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工作要点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02 14:58:11

安监局工作要点

安监局工作要点篇(1)

二、工作目标

2014年,全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实现全年各类事故预控目标。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努力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全区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市下达的年度控制指标,力争实现各类事故同比下降。

(二)推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今年起,规模以上企业要逐步在企业明显位置处标识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和事故数字牌,突出现场可视化管理。

(三)实现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目标。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牵头开展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企业职业病危害、建筑施工、水上交通等六个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四)完成重大隐患排查与整治任务。全年完成45项三级政府挂牌督办隐患整改项目、2项区安委会指定挂牌隐患项目。

(五)完成各类达标创建工作。全面完成1471家规模以上工贸企业的安全标准化三级达标建设、18家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区示范企业考核验收、5家企业二级标准化的评审、810家C类企业晋升B类企业、18个安全示范村(社区)建设考核验收等任务。

三、年度执法检查工作任务指标

(一)检查企业指标

1、编制全区年度企业执法检查计划(区政府备案)共计890家,其中局工贸科80家,中队各80家(全局320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汾湖高新区、滨湖新城、盛泽镇各80家,其它各镇分别各50家(共570家)。安监局各中队负责对各镇(区)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抽查台帐和企业数不低于10%。(各中队负责考核)

2、人均执法检查企业指标:局各执法业务科、中队全年人均不少于25家企业的执法检查、复查;各安监所按编制数全年人均不少于30家企业的执法检查、复查。(综合科负责考核)

3、职业危害重点监管企业指标:工贸科全年完成150家职业危害重点监督管企业的检查、体检、检测、申报,并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完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新增职业危害申报企业750家,分解到各镇(区)。(工贸科负责考核)

4、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烟花爆竹经营户监管检查指标:危化科全年对红、橙色、高危工艺、重大危险源类的58家化工生产企业不少于2次执法检查;各镇(区)安监所全年对所属化工生产企业不少于每家2次执法检查,各镇(区)对危化品经营(带贮存)单位每年不少于2次检查,对烟花爆竹经营户每季度不少于1次检查。(危化科负责检查考核)

(二)企业告知任务指标

各镇、区安监所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作用,对全区生产性工业企业,于4月底前完成所有企业的《告知书》(附二份执法检查表)发放工作,确保告知企业不漏,告知程序规范,告知存根保存齐全。(各中队负责检查考核)

(三)事前处罚指标

局各执法业务科全年人均完成不少于5项事前处罚,各中队全年人均完成不少于10项事前处罚。经济技术开发区、汾湖高新区、滨湖新城、盛泽镇全年不少于各提供15条(职业危害类不少于4条)事前处罚有效线索,其它5个镇全年不少于各提供10条(职业危害类不少于3条)事前处罚有效线索(有效线索的确认以处罚到账为准,办公室负责提供处罚到账数据,监察大队汇总)。

各中队全年不少于5起重伤事故处罚,力争做到不放过每起重伤事故的处罚。

(四)企业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建设考核指标

各镇(区)全年至少各完成2家企业通过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区示范企业考核验收;保证完成辖区内规模以上(见名单)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国标三级达标验收,达标率100%。各镇(区)负责本辖区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计划任务的落实、培训指导、组织企业标准化自查自纠、企业互评互查和考评工作,对申报企业进行复查、整改。5家以上企业通过二级标准化的评审。(工贸科负责考核)

(五)执法检查质量指标

全年组织对局执法业务科、中队法律文书检查不少于5次,每次抽查各科、中队不少于5份,全年合格率不低于80%;检查各安监所不少于2次,每次抽查法律文书检查不少于10份,全年合格率不低于70%。(综合科负责考核)

(六)安全培训指标

在去年基础上,今年企业法人、负责人和安全生产负责人培训数增加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数增加5%,高危行业一线员工培训数增加5%。各镇(区)培训指标详见年度培训计划。(综合科负责考核)

四、主要工作内容

(一)进一步强化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按照《市政府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能,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安委会成员单位的考核力度,对镇(区)工作完成情况实行季度考核通报制度,将打击“三非”的有效率、亡人事故的控降力度、标准化达标作为考核主要内容,年度考核以平时工作绩效为主要依据。充分调动各镇区监管主观能力的发挥,鼓励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内容、形式的创新,引导安全监管工作向村、社区拓展和延伸,探索安全监管新思路、新领域、新模式、新方法。(综合科负责组织实施及考核)

(二)危险化学品监管工作

2014年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按照“五化一提高”的基本思路,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监管工作上水平,保持我区危化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1、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长效机制。继续抓好化工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的整改、提高工作。组织开展达标企业自查与互查工作,强化安管队伍建设和岗位标准建设。三级以上达标企业今明两年要补完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在带贮存设施的经营企业中全面开展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选树典型,搭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交流与示范的平台。2月底前,在化工生产经营企业中确定不少于2家企业,作为争创市安全生产管理示范企业的重点培育对象。

2、不断巩固隐患排查制度化。组织化工企业开展互查互评活动不少于2次。制定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月报制度,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月报告制度。联合公安、环保等有关部门,开展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联合执法检查,持续开展“打非治违”行动,严禁危化品企业擅自违规进行新、改、扩建设。结合第三轮化工企业专项整治要求,跟踪落实企业关停并转搬工作;继续推动老化工生产企业重大隐患技改项目的实施,并加强实施项目的督促、跟踪,保证按时落实整改要求。结合提升危化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开展在役生产储存装置自动化改造。

3、继续推行现场管理规范化。选择一批企业作为提高作业现场管理工作的试点。开展对试点企业的观摩学习活动。年内不少于2次通过召开现场观摩、开展专题交流等形式,在属地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中全面推进作业场所可视化管理建设。借鉴现场可视化管理的试点经验,督促企业结合自身特点,提高员工反“三违”的意识和能力。

4、积极推进监管工作信息化。完成危化品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化工生产企业全部纳入监管信息系统管理。完善行政许可程序和要求,规范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工作。建立健全统计分析通报制度,降低退办、补正率,提高行政许可事项网上一次性按时报送、受理和办结率。推进危化品危险源联网监控工作。年内对区域内生产(使用)、储存危化品的场所实现全面联网监控(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

5、有效拓展安全保障社会化。提高保险在化工企业覆盖面和从业员工参保面。2014年起,化工生产和带贮存经营企业全面参保。所有行政许可申请,推行提交安责险参保证明制度。引导中介机构努力提高安全技术服务质量。以乡镇、化工园区为单位,依托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建立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完善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联动互助机制,增强区域性处置较大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建立企业应急救援数据库,分析评估企业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水平。

(三)职业危害监管工作

1、继续深化职业病危害申报,加强对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大职业病危害项目网上申报推进力度,确保辖区内职业病危害重点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均进行网上申报。

2、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改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条件。组织开展有机溶剂和电焊烟尘危害的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工作场所有机溶剂、电焊烟尘检测率、触毒员工体检率和职业健康档案健全率达到100%;工作场所有机溶剂、电焊烟尘职业病危害告知率、警示标志设置率、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配备率达到100%;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率达到100%。

3、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检查,落实用人单位职业卫生主体责任。以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为重点,依法落实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全覆盖要求,严禁企业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有选择进行检测,规避部分检测项目。抓好日常监管、专项监管、重点监管和定期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指导企业建立职业卫生工作责任制,加强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健全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员工职业健康保护措施。

4、强化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规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管理。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等工作,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预防措施,切实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5、继续开展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试点工作,加强职业病危害源头控制。继续开展木制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试点工作,严把准入关,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严格发证条件,规范发证程序,做到整治评价达标一家、许可证审核发放一家,夯实全面开展许可证试点工作的基础。

6、大力推进职业卫生监管信息化建设,提高职业卫生监管效率。加快职业卫生信息化系统建设,实现对职业病危害重点企业危害因素分布、人员体检、现场检测等信息的及时掌握,以及重点企业“一企一档”的实时更新。主动了解各类异常信息,完善职业病危害预警预报机制。健全与各体检、检测机构的信息互通机制,选择5家示范企业,建立通风除尘排毒的示范工程、开展职业卫生管理员培训及业务指导,以及实施企业职业病防治的作业环境管理措施。

(四)标准化达标建设工作

全面推进全区规模型以上工业企业国家三级标准化达标建设。

区政府年初已就全面推进工业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出台了文件,明确了相关任务、要求和措施,今年务必要完成1471家规模型以上工业企业的三级标准化建设任务。各镇(区)要把此项工作当做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的重要内容,早计划、早安排,要召开企业动员会,进行深入宣传和发动,要建立有专家参与的考评验收组,认真组织考核验收,在完成创建任务的基础上注重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水平,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上下功夫,防止搞形式、走过场。所有参与达标企业必须在厂门口醒目位置设立安全生产工作专栏(见附件)。各安监所必须认真履行逐家企业辅导、考评验收、整改复查100%工作责任,通过高标准、严要求的创建工作过程,力求达到良好创建效果。安监局每季度将各镇(区)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及其他有关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一并汇总,向各镇(区)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发函通报,并作为年终考核的主要依据。

(五)中小企业监管工作

完善中小企业的安全监管体制和机制,进一步夯实中小企业安全监管基础工作,提升中小企业安全管理整体水平。一是要强化监督指导。各镇(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全年检查计划和目标,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要完成全区7754家企业的告知与承诺,告知承诺书发放及签订数要达到100%。要认真做好工商年检前的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条件差、管理混乱、隐患严重的企业要将其列入暂缓工商年检的企业名单,全年暂缓工商年检企业数不少于当地企业数量的5%。二是要开展集中整治。各镇(区)要结合实际,对辖区内至少二个行业进行集中整治,制订整治方案和计划,突出整治重点,明确整治时限,分步实施。整治结束后,列入整治企业的问题和隐患整改率不低于90%。到年底,C类企业应降低10%,A类企业应上升10%。三是要健全分级分类管理,完善辖区内中小企业ABC分级分类名录和监管措施,实施差别化监管,不断完善基层监管基础。四是构建镇(区)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实现一线监管向数字化转型升级。五是加强村级企业监管,辅导督促各镇(区)开展安全示范村(社区)建设。(监察大队负责指导考核)

(六)隐患排查及打非工作

今年在隐患排查方面要继续要抓好三级政府安全隐患挂牌项目整治的督促、跟踪、结案工作,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应经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并明确跟踪督办部门、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要求;坚持落实镇(区)、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月报制度、大检查汇报制度,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季度通报;对列入安全生产隐患目录项目,要落实监管责任部门,并督促其落实有效的监管措施;对下年度安全隐患挂牌项目的排查工作要结合7月份的“安全隐患排查月”活动早计划、早安排、早核实,努力提高安全隐患挂牌项目整治质量和效果;充实应急救援与应急资源数据库,要针对隐患密集的行业、产业组织一次全市性重大事故应急演习,同时推动各镇(区)广泛开展综合性重大事故应急演练工作,提高镇(区)对突发重大事故的应急能力。

在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方面,要采取不间断检查与大力宣传相结合的方式。依据《市各镇(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暂行规定》,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狠抓整改。充分发挥各镇(区)、各部门作用,不留行业死角,不留产业空档,始终保持打击行为的高压态势。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建筑等行为的危险性与危害性,教育群众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参与非法活动,并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等违法行为,形成群防群治的“打非”社会氛围,使得打非专项行动基层化、常态化、长效化。要通过行业部门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的模式,加大对各自行业领域内非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安委会办公室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积极协调公安、建设、运输、工商、质监等成员单位,密切合作,建立完善打非工作机制,联合执法、联席会议、联动处置,形成安全监管合力,严厉打击各种违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七)牵头开展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及专项行动

牵头开展六个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行为专项行动。我局重抓深化危险化学品、职业卫生等高危生产领域的专项整治。一是开展危化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重点打击和整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行为,继续淘汰“小化工”。二是开展企业职业危害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有机溶剂和电焊烟尘危害,以及非法违规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等行为。特别要以安委会指定挂牌项目整改为契机,加强冶金行业的安全监管,深入开展事故隐患专项治理,重点开展高温液态金属生产和交叉作业、检修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隐患排查治理。三是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的运输、储存、经营等各环节安全管理,严禁私自采购、运输、经营、大型燃放等非法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违规等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专项行动。

(八)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今年要围绕“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主题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继续依托一报两台开展安全宣传,突出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颁布一周年、职业健康宣传周的宣传;突出安委会成员单位一把手安全访谈;突出标准化建设推进;适当增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的警示教育内容。二是开展安全生产持证上岗专项检查,驱动安全培训死角变活。三是积极筹建安全生产培训考点。四是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监管,明确要求,规范操作,严格把关。(综合科负责实施)

(九)局机关建设及工作要求

1、作风建设。要以“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廉洁执法;勤学善思、作风严谨、执行高效”为工作总要求,强化雷厉风行、令行禁止的作风,坚决杜绝办事拖拉、不讲原则、不认真的现象。继续开展季度工作研讨会,业务学习和工作研究、创新紧密结合,以提高工作能力为目标,培育敬业爱岗、团结友爱、珍惜集体荣誉的良好风尚,营造我局的良好小环境。

安监局工作要点篇(2)

推动落实主体责任。着力落实党组的主体责任和“一把手”的第一责任人。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考核。二是局班子在一年内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4次,“一把手”做到亲自抓、负总责。三是充分发挥班子成员表率作用,带头落实各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部署,带头廉洁自律,同时强化责任追究,做到有责必问。

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及“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签订好主要领导与各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各科室(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的《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抓业务必须抓党风廉政,确保党员干部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定期研究、定期布置、定期检查、定期报告。

不断强化监督责任。按照市纪委要求,深化纪检组“三转”工作(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促使聚焦主业。支持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运用纪律监督、谈心谈话、公开通报、典型曝光等手段进行执纪问责,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促使党员干部自己守纪律、讲规矩。

二、进一步突出监督监察

认真开展党纪党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始终把执行《》、政治纪律、党内各项条例情况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加强对领导班子带头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贯彻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28条办法”和有关规定的监督检查,通过加大监督执纪力度,使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纪党规。

认真开展日常效能检查。由纪检组牵头,抽调各科室(行政执法大队)各1名人员,成立“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正风肃纪工作小组”,每周开展1次作风效能检查,重点检查上下班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工作时间网上聊天、炒股、玩游戏、看小说以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按规定时间用餐;不按要求参加会议,不遵守会议纪律和会场秩序等。同时,牢牢抓住“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抓住具体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认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根据市纪委关于开展“找问题”专项行动的通知,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找准安监工作中容易出现问题的方面,加大对重点权力和环节的监督力度。全年针对安全监察、宣传教育、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企业标准化及“三公”经费使用、干部任用、物资采购等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监督,保证权力运行依法依规、阳光透明。

三、进一步夯实制度建设

坚决执行党内各项制度。一是认真实行党员领导廉政责任书制、党员干部服务承诺制度;二是认真落实“四重一大”报告制度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三是落实述职述廉、廉洁过节等制度;四是坚持实行党风廉政谈心谈话制度,由党组书记、纪检组长和机关党组织负责人不定期同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全体党员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实行中层干部党风廉政档案管理制度。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中层干部实施动态监督,在上半年出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层干部党风廉政档案管理办法》,全面建好中层干部廉政档案,将干部廉政档案作为干部考察考核、职务任免、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四、进一步深化宣传教育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各级纪委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每季度确定1个主题,开展党的十精神和群众路线、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专题学习,深化典型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风险教育。

认真开展局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在抓好领导干部学习廉政法规、抓好廉政知识宣传教育的同时,结合安监系统自身特点和实际,积极探索廉政文化建设的新途径、新方法。主要是通过在机关公共场所设立廉政文化教育宣传栏、发放廉政小卡片等全面丰富活动内容,不断扩大廉政文化教育的覆盖面,促进机关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做诚实守信的行政机关。

安监局工作要点篇(3)

2015年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2015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为统揽,以贯彻落实新《安法》为契机,以安监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以“打非治违”为重点,充分发挥监察执法职能作用,推动安监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上台阶。

二、工作目标

按照区安监局的统一部署,高标准完成年度监察执法计划和其它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实现:监察执法计划完成率100%,举报案件处置率100%,行政处罚案件到期结案率100%,行政复议维持率和行政诉讼胜诉率100%。

三、工作措施

重点抓好“五依法、三着力、三加强”的落实。

(一)贯彻落实依法治安

一是依法执行新《安法》。要利用执法检查、综合督查、事故调查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等时机,采取上门宣讲、警示约谈等形式,广泛宣传新《安法》和即将修订的相关安全生产法规、规章;要严格按照新《安法》执法,营造和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是依法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按照新《安法》规定及《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通知》(泸纳府办函〔2014〕169号)要求,全面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工作,全区危化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企业及规模以上工贸企业2015年底前全面达标。要把标准化建设工作作为专项工作进行督查,制定督查方案,落实执法人员予以推进。

三是依法开展“打非治违”。要把“打非治违”专项斗争,作为安监执法队伍的“主业”和经常性工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坚持原则,较真逗硬,依法查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瞒报生产安全事故、非法生产经营建设、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设项目“三同时”不落实以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四是依法查处生产安全事故。要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高标准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在事故调查的及时、准确、严谨上下功夫,在总结事故教训、以事故推动工作上见成效。

五是依法规范执法办案。要不断完善执法办案相关制度规定,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质量,提高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积极学习并应用《安全生产监察执法管理系统》,逐步实现执法办案信息录入、统计、共享和文书生成自动化,提高安监执法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二)抓好队伍全面建设

一是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制定落实年度全员培训学习计划,采取全员学、全员讲、全员考的形式,狠抓自身能力建设,确保培训学习效果落实;适时召开年度安监执法工作座谈会,交流经验,取长补短,促进共同提高;积极参加业务集训、比武竞赛、案卷评查等竞赛性活动,激发安监执法队伍抓好自身能力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委托执法工作,推动安监执法重心下沉、关口前移。

二是着力推动达标创建活动。要按照《全市安监监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标准》的要求,查漏补缺,增添措施,深入推动我区安监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工作。要把创建达标作为今年安监执法队伍建设的硬性任务,在2015年第三季度必须通过达标验收。

三是着力提高执法保障条件。要清理、归建、到岗安监执法人员,到岗率达到80%以上;要按照规范化执法的要求,积极改善执法办案装备,力争设立案件询问(审理)室、档案(装备)室。

(三)落实监察执法责任体系

一是加强执法办案责任追究。要进一步健全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相关责任制度,做到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杜绝失职渎职行为;要切实落实行政执法过错案追究制度,凡存在执法办案过错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不认真、不具体、不负责”的,要一律依纪依规予以追究责任。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要严格落实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的相关要求,办理案件一律同步上网运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

三是加强自身教育管理。要进一步完善例会、学习培训、执法计划、日常管理、统计台账、档案管理、信息报送等内部管理制度规定,努力建立规范有序的工作秩序;要认真组织落实党建、党风廉政、行政效能、政风行风、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树立和维护安监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四、工作要求

安监局工作要点篇(4)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文件精神,围绕安全生产双基强化年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我县黄蓝经济区开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执法工作目标

(一)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县大队纳入计算的执法人员6名,2012年国家法定工作日为250天,测算县大队总法定工作日为1500个,其中执法检查工作日582个(见附件1)。

(二)执法监察含盖企业

全县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7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2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12家;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24家;油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12家;非煤矿山企业1家;化工企业2家;规模以上工商贸企业25家。总计150家。

(三)执法工作目标

根据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人员数量、装备保障和执法检查工作日等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合理调配,本年度完成抽查性执法检查和督查性执法检查116个执法工作日,完成专项执法检查466个执法工作日。对行政处罚案件切实做到事实确凿、适用法律法规准确、程序合法,办成“铁案”。同时,认真做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安全生产违法案件查处和举报查处工作。

三、执法工作任务

1、执法检查及督查性执法检查工作。

(1)年内对2家烟花爆竹家批发企业及72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由大队、镇街中队各检查2次,其中大队检查148家次。

(2)年内对12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24家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12家油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由大队、镇街中队各检查1次,其中大队检查48家次。

(3)年内对25家规模以上工商贸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由县大队、镇街中队各检查1次,其中大队检查25家次。

(4)年内对1家非煤矿山企业及2家化工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由县大队、镇街中队各检查1次,其中大队检查3家次。

(5)年内各镇街中队对辖区内未列入县监察大队执法检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并及时上报执法检查情况。

县执法监察大队合计检查企业224家次(见附件2)。

2、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主要结合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围绕省、市、县安监局中心工作及重点时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开展阶段性专题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各项专项检查本着先主后次、先急后缓、先到期复查后检查的原则,分解工作目标,制定月执法检查工作计划,月执法检查工作计划落实到具体企业和执法人员。

四、执法工作内容和重点

执法检查的内容:主要依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八条的十九项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在具体工作中,要结合实际,可全面检查,也可视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部分检查项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的重点:按照行业特点,突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和重点工商贸企业。重点针对监管对象的安全状况进行执法检查,着力解决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设施不完善,建设项目未经“三同时”,重大隐患不整改等生产安全方面的突出问题。特别注重对高危行业企业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执法监察,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执法检查的分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检查、谁负责”原则,根据执法任务分工,县大队负责全县辖区内危险性较大、拥有联合生产装置的企业,县属企业及胜利油田改制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各中队负责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县大队实行督查性执法检查。督查性执法检查的任务,一是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二是抽查各中队执法责任落实情况;三是检查各中队执法检查质量。

安监局工作要点篇(5)

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以改善安全管理漏洞、生产设备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安全生产环境为重点,全力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强化“打非治违”力度,加强与安委会成员单位的沟通与协调,指导、督促团场、镇、管委会制定完善专项行动方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行动。强化打非治违责任,落实打非治违“四个一律”要求。

煤矿: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及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为主题,以“铁规定、刚执行、全覆盖、真落实、见实效”为总要求,向所有煤矿持续深入宣传《七条规定》,督促煤矿对照《七条规定》扎实开展重大隐患排查和整治。以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重点,要求各煤矿制定方案,并对其自查自改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煤矿企业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开展煤矿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应急救援演练活动。组织开展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互检工作。对各煤矿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情况、顶板专项治理、矿井通风、瓦斯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对矿井防灭火、在建煤矿项目进行专项检查。

道路交通:继续深入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加强客运车辆安全带安装使用的监督检查,提高安全带的佩戴使用率,进一步规范客运车辆安全例检和出站检查工作。要深入开展客车、货车、面包车等“三车治理”,整顿路面行车秩序;要严格落实客货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严把市场准入关和交通工具安全技术准入关,严禁运输(客运)车辆带“病”行驶、严处酒驾、“三超一疲劳”、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要求,特别是要加强凌晨2点到5点的管控,严格落实驾驶员强制休息制度,重点车辆100%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确保长途运输和群众出行安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的监督,使其严格执行《道路运输危险物品车辆标志》(GB13392)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危险品、客运车辆的动态监管,要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行严格检验,对达不到标准的车辆要果断采取措施注销其从事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证件;对非法改装车辆的、平板货车加装罐体的,一经发现要责令其回复原状或拆除罐体;对罐体容积和核定载质量不相对应的,要重新核定载质量或责令企业更换匹配的罐体;要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人员进一步加强危化品道路运输法律法规的教育和培训,严格对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查。要及时排查治理道路危险路段、隧道、危旧桥梁等重点部位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

农机:要开展春耕春播“农机安全生产”专项督查行动;重点检查农业机械检验、驾驶操作人员持证情况;拖拉机、农机具反光膜的加装情况;整治拖拉机“黑车非驾”、违法载人、超长、超宽、超载、隐患排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加强安全源头管理,实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七种危及人身安全的农业机械实地安全检验。

非煤矿山:要进一步加大复产验收逐级检查力度,非煤矿山企业在准备恢复生产之前,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程逐项检查,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报安监局验收,做到合格一个,开工一个。对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将依法责令其进行整改,对逾期仍不能完成隐患整改的企业,要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其停产停业。要严格按照《非煤矿山企业整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和有关部门沟通协商,进一步加大整顿关闭工作的力度,结合整顿关闭工作,强化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无相关资质违法生产,推动“打非治违”工作深入开展。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督促化工和危化品企业全面落实《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安全生产十条规定》,夯实企业基础工作;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反三违”,突出抓好重点监管品种、重要危险工艺、重大危险源的自动化控制系统完善改造和安全监管;要加强对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的督查检查,对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或未达标的企业,加大监管力度,实施重点监管,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督促相关企业在危险化学品槽车充装环节推广使用金属万向管道充装系统,严禁采用软管充装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液化危险化学品;要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现状普查评估,完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工作,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遵守保证员工安全的承诺,形成“治违”的长效机制,严防恶性事故发生。

消防:要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团场要把消防规划纳入城镇规划。要重点抓好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的隐患整治。落实建设项目消防安全设计审查、验收和备案抽查制度,严禁使用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装修装饰材料、建筑外保温材料与消防产品。继续抓好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对重大火灾隐患要以政府名义进行挂牌督办并抓好整改落实。凡不合格或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场所,一律不得营业。

建筑施工:要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认真开展以建筑起重机械为重点的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管理,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岗位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开展建筑安全监管经验交流,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水平;继续加大事故通报和查处力度,严肃查处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实现建筑安全标准化管理,加强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加大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检查塔吊、施工升降机等设施,取缔无证上岗,严厉打击借用资质和挂靠、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不法行为。

旅游、特种设备:要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集中力量“排大隐患,防大事故”;特别是加强对大型旅游节庆活动等游客密集场所的安全防范和行业监管,加强对各类旅游经营场所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的检查和隐患排查,加强对重点景区、游乐设施等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开展加强对电梯、压力容器、可燃气体报警仪等设备的日常安全检查,突出整治车用气瓶、压力管网和土锅炉。加大对大型起重机械和游乐设施无证无牌使用运行隐患排查,处罚力度。

经委、水利、教育、商务、文化等部门:要强化行业安全监管,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备案制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明确阶段专项整治责任、内容、措施和目标。

受限空间作业: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对本单位内存在有毒有害、通风不良的受限空间,认真识别,逐一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帐,切实落实在受限空间作业票制度和现场设置明显安全告知牌的要求,安全告知牌内容包括警示标志、作业现场危险性、安全操作注意事项、危险有害因素浓度要求、应急电话等;对长期废弃的受限空间(检查井)等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封堵或填埋,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城镇燃气:城镇燃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城镇燃气设施、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的监督管理,并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在燃气中按标准计量投放臭味剂、针对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开展专项检查、日常巡查;在检查中发现有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的行为,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进行处罚。

二、突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努力实现六月份为“安全生产无事故月”

各单位、各部门要针对近期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全面彻底排查事故隐患——要突出煤矿、交通领域隐患排查力度,重点对煤矿的安全管理及瓦斯、通风、水害、机电等方面的隐患,道路交通重点排查治理危险路段,严格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要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落实监控措施;对存在重大隐患、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要责令企业停产整改;要加强对高危行业复工复产验收的安全检查,严防事故发生。

三、开展“安全生产演练周”活动,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应急演练是应对各类事故及灾害准备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评估应急准备状态,检验应急人员实际操作水平,发现并及时修改应急预案缺陷和不足;认真全面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对应急预案演练周各单位开展演练活动做了详细的部署,要求各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月”演练活动安排,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以及“走过场”思想,务求实效。抓好煤矿井下紧急安全避险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道路安全监控系统,做好安全预测预警和防范工作;推进气象灾害防御安全体系建设,落实大型建设项目气候条件可行论证、防雷电检测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制度。

四、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动安全生产文化建设

安监局工作要点篇(6)

根据上述总体思路,要突出抓好以下8个方面、39项重点工作:

一、强化安全监察监管,加大煤矿安全执法力度

按照深化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部署要求,严格行政执法,推动建立规范完善的煤矿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1.严格依法实施监察。认真组织开展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计划,确定监察执法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执法计划执行情况的考核,提高监察执法效能。

2.严格煤矿安全准入制度。严格煤矿重大建设项目安全核准,强化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加大对建设项目、整合技改矿井的监察监管力度,严防边施工边生产;严格煤矿安全许可证颁发管理,加强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专项监督,督促各类煤矿企业持续保持安全生产许可条件。

3.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行为。健全完善联合执法机制,根据阶段工作重点和辖区安全生产实际适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依规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严防已关闭小煤矿“死灰复燃”,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章行为,加大对煤矿生产建设过程中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4.强化安全生产跟踪执法。抓住执法重点,加强跟踪执法,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坚决杜绝非法违法行为前纠后犯、明纠暗犯,严防发生新的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同时,要加大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曝光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5.加强协作联动。紧紧依靠地方政府,进一步明晰职责关系,加强检查指导,落实地方煤矿安全监管责任;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级政府相关部门、下级政府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要健全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推动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行为的进一步规范完善,落实完善工作联动机制,形成更大的煤矿安全工作合力。

6.积极创新监察监管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转变煤矿安全工作的思想观念和方式方法,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源头治本和超前防范上,放在督促“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上,及时研究辖区内煤矿安全新情况、新问题,采取强化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的新对策、新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抓住重中之重,进一步深化煤矿瓦斯防治工作

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总理、张德江副总理关于煤矿瓦斯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开展煤矿隐患治理行动,有效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

7.认真落实先抽后采、抽采达标的要求。把瓦斯抽采能力和达标煤量作为生产能力核定的重要依据,严防超能力生产,严禁应抽采瓦斯而未建立抽采系统的和煤层瓦斯抽采不达标的矿井组织生产。

8.坚决贯彻煤与瓦斯突出防治规定。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区域和局部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建立和完善防突机构与队伍,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严禁未按要求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达不到防突要求的矿井开展采掘活动,对具有突出危险又不具备防突能力的小煤矿,坚决依法实施关闭。

9.严格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和突出矿井鉴定工作。对近3年来降低瓦斯等级的矿井,组织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重新进行鉴定;对发生瓦斯动力现象、开采水平已达到相邻突出矿井始突深度的,责成煤矿企业及时进行突出鉴定,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10.着力构建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深入开展小煤矿和大中型煤矿瓦斯治理专项整治,深入推进瓦斯治理“双百工程”建设,确保到年底完成示范矿井和示范县(区)的建设目标。

11.促进采煤采气协调开发。配合相关部门推动理顺采煤采气“一体化”,强力推进煤层气开发和瓦斯抽采利用;加大瓦斯抽采、防治突出、通风和监控系统的改造力度,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三、继续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推进煤炭产业结构调整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要求,进一步巩固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成果,推进煤炭产业结构调整优化。

13.加快推进资源整合进度。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提高办事效率,促进简化合并工作程序;严

格执行已批复项目的资源整合进度安排,对未按期完成改造的煤矿要取消整合资格。

14.研究借鉴各地有效经验。借鉴各地资源整合、大矿兼并小矿等有效做法,积极支持、引导大型煤矿企业整合地方小煤矿的工作,全面提升小煤矿安全管理水平。

15.充分发挥政策激励作用。督促各地研究相关经济政策,用好煤矿整顿关闭“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配套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策激励作用。

16.探索建立小煤矿正常退出机制。严把煤矿安全准入门槛,研究完善关闭小煤矿的政策和措施,大力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四、全面加强安全基础管理,提高

煤矿安全保障能力

通过狠抓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加强煤矿现场管理、技术管理,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不断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

17.深入持久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督促各地落实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组织对申报部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煤矿进行审核、公示和命名表彰,积极实施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大力推动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大力推行煤矿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工程,逐步推动煤矿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18.进一步加强煤矿班组建设。深入学习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强化以班组为核心的现场安全管理,建立以安全生产为重点的班组考核机制;会同全国总工会制定评选表彰管理办法,在全国煤矿评选表彰安全班组长、群监员和安全班组。

19.督促做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继续推进“教考分离”,强化煤矿“三项岗位”人员培训,继续组织实施“万名班组长培训工程”;进一步明确安全培训职责,落实监管责任,组织开展煤矿安全培训专项监察,加强对煤矿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

20.不断加强煤矿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建立完善煤矿职业安全健康工作体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切实改善作业环境,源头控制、有效防范煤矿职业危害。

五、突出预防为主,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进一步坚持预防为主,完善工作机制,发挥政府推动、示范带动、监管促动的作用,通过切实有效的监察监管,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1.进一步健全完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对煤矿企业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监督、考核等制约机制,强力推进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安全技术措施,形成完整的规章制度体系,提高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切实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各煤矿、区队和班组,落实到每个岗位和每名员工。凡是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的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到期不实行整改的,责令其停产或依法予以关闭。

22.深入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继续深化对矿井生产系统及瓦斯治理、水害预防、顶板管理、劳动组织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严格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强化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和预案“五落实”,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监控手段,切实搞好隐患整改效果评价,有效消除事故隐患。

23.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切实保障广大煤矿职工监督职责的落实,充分发挥职工群众和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参与和监督作用,努力维护煤矿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24.依法加强和改善煤矿生产能力管理。煤矿企业应当依据登记生产能力,按照均衡原则,安排季度、月度生产计划,合理组织生产,严禁超能力生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监管范围内所有煤矿的登记生产能力和按登记生产能力组织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25.大力推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加强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立情况的督导,促进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诚信创建活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安全生产诚信度较低的煤矿企业,特别是列入“黑名单”的煤矿企业采取措施进行惩治;积极争取各级地方政府结合当地煤矿企业实际,制定完善促进煤矿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的相关经济激励政策。

六、加大事故防范和查处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煤矿事故,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加强舆论引导,形成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舆论监督网络,充分发挥事故的警示教育作用。

26.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严格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三项基本要求和“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履行组织事故调查处理的职责,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进一步加大对违法非法生产导致事故和事故后瞒报、谎报、迟报、逃匿行为的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

27.落实和完善各项制度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和落实事故后约谈、现场分析会、事故通报和跟踪督导制度,促进事故防范措施和责任追究的落实;加强舆论引导,形成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煤矿安全生产舆论监督网络。

28.健全完善事故调查处理协调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进一步提高煤矿事故调查效率,确保事故按期结案;协同组织开展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推进事故责任追究落实到位。

29.坚持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进一步加强事故分析,切实吸取教训,加强和改进防范工作;加强对各类事故防范措施和对策的总结提炼,及时上升为规程、标准。

七、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和政策引导作用,推进煤矿企业安全发展

进一步落实“科技兴安”战略,推动煤矿安全技术进步;进一步在强化法规制度、标准规范、政策引导上下功夫,不断健全完善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章体系,从制度上进一步约束企业安全生产行为。

30.不断提高煤矿安全装备水平。积极推广应用煤矿安全先进适用技术,强力提高装备水平、提高煤矿机械化程度,严格淘汰落后和禁止使用的技术装备与工艺;配合有关部门积极组织搞好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加快安全技术改造工程建设进度。

31.学习借鉴发达国家煤矿安全先进经验。做好学习借鉴南非等发达采煤国家煤矿安全先进适用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工作,开展煤矿井下“救生舱”等避险设施建设的应用试点工作。

32.发挥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涉及煤矿安全生产的评价、检测、培训等中介机构的业务指导与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的行为;建立健全专业配置科学、分布合理、工作有保证的安全技术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和科研院校的科技支撑作用;加强煤矿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开展对口技术交流合作,组织开展“百名专家进企业”等活动,推动煤矿安全科技的普及,提升煤矿灾害防范与治理技术水平。

33.不断健全完善煤矿安全法规标准体系。积极推进《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办法》等法规、规程、规章的修订工作,逐步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

34.不断完善煤矿安全工作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推进煤矿瓦斯治理、整顿关闭和基础管理等重点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并研究制定操作性强的相关配套实施细则、标准,促进煤矿安全生产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煤矿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的调研,主动做好制定煤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相关工作。

八、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煤矿安全监察监管执行力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十七届四次、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强化煤矿安全监察监管队伍自身建设,扎实推进全系统“五型机关”创建工作;通过加大安全宣传工作力度,进一步营造加强煤矿安全工作的社会舆论氛围。

35.不断提高全系统的执法素质和履职能力。定期组织煤矿安全监察监管人员进行政治理论和煤矿安全专业知识培训,开办监察分局局长专题研究班,加强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监察人员之间的交流以及与其他执法部门的业务交流,努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学习型监察监管队伍,扎实推进全系统“五型机关”创建工作。

36.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建立和完善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煤矿安全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的联系点制度,加强现场调查研究和检查指导,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坚持执法分析制度,确保行政执法严格规范。

安监局工作要点篇(7)

二、工作方针及目标

1、努力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努力减少一般安全事故,力争“零死亡”目标;

2、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工程)不少于20个,绿色工地不少于20个;

3、加强争先创优管理,确保各类绩效考核排名前列。

三、工作措施

1、加强廉政作风建设,打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工作重点,“一把手”要带好班子,领好队伍,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做到一起布置、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定期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和支部党员民主生活会,加大对机关效能建设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统一安全执法标准,公正平等的对待服务对象,安监员下工地认真执行“三不准”,树立清正廉洁,严格自律的良好形象。全面推行“让广大群众满意”的服务理念,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接待来信、来访工作,确保来信、来访件件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2、采取计划与随机检查监督模式和远程监控手段,提高安全监督工作效能。根据监督计划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各监督科于每周五提前利用QQ群或短信平台将下周监督检查任务的具体检查日期、重点及部位告知相关责任主体单位,实行有计划、有重点的监督检查;同时,对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项目、被列入差别化管理对象的项目等实施随机抽查式监督检查;成立远程监督科,充分发挥远程监控作用,利用远程监控检查各项目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状况,通过新的监督模式和利用远程监控,做到安全监督“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全面提高安全监督工作效能。

3、进一步推进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监督规范化和监管信息化工作升级,全面提升安全监督管理水平。一是着力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及时对全县所有建设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阶段性评价,采取有效的监督措施,督促项目各责任主体及时进行整改,提高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二是认真落实安全监督规范化工作。根据省市监督规范化工作要求,每月对一线监督人员进行监督规范化工作考核,及时将考核结果进行实时讲评和通报,切实提升监督规范化水平。三是大力推进监管信息化工作,加大对日常监督信息的录入和查询力度,对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达标、不到岗履职、重复押证、现场安全隐患突出以及整改不落实的项目及时查处,对监管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全面的督促整改落实。

4、加强安全监督人员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制定安全监督人员培训计划、考试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监督人员进行业务知识、作风廉政建设、职业道德等有关方面培训学习,考试等,并将考试结果纳入到站绩效考核,考试不合格的将调离监督工作岗位,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湛、作风过硬、工作高效的高素质安全监督队伍。

5、强化建设、监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并将周边环境情况及时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周边环境交底;加强标后履约管理,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机构,完善安全检查制度,及时支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各监理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理各项制度,认真编制安全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强化施工过程中的旁站监理,加强分部分项工程的过程控制和验收管理,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安全生产条件、规范安全生产管理行为,认真履行项目安全生产监理职责。

6、加强对工程项目重点部位和重要环节的管理。督促施工企业加大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力度,认真落实重大危险源现场公示制度,强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审,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严格实施专家论证,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严格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认真落实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制定行之有效的技术控制措施,严格按审批方案组织施工、检查和验收,将各项安全措施真正落在实处。

7、重点突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在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整治的同时,今年重点突出开展建筑起重机械设备、高大支模、临时用电专项整治。通过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规范企业和行业自律行为,扎实提升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施工人员要认真落实专项整治措施,根据不同时段、不同季节,突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突出专项整治工作实效,全面总结在各类专项整治活动中所取得的技术成果与经验,提升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企业管控水平。

安监局工作要点篇(8)

20__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省委六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围绕“常规性工作抓深化,基础性工作上台阶,创新性工作求突破”的工作要求,强化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网络;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生产安全事故目标控制;深化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构建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加强安全生产文化建设,构筑安全生产新格局。努力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为沧州经济的大发展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全市安全生产主要任务目标: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各类事故总死亡人数下降10,工矿企业生产性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万人死亡率、亿元国内生产总值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省定目标以内。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步入省先进行列。

20__年的主要工作思路及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常规性工作抓深化

(一)深化五项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切实搞好安全生产检查。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专项整治。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治工作,分品种、分行业,依据国家相应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对从业单位逐一对照,高标准,严把关。坚决取缔非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限期整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二是切实抓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评价工作,确保在国家政策规定的时限内,全面完成全市家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价工作。三是提高安全检查质量,狠抓安全隐患的整改效果。检查方式多样化、检查人员专业化、检查方案全面化、查出隐患档案化、隐患整改责任化,力戒形式主义,确保检查实效。

年内集中搞好5次全市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加大对县(市、区)、市直企业的暗访突查力度,并同定期检查、巡回检查、跟踪检查、全面督查、专项检查以及自查、互查等多种方式结合起来,保证安全检查面达到95。

(二)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一是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咨询日”和“安全知识征文及竞答”活动,广泛宣传和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二是逐步建立起市、县两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三是编制好20__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配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举办10期各级安监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资格培训班。四是继续做好全市范围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发证和复审,做到人人持证上岗。五是举办安全生产高层讲座。聘请国家局专家到我市讲学,进一步论述发展经济、优化投资环境与安全生产的关系,使各级、各部门领导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

(三)建立安全生产控制目标体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确保20__年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完成。一是狠抓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落实。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层层分解,逐级签定责任状,层层抓落实。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二是加强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执行情况的考核力度,半年进行一次考核。三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审批和执法责任制。按照“谁监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在安监系统内部明确责任。四是细化监管岗位责任。按照分工,从局长、科长到一般干部,对照职责细化岗位责任、工作标准、工作要求和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到人,互相监督。

(四)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经济处罚。一是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二是加大对事故隐患单位执法的力度,在市局和县局机关专门拿出工作人员作为执法队伍,以罚促改,以关停促改,确保隐患及时彻底整改。三是严肃查处事故,强化批复结案工作。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照302号令和国家、省有关责任追究的规定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四是继续发挥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对有法不依,安全隐患严重而坚决不改,导致重大事故的典型,要从重处理,并进行公开曝光。

二、基础性工作上台阶

(五)建立健全乡镇一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实施安全生产有效监管。以省、市两级30个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的机构建设为契机,逐步在全市186个乡镇 建立起安监机构,为有效地实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监管奠定组织基础。

(六)安全生产监管逐步向农村、向企业、向安全生产第一线延伸。年底争取80以上的农村、80以上的企业、100的学校、100的集市贸易和公共聚集场所,都建起安全组织,设立安全监管员,真正实现安全生产、公共安全延伸到位,无断层。

(七)搞好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以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为契机,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提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准入门槛,切实淘汰一批存有重大安全隐患、又整改无望的企业,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在年内确保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达到95以上。

(八)继续抓好重大危险源登记工作。一是按照省局的要求,按时完成全市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申报工作。二是做好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价工作。三是对全市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级,制定出全市重大危险源分布图。四是按照重大危险源的分级和分类实行分级监察管理。逐步建立起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

(九)在企业内大力推行交纳工伤保险和风险抵押金制度。确保大中型企业工伤保险交纳率达到100,小型企业工伤保险交纳率达到30。从建立企业提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和安全费用制度入手,引导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安全装备水平,向本质安全迈进。

(十)切实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管理力度。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严格实施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和安全评价制度,未通过“三同时”审查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行政许可手续,不准开工投产。

(十一)加强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的应急救援资源,建设专业化的救援队伍,提高救援装备水平,增强抢险救灾能力。按照“平战结合”的方针,把制订和修订应急预案工作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边完善,边实践,边提高。同时,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建筑施工企业,旅游景区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年内组织3次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企业的应急救援演练,检验队伍,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三、创新性工作求突破

(十二)在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上求突破。按照“抓好试点,典型引路,全面铺开”的创造性工作思路,抓好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监管。明年适当的时间,组织有关县、市、区安监局有关人员走出去,到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搞得好的广东佛山等地考察学习,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以加强我市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监管,努力使我市非公有经济的安全生产状况有新的起色。

(十三)在加强对驻沧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上求突破。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的职责划分要求,加强对驻沧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督促企业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力度,确保企业生产安全。与驻沧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建立必要的协调、通气制度,经常交流情况,沟通信息,保持安全监管工作的协调一致,防止出现安全监管的盲点和偏差。

安监局工作要点篇(9)

各区市、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主线,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和强化“安全发展”这一执政理念。大力弘扬“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形成“综合治理、保障安全”的社会舆论氛围。

(一)深化“安全生产岛城行”活动。各区市、各单位要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沟通,充分发挥和挖掘新闻媒体的宣传优势,做好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以及所采取的重大政策措施,宣传各单位、各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采取的措施和行动,宣传各行各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创新成果,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突破、新贡献;采取边检查、边采访、边宣传的形式,随时报道安全生产工作典型区市、单位和企业,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领导重视不够、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企业予以曝光;开展“安全大戏进企业”活动。今年,市安监局将重点开展“生命的诺言”大型文艺节目到企业巡回演出活动;与总工会在《日报》开办“平安生产”栏目,报道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动态、安全生产知识,邀请部分区市、单位、企业领导畅谈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体会、经验和作法;总结推广先进典型,重点宣传一批严格规范执法的典型、安全文化建设的典型、本质安全型企业的典型、安全监管思路创新的典型、倾注安全事业的典型,充分利用报纸、电台、巡回报告团等形式,在全市宣传他们的事迹,介绍他们的经验,号召全社会向他们学习;突出抓好十七大精神学习贯彻的宣传,重点抓好十七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以十七大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贯彻实施《“十一五”安全文化建设纲要》,开展“创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活动。各区市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完善具体的实施细则,把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基层、企业和社区,让安全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市安监局将在总结去年安全文化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创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活动,推出具有行业特色的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和成功模式。根据省局安排,从今年开始,全市每年培育10家市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30个安全文化建设先进班组。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全市市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达到50家左右,省级示范企业达到10家。

(三)深化全国第六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以“综合治理、保障平安”为主题,组织开展全国第六个安全生产月等一系列活动,动员全社会更加关心支持、参与监督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开展好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逃生演练、“安全文化周”、市职工安全技术比武大赛、“第二届(国际)新技术装备展览会”等活动。各区市和企业也要结合安全生产月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做到每个企业、每个区市、每个街道或镇都有活动、有内容、有方案、有措施。通过多种形式的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使“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人心。

(四)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宣传。继续抓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职业病防治法》、《刑法(修正案六)》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安全法律知识,强化全社会的安全法制意识。《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颁布后,利用各种形式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

二、严格管理,提升安全生产培训水平

(一)继续开展“五个一”培训工程。各区市、各单位的培训人数较去年要增长10%以上,把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作为提升企业管理人员技术水平的重点认真抓好,培训质量和数量纳入安全生产全年目标考核。市安监局将实行安全生产培训月报制度,将市质监局、市建管局的安全生产培训人数一并纳入统计范围。

(二)进一步规范安全技术培训发证行为。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严格培训班审查备案制度,加强安全技术培训的教材建设、考试题库建设。进一步充实题库,实行材,统一考试,统一发证,分类指导。年内要全部实行无纸化考试,实行培训班审批备案、培训考试成绩及证书网上查询。

(三)加强安全生产培训中介机构的管理。每季度召开一次培训中介机构会议,加强对培训中介机构的管理,制定《市安全技术培训、教学评估考核办法》,市安监局主要负责培训班审查、教材、发证工作,加强教学质量监督检查和评估,培训机构实行自主招生,按教学大纲组织教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四)搞好警示教育。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发生死亡事故的企业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及事故责任人,集中进行警示教育;对发生死亡事故的企业或单位的职工由企业进行全员培训。

(五)搞好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讲座。邀请国家安监总局领导来青进行安全生产专题讲座,举办市直部门分管领导、市直企业集团的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短训班,由市领导或局领导讲课,明确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任务和工作目标,增强“两个主体”的责任意识,提高他们自身驾驭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力和执行力。继续做好在市委、区(市)委党校增设安全课程工作,提高领导干部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六)组织开展市职工电工和焊接安全技术比武大赛活动。按国家局要求,下发《关于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安全培训的意见》,与劳动、工会等部门联合,组织企业重点开展好外来务工人员的培训工作。

(七)组织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人员及经营人员专题培训。举办企业管理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经营人员的专题培训班,进行防护用品知识和法律、法规教育,引导企业、单位守法经营,规范防护用品采购、检验、发放和报废管理。

(八)组织企业认真开展从业人员三级教育工作。各企业要按《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制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建立三级教育制度和培训档案,推广“一卡一证书”,建立安全生产记录卡,并由考核人员和从业人员本人签名。

(九)组织考察学习。拟组织一期赴英国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团、一期北欧考察团、二期香港考察团。

安监局工作要点篇(10)

2006年的主要工作思路及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常规性工作抓深化

(一)深化五项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切实搞好安全生产检查。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专项整治。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治工作,分品种、分行业,依据国家相应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对从业单位逐一对照,高标准,严把关。坚决取缔非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限期整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二是切实抓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评价工作,确保在国家政策规定的时限内,全面完成全市 家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价工作。三是提高安全检查质量,狠抓安全隐患的整改效果。检查方式多样化、检查人员专业化、检查方案全面化、查出隐患档案化、隐患整改责任化,力戒形式主义,确保检查实效。

年内集中搞好5次全市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加大对县(市、区)、市直企业的暗访突查力度,并同定期检查、巡回检查、跟踪检查、全面督查、专项检查以及自查、互查等多种方式结合起来,保证安全检查面达到95%。

(二)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一是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咨询日”和“安全知识征文及竞答”活动,广泛宣传和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二是逐步建立起市、县两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三是编制好2006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配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举办10期各级安监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资格培训班。四是继续做好全市范围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发证和复审,做到人人持证上岗。五是举办安全生产高层讲座。聘请国家局专家到我市讲学,进一步论述发展经济、优化投资环境与安全生产的关系,使各级、各部门领导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

(三)建立安全生产控制目标体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确保2006年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完成。一是狠抓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落实。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层层分解,逐级签定责任状,层层抓落实。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二是加强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执行情况的考核力度,半年进行一次考核。三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审批和执法责任制。按照“谁监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在安监系统内部明确责任。四是细化监管岗位责任。按照分工,从局长、科长到一般干部,对照职责细化岗位责任、工作标准、工作要求和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到人,互相监督。

(四)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经济处罚。一是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二是加大对事故隐患单位执法的力度,在市局和县局机关专门拿出工作人员作为执法队伍,以罚促改,以关停促改,确保隐患及时彻底整改。三是严肃查处事故,强化批复结案工作。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照302号令和国家、省有关责任追究的规定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四是继续发挥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对有法不依,安全隐患严重而坚决不改,导致重大事故的典型,要从重处理,并进行公开曝光。

二、基础性工作上台阶

(五)建立健全乡镇一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实施安全生产有效监管。以省、市两级30个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的机构建设为契机,逐步在全市186个乡镇建立起安监机构,为有效地实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监管奠定组织基础。

(六)安全生产监管逐步向农村、向企业、向安全生产第一线延伸。年底争取80%以上的农村、80%以上的企业、100%的学校、100%的集市贸易和公共聚集场所,都建起安全组织,设立安全监管员,真正实现安全生产、公共安全延伸到位,无断层。

(七)搞好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以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为契机,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提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准入门槛,切实淘汰一批存有重大安全隐患、又整改无望的企业,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在年内确保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达到95%以上。

(八)继续抓好重大危险源登记工作。一是按照省局的要求,按时完成全市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申报工作。二是做好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价工作。三是对全市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级,制定出全市重大危险源分布图。四是按照重大危险源的分级和分类实行分级监察管理。逐步建立起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

(九)在企业内大力推行交纳工伤保险和风险抵押金制度。确保大中型企业工伤保险交纳率达到100%,小型企业工伤保险交纳率达到30%。从建立企业提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和安全费用制度入手,引导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安全装备水平,向本质安全迈进。

(十)切实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管理力度。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严格实施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和安全评价制度,未通过“三同时”审查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行政许可手续,不准开工投产。

(十一)加强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的应急救援资源,建设专业化的救援队伍,提高救援装备水平,增强抢险救灾能力。按照“平战结合”的方针,把制订和修订应急预案工作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边完善,边实践,边提高。同时,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建筑施工企业,旅游景区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年内组织3次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企业的应急救援演练,检验队伍,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三、创新性工作求突破

(十二)在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上求突破。按照“抓好试点,典型引路,全面铺开”的创造性工作思路,抓好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监管。明年适当的时间,组织有关县、市、区安监局有关人员走出去,到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搞得好的广东佛山等地考察学习,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以加强我市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监管,努力使我市非公有经济的安全生产状况有新的起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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