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年前,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作出了《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恰在今年2月19日,中央举办了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标志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我有幸作为当年两个《决定》研究起草工作的参与者,抚今追昔,感慨颇多。借此机会,我就坚持综合治理方针,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谈点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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