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土文献语言研究》杂志投稿要求,如下:
(1)来稿符合本刊宗旨和方针,需要具有一定的理论研究价值和实践价值。须严格遵守学术规范,无剽窃、抄袭行为;切勿一稿多投,文责自负。
(2)标题。不超过3级。分别以“一、(一)1.”表示。前两级标题后面一般断行,尾部不带句号。第3级一般不断行,加句号。
(3)正文各层次内容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同级标题不同层次的数字之间用下圆点相隔,最末数字不加标点。如:正文一级标题序号用1,二级用1.1,三级用1.1.1,均左顶格书写,后空一格写标题。
(4)参考文献在文中需用括号表示著者和出版年信息,例如(王玲,1983),著录根据《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7714—2015)国家标准的规定执行。
(5)属于基金资助项目成果的论文需注明:基金名称、项目编号。本刊优先录用省级以上基金资助项目成果论文。
(6)摘要应能客观地反映论文主要内容的信息,具有自明性、独立性和完整性,一般不分段,形成一篇完整的短文。包括研究的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一般不超过200字。
(7)作者信息应当包括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工作单位要求规范、统一、稳定,写出一、二级单位)、城市名和邮政编码,以及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城市名的英文翻译。另应提供详细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子信箱、联系电话、传真等。
(8)图、表和照片应尽量精简,附图须用计算机绘制,或扫描插入文稿中。试验点必须准确,线条应均匀、可辨、分清虚实,应尽量避免图内有图注。
(9)注释采用脚注,每页重新编号,著作的注释内容依次为:作者、书名、卷册、出版者、出版年份、页码,期刊的注释内容依次为:作者、文章名、期刊名、年份、期数。
(10)文稿内容力求充实、论点鲜明,文字精练,资料和数据正确可靠。除非附有特别声明,凡向本编辑部投稿者,均视为接受上述要约。
《出土文献语言研究》杂志是由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华南师范大学)主办的半年刊,审稿周期预计为1个月内。该杂志的栏目设置丰富多样,涵盖學人專欄、殷商甲骨文及其語言研究、出土兩周文獻及其語言研究、出土秦漢文獻及其語言研究、出土文獻與傳世文獻研究等。
该杂志为学者们提供了一个交流学术成果和经验的平台,发表的文章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践价值,为读者提供更多的实践案例和行业信息,得到了广大读者的广泛关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