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文学研究集刊杂志投稿要求是什么?

《东方文学研究集刊》杂志投稿要求,如下:

(1)著作类:作者(译者)姓名、书名、出版地、出版社名称、出版年份、页码(直接引文时标明)。论文类:作者姓名、文章名、所载报刊名称、年份、期号、页码。

(2)文中应拟出小标题,以(一)、(二)、为序,层次不宜过多。文首要有相关的交待与评析。

(3)“一”后加“、”号,“l”后加“.”,(一)、(l)不加任何标点,‘第一”、‘首先”后面均要加“,”号。

(4)参考文献:参考文献以作者亲自阅读过的近5 年文献为主,一般不少于15 条,文献按顺序编码制著录。

(5)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攻关项目,应脚注于文题页左下方,如“基金项目:基金资助(编号)”,并附基金证书及复印件。

(6)提供中文内容提要,提要篇幅为200—300 字。力求充分说明文章的核心、论证方法及研究价值,语言准确精炼。

(7)作者署名:多位作者之间以逗号分隔;作者来自不同单位的,在作者名右上角注l,2…,单位分别标注,以分号隔开。并在作者单位名称前标注1.2--工作单位、所在省市名、邮政编码,加圆括号置于作者署名下方。

(8)计量单位一律采用中国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有国际符号的计量单位均用符号表示;数值和国际计量单位间应有空格,若之间有汉字则无须空格;复合单位不使用除法格式,而使用乘积格式。

(9)注释的方式,序号用①、②、③、④……的形式,注释格式为,著者:文献名,出版社名(或杂志名),出版年(或杂志期次),页码。

(10)根据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编辑部对来稿有权做文字性和技术性的修改、删减。如有特殊情况请在稿件附言中注明

《东方文学研究集刊》杂志是由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大学东方文学研究中心主办的年刊,审稿周期预计为1个月内。该杂志的栏目设置丰富多样,涵盖民族文学和民间文学、泰戈尔诞辰160年纪念专栏、作家作品研究等。

该杂志为学者们提供了一个交流学术成果和经验的平台,发表的文章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践价值,为读者提供更多的实践案例和行业信息,得到了广大读者的广泛关注和引用。

东方文学研究集刊杂志

东方文学研究集刊杂志

主管单位: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大学东方文学研究中心

主办单位: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大学东方文学研究中心

年刊,正版杂志,提供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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