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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华东有色地勘局在企业化的进程中,提出了“以地矿产业价值链为核心”的产业定位,这是一项有远见卓识的战略决策。第一,它适应时代的要求,即在今后一个时期,对矿产品需求仍将是个黄金期;第二,它能给地勘单位增加收入,使广大职工因改革而受益;第三,它可以充分利用地勘单位现有的优势和长处,具有良好的可行性。
摘要:随着我国发展方式和发展速度的转变,对资源的需求将下降,地勘单位发展的黄金期随之缩短,同时国务院启动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将使地勘单位面临企业化的命运。在上述背景下,如何推进地勘单位的改革,掌握地勘单位的未来发展方向,采取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将是每个地勘单位都需要深刻思考的问题。因此,如何嫁接国有企业的改革经验,获得国家层面的政策支持,一步到位地实行股份制改革,这些都是亟需解决而且必须解决好的问题。
摘要:企业化是大部分地勘单位的必然选择,华东有色地勘局的加速企业化已经取得了重大进展,用“战略规划”引领改革和发展是华东有色地勘局企业化的一大特点,“以地矿产业价值链为核心”是华东有色地勘局改革和发展的主要定位,运用资本市场为矿业融资是华东有色地勘局的一大创举,人才是华东有色地勘局改革和发展的成功之本,构建和谐使华东有色地勘局的改革得以和谐推进。
摘要:最近十年,国有地勘单位得到了较快发展,但总体发展能力仍然很弱。“探者无其权”,地质找矿成果与国有地勘单位发展缺乏有效联系是问题的根源。国有地勘单位分类改革需要坚持有利于找矿突破,有利于事业发展,有利于职工富裕的原则。立足分类改革,坚持企业化方向,加大政府支持,实施差别化扶持政策,先立后破,逐步到位。应尽快出台《关于分类推进国有地勘单位改革的意见》:规定公益一类“收支两条线、应保尽保”;公益二类“差额补贴、允许创收”;生产经营类“做强产业、配置矿权”。建立地质找矿成果与地勘单位发展紧密联系的收益机制,实行“圈内人找矿”。切实解决国有地勘单位的历史遗留问题。
摘要:“三光荣”精神是地勘文化的核心,是地质人在长期艰苦创业过程中形成的主人翁精神,“三光荣”精神的学习宣传和教育,是最大的文化建设,要加以总结、提炼、传承、弘扬,同时还要与时俱进地改革创新。地勘文化体现了地勘队伍是地质事业发展主体。地勘文化建设存在的不足:对地质事业发展的主体性认识不足;主体多元化发展导致队伍凝聚力削弱;主体角色定位需进一步明晰;主体对地质工作社会责任意识有所淡化。推进地勘文化建设应重视的几个问题:推进地勘文化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地质勘查队伍的主体地位;紧扣工作主题,增强地质勘查队伍的主体责任感和整体凝聚力;深化主体改革,创新和完善行业制度文化;加强载体建设,营造地勘精神家园。
摘要:要从制度层面——包括性质、征收标准、分配、使用等——对矿产资源税费进行系统改革。改革方案1: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都取消.改征权利金.体现国家矿产资源所有权收益,改革方案2:保留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分别体现国家矿产资源主权收益和所有权收益。都按消耗储量计价征收。该收益在中央、地方和矿产地民众间合理分配。用该收益建立矿业发展基金.市场化运作,以长盛不衰。赞同用该收益建立国家矿产资源主权基金,提取其分红充实社会福利基金。
摘要:矿业开发权是国家有偿授予矿藏开发者的经营权、工作权或操作权,并不是把国有矿藏变卖给后者。开发者之间转让的是它的经营权,不是买卖资源产权。矿藏消失于地下和矿产品供应到用户,是资源型公有财产转化为原料或燃料型社会财富。开发者获得包括适当利润的经营收入后,把超额利润作为资源补偿费上缴国库,实质上是代销公有的矿产品。此时消失的只是随开发者报销矿量而自动消失的他那一部分开发权。
摘要:矿产资源补偿费调整与征收细化研究背景是:矿产资源管理处于转型和调整阶段,矿产资源补偿费改革亟待加快步伐。部分矿产资源资源补偿费费率研究成果是:参考国外权利金费率和国内规模以上企业平均销售利润,提出了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调整的两种方案,测算分析了对行业和企业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费率调整建议。
摘要:在国外的矿业租税制度中,权利金是矿产资源生产权利的主要表现形式,在矿业税制的制定与实施中融入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激励制度。我国矿业租税制度在演化过程中出现了异化,表现在资源税与地租理论的解释不符.矿产资源补偿费经济利益关系体现不到位,矿业权价格严重异化。推动资源税费制度改革,要理顺经济关系,同时协调推进资源税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矿产资源补偿费制度改革,明确矿业权价款和使用费性质以及改革价款和使用费制度,建立资源超额租金税制度。
摘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过程中的四种经济关系,即由矿业权出让行为产生了矿产资源所有者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主体之间的权利过渡经济关系和国家作为前期投资者与矿业权受让方的投资利益过渡经济关系,由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行为产生了社会管理者与矿山生态环境破坏者之间的经济补偿关系和矿产资源所有者与矿产资源开采主体之间的因开采行为导致矿产资源耗竭的经济补偿关系。我国现行矿产资源税费体系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所调解的利益关系不清,有缺项;体系不完整,内部既有重叠又有欠缺;费率过低,相关参数设置不合理,缺乏弹性;利益分配不合理,欠缺向资源原产地倾斜的收益分配机制。我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税费体系应是“一费一款一税一金”:即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环境税、权利金。
摘要:我国的资源税法仍存在着征税范围偏小、税基偏窄、法律地位偏低和税率过低等问题,需进一步改革。要逐步将所有自然资源纳入征税范围,以储量消耗为税基征收资源税,提高资源税的法律地位,把资源税暂行条例提升为国家法律.实行人大立法,杜绝部门立法,并在统筹考虑各种因素的前提下适度提高资源税税率。
摘要:农地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中的特殊地位,决定了农村土地制度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制度的核心和重要基础。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农村社会的持续发展,现有农地产权制度和使用制度的内在缺陷逐渐显露,已成为我国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障碍。应创新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分三阶段逐步推进,以保持农村经济发展的生机和活力。
摘要:地勘单位探采一体化是近年来学术界持续升温的热点话题。一些业内人士认为,地勘行业、地勘单位探采一体化似乎天经地义,理所当然,因为地勘单位是距离采矿最近的行业,采矿是地质勘查找矿的自然甚至必然的延伸。实际上,我们必须找准角度,分析国家和地方政府为什么没有明确给予地勘单位探采一体化政策,通过政策和地勘单位性质方面的研究,尽可能找出和提前应对各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合理调配和优化企业化经营的要素,做好企业化改制和探采一体化等各方面的准备。
摘要:宁夏回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的基本情况是:已发现矿产种类少、位次低,能源和非金属矿产资源丰富而金属矿产资源贫乏。除煤以外勘探程度皆较低,已开发的矿产资源也是以能源和非金属为主,除大型骨干矿业企业属国有外,其余皆为民营、集体或个人企业。今后宁夏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应加强地质矿产综合研究,提高优势矿产资源勘查程度,尽快加强煤炭资源开发利用中的综合开发。
摘要:天人民币汇率不断攀升,对我国各进出口行业的国际贸易以及对外投资都有着很大的影响。以1981—2009年的人民币汇率动态变化为背景,从采掘业的进出口结构、对外投资以及资源价格改革三个角度,分析了人民币升值对我国采掘业的影响.并由此提出四点对策:(1)增加采掘业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大力提升采掘业出口结构;(2)积极进口初级必备矿产,建立起资源储备机制,(3)持续鼓励国内资源企业“走出去”;(4)积极推动资源价格形成机制改革。
摘要:我国煤炭资源形势:总量丰富,分布不均衡;“十二五”期间煤炭在能源生产消费结构中的主导地位不会变;“西煤东调”、“北煤南运”的格局依然存在。煤炭产业布局基本发展思路:稳定开发东部地区、重点开发晋陕蒙区、积极开发西南区、适度开发甘宁青新区。产业结构调整的思路:鼓励建设煤炭资源大基地、大集团;鼓励大型煤炭企业与相关企业合作;提倡资源综合利用和产业升级;鼓励煤炭企业向集约化、多元化、安全生产自动化发展。对我国煤炭产业布局的建议:进一步理顺上下游关系,推进煤炭定价市场化;通过煤炭企业联合重组,提高煤炭工业应对周期变化的能力;以技术创新为先导,大力开展煤炭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加强政策引导.
摘要:2012年5月21日,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在京组织召开矿产资源税费改革研讨会。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院长姚华军、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自景明、北京科技大学博士生导师袁怀雨、国土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研究员王希凯、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副研究员吕宾、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副研究员崔振民、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副研究员干飞等多位专家在会上围绕矿产资源税费改革理论与实践等问题进行了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