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大学学报》杂志的收稿方向主要包括:法学研究、思政研究、外语教学研究、教育研究、文学与艺术研究、传媒学研究、经济学研究、应用研究等。
该杂志收稿方向广泛,涵盖了教育的多个重要领域和前沿话题,为教育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个交流和分享学术成果的重要平台。
《鄂州大学学报》杂志投稿要求
(1)质量要求:具有原创性、创新性、实践性、推广性。稿件强调首发。所有来稿须在文章首页以脚注形式注明是否在其他刊物或媒体(包括自媒体)上公开发表过。
(2)各级标题依次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如1,1.1,一般以1~2级为宜(宜少不宜多)。
(3)正文各层次内容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同级标题不同层次的数字之间用下圆点相隔,最末数字不加标点。如:正文一级标题序号用1,二级用1.1,三级用1.1.1,均左顶格书写,后空一格写标题。
(4)引用多作者文章合成之文集时,应首先注明特定文章作者,然后依次为文章名,文集编者名,收入该文之文集名,出版者,地点及版次,页码。
(5)获得国家基金资助和省部级科研项目的文章请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及编号,按项目证明文字材料标示清楚。
(6)摘要应全面概括论文的主要内容,明确反映作者的主要观点,不能仅仅笼统地介绍论文的思路和结构,避免使用“本文主张”“笔者认为”等评价方式。关键词应为反映论文核心内容的专业术语,一般3至5个。
(7)作者及其工作单位中姓名、单位均居中单列。工作单位包括单位及部门全称、所在省市名及邮政编码,单位名称与省市名之间应以逗号分隔,用圆括号括起。
(8)如图表下有标注补充说明或资料来源,格式为:先标注补充说明,再另起一段标注资料来源,具体为:“注”须标注于图表的下方,以句号结尾;“资料来源”须标注于“注”的下方,并按正文引用格式标注文献。
(9)稿件中的注释请以脚注形式在当页页脚标出。引用报刊资料,请注明作者姓名、文章标题、刊名、刊期;引用书籍资料,请注明作者姓名、书名、出版社、出版时间和页码;引用互联网资料,请注明作者姓名、文献名、网址和时间。
(10)编辑部对来稿有删改权。不同意删改的稿件请在稿件中声明,编辑部保留对不同意删改稿件进行撤换的权力。投稿后3个月内如没有收到录用或退稿通知,请自行处理。
《鄂州大学学报》杂志是由湖北省教育厅主管和鄂州大学主办的学术理论期刊,创刊于1988年,国内外公开发行,国际刊号ISSN为1008-9004,国内刊号CN为42-1454/G4,该杂志级别为省级期刊,预计审稿周期为1个月内。
该杂志在学术界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多次获得国内外权威奖项,如Caj-cd规范获奖期刊、中国优秀期刊遴选数据库、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期刊等。
在收录方面,《鄂州大学学报》杂志被多个知名数据库收录,包括:知网收录(中)、维普收录(中)、万方收录(中)、国家图书馆馆藏、上海图书馆馆藏等,在教育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影响力,是教育研究者和实践者的重要参考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