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部分学者在防卫的必要限度问题上,出现虽在理论上持某种学说立场,但实际个案判断中却采用相异学说立场的矛盾现象。“基本相适应说”立场对应着“法益衡量”形式判断标准,“必需说”立场对应着“必需性”实质判断标准,“折中说”对应着“法益衡量”与“必需性”的双重判断标准。根据数理逻辑的计算结果,在成立防卫过当的比例上,“折中说”的双重标准最大,“法益衡量”标准比前者略低一点,“必需性”标准则最小。数据关系清晰地表明,“折中说”双重标准并没有按照一般预期产生所谓的“折中”效果,而这也是我国刑法学界在三者逻辑关系问题上存在的最大认识误区。中国学者在逻辑上混淆了“原则与例外说”和“折中说”,从形式逻辑关系来看,“折中说”可归之为“基本相适应说”立场,“原则与例外说”可归之为“必需说”立场。四种学说之争的本质,是“基本相适应说”与“必需说”两种对立的基本立场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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