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文章研究了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大写不规范,导致投标文件被否决的具体案例。投标报价是否可以澄清、说明或者修正,以及投标文件最终被否决投标,评标委员会是唯一拥有决定权的主体。若无严格的否决投标的程序限制,评标委员会任意将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文件否决投标,对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影响都是负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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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中国招标
期刊级别:部级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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