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赔偿损失,亦称损害赔偿,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需赔偿债权人所受损失的责任,是当今世界各国公认的一种救济方法。在我国现行合同法中,有关赔偿损失的条款散布于不同章节,它们的定义相同,但其背后承载的法律意义却各异。虽然学术中对此早有论述,但在实务中,关于赔偿损失也即损害赔偿的性质认定却时常产生分歧,为充分保障市场经济中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不必要的纷争,本文拟从《合同法》第九十七条和《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出发,探讨赔偿损失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具体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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