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年度个人总结汇总十篇

时间:2023-01-13 22:38:38

城管年度个人总结

城管年度个人总结篇(1)

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深入基层、求真务实。

(一)、城管工作思路外延,打造特色城管。

1、市容市政管理方面:今年年初,我局调整工作思路,加强了对我区偏街小巷、社区、小区的管理,成立了上大街社区城管工作站,真正做到城管执法进社区、信息交流进社区、法制宣传进社区;由于今年事权调整,对区属范围内的占道经营实施管理和审批共98户,规范违章占道摊点200余个;办理户外广告审批2个,办理道路挖掘审批2个,规范和拆除破旧户外广告300余幅;清理有碍观瞻的破旧掉牌、挂牌400余块;拆除不规范棚架144处。全局上下一心,协助相关部门完成了小街子以街为市市场搬迁。对我辖区内垃圾库、公厕进行了维修和维护,做到制度上墙,工作人员配证上岗;今年对鱼塘希望大道路面进行了三次维修,积极争取市财政专项资金20万元,维修道路面积1600m2;对片区损坏的行道树进行了补栽,坚持对鱼塘片区清扫保洁工作每周考核打分制,严把卫生质量关;为进一步改善我区市政工程基础设施,提高市民生活质量,积极协调和争取了市上“百条街巷改造”工程,把我区的小街子、横街子、交通路列入改造计划,道路改造面积8000,投入资金120万元,工程进展顺利,年底前即可竣工。至此,“百条街巷改造”工程已在我区完成5条街道的彻底改造。

2、环境卫生管理方面:为切实提高我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促进我区环境卫生管理上台阶,在局领导高度重视下,今年9月正式成立了环境卫生管理股。针对我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配置严重滞后的情况,我局积极协调和争取市上对我区基础设施、环卫设施的整体规划、改造和建设,今年在高坝、鱼塘片区新建垃圾库3个,在16米以下街道安装果皮箱64个,总投资24万元;清理整治“卫生死角”100余处、“牛皮癣”上万张、“立体垃圾”上百吨,使我区环境卫生面貌大为改观。根据市、区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我局承担了鱼塘、高坝近30万平方米的清扫保洁任务,按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引入市场机制。鱼塘、高坝的清扫保洁工作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环境卫生管理股对承包方实施综合考核和科学管理。环境卫生管理股根据《鱼塘、高坝片区环境卫生质量考核办法》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方式,做到了考核逗硬、奖惩逗硬,从而进一步促进我局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全年共圆满完成部级、省级各类检查任务4次,市爱卫办对我区市容环境卫生月检查共8次。

(二)、巩固国卫成果,全面推进城乡爱卫工作。

1、组织健全、机构完善。区委、区政府对爱国卫生工作高度重视,区领导因工作变动后及时调整了区爱卫会班子,区委书记刘云和区政府区长徐剑南担任国卫迎复审指挥部指挥长和爱卫会主任。区主要领导经常亲临创卫第一线检查指导工作。爱卫会主任、区长徐剑南多次检查我区的城市长效管理工作情况,亲自检查清扫保洁人员上岗情况和保洁质量;爱卫会副主任、副区长吴伟每月至少听取一次我区的爱卫工作情况汇报。区委、区政府始终把爱卫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将爱卫工作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多次专题研究爱国卫生工作,落实有力措施。

2、今年,区政府将城市管理局设立为区政府直属局后,配齐了领导班子,局领导一正两副,同时充实了力量,人员由原来的17人增加到21人。区政府解决了爱卫办的办公经费和专项业务经费,增添了交通运输车辆一台和办公设施,做到机构设置与工作任务相适应。

3、区爱卫会年初制定了2006年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爱卫会委员部门按照《泸州市龙马潭区爱卫会委员部门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年初,区爱卫会与委员部门签订爱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年终进行认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内容。区爱卫会还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势的卫生检查评比活动。

4、加强了爱卫会组织网络建设,各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以及200人以上的单位均成立爱卫会,200人以下的单位成立了爱卫工作领导组,主任(组长)由行政一把手担任,乡镇、街道设立了爱卫办,有1-2名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的爱卫工作。

5、在今年的爱卫月活动中,区爱卫会专门行文进行部署,做到有计划、有实施方案。全区共出健教专栏69期次,发放应知应会资料15万份,设立宣传站点14个。使活动开展的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取得了明显成效。

6、“细胞工程”建设成效明显,今年全区积极争创全国卫生单位1个、建成省级卫生社区2个、省级无烟单位2个、市级卫生单位4个、区级卫生单位9个、市级卫生社区2个、区级卫生社区5个、区级无烟单位1个。

7、成立了健康教育促进委员会,乡镇、街道社区均有健康教育领组,基层网络覆盖率为100%,共有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416人。2006年共开展社区(村、社)健康教育活动267期/次,印发健康教育宣传资料3万份,全区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健康教育网络。

8、制定了除“四害”综合防治技术方案,成立消杀队伍。2006年全区共投放灭鼠毒饵7000公斤,消杀环境150万平方米,用药2954公斤,达到控鼠害、防疾病、保健康的目的。

9、今年我区的改水工作,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确保全国改水先进城区称号的基础上又有新的进展。石洞镇花博园村的“CES”顺利通过省爱卫办的验收,石洞镇政府被评为“四川省/联合国儿基会2001―2005年儿童环境与环境卫生项目工作先进集体”。

(三)、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文明执法、亲民执法。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今年我局修订和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并坚决贯彻落实;重点以整治小街子以街为市和巩固整治成果,我局全局人员采取错时制和轮班制等方式对小街子路段进行蹲点守侯,宣传法规政策、规劝和制止违规行为,大力提倡文明执法,亲民、爱民、为民,多渠道、多方法地妥善处理问题;全年下发调查通知书4份,限期整改通知书115份,拆除不规范棚架53处,取缔违章占道货亭1个,面积约20;实施行政处罚一件,全年无一例因执法造成的群众上访和违法执法现象;共为我区困难群众和“4050”人员解决就业岗位300余个,受理和回复信访督办件16件,来人来访12件,“12345”42件,办结率为100%;完成党代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7件,满意率为100%;对来访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多方协调处理,不属于职权范围及无法解决的说明原因,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满意率为98%。

二、努力提高队伍素质,以开展整顿工作作风活动为契机,狠抓内部管理工作。为提高队伍素质,今年初,我局提出了请进来、走出去的思路,特邀请区司法局法律专家就适用法规和执法程序作专题讲授,邀请市城管支队就“城管进社区”工作作专题讲授,积极主动参加市局相关培训和讲座,并安排全体职工分五批分别对省内南充、绵阳、雅安、乐山、宜宾城管工作较突出的城市进行调研和学习。全局紧紧围绕“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出成效”的工作总体思路,高唱“忠诚、进取、乐观、团队”的八字精神,认真扎实地开展整顿工作作风活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建议和意见,认真学习、查找问题、剖析原因,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监督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城管年度个人总结篇(2)

一、综述 (一)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与城市环境管理总体情况 2007年,我国城市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截至2007年底,全国城镇人口达到5.94亿,城镇化水平为44.9%,比上年提高了1个百分点。2007年,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以下简称“城考”所覆盖城市范围进一步扩大,参加“城考”的城市总数达617个,比上年增加了22个,其中地级以上城市283个,县级城市(含地、州、盟首府所在地)334个。“城考”结果表明: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有所提高,公众参与程度明显加强,城市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保持稳定。 2007年,是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以下简称“总局”)确立的“加强地方环保工作年”,城市环境管理工作充分利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以下简称“城考”)和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以下简称“创模”)两项重要制度,发挥其约束和激励作用,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建立起“城市政府领导,各部门分工负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公众积极参与”的城市环境管理机制,促使地方城市环境管理水平稳步提高,取得积极成效。 2007年,总局首次将《2006全国城市环境管理和综合整治年度报告》考核结果通报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级环保部门和各国家环保重点城市政府,“城考”结果引起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一些省、市政府领导对“城考”落后情况作了专门批示,强化整改措施,不仅促使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高、城市环境改善,同时,也对提高地方环保部门的地位和加强环境管理能力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一些城市的环保机构、办公条件和监测设备条件等得到了较大改善。 2007年,总局首次将“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指标纳入考核范围,并委托国家统计局调查队按照统一的规范进行调查统计,充分发挥公众监督在城市环境管理中的作用,客观反映公众对城市环境的满意程度,使得“城考”工作与百姓的生活更加贴近,取得良好的效果。 2007年,总局进一步加强城考的基础工作和调查研究,组织专家对四川、内蒙古、山西、河北等省(自治区)“城考”工作进行实地调研,深入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地方需求,进一步完善制度、制定政策、措施。同时,针对很多城市(特别是新纳入全国“城考”范围的城市)不熟悉工作、缺乏经验和技术手段等问题,总局组织了三期“城考”培训班,对地方城市环境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取得良好成效,参加培训的人员达600多人。 (二) 各省、自治区“城考”工作的情况 2007年,各省、自治区环保局(厅)按照总局对“城考”工作的总体要求,积极组织辖区内各城市开展“城考”工作,加大“城考”信息公开力度,健全和完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管理体制,“城考”工作各具特色,稳步推进。四川、福建、安徽、广东、海南、江苏、山西、陕西等省环保局(厅)认真核实“城考”结果,数据报送规范、及时;河北、浙江、内蒙古等省(自治区)参加“城考”的城市数量有所增加,其中,河北省首次将22个县级市纳入考核范围。 四川省政府以办公厅发文方式,统一安排全省“城考”工作和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活动。“城考”考核组成员由省政府办公厅、省环保局和省建设厅等省直部门组成,真正实现了对市政府的考核。省环保局召开新闻会,并同时在网上公布“城考”结果,引起了较大的社会反响。对“城考”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起到了很好的鼓励与示范作用。 广东省将“城考”与省环保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有机结合,把考核与日常的监督管理、抽查和抽测结合,提高了“城考”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城考”结果参与到对各市政府环保工作年度考核的综合评价中,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加强分类指导,解决环保重点难点问题,全面推进了基层环保的能力建设。 河南省立足本省基础,以“城考”、“创模”为抓手,通过“抓两头、促中间”,强调政府牵头和多部门分工负责

城管年度个人总结篇(3)

威海商行对异地分支机构的管理从设立济南支行即开始摸索研究,总结出一套相对成熟的管理方式,使总部对分支机构的管理高效快捷。

一是董事会进行总体设计和规划。威海商行的董事会对设立的分支机构逐一制订规划,一般时间为3~5年,通过董事会的研究讨论,确定异地分支机构的发展目标和方向。

二是从制度层面保证业务发展和风险控制。威海商行2008年通过管理咨询,按照总行、分行、支行三级管理体制,对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了流程化的梳理,以适应异地分支机构管理需要。

三是建立调研制度,从总部和分支机构两个角度对业务发展做出预测和指导。总行每年年末都会根据宏观经济形势的走向研究制订下一年度的业务发展指导意见。对异地分支机构,总部会要求其参照总行制订的意见,结合本地的经济结构和行业特点,制订各自的信贷指导计划,报总部审核后。

四是从风险控制的角度出发审慎确定异地分支机构的授权。总行在信贷、费用、劳动合同签订等方面对异地分支机构实行授权管理。信贷方面的授权要综合考虑到异地机构的人员、市场、风险程度和业务发展等原因。费用方面由总部每年年初下达分支机构的费用指标,分支行依据该指标每月实行财务报账制。人员聘用方面由分行自行组织竞聘并由分行行长办公室研究拟聘意见,报总行审核后正式聘用。

五是强化对异地分支机构的合规风险管理。总部对分支机构的合规风险管理较为重视,成立了会计、信贷、科技、市场四个防范操作风险领导小组,对各领域的操作与合规风险点进行识别与评估,分行的风险管理部每月对自身的制度建设、合规培训、合规风险识别及采取的措施进行监测分析,形成《合规风险月度监测报告》上报总行法律合规部。

六是设立垂直管理的异地机构主审计员,加强对异地机构的审计力度。随着异地分支机构的增多,总行借鉴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最佳实践,设置了总部垂直管理的异地机构审计员,对异地分支机构实施经常性的审计监督。

当前存在的问题

一是高端人才的匮乏制约城商行的发展。城商行在人才的培养、储备方面,与国有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相比,存在一定的差距。这就给城商行的风险管理和业务发展带来新的压力和挑战。同时,由于城商行整体不具有竞争力,在异地品牌知名度较低,对当地同业的一些优秀人才也缺乏吸引力。

二是产品的开发与创新是城商行发展的另一块短板。城商行缺乏为各种客户提供不同的产品和服务,这往往就造成银行经营的依然是“存、贷、汇”老三样,在理财业务、信用卡、网上银行等方面,缺乏与其他先进银行的竞争力。

三是管理半径的不断延伸为银行总部的风险与成本控制能力带来挑战。随着城商行跨区域经营,目前的管理模式也带来一些压力。管理链条的加长增加了风险产生的环节,分行授信审批人员到总部的汇报、开会等,无形中增加了银行的经营成本等等。

四是异地机构的快速发展与城商行的总体定位产生偏离。大凡在异地设立机构的城商行,都属于监管评级较好、管理较好的银行,这些银行都希望异地分支机构快速发展,树立自己的形象。在这种思路的指导下,城商行的异地分支机构往往从成立伊始就与当地的银行“抢客户”、“垒大户”,忽视了自己的原有定位。

建议与对策

城商行的跨区域发展刚刚起步,有许多情况需要银行和监管部门研究总结。本人认为,在城商行异地机构的发展上,应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做好人才的储备。这个问题已经成为各城商行的共识。要做到这一点,就要大力培养和吸收各类金融人才,包括风险管理、业务营销、科技信息、法律等方面的人员。这是一项持续时间长的工程,需要城商行系统的规划,设定近期,中期和远期目标。

具备相对成熟的风险管理模式。当前的银行风险复杂多样,单靠强化内部人员的管理是无法面对各类风险的。城商行必须一方面在风险管理体系上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完善,另一方面需要不断提升风险管理技术,及时应用银行业先进的管理成果。

城管年度个人总结篇(4)

[中图分类号]C9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283(2014)03-0085-04

当前人口问题已经成为关系济南市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性问题,是影响济南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创新人口管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为推动济南市率先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格局,提升城市的精细化管理水平,本文在梳理新世纪以来济南市人口发展轨迹的基础之上,着重分析第六次人口普查济南市人口发展的新形势、新特点、新挑战,并提出对策建议。

一、 济南市人口发展的主要特点

1.人口总量继续增长,常住人口增长为主要因素

21世纪第一个五年济南市人口增长迅速,第二个五年人口增长速度下降明显。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592.17万人相比,济南市常住人口10年共增加89.23万人,增长了15.07%,年平均增长1.51%。常住人口年均增长率在山东省17个城市中位列第2位,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位列第10位。与2000年相比,2005年济南市户籍人口增长了6.18%(见表1),常住人口增长了8.45%。2007年以来济南市户籍人口增长缓慢,2007―2009年户籍人口甚至出现了负增长,户籍人口已经不是推动济南人口总量增长的主要原因。2005―2010年,济南市户籍人口年均增长率为0.22%,常住人口年均增长率为1.22%,2010年户籍人口为604.08万人,常住人口为681.4万人(见表2),常住人口比户籍人口多达77.32万人。这表明济南市人口总量已经从内生型增长推动转变为外生型人口推动增长,济南市人口增长方式发生了质的变化。

2 .总和生育率由刚性低生育率向自然性低生育率转变

济南市常住人口出生率为9.45‰,总和生育率在1.2%左右波动,低于济南市1.25%的政策生育率。在人口学研究中,一般把出生率在10‰以下(总和生育率约在1.3以下)称为超低生育水平。从出生率来看,济南市属于超低生育水平。济南人口总和生育率维持在低水平不再是因为计划生育政策束缚,而是由于生育意愿下降。

3.少子化与老龄化并存,劳动适龄人口接近八成

从表3可以看出,依据不同年龄组人口的比例和年龄中位数等指标可以将人口年龄结构划分为不同的类型。目前济南市年龄结构属于老年型初期,其主要特点是: 少儿占总人口的比重不断下降,劳动适龄人口稳定增加,老年人口数量不断增加的同时比重不断加大。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时,济南市已进入老年型社会,到2010年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0~14岁少年儿童占总人口的比重由2000年的17.93%降至2010年的13.63%,从各个年龄段来看,0~9岁的儿童总人数稍有增加,但增幅不大,为8.57%;与此相较,10~19岁人口的数量却快速减少,尤其是10~14岁人口在这10年间

减少了59.1%。而65岁及以上老年人占总人口的比重由2000年的8.14%增加到了2010年的9.15%,济南市人口老龄化在进一步加剧,且与少子化社会并存。“六普”数据显示,济南市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是9.15%,高于全国8.87%的平均水平。

劳动适龄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例继续增加。按国际标准15~64岁作为劳动年龄人口,则济南市的劳动年龄人口为526.14万人,比第五次人口普查时的437.78万增加了88.36万(见表1-4),增长了20.18%,年均增长2.02%,高于总常住人口年均1.41%的增长率;比2005年人口1%抽样调查数据显示的481.64万人增加了44.5万人,增加了9.24%,年增长1.85%。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近几年也在逐年增加,达到了77.21%,高于山东省平均水平,在山东省17城市中排在第3位。尽管劳动力资源较为丰富,但在15副省级城市中排名靠后,仅稍高于青岛,排在第14位,这表明济南市作为区域中心城市,人口聚集功能有待增强。

4.人均受教育年限超10年,人口文化素质呈较为理想的层次结构

作为山东省的省会和政治文化中心,教育事业的发展使济南市人口整体文化素质显著提高。济南市“六普”与“五普”、“四普”数据相比较(见表1-5),低文化程度的人口比重在不断降低,高文化程度人口比重不断上升,其中小学和文盲文化程度人口比重下降幅度最大,分别比“四普”下降了14.88%和23.43%。同时,高等教育文化程度人口比重大幅上升,与“四普”比较上升了16.73个百分点,与“五普”比较上升了12.09个百分点。人口文化素质得到大幅提高,全市6岁及以上人口的人均受教育年限9.9年,15岁及以上人口的人均受教育年限10.2年,每万人在校大学生数达到1991人。济南市人口文化素质呈现出较为理想的层次结构,即人口文盲率下降,小学文化人口比例逐渐减少,其它层次文化人口比例逐渐增加,层次结构的重心逐步向上位移,受教育程度普遍提高。

5.常住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升至78.1岁,婴儿死亡率大幅下降

根据“六普”数据可知,济南市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为78.1岁,比全国73.5岁的平均水平高4.6岁,高出世界平均预期寿命(67.88岁)10.2岁,高于发达国家76.94岁的长寿水平。从性别差异来看,男、女性的平均预期寿命差异较大,男性为75.65岁,女性为80.6岁,相差近5岁。

济南市婴幼儿死亡率持续保持较低水平。“六普”调查数据显示,2010年全市出生婴儿死亡率平均为2.04‰,比2000年下降了11.93‰,大大低于同期全国13.93‰的平均水平。另外,5岁以下幼儿的死亡率与出生婴儿死亡率是反映一个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关键指标,“六普”时期济南市5岁以下幼儿的死亡率是0.627‰,低于“五普”时期的2.68‰。

6.人口空间分布集中,中心城区人口总量增长速度较快

济南市各地区“五普”与“六普”间常住人口总数的变动情况有所不同(见表6),其中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和历城区人口增长较为迅速,10年间的人口增长率均超过了20%;长清区和章丘市人口增长缓慢,其中长清区增长了14.24%,章丘市增长了8.89%;而平阴县、济阳县和商河县出现了负增长。

7.人口城市化水平达64.5%,城镇化率达到中等收入国家水平

据济南市第六次人口普查公报显示,济南市2010 年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439.3万人,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42.11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为764.47%,2000年济南市城镇化率为56.31%,2005年为61.9%,济南市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已达到中等收入国家水平(见表7)。济南市人口城市化的提高,前期源于县改区和乡改镇,之后郊区县户籍人口农村城镇化进程加速以及流动城镇人口数量增加等因素也起到了推动作用。

二、济南市人口服务管理面临的问题

随着人口规模的增长和人口增长方式的转变,济南市在协调人口发展与经济转型、社会发展、环境保护、公共服务和城市安全等关系方面面临一系列挑战。

1.处于城市化水平中期阶段,城市化落后于工业化

国际上将城市化水平处于30%~70%时期划作城市化加速发展阶段,济南市人口城市化率为64.47%,正处于该水平。但作为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济南市人口城市化水平仍然偏低,人口规模、人口素质、人口现代化程度与山东半岛城市群的中心城市、“济南都市圈”的核心城市地位要求还差距较大。依据美国学者钱纳里的观点,城市化率与工业化率的比值在1.4~2.5之间是城市化快速发展的合理范围,而济南市明显偏低,城市化进程滞后于工业化水平。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虽然济南市的经济发展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作为我国东部沿海发达地区重要中心城市之一,济南市的带动作用还不强,辐射范围也有限。尤其是济南市外向型经济发展十分缓慢,经济外向度偏低。 济南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和速度虽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但在全国大中城市中地位并不突出,主要表现在产业发展结构水平低、第二产业竞争力不强,第三产业发展滞后,济南市未来的经济发展任重道远。

2.人口发展与经济转型缺乏联动性

济南市正处于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上升和创新能力不足问题并存,新增长点和新区域培育面临诸多问题。在全市推进创新驱动和精细化管理的过程中,人口与经济的良性互动关系还没有很好形成,主要表现为:“城业联动”的同步性不足;常住人口城乡居民的收入增长落后于经济增长,更落后于财政收入增长;人口的就业结构滞后于产值结构,而产值结构优化有利于推了就业结构的升级。同时,济南市还缺乏对高端人才的吸引力,以配合“高端、高效、高辐射”的产业转型。

3.人口老龄化与工业化发展失衡,“未富先老”带来公共服务压力

发达国家的人口老化出现在工业化、现代化以后,人口出现明显老化时,这些国家的工业化程度、劳动生产率和人均国民收入已经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所以人们普遍认为人口老龄化是发达国家特有的问题,是“富国的人口病”。与发达国家相比, 我国的人口老龄化是在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尚不高的条件下出现, 即所谓的“未富先老”。济南市经济社会发展尚未达到发达国家水平,而人口的老龄化程度已经达到了发达国家的水平,出现了“早熟”型的老龄化社会,给社会公共服务带来巨大压力。如一人一户家庭中,65岁以上老人共76086人,占比30.42%,有大量独身空巢老人存在,养老形势严峻。

4.人口计生工作面临重大转型

近些年,济南市保持稳定的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迈出新步伐。从全市全局发展的角度来看,人口计生工作面临转型问题。生育政策和利益导向机制亟待完善;人口发展宏观管理水平亟待提高;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体制机制亟待创新;家庭发展服务体系建设亟待推进。

三、对策建议

1.利用低生育率水平改善人口结构

济南市在目前和今后一个阶段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不是控制人口总量,而是要将生育率水平稳定在一定的范围内。今后可把低生育率作为政府宏观调控人口的杠杆,科学全面理解低生育率水平含义,发挥低生育率水平调控人口结构的宏观功能作用,将低生育率水平调控在1.4~2.1,逐步改善人口结构,解决人口结构失衡问题。

2 .人口管理实现“三个转变”,提高宏观管理水平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社会主义市场机制的完善,未来20年济南市区域中心城市功能将得到充分发挥,促进济南市人口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人口发展管理亟须实现“三个转变”:一是由静态管理、分部门(行业)管理向综合管理和体系完善的动态管理转变。二是由控制人口总量向优化人口结构转变。“六普”时期,济南市人口结构方面的问题已经越来越突出,如老龄化加速、就业人员产业结构离现代型还存在较大距离以及人口空间分布不合理等。因此,人口工作的重点应从数量控制转变为对人口结构的调控上。三是由单纯的计划生育工作向稳定低生育水平、提升人口素质、促进和谐发展转变。目前人口发展中存在着很多不和谐因素,无法与和谐社会的要求相适应,也与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要求不相适应,还存在如高层次、创新型和复合型人才匮乏、城乡居民文化素质和收入方面差异较大、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社会管理体制不完善、资源利用率低、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经济与社会发展不协调等诸多问题,这些方面都需要我们在人口管理、人口政策、人口发展中予以重视,不断地化解消除这些不和谐的因素,促进社会和谐,提升城市的创新能力。

3.创新工作举措,推动流动人口城市融合

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与户籍管理、劳动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住房等政策制度的衔接,形成部门协同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工作合力,真正实现流动人口经济立足、社会接纳、身份认同、文化交融的一体化发展。可先依托公安部门的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以后逐步形成各部门联网的流管信息系统,进而实现信息共享,提高流管工作整体水平;建议济南市政府召集市发改委、公安、劳动等部门研究建立IC卡居住证制度,持卡人可按规定享受社保、申办工商营业执照、申办蓝印户口或转办常住城镇居民户口等;并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雇用或招聘无流动人口临时登记证或IC卡居住证的流动人员。

4.加快计生部门职能转变,实现由“生育管理”向“生育服务”转型

全面推动人口计生部门的职能转变,实现“生育管理”向“生育服务”的转型。调整人口组织管理方式,逐步完善城市的生育政策;继续贯彻 “幸福家庭,和谐人口”的核心理念,打造完整的人口与家庭公共服务体系,切实提高家庭发展能力;完善人口动态信息,使人口数据成为监测社会风险的重要风向标。

[参考文献]

[1] 徐天祥,孔祥雨,卞允斗.21世纪前20年济南市人口发展战略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

[2]济南市统计局.济南市人口普查资料2010[R].济南市人口普查办公室.

城管年度个人总结篇(5)

[中图分类号]F29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4)03 — 0093 — 02

一、 引言

20世纪初,西方发达国家在城市发展中先后出现了城市蔓延现象。由于人口和经济活动不断由城市向郊区转移,因此,在地域特征上出现了一个既有别于城市,又别于乡村且同时兼具城乡两种特征的特殊地带,西方学者将其称为“城市蔓延区”、“城乡边缘地带”、“都市扩展区”等。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城市进入高速发展期,许多城市空间不断扩展。城市扩展致使城乡之间不断的融合,由此我国也出现了一个和西方国家在地域特征、结构功能皆类似的地带,并伴随产生了管理混乱、人口复杂、社会治安不稳定等现象。

20世纪80年代,我国土地管理部门提出了“城乡结合部”这一概念,将其定义为“城市市区与郊区交错分布的接壤地带”。这与西方学者所提出的“城乡边缘地带”的概念,并无本质差异。随着城镇化的推进、经济的发展、政策的出台以及行政区域的调整,城乡结合部的范围始终处于不断变更中,这无疑加大了政府的管理难题。而要实现城镇化,有效的治理城乡结合部并引导其健康发展是十分重要的。

二 、城乡结合部形成的主要原因

城乡结合部的形成原因是十分复杂的,既有来自农村内部的张力及城市外部的拉力,又同时受到政府行为的推力,几种因素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其中具体关系如图1所示:(见图一)

(一)农村内部的张力

1.乡镇企业的蓬勃发展。城市中心区域的不断扩张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来自农村内部工业化水平提高的影响。中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68%,剩余劳动力达到1.2亿,而且每年增加1000万,如何有序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将始贯穿我们的城镇化的过程,因此中央明确提出推进乡镇企业和小城镇发展的重要战略,并不断完善扶持乡镇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1〕这无疑为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平台。2000年全国乡镇企业就业人数为12820万人,占农村总劳动力的26%,2010年,就业人数增加到15893万人,占农村总劳动力的38%。〔2〕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使部分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为工商企业用地,由此在产业聚集区便形成了由内而外的城乡结合部地带。保定市南大园乡,唐山市卑家店镇都属于典型的在农村内部推动力作用下产生的城乡结合部地带。

2.农民自身素质的快速提高。农民自身素质的提高从根本上加速了农村的城镇化发展,随着国家对农村教育的重视程度的增加,我国农民劳动力受教育的程度有了显著提高,我国农村劳动力中初中程度、高中程度、中专程度和大专及以上程度的农村居民家庭劳动力分别由1990年的32.84%、6.96%、0.51%和0.10%上升至2010年的52.44%、12.05%、2.93%和2.41%。〔2〕农民受教育程度的提高直接促使其思想意识、价值观等也相应提高,促进农村就地城镇化,大部分农民逐步脱离农业生产而转向非农业生产,虽然他们没有进城从业,但已经摆脱了完全依靠土地生存的生活状态。许多农村也由阡陌交通变为水泥路,由平房变为高层楼房,目前,我国许多农村片区呈现居住社区化,职业非农化的特点。

(二)城市外部的拉力

1.土地需求的不断增加。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宏观背景的影响下,城市土地的利用正发生深刻的变化。从1980年,邓小平提出出售公房,调整租金,提倡个人建房、买房的改革总体设想到1998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通知》,明确提出“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福利分房政策逐步被取消,计划经济对住房消费的约束逐步解除。此外,城市居民的收入以及城市人口成为了影响城市空间的主要变量。这些因素逐步形成对住房需求的合力,城市居民的目光由城市中心逐渐转向城市郊区。加之一些进城务工及靠小本生意生存的农民由于经济原因不愿且不能在市中心区域购买住房,据调查统计,在河北省唐山市,外来流动人口数量在60万以上,约占总人口的10%。数据显示,2012年,这些主要依靠摆地摊,修鞋子,捡废品来维持生计的外来人口的年人均收入在11000元左右,这就决定了此类人群对价格可谓“寸土寸金”的城市中心的商品房只能望而却步,将买房的地点锁定在城市周边的郊区内。〔3〕

2.土地供给的不断增加。在土地的供给方面,国家建立了有偿使用制度,逐步实现了土地使用权的市场化。〔4〕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规定:“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使有限的土地资源迸发出最佳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农村土地流转范围不断扩大。房地产商将项目地址落在城中心区相连的城市边缘区域,许多占地面积较大的工业园区,大学科研机构也纷纷迁至郊区地带,于是郊区内出现了片片“科技园”、座座“大学城”,北京亦庄开发区、河北石家庄南郊大学区,河北唐山古冶区不锈钢工业园区都是在这种城市推理作用下产生的。以唐山市古冶区为例,2011年,全区累计土地流转总面积12396亩,其中:转包2714亩,转让358亩,出租9324亩;土地流转率达到11.95%,规模流转率达到56.09%。 〔5〕

(三)政府行为的推力

1.户籍制度的逐步松动。严格的城乡户籍制度是阻隔城乡人口流动的堡垒。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这标志着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逐步形成,1980年召开的全国城市规划工作会议提出“控制大城市发展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市”。但是,在实际操纵中控制大城市规模的政策收效甚微,所以政府逐步向控制大城市中心区,放松郊区人口的管控方法转变。直到1998年,国务院在《关于当前户籍管理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中指出“在城市投资、兴办实业、购买商品房的公民及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符合一定条件可以落户”。至此,户籍制度进一步松动。2001年,国务院颁布《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引导农村人口向小城镇有序转移,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加快我国城镇化进程,同时,为户籍制度的总体改革奠定基础”。户籍制度的逐步松动,对城市人口,尤其是小城镇、郊区人口管制的放松,使郊区人口的不断增加,促进城乡结合地带的形成及扩大。〔4〕

2.就业制度的继续放松。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批转《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指出农村实行的各种责任制,包括小段包工定额计酬,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到组,包干到户、到组,等等,使农民获得了劳动自由的空间。之后政府又进一步出台了一些政策和措施,允许和鼓励农村劳动力城乡交流和贫困地区劳务输出,这些政策和措施加速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流动。1997年和1998年国务院办公厅分别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组织民工有序流动的意见》与《关于做好灾区农村劳动力就地安置和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的意见》,随之地方政府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相关政策,由此,从中央到地方形成了针对农民工的政策法规体系。从2001年至今,政府不断加大对农民工就业的关注程度。2001年10月,国家计委《关于全面清理整顿外出或外来务工人员收费的通知》,要求全面清理面向外来务工人员的各种费用;2003年中央政府在《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取消针对农民工的歧视政策规定以及不合理收费等;2006年国务院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设计了农民工就业、劳动保护、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全面为农民进入城镇务工扫清障碍,保障了农民工的就业利益,从而使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源源不断的涌入城镇。〔4〕

三 、推进城乡结合部城镇化发展的具体对策

(一)构建基于社区的基层管理模式

城乡结合部呈现的难题主要来源于其地段的特殊性,虽然主要原因是由于长期的城乡“二元”管理所致,解决这些难题应该主要依靠基层管理。城乡结合部的基层管理组织一般包括居委会(社区)、村委会、业主委员会等,这些自治组织在很多时候承担重要的管理职能。〔6〕居委会、村委会及业主委员会同属一个级别的自治组织,因此,他们的管理模式都属于社区的范畴。此外,城乡结合部的社区还有“城中村”、“都市村庄”等其他称谓,通过这些称谓可以看出其社区的过渡性。而这种过渡性给城乡结合部的基层管理带来了极大的挑战。加之目前中国社区治理模式还处于政府推动阶段,城乡结合置于此背景下,更需要尽快形成一个比较完善的管理机制。

1.整合基层组织结构。城乡结合部内不仅管理对象复杂,管理机构亦呈现多头管理,由此导致管理力度和效率低下,因此将组织机构进行整合是解决城乡结合部管理的关键所在。在目前的基层组织机构中,呈现街道与乡镇交叉、居委会与村委会交叉现象,并且乡镇和村庄规模逐步缩小,因此,整合机构要将乡镇逐步取消乡镇建制,区域重新划分,将村委会变为居委会(社区),建立以街道和社区为主的基层组织机构,将少数农村人口划入居委会,并逐步在村庄推行社区管理机制。

2.提高居民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居民是社区的主要构成者,因此应努力提高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但是由于城乡结合部人口的复杂性,很难形成共同利益与共识。对有条件的区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人口的同质性重新划分社区,将高档商品住宅区、城区人口搬迁区、农转非住宅区、农民就地“上楼”区、外来人口聚集区分别开来,由此在社区内形成较强的同质感,使居民更容易形成共同意识与目标,从而有利于形成良好的人口互动效用。

(二)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

我国许多城市都存在基础设施薄弱的现象,尤其是城乡结合部地带,即使是建成区,基础设施体系也远未成熟,甚至停留在乡村水平。再加上城市财政与乡村财政分离,城市投资建设基础设施主要以建成区为主,而乡村地区没有能力投资大规模的市政建设,双重原因导致城乡结合的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发展的载体,也是城镇化发展提供基础保证。因此,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是解决城乡结合部存在的问题重要途径。

针对目前城乡结合部呈现的城市市政设施在短期内难以覆盖、村民及流动人口不愿为垃圾和供排水付费、乱扔垃圾导致垃圾收集难度增加等问题,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

1.捆绑式出让和开发基础设施和土地。城乡结合部地带的土地具有极大的开发潜力,政府在改革土地所有权的同时,可以将土地的开发权和基础设施建设权绑定式的转让给开发商。同时,还需为所出让土地上的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公共服务提供具体准则,由此,既保障了政府、企业及公民共同参与城市管理的权利,又推动了土地的良性开发利用。

2.以收费保障基础设施的经济支持。基础设施的公益性、农民收入的不稳定、社会保障的不健全以及农民长期依赖集体的小农意识成为农民不愿意为基础设施付费的因素。因此,政府应联合村集体,使农民从城市生活角度认识个人付费的意义。通过让基础设施的使用者承担费用,不但可以利用经济来避免浪费,更可以保证基础设施的良好运行。

(三)完善流动人口的管理体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流动人口的数量急剧增加,大部分流动人口集中在城乡结合部地带,他们是城市建设的主力军,同时也为这一地带原本脆弱城市管理带来了更大的难度,因此,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是城乡结合部管理的主要内容。

管理流动人口的关键环节就是建立完善的管理系统,及时掌握流动人口的信息,不仅停留在静态信息状态,更重要的是对动态信息的掌握。

流动人口本身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对其信息的掌握较为不易。要实现对此群体或某个体的信息分析及监察,可建立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将登记的信息按数据库的方式进行管理,发现管理的疏漏,及时弥补。从目前情况看,政府需要对流动人口有一个从宏观到微观的整体掌握,因此,以区县为依托,建立全市的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显得尤为重要。首先,建立全市范围的联网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使系统有随时登记、查询及监督功能。然后,按照乡街和企业将流动人口情况录入系统,以区县为单位进行汇总。最后,对全市的流动人口信息进行联网管理,把握各区县流动人口情况,实现对高危人群的动态控制。

四、 结语

城乡结合部的形成原因受城镇化发展的影响,体现了城镇化进程中的诸多矛盾与问题,而城乡结合部的发展滞后又严重阻碍了城镇化的步伐,政府要化解矛盾,解决问题需要实现优化基层管理模式,整合基层组织结构,提高居民参与管理的积极性;优质基础设施建设,捆绑式出让和开发基础设施和土地,以收费保障基础设施的经济支持;优善流动人口信息的管理体制,综合治理城乡结合部地带,从而大力促进城乡结合部城镇化的快速发展。

〔参 考 文 献〕

〔1〕宋洁尘. 城乡结合部的成因及未来发展方向〔J〕. 城市管理与科技, 2011,(06):15-17.

〔2〕中国统计年鉴2012〔M〕.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3〕周学义.土地﹒经济﹒就业——简论城乡结合部的形成极其解决对策〔J〕.劳动经纬,2003,(10).

城管年度个人总结篇(6)

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城市管理工作大会会议精神,加快适应城乡一体化快速推进过程中城市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按照打造宜业、宜居、宜游幸福新家园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大城管”理念,通过对区城市综合协调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定性定量考核,科学、合理、规范评价城市管理绩效,形成权责明确、监管到位、奖惩分明、运转高效的管理体制,加快实现城市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向科学化、数字化、精细化和长效化转变,努力构建具有吴色的城市管理体系。

二、组织机构

区城市综合协调管理委员会要强化对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的考核,区城市综合协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区城管局)具体组织实施城市管理各项工作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核定拨付经费,落实奖惩措施。今年3月底前,各镇(区)、街道主要领导要牵头成立城市综合协调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切实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各地城市综合协调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要有专门的办公地点,配有专人负责,并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凡涉及城市管理问题的部门和单位,要明确为城市综合协调管理委员会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落实1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镇(区)、街道要加强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平台建设,主要承担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数字城管案件的派遣、协调、推进、督查等职能,同时接收辖区内社会公众反映的城市管理各类问题,促进城市管理信息化、精细化和高效化。

三、考核对象

城市综合协调管理工作考核划分成两个层面进行:

(一)对各镇(区)、街道的考核;

(二)对区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卫生局、环保局、旅游局、行政服务中心、供销社、工商分局、规划分局、交巡警大队等相关职能部门(单位)的考核。

四、考核内容和方法

(一)对各镇(区)、街道的考核。对各镇(区)、街道城市综合协调管理工作的考核内容主要由业务考核、数字城管考评和社会评价三部分构成。

1.业务考核,占总分的66%。包括组织网络、日常管理、行政执法以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区城管局督查中队负责定期对各镇(区)、街道的市容市貌、景观照明与市政设施、环卫作业、街巷新村保洁、户外广告等日常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出的问题以整改通知单的形式限期整改,检查和整改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2.数字城管考评,占总分的30%。主要以区数字城管系统平台的考评数据为依据,按照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绩效考评办法计算。包括各镇(区)、街道数字城管平台建设、数字化城管问题的按期结案率、群众回访满意率,一次完成率指标以及主动承揽工作加分,其中,结案率由按时结案数、延期结案数和超时结案数加权确定,权重比为1:0.6:0.3;回访满意率由结案案件第一受理部门对结案案件有效回访数据确定;返工数由未通过核查而发回专业部门重新处置的案件数确定;工作主动性加分是对积极主动承揽或协调解决市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部门加分。

3.社会评价,占总分的4%。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市民群众代表等组成市容公众监督员对各镇(区)、街道城市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评价。

区城市综合协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每季度将考核情况汇总,并对排名情况进行通报;每半年对城市管理工作进行现场检查考核;每年年终对城市管理的各项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年度考核总得分=季度考核平均得分×50%+年度综合考评得分×50%。对各镇(区)、街道的考核内容和标准详见附表。

(二)对区各职能部门(单位)的考核。由区城市综合协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考核内容以各部门(单位)的数字城管绩效考核情况、《城市管理目标责任书》和区城市综合协调管理委员会交办任务的完成情况为主,权重比为5:3:2。数字城管绩效考评以区数字城管系统平台的考评数据为依据,每季度考核通报一次;对《城市管理目标责任书》和区城市综合协调管理委员会交办任务的完成情况考核,每年组织一次。

五、考核结果运用

城管年度个人总结篇(7)

居民总消费=总人口×人均消费,居民总消费发展指数=总人口发展指数×人均消费发展指数。而人均消费发展指数=人均收入发展指数×居民消费倾向发展指数。进而有:居民总消费发展指数=总人口发展指数×人均收入发展指数×居民消费倾向发展指数。由于各指标增长率都较小,总消费增长率近似等于人口增长率、人均收入增长率和居民消费倾向增长率之和。因此,可以通过人口、人均收入水平、居民消费倾向的变化来分析消费增长。

1979-2007年,我国居民消费年均实际增长8.8%。其中,人口增长贡献了1.1个百分点,贡献率为12.5 %;人均收入增长贡献了8.2个百分点,贡献率为93.2 %;居民消费倾向下降贡献了-0.5个百分点,贡献率为-5.7%。

分城乡来看,城镇居民消费年均实际增长11%。其中,人口增长贡献了4.4个百分点,贡献率为40%;人均收入增长贡献了7.3个百分点,贡献率为66.4%;居民平均消费倾向下降贡献了-0.7个百分点,贡献率为-6.4%。农村居民消费年均实际增长5.7%。其中,人口增速下降贡献了-0.3个百分点,贡献率为-5.3 %;人均收入增长贡献了7.1个百分点,贡献率为124.6 %;居民平均消费倾向下降贡献了-1.1个百分点,贡献率为-19.3 %。(见表1所示)

从上表可以看出,居民人均收入增长是城乡居民消费增长的主要因素,但对农村的影响要大于城镇;居民消费倾向下降对城乡居民消费增长是负的贡献,且对城镇居民消费的影响要大于农村;人口对城镇居民消费增长有较大贡献,对农村居民消费增长却是负的贡献。

二、城市化水平、居民收入和消费倾向对居民消费率变动的影响

由于城镇居民消费率=(城镇人口×城镇人均消费)/(全国总人口×全国人均GDP)=城镇人口占全国人口的比重×城镇居民人均消费占全国人均GDP的比重。而人均消费=人均收入×居民消费倾向,进而有:城镇居民消费率=城镇人口占全国人口的比重×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占全国人均GDP的比重×居民消费倾向。因此,居民消费率的变动可以看成是城乡居民人口比重、人均收入占人均GDP的比重和消费倾向共同作用的结果。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占人均GDP的比重均呈下降态势。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占人均GDP的比重从1978年的91.7%下降到2007年的53.4%,对城镇居民消费率变动的贡献约为-300%。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占人均GDP的比重从1978年的35.7%下降到2007年的20.3%,对农村居民消费率变动的贡献约为-44%。

1978年以后,随着国家人口政策的调整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城、乡人口占全国的比重呈反向变化。城镇人口占全国人口的比重从1979年的18.4%上升到2007年的44.4%,对城镇居民消费率变动的贡献约为533%。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比重从1979年的81.6%下降到2007年的55.6%,对农村居民消费率变动的贡献约为-30%。

1978年以来,我国城乡居民消费倾向总体上也呈下降趋势。城镇居民平均消费倾向从1978年的1.18下降到2007年的0.86,下降了0.32,对城镇居民消费率变动的贡献约为-133%。农村居民平均消费倾向从1978年的1.03下降到2007年的0.79,下降了0.24,对农村居民消费率变动的贡献约为-26%。

各因素对消费率变动的贡献:(见表2所示)

总体来看,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居民收入、尤其是农村居民收入增速低于经济增长速度,居民消费倾向的下降又使得消费的增长速度低于收入增速,导致居民消费率不断下降,进而导致总消费率的下降。1979-2007年,居民消费率对总消费率变动的贡献度为-93%。其中,城乡居民收入比重下降对总消费率变动的贡献合计约为-152%,城乡居民人口结构变动(即城市化率的提高)对总消费率变动的贡献合计约为135%,城乡居民消费倾向下降对总消费率变动的贡献合计约为-76%。可以看出,城乡居民收入比重下降是我国消费率下降的最主要原因,城乡居民消费倾向下降对消费率下降也有较大影响。特别要指出的是,城市化率提高是我国消费率变动的唯一正向促进因素。城镇化率偏低,城镇化进程落后于工业化进程,也是我国消费率低、投资和消费失衡的重要原因。

三、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对居民收入和消费倾向的影响

收入是消费的主要决定因素,收入分配结构决定了消费分布结构。从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变动趋势来看,我国国民收入在上世纪90年代后在不断向政府和企业集中。

1.国民收入向政府和企业集中,导致居民收入比重下降

居民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下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作为居民收入最主要来源的劳动者报酬在GDP中的比重下降,二是居民收入在国民可支配总收入中的比重下降。

按收入法核算,GDP可分为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和营业赢余。表3数据显示,在我国GDP结构中,劳动者报酬所占比重在1995年以后开始逐年下降,固定资产折旧所占比重基本稳定,而生产税净额和营业盈余比重总体上呈上升趋势,国民收入分配不断向政府和企业集中。2007年,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仅为39.7%,比1995年下降了11.7个百分点;生产税净额占GDP的比重为14.2%,比1995年提高了1.9个百分点;营业盈余占GDP的比重为31.3%,比1995年提高了8个百分点。尤其是2003年以后,劳动者报酬所占比重出现较快下降,而营业盈余比重有较快上升,反映出国民收入在加快向企业集中。(见表3所示)

从国民可支配总收入分配结构来看,也反映出国民收入在加快向企业集中。1992-2005年,企业(包括金融部门)占国民可支配总收入的比重从11.7%上升到20%,上升了8.3个百分点;政府占国民可支配总收入的比重先降后升,2005年为20.5%,与1992年接近;居民占国民可支配总收入的比重从68.3%下降到59.4%,下降了8.9个百分点。尤其是进入新世纪以后,企业占国民可支配总收入的比重基本呈逐年上升的态势,而居民所占比重基本上是逐年下降(见表4)。尽管2006-2007年数据没有公布,但作为居民可支配收入主要来源的劳动者报酬在GDP中的比重继续下降,可以判断出国民可支配收入向企业集中的趋势还在继续。(见表4所示)

2.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农村居民收入比重大幅下降

1983年以后,我国农村居民收入占居民总收入的比重基本上逐年下降,从1983年的66.9%下降到2007年的27.3%,下降了39.6个百分点;而城镇居民收入所占比重逐年上升,从1983年的33.1%上升到2007年的72.7%,提高了39.6个百分点。尤其是2000年以后,二者有加速变动的趋势,城乡居民收入比重差距急剧扩大。

随着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和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农村居民收入在居民总收入中的比重下降是一个客观规律。但在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的变动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过大,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从1978年的2.57提高到2007年的3.33;二是这种差距主要是由于人均收入的差距导致的,人口变动不是主要原因。(见图1所示)

3.城乡居民内部收入差距扩大,占人口比重大多数的中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比重在下降

以城镇居民为例,2000-2007年,按各收入组权重计算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加权平均增长10.9%。其中,占城市家庭60%的中等收入以下组的贡献率只有52%,占城市家庭40%的中等收入以上组的贡献率达到48%。10%的最高收入组的贡献率为14.3%,而10%的最低收入组的贡献率只有6.2%。这说明,城市居民收入的增长主要是由高收入家庭贡献的,居民收入正在向少数高收入群体集中,大多数居民的收入增长较慢,收入比重下降。

4.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导致社会消费倾向下降

一般来说,高收入居民的消费倾向较低,而低收入居民的消费倾向较高。因此,如果收入分配更加平等,则会提高整个社会的消费倾向。反之,收入分配差距越大,社会的消费倾向就越低。利用城、乡居民住户资料和基尼系数(1990-2007年)的回归分析结果表明:收入分配与我国城乡居民消费成反比关系,即收入分配差距越大,平均消费倾向越低。而且,农村内部收入差距扩大对农村居民消费倾向的影响更大。

四、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

从城镇看,与劳动者报酬对应的工薪收入是城镇居民收入的主渠道。1990-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名义增长13.9%。其中,工薪收入年均增长13.7%,比重从76.1%下降到74.2%,是主要收入来源,也是导致居民收入比重下降的主要因素。转移性收入年均增长14.7%,比重从21.7%上升到24.6%,是第二收入来源。经营净收入年均增长24.5%,比重从1.5%上升到6.8%,是增长最快的部分,也是第三收入来源。财产性收入年均增长20%,比重从1%上升到2.5%,增长较快但比重仍然很低。(见表5所示)

从农村看,工资性收入已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1990-2007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名义增长11.1%。其中,家庭经营纯收入年均增长8.9%,比重从75.6%下降到53%,仍是主要收入来源;工资性收入年均增长15.4%,比重从20.2%上升到38.6%,是第二收入来源,也是增长最快的部分;转移性收入年均增长12%,2007年比重达到5.4%,是第三收入来源;财产性收入年均增长9.1%,比重从4.2%下降到3.1%。从发展趋势看,工资性收入在农民收入中的比重还会持续提高。

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看,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影响较大的是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2007年,工资性收入差距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贡献率接近90%,转移性收入的贡献率达到32.8%;而经营性收入的贡献率为-13%,起到了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作用。财产性收入差距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中的作用不大,但有快速增加之势。(见表6所示)

还有两个现象需要特别引起关注:一是转移性支出实际上在扩大城乡差距,2000年以后其对城乡居民差距的贡献率始终在33%左右。二是城镇居民社会保障等支出年均增长36%,远远高于居民各项收入增速,导致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下降,并对中低收入家庭消费产生较大影响。这说明政府支出结构还不太合理。

导致我国居民消费需求不足的还有其他原因,如历史文化、社会年龄结构、流动性约束等,但最直接、最主要的还是居民收入比重下降,城市化进程缓慢。

五、提高居民收入比重,加快城市化进程,扩大消费的政策建议

从中长期来看,扩大我国居民消费应以提高居民收入比重和加快城市化进程为主要着力点,不断深化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总的思路可以概括为:提高两个比重,调整三大结构,深化四项改革。即:提高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公共支出占政府支出的比重;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政府支出结构和城乡二元结构;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资源价格和税费改革,垄断性行业改革,税收制度改革。

1. 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提高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

按照十七大的要求,采取综合措施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可支配收入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缩小收入分配差距。

一是合理确定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预期目标,并将其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指标和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二是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适时合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建立和完善工资指导线,保证非垄断行业的工资平均增速要快于经济增长速度。三是努力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加大政府的货币化转移支付,逐步提高扶贫标准、低保标准、抚恤标准和养老金发放水平。四是努力提高农民收入。稳定农产品价格和生产,增加农民的经营性收入;鼓励农民外出务工、本地非农就业和回乡创业,增加工资性收入;继续扩大和完善对农业生产“直补”和社保补贴,提高农民的转移性收入。五是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保持股市的健康发展,扩大股市的财富效应;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力度,减小房价过快增长对消费的抑制作用,发挥住房的长期财富效应;拓宽居民金融投资渠道;保障农民土地权益。六是加强对收入分配的调节。按照“提低,扩中,调高”的思路,强化税收调节,打破经营垄断,整顿分配秩序;积极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第三次分配机制。

2.调整政府支出结构,提高公共支出占政府支出的比重

国际经验表明,政府增加对教育、医疗、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的支出,对居民消费有明显促进作用。近几年,我国政府对公共服务支出有较快增长,但其在财政总支出中的比重还远低于同等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导致居民的教育、医疗、社保支出负担率较高。因此,应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公共支出的稳定增长机制,确保教育、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支出增长快于政府总支出增长,大幅度提高公共支出占政府支出的比重。

一是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二是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应对体制转轨和人口老龄化的财政支持机制;三是完善政府医疗卫生投入机制,不断加大支持力度;四是建立健全农业保险体系、进城务工人员就业保障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降低农民的收入风险;五是完善保障性住房的资金筹集机制。

3.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城镇化进程,调整城乡二元结构

在居民收入、城镇化水平、居民消费倾向这三个直接影响居民消费率的因素中,城镇化水平是促进我国居民消费率提高的唯一因素。因此,应将加快城镇化进程作为提高我国居民消费率的战略举措。从国情出发,我国城镇化的重点是加快农民的市民化进程,让农民变成市民,让农村消费变成城市消费。加快农民市民化的核心是改革现有的户籍制度以及附属其上的城乡二元福利制度,实行以稳定就业和住所为基本条件的户口迁移准入制,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最终实现城乡居民身份统一、机会均等、权利平等。

户籍制度改革要因地制宜,先试点后推开,循序渐进。当前,要全面放开县城和镇的户籍管理制度,适当放开中等城市入户条件,鼓励农民转移到县城及中等城市就业和居住。同时,加强社会管理配套制度改革,进一步剥离附着在户口上的不公平福利制度,为落户农民提供均等的住房、教育、医疗、就业等公共服务,建立城乡社保的续接制度。

4.深化资源价格和税费改革,完善资源资产的收益分配制度

我国一些基础性资源产品价格还受到管制,未能有效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市场供求关系,而几乎所有的资源产品价格都未真实反映环境和社会成本。资源产品价格低估,一方面导致企业投资成本偏低,另一方面降低了居民的要素和财产收入,是投资和消费失衡的重要原因。因此,深化资源价格改革,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措施。资源价格改革要与完善资源资产管理体制、社会性管制、生态补偿制度、资源税费制度和收益分配制度结合起来,统筹考虑。

一是建立“监管统一、分类指导、分级管理、流转有序、运营科学”的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切实解决资源所有权的“虚位”问题,完善探矿权和采矿权的转让方式。二是对能形成有效竞争的资源产品推行市场定价,形成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比价关系,对具有自然垄断特性的环节实行有效的价格监管。三是加强社会性管制,以安全、环保、质量、劳动保护等作为项目立项核准的主要依据,建立统一有效的行政监管体系,使社会成本能充分内部化。四是完善税收制度,加快改革资源税,按照稀缺性高低调整消费税,适时开征环境税。五是完善资源性资产的收益分配制度,建立政府对居民、企业对居民的多形式生态补偿机制,依法保障城乡居民的土地权益,抑制土地收益过度向政府倾斜,建立对低收入人群的价格补贴制度。

5.深化垄断性行业改革,缩小垄断行业与非垄断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

电力、铁路、电信、石油、水电气供应、烟草等垄断行业的收入增长过快,是近年来国民收入向企业集中、居民收入向少数人集中的主要原因。因此,应该深化垄断性行业改革,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监督和管理。

一是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实行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在能够引入竞争的环节尽可能地引入竞争,并在自然垄断和竞争环节之间形成平稳连接。二是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规范红利资金的收缴、使用程序,将国企红利纳入财政预算,并优先用于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三是建立垄断企业工资增长约束机制,实行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双重调控,缩小行业收入差距。四是规范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收入,确定管理者与职工收入的合理比例。

6.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发挥税收在收入再分配上的核心作用

城管年度个人总结篇(8)

关键词:项目管理;城市规划;城市规划管理;管理模型

 

0 前言

 

近年来,我国城市规划的制定已经上升到法律、法规的高度,各个城市都制定了完备的总体规划。总体规划一般以15 年为限,在此基础上,又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有的城市补充制定了修建性详细规划,通过专家评审和广泛的公众参与,形成法律条文,并得到城市政府部门领导的足够重视。然而,在我国城市规划实施过程中,如何进行协调有效的管理,却一直停留在长官意志,行政计划管理的阶段。我们国家的城市普遍受经济力量和城市规划管理力量不足的困扰,受到社会和政府控制力不强的影响,受到急功近利心态的支配,往往在城市规划实施中有统筹规划,却缺少统一的实施管理。例如,一条道路刚刚建好就因铺设管道而开挖,过几个月要铺设电缆,再开挖,再填平,道路被戏称为“拉链”。这不但给车辆和行人带来了不便,而且浪费了大量的人力和金钱。因此,对如何进行有效的城市规划管理应该予以足够的重视。

管理就是“在变动的环境中依赖人与物的互动而获得组织绩效改进的人类实践”[1]。从泰罗开始,开启了一条通向管理“确定性”的道路,管理由经验变成一门“科学”。人们试图找出人类活动的规律而进行组织、决策。城市规划管理这一管理实践活动有其自身的发展脉络和进程。这些庞杂的内容可以利用多种可能的途径和工具,找到城市规划管理的技术实现方法。本文就是试图为城市规划管理找到一种系统规范、容易控制和实施的管理方法。

1 城市规划项目管理研究的思路

1.1 传统的城市规划管理的运作模式

一切生产和公共事务的管理, 其共同的目的就是试图“最有效地运用现有资源来满足一定的预计的需求”。城市规划管理也是最有效地利用城市资源来满足城市可持续发展,它具体通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调控,逐步实施。从这个意义上讲,城市规划管理实际上充当着维护城市空间秩序的“法官”或“裁判”的角色,然而凭借规划管理部门现有的地位和力量,却又是力不从心的。

我国城市规划管理的工作系统如图1 所示,把城市规划作为一个系统来分析,城市规划的组织编制和审批管理作为决策系统,主要负责制定城市规划。城市规划实施管理是执行系统,它包括从建设工程的计划、用地安排到市政建设,管理工作贯穿于建设的全过程。城市规划实施监督检查是反馈系统,主要负责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等管理工作。城市规划的法律规范是保障系统,系统运行的保障条件有很多,如组织、人员、体制、机制、法制等,其中法制保障尤为重要[2]。

从图1 可以看到,整个城市规划管理的全部内容是通过不同的层次系统显现出来的,它包括城市规划管理大系统,硕士论文 城市规划管理实施子系统和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小系统。大系统包含了整个城市建设的空间布局,大到社会的、经济的、文化的,小到一个地块边界,时间跨度长则20 年,短则5 年。子系统包含了建设项目规划的选址管理,用地的规划管理和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组成了系统的有序结构。小系统则包含了具体建设环节的管理程序。为了使城市规划管理系统能够良性运转,协调操作,需要建立、健全一些基本的运行机制。如决策机制、协同机制、调控机制、监督机制、反馈机制。为了实现管理的目的,城市规划管理一般采用行政的方法、法律的方法、经济的方法、咨询的方法。

1.2 城市规划管理和项目管理的融合

一般而言,项目是指一次性的、临时性的活动,贝内特·p·利恩兹在他的《21 世纪的项目管理》的序言中第一句话就指出“项目是为了在预定进度和确定的预算范围内达到特定目的和预计效益的一种创造性方法”[3]。它具有独特性、多目标属性和生命周期性的特点,城市规划正是在一定的时间限制内(总体规划一般在10~15 年,详细规划一般在1~3 年),为了达到社会环境、人口发展、社会愿望的平衡所进行的一次性的、临时的、独有的工作。因此,城市规划可以作为一个项目。那么,从城市规划管理的现状看,将项目管理这一系统的、科学的、可量化的管理方法引入到城市规划管理中来是可行的而且是必要的。其理由如下:

(1)由于社会经济的复杂性,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需要不同领域的相互协作才能完成。充分利用自身能力的同时,也要大量控制外部资源,才能实现城市规划的多目标。由于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管理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的出现,项目管理工具的多样化,使城市规划项目管理的技术实现成为可能。

(2)城市规划管理部门要对城市发展变化更为敏感,解决问题的速度更快,成本更低。传统的科层式的组织结构官僚主义严重,反应迟钝,无法应对这种变化,而项目管理要求的是扁平式的管理体制,矩阵式的组织方式相对于传统的科层式组织方式要灵活得多。

(3)建立程序化、科学化的管理制度。职称论文 市场经济条件下,除了健全的法律、法规的保障,建立程序化、公开化、科学化的管理制度更为重要。这种制度包括高效率的操作程序,科学严谨的操作过程和公正效率的操作方式,以减少管理人员的随意性,保证较高的透明度和较强的办事效率。项目管理的科学体系,灵活多变的方法,才适应管理规范化的要求。

(4)项目管理的引入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要求。在新的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是服务的职能。运用经济手段提供服务、政策引导和组织协调,变过去的指令性管理为综合性的宏观调控管理。项目管理的多目标属性既保证了城市规划管理的权威性和原则性,又实现了政府管理的职能转变。

管理的有效性表现在管理的闭合性,城市规划管理应用项目管理的方法,建立封闭的系统管理模式,贯穿在项目的审批、实施、控制、监督的全过程(如图2)。2 城市规划项目管理模型的建立城市总体规划由于其时间的跨度很大,包含的内容非常综合,从项目管理的角度出发,我们可以把它看作是一个大项目(program),从这个大项目(program)中,我们可以分发成若干个项目(project)[4]。同时,也体现了战略目标和项目目标的统一。传统的思路和做法是根据大项目中包含的内容而进行分类的。例如,根据图1 所示,城市的总体规划这个大项目可以分成若干个项目:项目选址规划,建设用地规划,城市交通规划,城市管线规划,景观绿地规划,居住区规划等等。这种分类按照行业对口的方式进行,但是由此产生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

(1)由于整个总体规划的综合性和同步性,由行业的形式进行分类,就会造成各个行业部门各自为政,自成体系,从总体规划的推进时间来看就会参差不齐,容易造成行业间的不协调和矛盾(如城市道路的“拉链”现象)。从而影响整个规划实施的进度,造成大量的重复建设和不良的经济效益。

(2)由于社会的复杂性和多变性,使得城市规划的实施也不会在原来的计划中进行, “一个简单的事情,通过一系列稳定的复合过程,会引起复杂的后果”[6]。在总体规划这样一个大项目中,如果一个项目,比如道路交通或土地计划的变更,往往会导致市政管线、建筑工程、景观绿化、工业选址、居住区规划的一系列变更,而由于规划实施的超前、滞后等原因,这一系列的变更就会造成复杂的、甚至混乱的变化。那么,这种层层分解的“细化的复杂的工作(可预测的,线性的)又将被动态的复杂性(不可预测的,非线性的)的管理所替代。”这就使得这种分解成子项目的做法会造成更大的混乱和不确定性[7]。

城市规划作为一种指导、计划、控制、管理和决策系统,随着系统内区域和城市条件的变化,城市的空间发展目标应适时作相应的调整。在时间上要远近有别,短时间内要有足够的稳定性,对城市的每一个空间制定出具体的实施蓝图;而长期发展要有足够的弹性,以保证在规划的发展循环中不断的修订和完善。因而主要强调目标的过程管理和时间顺序管理,不是为了“详细地描述空间发展的最终状态”[8]。

项目管理本身就是一种变化的管理,如何将一系列的复杂的问题简单化,让变化也能在计划的范围内变化[5]。我们考虑建立一种动态的城市规划项目管理模型以适应这个复杂的多变的大项目(program)。由此考虑用时间界限的办法发起若干个项目(project)。项目管理本身有明确的目标和确定的时间概念,对于城市规划这个大项目我们可以首先确定其时间目标,将大项目按年度分解成项目,即每一年作为一个项目(project)来建立项目管理模型。

例如,总体规划是15 年,我们把每一年的规划实施看作一个项目,按照总体规划的要求确定该年度的控制性详规(实施计划),明确实施目标,确定各个部门的规划实施范围,留学生论文 建立相应的项目团队,确定绩效/技术控制标准并严格实施。到一个年度结束,表明一个项目的终止。在总结年度项目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根据城市发展的要求,总体规划的部署以及外部环境的变化建立下一个项目,制定一个新的项目管理计划。用这种计划之中有变化,动态之中相对静态的做法,进行城市规划的实施管理(如图3)[9]。

从图3 中我们可以看到,根据城市规划项目管理的自身特点,这里列出6 项管理领域的内容:计划管理即综合管理(整体管理),绩效/技术管理包含了质量管理和费用管理,由于城市规划的质量标准和费用估算较难确定,可以建立相关目标体系来评估项目的绩效,以保证传统的质量、费用、时间三大目标的实现[10]。由于行政机构的加入,项目队伍建设本身包含了沟通管理的内容,因而没有单独列出。采购管理在宏观的规划实施管理中也没有专门列出讨论。

3 小结

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 城市规划管理面临新的严峻挑战,问题的关键在于既有观念上的偏差、权力上的有限、财力上的不足、操作上的无奈, 更有经济发展阶段的必然性和利益多元化所带来的难以调和的矛盾,干扰着城市规划管理的运作,在这种利益的冲突面前我国城市规划管理显得极其脆弱无力[11]。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在社会诸利益的平衡中无法确保城市“公平”发展,更有甚者使我国城市规划管理往往成为城市发展的“门槛”。如何确立新形势下城市规划管理的地位与作用,最大限度地发挥规划管理的调控作用, 是实现城市规划自身价值的关键所在。

城管年度个人总结篇(9)

城建规划管理工作总结

一是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县城市总体规划》调整已完成,已上报州人民政府待批复;编制完成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县集中供热专项建设规划、*县给水专项建设规划、*县排水专项建设规划,三个乡集镇总体规划、15个村庄及居民点建设规划,启动20个行政村建设规划。

二是以提高城乡规划审批工作效益入手,优质服务促发展。加强对重点建设工程:一号小区廉租住房,县供派水中心住宅楼、办公楼,县林业局办公楼,康乐一号住宅楼,文化路一条街改建,三号小区37号至45号住宅楼等项目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推动了项目的顺利实施。20*年以来,累计办理选址意见书9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6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3件,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临时建设项目7件,建筑面积为328平方米。

三是城乡规划建设工作进展顺利。基本完成*县县城规划控制区域的地形图测绘工作,启动了州级村镇住宅小区建设,一期建设用地面积约12000平方米,以农民集资建房的形式启动6栋住宅楼。20*年以来共办理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8份,建设用地面积36亩,建筑面积4276平方米。

四是加强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20*年1月3日和20*年6月8日环境保护宣传日上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行了宣传,并对近期将要审批的建设项目进行了公示;局机关共派8人到自治区建设厅参加《城乡规划法》轮训班;利用政治学习和法律课堂,集中局干部对《城乡规划法》的学习,规划科、设计室、城管监察等科室之间进行经验交流,加深对城乡规划法的理解。20*年6月8日组织局下属企事业单位结合《*自治区城市供热供水供气管理办法》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宣传活动期间共出动80人次,车辆7车次,发放宣传单5千多份,接受咨询300多人次。

五是城乡规划监督管理力度不断加大。认真学习落实《自治区城乡规划效能监察20*年工作计划要点》的精神,按照《关于开展20*年度自治区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绩效考核及城乡规划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的精神要求,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重点内容。20*年上半年已对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进行了自查,并对20*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上半年共出规划效能监察简报6期。

六是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建设局安全生产的监管职责,认真落实层层签定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书》,切实加强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排查、整治和消除事故隐患,坚决杜绝各类伤亡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上半年我局对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书》的情况进行了5次常规性的检查,查处各类公用行业安全隐患7处,督促改正5个。

六在抓好给水、排水改扩建项目建设管理的同时,认真落实项目责任目标,积极抓好*县天燃气项目入户工程、*县垃圾处理填埋场、*县城集中供热项目的前期申报工作。目前以完成建设项目的'可研,已报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的环评工作已启动。

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一、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机构不健全,工作人员缺乏,管理技术及科技含量水平较低,给城乡建设及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工作难度。

二、工作人员自身理论水平不高,业务能力偏弱,

三、城乡规划编制落后于城乡的发展速度,城乡规划管理缺乏必备的规划文件,规划审批工作较盲目。

四、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结构不合理,管理各施其政。城建基础设施储备项目较多,编制了可研的项目立项的较少,纳入自治区基础设施项目库的项目较少。城市基础配套资金不到位,使用结构不合理,对给水、派水、供热、然气的维护资金投入较少,企业运转困难,安全生产工作存在一定的隐患。

五、城市自来水厂设施配套不到位,城市自来水管网老化。水源保护地范围土地被大量开荒用做农业耕种,不利于水源地保护工作的开展。

20*年工作计划及目标

一、城市规划设计和管理质量明显进步。到20*年下半年,在做好“天山杯”迎检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县城总体规划调整、*县集中供热专项建设规划、*县给水专项建设规划、*县排水专项建设规划的报批工作。促使集镇规划率达到100%,村庄规划率达到50%。

城管年度个人总结篇(10)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抓好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责任感

城乡规划是政府调控城市空间资源,指导城乡发展与建设、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是城市发展的蓝图,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科学合理的城乡规划对于有效配置公共资源,保护资源环境,协调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公平,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城乡规划工作,强调要通过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等,合理引导城镇化发展的规模、速度、节奏,优化结构和布局,促进各级各类城镇的协调发展。

第一,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是维护城乡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的必然要求。根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努力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高效、社会和谐的城镇化发展新格局”的指导思想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上首次提出的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思路,必须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在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作用,以科学的规划指导城乡建设和发展。当前在城乡规划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个别地方超越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资源环境承受能力,提出脱离实际的发展目标;违反规划,盲目圈地,以牺牲环境、历史文化遗存和城市整体效益为代价提高强度开发,强拆强建,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和被拆迁人利益受损;不按照规划组织城乡建设,违反法定程序,随意干预和变更规划。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城乡规划作用的有效发挥,也严重影响了城镇化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目前,我们的城乡规划监督主要是以事后监督为主,事前和事中监督比较薄弱。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的虽然可以在事后纠正和处理,但往往已经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既损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影响了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就是要通过对城乡规划编制和实施的全过程监督,建立起有效的规划效能监察机制,加强事前和事中监督,对在城乡规划实施管理中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严格责任追究,以保障城乡规划在调控和引导宏观经济健康发展、城市建设有序进行中的积极作用,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第二,开展规划效能监察是惩治城乡规划领域中腐败行为的有效手段。目前城乡规划管理领域存在着诸如少数工作人员不依法行政、不按法定程序办事,随意干预和变更规划,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还有的人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迎合开发商意愿,随意调整规划,在群众中产生了不良影响。开展规划效能监察就是要对各级实施城乡规划管理的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特别是工作效率、服务质量以及失职、渎职等情况进行监督。从源头上有效防范腐败行为的发生,树立国家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促进城乡规划事业健康发展。

第三,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是各级政府改进工作方式,正确履行城乡规划监管职能的内在需要。这次建设部和监察部在全国全面部署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标志着政府抓城乡规划工作的思路有了重大转变,说明国家对城乡规划工作的重点已经从重规划编制、审批转向规划编制、审批与监管并重,从重属地管理转向上下联动、全面监管。我们要从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扎扎实实推进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

根据建设部、监察部提出的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活动的总体目标要求,我市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活动要达到以下目标:

一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规划意识和依法行政观念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得到正确和严格的实施,损害国家利益和群众利益以及影响城市规划的违法违规行为得到纠正和处罚,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得到及时处理。

二是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比较完善,制度更加健全,能够满足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实际需要,为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实现城乡统筹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律和制度保障。

三是城乡规划管理机制明显改善、各级政府之间的规划职能和权限比较明确,基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城乡规划管理体制。

四是基本建立科学、民主、规范的城乡规划决策机制和比较完备的规划编制、审批制度。社会公众的要求和意愿能得到及时反映和体现,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进一步提高。

五是各级城乡规划部门建立了比较规范的办事公开制度,实行“阳光规划”。城乡规划行政权力与责任密切挂钩,城乡规划监督制度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基本完善,层级监督进一步加强。

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属行政效能监察,是行政监察机关或其委托的组织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的行政效率、效果的监察。我们要按照以上工作目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切实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制度建设。要围绕改善行政管理、提高工作效能加强制度建设。一是要注意把规划效能监察和现行各项管理制度、各个管理环节结合起来,把规划效能监察的要求融入管理之中,通过开展效能监察,促进各级政府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管理,转变职能,转变工作方式和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促进依法行政。二是各单位要着眼于整个系统工作效能的提高,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建立一套“分工有序、各尽其责、环环相扣、有机衔接”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机制。依靠制度系统地规范权力运行,约束干部的行政行为,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三是要全面实施城乡规划和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公示制度,推行“阳光规划”工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自前年我市全面实行规划公示制以来,成效显著,通过规划公示,拉近了政府、规划部门与群众的距离,构建了倾听市民呼声和意见的平台,加大了城乡规划的宣传力度,提高了全民的规划意识,完善了规划监督的机制,使一些过去要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才暴露的问题提前暴露,为我们预先化解社会矛盾创造了条件。因此,实施“阳光规划”是加强规划效能监察的重要工作制度,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全面贯彻实施。这里特别强调的是要规范批后公示。批后公示的目的是使规划部门明确无误地将规划审批内容公告于社会,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加大社会公众对规划实施的监督力度,因此,批后公示要将规划审批同意的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条件用图文、数据准确直观地反映出来,使违法建设无处藏身。有条件的县(市、区)还应加快规划管理的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建设,为社会公众提供准确无误的规划管理信息。

2、严格依法行政。规划实施的关健在管理,“三分规划、七分管理”说的就是这个道理。而规划管理的关健体现在对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在规划行政审批工作中依法行政,就是要严格按照《城市规划法》的规定,通过审查核发“一书两证”来对建设实施管理。这就要求我们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者在规划审批中要依法正确地行使手中的权力,依法行使权力包括审批程序的合法性和审批行为的合法性两个方面。为了规范建设项目城市规划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效率和管理水平,今年初,省建设厅制定并下发了《江西省建设项目城市规划审批暂行规程》,对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一书两证”的发放程序、条件、时限以及各项要求作了详细的规定,各地要严格按照《规程》要求认真执行,保证建设项目规划审批行为程序合法规范到位。在审批依据上,一是要严格遵循经法定程序批准实施的规划,二是要切实执行《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和国家有关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

3、要严格执法,坚决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对那些群众意见大,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效能监察。及时纠正和查处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要充分发挥规划效能监察的作用,针对容易发生腐败现象的城乡规划工作环节,主动开展监督检查,注意发现问题线索,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加强管理,防止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城乡规划实施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违规许可情况的发生,建立有效的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希望大家以此次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为契机,根据各地实际,积极探索并加快建立城乡规划责任追究制度。

4、要着眼于建立长效的监察机制。去年,建设厅下发了在各设区市建立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的指导意见。今年,省建设厅又再次下发通知,强调要全面推进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这是推进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长效化、制度化的一项重要措施。我市的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开展得比较好,该项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城规委专门下发文件聘请城乡规划督察员,并制定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制度,加强了对所辖县(市、区)的规划督察力度。目前,省厅正在草拟向各设区市全面开展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的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

三、更新观念,改进方式,科学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切实发挥城市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

为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建设部重新修订并颁布了新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并于今年的4月1日起实施。“新办法”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转变对城市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明确提出城市规划是一项重要的公共政策;“新办法”还理清了城市规划的层次体系,明确了城市总体规划与相关规划的关系,并从审查程序上对城市规划的部门合作与公众参与予以保障;“新办法”根据近年来的规划实践,增加了有关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规定。强化了对生态环境和人文资源的保护,对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充分关注,对区域协调和城乡协调发展的高度重视。各地规划部门的领导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在调整修编城市总体规划中,按照“新办法”的要求,注意把握好以下3个问题。

第一,更新方法、充实内容,切实提高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水平。在修编方法上,要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要求,转变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方式,推进科学民主决策。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前期论证工作,在规划纲要编制阶段,要在政府组织领导下,通过部门合作、专家领衔,对影响城市发展的重大问题如人口、资源、环境等进行深入、细致、科学的专题研究,专题研究的结论性意见是下一阶段工作的重要依据。在规划的内容上,要按照体现城市总体规划的战略性、前瞻性、综合性的要求,切实做好城乡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相互衔接、县(市、区)域范围内的空间利用总体规划与空间分区管治、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和空间利用规划、城市综合交通与重要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城市发展与项目建设的时序安排等方面的工作。科学确定生态环境、土地、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综合目标,划定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范围。要根据保护城市资源与环境、保障公共安全与基础设施有效运行的要求,分别划定“红线”(道路控制范围)、“蓝线”(城市水系保护范围)、“绿线”(绿地保护范围)、“紫线”(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黄线”(市政基础设施用地保护范围),并制订严格的空间管制措施。

第二,严格程序,强化规划修编的审查和管理。一是严格规划调整和修编认定程序。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就原审批的总体规划执行情况,修编的理由、范围,书面报告原规划审批机关,经审批机关认定后,方可开展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凡未经认定开展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将按照违反城市总体规划进行追究。二是切实做好规划的行政和技术审查及专家评审工作。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必须首先编制规划纲要,纲要编制完成后,由市、县人民政府行文报请市局组织市直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行政和技术审查;城市总体规划报批前,还应由市局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组织规划编制单位依据审查和评审意见以及公众意见,对规划方案进行修改,并对修改、完善的情况及吸纳意见的情况进行具体说明,经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个法定程序的工作。三是要切实做好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相互衔接工作。首先,用地的规模要与土地部门衔接。目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对滞后,没有远期2020年的用地指标,在规模核定时上级部门缺乏依据,影响核定工作。规划部门要督促土地部门做好与上级土地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其次,用地的布局要与土地部门衔接。在不占用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布局应服从城市规划用地布局。四是要加强城市总体规划的公众参与,使规划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城市总体规划在提交专家评审前,要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合理的意见和建议要在规划中得到体观并应作为规划图件的附件。五是要加强城市规划设计市场和规划编制队伍的管理,各级政府及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的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竞争的原则择优选定具备相应规划编制资质单位开展修编工作。不得委托不具备相应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承担规划编制任务。对不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的规划,规划审查、审批机关将不予组织审查、审批工作。市局将加强对全市规划市场的监督管理,严格把关,对不按国家和省、市办法规定要求扰乱市场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各地也要大力支持,严格规划编制的资质管理,确保我市规划编制水平的提高,增强规划的科学性,提高规划的权威性。

第三,按要求进一步深化和细化城市总体规划。一要尽快完成到2010年的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各地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在今年年底之前全面编制完成到2010年的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以指导城乡建设。近期建设规划要与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房地产业和住房建设中长期规划相互衔接,统筹安排规划年限内的城市建设用地总量、空间分布和实施时序,合理确定各类用地的布局和比例。二要重视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提高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覆盖率。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城市规划体系中一个重要环节,它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直接法定依据,是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具体步骤,是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和地价测算的重要依据。为确立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律地位,明确其编制、审批程序,树立其权威性,省建设厅专门起草了《江西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已申请列入了今年省政府立法计划。按照《条例》要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覆盖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城市中心地区、旧城改造地区、城乡结合部、近期发展地区、各类开发区、储备土地及拟出让的土地等城市建设重点控制地区,应当优先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以及建设用地的规划许可应当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城市规划审批规程。没有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建设用地的规划许可手续,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手续。土地使用性质、使用强度以及其他规划条件,应当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并作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因此,各地要高度重视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要把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放在立法的高度,保证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质量。各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行政许可及规划设计条件必须符合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面推进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

一是要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市规划局、市监察局、市房管局在今年3月底成立了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全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由规划局局长王建平担任组长,监察局副局长吴伦浩、规划局副局长杨华文、房管局副局长司德轩、规划局纪检组长张晓阳任副组长,规划、房管、监察相关执法监察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据统计,目前,德兴市、横峰县、万年县已按市里的要求,成立了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负责本地的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并按要求将领导小组名单上报市领导小组。其它没有成立领导小组的县(区),会后要及时成立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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