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中,存在三角诈骗的问题,这是诈骗罪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在一般的诈骗罪行为结构中,往往是两者之间即诈骗人与被害人,此时被害人也就是被骗人。但是在诈骗罪的构成中,只是要求行为向对方是具有处分财产权限或者处于可以处分财产地位的人即可,并不一定要求必须是财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因此,被害人有可能就是被骗人也有可能被害人同被骗人相分离即不是同一人。这种财产处分人与被骗人不统一的情况理论上称之为三角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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