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工作经验总结汇总十篇

时间:2022-09-15 01:19:20

林业工作经验总结

林业工作经验总结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政〔20**〕82号),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确保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确立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规范森林资源流转行为,创新林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促进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加快林业生态市建设步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尊重历史,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林业“三定”(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以来落实的林权,不打乱重来,保持林业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妥善处理各种历史遗留问题,对权属不清的依法确认、协商解决,确保林区社会稳定。

2.权益平等,尊重群众意愿。充分发挥农民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的主体作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改革的内容、程序、方法、结果要向群众公开,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通过多种形式使每个村民平等享有权益。

3.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各乡(镇、区)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民主决策,自主选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式,自主确定经营管理形式。实行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

4.综合配套,系统推进。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创新林业管理体制和服务体系有机结合起来,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确保改革达到预期目标。

二、改革范围、总体目标和主要形式

(一)改革范围

本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范围包括全市集体所有的林地林木,重点是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尚未明晰的集体林以及市政府规划的宜林地。国有林地林木暂不列入本次改革范围。集体林地林木权属有争议的先行调处,再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二)总体目标

通过改革,基本建立起产权归属明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程序规范、监管服务有效的现代集体林权制度,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逐步形成集体林业的良性发展机制,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目标,力争到20**年底基本完成明晰产权、确权发证的主体改革任务。

(三)主要形式

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对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进行确认,明晰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或其他经营实体,确立农民或其他经营实体的经营主体地位,并依法签订林地林木承包(流转)合同,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及时进行现地勘验,确定四至界限,依法进行林权登记,颁(换)发林权证书,做到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保留少量的集体林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实行民主经营管理。要按照“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原则转换经营机制;也可以通过承包、租赁、拍卖等形式确定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其他经营主体经营,实行股份合作,所得收入按规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分配,均股均利到人到户。对利用贷款营造的集体山林,在落实经营主体时,必须按照“债随林权走”的原则明确债务偿还主体,落实抵押物。

2.妥善处理已经流转的集体林地、林木。集体经营的林地、林木已采取招标、租赁、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流转给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承包、内部自由组合、联户承包或其他社会经营主体依法承包,凡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承包或流转合同规范的,要予以维护;承包或流转合同不规范的,要予以完善;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依法纠正。

3.落实“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政策。自留山和责任山撂荒后,由集体收回统一组织造林的,可由集体与农户协商确定比例分成。“四荒”拍卖进行经营权流转的,要依法确权发证。

4.家庭承包经营。对集体统一经营的商品林,可按人口折算,分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户为单位划片承包经营,或有组织联合承包经营。

5.对于公益林,可以采取以下三种形式进行改革。一是把公益林的产权落实到村组,由村组集体管护经营;二是将其产权明晰到农户,由农户管护经营;三是将其产权明晰到联户,由联户管护经营。不论采取何种形式,都要做到均山均林,让农民确实得到利益。

6.对不宜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林地,可以通过均股、均利等其他方式落实产权。

无论采取何种形式,都必须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经2/3以上成员或村民代表同意。

三、工作步骤

(一)组织准备阶段

1.成立机构。为确保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市政府成立林改领导小组和林改办公室,负责全市林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各乡(镇、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具体承担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日常工作。

2.宣传发动。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发动,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积极性。各乡(镇、区)要召开动员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全面安排部署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3.调查摸底,制度方案。各乡(镇、区)要根据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准确掌握情况,结合本方案科学制定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各乡(镇、区)林改方案要上报市林业部门审批备案;行政村的林改方案,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表决通过,报乡(镇、区)审批备案。

4.组织培训。各乡(镇、区)要有重点地组织好林改骨干培训,使所有参与林改工作的人员充分认识林改的目的和要求,熟悉林改的程序和步骤,掌握林改的政策和方法,并能在改革中正确运用,确保改革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规范操作。

(二)勘界确权阶段

1.实地核查。在市林业部门的指导下,由乡(镇、区)抽调专业人员组成工作组,利用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图表资料),对各乡(镇、区)、村组的集体林地和林木现状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确定林地四至边界、面积及林木株数、蓄积,把林地所有权、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落实到山头地块,并按照统一要求绘制图表。

2.公示结果。完成集体林地和林木实地核查之后,将调查核实情况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分类改革方案,张贴招标公告,确定标的和承包期限,公开招标。属乡(镇、区)集体所有的林地和林木在乡(镇)政府、区管委会所在地公示,属村组集体所有的林地和林木在各村组张榜公示。

3.勘界确权。根据林改方案的要求,组织村组干部和林业技术人员现场核实山林权属、勘定面积和四至界址。外业勘界采取1:10000地形图勾绘和实地丈量(GPS)的方法,绘制出详细的地形图和小班图,标明林地位置、林种分布等。要将勘测结果和发包结果在村、组显著位置张榜公示,涉及相邻集体经济组织或国有单位的,在所属乡(镇)政府、区管委会所在地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0天,实行两榜定案。

4.调处纠纷。对林权争议或林权流转过程中引发的矛盾纠纷,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依法调处”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调处预案,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加大纠纷调处力度。对历史遗留问题,本着“尊重历史、依法办事、妥善处理”的原则,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协商等办法妥善解决。

(三)建档发证阶段

1.登记备案。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林权,按照林权改革方案将纳入林改的林地或林木,通过承包、拍卖、租赁等形式分别落实经营主体,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重新签订或补充完善承包、拍卖、租赁等经营合同,并以乡(镇、区)和村(组)为单位造册登记,形成完整的集体林改资料报乡(镇、区)备案。

2.审核输机。林地和林木产权明晰之后,各乡(镇、区)要对林权权利人申请登记办证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并签章同意后报市林业部门申请登记办证。市林业部门对申请办证资料再次进行审核,经审核认定符合办证条件的,将相关文字信息和数据输入计算机。市林业部门要将输机有关内容和以村为单位的林地使用权、所有权,宗地图制成公示表,在相关乡(镇、区)、村组公示,公示时间为30天。

3.颁发证书。公示无异议的,市林业部门要及时将林权登记申请材料报市政府审批。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核发全国统一制式的林权证书。全市统一采用1:10000地形图作为外业调绘和内业宗地转绘底图,林权证附图用宗地转绘图作底图,通过计算机扫描制作。发放林权证时要做到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核发新林权证后,原有的林权证要依法予以注销。

4.建立档案。根据档案管理的有关政策,按照客观、完整、准确、系统的基本要求,把林改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方案、图表、记录、声像、数据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原始资料及时整理造册、立卷归档、分级保管。林改档案实行市、乡、村三级保管制度,档案管理要有专房或专柜。市林业部门在归档保存的同时,要将一套原件移交市档案馆保存。

(四)检查验收,总结表彰

1.自查整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自查工作以乡(镇、区)为单位,对已完成林改的村,由所在乡(镇、区)组织验收组,按照全省统一检查验收标准和办法,逐项进行验收。自查工作结束之后,写出林改工作总结和验收申请报市林改办。

2.检查验收。在各乡(镇、区)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市林改办组成检查验收小组,对各乡(镇、区)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行全面量化考评和检查验收,合格后报请**市、**省林改办检查验收。

3.巩固完善。市林业部门和各乡(镇、区)要结合林改后千家万户造林、营林、护林、发展林业和林地经济的新形势、新特点,积极引导林农采取多种形式,建立民间护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组织,组建新的经营实体,健全保护森林资源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林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

4.总结表彰。检查验收结束后,市林改领导小组将对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表彰奖励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四、运行机制和职责分工

为把林改任务落到实处、抓到细处,要按照“市政府直接领导,乡(镇、区)组织,村组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原则,在全市自上而下建立起职责明确,突出效能的工作推进机制。

(一)建立分级负责的领导机制

市林改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部署我市林改工作,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林改意见,制定全市林改实施方案,审核各乡(镇、区)林改方案,组织落实各项林改工作。市林改办负责检查督导各乡(镇、区)的林改工作,配合**市林改办搞好各乡(镇、区)林改检查验收工作。各乡(镇、区)林改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乡(镇、区)林改工作,制定林改意见和实施方案,落实林改政策,并做好林改自查验收工作。

(二)建立分工协作的工作协调机制

市林业部门负责林改方案审定、操作规范和业务培训、政策法律咨询、林权登记、换发林权证书等。市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研究出台减费让利、资金扶持等优惠政策,加强对林改和林地资源开发、生态公益林保护等资金保障。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精简效能的要求,从机构和编制上保证林业部门正常开展各项工作。市监察部门要建立健全林农负担监测、举报及检查监督机制,确保不因林改增加林农负担。市档案部门要为林改搞好档案管理服务指导工作,按照规定做好林权档案接收进馆工作。各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报道集体林改的意义、法律、政策和各乡(镇、区)在改革中总结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等,加大林改宣传力度,营造林改舆论氛围。市民政、国土、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要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积极主动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形成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整体动力。

(三)建立自上而下的督导检查机制

市林改领导小组在配合**市林改督导组工作的同时,也要成立督导组,重点对林改等落实情况进行全过程督导检查。同时,邀请市人大、政协对林改工作进行视察和工作监督。

(四)建立运转高效的工作联系机制

各乡(镇、区)林改领导小组要及时向市林改办上报林改进展情况,原则上每月一报。阶段性工作基本完成后,要写出详细的总结汇报。对于林改中需要请示、报告的重大问题,要按程序逐级请示、报告。各乡(镇、区)要办好工作简报,及时向市林改领导小组和市林改办上报信息。市林改领导小组要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座谈会,总结好的经验,推广好的办法,推动改革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有序开展工作

各乡(镇、区)要切实加强对林改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分片包干的形式,落实责任。同时,在组织发动、规范操作、林权纠纷调处以及林改重大问题的研究解决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确保不发生集体上访等突发事件。

(二)保障资金,落实工作人员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时间紧,任务十分繁重。各乡(镇、区)和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安排落实好工作经费,促进林改工作顺利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政策性、技术性和社会性很强,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挑选责任心强、甘于奉献、群众信得过的、认真负责的同志,组成林改工作班子,保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成效。新晨

(三)规范操作,确保林改质量

林业工作经验总结篇(2)

森林为人类提供了木材或其他产品, 更为人类能有一个良好的生存环境做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但是有限的森林资源已难以满足人类对森林产品和服务持续增长的需求, 大力发展人工林就显得尤为重要。由于多年来单纯追求森林木质产品的利用, 许多人工林质量低劣或健康状况不良, 从而降低了其生态服务功能。科学的抚育措施是解Q问题的关键[ 1 ]。本文通过系统整理、分析国内相关文献, 就抚育间伐对森林生态系统影响方面的研究现状进行了总结, 并探讨了今后森林间伐研究的发展方向。

1 森林抚育间伐的作用及目的

对于森林抚育在森林培育中的作用, 奥地利著名森林培育学家汉斯・迈耶尔(1980) 讲到: 一个符合自然规律的健康而又富有生命力的森林, 不仅可以生产优质木材, 还可以发挥人们所期望的为社会公益服务的效能

对森林抚育间伐目的的传统认识

抚育间伐是科学培育和经营森林的重要手段。在传统认识中, 抚育间伐的目的主要有4 个方面: ①改善林木品质, 提高木材利用等级; ② 调整林分结构, 淘汰非目的树种, 扩大目的树种的生存空间, 加速林木生长; ③ 获得中小径材, 提高木材利用量; ④改善林分的卫生状况, 减少病虫害和防止森林火灾,提高林分稳定性。

新形势下的新要求

随着人们对林业与环境关系认识的不断深入,可持续林业、近自然林业等森林经营管理新理论在发达国家林业实践中首先得到应用。新形势下, 人们对林业提出了以下新的要求。

1) 提高森林生物多样性。近自然林业强调多树种的混交, 保证森林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通过适宜的抚育间伐, 发展异龄复层混交林, 人工诱导形成稳定、理想的群落结构, 就能给更多的动物提供足够的食物, 并且给许多特殊物种提供栖息地, 从而增加森林生物多样性。

2) 保证森林生态过程的连续性和独特性。发展的近自然林业的理论观点是: 为了人类的需求, 在保持森林自然结构的前提下允许作偏离自然的林业经营活动, 通过人工手段促进天然林的恢复, 使森林进入发展演替, 在森林出现衰退前获取其损失的一部分以维持森林生物的总量[ 3 ]。因此, 抚育间伐就要使林分能进行接近生态的自发生产, 保持森林生物群落的动态平衡。

3) 提高人工林的景观多样性和异质性。天然林组成复杂, 结构层次多样, 构成的景色绚丽多彩; 而人工林组成单一, 结构层次简单, 景观单调平淡。因此, 抚育间伐的目标就是形成多层次复层结构的、生物种类较丰富的、近自然的人工群落, 从而提高森林的生态服务功能。

2 森林抚育间伐对森林的影响

间伐强度是抚育间伐措施的一个重要指标, 对后续林分有直接影响, 对加速森林资源培育具有重要意义是抚育间伐研究的重点。人们以林木胸径、树高、单株材积、林分总蓄积量、生产力和生物多样性等为评价指标, 研究和探索不同间伐强度的效果, 总结相关规律, 以作为制定间伐强度的依据。

2. 1 对林分基本测树因子的影响

对于商品用材林来说, 胸径、树高、单株材积和林分单位面积、总断面积、蓄积量始终是评价间伐强度合理性的主要指标。对于间伐对胸径、树高和单株材积生长影响的研究有着较为一致的结论, 即不同的间伐强度对林分平均胸径生长的影响差异极显著, 但对树高影响不大, 相应地能显著提高林木单株材积生长量。邵锦锋和魏柏松[ 7 ]对湿地松林的研究, 雷相东、陆元昌等对落叶松云冷杉混交林的研究, 林少华[ 9 ]对马尾松的抚育试验研究, 宋庆安、李午平对马尾松天然次生林的试验研究, 孙志虎、王庆成等对白桦天然林的研究以及张春锋、殷鸣放等对人工阔叶红松林生长的研究, 都得到了相同的结论。但是由于这些研究在树种、立地条件、间伐模式、轮伐期、调查方法等方面存在差异, 不同抚育间伐强度对林分总蓄积量(收获量) 的影响目前还没有一致的结论。Knoebo l等对美国鹅掌楸不同强度间伐试验分析表明, 间伐会减少收获量; 而吴际友等认为抚育间伐会增加湿地松林分的收获量; Clu t ter 等则认为间伐对湿地松收获量基本无影响, 这与林少华对马尾松的间伐强度试验, 苏培正[ 16 ]对木荷纯林的试验, 李克俭、王春红对侧柏人工林的间伐试验, 还有姚克平[ 18 ]的马尾松人工

林抚育间伐强度试验所得出的结论相同。可见, 间伐可使保留木生长空间扩大, 促进林木生长, 但也使单位面积内立木株数减少。因此, 间伐对林分总收获量的影响取决于上述两种效应的相对大小, 这也是间伐效应的细节上有许多不确定性而需要开展更多、更深入系列研究的原因。

2. 2 对森林生产力的影响

林分间伐后, 虽然林木株数有所减少, 但是间伐调整了密度, 扩大了保留木的营养空间, 改善了林内小气候条件, 有利于提高林分的质量和生产力。方海波[ 19 ]在研究杉木人工林间伐后生物量的变化时发现, 间伐后乔木层生物量减少17. 90 %, 但连续几年的生长后, 林分生物量有明显的提高。杨玉林、高俊波等[ 20 ]在研究抚育间伐对落叶松生长的影响时, 也得出间伐10 a后, 林分总生物量随林分密度的增加而加大。Baldw in[ 21 ]在研究间伐对火炬松林分的影响时, 认为所有的间伐都增加了树干、树叶、树枝和树冠的生物量, 增加量随间伐强度的增大而加大。傅校平等[ 22 ]在研究间伐强度对杉木人工林林分的影响时认为, 间伐可以显著提高林分平均单株生物量。现阶段的研究表明: 人工林经间伐以后, 林下空间环境发生显著改变, 光照增强, 从而有利于林下灌草层和地被物层的生长, 促进其生物量的增加。方海波[ 23 ]在研究湖南会同杉木人工林间伐后的林下植被生物量时发现, 间伐后的灌木、草本以及林下死地被物生物量都有显著增加; 马履一, 李春义等[ 24 ]研究不同间伐强度对北京山区油松林下植物影响时发现, 林下植物总生物量随间伐强度的加大而增加; 熊有强[ 25 ]在对江西分宜杉木林下植被生物量的调查研究中, 李克俭、王春红[ 17 ]在对侧柏人工林的试验中, 杨年友、李玲等[ 26 ]对日本落叶松人工商品林以及雷相东、陆元昌[ 8 ]等对落叶松云冷杉混交林灌草生物量的试验中都得到类似的结论。

2. 3 对林下植被的物种多样性的影响

对于抚育间伐对林下植被和灌木的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不同的学者得出的结论也不尽相同。许多研究认为, 伐后物种的多样性比伐前高[ 27 ]。比如于立忠等[ 28 ]在探讨人为干扰(间伐) 对红松人工林下植物多样性的影响时得出: 人为干扰改变林下光照环境, 促进植物生长, 随着干扰(间伐) 强度的增加, 红松人工林下植物种类、数量明显增加; 不同干扰强度红松人工林下植物种类的丰富度和多样性明显高于对照区;人为经营干扰改变了红松人工林下植物组成, 随着干扰强度的增加, 共有物种也会增加。上述结论与Sm ith和M iller[ 29 ]在研究间伐对生物多样性影响时得出的结论相似, 他们认为集约间伐的林分比未间伐的林分有更高的植物丰度; 随着收获强度的增加, 地被和灌木的盖度也会增加。另外一些研究则认为间伐对物种多样性无显著影响。eader[ 30 ]认为草本物种的数量和频度随上层部分间伐强度的增加没有出现显著的变化。Gilliam [ 31 ]在研究间伐强度对物种丰富度和多样性影响时认为, 间伐后的成熟林和皆伐后的幼林草本层的物种多样性无显著变化。雷相东、陆元昌[ 8 ]等在研究抚育间伐对落叶松云冷杉混交林的影响时得出, 间伐虽然改善了林内的光照条件, 促进了林下乡土植被的生长和发育, 物种多样性略有增加, 但总的来说间伐对物种多样性并未造成大的影响。还有一些研究者则支持“中度干扰假说”, 认为中度间伐的林分由于资源水平适中(主要是光资源) , 因而有利于林下植被均匀度和多样性的提高。

2. 4 对森林土壤的影响

土壤质量不仅是自然属性, 更是人为因素作用的结果[ 32 ]。唐效蓉、李午平等[ 33 ]对马尾松天然次生林研究后发现, 间伐后土壤速效氮、速效磷、速效钾含量以及土壤含水率、有机碳、有机质含量都有明显提高。张鼎华等[ 34 ]的研究也发现, 间伐后土壤微生物数量增加, 土壤容重降低, 总孔隙度、速效养分、土壤肥力都得到了改善和提高。也有研究者认为, 移走间伐木带走了土壤养分, 从而使土壤肥力降低, 但适当的间伐对林地土壤肥力的负面影响是很微小的。

3 面临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3. 1 面临的问题

林业的可持续发展依赖于森林资源的持续, 森林资源的持续又依赖于森林的科学经营, 森林生态系统经营已是21 世纪森林经营模式的最佳选择, 而抚育改造则是森林生态系统经营的关键性措施[ 36 ]。总结国内外在抚育间伐试验研究领域开展的大量研究工作, 我们可以发现, 面对21 世纪林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有如下亟待解决的问题。

1) 抚育间伐的理论还不够完善。抚育间伐虽是个经典话题, 但基于我国森林面积广阔、资源丰富的实际情况, 有许多树N、森林类型的间伐试验还未见研究; 且随着森林经营目的的改变, 究竟何种林分、树种在具体的间伐起始期施以何种间伐方式、多大的间伐强度以及间伐次数更为合理, 目前还没有统一明确的答案, 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2) 抚育间伐的评价指标还不够全面。在以往的试验中, 对林分基本测树因子、总蓄积量及林下植被多样性的研究较多, 对林地生产力、森林更新、景观生态、森林动物及病虫害等方面的研究还较为少见,而抚育间伐需长期干扰, 短期内很难在这些林分技术指标上反映出来, 这就需要加强此方面的研究。

3) 抚育间伐是森林经营的措施, 而不是木材生产的措施, 必须充分认识抚育间伐的意义, 既不能把抚育间伐作为木材生产的手段, 又不能因为间伐导致生产亏损而忽视间伐工作的开展。因此, 如何调整森林抚育间伐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使森林的总效益最大, 也是正待解决的问题。

4) 抚育间伐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 从具体的间伐技术要素的制定到间伐措施的实施, 需要专业人士的指导和参与才能提高劳动强度和生产率。落后的理论指导和繁琐的抚育间伐工序都会降低间伐工作的质量。

3. 2 对策建议

为解决上述问题, 提高我国森林可持续经营的能力, 在森林抚育间伐理论与实践的试验与研究领域, 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做一些切实有效的工作。

1) 综合各抚育间伐的技术要素, 在我国的森林资源中分地域、树种、森林类型进行科学完善的抚育间伐试验, 通过比较不同的间伐效果来确定合理的间伐理论体系, 为以后的间伐实践提供依据。

2) 对抚育间伐的多种生态工艺指标、生态效益指标, 我们应该加强时间尺度上的监测; 对各指标体系进行长期定位监测。通过数据的大量积累, 对抚育间伐的效益进行综合评价, 以达到森林可持续经营的目的。

3) 加大抚育间伐经济效益的调查研究工作, 以保证森林生态服务功能不受破坏为前提、近自然森林经营为原则, 在节省经营成本的同时增加林分的木材生产, 使森林抚育间伐的综合效益达到最大值。

4) 加强间伐施工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力度, 把新的试验理论及时补充并反映到间伐技术规程中,增加其可操作性以便于掌握。在实施技术方面, 应及时更新间伐设备, 从而减少对林地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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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李克俭, 王春红. 侧柏人工林抚育间伐效果的研究[J ]. 山东林业科技, 2002 (2) : 12214.

林业工作经验总结篇(3)

一、上半年工作的简要回顾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林业厅等部门的大力关心支持下,我们在林改工作中认真落实“省市统一指挥、县区直接领导、乡镇组织实施、村组具体操作、部门指导服务”的工作机制,坚持“高位强势推进,重心下移,打牢基础”的主体改革思路,强化组织领导、宣传培训、方案制订、纠纷调处、确权发证、管理创新、后勤保障、督察指导八个方面的工作,强势推进我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截止2009年5月31日,全市已完成了141个乡镇、22593个村民小组的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外业勘测任务,分别占全市涉及林改任务乡镇、村民小组总数的98.60%、92.65%;确权面积1226.72万亩,占全市集体林地面积1314.47万亩的93.32%;已确权到户65.6888万户,确权宗地154.0445万宗,平均宗地面积7.96亩;已完成输机128.3293万宗,占确权宗地总数的83.31%;受理纠纷3461起,调处3372起,调处率为97.43%;累计投入林改工作经费7966.524万元。完成了对5个县的市级检查验收,占全市总任务的45%。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林改领导小组的安排和要求,今年8月底必须完成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同时启动配套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今年上半年,各县区认真落实今年1月水富林改验收工作会议、2月28号林改暨林业局长会议精神,组织开展了回头看,查缺补漏和县级自查验收等工作,全市基本完成了主体改革工作,整改工作正在紧张进行,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市林改办积极筹备,精心组织,认真培训,统筹安排,把林改检查验收工作作为重点来抓,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一)及时启动了市级验收。

去年林改电视电话会议明确提出2008年底基本完成主体改革任务的要求后,各县加大了工作力度,水富县于2008年底率先提出验收申请。市林改办根据市林改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拟定了验收方案,进行了样本抽取,从市林业局机关、各科室站所抽出50余名工程技术人员组成检查验收组,对检查验收中要熟悉和掌握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技术操作规程、《林权管理地理信息系统》、档案创建与收集等,进行集中学习和培训,针对《检查验收办法》中所设置的考核评分内容进行讨论,明确了检查验收中须把握的重点、要达到的深度,需把握的尺度;并分别从十个县区抽调了一名业务分管领导和一名技术负责人,通过再次培训后,参与水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检查工作,在对水富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进行了市级验收的基础上,市林改领导小组于1月13日在水富召开了“××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检查验收工作会议”,标志着我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检查验收工作正式启动。

(二)以检查验收促整改,主体改革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

继水富验收之后,4至5月,市林改领导小组集中技术力量、集中优势兵力,在市级相关部门的共同参与下,对彝良、绥江、巧家、盐津四县进行了验收,除彝良县需进行较大整改后复查之外,其余三县一次通过了验收。通过随机抽样进行的定性定量检查分析,找准了林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整改措施和建议。从上午各县的汇报情况看,各县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都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研究,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拟定了具体的整改方案,落实了专项经费,组织队伍开展整改,各项整改完善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从对水富县整改情况的复查结果看,各种存在问题得到了有效的整改,主体改革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

通过水富的验收工作,对各县的触动很大,一些以前没有引起重视的环节得到了重视。特别是2月28号全市林改暨林业局长会上,明确了验收时间表,各级各部门积极行动起来,进行倒计时安排,加大了工作力度。一是各县区积极自查和整改。开展了村村见面的自检自查、交叉检查和“回头看”,对一些被平时忽视的细节,进行了查缺补漏。二是市县林改办加大了督查指导的力度。市局挂钩联系各县区的督查组均到县开展了督查指导工作;三是加大了热点难点纠纷的调处力度。在林业、司法、民政、地方政府的共同参与下,密切协作,加大了林权纠纷调处工作力度,一些久拖未决的、涉及县与县、县与林场的林权纠纷(争议)调处有了实质性进展。四是林改档案的收集整理有了进一步规范。各县区相互交流学习,取长补短,不断完善和规范林改档案。通过各县区的自查、整改,主体改革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

(三)验收情况的基本估价。

从水富县开始,我们采取大兵团打歼灭战的方式进行市级验收,目的在于统一标准,统一方法,缩短时间。对五个县的检查验收是认真的,是客观公正的,达到了以验收促整改的目的,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检查验收制度体系。

从五个县的验收结果看,各县始终把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作为全县的重要工作来抓,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来落实,作为衡量各级党委、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准来检验,形成了县、乡、村三级书记抓林改的格局。结合实际,层层建立领导分片和部门挂钩联系制,形成了各具特色的考核奖惩、质量评价、责任追究、督促检查、技术指导、资金管理、双向承包等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基本做到了组织领导、机构落实、人员、经费、技术服务到位;坚持规范操作,基本做到了“人、地、证”相符,“图、表、册”一致。面积确权率、确权到户率、宗地合格率、档案合格率、群从满意率等指标均达到了《检查验收办法》要求,通过检查,我们认为:各级党委政府是高度重视的,林业部门是全力以赴的,各项准备是基本充分的,工作是基本到位的,成绩是突出的,成效是显著的。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对政策的理解和执行有不到位的地方。对改革范围,改革目的(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提升效益)的理解仍有不到位的地方。在《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力度和稳步推进配套改革的意见》(云办发〔2007〕20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出台后,仍有只对集体人工商品林及宜林荒山进行改革的情况,试点阶段的乡镇也没有及时进行纠偏。对均山、均股、均利三种确权方式适用的条件理解不够,把握不准。图省事,把集体统管山简单地以‘均股’的方式确权到户,没有向群众讲清楚三种确权方式的利弊关系,没有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就以‘均股、均利’的形式落实集体统管山的产权,没有把“均山”作为主要(第一)的确权到户方式进行确权。

2、部分村组《方案》不具针对性。关于方案,历次会上都在强调,采取印发“范本”、领导带头拟《方案》等很多措施来加以规范,但仍然是问题最多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方案过于简单。基本内容不全,村情、组情、林情、民意等基本情况不清;二是改革措施不具体。没有针对不同的林权类型提出具体的改革措施,泛泛而谈,缺乏针对性;三是没有认真审核就批复。在一些方案中,存在数据矛盾、无中生有、逻辑错误、甚至违背政策原则的情况;四是缺少民主决策的重要依据。

3、集体统管山、乡、村、组林场改革不彻底,相关合同、协议不规范。一是确权方式上,本应以“均山到户”为主,结果大多数搞成了以“均股、均利”为主要形式,没有以“均山”的形式实现初始产权分配,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导致确权到户率低。二是缺少重要支撑要件。均股、均利中缺少必要的合同、协议等重要支撑要件,即使有、也不规范完善。

4、外勘技术不规范,新老林改软件对接存在差异。存在部分宗地面积达不到精度要求或出现整移,宗地信息因子填写错误,四至描述颠倒、含糊,林种、树种界定不准确等情况;新老林改软件对接存在差异。通过新老两个系统的对接,也检验出原有基础工作的精细与粗糙,有些就对接不了,出现林权证附图整移的情况,需要补充大量的基础材料,有的需要推倒重来。新的林改软件使用中,也反映出一些林改队员对新的林改软件系统研究不透、请教不够、运用不熟的问题,因此,在输机录入方面,一些县欠帐较大。

5、档案材料内容错漏,归类不清、管理混乱。有的反复涂改、补充,缺乏真实性,形式与内容不统一、不完整,材料之间相互矛盾,档案分类错误,大多数县两套档案未齐全。

6、纠纷调处不彻底。在纠纷调处上,缺乏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总是搞领导说了算,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林权纠纷。在国家与集体之间的林权纠纷问题上,总是一味追求国家应让利于民,不考虑林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尊重历史,不尊重事实,造成国有林地流失。从近期统计报表数据看,全市纠纷排查总数呈下降趋势,减少了一百多起,这些纠纷总数是如何减少的,需进一步查明原因,是原来统计错误、确实没有?是怕麻烦、图省事而隐报瞒报?还是调解了,而当时没有形成相关的记录资料而人为省去了。凡是调解过的林权林界纠纷,必须记录在案,做到有据可查,不能给今后的配套改革工作留下隐患。

上述问题的存在,有其客观上的困难和因素,也有主观上的原因,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必须采取针对性措施,着力加以解决。

二、下半年工作要求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在保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林地承包经营权交给农民,使农民不仅具有经营的主体地位,而且享有对林木的所有权、处置权、收益权,这项改革旨在建立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既能够兴林,又能够富民的林业经营体制,形成林业发展的组织机制,从而带动林业的大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大幅度提高。主体改革阶段工作效果的好坏、工作质量的高低,关系到配套改革的推进和林区社会的稳定。因此,各级林业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严谨的作风,精益求精的要求,认真开展好各项工作。

(一)突出主体改革验收重点,力争在7月底全面完成。

按照2月28日林改暨林业局长会提出的7月底前完成市级验收的总体要求,当前的市级验收任务还很重,接下的三个月,仍是以林改验收为重点。要按照2月28日会上明确的时间、顺序,组织开展好剩下的大关、永善等6个县的检查验收工作,力争7月底前全面完成市级检查验收,8月份提请省级检查。还没有验收的6个县区,一是务必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内外业工作进度,做好自检自查;二是按时提交验收申请和自查验收报告,提交的报告必须是以林改领导小组的名义上报,自查验收报告中,必须按要求准确提供能够抽样的基础数据;三是必须做好相关汇报材料、配合人员、车辆等准备,确保能在较快的时间内,完成市级的检查验收。

(二)抓住整改完善这个关键环节,做好省级验收相关准备工作。

按照省里面的安排,将在8月份对我市进行抽查,我们无法控制抽哪几个县区,因此,每一个县区都必须做好迎接省上检查的各项准备,切实抓好整改完善这个关键环节。已经验收了的县和即将验收的县区,要对照前面提到的、市级检查验收中发现的带共性的问题,认真对照梳理,要对检查组在各县、各乡镇指出的,以及检查组没有提到,而自己已经发现了的存在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拟定切实可行的整改完善方案,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对此,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继续加强对整改完善工作的组织领导,继续把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完善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进行专题研究,确保队伍不散、力度不减、热度不降,集中精力,限期整改完善;林业部门要把整改完善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力戒盲目自满、自以为好、侥幸过关的心理,克服松劲、厌战情绪,增强紧迫感和危机感,切实把整改完善工作做得更细、更扎实、更充分一些。

(三)积极稳妥地抓好林权证发证工作。

《林权证》是保护林权所有者产权的法律凭据,是办理林木采伐、林地林木流转、抵押贷款、纠纷调处等的重要依据。发给林农一本经营主体明确、责权利清晰、四权到位、经得起时间和历史检验、群众满意、放心的《林权证》,是主体改革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志。为发好这样一本证,我们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做了2年多的基础性工作。打证发证就是将勘测资料转化成为法定成果的过程,必须严肃认真、慎之又慎地把好‘打证、发证’这道关,否则,将前功尽弃。一是必须对内外业输机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校对,确保宗地数据、宗地信息准确无误,做到人、地、证一致,图、表、册相符;二是做好登记申请材料的收集整理,确保内容规范齐全;三做好发证前的法定公示。平常我们所讲的“三榜”公示,其公示阶段、公示的内容和时间一般是:“一榜”,是将林改前的林权摸底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二榜”,是按讨论通过的《林改方案》勘界后,对勘测的林权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三榜”,是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林权登记职责后,登记机关对已经受理的登记申请,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林权登记申请表”上所列内容,在森林、林木和林地所在地进行的法定公示,公示期为30天。要求公示的时间,可以是会议形式、可以是张榜的形式、也可以直接到户的形式进行公示,经过群众签字认可,可以缩短时间,在公示期间,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做到有错必纠,并注意原始稿件、痕迹材料的收集、保存;四是做好登记造册,完善申领手续,确保不发错、不发重、不发漏;五是要确保不同类型权利证书的发放。如所有权证、使用权证、流转权证等,要把证书发到该持证的人手中,发证工作要在省级验收前完成95%以上;六是规范建档,建立健全林权信息查询系统,确保有据可查,方便快捷。

(四)抓档案规范收集整理,实现档案的数字化、现代化管理。

林改档案需要日积月累,做到真实完善,并要高度重视档案的安全,实现档案数字化、现代化管理。一是要严格按照市林业局和市档案局联发的《关于转发云南省林业厅、云南省档案局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昭林联发〔2007〕15);以及国家林业局、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的意见》(林策〔2007〕61号)要求,对林改各阶段、各工作环节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表、声像、数据、记录等各种原始记录材料和载体进行收集和创建。二是要按“三级四类”的原则进行分类归档;三是永久性档案要形成一式两套规范完整的林改档案,一套交地方档案部门保管,一套(复印件)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留存;定期档案(分为30年、10年)不移交档案部门。四是林权类档案要形成电子档案,为将来电子信息化网络管理做好准备。五是规范管理,确保档案安全。整理归档完备后,应按有关规定,在省级验收之后3个月内向当地档案管理主管部门移交,办好交接手续。特别要注意纸质材料的防潮、防蛀、防火、防盗,要加以备份,同时要加强电子档案的集中专人管理,防止相关数据信息的丢失和计算机病毒的侵入。

(五)搞好经验总结,做好成果展示。

两年的林改工作中,全市上下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付出了辛苦的劳动,涌现出许多感人事迹,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林权主体改革结束之际,市级准备以市委、政府的名誉进行总结表彰,各县区要提前做好相关准备,要对过去所做的工作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和提炼,把最能代表本县、本乡镇林改特色的典型选出来,把最能反映典型的主要做法、经验、人物事迹写出来,努力挖掘林改中的先进典型、先进人物,撰写典型经验、交流汇报材料,做好市级表彰的推荐上报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在各级新闻媒体的支持、配合下,做好影像资料的收集,制作出全面反映主体改革工作的电视专题片,做好成果展示。

(六)积极调研,推进配套改革。

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主体任务,只是整个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第一步。真正实现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建立起现代林业产权制度,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配套出台一系列相关的政策措施,改革才能取得预期的成效,才能达到既定的目标。在抓好主体改革验收的同时,一是要抓紧收集、整理、学习有关配套改革的方针政策,下大力气抓好配套改革的基础研究,在用好、用活现有林业扶持政策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林权的流转机制和林地经营管理方式,为林农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二是要认真学习贯彻邬副市长5月7号在巧家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检查验收会上的讲话精神(政情通报第35期),尽快明确机构和人员编制,加快建立林业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组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搭建集‘政策、科技、融资、交易’于一体的服务平台;三是要组织好考察学习,以县为单位,市里适时组织适当规模考察学习。

(七)建立森林资源监测体系,统一森林资源数据。

在林权权主体改革中,要结合我市天保工程总体规划、两类林区划、国家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省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和二类调查等成果把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成果有机地统一起来,根据地理区位和森林资源分布特征、结构特点,建立森林资源监测体系,使公益林区划界定和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的山头地块、林班、小班与林权制度改革的宗地有机地统一,使禁限伐协议、相关管护合同和承包合同、村组改革方案有机统一,使林权所有者与公益林所在的山头地块、林班、小班和宗地一一对应,使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公益林区划界定成果、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协调一致,建立健全公益林补偿机制,完善林权制度改革承包关系,为今后的森林资源管理和生态建设、产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1、在二类调查成果还未正式审定之前,要主动与承担二类调查任务的单位联系,对照林改成果、对二类调查材料进行修正;

2、还没有按标准支付二类调查经费的,要抓紧筹措及时支付,必须在六月底前结清,以确保尽快获得二类调查成果。

(八)加强领导,搞好协调,切实开展好“绿盾三号”行动。

林业工作经验总结篇(4)

一、上半年工作的简要回顾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林业厅等部门的大力关心支持下,我们在林改工作中认真落实“省市统一指挥、县区直接领导、乡镇组织实施、村组具体操作、部门指导服务”的工作机制,坚持“高位强势推进,重心下移,打牢基础”的主体改革思路,强化组织领导、宣传培训、方案制订、纠纷调处、确权发证、管理创新、后勤保障、督察指导八个方面的工作,强势推进我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截止2009年5月31日,全市已完成了141个乡镇、22593个村民小组的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外业勘测任务,分别占全市涉及林改任务乡镇、村民小组总数的98.60%、92.65%;确权面积1226.72万亩,占全市集体林地面积1314.47万亩的93.32%;已确权到户65.6888万户,确权宗地154.0445万宗,平均宗地面积7.96亩;已完成输机128.3293万宗,占确权宗地总数的83.31%;受理纠纷3461起,调处3372起,调处率为97.43%;累计投入林改工作经费7966.524万元。完成了对5个县的市级检查验收,占全市总任务的45%。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林改领导小组的安排和要求,今年8月底必须完成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同时启动配套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今年上半年,各县区认真落实今年1月水富林改验收工作会议、2月28号林改暨林业局长会议精神,组织开展了回头看,查缺补漏和县级自查验收等工作,全市基本完成了主体改革工作,整改工作正在紧张进行,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市林改办积极筹备,精心组织,认真培训,统筹安排,把林改检查验收工作作为重点来抓,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一)及时启动了市级验收。

去年林改电视电话会议明确提出2008年底基本完成主体改革任务的要求后,各县加大了工作力度,水富县于2008年底率先提出验收申请。市林改办根据市林改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拟定了验收方案,进行了样本抽取,从市林业局机关、各科室站所抽出50余名工程技术人员组成检查验收组,对检查验收中要熟悉和掌握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技术操作规程、《林权管理地理信息系统》、档案创建与收集等,进行集中学习和培训,针对《检查验收办法》中所设置的考核评分内容进行讨论,明确了检查验收中须把握的重点、要达到的深度,需把握的尺度;并分别从十个县区抽调了一名业务分管领导和一名技术负责人,通过再次培训后,参与水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检查工作,在对水富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进行了市级验收的基础上,市林改领导小组于1月13日在水富召开了“××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检查验收工作会议”,标志着我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检查验收工作正式启动。

(二)以检查验收促整改,主体改革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

继水富验收之后,4至5月,市林改领导小组集中技术力量、集中优势兵力,在市级相关部门的共同参与下,对彝良、绥江、巧家、盐津四县进行了验收,除彝良县需进行较大整改后复查之外,其余三县一次通过了验收。通过随机抽样进行的定性定量检查分析,找准了林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整改措施和建议。从上午各县的汇报情况看,各县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都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研究,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拟定了具体的整改方案,落实了专项经费,组织队伍开展整改,各项整改完善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从对水富县整改情况的复查结果看,各种存在问题得到了有效的整改,主体改革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

通过水富的验收工作,对各县的触动很大,一些以前没有引起重视的环节得到了重视。特别是2月28号全市林改暨林业局长会上,明确了验收时间表,各级各部门积极行动起来,进行倒计时安排,加大了工作力度。一是各县区积极自查和整改。开展了村村见面的自检自查、交叉检查和“回头看”,对一些被平时忽视的细节,进行了查缺补漏。二是市县林改办加大了督查指导的力度。市局挂钩联系各县区的督查组均到县开展了督查指导工作;三是加大了热点难点纠纷的调处力度。在林业、司法、民政、地方政府的共同参与下,密切协作,加大了林权纠纷调处工作力度,一些久拖未决的、涉及县与县、县与林场的林权纠纷(争议)调处有了实质性进展。四是林改档案的收集整理有了进一步规范。各县区相互交流学习,取长补短,不断完善和规范林改档案。通过各县区的自查、整改,主体改革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

(三)验收情况的基本估价。

从水富县开始,我们采取大兵团打歼灭战的方式进行市级验收,目的在于统一标准,统一方法,缩短时间。对五个县的检查验收是认真的,是客观公正的,达到了以验收促整改的目的,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检查验收制度体系。

从五个县的验收结果看,各县始终把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作为全县的重要工作来抓,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来落实,作为衡量各级党委、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准来检验,形成了县、乡、村三级书记抓林改的格局。结合实际,层层建立领导分片和部门挂钩联系制,形成了各具特色的考核奖惩、质量评价、责任追究、督促检查、技术指导、资金管理、双向承包等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基本做到了组织领导、机构落实、人员、经费、技术服务到位;坚持规范操作,基本做到了“人、地、证”相符,“图、表、册”一致。面积确权率、确权到户率、宗地合格率、档案合格率、群从满意率等指标均达到了《检查验收办法》要求,通过检查,我们认为:各级党委政府是高度重视的,林业部门是全力以赴的,各项准备是基本充分的,工作是基本到位的,成绩是突出的,成效是显著的。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对政策的理解和执行有不到位的地方。对改革范围,改革目的(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提升效益)的理解仍有不到位的地方。在《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力度和稳步推进配套改革的意见》(云办发〔2007〕20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出台后,仍有只对集体人工商品林及宜林荒山进行改革的情况,试点阶段的乡镇也没有及时进行纠偏。对均山、均股、均利三种确权方式适用的条件理解不够,把握不准。图省事,把集体统管山简单地以‘均股’的方式确权到户,没有向群众讲清楚三种确权方式的利弊关系,没有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就以‘均股、均利’的形式落实集体统管山的产权,没有把“均山”作为主要(第一)的确权到户方式进行确权。

2、部分村组《方案》不具针对性。关于方案,历次会上都在强调,采取印发“范本”、领导带头拟《方案》等很多措施来加以规范,但仍然是问题最多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方案过于简单。基本内容不全,村情、组情、林情、民意等基本情况不清;二是改革措施不具体。没有针对不同的林权类型提出具体的改革措施,泛泛而谈,缺乏针对性;三是没有认真审核就批复。在一些方案中,存在数据矛盾、无中生有、逻辑错误、甚至违背政策原则的情况;四是缺少民主决策的重要依据。

3、集体统管山、乡、村、组林场改革不彻底,相关合同、协议不规范。一是确权方式上,本应以“均山到户”为主,结果大多数搞成了以“均股、均利”为主要形式,没有以“均山”的形式实现初始产权分配,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导致确权到户率低。二是缺少重要支撑要件。均股、均利中缺少必要的合同、协议等重要支撑要件,即使有、也不规范完善。

4、外勘技术不规范,新老林改软件对接存在差异。存在部分宗地面积达不到精度要求或出现整移,宗地信息因子填写错误,四至描述颠倒、含糊,林种、树种界定不准确等情况;新老林改软件对接存在差异。通过新老两个系统的对接,也检验出原有基础工作的精细与粗糙,有些就对接不了,出现林权证附图整移的情况,需要补充大量的基础材料,有的需要推倒重来。新的林改软件使用中,也反映出一些林改队员对新的林改软件系统研究不透、请教不够、运用不熟的问题,因此,在输机录入方面,一些县欠帐较大。

5、档案材料内容错漏,归类不清、管理混乱。有的反复涂改、补充,缺乏真实性,形式与内容不统一、不完整,材料之间相互矛盾,档案分类错误,大多数县两套档案未齐全。

6、纠纷调处不彻底。在纠纷调处上,缺乏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总是搞领导说了算,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林权纠纷。在国家与集体之间的林权纠纷问题上,总是一味追求国家应让利于民,不考虑林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尊重历史,不尊重事实,造成国有林地流失。从近期统计报表数据看,全市纠纷排查总数呈下降趋势,减少了一百多起,这些纠纷总数是如何减少的,需进一步查明原因,是原来统计错误、确实没有?是怕麻烦、图省事而隐报瞒报?还是调解了,而当时没有形成相关的记录资料而人为省去了。凡是调解过的林权林界纠纷,必须记录在案,做到有据可查,不能给今后的配套改革工作留下隐患。

上述问题的存在,有其客观上的困难和因素,也有主观上的原因,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必须采取针对性措施,着力加以解决。

二、下半年工作要求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在保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林地承包经营权交给农民,使农民不仅具有经营的主体地位,而且享有对林木的所有权、处置权、收益权,这项改革旨在建立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既能够兴林,又能够富民的林业经营体制,形成林业发展的组织机制,从而带动林业的大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大幅度提高。主体改革阶段工作效果的好坏、工作质量的高低,关系到配套改革的推进和林区社会的稳定。因此,各级林业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严谨的作风,精益求精的要求,认真开展好各项工作。

(一)突出主体改革验收重点,力争在7月底全面完成。

按照2月28日林改暨林业局长会提出的7月底前完成市级验收的总体要求,当前的市级验收任务还很重,接下的三个月,仍是以林改验收为重点。要按照2月28日会上明确的时间、顺序,组织开展好剩下的大关、永善等6个县的检查验收工作,力争7月底前全面完成市级检查验收,8月份提请省级检查。还没有验收的6个县区,一是务必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内外业工作进度,做好自检自查;二是按时提交验收申请和自查验收报告,提交的报告必须是以林改领导小组的名义上报,自查验收报告中,必须按要求准确提供能够抽样的基础数据;三是必须做好相关汇报材料、配合人员、车辆等准备,确保能在较快的时间内,完成市级的检查验收。

(二)抓住整改完善这个关键环节,做好省级验收相关准备工作。

按照省里面的安排,将在8月份对我市进行抽查,我们无法控制抽哪几个县区,因此,每一个县区都必须做好迎接省上检查的各项准备,切实抓好整改完善这个关键环节。已经验收了的县和即将验收的县区,要对照前面提到的、市级检查验收中发现的带共性的问题,认真对照梳理,要对检查组在各县、各乡镇指出的,以及检查组没有提到,而自己已经发现了的存在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拟定切实可行的整改完善方案,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对此,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继续加强对整改完善工作的组织领导,继续把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完善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进行专题研究,确保队伍不散、力度不减、热度不降,集中精力,限期整改完善;林业部门要把整改完善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力戒盲目自满、自以为好、侥幸过关的心理,克服松劲、厌战情绪,增强紧迫感和危机感,切实把整改完善工作做得更细、更扎实、更充分一些。

(三)积极稳妥地抓好林权证发证工作。

《林权证》是保护林权所有者产权的法律凭据,是办理林木采伐、林地林木流转、抵押贷款、纠纷调处等的重要依据。发给林农一本经营主体明确、责权利清晰、四权到位、经得起时间和历史检验、群众满意、放心的《林权证》,是主体改革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志。为发好这样一本证,我们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做了2年多的基础性工作。打证发证就是将勘测资料转化成为法定成果的过程,必须严肃认真、慎之又慎地把好‘打证、发证’这道关,否则,将前功尽弃。一是必须对内外业输机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校对,确保宗地数据、宗地信息准确无误,做到人、地、证一致,图、表、册相符;二是做好登记申请材料的收集整理,确保内容规范齐全;三做好发证前的法定公示。平常我们所讲的“三榜”公示,其公示阶段、公示的内容和时间一般是:“一榜”,是将林改前的林权摸底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二榜”,是按讨论通过的《林改方案》勘界后,对勘测的林权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三榜”,是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林权登记职责后,登记机关对已经受理的登记申请,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林权登记申请表”上所列内容,在森林、林木和林地所在地进行的法定公示,公示期为30天。要求公示的时间,可以是会议形式、可以是张榜的形式、也可以直接到户的形式进行公示,经过群众签字认可,可以缩短时间,在公示期间,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做到有错必纠,并注意原始稿件、痕迹材料的收集、保存;四是做好登记造册,完善申领手续,确保不发错、不发重、不发漏;五是要确保不同类型权利证书的发放。如所有权证、使用权证、流转权证等,要把证书发到该持证的人手中,发证工作要在省级验收前完成95%以上;六是规范建档,建立健全林权信息查询系统,确保有据可查,方便快捷。

(四)抓档案规范收集整理,实现档案的数字化、现代化管理。

林改档案需要日积月累,做到真实完善,并要高度重视档案的安全,实现档案数字化、现代化管理。一是要严格按照市林业局和市档案局联发的《关于转发云南省林业厅、云南省档案局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昭林联发〔2007〕15);以及国家林业局、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的意见》(林策〔2007〕61号)要求,对林改各阶段、各工作环节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表、声像、数据、记录等各种原始记录材料和载体进行收集和创建。二是要按“三级四类”的原则进行分类归档;三是永久性档案要形成一式两套规范完整的林改档案,一套交地方档案部门保管,一套(复印件)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留存;定期档案(分为30年、10年)不移交档案部门。四是林权类档案要形成电子档案,为将来电子信息化网络管理做好准备。五是规范管理,确保档案安全。整理归档完备后,应按有关规定,在省级验收之后3个月内向当地档案管理主管部门移交,办好交接手续。特别要注意纸质材料的防潮、防蛀、防火、防盗,要加以备份,同时要加强电子档案的集中专人管理,防止相关数据信息的丢失和计算机病毒的侵入。

(五)搞好经验总结,做好成果展示。

两年的林改工作中,全市上下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付出了辛苦的劳动,涌现出许多感人事迹,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林权主体改革结束之际,市级准备以市委、政府的名誉进行总结表彰,各县区要提前做好相关准备,要对过去所做的工作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和提炼,把最能代表本县、本乡镇林改特色的典型选出来,把最能反映典型的主要做法、经验、人物事迹写出来,努力挖掘林改中的先进典型、先进人物,撰写典型经验、交流汇报材料,做好市级表彰的推荐上报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在各级新闻媒体的支持、配合下,做好影像资料的收集,制作出全面反映主体改革工作的电视专题片,做好成果展示。

(六)积极调研,推进配套改革。

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主体任务,只是整个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第一步。真正实现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建立起现代林业产权制度,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配套出台一系列相关的政策措施,改革才能取得预期的成效,才能达到既定的目标。在抓好主体改革验收的同时,一是要抓紧收集、整理、学习有关配套改革的方针政策,下大力气抓好配套改革的基础研究,在用好、用活现有林业扶持政策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林权的流转机制和林地经营管理方式,为林农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二是要认真学习贯彻邬副市长5月7号在巧家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检查验收会上的讲话精神(政情通报第35期),尽快明确机构和人员编制,加快建立林业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组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搭建集‘政策、科技、融资、交易’于一体的服务平台;三是要组织好考察学习,以县为单位,市里适时组织适当规模考察学习。

(七)建立森林资源监测体系,统一森林资源数据。

在林权权主体改革中,要结合我市天保工程总体规划、两类林区划、国家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省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和二类调查等成果把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成果有机地统一起来,根据地理区位和森林资源分布特征、结构特点,建立森林资源监测体系,使公益林区划界定和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的山头地块、林班、小班与林权制度改革的宗地有机地统一,使禁限伐协议、相关管护合同和承包合同、村组改革方案有机统一,使林权所有者与公益林所在的山头地块、林班、小班和宗地一一对应,使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公益林区划界定成果、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协调一致,建立健全公益林补偿机制,完善林权制度改革承包关系,为今后的森林资源管理和生态建设、产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1、在二类调查成果还未正式审定之前,要主动与承担二类调查任务的单位联系,对照林改成果、对二类调查材料进行修正;

2、还没有按标准支付二类调查经费的,要抓紧筹措及时支付,必须在六月底前结清,以确保尽快获得二类调查成果。

(八)加强领导,搞好协调,切实开展好“绿盾三号”行动。

林业工作经验总结篇(5)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一系列文件精神为指导,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森林资源的方针,以森林可持续经营为主线,以森林资源数量增长、质量提高、结构优化为目标,不断创新经营和管理机制,充分调动森林经营者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全面提升森林经营管理水平,提高森林的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实现林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的意义

我镇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全面结束后,广大林农都拥有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渴望落实处置权和保障收益权。通过开展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积极探索生态公益林及商品林两类森林不同管理方法,实行不同森林采伐管理形式,落实森林经营者的林木采伐处置权,激发森林经营者发展林业的积极性,提高森林的经营水平和林地生产率。对促进我镇林区的和谐发展和推进现代林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三、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

(一)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优先,依法限额采伐管理的原则;坚持严管公益林,放活商品林管理的原则;坚持落实林木采伐处置权,调动林业生产积极性的原则;坚持简化程序,提高服务林农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二)目标要求。通过试点,形成管理公正透明、经营科学有序、管理与经营相协调的森林采伐管理新机制,最终实现森林采伐由指标控制向森林可持续经营管理转变。

四、改革范围及时间

(一)改革范围。本次改革的主要范围为全镇所有确权发证的山林,权属有争议的山林暂不列入本次改革范围。

(二)改革时间。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

五、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合理申请年度采伐计划。

根据我镇的森林资源状况,结合我镇发展生态旅游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年度采伐限额后,再向县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最后以县政府分配计划数为准。

(二)遵循严管限伐区,放活采伐区的原则,合理开展采伐。

1、为策应发展生态旅游,在镇域内的特殊区域实行禁伐或限制性采伐。

①、天然阔叶林、省级自然保护区、国家风景名胜区以及旅游景点周边可视范围内的林木严禁采伐。

②、在镇域范围内的公路两侧第一层山脊或可视范围内的人工林,以及通往旅游景点道路两旁的人工林,原则上只能进行抚育采伐,若采伐后改植阔叶树的,可合理安排皆伐。

③、非禁伐区域内的生态公益林中的人工林要进行抚育采伐的,需报市林业局审批。

④、因自然灾害或需改变林象确需小片皆伐的道路两旁的人工林,需经镇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再逐级上报审批办理相关采伐手续。非禁伐区域内的生态公益林中的人工林需进行更新采伐的,按规定逐级上报省林业厅审批。

2、在非禁伐区域内的人工商品林,实行采伐放活的方针合理安排采伐。

①、抚育间伐。鼓励以培育森林资源为目地,提高林地利用效益,大力提倡林农对人工林开展抚育间伐。

②、小片皆伐。主要是指到主伐林龄的人工商品林,以及或遭受了自然灾害的人工商品林等。

(三)、合理分配采伐指标、简化审批手续办理采伐证。

1、合理分解采伐计划到各村(居)委会。每年初依据县政府下达给我镇的采伐指标,根据各村(居)委会人工林近过成熟林蓄积、面积分别占全镇的比例,将皆伐指标分解到各村(居)委会。根据各村(居)委会人工林、中幼林蓄积、面积所占全镇的比例,将间伐指标分解到各村(居)委会。镇政府行文将年度皆伐和间伐指标下达到各村(居)委会,各村(居)委会根据镇政府下达的采伐指标,结合经营者采伐申请情况,按上述方式分解到各组,将本村(居)委会及分组指标在公示栏进行公示。

2、根据采伐的申请情况落实采伐指标。推行按林木、林龄大小排序,变采伐指标分配由“人说了算”为“资源说了算”,确保指标分配的公开、公正、合理。首先各林权所有者根据各自可采资源状况及采伐条件,向村(居)委会、组提出林木采伐申请,采伐申请包括采伐山场(含小班号、宗地号)、面积、蓄积、起源、林龄、树种及采伐方式等内容,由村委会统一汇总,报林业工作站及镇人民政府审核。小片皆伐按照相对集中连片的原则,进行伐区配置及林木采伐。拟小片皆伐山场上的林木是多户林农所有的,在林木采伐申请时,可填一份“林木采伐申请书”,所有林农都要在“林木采伐申请书”上签名,写明各自的林权证号、宗地号等情况,并推选其中1人为采伐责任人,负责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手续、伐区监管、更新造林等工作,小片皆伐面积一般不超过15公顷。

林业工作站根据林权所有者的申请,分清权属、资源状况(包括面积、蓄积、起源、林种、林龄、优势树种)等逐块实地进行调查摸底登记,并分村(居)委会、组进行汇总。然后以村(居)委会为单位对申报拟采伐的山场按林龄大小依次排序,对林分类型、林龄相同的采取抽签办法决定先后排序,在村(居)委会公示栏将本村(居)委会采伐指标和山场排序情况一榜公示七天。然后以村(居)委会为单位,对一榜公示无异议的,由林业工作站在考虑采伐山场相对集中的基础上,按林龄排序情况将皆伐、间伐计划落实到山场地块(经营者),再由林业技人员根据资源档案数据,结合补充调查进行采伐作业设计,然后按程序进行审核审批;各村(居)委会对审批的各项计划进行二榜公示七天,对公示无异议的,到林业部门填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后进行林木采伐。

3、简化审批手续,办理采伐证。森林经营者申请的林木采伐经所在村(居)委会及镇政府审核同意,并按林木林龄排序及“二榜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林权所有者(或责任人)和村(居)委会、组签好意见的林木采伐设计书到林业工作站审核,同时林权所有者(或责任人)与林业工作站签订“凭证采伐作业承诺书”,承诺按采伐证规定的面积、四至范围等实施采伐,不越界采伐,然后报县林业局批准。森林经营者凭林木采伐申请书、山林权属证明、批准的作业设计书、上年度有采伐迹地更新任务的提供造林验收合格证明等材料到县林业局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四)、皆伐实行面积控制采伐。

实行皆伐方式采伐的,以面积控制采伐为主,林木蓄积作为参考指标。森林经营者依据皆伐面积指标,在采伐证批准的四至范围、面积内凭证采伐林木。伐区采伐结束后,对在采伐证规定的范围内采伐林木数量超过设计审批数量的,采伐者在采伐证有效期内向林业工作站申请,经县林业局审核,以实际出材量核销采伐指标,补办采伐许可证,办理木材运输手续。

(五)强化伐区的监督管理。

1、实行“更新造林保证金”制度。森林经营者按皆伐每亩160元的标准交纳更新造林保证金,承诺在采伐的当年或次年内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保证金由上级林业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收缴和管理。更新造林改植阔叶树的,验收合格后,镇政府按50元每亩补助苗木费。

2、伐区拔交。伐区采伐前林业工作站组织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伐区拨交,将采伐证规定的面积、四至等告知申请采伐者,明确双方责任,在伐区拨交卡上签字,对四至界限不明显的山场,拨交时在采伐周界用红漆编号确定伐区四至范围。

3、伐区的检查和验收。镇政府成立伐区检查验收工作办公室,负责我镇辖区内的伐区检查和验收工作,组长为分管林业的周财生副镇长,副组长为张良站长,成员由严镇源、张立中、李雪军、吴军、王秋生和各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以及各村(居)委会分管林业的工作人员组成。伐区检查验收工作办公室要认真及时开展伐中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未按采伐证和采伐作业规程规定的越界采伐、擅自改变采伐地点、树种、数量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及时报县林业局和森林公安局查处;采伐结束后,林木采伐者及时向村(居)委会提出验收申请,由村(居)委会汇总后统一向镇伐区检查验收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并由伐区检查验收办公室组织伐区验收,填写伐区验收卡。没有经伐区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木材不得销售。同时由镇伐区检查验收办公室建立伐区采伐管理、验收登记台帐,强化伐区监管。

六、改革步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时间从年4月17日—5月20日)。(1)、举办培训班,统一采伐改革方法步骤及标准要求。(2)、利用标语、黑板报、致林农一封公开信及召开群众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采伐改革的意义、政策、程序和要求。(3)、成立采伐改革领导小组。(4)、报批镇“实施方案”。(5)、召开全镇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动员大会。

(二)第二阶段:组织实施(时间从年5月20日—12月10日)。(1)、镇政府依据县政府下达的年度生产计划和资源状况,将年度采伐指标分解下达至各村(居)委会。(2)、镇政府制定森林采伐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报县采伐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3)、林权所有者向村(居)委会、组提出申请。(4)、镇政府根据资源状况和经营者采伐申请情况,将县下达的年度生产计划分解下达到村(居)委会,并进行公示。(5)、林业工作站对林农申请的采伐山场进行调查摸底。(6)、以村(居)委会为单位,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按林龄排序,进行一榜公示。(7)、以村(居)委会为单位,根据一榜公示情况,由林业工作站考虑采伐山场相对集中的基础上,按林龄大小排序,将年度木材生产计划落实到山场地块和经营者。(8)、配合上级技术人员进行设计,按程序审核审批,并以村(居)委会为单位对审批的各项计划进行二榜公示。(9)、二榜公示无异议的,采伐申请者提供相关资料到林业部门办理采伐证。(10)、林业工作站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拨交,开展林木采伐。(11)、镇伐区检查验收办公室开展伐区检查、验收。(12)、采伐结束后,采伐者申请木材检量人员进行木材检尺,并依法办理木材放行手续。

(三)第三阶段:总结提高(时间从年12月11日—12月31日)。(1)、加强对采伐改革组织实施情况的跟踪调查,实行“回头看”,及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2)、迎接县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对我镇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3)、总结采伐改革工作经验,形成总结报告,逐级上报。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改革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镇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副镇长、林业工作站站长为副组长,镇政府有关部门和各村(居)委会负责人为成员的“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发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业工作站,由林业工作站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林业工作站工作人员任办公室成员。各村(居)委会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将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工作责任,将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真正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确保改革试点工作有领导、有步骤地顺利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关系到广大林农群众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宣传工作是关键。首先要层层举办培训班,认真学习林业方针政策,采伐改革主要内容、政策、程序及要求,使全镇上下形成共识,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其次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工具,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做到报刊有文、墙上有字、群众有信;第三要组织机关干部向农户宣传,讲政策、摆道理,取得理解,推动工作。在宣传发动的过程中,做到“四个讲清”,即讲清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讲清改革的内容及政策,讲清改革的程序及要求,讲清林农在改革得到的好处,营造宽松良好环境,使广大林农主动参与改革、支持改革、享受改革成果。

(三)明确责任,强化各级组织和相关部门的职能。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总的要求是:在省、市林业部门的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下,镇党委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广大林农积极参与,各部门密切配合。

1、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镇森林采伐管理改革的全面工作。负责制定镇采伐改革实施方案,并按经县政府批准的采伐改革实施方案组织实施;负责采伐改革政策及具体操作的培训;负责指导和督查各村的采伐改革工作;负责向上级汇报我镇采伐改革工作情况并及时通报全镇采伐改革工作进展。

2、镇政府:是我镇森林采伐改革宣传、申请审核、摸底调查、伐区检查验收及林区稳定等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及遇到的难题,及时向镇党委及镇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3、镇纪委:负责采伐改革的纪律监督等工作。

林业工作经验总结篇(6)

中图分类号 S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3)01-0191-05

信阳市平桥区位于河南省南部,地处淮河上游,大别山、桐柏山结合部。自2002年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4年共完成退耕还林工程1.4万hm2,其中:退耕地还林4 666.67 hm2,荒山荒地造林8 333.33 hm2,封山育林面积1 000 hm2。涉及全区18个乡镇和2个国有林场,退耕农户35 254户。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全区森林植被得到恢复,森林资源大幅度增加,全区森林覆盖率净增加7.4个百分点,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先后荣获“中国名特优经济林―板栗之乡”、“河南省造林绿化先进县区”、“全国经济林建设先进县”、“河南省经济林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1 工程实施情况

1.1 任务和范围

(1)范围。2002―2012年平桥区退耕还林工程总计划任务为1.47万hm2,其中:退耕地还林面积4 666.67 hm2,荒山荒地造林8 533.33 hm2,封山育林1 466.67 hm2,完成任务1.42万hm2,工程涉及王岗、邢集、兰店、明港、肖店、高梁店、平昌、查山、长台、城阳城保护区、甘岸、胡店、龙井、肖王、洋河、彭家湾、五里镇、五里办事处、平桥工业园、震雷山风景区管理局、天目山林场、南湾林杨、羊山新区、信阳工业城共计24个乡(镇、区、场、管理区),退耕地还林涉及王岗、邢集、兰店、明港、肖店、高梁店、平昌、查山、长台、城阳城保护区、甘岸、胡店、龙井、肖王、洋河、彭家湾、五里镇、五里办事处、平桥工业园、震雷山风景区管理局、羊山新区、信阳工业城共计22个乡(镇、区、管理区)。退耕农户35 214户。

(2)任务。截至2012年底省下达平桥区总任务为1.42万hm2,其中:退耕地还林面积4 666.67 hm2,荒山荒地造林8 533.33 hm2,封山育林1 000 hm2,分年度如下:2002年总任务为2 666.67 hm2,其中退耕地还林面积1 333.33 hm2,荒山荒地造林面积1 333.33 hm2;2003年总任务为4 000 hm2,其中退耕地还林面积2 000 hm2,荒山荒地造林面积2 000 hm2;2004年总任务为3 466.67 hm2,其中退耕地还林的面积为133.33 hm2,荒山荒地造林面积3 333.33 hm2;2005年总任务为3 866.67 hm2,其中退耕地还林面积1 200 hm2,荒山荒地造林面积1 666.67 hm2,封山育林面积1 000 hm2;2010年总任务为666.67 hm2,其中荒山荒地造林面积200 hm2,封山育林面积466.67 hm2。

1.2 工程投资

(1)国家投资。2002―2012年国家累计投资15 100万元,其中:种苗和造林补助费1 160万元,粮食补助资金12 310万元,生活补助费 1 630万元。

(2)地方投资。2002―2012年市、县财政和农民自筹资金6 421万元,其中:财政筹措221万元,农民自筹资金6 200万元。

1.3 造林质量情况

工程实施后,经过统计,2002―2008年全区造林质量为总面积核实率100%,合格面积保存率98.2%。

2 工程实施情况评价

2.1 造林质量指标

(1)退耕地选择。退耕地总面积4 666.67 hm2,全部为承包到户的坡耕地或沙化耕地,其中:6~24°面积为3 744.86 hm2,占总面积的80.2%,6°以下921.81 hm2,占总面积的19.8%。

(2)种苗质量。全区退耕还林用苗良种使用率95%以上,苗木合格率96%以上,Ⅱ级以上苗木占95%以上。

(3)造林成效。全区退耕还林总计划面积为1.47万hm2,计划任务全部完成,计划完成率100%。分年度如下:2002年计划任务2 666.67 hm2,完成2 666.67 hm2,计划完成率100%,当年合格率98.1%;2003年计划任务4 000 hm2,完成4 000 hm2,计划完成率100%,当年合格率95.0%;2004年计划任务3 466.67 hm2,完成3 466.67 hm2,计划完成率100%,当年合格率99.8%;2005年计划任务3 866.67 hm2,完成3 866.67 hm2,计划完成率100%,当年合格率100.0%;2010年计划任务666.67 hm2,完成666.67 hm2,计划完成率100%,当年合格率100.0%.

(4)林分结构。全区混交林面积5 466.67 hm2,占总面积的39.0%,纯林面积8 533.33 hm2,占总面积的61.0%,全部为中龄幼林,针叶林比重小,阔叶林比重大,主要树种为杨树,平均树高为10.1 m,平均胸径为11.5 cm。

2.2 工程管理指标

(1)组织领导。2002年,平桥区正式实施退耕还林,为了加强对全区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领导,区政府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政府办、发展计划委、林业局、粮食局、财政局、水利局、农业局、农发行、农开办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平桥区退耕还林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行政协调;林业局成立了退耕办,区编委特别准予定编6人,为全供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规划设计、技术指导、检查验收等业务工作。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全区建立起自上而下、灵活高效的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领导体系。每年区政府与各项目实施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职责,纳入目标进行考核,为了完成退耕还林工程目标任务,平桥区在具体落实上下功夫,建立和完善各项支持推动工程建设的有效机制。一是目标管理责任制。区委、区政府对退耕还林实行目标、任务、资金、粮食、责任五到乡(镇),由区政府和乡镇长签订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乡(镇)对村也建立目标责任制,明确具体工作目标和责任人,将任务层层分解,及时下达到村组、落实到农户和山头地块。二是领导分片负责制。区处级领导联系乡镇,乡镇干部包村和6.67 hm2以上的大片,村支两委班子成员包组到户,明确目标,责任到人;区林业局实行班子成员包片、技术员包乡镇的技术指导责任制。三是技术保障机制。按照“高标准、高起点、高效益”的要求,从规划设计、施工造林到检查验收、管理收益,建立一整套科学高效的林业生产运作机制,对退耕还林工程实行全程监督。出台了《退耕还林工程技术操作规范及责任追究办法》,统一技术标准,对技术失误造成的造林质量事故进行责任追究,将退耕还林技术规划及指导纳入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组建了区、乡、村三级林业技术服务网络,深入开展林业技术培训,达到组有“技术能手”、户有“技术明白人”,切实解决农村林业生产的“技术棚架”问题,使新科技、新成果在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中及时得到推广应用。

(2)政策兑现。截至2009年度全区共兑现粮食补助资金 11 906万元,生活补助费 944万元。为了确保退耕还林资金的正常兑现,平桥区政府出台了《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

(3)档案管理。目前平桥区的退耕还林工程已基本实现信息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和智能化。一是加大硬件设备投入,先后投资15万元用于购买微机、打印机、摄像机、传真机、复印机、档案柜、档案盒等必要的设施设备,从而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配备了1名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档案专职管理人员;三是建立区、乡、村三级退耕还林档案;四是每年对退耕还林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五是根据不同的内容与载体对退耕还林档案进行收集、分类、立卷、归档,方便查询;六是应用了退耕还林信息系统,建立了退耕还林工程数据库、实施方案、计划任务、作业设计、检查验收、粮款拨付、政策兑现、证卡打印等标准化管理,实行了工程数据的自动统计、分析和查询,实现了退耕还林工程管理中的业务处理、内部办公管理的微机化和图文一体化,大大提高了档案管理的水平和工作效率。退耕还林工程信息档案管理工作已步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有力地推动了退耕还林工程健康发展。

(4)林权证发放。为切实做好退耕还林林权登记发证工作,保障林权权利人权益,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全区将退耕还林的确权、建档、登记、发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进行了人员培训,配备必要设备。截至目前全区林权证基本发放到位,确定了林权,稳定了人心。截至2009年底,退耕地还林林权登记发证面积为4 666.67 hm2,占退耕地还林总面积的100%,历年荒山造林林权登记发证面积为9 133.33 hm2,占荒山造林总面积的98%。

(5)技术培训。为了准确掌握退耕还林技术标准,区林业局加强了2项培训,一是对技术人员进行业务技术培训,2002―2009年共培训技术人员350人次,其中参加部级培训3期(26人次),省级培训5期(20人次),市级培训2期(19人次),区级培训8期(290人次),主要培训退耕还林的摸底调查、作业设计、工程实施标准、检查验收办法、退耕还林农户手册及林权证的填写、退耕还林档案的分类管理等,让全区所有工程和档案管理人员都能掌握退耕还林的基本业务知识及管理方法。二是搞好技术指导,区林业局专业技术人员下乡进村,对乡村档案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技术讲座和定期现场指导,及时掌握业务知识和档案情况,推广先进经验等,经过培训,进一步巩固技术人员和乡村人员对退耕还林技术操作的精度,提高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有力促进了全区退耕还林工作的顺利实施。三是成功举办了全国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培训班,来自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主管退耕还林的领导和管理人员共计200多人参加了退耕还林的技术培训,并参观了平桥区的档案室建设及退耕还林现场,国家林业局及部分省领导对该区的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给予了高度评价,被信阳市林业局评为“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先进单位”。

(6)案件发生及查处情况。退耕还林涉及面广,操作细,牵涉到千家万户退耕群众的切身利益,稍有不慎,就会引起上访事件。自2002年以来,共接待群众500余人次,收到群众件39件,其中,省级批示5件,市级批转17件,已调查处理39件,先后处理干部15人,有力地促进了退耕还林工程的健康发展。

3 工程产生的效益

根据《森林公益效能计量调查――绿色效益调查》和《河南省林业生态效益评价》利用物质量和价值量的评估方法,结合平桥区退耕还林增加有林地面积1.12万hm2等有关参数,平桥区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总价值评估结果为:涵养水源、保持土壤、蓄积养分、固碳释氧气、积累营养物质、净化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防护农田、森林景观休闲游憩、节能减排等价值约10亿元。

3.1 生态效益

(1)增加了森林资源。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全区现有林地用地面积达到5.67万hm2,有林地面积净增加1.4万hm2,森林覆盖率增加7.4个百分点,活立木蓄积量增长10.5万m3,全区有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面积6 750 hm2,省级森林公园2个、省级湿地公园1个。

(2)改善了生态环境。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全区的森林覆盖率提高了7.4个百分点,生态环境得到很大的改善,森林的水土保持、水源涵养、气候调节方面都将得到进一步的发挥,对促进农牧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同时通过森林调节气候、蓄水保土、保肥作用的发挥,减轻自然灾害15%左右,森林植被大大增加,降低了水对地表的冲力,减少了水土流失,显著改善生态环境,目前信阳市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创河南省之最,小环境质量是河南省最好的2个城市之一,是部级生态示范市和全国林业生态建设先进市。

(3)可观的生态效益价值。一是保持水土、涵养水源。森林一方面通过森林植被、树冠减缓降水对地表的冲力,从而提高土壤的抗蚀能力;另一方面通过森林地表枯落物涵蓄水分,减缓地表径流,从而减缓洪流量。据有关观测资料分析,森林年可保土22.5~30.0 t/hm2,蓄水300 m3/hm2,全区退耕还林面积按保存面积80%计算,有1.12万hm2林地,年可保土25.2万~33.6万t,蓄水336万m3。二是减轻自然灾害,促进农业发展。工程建成后,既可有效削减洪峰,减免涝灾,又可通过森林调节气候,以及对土壤养分、蓄水保土、保肥作用的发挥,促进农业发展。三是改善环境质量。森林具有调节地球上大气二氧化碳的含量、吸滞灰尘、消毒杀菌、净化空气、降低噪音、提高水质的作用。同时还可为人们提供舒适的生活、休闲、疗养场所,可陶冶情操,修身养性,有益身体健康。

3.2 经济效益

(1)国家补助增收。截至2009年底,全区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总投资15 100万元,年户均补助510元,户均达3 681元。

(2)富余劳动力务工收入。实施退耕还林后全区退耕还林富余劳动力达18.1万人,区外出劳务输出基地增至68个,驻外劳务工作站增至5个,培育平桥建筑、平桥焊式等劳务品牌,输出规模大大增加,外出务工或经商年平均收入达1.4万元,全区总收入253 400万元。如五里镇九店村有坡耕地189.33 hm2,2002年已退耕94.98 hm2,退耕后,农活少了,全村有400多名青壮劳力到城里务工或经商,剩余劳动力由于离集镇近,大力发展大棚蔬菜,实现了减地不减收,户均收入达2万元以上。

(3)森林资源直接效益。据测算,平桥区退耕还林工程形成的杨树等速生丰产林约9 333.33 hm2,按照十年生出商品材120 m3/hm2计算,可出产木材112万m3,按500元/m3计,总价值5.6亿元,另外工程形成干鲜果类经济林600 hm2,按每年平均收入7 500元/hm2,约折合价值450万元,仅此3项,可产生经济效益5.645亿元。

(4)林下经济效益。全区已发展林草间作面积266.67 hm2,年产苜蓿、梅克斯草等优质干牧草2 000 t,洋河、龙井、五里镇、兰店、邢集等乡镇部分退耕还林农户充分利用林下资源养殖鸡、鸭等8万多只,不但使农户在短期内获得经济收入,还促进了林木的快速生长,其树木的高度和粗度及长势明显高于周围其他树木。

(5)其他收益。在退耕还林林区的王岗、邢集、兰店、洋河等乡镇大力发展食用菌,每年收入达3万元的农户达150户以上,极大促进了当地的经济发展。

3.3 社会效益

(1)增强全社会的生态意识。退耕还林的实施,全社会的生态意识明显增强,2002―2009年全区投入林业建设资金20 527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投资221万元,个体投资4 200万元。全区公益林林地面积增加了1.13万hm2,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了生态建设的重要性,参与退耕还林和其他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积极性大大提高。同时,工程的实施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通过调查,全区有80%以上的农民对退耕还林工程持欢迎和支持态度,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特别是林业行业在社会中的地位明显提高,每年在行业行风评比中,林业均排在前几名,群众生态意识明显增强。不管是农村还是在城市,处处显现着青山绿水的生态景观,在农村,荒山荒地如今都披上了绿装;在城市,绿树成荫、花果飘香的美丽景象随处可见,平桥区人民保护绿色家园的生态意识越来越强。

(2)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实施退耕还林后,2008年全区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64 872万元,比2001年增长95.6%,林业总产值15 800万元,比2001年增长106.6%,全年水产品产量18 820 t,比2001年增长44.3%,年末全区农业机械总动力33.2万kW,比2001年增长102.3%,全年肉类总产量47 732万t,比2001年增长86.5%,农村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32.13 m2,比2001年增长46.8%。农民人均纯收入4 063元,比2001年增长56.6%,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 770元,比2001年增长65.4%。

(3)调整农村产业结构。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让农村有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从事多种经营和副业生产,退耕户外出务工的人数大幅度增加,全区处出务工人数达18万人,户均年收入达1.8万元以上,增收渠道大大拓宽。退耕还林的实施使以种植业为主的农业生产向林果种植业、畜牧业以及二、三产业过渡。农业产业化和品牌化快速发展,茶叶、石榴、花生、蔬菜、珍珠香黑瓜子等特色产业初具规模,形成了胡店石榴基地、震雷山花卉基地、长台关花生基地、甘岸无公害蔬菜基地、五里镇林药间作基地、高梁店和王岗袋料香菇基地、平昌关沿淮豇豆生产走廊,平昌关、彭家湾、龙井等乡引导群众进行退耕还林林药间作、林草间作,立体种养业已成规模,“向阳生猪养殖场”、“药材之乡”、“鸭鹅之乡”在信阳市小有名声,正在叫响农产品品牌“淮河翠”,崛起了“维雪”、“奥龙”、“歌歌”等涉农知名品牌。

(4)对粮食产量的影响。通过实施退耕还林,粮油生产喜获丰收,粮食生产总面积8.07万hm2,2007年粮食总产量达到491 169 t,比2001年增长53.4%,其中:夏粮136 096 t,比2001年增长63.2%,平均产量4 251 kg/hm2,秋粮354 978 t,比2001年增长59.8%,平均产量7 635 kg/hm2,油料总产量77 446 t,比2001年增长56.8%,其中:花生52 127 t,比2001年增长42.2%,油菜籽24 600 t,比2001年增长51.3%,棉花产量425 t,比2001年增长41.1%,茶叶总产量602 t,比2001年增长85.3%,2007年获得“优质粮基地县”和“产粮大县”称号。

(5)促进林产品加工业。退耕还林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全区林产加工业的快速发展,全区新增加的林产加工业有10家,其中:大型木材加工企业金光集团、森宝木业和维雪集团落户平桥区,年产值68 000万元以上,上交利税6 000万元以上,带动5 000人就业,主要产品有人造板、胶合板、木片、木条、板条、家具、维雪系列啤酒、歌歌系列饮料等。

(6)推动旅游等相关产业。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增加了森林植被,大大改善了生态环境,带动了生态旅游业的发展,平桥区的旅游从无到有,震雷山风景区、两河口湿地公园、天目山自然保护区、尖山红色旅游等旅游景区脱颖而出,建三星级酒店3个(龙潭、西风、瑞龙),正在建设的五星级酒店1个,全年接待游客15.2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3 483.55万元,通过宣传引导,促成平桥龙祥旅行社落户在平桥区,为方便市民外出旅游、宣传平桥旅游、推介平桥旅游线路发挥了重要作用,填补了平桥区没有旅行社总部的空白;旅游业的发展又带动了餐饮、运输等相关产业的发展。

(7)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实施退耕还林后,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广大退耕还林农户使用干净的沼汽,农村生活环境大大改善,家庭添置彩电、冰霜、摩托车、洗衣机、太阳能等,人均住房增加30 m2,年人均纯收入4 350元,年人均消费达6 500元,整个农村生活质量大大提高。

4 主要做法和经验

4.1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让政策深入人心

2002年,平桥区正式实施退耕还林,为了加强对全区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领导,区政府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政府办、发展计划委、林业局、粮食局、财政局、水利局、农业局、农发行、农开办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平桥区退耕还林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行政协调;林业局成立了退耕办,区编委特别准予定编6人,为全供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规划设计、技术指导、检查验收等业务工作。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全区建立起自上而下、灵活高效的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领导体系。

为使广大群众吃透国家退耕还林政策,几年来,共印制退耕还林宣传资料4万份以上,张贴政府退耕还林通告逾2 000份,印制《退耕还林条例》年历宣传画1.5万份,制作宣传板报47期,悬挂、刷写标语1 200条以上,出动宣传车辆逾50台次,市区电视台播发退耕还林专题报道73条,并在《平桥周报》上开辟了退耕还林专栏,进行连续报道,大大提高了全区上下对退耕还林工程重要性的认识,让政策深入人心,充分调动了广大干群参与工程建设的积极性。

4.2 突出重点,科学规划

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河南省退耕还林工程的总体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生态立市”和“聚焦新区”的发展战略,并结合平桥区水系、水土流失现状和现有森林资源分布特点,按照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合理布局、突出重点的原则,科学制定了《平桥区退耕还林工程总体规划》。确定了以乡镇为单位,以流域为单元,集中连片、规模治理实施,以“一河二场五路六水库”(一河:淮河;两场:南湾林场、天目山林场;五路:107国道、312国、京珠高速、明毛公路、京广铁路;六水库:老鸭河水库、红石咀水库、尖山水库、顾岗水库、洪山水库、王堂水库6座中型水库集水区)为突破口,把坡度较大的地块和风沙危害严重、易破坏难恢复的生态地位重要的地区作为重点实施区域。

4.3 严格管理,强化责任

为了完成退耕还林工程目标任务,平桥区在具体落实上下功夫,建立和完善各项支持推动工程建设的有效机制。

(1)目标管理责任制。区委、区政府对退耕还林实行目标、任务、资金、粮食、责任五到乡(镇),由区政府和乡镇长签订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乡(镇)对村也建立目标责任制,明确具体工作目标和责任人,将任务层层分解,及时下达到村组、落实到农户和山头地块。

(2)领导分片负责制。区处级领导联系乡镇,乡镇干部包村和6.67 hm2以上的大片,村支两委班子成员包组到户,明确目标,责任到人;区林业局实行班子成员包片、技术员包乡镇的技术指导责任制。

(3)技术保障机制。按照“高标准、高起点、高效益”的要求,从规划设计、施工造林到检查验收、管理收益,建立一整套科学高效的林业生产运作机制,对退耕还林工程实行全程监督。出台了《退耕还林工程技术操作规范及责任追究办法》,统一技术标准,对技术失误造成的造林质量事故进行责任追究,将退耕还林技术规划及指导纳入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组建了区、乡、村三级林业技术服务网络,深入开展林业技术培训,达到组有“技术能手”、户有“技术明白人”,切实解决农村林业生产的“技术棚架”问题,使新科技、新成果在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中及时得到推广应用。

4.4 落实政策,严把标准

退耕还林能否持续深入地开展下去,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强化管理是关键。

(1)认真落实退耕还林各项工作经费。根据《退耕还林条例》及上级有关规定,区政府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想方设法解决好退耕还林工作经费问题,按45元/hm2标准,由区财政每年拨付给林业部门,并明确要求乡级退耕还林工作经费由乡(镇)财政解决。

(2)严把工程质量。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在实施退耕还林工作中严把“四关”:一是把好“设计关”,科学地做好退耕还林的作业设计工作;二是把好“种苗关”,保证种苗生产和组织供应工作满足退耕还林工程的需要;三是把好“质量关”,提高退耕还林工程的科技含量,保证退耕还林工程的建设质量;四是把好“检查验收关”,严格检查验收,加强对工程建设的检查监督。

(3)严格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工作既是退耕还林政策兑现的依据,又是考核工作建设成效的关键环节,严格把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认真执行《退耕还林工程检查验收办法》,在验收中接受群众监督,实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办法。

(4)规范兑现程序。按照检查验收结果搞好政策兑现工作。公开验收标准,公开验收结果,公开兑现政策,按规范程序办事,减少中间环节,杜绝挤占挪用、搭车收费、随意抵扣、变相兑现等现象,确保将钱粮如数兑现到退耕户手中。

4.5 从长计议,多措并举,巩固好退耕还林工程成果

针对退耕还林后续管理时间长、程序复杂的特点,平桥区高度重视,从多方面着手,巩固好退耕还林成果。

(1)加强区级退耕还林自查验收工作。自实施退耕还林以来,平桥区在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安排,区林业局每年从林业系统抽调工程技术人员,组成检查组和质量督查组,进行区级退耕还林工程自查验收外业调查、内业整理工作。通过区级退耕还林工程自查验收提交自查验收报告,如实反映该区退耕还林管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相应的建议与对策,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起到了重要作用。

(2)抓好退耕还林档案管理。目前平桥区的退耕还林工程已基本实现信息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和智能化。在档案管理上,该区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大硬件设备投入,先后投资15万元用于购买微机、打印机、摄像机、传真机、复印机、档案柜、档案盒等必要的设施设备,从而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配备了1名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档案管理人员;三是建立区、乡、村三级退耕还林档案;四是每年对退耕还林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五是根据不同的内容与载体对退耕还林耕还林档案进行收集、分类、立卷、归档,方便查询;六是应用了退耕还林信息系统,建立了退耕还林工程数据库、实施方案、计划任务、作业设计、检查验收、粮款拨付、政策兑现、证卡打印等标准化管理,实行了工程数据的自动统计、分析和查询,实现了退耕还林工程管理中的业务处理、内部办公管理的微机化和图文一体化,大大提高了档案管理的水平和工作效率。退耕还林工程信息档案管理工作已步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有力地推动了退耕还林工程健康发展。

(3)大力培育后续产业,努力实现稳得住、不反弹。发展后续产业是协调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中国家、地方、农民三者之间的利益,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农民的长远生计开辟了新的增收渠道,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必然要求[1-3]。平桥区不断创新机制,优化模式、全区相继建立了信阳歌歌饮料有限公司、华龙木业有限公司、林产品公司等大型林业加工龙头企业,带动了全区林产品加工业的快速发展,促进了平桥区林业产业化进程。建立具有区域优势力的楚王城水果批发市场、九龙水果批发市场等,实现了生态增效、经济增收“双赢”的目标。

4.6 采用比较好的造林配置模式

(1)乔(石榴、板栗)灌(茶叶)立体间作模式。在退耕还林地或者说荒山地上,利用乔木和灌木不同的生长空间,实行立体种植,茶叶为灌木树种,利用早春阳光充足、占有空间低和生产时间短的有利时机,在清明节前大力生产茶叶,清明节过后,茶叶停止生产,着力培育石榴,达到时间差和空间差互为利用、获得双丰收之目的,在洋河、雷山、五里办事处、邢集、王岗、兰店等乡镇推广此模式。

(2)杨树与金银花间作模式。杨树按4 m×4 m株行距栽植,密度为630株/hm2,金银花1 m×4 m株行距,密度为2 505株/hm2,适合平桥区东西两大岗立地条件较好的坡耕地。此种模式的林下间作物种宜选择阳性或半阳性植物[4-6]。

5 存在主要问题

国家对农民的种粮综合补贴日益增加,目前已接近1 500元/hm2,与退耕还林计税耕地扣除种粮综合直补的政策造成的矛盾日益加深,此类问题量较大。退耕还林及退耕还林阶段验收县乡均无专项工作经费,检查验收和兑现任务繁重、事务错综复杂、涉及群众数量庞大、外业自查与内业整理耗时费力且政策性强责任重大,大多数技术人员不愿参与此项工作。退耕还经济林经济效益普遍较低,大多经济林树种已经改为生态林树种。乡镇机构改革后,基层林业站撤销,乡镇级林业技术力量更加薄弱,无力承担林业生产、林政管理任务。退耕还经济林管护责任落实不到位,虽有管护措施但管护技术落后,经济林经济效益差。退耕还林荒山荒地造林与封山育林造林补助标准太低,大多林农不愿接受此类项目造林。退耕还林第二轮补助偏低,第一轮补助到期林农有毁林复耕的现象。

6 对策

6.1 落实退耕还林工作经费,调整退耕地还经济林政策

加强乡镇林业技术力量,落实退耕还林及阶段验收工作经费,保证退耕还林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从而更好地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调整退耕地还经济林政策,使之与退耕地还生态林政策一致,同时增加退耕还林荒山荒地造林与封山育林补助标准。调整退耕还林计税耕地不发放粮食直补的政策,给退耕地还林地发放粮食直补,以消除广大群众对种粮直补与退耕还林政策间引发的不满。或改变种粮直补方式如以卖粮(油、花生)等数量领补贴,避开与退耕还林补贴的矛盾。

6.2 加强退耕还林幼林管护和加快后续产业培育

要进一步加强对退耕还林幼林的管护,实行封林禁牧、舍饲圈养,严格要求退耕还林农户保证造林成活率保存率,管护好现有林地,使林木不受破坏。在确保地表植被完整和减少水土流失的前提下,大力推行林果间作、林竹间作、林药间作、林草间作、灌草间作等多种合理模式造林,立体种植经营,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有效结合,增加退耕还林后退耕户的经济收入,建立后继产业基地,推动退耕还林后续产业的发展。

6.3 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

退耕还林后,农村有大量的剩余劳力。应加大农业结构调整,使以种粮为主的农业生产向林果种植业、畜牧业以及二、三产业过渡,有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通过农村剩余劳动力从事多种经营和副业生产,拓宽增收渠道,以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6.4 提高退耕还林粮食补助和生活补助标准

退耕还林前期,由于中央的财政支持,退耕还林补助标准还比较高,但是,随着国家农村政策的变化,2003年以来国家取消了农业税,还对耕地给予225~1 350元/hm2的补助,加之物价上涨,2002年原粮稻谷才0.6~1.0元/kg,现在超过2元/kg,原有的补助标准含金量至少下降1倍以上,群众退耕还林、经营林木的积极性下降,个别农户有毁林开垦的危险,只有提高退耕还林粮食补助和生活补助标准,才能确保退耕还林健康发展。

6.5 加强执法力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加大《退耕还林条例》宣传力度,把退耕还林工程管理纳入法制轨道,加强执法,用法律手段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7 参考文献

[1] 黄维.威信县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成效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2(1):246-247.

[2] 许忠坤,徐清乾.湖南省退耕还林造林模式探讨[J].湖南林业科技,2005,32(6):26-28.

[3] 张晓丽,王生林,李树明.甘肃省退耕还林的现状及对策分析[J].安徽农业科学,2007(35):11558-11559.

林业工作经验总结篇(7)

收稿日期:20160107

作者简介:妮李夺(1977―),女,傈僳族,工程师,主要从事林业相关工作。

中图分类号:S75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9944(2016)03013902

1福贡县森林资源情况

福贡县土地总面积为4119万亩,其中林业用地35891万亩,占87 %;非林业用地5299万亩,占13 %;林业用地面积中:林地2884308万亩,疏林地11067万亩,灌木林地654988万亩,未成林造林地08609万亩;无林地面积04119万亩;宜林地面积25994万亩。森林总蓄积 343274万m3。在有林地中,乔木林面积为28387万亩,其中幼龄林面积为4585万亩,中龄林面积为8812万亩,近熟林面积为364万亩,成熟林面积为6854万亩,过熟林面积为4496万亩。中幼龄林面积占乔木林面积47 %,中幼林多属天然次生林,林相参差不齐,树龄差异大,树种复杂,密度分布不均,下木密集,藤灌丛生,林间卫生状况差。人工林因造林密度过大,郁闭度在08以上,乔灌混杂,造成人工林分质量下降,林分中自然枯死严重,火灾隐患加大,规模化集约化、科学化合理经营中幼龄林抚育工作已刻不容缓。

2福贡县森林抚育实施情况

自2011福贡县启动森林抚育试点项目以来,累计实施森林抚育试点项目50000亩。主要抚育方式有生长伐、卫生伐等,主要抚育内容有修枝割灌、疏伐、抚育间伐等。根据福贡县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森林抚育和抚育后定期进行监测,经过抚育的林分质量有了明显改善,光照增强,林木个体生长加快,林下植被增多,通风状况改善,林分抗病虫害,抗火灾能力增强。

3主要的做法

3.1组织管理

成立了由分管林业的副县长担任组长,县林业局局长和县财政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的国家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天保办,负责处理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协调管理、监督检查指导及其他日常事务工作。

3.2政策宣传、业务培训

宣传森林抚育的目的和意义,特别要强调森林抚育是培育森林的重要措施之一,目的是提高森林生长势,提高林分质量和抗灾害能力,是提高林地生产力,并非是森林采伐。同时,对抚育地点、权属、范围、面积、树种、方式、实施单位、抚育期限等进行公示。公示范围还应扩大到周边村镇、当地报纸、电视、广播等,接受社会监督,依靠科学技术,强化科学管理,是振兴林业的根本出路。福贡县根据实际情况,抓好各级各类技术人员的各种培训,加强对抚育项目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提高技术水平和业务素质。

3.3签订施工合同

为确保森林抚育任务及时、高效、安全完成,签订森林抚育合同,明确抚育任务、地点、范围、质量要求、完工日期、施工安全等相关内容,保证了森林抚育的进度和质量。

3.4组织施工

(1 )抚育作业前完善各类相关手续、确保抚育项目的合法性,在抚育作业过程中,严格进行“标桩打号,挂牌抚育”对每个小班中所要抚育采伐的林木用红油漆打“×”标记,严格执行抚育作业前的公示制度。

(2)抚育作业中期严格把关。严格按照抚育采伐技术要求进行抚育采伐,在抚育过程中派出技术人员、林政执法人员到现场指导、监督整个抚育过程,同时安排专人做好统计台账,及时统计上报抚育情况和抚育采伐量。

(3)整个抚育过程要严格执行管理:①领导定期到各个抚育区进行巡视检查,确保抚育工作正常运行;②天保办到抚育区进行抚育采伐技术检查,确保抚育采伐操作规范;③林业技术人员认真进行现场检尺,确保抚育采伐量的准确。

(4)抚育作业后期管理,严格抚育验收制度。实行抚育检查验收制度保证抚育作业质量,根据作业设计的要求,在抚育采伐过程中,及时组织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对抚育区进行检查验收并填写验收单。抚育采伐后,抚育区内遗留下的大量采伐剩余物要及时清理,杜绝森林火灾隐患和病虫害,保证保留木的健康正常生长。

3.5资金管理

(1)加强资金管理。补贴资金用于中幼龄林抚育有关费用支出,包括间伐、修枝、割灌、剩余物清理运输等生产作业的劳务用工和机械燃油等直接费用以及作业设计、检查验收、档案管理、成效监测等间接费用。

(2)补贴资金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县林业局和县财政局协调、配合,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

3.6加强档案管理

专人负责,妥善保管森林抚育工作管理中产生的文字、电子材料、建立电子档案。保证地块与图、表、册相一致,各种会议记录、公示情况、施工合同、信息报表等资料齐全。

4取得的成效

(1)生态受保护。通过森林抚育经营试点项目的实施,合理调整了树种、林种结构,为森林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2)林农得实惠。通过项目建设,带动中幼龄林的经营管理水平,增加农村劳动力就业机会,增加了当地林农经济收入。

(3)开展林下经济,增加群众收入,促进全县林产业的发展。森林抚育度试点项目与林产业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在森林抚育块积极开展林下经济,种植(重楼、草果、黄连)。既保护了森林资源,又增加了收入。

5存在的问题

(1)补助标准底,林农参与积极性不高。国家对森林抚育的补贴每亩120元,由于受山区,劳动力的影响,每亩投入的经费比国家下达的多二、,补助标准低,林农森林抚育获得的收入无法满足生活所需。林农积极性不高。

(2)与现实有矛盾。森林抚育的目的是提高林分质量,往往由于抚育需形成单一林种或单一的同龄林不利森林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提供木材料,发挥森林的经济效益,但抚育原则是砍劣留优,砍小留大,砍坏留好,由于经济社会各方面的因素,砍劣的没有经济效益,抚育出的木材经济价值低而处理的成本高。

(3)任务下达时间每年都是10月份,外业调查和施工难度特别大,气候环境恶劣,造成外业调查无法按时进行。

6对策建议

(1)加强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利用张贴标语、发放户主通知书、制作宣传牌等形式进行宣传,为森林抚育经营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森林抚育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投身到森林抚育建设当中,真正体现出公益性和全社会性。

(2)提高补助标准,增加林农的积极性。由于我县山高坡陡,经过坡改平面积以后,实际操作面积远远大于设计面积。建议提高每亩补助标准,使林农从森林抚育中真正受益。

(3)将抚育经营与产业发展积极结合起来,与林下经济的开发利用相结合,通过产业拉动提高抚育经营的内在动力。

(4)深入一线,听取基层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森林抚育工作按期完成。

(5)不断总结和探索好的经验、方法,从内部管理,组织实施、监督、验收环节上下功夫,逐步建立一套适合本地的管理办法、施工办法、验收办法及措施,保证森林抚育有条不紊、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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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工作经验总结篇(8)

Abstract: Landscap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of high quality, the need to improve the construction team garden technology, management level, popularization, improve the whole nation garden construction knowledge; in order to adapt to the actual requirements of city greening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is getting more and more mature and in recent years the rise of ecological environment in the construction of garde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But in the garden greening construction of prosperity and development, existing in the garden greening engineering of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issues are also increasingly prominent.

Keywords: landscape; landscape;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quality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986.3 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

在建筑业中,园林工程施工管理,是当前关注的热点。随着我国园林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建设队伍迅速加大,不少建设施工队伍技术力量较薄弱,技术人员对各种材料的使用性能及各项试验方法和质量评定缺乏深入了解。一方面生产的劣质建材流人市场,如水泥、钢材等;另一方面施工队伍技术力量不足,缺乏检测手段,不时将不合格材料用到工程上影响工程质量和使用效果。因此,加强园林施工工程管理势在必行。

1.园林工程施工项目及其特点

园林工程施工项目属于工程项目分类中的一种。园林工程项目施工项目是指园林施工企业对一个园林产品的施工过程或成果。施工项目是园林施工企业的生产对象,因此,它可能是一个园林建设项目的施工(如一个公园),也可能是其中一个单项工程(如乔木种植工程)或单位工程(如假山工程)的施工,园林工程施工项目是指园林施工企业对一个园林产品的施工过程或成果,属于工程项目分类中的一种。园林工程施工管理以园林工程施工项目为对象,以项目经理负责制为基础,以实现项目目标为目的,以构成园林施工管理项目要素为条件,以与此相适应的一整套施工组织制度和管理制度为保障,对园林工程施工项目全过程系统地进行控制和管理的方法体系。施工项目是园林施工企业的生产对象,因此它可能是一个园林建设项目的施工,也可能是其中一个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园林工程施工项目具有多样性、固定性、体积庞大、生产周期长、养护时间较长等特点。

2.园林工程建设中的问题

2.1园林工程质量问题

有些施工企业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在施工中偷工减料,不按图施工,如土方质量、苗木质量规格等不符合要求等,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质量的标准和要求。还有些施工企业没有摆正质量与进度的关系,往往出现重进度、轻质量、盲目赶工的现象,导致质量不合格而返工,不仅造成信誉和经济的损失,又因返工而延误了工期,其教训是极为深刻的。

2.2施工过程缺乏监控力度

所谓“二分设计,七分施工”,即一个良好的景观工程需要设计者与施工者共同完成,一个有创意的设计,更需要精良的施工。而许多施工企业机械地照搬图纸,园林施工不能充分体现工程的设计思想。

近年来,园林工程项目众多、量大、工期紧,参建的施工企业综合素质差距较大。某些单位缺乏专业对口和相对稳定的施工队伍及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现场施工管理力量不足,从而导致施工过程缺乏有力的监控,给作业人员不按规范要求的工艺、技术质量标准作业有可乘之机,也造成工程质量通病不断发生。

施工阶段必须综合考虑施工现场条件、建筑结构形式、施工工艺和方法、建筑技术经济等合理选择机械的类型和性能参数,合理使用机械设备,进行正确操作。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和管理。

3.园林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过程

园林工程施工管理的全过程中,为了取得各阶段目标和最终目标的实现,在进行各项活动中,必须加强管理工作。必须强调,园林工程施工管理的主体是以施工项目经理为首的项目经理部,即作业管理层,管理的客体是具体的施工对象、施工活动及相关生产要素。在整个园林建设项目周期内,施工的工作量最大,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最多,施工项目管理的难度也最大。其最终目标是:按合同规定,按设计要求建造园林,并获取预期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所以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并保质保量的完成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任务,并达到验收标准。其具体内容如下:

1)建立管理组织。

2)选聘称职的施工项目经理。

3)组建适宜的管理机构。

4)制定符合国家政策和企业规章制度的施工管理制度。

5)制定对项目管理的内容、主法、步骤、重点及具体安排的纲领性文件。

6)进行工程项目分解、制定阶段性目标。

7)绘制施工项目管理工作体系和管理信息流程图。

8)确定施工重点,编制施工组织计划。

9)进行施工项目的进度目标、质量目标、成本目标、安全目标控制。

10)进行生产要素管理,包括劳动、材料、机械设备、技术、资金等的管理。

11)设立合同管理部门或人员,以法律手段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和问题,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12)建立合同管理计算机系统及合同文件档案库。

13)建立施工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以系统理论为指导,以电子计算机为工具,处理施工项目的各类信息,为项目管理提供咨询和决策支持。

4.验收交工及结算阶段管理

这一阶段可称为工程“结束阶段”,与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阶段协调同步进行,其目标是对项目成果进行总结、评价,对外结清债权债务,结束交易关系。工程结尾阶段,项目经理部对整个建设项目进行实地测量,并对照图纸,逐一确认。首先,组织企业内部自检,如发现不合格的及时返工,自检合格后提交竣工申请,在预验收基础上接受正式验收,并将竣工文件进行移交,进行结算总结工作,编制竣工总结报告,办理工程交接手续。本阶段主要进行以下工作:

1)为保证工程正常使用而作必要的技术咨询和服务。

2)进行工程回访,听取使用单位意见,总结经验教训,观察使用中的问题,进行必要的维护、维修和保修。

3)在预验的基础上接受正式验收。

4)整理、移交竣工资料,进行财务结算,总结工作,编制竣工总结报告。

5)办理工程交付手续。

林业工作经验总结篇(9)

1 林业科技工作的重要性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林业的建设发展必须要依靠科学技术的推动。林业建设是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性问题。我国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通过科技创新,可以转变思路,解决技术难题和瓶颈,提高林业产出和效率。只有以科技为第一生产力,以创新为第一驱动力,才能推动林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2 林业科技工作新思路

2.1 领导重视是关键

基层林业科技工作需要得到领导的重视,特别是单位或部门的一把手,围绕单位或部门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其最终的目的是为了林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领导重视,首先可以加强林业科技队伍力量,提高林业科技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基层林业的人才是短板,如果领导重视了,就可以通过优化配置人力资源、强化人才培养机制、引进高级技术和管理人才,充分发挥人才的优势,从而提高单位或部门科技团队的综合实力;其次,可以通过领导的人脉关系扩展林业科技项目的申请范围和渠道,有力保障林业科技工作的资金使用。

2.2 认真做好基础调研工作

基础调研内容包括单位或部门的发展历程、现有工作基础(包括固定资产、资金、技术、人才、经验等)、积累的科学数据等。基础调研工作一定要认真、细致、全面,不疏漏任何有价值的信息,需要专门组织成立调查小组,一般3至5人,专人负责走访调查、档案调查,全面梳理、收集第一手真实数据和资料,必要时还需要进行野外补充调查,弥补以前没有完善的基础调查工作,全面做完调研工作后,统一归档,做为永久资料和数据保存下来。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通过开展基础调研,能够全面掌握真实的情况,科学、准确地分析出现阶段的工作优势和劣势,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难以突破的工作难点,为制定中长期规划提供基础的依据和参考。

2.3 制定林业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

基层林业科技需要有一个清晰、明确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围绕目标,林业科技工作者们才能找准定位,做出自己的工作计划,增强了凝聚力和向心力。基础调研工作是做好中长期规划的前提,只有全面掌握现状,才能科学、合理地提出需求,有了需求分析,才能明确中长期发展目标。一般来说,制定中长期规划包括以下几个内容:一是总体思路,即指导思想,包括对总目标的高度提炼和延展,这个部分高度要与当前国家的林业政策一致;二是规划目标,包括总目标和阶段目标,目标不要定得太大,要结合实际完成的能力;三是工作原则,有了原则才能把握住尺度,不偏离工作范围,提高规划的可行性;四是重点项目内容,内容要全面、具体,但要高度浓缩,尽量精简文字;五是保障措施,主要包括人才、技术、资金、组织等方面的保障计划。

2.4 充分开展项目前期调研,做好科技项目储备工作

在基层,申报科技项目的机会稍纵即逝,要抓住时机,平时就要做好准备。对于3至5年内规划开展的科技项目,要提前进行项目调研,最好能邀请业内专家进行探讨和论证,分析项目的必要性、紧迫性、科W性和可行性,提前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初步设计,尽可能地完善项目前期设计,建立科技项目储备资料库。结合不同时期国家林业政策的新要求,在每年年中前就需要调整好来年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初步设计,做好充分的项目申报准备。

2.5 多渠道争取项目资金

基层林业科技项目资金一般可以从以下几个渠道争取:一是国家、省、市级林业系统的各类型补助资金,比如林分改造补助资金、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等,申请这个渠道的资金需要具备一定的业务资格和资质,且对于项目应用效果要求较高,只要具备了相应的经验、能力条件,一般来说是比较容易争取到的;二是国家、省、市级科技系统或林业科技部门的资金,比如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资金、林业科技创新项目资金、林业科技推广项目资金等,申请这个渠道的资金需要很高的科技含量,项目要富有创新性和可推广性,申请具有一定难度;三是依托科学台站、科普基地等申请的国家专项资金,比如定位研究站专项资金、科普基地专项资金等,申请这个渠道的资金前提是建立和管理好科学研究台站和科普教育基地,具有较好的成果和影响力,如果能满足要求,一般来说是比较容易争取到的。

2.6 结合实际,以“我”为主,合作开展科技工作

由于基层林业科技水平普遍偏低,林业科技项目就需要依靠合作,才能发挥最大的效果。合作需要遵循的原则是:围绕本单位或部门的目标合作开展科技项目。前提是必须清楚自己单位或部门的需求,自己需要什么,不需要什么,目的要明确。科技项目的主导权是基层单位或部门,不是研究机构或大专院校等合作单位,要把科技资源完全掌握在自己手中,论文、专利等科研成果要明确权属。合作单位可以提供咨询、技术、人员服务,但项目方向、项目成果要符合自己单位或部门的需求。

2.7 建立科技工作制度,规范项目管理、监督

林业工作经验总结篇(10)

一、――县林改工作基本情况

――县地处福建东北部,被誉为“中国太子参之乡”、“中国民间艺术之乡”,2*年1*月顺利通过部级生态示范县试点建设预验收。全县辖7乡2镇、112个行政村和4个社区,总人口1*.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2万户8.8万人。土地总面积81.5万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66.7万亩,有林地面积5*.8万亩,森林覆盖率62.3,活立木总蓄积量48.8万立方米。2*年全县实现林业经济总产值16911万元,其中林业第一产业产值5679万元,比增38.6%。

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我县根据县界勘定结果,及时调整了林地区划范围(其中*1799亩集体林地被划入邻市辖区),并考虑到部级生态示范县建设的需要,将村、镇周围的25997亩商品林先后界定为县级生态公益林。经重新核对统计,全县林业用地实有面积66.5万亩,其中:生态公益林面积24.6万亩(省重点生态公益林面积22.*万亩)、占37;应明晰产权商品林面积38.4万亩、占57.7;暂不列入应明晰产权商品林面积3.5万亩、占5.3;全县林权应登记发证面积63.*万亩,占94.7%;商品林面积1*亩以下的行政村2*个,有改革任务的行政村96个。截至2*年11月3*日,全县共完成集体商品林产权明晰面积36.3万亩,占应明晰产权面积的94.6%;完成林权区划申请登记面积62.9万亩,占林权应登记发(换)证面积的99.9%;完成电脑录入面积62.8万亩,占符合条件申请登记面积的1*;已发放林权证25本,面积2.4万亩。经县林改检查验收组的严格检查验收,96个有林改任务的行政村中,合格村45个,基本合格村51个,合格率为1*%;9个乡镇中,有3个乡镇全面完成改革任务,6个乡镇基本完成改革任务,林改受益农户*1户,受益面达9*.5%,乡镇的综合满意率在96.3-1*%之间,全县的综合满意率为97.5%。我们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保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三年来,切实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力,大胆探索、全面推进,切实从组织上强化领导、从队伍上加强建设、从检查上深化监督、从工作上注重协调、从物质上做好保障,确保了林改工作稳步有序有效推进。一是成立了县、乡、村三级林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组建了村级林改监审小组,并根据各级领导班子的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从组织领导上确保林改工作扎实推进。二是组建了村级林改工作队。按照“县直接领导、乡镇负责组织、部门搞好服务、村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从县直各部门、各乡镇抽调了3*1名熟悉农村工作的干部,组建了116个林改工作队,深入各乡镇、村组织开展林改工作。三是深化检查监督。县人大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强化人大代表监督工作。县政协组织委员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森林防火”专项调研,对林改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四是认真传达贯彻上级精神。每次省、市林改会议后,我县及时进行传达,并按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据统计,*年6月以来,全县先后11次召开林改专题会议或结合农村工作会议传达省、市林改有关精神,确保了林改工作能够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五是多方筹集经费。三年来,我县通过采取上级补助、县财政专项列支和乡镇配套相结合的办法,共投入林改专项资金36万元(其中省市补助13.4万元、县财政投入11万元、乡镇级配套11.6万元),确保了林改工作的正常运转。同时,县直有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大力协作配合,形成了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局面,有力地推动了全县林改工作深入开展。

2、明确目标责任,健全督查机制。按照先紧后松的指导思想,县委县政府及早安排好年度林改任务(*、*、2*年分别安排2*%、6*%、2*%的林改任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照年度任务,采取并落实一系列工作措施,建立健全督查机制。一是县政府在每年年初的全县农村工作会议上,以责任书的形式将林改任务下达给各乡镇,将林改工作列入乡镇年度经济量化考核内容。二是各乡镇实行分管领导挂片、干部包村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将林改任务分解落实到村、责任落实到人,将林改工作列入乡镇领导干部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三是林业部门组建林改督查组。县林业局6名副科级领导各负责1-2个乡镇的林改督查指导工作任务,业务科室干部负责乡镇林改技术检查指导工作任务。四是将林改列入县效能督办项目实行一旬一报、当月通报制度,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五是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县效能办、县林业局联合组建成立林改执法监察工作小组,深入各乡镇各村,对林改进展情况、规范操作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或限期整改。

3、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改革氛围。为了使林改工作深入人心,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县乡两级坚持舆论先行,通过广播、有线电视、黑板报、公开栏、标语、365服务中心等宣传渠道和发放林改材料、入户动员讲解等宣传方式,把林改政策法规、目的意义、改革内容等宣传到位,讲解到位,积极营造良好的改革舆论氛围。据统计,三年来全县共印发《致全县林农的一封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学习培训提纲》、《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问题回答》、《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法学习培训材料》等各类宣传材料5万多份。通过宣传发动,进一步统一了全县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真正做到让各级干部知道,让广大农民群众知道,使广大林农真正关心改革、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齐心协力共同推进林改工作。

4、夯实基层力量,严格规范操作。为了更好地摸索出一条符合我县实际,加快林改的路子,我们通过试点先行、夯实力量、创新技术、加强培训,促进了林改工作依法依规,规范操作,提高了工作质量。一是认真开展县级试点工作。*年6月25日,我县选择城郊乡下村开展县级林改试点工作。通过总结林改经验,制定了《――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同时结合东林乡山岭村试点工作,形成材料汇编,向全县推广。二是充实基层工作力量。从县林业局抽调8名专业技术干部,充实到相对薄弱的基层林业站,协助外业区划等技术服务工作。结合全县生态公益林护林员调整,从待业的林业院校毕业生中选聘1*名熟悉电脑操作的,作为专职护林员充实到基层林业站,参与林改材料的整理录入。三是搞好技术创新。鼓励和支持原林业站站长吴国华同志利用业余时间,钻研开发了林权数据自动处理模块软件,加快了我县林改内业材料整理进度。四是举办多层次、系统化的技术培训班(内容涉及地形图判读勾绘、法律法规知识讲座、林改方案编制、各类表格填写、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应用以及检查验收等各个方面)。据统计,全县共举办林改培训班1*期,培训人员达38*多人次,印发林改指导性材料(如《――县林改业务培训材料》、《――县乡镇林改工作队工作提纲》和《――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材料汇编》等)46*多份。五是抓点带面,全面推进林改工作。各乡镇先选择两个群众基础好、产权明晰、形式多样的行政村作为示范村,强化内外业质量管理,以点带面,推动其他村林改工作开展。

5、尊重群众意愿,选择合理模式。按照省、市林改的政策要求,结合我县集体林地经营的实际状况,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对改革采取了区别对待的做法。一是对产权明晰、相对独立的林业经营区、生态公益林和83年林业“三定”时核发无误的自留山进行巩固登记。二是对已落实承包、租赁、合作、转让经营的山林,符合林业法律、法规、政策的,予以确认登记;程序不够规范、手续不完备的,在尊重历史事实、依法依规、协商解决、补充完善的基础上,给予确权登记。三是对一些权属存在争议、千米以上无人承包的荒山、城镇建设预留地等暂不进行产权明晰。四是对集体经营的商品林,根据实际林况并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选择适宜的明晰产权与经营形式。主要有:①划定自留山。对四至清晰明确,小块分散的个私林、农民长期经营的竹林、经济林和集体荒山迹地,划定为自留山,原则上按户划块,面积掌握在全村林地总面积的5-2*%之间。②落实单户承包经营。按照个人谁造谁有、集体山林均山到户的工作原则,落实家庭单户承包经营或租赁经营。③落实联户承包经营。对一些集中连片、难以分割的集体山林、荒山迹地以及村民合造、合股共有林,通过公开投标、公平竞争或林地租赁的形式,由若干户(3*户内)为单位,推选委托人与村委签定林木林地承包或租赁合同,确定每年或到期采伐时上缴林木承包基数或林地使用费。目前,我县林权区划登记面积63.*万亩,除了24.6万亩生态公益林按原有权属落实承包经营或由村集体统一经营外,其余38.4万亩商品林基本划分为四种经营类型,其中自留山经营6.1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9.2,承包经营(包括租赁经营)26.4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39.7,村集体统一经营2.1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3.1,其他经营(包括转让、股份合作、划拨等)3.8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5.7。

6、强化自查验收,确保改革质量。为扎实推进林改工作,确保改革质量,我县在林改工作中强化自查验收。*年7月14日制定出台了《――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办法》,随后,选择东石乡太阳村和富财村开展县级检查验收试点工作。通过补充完善,形成《――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材料汇编》,下发到各乡镇和相关部门,供参检人员学习,以便统一规范操作。同时,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林业局局长和县纪委常委、监察室主任任副组长、4名县直部门副科级领导、1名高级工程师和7名林改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的县级林改检查验收组和4个林改检查验收小组。*年11月初至2*年11月1*日,验收组深入全县9个乡镇112个行政村和4个社区进行检查验收,重点审查了96个林改任务村的所有林改材料,抽查了初审材料的整改情况,共走访了干部群众2*83人,占验收单位(村、社区)总户数的9.4%;共抽查宗地791宗、面积4.7万亩,分别占验收单位申请登记总宗地数和面积的1*.8%和7.5%。2*年11月11日开始,林改检查验收工作重点转入对各乡镇“林改工作责任状”的综合考核评定,主要是查阅各乡镇有关林改工作的文书档案和经费收支情况,并随机抽查两个整改村,对整改情况进行核实。通过考核评定,3个乡镇被评定为全面完成改革任务,6个乡镇被评定为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全县林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林改工作主要成效

三年来,我县通过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极大地调动了林区群众发展林业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主要表现为:

1、稳定了山林权属,增强了林农发展林业的信心。通过改革,落实了自留山政策和“谁造谁有”政策,基本实现了“耕者有其山,权利平等”的改革目标;明晰了产权,落实了经营主体,有效保障了林农的合法权益;颁发(换)了林权证,让林农吃了“定心丸”,增强了他们管好自家林,大力发展林业奔小康的信心。林业生产逐渐形成责、权、利相统一的良性发展局面。如*五蒲村农民郑兴旺,*年底在县林业局的指导帮助下,投资25.5万元,在自留山和承包的林地上种植木瓜85亩。2*年初步投产,收入5.6万元。今年计划再筹资3*多万元,扩大种植至2*亩,全部木瓜投产后,每年可稳定收入6*万元以上。

2、提高了林农护林防火的主动性,森林资源得到进一步保护。通过改革,广大林农在取得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同时,也落实了管护责任,农村长期以来存在的护林难、防火难等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过去,由于森林资源属于村集体所有,村民护林防火的积极性不高,发生森林火警火灾时,往往是林业干部、乡镇干部和村干部冲锋在前,村民很少自觉上山扑火。改革以后,村民护林防火的积极性明显高涨,基本做到了“管好自家山,看好自家林”。如今年春季,由西洪村引发的森林火灾蔓延到邻村东阳村界时,东阳村全体在家青壮年村民均第一时间主动赶到了现场扑火,这在过去是很难想象的。据统计,2*年1-11月份,全县共发生乱砍滥伐等林政案件45起,比上年同期减少11.6%,连续三年呈下降趋势。

3、盘活了林业资产,促进了村集体和林农双增收。为确保基层组织正常运转,促进林农脱贫致富奔小康,我们在促进林农增收的同时,注意解决村财增加的问题。首先,通过改革,产权明晰、利益到人,解放了林业生产力,林农敢于投入,舍得投入,愿意投入,从林业经营中得到的收益明显提高,脱贫致富信心更足。其次,通过改革,落实集体山林承包、租赁和转让,村集体可以从林地使用费和现有林承包经营分成和林木转让款中,获得长期、稳定的收入。我县许多村财空白村,通过林改,盘活了林业资产,每年获得3*-1*不等的收入,这些收益,村集体除了用于维持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外,主要用于村道、自来水、村办公楼等方面的改造。部分村财收入较多的村,还加大了农村文化、医疗卫生、教育、养老等方面投入,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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