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纪检监察工作研究》杂志投稿要求,如下:
(1)首页中还应包括基金项目、作者简介和谢辞等。请勿一稿多投。作者投稿时请自留底稿,本刊不退稿,1个月内若未接到录用信息,作者可自行处理。
(2)一级标题用“一、二、……” 来标识,二级标题用“(一)、(二)、……”来标识,三级标题用“1.2.”来标识,四级标题用“(1)、(2)”来标识。
(3)引文标注采用脚注形式,用阿拉伯圈码(①②③……)统一编码,编码置于引文右上角,每页重新编码。请注意核对引文,确保出处无误。
(4)参考文献应是公开出版物,以便审者、编者、读者查证。引用文献请尽量不要超过5年(最好2年以内),以其在正文中出现的顺序排序。
(5)论文为科研课题、项目成果的,需注明课题、项目名称,并在同括号内填写课题或项目编号,如为多项课题、项目成果应依次列卅,以分号分隔。
(6)内容摘要:反映研究对象和范围、采用的研究手段和方法、得出的核心结论,体现论文的创新性和学术影响,旨在提高论文的引用量与转载量。一般以400-500字为宜。
(7)稿件应在首页以脚注形式注明作者中文姓名、工作单位、学位、职务或职称、研究方向、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宅电、单位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
(8)投稿论文图版切勿图文混排。请按图版在文中的出现顺序分别编号(图1、图2……),以jpg文件格式保存,并将图版编号标于文中相应位置;文末另请标明图版序号和图释说明。
(9)脚注中的外文参考文献要用外文原文,作者、书名、杂志名字体一致采用TimesNewRoman,书名、杂志名等用斜体,其余采用正体。
(10)文章做到主题明确、结构合理、论据可靠、逻辑清晰。来稿文责自负,但本刊有权进行技术性修改;如不同意修改,请在来稿中注明。
《高等学校纪检监察工作研究》杂志是由北京市高等教育学会主办的年刊,审稿周期预计为1个月内。该杂志的栏目设置丰富多样,涵盖纪检监察制度和政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建设、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反腐败斗争经验和机制创新等。
该杂志为学者们提供了一个交流学术成果和经验的平台,发表的文章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践价值,为读者提供更多的实践案例和行业信息,得到了广大读者的广泛关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