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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要做到十亿人口的国家人人注意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根本的问题是……将法律交给广大人民掌握,使人民群众和干部知法、守法…… 我们最终说了算并不是因为我们一贯正确,而我们一贯正确仅仅是因为我们最终说了算。
摘要:一、引言 在大陆法系民法演变的历史进程中,最具深远意义的事件莫过于11世纪以来的罗马法复兴运动。由此开始,东罗马帝国皇帝优士丁尼的《民法大全》(Corpus Iuris Civilis of Justinian)以及罗马法学重又占据主导地位,并使得中世纪末以来的西欧法律文明渐呈一种世俗化、理性化的发展趋势。也许正如梅特兰所说,历史是一张无缝之网,尽管欧陆法律传统历经“古代”(ancient)、“中世纪”(middleages)和“近代”(modem)的漫长发展过程,但事实证明西欧两千多年来的法律文化从未真正间断过。19世纪萨维尼(Savigny)已经指出中世纪罗马法与古代罗马法之间存在着有机的历史联系,而当今的法律史学和比较法学也公认中世纪罗马法是大陆法系近代民法最重要的智识基础。但是,这么说并不意味着从中世纪罗马法到近代民法是一蹴而就。
摘要:宪法文本对于基本权利的列举,可以追溯到近代成文宪法的产生之初。1776年的弗吉尼亚宪法,首先对公民基本权利作了专门规定。1789年制定的美国联邦宪法,最初虽然没有专门规定基本权利,但是不久便通过了被称为“权利法案”的前十条宪法修正案。法国大革命后颁布的第一部宪法——1790年宪法,将1789年《人权宣言》作为宪法的序言,还规定了公民享有的集会、请愿、宗教信仰以及有限制的选举权等权利。美国和法国宪法的做法,为各国宪法所仿效,蔚然成风。于是,便有了成文宪法列举基本权利的传统,也有了这样的问题——在各国宪法列举之外的未列举基本权利是否应受宪法保护?
摘要:现代国家一般均在其宪法上明文肯定基本权利的存在及其价值,但人民基本权利的实现并非是毫无限制的。20世纪以来的各国宪法往往也会或多或少地规定基本权利的法律限制,这是权利内涵复杂化的结果,与社会经济的发展息息相关。“如何能在宪法的最高理念及拘束力的影响下,使基本权利的‘实现’及其‘限制性’的问题,能在法律制度内尽可能完善地运作”.实现二者的平衡.这是宪法学卜的重大问题之一。
摘要:航空安全是航空业的基本出发点和目标。当民用航空日趋全球化后,安全问题也逐渐成为国际性的关注点,并且成为现代国际航空法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然而,劫持航空器活动却日益成为现代民用航空业的噩梦。自1960年之后,劫持航空器的活动呈波浪式的趋势发展,并且出现了许多新的特征和现象,已经严重危及着民用航空的安全和发展,这尤其以恐怖分子利用民航客机为攻击手段的9.11恐怖袭击事件为最显著的例证。因此,国际社会急切地需要利用各种手段,包括法律层面,去遏制和打击劫持航空器的犯罪活动。
摘要:一、查明真相与保护人格作为刑事程序的中心矛盾 在国家强制面前避免自证其罪与保护私人领域作为相互冲突的问题范围。
摘要:一、解雇的概念和法律性质 (一)概念辨析:解雇为“合同终止”之下位概念 本文所称的解雇,是指作为劳动关系中的雇主一方,基于单方面意愿,通知雇员结束劳动关系的行为。理解德国解雇制度,先得了解德国法为合同当事人提供的通过单方面(无须征得对方当事人同意)的意思表示,即能摆脱合同债务法锁的法律制度。这种能够导致合同关系消灭的单方意思表示,可以分为“Rucktntt”和“Kundigung”两种。前者主要由德国民法典第323条以下规定,针对买卖、贷款、承揽等为一次性给付的合同关系,此种意思表示导致溯及性的消灭合同债务关系的法律效力,所谓合同自始无效。与之相反,“Kundigung”适用于包括劳动合同在内的租赁、合伙、银行结算(帐户)等继续性合同关系(Dauervertrag,Dauerschuldverhahnis),此种意思表示导致非溯及性的、“向后”的消灭合同债务关系之法律效力。
摘要:引言 由于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独立法制,因此有时这种情况不利于不同国家的人之间建立贸易合同关系,并使得外贸的发展易滞后于经济发展的进步。在现代世界中,新商人习惯法可以解决很多与世界经济全球化和世界市场发展有关的问题。对新商人习惯法的理解有助于简化国际商事合同的订立过程,合理地规定合同条件并快捷地解决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纠纷。所以,打算从事世界贸易领域的工作,为客户提供国际商事合同的咨询服务,并参与国际仲裁、诉讼的法律工作者必须了解商人习惯法最新发展的特点。
摘要:一、民事责任的基本原则和民事责任的不同种类 对实施不法行为所导致的损害承担赔偿义务是民事责任特有的要素。民事责任的基本原则体现为:强制不法行为人恢复原状,或赔偿其所造成的损失。在私法关系中,损害赔偿旨在通过责令不法致损行为人向遭受不法行为侵害并遭受损害之人赔偿损失,从而平衡违法行为造成的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