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方案汇总十篇

时间:2022-04-10 12:08:12

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方案

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方案篇(1)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降事故、控指标、保平安的目标,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安全发展的方针,完善排查机制,创新治理措施,严格执法标准,确保我镇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新突破。

二、工作目标

积极开展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进一步落实矿山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规范企业生产行为,减少和消除事故隐患,实现矿山本质安全。具体目标是:

(一)矿山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一般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3人以下。

(二)露天矿山开采技术明显提高。露天矿山全部实施中深孔爆破、台阶式开采或分层开采,杜绝“一面墙”开采。

(三)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矿山提升运输、通风、排水、供电等主要系统完善,采矿方法与采场要素符合设计要求,提升系统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

(四)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继续提高。所有矿山企业按要求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矿山企业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管理活动,建立和完善基本技术资料和安全管理台帐。

(五)认真开展非事故违法案件查处。加大对非事故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矿山企业违法违规开采行为。非事故案件查处件数应达到上年生产矿山数的50%。

(六)进一步提高市场准入门槛,矿山布局更趋合理。新设矿点严格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矿山安全整治和资源整合工作的通知》要求,逐步关闭不符合安全条件和“一证多点”矿区。

三、工作重点

(一)建立重点地区监管联系制度。我镇将新民、众缘、白石、彭家、槎源坞、杨家等行政村的矿山列为今年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的重点企业。

(二)加强对重点隐患的排查与整治。排查与整治的隐患重点是:1、露天矿山高陡边坡和“一面坡”开采,作业平台没有达到规定标准;2、不按设计要求组织生产;3、破碎系统安全防护装置不完善;4、地下矿山没有形成有效的机械通风系统;5、采空区不按规定处理、采矿方法不符合开采规程;6、尾矿库防排水设施不完善。

四、工作安排

(一)各矿山企业应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活动,对照《矿山企业(尾矿库)整治检查事故隐患排查表》(见省局文件附件1)和有关矿山开采规程、标准的要求,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活动,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认真落实整改,首次排查整改情况7月底前报镇安监办,以后每季度上报一次。对排查隐患和整改情况应建立台账。

(二)我镇将按照本方案安排,结合《*市矿山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规则》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对矿山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活动进行检查,对确定的重点监管区域和矿山的将增加检查的频次。

五、工作要求

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方案篇(2)

深入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根据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推动情况,压紧压实水利安全生产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监督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为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区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围绕:“控风险、除隐患、防灾害、压事故、保平安”工作目标,通过水利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整治工作,进一步摸清水利工程问题情况,分析问题原因,提出治理措施,切实消除影响工程的安全隐患,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促进我区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时间安排

(一)大排查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6月21日

(二)大整治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7月15日

四、方式方法

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从两个层面交叉进行,同步开展。

(一)在建工程参建各方自查自纠、即查即改。项目业主单位要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要将水利执法检查中的重大隐患作为必查项,通过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动作为和严格执法相结合,全面排查整治重大隐患。

(二)各股室各单位集中检查、严格执法。一是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坚守好自己的“责任田”。二是重点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等方式开展检查,确保查实查深。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排出各种干扰,敢于动真碰硬,形成有力震慑。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五、工作内容

(一)大排查阶段(6月21日完成)

本次水利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内容为:在建和已成的水利工程、水库、渠道、水电站、农村集中供水站、河道、堤防、水闸、防汛物资储备、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项目。

1.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工地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发电机线路搭接使用安全、项目部用电、用火、用气等安全,施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措施保障,项目区内的交通、运输车辆,特别是高边坡、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作业区域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开展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危险源辨识、评价和管控,对危险源进行分类、分色管理,并在水利安全生产信息采集系统填报危险源和管控措施等情况。(责任单位:项目业主单位)

2.水库、渠道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水库大坝“三个责任人”落实情况、大坝安全调度运行规程落实情况以及大坝、溢洪道、启闭设备、穿坝建筑物、软硬结合部等安全情况、各类安全监测设施运行状况、水库管护人员日常巡查情况、防汛预案修订完善情况,水库安全警示标志标牌是否醒目,水库船只是否安全停岸。水库管理用房基础是否沉降,主体结构有无倾斜;房屋墙体有无贯穿裂缝,门窗是否完好;线路是否存在乱搭乱接;是否存在火灾隐患等情况。(责任单位:灌排中心)

3.小水电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各电站的输配电线路,电机组运行情况,控制系统操控情况,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警示牌、标志是否完善,规章制度是否完善,值班值守情况,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可用等;小水电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岗位职责是否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是否上墙,值班制度、值班日记是否完整记录,安全隐患是否排查登记,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建立等情况。(责任股室:水利和水保股)

4.农村集中供水站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全区各集中供水站点安全责任体系建立情况,泵房机组运行情况,查看供水是否正常,水质是否安全达标,管理人员是否在岗,有无开展管理房日常安全检查登记(包括电路、闸阀安全排查)。(责任单位:水利和水保股)

5.河道、堤防、闸桥、山洪灾害易发区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防汛总体预案修订完善情况、各山洪灾害易发区应急准备情况,检查有无阻碍行洪违章建筑物、堤防迎水面板有无裂缝、垮塌;堤顶道路有无沉降;框格梁护坡有无沉陷;堤防附属设施(涵洞、涵管、放水闸)运行情况,有无淤堵,锈蚀等。重点检查闸桥启闭系统是否运行正常,监测系统是否运行正常,电路电气系统是否安全,值班值守是否24小时有人。检查天然水域有无设置禁止垂钓、禁止下河游泳等安全警示标志标牌。检查山洪灾害易发区是否设置转移、撤离标志牌,是否设置应急避险场所,是否落实检测人员,是否有应急储备物资,镇、村(社区)应急预案是否切实可行。(责任单位: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6.防汛物资储备安全大检查。开展防汛储备物资安全检查,安排专人负责储备物资进出库和日常保管,对进出库物资分类造册,对库存物资数量进行清点登记,实施台账管理,同时加强鼠疫、虫害的预防和治理,防洪物资是否配齐,确保物资储备安全。(责任单位: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7.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办公区域及食堂用电线路、用电设备,全面排查电气设备使用和管理等方面存在隐患和问题。检查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消防安全通道是否畅通。(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8.食品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食堂食材是否新鲜,消洗设施是否齐全,是否开展一洗二清三消毒,是否开展防虫防鼠疫措施,冷热熟食是否分开使用案板,刀具碗筷等设施是否定期开展消毒,厨余垃圾是否按要求进行处理等。(责任股室:办公室)

9.危险化学品大检查。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使用、存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不到位情况;应急管理制度、预案制定不详实情况。(责任单位:项目业主单位)

(二)大整治阶段(7月15日前)

各股室、单位要建立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检查表,及时上报汇总表及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做到立行立改,达到整改销号。对辖区内重大隐患、隐患情况不明以及其他需要专业机构进行鉴定的,需书面报质安站,由质安站汇总情况后报局党组讨论研究。

六、工作要求

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方案篇(3)

2021年4月26日至7月15日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文化市场安全生产检查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杜绝文化市场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县文化市场健康、安全、有序运转,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检查方式

由局主要领导带队,组织对辖区内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场所进行拉网式检查。

四、检查整治内容

通过组织开展文化市场安全生产检查整治行动,规范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经营行为,进一步强化安全防范意识,

严厉查处存有安全隐患的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市文化市场经营单位证照齐全、消防达标、卫生合格、管理到位,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文化娱乐氛围。行动检查范围包括所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重点做好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电子游艺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含临时搭建舞台的大型演出活动)等安全生产隐患整治,依法查处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违规经营行为。

五、工作措施

各股室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结合实际,突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文化市场安全生产检查整治行动。

(一)落实文化市场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值班、巡查、督察、情况通报等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同时,认真做好值班工作,确保举报电话12318畅通。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单位要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执行周密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疏散、灭火等安全预案,加强自我检查,及时处理和上报可疑情况和突发事件。

(二)全面做好排查工作。

要对辖区内的所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进行彻底清查,把责任落实到经营场所和负责人。对重点区域、重点门类要进行反复检查。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排查工作: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消防安全、工作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情况;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完好状况;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情况;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安全用电、燃气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和开展演练情况。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在营业时间要确保疏散通道畅通,不得锁门营业,不得超时经营,严禁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建立相关档案,实行限时销号处理,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协调联动。

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方案篇(4)

深入学习贯彻、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源头管控”的安全监管理念,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能,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全面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企业自查自改,政府及部门集中监督检查执法,强力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堵塞管理漏洞,整改突出安全问题,降低事故总量,减少较大事故,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排查整治范围及职责分工

1.排查整治范围:本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覆盖全县工矿、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企业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特别突出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民爆生产、储存,涉氨制冷,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危险品储存、运输,城镇燃气和存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以及其他行业领域的规模以上企业。

2.职责分工:县安委会负责全县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组织、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制定全县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负责定期向市安委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向市安委办上报反馈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信息。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本系统直接监管的工矿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经信局负责民爆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县供电公司负责全县电力企业和职责范围内在建电力建设工程的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工程建设局负责指导本系统开展城镇燃气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交通局负责指导本系统开展道路、水路运输等交通运输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公安局负责组织开展消防火灾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其它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指导本系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本级政府安监、交通等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本地区、本部门所属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四、实施步骤

1.动员摸底阶段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照本次专项行动总体要求和职责分工,专题进行动员部署,全面落实排查整治工作。要对本地区、本系统各类企业进行摸底,并将全部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其他行业领域的规模以上企业列出清单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和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

2.全面排查阶段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指导本地区、本系统企业,针对生产经营的全过程以及所有岗位开展全面自查自改工作。同时,组成部门或联合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隐患及问题台帐,坚持即查即改,并指定专人跟踪督办。对一时难以治理的隐患问题,要督促有关企业和单位,逐项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集中开展整治工作,直至将问题和隐患整改完毕。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当地政府要责成主管部门挂牌督办。

3.复查督查阶段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对排查整治工作开展层级监督检查,按照分级分类原则,对企业隐患治理情况进行复查,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问题和隐患整改到位,事故防范措施执行到位。

在此期间,县安委会将派出督查组,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推动工作取得实效。

4.总结评估阶段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认真总结评估工作成效,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差距,汇总未完成整改的隐患和问题,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形成工作总结和评估报告。

县安委会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总结、评估报告进行汇总、分析,形成全县排查整治工作总结评估报告,报市安委办。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将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要集中力量,加大监督检查的密度,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夜查、抽查等方式,深入现场,严格执法,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要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各部门沟通与配合,联合整治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严肃查处各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工作责任到位,执行到位。

2.广泛宣传动员。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加大对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落实、事故隐患整改不及时的要通报批评;对拒不执行安全生产执法指令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一律列入黑名单,坚决予以曝光。

3.实行清单管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细化监督检查和隐患及问题处置的过程管控,明确排查、整改、督办、复查等各个环节的具体方法、措施、责任,建立并落实隐患及问题台账登记制度。开展的每次检查,都要实行清单管理,制定检查任务清单、安全隐患清单、隐患整改清单和检查验收清单,并认真填写,详细记录检查时间、被检查单位的名称、检查人员、发现的隐患问题、提出的整改要求,并由被检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依法下达执法文书,并全部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逐一明确隐患明细、整改要求、督办人员及分管领导,确保按时销号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永久存在的问题,排查治理隐患要贯穿于企业生产全过程,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安全生产长期工作任务来加以重视和解决,要把“清单管理”的方式和方法作为抓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手段,加以坚持。

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方案篇(5)

2、建章立制,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3、自查自纠,排查、整改和监控好重大危险源,并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4、转变思想,解决好安全生产投入和教育培训。

二、整治重点及主要内容

全面排查治理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整改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

三、时间和步骤

从6月18日开始至12月1日结束,共分五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8日至6月24日)。各企业要研究制定具体方案,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行动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25日至7月15日)。按照要求认真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

(三)专家“会诊”阶段(7月16日至9月30日)。根据需要经信局聘请有关专家,深入企业把关问脉,帮助企业梳理、排查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难题和隐患。

(四)督导落实阶段(10月1日至11月10日)。区政府将组织专门人员对本次行动进行现场督导和检查。

(五)巩固提高阶段(11月11日至12月1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活动,查缺补漏,建章立制,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提高水平。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企业要把这次行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稳定安全生产形势的关键举措,列入重要议事议程,切实抓紧抓好,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具体工作。

2.迅速行动,务求实效。各企业要按照上级要求迅速行动起来,制定方案、落实措施、增加投入,积极开展好这次行动,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务必取得良好效果。

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方案篇(6)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委县政府工作要求,认真学习省长“6.14”关于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汲取“5.24”食品厂中毒较大事故、“6.13”较大事和“6.13”天然气爆炸重大事故等事故教训,坚持不懈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有力有效控制一般事故,推动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确保建党100周年全街道安全稳定。

二、整治时间

(一)全面排查阶段:6月23日前

(二)全面整治阶段:6月24日至7月25日

三、整治分工

1.食品安全及特种设备。

责任领导:

工作任务:重点排查整治食品生产、经营、流通环节安全隐患和整治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2.交通安全。

责任领导:

工作任务:重点排查整治超载超限、非法运营问题;道路安全隐患;水上交通安全隐患;交通建设项目安全隐患。

3.城镇燃气、住房建设

责任领导:

工作任务:重点排查整治城镇燃气、既有房屋、建筑施工安全隐患。

4.非煤矿山

责任领导:

工作任务:重点排查整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问题。

5.烟花爆竹、消防安全

责任领导:

工作任务:重点排查整治重点消防单位场所、其他类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及烟花爆竹销售点安全问题。

6.农业农村

责任领导:

工作任务:重点排查整治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器具违法违规问题;畜禽养殖场粪便排污问题;农村沼气池及沼气使用安全隐患;其他涉农企业安全生产问题。

7.水利

责任领导:

工作任务:重点排查整治河道、水库、饮水安全、水土保持、山洪灾害问题。

8.工业

责任领导:

工作任务:重点排查整治工业、电力、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安全隐患。

9.校园安全、文旅安全

责任领导:

工作任务:重点排查整治学校场所安全和文化企业、旅游场所、旅游项目等安全隐患。

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方案篇(7)

依据上级文件精神,根据本院实际,特制定**县oN中心卫生院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排查整治的内容

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第二、三、四次集中行动和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各科室全面排查治理基础设施、医疗设备、工作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险情,全面排查整改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二)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有关规定,进一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各科室要对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彻底查找安全漏洞和火灾风险隐患,加强对火源、电源、易燃易爆物品等的安全管理,切实做好办公楼、病房楼、家属宿舍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重点抓好对人和物的管理,要保证安全疏散设施(安全出口、疏散楼梯、通道、疏散指示、应急照明)完好,配足配齐消防设备,消火栓及消防水带齐全有效。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做好消防灭火及人员疏散演练,增强职工的安全用电用火常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坚决遏制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情况。要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高低压变配电系统等各类特种设备和大型医疗设备的检查、检修,确保生产设施、设备时刻处于正常运转状态;本科室各类特种设备定期年检,加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坚持持证上岗,严格操作规程。

(四)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要加强对毒、麻、精药品安全监管,加强对放射源、剧毒化学品、毒菌种及其他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尤其是存放和使用剧毒化学品的科室要建立管理台帐,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必须用专用仓库储存或单独存放的规定。

(五)各项安全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安全责任是否明确,执行是否认真;水、电、气等后勤保障系统的安全运行及维修、保养情况;财务部门、收费处、计算机房、病房、宿舍、居住区等要害部位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范设施的落实和管理情况。

(六)建筑安全监管情况。各科室要严格执行实行安全"三同时"的规定;强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用火用电、危险作业等安全管理措施。

(七)交通安全监管情况。坚持以人为本,加强人员和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防范意识和安全意识。全面检查车辆安全隐患,加强日常维护,坚决杜绝车辆带病上路。对驾驶人进行经常性的面对面安全教育,促使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坚决杜绝违章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遏制各种交通事故的发生。

(八)行业安全监管情况。加强对公共场所和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增加监督频次,加大执法力度,防范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发生;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监测、调查及处置能力。

(九)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科室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上岗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科室安全文化建设情况等。

(十)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开展应急演练情况,对科室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进行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同时,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进一步检查各科室安全监管机构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实、科室主要负责人定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制定和执行、安全许可制度实施和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二、方式和责任分工

采取各科室自查、医院督查的方式进行。

三、时间和步骤

从7 月3 日开始至12 月10 日结束,按照分步实施、压茬进行的原则,分五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7 月3 日至7 月5 日)。各科室要根据排查整治行动的职责分工,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行安排部署。要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广泛动员。加大对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深刻认识开展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7 月6 日至7 月31 日)。各科室按照排查整治行动的内容要求,认真组织,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三)专家"会诊"阶段(8 月1 日至9 月30 日)。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各科室要深入排查影响本科室、本岗位安全生产的问题和隐患,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附件2),分区域、分岗位登记造册,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对不能当场整改的重大隐患,各科室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填写《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登记表》(附件3),并上报局监察室。

(四)督导落实阶段(10 月1 日至11 月10 日)。卫生局组织专门人员对各科室进行不间断地督查,重点督查各科室开展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情况和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等。

(五)巩固提高阶段(11 月11 日至12 月10 日)。

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活动,查缺补漏,建章立制。各单

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运行机制,巩固集中排查整治成果,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科室要把这次集中排查整治行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稳**全生产形势的关键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要明确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其它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迅速行动,务求实效。各科室要立即行动,结合辖区、行业实际细化排查内容,坚持边制定方案边检查,迅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列入隐患整改计划,提出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订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整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跟踪进行治理,整改完毕销号。

(三)统筹兼顾,搞好结合。各科室要注重搞好结合文章,坚持把集中排查整治行动与深化日常安全监管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持把集中排查整治行动与"打非治违"工作结合起来,加大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坚持与"双基"建设结合起来,深化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及时调度,加强沟通。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期间,

各科室要及时分析排查整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按照要求及时报送表格和信息,从7 月5日开始至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结束,于每月7 日、17 日、27日上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登记表》,每月27 日前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每周报送2 条以上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动态,内容包括:整治行动部署推动情况,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等。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结束后,各科室要认真总结,并于12月3 日前将本科室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总结报局监察室。

2012.7.5

**县oN中心卫生院

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明才 院 长

副组长:李玉耀 副院长

成 员:杨在山 副院长

潘洪友 副院长

刘洪奎 副院长

高乐宝 副院长

刘 霞 副院长

周兴家 工会主席

秦东礼 办公室主任

冯瑞起 财务科长

徐晓宁 妇科主任

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方案篇(8)

通过在街道范围内开展全面、系统、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排查摸清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底数和安全隐患状况,集中整治和打击一批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优化我街道安全生产发展环境,进一步减少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今年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本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按照“乡镇(街道)搞排查、专家帮整改、企业抓落实、部门强联动、政府重督查”总的工作机制,街道各相关部门、各村(居)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各自职责,全面排查整治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本单位的安全隐患。

三、工作重点与分工

本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重点:突出对城郊结合部、出租厂房、人员密集场所、工业园区、违章建筑物、非法采矿点等重点部位的排查,打击整治取缔规范小作坊、小电镀、小加工等“三无”生产经营单位,“三合一”场所,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发包或出租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的行为,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经营储存活动、高空和有限空间违章作业、特种设备非法违法行为等。

四、实施步骤

1、部署发动阶段(8月25日前)。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排查治理隐患、促进安全发展”的舆论氛围;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并作周密部署,确保本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做到全方位、全覆盖。

2、隐患排查阶段(8月26日至9月16日)。街道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要通过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做到不留死角。要将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逐一登记造册,实行销号管理。同时,安全隐患实行一周一报,在每星期四上午下班前,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登记表表送至街道公共安全监管中心。

3、整治规范阶段(9月17日至9月30日)。采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牵头、乡镇(街道)配合、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本着从重从快的原则,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有不能保证安全的,要立即停产,限期整改;无法立即整改又不能保证安全的,要立即予以关闭;对非法生产经营的企业和场所,要坚决取缔,从根本上消除不安全因素;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三无”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监管责任,加以规范。

五、工作要求

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方案篇(9)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领导关于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各类安全事故教训,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有力的措施,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充分研判安全形势,紧盯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的安全保障工作,全力维护集团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建党百年大庆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落实好“专项行动”工作,集团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吴航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王传文、纪委书记王化玉、副总经理李红霞、田涛、郑忠华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集团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基层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组成。

三、排查整治内容和范围

(一)重点排查整治范围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工作要求,重点排查整治范围包括:施工工地、拆迁征收工地、民工、保安住地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平房院落、老旧小区、物业、地下空间、文物保护院落、出租经营房屋等。

(二)必查内容

1.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健全情况。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有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职责明确。

3.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文件和档案建立和管理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订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较完善的安全生产档案,并由专人管理。

4.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对存在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措施落实情况。

5.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安全生产投入纳入单位经费预算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以及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情况。

6.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接受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员工经过培训,并能熟练掌握自防自救和组织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等。

7.应急管理情况。有完善的应急救援和处置预案,按规定对预案进行演练,重点部位是否明确应急救援责任人。

8.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管理情况。

9.经营场所安全管理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识符合要求;用火、用电、用气以及危险物品管理符合安全要求,无违规使用明火照明、违规进行电气焊操作现象;排油烟管道按规定进行了清理。

10.生产经营手续齐全。生产经营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三)专项检查内容

1.液化石油气使用安全。加大办公场所、民工、保安住地及出租房屋液化石油气用户动态安全检查力度,严防隐患问题反弹。

2.城市运行安全。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和监理单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掌握管线安全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3.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加强对房屋和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重点对深基坑、地下空间、脚手架、安全防护、安全文明施工等施工项目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到位。要加强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检查,防止漏电事故的发生。加强对职工宿舍的安全检查,防止事故的发生。

4.人密场所安全管理。开展民工、保安住地等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要求配置并完好有效;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出口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是否配备齐全;陈旧电器和燃气产品是否及时更新;用火、用电安全提示是否到位。

5.“七小”市场主体安全监管。加强出租经营用房存在“七小”市场主体电气安全、消防安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应急预案与应急值守等情况开展检查,从严从细的进行全面隐患排查整治。

6.地下空间安全使用。杜绝违法违规使用地下空间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7.其他重点领域。要重点加强有限空间、“三合一”场所安全监管,严格落实有限空间承发包管理,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作业行为,严查出租房屋、出租大院等生产、加工、储存、住人场所,杜绝“三合一”场所反弹。要加强出租经营用房为火锅、烧烤等餐饮单位检查,要求其在经营过程中必须开启通风设施,保证通风环境良好,严防严控餐饮服务经营场所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发生。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单位要按照5月12日全区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部署会要求根据本单位职责,于5月19日前将本单位工作方案报送至集团安委会办公室,工作方案要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联系人。自即日起各单位于每周五12时前,将本周工作情况总结和专项行动统计表(附件1、附件2)报集团安委会办公室。

(二)建立督查督导机制。各单位按照“三个必须”原则,负责对本单位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工作。此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将纳入集团安全生产综合考核。

(三)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专项行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整改责任不落实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五、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加强领导。本次专项行动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持预防为先、实现全覆盖安全检查,不留死角、不漏苗头,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坚持根据工作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统筹”要求,主动向前,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形成齐抓共管、共管共治的工作合力;坚持责任落实落地,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确保责任、任务落实到岗、到人,形成发现、排查、整改、提升的工作闭环机制。各单位要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主管领导和本项工作的联系人,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调度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确保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方案篇(10)

通过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党中央赋予的重要政治责任,切实把“两个维护”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在效果上。强化安全发展,时刻紧绷安全发展这根弦,紧盯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短板弱项,不断增强发展的安全性,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强化制度执行,树牢法治思维,持续推进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的刚性约束,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保卫措施,真正让制度长牙、带电、生威。强化作风建设,坚持干字为先、实字当头,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面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重点任务

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力措施,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追根溯源、堵塞漏洞、标本兼治、消除隐患。重点检查:

(一)安全发展思想认识树立和落实情况。一是政治意识是否树牢。是否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留档;作为“国之大者”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是否到位;是否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集中攻坚。二是安全思想是否到位。是否落实“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要求,党政领导是否对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是否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到突出位置,与生产经营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安全生产工作是否落实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对国家重大活动是否落实安全保障要求;是否存在重发展轻安全的错误认识,是否存在安全投入不足、机构设置不够、人员配置不到位等问题;在企业改革重组或者压缩管理机构时,是否存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被撤裁、弱化情况。三是是否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是否对安全工作存在麻痹思想,落实工作靠经验主义;是否对安全生产工作有得过且过心态,对安全隐患熟视无睹;是否存在对隐患整治不够深入,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的制度措施清单落实不到位,未及时总结问题共性,完善制度措施,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二)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建设和落实执行情况。一是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管理制度、管理流程是否健全,与管理职责是否匹配;管理方法、管理手段是否与企业安全管理要求相匹配;机构改革重组或职责变化后,管理制度是否同步更新。二是工作机制是否有力有效。是否存在管理不力,存在制度空转,责任失守问题;是否存在部门权责边界不清晰,安全管理流程不通畅,相互推诿扯皮情况。三是监督作用是否充分发挥。是否存在对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缺位、约束不力、出现问题无人提醒问责的情况;是否存在个人凌驾于内部监督体系之上,权力得不到有效制约、导致风险漏洞的问题;是否存在问责制度缺失,或未向关键岗位宣贯安全法规的情况。

(三)安全管理责任严细落实情况。一是安全责任是否明确具体。生产的每个关键环节、关键领域是否明确了安全责任人;是否存在管业务与管安全脱钩、管生产与管安全脱链的情况。二是安全职责是否落实到位。单位主要负责人在重点任务、关键环节上能否做到亲自指挥、亲自推动,班子成员是否能做到管经营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安全责任是否层层落实,是否落实到岗到人;是否严格安全生产履职绩效考核和失职追责的制度,各级领导在2020年度工作述职中是否有“述安”内容。

(四)隐患排查和安全防控情况。一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情况。危化品领域,是否建立危化品辨识与排查机制,危化品及其使用设备设施台账是否健全并有专人进行管理;是否建立全过程安全管理机制,按照运输、储存、使用、报废处理等不同阶段明确安全责任主体,规范操作流程;是否对油机(小型发电机)进行制度化、常态化日常维护;废旧蓄电池等危险废物是否集中管理;员工用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是否合理,有无私拉乱接充电现象,是否与消、安防系统联动管理。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存在将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在高层通信建筑情况;是否依法依规安装了消防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水喷淋系统、消防广播、应急照明及疏散系统等)并确保运行正常;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堵塞、人为封闭情况;电器设备及线路是否存在老化现象;营业场所内第三方展台展柜是否进行了防火安全检查;营业场所是否加强现金和贵重物品保管,是否配置投币式保险柜、安装一键报警装置及防入侵报警系统;是否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坐席是否配备了必要的逃生防护器材(至少包括逃生用瓶装水和毛巾);已设置微型消防站的,是否按规定要求落实人员、培训、训练和物资器材;人员密集场所风险分级统计台账的重大、较大风险是否已列入整改计划。高危风险区域(仓库、油机房、电力室、配电房等),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明确安全操作规程及应急举措;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是否依法依规安装消防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等)并保障运行;对于叉车、升降机等特种设备是否落实安全责任,制定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和岗位安全培训教育是否到位;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和处置预案是否合理、有效;通信物资仓库风险分级统计台账的重大、较大风险是否已列入整改计划;柴油发电机房风险分级统计台账的重大、较大风险是否已列入整改计划。高、低压配电设备、蓄电池组、UPS、发电机组及油料储存、使用是否进行了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通信机房应急预案、流程和标志标识是否完善;生产、生活用电缆负荷是否进行了检测监测,是否存在过载、短路以及绝缘保护失效等情况;“三线”(直流电源线、交流电源线、通信线缆)交越是否做好防护,是否存在混敷现象;防火封堵管理是否到位;施工作业后孔洞的复封是否规范有效;消、安防设备设施配备和维护保养是否符合国家规范要求;通信机楼是否施行封闭管理,人员、物品出入是否进行安全检查;依法设置的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双人值班,持证上岗”等法定要求;值守人员是否具备消、安防设备设施操作和应急处置能力;值守人员是否配备了必要的防护器材及通信工具。施工安全管理(各类施工合作单位及作业现场),生产安全责任和执行情况是否落实,是否有检查记录;是否严格审查分包队伍资质,是否存在违法分包和转包行为,是否建立施工作业企业黑名单制度;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是否获得通信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是否到位,强电作业、登高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施工场景是否存在“三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施工前是否进行了安全交底,作业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工程施工及线路维护作业是否有现场随工/监理检查记录、巡查记录;巡查人员是否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和检测仪器;施工车辆是否存在超载、人货混装、带病上路情况;建设单位是否及时足额支付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支付和使用管理是否到位;劳动防护用品配发和个人保险购置是否到位。交通安全管理(单位公车),是否落实内部准驾制度,是否严格准驾考核审核;单位对驾驶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教育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驾驶情况;车辆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查,是否存在带病上路情况。地下空间,使用、管理是否落实安全责任;消、安防设施配置及维护检查是否符合国家规范要求;是否存在消防设施失检、失修或火灾自动报警、消火栓系统缺失等情况;是否存在擅自改变设计用途,供内部人员居住、出租以及以租代管等情况;通信机楼地下室、进线间等部位的进出电缆管孔封堵是否到位,是否安装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报警装置;地下空间风险分级台账的重大、较大风险是否已列入整改计划。档案室(档案库房),是否施行封闭管理;消、安防设施配备是否到位;易燃物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二是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是否建立应急救援处置机制;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完善(包括综合、专项、现场处置预案三类),内部职责是否清晰、明确;应急救援预案每年是否定期演练,演练记录是否归档,是否根据安全形势变化情况及时调整预案内容。三是在京单位(含专业公司)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在京单位安全风险是否有漏管失控情况;重大危险源是否可防可控;是否建立有风险隐患报告制度和防控机制。

(五)法治建设和依法治企情况。一是依法办事是否有力。是否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内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存在法律意识淡薄、法律观念落后,与企业安全发展要求不符的情况。二是法律风险防范是否有力。是否按照法律制度办事,严格落实安全监督等部门执法要求;法律风险防控机制是否健全,是否具备与企业业务相匹配的法律风险识别和防控能力。三是违法违规责任追究是否有力。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是否出现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得到及时惩处,导致存在“破窗效应”、错误一犯再犯的现象。

二、 时间安排及阶段任务

20XX年X-X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X月X日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启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结合实际,明确责任措施

(二)排查整治阶段(X月X日-X月X日)。按照重点任务要求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制定时间表,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以查促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总结阶段(X月X-X日)。深入分析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健全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逐项推动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排查工作到位。把存在问题找准,把问题根源挖深,确保排查工作无遗漏、无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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