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法学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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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king University Law Journal

  • 11-2447/D 国内刊号
  • 1002-4875 国际刊号
  • 3.72 影响因子
  • 1-3个月下单 审稿周期
中外法学是北京大学主办的一本学术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杂志于1978年创刊,目前已被维普收录(中)、知网收录(中)等知名数据库收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的国家重点学术期刊之一。中外法学在学术界享有很高的声誉和影响力,该期刊发表的文章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践价值,为读者提供更多的实践案例和行业信息,得到了广大读者的广泛关注和引用。
栏目设置:青年、专论、视野

中外法学 2004年第02期杂志 文档列表

中外法学杂志北京大学法律教育百年庆祝专题‘
长沙临时大学、西南联大及复校后的北京大学法律学系(1937—1949)129-148

摘要: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爆发,平津陷于日寇,北方各大学纷纷南迁。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奉教育部命令于长沙联合筹设新校,定名为长沙临时大学。以北京大学校长蒋梦麟、清华大学校长梅贻琦、南开大学校长张伯苓、湖南教育厅长朱经农、湖南大学校长皮宗石

“”前的北大法律系(1949—1966年)149-174

摘要:1949年下半年,北大法学院在校本科生总计436人,其中法律系人数最多,为190人。政治学系79人,经济学系167人。法律系在校本科生共四个年级,1946级共67人,1947级62人,1948级37人,1949级新生24人。另外法律学研究所于1948和1949年各招收研究生一名,故法律系在校学生共192人。当时的法学院院长为钱端升(汤用彤代)、法律系主任费青(黄觉非代)、政治学系主任王铁崖、经济系主任樊弘。法学院教师共39人,分别是法律系教师13人,政治系教师10人,经济系教师16人。其中,法律系教授6人,副教授1人,助教6人。兼任教授2人,兼任副教授2人。

中外法学杂志论文
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司法裁量的空间与限度175-196

摘要:市民认为规划机关的许可行为“损害了自己的优美环境享受权”或“破坏了其享受自然景观带来的精神上的愉悦”,是否有资格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文体局没有应某位知名画家的请求,查处该局下属的进行色情表演、且张贴带有色情内容广告画的娱乐场所,失望和愤怒

侵权行为法中的过错与违法性问题之梳理197-225

摘要: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颁布近一百年后,世界上又诞生了另一部伟大的民法典——《德国民法典》。在为世界民法典之林增添一部杰作的同时,这部著名的法典也给人平添了一丝侵权行为法领域中的烦恼。因为该民法典第823条第1款规定:“因故意或过失不法侵害他人的生命、身体、健康、自由、所有权或其他权利者,对被害人负损害赔偿的义务。”从此,侵权行为法学者不得不花费大量的精力与智慧在“过错(fault;Verschulden)”与“违法性(unlawfialness;Rechtswidrigkeit)”这两个概念之间周旋,后世民法典的起草者们也常常为本国民法典中是否采纳这一独特的概念而大伤脑筋。

中外法学杂志评论
缠讼、信访与新中国法律传统法律转型时期的缠讼问题226-238

摘要:新中国的法律传统与共产党的国家政权建设紧密相连,形成了政法不分、互相配合的政法传统。这一传统下形成的信访制度对新中国法律制度和司法实践影响深远。缠讼是当前我国司法实践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但尚未引起学者的足够重视,实务界对它的认识还停留在现象层面。这种简单的认识无法使我们将缠讼与中国封建社会中某些时代、特定地方民间“好讼之风”区别开来;将缠讼与当今社会中受“起诉你的邻人”之鼓动的“滥讼行为”区别开来:将缠讼与西方社会某个历史时期的“诉讼爆炸”区别开来。

知识产权立国二十一世纪日本富国强邦的梦想239-247

摘要:对于自然资源相对贫乏、人口众多的日本来说,在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环境中将如何生存,一直是缠绕在日本政府和国人心头无法释怀的情结。为了提升整个日本社会经济和生产的国际竞争力,为了日本未来的生存和发展,2002年2月14日,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Koizurmi)

中外法学杂志书评
扯下神圣的面纱——《法学院——19世纪50年代到20世纪80年代的美国法学教育》读后248-251

摘要:这是一本传记,一本美国法学院的传记。虽然作者将本书的内容定位于十九世纪五十年代至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短短的130年间,但法律职业,法学教育却是伴随着自1781年美利坚合众国诞生以来,贯穿于这个年轻国家200多年发展的始终。就像作者在前言中所写的那样,美国的法学院被认为不仅是法律职业权力的中心,而且也是塑造作为一个国家的美国的重要力量。(前言)

别了,律师的政治家理想——《迷失的律师——法律职业理想的衰落》札记252-255

摘要:在美国,律师一直是一个令人垂涎的黄金职业。翻阅美国百余年来诸多风云人物的个人档案不难发现,其中大都有过做律师的经历。美国历届总统中有23位、历届州长中的过半数曾做过律师;美国历届参议员中的绝大多数、众议员中的三分之二为律师出身。此外,美国的法官一般要从律师中遴选,检察官一般都由持有律师资格的人担任。简而言之,律师构成了美国社会中最为富有、也最具权势的群体:他们不仅仅在国会、政府和法院当中占据要职,在商业活动里频频现身,而且在人们的公共生活中也起着主导作用。以至于有人直截了当地说:当今的美国,乃是律师的国家!做律师,已经成为众多有识之士步入社会高层的路径和阶梯;做律师,成为越来越多的美国人梦寐以求的目标和理想。

中外法学杂志编后馀话
北大法律教育百年256-256

摘要:为了庆祝北大法律教育的百年诞辰,我们在这一期推出了一个小型的“法律教育专题”。其中包括两位作者关于北大法律教育两个重要时期的研究,另外,也有两篇跟法律教育有关的书评。本来我们准备出一期“法律教育研究专号”的,不过终由于稿件匮乏而作罢,这是有些遗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