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节能工作计划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02 14:55:52

水务节能工作计划

水务节能工作计划篇(1)

20*年水利规划计划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要求,认真研究如何在新时期新阶段更好地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新思路,做好规划计划工作。陈雷部长在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的讲话中,提出了"六个坚持"和"六个更加突出",系统阐述了可持续发展治水新思路的内涵,为规划计划工作指明了方向,各级规划计划部门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要从十七大精神的完整体系中,准确把握规划计划工作定位,理清思路,明确任务和重点。通过规划计划扎实的工作,使水利真正服务于改善民生大计,服务于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服务于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于生态文明建设。做好这4项服务工作,必须要从规划计划的角度找准工作抓手。服务于改善民生,除了抓好饮水安全等面上工程外,关键是要有为民谋利的理念,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要重视、关心和敏感。服务于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核心是要把握准"又好又快"的内涵,这是一个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的大问题,规划计划工作要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上下功夫。服务于构建和谐社会,工作的着力点要放在保障经济社会的安全和公共服务的公平上,尤其要抓好防洪的规划和建设工作,抓好贫困地区和服务弱势群体的水利工作。服务于生态文明建设,规划计划的视野不仅要放在水利建设,更要拓展到河流和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以河流和水资源的承载能力为底线,规范经济社会发展对河流和水资源开发利用行为。因此,规划计划工作一定要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准确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把握阶段性特征对水利工作的新要求,把握水利发展的客观规律,认真研究和探索水利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不断提高水利的服务和保障能力。

(二)千方百计抓好民生水利工程建设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是重要的民生水利工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目标要求,完成这些工程的任务十分艰巨。中央和地方今后三年每年至少要投入380亿元用于这3项工程建设,投资强度之大、建设范围之广、项目之多,是历史上前所未有的。而且,目前的规划计划工作还不适应这种面广量大项目散而碎的工作状况。因此,各级规划计划部门更要把民生水利工程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水利建设的重中之重,把完成好这3项任务作为一场攻坚战,坚决打好打赢。在当前各项工作的政策、措施和投资等都已基本明确的前提下,关键是要抓好落实。抓好落实,工作的着力点在于建立起良好的政府工作机制,在于得力的干部和技术力量要配足。一定要建立起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总责、各部门各司其职的责任制度。一头要抓好省一级的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机构,配备好干部,水利厅要统揽全局,统筹做好规划、项目前期、资金落实、建设管理等各项工作,做到各项工作、每个环节都有人负责,当前尤其要抓好前期工作和地方配套资金问题。另一头要抓好县(市)一级的政府工作机制,政府一把手要亲自负责,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创造良好的建设外部条件,真正建立政府和项目法人双重责任制,共同保证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和安全,确保资金规范使用。部规划计划司要会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大对工作的组织指导,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组织领导不得力、前期工作进度滞后、投资计划管理混乱、地方建设资金落实不到位的项目和地区,要责令整改,并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要通过中央、地方的共同努力,真正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三)切实提高水利抗御重特大水旱灾害的能力

今年1月中旬以来,我国南方出现了历史罕见的大范围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了极为严重的损失。这次灾害,暴露出我国一些行业的基础设施在抗御重特大自然灾害中的薄弱环节,也为水利基础设施敲响了警钟。这次灾害之后,各个行业必然要深入进行反思,水利规划计划也要进行反思:如果出现流域或区域性重特大水旱灾害,水利基础设施能否泰然应对?薄弱环节在什么地方?这些年,加强了对面上水利工程的投入力度,但是真正应对重特大水旱灾害,骨干水利工程的作用是基础性的。比如,如果*发生*年型流域性特大洪水,洪泽湖水位超过15米以上,现有的下游河道泄洪能力和蓄滞洪区建设能否有序地安排洪水?如果长江流域发生*年型洪水,城陵矶附近的200多亿立方米超额洪水有无出路安排,蓄滞洪区能否安全运用?黄河宁蒙河段如果发生重大洪凌灾害,现有的防洪基础设施能否安全应对?如果20*年重庆和川东百年一遇大旱发生在关中平原,陕西的水资源工程能否提供可靠的抗旱水源?如果珠江流域发生1915年型大洪水,现有的防洪体系能否安全防御?这些都是面对重特大水旱灾害时的薄弱环节。必须通过*治理新3项、长江中游蓄滞洪区建设、黑山峡河段控制性工程、引汉济渭调水工程、大藤峡控制性工程等一系列骨干水利工程的规划和建设来消除这些薄弱环节。现在正在建设的南水北调工程,也是在更大范围内提高水资源调配能力,既解决北方地区常规性干旱缺水问题,也为应对可能发生的特大干旱提供可靠水源。因此,各流域、各地区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应对重特大水旱灾害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做到统筹规划,未雨绸缪,结合实际,找出水利防灾减灾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加强战略性重大水利工程的论证和建设,提高水利抗御重特大自然灾害的整体能力。此外,还要在规划中加强风险管理的内容,建立全社会风险规避意识和机制,建立和完善应急反应机制,提高应对重特大水旱灾害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重特大水旱灾害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四)要把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作为规划计划工作永久的使命

十七大报告在论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新时期新阶段的特征时,都把发展中资源和环境代价过大作为重点加以论述。这就要求水利工作也要承担起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责任,通过保护好、管理好水资源来促进这种转变。这里还有一个深层次的命题,水利工程建设总是有阶段性的,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重点。比如,98''''大水之后主要是大江大河治理,20*年以后的重点是饮水安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灌区配套节水改造等民生水利工程。当水利基础设施体系更加完善时,水利工程建设任务就会相对轻得多,正如目前发达国家的水利建设状况。但是资源和环境问题,人与自然和谐的问题却是永恒的课题。任何发展阶段都会面临资源和环境问题,我国目前的发展阶段,资源和环境尤其是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受到严峻挑战。水资源短缺已经不是北方地区的专利,而发展成为全国性问题。水环境污染及其带来的一系列经济、社会、环境问题更是触目惊心。所以,水利规划计划工作要把人与自然和谐作为永恒的课题,把节约水资源、保护好河流和水资源作为规划计划工作的己任、工作的重点。通过规划计划工作不断强化对涉水事务的社会管理,规范和约束各项涉水活动,避免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可能对河流造成的伤害,努力维护河流健康,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比如,在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中,要更加突出规划的社会管理作用,划出流域开发利用的底线或"红线",包括水资源开发利用上限、水能资源开发功能区划、河流纳污能力上限、河流岸线和水域利用上限等,为涉水事务管理奠定规划基础。在水资源综合规划中,更加突出水资源和水环境的承载能力,按照这一承载能力合理配置水资源,形成全国、流域、区域水资源总体配置方案,为建立我国水权制度,建立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的用水管理体制提供规划依据。这是一项复杂的工作,是涉及到各省(区、市)用水权益的工作,规划计划部门一定要从维护河流健康的大局出发,统筹协调好水资源配置规划方案。在河流的开发利用活动中,更加注重河流生态保护,首先满足河流的基本生态需求,维护河流健康,维系河流的可持续利用。规划计划是水利工作的基础和龙头,规划计划工作者更要成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排头兵,从现实的工作做起,从手头的工作做起,加强对河流和水资源的保护,促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

在今天上午的会议讨论中,大家结合陈雷部长的讲话精神以及今后一个时期规划计划工作思路、方向和重点,各抒己见,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刚才几位小组召集人对意见和建议进行了提炼。我简单归纳了一下,大家提出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加大中央水利投资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加大对重点水利骨干工程建设的投入,加大对中西部等地区水利建设的补助;水利前期立项审批程序复杂,审查审批周期长;要求明确中型水库前期立项审批程序;要重视水源地的保护和水环境的治理,开辟投资渠道;要加快水利规划的编制,缩短编制和审批周期,加强规划的协调等问题上。对这些问题,规划计划司会后要认真梳理,会同有关单位和部门深入研究,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措施。

三、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的几点要求

这次规划计划工作会议是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实施"十一五"规划、加快推进水利发展与改革的关键时期召开的。各单位要把会议的精神贯彻好、落实好。这里,我简单提三点要求:

水务节能工作计划篇(2)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我市科学发展示范区建设,根据市委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以局长林澎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在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及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对科学发展模式试验示范任务进行分解,明确目标责任。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建立定期督促检查制度并实行局主要领导及时协调、调度制度,对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沟通,尽快解决,确保进度。

二、工作进展及成效

(一)政府机构节能示范模式

在这个模式中,主要在节能改造、公务用车、节约用电、节约用水、节约耗材、节约资金六个方面实施。

1、节能改造

今年六月,我局更换了老式门窗,改用中空节能门窗,四层做保温节能处理,完成对机关办公楼的节能改造。

2、公务用车

我局制定并完善公用车辆使用制度,每年4月和9月局领导上下班一律不用公车接送,平时接送领导上下班,采取集中接送的办法;机关人员到市政府及各机关办理公务事宜一律骑自行车;周末除特殊情况不安排公务用车,做到对公务用车严格控制。同时加强车辆的维护保养,延长使用寿命。

3、节约用电

逐步淘汰高能耗、低效能的用电设备,积极推广使用节能高效的灯具;对私自在办公地点安装使用的一律拆除,并给予通报批评;办公室、会议室使用日光灯照明;严格控制楼梯、走廊、厕所等公共场所照明,防止“长明灯”现象;减少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饮水机等办公室设备的待机能耗。

4、节约用水

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定期检查更换老化的供水管道;安装或更换节水型水龙头,在卫生间张贴节水标志,使用节水排水系统;培养节水习惯,自来水龙头要随时用随时关,减少和杜绝“长流水”现象。

5、节约耗材

严格控制打印、复印数量,杜绝打印、复印与工作无关的材料,提倡双面打印和复印用纸,提高纸张使用率;实行办公用品统一管理制度,购买办公用品,要请示领导同意,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并结合工作人员工作量大小进行发放;做好资源消耗统计,加强量化管理,完善管理机制,建立长效机制。

6、节约资金

努力控制差旅费用,严格执行财务核销标准,不得组织和参观无实际意义的参观考察活动;接待就餐严格控制陪餐人数,避免少客多陪,用物和烟酒及时收回。

(二)乡村综合规划管理模式

在这个模式中,我们主要在五个体系方面建立规划管理模式,即乡村规划法规体系、乡村规划管理人才体系、乡村规划编制审批体系、乡村规划实施体系、乡村规划实施监督检查体系。乡村规划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市乡村规划管理办法》已经完成初稿,《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农村新民居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此外,我局投入10余万元和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正在共同组织编制《村庄规划和民居设计导则》。规划编制体系不断健全,丰润示范点共有22个乡镇、527个村庄需要编制规划,目前投入资金600万元,已经编制完成7个乡镇的总体规划、8个乡镇正进行规划编制,其余乡镇正在进行地形图测量;已经编制完成村庄规划22个,253个村庄正在进行规划编制,其余村庄正进行地形图测量,资金投入累计约300万元。丰润区各乡镇全部成立了以书记或镇长为主任的规划委员会,并下设规划办公室,承担辖区内的规划管理工作,目前共初审规划意见100件、选址意见书3件、审批建设方案7件、出具规划设计条件10件、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21件、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6件。此外,迁安示范点18个乡镇中已经有13个完成了规划成果编制工作;滦县响嘡镇投入资金30余万元已经编制完成了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开平郑庄子镇和越河镇已经和规划设计单位签订协议,投入40万元开始编制镇总体规划。

此外,规划人才体系已经拟定培训工作计划,拟在今年小规模培训的基础上,明年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大规模的培训。规划实施和实施监督检查体系正在健全。

通过规划立法和示范点的试验示范,增强了广大领导干部和群众的规划意识,具有*特色的乡村规划管理体系已经开始建立,有力的推进我我市城乡一体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城乡规划电子政务审批管理模式

这个模式中,我们以“规范服务、方便群众、自我约束、廉洁高效”为原则,以城乡规划管理信息系统为平台,以完善的规章制度为保障,以提高办事效率和办事质量为核心,建立了以窗口式半文和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为核心的规划管理模式。

1、对外实施“窗口”式办文

凡受理审批的所有业务文件均从报建窗口进出,报建单位只须将审批文件和必备资料从接件窗口递入,接件窗口录入微机,并发放注明预取件日期和案件查询密码的立案回执后,即可按规定的时限到出件窗口领取审批结果,或使用密码通过局网络、查询电话查询办理情况,申请人和经办人相对分离,中间环节不需申请人参与,而由机关内部协调解决,按法律规定和内部规定程序、时限办理。同时,印制报建须知,对外公布各类业务的办结时限,配备咨询人员现场咨询解答;申请人和经办人相对分离,如需洽谈、会商,均需通过预约窗口或预约电话进行预约安排,填制预约接待卡后,按规定时间在报建大厅洽谈处会商。

2、对内实行自动化办公

该系统是网络环境下集成地图处理、流程化业务审批、表格管理、证件发放管理于一体的办公管理系统。从报建到发证的全部业务都通过计算机在网上进行,每个案卷的办理过程均在系统中公开透明。每一个岗位的职责范围、审批权限、业务标准、工作时限都通过计算机程序固定在系统中,系统按职责权限自动划定每个岗位的工作时段,并可以对每个环节、每个案卷自动计时,每个经办人员都必须在规定时段内处理完成并转往下一环节办理。如未能按时完成,系统将对案卷有红灯明显表示,自动记录、予以监督,并发出警告。在系统流程中集中突出处务会、局务会集体决策机制。

3、建立庞大的基础信息数据库

水务节能工作计划篇(3)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依靠优质服务重新打造新时期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变管理为服务,以服务促管理。把单纯的计生管理向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转变,把片面追求政绩向切实为群众服务转变,把满足广大育龄群众的需求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针对育龄群众对提高自身生育质量、生活质量和生命质量的多样化需求,及时更新服务理念、调整工作思路,尽快建立起以满足育龄群众需求为主导的优质服务工作机制。以开展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等健康讲座和为育龄职工开展避孕及生殖保健服务,来满足广大育龄女工维护自身健康,提高生命质量的需求。全面开展以查环、查孕、查病为切入点的生殖保健系列服务,积极推广和应用避孕节育的新技术、新成果,尊重职工享有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权,广泛普及避孕节育科学知识,努力提高优质服务水平。

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建设高素质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干部队伍

水务节能工作计划篇(4)

近年来,国家对河西走廊实施高效节水灌溉示范项目,以提高农业领域水资源利用率和利用效益为目标,以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优化水资源配置,改善农业节水基础设施条件,提高特色产业综合生产能力,着力打造现代化节水农业体系,本文主要讨论的就是如何加快高效节水农业发展的有关问题。

1 工作的要点

1.1 科学规划布局

水务部门要统筹考虑水源、气候、地形等条件,科学合理制定发展规划,在河灌区要发展以大田滴灌、喷灌为主的高效节水灌溉农业,在井灌区要发展以管灌为主的高效节水灌溉农业。在规划建设蓄水池时,要以灌区为单位,根据耕地面积、渠道工程现状、地形条件合理确定蓄水池容积和控制面积,切实防止因规划布局不合理造成重复建设、浪费投资。

1.2 强化任务落实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引导和鼓励群众参与土地流转经营,切实提高土地集约化经营水平,为及时落实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任务奠定良好基础。要积极探索完善土地流转机制,开创土地流转互惠互利的局面,切实保障土地出让者和经营者双方的权益,确保流转关系长期稳定,坚决防止经营者流转荒地、弃耕地,对于流转经营荒地、弃耕地的一律不予配套田间工程和安排用水计划。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建设任务落实工作,项目要落实到实施单位(农户、企业、合作社、大户),要准确掌握土地流转情况、经营主体意愿;面积要落实到耕地,严禁在新开垦和撂荒地上实施,也不准在今年已实施项目点重复建设;作物要落实到品种(如马铃薯、玉米制种、露地蔬菜、药材等),为准确确定灌溉方式提供依据。水务部门要严格把关,根据各乡镇建设任务落实情况及上报的建设计划统筹安排建设任务,对于当年建设任务落实不到位、完成率不高的乡镇,将核减下一年度建设任务。

1.3 完善投资机制

县财政、水务和农业开发办等部门(单位)要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投入,整合现有高效节水、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及企业资金投入,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切实加快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步伐。进一步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积极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水利资金高效利用、滚动使用的合理方式,开辟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资、独资等多种渠道,实行“多元化”融资。

1.4 加强建设管理

县水务局、农业综合开发办要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管理相关规定,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切实加强工程进度、质量和资金控制,确保建设一片,见效一片、受益一片。

1.5 抓好建后管理

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成后,要按照 “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明确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所有权和使用权,高效节水主体工程(如蓄水池、首部管理房、主管道等)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地面田间管网工程的产权及使用权土地经营者所有;所有工程设施日常运行维护工作由受益单位负责,维护费用由受益单位负担。各乡镇和水务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工程运行管理培训,定期组织设备厂家、科研院所和基层具有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对用水户进行高效节水灌溉技术、设备安装、运行管理及维修养护等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工程运行管理水平,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2 保障措施

2.1 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高效节水农业发展作为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战略性措施来抓,认真贯彻省、市、县决策部署,及时研究解决高效节水农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乡镇要形成政府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技术干部包质量,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农牧、水务等部门要积极深入一线做好高效节水农业产业发展相关技术指导和服务,形成推进高效节水农业发展的强大工作合力。相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掌握工作动态,确保各项节水措施落实到位。

2.2 加大宣传培训

各乡镇、部门要通过各种媒介,把农业节水宣传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向广大农民广泛宣传农业高效节水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通过农业高效节水建设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充分调动农民主动参与节水工程建设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全民节水意识,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业节水工程建设,形成全社会人人关心节水、支持节水的局面。

2.3 强化监督管理

要建立农业高效节水工作目标任务逐级考核制和严格的奖惩制度,把农业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从前期规划设计、建设到工程建后管护等各项工作纳入政府考核目标,做到年初层层签订责任书,责任到人,年底考核验收。要建立完善的农业高效节水灌溉工程追踪检查制度,抓好建设项目后评估工作。

2.4 加大资金扶持

建设以大田滴灌为主的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河灌区亩均投资约1800元,井灌区亩均投资约1500元。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为河灌区亩均1300元,井灌区亩均1100元。县财政局和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市财政和市级水利建设基金支持,切实加大市级资金扶持力度,确保市级配套资金落实到位;同时,县财政要将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县级配套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县级配套资金落实到位;另外,县财政局、有关乡镇要将“一事一议”奖补资金优先用于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切实减轻项目区群众自筹资金负担,着力推进高效节水农业快速发展。

2.5 建立补偿机制

水务节能工作计划篇(5)

1、市区全年节水量:

目标:500万立方米。实际达到:万立方米;

2、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目标:78%。实际达到:%;

3、新增计划单位:

目标:500家。实际完成:家;

4、城市计划用水管理率:

目标:92%。实际达到:%;

5、完成水平衡测试:

目标:30家。实际完成:家;

6、完成(或立项)市级以上科研项目:

目标:1项。实际完成:项;

7、省部级以上刊物

目标6篇。实际完成:篇;

8、上报信息被《某水利信息》采用

目标15条。实际采用16条。

9纱厂供水全年实现产值、净利润

产值目标万元,预计实现万元;净利润目标万,由于已实现利润全部投入新项目,目前暂无法统计。

二、2005年主要工作情况回顾

(一)强化组织建设,通过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达到“两不误、双推进”

今年,我办在局党委和局督导组的领导下,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整个学习教育活动做到了领导重视、部署周密、措施得力,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以双重身份、双重责任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带领全体党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自觉评议、认真整改,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教育和提高的目的。

本次活动中,我们共制定了四套教育方案,与上级保持了同步,集中学习60余小时(14次),讨论2次,组织观看电教片8部,其中举办集中教育辅导讲座3次,先进报告会1次,主题报告会4次,撰写心得笔记53篇,读书笔记30万字,制作学习园地版面一块,印制宣传条幅一条,印发简报31期,党建信息9条。

分析评议阶段,我们共组织200多人次的党内外群众谈心和征求意见活动,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各一次,发放征求意见函50份,班子成员和党员分别写出了4000字和3000字以上的党性分析材料。

做好中心组理论学习工作,提高领导班子整体决策水平,是保证我办改革发展的重要保证。为了提高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效果,进而推动全办的尚学之风,党支部为中心组的学习活动制订了具体措施。主任、书记能领导组织好中心组成员进行学习,在学习中做学习人。在学习中,严格执行学习制度,做到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今年,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是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行了更加深入的学习。通过学习,党政领导班子的政治素质、工作作风、思想作风、工作能力都有明显提高,党支部的政治领导核心地位进一步加强,政治文明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

我们充分利用文明市民学校这个阵地,对职工进行了以做“四有”公民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进行了“三理”、“三和”教育,积极参与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给文明建设活动注入了新的活力。我们把红旗渠精神、某水利精神与我办“团结、奉献、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热爱节水、奉献社会”的行业宗旨、“向我学习”的群众性活动结合起来,大力弘扬先进文化。

今年,我们改选了工会委员会,加大了工会的工作力度,按照《工会法》和两办通知要求,依法开展工作,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维护了职工和用水户的合法权益,方便了职工生活,办公室工会组织再次被评为市先进基层工会组织。

(二)加强节水宣传,努力建设节约型社会

今年8月份,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精神,结合我市用水节水现状,我们在全市开展了前所未有的隆重的宣传活动。1、在《某日报》社会特刊头版刊登了致全市人民的一封公开信,介绍了我市水资源基本情况、现状、问题,我市节水工作的成绩和建设节水型社会的重要性、紧迫性,呼吁全社会积极行动起来珍惜水、爱护水、保护好水资源,为经济建设服务。2、在全市中小学校、厂矿企业中评选一批“某市节水小天使”和“节水科技之星”,教育中小学生从小树立节水意识,鼓励全社会广泛开展节水发明创造,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步伐。3、深入开展广场社区宣传,先后走进安钢、纱厂、电厂等居民区开展版面展示、文艺汇演,组织了某市夕阳红自行车队环城宣传等其他形式的节水宣传活动,4、节水型设备器具展示。在市政广场组织进行了符合国家标准的节水型器具设备的展示,参展洁具1000余套。5、为提高宣传效果,我们与新闻单位合作,拍摄了家庭节水专题片,对电厂、安彩集团等先进节水企、事业单位进行了系列跟踪报道。2005年我市节水和节水宣传工作得到了某电视台等新闻单位的广泛专注,某电视台播出9条、某日报刊登7篇、今日安报刊登2篇。通过这些宣传活动,引起了社会共鸣,极大地提升了宣传质量和宣传效果。

(三)进一步完善改革计划用水管理模式,提高计划管理效率

城市计划用水管理是城市节水管理的重要手段和内容,我们始终把它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今年年初,办公室自我加压,提出了“3533”全年工作奋斗目标,其中一项重要任务就是用水单位用水情况考核,它是各项工作的基础。为确保年度工作目标的实现,完善和改革计划用水管理模式,提升节水管理等级,我们根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积累的经验,首先对科室工作职责做了重大调整,理顺了工作程序,简化了工作环节,同时把年富力强的年轻同志提拔充实到计划管理第一线,发挥他们敢打敢拼的小老虎精神。元月份完成了年度用水计划的回收和微机输入工作,对没有反馈计划的单位逐一进行催交,计划返还率大幅提高。但是,由于我们没有直接取得计划单位使用水量数据的渠道,加上受管辖范围、单位数量和交通工具的影响,考核工作曾一度陷入困境。为从根本上扭转这种不利局面,我们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形式开展工作,逐一走访用水单位,广泛宣传国家节水政策和法律法规。同时我们还主动走出去,学习和借鉴外地市计划管理的先进经验和管理模式,一是加强各计划单位上交水费缴费凭证的督促力度,另一方面主动到用水单位去进行收缴。经过一段时间的不懈努力,计划用水单位水费缴费发票复印件上缴率由原来的30%上升到85%,保证了考核工作的正常进行,水量统计的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

(四)克服困难,做好计划用水单位的发展工作

根据《某市水利局关于加强特种行业、宾馆服务业计划用水管理的通知》、《某市水利局关于加强计划用水管理的通知》精神,我们积极开展新计划用水单位的发展工作,有针对性的开展了特种行业、宾馆服务业的计划用水管理。这些行业近些年发展迅速、用水量大,由于没有纳入计划用水管理,无节制用水导致的浪费现象相当普遍。为进一步强化节水管理力度,规范用水行为,扩大计划用水管理覆盖范围。我们通过沿路排查,对符合管理条件的,采取分片通知,个别督促的办法纳入计划管理。但是在发展计划单位的过程中我们也遇到了部分单位不是积极配合,而是采取拖延时间、避而不见,甚至无理取闹的手段逃避管理。针对这种情况我们都要严格按照《条例》有关精神依法执行,将其纳入计划管理。经过两个多月的不懈努力,我们共新增计划单位700家。

(五)调查了解用水单位用水现状,强化超计划用水管理和征收

在计划管理过程中,我们经常遇到部分单位不明原因的超计划用水。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主动与超计划用水单位联系,组织人员到现场查找超计划用水原因,帮助单位解决问题,堵塞漏洞。对于确实属于生产或其它非浪费原因造成的,都要经过慎重研究,按照相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由于近年来很多企业经营滑坡、事业单位经费专管,加之部分单位对交纳加价水费的认识不足,使得征收工作举步危艰。为彻底扭转这种不利局面,我们从建立健全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管理制度、征收台帐,严格的奖惩措施入手,加大了对超计划用水的加价水费的征收力度,对拒不交纳的单位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办理。全年我们受理增容64家,现场调查42家,计划调整12家,对93家超计划用水单位按规定征收了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累计征收加价水费万元。

(六)深入开展节水型城市、节水型企业(单位)的创建工作

节水型城市、节水型企业(单位)的创建工作是城市计划节约用水工作的主要内容。而节水型小区、节水型企业(单位)的创建是创建节水型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我们参照节水型小区、节水型企业(单位)定量考核标准对我市的几个重点企业和重点小区进行了考察,从而确定了某玻壳、红旗渠集团2个企业,电业新村、安钢六区2个生活小区为节水型小区的重点创建对象,要求他们严格按照目标导则的标准努力完善节水设施,力争成为节水型小区、节水型企业(单位),树立典范,为我市“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有利的环境。

(七)加强水政监察,规范执法行为

首先是对具有执法权利的执法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河南省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针对执法实践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有益研究和探讨,先后制订了《责令限期缴纳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决定书》、《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行政处罚听证权利告知书》,下发了《关于交纳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的通知》和《关于限期报送供水资料的通知》等一系列法律文书。今年春节过后,我们重点进行了施工现场临时用水的监察管理,严厉查处、制止了违法用水现象。

(八)深入贯彻《条例》精神,全面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

近几来,我市城市建设日新月异,生产、生活对水需求量大幅增长,水的供需矛盾日趋突出,加之我市大部分企业(单位)供水管网老化,水的跑、冒、滴、漏现象相当严重,不仅给他们增加了资金方面的负担,而且造成了水资源的浪费。为进一步加强节水管理,挖掘内部节水潜力,探索水资源持续、有效、合理利用的新路子,根据《河南省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水平衡测试工作。3月24日下发了安水(2005)19号文《某市水利局关于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的通知》,3月28日《某日报》公布了首批65家测试单位名单。

今年的水平衡测试工作是我市继1990年之后第一次大范围、高标准的测试工作,技术人员和技术设备严重不足。为此,我们主动走出去,带领技术人员到郑州学习水平衡测试经验,聘请了退休老工程师翟广明作为技术顾问,购置了必要测试仪器设备,为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技术基础。工作初期,由于许多单位对水平衡测试不甚了解,个别单位甚至错误地认为没有必要开展这项工作,并产生了抵触情绪。针对这种情况,我们编印了水平衡测试小册子,介绍水平衡测试的方法步骤和测试方案、验收标准和水平衡测试的相关知识,并通过其他不同形式的宣传工作,让测试单位了解水平衡测试的基本内容、现实意义、社会效益和对单位效益的影响,许多单位了解情况后接受了水平衡测试,主动配合了我们的工作。

对于一些采取拒绝态度,不按期测试和拒不进行测试的单位,我们我们运用法律手段,分别下达《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行政处罚听政权利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限期完成水平衡测试工作。先后下达等各类法律文书70余份。使水平衡测试工作得以按预定的计划和安排正常展开。

通过几个月的水平衡测试,我们发现部分单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用水浪费和漏水现象。为帮助他们解决现存问题,我们从用水器具、用水计量设施、水道管材、用水分布及养护等各个方面帮助用水单位分析、查找原因,并对用水单位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和整改建议。通过测试,我们不仅准确、有效的掌握了测试单位的用水现状,也帮助用水单位挖掘了自身的节水潜力,为他们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受到了各用水单位的一致好评。

(九)强化节水科研,完成中国农业科学院棉花研究所工作区地温空调对地下水资源影响评估报告

受中国农业科学院棉花研究所和大唐某发电厂委托,我们根据河南省水利厅颁布的《建设项目对地下水影响评价管理办法》及《建设项目节水评估编制基本要求》,结合建设项目规模和取水水源类型,按照项目合同中商定的工作内容,对他们提出的项目利用当地地下水为能源的条件进行了评估工作。2005年3月4日有关专家对中棉所地温空调项目评估报告进行了评审,专家认为《评估报告》对中棉所所在区域的地下水资源及地温空调对地下水的影响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水资源保护及节水措施,《评估报告》所采用的资料详实内容全面,论证方法正确,符合相关要求。该报告是我省第一部关于地温空调对地下水资源影响的评估报告,并得到省水利厅认可。

2005年,我们大力开展节水科研工作,全年组织完成市级科技立项一项,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科技论文6篇。

(十)走多元化经营之路,依托优质服务,增收节支,创造效益

源波供水公司接管纱厂供水之后近一年来一直是负债经营。年初,局要求源波公司一季度实现扭亏,全年实现盈利。根据局指示精神,办公室提出了一季度扭亏,二季度盈利,全年实现产值120万元,利润30万元的奋斗目标。我们首先从优质服务入手,通过对员工文明服务的思想意识和岗位技能培训,服务质量有了很大的改观。今年我们上半年重点对11、12、15、16四个水泵供水设备进行了技术改造,大大提高了水泵的供水效率,稳定了供水压力,使每月2万多元的电费消耗降至1万多元,提高了供水效益。同时,逐步对供水区域的管网进行了堵漏和维护,通过排查偷水管道和装表工作,勘查出偷水管道四处,堵漏维护800多处,并成功将纱厂厂区和生活区供水管网分离。今年8月份起,投入资金近20万元,投入劳动力1000余个,重点对纱厂生活区1-16、22、26-28号楼等20幢楼的300余个共用厕所和居民家庭“一户一表、水表出户”的管网改造,共计完成安装、调换计量设施650余户,改造供水管网3500余米,使得供水漏失率降低20个百分点,每月降低供水成本两千余元,增加供水收入两千余元。彻底解决了长期以来困绕纱厂生活区供水根本问题。由此,每月供水量从12万立方米降为9万立方米,漏失率由91%降至目前的70%,减少了水资源浪费。

10月29日整个纱厂生活区计量设施的更换改造工作顺利实施。该工程预计投资40万元,投入劳力4000余个,调换计量设施5000余块。这项工作实施完毕后,供水漏失率将在现有基础上下降30多个百分点,公司每月增加售水量1万余立方米,增加供水收入2万余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精神,有效地减少水资源的浪费,促进节约用水,我们在充分考虑某市城市供水现状及纱厂生活区的实际情况后,决定对纱厂生活区水价进行调整。为积极稳妥开展此项工作,避免引起矛盾纠纷,保障纱厂居民区稳定,我们与殷都区政府、纱厂路街道办事处一道,对纱厂居民挨家挨户进行深入细致的宣传工作,耐心解释有关水价调整的相关事项和水价调整的意义,取得了居民的理解与支持,使水价调整工作得以顺利实施。

为进一步拓宽经营渠道,发挥公司技术优势,提高经营能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在局领导指导帮助下,先后完成了市区多项管网维修和安装项目,5月份加油站安全运作,使公司从单一化经营走上了多元化经营的发展道路,极大地提高了抵御风险的能力。目前,公司供水收入由2004年的平均每月不足二万元,增加至现今平均每月4万余元,最高时有6万余元,2005年供水收入50余万元,日常管网维修1万余元,售油约48万元,对外维修、安装自备井水表约10万元以及安装“三遥”项目15万元,2005年总产值约为124万元,圆满完成了2005年产值120万元的全年工作目标。

(十一)建立县(市)区供水节水管理体系,加强县(市)区计划用水管理

今年4月份,我们组织有关人员赴县(市)区节水管理现状调查摸底工作,根据调查情况,建议成立专门节水机构,设计编印计划单位用水统计报表3套,基本理顺了实现了县(市)区节水管理体系,对县(市)区节水管理给予具体指导。

(十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狠抓综合治理、爱国卫生、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和工作

按照精神文明建设要求,我们制订了年度文明建设实施意见,加强了与上级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建设活动:参加了区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宣传和社区“三级四方”共建活动,保质保量地完成了我市部级卫生城市创建分配路段的保洁工作。今年11月通过了省级文明单位年度检查验收,在市总工会组织的工会互检和辖区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检查中均获得了好的名次,还先后组织职工参加河南省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在职工开展了《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会、青年、妇女工作均取得了一定成绩。

(十三)加强办公室基础建设,完成了办公楼购置

节水办自成立至今,办公场地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为了方便工作先后迁址数次。今年局领导对于彻底解决办公楼房的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帮助协调资金,顺利地实现了房屋产权过户和土地认证。目前办公楼装修已近尾声,有望近期迁入新址办公。

(十四)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抽调人员参加全市洗浴、洗车等特种行业用水情况调查和便民中心服务工作,完成了我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先进城市分配路段的保洁工作和我市地下水源井遥控监测安装工程。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计划用水管理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的计划用水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我市水资源的实际和建立节水型社会标准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较大的节水潜力,在这方面需做出更大努力。《河南省节约用水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为我们提供了更加广阔的执法空间,我们将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在计划用水管理上做更多的工作。

(二)办公室技术力量不足,特别体现在水平衡测试过程中,下一步,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以科技创新推动节水工作。

(三)“三同时”的实施和建筑工地临时用水执法管理力度不够,对工作进度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四)节水器具研发推广工作重视不够,明年工作重点要着中向这方面转移。

(五)办公室资金不足,特别是专项经费不到位,影响了一些工作的开展。

四、2006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指导思想

2006年我办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大力弘扬某水利精神和我办“团结、奉献、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继续坚持“三抓一促进”的工作思路,以贯彻落实《节水条例》、做好节水服务和促进三个文明建设为重点,创新工作思路,着手巩固和提高现有成果,扎扎实实搞好全年工作。

(二)工作目标

1、大力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和节水型企业(单位)创建负责,推动节约型社会建设步伐,召开06年度全市节水工作会议,做好计划用水单位节水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2、编制2006全市《年度用水计划》和年度节水公告;市区全年节水万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76%;城市计划用水管理率达到95%;

3、完成水平衡测试家。落实节水工程“三同时”工作。重点做好建设工地基建临时用水管理;

4、继续做好纱厂区域供水管理,确保纱厂安全供水。全年实现产值万元,净利润15万元;

5、加大节水科研工作力度,做好节水器具的开发、推广和应用;完成(或立项)市级以上科技项目1项,在省部级以上刊物2篇;全年印发《节水简报》24期,上报信息被《某水利信息》等上级部门采用10条;

水务节能工作计划篇(6)

二、任务要求

1、教育文化方面

校安工程。①目标任务:计划投资1800万元,开工6个项目建筑面积11192平方米。②时间节点要求:月日前,全部开工,至年底全部竣工。(责任单位:教育局)

公办幼儿园建设。①目标任务:计划投资2150万元,建设县第三实验幼儿园、陈巷中心幼儿园、岩溪中心幼儿园、古农中心幼儿园、湖珠中心幼儿园,建筑面积18092平方米。②时间节点要求:岩溪中心幼儿园、古农中心幼儿园、湖珠中心幼儿园8月底竣工;日前,县第三实验幼儿园、陈巷中心幼儿园完成立项工程招投标;至年底,主体封顶或完工。(责任单位:教育局)

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①目标任务:建设实验小学二期教学楼,计划投资500万元,新增建筑面积3565平方米。②时间节点要求:月日前,完成立项工程招投标;至年底,主体封顶或完工。(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

农村义务教育免费提供作业本。①目标任务:计划投资63万元,免费提供农村义务教育作业本。②时间节点要求:月底完成《实施方案》,按方案发放。(责任单位:教育局)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营养改善工程。①目标任务:计划投资75万元,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营养改善工程。②时间节点要求:月底完成《实施方案》,按省市有关方案发放。(责任单位:教育局)

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工程”。①目标任务:计划投资50万元,民办幼儿园校车更换为符合国标的校车5辆。②时间节点要求:月日前,有关幼儿园按规定的校车品牌和型号,完成与校车生产厂家签订购买合同手续;7月1日前,完成新车交货手续;9月1日前,办理完毕校车登记注册手续,发放校车标牌和标识,正式上路接送学生上下学。(责任单位:教育局)

农家书屋工程。①目标任务:计划投资6万元,配置6家农家书屋。②时间节点要求:日前,完成书目报送,组织农家书屋管理员进行岗前培训。12月底前,完成书籍及各类器材的派送和书籍分类编号上架,各类配套制度上墙及登记,全面完成工作任务。(责任单位:文体科技新闻出版局)

广播电视“村村通”提升工程。①目标任务:投资3.67万元,完成20户以上自然村村村通“小片网”提升工程,建设任务数10个,服务245户;巩固提升有线广播村村响工程,确保正常运作。②时间节点要求:日前,完成建设方案制定,进入招标程序;7月1日前,完成建设任务数的30%;10月1日前,完成20户以上“小片网”提升工程建设任务;至年底,完成全部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广电局)

妇女儿童活动中心。①目标任务:计划投资750万元,建筑面积4280平方米。②时间节点要求:1月开工建设,至年底主体竣工。(责任单位:县妇联)

2、医疗卫生方面

扩大全县医疗资源建设。①目标任务:计划投资260万元,县医院、岩溪中心卫生院、陈巷卫生院、枋洋卫生院等新增床位130张;建设武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所综合楼,计划投资1146万元,建筑面积4000m2。②时间节点要求:新增床位数130张至年底完成目标任务;武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所综合楼6月底开工,至年底完成主体工程。(责任单位:卫生局、财政局)

加强基层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①目标任务:计划投资15万元,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基本装备给予资金补助,继续开展全科医生培训,免费培训乡村医生241名。②时间节点要求:至年底完成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卫生局)

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①目标任务:计划投资500万元,实施1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电子档案建档率70%。②时间节点要求:至年底完成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卫生局)

继续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①目标任务:计划投资6513万元,16.7万人参合,其中农民缴费50元/人,各级财政补助240元/人。②时间节点要求:月日启动医药费补偿,实际发生情况进行补偿,至年底完成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卫生局)

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①目标任务:计划投资55.2万元,免费检查2300对。②时间节点要求:补助按季度执行,月底完成25%,6月底完成50%,9月底完成75%,12月底完成100%。(责任单位:计生局)

独生子女父母和生育两个女孩后绝育农村夫妇一次性奖励金。①目标任务:计划投资175万元,奖励1000户。②时间节点要求:补助按季度执行,3月底完成25%,6月底完成50%,9月底完成75%,12月底完成100%。(责任单位:计生局)

特殊计划生育家庭扶助金。①目标任务:计划投资4.8万元,扶助8人。②时间节点要求:补助按季度执行,3月底完成25%,6月底完成50%,9月底完成75%,12月底完成100%。(责任单位:计生局)

免费婚检。①目标任务:计划投资12万元,检查2000对左右。②时间节点要求:按实际需求执行,年底完成。(责任单位:县妇幼所)

3、体育设施方面

文体中心一期。①目标任务:计划投资4400万元,其中武安镇完成征地250亩,城建局开工建设。②时间节点要求:5月完成征地赔青工作;10月完成规划设计;至年底,完成三通一平并开工。(责任单位:武安镇、城建局)

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①目标任务:计划投资5万元,实施农民体育健身路径2条。②时间节点要求:从5月份开始至年底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工作任务。(责任单位:文体科技新闻出版局)

4、社会保障方面

集贸市场规范化改造。①目标任务:计划投资440万元,新建京元农贸市场。②时间节点要求:年底前完成目标任务。(责任单位:盛公司)

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①目标任务:计划投资150万元,全面完成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年度工作各项指标。②时间节点要求: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照《2012年度市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加强对各类食品安全日常检验检测和执法检查,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确保我县食品安全。(责任单位:食安办)

实施水库除险加固工程。①目标任务:计划投资480万元,岩溪镇寨后、河空两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②时间节点要求:至年底,全部完成目标任务。(责任单位:水利局)

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①目标任务:计划投资985万元,建设陈巷镇、枋洋镇自来水工程,解决2.4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②时间节点要求:日前,项目开工建设;7月1日前,完成投资500万元;10月1日前,完成投资900万元;至年底,目标任务全部完成。(责任单位:水利局)

实施“绿色防控”技术示范工程。①目标任务:计划投资100万元,建立“绿色防控”技术示范基地5000亩,解决柑桔病虫害问题。②时间节点要求:至日,完成绿色防控技术示范推广1000亩。至7月1日,完成绿色防控技术示范推广3000亩。至10月1日,完成绿色防控技术示范推广4000亩。至年底,完成绿色防控技术示范推广5000亩。(责任单位:文体科技新闻出版局)

5、就业促进方面

扶持农村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创业就业。①目标任务:计划投资450万元,扶助450户。②时间节点要求:补助按季度执行,3月底完成25%,6月底完成50%,9月底完成75%,12月底完成100%。(责任单位:计生局)

支持创业促进就业。①目标任务:计划投资6万元,组织参加创业培训100人以上,扶持50人成功创业并相应带动200人以上就业。②时间节点要求:至年底前完成目标任务。(责任单位: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6、扶贫解困方面

造福工程。①目标任务:计划投资520万元,全县造福工程搬迁500人(以省下达指标为准)。2013年春节前搬迁户搬迁入住新居。②时间节点要求:日前,完成调查摸底、指标下达;7月1日前,完成选址、征地,项目全面开工建设;10月1日前,自建房一层封顶;至年底前,全部完成建设任务;2013年春节前,搬迁新居。(责任单位:农办)

农村幸福园。①目标任务:计划投资190万元,新建陈巷镇古农村、岩溪镇霞美村农村幸福园,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②时间节点要求:至日,完成立项、图纸设计;至7月1日,完成项目工程招投标并开工建设;至年底,建设任务全部完成。(责任单位:民政局)

居家养老服务站。①目标任务:计划投资36万元,建设外武社区、武胜社区、天成社区、下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②时间节点要求:4月1日前,筹备准备;日前,挂牌开展工作;7月1日前,完成场地准备建设;8月1日前,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责任单位:民政局)

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①目标任务:计划投资158.76万元,提高全县农村低保5383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②时间节点要求: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待省、市民政部门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文件下达后,再按新标准按规定发放。(责任单位:民政局)

7、关爱帮扶方面

“光明行动”。①目标任务:计划投资19万元,为全县10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②时间节点要求:从3月份开始至7月1日,完成摸底调查,确定资助对象。10月1日,组织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手术,年底全部完成工作任务。(责任单位:残联)

“残疾儿童康复”工程。①目标任务:计划投资9万元,对全县9名在康复机构接受专业康复训练的贫困学龄前残疾儿童给予每人每年10000元补助。②时间节点要求:根据省里要求,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审核工作,并按规定发放资金补助。(责任单位:残联)

扶残助学工程。①目标任务:计划投资16万元,对全县100名贫困残疾人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实施就学补助。②时间节点要求:至8月底,完成受助对象摸底调查工作;9月至12月底,完成受助对象的资金发放工作。(责任单位:残联)

扶助残疾人就业。①目标任务:计划投资12.175万元,对全县85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开展种养殖等实用技能培训;扶持6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开展种植、养殖及生产经营;扶持15户“零就业”残疾人家庭创业就业。②时间节点要求:5月底前,完成3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能培训,扶持2名贫困残疾人种植、养殖及生产经营,扶持6户“零就业”家庭创业就业;7月底前,累计完成5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能培训,扶持6名贫困残疾人种植、养殖及生产经营,扶持10户“零就业”家庭创业就业;9月底前,累计完成85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能培训,扶持6名贫困残疾人种植、养殖及生产经营,扶持15户“零就业”家庭创业就业;11月底前,项目工作全部完成。(责任单位:残联)

8、百姓安居方面

地质灾害危险点居民搬迁重建项目。①目标任务:计划投资1038万元,完成枋洋镇科山村双口宅自然村、岩溪镇湖珠村鼓鸣自然村、顶山村龙德自然村地质灾害危险点居民104户434人搬迁任务。②时间节点要求:2月底前完成搬迁户核定;4月底前,完成搬迁安置点选址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0日前,所有搬迁户房屋全部开工建设;8月底前,完成地灾点旧宅基地复垦增减挂钩审批;10月底前,完成安置点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年底前,完成一层建设,并完成道路、水、电及其他配套设施;2013年春节前全部搬迁入住。(责任单位:国土局)

保障性住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①目标任务:计划投资1.06亿元,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改造城市棚户区危房项目11个1160套(户)。②时间节点要求:日前,完成立项招标开工;10月1日前,共完成600套;至12月底,完成省下达的指标任务。(责任单位:房管局)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①目标任务:计划投资87万元,对符合条件的16周岁至59周岁适龄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给予补贴,并对60周岁及以上的城乡老年人发放基础养老金。②时间节点要求:按省里要求,认真做好参保缴费基础性工作,年底前全面完成工作任务。(责任单位: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①目标任务:计划投资176万元,城镇参保居民(包括成年人、未成年人和在校大学生)的政府补助标准,从年的每人每年不低于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②时间节点要求:按省里要求,认真做好提供补助标准基础性工作,按时发放补助金。(责任单位: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加大对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①目标任务:计划投资9万元完成案件数100件,加大对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做到应援尽援。②时间节点要求:每月按及时进行法律援助。(责任单位:司法局)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和深化平安创建活动。①目标任务:计划投资12万元,认真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全面启动工作,形成工作经验,开展重点整治工作。②时间节点要求:日前,全面开展整治工作;7月1日前,总结交流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年底前,完成整治点的考评验收。(责任单位:综治办)

实施农网改造升级工程。①目标任务:计划投资3348万元,新建新建110kV岩溪变10kV铭上线、110kV城关变10kV城京线、110kV十里变10kV官山线泛土支线、110kV十里变10kV蔡坑线黄温支线等46个项目。②时间节点要求:至年底完成目标任务。(责任单位:供电公司)

9、交通建设方面

提升公交服务、优先便民工程。①目标任务:计划投120万元,建设12座公交亭。②时间节点要求:12月31日前完成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农村客运村村通工程。①目标任务:计划投资350万元,建设林墩客运站。②时间节点要求: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农村公路续建工程。①目标任务:计划投资600万元,水泥硬化15公里农村道路。②时间节点要求:至日,开工建设;至年底,水泥硬化农村道路15公里。(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主干道城市道路建设。①目标任务:计划投资11500万元,建设北环城路一期、状元大道一期、西环路、人民路延伸。②时间节点要求:日前,北环城路一期、状元大道一期、西环路完成征地赔青工作;6月份开工建设;至年底完成主体工程;人民路延伸年底完成路基及管道铺设。(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城建局)

10、环境治理方面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①目标任务:计划投资3145万元,实枋洋镇—镇、农场—溪生态旅游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建设人工湿地8座、污水处理设施12座;建设垃圾收集池451座、垃圾中转站2座、垃圾转运站11座、垃圾转运屋4座、垃圾压缩设备2套、垃圾沤肥池30个,购置户用垃圾桶8296个、移动式垃圾转运箱121个、摆臂垃圾装卸车6辆、垃圾收运车18辆、保洁车88辆;清运垃圾3296立方米、清理建筑垃圾2994立方米;建设沼气池475个、储液池192个;建设饮用水源保护区隔离带9.5公里、设置水源地保护标志19个、生态修复40665平方米。②时间节点要求:日前,申请政府采购,垃圾中转站施工、污水管网、垃圾收集池、动物无害化处理池、沼气池、储液池和明渠整治等全面开工建设;10月1日前,完成政府采购,项目建设完成50%工程量;至年底,垃圾收运系统正常运行,全面完成目标任务。(责任单位:环保局)

村容整洁项目。①目标任务:计划投资3000万元,按照家园规划、家园整理、家园清洁、家园绿化“四位一体”的目标,开展整治和创建16个县级村容整洁示范重点村。②时间节点要求:3月底,完成整治规划及实施方案;4月底,拆除三分之一以上的废弃建筑物,完成清理、平整造林绿化用地50%以上,有条件的村开始进行绿化;7月底,完成拆除废弃建筑90%以上,完成“四旁”绿化任务90%以上;9月底,前基本完成村道巷道硬化、排水排污配套建设及“四旁”绿化任务;11月底,前完成补缺补漏;12月组织考评验收。(责任单位:农办)

实施城乡绿化一体化工程。①目标任务:计划投资2400万,实现2.42万亩森林资源结构优化工程;建设8个县级绿色模范村;建设3个县级绿色校园;建设8个乡村公园;完成高速公路、省道、县乡道两旁可绿化里程27公里。②时间节点要求:3月28日前完成森林资源结构优化工程(县级绿色模范村、县级绿色校园、乡村公园、高速公路、省道、县乡道两旁绿化等)整地挖穴80%以上,造林60%以上;4月18日前基本完成整地挖穴任务,造林80%以上;5月8日前完成造林95%以上;5月28日前,基本完成造林。(责任单位:林业局)

建设花卉走廊。①目标任务:计划投资3400万元,建设花卉基地2000亩,其中县财政每亩补助1000元。②时间节点要求:日前,开工建设;至年底,建设完成,补助到位。(责任单位:林业局)

建设信息网络基础设施。①目标任务:计划投资1500万元,实施光纤入户网络覆盖能力3.3万户,城市地区20M带宽覆盖率超过90%,建制村宽带普及率超过98%,农村地区网络接入带宽提高到4M。②时间节点要求:年底前,全面完成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单位:移动、电信)

实施农村和城市社区信息化。①目标任务:计划投资8万元,完善信息化平台,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全年计划完成农村信息化服务网点建设67个,村级社区信息化平台应用推广20个,社区信息化平台应用推广3个,小区信息化4个。②时间节点要求:年底前全面完成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单位:移动)

推广无线城市建设应用。①目标任务:计划投资650万元,实现全县及发达乡镇3G信号的连续覆盖和深度覆盖,计划新建设3G基站10个,投放50块载频。完善无线尝试在各领域的信息应用,实现无线城市各类应用50项,计划完成8大项120各小栏目建设。②时间节点要求:年底前全面完成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单位:移动、电信)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动机制

强化“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部门牵头落实、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横向互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各责任单位要健全效工作机制,抓紧项目实施,细化分解全年任务和目标,安排专人具体抓民生工程工作。进一步完善责任单位职责制度、联络员制度、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和会计报表制度等。县民生办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及时掌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服务到位、资金到位和监管到位。

2、广泛宣传政策,营造良好氛围

认真制定宣传方案,落实宣传安排,主要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和网络等媒体,多角度、多层次、分阶段地宣传民生工程的主要内容、重大意义和实施效果。各责任单位积极探索政策宣传的新形势、新方法,采取群众容易接受、通俗易懂和喜闻乐见的形式,着力提高群众对民生工程的知晓度、满意度和支持度。

3、严格资金管理,保障顺利实施

水务节能工作计划篇(7)

合法生育率达到100%;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99%以上;计划生育统计合格率达99%以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各项指标均达到90%以上;群众满意率到达90%以上;坚持依法行政,无恶性案件发生,无集体上访,无越级上访。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做好中央《决定》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

一是结合辖区实际。结合辖区失业人口较多、流动人口相对集中、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实施方案,采用集中宣传和入户发放宣传品等方式多角度、分层次的开展《决定》“宣传月”活动,推进宣传《决定》进家入户,力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立足本职工作。街道将学习宣传《决定》列入重要工作日程,采取集中辅导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在计生干部和工作人员中广泛开展“立足工作学《决定》,宣传《决定》促工作”活动,在辖区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决定》氛围。三是结合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街道结合“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行动”的开展以及避孕药具发放、健康查体等优质服务,通过宣传牌展评、发放宣传品等形式开展集中宣传,通过宣传《决定》精神,提升街道计生优质服务水平。四是结合重大节庆日。利用春节、邻居节、世界人口日、读书节、文化艺术节、男性健康日、世界艾滋病日等重大节庆,结合走访慰问、入户访视等活动,利用展牌展览、解答咨询、文艺演出、流动宣传以及标语、板报、墙报、告育龄妇女一封信等形式,在全辖区集中开展宣传、贯彻《决定》的专项活动,不断掀起“大宣传、大贯彻”新高潮。五是结合宣传科学生育观。街道宣传《决定》工作中,针对“金猪年”、“寡妇年”等民风易俗,结合科学发展观,广泛普及《决定》精神,提高群众对人口问题重要性的认识,引导辖区育龄妇女树立科学的婚育观,帮助她们建设温馨和谐家庭,为人口计生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夯实基层基础,稳定低生育水平

一是在全辖区中广泛开展创建放心社区、放心楼座、放心单位活动,加大后进转化力度,认真落实对薄弱单位实行“黄牌警告”、“重点管理”的意见以及人口计生“一票否决”制度,开展专项调查,有重点、有针对性地解剖后进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薄弱环节转化力度。二是不断扩大社区计生信息化建设成果,加强对社区计生干部的计算机操作技能专项培训,特别是信息微机化管理能力,不断增强社区计生主任实际工作能力,同时开展社区计生工作人员计算机业务操作竞赛活动,提高微机和网络的使用水平和效率,不断提高辖区人口计生信息建设水平。三是全面提高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学习贯彻落实青岛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积极推广使用提高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加强对社区计生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宣传和推广能力,继续为无业和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提供生殖健康查体服务和孕、环情检测服务,及早发现危险指征,提高避孕方法的有效率。四是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管理体制,强化社区流动人口登记制度,实现流动人口信息适时变动、异地查询和跟踪管理,确保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各项指标均达到90%以上。加大对火车站、长途站、海云庵民俗小吃街等流动人口聚集地管理,建立和完善有效的管理制度。通过“新市民健康家园”,将流动人口爱心加盟服务进一步落到实处,做好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流动人口信息的交流与变更;完善流出人员家庭走访制度,完善落实网上交流制度,坚持每月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协查通报制度,实施综合治理。

(三)强化依法管理和服务,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进一步加大有奖举报和依法行政力度,坚持上门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教育违法生育当事人主动缴纳社会抚养费,不断提高征收金额到位率。通过开展宣传、控制、摸底、排查等有效措施,彻底杜绝违法怀孕、生育现象的发生,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二是做好街道计生工作,畅通渠道,做好排查工作,切实发挥好便民维权服务点作用,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为群众进行人口计生法律服务,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杜绝上访事件发生。

(四)继续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一是开展关爱女孩活动。联合辖区学校,在贫困女孩中开展“我为奥运添光彩”奥运知识竞赛活动。旨在辖区推广奥运精神,帮助贫困女孩增强自信,展现自强不息的女孩风采。二是开展以“人口素质与独生子女教育”为主题的“健康与花季同行”系列宣传活动。充分发挥人口学校及辖区学校的作用,举办独生子女培养教育等专题讲座;三是发挥社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教育功能,定期举办新婚期保健、“怎样生一个健康宝宝”和“科学育儿”培训班,根据群众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生育健康咨询服务活动。

(五)加强指导和督促,强化企业计划生育工作

一是指导督促企业单位落实法人代表责任制。重点加大与民营、个体、私营企业的联系与衔接,引导企业关注和参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努力做到责任到位、宣传到位、服务到位、保障到位。二是完善分片管理制度。继续深化“街道主管、企业自管、社区协管”的多元化管理模式,充分发挥片长骨干带动作用,真正形成各片中有龙头带动,有骨干配合的工作局面。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单位计生工作规范,分类指导困难企业和“三资”、民营企业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制度,加强计生政策宣传,强化各类性质单位法人的人口意识和法制意识,重点加强对晚婚晚育假、计生手术假、独生子女父母奖奖励以及一次性养老补助奖励等计生奖励政策的督查力度,引导企业强化法律意识,依法履行法定代表人责任制。

(六)发挥协会作用,优化服务功能

水务节能工作计划篇(8)

(一)生态环境保护

*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主城区大气污染防治、三峡库区水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为重点,着力推进蓝天、碧水、绿地、宁静“四大行动”,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局部地区有所好转。

1。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

一是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年,“三江”水质总体保持稳定,22个监测断面均满足III类水质标准,满足Ⅱ类水质断面比例与去年基本持平,长江干流巫山培石出境断面稳定达到Ⅱ类水质要求。库区一级支流回水区上游和中段满足III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90%和93%。全市城镇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6%,顺利完成目标任务。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明显。

二是主城区空气质量有所提高。*年主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提前1个月完成目标任务(274天),预计全年满足优良天数比例超过目标任务(75%)2个百分点。

三是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全年森林植被状况持续趋好,预计森林覆盖率达到33%,比2006年提高1个百分点;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继续推进,全年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14平方公里。

四是声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控制。*年主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4.5分贝;主城区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为68分贝;功能区环境噪声昼夜平均值为56.5分贝,均低于控制标准。

2。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一是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加快。*年,我市将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8座(累计41座),小城镇污水处理厂1座(国家批准的18座小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总投资9.2亿元,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能力28万吨/日,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8%。建成城市垃圾处理场10座(累计29座),小城镇垃圾处理场2座(国家批准的15座小城镇垃圾处理场全部建成),总投资5.4亿元,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能力2075吨/日,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73%。主城区和长寿危险废物处置场建成,具备投用条件,新增危险废物处置能力193吨/日。桃花溪污染综合整治二期工程顺利建成,污染治理初见成效;清水溪污染综合整治二期工程加快推进;御临河石船镇垃圾处理场、梁滩河土主污水处理厂、桃花河污水截流管网建成投用;苎溪河环境综合整治、濑溪河龙水镇污水处理厂等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已上报;其余纳入《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修编的试点项目也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库区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国家已批准建设,并落实了中央补助资金,即将启动实施。

二是工业污染搬迁治理项目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重钢环保搬迁综合技术改造项目顺利启动;完成19户主城区重点污染企业搬迁整治,超额完成市政府目标任务;我市86个工业废水治理项目纳入《规划》修编,将在“*”期间实施。

三是生态保护与恢复项目取得新进展。*年全市退耕还林工程完成荒山荒地造林90万亩,封山育林48.7万亩。库周绿化带建设工程造林绿化任务全部完成,基本农田建设累计完成超过60万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岩溶地区石漠化防治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酉阳县、巫溪县、奉节县、彭水县和巫山县列入了国家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生态家园富民工程新建“一池三改”农村户用沼气池11万户。库区消落区整治工程进展顺利,开县水位调节坝开工建设;奉节朱衣河胡家坝消落带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国务院三峡办组织的专家审查;巫山小三峡生态保护、武隆白马镇、忠县新县城后山新桥河等重点消落区综合整治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其中:巫溪王家河库岸防护堤建设工程纳入了国务院三峡办三峡工程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示范试点项目。

四是库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进展顺利。二期治理工程全面建成;三期应急治理173个新开工项目(不含8个结合市政建设项目)除奉节猴子石滑坡和云阳宝塔滑坡治理项目外,其余均完工;高切坡防护项目累计完工率达到80%;非应急项目顺利启动。

总体来说,*年全市生态环境建设取得了较大成效。但受历史欠账和未来加快发展双重因素制约,生态环境保护压力仍然巨大。生态环境质量方面,三峡库区水质持续优化趋势不明显;随着国债资金逐步淡出林业工程和库周绿化带建设工程实施完毕,森林覆盖率持续提高缺乏项目支撑。项目推进方面,由于受特大洪水灾情影响,在建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建设进度缓慢,个别项目未能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主城区重点污染企业搬迁工作矛盾突出;《规划》修编未出台,影响了库区水污染防治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国家消落区整治工程规划指导大纲未能出台,影响了我市规划编制工作。基于上述分析,预计*年我市生态环境建设将呈现“一增一减”特征,库区水污染防治随着《规划》修编出台,城市污水处理、次级河流综合整治试点、小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及工业废水治理项目建设将进入又一个高峰期;生态建设则需落实项目储备和资金来源,进入调整期。

(二)节能减排

*年,全市节能减排工作按照国家要求,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和责任机制,完善政策体系建设,坚持工程建设、监督管理、结构调整三大措施并举,力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一是建立节能减排组织领导和责任机制。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市级有关部门成立节约能源办公室和污染物减排办公室,负责全市节能减排日常工作。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各区县和重点企业“*”节能减排总体目标,按年度进行了分解,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和责任。

二是初步构建起政策框架体系。按照国家要求,制定了我市《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作为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行动指引;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对节能减排的综合指导;印发了《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办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约能源评估和审查办法》、《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办法(试行)》、《“*”二氧化硫总量减排实施方案》和《“*”化学需氧量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等配套政策,加强对节能减排的监督管理。

三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根据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拟订了淘汰项目名单,目前正在加快实施。按照国家《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出台了《*市“*”关停小火电机组实施方案》,到2010年,我市将陆续关停小火电机组48.61万千瓦,预计可削减二氧化硫排放4.36万吨。

四是推进节能减排工程建设。加快城市(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新增化学需氧量削减能力2.4万吨/年。推动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预计减排二氧化硫2.5万吨/年。启动实施工业、城市道路交通、建筑、社会服务、农村能源、节能服务体系等6大节能重点工程,取得初步成效。

五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与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是节能减排的本质要求。*年,我市出台了《第十一个五年发展循环经济规划》,明确了“*”期间发展循环经济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程;*化工园区和重钢集团环保搬迁列入了全国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资源综合利用有效开展,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5%,比2006年提高1.2个百分点。

总体来说,我市节能减排工作在各方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效。随着全市“一圈两翼”战略的着力实施,产业和人口聚集,将给节能减排将带来巨大挑战;同时由于工业结构重型化特征及传统高能耗产业在经济中比重较大,淘汰落后产能需要较长过程,进一步增加了节能减排难度。加之节能减排工程建设不均衡,监管能力建设滞后,政策体系还不完善等制约因素,影响了总体效果。基于上述分析,*年全市节能减排将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

二、*年生态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目标

*年是新一届政府的起步之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工作要以党的“*”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中心任务,拟订工作目标,狠抓贯彻落实。

(一)生态环保。“三江”干流水质稳定在Ⅱ—III类之间,次级河流水质局部地区好转,饮用水源保护区稳定达标。主城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优良天数比重进一步提高。争取在建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及次级河流综合整治工程全部建成投用,其中: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提前两年实现《规划》目标。启动实施《规划》修编后的城市污水处理、小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工业废水治理、次级河流综合整治试点项目。退耕还林工程继续推进;库周绿化带建设工程全面完成;森林覆盖率达到34%;库区消落区综合整治工作取得重大突破。三期地质灾害应急项目完工,非应急治理项目加快建设。按照国家安排,适时推进我市生态补偿工作。资源环境有偿使用的市场调节机制研究取得成果。

(二)节能减排。*年,全市万元GDP能耗下降5.3%。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要控制在81.2万吨以内;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要控制在25万吨以内。节能减排统计、核查、评价、考核体系更加完善。监测和执法水平稳步提高。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项目启动实施。

三、*年生态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思路与重点

*年生态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的总体思路: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加快小城镇生活污染、次级河流综合整治、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生态林业建设,为城乡提供均等的生态环境保护。按照主要污染物减排要求,合理配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重点为“一小时经济圈”产业和经济发展提供环境容量,同时,适时开展“一圈”对“两翼”、城市对农村的生态补偿试点。在完善环境监测执法能力建设等基础性技术平台上,将排污权作为资源,通过市场手段实现合理配置。节能减排以工程建设为重点,加大结构调整和监督管理力度。促进资源(主要是原材料)在生产、消费、回收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产业与产业之间的循环利用,延伸产业链条,延长资源循环周期,提高产品附加值。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以库区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碧水行动”。已建成项目抓紧竣工验收,落实责任和资金,确保正常运行。在建项目要加快建设,确保年内按计划建成。按照修编《规划》,重点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小城镇生活污染治理、次级河流综合整治试点、工业废水治理等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唐家沱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苎溪河、梁滩河污染综合治理和一批小城镇生活污染治理项目开工建设。

(二)以主城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重点,强力推进“蓝天行动”。继续推进主城区重点污染企业搬迁整治工作,按计划完成关闭和搬迁。严格控制城市扬尘污染,加大对施工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主城区继续严格控制新建燃煤设施,扩大创建无煤区域范围,按计划完成一批城镇和居民社区创建无煤区域的任务。严格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深入开展在用车排气道路抽检工作。

(三)以库区林业工程和消落区综合整治为重点,深入推进“绿地行动”。抓紧制定25度以上坡耕地退耕还林规划,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全面完成库周绿化带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尽快启动生态屏障工程前期工作。推进试点区县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结合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深入推广生态家园富民工程。促请三峡办尽快出台消落区整治工程规划指导大纲;力争奉节朱衣河胡家坝消落带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启动巫溪王家河库岸防护堤建设试点示范工程,推进一批消落区整治项目前期工作。

(四)以主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和建筑道路交通噪声控制为重点,继续推进“宁静行动”。按计划建设一批环境噪声达标区和市级“安静居住小区”。深化建筑施工、交通及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整治工作,进一步改善声环境质量,有效防止噪声污染扰民问题。

(五)以推进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为抓手,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按照国务院要求,成立*市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及日常办事机构,加强对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综合指导和统筹协调。扩大对外合作,有效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已在CDM执行理事会注册的项目要加快实施,促成经核证的碳交易,尽快产生经济和技术效益;已获得国家批准的项目要抓紧完善项目设计文件,尽快在CDM执行理事会注册;积极策划上报一批项目,争取获得国家批准。

水务节能工作计划篇(9)

责任到位:元氏县委、县政府始终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定为“一把手”工程。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议都要定期听取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专题汇报,研究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重大问题,部署重点工作,解决人口计生工作的实际困难。先后制订下发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了上自县委、政府四大班子与联乡领导,下到乡村专干服务人员的各自责任。每年年初,县委、政府都要隆重召开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专题会,分析形势,寻找差距,明确任务,兑现奖惩,把靠实计生工作的党政责任作为一项制度和铁的纪律,摆上了县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措施到位:坚持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县政府每年都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在党政干部的政绩考核、表彰奖励、提拔晋升和评比各类先进中,坚持“一票否决制”。县人口计生局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根据计划生育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以不断提高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决策依据,及时提出提高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意见、建议和实施方案,使业务指导准确、及时、到位。

投入到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具有显著社会效果的公益性事业,经费投入到位是根本保证。在机构改革中,各乡镇计生办和服务所都按照一村一干的要求和每乡至少1—2名技术服务人员的要求配备了人员。同时县财政每年都能按上级规定和全县实际工作需要及时安排、落实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各乡镇也都能优先安排计划生育工作和奖励、优惠所需各项经费,计划生育优惠政策落实率逐年提高。

二、加强队伍和阵地建设,为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打好坚实的基础

技术队伍配备到位、效果好:经过全县各级党委、政府的努力,已经基本形成了一支技术精湛、热心为民、吃苦耐劳、作风踏实的计划生育专业技术干部队伍。同时实行计卫联手,坚持以计划生育系统技术服务人员为主,同时从卫生系统各大医院抽调妇科、B超方面的医疗专家和技术骨干,分包乡镇,深入乡村帮助基层做好优质服务工作。

阵地建设起点高、标准严:按照“加强县级、完善乡级、健全村级”及“面向基层、深入乡村、方便群众、服务上门”的工作思路,加强了县、乡、村三级计划生育服务阵地建设。经过多方筹措资金189万元,全县15个乡镇都建成了高标准的技术服务站,其中有11个乡镇建成优质服务型技术站。同时增添了乳腺诊断仪、活检机、乳腺治疗仪、红外光治疗仪、输卵管复通仪、B超、双目显微镜、单头冷光手术灯、心电监护仪、呼吸机等医疗设备,初步形成以县站为龙头、以乡所为依托、以村级服务室为基础、以流动服务车为纽带的三级计生服务网络。

技术培训形式多、方法活:县人口计生局与军医学院联合,开展军民共建生殖健康服务工程,曾多次邀请内外专家、技术人员来我县进行大范围的妇科病普查普治和技术人员培训。赢得了全县上下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和相关部门、社会各界对计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深化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着力建设新型生育文化,拓展优质服务的新领域,创新优质服务的新方式

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促进计划生育知识进村入户、登堂入室,是做好优质服务工作的必要条件。首先是发挥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在县电视台开设了《计生专栏》栏目,共刊登新闻80多篇;其次是抓好党校、婚育学校的人口理论培训。县、乡每年举办各类培训班,参加培训3000多人次,计划生育知识知晓率保持在99%以上。同时开展了全面的计生知识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制作高规格的公益广告牌,重新书写大型规范化标语,制作宣传牌、宣传栏。另外县计生委还配合县委组织部、宣传部、文化局在“七、一”、“三下乡”期间自编自演有计划生育内容的专题文艺节目。通过这一系列的活动,营造了有利于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氛围,使新型的生育文化深入人心,广大干部群众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得到了进一步更新。

四、正视困难和问题,循序渐进,逐步完善是提升优质服务水平的关键

近年来,随着国务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确立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法定地位,计划生育服务网络与设备配备都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但在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方面我县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1、复合型人才缺乏,与医疗机构和妇保站相比,技术服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不高,复合型人才极度缺乏。

2、综合服务能力不强,乡镇服务所人员配置上,绝大多数人员技术单一,只能从事简单的技术服务工作和手术。虽然省、市、县逐年配备了先进设备,但由于缺乏应用技术人才,先进设备未能充分利用,影响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功能的进一步发挥。

3、计生经费不充足。服务站在从事宣传教育、人员培训、药具发放、调查研究、妇女病普查普治等工作中,经费短缺,只能满足基本的服务工作,继续教育工作面小、量少,致使服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无法尽快提高。

4、管理体制不够完善。有的服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服务意识不强,思想观念陈旧。

五、理清思路,开拓进取,不断创新,把提升优质服务水平当作建设和谐社会的具体任务来抓

1、切实加强和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全面提高综合服务能力。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服务,规范服务机构和人员的行为,维护群众的生殖健康权益;严格执行相关的专业技术标准、操作常规,尤其是节育手术常规、消毒灭菌常规、危急病情抢救常规等;强化技术服务人员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增加服务项目,提高服务的及时率;提高手术质量,减少和避免手术并发症、减少药具不良反应的发生,避免手术事故,建立起高效、严谨的工作秩序和技术质量保证体系,为群众创造一个安全、可信、方便、温馨的服务条件和环境。

2、着力解决“想服务、会服务、能服务”的问题。“想服务”指的是思想观念的转变。优质服务从根本上来说是一个对广大育龄群众的态度问题。要改变长期以来以完成上级下达的指标和任务为主导的工作模式,真正以满足群众的需求来推进计划生育工作,把“以人为本”的精神渗透到计划生育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中去。“会服务”指的是服务技能的提高。优质服务工作的开展对计生干部的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需求。计生技术人员不仅要掌握更多更广泛的避孕节育知识,提高技术水平,更要学会对服务对象的尊重和体贴,掌握与服务对象沟通和交流的本领,因此,要把队伍建设和培训放在很重要的地位。“能服务”指的是服务条件的改善。计划生育要对群众的生殖健康负责,因此必须遵循一定的技术规范,具备基本的服务条件。在这三个方面,“想服务”是关键,“会服务”是核心,“能服务”是基础。

3、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壮大技术服务的力量。由于计划生育部门技术服务起步晚,技术力量薄弱,技术人员缺乏。而卫生部门相对具有技术人才、设备和技术业务管理等优势,可弥补计划生育部门的不足。但卫生部门在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方法的提供,避孕药具的发放及随访、避孕节育方法的宣传教育等方面薄弱。计卫联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为育龄群众提供更为理想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是一条可行的途径。

水务节能工作计划篇(10)

本办法所称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第三条市级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在市人民政府节能减排管理机构的指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县(区)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在同级节能减排管理机构的指导下,负责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下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主管部门在同级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指导下,开展本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第四条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列为对公共机构及其负责人年度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未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的,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予以通报。

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制定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评价办法,定期进行能效公示,并会同有关部门对本级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评价。

第五条县(区)人民政府成立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尚未成立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由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

第六条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大力创建“节约型机关”,积极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及岗位培训,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定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增强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的节能意识,从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点油、一块煤、一张纸做起,培养节能习惯。

财政、编制部门要加强预算和编制管理,加强源头控制和监督管理,着力降低公共机构运行成本。

新闻媒体应加大对公共机构节能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及监督作用。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节能技术开发,推广和应用节能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加快淘汰高能耗产品、设备,发挥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学术团体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的技术咨询服务作用。

第八条对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做出显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或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给予表彰奖励。

第九条市级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全省公共机构节能中长期规划、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节能专项规划,制定全市公共机构节能中长期规划和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计划,并报省级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备案。

县(区)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全市公共机构节能中长期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公共机构节能中长期规划和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计划,并报市级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备案。

第十条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按年度将规划确定的节能目标和指标分解落实到本级公共机构。县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确定的节能目标和指标还应当按年度分解落实到乡(镇)、街道公共机构。

公共机构应当根据本级公共机构节能中长期规划和节能计划,结合本单位用能特点和上年度用能状况,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并报本级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备案。

第十一条公共机构应当明确专人担任节能联络员,负责收集、整理、传递节能工作信息,建立能耗统计台账,按照有关规定按时报送能源消耗统计情况,提出加强节能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节能联络员应当接受节能、统计等相关业务知识培训。

第十二条市、县(区)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定期统计、公布本级公共机构能耗状况,并将能耗统计汇总数据和数据分析报告报送上一级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

公共机构应当建立统计台账,定期向同级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报送能耗统计汇总数据和数据分析报告,逐步实现对能源消耗状况的实时监测。

第十三条公共机构应当实行能源消费计量制度,区分用能种类、用能系统实行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并定期对能源消费状况进行监测分析,及时发现、纠正用能浪费现象。

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应当结合节能改造计划,逐步做到办公用能与生活用能相分离,办公用能与经营性业务用能相分离,独立核算的上下级单位用能相分离,不相隶属、合署办公的公共机构间用能相分离。

第十四条市、县(区)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依照上级制定公布的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和支出标准,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系统、不同地域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综合水平和特点,制定、公布和调整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制定能源消耗支出标准。

公共机构应当在能源消耗定额范围内使用能源,定期进行能源消耗状况分析,加强能源消耗支出管理;超过能源消耗定额使用能源的,应当向本级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作出说明。

第十五条市、县(区)人民政府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完善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优先将取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设备列入政府采购名录。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中的产品、设备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公共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的规定,采购列入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名录中的产品、设备,严禁采购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

第十六条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集中整合和优化配置公共机构办公用房、办公设施、设备等资源,提高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

第十七条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级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当纳入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

公共机构新建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施工、调试、竣工验收等方面的规定和标准,优先采用节能效果显着的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安装和使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逐步推进设计和建造超低能耗建筑和绿色建筑。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进行改建、装修、加固时,应当同时考虑节能改造的内容,同步设计,同步施工。

严禁以节能改造的名义改建、扩建办公用房或者进行超标准装修。

第十八条公共机构应当积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委托节能服务机构进行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和运行管理。

公共机构采用和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项目,应当于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同级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备案。

第十九条公共机构应当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行网络化办公、无纸化办公,合理控制会议数量与规模,建立健全电视电话会议、网络视频会议等系统,降低能源消耗。

第二十条公共机构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加强用能管理:

(一)日常办公应当加强用电设备的管理,建立巡视检查制度,及时关闭用电设备,减少空调、计算机、复印机等用电设备的待机能耗;减少文件数量,减少使用一次性笔和纸杯,减少日常办公纸张用量,提倡双面打印,减少重复打印、复印次数,提高纸张利用率;开展废旧电脑、打印机、电池、灯管等办公用品的回收、循环利用。

(二)空调系统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温度控制的规定。配备中央空调智能温控设备,使用空调期间,关闭门窗,防止冷气泄漏,浪费能源,季节交换期间,少用空调,充分利用自然通风节能,改进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维护保养。公共机构所属的礼堂、较大型会议室等场所应对中央空调操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三)大力推进区域性集中供热,建设热电联产项目,淘汰和限制燃煤供热小锅炉的使用。集中供热的建筑应进行计量改造,加装温控设施,实行供热分户计量和按照用热量计价收费;加强自行供热系统运行管理,根据需要对燃煤、燃油、燃气锅炉进行节能检测和改造,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四)电梯系统应当实行智能化控制,合理设置,办公场所三楼(含三楼)停开乘客电梯,非高峰时段减少运行台数,高层分段运行,短距离上下楼层不乘电梯,下班后和节假日控制使用电梯台数和频率,加强运行调节和维护保养。

(五)景观、路灯、楼宇照明系统,应当使用高效节能照明灯具,大力推广使用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灯,优化照明系统设计,改进电路控制方式,推广应用智能化调控装置,采用限时开启、间隔开灯等方式改进电路控制,楼宇照明系统应当充分利用自然采光节能,严格控制建筑物外部泛光照明以及外部装饰用照明,加强照明系统的维护保养和巡查。

(六)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经常对供水设施进行检修,认真进行管网检查,尤其要关注预埋管道使用情况,杜绝跑冒滴漏,避免出现“长流水”现象;在显着位置设置节水提示标志,公布维修电话;大力推广感应式节水龙头和器具,在办公区域放置盛水器具收集保洁用水。

(七)注重绿化节约用水。提倡循环用水,绿地用水尽量使用雨水或再生水;推广喷灌、微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方式,禁止用自来水涌灌。

(八)网络机房、锅炉房、食堂、开水间、配电室等部位的用能情况应当实行重点监测,进行科学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

(九)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经费,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有效控制和压缩公务接待经费。

第二十一条公共机构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加强公务用车节能管理:

(一)按照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优先选用低能耗、低污染和清洁能源型车辆,严格执行车辆报废制度。

(二)制定公务用车节能驾驶规范和单车油耗定额,实行“IC”卡定点加油、招投标车辆保险和定点维修制度,建立公务用车油耗台账,定期公布单车行驶里程和耗油量状况,推行节油奖励制度。

(三)积极探索公务用车服务社会化改革,减少单独或重复配车,集体活动提倡乘坐中巴或通行车,禁止非公务用车,鼓励工作人员利用公共交通工具、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

第二十二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将公共机构节能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用于支持节能监督管理体系建设、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术及产品的推广应用、表彰奖励等。

第二十三条公共机构开展节能活动节约的费用,可以依照省上有关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用于节能奖励。

第二十四条市、县(区)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级和下一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的制定、落实情况。

(二)能源消费计量、监测和统计情况。

(三)能源消耗定额执行情况。

(四)节能管理规章制度建立情况。

(五)能源管理岗位设置以及能源管理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

(六)用能系统和设备节能运行情况。

(七)公共机构人员编制执行情况。

(八)年度经费预算执行及公务接待情况。

(九)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和油耗等节能管理情况。

(十)开展能源审计情况。

(十一)开展节能宣传教育情况。

(十二)执行国家和省支持、限制或淘汰使用的用能产品、设备、设施及材料名录的情况。

(十三)新建建筑在设计、建设过程中执行节能标准,以及既有建筑在改造、装修、加固时的节能措施落实情况。

(十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节能监督检查事项。

对节能规章制度不健全、超过能源消耗定额使用能源情况严重的公共机构,应当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公共机构应当配合节能监督检查,如实说明有关情况,提供能源资源消耗相关资料和数据,不得拒绝、隐瞒。

第二十五条公共机构违反规定用能造成能源浪费的,由本级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下达节能整改意见书,公共机构应当按照整改意见书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告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公共机构应当配合节能监督检查,如实说明有关情况,提供相关资料和数据,不得拒绝、阻碍。

第二十七条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应当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公共机构浪费能源的行为。

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及专题网页,接受社会公众对公共机构浪费能源行为的举报,会同有关部门对举报事项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结果反馈给举报人。

第二十八条公共机构违反规定,使用能源超过能源消耗定额不能充分说明理由,接到整改意见书后逾期不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有关机关对公共机构负责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能源严重浪费的,经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同意,由财政部门在安排该单位下一年度预算时压缩其5%至10%的公用经费。

第二十九条公共机构不执行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未按照国家有关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的规定采购列入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中的产品、设备,或者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的,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并予以通报。

第三十条从事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人员在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中、、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有效期为5年。

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示范表率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机构(不包括中央、省驻平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第三条市级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在市人民政府节能减排管理机构的指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县(区)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在同级节能减排管理机构的指导下,负责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下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主管部门在同级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指导下,开展本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第四条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列为对公共机构及其负责人年度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未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的,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予以通报。

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制定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评价办法,定期进行能效公示,并会同有关部门对本级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评价。

第五条县(区)人民政府成立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尚未成立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由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

第六条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大力创建“节约型机关”,积极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及岗位培训,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定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增强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的节能意识,从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点油、一块煤、一张纸做起,培养节能习惯。

财政、编制部门要加强预算和编制管理,加强源头控制和监督管理,着力降低公共机构运行成本。

新闻媒体应加大对公共机构节能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及监督作用。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节能技术开发,推广和应用节能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加快淘汰高能耗产品、设备,发挥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学术团体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的技术咨询服务作用。

第八条对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做出显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或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给予表彰奖励。

第九条市级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全省公共机构节能中长期规划、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节能专项规划,制定全市公共机构节能中长期规划和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计划,并报省级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备案。

县(区)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全市公共机构节能中长期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公共机构节能中长期规划和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计划,并报市级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备案。

第十条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按年度将规划确定的节能目标和指标分解落实到本级公共机构。县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确定的节能目标和指标还应当按年度分解落实到乡(镇)、街道公共机构。

公共机构应当根据本级公共机构节能中长期规划和节能计划,结合本单位用能特点和上年度用能状况,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并报本级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备案。

第十一条公共机构应当明确专人担任节能联络员,负责收集、整理、传递节能工作信息,建立能耗统计台账,按照有关规定按时报送能源消耗统计情况,提出加强节能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节能联络员应当接受节能、统计等相关业务知识培训。

第十二条市、县(区)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定期统计、公布本级公共机构能耗状况,并将能耗统计汇总数据和数据分析报告报送上一级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

公共机构应当建立统计台账,定期向同级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报送能耗统计汇总数据和数据分析报告,逐步实现对能源消耗状况的实时监测。

第十三条公共机构应当实行能源消费计量制度,区分用能种类、用能系统实行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并定期对能源消费状况进行监测分析,及时发现、纠正用能浪费现象。

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应当结合节能改造计划,逐步做到办公用能与生活用能相分离,办公用能与经营性业务用能相分离,独立核算的上下级单位用能相分离,不相隶属、合署办公的公共机构间用能相分离。

第十四条市、县(区)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依照上级制定公布的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和支出标准,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系统、不同地域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综合水平和特点,制定、公布和调整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制定能源消耗支出标准。

公共机构应当在能源消耗定额范围内使用能源,定期进行能源消耗状况分析,加强能源消耗支出管理;超过能源消耗定额使用能源的,应当向本级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作出说明。

第十五条市、县(区)人民政府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完善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优先将取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设备列入政府采购名录。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中的产品、设备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公共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的规定,采购列入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名录中的产品、设备,严禁采购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

第十六条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集中整合和优化配置公共机构办公用房、办公设施、设备等资源,提高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

第十七条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级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当纳入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

公共机构新建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施工、调试、竣工验收等方面的规定和标准,优先采用节能效果显着的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安装和使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逐步推进设计和建造超低能耗建筑和绿色建筑。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进行改建、装修、加固时,应当同时考虑节能改造的内容,同步设计,同步施工。

严禁以节能改造的名义改建、扩建办公用房或者进行超标准装修。

第十八条公共机构应当积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委托节能服务机构进行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和运行管理。

公共机构采用和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项目,应当于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同级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备案。

第十九条公共机构应当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行网络化办公、无纸化办公,合理控制会议数量与规模,建立健全电视电话会议、网络视频会议等系统,降低能源消耗。

第二十条公共机构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加强用能管理:

(一)日常办公应当加强用电设备的管理,建立巡视检查制度,及时关闭用电设备,减少空调、计算机、复印机等用电设备的待机能耗;减少文件数量,减少使用一次性笔和纸杯,减少日常办公纸张用量,提倡双面打印,减少重复打印、复印次数,提高纸张利用率;开展废旧电脑、打印机、电池、灯管等办公用品的回收、循环利用。

(二)空调系统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温度控制的规定。配备中央空调智能温控设备,使用空调期间,关闭门窗,防止冷气泄漏,浪费能源,季节交换期间,少用空调,充分利用自然通风节能,改进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维护保养。公共机构所属的礼堂、较大型会议室等场所应对中央空调操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三)大力推进区域性集中供热,建设热电联产项目,淘汰和限制燃煤供热小锅炉的使用。集中供热的建筑应进行计量改造,加装温控设施,实行供热分户计量和按照用热量计价收费;加强自行供热系统运行管理,根据需要对燃煤、燃油、燃气锅炉进行节能检测和改造,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四)电梯系统应当实行智能化控制,合理设置,办公场所三楼(含三楼)停开乘客电梯,非高峰时段减少运行台数,高层分段运行,短距离上下楼层不乘电梯,下班后和节假日控制使用电梯台数和频率,加强运行调节和维护保养。

(五)景观、路灯、楼宇照明系统,应当使用高效节能照明灯具,大力推广使用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灯,优化照明系统设计,改进电路控制方式,推广应用智能化调控装置,采用限时开启、间隔开灯等方式改进电路控制,楼宇照明系统应当充分利用自然采光节能,严格控制建筑物外部泛光照明以及外部装饰用照明,加强照明系统的维护保养和巡查。

(六)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经常对供水设施进行检修,认真进行管网检查,尤其要关注预埋管道使用情况,杜绝跑冒滴漏,避免出现“长流水”现象;在显着位置设置节水提示标志,公布维修电话;大力推广感应式节水龙头和器具,在办公区域放置盛水器具收集保洁用水。

(七)注重绿化节约用水。提倡循环用水,绿地用水尽量使用雨水或再生水;推广喷灌、微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方式,禁止用自来水涌灌。

(八)网络机房、锅炉房、食堂、开水间、配电室等部位的用能情况应当实行重点监测,进行科学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

(九)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经费,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有效控制和压缩公务接待经费。

第二十一条公共机构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加强公务用车节能管理:

(一)按照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优先选用低能耗、低污染和清洁能源型车辆,严格执行车辆报废制度。

(二)制定公务用车节能驾驶规范和单车油耗定额,实行“IC”卡定点加油、招投标车辆保险和定点维修制度,建立公务用车油耗台账,定期公布单车行驶里程和耗油量状况,推行节油奖励制度。

(三)积极探索公务用车服务社会化改革,减少单独或重复配车,集体活动提倡乘坐中巴或通行车,禁止非公务用车,鼓励工作人员利用公共交通工具、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

第二十二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将公共机构节能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用于支持节能监督管理体系建设、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术及产品的推广应用、表彰奖励等。

第二十三条公共机构开展节能活动节约的费用,可以依照省上有关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用于节能奖励。

第二十四条市、县(区)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级和下一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的制定、落实情况。

(二)能源消费计量、监测和统计情况。

(三)能源消耗定额执行情况。

(四)节能管理规章制度建立情况。

(五)能源管理岗位设置以及能源管理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

(六)用能系统和设备节能运行情况。

(七)公共机构人员编制执行情况。

(八)年度经费预算执行及公务接待情况。

(九)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和油耗等节能管理情况。

(十)开展能源审计情况。

(十一)开展节能宣传教育情况。

(十二)执行国家和省支持、限制或淘汰使用的用能产品、设备、设施及材料名录的情况。

(十三)新建建筑在设计、建设过程中执行节能标准,以及既有建筑在改造、装修、加固时的节能措施落实情况。

(十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节能监督检查事项。

对节能规章制度不健全、超过能源消耗定额使用能源情况严重的公共机构,应当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公共机构应当配合节能监督检查,如实说明有关情况,提供能源资源消耗相关资料和数据,不得拒绝、隐瞒。

第二十五条公共机构违反规定用能造成能源浪费的,由本级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下达节能整改意见书,公共机构应当按照整改意见书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告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公共机构应当配合节能监督检查,如实说明有关情况,提供相关资料和数据,不得拒绝、阻碍。

第二十七条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应当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公共机构浪费能源的行为。

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及专题网页,接受社会公众对公共机构浪费能源行为的举报,会同有关部门对举报事项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结果反馈给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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