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与艺术研究杂志收稿方向有哪些?

《传媒与艺术研究》杂志的收稿方向主要包括:新闻与传播、影视文化、舞台艺术、美术与设计、文学品鉴、高教园地、文化与传播等。

该杂志收稿方向广泛,涵盖了艺术的多个重要领域和前沿话题,为艺术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个交流和分享学术成果的重要平台。

《传媒与艺术研究》杂志投稿要求

(1)本刊对刊发的文章拥有版权,不得擅自转载、改编。凡转载、改编务经我刊同意,违者必究。稿件的作者署名、保密和是否侵权等问题均由作者自行负责。

(2)小标题单独占一行,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从1开始)表示为:1.1、1.2、……2.1、2.2、……

(3)正文中各级标题一律用中文数字连续编号,一级标题编号为“一”“二”,二级标题编号为“(一)”“(二)”。

(4)参考文献尽可能使用近5年公开发表的文献,数量在10—30条,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标出,并将序号置于方括号中,排列于文后。

(5)文稿凡属基金资助项目,应写明基金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基金项目名称应按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正式名称填写,投稿时附基金项目证明复印件,本刊将优先录用和发表。

(6)摘要与关键词:摘要为论文内容的高度浓缩和准确简洁的摘录,应写得简明扼要,篇幅要短,关键词可选取论文中起关键作用,最能说明问题、代表中心内容特征的最有意义的单词或词组3至5个。

(7)在篇首页写明所有作者的作者简介,包括出生年、性别、学历、现职称(职务)等:须有作者姓名的拼音、工作单位的英译文。

(8)文中量和单位一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最新标准。各种符号、字母应注意正确标示大、小写和正、斜体,其上下角标字符的位置高低应区别明显。标点符号的使用要准确。

(9)本刊注释均采用脚注形式,文末不列参考文献。注释序号采用1,2,3……;同一文献被反复引用者,从第二次引注开始可标为“同注某某”。

(10)作者若不允许本刊对文稿作文字性及少量内容删改,请来稿时声明。凡投稿后1个月内未接到稿件处理通知的作者,请及时与本刊联系。

《传媒与艺术研究》杂志是由河北传媒学院;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主管和河北传媒学院;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主办的学术理论期刊,创刊于2018年,该杂志级别为省级期刊,预计审稿周期为1个月内。

该杂志在学术界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多次获得国内外权威奖项,如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等。

在收录方面,《传媒与艺术研究》杂志被多个知名数据库收录,包括:知网收录(中)等,在艺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影响力,是艺术研究者和实践者的重要参考刊物。

传媒与艺术研究杂志

传媒与艺术研究杂志

主管单位:河北传媒学院;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

主办单位:河北传媒学院;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

全年订价:¥280.00,季刊,正版杂志,提供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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