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杂志社
分享到:
《中国法学》杂志在全国影响力巨大,创刊于1984年,公开发行的双月刊杂志。创刊以来,办刊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主要栏目设置有:有走向法治之路、专题论坛、立法研究、司法改革与司法公证、立法研究、各科专论、讲座与争鸣、判例评析等。
  • 主管单位:中国法学会
  • 主办单位:中国法学会
  • 国际刊号:1003-1707
  • 国内刊号:11-1030/D
  • 出版地方:北京
  • 邮发代号:2-544
  • 创刊时间:1984
  • 发行周期:双月刊
  • 期刊开本:A4
  • 复合影响因子:8.94
  • 综合影响因子:7.443
相关期刊
服务介绍

中国法学 2013年第06期杂志 文档列表

中国法学杂志特稿

论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宪法规制功能

摘要:对于自然资源,宪法上的“国家所有”不能简单认为是国家通过占有自然资源而直接获取其中的利益,而首先应理解为国家必须在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作用基础下,通过使用负责任的规制手段,包括以建立国家所有权防止垄断为核心的措施,以确保社会成员持续性共享自然资源。规制模式的核心在于:既要维护市场的公平性;同时也戒备与民争利的攫取型资源财政之生成,强调作为一种规制国家的负责性、公共性。最终共同维护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实现我国“基于平等之自由”的政治道德与宪法精神。
5-19
中国法学杂志本期聚焦:反垄断法律问题研究

反垄断法益分析方法的建构及其运用

摘要:反垄断法保护的法益是社会公共利益。依表现形式不同,社会公共利益可以分为客观公益和主观公益。客观公益具有绝对性,主观公益具有相对性,这决定了具有“质优”、“量广”特性的公益应当为法律所尊重和支持,由此可以建构反垄断案件审查的法益分析方法。在缺乏判例传统的情况下,运用法益分析方法可以提升我国反垄断法运行的效率,并有助于提高反垄断案件处理结论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20-33

论反垄断执法的司法审查

摘要:反垄断执法极具弹性,反垄断执法机构拥有巨大的自由裁量权。反垄断执法专业性强,经济分析应用广泛。司法审查是监督反垄断执法和保护相对人利益的必要机制,但司法审查必须与反垄断执法的特点相适应。反垄断执法的司法审查往往面临审查标准不明、审查专业性强、审查强度难以把握等诸多难题。为了促进反垄断执法司法审查的顺利开展,我国应该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相关问题,完善司法审查机制。同时要完善反垄断立法,明确司法审查依据和标准,确立全面审查原则,合理把握司法审查强度,健全审判组织。
34-45
中国法学杂志学术专论

物债二分体系下的物权法定

摘要:物权的支配性、绝对性特征经不起现实规范的检验。物权概念以及物权债权区分对立体系既沿袭自罗马法法律传统,也受制于近代法律体系化的现实诉求,存在一定的不周延性。物权法定原则虽然存在不可克服的内在缺陷,但实质上担当区分物权债权、维持物债二分体系的重任。就特定物而言,其上的物权债权本质上都是人对于物一定程度的“支配力”,而权利绝对效力均来源于法律政策安排或当事人的自治授予。可以通过开放“债权”登记,赋予登记后的债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绝对效力的方式,一方面弥补物权法定原则的不足,另一方面维持既有法律架构的稳定。
67-78

互联网产业驱动下的著作权规则变革

摘要:互联网产业与版权产业的分离,使两者在传播效率与许可效率的需求上出现差异。著作权法作为以保护版权产业为初衷的制度工具,在维护许可效率时忽略了对传播效率的合理考量,使其既无法满足互联网产业的需要,也难以解决版权产业的新问题,导致各方通过私人创制的著作权规则来维护各自的产业利益。私立著作权规则以许可合同调整法定权利配置,使产业主体得以根据自身需要对传播效率与许可效率加以取舍。为适应互联网产业模式的兴起,一方面应发掘私立著作权规则的制度优势,并承认其合法性;另一方面在保留既有法定权利体系的前提下调整权利类型及其限制方式,以配合私立著作权规则的运作。
79-90

论继承法的修正

摘要:《继承法》修正,是契合社会发展、观念变迁、继承需求和道义判断的必然选择。应通过科学、严谨、系统、完备的体系设计,实现制度改革与理论创新——彰显继承宗旨、拓展遗产范围,丰富遗嘱形式、拓宽遗嘱继承渠道,增加继承顺序、完善遗产酌分请求权,规制遗产份额的剥夺、增加继承扶养协议,完善遗产管理制度、规范遗产清偿顺序。彰显继承法的价值观照,即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兼顾,伦理关怀与资源配置的衡平。
91-102

论具体犯罪概念的经验概括

摘要:在刑法分则解释的常见话语模式中,什么是犯罪的正面阐释往往多于什么不是犯罪的说明。本文从75万个刑事司法判决中筛选出三千多个变更罪名样本,据此观察、分析法官群体否定有罪指控的实践经验。研究发现,这种法官群体经验有助于发现对某些具体犯罪概念的误解,展现罪名适用的多种界限,证实刑法解释的能动性。本研究提出,具体犯罪概念的经验概括是某种类型化案件事实的刑法性质的否定性特称判断,位于三段论推理的大前提与小前提之间。借助这种判断,可以使刑法解释更加接近实际,提高司法效率。
103-116

论中国特色的犯罪参与体系

摘要:我国刑法采取的犯罪参与体系是不区分正犯与共犯的单一制,即单一犯罪人体系。与其他采取单一制国家的刑法不同,我国刑法将所有参与共同犯罪的人分为主犯与从犯两大类,分别给予轻重不同的处罚。这既突出了共同犯罪在处罚上不同于单个人犯罪的特点,又弥补了区分制根据参与行为的形式来确定处罚轻重的缺陷。与区分制相比,它不仅不存在难以区分正犯与共犯的问题,而且具有定罪更为科学、处罚更为合理、操作更为简便的优越性。其主要缺陷在于,主犯与从犯的规定还不够明确,导致在处理具体共同犯罪案件时,要由司法人员来做判断。由于没有客观的判断标准,难免带有主观随意性,很可能出现判断失误或执法不公的现象。但这一缺陷可以通过完善立法与合理司法来弥补。
117-130
中国法学杂志立法与司法研究

我国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的完善对防治腐败的启示

摘要:我国新刑诉法中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的确立,消除了刑讯逼供等职务犯罪的思想基础、利益基础、制度基础、逻辑基础和现实基础。其建立和完善是刑事司法程序的重要内容,不仅提高了国内的刑事诉讼水平,同时也对我国的反腐败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的确立和完善,使我国反腐败制度的法治化水平向前推进了一大步;另一方面,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对我国开展反腐败国际合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其不仅为反腐败制度的体系化和法治化提供了制度样本与具体范例,而且为反腐制度的完善和科学化提供了可行路径与现实模型,也拓展了我国反腐制度建设的国际化视野。
141-149

防止公职人员利益冲突立法的理论与实践

摘要:如何有效防止公职人员因利益冲突而引发腐败是当前各国面临的难题。而法律由于具有惩防腐败的双重作用而成为破解这一难题的锐利的武器。目前,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法律制度已经成为跨民族、跨意识形态的反腐败举措。虽然我国在建立防止利益)中突制度方面也进行过探索,但由于大多停留在党纪、政纪层面,加之监督和执行机制不完善,起的作用有限。本文在审视国际社会防止公职人员利益冲突立法和总结我国的相关实践与探索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建议:既然制定防止利益冲突法巳成为国际惯例,为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接轨及适应当前的预防腐败的急迫需要,应由全国人大制定一部专门的《防止利益冲突法》,这样可以和我国公务员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互为补充,从而形成一个立体式预防腐败的法律体系。
150-163
中国法学杂志案例研究

批准生效合同若干问题探讨

摘要:批准生效合同在批准前,合同未生效,但其中的报批义务本身并不需要经批准而生效。批准生效合同宜归入“效力待定合同”。批准生效合同的效力可能出现三种不同的情形:批准前,合同未生效;批准后,合同有效;行政主管机关明确不予批准的,或者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合同不可能再去报批了,合同确定不生效。批准生效合同在批准前,其效力是未生效,但不同于无效,合同仍然对当事人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
164-175
中国法学杂志争鸣

停止劳动教养制度的路径选择——以公法的强制性整体变迁为视角

摘要:劳动教养制度的改革不仅涉及人权保障,而且关系国家和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劳动教养制度因程序性积弊需要进行根本性的变革。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上,停止劳动教养制度已经成为劳动教养改革中的优先选项。从公法的强制性整体变迁的角度看,在现有的法律制度框架内通过分流并和的方式改造劳动教养制度是最佳的路径选择。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前提下,适当降低犯罪门槛,科学配置刑罚与治安管理处罚之间的比例关系,辅以不完全性变迁的程序再造,劳动教养制度的整体性变迁的范式转换将得以平稳实现。
176-188

中国法学纪事

摘要:2013年11月29日至30日,中国法学会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张德江、刘云山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会议并向大会表示祝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受委托代表党中央发表题为《积极投身法治中国建设的伟大实践》的祝词。原中央政法委副书记王乐泉当选为中国法学会新一任会长。中央政法委委员、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来自全国各地法学界、法律界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189-189

本社重要启事

摘要:一、《中国法学》改版、扩版、定价及征订事项 《中国法学》杂志是中国法学会主管、主办的权威学术期刊,是我国法学期刊中四届国家期刊奖获得者,全国所有人文社科类期刊影响因子排名前三的重要学术期刊。经研究并报上级批准,《中国法学》将在2014年改为16开本,每期300页。我刊将在已往办刊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办刊理念,力求创新,探索法学理论,繁荣法学研究,推进法治建设。
F0002-F0002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摘要:西南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也是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高校。学校坐落在成都平原,携光华、柳林两校区,是著名的“园林式院校”。西南财经大学法学学科是四川省重点一级学科,在2012年教育部公布的学科评估排名中,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并列排名第21位。经2010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8次会议审议获批成为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现招收金融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其中金融法博士点是全国本学科领域内第一个博士授权点,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西南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等联合招收金融法方向博士后。
F0003-F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