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调研员述职报告汇总十篇

时间:2022-05-26 01:40:50

发改委调研员述职报告

发改委调研员述职报告篇(1)

按照市委的统一要求和市发改委党组的具体安排,认真参加市发改委和市物价局党支部组织开展的“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一是认真学习党的十、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书记的动员讲话精神,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向中央基准看齐。二是积极参加省物价局和市上组织的各类培训,不断丰富业务知识,提高工作能力。三是在学用结合上,将学习与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将学习与积极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结合起来。通过参加集体学习,开展研讨交流,讲授专题党课,进行自我剖析,始终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和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自身的党性修养得到加强,理想信念更加坚定,思想认识显著提高。

二、勇于担当敢于负责,抓好物价工作

2016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复杂的市场价格形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价费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各项改革举措,勇于担当,敢于负责,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据统计,1—11月份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累计上涨1.90%,全市市场价格秩序保持基本稳定。

(一)认真做好价格监测预警。1-12月份,我局累计上报价格各类监测报表47期188份,价格信息分析4篇,价格监测分析27份,药品价格监测报表11期,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期,为上级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了参考。坚持每周通过局网站、“xx物价”政务微博和《xx日报》、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同时全市重要商品价格监测情况。同时,在春节、国庆、中秋、开学、供暖等重要时间节点,相关政策或消费提醒,引导群众理性消费和市场价格预期。

(二)深入推进价格诚信建设。我局坚持五年连续在全市范围内整体推进“价格诚信单位”评比工作,制定了“评比办法”、“奖惩措施”等制度,约束了经营者行为,促进了全民监督意识。目前,全市评比并授牌的“价格诚信单位”103家,待批的12家,此项工作现正在稳定有序开展。

(三)积极规范市场价费秩序。全面落实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管理方式转变。全市严格按照《陕西省定价目录》履行定、调价工作职责;按照省物价局关于降低我省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要求,适时降低了我市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和车用天然气价格,进一步明确居民用气范围,为稳定小区供暖价格提供保障;认真落实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择校费规定、幼儿园收费实施细则和民办中学等职业教育收费规定,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按照省上统一要求,调整了市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并同步开征中心城区所有自备水源用水污水处理费。

(四)积极稳妥推进价格改革。深入贯彻中发28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中省放开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积极承接省局下放的价费管理权限,逐步完成了全市阶梯水价改革、阶梯气价改革和阶梯电价改革工作。

(五)严格查处价格违法行为。一是围绕民生价格问题,加强重要节假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开展了春运票价、涉农价费、涉企收费、药品价格、教育收费、旅游收费等专项检查,维护了市场的价格秩序。全市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53起,经济制裁总额32.9万元。并对上年度的医疗收费价格违法案件依法进行了处理,上缴财政罚没资金26.04万元。二是开展了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整治工作。整顿期间,全市共抽调130人次,对13个3A级以上景区及周边环境的价格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查处违法行为37起,经济制裁总额13.67万元,有力的规范和净化了我市旅游市场环境。三是按照省物价局和省住建厅联合转发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及时会同住建部门认真组织开展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活动,重点对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全市共成立检查组8个,参加检查人员35人,截止目前已检查在售楼盘51家。三是充分发挥12358价格监管平台作用,高度重视价格举报投诉案件的查处工作。建立了完善的投诉举报反映处置机制,提高了价格监管工作水平,全面提升平台在分析预警、应急响应、信息收集、有效监管等方面的能力。全市共受理各类价格举报案件及价格咨询56件,办结率100﹪,经济制裁总额5.3万元。对举报量大、问题反映集中的物业收费、天然气初装费等问题及时组织检查,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六)积极组织实施脱贫攻坚。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工作的整体部署,在脱贫攻坚市直商南团的正确指导下,把脱贫攻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包扶村实际,制定脱贫计划、夯实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为包扶村投入扶持资金20余万元。全年为包扶村办了以下实事:为该村发展毛竹种植、加工主导产业提供扶持资金1.6万元,发展毛竹林带10多公里;协助包扶村成立养猪、养鸡、养羊三个合作社,为每户贫困户购买种猪、鸡苗、幼羊提供600-1000元扶持资金,总计1万元;为15户贫困户购买5000多元的养猪、养鸡、种植等科技书籍,为大家普及科学养殖新方法;为了促进柳树湾村的经济发展,我局从单位公用经费中调拨出3.5万元作为项目扶持资金,为正在建设的规模化养殖产业项目提供资金支持,使其早日为群众带来收益;8月份因突遭暴雨,导致小栗沟通村公路损毁严重,局领导亲自奔赴包扶村了解灾情,并积极联系相关部门,给柳树湾村争取2016年农村公路水毁水泥100吨,价值4万元,为通村公路提供了支持,确保了小栗沟片区近百户群众生产生活道路的畅通;协助小栗沟片区争取到50台免费太阳能热水器,价值约10万余元;“七一”建党纪念日,与小栗沟片区老党员进行座谈,局党员共同参加,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大家宣讲党史、现行党的理论和普及优农惠农新政策;2016年10月,我局协同xx市第三人民医院,组织了内科、外科、骨科等专家组到包扶村为村民进行义诊活动,专家们共诊疗村民200多人,受到了村民的热烈欢迎和交口称赞,并于10月12日被《xx都市报—xx网》特别刊登报道,此次活动使国家的扶贫政策又一次深入民心。

(七)不断加强物价队伍建设。结合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继续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防“”问题反弹,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形成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注重物价队伍的思想政治和价格业务学习,参加省局培训110人次,组织开展了价格执法、价格案卷等业务培训,着力提高全市物价干部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三、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落实市物价局“一岗双责”制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制度和举措,加强中层干部和一般干部的廉政教育和建设,用制度管人管事。做到打铁必需自身硬,要求干部职工做到的首先自己做到,紧密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认真查找存在问题,积极整改落实提高,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加强自身和市物价局党风廉政建设。

发改委调研员述职报告篇(2)

(一)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一年来,我主动利用网站、图书、报刊杂志加强自学,重点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汲取新鲜知识,完善知识结构,不断提高自身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使自己的思想素质、政治理论、理想信念、工作作风、自律意识等都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和改进。

(二)以德修身,加强作风建设。始终加强自身道德修养,恪守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充分发挥模范带动作用。始终坚持全身心投入工作,活到老、学到老,坚持站好最后一班岗,与分管科室同志一道加班工作,始终保持旺盛的工作热情,努力把工作做实做精做细,提升抓落实的能力,使分管的稽察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三)身体力行,坚持民主集中制。本人始终严格自律,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在思想、政治和行动上同上级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决定,确保政令畅通。

(四)依法行政,增强组织领导能力。一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能够紧紧围绕全市发展战略及总体安排部署,深入基层,深入项目建设现场调研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虚心向实践学、向书本学,不断提高自己能力,努力为主要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三是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在项目稽察工作中,能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按章按程序办理。

二、履行职责方面

(一)积极配合国家及省发改委进行项目稽察工作。对国家和省稽察办要求整改的项目,进行跟踪复察,督促项目县区及时上报整改方案,完善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积极完成常规性工作。加强对涉农资金备案管理系统的监测。按月对15个县(市、区)的433个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并按时上报省发改委投资处和重大项目稽察办。

(三)扎实开展重大项目“百日会战”调度督查工作。根据省重大项目百日会战办的统一安排部署,制定督查方案,对汇川、绥阳、桐梓等10个县(市、区)的189个项目进行了现场督查;对12个省级、50个市级、75个县级重点调度项目进行日调度,对其它1023个重大项目进行半月一调度,按时上报相关数据和项目推进情况。

(四)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市委和委里安排的重大调研课题。承担市委2015年重大调研课题《新形式下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监管的思考》,认真组织开展市域内外的实地调研和座谈,按时向市委重大课题办报送了调研成果。

发改委调研员述职报告篇(3)

(一)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一年来,我主动利用网站、图书、报刊杂志加强自学,重点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汲取新鲜知识,完善知识结构,不断提高自身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使自己的思想素质、政治理论、理想信念、工作作风、自律意识等都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和改进。

(二)以德修身,加强作风建设。始终加强自身道德修养,恪守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充分发挥模范带动作用。始终坚持全身心投入工作,活到老、学到老,坚持站好最后一班岗,与分管科室同志一道加班工作,始终保持旺盛的工作热情,努力把工作做实做精做细,提升抓落实的能力,使分管的稽察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三)身体力行,坚持民主集中制。本人始终严格自律,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在思想、政治和行动上同上级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决定,确保政令畅通。

(四)依法行政,增强组织领导能力。一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能够紧紧围绕全市发展战略及总体安排部署,深入基层,深入项目建设现场调研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虚心向实践学、向书本学,不断提高自己能力,努力为主要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三是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在项目稽察工作中,能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按章按程序办理。

二、履行职责方面

(一)积极配合国家及省发改委进行项目稽察工作。对国家和省稽察办要求整改的项目,进行跟踪复察,督促项目县区及时上报整改方案,完善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积极完成常规性工作。加强对涉农资金备案管理系统的监测。按月对15个县(市、区)的433个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并按时上报省发改委投资处和重大项目稽察办。

(三)扎实开展重大项目“百日会战”调度督查工作。根据省重大项目百日会战办的统一安排部署,制定督查方案,对汇川、绥阳、桐梓等10个县(市、区)的189个项目进行了现场督查;对12个省级、50个市级、75个县级重点调度项目进行日调度,对其它1023个重大项目进行半月一调度,按时上报相关数据和项目推进情况。

(四)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市委和委里安排的重大调研课题。承担市委2015年重大调研课题《新形式下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监管的思考》,认真组织开展市域内外的实地调研和座谈,按时向市委重大课题办报送了调研成果。

发改委调研员述职报告篇(4)

一、述职评议时间安排

市教育局直属党委、党总支(支部)书记的述职评议工作安排在12月下旬进行。述职人员范围:直属单位和学校的党委书记、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主持工作的副书记。

二、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严格落实市委的安排部署,结合市教育党工委确定的2014年基层组织建设重点工作,确定述职评议考核的内容。

(一)研究部署基层党建工作。主持研究部署学校党建重要工作、重大活动,按照《市教育局标准化党支部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2月下发)全面开展标准化党支部创建工作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难点工作,特别是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剖析的党建工作突出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

(二)整顿工作相对薄弱基层党组织。对照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8种表现,确定整顿对象,明确任务,强化措施,整改提升情况。

(三)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围绕教育教学如何开展创建服务型的党组织,把服务作为自觉追求和基本职责,寓领导和管理于服务之中,推动学校发展、服务教育教学、服务师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中作用发挥情况,特别是落实WW责任,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等情况。

(四)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落实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处置不合格党员,推进改进工作作风。

(五)加大基层党建投入力度。落实学校党组织活动场所,加强党建阵地建设。

(六)强基固本的重点措施。坚持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重点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产生问题的原因,明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强基固本的思路、重点和主要措施。这部分应占到述职报告内容的三分之二。

三、述职评议的方法步骤

(一)述前准备。

1、研究制定方案。市教育党工委制定教育局直属单位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方案。

2、深入调查研究。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党委、党总支(支部)书记要认真学习领会相关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安排部署,围绕重点推进的工作,深入基层调研检查,掌握真实情况,听取意见建议。

3、撰写述职报告。直属单位党委、党总支(支部)书记要站在履行抓学校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角度,总结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加强基层组织、整顿相对薄弱基层党组织情况,认真梳理分析,实事求是总结成绩,特别要认真检查是否成为了从严治党的书记、履行了从严治党的责任,围绕长治久安和社会稳定的总目标,按照高标准,查找基层党建工作薄弱点,明确下一步工作打算。字数3000之内。防止以全面汇报代替党建述职、以班子述职代替书记述职、以学校工作代替书记工作、以照抄照搬代替对联系实际的思考,确保述职报告质量。

4、审核述职报告。直属单位党委、党总支(支部)书记述职报告要呈报市教育党工委办公室审核。对只讲成绩、不讲问题,只讲面上工作、不讲个人履职情况的,要督促修改完善;对那些华而不实、情况不真实的述职报告,要责令重写。

5、召开述职评议会议。直属单位党委、党总支(支部)书记需在12月20日前向市教育党工委呈报修改后的述职报告。述职报告经市教育党工委书记审阅同意后,召开述职评议会议。

(二)述职评议。

1、会议述职。述职、评议一并进行。述职评议会议由市教育党工委统一组织,党工委书记主持。各书记逐个述职,党工委、党组成员结合相关部门的评价、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进行点评,肯定经验做法,重点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努力方向。

2、会议评议。述职点评结束,组织与会人员进行评议,按照"好、一般、差"三个等次填写《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民主评议表》,并提出意见建议。

3、参评人员。市教育党工委、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成员、"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和基层党员干部及群众代表。

4、公示监督。述职评议后,要将述职报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

发改委调研员述职报告篇(5)

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进一步加强对宪法、法律以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不断澄清人们对述职评议工作的一些模糊认识,同时进一步增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开展述职评议工作的责任感,提高任命干部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加大述职评议工作的宣传力度,努力形成共识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入手。

首先,监督任命干部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宪法第三条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之一是“监督本级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这些规定清楚地说明,宪法和法律赋予了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及其干部的监督职权,但对实施监督采取的形式,没有也不可能一一作出具体的、一成不变的规定,只能在实践中不断创造和完善。因此,开展对任命干部的述职评议,正是人大常委会在实践中探索和创造出来的加强监督的有效形式之一,是认真贯彻实施宪法和法律有关原则性规定的结果,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规定,人大常委会应当理直气壮地开展述职评议工作,任命干部必须自觉服从。

其次,开展述职评议和贯彻党管干部的原则是一致的。述职评议是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按照法律的规定,由人大常委会对其任命的干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的一种民主的公开的评议。述职评议的根本目的在于增强被任命干部的人大意识、公仆意识、法制意识,更好地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这与党对干部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一致的,符合“三个代表”的要求。同时,述职评议可以开阔党委考察、考核干部的工作视野,这对党组织进一步考察了解干部,拓宽党管干部的工作渠道是十分有利的。因此,开展述职评议有利于党管干部原则的落实,也是对党管干部具体工作的有益补充。

第三,人大常委会开展述职评议具有法律效力,对履职不力、问题严重、不称职的任命干部,人大常委会有权按照有关程序予以处置。这种对任命干部的处置是贯彻宪法精神和党管干部原则的综合体现,具有权威性。

述职评议工作要制度化规范化

人大常委会要不断总结工作,善于提炼规律性的东西,尽快形成相关制度或作出有关规定,努力使述职评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在制定制度中,对述职评议工作全过程都要尽可能地加以明确,尤其对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规定。

必须明确对象和主体范围。目前,任命干部向人大常委会述职并接受评议的人员比例还不够高,涉及面还不够广。因此,在依法规范、优化方式的基础上,对监督主体与监督对象之间建立明确具体的直接对应关系,实现述职评议的广泛化显得尤为重要。所有由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干部都是述职评议的对象,应当向人大及其常委会述职,并接受评议,自觉接受权力授予者的监督。

必须明确述职报告的内容。人大常委会对述职报告的内容范围、报告所反映履职情况的时间应加以明确,形成较为固定的格局,避免出现述职报告混同于单位工作汇报的现象。述职报告的重点内容应当是述职人员在任现职务的时间内(年度述职例外)履行自己岗位职责的情况,包括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情况;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廉洁自律情况;在加强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管理方面发挥的作用及其效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改进措施等。

必须明确述职评议的方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干部应当每年向人大常委会递交述职报告,并在任期内向人大或常委会进行一次系统的述职,接受评议。人大常委会对不同的对象,评议方式也应予以区别,对人大选举干部的述职评议,应当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或者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对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除了每年确定的评议对象由常委会会议进行述职评议外,还可采取主任会议或者书面述职评议方式进行。

必须明确述职评议的测评效力。人大常委会目前开展的述职评议比较偏重“议”,而对任命干部履职情况的民主评定还不够。因此,述职评议中对述职干部履行职责情况应当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测评可以优秀、称职、不称职、弃权四种评价选择为宜。对测评结果,常委会应通报党委组织部门,供党委组织部门参考。测评结果确定为不称职的述职人员,可由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向同级党委报告,并提请人大常委会会议予以免职。

专项调研要广泛深入

发改委调研员述职报告篇(6)

一、范围和方式

述职评议的范围是全县各级党组织书记,采取现场述职和书面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乡镇党委、部门党(工)委、直属总支分别向县委和本级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或干部大会述职。向县委述职时,一般以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的方式进行。向本级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或干部大会述职,原则与效能目标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一并进行,但要单独述、单独评。其他基层党组织按照层级管理参照进行。

二、主要内容

2017年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围绕中央、自治区、市、县党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部署要求,落实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行。

1.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各级党组织履行抓党建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分管领域基层党建责任情况,重点突出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情况。

2.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情况。加强党支部建设,严肃党的组织生活,落实“”等基本制度,开展支部主题党日、讲党课及四个专题研讨,引导党员做到“四个合格”,推动学、做、改等情况。

3.基层党建工作推进情况。贯彻农村、城市、国有企业、社会组织等基层党建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尤其是贯彻落实“村级党组织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三大三强”行动重点任务清单和“两个带头人”工程情况;培育巩固党建示范点、党组织和党员创业行动及党建促进月等开展情况;扩大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整治机关党建“灯下黑”,星级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情况,整改上年度查摆的突出问题和督查、互观互检、巡视反馈的基层党建工作问题等情况。

4.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情况。选优配强贫困村党组织带头人,发挥“第一书记”作用,推动党员在脱贫攻坚中当先锋,后进村和软弱涣散村整顿提升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等情况。

5.抓基层党建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思路措施。

6.各级党组织可结合实际,将党的建设其他重要工作纳入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三、时间和步骤

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从2017年12月开始,到2018年1月底前结束,各级党组织要自上而下、分级展开。

1.深入调研摸准实际情况。参加述职的党组织书记要对照上年度整改承诺和今年基层党建重点任务,集中一段时间,组织专题调研,实地查看去年查摆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当前存在突出问题,紧盯尚未整改落实到位的问题,及时了解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意见,全面、准确掌握基层党建真实情况,并将调研报告报县委组织部。听取述职的上级党组织要采取随机调研、实地察看、互观互检等方式,对下一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要及时通报并向所督查单位反馈。同时,在述职会上,汇总归纳后集中书面通报。

2.实事求是撰写述职报告。参加述职的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及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思想,认真总结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要注重用具体事例和数据说话,回应上年度查摆的问题和上级党组织督查、随机抽查、互观互检、巡视反馈的问题,问题部分不少于总篇幅的1/3,内容要具体精准,力戒“有的”“一些”等模糊表述,总结成绩和经验要实事求是,防止“虚空飘”。整改措施要回应查摆的突出问题,有具体目标和措施。上级党组织要对下一级党组织书记的述职报告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3.从严从实组织述职评议。述职的党组织书记要聚焦基层党建工作,紧扣重点内容,讲清履职尽责情况和今后努力方向。听取述职的党组织书记要根据平时了解掌握和会前督查情况,对参加述职的党组织书记逐一进行点评,特别要点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症结和原因,指明努力方向。班子其他成员结合工作分工进行点评,会议要安排“两代表一委员”、党员代表及与会其他人员对需要了解的情况进行现场质询。述职评议会上,要组织参会人员进行现场测评并征求意见。述职评议会后,应将述职报告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摘要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听取述职的党组织,要综合平时调研了解、督促检查和述职评议会上领导点评、现场测评等情况,对下一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要突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指导推进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并按“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作出总体评价,防止简单以现场测评结果确定评价等次。

4.强化评议考核结果运用。结合述职评议情况和年度考核,对下一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经党委(党组)会议研究后,向本人反馈,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写入个人年度考核评价意见,综合评价意见材料要归入本人档案。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评先评优、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对抓基层党建综合评价为“好”的,年度考核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对综合评价为“一般”“差”的,要进行约谈、限期整改,严重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市基层党建工作责任问责办法》严肃问责。

5.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各级党组织要把述职评议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放在整改落实上,认真梳理自己查摆、会前督察、上级点评、群众评议、考核反馈指出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作出整改承诺,逐项整改落实,并书面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上级党组织要对照清单、定期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和整改落实情况,跟踪问效推动落实,确保整改事项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年初安排部署、年中督查通报、年底述职评议考核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具体要求

1.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高度重视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精细谋划部署,抓好职责落实,切实把述职评议考核的过程作为解决党建工作突出问题、推动工作落实的过程。各乡镇党委,部门党(工)委,直属总支、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这项工作牢牢抓在手上,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发改委调研员述职报告篇(7)

地方人大常委会开展述职评议最早萌发于80年代,但90年代才在陕西省全面展开。1991年,陕西省西安市、铜川市、韩城市和三原县人大常委会在学习外省经验的基础上,开始组织委员和代表对本级政府及其部门和法院、检察院领导人员进行述职评议。其后,一些市、县人大常委会纷纷效法,渐成规模。1994年,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在总结、研究、吸收市、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组织了对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省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和法院、检察院领导人员的述职评议,首创省级人大常委会开展述职评议的先例。

述职评议的产生和形成,有其深刻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的原因。

1.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同志总结了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根据我国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的实际需要,针对社会普遍存在的人治和腐败现象,多次反复地讲,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与民主法制不健全有很大关系,要通过改革,健全法制,实行法治,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强对领导人员的监督。1993年,同志在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八届一次会议党员负责人会议上讲:“在我们国家,任何人都要接受监督。掌握权力而不接受监督,必将导致腐败,人大的监督是代表人民进行的监督,它是一种国家体制,而不是个人行为。各级人大要认真总结监督工作经验,将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法律、法规,使监督工作逐步制度化、程序化。”邓小平同志的民主法制思想和法治理论,同志关于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的讲话精神,成为地方人大开展述职评议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动力。1998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肯定了这一新的监督形式,使述职评议工作有了法律依据。

2.九十年代初,我国进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历史阶段。市场经济在某种意义上讲就是法治经济。市场经济必然要求转变政府职能:一是从依靠政策向基本和主要依靠法律转变;二是由权力经济向民主经济过渡,从依靠行政命令向依照市场经济法则和价值规律办事转变。市场经济也要求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严格司法,保障和维护市场的稳定与市场经济的发展。这就要求一方面加快立法步伐,提高立法质量,尽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一方面加强法律的贯彻实施,强化对执法部门,特别是对负有直接和主要责任的领导人员依法行政和依法司法情况的监督。

3.近年来,特别是实行市场经济以来,一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物质刺激和利益驱动下,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谋取非法利益。这些腐败现象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人民群众要求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作风、纪律监督,加强干部队伍的勤政廉政建设,防范腐败滋生。

4.在过去的工作中,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采取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专题报告,提出建议、批评、意见和询问、质询,组织代表视察、评议政府和两院工作,开展执法检查,推行部门执法责任制,实行错案追究制度等形式,加强对政府及其部门和法院、检察院的监督,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但这些监督形式,对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整体工作监督的份量比较重,对领导人员个人的监督比较轻,缺乏对他们的检查,较少了解他们的工作表现和思想状况,对他们工作方面的改进和思想作风方面的转变帮助不多,没有把对整体工作的监督和对领导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很好地结合起来,没有把选举任命和选举任命后的检查、督促、帮助、支持连续起来,没有形成直接、具体、有效的监督机制。这就要求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加强研究,探索一条加强对政府和法院、检察院领导人员监督的新路子。

在述职评议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各地人大常委会采取了两方面成功的措施:

一是在实践中不断摸索,总结经验,改进办法,促进述职评议工作稳步开展。述职评议刚刚兴起,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就密切关注此项新生事物的发展,组织力量开展调查研究。1995年,省人大常委会对述职评议经验进行深入的探讨和总结,审议通过了《陕西省县级以上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和法院、检察院领导人员述职办法》,并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实施,初步实现了述职评议工作的制度化和法律化。经过三年实践,1998年,对述职办法做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使述职评议的措施更为得当,成效更为显著,保障了述职评议工作的深入进行。1999年初,省人大常委会又着手制定九届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规划,以保障本届述职评议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步骤地进行。

二是积极争取党委的支持和帮助,保证述职评议工作的顺利开展。1994年,陕西省人大常委会首次组织述职评议,常委会党组向省委专呈了请示报告,省委领导肯定了述职评议的意义和作用,对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支持人大常委会开展述职评议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使全省述职评议工作很快打开了局面;1996年10月和1998年6月,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又先后两次就改进和完善述职评议工作,解决述职评议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向省委呈送了请示报告,得到了有力的支持。各市、县人大常委会在开展述职评议时,常委会党组也及时向同级党委汇报请示,得到了同级党委的支持和帮助。

二、述职评议的做法和体会

采用恰当的述职评议的方式和方法是取得述职评议成效的关键。陕西省在述职评议工作中,注意把握好以下几方面主要环节,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1.明确规定述职评议是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方式,述职评议工作在本级人大常委会领导下进行。这样做的好处在于:(l)把述职评议纳入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范畴,使述职评议成为权力机关的日常性工作;(2)发挥了人大法律监督在国家监督机制中的作用,使述职评议与党委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人事监督体系;(3)体现了人大集体行使监督职权的特点,使述职评议更具民主,监督的力度更大,效果更好。

2.明确规定述职评议的对象是由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产生和任命的政府部门正职领导人员。这样做:一是政府部门正职领导人员按照地方组织法的规定由地方人大常委会任命,是政府的组成人员,依法向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二是部门正职领导人员对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负有主要责任,人大常委会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应主要加强对部门正职领导人员的监督。通过对正职领导人员法制观念,执法决策水平,法律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达到对部门执法状况的检查监督。

3.明确规定不安排政府和法院、检察院正职领导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述职。述职评议开展之初,各市、县人大常委会曾把政府和法院、检察院正职领导作为述职评议的主要对象,省人大常委会也在1996年制定的述职办法中做了有关规定。但在以后的工作实践中感到,政府和法院、检察院正职领导每年在人代会上所作的工作报告,本身已带有述职性质,再安排他们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述职,似有重复述职之意。

4.严格规范述职评议内容。述职评议开展之初,各市、县人大常委会对述职评议的内容究竟应当包括哪些方面尚不十分清楚,有的把述职评议的内容和重点主要放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转变政府职能,执行党的干部管理政策,搞好机关自身建设,以及述职人员的德、能、勤、绩表现上。这样做,没有很好地体现人大监督的性质、特点和作用,也容易把人大依法监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党委组织部门考察干部混为一谈。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经过审慎研究,将述职评议的内容确定为三方面:(1)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情况;(2)依法履行职责情况;(3)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这三方面内容,集中体现了人大监督的基本性质和特点以及法律赋予人大的职权范围,给述职评议做了较为准确的定位。

5.明确规定述职评议的基本形式是述职人员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述职。采用什么形式进行述职,各市、县人大常委会开始的做法并不统一,有的是向常委会视察组述职,也有的用书面形式述职,还有的在不同的会议上述职。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经过实践,认为让述职人员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述职,最能体现人大常委会集体行使职权的特点,体现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便于常委会委员直接进行评议,述职人员直接听取评议意见,从而提高述职评议的效果和质量。

6.明确规定述职人员应当在任期内向人大常委会述职一次。述职评议开展之初,一些市、县人大常委会安排述职的随意性较大,有的述职人员被重复安排述职,有的则未安排述职。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研究认为,安排述职人员在任期内向人大常委会述职,既是人大行使监督职权的必要途径,也是被选举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和法院、检察院领导人员向选举任命他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的表现。因此,每个政府组成人员和法院、检察院领导人员都应以述职人员的身份向人大及其常委会述职。考虑到述职评议量大面宽,从准备到结束,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因此,规定每个述职人员在本届任期内安排述职一次。

7.要求述职人员写好述职报告。述职人员的述职报告是常委会组成人员、代表进行评议的根据,述职报告写得全面、客现、真实,评议才能有的放矢,评有所得,议有所获。因此,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对述职人员提出明确要求:第一,述职报告必须由本人亲自起草,以便能够全面真实地反映述职人员的思想状况、工作情况和精神面貌。第二,述职报告要写得实事求是,尽可能准确地估价自已的成绩和缺点,点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拿出改进措施,便于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进行评议。第三,述职报告写好后,述职人员应在本部门职工大会上先行报告,征求干部群众对述职报告的意见,再根据干部群众所提意见对述职报告进行必要的修改,以增加述职报告的透明度,提高述职报告的全面性、真实性和准确性。第四,述职人员在起草述职报告时,应加强与人大有关部门的联系,接受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述职报告应在述职前20天呈交人大常委会,以便常委会及其有关部门提前做好述职评议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述职评议如期进行。

8.深入开展述职评议视察活动。为了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掌握述职情况,决定述职评议如何安排,为常委会组成人员、代表开展评议提供必要情况,述职评议前,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前往述职人员所在部门进行视察。通过召开部门领导成员、中层干部、一般干部、离退休老干部、下属单位负责人、职工群众等不同类型的座谈会,以及个别走访、专门调查等形式,广泛了解述职人员的履职情况;写出视察情况报告。

9.认真听取、评议述职报告。述职评议开始,人大常委会先召开全体会议,让述职人员面向常委会组成人员、代表郑重述职;然后,召开分组会,让述职人员接受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的评议。参加评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可以对述职人员所在部门的工作提出看法、意见和建议,可以对述职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评价,对述职人员的缺点、错误和不足之处提出批评指正。为了增进评议效果,评议时,人大常委会还邀请政府领导和人事、监察部门的同志列席会议,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评议工作。

10.切实落实述职评议整改意见。述职评议结束后,人大常委会将述职评议意见送达述职人员所在部门。述职人员按照述职评议所提意见,对所在部门和本人的工作进行整改,是最终实现述职评议目的的关键。为了落实整改意见,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对整政工作做了严格的规定和要求。一是常委会有关部门负责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提出的评议意见汇总整理,经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送达述职人员所在部门,供述职人员在本部门对照整改:同时,将评议意见分送党委和政府,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二是要求述职人员在两个月内认真整改,整改完毕后,将整改情况如实汇报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对整改情况进行严格检查评定,直至满意为止。需要对述职人员进行处理的,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三、改进述职评议工作的几点建议

发改委调研员述职报告篇(8)

一、述职评议时间安排

市教育局直属党委、党总支(支部)书记的述职评议工作安排在12月下旬进行。述职人员范围:直属单位和学校的党委书记、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主持工作的副书记。

二、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严格落实市委的安排部署,结合市教育党工委确定的2014年基层组织建设重点工作,确定述职评议考核的内容。

(一)研究部署基层党建工作。主持研究部署学校党建重要工作、重大活动,按照《市教育局标准化党支部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2月下发)全面开展标准化党支部创建工作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难点工作,特别是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剖析的党建工作突出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

(二)整顿工作相对薄弱基层党组织。对照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8种表现,确定整顿对象,明确任务,强化措施,整改提升情况。

(三)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围绕教育教学如何开展创建服务型的党组织,把服务作为自觉追求和基本职责,寓领导和管理于服务之中,推动学校发展、服务教育教学、服务师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中作用发挥情况,特别是落实WW责任,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等情况。

(四)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落实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处置不合格党员,推进改进工作作风。

(五)加大基层党建投入力度。落实学校党组织活动场所,加强党建阵地建设。

(六)强基固本的重点措施。坚持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重点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产生问题的原因,明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强基固本的思路、重点和主要措施。这部分应占到述职报告内容的三分之二。

三、述职评议的方法步骤

(一)述前准备。

1、研究制定方案。市教育党工委制定教育局直属单位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方案。

2、深入调查研究。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党委、党总支(支部)书记要认真学习领会相关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安排部署,围绕重点推进的工作,深入基层调研检查,掌握真实情况,听取意见建议。

3、撰写述职报告。直属单位党委、党总支(支部)书记要站在履行抓学校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角度,总结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加强基层组织、整顿相对薄弱基层党组织情况,认真梳理分析,实事求是总结成绩,特别要认真检查是否成为了从严治党的书记、履行了从严治党的责任,围绕长治久安和社会稳定的总目标,按照高标准,查找基层党建工作薄弱点,明确下一步工作打算。字数3000之内。防止以全面汇报代替党建述职、以班子述职代替书记述职、以学校工作代替书记工作、以照抄照搬代替对联系实际的思考,确保述职报告质量。

4、审核述职报告。直属单位党委、党总支(支部)书记述职报告要呈报市教育党工委办公室审核。对只讲成绩、不讲问题,只讲面上工作、不讲个人履职情况的,要督促修改完善;对那些华而不实、情况不真实的述职报告,要责令重写。

(二)述职评议。

1、会议述职。述职、评议一并进行。述职评议会议由市教育党工委统一组织,党工委书记主持。各书记逐个述职,党工委、党组成员结合相关部门的评价、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进行点评,肯定经验做法,重点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努力方向。

2、会议评议。述职点评结束,组织与会人员进行评议,按照"好、一般、差"三个等次填写《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民主评议表》,并提出意见建议。

3、参评人员。市教育党工委、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成员、"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和基层党员干部及群众代表。

4、公示监督。述职评议后,要将述职报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

发改委调研员述职报告篇(9)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有效形式,充分发挥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的作用,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整体水平。

二、对象和时间

1、述廉对象:各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发展局、区司法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文物旅游局、区市容环境管理局、区安监局、区大项目办、区旧改办主要负责人,共34人。

2、述廉时间:拟于12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述廉内容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抓好反腐倡廉工作情况;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个人廉洁从政情况;以廉促勤取得的工作实绩以及区纪委要求说明的其它有关问题等。述廉报告字数一般不超过3000字。

四、参加人员

区级有关领导,区纪委委员,部分区级党代表、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

五、方法步骤

按照“公示对象、走访调研、自我总结、大会述廉、组织测评、反馈意见、督促整改”七个步骤扎实进行。

1、公示对象。将述廉的对象在网站等媒体予以公示,并由所在单位负责公示到二级单位和服务对象,接受干部群众监督、评议。

2、走访了解。区纪委在10月份组织区纪委委员、区党代表、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分组深入到述廉对象所在单位,通过多种形式听取群众和社会各界对述廉对象的意见、建议和评价,形成书面材料,向区纪委常委会汇报。区纪委常委会根据情况,确定专人告知述廉对象撰写述廉报告时必须说明的问题及建议,同时明确述廉大会的质询人员。

3、撰写报告。述廉对象要按照要求以及区纪委告知的必须说明的问题及建议,在干部群众中广泛征求意见,把干部群众意见比较集中、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纳入述廉内容。在撰写述廉报告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准确、简明扼要,对存在的问题不隐瞒、不回避。述廉报告要及时报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

4、大会述廉。召开区纪委全委会,听取述廉对象报告。各述廉对象报告后,区纪委委员对有关问题进行质询,述廉对象现场解答和说明,对一时说不清的,区纪委事后要作专题调查,在适当的时间和场合就有关情况作出通报。召开述廉大会时,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及有关区级领导参加,一并听取汇报。

5、组织测评。述廉对象全部报告后,由区纪委委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述廉对象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个人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进行测评,按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作出评定。

6、反馈意见。区纪委汇总测评结束后,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指定专人负责,如实向述廉对象反馈区纪委委员指出的意见和民主测评的情况。

7、督促整改。述廉对象要结合评议反馈中指出的问题,于15日内向区纪委写出整改报告,提出整改落实的措施和时限。对存在的问题解决整改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由区纪委督促限期整改。

六、几点要求

发改委调研员述职报告篇(10)

一、工作监督抓重点,依法决定重大事项

常委会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县委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开展工作,切实加强工作监督,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常委会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200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0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2004年财政决算。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要求县人民政府要做好经济运行“提速”“提质”的文章,围绕县十三届人三次会议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检查落实,努力完成。常委会重视和加强对财政预算的监督,通过专题调查,提出审议意见,建议政府要坚持可持续发展,注重科学生财;坚持应收尽收,严格依法聚财;立足于公共需要,公平合理用财;坚决稳定基层,缓解乡镇困难。为此,县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县委、政府两办下发的14、15、16号三个文件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公用开支的管理和控制,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2005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办理情况的报告,对促进“两院”工作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另外,常委会还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市维护建设资金2004年计划执行情况和2005年计划安排的报告,并批准了##县2005年城市维护建设资金计划安排。

常委会准确把握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履行职责,强化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高中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以及社会治安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在高中教育方面,要求县政府要高度重视高中学校的债务偿还问题,大力整顿招生秩序;在社会治安治理工作方面,要求要重点打牢基层基础,建立社会治安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公安及司法队伍建设。县人大常委会发出整改意见交办函并跟踪督办,促进了全县高中教育的健康有序发展,社会治安治理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11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对全县重点投资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调查,为确保调查结果的真实准确,还从监察、审计、财政、建设、重点办等单位和部门抽调人员参与调查。常委会第21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重点投资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进一步促进了我县重点投资项目建设的规范化管理。

为了表彰全县各行各业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根据县政府提请审议的##县2005年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议案,审议决定了冯应龙等20名同志为##县2005年劳动模范。

二、法律监督求实效,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组织执法检查。5月份,县人大常委会认真开展了对《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执法检查。常委会第18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该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将审议意见向县人民政府交办,促进了我县非税收入征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6月份,常委会组织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和《湖南省科技进步条例》的情况进行检查,并整理出书面的执法检查报告,加大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促进了这两部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进一步实施。此外,常委会及其工作委员会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促进了这些法律法规在我县的有效实施。

开展调查视察。为切实提高常委会监督和审议工作水平,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工作机构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就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法院执行工作,检察院自侦案件办理情况,社会治安、教育、旅游、国土、劳动和社会保障、环保、计生、环保、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实施情况等工作进行了调查视察。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分别听取了工作汇报,针对调查视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要求,及时向“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进行了交办,并督促认真整改落实。

加强个案监督。常委会认真贯彻实施“个案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对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别突出的个案,依法提请主任会议进行个案监督。在注重对司法机关的个案进行监督的同时,加大了对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过程中个案的监督。全年共计对13起案件进行了个案监督,维护了法律的尊严,维护了涉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做好工作。常委会始终把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的一个“窗口”,坚持了领导批办件和督办落实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工作。把办理来信来访作为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了解民情、反映民意,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举措来抓。一年来,共接待来访785人次,受理来信355件,同时,还受理上级转来信件79件,依法督促解决了一批久拖不决的案件,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继续组织“环保世纪行”和“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常委会围绕“保护水环境,促进创建文明县城”的主题,组织了2005年“环保世纪行”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组织开展了以查禁“瘦肉精”等违禁饲料添加剂以及农资打假为重点的集中整治行动,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全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升到了一个新的台阶。

三、人事任免抓规范,强化对任命干部的监督

加强和改进人事任免工作。一年来,常委会共决定任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人和组成局局长3人,决定免去组成局局长职务3人;任命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长、副局长、庭长、副庭长共10人,免去庭长职务7人、副庭长职务5人、审判员1人;任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3人、检察员1人。任命县人民法院陪审员8人,决定任命县人大常委会委室主任2人,免去委室主任、副主任5人,同时决定恢复执行代表职务1人。在人事任免工作中,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认真贯彻党委意图,坚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人事任免程序,对所有拟任人员,严格按照任前调查考察、法律知识考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任职前发言、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发言、投票表决的程序操作,确保党委的意图和人民的意志的高度统一。既增强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又增强了被任命人员执政为民的使命感。

认真开展述职评议工作。今年,常委会根据本届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了对县人民政府1名副县长、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县建设局局长、县计生局局长、县环保局局长的会议述职评议。述职评议严格按照《##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述职评议工作条例》的规定进行。常委会充分发扬民主,邀请全县三分之一的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民主推荐,主任会议按得票多少确定述职评议对象,并将述职评议对象名单在县内主要媒体上进行公告,成立3个调查组,历时一个多月,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走访,向主任会议和常委会提交了调查报告。常委会第20次会议听取了5位述职人员的述职报告并进行了评议。评议发言以事实为依据,经法律为准绳,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既充分肯定了述职人员的成绩,又对某些不足提出了批评和建议。常委会对会议述职人员进行了无记名投票测评,并当场公布测评结果。另外,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审阅了“一府两院”未列入会议述职评议人员的书面述职报告。对于会议述职对象的评议意见,常委会进行了综合,形成审议意见交办函,要求述职人员按期整改,并向常委会报告整改结果。通过开展述职评议,增强了述职人员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意识,促进了述职人员民主法制观念和公仆意识的增强,有力推动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勤政廉政委建设,促进了国家机关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四、代表工作抓服务,密切同人大代表的联系

重视督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县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371件,县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闭会以来,还先后收到代表建议17件,同时收到市转县办代表建议3件,都已在法定时间内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常委会督促各承办单位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建立健全了交办、办理、督办等工作制度。5月份会同县政府对全县办理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组织代表现场调查视察,会同承办单位召开见面会,实地督促针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落实。

积极开展代表活动。常委会加强了与代表的联系,帮助市、县代表小组制订活动计划和各项工作制度,组织、指导各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并做好有关协调服务工作。为代表约见领导现场办公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先后参与代表小组活动7次,指导响水、花石等乡镇开展了市、县、乡、镇四级代表的法律培训,常委会重视发挥代表作用,积极组织代表参加视察、执法检查、述职评议、调查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拓宽了代表的知情权和知政权。建立邀请县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每次常委会会议都有针对性地邀请县人大代表列席,全年共有40人次列席了常委会,为代表们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继续开展代表工作“争优创先”活动,经民主推荐,县人大常委会审定,2005年共评选出优秀县人大代表46人,优秀县代表小组5个。

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年初,指导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及时召开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由分管主任带队在会前深入各乡镇分别进行指导,规范会议程序,指导补选乡镇人大主席5人、人大副主席1人、乡镇长5人,副乡镇长27人。加强对乡镇人大干部的培训工作,举办了一期乡镇人大秘书培训班,对全县乡镇人大秘书进行了业务知识培训。召开乡镇人大主席会议3次,召开了一次乡镇人大主席、人大秘书座谈会,交流了工作情况。落实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百分制考核办法,组织集中检查1次,评选出先进人大主席团5个,优秀人大工作者22人,并进行了通报表彰,促进了乡镇人大工作的建设和发展。

五、自身建设抓经常,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一是扎实深入地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结合工作实际和先进性教育的三个阶段的工作安排,严格按步骤操作,认真组织实施,广泛开展学习动员,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联系自身实际,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改进作风提高素质,扎实搞好整改提高阶段的工作。围绕中心工作,着眼于长效机制建设,使教育活动达到了预期的目标要求,顺利通过了县委督导组的验收。全体党员进一步明确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标准和具体要求,增强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二是坚持不懈地抓学习。常委会领导带头学政治、学理论、学业务,机关工作人员的学习制度进一步得到健全,明确每周的第一个星期一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每次由一个委室负责组织。常委会及其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了思想政治素质和法律素养,增强了以民为本、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思想意识。三是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坚持和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制度、人事任免办法,继续坚持和完善机关的财务管理制度、机关学习制度、车辆制度、物资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考勤制度等内务管理制度。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促进了机关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并产生了很好的实效。四是加强作风建设。常委会及其机关工作人员按照先进性教育的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在“双走”“双联”和办乡镇联系点等工作中,着力为基层和群众解决了一大批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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