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博物馆文集》杂志投稿要求,如下:
(1)来稿要求论点明确、文字简练、数据可靠,论文一般包括题目、作者、单位、摘要、关键词、英文译文、正文、符号说明和参考文献等。
(2)编号应顶格书写。有标题时,在编号后空一字再写标题,另起一行写具体内容。无标题时,编号后空一字写具体内容。
(3)“一”后加“、”号,“l”后加“.”,(一)、(l)不加任何标点,‘第一”、‘首先”后面均要加“,”号。
(4)来稿请注明所投栏目,文章的著录格式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7714-2015(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5)获基金资助的论文,应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及基金项目编号,且按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填写; 如获多项基金资助,应依次列出。
(6)来稿请在正文前写150字左右的摘要和3至6个关键词,摘要不宜以第三人称写成文章结构介绍,并且不得含自我评价。
(7)作者单位加圆括号排在作者署名下方,单位应写全称、所在省份、城市和邮政编码。外国作者单位应注明国名。不同单位的作者应标注清楚。
(8)数字用法:凡公元纪年、年代、年、月、日、时刻、各种记数与计量等均采用阿拉伯数字;夏历、清代及其以前纪年、星期几、数字作为语素构成的定型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临近两数字并列连用的概略语等用汉字数字。
(9)同一注释里如需罗列多条同类文献的,一般按时间顺序排列,用分号隔开(但依论证重要程度排列的文献次序除外)。同一注释里中外文文献混合排列的,结尾所使用的句号以最后文献的语种所对应的格式为准。
(10)本刊对拟用稿件有修改权,不同意修改者请在来稿时声明。来稿一概不退,请作者自行保留原件。本刊审稿周期为三个月,如三个月内未收到回复,作者即可自行处理稿件。
《桂林博物馆文集》杂志是由桂林博物馆主办的年刊,审稿周期预计为1个月内。该杂志的栏目设置丰富多样,涵盖历史学研究、考古学研究、文物研究与保护、文化遗产论坛等。
该杂志为学者们提供了一个交流学术成果和经验的平台,发表的文章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践价值,为读者提供更多的实践案例和行业信息,得到了广大读者的广泛关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