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过去十年是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的一个时期,也是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性立法从多方呼吁上升到国家意志层面的跨越性阶段。系统梳理总结现有的理论成果与实践经验,可以有效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性立法及实践。近十年来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性立法的研究有较大突破:在广度上,既有对国外经验的介绍与分析,又有对国内研究理论、实践的总结与思考;在深度上,涉及了宏观、中观和微观层面;在研究方法上,理论分析、政策解读、案例分析、个案研究等是广泛采用的方法。存在的问题是:当前我国文化领域立法相对落后,虽然《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已经出台,但立法仍处于初级阶段,在法律数量、研究成果质量上仍存在不足,需要持续的关注、深入系统的研究和大力推进;地方立法实践先于中央立法实践出现,但由于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级别相对较低,约束力相对较弱,因此亟需成体系的上位法的支撑和指导。图2。表1。参考文献47。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