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联工作经验总结汇总十篇

时间:2022-02-05 07:29:56

社联工作经验总结

社联工作经验总结篇(1)

在刚刚闭幕的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七届六次理事会上,与会同志充分肯定了近几年城镇集体经济改革发展取得的成绩,提出了当前面临的一些需要认真研究的问题,主要问题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总社联社深化改革问题。近几年,各地联社改革进行了许多探索和实践,模式路径多种多样,联社的定位和作用也有所不同,有不少做法和经验,值得深入总结。今年下半年,将进行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第二批改革,总社也将面临改革调整。无论是总社改革,还是各地联社改革,总体原则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契合当地实际,不搞“一刀切”。应该说,改革的方向和原则都比较明确。具体如何深化,如何改革好,是需要总社联社共同探索的问题。

二是集体经济转型升级问题。城镇集体经济以传统手工业为主,在经济新常态下,如何发挥自身特色优势,进一步转型升级,做大做强;要不要跨业发展、跨界发展。这方面,各地联社进行了一些探索,取得了一些成绩。对一些做法和经验,哪些可以交流和推广,哪些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哪些需要调整完善,如何才能有效地促进集体经济转型升级,是联社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

三是集体资产有效监管问题。由于联社职能定位不明确、出资人不能落实、政策法规相对滞后等原因,一些地方对集体资产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监管缺位错位不到位,集体资产流失的情况时有发生。如何切实提升监管的有效性,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是联社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四是集体企业改制问题。一些集体企业历史包袱重,企业经营长期处于困境,部分企业处在停产、半停产状态,困难职工多,下岗职工多,企业负担沉重,企业改制困难。如何使职工在改制过程中得到合理安置,如何防止改制过程中资产被平调、侵占等问题。这是集体企业改制中比较普遍的问题。

总的看,这四类问题牵涉范围广,影响程度深,是总社联社改革发展中绕不开的问题。这些问题既涉及国家层面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调整,也与各地联社实际情况息息相关,需要我们高度重视,认真研究,争取多方支持。

二、重视借鉴各地改革发展的宝贵经验

近年来,各地联社在改革和发展中,探索形成了一些可以相互借鉴、相互学习的行之有效的经验。在总社七届六次理事会议上,一些地方联社介绍了不少具有普遍性、可以供借鉴学习的做法。北京市联社坚持“确保组织稳定、强化资产保全,维护职工权益”三大原则,抓住“保持联社机构健全稳定、促进联社资产保值增值、保持联社职工最大限度就业、以首都功能定位为导向实施产业转型升级”四大重点,确保了集体经济和集体企业得到持续发展。浙江省联社创新发展思路,创新发展模式,坚持投资控股型企业定位,坚持质量效益型发展路子,聚焦新兴产业投资布局,引领联社整体转型升级,取得显著成效。福州市联社积极顺应政府机构改革大趋势,创新发展空间,拓展服务范围,成为政府部门的有力帮手,实现了“有为才有位”的目标。西安市联社深入推进集体企业改制,完善内部管理,盘活企业土地,盘活存量资产,加大与金融资本合作力度,实现了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促进了联社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

这些经验做法,既符合中央改革发展的大政方针,又很好地契合了当地联社实际,体现了改革精神、时代精神和创新精神,展现了新时期集体经济发展的光明前景。各地联社要学习借鉴这些先进经验,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推进改革和发展,提高自身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清醒认识城镇集体经济面临的发展环境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着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国际市场复苏乏力,不确定性因素日益增多。英国公投“脱欧”事件,欧洲系列事件,给世界经济秩序带来不小冲击,国际经济格局前景不明。国内经济稳增长压力不减,转型升级依然紧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繁重,稳增长基础仍不牢固。今年7月18日,马凯副总理在部分全国性联合会协会座谈会议上,将目前的经济形势概括为“总体趋稳、分化明显、慎言拐点”。要求下半年“巩固基础,抓住主线,主动作为”。这既是对全国经济运行发展的判断和要求,也是对我们集体经济发展的要求。当前,城镇集体经济既面临着难得的机遇,又存在不少困难和挑战,需要我们从三个方面来认识当前的发展环境。

一要看到城镇集体经济的发展取得了多方面成绩。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城镇集体经济基本保持了稳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转型升级力度加大,集体企业活力增强,一批集团公司成为全国同行业排头兵,一批新型集体中小企业展现出良好前景,一批困难企业在改制中重获生机。城镇集体企业在增加就业、维护社会稳定、改善民生方面继续做出贡献。各级联社自身建设不断加强,联社职能进一步拓展,联社实力明显提升,服务理念不断创新,涌现出一批开拓创新、有为有位的先进联社。

二要看到“十三五”时期城镇集体经济机遇和挑战并存。“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关键阶段,城镇集体经济发展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机遇也前所未有。挑战主要来自于内外两方面,从外因看,世界经济深度调整、增长乏力,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很大,企业分化加剧;从内因看,城镇集体经济法律法规和管理体制还不完善,集体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多、包袱重、生产经营困难等问题依然存在。但同时更要看到,城镇集体经济仍处在可以大有作为的机遇期,机遇来自于党和国家坚持基本经济制度没有变,党和国家对发展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没有变,对鼓励发展集体经济、合作经济的方针政策没有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给生产企业带来了市场潜力,消费升级和新业态经济给消费品产业带来了巨大商机,文化产业列入国家发展战略给传统手工艺行业带来了重大利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政府简政放权为集体经济发展增添了全新动力,“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京津冀协同发展、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区域发展战略带来了全新需求。我们要牢牢把握这些有利的机遇,深谋远虑,迎难而上,推动城镇集体经济提质增效,不断壮大。

三要看到城镇集体经济发展呈现出许多新亮点新变化。近年来,随着全面深化改革步伐的不断加快,城镇集体经济的发展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变化。一是城镇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由单一形式转向各类资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等多种形式;二是城镇集体经济结构由传统的单一轻工集体经济转向跨行业、跨产业、跨城乡的多元经济结构;三是城镇集体经济管理体制由单一的联社管理模式转向多样化管理模式。顺应这些变化,各地联社机构也在作出相应的调整,多元化改革、多样性发展的局面还将持续。在这样的背景下,总社和各地联社的工作需要打破旧藩篱,寻求新突破。凡是有益于提升总社联社服务能力的,凡是有利于体现集体经济制度机制和产业优势的,凡是有利于增强集体经济实力的,都应该加以鼓励,支持结合自身实际找到更加合适的发展道路。

四、有重点地促进集体经济改革发展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集体经济发展的关键,各地联社要统一思想,按照巩固基础、抓住主线、主动作为的要求,积极开拓创新,有重点地推动集体经济改革发展。

一是加强调研,及时反映集体经济诉求。要加强对不同类型企业和地区经济运行分析,尤其要加强对城镇集体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提出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政策建议,争取政府支持。要围绕集体企业改制、中小企业发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方面的问题进行研究,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强集体经济运行分析,加强对集体经济企业的指导。各地联社要加强与当地政府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更多政策支持。

二是转型升级,促进集体经济健康发展。要以供给侧结构改革为突破口,加快集体经济转型发展。按照国家“十三五”发展规划的要求,积极引导城镇集体经济转型升级。认真组织实施“三品”专项行动,从改善产品和服务供给入手,扩大有效供给。在培育指导新消费上下功夫,推动传统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产品升级换代和技术进步,推进传统消费品向个性化、高端化、服务化方向发展。有条件的联社要继续在新兴产业发展上投资布局,尝试投融资新模式。鼓励发展与生产生活相关的现代服务业,包括创意设计、培训旅游、咨询服务、酒店服务等领域。要结合各地联社自身特点,依据区位优势,联系特定人群开展个性化的定制服务。各地联社之间要加强合作,探索合作新模式,共同促进集体经济转型升级。

三是突出特色,推进手工艺产业发展。要抓住国家对传统文化产业支持的契机,鼓励传统手工艺和特色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手工业产业再上新台阶。要推动文化创意产业与手工艺产业深度融合,最大限度地挖掘当地特色,提升产品的文化艺术价值,大力培育新的增长点。发展中华老字号特色产品要与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相结合。发展特色经济要与特色产业园、特色产业集群建设相结合。要组织手工艺企业积极参加特色产业集聚区建设,培育新的特色产业集群,培育以城镇集体合作企业为主体的特色产业园区。各地联社要进一步加大传统手工艺人才的培养力度,配合做好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推荐评审工作。

社联工作经验总结篇(2)

一方面,经过经调查分析我区残联工作领域对专业社会工作人才的需求,试点阶段设置10个社工岗位,采取“政府采购,民间运作”的方式,向社工服务机构购买服务。在区残联机关设置2名社工(区社工),主要负责服务在区级机构康复的残疾人,负责全区残联系统社工的组织、协调、联络、制度管理、工作汇总、宣传、大型活动组织及文案整理工作;8个街道依托综合(职业)康复服务中心各设置1名社工(街道社工),运用个案、小组等专业手法深入辖区残疾人及家庭,进行基本情况收集、建档、访视、资源联络与整合、残疾人活动组织等工作。

另一方面,社工为残疾人提供了康复服务、教育服务、就业服务、生活服务、文体服务、权益维护服务、心理疏导服务等方面的服务,从社会的角度了解其各种需求,并根据需求状况制定全面的服务计划,通过资源整合、专业团队合作,解决残疾人生活、职业、教育、心理、社会适应等方面的问题,力图让全区每个街道每个残疾人都享受社工的个性化服务。

二、 循序渐进,各项工作显成效

目前,__残联系统社工试点工作经过探索期(三月中旬至五月底)、体验期(六月至八月)、工作期(八月至十月)的工作摸索和经验积累,即将迎来十月至十二月份的评估期。经过认真总结与归纳,各项工作成效、措施和特点体现如下:

(一) 制度建设

上岗后便制订了《深圳市__区残联系统社工试点工作方案》,为__区残联系统社工的管理模式作了整体规划与统筹,该方案被市残联转发给各区残联作为参考借鉴的经验;经过__区残联领导、督导与各位社工的共同讨论,由区残联两名社工负责起草,制定了《__区残联系统社工例会制度》、《__区残联系统社工考勤制度》、《__区残联系统社工休假制度》及《__区残联系统社工报告制度》。经过2个多月的制度起草、修改、讨论、制定与落实,__区残联系统社工的日常工作得到了严格的规范,保证各项工作井井有序开展。

(二) 项目活动

第一,完成了__区残疾人基本情况与需求入户调查项目,社工对全区在册残疾人家庭进行走访调查,共建立1005个残疾人档案,掌握其就业、教育、家庭、心理及社会等方面的需求,对今后残疾人福利政策的制定提供了直接的参考数据。目前已经完成了调查工作的数据录入、需求汇总和调查报告等文字工作。

第二,策划并参与__区社工宣传周活动,发放宣传单和服务卡,提供现场咨询、需求登记、入户走访、转介等服务,并通过活动与我区其他系统的社工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第三,参与各类扶弱助残活动。如接手区残联妇委会的贫困儿童扶助活动,进行长期的社工帮扶行动,与__区福利中心老人共渡端午节的活动,每周六上午开展自闭症儿童及家属互助活动,通过游戏疗法促进自闭症儿童的社会适应能力的提升,增进家属之间的交流与支持;第四,协助区残联爱心大厦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服务项目的策划与启动工作,积极研究个案管理的运作模式,最大地发挥各服务项目的效能;第五,残疾人义工队伍建设。结合社工的价值理念,筹备组建我区残疾人义工大队,协助推动义工队伍的组织建设、团队管理、活动策划、宣传等工作。

(三) 实务工作

八名街道残联社工以街道残疾人综合(职业)康复中心为平台,现已建立了1005个残疾人基本档案,累计完成或正在进行 约55次简单康复训练,29次简单家居康复训练,37个残疾人个案工作,30个小组活动,46次公众教育活动及助残活动、30次照顾者辅导及配合区残联的各种相关工作。典型的小组及活动有:“和谐职康,沟通你我”——智障残疾人沟通成长小组、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知识学习小组、残疾人英语学习小组、“携手奥运,你我同行”——残疾人迎奥运活动、手工艺品兴趣小组、自闭症/智障儿童游戏小组、残疾人电脑培训小组、残疾人歌唱小组、特殊儿童暑期学习培训班、家居训练小组、烹饪美食小组、残疾人认知小组、盆栽学习小组、残疾人生活自理能力提升小组等。

(四) 培训交流

第一,参加深圳市岗前培训7天,并参与市社工协会举办的各类讲座;第二,参加鹏星社工服务社

社工半个月的岗前培训,参与两周一次的机构学习交流活动;第三,督导为社工提供了专业知识与技能方面的辅导,包括在港和在深培训。7月中旬组织社工赴港考察培训4天,并结合残联社工的实际工作和专业知识不足等特点,制定并实施了在深培训计划,先后进行了“社会工作与我”、“对智障人士的认识”、“对自闭症的认识与处理技巧”及手艺品教授等培训课题;第四,会议制度的制定为社工的日常交流提供了畅通的渠道,两周一次的小组督导、每月一次的社工月度工作汇报会有力地促进社工间的工作交流,及时反馈工作信息。 (五) 总结与宣传

区残联社工负责对各类培训、会议和活动的文字记录和建档,按时向区残联、区社工协会、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报送工作情况总结,收集并报送各位社工的工作札记、感想和活动简讯,目前已累计12次的工作信息发表于相关的网站、刊物(如__区残疾人联合会网站、青翼社会工作网站、深圳市鹏星社会工作网站、论坛和季刊)上;经过总结归纳,目前完成了6期工作简报。

三、 齐头并进,提升服务质量

(一)加强政策学习,巩固专业技能

针对社工工作经验缺乏、政策掌握笼统、理论结合实际的能力不足等现状,在区残联领导的支持和社工督导的指导下,结合社工的政策与专业知识学习的需求,初步完成了《__区残联系统社工政策汇编》。汇编中收集了政府在残疾人就业、教育、社会福利申请、维权等方面的文件和业务办理流程说明;各类残疾人的特点和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法;__残联系统社工各项规章制度等。该汇编的制定旨在通过各类政策、专业知识的收集,方便社工在日常工作中查阅学习政策和理论,提高服务效能。

社联工作经验总结篇(3)

一、总结有如下特点:

1、工作总结要求人们对以往做过的工作进行冷静的反思。通过反思,提高认识,获得经验,为进一步做好工作打下思想基础。

2、强调科学性。总结经验不能就事论事,“跟着感觉走”。而要就事论理,辩证分析,力求得出科学结论,这样才能促进工作的转化。

3、表述上叙议结合,有评有论。工作总结除了叙述、说明外,还要议论,通过典型材料的介绍及分析评议,阐明作者的观点,使经验教训条理化、理论化,避免空洞无物和堆砌材料两种偏向。

二、工作总结的种类:

1、按总结的时间分,有年度总结、半年总结、季度总结。进行某项重大任务时,还要分期总结或叫阶段总结。

2、按总结的范围分,有单位总结、个人总结、综合性总结、专题总结等。

3、按总结的性质分,有工作、生产、教学、科研总结等。

二、总结撰写前的准备

有人说过:要总结写得好,必须总结作得好;要总结作得好,必须工作做得好,立场观点对头。这应该是写总结的经验之谈。好的总结是在做好总结工作的基础上写出来的,更是人民群众在实际中干出来的。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单位干得不怎么样,但总结时却“喷香水”,这对本单位的工作失去实际意义,不应该提倡。也有的单位工作有成绩却形成不了典型经验,这种情况说明总结工作没做好。上述两种情况都是应该避免的。搞好总结,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增强干部、职工凝聚力的一种重要手段,需要认真对待。总结究竟应该怎样做呢?从总体上说要发动群众,自下而上做总结。工作是群众做的,总结也应该由他们来做。不应撇开群众凑集政绩,绞尽脑汁制作观点。总结过程中能量化的要量化,把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结合起来考察,从客观事实出发,防止感情用事,以免总结流于形式。此外,搞好总结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1、重视调查研究,熟悉情况总结的对象是过去做过的工作或完成的某项任务,进行总结时,要通过调查研究,努力掌握全面情况和了解整个工作过程,只有这样,才能进行全面总结,避免以偏概全。

2、热爱本职工作,熟悉业务热爱本职工作,事业心强,是做好工作的前提,也是搞好总结的基础。写总结涉及本职业务,如果对业务不熟悉,就难免言不及义。

3、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总结是对以往工作的评价,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就像陈云同志所说的那样,“是成绩就写成绩,是错误就写错误;是大错误就写大错误,是小错误就写小错误”。这样才能有益于现在,有益于将来。夸大成绩,报喜不报忧,违反作总结的目的,是应该摒弃的。

4、重点在出经验,找规律总结的最终目的是得出经验,吸取教训,找出做好工作的规律。因此,总结不能停留在表面现象的认识和客观事例的罗列上,必须从实践中归纳出规律性的结论来。

三、总结的写法

一、工作总结的结构形式及其内容年终总结(含综合性总结)或专题总结,其标题通常采用两种写法,一种是发文单位名称+时间+文种,如《铜仁地区烟草专卖局2004年工作总结》;另一种是采用新闻标题的形式,如松桃县大兴访送部的卷烟零售户诚信等级管理专题总结:《客户争等级,诚信稳销量》。正文一般分为如下三部分表述:

1、情况回顾这是总结的开头部分,叫前言或小引,用来交代总结的缘由,或对总结的内容、范围、目的作限定,对所做的工作或过程作扼要的概述、评估。这部分文字篇幅不宜过长,只作概括说明,不展开分析、评议。

2、经验体会这部分是总结的主体,在第一部分概述情况之后展开分述。有的用小标题分别阐明成绩与问题、做法与体会或者成绩与缺点。如果不是这样,就无法让人抓住要领。专题性的总结,也可以提炼出几条经验,以起到醒目、明了。运用这种方法要注意各部分之间的关系。各部分既有相对的独立性,又有密切的内在联系,使之形成合力,共同说明基本经验。

3、今后打算这是总结的结尾部分。它是在上一部分总结出经验教训之后,根据已经取得的成绩和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提出今后的设法、打算,成为新一年制订计划的依据。内容包括应如何发扬成绩,克服存在问题及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也可以展望未来,得出新的奋斗目标。

二、工作总结文字表述的要求

1、要善于抓重点总结涉及本单位工作的方方面面,但不能不分主次、轻重、面面俱到,而必须抓住重点。什么是重点?是指工作中取得的主要经验,或发现的主要问题,或探索出来的客观规律。不要分散笔墨,兼收并蓄。现在有些总结越写越长,固然有的是执笔人怕挂一漏万,但出有的是领导同志怕自己所抓的工作没写上几笔就没有成绩等等,造成总结内容庞杂,中心不突出。

2、要写得有特色特色,是区别他事物的属性。单位不同,成绩各异。同一个单位今年的总结与往年也应该不同。现在一些总结读后总觉有雷同感。有些单位的总结几年一贯制,内容差不多,只是换了某些数字。这样的总结,缺少实用价值。陈云同志在50年代就强调:总结经验是提高自己的重要方法。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开展工作时都有自己一套不同于别人的方法,经验体会也各有不同。写总结时,在充分占有材料基础上,要认真分析、比较,找了重点,不要停留在一般化上。

3、要注意观点与材料统一总结中的经验体会是从实际工作中,也就是从大量事实材料中提炼出来的。经验体会一旦形成,又要选择必要的材料予以说明,经验体会才能“立”起来,具有实用价值。这就是观点与材料的统一。但常见一些经验总结往往不注意这一点,如同毛泽东同志批评的那样,“把材料和观点割断,讲材料的时候没有观点,讲观点的时候没有材料,材料和观点互不联系”,这就不好。

4、语言要准确、简明总结的文字要做到判断明确,就必须用词准确,用例确凿,评断不含糊。简明则是要求在阐述观点时,做到概括与具体相结合,要言不烦,切忌笼统、累赘,做到文字朴实,简洁明了。

社团活动总结(一)

作为社团联合会下属的一个社团,戏剧协会积极响应社联号召,主动配合社团活动月游园会活动,同时为了让同学们更好的了解戏剧文化,增长课外知识,并享受一个开心愉快的嘉年华活动而奋斗。在会长——芮欣同学的领导、各个部门积极配合、全体成员与活动筹委会的共同努力之下,从04月30日活动策划书制作完成,至05月25日活动当天,总共持续了五周时间的活动,得以顺利开展,并于05月26日晚在7栋教学楼212教室成功召开总结会议。现将本次活动的各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活动的基本情况:

1、活动规模:筹委会主要成员3人,xx、xx、xx。活动工作人员,本协会全体成员,包括大一的干事,大二的部长、及大二的元老,和大三的师兄师姐,人数超出30人。本次活动受众数量庞大,远远超出预想,直接参与活动游戏的人数达到106人次,由于人流量大,间接参与活动游戏人数无法统计。

2、时间安排:时间安排是本次活动的众多难题之一。由于天气情况,原定05月19日星期三的游园会活动,被逼延迟至05月25日进行,但筹委会积极作出反应,并高效的解决问题,有效避免信息不流通而导致的失误。

3、位置选择:本次活动最初位置时蓝板的出口第一个位置,后来到了活动当天,被安排到珠江大道对面的篮球场,在现场人员的主动向社联工作人员要求协调的情况下,最终摊位安排在德语协会旁边,即珠江大道出口右侧第一个位置,从现场观众的参与度和围观度而言,位置的选定是本次活动获得好评的因素之一。

4、人手安排:工作人员的合理安排是本次活动能够按照计划顺利开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从活动当天人手安排来说,在活动之前,已经有效的对参与活动的工作人员了解活动当天的空闲时间,制成工作人员空闲时间表,有利于人手安排,现场分工明确,专人专职。

5、活动形式:游园会活动配合街头剧,邀请群众演员创造协会新纪录,形式新颖,创意度十足,形成差异性;并有效结合协会自身性质与特长;学会了利用卖点推销自己,而且有足够的亮点吸引观众。但由于临场设备问题,街头剧被迫取消,某种程度上令活动存在遗憾。

6、宣传工作:宣传工作做得到位是本次活动能够在众多同学中扩大影响力的重要因素之一。宣传工作由原定海报宣传的单一方式,转变为海报和面对面宣传两种方式,双管齐下,带来意想不到的效果。

7、外联工作:外联工作的成功,为活动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是奖品多样化、节省协会开销的重要因素之一。本次活动成功与“丝豪美发”合作,总共获得超过3000元的物资帮助。

8、通讯工作:内部信息流通是活动成功开展的基本保证,在秘书部的努力下,本次活动信息传递顺畅,信息更新及时,为高效发挥团队协作能力作出不可磨灭的贡献。

二、活动中存在的不足:

1、没有按照策划书的时间推进表开展活动,工作时间安排出现了与策划书不一致情况,4月30日完成策划书,直至5月17日召开工作安排会议,出现长达16天的真空期,导致原定05月1日至3日物资筹备,直到5月18日(即是活动开展前一天)才开展,以及剧本准备、宣传工作不能按照原定计划进行,活动彩排被逼取消。

2、现场秩序混乱,人流量大,超出预期,策划过程中没有考虑到如何有序组织观众参与游戏。

3、人员安排不够仔细,导致有部分工作人员工作量过大,而部分变得空闲,未能发挥全体工作人员的能力。

4、与社联沟通不足,缺乏足够的外部资源,在没有麦克风的情况下,街头剧被迫取消,虽然游戏进行得非常成功,但只不过是作为一种宣传手段、辅助形式安排到活动当中,街头剧才能充分体现本协会性质与特长,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5、策划书不够全面,考虑的问题不足,缺乏后备方案。

6、抽奖环节。由于事先没有确定准确时间,有多少位活动参与者参加该环节,导致抽奖时人数没有预期,多次遇到抽出号码后,没有得奖者上前领奖,在颁奖的过程中出现了一点混乱。

7、协会的标志不够明显,即使是工作人员也不易找到摊位的所在位置。

三、活动建议:

通过本次活动的成功举办并结合往年的工作经验,我们对做好本项活动提出以下建议:

1、精心策划,及时行动。对于整个活动的开展,必须认真而细心地做好活动的策划工作,并就活动的各个环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策划工作一旦完成,必须及时付之行动,否则可能会影响整个计划的实施。

2、多种渠道,做好宣传。通过课室黑板宣传,我们可以将活动的意义和信息及时地传达到各个班级;通过活动前的海报张贴,令更多人获知街头剧,使更多人参与到群众演员的演出当中。宣传方式使多种多样的,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宣传方案,才能利于活动宣传,并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同时希望,更多的成员可以投入到宣传工作,分担原有人员的工作量。

3、新老结合,加强沟通。想把活动做好,我们必须做好元老和干事的交流沟通工作。因为很多元老已经办过类似的活动,并在活动的过程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通过交流,我们能够更加清楚地知道办好这类活动需要注意那些问题。

4、重视细节,力求全面。从策划书制作到后备方案准备,从工作安排到物资准备,从游戏开展到抽奖环节,一切都体现出细节的重要性。作为活动的主办方,应该重视每一个细节,力争做到周全,不出现大的纰漏。

5、赛后跟踪,吸纳会员。挑选的优秀剧组和优秀演员,作为一种活动方式和宣传手段,但正在目的是活动后延性的表现,通过活动、比赛后,对参与者进行跟踪,为协会创造出新闻价值,也为协会吸纳更多的会员。

社团活动总结(二)

一、活动背景

XX年3月15号的新华社报道: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对该国上万名6至17岁少年儿童进行调查后发现,与XX年相比,美国自闭症谱系障碍患儿比例从1.2%增至目前创纪录的2%,其中男孩患病比例从1.8%升至3.2%,女孩从0.5%增至0.7%。美疾控中心日前公布最新调查报告显示,目前美国平均每50名少儿中就有一名自闭症患者。患儿比率创历史新高记录。

(注:自闭症是一种的精神发育障碍,征状一般在3岁以前就会表现出来,主要特征是漠视情感、拒绝交流、语言发育迟滞、行为重复刻板以及活动和兴趣范围具有显著局限性等。)

而相比来看,我国目前并没有官方正式统计的自闭症发生率相关的统计数据。由此可见,我国目前对自闭症儿童的重视程度远远不够,亟需加强。

二、活动目标

自闭症儿童:得到更多的善意的关注,在恢复方面可以的到社会的认可与支持,更有利于开展工作,减少公民对他们的歧视行为,更好的向关爱他们的方向发展。

微尘爱心社社员:增强社员的社会责任感,爱心及奉献意识,。既锻炼和增加了个人的素质和能力,丰富了社会活动经验。用自己的微薄之力,唤醒更多的人们去关注自闭症儿童。

三、活动时间

XX年4月1日——XX年4月2日

四、活动地点:

南院、北院9号楼115

五、活动开展情况

此次活动有洛阳残联,金雨点,微尘爱心社共同举办。

4月1号和2号白天,微尘爱心社团在校内举行关注自闭症儿童签名活动,让大家自愿签名。2号下午6:00,在大学生活动中心有发传单的宣传人员在做第二步工作。晚上6:30,在9号楼115教室,进行幻灯片的放映。

在幻灯片的放映过程中,有关于自闭症的起因,相应表现,以及目前在多个国家的现状。最后播放的是电影《海洋天堂》,该片取材于一位父亲王心诚照顾一名21岁的连生活都不能自理的自闭症儿童大福,而自己却又被查出是肝癌晚期,于是开始经历千辛万苦寻找寄托孩子的地方。最后教会孩子基本的生活,以及骗孩子说自己是海龟。当他离开人世,大福从此与海龟为伴,依旧生活在自己的完美世界。

这个片子感动了好多前来观看,或许看过或许没看过的观众。这部影片用最朴素的故事情节,最真挚的情感,向我们诠释了父爱的伟大和无私。同时向我们展示了目前自闭症孩子所面临的困境,非常需要我们伸出援助之手,带领他们走出困境,面向属于他们的美好,温暖的未来。

社联工作经验总结篇(4)

院学生委员会社团部(以下简称:社团部)是我院学生委员会的全新部门,从2010年9月成立至今,在学院团委的领导监督下,通过接受院学生委员会以及学院其他老师的指导、建议下,社团部的各项工作已经步入正轨,与全院42个兄弟社团一同成长。经历了一年风雨兼程的洗礼,社团部人的努力终于开出硕果。本部门在工作的第一个学期就获得了院学生委员会“优秀部门”的荣誉称号,还先后有2位部长,4名干事获得院学生委员会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干事”称号。其中,部长还有幸成为了我院校园主页第一期“东方学子”栏目的入选人。

下面,我谨代表社团部就这一学年来社团部及各学生社团举办的各类活动作一下总结性的回顾:

社团部建设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社团管理、服务水平:

社团部现在已经摸索出许多适合本校校情的社团管理方式和方法。社团部的快熟成长离不开学院团委、院学生委员会主席团的关心指导以及各学生社团的大力配合。由于社团部所有工作刚刚起步,管理经验一穷二白。但社团部深知任重道远,压力就是动力。社团部从整理社团资料和组织社团召开社团大会开始,不断地向学院团委、院学生委员会及各兄弟学生社团请教、学习。在这短短一年来,社团部在以下几个方面已经取得了实质性进步,已基本上能为学生社团提供优质,满意的服务。

一.加强制度建设,使学社社团管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在团委授意下社团部先后修订了我院XX年版的《广西东方外语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并根据管理条例制定出了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管理细则》、《学生社团活动审批流程》、《学生社团展销会规范》等管理性文件以及学院《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表》、《学生社团注册登记表》、《学生社团第二课堂活动记录表》、《学生社团活动审批表》、《学生社团活动申请记录表》、《学年度学生社团活动记录表》等学生社团专用表,为规范学生社团活动,提高社团活动的效率和效益打下基础。

二.探索、创新工作方法,适时改革,竭诚为学生社团服务:

(1).社团部每个学期按照院学生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做好每个月的办公室值班工作。即时处理学生社团

(2).制作社团负责人通讯录,公布社团部部员的联系方式,建立社团负责人qq群:81756710,搭建社团精英们的常时、即时联系平台;开通社团部公务邮箱dffcshetuan@163.com和社团部新浪博客主页dffcshetuan@sina.com.cn/dffcst,方便了本部门与学生社团间的电子信息传输与社团部公务信息的公示。

(3).社团部根据社团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了第一次部门改革:首次将部门划分为三个工作处:常务处、秘书处、外务处,分别负责处理社团部本部门、校内社团联络、校外社团联络的工作。这样有利于既提高了管理效率,又明确了社团部内的分工合作。实践证明,这一改革尝试是有效而值得的。社团部将会在保持原有良好的工作方法的基础上,不断地进行改革创新,以便追赶我院众学生社团的发展步伐和兄弟高校社联、社总的管理水平,更好的服务于东方学子。

(4)做好每一次社团大会、部门例会、委员例会的会议记录。在组织会议中学习管理,在听取会议中学习合作。

三.召开部门例会,考核部员,择优选拔优秀部员担任部长助理:

社团部会在院学生委员会例会后的第二个晚上召开部门例会,及时向部员传达院团委的工作部署和通知的同时,亦通过会议来对部员进行部分日常考察。2010年春季学期,社团部对所有部员进行了统一考核,择优选拔优秀部员担任部长助理并将其列入院学生委员会“优秀干事”提名。

社团管理篇:

社团部对于我院众社团的管理技能是在这一年来通过不断地学习模仿绕后通过实践检验而获得的。从零起步,本着为东方全体学生社团竭诚服务的信念,一步一个脚印,一路风雨兼程的走来。社团部就慢慢成长了起来。以下是社团部这一年来为社团管理做的主要工作:

(1).从2010年春季学期开始,社团部开始每月定期举行社团代表大会,目的在于及时传达学院团委的各类通知的同时,能加强社团部与众兄弟社团间、学生社团之间、校内学生社团与校外企业商家或其他高校学生社团间的沟通交流,加强团结合作,以期“互知,互融,互进”。

(2).尝试在重大校园活动及社团管理有重大决定前召集众学生社团负责人召开社团见面会(即非正式社团会议),为社团代表大会征集意见。此举已经被众学生社团所接受,并受到大家欢迎。

(3).社团部根据学院团委的指示,努力做好2010—2010学年度社团评优工作,从组织自愿报名、审核材料、筛选社团与相关人员、深入调查核实、制作公示文件到表彰获优社团和相关人员,社团部员们从不敢有一丝丝懈怠,全力以赴做好每一个环节。

(4).积极主动加强与校外社联、社总的联系。邀请其来我校参加或应邀参加其学校的各类活动,加强彼此了解,建立有好关系。

(5).牵头试办了我院有史以来的第一届社团联欢晚会,积极为我校学生社团文化的大集合大展示打好基础,为不久的将来学生社团的大型主题活动做好准备。此届晚虽说成败参半,好评与批评同在,为此社团部有义务吸取教训。但同时,社团部和众社团也从中积攒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和教训:如策划、赞助外联、节目选拔、单位协调、活动动员、节目效果把握等方面,相信往后历届社团联欢晚会会越办越好。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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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积极学习社团管理方法,探索适合本校校情的管理方案。为此社团部一直在互联网上寻找全区甚至全国各高校优秀社联、社总的杰出管理模式,结合对本校社团管理的实践经验和现实实际情况,武装本部门每一位部员的管理神经,力争与时俱进,向优秀者看齐。

(7).做好把关社团成立申请,敦促社团按时完成注册,监督社团活动申请,协调社团活动冲突等一系列工作。社团部并没有因为经验缺乏、威信不足等缺陷而放弃管理和服务社团的工作,或者有任何的懈怠。社团部的信条是:我们是一股聚合向上的力量,根植在东方这片沃土之上,以青春的名义永不言败!

(8)遵照学院团委指示,对全院目前42个新老学生社团进行整合。依照管理条例,注销、解散、合并篮球协会等5个学生社团,警告勒令创业实践协会等10个学生社团及时进行必要整顿。同时做好新社团成立申请的把控,控制好全院社团数量规模,督导学生社团把工作重心放在凝聚会员、打造品牌活动、加强社团互助合作上。

以上是社团部2010—2010学年度的主要工作。

社联工作经验总结篇(5)

为加强对全县农村信用社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联社成立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小组,联社主任同志任组长,联社副主任、监事长、各股室负责人、各稽核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风险管理部经理××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实施小组的任务是:

(一)负责全县信用社非信贷资产分类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具体实施。

(二)组织全县非信贷资产分类的培训,制订实施方案和措施,组织全县信用社非信贷资产分类工作的检查,确保分类工作有序、规范进行。

(三)整理、补充非信贷资产分类相关资料,指导信用做好主要法律文书、原始凭证和司法部门或相关政府部门文件的归档工作。

(四)全面检查和审核分类结果

(五)按期报送相关报表、资料

(六)总结工作经验,上报总结报告。

各信用社要成立以社主任为组长,主办会计、其他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实施小组,具体负责本社非信贷资产分类的组织实施。

二、提高认识、明确目标

各信用社要充分认识作好非信贷资产分类工作的重要意义。非信贷资产分类是提高农村信用社风险管理水平,增强风险预警能力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农村信用社建立审慎经营理念、动态、真实、全面地反映非信贷资产质量,发现和分析非信贷资产使用、管理、处置等环节存在的问题,为评价信用社经营管理能力提供依据。

根据省联社安排,我县非信贷资产分类的具体目标:一是在20****年5月11日前完成各信用社分类人员的培训工作;二是从5月12日到20****年5月31日进行账户清理工作,收集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相关资料,做好资产的归档;三是在6月10日前完成初分工作;四是20****年6月20日完成初审、认定工作。

三、工作安排和时间、质量要求

第一阶段组织培训

联社计划于20****年5月11日举办非信贷资产分类培训班,内容是农村信用社非信贷资产分类内容、操作程序、分类方法等。参训人员为信用社主办会计和联社稽核人员。

质量要求:全体接受培训人员要全面掌握非信贷资产分类的内容、程序、方法。

第二阶段账务清理、资料收集、整理(20****年5月12日至20****年5月31日)

责任人:信用社主任、主办会计

(一)账务清理。分类前,各信用社主办会计要进行会计科目核对,做到准确无误,即各类非信贷资产的账账、账表、账款、账实、账据、内外账务要审核通打相符,并组织对非信贷资产占款进行清理清收,对不符合核算要求的账户进行调整。

(二)收集整理资料。信用社主任和主办会计按风险分类要求,收集完善分类信息资料,做好档案资料的整理和分类准备工作。

资料主要是:

1.背景资料。主要包括:非信贷资产的形成过程及现状;非信贷资产交易对手的基本信息、财务状况、履约意愿等,对资产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各种因素;非信贷资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以往资产处置、变现损失率等。

2.附件材料。指该项资产涉及有关资料的复印件,主要包括:主要法律文书;原始凭证和原始记录;司法部门或相关政府部门的文件;本机构已有的调查分析报告;原认定的风险分类资料,包括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认定表、资产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记录、批复文件等。特殊原因造成权属资料不全、对手信贷不全等风险分类依据信贷资料不完整时,必须书面说明经过和原因,经有关人员签字确认后作为风险分类依据备查。

质量要求:账务清理要作到准确无误,资料收集齐全。

第三阶段正式分类阶段(20****年6月1日至20****年6月18日)

责任人:信用社主任、主办会计、联社工作人员

(一)初分(20****年6月1日至20****年6月10日)

信用社分类人员根据分类标准,对风险分类作出初步判断,提出,提出初分理由和初步分类意见,并按要求制作工作底稿和和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认定表。

在制作分类工作底稿时,要对照工作底稿构成内容,按科目逐笔进行分析,落实责任,制定处置措施,确保分类理由充分、分类结果准确、处置措施得力。

(二)初审(20****年6月11日至20****年6月15日)

1.联社风险管理部对信用社上报的初分资料进行分析,重点是审核资料完整性、程序合作性、分类理由的充分性和计算的准确性。

2.对初分结果不准确或有疑问的,要逐笔进行核实,并形成风险分类核查报告。

3.确定初审结果。在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认定上签署初审意见。

4.上报初审结果。风险管理部将初审结果及相关资料连同核查报告一并上报联社风险管理委员会认定。

(三)认定(20****年6月16日至20****年6月20日)

联社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初审结果进行审核,在分类认定表上签署分类认定意见,确定认定结果。

第四阶段建账建制验收总结(20****年6月21日至20****年6月30日)

各信用社根据联社的最终认定结果,建立非信贷资产台账,填制非信贷资产分类汇兑表。(责任人:主办会计)

联社抽调人员于20****年6月20日至20****年6月30日对全县信用社非信贷资产逐社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面100%。(责任人:××)

各信用社于20****年6月30日前上报分类工作总结。(责任人:信用社主任)

联社于7月10日前上报分类工作总结,7月20日上报全县全县分类工作总结(责任人:)

四、工作要求

实行非信贷资产分类,是农村信用社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内在要求,是信用社建康发展的基础,因此,联社要求:联社有关部门、各岗位,各信用社要高度重视,上下一心,努力工作,按质按量地完成分类工作。

社联工作经验总结篇(6)

2、要有实施创新项目的目的意图的说明。

3、要有创新项目的实施方案。

4、要明确创新项目平台建设的地点和功能布局。

5、要有平台建成后规范操作的工作流程。

6、要制定一系列保障项目建设顺利推进的方法措施。

7、要有创新项目成功实施的典型经验材料。

二、县布置的“四个”创新项目的建设要点

1、“一组一会+N名社区义工”乡村治理模式

①实施创新要结合乡镇所属社区的实际,主要针对当前乡村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难点、盲点问题,明确所需要达到的目的,体现乡村治理和工作创新的特点,防止出现创新项目一般化。

②明确工作创新的步骤。首先在乡镇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选择基础较好、条件相对成熟的已建或新建社区来实施;二是成立社区党小组,并由社区党员推选党小组长;三是在党小组的组织下,推选成立社区建设理事会,并明确理事会成员的职责;四是采取党员群众自荐的方式,组建社区义工队伍,参与到社区公共设施维护、环境卫生保洁、社区治安维护、邻里纠纷调解等事务。通过搭建“一组一会+N名社区义工”的工作架构,避免了以往“一会两组三站”工作模式存在的机构多、层级多等问题。乡镇党委应制定创新项目实施方案,工作推进时间表,并按照以上步骤抓好落实。

③抓好运转保障的落实。在有条件的社区要落实工作场所,配备一组一会所需的办公、活动设施,若暂时无法安排办公场所的社区,应选择一户有空闲房屋的党员家庭(最好为党小组长),组织“一组、一会”成员和社区义工开展活动,并从新农村建设有关经费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发放理事会理事的误工补贴,并对工作积极、受群众好评的义工在年终时给予一定奖惩,以提高他们的积极性。

④社区内应制作“一组一会+N名社区义工”组织架构图和义工标识牌,制定岗位职责、活动制度。并在框架搭建后,定期组织党小组、社区建设管理理事会和社区义工开展活动,并建立工作和活动台账,有反映开展工作或活动的图片影像资料并在年底前对工作运行情况进行总结,形成典型经验材料。各项活动台账和资料均汇编成册。

2、“一会一联一帮带”帮扶平台

①实施创新要结合乡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实际,主要破解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无序发展、相对松散等问题,通过搭建平台,使各农民专业合作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加强联系与合作,实现规范运行、抱团发展。

②明确工作创新的步骤。一是开展一次调查摸底活动,掌握本乡镇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运行情况,召集所有合作社或协会负责人开会,就加强管理进行商谈。二是成立专业合作社联谊会,由乡镇党委牵头组织各合作社负责人定期就产业发展、产品销售等问题进行交流联会。三是安排农村党员创业孵化基地或“三培两带两服务”基地与各合作社结对子,把基地作为合作社开展技能培训的载体。四是安排党员社员和社员骨干与社外党员群众结对,帮助社外党员群众发展致富产业,并吸纳到专业合作社中来,以扩大合作社规模。乡镇党委应制定创新项目实施方案,工作推进时间表,并按照以上步骤抓好落实。

③在合作社内设立活动室,配备所需的活动设施。并制作“一会一联一帮带”组织架构图,制定联谊会活动制度,年内召开合作社联谊会3次以上。签订专业合作社与孵化基地合作协议,安排社员到孵化基地入孵受训,组织社内党员、社员与社外党员群众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建立社员、党员台账,制作社员与社外党员群众结对帮扶安排表。

④建立工作和活动台账,有反映开展工作或活动的图片影像资料并在年底前对工作运行情况进行总结,形成典型经验材料。各项活动台账和资料均汇编成册。

3、创新远程教育学用模式

①选择合适的社区或基地开展远程教育学用模式创新试点,创新能够充分体现远程教育“移动课堂”的特点。

②远程教育学用模式的创新主要围绕破解当前农村党员干部收看不方便、不及时等难题来进行。

③乡镇党委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创新的步骤和进度要求,并落实实施移动课堂所需的硬件设施,如播放器、电视机、电脑等,并建立管理、播放等制度。

④在运行的过程中,建立教育培训记录,总结工作流程,并在年底前形成创新典型经验材料。

4、流动党员网络党支部

①明确建立网络党支部所依托的网站,功能设置、运行流程。

社联工作经验总结篇(7)

遵循“先破体制、后破政策,先建机制、后建项目”原则,突出改革的针对性、原创性、差异性、思想性、合法性、合规性、可行性、可操作性,突出重点,积极破解制约农民增收深层次障碍,建立经营性收入稳定增长、工资性收入主导增长、财产性收入快速增长、转移性收入协同增长机制,加快构建城乡融合发展的农民持续增收新机制,形成多点发力、多极增长的农民持续增收新格局。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三年的试验探索,农民持续增收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农民居民可支配收入收入持续增长,农民收入来源结构进一步优化,农村贫困人口收入显著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与生活水平差距明显缩小,实现农民收入“总量增长—结构优化—质量提高”和生活富裕的目标。

三、改革任务

(一)健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机制。

1.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推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全面完成村级及有经营性资产的组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组建工作。在所有行政村及有经营性资产的村小组抓紧组建股份经济合作社,赋予独立的市场法人地位,取得社会信用代码,完成赋码登记颁证,实现每个村级集体都有一个股份经济合作社,健全农村集体资产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管理制度,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统一管理村级集体资产,运营村级集体经济,积极探索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抵押、继承等具体办法。

2.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长效机制。探索村级集体经济抱团发展模式,组建农村集体资产运营公司、村级股份经济联合社或经济联合社,统一运营集体资产。鼓励、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村集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手共建方式聚合集体资产和资源要素,促进农村集体资产入股发展产业化经营,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的有机衔接。建立健全乡村精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作机制。探索“强村带弱村”集体经济发展机制,探索投向农村的财政资金形成资产折股量化机制,探索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继承机制。探索建立村民委员会事务与村集体经济事务分离机制。

(二)健全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发展机制。

1.健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体制。深化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在确保农民承包权益的基础上,健全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机制,建立土地承包权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农村土地统一集中流转、土地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机制,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2.健全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机制。实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加快发展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把分散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结起来,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和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保底收入+股份分红”等多种农民“负盈不负亏”的利益联结机制,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3.引导农民和各类人才创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依托国家高素质农民培育、学历提升、信息化建设等工程,健全高素质农民教育与培训机制,加快培育高素质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队伍。

(三)健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机制。

1.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优传统主导产业,培育新型主导产业,优化产业布局,优化品种结构,打造更高质量、更强竞争力的主导产业,建设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做大特色产业规模,形成特色产业集群。

2.积极推进农村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建设一个农产品加工园区,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加快发展休闲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农产品品牌培育,加快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创建1-2个有一定影响力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四)健全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平等就业机制。

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就业促进政策,实现城乡劳动者的平等就业。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和就业服务体系,为农村居民提供良好的就业创业服务。建立城乡统一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和就业竞争能力。

(五)健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机制。

健全农民宅基地资格权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探索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的改造利用、复垦利用、整理利用等多元化利用机制和模式。

四、工作安排

按照“一年重点突破、两年全区铺开、三年形成经验”的要求,有计划、有重点,有序推进健全农民持续增收体制机制工作。

(一)2020年重点突破

1.3月底前:全面开展调研工作,形成调研报告,成立乡健全农民持续增收体制机制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与上级业务部门对接沟通。

2.4月底前:一是进一步完善调研报告,制定健全农民持续增收体制机制推进工作方案,确定试验任务、试验地点

3.5月底前:一是开展健全农民持续增收体制机制推进工作的动员培训;二是制定好试点村具体实施方案。

4.6月底前:一方面出台我乡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指导性意见、加快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及家庭农场实施意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工作指导意见等各试验内容有关暂行指导意见;另一方面加快试点村全面启动试验工作。

5.6月—11月:一是加强对试验单位试验工作的调研指导,及时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二是及时发现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加强经验推送和信息宣传工作;三是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对接沟通,寻求政策与项目支持。

6.10月底前:健全农村集体资产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农民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机制,健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相关机制。

7.12月底前:一方面总结2020年各项试验工作进展、成效及问题,谋划2021年试验工作;另一方面完善出台农民持续增收有关试验内容的体制机制,拿出初步成果。

(二)2021年全面铺开

在2020年工作基础上,全乡全面铺开健全农民持续增收体制机制试验工作,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民持续增收各项试验内容的体制机制。

(三)2022年总结经验

继续在全乡深入开展健全农民持续增收体制机制试验工作,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梳理我乡健全和完善农民持续增收体制机制和经验,健全和完善农民持续增收各项试验内容的体制机制。

五、推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乡成立健全农民持续增收体制机制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为组长、有关分管同志为副组长、相关科站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试验任务的全面推进工作。

社联工作经验总结篇(8)

一、目标任务

“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以下简称“万企帮万村行动”),以民营企业为帮扶方,以建档立卡的贫困村为帮扶对象,以签约结对、村企共建为主要形式,力争用三到五年时间,动员全国一万家以上民营企业参与,帮助一万个以上贫困村加快脱贫进程,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打好扶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二、总体要求

1、“万企帮万村行动”坚持政府引导、农民主体、部门联动、民企帮扶、社会参与,努力实现政府扶贫、社会扶贫和贫困群众自力更生脱贫的有机结合。

2、“万企帮万村行动”坚持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精准考核,将帮扶重点向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人口聚集。

3、“万企帮万村行动”坚持“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的光彩理念,组织民营企业自觉自愿、量力而行,以开发式扶贫为重点,帮助贫困村建立扶贫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村企互惠双赢。

4、“万企帮万村行动”坚持“做贡献”与“受教育”相统一,引导民营企业家积极参与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在先富帮后富实践中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和对社会的信誉。

三、帮扶途径

各级工商联、扶贫办和光彩会要在总结提升以往组织民营企业参与农村扶贫开发相关工作基础上,指导民营企业因地制宜选择具体帮扶途径,包括:

1、产业扶贫――引导民营企业通过投资兴办企业,开发结对村的资源,提高生产力、提升附加值,带动贫困村经济发展;

2、商贸扶贫――发挥民营企业的市场开拓能力以及渠道和信息优势,通过采购、代销、委托加工、农企直通车等形式,帮助结对村对接外部市场,带动农户增收;

3、就业扶贫――引导民营企业采取多种形式,通过本企业或下游企业为结对村提供就业岗位,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就业质量,增强劳动力的可持续就业能力;

4、捐赠扶贫――引导民营企业发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传统美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捐款捐物、助学、助老、助残、助医等形式,改善结对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5、智力扶贫――引导民营企业借助人才优势开展智力帮扶,向结对村群众教授实用技术,帮助结对村群众更新生产生活观念,提高生产技能和生活质量;

6、其它扶贫――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创新扶贫模式和途径,如:指导和扶持结对村致富带头人创办企业,激活贫困地区内生动力;牵头组建或参与管理农村专业合作社,提高贫困群众的生产组织化水平;在结对村设立产业帮扶基金,按照低息运行、滚动发展原则,以金融手段帮助农户发展生产;借鉴定点扶贫工作经验,从企业中选派人员驻村帮扶,带领贫困群众发掘优势、创业致富;发挥企业家个人影响力,为结对村引入更多扶贫资源;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电商扶贫;组织企业员工开展志愿者服务等。

四、工作分工

各级工商联、光彩会牵头,扶贫办配合:积极争取党委政府促进结对帮扶企业的健康发展,优先享受当地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当企业遇到经营困难无法完成帮扶目标时,要协调新的企业接力帮扶;要教育企业在结对帮扶过程中守法诚信,充分尊重和保护农民利益;要充分发挥行业商会、异地商会在“万企帮万村行动”中的特色优势和积极作用。

各级扶贫办牵头,工商联、光彩会配合:本级专项扶贫资金、行业扶贫项目,优先向结对村倾斜;本级统筹支配的扶贫贴息贷款,要优先支持参与结对帮扶的民营企业;要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确保企业在结对村的各类投资和捐赠,依法享受优惠财税政策;企业在帮扶过程中遇到障碍和问题时,要积极协调予以解决;要跟踪帮扶进度,做好统计工作,每年汇总民营企业在结对村的投入情况、规划落实情况和主要成效。

五、实施进度

1、签约启动。全国工商联、国务院扶贫办、中国光彩会联合发文指导,各级工商联、扶贫办和光彩会广泛动员,组织企业与建档立卡贫困村签约建立结对帮扶关系,并将结对名单上报全国工商联扶贫与社会服务部。2015年10月17日(扶贫日),全国工商联、国务院扶贫办、中国光彩会共同组织启动仪式,同时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2、制定规划。各级扶贫办、工商联和光彩会共同指导、协助签约企业针对结对村的实际,制定具体帮扶规划,明确政府工作任务、企业帮扶措施以及落实时间表。各省级扶贫办负责汇总本省份结对村的帮扶规划,上报国务院扶贫办国际合作和社会扶贫司。

3、示范指导。各省级工商联、光彩会牵头,扶贫办配合,在以往工作基础上,从当地签约结对村中选择5个典型村,于2016年6月30日前,上报全国工商联扶贫与社会服务部。全国工商联、国务院扶贫办、中国光彩会将从中选择部分示范村,将民营企业在这些村的好做法好经验,通过交流会、现场会、专题宣传等形式向全国推广,供其他签约企业学习借鉴。

4、调研推动。各级工商联、扶贫办和光彩会横向联合、上下联动,大力开展调查研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寻找典型。各级工商联要加大调研成果转化力度,通过参政议政渠道,不断完善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精准扶贫的政策建议。同时,在调研中发现企业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障碍,三方要共同努力,积极主动帮助企业协调解决。

社联工作经验总结篇(9)

引言:“我们的宪法有我们的民族特色,但也带有国际性,是民族现象,也是国际现象的一种。”——《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

五四宪法是新中国历史上的第一部正式宪法,尽管她颁布于五十年前并早已失去了法律效力,但五四宪法的精神永存。五四宪法所规定的国家性质、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国家结构形式、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基本内容和结构基本上为以后的中国宪法所继承。可以这么说,五四宪法是新中国国家制度的奠基石。不仅如此,从立法的角度说,五四宪法的制定体现了“领导机关的意见和广大群众的意见相结合”、“本国经验和国际经验的结合”、“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结合”。这一制宪模式也对我国后来的制宪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宪法是泊来的法律文化。自鸦片战争后,特别是甲午之战后,先进的中国人在探索救国救民的真蒂的时候,始终都把制定宪法、实施放在突出的地位。,康梁倡导“变法维新”的“变法”首先就是“立宪法,开议院,实行君主立宪”;孙中山先生在领导辛亥革命取得胜利之后,于1912年3月制定了中国历史上唯一一部资产阶级民主共和性质的宪法性文件——《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希望用宪法巩固辛亥革命的胜利成果,建立他心目中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此后围绕着这部临时约法,资产阶级与封建势力展开反复较量,甚至进行了“护法战争”。尽管这部约法甚至没有真正实施过一天,但它在中国起到了启蒙的作用,使得宪法的敌人也不得不打起宪法的旗号。于是在1949年之前的中国就有各种各样的伪宪,有代表性的主要有:袁世凯的《中华民国约法》(袁记约法)、曹锟的《中华民国宪法》(贿选宪法)、的《训政时期约法》和《中华民国宪法》等。刘少奇同志说,从清朝、北洋军阀一直到所制造的都是伪宪。[①]所有这些真的、假的宪法性文件从立法体例到具体内容基本上都来自西方。[②]在革命战争年代,中国共产党人曾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打出过宪法旗号,1934年1月中华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尽管这部宪法大纲是中国历史是第一部真正的无产阶级革命性质的宪法文件,充分体现了人民性、革命性,是中国社会主义宪法的萌芽,但它只是一个大纲性的文件,且连基本用语都来自苏联,泊来的痕迹也很明显。真正从内容到立法技术都值得称道的是新中国第一部正式宪法——五四宪法,尽管它参考了苏联的1936年宪法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但充分考虑了当时中国的国情和自己的经验,较好地体现了本土化。从某种意义来说,五四宪法是国际化与本土化相结合的典范。

一、国际化——借鉴苏联三六宪法其它国家宪法的经验

五四宪法充分借鉴了苏联三六宪法和其它国家宪法的经验。同志说“我们的宪法是属于社会主义宪法类型的。我们是以自己的经验为主,也参考了苏联和各人民民主国家宪法中好的东西。”[③]在起草五四宪法的过程中,同志于1954年1月15日给刘少奇和中央其他同志写信,要求:“各政治局委员及在京各中央委员从现在起即抽暇阅看下列各主要参考文件:(一)1936年苏联宪法及斯大林报告(有单行本);(二)1918年苏俄宪法(见政府办公厅编宪法及选举法资料汇编一);(三)罗马尼亚、波兰、德国、捷克等国宪法(见人民出版社《人民民主国家宪法汇编》,该书所辑各国宪法大同小异,罗、波取其较新、德、捷取其较详并有特异之点,其余有时间亦可多看)”。[④]中国共产党人在新中国成立前后十分注重对苏联1936年宪法的学习和研究。在笔者找到的1953年由五十年代出版社出版发行的苏联M.P.加列瓦著,梁达、石光等译的《苏联宪法教程》书后所附的1936年苏联宪法(根本法)中,就明确写明“据中共中央法律委员会校译本,新华书店1949年11月版”。这表明,至迟在1949年11月,已经有经中共中央法律委员会校译的权威的1936年苏联宪法的中译本公开出版发行,供学习和参考。比较五四宪法和苏联三六宪法,我们可以发现苏联三六宪法对五四宪法产生了重要影响,“例如1954年宪法的结构,就接近于苏联1936年宪法的结构,关于总纲、国家机构和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三章的某些条文,也参考了苏联和各人民民主国家的有关规定。”[⑤]本文拟从以下方面初探苏联三六宪法对五四宪法的影响。

(一)五四宪法社会主义方向

五四宪法是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中国革命胜利后,中国虽未马上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但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社会主义类型的国家。五四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当时处于过渡时期,过渡的方向只能是社会主义,是正在建设社会主义的国家。1954年6月14日,同志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说:“我们这个宪法,是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但还不是完全社会主义的宪法,它是一个过渡时期的宪法。”[⑥]1954年6月22日《人民日报》社论《我国的宪法是属于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对此也有清楚的表述“人民民主国家是正在建设社会主义的国家,人民民主国家的宪法也具有同样的特色,也都是属于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我们的宪法草案的全部内容表明,这是为建设社会主义而奋斗的过渡时期的宪法,是保证逐步消灭剥削制度,建立社会主义社会的宪法。我们的宪法草案充分表现了社会主义类型的特色,它和资产阶级国家的宪法是属于完全不同的类型。”[⑦]

同志指出:“我们的总目标,是为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我们现在要团结全国人民,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和应当团结的力量,为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这个宪法就是为了这个目的而写的。”[⑧]因此在五四宪法中到处都有体现社会主义方向的内容。如在五四宪法序言中载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民主制度,也就是新民主主义制度,保证我国能够通过和平的道路消灭剥削和贫困,建成繁荣幸福的社会主义社会。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到社会主义社会建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是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逐步完成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就为有计划地进行经济建设、、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准备必要的条件。”[⑨]在第一章“总纲”中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依靠国家机关和社会力量,通过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保证逐步消灭剥削制度,建立社会主义社会”。“国营经济是全民所有制的社会主义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领导力量和国家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物质基础。国家保证优先发展国营经济”。“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采取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政策,……逐步以全民所有制代替资本家所有制”。在第三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爱护和保卫公共财产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

走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刘少奇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中指出:“中国的出路是什么,是资本主义呢,还是社会主义?对于这一个问题,五年以来我国发生的巨大变化已经作了生动的解答。五年以来的生活充分证明,由目前复杂的经济结构的社会过渡到单一的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结构的社会,即由目前的新民主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是我们应当走的唯一正确的道路。”[⑩]早在新中国成立前的1949年6月30日,同志在《论人民民主》一文中就指出:“西方资产阶级的文明,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方案,在中国人民的心目中,一齐破了产。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让位给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主义,资产阶级的共和国让位给人民共和国。这样就造成了一种可能性:经过人民共和国到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资产阶级的共和国,外国有过,中国不能有,因为中国是受帝国主义压迫的国家。唯一的路是经过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共和国。”[11]他明确提出要学习苏联,走社会主义道路:“他们已经建设起来了一个伟大的光辉灿烂的社会主义国家。苏联共产党就是我们最好的先生,我们必须向他们学习”。[12]

走社会主义道路与在宪法中体现这一必然并不是一回事。在当时,不仅苏联的社会主义道路给我们以有益的启示,苏联三六宪法的相关规定也为我们制定五四宪法提供了借鉴。加列瓦在论述苏联三六宪法的特点时指出:“斯大林宪法(指苏联三六宪法——作者注)则巩固对我国国内资本主义一切支柱及原则的消灭,巩固社会主义社会秩序的胜利。”“斯大林宪法则巩固对我国国内的剥削阶级的铲除,巩固友好阶级——工人和农民的存在,并巩固工人阶级的”。[13]苏联三六宪法第一条规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是工农社会主义国家”。五四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虽不是照抄照搬,也未明确将“社会主义”字样写入宪法,但由于同志早就明确“人民共和国”的前景只能是“社会主义”;且“人民共和国”是“以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其领导阶级、联盟阶级与社会主义的苏联三六宪法表述的“工农”几乎完全一致,故借鉴成分明显。又如苏联三六宪法第五条规定:“苏联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有两种形式:国家所有制(全民的财产);合作社——集体农庄所有制(各个集体农庄的和各个合作社的财产)。”第七条规定:“集体农庄与合作社的公有企业及其牲畜和工具,集体农庄与合作社所生产的产品,集体农庄与合作社的公有建筑物,都是集体农庄与合作社的社会主义公有财产”。五四宪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现在主要有下列各种:国家所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合作社所有制,即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个体劳动者所有制;资本家所有制”。第六条规定:“国营经济是全民所有制的社会主义经济”。第七条规定:“合作社经济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社会主义经济,或者是劳动群众部分集体所有制的半社会主义经济”。五四宪法的规定虽充分考虑了我国当时的实际情况,但我们能清楚地看出苏联三六宪法的影响。

(二)五四宪法关于国家机构的规定

五四宪法在我国国家机构的设立上与《共同纲领》的规定明显不同,这既与《共同纲领》的临时性有关,也与苏联三六宪法的影响有关。刘少奇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中谈到我国的政治制度时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所以能够成为我国适宜的政治制度,就是因为它能够便利人民行使自己的权力,能够便利人民群众经常经过这样的政治组织参加国家的管理,从而得以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刘少奇说,之所以确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根据我国人民革命根据地政治建设的长期经验,并参照苏联和各人民民主国家的经验”。[14]早在1940年,同志在他的《新民主主义论》中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制度作过精辟的论述。同志认为:“没有合适的政权机关,就不能代表国家。中国现在可以采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省人民代表大会、县人民代表大会、区人民代表大会直到乡人民代表大会的系统,并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政府。……这种制度即是民主集中制。”[15]实际上,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在革命根据地建立的苏维埃政权,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权,只是由于当时革命经验的不足,才连苏联人民代表大会的俄文称谓也一起照搬了过来。所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新中国既是新生事物又不是新生事物。正如1954年7月3日《人民日报》社论《我们的国家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一文所指出的那样,“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国人民的政治生活中并不是陌生的,它代表着我国长久的革命传统。当革命还只在局部地区取得胜利的时候,就曾经依据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原则,建立了革命的国家机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选举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并付之以行使国家权力的职权。四年多来,又在全国范围内召开了地方各级的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并由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逐步代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我国人民在这一方面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16]所以按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不仅天经地义,而且水到渠成。

在制定五四宪法时,苏联三六宪法有关国家制度的规定和设定这种国家制度的思想仍然产生了重大影响。五四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行使国家的唯一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和华侨选出的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四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其它中央机关、选举或决定国家其它中央机关的领导人;国务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国务院所属各部门、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公民是否遵守法律,行使检察权。这些规定,都有苏联三六宪法的影子,我们都可以从苏联三六宪法中找到相关的对应条款。如苏联三六宪法第30条规定:“苏联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苏联最高苏维埃”。第32条规定:“苏联的立法权只能由苏联最高苏维埃行使”。第36条规定:“苏联最高苏维埃每届任期四年”。第65条规定:“苏联部长会议对苏联最高苏维埃负责并报告工作,在苏联最高苏维埃闭会期间,对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负责并报告工作。”第102条规定:“苏联最高法院、加盟共和国最高法院和自治省法院、州法院、依照苏联最高苏维埃决议设立的苏联专门法院、人民法院,行使苏联审判权”。第113条规定“苏联总检察长对于所有的部和这些部所属的机关以及每一个公职人员和苏联公民是否严格遵守法律,行使最高检察权”。

斯大林及苏联法学家有关于苏维埃国家制度的思想对我们制定五四宪法产生的影响,是我国五四宪法设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理论因素。如前文所述,同志于1954年1月15日给刘少奇和中央其他同志的信中不仅要求各政治局委员及在京各中央委员阅看1936年苏联宪法,还要求大家学习斯大林报告(指斯大林936年11月25日在全苏苏维埃第八次非常代表大会上所作的《关于苏联宪法草案》的报告——作者注)。在《关于苏联宪法草案》的报告中斯大林坚持维护最高苏维埃的最高权力地位。他说:“必须铲除不由某一个机关而由许多机关立法的情形了。这种情况同法律的稳定性的原则相抵触。而我们现在比任何时候都需要法律的稳定性。立法权在苏联只应当由最高苏维埃一个机关来行使。”“在苏联不应当有和最高苏维埃同等地由全国人民选举而能同最高苏维埃对立的总统个人”。[17]加列瓦在解释苏联三六宪法的相关规定时说:“苏联最高政权机关,是国民直接选举的最高苏维埃,任期四年。苏联最高苏维埃是整个苏联国民意志的表现者。我们国内没有那种位置在苏联最高苏维埃以上的国家机关或者按照职权与它平等的机关。根据苏联宪法,苏联所享有的一切职权,由苏联最高苏维埃或它所组成的、并且在一切活动上均向它报告的各机关来行使”。[18]就是以现在的眼光来看,斯大林及苏联法学家有关最高苏维埃的最高性的论述是科学的,道出了“人民”学说的真谛,是符合基本法理的;有关“立法权在苏联只应当由最高苏维埃一个机关来行使”的观点,对我国混乱的多头立法的实际来说,更有现实意义。

(三)五四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五四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在理论和制度两方面深受苏联的影响。斯大林在论述苏联三六宪法有关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特点时指出,苏联三六宪法不象资产阶级宪法那样,虽规定了公民的权利,但有很多的附带条件和限制,将权利实际化为乌有。“苏联新宪法草案的特点,就在于它完全没有这类附带条件和限制。它根本不分什么积极公民和消极公民,认为所有的公民都是积极的。它不承认男性和女性,‘定居者’和‘暂居者’、有产者和无产者、受过教育者和未受教育者有权利上的差别,认为所有的公民都有平等的权利。”“新宪法草案的特点,就在于它不限于规定公民的形式权利,而把重点放在保障这些权利的问题上,放在实现这些权利的设施的问题上。”[19]斯大林强调要用立法手续保障权利平等、保证劳动权,保证言论、集会、出版自由。加列瓦认为,“所谓苏联公民的基本权利,就其内容来看,乃是这样最重要而种类繁多的权利,即这种权利整个行使时,能让公民积极参加本国的政治、经济、社会及文化的生活。苏维埃公民的这种权利,就是:劳动权;休息权;年老、患病及丧失劳动能力时的物质保证权;受教育权;不分性别、种族及民族的平等权;信仰、言论出版的自由;集会及结社、游行及示威的自由;参加各种社会团体权;身体不可侵犯;住宅不可侵犯;通信秘密。所有这一切权利,均经苏联宪法和盟员共和国及苏维埃自治共和国宪法给苏联公民规定了,并由这些宪法加以全面的保证。”[20]在规定基本权利的同时规定基本义务,并从理论上要求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的一致。这一理念,一直影响到我国现行宪法的制定和我国法学的基本理论。加列瓦认为:“苏联公民当然不仅有权利,而且还有义务。苏联宪法就在载明公民基本权利的那一章内指明了苏维埃全体公民的基本义务。因此,也强调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的不可分关系。在苏联不可能有仅负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公民,也不可能有仅享权利而不负任何义务的公民。苏维埃全体公民都享有同等的基本权利,而对于自己的社会主义国家,对于整个社会的同等基本义务也有全体公民来负担。”[21]在制定五四宪法时我们实际上接受了苏联有关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理论。刘少奇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中指出:“在我们国家,人民的权利和义务是完全一致的。任何人不会只尽义务,不享受权利;任何人也不能只享受权利,不尽义务。”[22]在1954年7月6日《人民日报》的社论《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中也表达了和斯大林及苏联法学家同样的看法。社论指出:“我国的人民真正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自由,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何违法失职行为,有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控诉的权利,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人身自由和住宅不受侵犯,等等。”“我们宪法草案所规定的公民的各种民利,都是全体人民能够享受的,不象资本主义国家那样只有剥削阶级才能实际享受他们所谓的民利。这里表现出我国公民权利的真正平等性、普遍性和真实性”。[23]

正是由于理论上的接受,所以五四宪法和苏联三六宪法在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上有许多类似之处,只是五四宪法比苏联三六宪法的条文要简洁合理许多。

(四)五四宪法的结构

正如吴家麟教授所指出的那样,苏联三六宪法在条文结构上对我国五四宪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与宪法的内容相比,宪法的条文组合属宪法的结构,宪法典属宪法的形式。从哲学的角度说,内容是事物内在诸要素的总和;结构是事物系统的诸要素之间的构成关系,它具有稳定性、有序性和形式特征。尽管具有形式特征,但并不要求必须把它归于形式,因为构成事物的成分在排列次序即结构组合上有所不同,事物的性质也就会可能不一样;形式是事物存在的表现方式,形式指的就是事物存在的形状样式。它不是事物内容和表现方式,而是事物存在的表现方式,即包括内容、结构在内的事物实体的表现方式。内容是事物存在的基础,形式是事物存在的方式,结构是事物存在的中介。内容是丰富的,结构是复杂的,形式是多样的。内容决定形式,结构也决定形式,并且更为重要。我们要根据事物的内容,去寻找与之相适应的结构和形式,特别是最佳结构和最佳形式。形式反作用于内容,结构也反作用于内容,并且更为重要。我们要依据事物的形式,来寻找与之相适应的内容和结构,特别是最佳的内容和最佳结构。在严格的意义上说,内容决定形式,是内容通过结构来决定形式,形式反作用内容是形式通过结构去反作用内容。[24]

从形式上说,新中国制定的第一部正式宪法应采用法典的形式似乎不是问题,因为自从美国人1787年制定出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之后,制定宪法的国家都采取法典化的形式。而宪法的结构则五花八门,制定五四宪法时在条文结构上也是参照苏联三六宪法和其它人民民主国家的宪法。具体地说,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在宪法的篇章结构上,五四宪法采用苏联三六宪法的篇章结构,在章下分条,条下不分节。我国现行宪法仍采用这样的篇章结构。苏联三六宪法为13章146条,我国五四宪法为4章106条。

第二,相关内容排列次序相近。苏联三六宪法将最基本的国家制度、社会制度及相关原则列为第一章,称为“社会结构”;我国五四宪法也将相关内容放在第一章,称为“总纲”。

第三,苏联三六宪法将有关国家机构的内容放在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之前,这既反映了某种国家主义倾向,也反映历经艰难困苦建立和巩固的苏维埃国家和人民珍视自己的国家;我国的五四宪法和随后的七五、七八宪法均照此次序,1982年在制定现行宪法时才将两者颠倒。

第四,将国旗、国徽、首都写入宪法,作为最后一章。国旗、国徽、首都均属国家标志。各国宪法在国家标志的入宪问题上五花八门,有的完全不写,有的全部都写,有的只写一到两项。但象苏联宪法那样只写国徽、国旗、首都的并不多见。[25]我国五四宪法在第四章写入了完全一致的内容,只是将国旗放在国徽的前面,成为“国旗、国徽、首都”,这一状况一直持续到2004年。2004年十届全国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以宪法修正案的形式将“国歌”写入宪法,使的我国宪法所规定的国家标志完整、合理。

综合以上,苏联三六宪法从内容、结构诸多方面对我国的五四宪法产生影响,但与原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宪法不一样,五四宪法不是苏联三六宪法的翻版。五十年以后看五四宪法,尽管能发现不少问题,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五四宪法是中国人制定的中国宪法。

二、本土化——中国革命和经验的历史总结

五四宪法是新中国第一部正式宪法,举世瞩目,新中国的领导人也高度重视。同志亲自主持宪法的起草工作。他认为五四宪法是一部好的宪法,“主要有两条:一条是总结了经验,一条是结合了原则性和灵活性”。[26]这里的原则是什么?就是社会主义原则。说句不客气的话,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苏联三六宪法描绘的“社会主义”。灵活性是相对于原则性而言的,这里的灵活就是考虑中国的经验、中国的实际,也就是五四宪法的本土化。刘少奇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中明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是历史经验的总结,“我们制定宪法是以事实作根据的。我们所根据的事实是什么呢?这就是我国人民已经在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封建主义和反对官僚资本主义的长期斗争中取得彻底胜利的事实,就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已经巩固地建立起来的事实,就是我国已经建立起社会主义经济的强有力的领导地位、开始有系统地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正在一步一步地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去的事实。”“我们提出的宪法草案,是中国人民一百多年以来英勇斗争的历史经验的总结,也是中国近代关于宪法问题和运动的历史经验的总结。”“当然,我们的宪法草案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新的历史经验的总结”。[27]

(一)五四宪法有关国家性质的规定

五四宪法规定我国的国家性质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这与苏联三六宪法表述的“工农社会主义国家”有明显的不同。

第一,这反映两国处于不同的历史时期。正如加列瓦所指出的那样,1918年的苏俄宪法是“党领导下的群众对于建立新国家精诚努力的总结”;1924年的苏联宪法是建立苏联的宪法;1936年的苏联宪法“是胜利的社会主义宪法”。[28]而我国社会还处于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时期。在这一阶段,国家要实行过渡时期总路线,五四宪法在序言中界定:“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社会建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是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逐步完成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依靠国家机关和社会力量,通过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保证逐步消灭剥削制度,建立社会主义社会”。为了贯彻第四条规定的方针,五四宪法在总纲的其他一些条文中又作了许多规定。用刘少奇的话说就是“这些规定既表明了建设社会主义社会这样一个总目标,也表明了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具体步骤。”[29]从后来的实践看,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工业化”这一过渡时期的任务并未完成。从这一意义上说,1978年以后国家进行的现代化建设实际上仍然是在完成过渡时期的总任务,只是社会发展到20世纪80年代以后,“社会主义工业化”又有了全新的内涵,实际上就是现代化。所以邓小平同志在改革开放后提出的我国社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论断是正确的。在社会主义改造方面,通过对农业、手工业的合作化,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和平赎买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总的来说,通过社会主义改造,使五四宪法的相关规定得以在社会生活中实现,在我国建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经济基础,应充分肯定。但现在看来,过急、过激的社会主义改造,人为地提高了生产关系,使之在许多方面超越了生产力发展的水平,造成了对生产力的破坏。在有些方面,不是社会主义改造,是打着社会主义改造的旗号搞封建的极端平均主义。

第二,反映两国的阶级结构不同,尤其是统治阶级内部各阶级的组成情况不同。在苏联,不仅从阶级上,而且从肉体上消灭资本家、富农等剥削阶级。在1936年宪法制定的时候,苏联社会只有工农阶级。苏联三六宪法第9条虽承认“小规模的私有经济”,但仅限于农民,而且“以自力经营不剥削他人劳动为限”。[30]这实际上就是个体农民。而我国社会在当时则明显不同于苏联社会。在过渡时期,我国社会“人民”的范围广泛,不仅有工人阶级、农民阶级,还有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在劳动人民中,除工人农民外,我国还有为数不少的城市和乡村的个体手工业者和其他非农业的个体劳动者,他们是依靠劳动过活的,或者主要是通过劳动过活的。……团结这些劳动人民,是属于工农联盟的范畴之内的。”[31]五四宪法在序言中指出:“今后在动员和团结全国人民完成过渡时期总任务和反对内外敌人的斗争中,我国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将继续发挥它的作用。”这就表明,在过渡时期,工人阶级领导的包括各民主阶级、各派、各人民团体的统一战线仍然具有重要作用。“这是以工农联盟为基础而又较工农联盟更为广泛的联盟,即劳动人民同可以合作的非劳动人民之间的一种联盟”。“我国在过渡时期还有民族资产阶级。……工人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之间就不但有斗争,还曾经有过并且现在还存在着联盟关系。……在过渡时期,民族资产阶级在政治上也有一定的地位。”[32]

第一,在宪法的篇章结构上,五四宪法采用苏联三六宪法的篇章结构,在章下分条,条下不分节。我国现行宪法仍采用这样的篇章结构。苏联三六宪法为13章146条,我国五四宪法为4章106条。

第二,相关内容排列次序相近。苏联三六宪法将最基本的国家制度、社会制度及相关原则列为第一章,称为“社会结构”;我国五四宪法也将相关内容放在第一章,称为“总纲”。

第三,苏联三六宪法将有关国家机构的内容放在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之前,这既反映了某种国家主义倾向,也反映历经艰难困苦建立和巩固的苏维埃国家和人民珍视自己的国家;我国的五四宪法和随后的七五、七八宪法均照此次序,1982年在制定现行宪法时才将两者颠倒。

第四,将国旗、国徽、首都写入宪法,作为最后一章。国旗、国徽、首都均属国家标志。各国宪法在国家标志的入宪问题上五花八门,有的完全不写,有的全部都写,有的只写一到两项。但象苏联宪法那样只写国徽、国旗、首都的并不多见。[25]我国五四宪法在第四章写入了完全一致的内容,只是将国旗放在国徽的前面,成为“国旗、国徽、首都”,这一状况一直持续到2004年。2004年十届全国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以宪法修正案的形式将“国歌”写入宪法,使的我国宪法所规定的国家标志完整、合理。

综合以上,苏联三六宪法从内容、结构诸多方面对我国的五四宪法产生影响,但与原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宪法不一样,五四宪法不是苏联三六宪法的翻版。五十年以后看五四宪法,尽管能发现不少问题,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五四宪法是中国人制定的中国宪法。

二、本土化——中国革命和经验的历史总结

五四宪法是新中国第一部正式宪法,举世瞩目,新中国的领导人也高度重视。同志亲自主持宪法的起草工作。他认为五四宪法是一部好的宪法,“主要有两条:一条是总结了经验,一条是结合了原则性和灵活性”。[26]这里的原则是什么?就是社会主义原则。说句不客气的话,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苏联三六宪法描绘的“社会主义”。灵活性是相对于原则性而言的,这里的灵活就是考虑中国的经验、中国的实际,也就是五四宪法的本土化。刘少奇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中明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是历史经验的总结,“我们制定宪法是以事实作根据的。我们所根据的事实是什么呢?这就是我国人民已经在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封建主义和反对官僚资本主义的长期斗争中取得彻底胜利的事实,就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已经巩固地建立起来的事实,就是我国已经建立起社会主义经济的强有力的领导地位、开始有系统地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正在一步一步地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去的事实。”“我们提出的宪法草案,是中国人民一百多年以来英勇斗争的历史经验的总结,也是中国近代关于宪法问题和运动的历史经验的总结。”“当然,我们的宪法草案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新的历史经验的总结”。[27]

(一)五四宪法有关国家性质的规定

五四宪法规定我国的国家性质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这与苏联三六宪法表述的“工农社会主义国家”有明显的不同。

第一,这反映两国处于不同的历史时期。正如加列瓦所指出的那样,1918年的苏俄宪法是“党领导下的群众对于建立新国家精诚努力的总结”;1924年的苏联宪法是建立苏联的宪法;1936年的苏联宪法“是胜利的社会主义宪法”。[28]而我国社会还处于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时期。在这一阶段,国家要实行过渡时期总路线,五四宪法在序言中界定:“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社会建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是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逐步完成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依靠国家机关和社会力量,通过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保证逐步消灭剥削制度,建立社会主义社会”。为了贯彻第四条规定的方针,五四宪法在总纲的其他一些条文中又作了许多规定。用刘少奇的话说就是“这些规定既表明了建设社会主义社会这样一个总目标,也表明了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具体步骤。”[29]从后来的实践看,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工业化”这一过渡时期的任务并未完成。从这一意义上说,1978年以后国家进行的现代化建设实际上仍然是在完成过渡时期的总任务,只是社会发展到20世纪80年代以后,“社会主义工业化”又有了全新的内涵,实际上就是现代化。所以邓小平同志在改革开放后提出的我国社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论断是正确的。在社会主义改造方面,通过对农业、手工业的合作化,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和平赎买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总的来说,通过社会主义改造,使五四宪法的相关规定得以在社会生活中实现,在我国建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经济基础,应充分肯定。但现在看来,过急、过激的社会主义改造,人为地提高了生产关系,使之在许多方面超越了生产力发展的水平,造成了对生产力的破坏。在有些方面,不是社会主义改造,是打着社会主义改造的旗号搞封建的极端平均主义。

第二,反映两国的阶级结构不同,尤其是统治阶级内部各阶级的组成情况不同。在苏联,不仅从阶级上,而且从肉体上消灭资本家、富农等剥削阶级。在1936年宪法制定的时候,苏联社会只有工农阶级。苏联三六宪法第9条虽承认“小规模的私有经济”,但仅限于农民,而且“以自力经营不剥削他人劳动为限”。[30]这实际上就是个体农民。而我国社会在当时则明显不同于苏联社会。在过渡时期,我国社会“人民”的范围广泛,不仅有工人阶级、农民阶级,还有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在劳动人民中,除工人农民外,我国还有为数不少的城市和乡村的个体手工业者和其他非农业的个体劳动者,他们是依靠劳动过活的,或者主要是通过劳动过活的。……团结这些劳动人民,是属于工农联盟的范畴之内的。”[31]五四宪法在序言中指出:“今后在动员和团结全国人民完成过渡时期总任务和反对内外敌人的斗争中,我国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将继续发挥它的作用。”这就表明,在过渡时期,工人阶级领导的包括各民主阶级、各派、各人民团体的统一战线仍然具有重要作用。“这是以工农联盟为基础而又较工农联盟更为广泛的联盟,即劳动人民同可以合作的非劳动人民之间的一种联盟”。“我国在过渡时期还有民族资产阶级。……工人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之间就不但有斗争,还曾经有过并且现在还存在着联盟关系。……在过渡时期,民族资产阶级在政治上也有一定的地位。”[32]

五四宪法能在当时我国国家性质的规定上明确“人民民主国家”,这反映了制宪者尊重历史、尊重事实的理论勇气和中国共产党人对中国社会阶级状况的深刻把握。

(二)五四宪法关于经济制度的规定

一般地说,宪法规定的经济制度主要有三方面的内容,一是所有制形式;二是分配方式;三是经济体制。在这三方面,五四宪法都作出了与苏联三六宪法不同的规定。在所有制形式上,三六宪法规定苏联只有国家所有制和合作社——集体农庄所有制两种所有制形式;在分配方式上,三六宪法规定在苏联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在经济体制上,三六宪法规定在苏联实行计划经济。五四宪法根据我国处于过渡时期的现实,在强调国家保证优先发展国营经济的同时,承认我国四种所有制并存:国家所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合作社所有制,即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个体劳动者所有制;资本家所有制。同时提出要逐步以全民所有制代替资本家所有制;在分配方式上,五四宪法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但肯定了四种所有制并存,实际上也就确认了“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并存;在经济体制上,五四宪法提出“国家用经济计划指导国民经济的发展和改造”。五四宪法关于经济制度的规定,既反映了当时中国生产力发展的实际水平,又体现了社会主义方向。

(三)五四宪法关于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式的规定

五四宪法在政权组织形式方面的规定与三六宪法相关规定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中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行一院制,而苏联三六宪法则在第33条规定“苏联最高苏维埃由联盟苏维埃和民族苏维埃两院组成”。斯大林在论述苏联为什么要采取两院制时说:“如果苏联是一个单一民族国家,那么一院制会比两院制好。但苏联不是单民族的国家。大家知道,苏联是多民族的国家。我们有一个不分民族而代表苏联一切劳动者共同利益的最高机关,这就是联盟院。可是,苏联各民族除了共同利益以外,还有与民族特点有关的各自特有的特别利益。可以忽视这些特别利益吗?不可以。是不是需要一个正式反映这些特别利益的专门最高机关呢?绝对需要。无疑,没有这样一个机关,就无法管理苏联这样一个多民族的国家。这样的机关就是第二院,即苏联民族院。”[33]我国也是多民族国家,我国为什么不实行两院制?从历史文化传统来说,中华大地上的各民族一直就生活在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中国人”是中华大地上的每一个民族的自我认同。而苏联的历史到1936年宪法制定时才十几年;从法理上说:“一般认为两院制是历史的产物,是两种势力集团分享立法权的表现。法国资产阶级比较彻底,1791年宪法实行一院制。近年来西方国家的趋势是从两院制蜕变为一院制,1979年瑞典王国由两院制改为一院制即是一例。那么,这种由两院制改为一院制的根据何在呢?一些国家采两院制,除了特殊利益占优势外,从理论上说,两院制并无任何科学根据。正如斐那(Benham)所说,假定两院的意见相同,那么第二院是多余的累赘;假定两院的意见不同,那么第二院是渊藪。……鉴于以上种种考虑,除联邦制国家外,各国议会就有两院制改为一院制的趋势,一些小国和新独立的国家大多采一院制。”[34]

二是中国的最高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称国务院,而不是苏联三六宪法所称的“部长会议”。中国从北洋军阀统治时期起,就将中央政府称作国务院,所以将国家的最高行政机关称国务院便于老百姓接受。

在国家结构形式上,苏联三六宪法规定苏联采取联邦制,我国五四宪法规定国家采取单一制,在处理国内民族关系上,我们辅之以民族区域自治。苏联三六宪法和我国五四宪法的相关规定,为两国后来的宪法所承继,从20世纪80年代以后的情况看,多民族国家采取联邦制不见得是一个好的选择,捷克和斯洛伐克的分家,苏联的解体和南斯拉夫内战均说明了这一点。而我国采取的单一制辅之以民族区域自治在解决国内民族问题上是成功的;单一制对巩固国家的统一起的作用也是积极的。

三、国际化与本土化结合的原因[35]

五四宪法作为新中国第一部正式宪法,在充分参考苏联三六宪法和各其它人民民主宪法的基础上,反映了中国的实际和中国的制宪经验和革命经验,实现了本土化与国际化的有机统一。究其原因,最主要有二:

(一)中国革命是世界社会主义革命的一部分

五四宪法的国际化,主要表现为将苏联及东欧人民民主国家的“社会主义”制度移植到我国,成为我国国家和社会制度的过程。法律移植是法律文明交往与传播形式中的一种特殊情形。据说,法律移植是一种十分古老的现象,早在公元前十七世纪前后一些古老的法典中就似乎存在了。法律移植的过程是主动的过程,是国家的自觉行为。无论法律移植的远古形式如何以及它后来是怎样发展演变的,这一特殊的法律文明交流与传播形式的本质性意义就在于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主动地、有选择地自愿采纳和接受其他国家或地区法律的过程。很显然,法律移值同主体一定的有意志有目的的活动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它表明,一定社会的主体根据对本国或本地区社会生活条件及其需要的认识,主动自觉地选择外域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或某些制度,直接或间接地移入本国相应的法律的创设过程之中,使之成为本国法律的有机组成部分。[36]五四宪法在制定过程中对苏联三六宪法和各其它人民民主宪法的学习与借鉴,就表现为这样一个过程。

中国对外国宪法的移植不是起自五四宪法。1840年以后,先进的中国人不断地向西方寻求救国救民的真理,包括学习和借鉴西方的和法律。但如前文所述,旧中国在这方面是完全失败的。那么为什么五四宪法对苏联三六宪法和各其它人民民主宪法的移植是相对成功的呢?最主要的原因是旧民主主义革命失败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已经是世界无产阶级革命的一部分。早在1940年,同志在《新民主主义论》中就指出:“这种‘世界革命’,已不是旧的世界革命,旧的资产阶级世界革命早已完结了;而是新的世界革命。同样,这种‘一部分’,已经不是旧的资产阶级革命的一部分,而是新的社会主义革命的一部分。”[37]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以后建立的人民共和国是社会主义类型的国家。苏联著名法学家法尔别洛夫在《人民民主国国家法》一书中指出:“人民共和国是新兴的社会主义类型的国家”。[38]在“新的世界革命”过程中,按共同的指导思想指导革命;革命胜利后,都在建设或追求社会主义方向。这就为中国五四宪法移植苏联三六宪法和各其它人民民主宪法的有关社会主义原则和制度提供了基础和条件。

法律发展国际化趋势的最深厚的价值底蕴在于:确信法律能够提供可靠的手段来保障每个公民自由合法地享用属于自己的权利,而免受任何其他人专横意志的摆布。[39]苏联人民在制定三六宪法的时候,确信社会主义是摆脱剥削和奴役的唯一正确的选择。我国人民在制定五四宪法的时候仍然沉浸在三大敌人和抗美援朝胜利的喜悦中,中国人民确信,一部向社会主义方向迈进的宪法能够使他们永远翻身做主人。正是由于这样共同的信念,使得五四宪法较好地实现了国际化。

(二)五四宪法是中国国情和中国革命与制宪经验的总结

法律发展的共性决不是对法律发展个性的排拒,法律的国际化并不排拒它的本土化,只强调法律的国际化而排拒法律的本土化,法律就会丧失其生命力。许多东欧国家的宪法几乎照抄照搬苏联宪法,不考虑本国的实际,毫无个性,结果也毫无生命力可言就是例证。法律的本土化来源于法律赖以存在的社会结构和社会经济基础的特殊性。一切法律进化与发展过程,只有理解了与之相适应的社会生活条件和社会结构之特点,并且从中被引伸出来的时候,才能理解其底蕴。那些不依赖于个人的意志的社会生活条件和社会结构形式,乃是法律发展的现实基础。这些现实的社会条件与社会结构形式,并不是法律现象所能创造出来的,恰恰相反,它本身正是法律发展的根源和基础。而不同的法律体系是以不同的社会结构形式为前提和基础的。[40]宪法作为法律体系中最重要的法律之一,当然概莫能外。

五四宪法的本土化,主要是指五四宪法在总结中国革命与制宪经验的基础上,反映中国社会的实际。从中国制宪史来说,从《钦定宪法大纲》到南京国民政府的《中华民国宪法》,无一不是骗人的东西,甚至中国第一部正式宪法,1923年的《中华民国宪法》居然是贿选的副产品,是花钱买来的,这真是莫大的讽刺;民国元年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也只是中国资产阶级善良愿望的一种反映而已,没有也不可能得到实施。中国共产党人在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过程中,在革命根据地制定了一些宪法性文件,这些宪法性文件一般体现着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纲领,它们是世界史上的特例,属于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性文件。中国共产党人通过这些宪法性文件的制定,获得了宝贵的制宪经验,了解了怎样使社会主义文化与革命根据地的实际情况结合在一起,为五四宪法的本土化创造了认识基础。

制定五四宪法时与苏联制定三六宪法的条件十分的不同,如在阶级形态上,苏联已经消灭了剥削阶级;在所有制形态上,几乎完全实现了公有;苏联的工业化水平远远高于中国;在民族关系上,苏联的民族问题比中国还要复杂。这些因素,决定了五四宪法在国家的社会发展阶段、阶级关系、所有制形态、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等方面作出与苏联三六宪法不同的规定。这些不同的规定,反映中国共产党的成熟,也是五四宪法本土化的表现。

五四宪法自颁布至今已过去五十多年了。尽管这部宪法颁布后,中国经历了长时间的政治运动,法律虚无主义盛行,五四宪法也没能得到有效实施。但不能因此把五四宪法当成纯粹的“纸上宪法”,五四宪法对以后的中国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五四宪法所设计的国家制度,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不仅得到完全的实现,而且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五四宪法对八二宪法的制定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是八二宪法的蓝本;五四宪法的领导机关意见和群众意见相结合、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本国经验与外国经验相结合的制宪方法,对于我们今天制定、完善宪法和法律有着重要意义。其中“本国经验与外国经验相结合”的过程,就是法律本土化与国际化结合的过程。我们今天研究五四宪法的“本土化与国际化”问题,主要是因为它可以为我们实现法制现代化提供有益的借鉴。

注释:

[①]《刘少奇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38页。

[②]民国35年的蒋记《中华民国宪法》可能有一些例外:其一,它将国家权力分为“五权”;其二,蒋称“五权宪法”思想来自孙中山先生的《建国方略》、《五权宪法》和《三民主义》,但孙中山先生强调的“五权宪法”是“五种治权并立”的民主“治权”体制,“五权宪法”的五权分立吸收了英美等国三权分立制约与平衡的长处,发展了中国传统治国经验的选官制度——考试和御史制度——监察,目的在于避免西方宪法制度中考试和弹劾制度不独立的弱点。从而使资产阶级政制趋于完备,五权相对独立,又互相制约,保证政府效能的发挥。而南京国民政府的《中华民国宪法》则确立的是一种五院对总统负责,总统实际对任何人都不负责任的独裁政体。就是这样一部宪法,实际上也没有得到过一天实施。

[③]《文选》,第六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26页。

[④]《文选》,第六卷,第320—321页。

[⑤]吴家麟主编《宪法学》,群众出版社1987年版,第97页。

[⑥]《文选》,第六卷,第329页。

[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与法的基础参考资料》(第二编),东北师范大学教务处教材科1956年版,第280页。

[⑧]《文选》,第六卷,第329—330页。

[⑨]本文所引用我国1954宪法的条文均来自《宪法资料选编》(第一辑),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年版;本文所引用苏联1936宪法的条文均来自《世界宪法全书》,青岛出版社1997年版。下引不再注明。

[⑩]《刘少奇选集》(下卷),第142页。

[11]《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1408页。

[12]《选集》(第四卷),第1418页。

[13][苏联]M.P.加列瓦著,梁达、石光等译《苏联宪法教程》,五十年代出版社1953年版,第62页。

[14]《刘少奇选集》(下卷),第156页。

[15]《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66年版,第637—638页。

——同志在此处所谈的“民主集中制”即是指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民力的方式,实际上将“民主集中制”与“民主”在国家制度层面上划了等号。笔者认为,这是同志对“民主集中制”的最准确、最科学的解释。解放后同志将民主集中制泛化为一种工作方法,值得研究。——参见拙文《论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宪法地位》,《法制与社会发展》,2003.6.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与法的基础参考资料》(第二编),第361页。

[17]《斯大林文选》(上),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107、108页。

[18][苏联]M.P.加列瓦著,梁达、石光等译《苏联宪法教程》,第160—161页。

[19]《斯大林文选》(上),第93页。

——为了研究问题的方便,为了不冲淡主题,在涉及到斯大林关于宪法问题的论述时,我们只引用他的言论,不研究他的行为,不对他作全面的评价。

[20][苏联]M.P.加列瓦著,梁达、石光等译《苏联宪法教程》,第195页。

[21][苏联]M.P.加列瓦著,梁达、石光等译《苏联宪法教程》,第229页。

[22]《刘少奇选集》(下卷),第162页。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与法的基础参考资料》(第二编),第743、744页。

[24]参见坚毅《内容、结构、形式——关于唯物辩证法立体化范畴》,《求实》,2000年第2期。

[25]1918年苏俄宪法只写国徽、国旗,1924年苏联宪法和1936年苏联宪法只写国徽、国旗、首都。

[26]《文选》,第六卷,第325页。

[27]《刘少奇选集》(下卷),第133、133—134、139页。

[28][苏联]M.P.加列瓦著,梁达、石光等译《苏联宪法教程》,第55、59、61页。

[29]《刘少奇选集》(下卷),第149页。

[30][苏联]M.P.加列瓦著,梁达、石光等译《苏联宪法教程》,第76页。

[31]《刘少奇选集》(下卷),第146页。

[32]《刘少奇选集》(下卷),第147—148页。

[33]《斯大林文选》(上),第106—107页。

[34]龚祥瑞著《比较宪法与比较行政法》,法律出版社1985年版,第219—221页。

[35]2004年10月在南京师范大学举行的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2004年年会上,有学者提出问题:为什么五四宪法以苏联三六宪法为参照,而不是1946年的《中华民国宪法》或欧美宪法?我觉得,下述两个原因就是答案。

[36]参见公丕祥《国际化与本土化:法制现代化的时代挑战》,《法学研究》,1997年第1期。

[37]《选集》(第二卷),第629—630页。

社联工作经验总结篇(10)

再者,这也是给我们锻炼的地方,也是值得我们骄傲的地方。这里教会了我做一个合格的领导应该具有的素质。也许我在众多的竞选者中并不是最优秀的,但我认为我是最自信的。因此我在这里陈鄙陋之言见笑于方家了。

如果我当选网络部部长我会这样做:

1.坚持团结合作的理念,将团结二字放在首位。首先从本部人员的团结做起,正确处理好与副部长和部员之间的关系,让他们能够在一个团结和睦的氛围中工作。我想在这样的环境中工作一定会使工作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其次,我将会紧密的团结在理事会的领导下,协调好与其他部门的关系,加强与其他部门的交流与合作,如社联举办的活动及图片资料,网络部都要在第一时间得到,这需要各部门配合将资料给网络部,以便网络部及时更新在网页上。同时在必要的时候帮助宣传部和秘书部做好海报宣传工作以及资料的汇总工作。

2.对于部门的建设方面,我认为应从部员抓起。毕竟一个部门乃至一个组织的发展靠的还是这些新鲜的血液,因此部员的培养就相当重要,我会定期组织部员们学习,将自己所学会的和已经掌握的所有软件知识和技能都传授给他们,让他们能够尽快的投入到社联的工作来,化劳动力为生产力,以便更好的推进社联工作的开展。

3.在网络宣传方面:对于学校的网页宣传。我上任后我会首先更新网站,接着就是升级网站,由于社联的网站版本过于陈旧,致使样式单一,从而导致没有什么吸引力,因此我会更改其版面风格使其更适合学生适合社联。除此之外,我还会从新建立一个崭新的网络宣传平台,这是一个不同于一般的网络平台,可以用网络日志和百度空间等一些形式来表现,它不在是单向的,而是双向互动的,里面包括对社联、社团的介绍宣传;社联、社团的活动内容的及时;社联、社团的规章制度;个人小角落;论坛以及商家合作等等内容。

尤其以论坛为主加强同学的交流与合作,广泛的听取学生们的心声,以便更好的改正社联工作中的不足,让更多的人员参与进来,并让这些人员感觉到我是校社联举办活动中的一份子,我为这些活动出过一份力,自觉主动的参与到社联的活动中来,更好的了解了社联认识了社联,从而进一步的树立并确立社联在同学们中的良好形象。

4.对于资料的整理与汇编:我将申请并建立一个网络资源库,将社联的一些常用资料以及活动之后的资料,按一定的分类汇总进去,并保证其时效性,这样就可以避免要用资料却找不到人要的现象,是资料能够随时随地的传到使用者的手中,从而使社联工作能更好的更顺利的开展。此外,我会不定期做出感人或者趣味性的视频,不定期播放,以用来弘扬社联人员奋斗的精神以及宣传感人事迹从而增强社联活动多彩性。

5.对于社团的工作:我认为对于社团的活动,我们网络部应该配合督导部对社团的活动进行活动的影像监督,对那些不举办活动的报督导进行撤销。在社团开展活动时网络部应该参与其中并对其相应的网络部的工作进行指导与帮助,收集照片和文字等材料以便网站的及时更新以保证活动的时效性。也可以让社联的网站丰富精彩起来。让更多的人来了解社团了解社联。亦可以树立社联在社团心目中的地位与形象。毕竟社联的工作宗旨是全心全意为社团服务,为同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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