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重大改革举措,2017年10月,财政部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本制度的高校,不再执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本文从高校工资核算实务的角度出发,分析对比新旧会计制度中涉及工资核算的科目设置以及账务核算情况。分析新政府会计制度下,高校工资核算面临的问题,如何做好工资核算工作,促进新政府会计制度顺利实施。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