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管理创新汇总十篇

时间:2022-06-03 06:03:09

科技管理创新

科技管理创新篇(1)

科技管理创新主要是指一种可有效整合各类资源的新模式,其中主要可分为五种情况,即提出并实施一种经济发展思路,设计并保证一种新型组织机械的有效运转,提出一种新方式方法,设计进行科技管理的一种新模式,对一项制度进行创新。随着企业外部环境的变化,进一步产生了科技管理创新的空间,在市场活动中,企业作为发生交易活动的主体,始终与企业外部保持着联系并发生能量交换,对企业内部资源的配置有着不可避免的影响,这就使企业的运行程序与科技管理都成为不可确定的程序程式,这些因素都导致了科技管理创新空间的产生,而且随着社会市场的不断发展与完善,市场活动较为复杂的要求将企业对内部资源的配置划分为简单与复杂两种趋势。

1.2展开科技管理创新的基本内容

科技管理创新即一种高效率整合资源的新型模式,既可以指为实现组织目标而对资源进行有效整合的全部过程,也可指对单个具体方面细节上进行的科技管理,这样也就决定了科技管理创新的基本内容,其中包括对思路、组织、制度、技术、科技以及方式等各个方面的创新,所有的内容之间又都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

2科技管理创新的必然性与其重要作用

2.1科技管理创新的必然性

面对社会知识经济的不断发展与变化,企业必须主动适应社会变化与发展形势,恰当地做出科技管理上的改革与创新,紧跟时代步伐,才能满足当前市场竞争激烈的要求。

2.2科技管理创新的重要作用

首先,进行科技管理创新的主要目标在于对企业内固有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通过提高固有资源的配置效率可加快企业资金运转的速度,进一步提高企业内部的生产率并减少其中产生的资源损耗等,最终实现企业经济收益的增加。其次,通过对企业科技管理阶层制度的创新,可将一些在企业外的活动实现内部化,进而有效地节省企业交易方面的费用。再次,通过科技管理创新工作的展开,可为企业进行科技管理提供更为有效的方式、方法与手段,进一步推动了企业的发展,同时,如果企业的市场营销方面能够总进行科技管理创新,对于企业在市场上的拓展与竞争将有很大的帮助。

3科技管理创新的方法与手段

3.1切合企业实际情况进行科技管理创新

进行创新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增加企业收益。因此,要进行科技管理创新,就必须要切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起一种新型的适合当前企业的科技管理模式,充分调动起企业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通过有效实施各种措施来达到降低企业生产与经营方面的成本,进而起到对企业经济安全运行与服务的保障作用。

3.2充分利用现代化科学成果进行科技管理创新

发展企业的科技管理与当代的科学成果有着十分密切的关联,要科学的进行科技管理,就应当将科学技术与社会学、心理学等融入到企业的科技管理中,也就是对行为科学的运用,并以此进行对企业科技管理方式的创新与改进,充分调动起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进而有效提高其工作效率。

3.3保证企业科技管理的持续创新

要进行创新,就必须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与财力,以提高企业科技管理系统的总体功能,并且保证科技管理创新的效果,这也必须要保证持续的创新,企业才能防范风险的发生。同时,企业要想不断变强也需要保持不断的创新。

3.4推动科技管理创新工程的建设

首先,为了加快对科技管理创新工程的建设,就必须要依靠政府的力量与职能,强化对各类科技投入与科技管理创新服务体系的建设,从而促进科技管理创新工程的建设能够顺利进行。其次,要全面面向企业,适当地借助外力,加快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进一步推动科技管理创新工程的实施。最后,结合社会市场环境变化,加强企业培训,积极建设科技创新的平台,以有效开展科技管理创新。

科技管理创新篇(2)

一、科技管理创新的必要性

科学技术管理工作是支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神经中枢”。科技管理创新有助于在科技活动的目标、组织、领导和控制等方面,形成全新的管理理念。一个国家经济实力的强弱,取决于科技工作进行的怎么样。科技创新是民族文化精髓的科学精神,使得科技应用应用到实处,科技成果又为知识和理论找到实践的依据,也为新技术的应用开辟了新途径。科技管理创新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也是知识经济发展的需要,所以科技创新使得科学技术在促进经济增长中越来越显示出主导作用,是新技术、新发明、新成果的先驱,它能够很大意义上推动新兴产业的形成和发展。建立科技管理创新体系科技管理创新是国家创新体系重要组成部分,这是由其自身的位置和管理职能决定的。

二、政府科技管理部门应该注意的方面

作为政府科技管理部门.在就如何加强管理创新的实际操作方面.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以人为本。任何社会行为都离不开人类,所以人永远是科技管理的重心所在。人是科技活动中最活跃、最关键、最宝贵的因素。每种成果都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因此,如何更好地管理和领导参与科技活动的人,是我们政府科技管理部门首先应该考虑的问题。不断激发参与从科技活动的人的科技创新能力,集成他们的智慧,开展有序而富有成效的科研活动,从而实现科研目标和产生科技创新成果。在实际操作中.除了要考虑共同目标和利益.还要考虑个体和群体之间的利益可能不相同的事实.从而使每个人的智慧和创造都能够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将小的力量汇集到一起。在我们的管理工作中,必须将培养出一流的人才作为工作的重点,为培养一流的人才创建环境和条件.制定能够留住和吸引一流人才的特殊政策和措施放在重要位置,让培养的人才能够安心为我所用,形成良性循环和人才的可持续发展。如果在某一研究领域的世界一流人才都在此,也就标志着我们的研究水平处在世界前沿。坚持以人为本,就是通过管理创新最大限度地调动、发挥、保护好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研究单位的改制。一个好的科技管理者除了要思维敏捷,还要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同时遵循科技发展规律.鼓励被管理对象科技人员和科技事业进行科技创新.并促进相应取得的科技成果的转化。科技事业的创新方面只有取得了重大突破,社会经济也才会有大的发展。科技的创新不仅有技术方面的创新,也是科技管理上的创新问题。我国的科学技术发展不能老是效仿国外的,要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进行科技的创新。原有的国有企业可以改制为股份制公司,让机构能够变成直接去面对社会,让社会进行优胜劣汰,使得研究所能够使自身成为一个“优化”面向市场的主体。技术的创新不仅仅是实验室,国有大企业也要参与进来,建立以技术创新为主的博士后流动站,要致力于对科研开发和开拓市场营销人员的激励、建立风险投资机制。

(3)审时度势,宏观调控。国家管理部门在科技发展目标和任务上要加强国家的宏观控制。管理部门必须要能够形成有效机制去突破一些关键因素.有效地转变政府职能.在管理体系上为我国科技实现跨越式发展创造条件。以便能够集中力量。建立和完善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从而更好去实现对科技活动的宏观控制和微观调节。管理者必须认清我国的基本国情.能够用于开展科技活动的资源是有限的,我们国家现有的科技、经济基础条件都很有限,不能跟发达国家相比。所以我们必须不断审时度势,及时、准确地调整和确定国家科技发展的目标和任务。根据国际科技发展趋势和国家需要,不可跟风走,国家急需的项目要作为重点去进行研究。管理部门可以针对国家一些重点发展领域.通过组建独立的国家研究中心或重点实验室,把不同的行业结合起来,加强对跨学科跨领域以及新兴学科的发展规律的研究以组建成重大专项课题攻关组,那优秀的人才汇集到一起,发挥每个人的才能。开展研究开发活动以满足国际前沿和国家发展战略需求,加强对科研活动的不同阶段的界定和研究,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以有限的经费和人力资源获得最大的收益。

科技管理创新篇(3)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科技创新市场管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和转化,根据河南能源和义煤公司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巩铁公司科技创新市场是内部模拟市场化运作的一种科技创新管理机制,是科技成果交换和推广转化的平台。通过内部市场化运作,把科技成果作为科技商品进行收购、交易,形成内部市场买卖关系,给予成果主要完成人一定物质激励作为智力付出的补偿。

第三条  公司内部开展的一切科技活动全部纳入科技创新市场管理。科技活动主要包括科技项目招议标、科技项目研发、科技攻关、新产品开发、产学研合作、职务专利申请、标准制定、科技、科技成果评价、科技成果收购、科技成果转化、新技术推广、技术承包、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

第二章  科技创新市场运作

第四条 公司科技创新技术委员会是公司科技市场运作的领导组织,负责公司科技市场运作的领导、指导工作。委员会下设科技创新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创新办,设在生产科)具体负责组织科技市场运作并实施考核验收工作。

第五条 科技创新市场遵循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管理有序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

公司科技创新市场运作内容包括:本公司年度科技攻关项目和群众性创新活动的开展,科技项目的实施、成果验收、成果收购、成果交易、成果奖励、成果推广应用等工作。并建立科技统计台帐

第六条  科技创新市场交易商品的范围:

(一)取得专利权的技术进行专利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等;

(二)通过鉴定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研究开发成果和应用软科学成果;

(三)经过论证或行业评议认可的专有技术、工艺、配方和其他可以转化为科技成果的知识及技能(包括技巧、诀窍)等;

(四)运用科学技术知识改进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节约资源能源、保护生态环境、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或有特殊科技要求的设计、安装等技术服务。

第三章  科技创新市场项目管理

第七条  按照义煤公司科技创新市场分级原则,本公司应建立完善的科技项目管理体系,根据科研项目的管理权限实行管理。

第八条  项目申报:公司创新办在每年11月底前组织申报下一年度科技创新项目,按要求填写《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立项书》和《新技术推广项目立项书》,报送到义煤公司科技中心。

第九条 评审立项:创新办根据义煤公司批复的年度科技项目计划,进行项目立项。不经义煤公司研究决定所有单位不允许对外签订科技合同,否则一经发现将对相关责任人按照河南能源员工奖惩办法处理。

第十条  项目实施:所有项目必须成立项目管理小组,设立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实施,并编制科技项目季度实施计划,计划内容完善,明确主要控制节点及任务。每月上报项目阶段性进展情况。创新办每季度召开一次科技项目推进会,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第十一条  项目验收和鉴定:项目完成后,项目组应及时编制研究报告,提交验收申请,进行结题验收。创新办负责对项目组提交的验收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报义煤公司创新办批准验收,同时根据验收结果对科技创新项目进行评价后,对具有推广借鉴意义的项目列入推广计划,明确推广责任和范围,发挥项目带动效应。凡是要申请上级科技管理部门验收鉴定的必须经义煤公司创新办备案。

第十二条  通过验收的科技成果方可进入收购程序,并由义煤公司创新办颁发验收证书。科技成果项目负责人应根据专家评价意见将研究报告进行完善,将成果验收技术资料整理齐全,填写《义煤公司技术创新成果验收登记表》,到义煤公司创新办进行登记和备案归档管理。

第十三条  实行重大科技成果制度。公司创新办应及时向义煤公司上报重大成果验收和鉴定情况。创新办负责重大科技成果及管理,及时通过OA办公网的管理系统平台进行,以便相互学习,扩大推广。

第四章  科技成果收购

第十四条  根据义煤公司规定,按照我公司科技成果管理权限实行收购。收购费用从技创新奖励资金中支出,科技创新奖励资金数额按照公司月工资总额的5%控制使用。

第十五条  公司每季度(月)对科技成果进行一次收购,坚持效果优先原则,凡具有实用推广价值且创造明显经济效益并通过验收的科技成果方可予以收购。科技成果收购范围:

(一)对公司各单位由项目组或个人自主完成的科技研发成果(包含应用研究成果、技术开发成果、技术攻关成果、引进再创新成果四类)、新技术推广成果、软科学及管理创新成果、技术革新成果、QC成果、五小成果,由公司进行收购奖励。

(二)对列入集团公司级、义煤公司级科技计划、旨在推动产业科技进步的项目、完成并经验收鉴定的成果和横向产学研合作成果,由集团公司或义煤公司进行收购奖励。

(三)对于由个人在工作之余完成的非职务成果在收购时应签订科技转让或使用协议,在协议中应明确指出所有权归属。成果被收购后其所有权和使用权由收购方优先享有,可在所属单位进行全面应用。

第十六条  科技成果收购奖励申报条件:凡经公司及以上单位组织验收或鉴定,已应用于生产实践,且在本公司安全生产经营中取得良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进行申报。

(一) 研发应用于安全生产经营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其技术水平在国内领先,实施后产生显著效益的应用研究成果;

(二)为进入企业经营新领域进行的新技术、新工艺研究成果,对企业发展起到关键作用,达到公司领先水平的技术开发成果;

(三)结合高、难、新的重大科技项目,开展技术攻关,解决技术难题,取得较好成效的技术攻关成果;

(四)在引进机械、装备中,积极消化吸收并有所创新发展的引进再创新成果;

(五)首次在公司内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对解决技术难点、技术关键有较大创新的推广成果;

(六)改进完善现有各种操作方法、软件、工艺、标准、规程、检验方法经采纳对公司高效生产、经营管理、安全环保等方面有较大影响的软科学及管理创新成果;

(七)对公司某领域(环节)中的生产工艺或操作方法有重大改进,局部改进设备和工艺装备,达到提高工效和节能降耗目的的技术革新成果;

(八)职工群众性创新活动中对生产经营现场出现的问题进行改进完善而形成的“五小”成果;

(九)职工群众性创新过程中围绕生产经营中出现的技术难题和管理局限,为了提高工作和产品应用全面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活动而形成的QC成果。

(十)对给公司带来效益和荣誉的已颁发技术标准、获得国家授权的并对公司安全生产、提高效益具有作用的职务专利等知识产权成果可进行知识产权收购奖励。

第十七条  科技成果收购流程:

(一)提交义煤公司技术创新成果收购奖励申请表(见附件2)。

(二)提交科技成果验收鉴定证书、应用证明、效益证明、评价结果。以上材料均为原件,其他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出版论文等可为复印件,所有申报材料装成一册(研究报告也可单独成册)。

(三)科技项目材料审查

创新办负责对提交的评价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评价条件的科技成果上报领导小组审查,并报义煤公司创新办。

(四)成立科技成果收购评审专家组

由义煤公司创新办组织评审专家组进行评审。

(五)科技成果收购、评审及结论

由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研究过程进行汇报,详尽阐述成果的创新性,并对成果所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进行描述。项目评审专家组根据成果评审材料、答疑情况以及科技鉴定部门的鉴定意见,按照《义煤公司创新成果评价收购标准》(见附件3)进行评估,并提出收购评估意见,然后报请领导小组批准,由人力资源和财务部门按季度兑现。收购资金纳入科技创新奖励基金管理。

第五章  科技成果推广转化

第十八条  科技成果推广转化是指具有应用前景的技术成果被推广转化到生产经营实际中进行应用、推广和再创新的活动。科技成果包括义煤公司职务科技成果和外来引进科技成果。

第十九条  公司应建立科技成果推广体系,大力实施科技成果推广转化效益激励机制,使科技成果完成者从推广转化中受益。

第二十条  公司总经理是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自主创新成果的推广,着力把有价值的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到生产经营中,使科技成果落地生根。

第二十一条 加强科技成果信息管理,健全和完善科技成果信息平台,同时加强宣传,扩大科技成果的影响力,促进其推广应用。

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积极组织进行年度科技成果推广计划的编制与实施工作。

第二十三条  推广计划下达后,应成立项目推广小组,由成果完成单位配合,进行必要的理论培训、实操培训和现场技术指导,在适宜范围内进行推广应用。重大科技成果的研发项目组根据需要也可直接转变为推广项目组,形成成果转化一条龙服务体系,参与成果推广转化的各个阶段。

第二十四条  列入推广计划的项目要填写成果推广计划任务书,并按照成果推广计划任务书规定的各项内容进行推广,定期填报推广应用进度报表。计划完成后应及时进行总结,提交推广应用总结报告及经济和社会效益证明等有关材料,上报创新办。

推广项目组在推广过程中应进行再创新,若通过进一步开发,在原有成果技术基础上,又有重大创新或超过了原有技术水平,取得了新的成果,可按照有关程序继续申请科技成果验收、鉴定,进一步推广。

第六章  科技成果验收结算

第二十五条  公司应建立科技成果验收结算体系,负责对科技成果推广转化效益进行评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衡量科技成果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二十六条  科技成果验收结算应提交成果推广验收结算申请、推广应用总结报告以及经济和社会效益证明等有关材料。由创新办上报义煤公司审查结算。

第七章  科技创新市场考核

第二十七条  科技创新市场运作考核验收每季度进行一次,年终总评,采取现场检查考核的方式。考核标准按照《义煤公司科技创新市场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5)执行。

第二十八条  义煤公司考核前我公司要先自行按照考核标准对本单位科技创新市场化运作情况进行自评和整体总结,并于每季度第三个月20日前上报义煤公司创新办。

科技管理创新篇(4)

【关键词】科技体制改革开放自主创新

一、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1.建立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的组织结构,按照“稳住一头,放开一片”的方针,大力加强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中间环节,提高企业的技术吸收与开发、创新能力,促进科研设计机构、高等院校、企业之间的协作和联合,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

2.建立市场经济与技术创新有机结合的运行机制,改革拨款制度,开拓技术市场,在对国家重点项目实行计划管理的同时,运用市场调节,提高科技机构的自我发展能力和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活力。

3.建立科技机构和科技型企业的现代组织制度,实行政事分离,明确产权关系,改革人事制度,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的创造才能和积极性。

4.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宏观科学管理体制,转变各级管理部门的职能,加强宏观调控服务职能。

二、深化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方式和渠道

1.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必须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各级政府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建立健全有关法律法规,完善科技开发计划,促进科技创新要素和其他社会生产要素的有机结合,形成科技不断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社会不断增加科技投入的良好机制。要大力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保护企业与科技人员进行自主创新的利益要求和积极性,保障全社会研发能力的提升和持续发展。要着力完善鼓励创新的政策体系,以行之有效的财税金融政策,改善对高技术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服务和融资环境,加快发展创业风险投资,促进资本、技术与企业的有机结合,积极为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服务,为不同类型、不同所有制企业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

2.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必须充分发挥市场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市场竞争的主体,是技术创新的主体。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是国家自主创新能力的基础。企业创新能力与市场竞争能力的提高有利于提高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产业升级。

3.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必须充分发挥国家科研机构的骨干和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大学的基础和生力军作用。国家科研机构和大学拥有得天独厚的知识优势和人才储备。我们要建设科学研究与高等教育有机结合的知识创新体系,以建立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运行机制为中心,高效利用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科技资源,稳定支持从事基础研究、前沿高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研究的科研机构,集中力量形成若干优势学科领域、研究基地和人才队伍。

三、当今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

1.支持鼓励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

市场竞争是技术创新的重要动力,技术创新是企业提高竞争力的主要途径。要进一步创造条件、优化环境、深化改革,切实增强企业创新的动力和活力。一要发挥经济、科技政策的导向作用,使企业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加快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通过财税、金融等政策,引导企业增加研究开发投入,推动企业特别是大企业建立研究开发机构。二要改革科技计划支持方式,支持企业承担国家研究开发任务。三要完善技术转移机制,促进企业的技术集成与应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激励机制和知识产权交易制度。四要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增强企业技术创新的内在动力。把技术创新能力作为国有企业考核的重要指标,把技术要素参与分配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五要营造良好创新环境,扶持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

2.深化科研机构改革,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形成了一批精干的科研机构,充分发挥这些科研机构的重要作用,要以提高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健全机制为重点,进一步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设“职责明确、评价科学、开放有序、管理规范”的现代科研院所制度。一要按照国家赋予的职责定位加强科研机构建设,优化资源配置,集中力量形成优势学科领域和研究基地。二要建立稳定支持科研机构创新活动的科技投入机制。学科和队伍建设、重大创新成果是长期持续努力的结果。三要建立有利于科研机构原始创新的运行机制。自主选题研究对科研机构提高原始创新能力、培养人才队伍非常重要。四要建立科研机构整体创新能力评价制度。五要建立科研机构开放合作的有效机制。实行固定人员与流动人员相结合的用人制度。全面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和管理人才。

3.推进科技管理体制改革

科技管理创新篇(5)

1.1立题程序及课题管理

组织生物技术研究所学术委员对申报者撰写项目申请书进行论证评议,经审核同意方可申报,并将申请书、可研报告提交给业务秘书备案。由主持人负责课题的全面实施,学术委员会随时对课题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于年终召开总结报告会,总结经验教训,并从中发现新的研究亮点,同时确定下一年的工作方案。因客观原因,不能完成科研课题者,课题负责人要写出理由。在项目申报中,该所积极支持和鼓励年轻人申报课题,设立所级课题,鼓励年轻人积极探索和创新,并允许失败。

1.2科技成果的申报

项目完成后要及时写出课题科研总结报告、课题工作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申请组织鉴定,并申报相应渠道的科研成果。成果申报按规定填写各种申报表、鉴定证书,并提前查阅检索,材料完备方可申报,同时将申报材料报所科研秘书备案。

1.3科技档案归档

科技档案由课题负责人按时立卷归档。获奖的科研课题,公布获奖等级后,整理立卷后移交所科研秘书保存,同时上交电子版材料。

1.4科研项目经费管理

科研经费到位后,课题负责人应将计划任务书及批准经费的详细预算交所财务,项目单独立账,并严格按照计划任务使用经费,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并由课题主持人、室主任、使用人、所长签字后方可报销。

1.5科研工作奖励制度

发表的论文被SCI等四大检索收录,按院奖励办法执行;在国家一级、二级和三级学术刊物上发表的研究论文,所里将分别给予300元、200元、100元的奖励。由学术委员会及科研管理秘书对当年的论文进行核实确认,于年终总结及下一年科研计划安排的工作会议上进行奖励。

2科研管理工作实践与成效

完善科研管理制度,奖罚分明,调动了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生物技术研究所科研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2.1承担项目

“十一五”以来共承担了30余项研究项目,科研经费计500多万元。既有国家转基因专项、国家农业部948重大项目,又有国际合作项目、黑龙江省攻关项目、黑龙江省自然基金项目、地方项目和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创新工程项目。既有理论基础性研究,也有应用研究。

2.2获得奖励情况

坚持以课题研究为中心,力求多出精品。在研究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一些研究成果受到了有关方面的奖励和好评。获得部级、省级成果19项,省科技进步二等奖6项,省科技进步三等奖5项,其它奖8项。

2.3获得专利情况

现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3项。

2.4及著作情况

近5a百余篇,其中发表SCI论文2篇,国家一级刊物10篇。

2.5技术成果转化和应用情况

2.5.1马铃薯脱毒种薯气雾栽培生产技术该技术来源于农业部“948”项目“一种新型脱毒种薯生产技术的引进”。从1999年起开始在省内外转让和推广该项技术,省内外共转让5家,转让收益为59.5万元。截止到目前,推广该技术的生产面积已经达到12.3万m2,年生产脱毒核心种薯787万粒,推广脱毒种薯2万hm2以上,产值增加6800多万元。

2.5.2黑生101产业化情况黑生101是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所利用具有自主产权的花粉管导入技术培养的高产、优质、高蛋白大豆新品种,自1997年推广以来因其丰产性好、品质优良,深受广大农民的欢迎。参加了省长创新工程的招标,中标后在建三江地区开发示范,与建三江垦区的4个农场对接,签署了协议。经过3a的实施圆满完成预定指标。其中,高蛋白大豆黑生101的示范推广,实现了科研单位、生产单位(包括建三江农场、吉林敦化大豆加工企业)的结合。仅此一项使建三江七星农场及种植单位年收入增加了近10万余元。

2.6开放联合

2.6.1对外开放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创新工程

投资700万元建设生物技术重点开放实验室,购进国内外先进仪器设备199台套,从根本上改善科研条件。2006年11月被科技厅批准为分子育种省级重点实验室,依托于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所,功能是为全院30个研究所提供生物技术实验平台;为在读的硕士、博士、博士后提供研究和实验平台;对全省乃至全国全面开放,吸引和培养一流的农业生物技术人才;目标是在省级分子育种重点实验室的基础上,建成国内一流的农业生物技术实验室,加速争创全国创新型一流农科院的步伐,推动黑龙江省作物分子育种快速发展。仅近2a中,来实验室工作的有30人次、16个项目,他们分别来自经济作物研究所、耕作栽培研究所、育种研究所、玉米研究所、苗木脱毒中心、谷物检测中心等10余个研究所和东北农业大学、黑龙江大学、齐齐哈尔大学、蚕业研究所、黑龙江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单位。另外,长期以来一直保持与部级及省内大学等实验室的对外合作关系。其中有北京大学生命学院、中国科学院遗传所、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植物所、国家质检总局动植物检验所、中科院上海植生所及省内哈尔滨师范大学生物系、黑龙江大学生命学院等单位。

2.6.2人才培养情况鼓励本学科青年科研人员

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为青年科研人员积极创造科研条件,采取“老中青结对”的形式,按不同研究方向和学术特长,以老带新。目前有2名青年科研人员攻读博士学位,其中1名已获得博士学位;5名青年科研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其中2名已获得硕士学位。在培养青年科研人员的过程中,提倡学术创新,形成竞争和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成果优秀的青年人才在职称评审和学术骨干选拔方面予以优先考虑。2006年新晋升助理研究员1人;2007年新晋升研究员1人,助理研究员1人,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1人;2008年晋升研究员1人,助理研究员3人。2a来,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4名,硕士研究生8名,为生物技术领域培养了一批优秀人才。

2.6.3共建情况该所积极遵循“开放办院、开放办园”方针,通过“走下去、返回来,派出去、引进来”

面向“三农”开放,面向国际开放。积极响应省政府和院党组的科技要为“三农”服务的宗旨,帮扶10弱县,派出3名优秀科技人员到经济发展较弱的贫困县担当科技副县长。

3国际合作

先后邀请俄方专家20人次,接待俄罗斯、独联体、东欧国家的专家80余人次。派出科技人员8人次。双方进行科技合作,引进马铃薯种质资源80份,经过评价筛选,育成新品种龙引薯1号;引进小麦、小黑麦、大麦种质资源200余份。先后与俄罗斯(亚麻、小麦方面)、美国(生物质能)、波兰(小麦生物技术)签订农业科技合作协议。

4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科技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但面对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知识经济初见端倪,农业科研单位科技管理工作也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审视生物技术研究所的科技工作,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一是同国内生物技术同行相比,差距还很大,因此要有长远目标,发挥自己的优势,得到同行的认可;二是缺少部级项目支持,要积极做好储备,争取部级课题的立项;三是缺乏能在全国占领一席之地的优势研究领域,能得到国家高层次奖励的成果少,发表的高质量论文不多;四是省级重点实验室运转资金不足,制约了实验室的对外开放和运转;五是能直接参与市场竞争的物化成果匮乏;六是尚未建立起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科技管理创新机制和科技创新体系。

5对科技管理机制创新的几点建议

5.1从观念上创新

实施科技管理机制创新,就要在观念上创新。应该注重管理者的思维创新,包括对科研的策略、地位、管理模式等方面的认识创新。科研单位应立足科技服务经济、科技服务基层,开展科技诚信服务、科技创新服务,改掉过去等靠要的因循守旧思想,出谋划策,为科研单位争取大量的科技项目和资金。

5.2从服务方式上创新

实施科技管理机制创新,就要在服务方式上创新。要注重调动科研人员和科研管理人员两方面的积极性,就科研人员而言要鼓励为企业服务,为地方经济服务,就科研管理人员而言应加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服务质量[2]。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活动,为经济发展注入生机和活力。

5.3从管理上创新

实施科技管理机制创新,就要在管理上创新。要创新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法、创新管理模式,要注重过程管理,项目管理和成果管理。组织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攻关,在保证数量的基础上,突出好项目、大项目,大力培植出新技术产业。

5.4健全科研机构,加强科研制度建设

科技管理创新篇(6)

二、工程施工企业科技档案管理创新分析

在新的形势之下,企业档案管理必须要进行创新管理,改变以往的思想观念,创新服务方式与手段等,只有在这样,企业科技档案管理才能够更加的有效。工程施工企业之所以要建立有效的科技档案管理制度,其目的在于,能够为施工企业生产经营以及后期发展中所存在的缺陷等实施修复服务。

1.创新档案管理的思想观念。要创新管理,首先就要在档案管理方面给予高度的重视,为此,企业的领导人员必须要支持企业科技档案发展,用科技手段管理档案信息,并且要将制定好的档案科技管理规划纳入企业总体规划当中,并且要把档案工作与其他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做到全面覆盖。同时,企业档案部门要从思想上解放,转变档案管理的观念,确保做到有组织、有计划以及有安排的进行。

2.创新企业档案管理组织机构。企业在档案机构的建设上,要设置专门的综合档案室,确保档案的规放有序性与安全性。同时,在档案室内,还要配备一些具备专业知识的人员进行管理,建立企业档案规章制度、各类档案实施细则及各类档案分类方案,确保能够将企业科技档案管理作为企业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确保管理内容的合理性与科学性。除此之外,企业在档案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上要加大管理力度,引进大量的相关专业管理人才,尤其是要接收档案专业毕业的大学生来充实企业所属单位的档案管理创新能力,与时俱进;加强对企业内部科技档案管理人员的教育工作,开展计算机工作培训,确保每一名档案管理人员都具备操作计算机的基本能力,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自身素质与业务水平能力,确保企业科技档案管理能够真正的实现信息化、技术化。

3.创新企业档案管理模式。在企业管理制度上,要落实好总经理负责、总工程师分管以及档案部门等多个部门管理制度。在企业档案管理方式上,要确保其规范化、表转化以及科学化的管理,加强科技档案信息化的建设,充分的利用现代计算机网络技术,处理档案管理中的信息资源以及实施更好的档案管理服务,实现企业科技档案管理模式由传统的档案管理实体保管转变为现代化的档案实体数字化、信息化等管理,以保证各企业档案管理更加的科学合理。制订完善实用的企业科技档案管理办法,与所属各项目签订交档承诺书及需交档案资料明白纸,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及兼职档案员必须全部签字,并将项目交档情况纳入项目考核范畴。除此之外,要加大开发力度,要“放活”档案。在建筑企业当中,有很多的档案存储都只重视保密以及储藏等,忽视了档案的利用,也存在着偶尔被动使用的现象。如果要保证建筑企业档案能够发挥其价值,就需要将“死档案”变成“活资源”,把“档案库”变成“科技库”,充分的将其利用起来。

4.创新档案科技管理方法。在如今企业科档案管理当中,尽管已经应用信息手段进行管理,但是,由于建筑企业档案管理方面应用信息手段管理的时间较短,在管理中还存在着很多的缺陷,为此,需要不断的完善与发展。首先就要选用与建筑企业相适应的档案管理软件,并在体系结构、系统功能以及适用网络结构等方面要与当前的档案建设信息管理要求相符和。其次,要做好科技档案案卷收集、文件级目录数据库及文档的录入工作等,有效的实现企业档案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以及信息化。

5.创新企业档案管理服务。要创新企业档案管理服务,首先就要通过局域网为本单位的各个部门提供科技档案查询服务等。那么需要在企业内部信息网上设置“企业档案信息网”为主页,然后由组织机构、档案法规以及业务建设等构成栏目的设置,确保企业科技档案服务多样化,合理化。

科技管理创新篇(7)

企业核心竞争力是决定企业在竞争中成功的法宝。进入新世纪的今天,企业竞争的成功已不局限于传统的产品开发或战略经营,而越来越依赖于生产出大量的使消费者满意的新产品及新服务的智力资本。建立在这种智力资本基础上的竞争变成了核心竞争力的竞争,企业竞争力创新的实质是不断培育和提升其核心竞争力.在企业取得和维持竞争优势这一过程中,企业内部能力的培养和各种能力的综合运用是最关键的因素。而经营战略不过是企业发挥智力资本的潜能并充分应用到新的开发领域的活动与行为。

一、企业核心竞争力及其构成要素

国外学术界关于企业核心竞争或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探讨和考察,最早是由美国战略研究学者普拉哈拉德(CoKoPrahalad)和英国学者麦哈尔(Gary Hanmel)于1990年在《哈佛商业评论》上发表的题为《公司核心竞争力》一文中提出。他们给出的定义是,核心竞争力是“组织中的积累性学识,特别是关于如何协调不同的生产技能和有机结合多种技术流派的学识”。近年来,我国经济理论界的相关观点和表述主要有:

1.企业核心竞争力是“企业经营运作,胜过竞争对手的核心竞争力”,“它是由市场预测、研究开发、运输、今后服务等等一系列关键程序、能力、机制构成的一个企业发展力、竞争力系统。一般来说,每一个稍大一些的企业都有其特定的核心竞争力(机制、系统、实力),不论他们是实行多元化战略,还是实行专业化战略,区别仅在于核心竞争力的机制方面。”“核心竞争力是一个综合系统,不仅仅是销售能力或技术开发能力等等某一个子系统。”

2.企业核心竞争力可以称为“独特竞争能力”(distinctive competencies)。独特竞争能力不是指企业具有什么资源或能力,而是指企业拥有的与竞争者不同的“一套”能力。“资源(生产过程的投入)和能力(将资源组合起来完成一项任务或作业)为企业提供了在制定和完成战略任务时所需的基础。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资源和能力都能够成为战略性资源和能力,只有那些能够使企业形成竞争优势的资源与能力者(独特)竞争能力”。

综上所述,企业核心竞争力可概括为:某企业自身拥有的、具有垄断性的、不可模仿的、持久的、高创利性的市场竞争能力合成。核心竞争能力被广泛看作企业获取持续竞争优势的基础。

企业核心竞争力可以是某种单项能力,更多的是一种能力合成,即企业技术、管理、营俏、决策、信息、文化等能力的合成。核心竞争力有助于实现用户所看重的核心价值。包括新产品价值、服务价值、员工价值和形象价值。高创利性是核心竞争力的突出表现和市场竞争中的终端实现形式,它决定了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中战胜对手。

二、企业概况

锦西天然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锦天化”),是我国第一家以海底天然气为原料,以化肥生产为主的综合性化工生产企业。设计能力为年产30万吨合成氨/52万吨尿素,其中合成氨装置采用美国布朗公司深冷净化工艺,尿素装置采用意大利斯那姆公司氨气提工艺,整套装置具有国际先进水平。

锦天化坐落于辽宁省西部沿海开放名城——葫芦岛市,毗邻京沈高速公路、102国道、京哈铁路、秦沈高速铁路、葫芦岛港、锦州机场,具备得天独厚的公路、铁路、航运等便利运输条件。公司现有员工1836人,其士研究生1人,硕士研究生60人,公派出国访问学者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专家8人,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7人,高级职称118人,中级职称197人。锦天化自1993年投产以来,荣获国家和省市级科技成果20项,对引进装置进行重大技术创新50余项,不仅使主装置设计产能提高10%以上,而且实现了产品结构调整和技术的进一步升级,为地方经济建设和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三、企业环境

无论企业的变革管理技能多么高超,总有提高的余地,记住这点非常重要。找出你的薄弱方面通过持续学习与改进提升的变革能力(韦尔奇)。2002年初锦天化运用SWOT分析方法,对企业内外部环境及企业面临的优势与劣势进行了分析:1.对市场控制能力。锦天化对市场的控制能力足,因为我国尿素的年产能力是3000万吨,而锦天化的产能是52万吨,只占国内市场份额的1.5%。2.核心能力。核心能力是企业独具、竞争对手所没有的,难以模仿,在超额利润之后隐含的那些非常独到、特别的东西。锦天化在2002年当时的企业暂时的市场热销,那种靠外部经济增长而带来的企业效益的增加不能称其为核心竞争力。3.生产能力。设备老化程度。2002年时锦天化主装置已投产近十年,设备运转周期实际已到中年,产能已到极限,主业的成长已到极限,企业处在成熟期而不是成长期,但是要等到进入衰退期再谈变革、谈发展(所谓“二次创业”)为时已晚。4.产品单一。锦天化当时只有尿素一种产品,而合成氨只是用来生产尿素的中间产品。而且普通尿素就是同质化产品,谈不上差异化产品。5.管理理念不新。锦天化当时虽然比起同行业其他企业要好一些,但也存在着基础管理不扎实,文化理念不超前等国有大型企业的通病。

四、创新文化

锦天化以“求实创新、以人为本、客户满意、诚信共赢”的核心价值观重塑企业文化,以创建“学习型企业”作为培育这种文化的主要途径,以“尊重人、理解人,营造有利于员工个性创造和价值发挥的空间”这一理念作为创建“学习型企业”的宗旨,倡导并培育“求实创新,追求完美”的企业精神。

小事成就大事,细致铸就完美。为了塑造高品质员工,打造优秀团队,突破发展瓶颈,实现个人和组织的共同超越,2003年初,锦天化引入并全面推行6S管理。推行6S,既是一种管理方法的导入,也是一场思想观念变革。锦天化以“员工品质提升与公司发展同步”为推行理念,以“零杂物、零浪费、零事故、零违纪、零缺陷”为推行目标,通过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安全和素养来强化企业基础管理,达到规范行为、提升素质、重塑团队、安全生产的目的。锦天化推行“6S”管理是“以人为本”文化理念的深入和细化,是对过去零散管理做法的系统整合。在推行过程中,锦天化创造性的提出了6S与企业基础管理以及企业文化相结合的两个推行观点,实现了文化与管理的整合。

锦天化运用“自我超越、改善心智模式、建立共同愿景、团队学习、系统思考”五项修炼,形成“愿景分享、管理变革、提升队伍、知识管理、专家咨询”五个推进力,来打造员工的“学习力、思考力、行动力、融合力、冲击力”。员工的思维方式及思想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些无疑会对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精神动力支持。

五、创新科技

缓释尿素做为国家“863”计划的产业化项目,是锦天化与中科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经过多年合作的重大技术创新成果。自2004年2月投放市场以来,深受广大农民朋友的欢迎。它的肥效期由普通尿素的40天~50天延长到110天~120天,氮素利用率提高了10个百分点,等量施肥下增产效果达10%以上,等产量下节肥15%,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2005年,缓释尿素被列入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围绕该产品的后续研发课题于同年被列入国家863计划引导项目,并获得科技部资金支持。

转贴于 锦天化碳酸二甲酯生产工艺采用锦天化与国内院校合作的技术苣,该工艺的原料为环氧丙烷、二氧化碳、甲醇,产品除碳酸二甲酯外,每年还联产丙二醇1.2万吨,整套装置具有操作运行易于控制,对设备无腐蚀,无三废排放等优点。特别是通过将合成氨、甲醇、碳酸二甲酯装置之间的物流、信息流、能量流进行集成和优化配置后,产品成本具有了较强的竞争优势。

锦天化始终致力于生态工业、循环经济,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探索,秉承企业社会责任和环境保护国际标准。通过持续开展清洁生产,严格遵循“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3R原则,依靠科技进步将清洁生产不断引向深入,实现减污、降耗、增效的目标,开创经济、社会与环境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建设锦天化生态科技工业园区是全面推进循环经济的最佳切入点和最重要的途径之一,是企业提升核心竞争能力的必要手段。园区的建设依托中科院沈阳生态应用研究所、清华大学等科研院校,通过产、学、研合作,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保持产品研发与生产技术的持续改进与创新,力争形成更具竞争力的产业链与产品群,打造一个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生态科技工业园区。列入园区内中长期规划的有化肥产业链,碳酸二甲酯产业链,甲醇产业链等。

六、创新管理

锦天化通过构建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了企业内外部资源高效整合,以“适度投资、实用为主、效率为先、管理导向”为方针,总体规划,分步实施。采购管理、库存管理、销售管理、质量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预算管理、合同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办公自动化、分销资源计划、客户关系管理、制造执行系统等一体化信息管理系统在锦天化成功实施,实现了企业管理模式的全新变革。

锦天化的信息化建设得到了省、市高度重视,成为辽宁省化工行业信息化建设优秀示范项目。锦天化信息化建设的最终目标是基于愿景,以及战略构建面向客户的研、供、产、销一体化系统—即物流与供应链管理的信息化管理平台。从研发的角度,产品研发的定位要贴近客户与市场,并从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入手,对于研发所需的资源要给予保证;从供应的角度,对原料的采购要重视物流的管理,以减少库存资金的占用;从生产的角度,产品组合与生产线要体现“柔性制造”的原则,以适应客户对产品的“个性化”需求;从销售的角度,营销模式、营销机制和人员素质要满足“订单驱动”的要求,并通过高效的信息化平台来实现经销环节和物流管理的整合,提高对市场的快速反应能力,增大客户的满意度。

锦天化1998年成功建立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并荣获2004第13届国际认证联盟(IQNET)“管理优秀奖”,辽宁省仅有3家企业获此殊荣。为了更有效地整合内部管理资源,锦天化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和GB/T2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进行有机融合,形成了一体化管理体系。

七、小结

纵观锦西天然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二次变革”寻求可持续发展的过程,它不仅是一个企业寻求环境和资源和谐的过程,还是一个企业战略跨越和管理能力提升的过程,更是一个通过文化创新奠定了企业核心能力——学习力提升的价值观基础作用的典型案例。总体看,对我国大型国有企业寻求“二次变革”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具有很多可借鉴之处。

从锦天化成功的案例剖析中不难发现,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通过不断的积累、深化、升华而相对稳定和系统化的有机整体。核心竞争力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胜过对手的能力。它是市场预测、研究开发、生产加工、市场营销、经营决策、人事管理、人才开发、运输、售后服务等等一系列过程中形成的,有着自己独特的优势的关键技术、关键程序、关键机制决定的巨大的资本能量和经营实力。它的本质内涵是“消费者剩余”——企业让消费者得到真正好于、高于竞争对手不可取代性品质和价值的能力。

参考文献

[1]彼得·圣吉:第五项修炼——学习型组织的艺术与实务[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8

科技管理创新篇(8)

加强基础研究特别是应用基础研究,可以为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提供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的知识储备和科技支撑,是提高山东省自主创新水平的重要方面。从山东省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内部支出中的经常费支出构成看,2005年基础研究经费只有3.27亿元,占经常费支出的比重仅为1.71%,基础研究经费在R&D投入中所占的比重明显偏低。研究与发展机构是政府资金的主要获得者与使用者,基础研究经费在R&D投入中所占的比重低也就意味着山东省财政科技投入的大部分投到了应用研究和实验发展活动上。由于基础性科学研究成果具有公共产品的特性,基础研究经费显然应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投入。山东省财政科技投入中基础研究经费比重偏低的状况,不利于提高山东省的自主创新能力特别是原始创新能力。优化山东省财政科技投入结构,适当提高基础研究经费所占比重,是一个需要尽快解决的问题。

2.财政对支持自主创新的投入不足

虽然近年来山东省财政科技投入的绝对量在逐年增长,但与全省科技发展的资金需求相比,投入仍显不足。2006年,山东地方财政科技拨款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为2.24%,与全国平均水平2.22%基本持平,比上海、北京、浙江、广东等地的4%、5%以上的财政科技拨款比例差距很大;拨款额为41.1亿元,比广东、上海、浙江、北京、江苏分别少63亿元、53.8亿元、21.8亿元、19.4亿元和13.3亿元。受此影响,2006年,山东省全社会R&D经费占GDP的比重仅为1.06%,而全国平均水平为1.42%,排名全国第11位,远远落后于北京、上海、陕西、江苏的5.50%、2.50%、2.24%和1.60%。科技投入能力的不足,是长期困扰山东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的重要制约性因素。

3.财政科技经费管理体制不完善

山东省财政科技经费按项目类别分散掌握在不同政府部门手中,科技三项费用属科技部门,科学事业费属财政部门,科技基建费属发改委。即使在一个部门内,科技经费的分配和项目审批权也分散在不同的处(科)室。这种经费管理体制,人为地分割了科技研发过程中各环节间的有机联系,而且不利于财政科技经费的合理使用和高效配置。由于各部门自成体系,各部门之间的科技开发计划难免有重复,从而导致科技资源重复配置,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财政资金的浪费;同时,经费多头管理,使财政支持的项目过于分散,每个项目只能得到小额资助,难以集中有限的财政资金,使之发挥最大的效益,特别是不利于一些跨学科、跨行业大型研究开发项目的开展。

4.税收政策存在缺陷

一是针对科技自主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以暂行条例、意见、通知、补充说明等形式表现,缺乏系统性、规范性、严肃性和稳定性。二是现行税收优惠侧重对新技术成果应用的优惠,缺少针对具体科技开发活动及项目的优惠。具体来说,现行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针对科研成果、科技应用单位,而不是针对具体的科技开发活动或项目。这种把科技税收优惠对象定位于应用而非研发的格局,不利于激励科技自主创新。三是税收优惠方式单一。税收优惠方式局限于税率优惠和税额的定额减免,对国际通行的侧重税基、加速折旧、加大费用列支、投资抵免、延期纳税、亏损结转和提取投资风险准备金等措施重视不够,很少应用。

二、提升科技自主创新能力的财政政策建议

1.增加财政直接投资与补贴额度

财政资金支持是企业创新资金来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有关研究表明,在经济飞速发展时期,政府投入对全社会R&D投入强度起着重要的带动和引导作用。当前,加大政府在R&D经费中的份额,以财政科技投入带动全社会R&D投入,将有利于改变R&D投入水平偏低的状况。综观各国情况,财政的资金支持一般占创新资金总额的10%左右。随着政府财力的增加,政府需要加大对整个科技研究与开发的财政投入。政府财政的直接投资,可以为自主创新提供物质支撑和资金储备,引导产业自主创新的方向,刺激企业自主创新经费的增长。

2.调整税收优惠政策

明确税收优惠作用点,提高政策效力。要把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基础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上,要在政策适用主体上明确其地位,对高技术企业的基础研究和成果转化、向各类基础研究进行风险投资的投资法人或自然人以及发展节能环保技术和产业的企业给予激励性的税收优惠。对自主研发的各项开支加大税收抵扣,如允许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当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税法规定在五年内结转抵扣;对企业购买创新所需的仪器设备按照其价值的一定比例进行税前抵扣等。对高科技企业经严格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一定年限内免征所得税,之后按照特定的优惠税率征收所得税;对自主研发的产品以及某些高新技术产品单列税收抵免政策;对企业技术中心进口技术开发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承担重点研发项目的企业进口关键设备和零部件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企业化转制的科研机构免征企业所得税。允许企业加速研究开发仪器设备折旧,扩大加速折旧范围。实行设备清单管理,替代现行的逐级审批,从而增强企业设备加速折旧的可行性。

3.完善政府采购制度

要逐步增加政府采购额度,有效拉动技术创新发展,为技术创新产品主动创造需求市场。要确定自主创新政府采购的重点领域与行业,挑选出具有发展前景、对增强综合实力有重大影响的项目予以支持,增大创新成果采购份额,深化政府采购激励效果。不断完善自主创新产品的认定标准、评价体系,制定《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进行公告,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必须优先购买列入目录的产品。建立激励自主创新的政府首购和订购制度。省内企业或科研机构生产或开发的试制品和首次投向市场的产品,且符合经济发展要求和先进技术发展方向、具有较大市场潜力并需要重点扶持的,经认定,政府进行首购,由采购人直接购买或政府出资购买,使企业克服商业销售风险。政府对于需要研究开发的重大创新产品或技术,通过政府采购招标方式,面向全社会选择研究开发机构,使企业根据政府需求,进行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高新技术产品。要发挥财政、审计与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对采购人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或专项检查,督促采购人自觉采用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品。

4.完善财政支持自主创新的预算管理模式和制度规范

财政科技自主创新投入的资金管理要按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对分离的要求,在公共财政框架内实施改革。一是要按照早编细编预算、实行综合预算、编制部门预算、硬化预算约束的要求,严格预算管理与执行。实行部门预算,将所有的收支项目都编进科技预算,有效增强科技创新投入资金的透明性。二是要实行国库单一账户管理制度,加强财政性科技资金的收支管理。科技部门的所有政府性资金全部直接缴入国库账户,科技支出在实际使用时从国库账户直接划入商品和劳务提供者的账户,以解决目前科技单位在银行开户过多而造成的资金分散和监督不力等问题。三是要在科技经费使用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发展完善必要的公示制度和公共监督机制,在资金运用的全过程施以预算监督、内外审计监督和外部公共监督,通过公开性与透明度的提高,促进科技投入资金的合理统筹、节约使用。

5.建立健全财政科技投入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

建立健全科技投入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是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提高科技投入效益的内在要求和重要手段。首先,要确定科学的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根据不同性质的评价对象和科技活动的不同阶段,确定相应的评价方法,对现阶段客观上无法量化描述的某些基础科研活动投入,侧重采用公共选择排序法。其次对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基础设施投入应分类进行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政府基础研究支出绩效应把视角放在中、长期社会效益上。评价应用研究投入绩效必须紧密跟踪当期科技发展态势和经济发展战略以及公共政策的变动,评价视角的选择要与近中期各重大宏观政策相对应,评价指标的调整要与产业政策、就业政策、科技政策等的阶段性重点相呼应,同时还要注重测评研究项目的中长期经济回报率。评价科研基础设施支出必须与营利性基础设施项目评价区别开来,评价重点应放在项目对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科学发现等的创新以及各类科技投入主体基本科技活动顺利展开的贡献上,同时也要重点衡量项目自身的先进程度和有无对比效应。

6.支持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科技人才培养、激励与引进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人才是根本。财政政策的制定必须进一步体现人才意识,着眼于科技人才队伍规模、质量、结构的调整和提升。要采取适当的财政政策,支持深化科技干部人事制度和科技人才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人才资源开发工作机制、政策体系和信息服务体系,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环境。要拨出专项经费,按照项目、基地、人才一体化的模式,培养、发现和引进一批一流科学家和学术带头人,形成一批优秀创新人才群体和创新团队。要采取适当的财政政策,为创新型人才提供服务。要采取有效的财政政策,建立有利于激励自主创新的人才评价和奖励制度,构建符合科技人才规律的多元化考核和评价体系。

科技管理创新篇(9)

目前,科技型中小企业对收到的创新基金的账务处理五花八门,有的将收到的科技创新基金计入“专项应付款”,同时,把发生的科技创新相关费用包括购置固定资产费用直接冲销科技创新基金,结果使科研扶持项目的研发费用及国家专项拨款的实质未在企业账表上正确反映,没有真实反映会计事项;有的将创新基金计入“专项应付款”,不管是购置固定资产还是科研费用,均计入管理费用,待验收后创新基金全部冲销管理费用,未能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购置,影响企业损益及净资产的正确核算;有的企业将收到创新基金直接作为国家拨款,计入资本公积;有的企业将收到创新基金拨款直接计入当期收入。没有统一的会计处理方法,直接影响创新基金使用效果经济指标的评审结果。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确认与计量

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对政府补助的定义为:“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因此,上述对企业以拨款资助形式、贷款贴息形式发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属典型的政府补助项目,应按照第16号政府补助准则确认与计量;至于国家投入资本金形式的扶持方式,则是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资金的方式,按照一般投资准则确认与计量。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一般实行合同化管理,按照立项申报的项目核算管理,项目主管部门要进行项目的立项和验收管理,对不符合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该补助资金或基金使用未能达到预期效果的,项目主管部门有权做出撤销或更改补助金额,补助资金将予全部或部分收回。因此,对企业的拨款资助形式、贷款贴息形式的科研补助属于附条件的政府补助。

下面按照新会计准则分别探讨这三种形式创新基金的确认与计量。

1、拨款资助形式

拨款资助形式的创新基金一般含科技部的创新基金及地方配套基金。创新基金的管理部门在拨付基金前要与企业签订协议,要求创新基金使用在与指定的研发项目相关的固定资产购置费用,研发及中试费用,及与项目直接相关的其他支出,并要求企业在项目执行期完成诸如销售收入、净利润、缴税、创汇等经济指标及相关技术指标,在项目执行期后,创新基金管理部门将组织专家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验收评审,若验收不合格,将收回基金。因此,拨款资助形式的创新基金是典型的附条件的政府补助。

按照第16号政府补助准则,对政府补助采用收益法确认与计量。当企业能够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时,可在账上确认该补助收入。

当企业取得的创新基金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或直接取得国家无偿拨入的长期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时,即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则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取得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外的政府补助,则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该补助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则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则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因此,当企业收到拨款,尚未确定是与资产相关的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补助,只能是一项暂收款,或理解为递延收益,按照实收金额,暂挂“专项应付款”;项目执行期间,企业用该基金购置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应计入“固定资产”;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计提折旧等,按照规定计入“管理费用”;期末,原用于购置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基金,按照使用寿命平均分配,转入“补贴收入”,而非转入“资本公积”;原用于研发费用的,直接转入“补贴收入”,而非抵消“管理费用”。

项目执行期后,经过项目验收合格,不作账务处理。“专项应付款——科技创新基金”期末余额反映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递延收益,在长期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每年平均摊销。

若项目验收不合格,需要缴回创新基金的,则“专项应付款——科技创新基金”有余额的,先冲减,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这样,在“专项应付款”的贷方可反映该创新基金的来源,借方可反映该创新基金形成资产逐年转入收益部分及未形成资产直接转入当期收益部分。创新基金的来龙去脉在会计核算上很清楚。

另外,如果国家是以非货币性资产(如无偿拨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形式给予企业补助的,则要按照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则以名义金额计量,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情况下,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贷款贴息方式

即国家对企业进行科研开发的贷款利息进行补贴,则收到时,计入“专项应付款”;期末,按照当期贷款利息部分,转入补贴收入,而非抵销所发生的“财务费用”;若该项利息费用计入相关购建资产的成本,也是转入补贴收入,而非冲减相关购建资产的成本。

这样,企业的会计账表上可真实反映企业研发支出的实际成本费用或购建研发设备的实际价值。按照资产负债观,政府补助会引起当期净资产的净增长额,但又不是直接来自股东的资源(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符合收益的确认原则,因此,把政府补助作为扶持企业已发生的科研费用的补贴,直接确认或分期确认为企业的收益,与相关费用或损失相配比,符合会计核算的配比性原则。

3、资本金投入

国家以资本金投入方式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补助,主要目的在于引导其他资本的投入,数额一般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的20%,原则上可以依法转让,或者采取合作经营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依法收回投资。

若国家以投入资本金的方式进行补助,则不是“政府补助准则”规定的事项,不按照该准则处理,而按照一般投资准则处理,企业在收到资本金投入时,计入“实收资本”。

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对经济指标评审结果的影响

创新基金项目合同签订的经济指标,往往包括执行期企业的资产总额、销售收入、税收、净利润、创汇等,项目验收评审,根据的是企业实际完成的经济指标与合同指标进行对比与评价,而企业实际完成的经济指标又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审计报告认定,如果专项审计报告对企业关于创新基金的不同会计处理方法没有统一的口径,而是就企业提供的数据确认,则对评审结果将产生很大的影响,这种评审结果是不准确的,对企业也是不公平的。

采用何种账务处理方法是正确的,首先应明确创新基金是否计入企业的应完成的经济指标,含资产总额、销售收入、净利润、税收指标等。创新基金的目的在于扶持和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因此,对项目执行结果评价的经济指标应该是该基金投入使用后产生的实际结果,应该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的结果评定,创新基金计入补贴收入而不计入销售收入,影响企业净利润及所得税指标,同时影响资产总额指标,但不影响流转税与创汇指标。

以下对此问题举例说明:

例:某科技型小企业原有资产总额为100万元,负债50万元,所有者权益50万元,A项目得到科技创新基金40万元,其中,用于购置固定资产15万元(使用年限5年),用于研发费用25万元,企业自有资金投入研发费用30万元。项目执行期应达到的经济指标为:资产总额150万元,销售收入50万元,税收7万元,净利润10万元。该项目执行期的实际销售收入为35万元,税收6万元。

则按照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对资产与净利润的确认结果不一样:

1、按照新准则(16号)确认与计量的结果:

科技创新基金40万元的投入,形成固定资产15万元,折旧3万,则固定资产净额12万元,专项应付款12万元,补贴收入28万元,管理费用28万元(研发费用25万元,折旧3万元)。

项目运行结果:

企业增加资产17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2万;货币资金5万元〕,增加负债12万元(专项应付款余额),净利润为5万元(35+28-55-3,不考虑所得税因素),即增加净资产5万元。验收时,企业资产总额为117万元,完成合同78%;销售收入35万元,完成合同70%;净利润5万元,完成合同50%;税收6万元,完成合同86%;负债62万元,净资产55万元。

这种核算结果真实反映企业销售收入及补贴收入,反映实际研发费用的支出,而政府补助部分则作为投入研发费用及新增折旧部分的弥补,增加企业的净利润。

2、几种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及其结果(设销售收入35万元,税收6万元不变):

(1)如果将固定资产购置也计入研发费用,而将研发费用40万元在发生时即直接冲减专项应付款-创新基金,则结果是净利润为20万元〔35-(55-40)〕,完成合同200%;资产为120万元,完成合同80%;负债50万元,净资产70万元。

(2)如果将创新基金40万元直接计入当期收入(补贴收入),则企业净利润为20万元(35+40-55),完成合同200%;资产为120万元,完成合同80%;负债为50万元,净资产为70万元(与(1)结果一样)。

(3)如果将15万元购置仪器设备计入固定资产,提折旧3万元,将该部分创新基金15万元转入资本公积,而将研发费用25万元在发生时即直接冲减专项应付款-创新基金,则结果是净利润为2万元〔35-(55-25)-3〕,完成合同20%;资产为114万元,完成合同76%,负债为50万元,净资产为64万元。

(4)如果将创新基金40万元直接转入资本公积,未形成固定资产,则企业净利润为-20万元〔35-55〕;资产为120万元,完成合同80%;负债为50万元,净资产为70万元。

(5)如果将创新基金40万元挂账“专项应付款”未处理,将15万元购置仪器设备计入固定资产,提折旧3万元,研发费用25万元计入管理费用,则企业净利润为-23万元〔35-55-3〕;资产为117万元,完成合同78%;负债为90万元,净资产为27万元。

可见,对该创新基金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对企业财务状况与经营结果的反映结果是大不一样的,对企业项目执行结果的验收评价也是大不一样的,不统一会计处理方法,对企业的经济指标评价就失去可比性,变得毫无意义。

科技管理创新篇(10)

由国务院部委认定或批准为部级研发机构。

(二)扶持标准

1、凡对被认定为国家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部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质检中心等研发机构,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资助300万元。

2、独立法人或企业内设的部级研发机构得到上级资金资助,上级资助资金在200万元以上的,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追加匹配资金200万元;上级资助资金在200万以下的,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予以1:1追加匹配资金;同一机构同时获得国家财政资助和市级财政资助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匹配。

3、对特别重大项目资助需要超过以上标准的,需一事一议。

(三)申报材料

1、国务院部委批准认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上级拨款凭证;

3、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二、鼓励发展外资研发机构

(一)申请条件

1、注册资金在5000万美元以上或世界500强等外资企业直接设立的研发机构;

2、在经营期内,企业注册资本未减少;

3、由市主管部门认定或批准。

(二)扶持标准

1、对注册资金1000万美元以上或一次性增加注册资金1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研发机构,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资助300—500万元人民币。

2、对注册资金不足1000万美元或一次性增加注册资金不足1000万美元的外资研发机构,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资助100万元人民币。

3、对特别重大项目资助需要超过以上标准的,需一事一议。

(三)申报材料

1、市主管部门批准认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三、鼓励培育省(市)级研发机构

(一)申请条件

由市主管部门批准认定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或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扶持标准

1、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一次性给予市扶持资金30%的匹配扶持,最高资助不超过300万元。

2、对新落户本区的国内省(市)级研发机构,参照本市技术中心补贴标准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给予相应扶持。

(三)申报材料

1、市主管部门批准认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上级拨款凭证;

3、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四、积极扶持区级研发机构

(一)申请条件

企业通过区科委、区经委等部门按相关认定标准每年12月份组织的专家评审,被认定为区级企业技术研究中心。

(二)扶持标准

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一次性给予30万元资助。

(三)申报材料

1、区科委、区经委批准认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五、鼓励承担市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

(一)申请条件

申报的课题(项目)获得国家重大科技计划(含863计划、973计划、科技攻关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星火计划、火炬计划、创新基金等)项目以及市重大产业科技攻关计划(含市科教兴市重大产业科技攻关、重大科技攻关、重点科技攻关、科技小巨人工程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火炬计划、创新资金、农业成果转化等)项目立项或资助的。

(二)扶持标准

1、申报的课题(项目)得到上级部门立项资助并要求匹配的,根据上级财政实际到帐金额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给予同步匹配。

2、申报的课题(项目)得到国家主管部门立项的,按上级资助总额的5—10%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予以匹配,每项匹配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助金额超过100万元的,需一事一议。

3、申报的课题(项目)得到市主管部门立项的,按上级资助总额的5—10%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予以匹配,每项匹配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助金额超过50万元的,需一事一议。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项目合同书(或证书)、上级拨款凭证复印件。

六、鼓励加强技术研发

(一)申请条件

1、项目单位有承担项目的资金、技术力量及设施设备;

2、项目单位应有专利、版权等自主知识产权,或在项目完成后可以形成自主知识产权。

(二)扶持标准

1、重大项目:符合区主导产业(含航天航空、现代装备、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专业领域)的自主创新项目。项目经专家评审综合评分在80分以上,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50-80万元的资助;对项目产值达到2000万元以上、且专家评审综合评分在90分以上,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80—100万元资助;超过以上标准的特别重大项目,需报区政府一事一议。

2、技术创新项目:推动我区以企业为主体、对提高区域高新技术产业的竞争能力、促进我区产业领域技术创新有重大推动作用的研发项目或产学研合作项目。对专家评审综合评分在70分以上的项目,区财政专项资金资助15-20万元;对专家综合评分在60分以上的项目,区财政专项资金资助8-12万元。

3、科学研究项目:为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事业进步开展的研究课题,主要包括农业科技攻关、农业技术研究、公共卫生、信息技术、环境保护、水环境治理等研究课题。项目经专家评审通过后,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6-10万元的资助。

4、决策咨询项目(软课题):根据区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情况,结合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国际大都市新城建设的重点、难点和紧迫问题,开展调研与咨询研究的重大课题。项目经专家评审通过后,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6-10万元的资助。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2、项目计划任务书、有关项目查新报告、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版权证书、著作权证书)等;已经完成的科研、技术攻关项目的有关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项目资助资金分两次拨付,在下达项目时先拨付80%,项目到期时,企业提交验收申请,区科委组织专家验收合格后,拨付其余资金;如项目成果被认定为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可免于验收。上年度应完成而未完成项目或未通过验收的单位,下一年度申报不予受理。

七、鼓励共享仪器设施设备

(一)申请条件

1、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属于区域内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成员单位;

2、所使用的仪器设备是企业开展该项技术创新的必要设施,购置原值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而企业确实未购置。

(二)扶持标准

区财政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研发和测试等发生费用总额的50%,每个项目最多可资助10万元,同一企业一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区内企业与区域内高校、科研院所、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成员单位签订的使用仪器设备的协议书或合同、仪器设备原值证明,以及发生相关费用的凭证复印件;如使用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成员单位的仪器设备,还需提供成员单位加盟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的相关证明和该仪器设备在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的编号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八、资助企业设立博士后工作站

(一)申请条件

已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在该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二)扶持标准

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企业,区财政专项资金根据工作站建设进度,在建立初期和建设中期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的扶持。

(三)申报材料

1、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立初期

(1)企业工商执照及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2)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建立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的批文复印件。

2、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中期

(1)企业博士后工作人员进站证明及有关协议复印件;

(2)工作站科研成果及自主知识产权相关证明复印件。

九、资助进站博士后科研

(一)申请条件

1、博士后进入本区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经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进入实践基地,工作一年以上。

2、博士后主持的科研项目被市级以上有关部门立项。

(二)扶持标准

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每人10万元的一次性科研资助。

(三)申报材料

1、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人员进站证明及有关协议复印件;

2、科研项目被市级以上部门立项的相关证明(在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办理登记手续的博士后出具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项目立项书)复印件;

3、博士后科研人员学历、学位证明等复印件。

十、鼓励培育科技小巨人企业

(一)申请条件

1、经市有关部门认定为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和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

2、经区有关部门认定为区科技小巨人企业(即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和区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

(二)扶持标准

1、对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和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按市相关要求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予以1:1匹配。

2、对区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资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市、区两级科技小巨人企业评定相关证明和上级拨款凭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十一、资助专利申请的费

(一)申请条件

1、申报资助的专利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且没有署名权和专利权的权属纠纷;

2、申请主体为专利的第一申请人(包括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

(二)扶持标准

区财政专项资金对每项发明专利资助2500元,实用新型专利资助800元,外观设计专利资助400元。

(三)申报材料

1、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2、市专利机构开具的费发票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或个人本区户籍证明复印件。

十二、资助申请国外发明专利

(一)申请条件

1、申报资助的专利已被其他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或授权,且没有署名权和专利权的权属纠纷;

2、申请主体为专利的第一申请人。

(二)扶持标准

1、每获得一个国家专利申请的,受理后资助15000元,获得授权后区财政专项资金资助15000元。

2、在香港或澳门申请发明专利的,受理后资助5000元,获得授权后区财政专项资金资助5000元。

3、每项发明专利最多资助3个国家或组织的申请。

(三)申报材料

1、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涉外专利机构出具的国外或港澳发明专利申请费用结算账单和发票复印件;

2、国外专利部门申请受理或授权的相关证明材料及中文译件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十三、奖励发明专利授权

(一)申请条件

1、申报资助的专利已经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且没有署名权和专利权的权属纠纷;

2、申请主体为专利的第一申请人(包括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

(二)扶持标准

每获得一项发明专利授权后,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申报材料

1、授权的专利证书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或个人本区户籍证明复印件。

十四、资助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一)申请条件

市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为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二)扶持标准

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给予市扶持资金50%的匹配资助。

(三)申报材料

1、市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十五、资助专利示范、试点、培育企业

(一)申请条件

被列为市专利示范、试点、培育企业的区内企业。

(二)扶持标准

获得市专利示范、试点、培育企业的企业,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10万、8万、6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三)申报材料

1、市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十六、资助企业制定和实施专利战略

(一)申请条件

被列为市企业专利战略制定试点项目的承担单位。

(二)扶持标准

区财政专项资金根据市财政资助金额一次性给予100%匹配。

(三)申报材料

1、市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十七、鼓励制定国家技术标准

(一)申请条件

企事业单位参与制定的国家技术标准(含国际标准、行业标准)经批准并。

(二)扶持标准

企事业单位参与制定的国家技术标准后,区财政专项资金对第一起草者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非第一起草者一次性奖励5万元。

(三)申报材料

1、经批准并的国家技术标准文本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十八、鼓励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登记

(一)申请条件

由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企业被认定为软件企业或产品获得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二)扶持标准

1、对经市主管部门认定的软件企业,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资助1万元。

2、对经市主管部门认定获得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的企业,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资助5000元。

(三)申报材料

1、市主管部门认定或批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十九、鼓励加快自主品牌建设

(一)申请条件

获得“中国世界名牌产品”、“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市名牌产品”、“市著名商标”等荣誉称号。

(二)扶持标准

1、获得“中国世界名牌产品”、“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等荣誉称号的企业,视其对社会及地方的贡献情况,区、镇(含街道和相关园区)两级按财力分配比例一次性奖励30~60万元。

2、对获得“市名牌产品”、“市著名商标”等荣誉称号的企业,视其对社会及地方的贡献情况,区、镇(含街道和相关园区)两级按财力分配比例一次性奖励10~30万元。

3、同年获得同一产品系列荣誉称号的,按就高原则补贴;同年获得两个产品系列荣誉称号的,其中一项减半补贴。

(三)申报材料

1、企业品牌获奖证书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二十、奖励发明专利转让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主体必须是注册纳税在本区的企业;

2、授权的发明专利已转让。

(二)扶持标准

1、对在区外转让的发明专利权人,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一次性奖励其技术转让所得总额的1%,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对在区内转让的发明专利权人,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一次性奖励其技术转让所得总额的1.5-3%。其中,转让金在500万元以下的项目,给予3%的资助;在500—1000万元之间的项目给予2-3%的资助;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给予1.5-2%的资助;此项资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登记簿副本、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转让合同及该项纳税单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或个人本区户籍证明复印件。

二十一、奖励发明专利实施

(一)申请条件

申请主体必须是对已授权的发明专利实施产业化企业。

(二)扶持标准

1、企业实施经转让的发明专利,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可按企业已支付转让金的1.5-3%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企业实施自有发明专利,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可按实际产生的经济效益一次性奖励10-2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发明专利当年年费发票、专利证书复印件;

2、专利转让合同以及经税务部门认可的新产品销售清单、纳税核定单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二十二、鼓励高端制造业发展

(一)申请条件

经认定,属航天航空、现代装备、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平板显示等高端制造业领域内的重点企业,且企业对提升区域经济实力有较大贡献,或者列入市、区重点推进的重大产业新建项目。

(二)扶持标准

1、对企业新建产业投资项目,根据项目前期建设投资情况,给予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贴息,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2、对企业实施技术改造的项目,根据项目实际投资额给予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贴息,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3、对投资大、建设周期长、特别重大的新建产业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可给予项目投资100%的贴息,贴息期最长不超过3年。

4、以上贴息均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按财力分配比例予以资助。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2、项目简介和实际发生额相关证明复印件。

二十三、鼓励智力密集型服务业发展

(一)申请条件

1、符合《产业发展重点支持目录(2008)》(沪府办发〔2008〕41号)前十类;

2、对提升区域经济实力有实际贡献。

(二)扶持标准

对企业自主申报扶持项目(交通补贴、房租补贴、人才补贴),经有关部门联合评审后,确定年度扶持的企业(项目)数量,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资助每个项目20—50万元的。超过50万元的项目一事一议。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3、企业的书面介绍及相关项目发生费用证明复印件。

二十四、鼓励智力密集型服务业载体建设

(一)申请条件

1、获得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生产业功能区和创意产业园区称号的园区;

2、列入区“三点一线”发展架构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点);

3、区政府同意设立的其他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生产业功能区、创意产业园区和物流园区。

(二)扶持标准

1、获得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生产业功能区称号的园区,根据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给予1:1的匹配。

2、符合申请条件的功能区(集聚区、园区),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给予规划制作费用最高不超过总额的50%、金额不超过80万元的补贴。

(三)申报材料

1、申请配套资金扶持的,需提供市拨付集聚区(功能区)引导资金相关证明复印件;

2、申请集聚区(功能区、创意产业园区和物流园区)规划制作、咨询论证、平台建设扶持的,需提供有关集聚区设立的证明以及相关经费投入的证明复印件。

二十五、鼓励引进企业总部(一)

(一)申请条件

1、经市主管部门认定的外资地区总部;

2、在经营期内,企业注册资本未减少。

(二)扶持标准

1、参照市对外资总部扶持标准(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务委等八部门关于<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若干实施意见的通知》),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按财力分配比例给予市本级财政扶持资金100%的匹配。

2、对特别重大的项目,报区政府一事一议。

(三)申报材料

1、经市有关部门认定为外资地区总部的相关证明及拨款凭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二十六、鼓励引进企业总部(二)

(一)申请条件

1、内资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是指在本区设立的以投资或授权形式,对多个区域内的企业、机构行使管理、采购、营销、结算、投资决策和研发服务职能。其中地区总部在管理区域内投资或者授权管理的企业不少于5个。

2、内资企业总部总资产达到20亿或净资产达到6亿元;地区总部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上且资助期内年均营业额在5亿元以上。

(二)扶持标准

1、参照对外资地区总部扶持标准,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按财力分配比例给予资助。

2、对特别重大的项目,报区政府一事一议。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企业书面材料(公司概况、业务范围、销售收入及纳税等情况介绍);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公司章程、验资报告;

3、申报企业近期(1年以内)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复印件;

4、申报企业投资或者授权管理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验资报告,主要投资者委托申报企业进行授权管理的委托书复印件。

二十七、鼓励企业技术改造节能降耗(一)

(一)申请条件

1、年综合能耗在5000-10000吨标准煤的企业和部分年综合能耗在2000-5000吨标准煤的能耗超标企业;

2、项目实施单位必需具备完善的能源计量、统计和管理体系。

(二)扶持标准

对于符合条件的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源审计工作,在审计项目完成通过验收后,区财政专项资金资助5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国家和本市、本区有关部门的项目立项文件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二十八、鼓励技术改造节能降耗(二)

(一)申请条件

1、单个项目年节能量在200吨(含200吨)标准煤以上的节能技改项目;

2、项目实施单位具备完善的能源计量、统计和管理体系。

(二)扶持标准

1、根据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所取得的实际节能量(年节约每吨标准煤奖励300元),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给予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获得市主管部门节能技改奖励的项目,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根据市有关要求配套奖励。

(三)申报材料

1、国家和本市、本区有关部门的项目立项文件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二十九、鼓励技术改造节能降耗(三)

(一)申请条件

1、企业年耗能在500吨标准煤以上;

2、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备一定的节能管理或工程经验。

(二)扶持标准

区财政专项资金按每人1500-2000元的培训费用标准补贴给企业。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2、企业培训节能工程师发生费用的相关凭证复印件。

三十、鼓励产业结构调整腾出空间发展优势产业

(一)申请条件

1、列入年度市重点推进的签约项目;

2、列入年度区推进的签约项目。

(二)扶持标准

1、对于列入市重点推进的项目,区财政专项资金按市核拨的专项扶持资金给予1:1匹配;

2、区推进项目参照当年度市专项扶持资金标准给予专项扶持。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调整方案;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3、上一年度能耗表(区统计局盖章)复印件;

4、列入区推进项目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三十一、鼓励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一)申请条件

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并经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受理。

(二)扶持标准

对企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相关费用,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补贴5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受理单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三十二、支持企业债券融资

(一)申请条件

1、成功发行企业债券或短期融资券的企业;

2、已列入区中小企业债券融资备选企业,进入企业债券和短期融资券发行准备阶段,并已支付有关发行费用。

(二)扶持标准

对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或短期融资券所承担的担保费、评级费、审计费予以50%的补贴。

(三)申报材料

1、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发行企业债券或短期融资券相关证明复印件;

2、区有关部门出具债券融资备选企业相关证明复印件;

3、企业与中介机构签署的有关合同及支付相关费用凭证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三十三、鼓励企业上市

(一)申请条件

1、已列入区中小企业上市培育企业,进入上市阶段的;

2、引进成功上市或借壳上市的企业。

(二)扶持标准

1、对由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且已在证监局辅导备案的企业,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补贴50万元;对已通过证监局辅导验收,且申报材料经证监会正式受理的企业,区财政专项资金再一次性补贴100万元。

2、对拟上市企业因上市原因而筹措的银行贷款的拟上市企业,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按财力分配比例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一年期利息予以5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3、对实行借“壳”上市并将其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迁至本区内的公司,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改制后的股份制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2、企业辅导备案公告复印件;

3、证监会正式受理、证券交易所上市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企业银行贷款合同复印件。

三十四、支持青年创新创业(一)

(一)申请条件

1、以从事高新技术的开发、生产与经营为主业;

2、企业主要负责人为35周岁以下的创业青年。

(二)扶持标准

区财政专项资金根据“YBC—紫竹专项基金”今后三年扶持项目给予相应支持(由YBC—紫竹专项基金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和运作)。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证复印件;

2、“YBC”项目计划任务书。

三十五、支持留学生创新创业(二)

(一)申请条件

1、留学回国人员回国未满5年,且在本区注册兴办研发型、实体型企业未满3年,从事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开发;

2、申报主体是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的企业,所资助款项用于企业科研项目的孵化和产业化。

(二)扶持标准

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资助5-1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企业工商执照及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2、留学人员身份、户籍、学历、学位证明等复印件。

三十六、鼓励引进创业风险投资

(一)申请条件

创业投资企业对注册纳税在本区企业或企业自主创新项目进行风险投资,资金实际到位。

(二)扶持标准

1、对成功引进世界著名投资公司风险投资的项目,引导基金可按其实际到位资金跟进投资;

2、引导基金还可以通过参股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创业投资企业;

3、对风险投资公司投资本区企业的,区财政专项资金根据其实际到位资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数给予补贴,其中对区内投资公司投资给予100%的贴息,对区外投资公司投资给予50%贴息,贴息期最长不超过三年。

(三)申报材料

1、创业投资机构与区内企业签订风险投资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以及风险投资机构实际到位资金的相关凭证复印件。

三十七、鼓励科技中介机构服务(一)

(一)申请条件

科技中介机构为注册纳税在本区的企事业单位科技项目开展技术扩散(如技术产权交易所、技术市场等)、成果转化(如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等提供了切实有效的专业化服务。

(二)扶持标准

1、对注册纳税在区内的科技中介机构,区财政专项资金根据其服务项目的中介费用最高给予20%的奖励;

2、对注册纳税在区外的科技中介机构,区财政专项资金根据其服务项目的中介费用最高给予10%的奖励。

(三)申报材料

1、科技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2、与区内企事业单位签订的科技中介服务项目合同书、中介费用的相关凭证复印件。

三十八、鼓励科技中介机构服务(二)

(一)申请条件

1、办公地点在莘闵园区、863()软件孵化基地、沧源科技园、紫竹大学生创业中心、漕河泾创新创业园、吴泾科技园等孵化器内;

2、科技中介机构为区内企事业单位开展科技中介服务(包括技术扩散、成果转化、科技评估、创新决策与管理咨询等)的业务收入占其年度业务总收入的20%以上。

(二)扶持标准

科技中介机构租赁指定孵化器的自用办公用房,按孵化器同期房租标准,租用面积在100平方米以内,区财政专项资金当年度给予50%的房租补贴;租用面积在100平米以上的,按100平方米的标准核算。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2、为本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科技中介服务的项目合同书以及相关服务费用凭证复印件;

3、与指定孵化器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书以及交纳房租费用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三十九、加强孵化器建设(一)

(一)申请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3000平方米以上的孵化物理空间,并配备通讯、网络与办公等方面的共享设施;

2、管理规范,可为企业提供商务、资金、信息、咨询、市场、技术开发与交流等多方面的服务;

3、在该机构提供的场地内的在孵企业达30家以上。

(二)扶持标准

1、对孵化器建立专业技术实验室、技术测试等共性技术平台、为入孵企业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提供专项技术服务等,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项目总费用10%—30%的支持,同一项目最高不超过30万元。

2、对孵化器构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管理、金融、法律等服务发生的费用,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10%--20%的相应补贴,同一项目每年最多不超过10万元。

(三)申报材料

孵化器公益性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的计划任务书及其相关费用凭证复印件。

四十、加强孵化器建设(二)

(一)申请条件

1、办公地点在莘闵园区、863()软件孵化基地、沧源科技园、紫竹大学生创业中心、漕河泾创新创业园、吴泾科技园等孵化器内;

2、企业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下,营业时间不满3年。

(二)扶持标准

企业租赁指定孵化器的办公用房,按孵化器同期房租标准,租用面积在100平方米以内,当年度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50%的房租补贴;租用面积在100平米以上的,按100平方米的标准给予50%的房租补贴。

(三)申报材料

1、企业的营业执照、及当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2、与指定孵化器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书以及交纳房租费用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四十一、奖励获得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

(一)申请条件

科技项目获得部级、市级科学技术奖。

(二)扶持标准

1、对注册、纳税在本区的企事业单位的获奖项目,区财政专项资金按上级奖励金额给予100%的匹配奖励。

2、对经营地在本区的企事业单位的获奖项目,区财政专项资金根据其对地方的贡献情况给予50%的匹配奖励。

3、对获得部级、市级最高科学技术奖的个人,区财政专项资金根据上级奖励金额分别给予10%的匹配奖励。

(三)申报材料

1、项目单位工商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2、项目获奖批文或获奖证书、上级资金拨款凭证复印件。

四十二、奖励区科技成果奖

(一)申请条件

项目经区科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按有关要求评定为区科技成果奖一、二和三等奖。

(二)扶持标准

1、对获得区科技成果奖一等奖,区财政专项资金奖励3万元。

2、对获得区科技成果奖二等奖,区财政专项资金奖励2万元。

3、对获得区科技成果奖三等奖,区财政专项资金奖励1万元。

(三)申报材料

区科学技术成果奖获奖凭证复印件。

四十三、资助两院(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购房

(一)申请条件

在本区企业签约服务两年以上。

(二)扶持标准

院士在本区购买自住商品房,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资助房款总额的20%,但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院士与本区企业签订的工作协议复印件;

2、院士的专家证明复印件;

3、院士购房合同(房产证)与购房发票复印件。

四十四、为研发机构高级人才子女就读提供优质服务

(一)申报条件

1、监护人为受聘于区内研发机构的高级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

2、监护人持本市户口(含蓝印户口,下同)或市居住证。

3、符合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

(二)相关标准

1、受惠对象享有本区同龄户籍学生同等优惠待遇。

2、选择本区民办学校的,由区教育考试中心推荐,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解决。

3、选择本区公办学校的,由区教育考试中心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入学或根据家长要求,提供适当的公办学校给予选择。

4、研发机构高级人才子女在校期间的评优、奖励等与其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申报材料

1、入读小学需提供监护人及子女的本市户口或居住证、预防接种卡、购(租)房合同、研发机构高级人才证明及聘用证明复印件。

2、入读中学需提供监护人及子女的本市户口或居住证、毕业生材料(毕业生登记表、预防接种卡、体育合格登记表、体质健康卡、小学毕业证书)、购(租)房合同、研发机构高级人才证明及聘用证明复印件。

3、转学需提供监护人及子女的本市户口或居住证、学籍档案(转学证明、学籍卡、预防接种卡、体育合格登记表、体质健康卡),购(租)房合同、研发机构高级人才证明及聘用证明复印件。

四十五、为研发机构高级人才医疗卫生提供优质服务

(一)申报条件

高级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受聘于区内研发机构一年以上。

(二)服务方式

1、研发机构高级人才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适宜的社区卫生服务,建立个人电子健康档案,定期开展健康服务咨询和特定项目的体检,提供常备、常用药物的使用指导及个性化的就医指导及疾病的预防和管理。

2、区域医疗中心为研发机构高级人才提供专家级的“健康卫士”服务,区内二级甲等医院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与研发机构高级人才结对,根据研发机构高级人才及其直系家属的需要及时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指导和服务。

3、研发机构的高级人才直系家属到医院就诊,医院给予优先挂号、优先检查、优先化验、优先收费、优先配药、优先住院的“六优先”服务。

(三)申报材料

1、研发机构高级人才证明及聘用证明复印件;

2、企业申请材料及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四十六、为研发机构高级人才家属就业提供优质服务

(一)申报条件

1、受聘于本区研发机构的高级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亲属;

2、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在劳动年龄段、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

(二)服务方式

1、对有市场就业能力的优先积极推荐实现就业。

2、对就业条件差难以通过市场就业,且家庭生活特别困难,需要接受就业援助的本市户籍人员进行托底安置。

3、对需要了解各项劳动保障政策以及其他相关事项的安排专人进行职业指导。

4、需要参加政府补贴培训的提供指导并对本市户籍人员办理职业培训帐户卡。

5、个人想创业的提供专家咨询、辅导。

6、其它就业服务方面的按有关规定提供帮助。

(三)申报材料

1、研发机构高级人才证明及聘用证明复印件;

2、企业申请材料及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四十七、加强政府采购支持

(一)申请条件

1、已列入国家政府采购目录;

2、已被授予“中国名牌产品”、“名牌产品”称号;

3、列入《市专利新产品认定目录》名单;

4、已被市有关部门认定为市重点新产品;

5、企业已实施的被市有关部门确定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主要产品;

6、已被国家或市重大工程项目中采购使用的企业产品。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即可申请。

(二)扶持方式

1、梳理本区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列入自主创新产品采购计划,加强自主创新产品采购管理。

2、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产品,区招管办通过组织产品推介、优先采购、合同优惠等形式予以支持。

(三)申报材料

1、企业产品被市有关方面认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四十八、附则

(一)申报对象

本操作办法适用于注册和纳税在本区的企事业单位,以及区

域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或个人。

(二)操作流程

1、申报对象在区政府网站或区科技网(下载表格,按本操作办法要求准备书面申报材料;

2、区科委在区证照办理中心服务窗口统一接收各项申请材料;

3、区科委根据各项目操作办法的主管部门分工情况,分别送达主管部门在区证照办理中心的窗口,各主管部门同时做好受理登记。未在区证照办理中心设窗口的主管单位,需指定人员到区科委窗口接收材料并做好受理登记;

3、各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把符合条件的单位名单及享受政策扶持的标准函送区财政局;

4、区财政局按相关要求做好资金划拨,每月将《区科技政策扶持奖励申请表》及对应的专项资金拨款单反馈给区证照办理中心的区科委服务窗口。

(三)受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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