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谨慎性原则在我国已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的第二章第十八条中作了概括性的表述:“会计核算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谨慎性原刚常表述为在会计核算中,应当对企业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做出合理预计。更确切地说,就是要充分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把客观存在计算进去,面对可能发生的收益要留有余地,在尚未实现前予以保留。基于这种考虑,故对资产计价尽可能从低,而对负债计价,费用列支,尽可能足额,对收益尽可能限于已实现的为准。这是一种和对企业负责,保证其经济基础巩固,避免在一般情况下发生意外风险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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