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考察材料汇总十篇

时间:2023-02-28 15:26:14

政协委员考察材料

政协委员考察材料篇(1)

该同志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求真务实的精神、清正廉洁的作风,处处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政治标准高。该同志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和理论修养,具有强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能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落实省委、市委要求;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民主团结和国家统一;敢于同一切敌对势力和损害国家利益、人民利益的行为作斗争。主要体现在...............(具体例子)。

2.道德品行好。该同志有谦虚谨慎的思想作风和正直坦诚的为人品格;善于向其他人学习,乐于帮助别人,团结他人一起进步;无论是在工作还是生活中,该同志正直坦诚地为人,诚实守信地做事,严格要求自己,宽容大度待人,深得群众的信赖;该同志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社会形象,得到广大群众认可。主要体现在........(具体列子)。

3.能力素质强。该同志不断加强思想理论学习,从书本理论中、从工作实践中、对标先进模范等,学习大政方针、学专业业务等,不断提升能力水平;工作中注重榜样示范,以身作则,注重民意,关注民生,对上能够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下能够密切联系群众,处理好各种关系,确保一方稳定和社会经济发展;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开拓创新意识,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是脱贫攻坚、实现全面小康的实践者。主要体现在........(具体列子)。

通过本次考察和征求有关方面意见,该同志在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反向方面无不良反映,不存在“负面清单”中列举的相关表现和行为,但还存在一定不足,主要体现在...。

通过本次考察,考察组同志一致认为该同志符合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可以作为候选人初步人选。

考察组成员:

政协委员考察材料篇(2)

该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十年如一日,时刻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从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无论是当教师还是搞行政,都能尽职尽责,出色地做好本职工作,并做出了一流的工作业绩。

有很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在思想和工作部署上能够与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能够自觉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结合团组织的特点开展工作与活动,自觉将团的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之下,勇于抵制校园内各种不健康、不正确的思想倾向,倡导主流意识、主流文化,发挥了党的助手与后备军的作用。富有改革创新意识,团组织的工作扎实而富有生机

工作勇于创新,业绩突出。在当教师期间,认真钻研教学业务,是省级精品课行政管理学课题组成员之一,她的课程被评为学校青年教师教学成果二等奖,连续三年被学校评为优秀教师。在任校团委副书记、书记期间,能够认真研究新时期大学共青团工作的特点与规律,经常深入团员学生之中调查研究,寻找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发挥团组织作用的有效途径。坚持以党建带团建,主动争取党组织的领导与支持,健全了各级团的组织。认真开展团员先进性教育切实加强团干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工作,团员团干队伍建设有了明显提高。几年来,先后组织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开展了诚实宁信,从我做起活动、大手牵小手,关爱女童活动、传承文明,阅读经典读书活动、保护母亲河,美化我家园环保活动、传递爱心,感恩社会活动等十多项主题活动,引导厂大团员、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激发了他们关心他人、关心学校、关心社会的意识与热情。积极支持并组织参加团市委举办的各项大型活动。几年来,大学团委先后被评为全市、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全省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涌现出1个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有5名团员被推荐获得全市、全省 五四青年奖章,有5名团干部被推荐获得全市、全省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先后3次在全市、全省共青团工作会议上介绍了先进经验。xxx同志于2014年被团省委授予全省五四青年奖章称号。

在对待本职工作勤勤恳恳、一丝不苟的同时,xxx同志还积极参与团市委各项中心工作和大型活动,从不敷衍了事,不摆花架子,不搞形式主义,总是从实际出发,尽己所能给予支持,为团市委各项大型活动的成功举办做出了突出贡敲。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

严谨自律,作风扎实。生活上节俭朴素,不骄不躁,作风严谨,遵章守纪,廉洁自律,从不以职务的便利贪图个人利益,无论是与学校打交道还是与同事相处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她为人谏虚谨慎,谦和低调善于听取他人意见,善于博采众长,不断完善自己。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在领导和同事中有较高威信。

认真学习,提高修养。xxx同志勤于学习并且善于学习。她十分注重加强政治理论学刁,全面系统掌握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精髓,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理论指导实践。切实加强文化知识的学习,2014年就自费参加了北京师范大学的硕士研究生学习,目前已撰写完成了毕业论文,即将参加答辫平时十分注重i1读报纸杂志,不放过点滴学习的机会,刻苦钻研电脑知识,还在网上开设了自己的博客,努力从各方面夯实自己的文化功底。她的知识面很广,并且在文学、社会学、伦理学等方面具有一定的造谓。她善于思辫,有较强的文字和口语表达能力,讲话的逻拜性很强。参加工作以来,她先后在国家、省市级报刊上发表个人署名文章和论文13篇。

存在的不足:由于xxx同志20多年来始终没有离开学校,社会知识和社会经验有所不足;性格有些内敛,公关能力略显不足

这次考察,我们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考核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首先在学校中层干部和机关干部中进行了民主测评,然后选择20名中层干部进行访谈、征求意见,并听取了本人的工作情况陈述,最后分别听取了校长和党委书记介绍情况、提出推荐意见参加民主侧评的63人,收回有效票61张,其中填写优秀档次的58张,填写称职档次的3张;在参加访谈的20人中,明确表态建议市委提拔重用的19人,有1人态度不明朗,但没有提出反对意见。

综上所述,考察组一致认为:xxx同志政治思想成熟,学习刻苦努力,生活谦虚谨慎,勤勉敬业,开拓创新,工作业绩显著,是一名很具有潜质的优秀青年干部,符合团市委书记的任职条件,特向市委提出任职建议。

政协委员考察材料范文(二) XX同志自去年被选为我市新一届政协委员以来,认真履行政协职责。带领村民走上致富道路,成为群众致富的领头雁。同时,他致富不忘本,热爱慈善事业,多次出钱出力资助贫困学生及捐助希望小学,受到人民的敬重。

一、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较高。XX同志注重用理论武装头脑,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能够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思想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与县委保持了高度一致。**年春夏之交的**风波期间,他不为所动,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勤奋上进;坚决反对任何形势的邪教活动,拥护和支持党中央取缔**功的决定,并积极与**功邪教组织展开斗争,保证身边家人、亲友不受**功邪教影响。经审查,该同志在八九政治风波和对待**功问题上,立场坚定,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勇于开拓创新,工作业绩突出。XX同志无论干什么工作都显现出那种坚韧顽强、乐于吃苦的本色,一心扑在事业上,干一行、钻一行、精通一行。他在广饶县供销社工作期间,认真钻研业务,早睡晚起,熟悉每种商品的价格、规格,对顾客做到一口清,销售额名列前茅;负责采购工作后,他总是斤斤计较,把质量和价格放在第一位,把好了进货关,确保了商品质优价廉;为了更好的做好工作,他还积极利用业余时间,参加自学,报考了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学习,取得了大专学历。

XX同志有良好的大局意识,敢于创新,勇于拼搏。1996年,供销社体制改革,他主动提出下岗分流。经过充分考虑分析,1999年4月,他回到了自己的老家XX楼村承包了村里的一口池塘,从此开始了他水产养殖的致富之路。从来没有这方面经验的他,买来大量的水产养殖技术书籍硬啃,同时向有经验的零二七养殖户求教,不断积累知识和经验。18年来,有过池鱼满塘的快乐,更有过血本无归的惨痛记忆,但凭借着他的踏实苦干、肯于学习和敏锐的市场嗅觉,他的养殖场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现在他在东海滩涂的养殖场规模已到2000亩,同时还承包了村里8个养鱼池,年创产值100多万,利税10余万,成为远近闻名的养殖大户。

三、致富不忘乡亲,爱心回报社会。富裕起来的XX,没有忘记周边的群众。他鼓励引导乡亲们发挥靠海优势,发展水产养殖。没有技术的,他亲自上门指导,资金困难的,他帮扶给种苗、物资,没有销路的,他把自己的客户介绍来几年来,在他的直接带动下,100余户家庭走上了水产养殖的致富之路,西马楼村也成了名副其实的水产养殖专业村。XX还非常关注公益事业。村里修柏油路、打吃水井都有他积极捐款的身影,每年他还要拿出一定资金扶老助残、捐资助学,在群众中树立了自身良好形象,受到群众的拥护和欢迎。

四、积极参政议政,支持地方发展。XX同志非常关注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而且很热心政治工作。他站在水产业发展的全局,提出了不少建议,其中不乏推进全县水产业健康发展的良策。他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献言献策,提出了兴修水利、加快农田改造等不少建议,为丁庄镇经济和社会的高飞猛进做出了贡献。

XX同志的主要缺点和不足,是学习的系统性不强,市场经验不足,特别表现在水产养殖高新技术知识掌握不足和省外水产品市场扩展能力不强上。

政协委员考察材料范文(三) xxx,女51岁曾任xxx计划财务处处长。该同志长期以来热爱党热爱祖国积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衷于社会公益活动勤于工作和睦邻里孝敬老人团结同事以坚韧不拨的毅力和顽强拼搏的精神默默地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年华。

为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大力发展旅游业的号召2001她创办了石台县首家旅行社安徽省石台牯牛降旅行社。并坚持诚实做人、踏实做事的经营宗旨企业信誉和服务质量得到了广大客户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从而逐步打开了旅游市场。

在旅行社的经营上她尤其注重两个方面一是很抓企业内部管理。有着企业管理经验的她深知企业经营得如何管理是决定因素。因此自成立之初她就根据旅行社的性质与特点制定了相关制度与服务标准对各部门明确分工做到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同时加强对导游的监督考核力度结果与报酬直接挂钩做到以质取胜。二是积极开拓市场采取传统营销与网络营销相结合的方式逐步提高市场知名度与占有率。

何满莲同志在从事旅游工作的几年中除了积极推介本地的旅游资源外同时也针对石台山区特定的人群结构和市场需求分别组织了相关部门的对口考察交流、快乐夕阳红及青少年科技夏令营等相关的主题旅游活动。外面日益变化的世界不仅丰富了人们的生活拓宽了视野更为本地的改革开放注入了新的理念与活力。在她的带领下牯牛降旅行社的年组接团人数由起步时期的不足200人发展到目前的13000余人年营业额自成立之初的不足10万元增长到200多万元经营业绩逐年上升为我县旅游业的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针对石台旅游人才缺乏的情况她狠抓员工培训工作并根据自己多年的工作经验编写了较为全面的培训辅导教材在导游培养方面取得了实质性的成效。其中有两名导游在2004年池州市导游电视大赛中分别荣获十佳导游和优秀导游称号。目前旅行社已拥有专兼职员工近30人。同年还成功举办了牯牛降旅行社首届导游业务知识竞赛为石台县旅游人才的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政协委员考察材料篇(3)

20**年3月 日,按照市局党组的安排,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率市局人事教育科科长***对**质监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同志拟任**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进行考察,考察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女,汉族,生于1968年3月,四川省三台县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1986年6月至1990年2月,在**县东河电站工作;1990年3月至1992年12月,在**县计量检定测试所工作;1993年1月至2001年4月,在**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工作,1997年1月至2001年4月期间,担任**县质检所副所长、所长;2001年4月至2005年5月,在**质监局工作,担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纪检组长;2005年5月至2008年 4月,在**质监局工作,担任党组成员、副局长兼工会主席;2008年5月至2010年8月,在**质监局工作,担任法制科副科长;2011年8月至今,在**质监局工作,担任**质监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二、德能情况

(一)思想觉悟高,政治立场坚定。该同志主持**局工作以来,能够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市局党组的各项决定,政治立场坚定,有很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组织纪律性强,在原则问题和重大事件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有较强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

(二)组织能力强,工作重点突出。在她主持工作期间,一是能站在全局思考问题,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她将**局工作情况制成表格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报送,争取他们对质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积极协调好与各部门的关系,仅半年时间就争取到省、市、区等各项资金54万元,打开了**局工作新局面;二是能围绕区委、政府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在支持**产业发展过程中,积极发挥品牌战略优势,将**生猪、紫云猕猴桃列为四川省名牌精心培育,将**猕猴桃列为部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进行争创,还将**韭黄列为**首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并组织紫云猕猴桃参加了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与陕西省政府在第十七届杨凌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期间共同举办首届全国农业标准化成果展,使**区农业标准化工作跃上新台阶。三是大胆创新机制,服务园区建设。对入住园区企业实行提前介入制度、挂联帮助制度、绿色通道制度,提出了派出人员进驻园区服务的设想,促进**食品工业园区发展。

(三)关心职工,工作作风踏实。她关爱职工,组织开展的我为质监献计献策问卷调查活动,得到了省局主要领导的肯定。为职工办实事,挤出资金解决了职工午饭难和午休难两大困难,使**局职工更加团结。工作作风踏实,经常带队开展食品、特种设备、建材安全专项检查。深入食品工业园区、企业进行实地调研。特别是在迎接省局检查的准备工作中,她带头加班熬夜,总是最后一个离开**,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三、廉政情况

她能严格要求自己,不搞特殊化,以政治坚定立德、以廉洁从政立身,以爱民为民立本,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身作则,言行一致,做廉洁勤政的表率。在个人品质上,为人正直,坚持原则,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在工作作风上,讲究民主,善于调查研究,能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在廉洁自律上,坚持用《廉洁准则》规范自身行为,在出差、接待、交往等方面,不搞特殊化,反对铺张浪费。不利用职权谋私利、办私事,不在工作中贪便宜、要好处,没有接受与公务有关的宴请和礼品。能严格管好身边的配偶、子女,堂堂正正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在她工作的半年时间里,**局局工作管理有序、成效显着。2010年,**质监局被区政府表彰为**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工业经济及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政务服务工作先进单位,被四川省 巾帼建功领导小组授予四川省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被市局党组授予四好领导班子 荣誉称号,她本人被评为**市质监局先进个人。

四、考评情况

经过民主测评,其结果如下:参加测评12人,发测评表12份,收回12份,有效票 份,在推荐意见中,同意 票,不同意 票,弃权 票。

经与**局工作人员座谈,并征求区人民政府、区委组织部、区纪委领导的意见,大家一致认为,该同志完全能够胜任**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希望**同志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学习,注重协调,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为**质监事业发展多做贡献。

五、考察组意见

考察组一致认为:**同志工作成绩突出,品行兼优,符合拟任**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的条件。考察组建议,**同志任**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推荐政协委员考察材料范文(二)

xx,男,*年*月*日生,汉族。19**年*月毕业于*专业,大学文化程度。中共党员,高级职称。*年*月参加工作。

xx同志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工作,他以饱满的热情、务实的作风、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立足本职岗位,利用自身优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较好地履行了一名副主任的工作职责,取得了一定成绩,树立了良好的干部形象,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好评。其各方面表现如下:

一、思想上

该同志思想政治素质高,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他十几年如一日,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时刻不忘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时代责任,立足本职工作,努力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善于思考和总结,并在实践中综合运用,政治立场坚定。他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学习,认真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关心国内外政治时事,爱党、爱国、爱人民、爱**事业。思想先进,在党组织有意识的培养和锤炼下,他在思想和工作上日趋成熟,成为思想、政治、业务全面过硬的青年干部。

二、工作上

xx同志对工岗敬业,积极进取,求真务实,兢兢业业,勤于学习,刻苦钻研,谦虚谨慎,无论是在配合主任管理时还是独立负责部门工作中,都能发挥自身的优势,较好地完成了总务管理工作,得到一致好评。他坚持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始终脚踏实地,认真负责,早来晚走,扎实努力,勇于创新,一心扑在工作上,表现出了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工作责任感。任xx处副主任以来,工作主动有条理,注重团队精神,善于管理,效率高,不拖泥带水。有热情,业务能力强,工作考虑全面、成熟、工作有成就。在工作中牢固树立了总务工作为教学一线服务的思想,甘为后勤战线上的无名英雄,坚持后勤工作必须服务于教学工作中心的原则,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尽心尽力做好后勤服务工作,使管理水平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和提高。

在对待本职工作勤勤恳恳、一丝不苟的同时,xx同志还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中心工作和大型活动,从不敷衍了事,不摆花架子,不搞形式主义,总是从实际出发,尽己所能,不断创新,为各个部门提供服务。正是由于在工作中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在对待每一项工作都一丝不苟的严谨态度和好学好钻的工作韧性,使得他建立了较高的威信,形成了良好的口碑。由于成绩突出,曾多次荣获优秀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光荣称号。

三、学习上

xx同志注重认真学习,提高修养。一方面注重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系统掌握马列主义思想,正确学习领会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精髓,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理论指导实践。另一方面注重加强文化知识学习,平时十分注重阅读报纸杂志,从中吸取知识,刻苦钻研电脑知识,努力从各方面夯实自己的文化功底,积极开展办公自动化。第三,注重加强业务学习,做到书本上学,从文件中看,在工作实践中摸索,通过学习,使自己成为业务的行家,岗位的能手,通过学习,不断提高了自己的修养。

政协委员考察材料篇(4)

此次学习考察,在听取了成都市××区司法行政工作总体情况介绍的基础上,我们重点考察了××区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在学习考察中,我们与××区政协及区司法局的同志进行相互交流。同志们一致认为,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就是司法行政机关通过发挥职能作用,充分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志愿者等法律资源,以社区为依托,以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开展的社区法律服务工作。随着社区建设的加快发展,社区法律服务的领域不断扩大,社区法律服务的内容更加丰富,社区法律服务的形式日益多样,因此,在“五五”普法工作中,进一步推进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新形势下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学习考察中,我们感到,××区司法行政工作自觉服务于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积极有效地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的许多经验和做法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和借鉴。

(一)领导重视,经费保障。

成都市××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把“法律服务进社区”确定为为民办实事的目标和任务,并把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的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区现有16个街道法律服务工作站,59个社区(农村)法律服务站,为切实加强法律服务进社区这项工作,区政府按照人均0.8-1元的标准每年拨专项经费60万元用于普法经费,其中20万元用于“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使“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有了经费的保障。

(二)组织健全,机制完善。

近年来,成都市××区始终把法律服务进社区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尤其加强了社区法律服务者的队伍建设。目前已经形成了“以社区为主体,社区法律服务站为阵地,社会法律服务机构支持,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的法律服务进社区运行机制,建立和完善了16个街道法律服务工作站,59个社区(农村)法律服务站及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三级服务网络。通过法律服务进社区,充分整合了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志愿者等法律资源,充分发挥了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措施有力,效果显著。近年来,成都市××区司法局切实加强了对“法律服务进社区”的管理,强化了指导、监督和协调作用,建立健全了相应的规章制度、考核机制,有力地促进了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的健康发展,并取得了显著效果。通过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有力的推动了和谐社区建设的快速健康发展,极大的满足了社区居民的法律需求,提高了居民的法律意识,在社区中家庭矛盾少了,邻里纠纷少了,和睦相处的多了,团结互助的多了。

二、几点启示

综观考察成果,成都市××区司法局“法律进社区”的经验做法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借鉴的地方。前段时间,我区把“五五”普法的切入点放在了“法律进社区”上,创造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得到各方面的肯定与支持,较比成都市锦江区我们有我们的优势,但更多的是,我们开阔了眼界,看到了自己的差距和不足。结合我区实际,我们认为,通过学习借鉴成都市××区的经验,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做好我区的“法律进社区”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要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提高重视程度,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地区社会和经济发展总体目标之中,做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来抓,统一筹划、统一部署、统一指导。要象××区那样,加强经费保障力度,建立健全各部门齐抓共管、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合力,推动“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上新台阶。

二是要像成都市××区那样,建立“以社区为主体,社区法律服务站为阵地,社会法律服务机构支持,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的法律服务进社区运行机制,扎扎实实抓好法律进社区工作。结合我区实际,要下大力气抓好典型,在继续抓好各类示范点创建工作上狠下功夫,要制定具体创建方案和保障措施,要加大典型的培养宣传力度,召开现场观摩性质的经验交流会,及时宣扬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以创建活动为载体,不断把“法律进社区”活动引向深入。

三是加强培训工作,加强队伍建设。针对部分街道政法科长、司法助理员的素质难以胜任法制宣传教育职责的问题,搞好专题培训和以会带训,至少要举办1-2期骨干培训班,还要发动街道办事处加强对基层法制宣传骨干的培训。通过培训,提高整个队伍搞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能力素质。

四是加强面对面的指导和传帮带。加强督察工作,帮助社区落实普法工作制度,建立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工作纪实登记簿,做到月有工作计划,季有形势分析,年有工作总结。区司法局拟在五月份由三名局领导带队,成立三个调研组,分头对13个街道26个社区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情况进行调研,听取法律进社区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帮助他们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法。

五是进一步完善社区普法网络。建立健全社区普法工作委员会、居民楼普法小组和以居民家庭为普法单元的社区三

级普法宣传网络,每栋居民楼设1—2名普法联络员,负责向社区反映居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和涉法矛盾纠纷,搞好普法宣传。充分利用传统形式和现代传媒,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六是建立社区法制学校。每季度开展一次法制讲座,聘请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律师等法律工作者和大专院校讲师为社区居民、青少年、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等普法对象上好法制教育课,紧紧围绕落实“五五”普法主要任务大力普及法律知识,确保区人大“五五”普法决议的全面贯彻落实。

政协委员考察材料篇(5)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称的考核工作,是指考核机关依照《条例》和《规定》,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所进行的考察、核实、评价,主要包括平时考核、任职考核和定期考核。

第三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考核沈阳市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处级领导干部参照本实施办法执行。

第二章平时考核

第四条平时考核是指考核机关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情况的了解和掌握。

第五条平时考核的主要形式:

(一)谈话。考核机关每年至少要与领导干部进行一次谈话,必要时,可随时进行谈话。

(二)巡查。考核机关要经常派人到领导干部所在单位了解和掌握领导干部的表现情况。

(三)参加会议。考核机关可通过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委(党组)会、年度工作总结部署会和其他有关重要会议,了解和掌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总体情况。

(四)参与重大活动。考核机关可通过参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大活动及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考察了解每个班子成员在重大问题和关键时刻的表现情况。

(五)社会访察。考核机关可通过走访、座谈和发放调查表等多种形式,了解和掌握领导干部在社交圈、生活圈中的表现情况。

(六)重点调查。考核机关可协同有关部门对群众反映相对集中的问题,进行重点调查核实。

考核机关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其他方式了解和掌握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具体情况。

第六条考核机关应做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考核信息、资料的积累及整理工作,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档案。

第三章任职考核

第七条任职考核是指考核机关对拟提任上一级党政领导职务的人选,按照《条例》规定所进行的全面考察、核实、评价。

第八条任职考核的时机和考核对象的产生方式,由上级党委(党组)或考核机关根据领导职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在征求用人单位党委(党组)意见后研究确定。

第九条任职考核的考核对象除应具备《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外,一般应为拟提职级的后备干部。

第十条任职考核的基本程序:

(一)民主推荐,确定考核对象;

(二)考核准备;

(三)量化考核评价;

(四)个别谈话;

(五)调查核实;

(六)形成考核材料,提出拟任职人选。

第十一条考核对象的产生必须经过民主推荐,集中各方面的意见。民主推荐包括群众推荐、组织推荐、领导干部推荐和个人自荐。

第十二条群众推荐。在本地区、本部门提拔任职的,由考核机关在任职单位组织推荐;跨地区、跨部门提拔任职的,由考核机关在人选现工作单位组织推荐。

(一)推荐地方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的领导成员人选时,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应包括:同级党委委员、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府班子成员、政协常委会委员、纪委委员、法院和检察院领导成员;党委、政府工作部门,人大常委会、政协工作机构及人民团体主要领导成员;下一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成员;部分不担任上述领导职务的本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分担任过同级领导职务的退(离)休干部;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其中,推荐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成员人选,应有派、工商联的主要领导成员和无党派人士中的代表人物参加。

(二)推荐地方党委、政府工作部门领导成员人选和人大常委会、政协工作机构领导成员人选时,参加人员应包括:本单位领导成员、内设机构领导成员、直属单位和有业务指导关系的下一级单位的主要领导成员以及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参加推荐的人数一般不少于50人,单位人数在100人以下的,应全员参加。

(三)对地方党政主要领导成员人选,党委、政府重要工作部门和重要岗位的领导成员人选,可在上述群众推荐的基础上,通过召开推荐会或发放推荐表的形式,进行扩大范围的民主推荐。其中,地方党政主要领导成员人选,应组织上一级党委委员、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府班子成员、政协常委会委员、纪委委员进行推荐;党委、政府重要工作部门和重要岗位的领导成员人选,应组织同级党委委员、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府班子成员、政协常委会委员、纪委委员进行推荐。

第十三条组织推荐。用人单位党委(党组)向上级党委(党组)或考核机关推荐拟任职位的人选,须经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呈报。考核机关认为符合拟任职位要求的,进行群众推荐。

第十四条领导干部推荐和个人自荐。领导干部以个人名义向党组织推荐拟任职位的人选,必须填写《领导干部推荐表》,并负责地向考核机关提供相关材料。

个人自荐应由本人填写《领导干部自荐表》,并向考核机关提供相关材料。

对领导干部推荐和个人自荐的人选,考核机关在进行资格审核后,认为符合拟任职位要求的,按规定程序在人选所在单位组织群众推荐。

第十五条考核机关对民主推荐的结果应进行综合汇总。对于群众推荐结果,可通过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开。领导干部推荐和个人自荐的人选在经群众推荐后,应视情况将推荐结果向推荐人和自荐人反馈。

第十六条实行差额考核制。一个拟任职位一般应确定两名以上考核对象。差额考核对象,应在群众推荐中得多数票的人员中遴选,得票率一般应不低于30%。

人选得票率均不足30%时,可从得票率较高的人选中按照一定比例确定范围,进行第二次推荐。

拟跨地区、跨部门提拔任职的人选,在原单位进行的群众推荐中得票率在60%以上的,方可确定为考核对象。

公开选拔领导干部中考核对象的产生,按《条例》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考核准备的主要内容:

(一)制定考核工作方案,组成考核组。

(二)考核预告。考核预告内容包括考核对象、考核时间、考核内容、考核组成员、联系电话以及其他有关事项。考核预告应于考核前一至两天发出,由考核机关或考核机关委托考核对象所在单位的党组织,通过召开会议、张贴公告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三)材料准备。考核组应查阅考核对象的人事档案材料,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和各方面的反馈信息。

第十八条量化评价。在进行个别谈话前,请谈话对象根据对考核对象的日常了解,填写《量化评价表》。

第十九条个别谈话。谈话对象一般应包括:考核对象所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考核对象所在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和机关党组织的主要领导成员;考核对象所分管的下属单位的主要领导成员;考核对象本人;其他熟悉和了解情况的人员。

个别谈话时,考核组可根据谈话对象在《量化评价表》中反映出的态度和意见,进行有针对性的交流。

第二十条调查核实。考核组根据需要,可有选择地采取如下方法调查核实考核对象的有关情况:

(一)查阅资料。查阅考核对象的年度工作总结、述职报告、党委(党组)或领导班子会议记录、民主生活会记录、领导干部学习档案、发表的文章及研究成果、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报情况等。

(二)征求意见。通过发函、面谈等方式,征求考核对象上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业务主管部门,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及相关部门的意见。

(三)采集、核实有关数据。从统计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采集、核实有关数据,以认定和评价考核对象的工作实绩。

(四)审计。委托审计机关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或请审计机关提供考核对象的有关审计情况。

(五)实地察看。通过现场察看,了解、印证和核实考核对象某一方面的工作情况。

(六)专项调查。对一些群众有反映、情况比较复杂或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由考核组进行专项调查,也可责成考核对象所在单位党委(党组)进行调查,写出专题报告。

(七)走访。到考核对象曾工作过的单位党组织、居住的社区党组织、配偶所在单位党组织,了解和掌握考核对象工作时间以外的表现情况。

第二十一条考核机关可根据考核情况及对考核对象平时了解和掌握的程度,确定对部分考核对象实行面试。面试时,要求考核对象现场回答问题,阐述任职设想,重点考察、了解考核对象掌握理论、业务知识的情况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二十二条考核组应就考核的有关情况,同考核对象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或领导班子的主要领导成员交换意见。

第二十三条形成考核材料。考核组应对考核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考核材料,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核对象的情况。考核材料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文字材料。主要包括:考核对象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主要缺点和不足;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

(二)图表资料。主要包括:《干部任免呈报表》和量化评价结果的相关图表。

(三)声像资料。主要包括:考核对象的照片、录音、录像等。

考核材料应归入本人档案或领导干部考核档案,在一年内有效。

第二十四条考核机关应听取考核组关于考核情况的汇报,逐一讨论研究考核对象的有关情况,确定提交党委(党组)讨论决定的拟任职人选。

第二十五条考核机关确定的党政领导职位的拟任人选,在提交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前,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在党委(党组)、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等有关领导成员中进行酝酿。

工作部门的领导成员人选,应征求上级分管领导成员的意见。

非中共党员拟任人选,应征求党委统战部门和派、工商联主要领导成员、无党派人士代表人物的意见。

第二十六条在个别酝酿之后,党委书记办公会应就考核机关提交的党政领导职位的拟任人选,进行充分酝酿。

酝酿工作一般由考核机关负责人或者党委(党组)分管干部工作的负责人承担。酝酿的情况应予以记载。

第二十七条考核机关向党委(党组)会议汇报关于拟任职人选的考核情况和任职意见时,不仅要提供文字材料,还应解读量化评价图表、播放声像资料。

第二十八条对党委(党组)讨论决定的任职人选,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七至十五天。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任职人选的问题,考核机关应进一步调查核实。公示期满后,考核机关应根据任职人选公示的情况,向党委(党组)提出是否任职的建议。

第四章定期考核

第二十九条定期考核是指考核机关在一定时期内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所进行的全面考察、核实和评价。

第三十条定期考核包括届(任期)中考核、届(任期)末考核,也可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进行。

第三十一条定期考核的内容,应按照《规定》确定的考核内容,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

第三十二条定期考核的基本程序:

(一)考核准备;

(二)述职;

(三)民主测评;

(四)民主评议;

(五)个别谈话;

(六)调查核实;

(七)综合分析,形成考核材料;

(八)评定考核结果;

(九)运用考核结果及反馈。

第三十三条考核准备:

(一)制定考核工作方案。

(二)组成考核组。考核组一般由考核机关的工作人员组成。在进行届(任期)中、届(任期)

末考核时,可请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和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中的党员领导干部担任考核组组长;可约请或抽调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的人员参加考核组。

(三)组织考核人员培训。

(四)考核组就考核工作方案同拟考核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沟通,商定考核工作的实施计划。

(五)考核预告。参照本实施办法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材料准备。考核组收集、整理被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有关资料。被考核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撰写述职报告。

第三十四条述职。领导班子主要领导成员代表班子述职,同时进行个人述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分别进行个人述职。述职也可采取书面形式进行,述职材料应提前印发给参加述职会议的人员。

参加述职会议的人员范围:

(一)考核党委、政府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时,参加述职会议的人员应包括同级党委、

人大、政府、政协、纪委领导成员,法院、检察院的主要领导成员;所属工作部门(含派出机

构)的主要领导成员;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的主要领导成员;有关企业、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

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派的负责人;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二)考核党委、政府工作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时,参加述职会议的人员应包括考核对象所在单位的领导成员、中层干部;受该工作部门领导或指导的下级单位负责人;其他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单位人数在100人以下的,应全员参加。

第三十五条民主测评。在述职会议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结束后,考核组向与会人员发放《民主测评表》,对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表格的填写和回收,应有利于反映真实民意,可当场填写、回收,也可会后填写,在规定时间、地点由考核组回收。表格回收后由考核组统计、汇总。

民主测评的内容和评价档次的设定,应细化、量化,并合理确定各评价主体的权重,以便于科学统计和定量分析。

第三十六条民主评议。采取召开座谈会和发放评议表的方式进行。选定本级以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先进人物代表、机关干部代表、基层干部代表等不同人员,分别召开座谈会,并发放民主评议表。在了解参加评议人员对考核对象总体评价的同时,重点了解考核对象思想政治素质和作风建设情况。

第三十七条个别谈话。谈话对象的选定,参照本实施办法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调查核实。考核组可根据需要,参照本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考核组应就考核的有关情况特别是群众反映相对集中的问题,与被考核领导班子的主要领导成员交换意见。

第四十条形成考核材料。考核组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形成考核材料。

领导班子的考核材料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文字材料。主要包括:考核工作的简要情况;领导班子的结构分析等基本情况;领导班子取得的工作成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情况;对领导班子的总体评价和评定等次的建议。

在届(任期)末考核中,考核材料还应包括被考核单位党委(党组)和考核组对下一届(任)领导班子人事安排的建议。

(二)图表资料。主要包括:民主测评、民主评议等量化考核结果的相关图表。

领导干部的考核材料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文字材料。主要包括:岗位职责和分管工作;主要优点、工作成绩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情况;对考核结果评定等次的建议。

在届(任期)中、届(任期)末考核中,考核材料还应包括考核组对领导干部的下步使用建议。

(二)图表资料。主要包括:民主测评、民主评议等量化考核结果的相关图表。

考核材料应归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档案。

第四十一条评定考核结果。考核机关依据考核情况,对被考核的领导班子按优秀、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进行评定;对被考核的领导干部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进行评定。

第四十二条考核结果的运用。考核结果应作为领导干部提拔任用、调整交流和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被评定为一般或较差领导班子的党政正职,不能作为提拔任用的对象。被评为优秀的领导干部,应优先提拔使用;被评为基本称职的领导干部,下一年度不能提拔任用;被评为不称职的领导干部,应转任非领导职务或予以降、免职。

第四十三条考核结果反馈。考核结果应向被考核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反馈。反馈的内容包括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的情况,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及评定等次。属于领导班子的情况,反馈给班子全体成员;属于干部个人的情况,反馈给班子主要领导成员和干部本人。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以向上一级考核机关的干部监督部门提出申诉。

第四十四条在届(任期)末考核中,考核机关还应就下一届(任)领导班子人事安排组织全额定向推荐,并综合考核情况,提出下一届(任)领导班子人事安排预案,报党委(党组)讨论决定。之后,对拟新进班子人选进行任职考核。

第五章考核机关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所称的考核机关,是指党委(党组)的干部主管部门。干部主管部门在党委(党组)的领导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第四十六条对双重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以主管方为主,协管方协助,共同组织实施。在评定考核结果时,主管方应征求协管方意见。

第四十七条考核组由考核机关组建并派出,对考核机关负责。需要时,考核机关可约请或抽调其他单位的人员参加考核工作。

第四十八条考核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良好的作风,实事求是,公道正派;

(三)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

(四)熟悉或了解组织人事工作,具有胜任考核工作所需要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五)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和文字表达能力。

第六章考核责任及追究

第四十九条实行干部考核工作责任制。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是:

(一)考核机关对干部考核工作负组织领导责任,并对考核结果负责;

(二)考核组对考核实施负具体责任。考核组组长和考核人员应在考核材料上签名,对考核材料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三)领导干部推荐干部,应在《领导干部推荐表》上签名,并承担推荐责任;

(四)考核对象所在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如实向考核组反映考核对象情况,表明使用意见,并对此负责;

(五)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向考核组提供真实情况和数据,并对此负责;

(六)考核对象应正确对待组织考核,如实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对考核人员需要了解的情况,作出如实回答和说明,并对此负责。

第五十条构成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追究考核机关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一)确定的考核工作方案及工作程序违反《条例》及有关规定;

(二)未严格履行考核工作程序,草率提交考核结果,造成考核结果失真、失实;

(三)对考核对象的资格审查不严或明知考核对象有严重问题,仍坚持让考核组考核,导致用人失误;

(四)对考核组成员把关不严,缺乏教育管理,致使考核组成员出现违纪问题。

第五十一条构成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追究考核组组长的责任:

(一)考核组未按考核工作方案实施考核,违反考核程序;

(二)对群众反映或揭发举报的问题不认真查实,导致考核结果失真、失实;

(三)不如实向考核机关汇报考核情况或隐瞒重要情况,导致用人失误;

(四)放松对考核人员的管理,导致考核人员违纪。

第五十二条构成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追究考核人员的责任:

(一)考核工作中责任心不强,工作马虎、草率、简单,或夹杂个人好恶,讲人情,看关系,导致考核结果失真、失实;

(二)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不如实向考核组组长汇报考核情况,导致考核结果失真、失实;

(三)随意向他人或考核对象透露、散布谈话内容及调查情况等,造成不良影响。

第五十三条下级组织向上级组织推荐干部,未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导致用人失误的,应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第五十四条领导干部在推荐干部时,明知推荐人选有严重问题,仍予以推荐,导致用人失误的,应追究其责任。

第五十五条在考核工作中,党员、干部不如实提供考核对象的真实情况或编造事实,造成考核结果失真的,应追究其责任。

第五十六条下级组织或相关部门不积极配合考核机关开展工作,或不如实提供考核对象情况,造成考核结果失真的,应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第五十七条考核对象向组织隐瞒自己问题,或授意他人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或采取各种手段为自己拉票,或对举报人进行恐吓威胁、打击报复的,应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第五十八条对考核工作违反考核程序及考核人员违反纪律,造成考核结果失真、失实的,应宣布考核结果无效。

第五十九条上级考核机关的干部监督部门应对下级考核机关的考核工作进行监督。

第七章附则

第六十条考核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由各区、县(市)党委根据本实施办法制定相应实施细则。

政协委员考察材料篇(6)

(一)县委组织部管理的股级干部

1、乡镇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共青团、妇联、工会、计划生育办公室正职。

2、县直正科级单位机关内设股级机构正职,副科级单位副职。

(二)县委宣传部管理的股级干部

县文明办、文联、讲师组、文广新局、广电台机关内设股级机构正职,下属副科级单位副职。

(三)协助县委组织部管理的股级干部

1、县纪委协助管理乡镇和县直单位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正股级干部。

2、县委宣传部协助管理县教育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体育局机关内设股级机构正职及下属副科级单位副职。其中,教育系统包括各中心校校长,卫生系统包括各医院院长。

3、县委政法委协助管理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机关内设股级机构正职及下属副科级单位副职。

4、县人武部协助管理乡镇和县直单位从事人民武装工作的正股级干部。

(四)乡镇、县直单位管理的股级干部

1、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管理的以及协助县委组织部管理之外的乡镇、县直单位正股级干部。

2、乡镇、县直单位其他副股级干部。

二、职(岗)位设置

乡镇、县直单位列入管理的股级干部职(岗)位的设置,应严格执行人社、编制等部门的有关规定。

三、任职条件和资格

(一)担任股级干部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履行职责所必备的政策理论水平。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胜任岗位要求的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3、公道正派,廉洁勤政,团结同志,有一定群众威信。

(二)担任股级干部应具备下列资格

1、担任乡镇、县直行政机关内设机构股级干部的,应是在编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2、担任事业单位股级干部的应是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3、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4、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身体健康。

6、担任特殊岗位股级干部的,还应符合相应的规定。

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未满或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上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未定等次的,不能提拔担任股级干部。

四、选拔任用和报批程序

(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管理的股级干部

股级干部的调整,首先由乡镇党委、县直单位党委(党组)提出实施方案,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其中属于县委宣传部管理和协助管理的正股级干部调整方案报县委宣传部审核;公、检、法、司部门的正股级干部调整方案报县委政法委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按调整方式的不同,分别履行以下程序:

1、平级调整

(1)单位党酝酿研究,结果上报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审批。呈报的材料主要包括:正式任免请示文件,《干部任免呈报表》一式二份,干部考察材料;

(2)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召开部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予以批复;

(3)办理任职、到岗手续。

2、提拔任用

(1)单位党组织成立考察组,进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

(2)根据组织考察情况,单位党讨论研究,提出任用意见;

(3)书面上报相关部门批复同意。呈报的材料主要包括:正式任免请示文件,《干部任免呈报表》一式二份,干部考察材料,提拔任职的附民主推荐材料;

(4)接到批复后,对拟提拔任职人员进行为期5-7天的公示;

(5)办理任职、到岗手续。

3、竞争上岗

在编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在本单位、本系统或者全县范围内竞争上岗、公开选拔。主要包括:

(1)采取张贴公告、在电视台和网络媒体公布等多种方式,空缺职位公告;

(2)组织报名;

(3)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严格的任职资格条件审核;

(4)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竞岗演说等方式,每一个岗位差额确定2-3名初步人选;

(5)成立考察组,对确定的初步人选进行组织考察;

(6)根据组织考察情况,单位党讨论研究,提出任用意见;

(7)书面上报相关部门批复同意。呈报的材料主要包括:正式任免请示文件,《干部任免呈报表》一式二份,干部考察材料,提拔任职的附民主推荐材料;

(8)接到批复后,对拟提拔任职人员进行为期5-7天的公示;

(9)办理任职、到岗手续。

提拔任用、竞争上岗职位人选的考察,县委组织部和协管单位可根据需要安排参与。

(二)县委组织部和协管单位共同管理的股级干部

选拔任用列入协助管理范围的股级干部,在履行有关程序的基础上,经协助管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县委组织部研究批复。

(三)乡镇、县直单位管理的股级干部

由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参照上述规定组织实施。如果一次性调整人数超过单位同级别股级干部总数的三分之一,调整前必须书面征求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的意见。

五、交流

(一)适用对象

1、对列为后备干部进行跟踪培养的股级干部应适时安排交流。

2、具有一定行政审批权、执法权,直接管理人、财、物和证件办理等重要岗位的股级干部,任职满5年一般应进行交流。

3、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满10年的股级干部一般应进行交流。

(二)方式途径

1、县直单位内部及其相互之间的交流。

2、县直单位与乡镇之间的交流。

3、乡镇内部和乡镇之间的交流。

(三)操作程序

1、在单位内部交流的,由单位党组织根据职(岗)位设置需要和干部个人综合表现情况,研究提出工作方案,按正常调整的程序办理。

2、在乡镇之间、县直单位之间、乡镇和县直单位之间交流的,根据所在单位党组织书面报告需要交流的意向,由县组织、纪检、人社、编制等部门依据全县股级干部队伍现状,通盘考虑,拟定交流工作方案,统一组织实施。

六、管理与监督

政协委员考察材料篇(7)

一是调查研究工作量化模式。政协是协商机构、议政机构、监督机构,调查研究为协商、议政、监督提供依据。因此,政协的调查研究在课题的内容选择,调研的广泛与深入,材料的分析与提炼等方面应有一定的规范。调研前,要与有关部门召开座谈会,了解该课题的现状进而确定方案;调研中,要采取听汇报看材料、深入现场察看、抽样调查个别走访等方式。将各方面的情况汇集加以论证分析,得出的结论则更为准确。从改进调研工作及调研工作量、时间经费和组成人员结构因素考虑,专委会的调研课题一年完成2至5个较为适度。多了难以保证质量和水平,少则没有充分发挥优势和尽到应有的责任。

二是视察工作量化模式。专委会的视察工作,一是为委员提供参观学习考察的机会,了解社会、经济、文化、教育等多领域的改革发展情况,实现政协委员的知情权;二是在视察之中,收集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提案和社情民意,向党委、政府或相关部门提出建议,促进问题及时解决。委员为非专职性,如果一年只安排一次视察活动,一些委员由于单位本职工作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就意味着委员履职的缺损。因此,安排3次视察活动,就可基本保证每个委员都能参加1次政协视察。

三是反映社情民意工作量化模式。专委会在组织调研和视察工作中,通过有计划、有组织的收集、整理滞留于基层、散失于民间的重要意见,通过政协信息这个渠道报送分管机关、进入决策过程。然而,专委会在调研和视察中往往只注意调研报告和视察报告的素材,而忽略了社情民意素材,有些问题不宜写入调研报告和视察报告,但可以以社情民意的形式反映。同时,侧重于收集各自所联系界别、行业的信息,反映社会真实情况和民情民意,亦是专委会工作的特色和优势,是丰富和拓展专委会工作的重要途径。因此,专委会每年应提交社情民意3条以上。

四是提案工作量化模式。长期以来,专委会提案比例较少,以专委会的名义提交提案,在专委会工作中常常被忽略。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一项具有全局意义的工作,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提案的答复已形成规范的工作规程。专委会在开展调研和视察中,有许多问题可以用提案的方式反映。有些问题,如果以委员个人的名义提出,或因了解的情况不全,或因书面材料表达有限,影响提案办理。如果以专委会的名义提出,则可以克服这方面的不足,以较高质量的提案,引起相关部门的足够重视,对存在问题的解决也更有力度。因此,专委会应当充分利用自身的组织资源提出3至5个提案,使专委会的工作更加充实和有力。

五是对口专题协商工作量化模式。协商民主是我国民主政治的重要方式,协商是政协工作的主要职能。专委会对口专题协商工作,是政协履行政治协商的重要工作内容和方式。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在总结专题协商的经验时指出,必须以专委会为依托,从协商方案的制订、专题调研的开展、协商活动的组织、协商成果的报送,一定要依托各专委会进行,必要时动员和组织多个专委会共同参与。专委会通过政协的渠道与党委、政府或相关部门就某一问题进行专题协商,以平等、直接、面对面的方式提出咨询和意见、建议,使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更趋于完善。因此,专委会对口协商工作要按规范和程序进行,一年应进行1至2次。协商以后,还应跟踪调研,促使协商取得实效。

政协委员考察材料篇(8)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考察工作,是指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和公正评价的过程,考察结果作为对干部培养、选拔、任用、教育和管理等的依据。

第三条考察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客观公正原则;

(三)注重实绩原则;

(四)群众公认原则。

第四条下列情况必须对干部进行考察:

(一)干部选拔任用(提职、提级);

(二)列为各级后备干部;

(三)外地区、外单位干部引进;

(四)其他需要考察的事项。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区委及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党委(党工委),区委各部门,区政府各委、办、局党委(党组),各区级机关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对干部的考察。

区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对干部的考察,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考察机关

第六条本规定所称的考察机关,是指我区的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考察工作。

第七条对双重管理的干部,以主管方为主,协管方协助,共同实施考察工作。

第八条考察机关组建并派出考察组,考察组一般由两名以上成员组成。考察组负责人应当由思想政治素质好、公道正派、有较丰富工作经验并熟悉干部工作的人员担任。需要时,考察机关可以借调有关部门的人员,参加考察组的工作。

考察组成员如与考察对象有血缘关系或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九条考察组成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公道正派;

(二)熟悉或了解组织人事工作;

(三)具有胜任考察工作所需要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知识;

(四)具有一定的分析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第十条考察组负责人及考察人员的职责:

(一)根据考察方案,认真组织考察,如遇特殊情况需改变考察方案,应报经考察机关同意;

(二)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程序开展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并对有关内容作翔实记录;

(三)认真调查核实并及时汇报考察工作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对无法调查核实的要说明原因;

(四)全面客观地分析考察情况,经考察组集体研究形成考察结论;

(五)认真撰写考察材料并签署考察人员姓名,对考察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六)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实事求是地向考察机关汇报考察情况和意见。

第十一条考察机关应加强与纪检(监察)、政法、、审计等部门的联系,协调有关部门形成干部考察工作的合力。

第三章考察内容

第十二条干部考察内容的确定应当坚持联系实际、突出重点、客观全面、强调实绩的原则,体现出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第十三条干部考察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思想政治素质。包括考察干部的理论素养和思想水平、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以及政治品德和道德品质的表现情况等。重点考察干部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组织决定和干部在重大政治活动中的表现情况。

(二)组织领导能力。包括考察干部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组织协调、科学决策、开拓创新、培养干部、知人善任的能力等。重点考察干部处理复杂问题、解决突出矛盾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对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的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还要重点考察其是否具备超前一步谋划全局的战略思维和眼光,以及把好方向、出好思路、抓好大事、带好队伍的能力。

(三)工作作风。包括考察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发扬民主,虚心听取不同意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和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求真务实的情况,以及坚持原则、敢于负责、严谨细致、勤奋敬业的情况等。重点考察干部是否具有团结协作、规范办事、服务群众、不事张扬的作风。

(四)工作实绩。具体考察干部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所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具体作用以及所取得的成绩等。重点考察干部近年来的年度考核情况以及取得的创新性工作成果。

(五)廉洁自律。包括考察干部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情况。重点考察干部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情况。对拟选拔任用为处级领导干部的人选,还应重点考察执行领导干部不得的“三条高压线”,以及中央提出的“五个不许”的情况。

第十四条各级考察机关可根据考察工作的实际需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特点,明确考察重点,细化考察内容。

第四章考察程序和方法

第十五条考察工作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

(二)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就考察工作方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

(三)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干部考察预告;

(四)实施考察;

(五)综合分析考察情况,与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交换意见;

(六)撰写考察材料,向考察机关汇报考察情况。

第十六条考察工作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考察要求、时间安排、考察组组成、考察范围、考察方法和步骤等。

第十七条考察前,至少提前一天对考察工作有关事项进行预告。预告内容一般包括:考察对象姓名、现任职务、考察对象简要情况、考察时间、考察部门、联系方式及监督电话等。

考察预告一般在考察对象所在地区或工作单位采取张榜公告、会议公布或在一定范围内传阅等方式进行。

第十八条考察组根据需要一般采取下列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考察对象的情况:

(一)个别谈话。个别谈话的范围一般为:考察对象所在地区或部门的上级、同级、下级领导干部;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有关负责人;考察对象所分管的下级单位、部门、内设机构的负责人和群众代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人大代表和党外干部代表;其他熟悉和了解情况的人员。参加个别谈话的人数一般不少于15人,15人以下的单位,应扩大到全体干部职工。

(二)发放征求意见表和民主测评。发放征求意见表和民主测评,一般采取无记名填写征求意见表和民主测评表的方式进行。征求意见表和民主测评表由考察机关制定,由考察组负责回收并统计。

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范围一般为:所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中层以上干部,受该工作部门领导或指导的下级单位的负责人,以及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一般不少于30人,30人以下的单位,应扩大到全体干部职工。

(三)查阅资料。查阅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材料、年度考核及以往的考察情况、发表的文章及研究成果、培训锻炼情况、奖惩情况、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核实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

(四)实地考察。必要时,可以通过现场察看、访问群众,了解、印证和核实考察对象的某一方面的工作情况和工作成效。还可以对考察对象进行家访或到考察对象居住地、曾经工作过的单位进行走访和考察,全方位了解考察对象的生活圈、社交圈等社会生活情况。

(五)专项调查。对一些干部群众反映大、情况比较复杂或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应进行专项调查,也可责成所在单位党委(党组)进行调查,写出专题报告。必要时可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或请审计机关提供考察对象的有关审计情况。

(六)同考察对象面谈。了解干部具备的政治理论素养、对岗位的认识和理解、工作思路和观念、自身存在的优势和不足等情况。

第五章考察材料

第十九条考察材料是指考察组在考察的基础上,通过对考察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后,形成的反映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表现的综合材料。

第二十条干部考察材料一般应包括三方面内容:

(一)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点;

(二)主要缺点和不足;

(三)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情况。

第二十一条撰写干部考察材料要体现以下四方面要求:

(一)材料要“实”:手法写实,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用具体事件来进行描述;

(二)材料要“像”:要抓住考察对象的本质特征,写出特点,材料描述的干部要像考察对象本人,避免千人一面;

(三)材料要“准”:引用的数字、事例要有依据,准确无误,恰如其分地评价干部;

(四)材料要“精”:要突出重点,言简意赅,挖掘典型事例,避免罗列数字和事例,材料的篇幅一般在1500字左右。

第二十二条考察工作结束后,考察组应及时建立考察工作档案,由考察机关负责管理。考察工作档案内容包括:干部考察工作表,考察预告,干部基本信息表,参加征求意见和民主测评名单,征求意见和测评情况,个别谈话名单,谈话记录,重要问题的调查情况及结论,考察材料,其他能够反映干部考察情况的有关材料。

第六章纪律和监督

第二十三条考察机关应加强对考察工作的领导,对考察严重失实、失真,造成用人失误和不良影响的,应查明原因,并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考察机关应遵守以下纪律:

(一)不准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程序实施考察工作;

(二)不准授意或暗示考察组成员违背事实真相,改变考察结论;

(三)不准在重大问题未经核实之前,急于对考察对象作出考察结论,并提出选拔任用建议。

第二十四条考察组负责人和考察人员应遵守以下纪律:

(一)不准凭个人好恶了解或反映情况;

(二)不准借考察之机接受吃请、收受馈赠或谋取私利;

(三)不准泄露考察机密;

(四)不准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

第二十五条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考察对象及有关人员要正确对待组织考察,客观反映有关情况,如实汇报工作和思想,向考察组提供真实情况和数据,并遵守以下纪律:

(一)不准设置障碍、干扰或防碍考察工作;

(二)不准弄虚作假,向考察组提供虚假情况和数据,或隐瞒考察对象的重要问题;

(三)不准借机对考察对象进行诬陷、诽谤;

(四)不准对反映问题的人打击报复。

第二十六条实行考察工作责任追究制。对不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实施考察或违反考察纪律的,视其性质、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进行组织处理,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考察结果失实的,宣布考察无效。

第二十七条加强对考察工作的监督。各级党组织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对考察工作实施监督;支持、鼓励群众监督,认真受理各部门、干部、群众的检举、申诉,并按职权范围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第二十八条各级党组织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下级党组织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贯彻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各党委(党工委、党组)要支持、督促本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严格执行本规定。对不按规定进行考察的有关干部人选,党委(党工委、党组)会议一律不予讨论。

政协委员考察材料篇(9)

政协联络处工作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进行,要开展好工作离不开街道党工委的支持。实际工作中,我们坚持主动作为,靠前工作,用实际行动赢得街道党工委的重视和支持。一是主动争取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的重视。年初及早制定政协联络处工作计划,主动呈请街道党工委研究,并征求办事处的意见,争取街道党工委将政协工作纳入街道年度工作计划,通盘考虑,整体安排。二是主动请示汇报工作。联络处定期向街道党工委汇报工作开展情况,自觉接受街道党工委的领导。凡属联络处的重大问题、重大活动、重要会议,事先向街道党工委请示,主动邀请街道党政领导参加政协活动,增进了街道工委、办事处对政协工作情况的了解。三是主动就相关事项开展调研。在街道重要决策出台前,政协联络处积极组织本组委员,就决策相关内容展开前期调研。广泛征求意见,收集社情民意,为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决策提供信息支持。政协联络处通过主动工作,得到了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的大力支持和高度关注,从而为联络处的工作开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抓好三项服务,在助推发展中显现政协力量

1、为发展区域经济服务。我们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发展这个主题,在促进街道经济发展中做文章,充分利用政协委员的人脉和经济资源,引进企业,壮大楼宇,营造品牌。如康希委员领办的南景饭店,开办当年就实现区级税收60万元,被芙蓉区政府授予税收贡献奖,之后连续三年税收过百万,年年获此荣誉,不仅为地区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而且在安排就业、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也功不可没。又如汤朝阳委员,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大力发展楼宇经济的号召,创办了长沙共盛建材有限公司企业总部,通过两年的发展,该企业年利税近百万,汤朝阳委员本人于被芙蓉区政府授予“创业明星”称号。还有黄德君委员经营管理的银华大酒店,目前已成为芙蓉区明星楼宇,在长沙市楼宇经济中也处于领军地位。

2、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服务。选择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去年,我们就怎么在日益发展壮大的民营企业中建立党组织并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作用的问题,由地区政协委员、湖南千惠商贸连锁有限公司总经理曹升洋牵头,成立调研小组,对长沙市民营企业中的党组织现状及其作用发挥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同时对浙江、福建等沿海民营经济发达地区民营企业党建工作进行考察,在收集了大量详实的第一手材料之后,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对芙蓉区非公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建设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建议被芙蓉区非公经济党工委采纳。为加强社区建设,减轻社区工作负担,联络处组织委员对街道所辖社区逐一考察调研。撰写了关于燕山街社区容量过大、亟待调整分设的调研报告,为区政府及民政部门科学设置社区提出了参考意见。

3、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服务。街道政协联络处会同街道食安办、燕山街工商所成立了街道校园食品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在全街范围内结合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专门开展了食品安全进校园主题活动。活动共印制宣传手册5000多份,做到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及幼儿园人手一册。在宣传教育的同时,形成有政协委员、街道干部、城管执法员、工商监管员、社区志愿者共同参与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经常对校园周边的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和督促,确保校园周边环境的净化,倡导形成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为改善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弟的学习环境和学习条件,在政协委员黄德君和曹升洋的带领下,委员们捐款捐物,献计献策,支持农民工子弟入学比较集中的八一路小学添设教学设备。

三、突出三个重点,在增强履职实效上下功夫

政治协商、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工作的主要职能和工作重点。近几年来,政协联络处围绕认真履行职能,突出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组织好政情通报会。每年定期组织两次街道政情通报会,让委员们充分了解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街道工作情况,听取委员们对街道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街道党工委及办事处改进工作献计献策。二是做好提案工作。要求委员精心选题,深入调研,认真撰写提案,确保提案质量。每年政协联络处提交有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社区建设、市政管理、节能减排等各方面内容的提案十份以上。同时积极反应社情民意,每年提交社情民意六份以上。三是坚持走访委员制度。每年集中走访慰问委员两次以上。对走访活动中收集到的委员的意见和建议,既有取舍,又原汁原味的向上级政协组织和街道党工委转达。对于街道职责内能够解决的问题,要求街道相关部门限期办理落实,职责权限以外的问题,积极协调上级有关部门解决,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政协委员。除集中走访外,凡委员单位有重大活动或委员个人有婚庆、生日等重要事情,联络处都组织本组委员捧场;委员生病住院或有亲人过世,联络处必于第一时间前往慰问。走访联谊活动的开展,密切了联络处与委员之间、委员与委员之间的感情,达到了团结的目的。

政协委员考察材料篇(10)

年初以来,***镇政协工委在县政协、镇党委的关心指导下,在本镇5名委员的支持配合下,深入开展“不忘初心助发展 立足岗位做贡献”主题活动,积极引导委员加强学习,大力开展调研活动,积极建言献策,较好地发挥了政协工委和委员作用,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委员自身素质

***镇政协工委始终以学习为先导,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活动,不断提高政协委员的履职能力。一是采取专题会议、座谈会、研讨会形式,深入学习党的精神、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国“两会”精神和政协理论等,委员政治理论素质不断提升;二是组织开展提案撰写、社情民意调查、调研报告撰写等业务能力培训,增强委员履职能力;三是围绕发展中药材产业、垃圾分类、环境治理等工作,组织政协委员到赤峰牛家营子、新宾等地外出考察学习,进一步拓宽视野、学习先进经验,提高委员建言献策水平。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活动,委员理论知识和工作水平得到了提升,增强了建设清原发展清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更好地履行政协委员职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深入调研,增强委员履职能力

围绕我镇中药材产业发展、垃圾分类、环境治理、民生项目建设等工作,认真组织考察和调研活动,并通过召开座谈会,撰写调查报告,提出提案建议等方式,充分调动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为我镇经济发展,文明村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深入调查、突出重点,着力推进中药材产业发展。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大药农普遍存在药材种子、药材苗以及部分药材产品滞销的难题,镇政协利用召开工作部署会议之机,专门听取了镇政府中药材产业发展的工作计划,潘宜元委员提出在我镇建立中药材市场以缓解药材滞销的建议。镇政府根据委员们的建议,在镇供销社院内建立中药材销售市场一处,新建中药材商铺13处、进驻药材合作社13家进行产品销售。目前,我镇的中药材及药材种苗基本销售一空,较好地解决了药农种苗销售难题。

(二)考察调研、建言献策,助力推动镇政府中心工作。组织部分政协委员、产业带头人到赤峰、新宾、通化等地参观考察中药材产业、环境卫生整治、文明村建设等工作。各位委员积极撰写调研提纲,并提出加大产业调整力度、加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加大环境整治力度等建议。镇政府克服资金等方面困难,精心组织,认真办理,委员的各项建议等到有效解决。全镇调减玉米种植面积5500亩,新发展中药材15000亩,药材累计在地面积达到35000亩;投入资金15.2万元完善丁家街、幸福、新民屯、柳木桥等四个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加强退耕还林宣传,完成春季造林10,149亩,迹地更新1,056亩。配合县林业部门整治非法林业用地种参种药违法行为,有效遏制毁林开荒种地、种药势头。

(三)加强监督、专项检查,确保镇政府重点工作落实。镇政协工委组织部分委员对全镇的重点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察。各委员深入到各村采取召开座谈会、看材料等方式,了解镇政府重点工作落实情况。针对部分村田间作业道损毁严重、幸福村、转湘湖村没有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等问题,积极向党委政府提出建设意见。得到镇政府高度重视,对此项工作进行认真部署。镇政府拨付自有资金50余万元,修建各村田间作业道35公里,有效解决农民群众出行难题。争取资金50万元,幸福村入股玖合绿色食品果仁加工公司,村集体年收益均达到五万元以上。转湘湖村积极推进大型农用机具租赁发展项目,购置2台大型农机具设备,力争年收入达5万元。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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