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与法律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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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与法律》杂志在全国影响力巨大,创刊于1982年,公开发行的月刊杂志。创刊以来,办刊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主要栏目设置有:评论、市场经济与法制、政治体制改革与法制建设、专题论文、立法工作探索、司法实务研究、基层政权建设研究、争鸣园地等。
  • 主管单位:上海社会科学院
  • 主办单位: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 国际刊号:1005-9512
  • 国内刊号:31-1106/D
  • 出版地方:上海
  • 邮发代号:4-375
  • 创刊时间:1982
  • 发行周期:月刊
  • 期刊开本:A4
  • 复合影响因子:4.1
  • 综合影响因子:3.259
相关期刊
服务介绍

政治与法律 2012年第10期杂志 文档列表

政治与法律杂志主题研讨

我国司法改革的路径和问题:关于法官如何吸纳和体现民意的思考——以判文解释为视角

摘要:在中国,司法解释权是一种相对独立的权力,判丈解释不属于司法解释,不具有司法解释的效力。现实生活中法官的能动性受到抑制,不少法官只是机械地适用法律,远不能适应千变万化的社会现实的司法需求,严格依法办事的结果与“民意”相背的情形难以避免。在现代社会中,如何吸纳民意已成为民众参与社会管理、参与司法和对司法实施监督的重要问题。应正确认识司法实践中运用判文解释的必然性及其与吸纳民意的内在关系;通过判文解释有效吸纳民意,化解司法和民意冲突,实现社会管理创新。
2-13

司法民主的正当性及其限度

摘要:在新一轮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对司法民主的正当性及其限度进行探讨,将有助于把握改革的重点以及司法民主的推进方向。将民主性因素注入司法,必须确保司法具有一定程度的独立空间,避免司法的政治化倾向,并强调一种制度化和程序化的推进方式。
14-22

国家结构形式中的司法权配置问题研究

摘要:从国家结构形式理论对司法权配置进行研究的核心问题在于:如何通过合理设置司法机构和划分司法权力,满足现代国家对司法公正的追求和最大化实现司法权的制度价值。通过对联邦制和单一制国家的司法权配置模式进行比较分析,可以看到司法权实际上是被排除在中央与地方分权理论范畴以外的,司法权管辖区域应避免与行政区重合,并且各级法官的任命均是由中央的高级别权力予以掌控的。在中国语境之下,借鉴国外的制度经验,应改革现有司法权配置模式,破除现实存在的司法权地方化和司法权行政化这两大影响司法公正的障碍性问题,实现司法权的统一配置和司法独立。
23-32

人权保障观念下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诉讼化构造

摘要:2012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了检察机关逮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目的在于使审前羁押制度独立于办案期限制度,兼顾人权保障和诉讼保障两种价值,使取保候审成为常态,羁押成为例外,审查模式上减少审批色彩,加强诉讼化改造。羁押必要性审查应当定位于诉讼监督,适用于所有逮捕案件,并实现相对诉讼化。羁押必要性的判断标准应当排除绝对羁押必要条件,建立符合比例原则的个案评价体系,引入必要的外部监督形式,还要完善保障诉讼的羁押替代措施。
33-40
政治与法律杂志经济刑法

单位犯罪与共同犯罪关系辨析——以一起单位集资诈骗案为例

摘要: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之间在刑法理论层面不是共同犯罪,但相关单位犯罪司法解释性文件和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单位犯罪案件又与刑法理论层面的这种规定存在一种紧张与对立,这就迫使我们应该在一定限度内承认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之间本质上是共同犯罪关系,才有可能解决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相关直接责任人员的定罪量刑问题。在单位犯罪构成共同犯罪的前提下,根据直接负责人员主观故意的不同,可以对不同的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定罪量刑。
41-48

小额普通发票犯罪的司法实践难题及其对策——兼论普通发票犯罪定罪量刑的发票份数与面额标准之协调

摘要:持有伪造的普通发票的追诉标准之一是持有伪造的普通发票200份以上,实践中大量持有伪造小额普通发票的无证经营者、个体小商贩因此标准而被刑事追诉,这有违本罪立法本意和刑法的谦抑精神。普通发票与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存在诸多差异,相应犯罪的两种定罪量刑标准比例不能简单援用。当前,司法实践中应本着宽严相济理念,援引刑法第十三条对轻微的普通发票犯罪予以出罪处理。长远看,应以社会危害性大小为基础,参照假币犯罪定罪处罚的标准,协调普通发票犯罪定罪处罚的份数标准与面额标准,以防罪刑失衡。
49-55
政治与法律杂志专论

关于完善征收补偿制度的思考

摘要:我国的征收补偿制度不够完善,是发生强制拆迁等严重侵犯公民权利的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我国征收补偿制度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宪法、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的有关征收补偿的行政法规。宪法在征收补偿方面只有原则性的规定。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有关行政法规确立的补偿原则和机制也有一些不够完善的地方。须基于我国征收补偿的现实情况,从应然的角度提出问题,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促进我国的征收补偿制度进一步完善,从制度上遏制和消除屡禁不止的强制征收、强制拆迁和其他侵犯公民权利的现象和问题。
56-67

食品监管渎职罪疑难问题探析

摘要:食品监管渎职罪的犯罪主体不仅包括县级以上各级食品监督管理部门中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而且包括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该罪的行为方式包括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且每种行为方式均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决定了该罪为结果犯;在直接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过失竞合导致危害结果发生的场合,只有渎职行为与危害结果存在直接或必然因果关系时,才能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食品监管渎职罪的刑事责任;主管人员构成该罪以其存在“监督过失”为基础。
68-78

犯罪的挑战与刑法的回应

摘要:近年来,犯罪已经成为世界性的难题,它呈现出市场化、体系化运行的特征。应当从犯罪现象这一犯罪学的基点出发,以犯罪预防这一政策性的目的为导向,分析和反思刑法在反犯罪中的角色和地位:刑法不能在根本上解决犯罪问题,但它仍然是对抗犯罪的不可或缺的手段。当前刑事司法的任务主要在于,将刑法适用的重点从刑罚的严厉性转向执法的严格性,将刑法的导向由形式上的公正转向在犯罪预防方面的有效性。将刑法的适用与犯罪学层面的研究成果(犯罪的特征)以及刑事政策的需求(预防犯罪的需要)联系起来,是刑法面对犯罪应有的态度。
79-88

“锥形结构”:被害人之当事人地位的实现模式

摘要:在平面“三角结构”中,多数被害人仅作为一名证人参加诉讼,这种诉讼结构更为关注的是对国家公权力行使的制约及对被告人权利的维护。为重视被害人独立的利益诉求,突出检察官与被害人之间的相互制约以及各方诉讼主体之间的均衡,应从几何模型角度构建立体“锥形结构”;刑事诉讼“锥形结构”即在控诉、辩护和裁判平面三角的基础上加上被害人的充分参与,形成法官主持下的被害人、检察官、被告人之间均衡的立体诉讼格局,维护被害人之当事人地位。在刑事诉讼“锥形结构”中基于当事人(被害人)选择权与公安司法机关追诉权的配置,被害人参与诉讼的路径可分为对抗性路径与合意性路径,旨在构建不同路径中被害人之当事人地位的保障模式。
89-97

航空业纳入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之合法性分析

摘要:欧盟建立航空活动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行为虽然引起广泛争议,但该行为的实施有其完善的区域法律及欧盟成员国的国内法基础。鉴于航空活动的特殊性,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应发挥其协调作用,推动航空业温室气体减排的多边谈判,通过制定多边协议,既能统一管理航空活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又能同时兼顾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以切实落实“共同而又区别”的责任原则。
98-107
政治与法律杂志争鸣园地

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与生效之区分

摘要:德国法上,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称之为产生对外效力,生效称之为产生对内效力。因此,不成立只是不产生对外效力,并不能等同于无效(没有对内效力)。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先于生效,所以无效的具体行政行为仍然成立。成立的要件是符合具体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生效的要件是相对人受通知且行为非严重且明显违法。具体行政行为的生效时间根据不同的效力而有所不同,生效的时间决定了当事人提起救济的时间。“中国行政审判案例”第73号案例的裁判要旨“行政处罚未送达相对人就不成立”值得反思。
108-117

公司登记瑕疵制度研究——基于行政法的视角

摘要:《公司法》第199条规定,对于当事人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的公司登记,行政机关可以撤销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该规定既不符合行政法的基本原理,也与《行政许可法》第69条的规定直接冲突,甚至还可能使登记机关在实践中陷于无法操作的境地。从公司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法律效果来看,在登记有瑕疵时,通过撤销登记不仅符合公司维持原则,而且简便易行,并且有助于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公司法》与《行政许可法》在登记瑕疵处理方式上的冲突,为我们反思行政许可设定范围提供了一个契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作为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未必是科学的。
118-126
政治与法律杂志域外视野

美国总统限任制的思想和实践研究

摘要: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实行总统制的国家,宪政视野下的总统限任制便始于美国。总统限任制启蒙于托马斯·潘恩对君主制、终身制和世袭制的批判。1787年制宪会议前后,美国对总统任期及能否连选连任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最终宪法正文未规定总统限任制。华盛顿、杰斐逊等做出榜样,任满两届,即告退休,形成了“总统任期不超过两届”的先例。1933年至1945年,罗斯福连续四次担任总统,打破了这一先例。1947年,美国国会通过宪法第二十二条修正案,复活了“总统任期不超过两届”的传统,该修正案于1951年最终生效。这样就把华盛顿、杰斐逊创立的先例制度化、法律化了。总统限任制对于约束行政权力的不当扩张、巩固民主制度以及维护人民自由具有重要意义。
127-137

论商标善意共存原则——以鳄鱼商标案与百威商标案为线索

摘要:鳄鱼商标案和百威商标案是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和欧盟法院适用善意共存原则的标志性案件,两案判决树立了商标注册或侵权判定标准的例外。主要的普通法系国家均有善意共存原则的明文规定和案例法历史,普通法的两大分支以及中国、欧盟关于善意共存原则构成要素的阐述均可归于“善意和使用”这两大构成。善意共存原则容忍市场上一定程度的混淆,但仍受制于混淆可能性检验。善意共存原则的适用为商标使用人的商誉保护提供避风港,无论在先使用人还是在后使用人均得在原有地域范围内继续使用商标。
138-145
政治与法律杂志实务研究

行刑经济性指导下的分级分类关押制度的构建

摘要:现代行刑的发展趋势是改造效益与行刑经济并重。现有的罪犯分类制度多以犯罪性质为标准进行横向分类,忽略以人身危险性为标准的纵向分级。具体运作中,注重运作形式的方便和监狱安全等实效,缺乏深刻的理论底蕴,未能达到科学分类的层次和水平,尤其未能解决深度感染问题。当前形势下,监狱工作改革的重点是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多层级的分级分类关押制度。这一制度构建的目的是提高单位行刑成本投入的改造效益。具体表现为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现有的人力、物力进行系统整合,对罪犯进行分级分类关押,配以相应的分级处遇,对监内外的行刑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并着手分级分类制度的制度化、法制化建设。
146-155

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案件管辖的弊病与重构

摘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案件管辖实践中出现的机动侦查管辖权虚置、侦查管辖权划分过于绝对化、侦查地域管辖缺陷等诸多问题,其成因在于简单借鉴与我国国情的冲突、未厘清管辖概念、“以审判管辖为中心”统摄侦查管辖缺乏合理性等。职务犯罪案件管辖制度的重构,应当以诉讼理论为先导,在基本原则的指导下,根据我国刑事诉讼阶段论的特征和侦查、起诉、审判的属性差异,确立“两个管辖中心”和“一个中间协调环节”的基本架构,并明确公检法三机关的职能分工、侦诉审管辖权协调、管辖规则等基本内容。
156-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