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导报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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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导报》创刊于1991年,CN刊号:44-1343/F,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主办,深圳证券交易所主管的金融类学术期刊,创刊以来,办刊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主要栏目设置有:中证协2019年度优秀课题选编、理论综合、公司治理、公司金融、微观结构、每月备忘、每月备忘_海内外证券市场数据。
  • 主管单位: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主办单位:深圳证券交易所研究所
  • 国际刊号:1005-1589
  • 国内刊号:44-1343/F
  • 出版地方:广东
  • 邮发代号:46-311
  • 创刊时间:1991
  • 发行周期:月刊
  • 期刊开本:A4
  • 复合影响因子:1.98
  • 综合影响因子:1.451
相关期刊
服务介绍

证券市场导报 2014年第12期杂志 文档列表

证券市场导报杂志市场动态

资本形成、投资者保护与股权众筹的制度供给——论我国股权众筹相关制度设计的路径

摘要:随着众筹融资的勃兴,股权众筹模式日益受到市场和监管层的高度关注。股权众筹合法化乃大势所趋,相应的监管规则也呼之欲出。为确保股权众筹的有效规范运行,我国必须充分借鉴境外立法经验做好相应的制度设计,坚持投资者保护与促进资本形成的基本原则,一方面破除制度障碍,创设股权众筹模式的“安全港”,解决其合法性的难题,为股权众筹模式的发展提供制度空间;另一方面要完善制度保障,构建股权众筹安全有效运行的制度体系。
4-11
证券市场导报杂志理论综合

从域外经验看我国限售股制度的问题与改革

摘要:从域外经验看,域外市场限售股制度的特点包括:(1)灵活多样的限售股减持方式;(2)大量的约定限售;(3)注意发挥证券交易所的作用;(4)限售股的监管导向逐步重视限售股发行和转让活动中的经济效率。我国市场的限售股制度采取了“混搭”各国(地区)制度的做法,大量吸收了境外市场相关规定。表面上看似面面俱到,实际上缺乏系统性,未能和国内市场的实际情况较好得结合,而且一直未能妥善解决发行人利益与投资者权益平衡的问题,从而在实践中显现出不少问题。一方面,在新股发行限售规定中存在着限售股比例过高、限售期过长等问题;另一方面,在限售股减持监管中,国有股减持、通过大宗交易进行限售股减持以及主要股东减持均存在一定问题。结合发行制度、退市制度的改革,我国限售股制度的改革目标应转向建立投资者保护与维护市场秩序的制衡机制,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在尊重市场的基础上设计多元化的限售股减持制度;二是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以增强减持行为的可预期性;三是优化减持程序便利投资者与发行人;四是完善配套制度,如经济约束与法律监管机制,以充分发挥限售股制度的积极作用。
12-19

公司治理与企业异质研发创新——基于创业板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

摘要:本文研究利用创业板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市公司样本,考察了公司治理作用于企业异质研发创新的效果。结果发现: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兼任正向促进公司探索式研发创新;风险投资持股对企业常规式创新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但是风险投资持股及股权集中度对企业探索式创新有显著的抑制作用;管理层薪酬对企业探索式创新及常规式创新都存在显著的促进作用。这将为从企业内部治理机制着手,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提供重要参考与启发。
26-31
证券市场导报杂志公司金融

社会资本对银行贷款契约的影响

摘要:本文从社会信任、社会参与、社会组织、社会慈善四个维度度量了中国30个省、直辖市的社会资本发展水平,并运用因子分析法提取社会资本的共因子,构建社会资本的综合分数。本文以2010~2012年间可连续获得相关信息的391家非金融类上市公司组成的平衡面板数据为样本,应用随机效应模型和Logic模型实证检验社会资本对银行贷款契约(包括贷款利率、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和贷款担保四个方面)的影响作用。研究发现:社会资本通过社会信任、社会惩罚、社会参与、社会网络四种机制对银行贷款契约产生影响作用,即上市公司所属地区的社会资本发展水平越高,银行贷款利率越低、贷款金额越高、贷款期限越长、贷款担保要求越宽松。
32-40

制度、社会资本与高新技术企业融资约束——基于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

摘要:本文选取2009~2012年在深圳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经验数据为样本,运用动态面板广义矩法(GMM)考察了不同制度环境下的企业综合社会资本对融资约束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我国高新技术企业融资约束问题普遍存在,企业社会资本有助于缓解企业所受的融资约束程度,并且制度越不完善的地区,企业社会资本对融资约束的缓解作用更大。因此高新技术企业应该积极拓展自身社会资本,充分发挥社会资本在缓解企业融资约束的积极作用。
41-45
证券市场导报杂志微观结构

创业板公司引入多重股权架构探讨

摘要:多重股权架构是指公司股权架构中允许多类股票存在,尤其是附带多重投票权的股票。本文拟就允许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存在或向特定对象发行此类股票进行初步探讨。多重股权架构将给企业提供更为灵活的运作空间,允许此类企业在创业板上市将进一步提升资本市场对中小创新企业的服务与支持力度,但同时也给公众投资者保护带来一定风险。在创业板引入多重股权架构的主要法律障碍来自《公司法》一百零三条对“一股一权”的限制,但参照优先股的推出方式可由国务院、证监会、交易所自上而下逐级进行制度制定与创新,同时也应制定相应配套措施以尽可能降低相关风险。
46-50

交叉上市能降低信息不对称吗?——基于AH股的实证分析

摘要:本文以先发行H股后回归A股这一特殊交叉上市股票为研究对象,采用知情交易概率(PIN)度量信息不对称程度,研究股票交叉上市是否能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对所有样本股票进行回归分析发现,交叉上市虚拟变量与PIN值负相关,即交叉上市会带来信息不对称程度的降低;并且,交叉上市股票的信息不对称程度要低于同期未交叉上市的股票。与过往文献不同,本文为此结论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解释,交叉上市弓『起信息不对称程度降低是由于市场上“揭露”出来的信息更多,导致知情交易者的参与显著减少。最后,本文根据实证结果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51-59

环境变化与会计制度改革

摘要:21世纪以来我国会计领域实施了多项改革。这些改革与会计环境的变化密切相关。会计环境的变化呈现5个特点:全球化、整合化、金融化、技术化和专业化。会计或通过对原来的制度安排做出调整、或通过引入新的制度安排、或通过在制度安排中融入环境变化特点、或通过组织架构的重新安排,针对环境变化做出了有效应对。本文的意义在于通过把会计置于广阔的社会背景下进行分析,促进对会计制度改革的原因和动机的理解。
60-65
证券市场导报杂志证券法律与监管

资柿场中刑事立洲公司的初衷与现实

摘要:以刑事立法规制公司,正确判断和规制公司违法行为需要基于公司治理来判断公司行为。为了震慑或控制公司犯罪行为可能导致的严重经济和社会损失,立法一再扩展可以追究公司刑事责任的适用范围。对于如何规范公司行为,立法和规制机关有很多选择:既可以增加公司民事责任,也可以增加公司刑事责任,还可以增加其他参与人的责任(如经理、会计等),或增加直接监管,或者形成综合上述各种选项的组合。公司利益群体更倾向于公司刑事执法,因为相较民事途径而言,刑事途径实施频率偏低。另外,刑事立法规制公司可能导致更多公司违法行为不能提起民事诉讼,反而帮助公司逃脱了可以通过民事途径追究的民事责任。
66-75
证券市场导报杂志每月备忘

海内外证券市场动态(2014年11月)

摘要:11.3《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日前正式实施。 由中国证监会、公安部、国资委共同举办的“内幕交易警示教育展”开始全国巡展,上海、广东、深圳、厦门等地相继开展。
79-79

数据

80-80

《证券市场导报》2015年选题指引

摘要:2015年本刊推出如下选题,并向广大作者长期征稿: 多层次市场建设与制度创新 IPO注册制改革与市场约束机制构建;注册制下多层次市场发展与定位;股权众筹融资;类别股份融资制度创新;资产证券化创新与私募市场发展;统一多层次债券市场构建;债券非标准化产品发展特征及趋势;高收益债券市场发展及衍生品创新:小微企业、“三农”金融债发行与金融支持;地方债务融资风险管理与海外市政债券风险防范借鉴;场外市场创新与发展;多层次市场转板制度创新;交易所产品创新与交易平台建设;海外OTC市场演进与证券交易新形态等。
F0002-F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