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与法律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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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 31-1106/D 国内刊号
  • 1005-9512 国际刊号
  • 4.1 影响因子
  • 1-3个月下单 审稿周期
政治与法律是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的一本学术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杂志于1982年创刊,目前已被维普收录(中)、上海图书馆馆藏等知名数据库收录,是上海社会科学院主管的国家重点学术期刊之一。政治与法律在学术界享有很高的声誉和影响力,该期刊发表的文章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践价值,为读者提供更多的实践案例和行业信息,得到了广大读者的广泛关注和引用。
栏目设置:主题研讨、经济刑法、专论、争鸣园地、实务研究

政治与法律 2010年第02期杂志 文档列表

政治与法律杂志特稿
中国死缓制度的三维考察2-10

摘要:死缓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人对中国乃至世界刑法制度的创造性贡献。死缓制度,就其历史演绎而言,经历了从政治策略形态到法律制度形态的嬗变进程;就其价值蕴含而言,体现实践理性而非逻辑理性;就其技术操作而言,存在刚柔失调的问题。

当前世界金融危机与经济法的理论和应用11-18

摘要:经济法同经济危机有着密切的渊源关系,经济危机是对国家调节的强烈呼唤,也是经济法产生的强大动因。国家调节既是对市场缺陷的弥补,也是对以往国家调节失误的纠正,经济法是国家调节法治化的手段。市场规制、国家直接投资经营、实行宏观引导是“国家调节三方式”,相应产生了“经济法体系三构成”。世界金融危机警示我们迫切需要加强金融监管法制,其中包括对金融创新的监管、信贷监管、资金流动性监管以及监管体制等问题。

政治与法律杂志主题研讨——共同犯罪的理论与实践
共同犯罪的理论与实践——承继共犯的刑事责任探讨19-25

摘要:承继共犯中后行为人是否应当对先行为人的实行行为以及由此引起的结果承担刑事责任,各国刑法理论存在多种观点。对此,探究行为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能够分清楚两者不同的刑事责任分担方式。对此问题应区分不同场合探讨承继共犯的成立及刑事责任问题,即原继共犯的成立条件分为单犯和复合犯两个具体类型,对承继共犯的刑事责任分为三大类。

共犯过限与共犯减少26-33

摘要:共犯过限和共犯减少是共同犯罪中时常出现的超出共同犯罪范围的两种情形。作为相对应的概念,尽管两者可并存于具体的共同犯罪之中,但在很多情况下,并不具有共存性。不仅如此,虽然它们在其处罚的原则上是共同的,即个人责任原则,但两者在各自的刑罚适用方面却有着明显的差异,即在共犯过限的场合体现为过限重罚,而在共犯减少的情况下,则表现为减少从轻。这种刑罚适用上的差异性,正是罪刑相适应刑法基本原则的要求。

论单位共同犯罪的责任追究:定罪与责任分担34-41

摘要:单位共同犯罪的责任追究包括定罪和责任分担两个阶段。对于纯粹的单位共同犯罪,应立足于无身份单位(一般单位)是否利用了身份单位(特殊单位)的身份之便来解答无身份单位与身份单位共同实行身份单位的犯罪是否统一定罪问题。对于非纯粹的单位共同犯罪,自然人可构成纯正单位犯罪的实行犯,而当自然人与单位实施非纯正单位犯罪时,则对自然人和单位分别定罪。对于单位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应实行“两次分担法”,即先在单位共同犯罪主体问进行“第一分担”,后在各个犯罪单位内部的直接责任人员问进行“第二次分担”。

比较法视野下的“共犯与消极身份”42-50

摘要:消极身份是与积极身份相对应的刑法中的身份。积极身份肯定犯罪的成立,主要是身份犯的身份;消极身份否定犯罪的成立,包括“阻却构成要件的身份”、“阻却违法的身份”、“阻却责任的身份”、“阻却刑罚的身份”。确认共同犯罪的成立应当考察是否符合共犯的处罚根据。从法益保护的观念看,应当坚持混合的惹起说。承认混合的惹起说意味着承认限制的从属性。解决“共犯与消极身份”的问题,应当结合法制状况与共犯的处罚根据,依据消极身份的不同性质,具体地确定处理方案。

政治与法律杂志经济刑法
论非法经营罪的几个问题51-57

摘要:非法经营罪中的“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概括抽象,故有人认为该罪已成新的口袋罪,应分解或废除。理解该规定只要遵循有附属刑法、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的明文规定且可追究刑责才纳入的原则,此罪就无侵犯罪刑法定原则之虑。我国继续深化改革的国情决定此罪应有灵活性,没必要分解或废除。修正案(七)颁布后的传销行为不能再定本罪。无经营主体资格出版、印刷、销售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的,其行为既符合本罪又符合侵犯他人著作权罪或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属于法条竞合犯,应以后者定处。

信用卡诈骗罪与诈骗罪关系辨证58-64

摘要:根据刑法规范内部结构关系,法条竞合在构成要件之间存在包容与交叉关系时即可成立,前者为包容竞合,后者为交叉竞舍;信用卡诈骗罪与诈骗罪应属于交叉竞合关系,而非包容竞合,即部分信用卡诈骗行为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但却是信用卡诈骗罪要规制的对象;在对信用卡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关系有上述认识的基础上,利用拾得的信用卡或借记卡在ATM机上取款的行为,应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理当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政治与法律杂志专论
现代法治建设中的帮家“众节”习惯法——以2009年二月初一广西金秀帮家“众节”为考察对象65-76

摘要:瑶族是历史悠久、文化丰富的居住在我国南方的民族。通过对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六巷乡帮家屯“众节”的考察,可以进一步探究习惯法在现代法治建设中的地位与意义。“众节”习惯法由组织规范、程序规范、责任规范构成,它对村民自治制度具有补充作用,发挥着重要的自我管理功能。现代法治建设应当尊重习惯法的客观存在,吸纳和弘扬优秀的习惯法内容。

略论“试点”的合法性基础77-83

摘要:“试点”是中国发展过程中常用的一种策略安排,对于改革过程尤其重要。“试点”往往在某种程度上超出常规合法性秩序,却又能获得合法化依据。它与形式合法性、实质合法性之间都存在一定张力,但合法性秩序仍可将其良好容纳于自身之内。“试点”所依靠的合法性基础中包含一种新的合法性类型,可以称之为“革新理由”,我们需要承认它,并参照合法性秩序容纳其它实质合法性要素的方式将其融进法治秩序中。

合同关联性形成权可转让性障碍之克服——在债权让与中考察84-93

摘要:合同关联性形成权,是与合同整体紧密结合的非独立形成权,其行使效力会导致债务关系的全部内容随之发生改变。债权让与中合同关联性形成权可转让性的障碍来自于形成权独立性和对债务人保护两方面的考虑,但既然作为债权债务关系最重要组成部分的债权都可以移转,何以形成权却不可移转。基于债务人保护的理由反对合同关联性形成权所考虑的情形,债务人并不具有值得保护的利益。债权让与中,合同关联性形成权可依据当事人之合意而移转。在缺乏合意时,需要从交易目的和形成权的功能角度来判断形成权是否发生移转。

创业板IPO存量发行法律制度研究94-103

摘要:IPO存量发行是境外证券发行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在功能定位和发行体制上存在的若干问题,导致了这一发行制度在我国现阶段的缺失。境外证券市场存量发行制度的核心在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和道德风险的防范,以遏制存量发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侵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未来我国创业板的存量发行制度建设,一方面在于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另一方面在于对存量发行主体、比例等方面作出具体的规定。

论有限刑法的有所作为——和谐语境下刑法使命与局限性之协调104-114

摘要:基于成文法固有的局限性、刑罚目的的片面性以及刑罚难以克服的负面效应等多重原因,刑法的局限性是一个不得不正视的问题。然而,在现代社会中,刑法又必须担负起赋予公民合理安全感的使命。基于实现这一使命的需要,刑法不仅应定位为秩序维护法,还应确保刑罚方法的使用具有相当的力度。处于局限性与现代使命困境中的现代刑法,惟注重对社会秩序的维护、赋予公民合理的安全感以及坚持奉行刑法干涉应具有选择性等原则,方能对人类的发展产生积极的作用。

政治与法律杂志争鸣园地
论夫妻单方举债的定性规则——析《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115-121

摘要:懈姻法解释(二)》第24条的适用范围仅限于不涉及共同财产处理的夫妻单方举债引发的外部债务纠纷,该条与《婚姻法解释(一)》第17条并不冲突;该条的适用基础是《婚姻法》第41条的规定,该条的“夫妻共同债务”与《婚姻法》第41条中的内涵相同,判断标准一致,两者并不矛盾;该条的适用前提是债权人在债成立之时无法确定债务是举债人的个人债务,法院对没有对价所得的夫妻单方举债不能适用该条规定而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我国民事执行地域管辖制度之重构122-130

摘要: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一个民事执行案件只能由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行使管辖权,在被执行财产或者应履行行为地在多个法院辖区的情况下,就使得执行效果不甚理想的委托执行或者异地执行不可避免。为此,需要转变民事执行立案的传统思维,重构我国的民事执行地域管辖制度,实行就执行法院辖区内的可供执行财产或者应履行行为执行完毕后,申请执行人在债权尚未全部实现的情况下可以再向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的制度。

政治与法律杂志法治建设三十年回顾
从“会计法”到“法律与会计”的嬗变——我国会计法与会计法学三十年发展131-138

摘要:传统上,会计法被视为有关会计工作的一套技术规范,与经济法律制度相对脱节。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会计法》及其统领的准则与制度体系已成为我国经济法制框架的重要基础,为其他经济法律制度的实施创造了必不可少的条件。与此同时,会计法学也完成了从传统的部门法研究向“法律与会计交叉研究”的嬗变,展示了其广阔的发展空间。会计学者与法律学者之间、实务界与学界之间的冲突与碰撞给这个领域与学科的发展注入了持久的活力。

从利益平衡看我国排污收费制度的发展139-146

摘要:自1978年以来,改革开放为中国环境法制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实践和理论基础,排污收费制度正是伴随着这一过程而产生、发展并逐渐走向完善的。从该项制度的成长过程可以发现,中国环境法律制度变迁存在某些共性,利益机制发挥着重要作用。在中国排污收费制度的发育过程中,除国际因素的影响外,国内的国家发展战略、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决定着制度的实施效果;同时,地方创新性实践为该制度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提供了重要保障;各相关利益的平衡与协调在排污收费制度的建设过程中得到体现,同时也反过来推动着该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政治与法律杂志实务研究
论渎职罪与受贿罪的关系认定及其处断原则147-153

摘要: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只是主观要件,而非客观要件。受贿与渎职行为并不存在法条竞合的关系,也不属于想象竞合的关系,二者应为牵连关系。对于行为人实施的数个独立的危害行为,如果各行为之间并无特殊关系,一般均应对数行为进行数罪并罚,方能对各个危害行为进行充分的否定性评价。故除法律有特殊规定以外,对牵连犯一般应当数罪并罚,而不能单纯从一重处。在处理受贿牵连渎职的行为时,除刑法第399条第4款规定的以外,一般都应当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