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用益权,应该具备用益物权的全部流转权能。目前,农村宅基地在流转上具有诸多限制,这种状况不利于对农民权益的最大保护。今后,必须结合《物权法》实质精神之所在,完善宅基地流转法律制度,以最大限度地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全面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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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改革与开放
期刊级别:省级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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