统骨干网,即开放式传输网(OTN)通信方式。

4 综合后备盘

车站车控室设置综合后备盘(IBP),实现紧急情况下(灾害及阻塞)相关重要设备的后备控制功能。根据不同站设备配置和车控室布置不同,宜采用一站一设计构思。每个车站控制室IBP柜、工作台的形状尺寸都应根据房间尺寸专门定制,控制室不仅要有高效的车站控制功能,而且在整体美观方面也有很高的标准。

在城市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中,电力监控系统作为一个深度集成的子系统已经在业内广泛应用。电力监控系统的中央级(主控级)通常布置于控制指挥中心,车站变电所内电力监控系统(PSCADA系统)在车站就地组建。PSCADA系统向上接入车站级综合监控系统局域网,向下与变电所内综合自动化隔层设备接口,它与中央级(主控级)的通信通道和综合监控系统其它子系统共用。PSCADA系统的技术方案对确保地铁综合监控系统的整体可靠性至关重要。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PSCADA系统的技术方案在不断的寻求进步和完善。良好的组网方式及设备选型对PSCADA系统的安全可靠提高十分关键。下面针对工程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对以前的技术方案和现在的技术方案进行了比较。

以前接触到的PSCADA方案有三种,分别是分布式双以太网结构、集中式双以太网结构、单网单主机结构。

1.双以太网结构

此结构中协议转换单元分散安装在不同的变电所设备机房内,分布于地铁车站变电所控制室内的通信控制屏、变电所400V低压配电室(两个)、变电所高压开关柜内。为便于供电专业维护人员在车站巡检与作业,设置一套本地监控机,它负责对本车站变电所的监控,提供本站PSCADA系统人机界面,不与车站局域网及地铁指挥中心(OCC)主站进行数据交换。

本方案实现了PSCADA系统通信层得双以太亢余,当交换机或通信信道出现单点故障时,能够避免系统通信长时间中断。但本方案存在如下问题:协议转换单元不能全部集中在控制室内,PSCADA专业的维护人员须进入高压室进行设备检修与维护,对人身安全及设备系统构成威胁,协议转换单元较多且分布过于分散,不仅给PSCADA专业设备巡检工作带来不便,也提高了成本,且地下设备安装空间十分有限,上述网络结构及设备配置存在诸多问题。

2.集中式双以太网结构

此方案沿用了通信层双以太网亢余的构架,只是将第一种方案中的几台协议转换单元的信息处理功能由两台亢余的主机自主独立地完成,两台主机一主一备,主机之间通过跳线完成连接,平时主机处理相关业务,备机处于热备状态。当侦测到主机发生故障不能正常工作时,备机可以接管相关业务。任意一台主机均可完成全站数据的采集(包括协议转换功能)与网络中的上层设备进行数据交互。方案中两台主机通过硬件切换共享一套显示器、鼠标及键盘。

但由于采用光纤介质,通信控制屏的光电转换装置与光纤转串口的装置数量会比较多,会是屏内设备安装与布线拥挤,不便于运营维护,光纤敷设数量多于其他方案。

3.单网单主机结构

以前地铁PSCADA系统曾采用这种组网结构,它有简洁实用的优点,想节省光纤的敷设数量,可将众多的串行接口接到一台串口服务器上,在由一根光纤送到通信控制屏主机上,串口通信卡(NPORT)故障率一般很低,尺寸小,所以把它安装与高压柜的二次小柜内。但监控网络规模扩大后,传输时时钟延迟必然加大,且众多信息通过中央路由器时可能会产生拥塞,影响实时性要求严格的故障诊断信息传输(如电力系统监控和数据采集(PSCADA)等),严重的话还会造成数据报文的丢失,影响监控中心做出正确及时的决策。

本方案相对于第二种方案比较,虽然光纤布置数量比第二种方案少,但是本方案有单主机的缺点,在主机发生故障时,无法继续工作,会使运营及检修产生很大的麻烦,风险较大。

通过近些年PSCADA的发展,地铁的PSCADA组网方案采用的是10KV、400V为分段系统、750V为双网系统,附属系统为单网系统,集以上三种方案的优点于一身,既有双机双网的安全保障,还有单机的安装空间等。具体的网络拓补图如下:

10KV、400V为分段系统、750V为双网系统附属系统为单网系统

综合分析,现用PSCADA系统组网方案,无论是从技术角度还是从管理维护角度分析,现行方案为最优方案,可以保证整个PSCADA系统的稳定。

本文介绍了综合监控系统的组成及子系统PACADA系统的组网方式的选择,反映了综合监控系统对于各个子系统组网方案的选择有着很高的要求,并根据指标来进行相关的设备选型和采取相应的技术亢余手段,对于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证综合监控系统正常安全运行有着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工地监控方案篇(4)

在社会不断发展的今天,建筑工程施工中,有模板坍塌造成的事故越来越多,模板坍塌事故已成为目前建筑工程中容易引发群体伤亡的主要危险源之一。监理作为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之一,在施工中需要对各个施工重点进行严格检查,务必做好各个阶段的控制工作,确保人们的生产财产安全。

一、工程概况

某工程在施工的过程中是由于一层地下室以及2栋高楼组成,占地总面积为49663.4平方米,而建筑高度是92米,在施工中其施工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和剪力墙结构混合组成,在施工中地下室高度为3.9米,而楼板在施工中的厚度为200mm,这些问题的存在就要求在施工的过程中模板采用高大模板支撑体系为主。

二、监理控制要点:

(一)、施工之前的监理控制要点

施工方案是施工组织设计的核心,也是工程在施工中在施工现场对施工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进行及时指正的主要方法,它在设计的过程中是否合理是工程人员观察的重点,主要原因在于其在施工中直接影响着施工的安全、工期的长短和施工的质量要求。作为工程建设参与主体之一监理方的总监,在施工之前首先要针对施工方案进行严格控制,认真审查,针对其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要及时的处理,找出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案和措施,并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的要求来完善施工设计方案和图纸中的措施,这是目前监理人员的主要任务和义务。

(1) 审查施工方案编制依据的适用性。在施工的过程中方案的编制要根据现场要求进行严格的控制模式,要结合施工现场要求进行现场勘查和统计,根据资料和信息的处理要求来完善,使得操作流程和安全控制模式都能够满足当前施工要求合理进行。审查时检查方案采用的规范和标准等是否已经废止。

(2) 认真的熟悉图纸和相关的规范,在审查过程中要严格编制方案的完整性,使得施工方案在应用之中能够一招工程施工特点合理进行,并且使得其具有合理的完整性和针对性。这种施工方法和应用的过程中主要包括在工程建设中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坍塌事故的管理,保证施工安全。地基处理及排水、材料规格、钢管连接方式、水平与纵向剪刀撑等构造设置、模板和支撑体系的设计计算验算、高大支模的安装拆除方法和验收程序、混凝土浇筑方案、安全管理措施、应急预案等;是否绘制支撑体系搭设详图,有特殊要求的有否作详细说明;专家论证意见是否充实完善到方案。

(二)、对施工阶段监理控制:

高大支撑工程监理是具有一定技术含量且随机性很强的一项工作,加上现在建筑市场存在一些不规范行为,其工作难度相对较大,监理机构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施工过程的监理,使工程的安全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1、监理机构内部工作

1)、根据工程的特点、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以及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项目监理机构,配置相应的专业监理人员。并在现场配备必要的监测设备工具。同时完善现场管理制度,规范监理人员的行为,保证监理人员能够履行自己的职责,提高监理机构的工作效率。

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监理规划文件,并针对本工程高大支撑专业特点,在监理规划中制定了基本安全准则、安全监理程序、监理方法、措施以及监理人员分工等内容。

3)、组织编写模板高大支撑专项监理细则。重点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安全和人员的配备等相关内容。

4)、审核施工项目经理、安全人员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2、质量安全作业技术交底

总监理工程师参加施工单位的模板支撑专项方案技术交底工作,以透彻地掌握专项方案设计原则及质量要求。要求施工单位完善组织机构,落实人员职责,建立考核考评体系,采取激励措施,调动人员积极性。同时督促施工单位以及专业班组认真做好专项方案校对工作。施工单位发现专项方案中存在问题时不得随意更改,必须按原程序申报、审核、批准。

3、钢管扣件进场检验

施工现场的钢管扣件,进场前向监理机构提交《工程材料/构配件报审表》,同时必须附有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以及质量检验报告。监理工程师对出厂合格证及生产许可证进行审查,在符合要求后,进行钢管外观质量验收。监理工程师对钢管扣件的外观验收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钢管有无严重鳞皮锈,钢管壁的厚度采用计量检查。(2)扣件的完整性以及重量。(3)监理工程师对外观质量以及质保资料检查符合要求后,进行现场见证取样,试验合格的方可使用。

4、设置控制点

为保证施工过程质量、安全始终处于受控状态,项目监理机构根据高支撑的结构特点协助施工单位设置以下质量控制点:(1)地基处理工序验收。(2)扫地杆与拉接点的设置。(3)立杆的搭接方式。(4)垂直纵、横向及水平剪刀撑的设置。(5)扣件拧紧度。(6)钢管扣件与组合钢架及框架柱的连接。在此基础上实施质量预控。施工单位按照质量控制点的要求,每道工序完成后,经自检,公司质安科复检合格后报监理机构进行验收,未经监理验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浇筑前, 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确认具备混凝土浇筑的安全生产条件后,签署混凝土浇筑令, 方可浇筑混凝土。

(三)施工后续控制要点

工地监控方案篇(5)

中图分类号:TP3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20-0065-01

一、 引言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各类犯罪案件也掺杂了越来越多的信息化手段,因此就要求公安机关要抓住信息化型犯罪的特征,加大侦查的科技含量,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开拓刑事侦查的新局面。视频监控技术有效地提升了社会治安的防控水平,丰富了公安机关防范打击违法犯罪的手段,提高了防范打击的能力。视频监控技术作为信息化侦查最重要的技术之一,在社会治安的维稳和巡逻方面,案件的侦破和犯罪嫌疑人的追逃都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 视频监控技术的概述

视频监控技术,是一项综合运用计算机视觉技术、模式识别技术、图像视频处理技术等现代科学技术,以研究犯罪行为中相关的视听证据为依托,运用定位、提取、处理、分析、研判等技术手段,记录案件真实情况的图像和声音资料,进而为案件的侦查过程提供线索和证据的现代化技术。

视频监控技术作为一种可以综合、全面、客观地收集破案线索以及提供案件证据的侦查技术手段,是应对公安工作信息化发展的重大挑战的坚实基础,是与传统侦查方式相结合的一种与时俱进的突破和变革。

三、 视频监控技术在侦查中的实践应用

随着科技警务不断发展革新,视频监控在公安工作中的应用与日俱增,对警务实战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主要体现在开展日常监控巡检、违法犯罪视频侦查研判、服务社会群众诉求和期待以及警务活动管理监督等方面。

(一)利用视频监控可以开展日常监控巡检和现场指挥

监控人员可以通过对视频监控的预览,对监控区内的各种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对案件多发地段、易发时段内的特定对象和案件实施重点监控,一旦发现可疑情况要立即锁定目标,进行跟踪,并及时通知路面巡警做好盘查或抓捕工作。同时,指挥人员还可以根据视频监控传输的图像对现场情况进行预判,可以准确、及时地下达指令。如2006年12月24日,莞城公安分局视频监控中心值班工作人员通过路面视频监控的探头,发现一名可疑男子要聚福豪苑路口左观右望,于是值班人员立即用对讲机指挥调度路面巡逻队员进行巡查,当该可疑男子着手偷走电动车时就立即通知埋伏的便衣警察进行抓捕,最终将该偷车男子抓获。

(二)利用视频监控可以开展违法犯罪视频侦查研判的工作

视频图像侦查技术的发展,可以便于公安机关开展实时监控,分析得出犯罪分子出现频率较高的时间段及地点,按照犯罪嫌疑人在各个监控点的出现的时间顺序串联起来,排查落脚点等信息,进而与传统的侦查方法结合起来去充分挖掘与案件侦破相关的有价值的信息,锁定犯罪嫌疑人的巢穴,最后在犯罪嫌疑人落脚点附近进行布控抓捕,将其一举抓获。

(三)利用视频监控可以捕获犯罪嫌疑人相关信息

监控人员可以从视频监控中直观地定位犯罪嫌疑人,捕获其体态外貌特征,也可以根据其着装和行为特征研判出职业或者地域特征。同时还可以调取案发前后一段时间的视频监控录像,对犯罪嫌疑人的来去的方向和轨迹进行定位,以此为依托,研判推断出犯罪嫌疑人可能的落脚点或逃窜路线。这对于拓宽案情研判的思路,明确侦查的思路,提高案件侦破效率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如2008年1月5日在广东省中山市坦洲镇七村惠建汽车修配长发生的入户抢劫杀人案。修配厂办公室里的一名看更老伯别人用钝器敲打脑颅致死,现场一些现金等财务被盗走。坦洲分局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经对现场初步勘查和分局视频监控探头情况进行研判分析后,确定该起案件的案犯对案发地比较熟悉,且是一个年轻力壮的男子所为。案发后,办案民警围绕汽配厂曾做过工的员工进行走访排查,并安排民警对视频各监控点进行排查,经对提取的视频影像进行比对,很快确定是该汽车修理厂曾工作过的一名员工所为,并巡线将嫌疑人黄某抓获归案。

(四)视频监控可以帮助还原案发现场场景

监控人员可以通过视频监控回放案发时的录像,还原案发现场的场景,查明案件的来龙去脉,理清案件中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同时也可以从中寻找到目击证人,询问证人的口供,得到更完整的案件信息,为案件的侦破提供更多的线索。

(五)视频监控提供的视听资料可以为审讯提供有力证据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与发展,特别是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广泛应用,视听资料作为一种新型证据应运而生,可以更生动、形象、直观地提供更多的信息作为证据。视频监控资料作为一项强有力的证据,在避免犯罪嫌疑人口供不实和巩固对犯罪嫌疑人的审讯效果上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视频监控资料属于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一种,具有客观性、真实性、可靠性、反复使用性的特点,能够还原真实的案件,准确客观地提供案发时的视频图像,将犯罪嫌疑人的不法行为公之于众,提供真实的、原始的、客观的诉讼证据。此外,还需要与目击证人的调查询问相结合的方式,为刑事诉讼提供更完备的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体系,推进诉讼的顺利进行。

四、结语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刑事犯罪活动的手段与方式也越来越趋于信息化,因此要求我们也要积极发展新兴的侦查破案技术,来适应与时俱进的科技发展。作为一名公安视听技术专业的学生,我们有责任,也有义务努力钻研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紧紧围绕视频监控技术在侦查实践中的应用技战法进行研究,依托现代科学技术的强有力支撑,秉承“科技强警”的精神,从视频综合应用的“护城、防范、研判、实战、支撑、队伍”六条主线入手,充分发挥视频技术“精确打击的基础手段,社区防控的重要抓手,综合勤务的保障支撑”的特点,积极推动新兴技术在侦查中的不断应用。

工地监控方案篇(6)

中图分类号:F42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599 (2012) 13-0000-02

一、背景

在中国视频监控产业IP化、网络化的进程中,视频监控行业市场竞争门槛提升,产业集中度明显提高,一批在国内市场耕耘多年、注重企业核心竞争力培育的企业开始迅速崛起,实现了飞跃式发 展。企业综合实力较强的视频监控厂商的产品生产朝着能够视频监控全线产品、提供完整的行业解决方案方向发展,同时,一部分企业如CSST、海康威视等,其 角色定位也由从前单纯的产品生产商向工程施工和系统集成商的方向发展,形成完整的安防产业布局。

在模拟视频监控时代,国际视频监控企业的市场拥有绝对的话语权,但随着IP、网络视频监 控时代的到来,用户需要的不再仅仅是视频监控产品,而国内厂商更能深入了解市场需求,更灵活的市场策略优势得以体现,实力逐渐增强。在中国国内的本土企业中,目前年产值超过1亿元的国内安防企业已经超过100家。同时,随着中国鼓励中小企业上市政策的推出,安防行业掀起了上市的风潮,中国安防企业的竞争已经从单纯的技术、产品、市场的竞争,上升为资本的竞争

二、视频监控录像信息在执法实践中的作用

(一)通过视频监控录像的调取和回放,可发现案发现场相关嫌疑人的各种信息,便于公安机关研判线索,部署警力,能更快,更准确的抓获嫌疑人,通过视频监控网络化建设,可以将各个视频监控探头进行联网,更方便查询和调阅个点位录像信息,通过对监控尝试的24小时不间断监控和记录,更有利于公安机关快速出警,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

(二)通过电子地图的GIS系统的结合,可以将案发地点附近的所有监控探头在案发时间段内的监控录像,进行查询分类,下载和研判,从中获取案件侦破的关键线索和有用信息。

(三)对于存在争议的责任认定过程,可以进行案件过程推演和回复,从视频监控信息中找到各参与人的出现时间和各自的运动轨迹和行为过程,可以做为责任认定的可靠判据。

(四)通过视频监控录像可追溯很长时间内的嫌疑人时空轨迹信息,比如对有预谋的抢劫案件,通过对事发前一段时间的录像分析,可以发现嫌疑人踩点和准备犯罪过程的一些信息,从而帮助公安机关锁定犯罪嫌疑人,缩小侦查范围,争取破案时间。

(五)通过视频监控录像分析,利用时空轨迹数据碰撞,对案件的侦破能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例如在对套牌车的信息碰撞中,就能很容易的得出,车辆真假信息嫌疑车辆的特征信息,通过特征信息的比对,就有可能形成案件的串并案,就能更快的侦破案件。

三、目前常见的研判视频录像资料方法

从巨大的视频录像资料中发现用于信息,目前需要巨大的人力投入,需要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不放过任何一个蛛丝马迹,才能有所收获。

按目前的监控录像数据的存储格式计算,1个点位的1小时录像文件的大小是1G字节,如果要查看1个点位1天的录像,大约需要1个人15个小时左右,通常一个案件涉及的视频资料一般都有数百G字节以上,所以目前人工研判的过程是一个十分缓慢的过程。

一般来说通常的分工查阅不同点位的录像信息,将所捕捉到的有用信息进行记录归档,后期再进行综合和比对而确定嫌疑信息,一般关注的目标有如下几种:

1. 盗窃类案件,案发时间段内进出作案场所的人员信息,可疑物品,作案交通工具等。

2. 抢夺类案件,近年来,随着人、车、物信息的快速流动,加之汽车时代的到来,犯罪分子驾车作案已成为一种普遍的犯罪模式。这给我们传统的侦察手段带来严峻的挑战,但也给我们视频侦察带来了机遇。驾车作案,犯罪分子的作案成本相对比较高,关注作案嫌疑人的逃离路线,最终出现的时间和地点,结合旅馆住宿登记信息确定嫌疑人身份。

3.绑架勒索类案件,关注嫌疑人交通工具特征,同伙特征,逃离路线,结合GPS系统地位,可及时发出协查通知。

4.诈骗类案件,可观察录像信息中嫌疑对象的个体特征,如嫌疑人的穿着档次出入场所信息,可确定犯罪嫌疑人的消费层次,生活区域,甚至职业特征等,从而缩小我们的调查范围。

当然光从视频角度来讲是不可能查证落实具体的案犯,我们需要其他侦查手段的配合。视频跟信息研判的结合以及跟技侦的结合使用尤为重要。

(1)车主关系信息关联法

(2)车辆违章信息关联法

(3)车辆租赁信息关联法

(4)车辆与社会场所信息关联法

(5)车辆轨迹与盘查数据关联法

(6)车辆轨迹与通讯数据关联法

(7)车辆信息与旅业数据对撞法

四、视频监控录像网络建设的几点思考

(一)大网络建设思路,整合社会监控资源,随中国平安城市的建设步伐,大多数的视频监控探头都纳入到了公安视频监控网络中,但有许多企业,学校,重点保卫单位,以及个人都建设了很多的视频监控资源,如果能把这些社会力量整合起来,作为公安视频监控网络的有效补充,对提高案件的侦破进度和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二)高清化建设思路,目前大多是视频监控探头多是标清分辨率,这给视频监控录像的使用带了很大困难,不能看清犯罪嫌疑人的面部特征和细节,以及作用范围较小,很难获取全面信息,随技术成熟,目前高清视频监控设备从性价比来说都可以做为标清替代产品的不二选择,所以应该在新建过程中推行高清化建设思路,通过有步骤有计划的对原有标清点位进行改造。

(三)视频监控设备夜视功能。目前,大多监控探头不具备夜视功能,夜间获取的视频资料不清晰或一片漆黑。案件中作案人员特别是盗窃案件、抢劫案件犯罪嫌疑人往往选择夜间光线差或无光线的地方下手,这些地方即使装有视频监控设施,但是因为光线弱或不具备红外夜视功能,用的时候才发现是“睁眼瞎”。

(四)建立视频资源信息共享库,对有效的视频资料信息进行归类,保存,便于研判人员调阅,添加备注,以及进行案件的串并管理。建立有效的信息索引机制,便于信息的搜索和下载。

(五)建立定期设备维护制度,由于前端视频监控设备,一般工作在户外场所,经常遇到高温雷雨天气变化,长时间日晒雨淋,以及人为损坏等因素,常常是需要调用时才发现设备不可用,所以形成定期的设备巡检就十分关键,定期排查前端设备故障,保证录像设备的可用性,

在此基础上形成设备常见故障的自动诊断系统,最大限度的保障视频监控资源的稳定运行。

参考文献:

[1]《浙江省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指导意见》

[2]《基于公共运营商的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规范》

[3]《温州市公安局社会公共安全视频网络监控系统建设规划及技术标准》

工地监控方案篇(7)

个案监督的基础工作已经成为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工作部门的日常工作。作为在人大制度下对适用法律不当的具体案件的最后纠错监督机制,这种工作形式容易见效果,出成绩,但是如果不加以规范化,失去“度”,就可能反而不能达到促进实现公正和社会和谐发展的目标。因此有必要正确认识个案监督的意义。

一、个案监督不应是人大司法监督的主要形式

人大对司法机关具体案件实施监督,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由一些地方人大常委会在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中逐步发展而来的。最早对个案监督进行地方立法的是辽宁省,1987年11月,《辽宁省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工作的暂行规定》率先出台。之后,各地方人大相继制定了类似的地方性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例如广东、江苏专门制定了个案监督的地方性法规;四川、重庆等省市则制定了“司法案件监督条例”;吉林、湖北、广西等省制定了“监督司法机关办理案件”或者“对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实施监督”等地方性法规;北京、上海、浙江、新疆等省市区制定的“监督司法工作条例”,其中涉及到“个案监督”的内容。目前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上都有了关于个案监督方面的地方性法规,甚至在市县一级人大常委会也制定有个案监督方面的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还没有开展过个案监督,而且在地方人大常委会开展个案监督的问题上曾一度持保留态度,在1989年7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曾有这样的表述:“人大在监督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时,不直接处理具体案件。对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有意见,可以提出质询和询问。纠正错案应当由法院、检察院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去办。”上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个案监督在地方人大中的广泛开展,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个案监督的态度出现转变,对个案监督的做法较多地给予了肯定。但即便如此,1999年为了加强及规范个案监督,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曾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对审判、检察机关重大违法案件实施监督的决定》的议案,该议案曾经过两次常委会审议,但由于来自学界和司法部门的强烈反对而中止审议,这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立法法的规定,第一次将一个法律议案变成废案。

法律监督主要是面上的监督、整体上的监督。个案监督是对某一具体案件是否正确适用法律进行监督,是点上的监督。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组织代表视察等形式,适合于法律监督,便于常委会了解、掌握全面情况、整体情况。而个案监督所反映的是个别问题、个别现象,在没有形成普遍现象前,并不能说明本地区实施某项法律的整体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主要监督形式就是听取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把受理群众申诉归入工作。省人大的监督条例列举了八种监督形式,把与个案监督有关的“受理公民和组织的申诉、控告和检举”放在第六位。可见个案监督是一种监督形式,但不是人大监督的主要形式。

另外,委员会的工作应该服务于常委会的工作。随着社会发展,委员会工作中,审议大会主席团及常委会交付的有关议案和法规草案,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向大会或者常委会提出职权范围内的有关议案等议案办理和办理立法、其他重大事项,视察、调研重要问题的比重将越来越大。例如国内上海、江苏等省市的人大常委会内司委的职能中都将受理申、控案件排在比较后面的位置。在外国,西方各国立法机关按照与政府部门对应的原则设置相应的委员会,就是为了协助院会或全体会议审查交付的议案。

二、正确认识个案监督的意义

个案监督是首先由地方人大通过受理群众申诉、控告和检举,探索出来的新的监督形式。它的意义在于通过具体案件,直接抓住典型,以案说法,以理服人,避免了其他监督形式中易出现的走过场、笼统概括、抽象描述的弊端。这种形式最受广大群众的欢迎,也容易促使司法机关整改。

但是,正因为它是通过典型案例进行监督,在实际操作中,就要受理大量的群众申诉、控告案件,随着人大的威信不断提高,群众把司法公正的最后希望寄托到人大,凡是自认为司法机关处理不公,或者可能处理不公的,都向人大的领导、代表及常委会有关部门反映、投诉。本着为群众负责的原则,常委会工作部门每天花费大量的人力、时间去受理、登记、分类处理,接待群众来电、来访,陷入具体事务甚至纠纷之中。这些案件中,有些是已走完法律救济途径,当事人心有不甘的,有些是处于司法程序中,感觉有可能处理不公,想通过人大监督,给司法机关打预防针的。有些当事人纠缠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达不到目的就哭骂吵闹,作出过激言辞。工作人员疲于处理这些案件,没有时间就这些案件所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研究,大多只能“批、转、发”,当事人催逼压力太大,只能与司法机关经办人商量如何共同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这种工作方式,不是真正的个案监督,只是申诉案批发站、三审法院,甚至会干扰司法独立,达不到个案监督的效果。

根据省人大个案监督规定,个案监督是常委会的监督,而不是某个工作部门或者工作人员的监督。它还须遵循一定的工作原则,按照法定的程序,才能上升为常委会的个案监督。我会成立以来,尚未有一件真正意义上的个案监督。至于常委会工作机构日常所做的受理群众申、控案件工作,仅仅是个案监督中的基础工作,属于日常的谨慎审查,不能打着个案监督的旗号,就某一具体案件向司法机关施加压力。

我们认为,无论是个案监督还是个案监督的基础工作,都要围绕组织法规定的地方人大常委会的职权,为法律、法规在本地区的贯彻实施服务。通过办理申、控案件,把由一系列典型案例反映出来的,有一定代表性的执法问题,向常委会报告,由常委会决定采取什么监督形式督促司法机关进行整改。如前些年,反映法院“执行难”的申诉案占了总数的一半以上,我们通过工作汇报向常委会报告这一情况。第二年,常委会对我市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工作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报告附上工作部门提供的三个典型案例,报告内容里指出的问题比成绩多,整改建议具体,给司法机关很大震动,促使法院就“执行难”问题大力整改,解决了一大批案件。这些年情况有所好转。如果单纯就案论案,即使法院解决了少数执行难案件,对于解决整个广州地区的“执行难”并没有多少实际意义,达不到监督目的。

三、个案监督应规范化、制度化

个案监督是地方人大在实际工作中探索出来的方式,至今全国人大还没有在正式的文件中确认这一监督形式。省人大于1997年顺应各地人大的要求制定了《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实施个案监督工作规定》,但基于当时的认识,规定得比较原则。现行实践中,对于如何监督,不同地方人大的做法未能统一,有的工作还未完全到位。我认为面对这种现象,应该加以梳理整顿。

(一)转变观念,要有服务大局的思想。

加强个案监督,不是为了解决一、两件个案,得到几位当事人的好评;也不是为了给司法机关施加压力,让他们因此而更加重视人大及代表工作;更不能办“私案”,利用人大的职权为个人及其亲友服务。个案监督是为了加强对司法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保证宪法、法律和法规的正确实施,保障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应该指出的是,一般情况下人大不宜直接干预案件审理,而应监督有关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不能把人大搞成“三审”法院;对个别必须的情况,可以依法组织专门调查。同时必须明确,人大作为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的产生者和立法者,应当把注意力放在改革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司法体制和提高立法质量以及加强人事监督上面,既维护执法和司法的独立性,又从根本上尽可能地解决执法和司法不公的问题。

(二)个案监督要依法进行。

省人大制定的个案监督工作规定,明确界定了个案监督的内涵和外延,规定了个案监督应坚持的基本原则以及程序。尤其是“人大常委会不直接处理具体案件”原则,是正确处理个案监督与司法独立之间关系的工作准则。除了坚持集体行使职权、不直接干预司法、监督主要是启动司法内部程序纠错等原则之外,还必须遵循司法的正当程序、私法自治、尊重当事人权利等司法和法治的一些基本原则。

(三)规范受理申、控案件工作,为常委会实施个案监督打下良好的基础。

工地监控方案篇(8)

电视监控系统是安全技术防范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先进的、可靠的、防范能力极强的综合系统。近年来,计算机技术与数字视频压缩技术飞速发展,使得基于计算机技术的数字硬盘录像机为主体的多媒体数字电视监控系统普遍应用。目前,电视监控系统已经广泛应用于档案馆建设中。在档案馆建设和后期改造中,安装电视监控系统就像安装水、电、暖、通等系统一样,是档案馆正常运行的基础设施。

一、电视监控系统的工作原理

电视监控系统也称为闭路电视监控系统,英文简称为CCTV。它可以通过遥控摄像机及其辅助设备(镜头、云台等)直接观看被监视场所的一切情况,能够在人们无法直接观察的场合,实时、真实地反映被监视控制对象的画面,成为人们在现代化管理中一种极为有效的观察工具。由于它具有独特的功能,只需一人在控制中心操作就可观察许多区域,甚至远距离区域,可以把被监视场所的情况一目了然,所以被认为是安保工作的必须手段。

电视监控系统的基本工作原理为:经过镜头取景后的防范区域的场景图像,在摄像机的图像传感器靶面上,由摄像机转换成视频信号。视频信号由传输线缆及设备传送至控制室,控制室设备则通过远程操纵前端设备捕捉所需的防范区域现场信息,并将前端设备送来的视频信号以各种不同的方式显示、记录下来。

二、电视监控系统的组成

电视监控系统由前端设备、信号传输部分、后端设备组成。前端设备主要包括摄像机、镜头、防护罩、支架、云台等。前端设备的合理选型会直接影响到系统的效果,尤其是摄像机的合理配置,要能够因地制宜。传输部分主要包括视频线、音频线、控制线和电源线。视频线可以选用同轴电缆(距离在1000米以内)或光缆(距离超过1000米),如选用同轴电缆,距离超过350米(大约值),还需要增加视频放大器;如选用光缆,前端设备增加光发射机,后端设备增加光接收机。后端设备主要包括矩阵、画面处理器、硬盘录像机、普通录像机、监视器、显示器、云台控制器、大型不问断电源,电视墙、操作台等设备。后端画面处理设备可以任选矩阵、画面处理器、硬盘录像机,也可以混排。在实际工作场合,要按照不同的地点和工作环境,安装和调试不同的监控设备。

三、电视监控系统设备在档案馆中的实际应用

近几年来,笔者参与了数个电视监控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调试和验收等工作,在工作中积累了一些经验和体会。在2008年北京市某某档案馆(以下简称档案馆)电视监控系统改造工程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档案馆占地面积7亩,主办公楼地下1层、地上7层,建筑面积近10000平方米,每层2个库房,共有16个库房。安装档案馆的电视监控系统,首要考虑的是安全问题。因此,在档案馆院内和楼顶,设置1 3台50米红外防水彩转黑摄像机,个别安装遥控云台或快速摄像机。由于档案馆院内为不规则形状,院内零星种植高大乔木,楼顶摄像机又受到办公楼裙楼遮挡,因此使用较多的摄像机才能基本做到监控全覆盖。笔者认为,如果新建档案馆或其他建筑,出于安全防范的角度,可以尽量将院落和建筑设计规整,如果需要种植高大乔木,尽量种植在监控范围以内,不要紧贴围墙种植,需要考虑树木夏季产生的树阴对监控效果的影响,避免出现监控死角,否则即使监控摄像机使用自动光圈,由于响应速度差而影响监控效果。

档案馆电视监控系统的摄像机总数为70只,采集图像信息巨大,根据《北京市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档案馆实际情况,将存储时间设定为一个月。计算后决定使用10台1.5T的网络存储器进行存储。即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值班人员可以自由的设定视频的起始时刻、时间长度等选项检索回放,可点击列表或直接选择日期,按摄像机显示的位置、日期、文件、报警方式等进行图像检索。网络储存器简单说就是放在网络上的硬盘,网络上的每一台监控器都可以授权检索各个摄像机存储的图像。它的基本功能是将模拟的音视频信号转变为数字信号存储在硬盘上,存储满了会自动覆盖最早一天的录像文件,循环往复。网络存储器的主要特点是以先进的数字化方式监控和存储,一次存储,反复多次播放也不会使质量有任何下降。正是因为网络存贮器的这些突出表现,现在越来越多地代替传统的方式来实现录像和显示。随着电子技术的发展,网络存储器将会在价格上越来越便宜。故笔者建议,最好采用网络存储器结合画面处理器的方式设计档案馆的电视监控系统。

在有多个摄像机组成的电视监控系统中,通常采用视频切换器使多路图像在一台监视器上轮流显示。但有时为了让监控人员能同时看到所有监控点的情况,往往采用多画面分割器使得多路图像同时显示在一台监视器上。画面分割器的基本工作原理为:采用图像压缩和数字化处理的方法,把几个画面按同样的比例压缩在一个监视器的屏幕上。当采用几台多画面分割器时,就有可能用与多画面分割器相同数量的监视器将所有摄像机传送来的多个画面同时显示,这样既减少了监视器的数量,又能使监控人员一目了然地监控各个部位的情况。档案馆电视监控系统改造就把画面分割器设计为四画面、九画面和十六画面等,分别在两台显示器和电视墙上循环显示,便于监控值班人员在一台监视器上监控。

电视墙是后端设备的重要组成设施。考虑到资金、场地等问题,档案馆的电视监控显示墙设计为液晶电视机组合电视墙,就是将9台42英寸大屏幕液晶电视机组合在框架中,将视频信号集中或分别显示。这种形式具有安装地点范围广、造价低、安装简便、使用寿命长,易于日常维护,拆卸方便等特点,缺点是拼接缝隙较宽,每台电视机亮度不统一等。随着科技水平的不断发展,这种方式正在被LED光源超窄边液晶拼接电视墙、DLP超高分辨率数字显示拼接墙等技术所取代。

四、档案馆电视监控系统的发展方向

档案馆作为党和国家重要档案的安全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档案信息服务中心、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中心和政府信息查阅的法定场所,要满足社会公共文化服务的要求。档案馆电视监视系统的发展应当依托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进步,以电子计算机技术为平台,先进的视频系统设备、设施为手段,不断创新和发展档案馆的安全防范系统。笔者认为,档案馆电视监控系统的发展方向为:

1.报警及联动功能。电视监控系统可进行视频信号丢失报警、视频图像活动报警、外接报警探头报警等,通过矩阵控制主机及配套设备,将电视监控系统、防盗报警系统、消防系统和库房门禁系统连接在一起,报警后自动开启相关的摄像机、照明电源和相关门禁控制点,自动将报警画面切换至预先指定的监视器上,并迭加报警日期、时间、信息(警情地点和类别)字符同时自动开启录像机进行报警现场录像,应用图文管理软件(可扩展),在计算机上设置平面图,直观清楚、准确地将库房内部和周边的每一个设防点展现于监控人员眼前,提高档案馆的安全系数。

2.数字硬盘录像系统可进行录像、回放、传输、备份及控制五大功能,大大简化系统配制,使操作更简便,同时具有联网、远程传输等功能。这一技术代表着未来电视监控系统的发展方向正在被越来越多地接受。系统的存储采用数字硬盘录像机,所有数字硬盘录像机都联到网络上,在网络的客户端可以访问每一台录像机。

工地监控方案篇(9)

目前,信息监理的主要内容可概括为“四控、三管、一协调”,即: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和关系协调。具体内容包括:协助业主编写招标文件、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及合同谈判;审查承建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审核承建单位提出的材料和设备清单及其所列的规格和质量;审查承建单位提出的项目组织实施方案、施工技术方案、进度计划、质量保证计划和资金分解计划,提出修改意见;督促、检查承建单位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标准;检查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验收分部分项工程,签署工程付款凭证;检查项目建设的变更情况,审核变更办理报批手续;调解业主和承建单位之间的争端;督促整理合同文件和工程档案;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审查竣工决算与竣工资料。

信息监理档案的构成

从监理的角度来分类可将信息监理档案分为以下四大类,即:监理总控类、监理实施类、监理回复类、监理内部类。

监理总控类档案,是指在正式实施监理工作前所形成的纲领性、指导性、规划性文档。其他文档都是从总控文档派生出来的或者说总控类文档是其他类的上层文档。主要包括集成合同及附件、监理单位案、监理合同、监理任务书、监理说明书、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总结报告、施工技术方案、总体方案以及有关规定、办法、规程等文件。

监理实施类档案,是指信息监理方在开展信息系统监理活动中所形成的工程作业记录。主要包括监理咨询报告、招标计划、合同变更指令、计划变更表、变更申请表、进度监理总计划、网络进度计划、月施工进度计划表、进度实施情况表、监理工程项目完成工程量汇总表、工程暂停令、开工令、复工令、返工令、施工进度的记录和统计、施工进度纠偏监理记录、质量监理保证计划、质量监理阶段报表、质量事故报告、抽查复查记录、质量等级评定报告、质量跟踪反馈单、投资监理计划、项目总状况报告表、项目投资完成情况报表、计量结单、索赔单、工程造价分析报告、沟通记录表、监理日报、监理周报、监理月报、专题监理报告、监理会议纪要、监理通知单、专题监理报告、初验报告、验收报告、总结报告、验收鉴定书及其他监理实施文件。

监理回复类档案,是指监理单位在收到承建单位或者建设单位和工程文档时,由监理单位负责回复或批复意见的文件。主要包括招标文件评价记录、投标文件评价记录、开标过程确认表、工程合同评审表、工程技术文档审核表、质量保证资料检查记录、工程开工报审表、工程延期申请表、费用索赔申请表、分包单位资格申请表、软件开发文档审核表、工程设计方案审核表、设备开箱检验报告、项目付款阶段验收报告、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工程款支付建议书、索赔处理意见、项目各阶段培训检查记录、报验申请表、提交资料回复单及其他监理意见文件。

监理内部类档案是指监理单位为开展工程在监理单位内部发行的各种文件。主要包括内部决议文档、内部控制文档、监理日志、监理总结报告、监理大事记及其他内部文件。

信息监理档案的管理原则

1.坚持领导重视、全员参与、专人负责、全过程、全方位管理的“三全一专”原则。为了进一步提高信息监理工作水平,促进信息监理工程的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监理单位应该要求各部门认真做好监理档案的管理工作,实行总监负责制,派专人管理,制定专门管理办法。

工地监控方案篇(10)

一、基层检察机关办理立案监督的现状

在基层检察院受理群众要求立案监督案件的信访案件有较显著特点,侵财型占比例高,其次是涉及人身伤害的。侵财型的立案监督案件中,又以多以申诉人与被控告人因合同纠纷引起。这类申诉人寻求司法救济的路径基本呈现“四部曲”,不服民事诉讼结果——不服公安机关不立案——不服检察机关立案监督的结果,最后选择向上级检察机关复议或继续检察机关举报控告公安机关的不作为,或投诉检察机关监督不力。

二、立案监督息诉难成为涉检信访“重灾区”的的成因

第一,公民权利意识日益增强、诉求的多样化。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矛盾以案件形式进入司法领域,三项重点工作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对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的新期待,广大人民群众要求强化法律监督的侦查监督的呼声强烈。

第二,现行的立案监督的法规规定简单、过于宽泛,粗略,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等,而立案监督执法行为的不规范,容易产生执法瑕疵,是造成次生信访风险的原因之一。

第三,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部门内部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基层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人员少、任务重的矛盾长期突出存在。侦查监督改革实施以后,这一问题更加突出,同时侦查监督队伍在思想观念、执法理念、能力水平、作风养成等方面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存在不适应之处。立案监督工作在基层检察院投入的力量不足,处于一种被动办案,主动开展工作能力不强,导致事实不清,草率结案,处理的依据不足以信服信访人,影响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三、加强检察机关立案监督职能的建议

(一)充分发挥现有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立案监督职能的作用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规则第552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公安机关的刑事立案活动实行监督,刑诉规则将检察机关立案监督职能以法律的形式的确立,说明了立案监督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的重要职能之一。

(二)加强检察机关刑事立案监督工作的规范化

宪法和刑法规定了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在开展立案监督工作中应当更加注意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确保立案监督工作的准确性,切实防止轻易和草率。

1.检察机关要对启动立案监督程序线索进行严格审查。实践中,为了减少信访的压力,确实存在有部分信访案件,为了避免信访人的投诉和信访,只要是公安机关作出不立案决定的案件,检察机关一般都会启动立案监督的程序,导致了不少从信访人提供的书面材料即可判断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成立的案件进入到立案监督程序,这种做法弊端使得检察机关立案监督职能沦为信访人为了实现不合理诉求的司法救济的工具,从另一方面也助长了部分信访人“信访不信法”的心理,是导致最终立案监督案件息诉难的重要因素,难以实现案结事了,实现办案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严重地损害有损司法机关的法制权威。因此,检察机关在受理被害人或者单位的投诉后,不应不加区别地启动立案监督程序,而是先要对投诉的形式要件和实质内容进行审查,使一部分不符合条件的投诉以其他方式妥善处理,对符合条件的投诉则启动立案监督程序。首先做为受理群众控告申诉的部门,应当对于受理要求立案监督的申诉控告材料要进行甄别,有必要时可以开展调查核实,询问办案人员和有关当事人,查阅、复印公安机关刑事受案、立案、破案等登记表册和立案、不立案、撤销案件、治安处罚、劳动教养等相关法律文书及案卷材料。对于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控告、申诉,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查,并可以要求控告人、申诉人提供有关材料,认为需要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或者立案理由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侦查监督部门办理。侦查监督部门经过调查、核实有关证据材料,认为需要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有证据证明公安机关可能存在违法动用刑事插手民事、经济纠纷、或者利用立案实施报复陷害、敲诈勒索以及谋取其他非法利益等违法立案情形,尚未提请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审查起诉的,经检察长批准,应当要求公安机关书面立案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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