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史学杂志投稿要求是什么?

《北京史学》杂志投稿要求,如下:

(1)稿件文责自负。根据《著作权法》,结合本刊具体情况,编辑部可作文字修改、删节;凡涉及原意的重大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修改稿逾期3个月不返回者,按自动退稿处理。

(2)同一文献反复引用者,用在正文中首次引用的文献序号标注;正文中引用的参考文献有两位作者时中间用“和”连接,有三位或以上作者时用第一作者加“等”。引用外文文献时只用作者的姓。

(3)具体、确切概括文章要旨。中文标题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必要时可加副标题。论文标题需同时翻译成相应的英文题名。

(4)注释用于对文章正文作补充论说的文字,采用页下注,注号用①②③;参考文献用于说明引文出处,采用文末注,用[1][2][3]顺序标注。

(5)作者署名:作者署名置于标题正下方。作者的工作单位应标明单位全称,连同所在省、市(县)名及邮政编码,加圆括号置于作者署名的下方。

(6)文章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明性,内容一般包括研究目的、方法及主要结果与结论,应是一篇完整的短文,字数100-200字;提供3个以上关键词。

(7)基金项目:指文章产出的资金背景。如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博士点基金等。获得基金项目的文章应注明其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

(8)语言要求:稿件应当用清晰简练的语言表达,避免使用过于晦涩或难以理解的专业术语,确保读者能够轻松理解。

(9)原创性:稿件必须为作者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未曾在其他刊物或平台上公开发表。请作者确保研究内容的独特性和创新性,避免与已有研究重复。

(10)规范性:稿件应符合学术规范,包括引用格式、注释方式等。请作者认真核对引用文献,确保引文准确、完整,避免出现学术不端行为。

《北京史学》杂志是由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主办的半年刊,审稿周期预计为1个月内。该杂志的栏目设置丰富多样,涵盖社会经济、史迹考辨、政治探究、学苑芳菲、附录等。

该杂志为学者们提供了一个交流学术成果和经验的平台,发表的文章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践价值,为读者提供更多的实践案例和行业信息,得到了广大读者的广泛关注和引用。

北京史学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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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

主办单位: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

半年刊,正版杂志,提供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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