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法学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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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法学》杂志在全国影响力巨大,创刊于1978年,公开发行的双月刊杂志。创刊以来,办刊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主要栏目设置有:特稿、论文、评论、视野等。
  • 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主办单位:北京大学
  • 国际刊号:1002-4875
  • 国内刊号:11-2447/D
  • 出版地方:北京
  • 邮发代号:2-204
  • 创刊时间:1978
  • 发行周期:双月刊
  • 期刊开本:B5
  • 复合影响因子:3.72
  • 综合影响因子:3.677
相关期刊
服务介绍

中外法学 2014年第01期杂志 文档列表

中外法学杂志专题研讨:风险社会中的行政法与刑法

风险影响了法律什么

摘要:风险离我们很近,又离我们很远。离我们很近,是因为已经发生的事件让我们直觉地知道,我们身处其中的水、空气、土地、食品、药品、电力、金融、互联网等,都隐藏着对人体健康和社会秩序构成危害的潜在因素;离我们很远,是因为已经发生的事件,并不能让我们确信无疑地知道,未来的危害会在何时、何地、以何种形式、在多大范围内发生。为了获得眼前的、可知的、有时是巨大的利益,我们在很多情况下会自觉不自觉地以一种风险离我们很远的态度来对
5-6

跨越专业门槛的风险交流与公众参与透视深圳西部通道环评事件

摘要:现代社会中公众参与风险规制面临现实障碍,即外行公众因为欠缺相应的专业知识而无法实质性地参与风险交流。深圳西部通道环评事件这一中国本土案例,作为具有代表性的样本,提供了一种币同干当前主流方案的新可能性。本文通过总结该事件的争试焦点、分析既定规范给定的行动空间和行动者的创造性实践,揭示了该事件得以成功解决的经验在于居民跨越了专业门槛,与政府进行了有效的风险交流。在此基础上,结合风险交流相关理论论证有效风险交流所需要的,其实并不是使外行公众理解专业知识,而在于建亚和维持对专家的系统信任,进而提出此个案成功经验从可能性转变为现实性需要从制度上保障大众参与机套和专家的可信度。
7-27

食品安全风险属性的双重性及对监管法制改革之寓意

摘要:食品安全风险属性存在现实主义模式和建构主义模式之分。两类风险属性模式对食品安全风险议题之形成、食品安全标准之制定、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风险沟通和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等食品安全风险监管的各个环节隐含着不同意义。作为调整食品安全风险监管的食品法律制度应当从整合两类风险属性模式优势之角度出发来设计,在食品安全风险监管的理性/科学与民主/公平之间获得睁当的平衡。以此为基础,我国食品法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设计“超级食品安全风险监管机关”,建构以“辩证对话”为核心的分析性和合作式监管程序,注重软法之治并倡导柔性监管措施以及建互并及时更新食品安全风险信息超级数据库。
46-69

风险社会与变动中的刑法理论

摘要:风险社会理论与刑法体系之间的关联点不是风险概念,而是安全问题。政治层面与公共政策上对安全问题的高度关注,导致预防成为整个刑法体系的首要目的。刑法体系在目的层面向预防的转变,深刻地影响了传统的刑法体系。这种影响不仅体现在法益论的流变及困境与刑事责任根据的结构性嬗变上,也体现在教义学中其他理论(包括不法论、罪责论、实质化、因果关系与归责论、故意理论以及被害入学)的调整与重构上。风险刑法本质上是一种预防刑法。刑法的预防走向对传统的自由主义与形式法治国构成重大的威胁。有必要在正视预防的前提之下,从现有的体系中发展出合适的控制标准,包括强化刑法内部的保障机制与宪法上基本权利的制约作用。
70-102
中外法学杂志论文

寻找最初的“仁”对先秦“仁”观念形成过程的文化考察

摘要:“仁”是中国古代最重要的观念。尽管关于甲骨文中有无“仁”字尚无定论,但是甲骨文已经有了“仁”字的原形。从“夷俗仁”、“相人耦”的风俗习惯入手,可以发现灸、爽、乘、化、尼、吊死个字形,分别是东夷民族二人相亲、抱哺其子、抵足而眠、靠背而卧、男女之爱、追孝父母诸风俗的写照,它们共同成为酿造“仁”的文化土壤。西周有“心”符之“德”源于并超越殷商无“心”符之“德”,其强调“环保小民”、“以民为鉴”,可能系受东夷“相人偶”精神的影响。西周的“德”字与战国时的“恙”(仁的古字)之间存在联系。“恙”最早拣于母亲对胎儿的关心。从人从二的“仁”字,最早见于西周晚期的《夷伯夷蓝器铭》,比学术界公认的首次见于战国时期平山中山王墓铜器铭文中的“仁”字,要早约五百余年。“仁”经过孔子的加工上升为完整的思想体系和推动中国古代社会从野蛮不断走向文明的精神支柱。
128-150

马克斯·韦伯“法律社会学”之重构:观念论的力量与客观性的界限

摘要:马克斯·韦伯“法律社会学”中由“形式/实质非理性”和“形式/实质合理性”构成的有关法律思维类型的概念体系,同康德哲学有着紧密牵连。这种哲学思维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原本是四维的“合理性”概念体系,从而使该体系始终存在着蜕变成简洁但更为尖锐的、呈现为“形式合理性/实质非理性”这一形态的二元论的可能。对相关韦伯文本的审视映证了这一可能。韦伯有关现代法律中的核心张力的论断,因而体现为“形式合理性”和“实质非理性”之间的冲突。由于韦伯在“法律社会学”中将现代资本主义视为“核心议题”乃至“最高价值”,且认定“形式合理性”法律与之存在“选择性亲缘关系”,所以他个人倾向于“形式合理性”一侧,并将“实质非理性”的法律主张主要归园于工人运动。然而,资本主义经济的现实发展表明,资本主义同“形式合理性”法律之间的联系并非绝对。整个“法律社会学”文本都体现出韦伯将概念和观念置于经验事实之上的倾向,而这些概念和观念本身又受到韦伯自身价值取向的引导。因此,这也意味着对社会科学“客观性”的背离。
151-171

刑法教义学的立场和方法

摘要:刑法教义学是刑法科学的核心部分。只有将“刑法的任务是维护法规范的效力”作为刑法教义学的基本互场,才能合理地解释刑法的有关规定,才能使刑法教义学的解释结论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一种规范论的刑法教义学,要重视解释者个人的先见,更要重视解释者群体的经验,要让解释结论符合实践理性的要求,使解释结论建互在不可辩驳的法律基础之上。
172-197

读解双规侦查技术视域内的反贪非正式程序

摘要:双规在1996年刑诉法修改后成为反贪案件强制措施的等功能替代物。此现象的直接原因在于,相对于普通刑事案件的反贪案件所具有的自然属性和证据、法律处遇的差异性,更为根本的原因则在于中国基础结构能力的软弱和刑事法总体性的不足。刑事政策与检察院自身的考量也与之具有部分因果性。未充分关注到此制度结构导致了开一的刑事侦查互法设计,从而形成事实上对侦查的管制,双规由此作为非正式程序弥合了侦查力不足。挣脱此境地的根源在于基础结构能力的增强和刑事法总体性的改变。否则,即使刑事政策等因素被消除,侦查能力不足之功能需要也会不断催生新的非正式程序。
209-233

司法判例制度论要

摘要:司法判例制度是一个国家或地区中涉及司法判例的选编、、内容、效力、引用、推翻之规则的总和。承认判例法的国家有司法判例制度,不承认判例法的国家也有司法判例制度。司法判例制度起源于自然法的发现和习惯法的传承,而且在神啊裁判中留下沿革的痕还。司法判例制度的变化受到制定法发展的影响。制定法强则判例弱;制定法弱则判例强。于是,英美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的司法判例制度走上不同的发展道路。近代以来,两大法器的司法判例制度又呈现出融合的趋势。当下中国的“案例指导制度”需要改进和完善。
234-258

第三人撤销之诉原告适格问题研究现行规范真的无法适用吗?

摘要:《民事诉讼法》修订之后,学界主流观点对于第56条第3款所确互的第三八撤销之诉程序能否适用持否定互场。在此背景下,本文基于解释论和司法政策论的互场,以第三八撤销之诉是否存在适格原告作为切入点对第36条第3款的司法适用问题展开深入分析和论证。在全面评述我国第三人参加诉讼理论以及实务现状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第三八撤销之诉原告适格的正当性基础并结合案例进行类型化分析,同时,进一步强调应当以诉的利益和加重起诉条件限制第三人撤销之诉的随意启动,防止滥用诉权行为的发生。
259-279

中外法学引证体例

摘要:一、一般规定1注释为脚注.编号连排.文中及页下脚注均用阿拉伯数字外加六角括号.文中标注于标点符号外.2注文中的信息顺序为:作者、文献名称、卷次(如有)、出版者及版次、页码.3定期出版物的注释顺序:作者、文章篇名、出版物名称年份及卷次、页码.4引文作者为外国人者.注释顺序为:国籍.外加括号;作者、文献名称、译者、出版者及版次.页码.
280-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