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审计师公式总结汇总十篇

时间:2022-09-06 15:58:30

中级审计师公式总结

中级审计师公式总结篇(1)

调查统计范围为全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及幼儿园经县级以上组织、人事、劳动、教育、编制等部门办理手续的在册正式人员、离退休人员。同时统计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数量。

二、调查统计工作程序

调查统计工作以县为主进行,主要了解全市中小学校教职工人数、编制、职务职称、工资收入等基本信息。

(一)学校信息采集与录入

1、各学校按照调查统计工作要求,对在册正式教职工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务职称、编制状态、工资收入和离退休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离退休前职务职称、离退休费等基本信息逐项采集,认真填写《**省中小学教职工基本信息登记表》。(表格请在省教育厅政务信息网下载,网址:**)

2、信息采集结束后,对拟录入的在册正式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姓名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通过“**省中小学教职工统计分析系统”录入教职工信息,并通过系统打印纸质材料,经学校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上报学校上级主管部门。

(二)学校信息的初审与汇总上报

1、各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主管部门负责各校上报纸质材料的初审工作。其中义务教育学校、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和教育部门主办的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的材料初审工作由县(市)、区级教育部门负责;技工学校的材料初审工作由县(市)、区级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其他公办普通中专、幼儿园的材料初审工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

各学校主管部门初审主要审核在册正式教职工的职务职称、岗位身份、编制情况、工资收入等方面的情况;审核离退休人员的退休前职务职称、离退休费等方面的情况。如审核不合格,则退回学校修改并重新上报。初审合格后,学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学校上报材料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通知学校通过管理系统提交电子数据。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负责做好中小学校代课人员的调查统计工作,认真填写《**省中小学校代课人员统计表》(表格下载地址同上)。

(三)信息的审核与公示

1、学校主管部门负责汇总所属学校的在册正式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初审合格并签字盖章后统一送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相关单位进行审核。财政、人事部门在审核在册正式教职工基本信息的同时,根据离退休人员工资审批情况和财政供养情况,审核离退休人数和离退休费。

2、审核工作结束后,由县(市)、区编办对在册正式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姓名和工作单位进行公示。

3、市直中小学校(职业中专)、幼儿园、技工学校在册正式教职工与离退休人员的信息审核与公示工作,按照以上程序进行。

(四)信息上报

1、审核结束、公示无异议后,各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打印好《**省中小学在册正式教职工基本情况表》、《**省中小学离退休教职工基本情况表》、《**省中小学教职工基本情况调查统计汇总表》,经机构编制、教育(或劳动保障或其他学校、幼儿园主管部门)、财政、人事部门确认并报当地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年4月5日前以政府名义报襄樊市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通过管理系统将本县(市)、区在册正式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电子数据上报(表格下载地址同上)。

2、报送的材料要求:《**省中小学教职工基本情况调查统计汇总表》、《**省中小学在册正式教职工基本情况表》和《**省中小学离退休教职工基本情况表》各一式二份。同时报送《**省中小学校代课人员统计表》一式二份(加盖教育部门公章)(表格下载地址同上)。

三、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

开展全市中小学校教职工基本情况调查统计工作,对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统筹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提高我市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安排,按时按要求完成调查统计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的调查统计工作,切实加强我市教师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市政府成立襄樊市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附后),具体负责全市中小学校教职工基本情况调查统计的组织领导、协调指挥和检查督办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迅速成立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尽快落实办公地点,及时配备工作人员,集中办公。要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布置工作,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县(市)、区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人员名单于3月20日前报襄樊市市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一并报送办公室的联系电话和工作人员手机号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

(二)认真做好调查统计的培训工作。各地各部门要积极有关人员参加全省中小学教师调查统计工作培训会。培训工作结束后,各地也要对学校调查统计人员进行培训。

(三)明确工作职责,抓住关键环节。此次调查统计工作,要坚持谁统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重点抓住三个关键环节:一是信息采集填报环节。学校填报是此次调查统计工作的第一步,信息填报的是否准确直接影响调查统计质量的高低。各填报学校要选择能坚持原则、工作认真负责、严谨细致的同志担任调查统计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在册正式教职工与离退休人员的数据采集、录入、上报等工作,把好调查统计工作的“第一关”。二是信息审核环节。县(市)、区教育、劳动保障等部门汇总、初审基本情况时,要认真核对填报信息。县(市)、区教育、编制、人事、财政部门要对教职工的编制情况、人事关系和工资情况逐一审核,做到准确无误。三是公示环节。对在册正式人员实行县(市)、区和学校层层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和县(市)、区公示时间一般为3—5天,考虑到此次调查统计工作时间紧,各地可以将公示与填报、审核工作同时进行。襄樊市汇总后,将对上报的在册正式人员姓名和工作单位在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站和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对编制情况有异议的,由编制部门负责处理,对其他信息有异议的,由学校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工作纪律。县(市)、区要加强对调查统计工作的检查监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统计质量。市教育、编制、人事、财政、劳动保障等部门将组织人员对调查统计情况进行抽查。要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职称聘用和工资政策。建立调查统计工作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要结合调查统计工作,认真清理“吃空饷”人员。各级监察部门要加大对调查统计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在教师调查统计工作中存在谎报、漏报、错报情况的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编办关于全省中小学教职工基本情况调查统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电[**]53号)的要求,为全面系统掌握全市中小学校教职工人数和基本信息,正确分析我市教师队伍的现状,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市政府决定从3月中旬开始,利用1个月左右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教职工基本情况调查统计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调查统计范围

调查统计范围为全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及幼儿园经县级以上组织、人事、劳动、教育、编制等部门办理手续的在册正式人员、离退休人员。同时统计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数量。

二、调查统计工作程序

调查统计工作以县为主进行,主要了解全市中小学校教职工人数、编制、职务职称、工资收入等基本信息。

(一)学校信息采集与录入

1、各学校按照调查统计工作要求,对在册正式教职工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务职称、编制状态、工资收入和离退休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离退休前职务职称、离退休费等基本信息逐项采集,认真填写《**省中小学教职工基本信息登记表》。(表格请在省教育厅政务信息网下载,网址:**)

2、信息采集结束后,对拟录入的在册正式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姓名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通过“**省中小学教职工统计分析系统”录入教职工信息,并通过系统打印纸质材料,经学校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上报学校上级主管部门。

(二)学校信息的初审与汇总上报

1、各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主管部门负责各校上报纸质材料的初审工作。其中义务教育学校、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和教育部门主办的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的材料初审工作由县(市)、区级教育部门负责;技工学校的材料初审工作由县(市)、区级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其他公办普通中专、幼儿园的材料初审工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

各学校主管部门初审主要审核在册正式教职工的职务职称、岗位身份、编制情况、工资收入等方面的情况;审核离退休人员的退休前职务职称、离退休费等方面的情况。如审核不合格,则退回学校修改并重新上报。初审合格后,学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学校上报材料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通知学校通过管理系统提交电子数据。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负责做好中小学校代课人员的调查统计工作,认真填写《**省中小学校代课人员统计表》(表格下载地址同上)。

(三)信息的审核与公示

1、学校主管部门负责汇总所属学校的在册正式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初审合格并签字盖章后统一送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相关单位进行审核。财政、人事部门在审核在册正式教职工基本信息的同时,根据离退休人员工资审批情况和财政供养情况,审核离退休人数和离退休费。

2、审核工作结束后,由县(市)、区编办对在册正式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姓名和工作单位进行公示。

3、市直中小学校(职业中专)、幼儿园、技工学校在册正式教职工与离退休人员的信息审核与公示工作,按照以上程序进行。

(四)信息上报

1、审核结束、公示无异议后,各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打印好《**省中小学在册正式教职工基本情况表》、《**省中小学离退休教职工基本情况表》、《**省中小学教职工基本情况调查统计汇总表》,经机构编制、教育(或劳动保障或其他学校、幼儿园主管部门)、财政、人事部门确认并报当地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年4月5日前以政府名义报襄樊市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通过管理系统将本县(市)、区在册正式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电子数据上报(表格下载地址同上)。

2、报送的材料要求:《**省中小学教职工基本情况调查统计汇总表》、《**省中小学在册正式教职工基本情况表》和《**省中小学离退休教职工基本情况表》各一式二份。同时报送《**省中小学校代课人员统计表》一式二份(加盖教育部门公章)(表格下载地址同上)。

三、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

开展全市中小学校教职工基本情况调查统计工作,对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统筹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提高我市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安排,按时按要求完成调查统计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的调查统计工作,切实加强我市教师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市政府成立襄樊市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附后),具体负责全市中小学校教职工基本情况调查统计的组织领导、协调指挥和检查督办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迅速成立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尽快落实办公地点,及时配备工作人员,集中办公。要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布置工作,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县(市)、区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人员名单于3月20日前报襄樊市市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一并报送办公室的联系电话和工作人员手机号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

中级审计师公式总结篇(2)

国内总审计师制度的实践

总审计师有较强的独立性保障。一是实行双线报告制度,从制度上保证首席审计官的独立性。适应公司治理的需要,农行、建行、中行、招商银行等建立了双线报告制度。如建行首席审计官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并向总行行长、监事会汇报工作;董事会听取首席审计官和银行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监督、考核、评价内部审计工作。二是对总审计师的任免、报酬及绩效评价等有明确规定。如建行公司章程第121条规定董事会有权聘任或解聘行长、首席审计官和董事会秘书,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中行公司章程第165条规定董事会稽核委员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任命总稽核,需要时提请董事会解聘并更换总稽核,有权审查总稽核的任职资格,绩效考核及其独立性,批准其报酬等。中央企业实行总审计师制度情况近年来,随着中央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快速发展,其内外部风险也随之加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内部控制,有效防范风险,已成为中央企业的必然选择。调研显示,一些大型央企,如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国电集团)、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集团)、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工业)、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航空)、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集团)、中国广东核电集团(以下简称中广核集团)旗下的中广核工程公司均设置了总审计师职位,这些公司的总审计师制度有如下特点:1.总审计师职责权限有明确规定。部分企业在内部审计规定中明确了总审计师的职责权限。如中材集团在其内部审计工作办法中明确规定总审计师是公司治理框架之一,负责风险监管,参与决策和重大事项监管,列席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是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秘书,负责全集团的内部审计业务;东方航空的总审计师全面负责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同时还全面负责企业的风险管理;国家电网公司的总审计师除全面负责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外,还牵头负责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等。2.总审计师的独立性相对较强。一是从报告关系来看,总审计师向企业最高管理层报告工作。如中材集团总审计师直接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对董事长负责。东方航空、中航工业、国家电网公司、国电集团、华电集团等未进行董事会试点的企业,如东方航空、国家电网公司的总审计师直接向总经理负责,向其报告工作。二是总审计师进入了高管团队。如东方航空总审计师相当于集团公司副总级别,中航工业总审计师是副总工程师级别,国电集团总审计师属于助理总师级别。3.总审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较强。从专业胜任能力上来看,总审计师普遍具有会计、审计以及相关经济管理知识,审计业务和管理工作经验都十分丰富,大部分具有注册会计师和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等相关职业资格,综合素质比较全面。民营企业实行总审计师制度情况我国一些大型民营企业,如华为公司、新东方集团、江苏海澜集团、江苏丰盛集团、天津泰合船舶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广厦控股集团公司、山东荣成成山集团等也设置了总审计师职位,加强总审计师制度建设,实践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这些民营企业建立总审计师制度的动因有一些共同点,即都是基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管理,防范风险,为进一步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的内在需要而设置的。如华为公司将总审计师作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的重要组成部分,董事会下设置了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由董事和总审计师组成,提高了总审计师的地位和发言权。浙江广厦控股集团于2011年在审计部上设置了首席审计师(总审计师),并进入高级管理层,内部审计地位得到了显著提升,有力地保障了内部审计职能作用的发挥。山东荣成成山集团明确总审计师直接受董事会领导,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执行董事会的决议。集团总审计师直接领导内审部门,对集团整体内部审计建设、工作开展及成效负总责。该集团设立总审计师后,进一步增强了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提高了同级审计的力度,强化了公司对经营决策和财务执行的监督,维护了股东的权益,为公司的稳定、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国外总审计师制度的借鉴意义

由于中外企业的制度文化及治理结构的不同,总审计师制度的产生背景、发挥的作用也不尽相同。通过以上对国内外总审计师制度实践的考察、比较,国外总审计师制度有以下方面值得借鉴。(一)总审计师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从调研的国外公司来看,一个重要的趋势是越来越多的总审计师进入了公司高级管理层团队,在公司中与CEO、CFO、COO等同样处于重要地位。同时,更为重要的是,国外大型跨国公司的总审计师制度比较健全和规范,如总审计师的设置、职责权限、报告关系、任免、薪酬等在公司章程或审计委员会章程中都有明确规定,总审计师的独立性保障很强。目前来看,我国总审计师的定位还比较模糊,职责权限不是很清晰,多数企业尚没有在公司章程或内部审计章程中对总审计师作出明确的制度性规定。多数企业总审计师没有进入高级管理团队。实践中,我国公司治理结构不够完善以及审计委员会职能没有充分发挥,总审计师职能作用的发挥也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二)总审计师职责权限的广泛性和职能发挥的充分性从对国外总审计师制度实践的考察来看,很多大型跨国公司的总审计师站在较高的战略层面,在促进内部审计改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以及风险防范,增加企业价值等方面发挥着的重要作用。相比而言,我国总审计师的职能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充分。(三)总审计师的专业性国外企业的总审计师通常是专人专岗,基本不存在交叉任职的情况。相比较而言,我国一些企业的总审计师还存在由企业副总或纪委书记兼任的情况,没有充分体现总审计师作为一个职位应具有的专业性和职业化特点。

中级审计师公式总结篇(3)

1 前言

按《公司法》组建的企业集团,主要是以产权关系为纽带而聚合,决策经营结构为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经营班子---二级单位经理---经营班子---,因而,尽管管理的层次多、幅度大,但内部的治理机制是比较明晰的。

我国在1994年《公司法》颁布之前,已开始在石油、化工、冶金、机械及电子行业进行企业集团试点,但真正推行还是在《公司法》颁布之后,而且从推行效果来看,处于沿海发达省市要好于内部省市,一些新兴行业、规模中小的企业集团要普遍好于上述行业中成立较早的企业集团。这主要是那些较早成立的以国有特大型骨干企业为核心而改组的企业企业集团一开始就有非经济因素的行业垄断性,存在浓重的行政色彩和产权不清原因,这说明,我国的企业集团发展,仍处于探索过程中。

按照《公司法》,企业集团是一非法人机构,其依托一般是一个或几个集团公司的联合,在我国,绝大部分是一个集团公司,而且这种集团公司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中滚爬壮大,形成一种以产权为纽带,以母公司为核心,以母子公司关系为基础的垂直型组织体制,这种组织体系,在避免行政捏合的同时,形成富有特色的决策经营系统和比较明晰的内部控制治理机制。

企业内部控制系指组织规划和管理而采用的所有协调方法和措施,包括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管理控制二部分,内部会计控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便是财务控制和会计监督,作为按《公司法》组建的企业集团,其财务控制和会计监督又可按系统的层次性划分为对母公司和对子公司,企业集团的内部控制实际上以集团公司的内部控制表现出来。

集团公司如何开展对子公司的财务控制和会计监督?从目前的企业集团运营实践看,方式有所不一,如财务总监派出、财务主管派出和轮岗、成立内部审计、稽查部门等等,可以说,

模式多种多样。其中财务总监派出的管理机制更是有待探索。

适值《会计法》正式实施之际,集团公司要推行在子公司派出财务总监制度,具体需要构筑一个怎么样的财务总监管理体制?增加财务总监后集团公司的内部控制体制做何改变,为了弄清楚这一点,必须首先对目前集团公司一般的财务控制与会计监督体制进行分析。

2

一般的财务控制与会计监督体制模式

在作为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的财务控制与会计监督的组织体系,集团公司一般实行三级管理,即如下模式:

集团公司是以母子公司型式存在的,下面多个子公司的财务各自独立设帐核算和管理,一般来说,母公司财务部门的担子更重,除负责母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外。还要负责对所有子公司的财务管理监控。 集团公司负责人

(总经理)

总会计师

财务部经理

(财务主管)

内部审计经理

(财务审计块)

图1:集团公司一般的财务控制与会计监督体系

目前,作为财务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控制与会计监督工作主要落在财务部负责人(财务主管)这一层,而问题也就出现在这一层次上,现分析如下:

2.1单位负责人(总经理)的责任如何得到落实、保障

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会计法》,与85年版和93年修改版相比,在八个方面作了更大的修改,其中之一,便是突出强调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责任。一是明确单位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负责;二是规定单位负责人必须在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是规定单位负责人必须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四是对各单位会计工作中的违法行为,除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外,还要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具体体现在第1章总则和第6章法律责任中。可见《会计法》对单位负责人的责任规定是明确的,这反映了市场经济环境下对企业经营的客观要求和约束。因为,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执行《会计法》的责任主体,由于单位负责人并不负责具体的会计工作,他的这部分责任只能通过内部委托授权关系,和制定内部规章制度加以明确和落实,正因为这样,单位负责人必须强化这种责任下放的委托授权的接受对象。

2.2 总会计师并不承担具体的会计监督工作

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要设置总会计师,新《会计法》第36条规定:“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可见委托授权对象,对于设置了总会计师的企业,可以把财务控制和会计监督的权利和责任委托授权给总会计师,对于没有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这种委托对象只能是下一层次的财务部门或相应机构了。

但总会计师也不从事具体的财务控制、会计监督工作,《总会计师条例》(1990年12月国务院颁布)中,第5条规定:“总会计师组织领导本单位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参与本单位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可见,作为总会计师,所承担的是更加重要的参谋职能,是单位负责人的参谋和助手,所从事的工作不仅仅是财务控制和会计监督,而且这方面的工作也主要是起组织和领导的职能作用,总会计师的职责在《总会计师条例》第7、8、9条作了明确的规定,第7条中明确规定:“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单位的下列工作:

(1)

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本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2)

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单位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3)

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4)

承办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8条规定:“总会计师负责对本单位财会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第9条规定:“总会计师协助单位主要领导人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行政事业总体的任务发展以及基本建设投资等问题作出决策,参与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科技研究、商品(劳务)价格和工资奖金等方案的制定,参与重大合同和经济协议的研究、审查。”

现在,大多数的集团公司都制定有《总会计师领导责任规定》或《总会计师工作规定》等,是按照上述条例细化制定的,从对总会计师职责的规定来看,具体的财务控制和会计监督工作不是由总会计师承担,而是由有其组织领导财务部门开展。所以,如果单位负责人把这一权利责任委托给总会计师,总会计师仍要向下委托。

2.3

财务部门对财务控制、会计监督职责的承担。

财务部门理所当然地要承担起财务控制、会计监督这一职责,新《会计法》第5条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根据《会计法》的要求,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4章会计监督部分中,对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财务控制,会计监督职能、依据,作了进一步的明确规定, 可见财务控制、会计监督是财务部门的重要职能,理所当然。然而,问题是财务部门作为企业的一个职能管理部门,又不仅仅是从事财务控制和会计监督这一项工作,而且,即使是监督工作也存在监督别人和自我内部监督双重内容,况且,作为一个职能部门,以执行会计核算任务为主,且权力也有限,这往往会导致财务控制和会计监督职能的弱化,再加上,财务部门的财务控制、会计监督工作质量如何保障,如何衡量,谁去衡量呢?等等,新《会计法》的制订,已注意到这一问题,因为从大量出现的财务管理案件来看,正是因为财务部门的财务控制与会计监督职能弱化所导致,因而新《会计法》对加强财务监督制度、法律责任的明确上,作了重大修改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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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职责

内部审计是企业内部控制的另一条线,象集团公司这类的大中型国有企业一般设置内部审计部门。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第3条规定:“下列单位,根据内部管理的需要,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三)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第4条规定:“内部审计机构在本单位主要领导人的直接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本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对本单位领导人负责并报告工作”。并依据《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具体集团公司本身系统的实际情况,会制定相应的《集团公司内部审计规定》。从内部审计的职责来看,主要着眼整个集团公司的管理,其依据是集团公司的制度体系,比单纯的财务审计范围宽得多,但财务审计仍是其重点内容,内部审计部门也具有财务控制和会计监督的职能,这一职能是《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赋予的,是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使新《会计法》中第4 章“会计监督”条款得以具体实施的一个保障。由于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使得财务部门的财务控制和会计监督工作受到控制和监督。然而,前面讲过,内部审计的工作职责并不仅仅是财务控制和会计监督,所以,如果要加强内审部这条线里这方面的职能,必须加强内审相应的人力资源的建设。这就是对应的财务总监派出管理出台的原因。

3 新的财务监控机制设想

根据上面的分析,集团公司的财务控制和会计监督机制可调整如下:

(1) 各级财务部门首先必须作好财务控制和会计监督工作,这项职能工作的权力,由新《会计法》这一法律赋予,具体职能的开展由《会计法》及统一的会计制度、集团公司相应的财务具体规定明确。《会计法》明确要求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承担好这一职能,如果真的这一道防线能守好,那就十分完美,但现实总有不如意的地方,无法得到保障。

(2)增加独立工作机构,即由内部审计部承担独立的财务控制与会计监督职能,具体职能的开展由《会计法》及统一的会计制度、《审计法》、集团公司相应的相应的财务、审计规定明确。对财务部门的这一工作职能的履行以及由此引伸的企业财务运作进行控制和监督。

(3)总会计师作为总经理的助手发挥参谋作用,提供专业建议和业务指导,同时行使总经理(直线主管)在财务管理方面授予的直线权力,组织领导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核算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也即财务部门的业务受总会计师组织、领导,同样,内部审计部中有关财务控制及会计监督这方面的业务也受总会计师组织、领导。

(4)总经理把财务控制与会计监督的权利责任(属于财务管理范围)分别授权委托给总会计师和内审部经理,由总会计师组织领导财务部实施,内审部经理组织相应岗位实施。

(5)为强化子公司的财务控制与会计监督,由集团公司派出财务总监,编制在集团公司内部审计部财务控制与会计监督岗位。

(6)财务总监组织行政管理属内审部,业务管理同时属内审部和总会计师,以总会计师为主,内审部协助。

(7)财务总监依据新《会计法》统一的会计制度、《审计法》、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独立开展工作,接受总会计师及内审部赋予的职权,同时对对应的职责负责。

(8)财务总监日常工作汇报归口为总会计师和内审部,重大问题有直接向集团公司总经理汇报的权利。

根据上面的分析,一般的模式要改变,新的财务控制与会计监督体系如下图新模式。

4 财务总监派出制度

从上面分析可知,如果是财务总监与财务管理二条线并行,就需要在加强原有会计部门的控制与监督工作之外,还需要加强第二条线,这就必然导致财务总监的派出,在上面的组织体系下,财务总监与各层次的关系如何呢?分析如下:

4.1 财务总监与总经理:

财务总监对总经理负责的形式以对总会计师和内审部经理负责的形式表现出来,因为后二者的职权直接来自总经理的授予。由于财务总监独立开展工作,重大问题有直接对集团公司总经理负责和汇报的权利和义务,集团公司总经理根据特殊情况需要,可直接过问财务总监的工作,从这点讲下派的财务总监也是总经理的助手,但除非特殊情况,根据分层管理原则,财务总监日常工作由总会计师和内审部经理组织、领导。

4.2 财务总监与总会计师:

小企业情况下,总经理直接管理财务工作,但在大中型规模的情况下,总经理精力有限,遵照分权管理原则,总经理把财务管理的一部直线权力分权委托给总会计师,总会计师作为助 单位负责人

(总经理)

总会计师

内部审计经理

(财务审计块)

本部财务主管

子公司财务主管

财务总监

母公司财务部

子公司财务部

现有的职权责任关系

增加的职权责任关系

重大问题职权责任关系

图2:改进的的财务控制与会计监督体系

子公司经营班子

(经营管理)

手,负全部财务工作参谋职能,并负直线权力下的相应职能;对于财务控制和财务监督权,总会计师拥有直线权力,即组织领导和指挥权,在这种情况下,财务总监将接受来自总会计师的财务控制与会计监督职权,同时对总会计师负职能责任,这实际上是对集团公司总经理负责。

4.3 财务总监与内审部经理:

从新《会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的规定》的规定来看,财务控制和会计监督既是会计工作的范畴,也是内部审计工作的范畴,这样规定,也许跟中国的国情有关,即内部审计仍以财务审计为主。

可见,财务总监有双重身份,既是会计工作者,也是内审工作者,或者说是从内部审计的角度从事会计工作,这与财会部门岗位主要从事会计核算工作是有根本区别的。正因为如此,财务总监的工作不受财务部门的干扰,其编制属于内部审计部,组织行政上接受内审部经理领导,其职能除从总会计师那里接受外,还要从内审部经理那里接受内部审计的职能。

4.4 财务总监与子公司的财务主管

为加强子公司的财务控制与会计监督,现在的集团公司往往采取财务主管下管一级和财务总监制度,这种制度在沿海特区中的大中型国企及三资企业中运用得比较广泛和有效。如,深圳市94年颁布的《关于加强企业投资与财务的内部审计及监督的意见》中,所提出的财务监控方面的11条指导意见,就对财务主管下管一级与财务总监派出制度作了规定,这对目前集团公司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所谓财务主管下管一级,即指集团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财务经理进行直接管理,负责其选拔、委派、考核以及奖惩等方面事务,以保证集团公司财务监控的有效性。那么,下管一级的财务主管工作职能是什么呢?与财务总监的职能怎样区分?在这种情况下,集团公司一般会制订有《财务主管轮岗管理规定》;其主要内容是要求财务主管依据集团公司的财务制度开展所在二级单位的财务工作,这就很明确地规范了财务主管的工作职能。我们再看看特区一些企业集团的做法,深圳免税集团95年颁布的《财务主管人员下管一级暂行规定》中主要内容是:

(1)下属二级全资子公司的财务部长由集团公司委派,并实行定期轮换制;

(2)各全资子公司财务部长行政上受集团公司计财部领导,由集团公司委派,其他财务人员行政上受所在单位领导,业务上接受集团公司计财部领导、监督;

(3)下派的财务部长负责所在单位的全面财务工作,组织和领导财务部严格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财务制度,如实反映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监督各项财务收支和资金使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4)集团公司每年对派出的财务部长考核一次,对表现优秀的给予奖励,对不称职的给予降职或免职;

(5)全资子公司的财务部长实行定期报告制度,由财务总监、集团公司人事部门及财务部门负责人定期听取其财务执行情况(每季一次),同时提交书面财务报告。

可见通过财务主管下管一级,在财务控制和会计监督方面得到一定的强化和组织保证,但是财务部门只是一个职能部门,职能上还要接受子公司生产经营班子领导,完全靠财务主管去执行控制和监督职能在客观上是一定困难的,原因是:

(1) 财务部长要双向负责,一身二役不可得兼,既然身为二级企业经理的助手和参谋,那么地位上决定了不可能充当“监军”角色,难以向集团公司负责,维护公司利益。

(2) 财务部长虽然也是属于总公司派出人员,但毕竟是二级企业的中层干部,从组织的结构与管理的角色来说,总公司很难对其进行过多的控制。

(3) 虽然有的集团公司对财务部长的任免不必与所在的企业领导协商,完全可以直接委派、更换,但双向负责违背命令统一原则。集团公司与二级公司在利益分配,资源占用上毕竟时有矛盾,财务部长有可能处于要么坚持原则,与企业领导产生摩擦,要么丧失立场,做假报表、隐瞒亏损或利润,费用开支超标准入帐,乃至重大资金流动失控或资产流失的境地。

因而,集团公司在对二级企业的财务监控上既要为企业选派财务经理,更要向企业派驻“监军”,这就是财务总监管理制度。

可见,财务主管和财务总监是两条线,由于财务总监的主要工作职能是负责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因而所在企业的财务主管所负责的工作自然也就在财务总监的监察范围内。财务总监有权了解财务主管主持的所有财务活动,而且后者还要定期向前者汇报。

4.5 财务总监与子公司总经理:

子公司的财务主管尽管属下派,但仍是子公司总经理(代表经营领导班子)的助手和参谋,从权力责任结构层级上讲是中层领导,负责职能部门的运作。是子公司运营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负责人。但财务总监则不然,他不是子公司总经理的助手和参谋,而是集团公司总经理的助手和参谋,履行集团公司内部审计部的岗位工作职能,从管理层次上讲,相当于子公司副总经理,集团公司的部门经理级别。正因为如此,工作有更大的超脱性,财务总监有权了解、审核子公司的重大经营管理活动,子公司总经理(代表经营班子)有责任支持、配合财务总监职能工作的开展

5 集团公司财务总监管理的内容

基于上面认识,集团公司财务总监管理的内容进一步探讨如下:

先看看法律法规依据:

中级审计师公式总结篇(4)

2004年9月美国COSO正式出台了《企业风险管理――整体框架》,该框架是企业进行风险管理活动的重要指导。面对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进程,企业面临的各种风险亦日益增多,迫使企业必须不断地创新风险管理技术,降低风险管理成本,提高风险管理收益。作为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内部审计也必须积极做出相应创新,以适应这一变化趋势,通过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对企业风险过程的了解,审查并评价其适当性和有效性,提出改进建议,更为主动地参与整体风险管理,促进企业目标的实现。

一、当前我国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

1、审计地位低下,多头管理,导致审计缺乏独立性

审计的独立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隶属关系,领导层次越高,独立性越好。但实际上很多企业的内部审计部门没有隶属于企业的最高层,而是与其他部门处于平等的地位,这就导致内部审计无法有效地发挥作用。从某F集团审计部门7年间的发展历程,不难发现内部审计在面对企业内部环境变化时所表现出来的不适应性,该集团的审计部门是于2003年成立的,成立之初,公司外聘职业经理人担任财务总监负责管理督察法务部,作为一级部门直接对总经理负责,相对独立于其他职能部门,但由于无法适应企业文化及公司高层变动,财务总监辞职、部门撤消,审计职能划归总裁办公室,成为二级部门,之后又成立法规审计部再次成为一级部门,而现在审计作为二级部门隶属于法规审计部(一级部门),与其他业务、职能部门平行甚至更低。审计部门复杂的演变经历从另一侧面反映了内部审计价值未得到实现与认可。另一方面,按该公司《组织规程》规定:审计由公司总裁直接管理,但由于各种因素,总裁委托总会计师对审计业务进行管理,行政则归分管法律事务兼任法规审计部部长的副总经理,如此复杂的管理模式,使审计更缺乏独立性。

2、内部审计模式缺乏总体思维和构想,审计目标不明确

审计模式是审计导向性的目标、范围和方法等要素的组合,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审计目标在不断的变化,审计模式也在不断的创新。内部审计模式是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总体思维与基本构想,是组织和部署审计工作的整体框架,决定着内部审计工作方向和基本方式的根本因素,对内部审计作用的发挥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但现在很多企业的审计思维仍一直局限于“监督和复核”甚至更低的“查错纠弊”阶段,未实现决定性审计角色向“确认和建议”的转变。尤其是在公司整体内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之后,未及时调整审计思路,明确审计目标,仍沿袭过去审计思维及工作方式,无法适应企业决策层的管理需要。

3、内部审计技术、内部审计人员素质均有待提高

现在企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主要还是以手工查账为主,没有开展计算机辅助审计;统计抽样技术也没有充分的应用到实践中去,抽样主要依据审计人员的主观判断;内部审计部门选择的审计项目也主要是管理层的授意,没有真正的实施全面风险管理内部审计,其审计效果大大折扣。

另外,我国内部审计人员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普遍不高,有些审计人员虽然从事审计工作多年,但往往仅凭借其经验,不能适应现代内部审计发展的需要。另外,有些内部审计人员缺乏职业道德,在审计过程中常常存在违法乱纪的行为,影响了审计职能的发挥。

4、缺乏科学、有效的内部审计绩效考核模式

目前企业的审计部门无论在部门绩效还是员工绩效,均缺乏有效的评价和激励机制。审计部门参与公司平级考核,被审单位成为考核单位,无法客观反映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成绩。员工考核也缺乏有效的评价和激励机制,无论审计工作经历、教育背景、专业技能,均使用同一标准,缺乏晋升机制。这样就无法保证内部审计的目标与组织目标的一致性;无法使员工将个人职业规划与企业发展战略有机结合。

5、缺乏风险管理意识

目前企业未成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虽然公司管理者掌握了大量的企业风险管理的信息,但实务中缺乏统一的术语,缺乏一个概念性的、适当的风险管理框架的计划,使管理者及全体员工能更好地理解企业风险管理,并达到在风险管理问题方面有效交流的目的。缺乏科学的管理风险的手段和能力,在此前提下,进行风险管理审计缺乏科学的管理手段和检查方法,内部审计仍然处于检查内部控制和业务流程管理缺陷的管理审计层面。

二、风险导向内部审计策略

风险导向内部审计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的全过程自始至终都要关注风险,并根据风险度选择项目,以降低风险为导向,进行内部控制制度的符合陆测试、实质性测试,并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由此得出的审计报告以作为揭示风险、防范风险以及信息交流的预警信号,为企业风险管理提供可靠的信息,并作为企业进行风险判断的重要依据。开展风险导向内部审计其具体策略有以下几个方面。

1、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体现监督职能

公司治理框架完善是公司治理的前提,如何充分发挥监事会与审计委员会的职能,并在企业中发挥协同作用,是需要关注和完善的重点。中国证监会2002年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明确规定: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监督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监事会和审计委员会能否发挥作用以及在企业经营中的影响力,相当程度取决于:是否具有独立性;内部控制及内部审计受到公司董事、监事、委员会成员及公司高管的重视程度。

2、强化风险管理理念,建立并完善风险管理流程和评价体系

企业风险管理的主要思路是:监控企业所处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识别企业面临的风险、衡量企业面临风险的重要程度、判断风险是否得到有效控制、采用何种手段进行风险控制。建立并完善风险管理业务流程和评价体系是做好风险管理和内部审计的重要前提和手段。这不仅需要管理层重视风险管理,企业的其他员工也应该树立风险意识,并加强对风险管理技能的培训,使其内部审计人员成为风险管理的专家,能够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不断改变其思维模式。

3、实施内部审计战略环境分析

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必须能够以全局视角及时发现企业内外部环境的重大变化、有效识别影响企业目标实现的重大风险、及时发现企业经营异常变动并提出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的改进措施。内部审计系统如何在动态的环境中发挥作用?实施内部审计战略环境分析,建立并完善公司内部审计环境监测体系,确定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战略思路,根据企业自身特点、发展战略和所处内外部环境特征,明确内部审计战略环境要素,建立内部审计环境监测长效机制,及时监测、评估和反馈系统所处环境的不确定事项,及时调整审计策略,提高内部审计的主观能动性。

4、建立和完善内部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强化内部审计评价机制

在明确审计策略之后,规范内部审计程序、提高内部审计质量是有效保证内部审计效果的重要手段。提高内部审计质量最有效的控制手段就是建立内部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内部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审计人员素质、审计质量标准体系、监控与激励机制三部分。

(1)审计人员素质。主要指内部审计人员的胜任能力,包括技术水平和道德要求。

(2)审计质量标准体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必须建立和完善内部审计具体质量标准、责任制度、质量检查和考评等制度体系。

(3)监控和激励机制。通过建立内部审计绩效考核机制,拓宽审计人员晋升通道,引导审计人员个人职业生涯规划,提高审计人员工作积极性,实现企业目标和个人目标的有效结合。

三、基于风险管理的内部审计模型

随着企业面临的诸多不确定性呈现多样化和复杂化趋势,风险导向内部审计模式作为目前最先进的内部审计模型,其科学性与先进性已得到内部审计业界的普遍认可。企业应通过对其自身内外部环境分析,并通过审计预警管理,构建适合于本企业的内部审计模式。以下是针对F集团构建的基于风险管理的内部审计模型:

目标――可持续价值创造能力最大化。

核心观念――全面风险管理理念。由于在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中,企业里的每个人对全面风险管理都有责任,领导人负最终的责任,其他管理人员支持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促使企业在风险偏好内经营,并在各自负责的领域负责把风险降低到相应的风险容忍度内。因而,强化全员风险意识是企业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基础和前提条件。

基于风险管理的内部审计路线――风险导向内部审计采取的路线首先确认企业目标或某项交易的目标,然后分析对这些目标产生影响的风险,确定审计风险水平和审计重点,提出风险防范和控制建议,最后通过后续审计,测定风险是否得到有效防范和控制。内部审计人员关注的并非控制的充分性和遵循性,而是风险是否得到适当管理和控制。这样审计建议可以直接针对企业实现目标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和风险,并将事后评价反馈延伸到事前和事中。内部审计人员通过风险与企业目标的实现直接联系起来,其服务对公司治理层及管理层而言非常有价值,使内部审计成为企业价值链中的必要环节。

风险管理内部审计的组织网络构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观点,企业组织中的决策、经营和监督“三权”分别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负责。作为企业集团监督体系的一部分,内部审计总协调机构应隶属于企业集团总部的监事会。在集团内部单独设立审计部门,直接隶属于总经理,同时接受监事会的管理和委托,作为特殊的职能管理部门独立于其他一级部门和分子公司。这种隶属于总经理的审计部门设置使内部审计接近经营管理层,不仅有利于为经营决策、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利益服务,还有利于实现审计目的,保持审计的独立性和较高层次的地位。缺点是对本级公司的财务和总经理的经济责任难以进行独立的监督与评价。

风险管理内部审计的基础和前提――在集团内部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实施系统、全面、科学的风险管理过程,这是实施风险管理审计的基础和前提。内部审计机构通过对风险进行科学、系统的识别和预警管理,确保风险得到有效的防范和控制。

内部审计人员的配备――企业集团的内部审计部门人员结构设计应当注意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人员的业务水平结构。部门内部审计机构应注重高级、中级和初级审计人员的配套和合理的比例。二是人员的专业技术结构。集团总部的审计总协调机构要尽可能做到“四师”配套,即由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工程师和律师四方面人员组成。企业向其他钻采行业拓展,尤其需要拥有技术背景和法律知识的复合型专业人才,能够在企业并购过程中控制技术风险。也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工程技术人员和律师兼职人员或临时聘请他们参加审计。内部审计部门要大力鼓励内部审计人员学习经营管理、技术和法律知识。三是人员的年龄结构。要有经验丰富的中老年人员和富有革新精神的青年审计人员合理结合,取长补短,以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职能。

风险管理内部审计方法――内部审计的范围:在企业集团内部,除了有核心企业,还会有众多的紧密层、半紧密层和协作层企业,点多面广,特别需要内部审计来加强控制和评价业绩,因此内部审计的范围必须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内部审计形式:包括财务审计、经营审计、内部控制系统的评价、经济合同审计、建设投资审计、经营决策审计以及经济责任审计等七种形式。基于全面风险管理的内部审计,应对风险评估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预警信号做出及时反应,对风险管理部门收集、分析的风险因素进行识别和评估,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风险防范,具体如下:一级预警:若预警指标表示无风险或风险较小,继续实施静态监控即可。二级预警:若为预警指标表示企业已经面临一定的风险,进入内部审计程序,调查风险来源,分析风险原因,并提出防范风险措施,防止向更高等级风险演变;企业同时提高监控力度,采取动态监控,及时反馈信息。三级预警:若预警指标表示风险已经很大,建议内审部门应立即上报集团公司管理层,启动应急预案,并制定内部审计计划和具体项目实施方案,调查风险来源,分析风险原因,并提出防范风险措施,力争转移或规避风险,严防企业进入危机状态。四级预警:若预警指标表示企业面临严重危机,企业应立即启动危机管理响应机制,努力把损失降到最低。当预警指标处于第二、三、四级预警阶段即显示企业已经面临一定风险时,建议进入内部审计程序,进行事前控制或事中控制,防范风险升级。针对不同等级的预警信号,审计响应措施也有所不同。

【参考文献】

[1] 盖建飞:浅析风险导向内部审计[J].会计之友,2010(17).

中级审计师公式总结篇(5)

一、消防部队审计工作现状和瓶颈性问题

(一)审计人员少与工作任务重的矛盾日益突出

以上海消防总队为例,总队及支队审计机构和人员配置情况为:总队设审计处,编制5人,在编5人。25个支队级单位未设审计科,政治处设1名专职审计员,后勤处设1名兼职审计员,并在纪保督察科设有审计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由于审计工作性质,一人不能独立成立审计工作组,开展审计工作需要其他人员共同组成审计组。目前,总队官兵总编制人数 8 800多人,而专兼职审计员只有55人,仅占官兵总人数的6‰,却承担着全总队152个支、大、中队及直属单位的审计监督、服务及保障任务。每年在按照上级单位要求完成经济责任审计刚性工作任务的同时,还要完成财务收支审计、预算执行审计、基本建设审计、物资集中采购审计、对外有偿服务及保障性企业审计、信息化建设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等多项工作任务,年审计金额高达25亿元,审计人员少、审计任务重已成为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二)审计岗位人员配备有待进一步完善

新编制实施前,多数支(大)队受人员、编制等情况的限制,一般由财务人员兼职审计人员。这样,财务人员既负责财会业务又执行审计工作,出现了“自己审自己”的不正常局面;也使审计人员在审计计划编制、审计证据搜集、审计意见发表等过程中“捉襟见肘、顾此失彼”。新编制实施后,消防部队将支(大)队级审计工作从后勤财务部门脱离出来,结合消防新编制的落实,在政治部门内设立审计人员,接受审计处的垂直领导,从而加强整个消防部队审计队伍的建设,解决基层审计工作中遇到的专业人才缺乏、对审计法规规定系统把握不准等现实问题。但目前支(大)队审计人员的行政职务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还未进一步明确。另外,支(大)队专职审计员虽落编在政治处,但来源广泛,干部科、组教科、纪保科以及基层中队任职干部均有涉及,人员未整合,属于“单打独斗”。经调研了解,北京消防总队积极争取一类消防部队编制落实,现在编人数8人,设置一正两副行政职务,并设两个高级审计师专业技术干部配备;天津消防总队目前配备审计处人员7人。成都、济南、青岛、沈阳、大连等5个支队还设立了审计科,配备了专职审计员,增强了审计力量。

(三)会(审)计专业技术岗位不能相互交流评任

审计人员的专业知识结构涉及财经、法律、建筑工程、管理、计算机等诸多领域,而目前新编制落实后,在审计岗位取得会计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却不能评任会计师或者助理会计师,对审计、财务人员之间交流、审计人才和审计队伍后续建设产生不利影响。以上海消防总队为例,目前总队(含支队级)财务人员51名,审计人员(含支队级)55名,总队在本级及一类支队设置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岗位11个,高级审计师专业技术岗位却只有1个,与整体队伍发展的职称指数匹配性不相对应,容易形成会计专业技术岗位闲置空缺、审计人员不能交叉交流、监督与被监督者专业人才储备倒挂的“型”格局。

(四)支(大)队审计人员成分较新,审计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一是审计人员还不熟悉基础业务。大部分支队审计员是由政工岗位调整过来的,这是由于编制设在政治处纪保督查科,对经济业务了解不多,也没有经过正规的审计专业培训,工作中审计程序不规范,收集的审计证据不够充分,审计工作科学性和严谨性不够。二是专兼职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有很大障碍。在开展工作时经常是和财务人员组成审计组共同开展审计工作,不可避免地出现财务监督财务,自己监督自己的现象。独立监督力度不够,监督作用不能充分发挥。三是对审计业务工作认识片面。现在普遍存在对审计工作认识不到位的情况,一些人认为审计就是单一的对财务账进行监督,认为只有做过财务才能开展审计工作。四是多数支(大)队审计人员未实行持证上岗,专业化、职业化的教育、培训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

(五)信息化审计及效益审计有待改进

现在所采用的审计手段仍以传统账目基础审计方法为主,使用电脑统计基础数据,制作审计底稿,制作审计报告等。效益审计是评价和考核经济活动的效益性和经济活动决策的科学性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和工具。开展效益审计,有助于从深层次对经济活动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提出对策,建立预警系统,从而提高单位理财的能力,促进部队的全面发展。但目前对基层单位的绩效评价有一定的困难。

(六)审计理念和审计创新有待改观

一方面,审计工作还停留在财务监督与控制层面上,对风险导向控制和效益导向审计层面考虑的较少。实际上,内部审计应该以查错纠弊为基础,对经济活动进行监督,促进管理,提高效益。另一方面,各单位及各级领导对审计工作的认识仍停留在表面,没有真正理解经常性审计和离任审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甚至错误地认为审计工作只是形式而已,没有实质性意义,审计工作力度还不够。经调研了解,河南、吉林、河北消防总队针对建设工程消防审批、列管单位监督检查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探索对负有执法责任的领导干部开展执法责任审计,对规范执法行为发挥了积极促进作用。云南消防总队2014年组织对全省153个执法单位开展了“清剿火患”战役罚没款专项审计,取得了明显成效。湖南消防总队在基本建设投资审计上大胆创新,自1998年起就成立了湖南省基建投资审计事务所消防分所,使基建审计更权威、更专业,体现效益性审计的作用。

(七)审计结果运用和审计结果公开不到位

目前,各级组织、纪检、审计、财务部门对审计结果的运用没有形成完善的相关联动机制。一是重审计轻分析,重在听取审计结果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缺乏深层次的研究和剖析,致使同样的问题反复出现。二是重审计轻问责,没有认真整改落实审计出来的问题,特别涉及到相关处罚,更是难以执行到位,形成屡审屡犯的恶性循环。三是重审计轻问效,后续审计工作在支队开展得较少,缺少跟踪问效,有些审计意见的落实不了了之,没有形成“审计一点、教育一片”的辐射力。四是当前审计结果公告制度还未大范围、大面积铺开,官兵知情权得不到有效保障,基层官兵对重大经济决策、大项开支等敏感问题上的审计结果知之甚少。即使公开的审计结果也仅是一些专项审计项目。大量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等都未公开。

二、加强消防部队审计工作及队伍建设的思考

(一)以审计人才储备为根本,进一步构建审计人才激励和审计宣传机制

一是配齐配强审计人员,进一步增强审计工作独立性。建议增加各总队审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指数,加强财务、审计人才之间的交流力度,扩大专业技术评任范围,以利于审计队伍健康有序、长期发展。同时推行持证上岗制度,要求审计人员必须持有审计岗位资格证书。同时建议在旅级支队试点设立审计科,配备专职审计员,一类支队增设高级审计师专业技术岗位。二是保留业务骨干,如在“双考”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审计部门负责人实行行政技术“双跨”不占高(中)级指标(数)、对从事财务审计工作满10年、学历与专业适当对口、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直接套改为中级技术职称,以缓解当前消防部队审计队伍人心不稳、新编制未完全到位等问题;在晋职晋衔、提拔任用上倾斜审计监督岗位,在民主测评中考虑监督的特殊性,不以票数定“终身”,设立审计人才奖励津贴。三是进一步扩大审计宣传力度,把审计法规的普及教育纳入部队的经常性教育轨道,抓好审计法规的宣传教育;把审计法规教育与条令条例教育相结合,养成令行禁止的行为习惯;把审计法规教育与党的廉政政策的贯彻落实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认识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审计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级领导要支持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审计监督。四是主动抢占宣传阵地,通过前移审计宣传关口、审计网页改版、设置审计专栏、编撰审计专刊、编写审计简报等形式,积极搭建审计与广大官兵的互动交流平台,做到“透明”作业、“阳光”督办,实时跟踪通报和宣传阶段成果、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

(二)以提高能力素质为核心,不断完善审计人才的培养教育机制

一是加强审计工作程序的培训,使支(大)队审计人员熟练掌握开展工作的必要流程,能够按照规范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规范流程、规避风险。二是加强财经法律法规培训,不断提高依法治审的本领。凡新出台的财经法律法规、政策都要及时组织干部学习,弄懂法条基本要求,深刻理解各项常用的法律法规和各项工作制度,真正理解各条款的意义、作用和用途,使审计干部能够做到严格按法律法规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到依法、严格、公正、文明审计。三是培育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以培育“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审计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任务,坚持“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为根本宗旨,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公正廉洁、精干高效的审计队伍。四是加强财经知识的培训,使审计干部熟悉财经活动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掌握资金、资产的核算方法,提高分析和处理经济业务的能力。要熟悉各项有关财经活动软件的操作和运用,提升审计干部综合业务素质,为做好审计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五是加强计算机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审计水平。特别是要加强审计干部对审计管理系统工作流程和现场审计实施系统操作的培训,从而不断提高对审计应用软件的熟练程度,提高审计效率。

(三)以转变审计理念为目标,充分发挥风险导向审计模式的“航标”作用,建立审计人才的理念转型机制

一是前移审计工作的重心。在以往的制度导向审计模式中,审计人员重视审计实施阶段的工作,相对忽视审计计划、准备阶段在整个审计过程中所起的统驭全局的作用,制度导向审计路线是“控制风险目标”。而在风险导向审计模式下,以风险为核心的审计理念要求审计人员精心谋划审计准备阶段,以利于及早发现和确认被审计单位存在和面临的风险,其审计路线也相应地变为“风险控制目标”。因此,审计工作的重心必须前移,同时兼顾实施阶段和计划阶段。二是前移审计的监控关口。在以往的审计模式中,审计侧重于对单位已发生的经济活动进行审查,即在单位经济行为发生之后就其结果进行审计,实行事后审计监督。而在风险导向审计中,以风险为核心的审计理念要求审计由单一的事后审计转变为事后审计与事中审计、事前审计相结合,将事后的反馈延伸到事前以及事中,从而克服制度导向内部审计的缺陷。这就要求审计人员首先要对被审计单位的目标、战略、计划和决策进行事前审计,包括审查目标、战略、计划的可行性,决策方法的科学性,决策所依据数据的可靠性和真实性,有关保证措施的可行性等。其次对被审计单位的目标、战略、计划和决策的实施过程开展事中审计,审查其执行进度、执行效果。最后在经济活动结束后,要对目标、战略、计划和决策的完成情况作全面、综合的审查,将实际完成情况与预期目标、预算指标进行比较,发现存在的差异,分析差异产生的原因,并提出纠正和完善的建议和意见。

(四)以推动落实为重点,充分发挥结果运用的“联动”作用,进一步完善审计人才交流机制

中级审计师公式总结篇(6)

从20**年度起,我省辖区内(**市除外)从事会计或会计相关专业人员按本程序申报评审高级会计师材料。

一、申报程序

1、拟申报人应自行对照《**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以下简称《条件》),基本符合规定要求的,可以向本单位人事(或职称)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各单位人事(或职称)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对照《条件》对申报者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并按本单位申报职称评定的工作程序决定是否同意推荐;

3、将同意推荐的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专业工龄、取得会计师或会计相关中级职称的时间、取得中级职称以来主要业绩及撰写的专业文章、论文、职称计算机考核有效证明情况等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公示无疑义的申报人员按照要求提供下列申报材料:

(1)《**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

(2)《**省申报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20份;

(3)《申报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初审登记表》1份;

(4)免冠大一寸近期正面相片一张;

以上材料不需要装订。对于上述(1)至(3)项表格请认真如实填写,并按照表上要求签字和加盖相应部门公章,未签字或盖章的无效。

(5)会计从业资格、学历、会计师或会计相关中级职称证书、年度考核、继续教育、职称计算机考核等有效证明材料;

(6)取得会计师或会计相关中级职称以来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总结报告(本人签名,单位人事和财务部门共同鉴定并盖章);

(7)取得会计师或会计相关中级职称以来的获奖情况、证明专业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的有关材料、财会管理或应用方面的研究成果以及推广情况;

(8)取得会计师或会计相关中级职称以来撰写的具有代表性的本专业论文、论著或译著;

(5)至(8)项除论文、论著等需要提供原件外,其余可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由本单位人事(或职称)部门核实盖章并由核实人签字;各市申报的材料,其中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师或会计相关中级职称证书、高级会计师考试证书、继续教育证明复印件还应有财政部门核实人签字;

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写《送评材料目录》编上页码,并将(1)至(4)项材料一并装入档案盒(档案盒封面格式见附件5)。

省级主管部门或市人事局职称办(无主管部门的省级单位由本单位人事或职称部门或人事机构)在对本部门或本地区申报高级会计师材料审核其手续齐备后开具委托评审函,连同申报人员公示情况说明,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一并送我厅会计处;

对外省或部属等非本省辖区内单位会计人员需要我省会计专业高评委代评高级会计师职称的,应向省人事厅职称办办妥有关委托手续后,我厅才能受理。

我厅对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整理并报省职称办进行审查,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的单位和姓名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二、评审程序

公示结束,对无疑义的申报材料转入评审阶段。

1、向省职称办报送《评审委员会活动申报表》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审批表》

2、根据申报数量和评审对象情况,在省职称办的监督下,按规定从高级会计师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适量的专家组成专业评议小组和执行评审委员会。

评议小组对申报对象的业绩、成果及其他材料进行评议,形成初评意见,提交评审委员会会议审定。

评审委员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职称政策,对照《条件》对评审材料和评议小组意见进行审议。对于申报者有成果共用发生争议或申报材料与实际工作有出入、论文雷同等评委会会议认为需要进一步核实的,申报者应积极配合评审组织部门作出的安排,接受答辩、电话答辩或提供单位证明等。在此基础上,评审委员会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票超过出席会议的执行委员三分之二(不包括三分之二)的为通过。

3、评审会议结束后,将评审情况、通过评审人员花名册及电子材料报送省职称办,同时将通过评审人员的单位和姓名在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三、评审结果公布及材料退回程序

1、根据省职称办公布的评审结果(以省人事厅发文为准),及时办妥各项后续工作(包括申报表盖章、办理资格证书等);

中级审计师公式总结篇(7)

一、引言近年来,低价揽客、压价竞争、购买审计意见等使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受到了很大的威胁。这种现象的出现与我国现行的三方审计收费模式有相当大的关系。本文在研读了大量关于第四方审计收费文献的基础上,通过比较分析,构建了以税务机关为主导的,其他监管机构协调处理的新型审计收费模式,这种以税务机关作为第四方审计收费机构的模式,实现了审计收费过程中“记账”和“收费”的两权分离,对于完善我国现行的审计收费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于我国民间审计行业的发展和审计收费模式改革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二、以税务机关为中心的第四方审计收费模式的构建现行的第四方审计收费模式有:保险公司模式、审计委员会模式、证券交易所模式和证监会模式,李建军(2008)构建了以税务机关、被审计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心的审计收费模式,在此模式中,税务机关不仅负责收取和发放审计费用,同时也要负责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并协调公司和事务所之间的关系,会导致税务部门的权利膨胀。同时作为一个政府部门,它还要履行一定的监管职责,工作压力比较大。在前述总结和研究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如下的审计收费模式:

1、以税务机关为中心的第四方审计收费模式实施的准备工作首先,应制定制定统一的收费标准,这是实施的关键条件,笔者认为应根据公司的总资产的数量及资产的比例结构作为审计收费的基本标准;其次,建立会计师事务所评级制度,注册会计师协会和相关部门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从业人员的经验素质、业务完成质量、发现重大舞弊案的次数等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级别的评定,不同级别执行不同的审计收费标准;再次,建立监管部门的信息交流平台,以便监管部门之间能及时准确的交流相关信息。 2、以税务机关为中心的第四方审计收费模式的运行步骤(1)公司向税务部门预交审计费用;(2)审计业务的委托和承接,由会计师事务所和被审计单位双向自由选择;(3)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双方签订审计委托协议后,会计师事务所就对公司的财务数据和经营状况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和审计工作底稿报备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便进行业务抽查;(4)税务机关支付审计费用,对于不合格的审计业务,减少或不支付相关的审计费用,同时对审计业务完成质量较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奖励;(5)披露审计费用和相关数据。从上述收费模式的运行过程可以看出,在此模式中税务机关担任了“出纳”的角色;注册会计师协会和证监会担任了“会计”的角色,负责审计费用的核算和监管,这些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和制约可以防止监管机构内部的腐败问题。

三、研究局限性与后续研究建议本文只就税务机关审计收费模式做了理论上的构思与探讨,作为一个新生事物,新的审计收费模式在推行中也必将遇到一些困难和阻力,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完善。笔者认为后续还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详细研究:首先是关于审计收费标准的问题;其次是关于非审计业务的收费和委托问题,被审计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还可能会通过非审计服务的收费来达成一定的协议,进而导致审计意见的不公正;另外一个方面是关于我国高质量审计信息的需求问题,目前我国审计收费混乱的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对高质量的审计信息的需求不足,这便导致了我国审计市场的恶性竞争和审计收费的严重不合理,因此如何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机制,提高我国高质量审计信息的需求是我国审计行业能否健康发展的重要一环。

参考文献:

[1]姚可.关于我国审计费用支付方式的理性思考

[J].时代金融,2007,(5):92-93.

[2]李建军.公共品视角下的审计委托模式研究

[J].税务与经济,2008,(5):35-38.

[3]毛玉,李江涛,于维辕.上市公司审计委托模式创新:国家审计委托模式

[J].财会月刊,2011,(2):75-78.

[4]焦明清,邹亚平.论审计收费混乱的成因与对策

中级审计师公式总结篇(8)

中图分类号:F239.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13-0146-02

1 内部审计独立性的内涵

我国内部审计基本准则“一般准则”规定: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应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负责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决策与执行。我国内部审计协会2006年5月9日实施的《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2号一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给予了明确的解释:独立性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在进行内部审计活动时,不存在影响内部审计客观性的利益冲突的状态。独立性一般指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客观性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在进行内部审计活动时,应以事实为依据,保持公正、不偏不倚的精神状态。其独立性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1)内部审计机构隶属关系的独立性;(2)内部审计人员的独立性;(3)内部审计业务的独立性;(4)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2 内部审计独立性的现状

2.1 我国内部审计法律、法规不健全

关于内部审计的只有审计署颁发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以及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实施的《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以及24项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并未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导致内部审计与国家审计、民间审计地位上的差异,使得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地位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内部审计没有具体可操作的部门、行业规章制度,审计人员面对具体问题也无章可循,这在根本上制约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2.2 内部审计机构不独立

我国企业内审机构设置大体有六种形式:一是在财务部门设置内部审计部门,受财务经理的领导;二是审计机构与纪委监察部门合署办公,一般受企业的纪委书记领导,也有受企业法人委托由总会计师或行政副职领导;三是内审机构隶属于监事会,受监事会领导;四是内审机构隶属于总经理(或总裁),受总经理(或总裁)领导;五是内审机构隶属于董事会,受董事会领导;六是内审机构隶属于审计委员会,受审计委员会领导。在这六种形式中,前四种独立性较差,内审不能真正发挥作用。第五种形式的独立性比前四种强。第六种的独立性最强,能真正发挥其作用。

从我国审计构设置可以看出内审机构不具有层次性和系统性,没有建立上下结合、下审一级的内部审计体系,不能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而且内审机构受各方面利益牵制,难以开展独立的经济监督活动,严重制约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2.3 内部审计人员缺乏充分的独立性

内部审计人员管理体制是内部审计人员直接受所在单位控制,对内审人员人事调派权、工资管理权、奖惩权等由所在单位掌握,即内部审计在本单位主要领导人直接领导下对本单位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内部审计人员和公司、单位其他部门人员同属一个机构,潜在的或实际出现的利益冲突和偏见不可避免;内部审计人员也时常要承担经营责任,因此,内部审计人员独立性易受损害。

3 提高内部审计独立性的对策

3.1 加强内部审计的法制建设

我国必须尽快抓紧制定、颁布关于内部审计的法律和法规。根据宪法赋予审计独立性的精神,由立法机关制定具体明确的内部审计独立性规范体系,将内部审计制度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内部审计人员的法律责任和权利,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具体可操作的规章制度,使内部审计纳入法制化轨道。用法律保障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只有内部审计的法律建设完善了,内部审计才能发挥其对本单位经济管理活动的监督评价作用。

3.2 重构内部审计机构模式

机构的独立性使内审作用的发挥得到了保证,能实现真正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设想;第一层次:在一级公司(即集团公司)董事会下设立受其直接领导的审计委员会或同类部门,作为一级公司内部审计最高领导机构。第二层次:在二级公司(即核心层企业,如总公司)设立总经理(或总裁)直接领导下的审计部(室),二级公司的审计部(室)在一级公司资金或控股的企业内部开展审计工作,对审计委员会或同类部门报告。第三层次:在三级公司(即紧密层企业,如公司)设立总经理(或总裁)直接领导下的审计科(室),对三级公司进行审计,向二级公司的审计部(室)报告,如有重大审计事项,则向审计委员会或同类部门直接报告。第四层次:当一级公司所属二级公司和三级公司数目不多,审计委员会或同类部门领导下的审计部门可直接对二级公司、三级公司进行审计。但当二级公司、三级公司数目太多、跨度太大,审计委员会或同类部门领导下的审计部门由于精力有限以及不能深入了解二级公司或三级公司情况,这时就可设立总经理(总裁)领导制。这种内审机构体系可以解决不同规模企业内审独立性问题。

3.3 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独立性

中级审计师公式总结篇(9)

一、 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一)相关概念界定

1.审计人员。会计师事务所通常把员工划分为5个等级:A级、B级、C级、D级以及合伙人,A级通常指的是工作年限在两年以内的员工,B级是工作年限在两年以上、五年以内的员工,一般指的是助理经理,C级和D级属于管理层,为经理及高级经理级别,而合伙人通常为一个分所的最高管理人员,属于高级管理人员的范畴(李娅,2012)。本文所界定的审计人员是指入职一般在五年以内,承担具体审计工作的工作人员,大多数担任审计助理的角色,即普通审计人员,也就是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划分的员工等级里面的A级和B级员工。审计人员由于入职时间较短,经验往往不够丰富。刚开始只是承担着如询证函、抽凭等基础审计工作,但随着级别的提升,也会逐渐转向收入、费用等关键项目以及审计报表的草稿拟定等关键审计工作。普通审计人员工作的好坏决定着审计工作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股东、债权人、政府、管理层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进而决定着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名声和竞争力。审计人员有着重要的责任与义务,是各会计师事务所甚至国家应当重点培养的对象。

2.审计人员的特征。本文所研究的审计人员是工作经验相对来说不足,大都承担的是抽凭等比较具体的审计工作,工作量大,工作内容较为繁琐,参与不同的审计业务需要进驻不同的审计单位,可能会经常出差,工作地点变动较为频繁。另外,审计人员承担不同审计客户的审计工作时,可能会归属于不同的项目组,员工归属较为灵活,这是审计人员的行为特征。而审计人员作为知识型员工,其必定会有知识型员工的特点,郑耀洲(2006)总结了知识员工的特点:内在激励;涉及整个任务;创造、革新和合成;同行认可;政治上和组织上的单纯;道德感、责任感和正直的内化;崇尚精英,蔑视传统。综合知识型员工的特点和审计人员的行为特征,可以得出审计人员的心理特点:内在激励;涉及整个任务;崇尚精英;具有不同的需求层次;具有职业培训的强烈欲望。

(二)理论基础

1.公平理论。公平理论是美国心理学家亚当斯于1960年代首先提出的,主要讨论报酬公平性对员工积极性的影响,员工通过两个方面的比较来判断其所获报酬的公平性,即横向比较和纵向比较(周三多等,2009)。所谓横向比较,就是将自己与别人相比较来判断自己所获报酬的公平性,并据此做出反应。以下列公式来说明:

Qp/Ip=Qx/Ix

其中,Qp:自己对所获报酬的感觉;Qx:自己对别人所获报酬的感觉;Ip:自己对所投入量的感觉; Ix:自己对别人所投入量的感觉。

如果觉得报酬是公平的,他可能会因此而保持工作的积极性和努力程度;如果Qp/Ip>Qx/Ix,则说明该员工得到了过高的报酬或者付出的努力较少。在这种情况下,他一般不会要求减少报酬,而有可能会自觉地增加投入量,但过一段时间就会通过高估自己的投入而对高报酬心安理得,其产出便会恢复到原先的水平;如果Qp/Ip

员工对比报酬的参照物除了别人外,还可以是自己。当员工刚进入某个组织并不太了解组织中其他员工的信息时,参照物只可能是自己过去的经验,或者是组织所做出的许诺或是对自我价值的估价。这个时候员工会根据自己目前所获得的报酬与自己目前的投入量的比值和自己过去所获报酬与自己过去的投入量的比值的大小,改变其相应的工作积极性和努力程度。

公平理论在会计师事务所激励制度的应用分析。对于A和B两个不同的审计人员,应当满足QA/IA=QB/IB,即各自得到的报酬与投入量的比率应该相当,付出的越多,得到的回报也应越多。当然这里的回报或者说报酬不仅包括物质奖励还应包括精神奖励。在会计师事务所中,审计人员会拿自己的努力程度与同事相比较,如果其感到公平,会激发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如果审计人员觉得不公平,自己受到了不公正待遇,其会降低努力程度,致使工作效率低下。

经过实践证明,公平理论对于发挥员工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其工作热情,降低员工的离职率都有很好的保障作用,也就是说公平理论在实际工作中如果领导能给予充分的认识,并能将其有效的贯彻实施,定能给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人员带来很强的激励效果,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增加事务所的经济收益,实现事务所的价值增值。因此,将公平理论运用在审计人员的自助式薪酬菜单中很有意义。

2.期望理论。V・弗鲁姆的期望理论认为:只有当人们预期到某一行为能给个人带来有吸引力的结果时,个人才会采取这一特定行为。人们对于工作的态度取决于以下三种联系的判断:努力――绩效、绩效――奖赏以及奖赏――个人目标的联系。期望理论的基础是自我利益。期望理论的核心是双向期望,管理者期望员工的行为,员工期望管理者的奖赏。期望理论的假设是管理者知道什么对员工最有吸引力。在该理论的指导下,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将组织的战略目标与审计人员的个人目标结合起来,实现组织目标与审计人员个人目标的双赢,只有这样,才能既达到管理者的预期,又达到审计人员的预期。具体做法为:先将会计师事务所的未来一段时期要实现的战略目标告知审计人员,在此基础上让审计人员明确工作目标的预期;然后根据审计人员的特征以及工作的性质设定适当难度的工作目标,并帮助其实现该工作目标;最后在审计人员实现该工作目标时,给予符合审计人员期望的激励,使得激励效果实现最大化。综上可知,在对审计人员设计薪酬菜单时,加入获知组织的发展前景这一因素是很有必要的。

3.团队激励理论。约瑟夫・F・斯坎伦于1938年针对团体激励提出的薪酬计划中提到团队激励的思想,团队激励的目的是通过团队中各成员的协作与努力来实现组织目标,以团体整体作为激励的对象,来实现1+1>2的效果。一个没有受到激励的团队,团队整体的业绩最好情况是各成员的业绩相加之和,最差情况是1+1=0甚至为负数;如果给予该团队相应的激励,则很可能实现整体业绩远远大于各部分业绩之和的效果。审计人员在从事具体的审计工作时,往往隶属于某个特定的审计项目组。在审计项目组这个团队里与其他同事协商合作,共同实现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目标。如果只针对审计人员个人激励,则会出现信息共享、相互交流和沟通的意愿降低等问题,致使团队没有生机与活力,协作能力和工作效率显著下降。所以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项目组达到预期的目标时,除了个人激励外,还要将项目组作为一个团队进行激励,来达到鼓舞项目组士气的效果,使其以更加积极向上的态度工作。

4.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行为科学认为,人的各种行为都是由一定动机引起的,而动机又产生于人们本身存在的需要。人都是为达到一定目标和需要而行动的。在此基础上,马斯洛将人的需求划分为五级,从下到上依次是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社交的需要、尊重的需要以及自我实现的需要。其中,前四种需要一般是针对A级审计人员而言的,刚参加工作或者工作年限在两年以内,主要通过这四个层面的需要满足匮乏性的需求;最高层次的需要,即自我实现的需要,主要针对B级审计人员来说的,匮乏性的需求基本上得到满足,为了充分发挥其潜能实现自我,便产生了自我实现的需要这一超越性需求。

二、文献回顾

(一)审计人员流失的原因综述

目前一些学者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才流失的原因归结为两个方面,一是社会因素,即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人员的高素质要求以及当今不景气的就业形势使得相当数量的审计工作者将会计师事务所作为进入更高层次领域的行业就业的跳板;二是会计师事务所本身的因素,即会计师事务所片面追求业务的发展,满足不了审计人员的工作生活需求,造成会计师事务所的高离职率,员工的忠诚度降低。这严重阻碍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与进步,对提高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水平、声誉以及国际化造成了不利的影响。王宏键(2012)的实证研究发现,审计人员的工作生活质量包括工作任务、工作环境、社会与心理与其离职倾向显著负相关。我们认为,造成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高流动率的主要原因是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将组织绩效与员工个人的需求结合起来以建立起相应的薪酬管理机制,单纯地把审计人员作为一项费用加以扣除而不是作为会计师事务所的一项资产加以培养,忽视了审计人员的需求以及自我价值的实现。胡春晖等(2010)认为以知识蕴涵为特点的人力资本已经成为企业乃至国家的最核心竞争力,企业以及国家的发展取决于其知识化的程度,企业和国家为了获得战略上的竞争优势会竞相争夺优秀的人才。综上所述,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竞争归根结底是审计人才之间的竞争,为了事务所的长期发展,实现员工自我价值和事务所价值的双赢,必须建立起相应的薪酬管理机制来满足审计人员的需求,而我国会计师事务所虽然建立了相应的激励制度,但依旧存在着许多问题,比如物质激励单一、缺乏差别激励和团队激励等,满足不了审计人员各方面的需求。而薪酬菜单作为薪酬管理机制的一个重要方向,可以从员工的特点和各自不同的需求出发,为员工设计出一套合理的自助菜单,供审计人员自由选择。

(二)薪酬菜单的演进

传统的薪酬激励手段单一,不能吸引和激励现代企业的员工,时代价值观与员工队伍的变化,以及相关管理理论与实践的发展促使了自助式薪酬菜单的产生。自助式薪酬概念由美国密歇根大学John E. Tropman博士于1990年提出,并在其著作《薪酬方案》一书中将薪酬细分为五大类十种成分,以薪酬等式的形式表现出来:

整体薪酬(TC)=基本工资(BP)+附加工资(AP)+间接工资(IP)+工作用品补贴(WP)+额外津贴(PP)+晋升机会(OA)+发展机会(OG)+心理收入(PI)+生活质量(QI)+私人因素(X)

国外学者对自助式薪酬菜单的研究大致分为两类:经济报酬和非经济报酬、传统报酬和非传统报酬。无论哪种分类,其菜单总体上还是以货币性薪酬为主(刘秀丽等,2012),没有考虑到员工不同时期的不同需求。自助式薪酬理念作为一个新的思想在我国尚处于引进阶段,对此研究的学者有很多,他们针对员工的不同需要,设计相应的自助式薪酬菜单。比如马继兵、刘秀丽等针对研发人员的特点设计出符合研发人员需求的自助式薪酬菜单,杨旭华则根据销售人员的自身需求设计出销售人员的自助式薪酬菜单,以更好地满足销售人员的个性化需求。但对审计人员设计自助式薪酬菜单的研究却很少,审计人员的状态决定着审计工作的质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前景。根据审计人员的特点设计相应的自助式薪酬菜单供审计人员自主选择,以吸引和留住会计师事务所的人才迫在眉睫。

三、审计人员自助式薪酬菜单设计

审计人员所在的生活环境、所处的年龄层次、性别、个人情绪智力的差异,使得他们产生了不同的需求,在设计审计人员的自助式薪酬菜单时,必然要考虑到这种差异。笔者在刘秀丽设计的研发人员自助式薪酬菜单的基础上,保留了审计人员和研发人员作为知识型员工相同的需求要素,结合审计人员的特点,将公平理论、期望理论、团队激励理论以及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运用其中,设计出了一套符合审计人员需求的自助式薪酬菜单。如表1所示。

其中,经济性薪酬主要是指基本工资、个人出差补贴、奖金福利、各种保险等经济性回报,主要满足审计人员生理的需求和安全的需求。为了激发审计项目组团队的士气,我们将团队激励理论运用其中,增加了团队收益分享这一薪酬要素。非经济性薪酬主要指的是审计人员对工作带来的归属感与满足感的认知,满足的是归属和爱的需求、尊重的需求以及自我实现的需求。其中,归属与爱的需求中的带薪假是对公平理论的一种运用,众所周知,审计工作有其忙季和淡季,为了使审计人员在忙季的时候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会计师事务所可以考虑在业务清闲的时候准予员工带薪假,这也是期望理论的一个体现。需要说明的是,在满足这五个层次的需求的自助式薪酬要素里面,都有参与职业培训这一个要素。因为研究发现“想尝试新工作以培养其他方面的特长”被列为知识型员工离职的众多原因之首,审计工作的繁琐和枯燥可能会使审计人员放弃当前的工作转向其他行业,因此在每个需求层面都增加职业培训这一要素以丰富审计工作,提升审计人员的活力,提高工作效率。职业培训包括技能培训、管理能力培训、沟通能力培训、网页制作、交际能力培训等方面的培训,审计人员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层次选择不一样的职业培训。另外,我们可以看出,通过职业培训比如沟通能力的培训和交际能力的培训可以促使审计人员在与被审计单位交流的过程中节约时间,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换句话说,职业培训可以同时使员工价值和组织价值提升,达到双赢。

四、总结

本文通过结合审计人员的特点与特征,将公平理论、期望理论、团队激励理论以及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运用其中,设计出一套符合审计人员自身需求的自助式薪酬菜单体系,供审计人员自主选择,以减少审计人员的流失率,对于提升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声誉以及竞争力有着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中级审计师公式总结篇(10)

关键词:审计学 特色专业 质量工程 教学计划 课程设置

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是国家在“十一五”期间推出的一项旨在全面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的专项工作。具体项目包括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部级教学团队、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等9个项目。其中,特色专业建设点是指高校在一定的办学思想指导下和长期的办学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某一专业,在教育目标、师资队伍、课程体系、教学条件和培养质量等方面,具有较高的办学水平和鲜明的办学特色,已产生较好的办学效益和社会影响,是一种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的专业,是“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新”的专业。部级特色专业则表明该高校的此专业在国内具有特色,在全国具有优越性。

一、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审计学特色专业建设概况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审计学专业于1986年设置并开始招生,后因国家专业目录调整与会计学专业合并按照会计学专业招生,从2003年开始又恢复独立招生,是全国第二家恢复开设审计学专业的高校(第一家为南京审计学院)。同时,也是河南省恢复设置审计学专业并且招生最早的高校,已经为国家培养了1 200多名审计优秀人才,目前在校生400人左右。

我校审计学专业于2009年7月被批准成为校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和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2010年7月又被批准成为部级特色专业建设点,这是河南省内唯一的省级及部级审计学特色专业建设点。

二、审计学特色专业建设的总体目标

基于我校的办学历史及学校背景,将审计学特色专业建设的总体目标确定为:依托学校“管、工、经结合”的办学特色,构建审计学专业的“管理和生产并行”的知识体系,完善并强化“六位一体”的实践教学体系,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实施精品课程建设与教材建设,利用和挖掘教学资源,将审计学专业建设成为省内特色鲜明、国内有重大影响的部级特色专业,成为河南省乃至全国经济社会和航空工业发展的审计学应用人才培养基地,进入全国高校审计学专业教学与人才培养先进行列。

三、审计学特色专业的建设思路与实践

为了实现审计学专业建设的总体目标,依据审计学专业发展趋势以及社会需求现状,以科学发展观及人的全面综合发展为主导思想,我校审计学特色专业建设的总体思路为:围绕一个中心,彰显两大特色,协调发展三个专业方向,重点培养四种能力的“1234”发展模式及建设思路。

(一)围绕一个中心

“围绕一个中心”是指围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一切教学活动的出发点,与教学有关的其他活动都应该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通过对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教材、培养方式、社会实践实训等方面的改革与创新,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改善办学条件等措施来促进审计学专业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二)彰显两大特色

“彰显两大特色”是指构建审计学专业“管理和生产并行”的知识体系和强化“六位一体”的实践教学体系。其中,审计学专业“管理和生产并行”的知识体系,包括面向企业的管理过程以财务审计、绩效审计、内部审计为主体的知识体系,以及面向企业生产过程以生产审计、基本建设项目审计、风险管理审计为主体的知识体系。审计学专业“六位一体”的实践教学体系,包括利用校内实验平台和校外实习基地,有步骤分阶段开展审计专业的金工实习、会计综合业务实习、审计业务手工及信息化实习、参与审计项目作业、参观生产与基建现场流程、毕业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

(三)协调发展三个专业领域

“协调发展三个专业领域”是指在审计学专业建设过程中要协调处理好政府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内部审计三个专业领域。审计学专业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政府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和内部审计三个专业领域,而在培养目标确定及实施过程中,受到学制及教学计划等多方面的限制,不可能完全兼顾,面面俱到,而只能统筹协调,有所偏重,结合专业发展趋势及社会需求的现状,我校审计学专业建设着重以注册会计师审计和内部审计两个专业领域为发展重点。

(四)重点培养四种能力

“重点培养四种能力”是指按照“四种能力”建设的需要,调整和修订专业培养方案,以科技活动为载体,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使学生的专业知识扎实、知识结构合理、思想素质过硬,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能力、较强的交流沟通和表达能力、较高的开拓创新和创造能力、较好的适应社会和工作岗位的实践能力。

四、审计学特色专业建设的实践措施

(一)完善人才培养方案与教育模式

本着“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高素质”的人才培养目标,兼顾学校“管、工、经结合”的办学特色,围绕审计学部级特色专业建设的“1234”发展模式及建设思路,不断创新完善教育模式与人才培养方案,优化审计学专业原有的培养目标,因此,我校将审计学专业的培养目标确定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具有管理学、工学、经济学、审计学等知识与能力,文化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掌握现代审计理论和业务技能的工商管理学科的创新型、复合型应用人才。学生毕业后能在各类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及社会审计组织中从事审计实务及相关管理工作。

该专业基本学制为4年,并实行3―7年的弹性学制。学生在规定的学制时间内至少应修166+8.5(第二课堂)学分才可以毕业。其中各类课程应修的最低学分下限如表1所示。

(二)健全师资培养及使用机制

我校一直非常重视师资队伍的培养,定期选送骨干教师到国内外重点高校作访问学者,选送青年教师到国内重点高校进修学习,寒暑假选送教师到企业学习交流,到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实践。还以重点培养学术技术带头人为核心,依托与中航工业企业的渊源关系及科技创新优势,加大人才交流力度,提高师资队伍和学术梯队的建设水平。继续执行和完善青年教师导师制及专业主干课程导师制,发挥传、帮、带的作用。不断改善师资队伍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和知识结构,使师资队伍形成合理梯队,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格局。

(三)科学规划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

由于会计准则、审计准则、内部控制规范的完善与修订步伐较快,该校确定了教学计划每4年大调整、每2年小调整的要求,因此,该校也与时俱进地调整审计学专业课程体系,基于这些考虑,将审计学专业的基本课程体系设置为公共基础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主干课程、专业选修课程、拓展选修和公共选修课程及实践教学环节课程等6大部分。

1.公共基础课程。按照教育部关于本科教学的相关要求,公共基础课程的设置各校差异并不大,并且全部为必修课,此处不再赘述。依据该校审计学专业培养方案,学生需要完成55个学分。

2.学科基础课程。学科基础课设置的主要依据是教育部对于管理学科相关课程开设的统一规定,并结合部级特色专业建设的更高要求并做了细微调整,如表2所示。调整内容为基础会计学课程增加了16个课时的课程实验,即会计基础实验,提高学生对会计基础知识的感性认识。该类课程全部为必修课,学生需要完成21个学分。

3.专业主干课程。基于审计学专业与会计学专业的密切关系、专业发展领域以及专业培养方案确定的总学时容量,专业主干课程体系如表3所示。经过2―3年的实践,为了进一步突出内部审计的重点发展方向,后来又对这个体系做了微调,将内部审计和绩效审计两门课程的开设学期进行了对调。该类课程全部为必修课,学生需要完成18.5个学分。

4.专业选修课。以前的专业选修课不进行分组,根据先导和后导关系分学期依次开设,这样设置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学生选课急功近利,到第6学期末基本上修完了专业选修课所要求的学分,多数学生第7学期没有学习任务或者仅剩下1―2门必修课程,给日常管理带来很多困难。另外,学生选修课程主要以获取学分为主要目的,选课较为随意。为了克服这些缺陷,将专业选修课进行了分组,如下页表4所示。第Ⅰ组为限定选修课,学生至少应修满20.5个学分。第Ⅱ组为任意选修课,学生根据自己学分累积情况及毕业要求的最低学分数自行选择,即至少选修14个学分即可达到毕业要求。

5.拓展选修与公共选修课程。此类课程的设置是为了着重体现该校“管、工、经结合”的办学特色,以及航空工业管理背景,同时,拓展学生知识视野。拓展选修课中学校特色课程包括机械制造工程、航空概论及机械制图,必须修满4个学分;艺术类课程包括美术欣赏及音乐欣赏,必须修满2个学分。公共选修课程门类较多,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选修完成6个学分即可。

6.实践教学环节课程。按照“六位一体”的实践教学体系以及“四种能力”培养的要求,共计开设了8个实践教学环节,如下页表5所示。表中的总学时表示实践教学周数,共计25周,总计25个学分,全部为必修。其中,认识实习和毕业实习在校外实习及实训基地进行,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其他实践教学环节全部在校内实验教学中心集中进行。

另外,第二课堂教学的8.5个学分虽然不计入总学分,但也是达到毕业条件的要求之一。其中,四大讲座全部为必修,总学分7.5个,包括形势与政策、国防教育、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及河南省省情农情专题。创新学分1个,通过社会调查和公益劳动获得,由学生所在的会计学院随机组织实施。

(四)深入改革实践教学和实验体系

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尝试,审计学专业逐渐形成了“金工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的实践教学模式及实践教学内容,涉及8个实践教学环节,强化学生基础知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实践教学环节时间总量已经达到25周。目前,结合学生规模扩张以及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变化,我校还在不断地进行实践教学内容的优化以及实践教学管理模式的改进。

(五)积极开展课程建设与教材建设

截至目前,我校已经建成基础会计学、财务会计学、会计信息系统3门省级精品课程,审计学原理、财务审计学、高级财务会计学、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学等6门校级精品课程。与清华大学出版社合作出版了会计学系列精品教材共计21部,同时,与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合作出版了审计精品教材《审计学原理》《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这些成果都为审计学特色专业建设提供了强大的支持。

(六)继续强化审计教育教学及学术研究

我校审计学科研创新团队最早于1986年已经组建,经过不断调整和优化,目前团队骨干力量雄厚,研究方向稳定,团队科研优势明显。已获得国家社科项目1项,省部级项目20多项,这些项目的研究不仅提升了科研层次和水平,也促进了教学水平的提高。我校设立了科研奖励制度和学术交流资助办法,极大地促进了教师开展科研和学术交流的积极性。还将继续鼓励教师参与科研、以科研促教学的发展模式,不断提升学术水平,扩大专业建设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

(七)不断改进教学管理和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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