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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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杂志在全国影响力巨大,创刊于1984年,公开发行的双月刊杂志。创刊以来,办刊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主要栏目设置有:有走向法治之路、专题论坛、立法研究、司法改革与司法公证、立法研究、各科专论、讲座与争鸣、判例评析等。
  • 主管单位:中国法学会
  • 主办单位:中国法学会
  • 国际刊号:1003-1707
  • 国内刊号:11-1030/D
  • 出版地方:北京
  • 邮发代号:2-544
  • 创刊时间:1984
  • 发行周期:双月刊
  • 期刊开本:A4
  • 复合影响因子:8.94
  • 综合影响因子:7.443
相关期刊
服务介绍

中国法学 2013年第05期杂志 文档列表

中国法学杂志特稿

论疑罪从无

摘要:内容提要疑罪从无是由无罪推定原则引申出来的一条金科玉律,其源自于自古就有的“有利被告”原则,目前已成为各国刑事司法领域的重要共识。不论是从理论逻辑还是从实践理性上看,疑罪从无都是现代刑事司法体系的重要规则,且作为处理疑案的技术性手段,在尊重和保障人权、防范冤假错案、维护刑事司法公正、促进司法文明进步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受制于种种因素,疑罪从无在司法实践中的落实情况尚不够理想,亟待我们从思想观念入手,着力强化控、辩、审三方相互制约的作用,切实提升专门机关的办案能力,健全、完善配套程序规则和证据制度体系,努力为落实疑霏从无营造宽松、理性的氛围提供坚实可靠的保障。
5-21

信访法治化改革与完善研究

摘要:内容提要信访是一项具特色的制度,在反映诉求、沟通政府与民众关系方面起到过重要的桥梁作用。近年来,信访制度面临诸多难题,如纠纷化解效果不明显、损害司法权威、加重党政机关负担等。客观而言,要破解当前困境,法治化是信访制度改革的必然选择。本文针对信访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从功能、范围、规则、手段、处理程序及法律依据几方面提出法治化改革的具体思路,即调整信访的功能定位,限制信访事项的受理范围,更加注重是非标准,程序契合司法最终原则,完善信访法律依据。
22-33
中国法学杂志本期聚焦:社会公平正义的法治保障

预算公开法治化:实质、困境及其出路

摘要:中国预算公开实践显示,法治化是预算公开的必然选择。预算公开法治化的实质在于实现预算权的规范化。现代法治国家预算权规范化的发展先后诞生公法进路和私法进路,但当前中国预算权的配置与监督在两条进路上都面临着一些困难。中国预算公开法治化的发展理路需结合财政分权体制,地方与中央政府预算权的规范化设计应分别通过社会参与预算主体的构建及其程序保障机制的完善与预算公开监督权力的规范及其救济机制进行修缮,从而最大程度地保障预算公开目标之实现。
42-51

“结构性减税”中的减税权问题

摘要:“结构性减税”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制度安排,但其中蕴含的减税权问题却长期被忽视,而在减税的各种路径中,无论是整体的税种调整,还是具体的课税要素调整,都涉及至为重要的减税权问题;减税权作为“结构性减税”的基础,直接影响减税的合法性,因而必须强调减税权的法定和依法正当行使,同时,还应更加关注征税权的“收敛性”,以全面体现公平价值与效率价值,唯此才能构建国家与国民之间的良性“取予关系”,推进税收法治的全面进步。
52-64

论税法量能平等负担原则

摘要:量能(平等)负担,即税收必须按照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平等征收,经历了从税收思想到税法基本原则的历史演变。我国税法应直接确认这一基本原则,因为一方面税法的核心任务和主要社会作用是促进和保障公平分配,而公平分配的税法应是遵循量能负担的税法;另一方面我国收入差距扩大和财产贫富悬殊问题已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瓶颈”问题,发挥税法再分配功能需要量能负担原则。量能(平等)负担不仅是税法本质的彰显,而且具有拘束税收立法、规范税法解释和指导税收执法的功能,具有普适性,能够成为我国税法的基本原则。要使我国税法真正成为分配正义的体现、公平分配的保障,深化改革必须以量能负担为指导原则。量能负担原则确立税法变革的方向:从征税者之法到纳税人之法;规定税制改革的基本走向:从以流转税为主体到流转税、所得税双主体,再到以所得税为主体;此外,某些体现量能负担原则的税法具体制度建设,如所得税中的退税制度、物价指数连动课税机制等也将进入改革视野。
65-76
中国法学杂志学术专论

精英政治与政治参与

摘要:内容提要精英政治的考量贯穿了中国古代宪制。但在古代农业大国,实践精英政治的难题并非伯乐发现千里马的问题,而是,并一直是,如何制度性地、公道、准确和有效地选拔精英。必须逐步形成和建立全国统一的选拔制度;为保证选拔的可比较性,借助的是标准化容易偏重于知识考察的文字考试,作为补充,古代中国还一直注重对精英的能力考察和培养。大国,疆域辽阔复杂,民族族群众多,文化多样,利益也多元,古代的精英选拔还有着某些地域考量,至少在科举制中已经以制度化的方式嵌入了这种具有代议性质的政治考量。
77-92

论社会权的经济发展价值

摘要:当前各国政府在处理社会权与经济发展关系时陷入了迷茫的两难困境。问题的症结是,片面强调经济发展对社会权的决定作用,忽视或者根本没认识到社会权对经济发展的价值。而走出当前困境的唯一出路是发现并重视社会权对经济发展的价值。社会权作为一种特殊的生产性制度资源或资本必然具有经济发展价值,包括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内在价值是指社会权作为经济发展的构成要素、内生变量可以提高经济效率;外在价值是指社会权为经济发展提供公平有序的制度环境和稳定和谐的精神环境等社会环境。当然,社会权在其经济发展价值转化过程中的积极作用有其合理性限度,社会权不会自动地促进经济发展,而必须具备经济、法治和观念方面的条件。
93-101

软法研究的多维思考

摘要:软法的兴起和发展有着深刻的哲学背景和认识论根源。软法理论是在现代性反思的基础上出现的,对法学领域内国家垄断法律资源的国家中心主义倾向和形式主义法律观做了反思,革新了法律理念,推动了法治和社会发展,符合人类认识规律,有其必然性。文化多元决定了法治建设也应是多样的,中国的软法研究有着特有的文化传承和实践优势,软法理论有力解释了中国的法律制度和法治现状,而中国的实践又对软法理论的进一步发展作了推动。软法与硬法同为现代法的基本表现形式,软法在法治社会建设和社会共同体全面法治化方面起着硬法难以发挥的作用,为共同体的法治化提供了工具和路径。软法的存在和其作用的发挥有助于推动和实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实现依法治国。软法的最终走向将是一条一元多样的软硬法混合治理之路,以一元为前提,坚持软法硬法地位平等、功能互补,探索多样化的软硬法混合之道,以多种机制保证软法更好地实施。
102-111

新时期检察改革的进路

摘要:检察改革已经走过恢复重建检察规范和以检察机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阶段,而将进入以检察体制改革为主的攻坚克难阶段。新时期检察改革又必将要在过去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向前推进,由此决定,新一轮检察改革进路的确定,要体现补强与拓展相结合、符合检察规律、提升检察执法公信力等原则的要求,具体围绕检察机关的组织结构、检察办案细织、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和检察职业保障的改革而展开。要通过改革,增强检察机关内部机构设置的科学化程度,彰显检察权的司法属性,确立检察官的司法官地位,凸显检察一体的特征,增强检察执法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123-136
中国法学杂志立法与司法研究

无效与可撤销婚姻中诚信当事人的保护

摘要:我国法中无拟制婚姻制度,几乎造成错误处理重婚案件中的诚信当事人的案例。拟制婚姻制度发源于罗马法,以保护有诚信当事人的无效婚姻中的子女为目的,该制度在中世纪被教会法按同样的目的重拾,经过世俗学者的加工,它发展为既保护无效婚姻中的诚信当事人,也保护他们的子女的制度。在这一制度之旁,有保护无效婚姻的无过失方的制度,但巴西和意大利的立法者逐渐认识到无过失与诚信的差异,都同时规定对无效婚姻中的诚信方和无过失方的保护。我国《婚姻法》既无对无效婚姻中诚信方的保护,也无对无过失方的保护,是为必须填补的法律漏洞。
137-149

民事诉讼诚信原则的可适用性

摘要:与西方国家诉讼诚信原则构建于辩论主义基础上不同,我国新民事诉讼法增设的诉讼诚信原则仅考虑了遏制恶意诉讼的现实需要。从狭义上解读与适用这一原则,不利于发挥其在事实发现、诉讼促进等方面的调整作用,阻碍了这一原则对民事诉讼整体的贡献。诉讼诚信原则在适用中必须处理好与具体条款和其他诉讼原则的关系,通过补充性和个别化调整的途径,寻找适用的切入点。在适用方法上,直接方法用于对诉讼行为的判断,间接方法则通过宣示作用来强化对诉讼主体的心理约束,最终服务于诚信诉讼的建设。
150-162
中国法学杂志争鸣

民事私力救济的边界及其制度重建

摘要:私力救济是指权利主体不借助于公力,单纯依靠私人的力量保护与实现权利的方式,私力救济的制度化是符合社会实践的立法选择。民事私力救济边界的制度重构涉及民事私力救济制度边界、正当性边界的双重制度建构。我国未来民法典应当以私权的保护与实现为中心,采取一般条款与类型化规定相结合的立法模式,在法律技术层面,遵循体系化和可操作性的要求,通过法律政策考量和制度创新,促进私力救济理性规则秩序的建立。
178-190

中国法学纪事

摘要:2013年7月25日,由中国法学期刊研究会主办、辽宁大学法学院承办的“中国法学期刊研究会2013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在沈阳市召开。来自全国近百家主要法学期刊的代表、部分高校法学院的教授以及辽宁大学法学院师生16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2012—2013年度常务理事会工作报告,颁发了“法学编辑职业成就奖”、“法学编辑优秀人才奖”与“法学编辑新锐奖”。研讨了法学期刊如何抵制、防范学术不端行为以及学术示范行为和法学期刊注释体例规范标准指引问题,并通过了研究会三位负责人人事调整。张新宝会长在会议闭幕式上作了题为“法学期刊的处境与出路”的报告,报告分析了法学期刊的现状与在大数据时代可能遭遇的严重挑战,并对如何应对挑战提出了几项建议。
191-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