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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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杂志 北大期刊

China Finance

  • 11-1267/F 国内刊号
  • 0578-1485 国际刊号
  • 0.79 影响因子
  • 1-3个月下单 审稿周期
中国金融是中国金融出版社主办的一本学术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杂志于1950年创刊,目前已被上海图书馆馆藏、维普收录(中)等知名数据库收录,是中国人民银行主管的国家重点学术期刊之一。中国金融在学术界享有很高的声誉和影响力,该期刊发表的文章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践价值,为读者提供更多的实践案例和行业信息,得到了广大读者的广泛关注和引用。
栏目设置:特稿、专题:金融系统LEI推广应用、专栏: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百年金融、专家论坛、专题:推动数字经济发展、金融监管、绿色金融、金融市场、商业银行、视点、金融科技、评论、人物、全球瞭望、观察思考、史话、数据、基层声音、随笔

中国金融 2007年第09期杂志 文档列表

中国金融杂志专题:推进企业年金健康发展
发挥商业保险作用 促进企业年金发展7-8

摘要:国际经验表明,一个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由基本社会保险、企业补充保险、商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等共同组成。其中,商业保险作为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可以有效减轻国家财政负担,缓解政府在社会保障体系方面的压力,对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至关重要。

发展商业养老保险 健全养老保障体系9-10

摘要:近二十多年来,各国都在设法调整和改革养老保障制度以应对人口老龄化、经济全球化和财政负担过重等问题,主要表现在重建政府与市场、单位与个人的责任分担机制,充分利用市场的力量,强化个人保障意识,进一步完善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在此背景下,我国目前初步建立了包括国家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在内的、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框架,商业保险积极发挥自身的管理和技术优势,在体系的不同层面发挥不同的功效。

中国企业年金发展的理性判断与政策选择11-12

摘要:在中国经济社会持续高速发展、社会保障改革步入关键时期的背景下,企业年金的发展尤其需要一种理性、一种冷静,需要各方面的人士共同关注与研讨。

中国正在建立三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13-13

摘要:近年来,以国家基本养老、企业补充养老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为三支柱的养老保障模式是世界性潮流,中国正在建立三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企业年金作为企业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是养老保险的第二个重要支柱,是职工在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之外的第二道养老保障,它作为我国养老保险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使“养老”责任在国家、企业、个人三者之间得到更加均衡合理的分担,加快我国企业年金的发展是形势所迫、大势所趋。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今后5至10年更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关键时期。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大力推进中国企业年金的发展14-14

摘要:中国的企业年金制度,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对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国的企业年金制度起步于上世纪90年代初期,经过不断地探索和总结,以《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颁布实施为标志,确定了国家政策支持、企业自主建立、市场运营管理、政府行政监管的制度模式和运行规则,使我国企业年金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中国金融杂志专访
解决国际收支失衡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访中国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樊纲15-18

摘要:记者:近两年来,我国的国际收支失衡引起各方面的广泛关注,也给国家的宏观调控和央行的货币政策操作带来很大的压力,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中国金融杂志专题:《企业破产法》与金融机构市场退出
关于金融机构破产的几个问题19-20

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与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金融机构破产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竞争规律的作用下,由于市场变化以及管理团队经营能力的差别,金融机构可能出现经营困难、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境况。在这种情况下,金融机构既有可能通过重整或和解方式走出困境,起死回生,也有可能从此陷入破产,最后走向清算注销。

《企业破产法》对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影响21-23

摘要:企业法人是商业银行主要的信贷客户群。商业银行通过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与其发生债务关系。作为债务人的企业,其经营状况的好坏直接影响债权人银行的贷款安全。如果企业破产、退出市场,债权人银行将面临无法收回贷款的厄运。为此,规范市场主体退出的企业破产法与银行利益密切相关。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新《破产法》),并将于2007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破产法》解决了原《破产法》适用主体单一、程序不统一等诸多问题,更突出了债权人保护,增强了债权人在债务人破产问题上的发言权。从长期来看,新《破产法》对降低银行不良资产比例,改善业务经营,尤其是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具有重大意义。

《企业破产法》的新变化24-26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已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8月27日通过,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企业破产法》作为我国规范企业破产程序的一项基本性法律,在我国企业立法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它的出台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与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试行)》相比,《企业破产法》有几项重大变化。

监管机构在银行破产法律制度中的定位27-29

摘要:考虑到银行破产的现实可能性和强烈的负外部性,各国法律都赋予了银行监管机构从破产预防、破产重整到破产清算一系列程序中充分的权力。但是我国尚未建立系统性的银行破产法律制度,也没有对银行监管机构在破产程序各个阶段的定位加以明确而充分的界定。2006年8月通过的《企业破产法》对金融机构破产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同时考虑到金融机构的特殊性,明确授权国务院另行制定实施办法。因此,如何尽快制定专门适用于银行破产的行政法规或规章并对监管机构在其中的定位加以合理界定显得尤为重要。

金融企业引入破产范围的预期影响30-31

摘要:将于2007年6月1日生效的《企业破产法》,首次将金融企业破产行为纳入法律规范,对金融机构破产有了明确的法律规定,金融机构破产将走向法制轨道。这一最新法律公布实施后将对有关各方影响如何?人民银行孝感市中心支行组织了三个调查,采取分发资料、设计问卷、专题座谈、随机走访等形式,开展了专题调查,对即将产生的影响进行了探讨,对如何应对提出了政策建议。

中国金融出版社新书31-31

摘要:《美国期货市场法律规范研究》;《中国煤炭期货品种开发研究》;《新加坡期货市场法律规范研究》;

中国金融杂志专题:反洗钱
保险业洗钱的类型及指标分析32-34

摘要:2006年,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公布了保险业洗钱类型研究项目组对全球58个主要国家和地区、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成员、欧洲理事会反洗钱专家委员会(Moneyval)成员国以及大型保险公司进行的调查研究结果,该结果反映了全球保险业洗钱类型的总体情况和发展趋势。

中国金融出版社新书34-34

利用国际贸易洗钱值得关注35-36

摘要:与利用金融业、走私现金方式洗钱相比,利用国际贸易冼钱到目前为止还未引起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随着各国对前两种洗钱方式打击力度的加大,利用国际贸易洗钱的成本变得相对较小,对犯罪分子产生越来越大的吸引力。FATF(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成立了项目组对利用国际贸易洗钱类型进行了研究,并对36个国家和地区在国际贸易中的反洗钱实践开展了问卷调查,了贸易业洗钱研究报告,反映了该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

德国反洗钱机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37-38

摘要:德国反洗钱有三大法律基础:一是《德国刑法典》第261条;二是《德国反洗钱法》;三是《德国信贷机构法》。《德国刑法典》第261条规定了洗钱罪,由联邦刑事犯罪侦查局(BKA)主管。1988年随着贩毒等有组织犯罪日益严重,制定了《德国反洗钱法》,规定了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反洗钱义务、银行应该采取的预防措施以及银行应提供的信息方面的要求。同时规定了银行监管局的反洗钱行政监管职能。此外,《德国信贷机构法》第24c、25a、25b也涉及有关的反洗钱内容。

中国金融杂志视点
流动性过剩下的住宅金融39-40

摘要:2006年,为抑制固定资产投资过热,国家采取了一系列调控政策,而房地产调控又是重中之重。然而,在银行流动性过剩和银行可贷机会有限的大背景下,住宅投资呈现出逆市上扬的走势:2006年固定资产投资增幅趋缓为24.5%,房地产投资增幅降至21.8%,但商品住宅投资增幅为25.3%,比上年同期高3.4个百分点。住房投资的增长改变了固定资产和房地产的投资结构:房地产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降至20%,而住宅投资占房地产投资比重却上升至前所未有的高点70%(见图1)。推动我国住宅业稳步发展和住房需求旺盛的因素很多,如经济的持续增长、城市化进程加快、人口结构的变化和人民币升值的预期等,而金融的扶持也是其持续向好的因素。

关于完善我国房地产金融体系的思考41-43

摘要:随着我国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逐步推进,经过20多年的培育和发展,我国已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房地产金融体系。但是从长远发展来看,还存在许多制度性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