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民政》杂志投稿要求,如下:
(1)文稿要求观点正确,立论新颖,主题鲜明,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学术价值。文稿应未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
(2)如多位作者之间用“,”隔开,不同工作单位的作者,应在姓名右上角加注不同的阿拉伯数字序号,并在其工作单位名称之前加与作者姓名序号相同的数字,各工作单位之间连排时以分号“;”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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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同一文献两次或两次以上引用,第二次引用时,若紧接第一次引用注文,则径注“同上注,第×页”;若第二次与第一次引用之间有其他注释,则在作者名之后,注明“前引注N,第×页”。
(5)文章正文的标题、表格、图、公式以及脚注应分别连续编号。
广东民政杂志发文分析
广东民政主要机构发文分析
| 机构名称 | 发文量 | 主要研究主题 |
| 广东省民政厅 | 61 | 民政;社会主义;主义;福利;政工 |
| 海丰县民政局 | 39 | 民政;政工;双拥;民政工作;政府 |
| 江门市民政局 | 27 | 民政;政工;民政工作;慈善;勇于 |
| 《广东民政》编辑部 | 25 | 民政;政府;人民;社会;社会保障 |
| 惠州市民政局 | 21 | 社会救助;群众;救助;民政;低保 |
| 四会市民政局 | 17 | 政府;民政;健康;低保;农村 |
| 广东省民间组织管理局 | 15 | 社会组织;社会;民间组织;行业协会;民政 |
| 惠来县民政局 | 14 | 民政;民政部;民政部门;特困;特困户 |
| 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 | 13 | 救助;人民;人为本;书记;乞讨 |
| 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 | 12 | 社会工作;民政;政工;民政工作;善事 |
《广东民政》杂志是由广东省民政学会主办的月刊,审稿周期预计为1个月内。该杂志的栏目设置丰富多样,涵盖卷首页、特别关注、民政文苑、岭南视点、美文悦读、岭南视点、他山之石等等。
该杂志为学者们提供了一个交流学术成果和经验的平台,发表的文章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践价值,为读者提供更多的实践案例和行业信息,得到了广大读者的广泛关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