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纪检监督履职报告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07 14:55:19

煤矿纪检监督履职报告

煤矿纪检监督履职报告篇(1)

(一)加强教育培训

一是加强日常教育培训,煤炭监管部门在日常安全检查中,根据驻矿安监员驻矿情况,结合井下现场实际,对驻矿安监员进行业务指导和讲解,提高驻矿安监员现场监管检查能力。二是加强专项业务培训,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区驻矿安监员集中培训,邀请攀西煤监分局、攀煤等煤矿技术专家进行授课讲解,提高其监管监察执法能力;同时定期召开驻矿安监员业务能力培训会及其他相关安全生产会议,用“以会代训”方式宣传介绍安全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提高驻矿安监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三是脱产学习,区财政安排经费,每年定期组织一次驻矿安监员到省市级安全培训中心进行业务能力培训,每年轮流送培,每次不低于2人,各产煤乡镇驻矿安监员参培人员不少于20%。

(二)加强管理考核

1.驻矿制度。每周在煤矿驻矿时间为5天,不少于40个小时,并严格执行考勤纪律和请假销假制度,严禁脱岗漏检。每月入井检查次数不得少于15次,其中夜间入井检查不得少于5次,并对每次入井的检查时间、路线及检查情况作详实记录备案。

2.日志制度。⑴驻矿安监员每天填写《驻矿日志》;⑵每周定时将监管内容按要求上报乡镇煤管所;⑶每旬对矿井存在的较大及重大隐患进行公示;⑷每月定期对所监管煤矿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评估。

3.交流制度。实行季度轮岗交流制度,由区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一调配,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各产煤乡镇煤管所内部轮岗安排根据实际情况,太平乡实行分片区轮换交流、前进镇实行分矿井轮换交流,务本乡实行对调轮换交流制度。

驻矿安监员工作考核,实行季度考核制和年度考核制。一年内所驻矿井发生1次(含1次)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全年不得参与评先评优,发生一次死亡2人(含2人)以上的事故的,除不得参与评先评优外,还必须写出深刻自我检查,对因失职或不履职造成事故的,予以辞退或追究其相关责任。

(1)季度考核。由镇(乡)人民政府对驻矿安全监管员工作绩效实施季度考核。根据《区驻矿安监员管理办法》中要求的驻矿安监员职责进行细化考核,在一年内,如驻矿安监员季度考核一次不合格的,给予警告及诫勉谈话;两次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2)年度考核。区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镇(乡)人民政府根据驻矿安监员月考核和实际工作情况制定详细的考核方案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划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并将考核结果报市安监局备案。

(3)考核标准。优秀: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督促安全隐患整改效果明显,安全状况明显好转,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合格:较好履行岗位职责,工作积极,按规定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不合格:工作中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的;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按时保质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不服从工作安排,违反规章制度的;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的;无故不参加年度考核,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4)结果运用。在年度考核中获优秀等次的驻矿安监员,每年业绩考核经费奖励全额发放,并由区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提请区政府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在年度考核中不合格的,将实施末位淘汰制,对履职不到位的坚决予以辞退。另外,在防止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或在事故抢险救灾过程中表现突出或连续两年考核获优秀的驻矿安监员,经区政府批准,可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授予“煤炭行业优秀工作者”称号。

二、进一步加大高效矿井建设和“两改”督促力度

加强监督和指导,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高效矿井建设机构、人员、资金,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建设安全高效矿井煤矿企业在开采方案选择、设备选型等方面技术指导,帮助解决煤矿企业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及时总结推广安全高效矿井建设成功经验,确保今年底前生产矿井全部通过安全高效矿井验收,建设矿井竣工验收时安全高效矿井建设一并验收。

针对煤矿顶板事故多发的实际,在带金煤矿、绿环煤矿、田堡一矿、田堡二矿等煤矿采煤工艺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区具备条件的煤矿全面推行柔掩支架采煤工艺。同时,督促煤矿淘汰木支护,新掘进工作面岩石巷道采用锚喷支护,煤巷半煤巷采用矿用工字钢支护,碛头使用前探梁支护,采煤工作面采用单体液压支柱+铰接梁支护或柔掩支架支护,今年底前全面淘汰木支护。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执法

(一)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专项行动。

以全省煤矿“打非治违”交叉检查为契机,结合交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开展煤矿非法生产或违法建设打击工作,特别是对煤矿企业借资源整合和技改之名非法违法组织生产行为进行顶格处理。

(二)严肃查处各类事故。

对非法、违法生产建设酿成的事故以及事故发生后瞒报、逃逸的,依法从重查处。

(三)加强采掘头面审核监管和煤炭运输管理。

严格工作面审核报批和封签管理制度,监督煤矿严格按照核定采掘头面作业。生产、建设矿井增加和变动工作面需先报批方案并经现场核查符合安全条件后才允许生产作业,杜绝超通风能力进行生产作业。建立健全井下密闭管理台帐和定期检查制度,杜绝煤矿私开工作面非法生产。

(四)加强隐患排查治理。

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明确专人督办,跟踪到底,直至隐患彻底消除;企业上报的重大隐患,明确专人督办,督促企业落实措施和责任,并定期掌握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进度;对于不能立即消除的重大隐患,必须责令煤矿停产整顿。

(五)推进采煤方法改革。

淘汰落后的采煤方法和工艺,在务本片区煤矿推进采煤方法改革试点基础上,结合高效矿井建设的要求,在全区强力推进煤矿使用先进适用采煤技术,坚决陶汰落后的采煤工艺和技术,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条件。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煤矿纪检监督履职报告篇(2)

中图分类号:D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6)01-078-02

一、厘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按照“三严三实”要求深入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羊场湾煤矿党委以“严”和“实”的精神,将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全面厘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形成认识到位、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和主业突出、监督执纪问责有力的监督责任落实体系。

(一)厘委主体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落实

羊场湾煤矿党委从实际出发,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纳入企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一是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则》,企业党政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对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对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二是定期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三是定期召开反腐倡廉工作会,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新形势,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四是健全完善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企业内部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制度;五是制定《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副科级以上管理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管理人员作风建设问责实施办法》等作风建设制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神华集团“21条规定”、神宁集团“28条规定”和矿“29条规定”;六是定期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有效解决党员干部党性不强、纪律规矩意识不高的问题。

(二)厘清纪委监督责任,强化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的有效落实

矿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三严三实”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突出监督主责,严格执纪问责,增强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履行监督职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羊场湾煤矿纪委主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认真落实监督责任。一是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办法》、《纪检监察科工作规则》,聚焦主业主责,把设备物资入库验收、干部作风整顿、员工劳动纪律检查、后勤经营监管等不该牵头或参与协调的业务返权给主责部门;二是纪委书记主动担当,亲自挂帅,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教育和监督;三是加强对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监督检查;四是加强对廉洁风险防控体系的推进,加强对两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履职行为的监督检查;五是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环节、重点岗位的效能监察;六是加强检查监督,对各科(队)及党员干部出现的不良苗头及时约谈,做到抓早抓小。

二、构建落实“两个责任”长效机制,按照“三严三实”要求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全面构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长效机制,既是促进国有煤炭企业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又是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需要,是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具体体现。

(一)严查违规违纪案件,构建党员干部“不敢腐”的责任追究机制

羊场湾煤矿纪委将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全面畅通举报渠道,严肃查办各类违规案件,真正使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一是畅通举报渠道。羊场湾煤矿严格贯彻落实《工作条例》,畅通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等渠道,健全党务公开、矿(队)务公开、举报电话、矿长(书记)信箱、投诉网站、党代表与职工代表巡视、作风督察小分队等监督平台,设立举报接待站,变“上访为下访”,定期组织基层员工代表通报问题处置情况,全面拓宽举报渠道,拓展案件源。

二是严肃查办案件。不断改进案件查处工作程序及方法,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一案双查、追责倒查的完整链条、按照“有案不查就是失职,有责任不追究就是渎职”的原则,及时受理、核实和处理员工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经常性地开展日常巡查、明查暗访,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打造惩腐天罗地网,对党员干部轻微的违纪违规行为或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加以制止,对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同时又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包括党委和纪委的责任。

三是形成惩治威慑氛围。矿纪委在内部“反腐倡廉”网络、矿区宣传教育电子屏、党务公开栏中设立曝光台,以案预警,对发生在员工群众身边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向全体党员干部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形成持续有力的警示惩治威慑氛围,全面构建起预防惩治违规违纪行为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权力监督制约,构建党员干部“不能腐”的监督防控机制

羊场湾煤矿不断强化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推广实施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全面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行为。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为保证中央“八项规定”及集团公司“若干规定”的有效落实,企业党政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文件,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发挥带头示范作用,抓好管辖范围内有关规定要求的组织实施和贯彻执行情况,将“七项费用”计划指标细化分解到各业务部门,纳入“五型企业”绩效考核,规范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招待费、公务用车等非生产性费用的支出流程,有效促督促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转变。

二是全面推进廉洁风险防控管理。羊场湾煤矿持续拓展完善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在实践中构建起“1357”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和“8213”风险管控阳光工程,机关科室、基层区队每月进行一次自检,矿纪委每季度对机关科室、基层区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通过在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对廉洁风险实施有效防控,经营部门具体落实,纪委全面监督,逐步形成反腐倡廉的教育机制、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全面提升廉洁风险防控的科学化管控水平。

三是加强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矿纪委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安全生产管理、设备物资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干部作风建设等五个项目设立为专项效能监察项目,加大对专项效能监察项目的管理。重点加强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履行岗位职责及完成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对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安全生产隐患的整改、党政“一把手”入井及入井解决安全生产隐患问题的效能监察,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招标、评标和定标的效能监察流程,加强对矿内机电设备维修、废旧物资处置等招(议)标及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有效发挥效能监察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四是严格内部效能审计。羊场湾煤矿成立由纪委组织协调,人力资源科、经营科、财务科、供应站、办公室等职能科室配合组成联合内部效能审计工作小组,坚持每季度对机关科室、基层区队执行“六公开六监督”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内部效能审计,针对效能审计结果制定整改措施,监督整改落实,对存在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科队严格问责,逐步形成流程规范、制度管用、问责有力的审计监督长效机制。

五是完善企业反腐倡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矿党委坚持不断完善检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纪委加强监督和责任追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与经营业绩评定、经济奖惩、选拔任用相挂钩,量化考核指标,规范考核程序,注重成果运用,不断提高落实责任制的严肃性,逐步形成风险源辨识、风险点管控、考核评价、修正改进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构建党员干部“不愿腐”的自律约束机制

羊场湾煤矿党委从“严”要求,向“实”着力,在工作实践中构建起立体式廉洁文化宣传教育网络,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线,真正敬法畏纪、遵守纪律规矩。

一是创新党风廉政教育模式。重点实施党风廉政建设党课教育、主题讲座、报告会、理论学习研讨、警示教育基地学习交流等“五个一”主题实践活动。党政主要领导坚持每季度讲一次廉政党课;定期邀请地方检察院专家教授作一次预防职务犯罪主题讲座;每半年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报告会;每年开展一次反腐倡廉理论研讨活动;每年组织一次赴警示教育基地学习交流活动,不断深化党员干部的意识形态教育。

煤矿纪检监督履职报告篇(3)

中图分类号:F71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6-00-01

一、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合同管理

要做工作,制度先行,是合同管理工作的座右铭,也是企业合同管理工作能够得到稳步、协调发展的关键。因此,本人任职以来一直十分重视合同管理制度的建设,几年来,先后制订了《东滩煤矿经济合同管理暂行规定》、《东滩煤矿合同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规范了从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到合同审批、签订、履行、终止、归档等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矿属各单位和部门在管理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制度规定,签订经济合同必须有承办部门、合同科、财务科参加;合同科对经济合同的全部条款综合把关,承办部门对经济合同的质量、技术标准、履行等条款把关,财务部门对经济合同的结算方式等条款把关。在此基础上本人又起草形成了统一的《东滩煤矿经济合同管理规定》。结合工作实践,本人又根据不同种类的合同在立项、审批、签订、履行方面的具体情况制订了专门的单项规定:先后形成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规定》、《修缮修理合同管理规定》、《购销合同管理规定》等单项制度;根据煤炭销售的实际情况,本人又对《煤炭销售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重新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煤炭销售合同管理办法》对煤质科、合同科、财务科在管理中的职责,合同相关方的资格,销售人员具备的条件,合同审批与签订都作了明确规定,为煤炭销售合同的签订提供了法律基础;为支持企业环境贯标工作,在本人指导下,合同科制订了符合单位实际情况的环境保护制度。

二、完善管理体系,加强管理监督

1.纵向管理系统

纵向管理系统上有经济合同领导小组,中有经济合同管理科,下有兼职合同管理员组成。经济合同领导小组,是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合同立项、审批,并指导检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合同管理科是经济合同管理的常设机构,负责经济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兼职合同管理员,是企业各主要单位和科室配备的专门办理合同业务的联络人员,是联系合同管理部门、业务科室的纽带,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2.横向监督系统

横向监督系统有合同科、财务科、纪委、审计科等部门组成。签订经济合同必须有合同科和财务科参加;在工作中,根据合同的种类不同有不同的承办部门和使用单位,会同上述部门共同参与合同的签订。对于数额大或社会影响较大的合同还应邀请审计、纪委等部门参加。合同科对经济合同的全部条款综合把关,承办部门对经济合同的质量,技术标准,履行方式等条款把关,财务部门对经济合同的结算方式,付款方式等条款把关,审计、纪委检查监督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纵向管理使得企业的经营决策得以顺利地贯彻实施,并能将实施过程中的信息及时反馈,既保证了决策的客观性,又提高了工作效率。横向管理则使合同会签部门共同参与、互相监督、协调一致、各负其责,形成了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纵向管理和横向管理互相交织,相辅相成,既避免了个别单位权力过于集中和合同承办过程中的推诿、扯皮现象,又保证了合同立项、审批、签订、履行、验收、终止过程有条不紊、高效运作。

三、制定规范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1.立项程序

矿属各单位如需签订合同,均需以书面报告形式说明合同标的的基本情况及数量、价款等,上报矿分管领导,经矿分管领导和经济合同领导小组审核研究,决定取舍,如认定项目合理,则由矿分管领导签字简要阐明矿合同管理小组的意见进入下一程序。合同标的列入集团公司批准的各项计划的,以集团公司批准的各项计划作为立项依据。

2.调研程序

项目经经济合同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对于金额较大、产品质量和价格市场情况不明的,经汇报请示矿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合同科招集有关部门本着“同等产品比质量、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信誉”的原则,对市场进行广范调研,确定供应商。

3.审批程序

上述工作完成后,根据合同的性质和矿领导的要求,填写《经济合同审批表》,上报合同主管部门审查,无异议的,上报矿分管领导,明确签署意见后,再返回合同主管部门,进入会签程序。

4.会签程序

合同科接到矿领导签字同意的《经济合同签订审批表》后,便进入合同管理的中心程序。会签合同由合同科召集承办部门、财务科参加,与合同标的有利害关系的部门应合同科的要求也应参加,重大合同还应邀请矿审计部门、监察部门或集团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参加,上述部门密切合作,一致对外,对合同标的的数量、价款、技术标准、质量要求、付款方式等逐一谈判落实,与对方形成初步意见后,填写《经济合同签约单》,向矿领导汇报同意,合同部门盖章后,合同生效。

5.验收程序

合同签定后,由承办部门和对方根据合同所订立的原则,具体协商履行合同,合同主管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可随时监督检查、提出问题,承办部门和对方应负责解释,并及时解决解释不了的问题,履行完毕后,由参加订立合同的部门全面验收,填写《验收单》,及时终止结算合同。

6.终止程序

合同规定的对方义务全面履行完毕,矿属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对方持合同、验收单等有关资料到合同科办理终止手续,填写经济合同终止报告单,到财务部门办理结算手续,合同终止。

煤矿纪检监督履职报告篇(4)

一、真抓实做,强化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六进”

1、以点带面,抓示范引路促全面创建。在廉洁文化“六进”上,采取了以廉洁文化示范点创建引路,结合单位实际,突出重点的开展工作,增强廉洁文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我矿分别在采掘区队、煤炭运销、物资管理、非煤公司、物业后勤等单位设立了九个创建示范点,明确了创建的形式、内容、重点、机制和奖惩“五有”标准,各创建示范点紧密结合各自实际,突出不同侧重点和创建特色。如:弘大公司以廉洁文化进机关为切入,突出经营管理流程控制和营销管理工作重点;器材供应站以物资采购、物流管理为重点强化制度建设和有效监督,推进廉洁文化“进项目”;洗煤厂与运销科以煤炭运销为重点,围绕构建“煤廉”文化,着力打造“学廉、保廉、促廉”的三个工作体系。我牵头先后组织座谈讨论2次,到各示范点协调指导10余次,又采取现场观摩、互相交流的形式组织召开了廉洁文化推进会,条件成熟时在弘大公司、器材供应站、洗煤厂召开了廉洁文化示范点现场会,推广了这三家示范点的成功做法,以点带面,推动了全矿各单位廉洁文化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2、送教上门,抓重点人群促廉洁自律。管理人员和“四管”人员是发生违规违纪的高危人群,也是廉洁教育的重点对象。一是送教上门。针对他们工作人物重、头绪多工作实际,我采取送课上门、送教育到岗位的方式,根据岗位不同开展有针对性地廉政教育。我本人先后为工资、财务、企管、物资采购、土建工程、煤炭运销部门及非煤公司的管理人员、“四管”人员分别上了八场内容各有侧重的廉政教育大课,1240多人直接受教育。二是案例警示教育。我用发生在矿区内外的典型案例,剖析违法违纪问题的根源及应吸取的教训,满怀深情地警示各级管理人员、“四管”人员绷紧廉洁弦,常敲自律钟,洁身自好,严于律己。三是专题送教。为他们送去了人手一册的《关于贯彻落实中纪委“七个不准”要求的具体规定》小册子等专题资料,制定了自学计划和督导措施,并组织了专题自学效果测试。采取送教上门的方法,使他们真切体会到是组织的关怀和关爱,326名受教育者撰写了心得感悟文章,做出了廉洁从业的庄严承诺。

3、营造氛围,抓关键时期促清廉过节。中秋、春节等重大节日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薄弱时期,重大节日我们都精心部署开展大型集中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清廉氛围。20__年中秋节期间,开展了“五个一”的廉洁教育集中活动。矿领导班子、各管理人员、重要岗位“四管”人员逐级公开廉洁承诺、宣誓,全矿签订廉洁承诺书600多份。矿党委书记与全矿各级管理人员的集体廉政谈话,真心实意的帮助他们算好政治前途账、经济收入账、个人荣辱账和家庭幸福账,自觉遵守廉洁从政、从业各项规定;廉洁文化“进社区、进家庭”活动以社区居民、干部员工家庭为服务对象,组织了廉政箴言展板宣传、廉政建设现场绘画展演、群众廉政箴言签名、廉政文化理念刺绣比赛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廉洁文化氛围;“算清廉帐,敲自律钟”大签名等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强化了各级管理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

4、综合引导,抓纪律观念促作风转变。20__年二季度,在全矿党员干部中集中开展了“政治纪律、权力观、廉政勤政”为主题的“三项教育”、倡树“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之风;尽职尽责、追求卓越之风;公道正派、廉洁奉公之风;艰苦奋斗、提倡节俭之风;雷厉风行、立说立行之风”的五种作风教育活动。下发了《关于集中开展“三项教育”倡树“五种作风”活动的意见》,成立了矿长、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学习计划,明确了学习内容,党群工作部加强了日常教育工作的督导。党的政治纪律教育主要解决服从执行、政令畅通的大局观念;权力观教育主要解决权为谁用、利为谁谋的权责观念;廉政勤政教育主要解决勤政创业、廉洁从业的从政观念。在教育活动中组织党员干部座谈讨论,谈认识、谈体会,并与安全生产、经营管理、非煤产业、廉洁文化“六进”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教育活动推动了我矿一贯倡导的“卓越执行、高效落实”,进一步转变了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作风。

二本文、严格监管,进一步规范和约束从业行为

根据矿重点工作安排,围绕经营管理运行,推进制度创新,健全监督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和约束管理人员和“四管”人员的从业行为。

1、系统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责任范围、责任内容、责任实施、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五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分工,层层签订包保责任状,进一步强化了分管领导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级对一级负责”责任制,形成了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的责任,对责任制落实情况实行了月度记分考核、季度通报、年度兑现。20__年,根据计分考核情况,兑现了管理人员和纪监员的风险抵押奖励,扣减52人,扣款9900元。

2、规范了经营管理关键环节的程序运行。围绕《资金管理规定》、《经济合同管理规定》、《地销煤销售发运管理规定》、《物质采购和物流管理规定》、《招(议)标管理办法》、《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办法》等经营管理制度开展监督检查,抓住物资采购招标、工程招投标、物流管理等重要环节进行重点监督。特别是集团公司在特殊时期对经营管理、煤炭销售、资金管理、物资管理和采购等重点工作提出的要求后,依照集团公司文件规定对煤炭及副产品销售管理、物流供应管理、财务和资金管理、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等工作进行了规范管理和特别督察。

3、多方位开展效能监察。20__年,在重点完成集团公司规定的20__年度物资采购合同履行情况、20__年上半年单项奖和招待费管理两项效能监察的基础上,立足我矿实际,自选题目,先后开展了一季度工资分配发放、物资招标采购、煤炭销售、废旧物资处理、领导干部及“四管”人员经商情况、20__年上半年现金收入收支情况、罚款收入收缴情况七项效能监察,共提出了改进经营管理工作方面的建议29条,督促建章立制5项,促进了生产经营的健康运行和管理水平的提高。特别是一季度工资奖金分配、发放情况效能监察中发现16家单位(含工段)存在的问题,纪检部门下达了书面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10日内整改完毕并报送整改情况,对没有按时完成整改的3家单位预计通报批评并予以记分。

4、对重点单位跟踪督察。对器材供应站、煤质运销科、经营管理部、弘大公司、弘兴公司等部门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新规定和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开展“回头看”的同时,矿成立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联合检查组,不定期地对集团公司的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今年以来,先后深入到区队、岗点、现场督导160多次;全过程参与招议标项目监督21项次,组织评委廉政宣誓,督促招标的公平、公正,有效杜绝了招(议)标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牵头各级管理人员调整监督交接20人次。

三、严肃纪律,加大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力度

20__年调查各类9起,立案5起,其中自办案件3起,司法机关转来2起。给予党纪处分3起3人,1人给予处分,并解除劳动合同,1人给予一年的处分,1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政纪处分2起2人,分别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20__年除给予纪律处分外,对违纪情节较轻的,采取组织手段予以处理,先后责任追究管理人员32人次,其中附带经济处罚的20人次,累计处罚金额达5900元,通报批评5人,责令写出书面检查7人次。在查办案件同时注重发挥办案治本作用,做到“一案双报告、双分析、双教育”,既每一起案件形成调查报告、违纪成因报告,分析发案原因,分析管理漏洞,教育当事人,警示其他人。

四、强化责任,加强纪检组织建设

在专职纪检人员较少的情况下,在发挥专职纪检人员作用的同时,注重充分发挥基层纪检组织的作用,扩大了纪检组织的监督范围。在全矿31家党支部组建了纪监网络,选拔了109名 思想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纪监员。为提高纪监员的业务能力,我们举办一期纪检员培训班,对纪检员进行了法规学习和业务培训。对109名纪检员实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风险抵押,缴纳了600-800元的风险抵押金。为发挥纪监员的监督作用,我们出台了《关于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管理规定》,明确了基层纪监组织的权力和职责,特别强调了基层纪监组织对侵犯职工利益的行为有否决权。健全了考核、追究的机制,还制定了《蒋庄煤矿纪监员考核细则》,对没有发挥应有监督责任、单位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纪监员采取扣除抵押金本金、取消奖励的考核措施,强化了纪监员的责任。在全矿形成了监管重心下移、全方位监督的监管网络。

煤矿纪检监督履职报告篇(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市人民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开展安全生产执法。

(一)专项监管执法

1、煤矿安全监管执法

负责对现有11家煤矿(生产、建设、整改矿井)以下方面开展监管执法:“一通三防”专项整治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建设、整改矿井是否存在借整改之名进行原煤生产行为,是否存在擅自打开井下密闭行为,井下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是否按要求落实。每矿每月至少检查1次,重点时段实施专项检查。

责任股室: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股

加强对全县煤矿采掘头面核定,参与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抓好全县煤矿关闭整顿及兼并重组工作。抓好煤矿企业职工全员培训工作。

责任股室:煤炭行业管理股

2、非煤矿山企业监管执法

负责对现有42家非煤矿山企业开采方式是否按照自上而下分层开采,重大安全隐患是否按要求及时整治,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废石、废渣堆放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安全规定,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情况等方面开展监管执法。每季度轮流检查1次,全年每矿不低于3次,重点时段实施专项检查。

责任股室:安监一股

3、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监管执法

负责对现有19家危化品经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和销售企业各1家、烟花爆竹经营点134家进行执法检查。每季度检查一次,半年全覆盖。重点时段实施专项检查。

责任股室:安监二股

4、重点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危害监管执法

负责对全县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执行职业卫生“三同时”情况,职业健康危害企业申报情况等进行检查。全年开展监察执法不少于30家。

责任股室: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股

(二)综合监管执法

履行综合监管职责,以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电力、消防、天然气、教育、卫生等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联合执法、重点抽查等方式,加强同

公安、消防、交通、住建、质监、教育、卫计、园区管委会等行业主管部门联动,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监管合力。1、加强道路(水上)交通的综合监管。每季度督促县公安、交运(海事)、水务等主管部门加强道路(水上)交通安全管控,加大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治理力度,对车站、码头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2、加强建筑(建设)施工安全综合监管。每季度对全县建筑(建设)施工企业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每半年会同住建、质监、发改等相关部门对普安、回龙、讲治镇工业园区,政府投资性工程和公益性工程的施工安全开展监督检查。

3、加强消防安全的综合监管。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为重点。每半年会同消防、工商、文广等部门对全县大型超市、商贸城、歌厅、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4、加强对电力、旅游、特种设备的综合监管。加大对12家供电所、变电站的安全检查。督促旅游主管部门加强对旅游景点、旅游设施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抽查旅游景点安全生产不少于2次。每半年对特种设备监管部门督查一次,抽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至3家。

5、加强学校、医院安全的综合监管。每季度督促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抽查校园安全管理情况不少于5所。每季度督促卫生和计生部门加强对医院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抽查医院安全管理情况不少于5家。

6、加强天然气长输管道综合监管。对辖区内天然气长输管道的安全运行加强综合监管,每季度督促协调相关部门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对新、改、扩建长输管道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三同时”审查,并督促管道企业抓好落实。

7、牵头或参与重大节假日(五一、国庆、元旦、春节)期间安全检查。会同县委目督办、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检查。每半年1次(结合目标责任半年督查和年终考核)。

(三)暗访暗查监管执法

1、充分发挥县安办职能职责,指导、协调全县20个乡镇和安委会成员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各项决策部署,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认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每季度将各乡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向组织、纪检部门进行报告。

2、采取“四不两直”工作方式,暗访督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各项安全专项检查情况。每季度开展一次,全年计划暗访暗查企业60家。

采取“一听、二看、三查、四反馈”的方法:一听企业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二看企业安全基础资料台账;三查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四反馈检查结论意见。根据需要聘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参加相关检查。

煤矿纪检监督履职报告篇(6)

一、进一步明确市、区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能职责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市、区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是全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非煤矿山企业及其它生产性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安全监管职责是: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业务上指导监察;对各区安监局执法情况依法进行监督;依法查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煤矿事故除外),对各区发生三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第三起及以上事故由市安监局依法组织查处;接受自治区安监局委托调查事故;直接监管中央和自治区驻市的8户生产企业及相关行业。各区安监局负责对本辖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非煤矿山企业及其它生产性企业进行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督促企业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复查;组织和监督检查企业职工培训;依法查处一般事故。

二、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一)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及我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努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自我约束、自我激励机制。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资格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要将企业安全生产列入董事会(总经理、厂长、矿长办公会)讨论的重要议题,明确各类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和年度计划,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提取、使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专项费用,按有关规定足额专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及时研究、解决企业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质,并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必须严格执行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年度计划,定期召开企业安全生产调度会,研究、部署和解决企业安全生产中的有关问题,督促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情况。

市安监局每年对企业法人代表、总经理进行1-2次安全生产法规集中培训,公安局、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参与授课,对于未参加培训的法人和总经理由安监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用公开制度,对于不履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定手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在日报和电视台上公开曝光。

(二)所有企业必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50人以上企业必须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监员;100人以上的企业必须至少配备3名安监员;300人以上的企业,除设立全厂(公司)的安监机构,并配备相应的专职安监员外,各分厂(公司)、车间也必须设立安监机构,每个机构至少配备3名安监员。企业必须严格按要求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类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企业必须定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及时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同时加强对危险源和爆炸危险场所的监控管理,制定监控方案,落实监控措施;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应按有关规定要求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三)企业必须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完善安全设施,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进步,努力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四)企业必须按规定编制和修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有关专项应急预案,制定落实危险源监控及应急保障措施,按规定配齐配足安全监控、联锁报警、应急器材和装备。

三、加强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一)对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运输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含从事地下管道检查维修安装人员)实行强制性全员培训,厂长、矿长(经理)、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厂(矿)长、经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证书;一般岗位的从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取得市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二)全员集中培训实行安全技术培训加军训的办法,包括管理人员在内的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经过15天的集中安全技术培训(军训时间不少于5天),并经考核合格持《市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从业人员的集中安全培训由各区政府负责组织,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考核发证。其中,市安监局负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非煤矿山企业一般从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市煤炭局负责煤矿一般从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市建委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含从事地下管道检查维修安装人员)从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市交通局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从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市公安局负责烟花爆竹运输企业从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市安全培训合格证》由市安监局统一印制。军训请各区武装部协助指导。

(三)对地方煤矿的矿长、副矿长、安监员每年还要至少再集中培训两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对已持证上岗的一般从业人员由企业每年定期进行日常培训。

四、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督查力度

(一)地方煤矿实行分片监督负责制度。将若干相邻的煤矿划分为一个片区,相应分解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由安全生产责任心较强的矿长牵头负责,实行安全生产相互监督负责制。同一片区内各煤矿对相互间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监督或举报,各区都要设立举报电话,对举报的隐患经核实属实的,给予举报者奖励,对被举报者按规定予以处罚。如同一片区内的煤矿发生死亡事故,则片区内各煤矿企业一律给予强制性停产整顿,以促使各煤矿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相互之间的监督。各区政府要按片区将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相应落实到每一位监管工作人员,实行定期考核,发生事故的要严厉追究其责任,未发生事故的要给予相应奖励。对煤矿隐患举报和安监人员的具体奖惩办法由各区政府制定。重点危化企业实行安全生产集中联网监控制度,年要建成自动监测、报警、记录的安全监控网络,未按时限要求完成集中监控的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一律停止生产。

(二)建立地方煤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专职安全监督员派驻制度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工程师制度。对全市所有地方井工煤矿每矿强制派驻1名专职安全监督员,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每户强制派驻1名专职安全监督员。所需专职安全监督员,由各区政府负责日常管理,煤矿专职安全监督员工资从全市煤矿统一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中支付,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专职安全监督员由各级政府从安全专项费用中支付。同时要求每个地方煤矿必须自行至少配备专职安全生产技术人员1名、专职机电工程技术人员1名。对全市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强制推行安全生产工程师制度,要求每户企业必须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工程师或化工类专业工程师,具体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地方煤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按要求配备的上述专职人员要报各区政府审核备案。

(三)加强煤矿瓦斯监控系统的管理。成立市、区两级煤矿瓦斯监控中心,负责地方煤矿瓦斯监控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及维护工作,所需人员由市、区两级政府分别向社会公开招聘。同时,要求每个地方煤矿的瓦斯监控仪必须具有越界监测的功能,并至少配备3名专职瓦斯监控值班员,保证24小时专人监控。各煤矿选配的专职瓦斯监控值班员必须由各区煤管局统一组织培训后上岗。

(四)建立专家技术保障体系。市区两级安监部门要组建专家库,重点组建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消防、特种设备、建筑施工、冶金、建材等行业的专家队伍,主要从市内外、区内外的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中聘请有责任心、专业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才。按照专家查隐患、政府促整改的要求,每年组织专家对矿山、特种设备、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建筑施工、冶金、建材等行业进行2次以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自治区及市政府重点项目、重要设施、重点企业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并审查评价报告;对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的安全设施和应急救援能力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专项安全评估;对涉及到我市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重要制度措施实施前进行专家咨询。市安委会从专家中择优聘用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作为市安监局总工程师,负责对各类日常安全监管的技术把关和咨询。

(五)完善事故报告制度。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统一报送口径的要求,公安部门的110指挥平台、消防部门的119指挥平台、卫生部门的120平台要主动与安全生产公开电话联网,接到从业人员事故受伤或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安全生产公开电话,以便于按照既定程序组织事故的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

(六)完善技术保障。地方煤矿在原有的瓦斯监控系统的基础上全部安装煤矿数字远程安全监控和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并实行联网监控;所有具备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必须强制推行中深孔爆破等先进技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强制推行温控、压控、泄漏、报警或联动系统;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必须安装GPS定位系统。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要求,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生产企业和涉及危险工艺的企业要在年底前完成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通过装备集散控制和紧急停车系统,提高生产装置自动化控制水平;新建的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装置必须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运用安全可靠的仪表、联锁控制系统,配备必要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提高装置的安全可靠性。

(七)严厉打击非法盗采和超层越界开采行为。市、区国土资源、公安、煤炭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采取集中打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办法,继续保持对非法盗采和超层越界开采严打的高压态势,维护我市正常矿业开采秩序。今后凡在各区内发现2处非法开采的小煤矿,要按有关规定追究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和所在区政府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五、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

(一)严格执行事前问责制。发现以下隐患和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企业5万-20万元罚款:

从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1人次;有关人员入井未按规定配戴瓦斯报警仪1人次;对存在水害隐患而未配备探水设备及不按规定进行先探后采的;易燃易爆场所电器设备失爆的;瓦斯、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探头失灵,安设位置不符合要求的;瓦斯、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检测记录不全不真实,与牌板、报表不一致的;瓦斯、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监控人员脱岗的;主扇、局扇不开的;发生超层越界的。对于上述违规行为和隐患,经检查发现第二次发生的,即视为该煤矿或企业发生一次一般死亡事故,并按一般死亡事故严肃处理。

(二)继续加大对地方煤矿事故处罚力度。凡地方煤矿发生死亡事故,除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外,发生一般死亡事故的,一律强制停产整顿3-6个月;发生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有关部门要暂扣证照,并向自治区有关部门申请强制收回采矿权,对矿主自行投入形成的资产经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评估确定,与采矿权一并公开拍卖。拍卖所得在清算事故赔偿和抢险费用及合理退还矿主个人财产后,剩余部分上缴财政。同时加大经济赔偿力度,凡发生事故的地方煤矿,矿主对每个遇难矿工的抚恤赔偿不低于20万元。

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制

(一)对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造成死亡事故的,对监管责任人给予下列处分:一次死亡2人以下,或者死亡、重伤5人以下的,给予相关负有领导责任的镇、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分管副职行政警告至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正职行政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对直接监管责任者给予行政记大过或行政降级处分;一次死亡3-5人,或者死亡、重伤5-10人,给予相关负有领导责任的镇、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分管副职行政记大过至行政撤职处分,给予正职行政记过至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分管安全的副区长、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分管副职行政记过至行政降级处分,给予区长、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正职行政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对直接监管责任者给予行政降级或行政撤职处分;一次死亡6-9人,或者死亡、重伤11-20人,给予相关负有领导责任的镇、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分管副职行政降级至开除处分,给予正职行政记大过至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分管安全的副区长、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分管副职行政记过至撤职处分,给予区长、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正职行政警告至行政降级处分,对直接监管责任者给予行政撤职或开除处分;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者死亡、重伤21人以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处理。行政责任追究程序,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追究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镇、办事处、工业园区、区政府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直接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追究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直接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发生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于企业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处罚执行上限,并追究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刑事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是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别对本辖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领导具体负责本辖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本辖区、本部门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其他方面的分管副职领导负责抓好分管行业和系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分管行业和系统内安全生产的直接领导责任,实行“一岗双责”制。

在同一镇、办事处、工业园区及行政区内,半年内连续发生2起或一年内发生3起较大责任事故的,按照以上规定加重处分。

对涉及安全生产事项负责行政审批(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执照、竣工验收等)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进行审批或办理的,比照前款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分。

以上被追究责任的领导干部是党员的,建议党委(党组)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二)发现以下行为之一的,负有相应责任的主要领导、直接领导和监管人员,给予警告至降级处分:未建立健全安全监管队伍,人员编制、工作经费、检查装备不能满足工作要求的;对重大安全隐患不采取措施并跟踪督查整改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的;对举报的安全隐患12小时内不调查落实的;对违反火工品管理规定及向违法、违规生产矿井提供火工品的;企业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三同时”手续,有关部门违规批准或颁发有关证照的;对超层越界、非法盗采行为未及时发现或不采取措施的。

七、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制度

煤矿纪检监督履职报告篇(7)

 

上半年工作简结

一、建章立制,完善管理体系

一是健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了纪委副书记、纪检员岗位责任制,优化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逐级廉政谈话、专兼职纪检网员管理考核办法、纪检监察程序化管理等34项管理制度。

二是构建管理网络。在全矿各单位设立12个支部书记任组长的纪检组和15名纪检网员为成员的兼职纪检队伍,积极搭建“岱庄纪检”QQ群、“清风岱庄”微信平台,张贴公示纪委举报联系方式,完善纪检信息报送管理制度,全面畅通信息渠道,实现了纪检工作网络全覆盖。

三是规范建立“两单一档”。建立了《矿管理人员、“四管”人员廉洁风险档案》、《管理人员、“四管”人员廉洁风险防控单》和《单位(部门)职责权限清单》,全面掌控单位(部门)、管理人员、“四管”人员廉洁从业风险点。

四是制定下发指导性文件。落实集团公司党风廉洁建设会议精神,立足矿党风廉洁建设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二0一七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二0一七年效能监察和专项检查的意见》、《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办法》和《关于深化作风纪律督察工作的意见》四个指导性文件。

五是传达压力、压实责任。压实“两个责任”,组织签订主体责任书12份,签订监督责任书12份;压实“一岗双责”管理责任,组织签订“一岗双责”管理责任书65份,确保压力有效传导,职责全面明确。

二、创新模式,加强队伍素质建设

一是网络平台抓教育。开办“清风岱庄廉政微课”,通过现代传媒“微信公众平台”,适时和展现反腐倡廉工作要闻、工作动态、示范典型、警示案例、廉洁书画、廉洁故事、廉洁箴言等内容,普及廉政知识,弘扬廉洁文化,目前已推送9期。在端午节期间设计制作了“端午假期给党员干部一张备忘录”以温馨的语言、警示廉洁思想意识,筑牢节日廉洁防线。

二是“以会代训”抓教育。坚持纪检网员工作例会制度以会代训,强化理论学习和业务指导,进一步明确基层纪检网员工作职责和下一步工作重点,增强敬业、勤业观念。

三是廉洁谈话抓教育。突出要害岗位和矿调度会上通报的问题责任人,采取“走下去、请上来”的方式,先后组织开展了17人次的廉洁从业提醒谈话,并现场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通过咬耳扯袖般的讲廉洁、谈纪律,促进了履职担当意识的提升。

四是内强素质抓教育。专职纪检员坚持每天半小时业务学习常态化,通过网络媒体、业务书籍,自我学习、自我提升,不断增强新形势下从事纪检监察工作能力。

五是突出特色抓教育。围绕培育岱庄特色廉洁文化,面向全矿下发了“我的家风家教故事”征文和“廉洁理念格言警句”征集的活动的方案。用身边的廉洁故事和廉洁理念,引领廉洁思想意识的强化提升。

三、聚焦主业,严肃监督执纪问责

一是突出行政中心工作抓监督。重点对全矿各单位的劳动组织状况、人力资源优化和工资奖金分配方案进行督察,规范指导、优化管理。

二是突出干部作风抓监督。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化作风纪律督察工作的意见》,重点对全矿各部门、各单位工作(劳动)纪律、干部作风转变、工作日禁酒制度执行、干部履职效能等工作持续开展检查督导23次,对存在问题的11名管理人员进行了警示提醒约谈,推动干部作风持续转变。

三是突出规范管理抓监督。纪委联合审计,对采煤、掘进、通防等7个专业和单位的仓储管理进行清仓查库、清算盘点、建账设卡,制定下发了仓储物资规范管理制度,促进了仓储物资管理规范。六月初对全矿各单位工资奖金分配方案、职工收入明细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形成专项检查报告,提出了问题落实整改的具体措施与意见,督促各单位民主管理规范。

四是突出重点工程、项目抓监督。对土建工程施工、生活设施安装改造、矿井设备升级等重点工程、项目实行“廉洁准入”,招议标期间现场监督签订廉洁承诺书,合同签订前组织开展施工单位和矿负责部门廉洁约谈,并先后签订《廉洁工程(项目)管理公约》28份,实现了对施工单位和矿负责部门廉洁从业管理的双管制、同制约。赢得了施工单位“有了廉洁公约,我们心里更踏实了,不用想这事那事了”的一致认可。

五是突出职能发挥抓监督。认真把握“四种形态”内涵,推进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的常态化运用,制定下了《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办法》,共五章二十八条。目前运用该办法已对11名管理人员进行了警示约谈。充分发挥兼职纪检网员工作在一线的监督优势,及时了解基层单位管理人员思想状况、存在的廉洁风险隐患问题,通过日排查、月汇报,针对突出性问题,下达“廉洁风险预警单”、“专项检查问题整改单”,及时防范隐患、整改问题。先后下发预警、整改单12份,实现了隐患和问题的闭合化管理。在集团公司党建工作检查指导中,给予了较高评价。

六是突出流程规范抓监督。上半年以来,纪委围绕矿井废旧物资处理、废旧机油、油桶处理、设备物资到矿验收以及煤炭销售等敏感性工作,主动跟进、深度介入,狠抓流程规范管理,及时参与了物资报废处理工作的鉴定、拉运期间的过磅称重、全过程掌控煤炭从洽谈签订合同到发运出矿的规范操作情况,确保过程廉洁风险有效管控。

存在问题与不足:一是自身建设上与西部七矿之间还存在差距,距离集团公司“西部十一矿统一标准考核”的要求还存在很多问题与不足;二是党风廉洁教育上形式少,还仅仅停留在廉洁约谈、廉洁理念学习等传统做法上,缺少较强警示效果的载体活动;三是纪检网员队伍素质参差不齐,业务跟进指导上还存在欠缺;四是监督执纪管理停留在矿党政安排的重点工作上,对一些要害岗位、关键业务操作的监督监管还未能及时跟进、立项监察;五是“四种形态”的理解运用还存在差距,警示约谈的多,问责处理的少,不敢腐的震慑力还没能有效传导。

 

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加强纪委工作体系规范化建设

按照能源集团和集团公司纪委一系列指示精神,聚焦“廉洁企业、阳光国企”和“规范规矩性”矿井建设目标,立足党风廉建设工作实际,全面对标、完善管理,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细化分解责任清单,依单履责、照单问责,促进党风廉洁责任制实。

(二)加强专兼职纪检队伍建设

以集团公司讲政治、讲正气、讲程序、讲效率、讲纪律、抓落实“五讲一抓”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强化纪检网员工作例会制度,注重业务培训指导,严格日常管理考核,规范工作业务开展流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队伍

(三)创新教育模式,增强针对性、实效性

探索实践“节点式教育法”。利用特殊时间节点,通过家庭助廉倡议书、发送短信、编发手机报、下发文件通知、会议传达强调等方式,及时开展提醒式教育;抓住干部成长节点,对新任领导干部、新进人员通过“廉谈话、廉承诺”等形式开展入门教育;结合重点岗位工作节点,进行廉洁风险提示和预警通告,开展防范教育;把握重大案件案发节点,推行案后警示教育“三个一”工作机制(组织一次分析讨论,召开一次案情通报会,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开展警示教育,以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效果。

开展“党规党纪在心中”专题学习测试。通过微信平台继续推送“五部党规”、上级指示精神、矿井管理规定以及廉洁警示案例、漫画等廉洁学习资料,加强各级管理人员、“四管”人员的廉洁教育,并通过专题学习测试的形式实现以考促学、以奖促学的效果。

开展“我的家风家教故事”和“廉洁理念格言警句”评选活动。认真落实“我的家风家教故事”征文和“廉洁理念格言警句”征集活动方案,认真汇总、甄选典型事、优秀理念格言制作宣传展板,利用微信平台推送,用身边的廉洁故事,教育身边的管理人员;用同事的优秀理念思想引领廉洁从业意识的增强。

    利用地缘优势,开展“感悟人生”教育。突出中秋、国庆、元旦等传统节日期间廉洁从业的敏感期,围绕增强警示教育的实效性,立足有利地势,加强与周边监狱的沟通联系,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四管”人员到监狱开展案例警示教育,洗涤灵魂、感悟人生,形成思想上震撼、心理上的净化,自觉规范自律,走好人生之路。

(四)突出特色,建塑廉洁文化品牌

一是实施“廉洁细胞”工程。立足实际,着眼预防腐败抓早抓小,积极探索创新载体,引用“廉洁细胞”概念,坚持从机关部门、基层单位、重要岗位等基本单元抓起,以“细胞”廉洁促进矿井“肌体”廉洁。落实廉洁文化“六进”活动,扎实开展“廉洁班子”、“廉洁党员”、“廉洁干部”、“廉洁岗位”和“廉洁科室”等典型选树活动,强化示范引领作用发挥。

二是编制党纪条规"口袋书"为领导干部"提神醒脑"。整理编制内容既涵盖党纪党规又涵盖企业管理制度的“口袋书”,通过知识问答、文字图解、图文并茂、简单易懂的形式,形成视觉上的冲击,思想上的洗礼。

三是建树廉洁文化示范阵地。深入全矿各单位检查调研党风廉洁工作的进展情况,通过评先树优、选树典型,进行重点指导、强势打造岱庄生建煤矿廉洁文化建设示范阵地,通过典型引领,带动廉洁文化建设能力全面提升。

(五)严肃监督执纪问责,浓厚廉洁从业氛围。

一是抓干部作风督查。加大机关科室重点岗位和关键部门履职尽责情况、八项规定执行情况、“四风”问题存在情况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对查处的问题点名通报,严肃处理,促进干部作风持续转变。

二是抓廉洁风险防控。积极构建政工科室、专业部室协调联动的“大监督”格局。通过强化重点业务的“痕迹”管理,健全风险预警、内外监督、纠错整改机制,使重大风险可防可控。

三是抓效能监察和专项检查。围绕物资采购、供应、煤炭运销、财务管理、节支降本、大额资金使用、劳动用工管理等重点领域,加强对“核心业务”办理、“制度规定”执行、“问题整改”落实、“重点工作”推进、“日常业务”规范等工作监督,坚持专项检查的制度化、常态化;科学选题、申报立项,扎实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切实以执纪监督推动业务监督,倒逼规范管理。

四是抓从严执纪问责。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坚持有案必查、查实必究,尊重客观事实、依规依据办案,做到案件零库存、结案零申诉。严肃查处违反“六大纪律”的行为,重点查处工作失职渎职、侵害矿井和职工利益、以权谋私、克扣截留套取职工工资、违反“八项规定”以及利益输送造成资产流失的行为,对行权用权失范、监督管理缺位等问题,拿起严格机制管理的“利剑”,对严重违规违纪行为严肃问责,做到发现查处一起、通报处理一起,不设专区、没有特区、没有制度管理达不到的盲区,始终保持从严执纪的高压态势。

煤矿纪检监督履职报告篇(8)

二、夯实煤矿企业干部的作风工作,为企业改革和发展提供坚实的思想保障

思想作风建设作为企业干部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的一种重要取向,对煤矿企业内部生产经营工作的贯彻落实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思想过硬不过硬、作风扎实不扎实不仅决定着企业干部的作为,还关系到基层党组织在企业发展的命运和前途。煤矿企业,机关部门在工作中往往存在的学风不浓、精神萎靡、作风漂浮、纪律松散等问题。各级党员干部要勤于思考,善于反思,进一步端正作风、学风。纪检系统必须坚持党委领导,创优环境。纪委应坚持定期向党委专题汇报工作,始终将纪检监察工作置于党委的领导之下。公司党委要大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积极解决纪委在监督执纪问责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实践证明,只有始终不渝地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反腐倡廉工作才有强大的政治和组织保证。必须融入中心工作,服务大局。按照“把握大局、围绕中心、切合实际”的工作思路,自觉强化服务意识,服务于企业的中心工作,努力实现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实践证明,只有始终不渝地融入公司中心工作,反腐倡廉工作才能在企业改革发展中发挥其应有作用。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纪为民。认真受理职工的来信来访,为企业和群众排忧解难,努力解决职工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严肃查处公权私用、吃拿卡要、侵犯职工利益等典型案件。实践证明,只有始终不渝地以人为本、执纪为民,反腐倡廉工作才能赢得广泛的群众基础。必须坚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党委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反腐倡廉纳入总体部署,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承担反腐倡廉工作职责,纪委要组织协调和落实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实践证明,只有始终不渝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反腐倡廉工作才有可靠的领导保证和力量支持。必须坚持疏堵结合,惩防并举。反腐败工作单凭“惩”和“堵”是不够的,必须辅之以“防”和“疏”的措施。对于反复发生的问题,要在机制上找原因,从完善管理、健全制度等方面合理合规地给予疏通。实践证明,只有始终不渝地坚持疏堵结合,惩防并举,才能从源头上有效地预防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发生。

三、加强对煤矿企业干部作风建设,是提高企业形象的重要途径

新形势下,煤矿企业正处在转型发展的机遇期,在党组织领导下的企业干部的工作作风直接关系到党在职工群众中的威信,一些干部在金钱和利益的诱惑中逐渐走上了违法的道路,严重损害了党和企业干部在职工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这就要求在干部作风建设上,不断健全监督机制,以促使广大党员养成良好的生活情趣与习惯,不断提升个人素质修养。作为执纪部门,纪检干部的作风建设工作也极为重要,以笔者所在单位为例,公司纪委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以“抓在手上不放手,咬在嘴里不松口”的工作态度扎实开展作风整顿工作,并以“早来、迟走、少休”的思想觉悟,身体力行,做好带头表率作用。同时充分利用周一碰头会和周六上午时间,集中组织学习,起到了良好的效果。通过不断强化队伍建设,在工作上的凝聚力和服务意识都有了较大的提高。紧盯遏制目标。要充分认识当前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坚定挺纪在前,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让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要立足安全生产经营中心工作,抓住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主动出击,针对性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对于检查中发现的管理问题,不仅要对责任单位下发监察建议书,而且还要对主责部门下发监察建议书,推进规范化管理。严肃执纪问责。在实践中要对违的六项纪律问题持续发力,特别是严肃查办违反廉洁纪律、违反工作纪律、违反群众纪律等案件,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应强烈的关键岗位人员。对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做到有信必核、有案必查、查必有果,核实率要达到100%,核结率要达到95%以上。提高查办案件综合效果。健全抓早抓小机制,针对党员干部未构成违纪事实但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要及时开展两谈工作,防止小事情变成大问题。要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一总结、一剖析、一建议、一警示、一纠错、一预防“六个一”功能,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做好查办案件的“下半篇”文章。结合截留职工工资奖金问题的存量、增量“双减少”现状,适应新形势、新变化,积极探索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

煤矿纪检监督履职报告篇(9)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主导、属地为主、部门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广泛宣传发动,强化整治措施,完善监管机制,加大打击力度,彻底取缔关闭全镇范围内的无证非法矿山,严肃查处超层越界开采和非法买卖转让采矿权行为,切实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秩序,坚决遏制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加快推进部级生态镇建设,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整治对象

(一)取缔关闭未持有采矿许可证的无证矿山。

(二)取缔关闭持有的采矿许可证已期满的矿山。

(三)依法查处持证矿山超层越界开采和非法买卖转让采矿权行为。

(四)对全镇持有采矿许可证的矿山进行开采储量核实,超过审批核定开采储量的要提前予以关闭。

三、方法步骤

2012年全镇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活动从月20日开始,至12月3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月20日——月10日)

镇政府成立全镇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政府制定出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工作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通过张贴公告、印发宣传材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营造专项整治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在前阶段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再核查、再落实,全面摸清无证非法采矿责任人以及无证矿山使用电力、爆破物品等相关情况;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坚决制止无证矿山非法开采行为,并督促无证矿山业主在月日前自行拆除撤离非法开采设施、供电设备、生活设施,拆除违章建筑、遣散从业人员,做好采矿迹地的安全防护等工作。各相关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制定工作计划,全面部署,迅速行动,推动工作落实。

(二)集中整治阶段(月日——8月10日)

镇政府从全镇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若干名工作人员组成专项整治工作组,配合市现场整治工作组整治工作,组织人员对变压器等进行拆除,并搬离矿区,集中在镇政府、办事处办公所在地统一管理;按照“三不留”的要求,对无证矿山逐一实施强制性取缔关闭,对未按镇政府通告要求自行拆除撤离的非法开采设备进行没收或捣毁,对违章建筑进行,对从业人员进行遗散。现场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带队领导的统一指挥。

(三)巩固整治阶段(8月11日——12月15日)

镇政府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必须对整治成果进行巩固,加强动态巡查监管,防止无证非法矿山“死灰复燃”,对已取缔关闭的矿山要落实安全警示牌设置工作;对“死灰复燃”的矿山要及时组织力量予以打击,特别是对屡禁不止、反复“死灰复燃”、顶风作案的无证矿山要提出立案查处建议名单,函告相关职能部门,并报告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相关单位要依法履行职责,从速进行立案查处,严肃追究非法买卖使用爆破物品、非法破坏林木、非法盗采矿产资源、非法盗用电力资源等相关责任,切实做到立案一批、查处一批、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批,确保矿业秩序根本好转。

在巩固整治阶段,镇非煤矿山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地打击无证矿山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问题、纠正不足,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16日——12月30日)

镇政府认真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经验,加强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切实规范矿产资源管理秩序。镇政府将组织对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结果将年度科学发展观考核和职能部门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

四、落实责任

镇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府关于进一步明确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通知》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加大对采矿领域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镇人民政府、村委会要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负起无证非法矿山监管主体责任,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充分发挥驻村干部和村委会的前沿阵地作用,把非法采矿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全镇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镇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纪委、财政所、派出所、国土所、林业站、环保站、安办、农业服务中心、等单位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国土资源所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我镇组建一支专项整治工作队伍,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来抓,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有效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注重部门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完善无证矿山查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规定的“路线图”依法履行职责,抓好无证矿山查处工作,该立案的要予以立案、该处罚的要予以处罚、该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要移送司法机关,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出成效。

煤矿纪检监督履职报告篇(10)

20__年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市纪委监察局、国家安监总局和局党组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市纪委七次全会和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中心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不断深入,促进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的有力开展。

一、20__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以贯彻落实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为主线,全面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年初,局党组及时召开会议,认真学习同志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和吴官正同志的工作报告,领会精神,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明确任务,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进一步认识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结合工作实际及时研究部署了全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明确了全年我局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即紧密结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煤矿安全监察的中心任务,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立足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采取有效措施,抓巩固、抓落实、抓提高,严明党纪政纪,维护政令畅通,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使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并制定了工作内容、基本步骤、工作方法和工作要求。

2月17日召开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传达了中纪委和市纪委有关会议精神,部署了20__年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8月9日,又召开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根据国家总局和市委的要求,总结上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分析我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的现状,指出存在的问题,对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在市纪委组织开展的《实施纲要》和《学习纲要》知识竞答活动中,局党组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大宣教”的优势,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纪检组、监察处安排专人具体抓,局领导带头学习、带头参加答题。全局108名工作人员全部参加了竞答活动,其中局级干部7名,处级干部24名。参与率100,优秀率97。全局干部表现出了较高的政治觉悟。在这次“学习纲要”活动中,我局纪检组获得了全国优秀奖。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努力加强制度建设

一是重新制定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并以局党组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各处室、各单位。同时,还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责任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进行了任务分解。进一步强化了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和“两手抓”的意识。

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干部录用方面,坚持党管干部和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考核,注重实绩,优中选优,同时加强群众监督,坚决防止暗箱操作。去年上半年在全局组织的三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考18名执法监察员工作中,严格按照程序办事,监察处参与组织招考工作,并进行全程监督。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工作中,纪检组和人教处、机关党委共同做好处级干部任前考察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国家总局《实施意见》,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实施办法》和《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主要任务分工》。

四是根据中纪委提出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五条规定”和国家总局的“九条纪律”,制定了本局《工作人员十不准》。去年我局工作人员拒收礼金18000元,退回购物卡金额5000元。

五是建立了《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凡是提拔任用的副处级以上干部或有情况反映的干部,局主管领导和纪检监察处分别进行廉政谈话或戒免谈话。去年一年对提拔的干部廉政谈话10人,对有反映的干部戒免谈话3人。

通过上述工作的开展,特别是建立了相应的内部约束制度,规范了监管监察人员的执法行为,促进了廉洁自律工作的深化,有效地预防了违纪问题的发生。

(三)注重源头治理,积极发挥监督职能作用

一是增强工作超前意识,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在规定的处罚浮度范围内,给予监察员的执法处罚权,我局党组十分重视,为了避免执法处罚不公平,煤监分局提出对重大问题的处理必须由集体研究决定,防止个人说了算。这既保证了公证执法,同时也保护了监察员。

二是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对涉及各处室业务的资金需求,财务部门督促业务处室进行 计划管理,要求在上一年末作出下一年度完整的工作计划和详细的经费预算,并严格履行项目经费支出审批制度,并由办公室审核、纪检监察处把关。我们还对局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复审,并与办公室共同制定了《大额资金追踪回访制度》、《现金管理制度》、《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和《经费支出原则与审批管理暂行规定》,从制度上严格把关,从源头抓起,完善财务制度。比如在合同审批工作中,按我局合同管理办法,签订合同必须经纪检监察处、办公室、法规处等处室审核;还主动请市审计局对我局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把关,对提出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做到把审计、纪检监察工作重心前移。

三是认真做好“小金库”的清理工作。根据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和市审计局联合签发的《关于开展严查“小金库”问题的通知》要求,[找材料到文秘站 -网上服务最好的文秘资料站点]局领导十分重视,专门召开局党组会部署自查“小金库”工作,制定了严密的自查方案,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经过认真自查,没有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并及时向市监察局写出了书面报告。

四是按照市纪委、市财政局和市监察局《关于继续做好全市党政机关违规配备和使用小汽车清理纠正工作的通知》要求,局纪检组、监察处、办公室对全局在用小汽车的配备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我们实事求是地将我局现有车辆情况主动向市自律办作了汇报,经市纪委、市监察局与市财政局协调,同意本着既按规定清理、又保证正常开展工作的原则,做好清车工作。同时借清车工作,纪检组明确提出了加强车辆管理的要求,办公室制定了《机动车管理办法》。

(四)加强执法监督检查,集中精力抓好机关队伍建设

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党风廉政教育。一是集中组织学习了中纪委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会议和市纪委会议精神,学习国家总局提出的“九条纪律”;二是加强正反典型教育。集中组织收看了有影响、有教育意义的电教光盘,组织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观了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市检察院举办的预防职务犯罪展览,参加了宋鱼水先进事迹报告会等活动。

通过这一系列的工作,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遵纪守法意识和执政为民意识。局纪检组、监察处还坚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走访企业征求意见,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加大了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依法查处力度。

去年,按照国家总局“在全国聘请百名煤矿安全监察廉政监督员”的工作部署,我们从市纪委监察局、产煤区主管部门、国有煤矿企业和产煤乡镇政府,向国家总局推荐的7名人选已被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国家总局纪检组监察局聘用,并颁发了聘书。

(五)开展专项效能监察,严把行政许可关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进一步做好我局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工作,局党组决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颁证工作中开展效能监察工作。重点对承担向煤矿、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对安全评价机构负有监督管理工作的煤监一室、煤监二室、煤监三室、监管一处、危化处和法规处,都被列入了效能监察的范围。明确纪检组、监察处和办公室要通过听取有关处室的颁证工作情况通报;抽查企业申请、受理、审查、批准、告知等程序材料;参与材料审查和现场审查工作;到有关部门和企业走访、座谈,听取各方面对我局颁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方法,对有关处室是否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进行审核把关。有关工作人员是否有失职渎职、、收受贿赂、徇私枉法等行为进行监督。

局党组还对此项工作提出了三条要求:一是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二是要认真学习,把握政策;三是要严格要求,严肃纪律。

去年,共颁发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75个,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94个,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00个。经过召开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和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情况,以及现场检查和调查,我局的行政许可工作基本做到了依法管理,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严格审批,严把市场准入关。

(六)高度重视政风行风热线工作,积极办理群众来信

为提高政府工作部门的工作效率,促进依法行政,去年5月12日市政府在首都之窗政府网站开通了“政风行风热线”。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及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所有来信统一签收,主要领导批转到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处室限期办理,办理完毕统一回复。

到目前,我局共接到群众来信19封,其中建议类信件7封、咨询类信件5封、举报类信件1封,因非本 局职责范围事项合理退信6封。所有签收信件均逐一进行了调查、核实、处理、回复。

(七)认真开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在煤矿投资入股问题的清理纠正工作

8月份,中央四部委联合发出通知,对贯彻国务院《紧急通知》、在规定时限内集中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进行了安排部署。按照市纪委要求,我们局认真开展了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登记清理工作。

局党组专门召开会议部署,组织局务会和煤矿安全监察员会议进行动员。纪检组、监察处及时组织学习文件精神并进行宣讲,将《通知》挂在局内网上广泛宣传,制作调查表,7位局领导带头、全局69名、预防中心39名工作人员都逐一签名表态,并将调查表存档备查。经过登记调查,目前没发现我局工作人员在煤矿有投资入股问题。

二、工作中的特点及体会

(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要特点

一是以贯彻执行中纪委廉洁从政的“五条规定”和局党组提出的纪律要求为主要内容,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精神,注重抓薄弱环节,抓住重点问题,结合实际抓落实。

二是以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为指导,认真制定并落实局党组提出的《实施办法》和《任务分工》,加大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的力度。

三是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深化了党风廉政教育,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先进性教育的主要内容,加强了纪律教育,增强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四是以贯彻执行国家总局提出的“九条纪律”,结合实际抓好队伍廉政建设为切入点,局党组对“九条纪律”进行了细化,提出了我局监管监察人员的“十条纪律”要求,促进了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

五是以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主要形式,工作中注重抓过程,抓重点,重实效,促进了责任制的进一步落实。

(二)工作中的几点体会

一是局党组和局领导的高度重视,是我们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础。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局党组成员带头学习贯彻执行中央和市委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做到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

二是注重抓基础工作,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局党组十分重视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注意从抓教育入手,关口前移,重点在建立健全制度上下功夫,立足从源头上抓预防。对重要岗位和重点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如资金的使用管理,陆续制定了一些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局党组结合重点工作提出的要求,为我们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能,更加有效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是要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就必须紧紧围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的中心任务来进行。在工作中我们注意结合本局的工作性质、职能、任务和特点,来研究探索教育、制度、监督惩防并重的措施,通过监督检查,强化政风、行风建设,不断推进我局的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令畅通。

三、20__年工作思路

一要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市纪委九次全会精神,坚决维护党的纪律。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切实贯彻、坚决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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