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初探—从哈特与富勒的论战说起
摘要:随着实证主义法学兴起,在法律的产生和效力依据问题上,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成为新一轮争论的焦点。然而法哲学理论界的长期争论,并未给这个问题带来确定答案。实践中法律与道德的复杂关系,也值得进一步探究。法理学语境下“公共利益”的具体分析
摘要:为满足我国城市化进程的需求,旧城改造与城市扩张致使单纯的城市建设拆迁转变为商业性质的拆迁行为。拆迁户、开发商与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矛盾甘益激化。主要表现为:拆迁户对拆迁补偿不满或者其他原因,对拆迁行为非常抵触,最终导致拆迁户与政府职能部门、房地产开发商之间的关系日益紧张,从而威胁到了社会的稳定与发展。近几年,出现了许多拆迁事件所引发的破坏社会稳定的现象,引起了社会各界对公共利益问题的反思。而问题的关键就是在于如何对公共利益进行合理的界定。所以基于法理学的视角去考量这一问题是很有必要的。意思自治原则在国际私法中的探讨
摘要: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化,这给人们的社会生活带来了相当大的变化,并且经济的交往已经打破地域的局限,对外贸易不断发展,这极大地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伴随着涉外贸易的发展,涉外民商事纠纷和法律冲突问题都出现不断增加的现象,这也因此引起了人们的重视。本文就我国的意思自治原则开展探讨,希望能对我国法律的完善有借鉴意义。关于经济法理念及其价值范畴的几点思考
摘要:经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用于协调经济分配、调整经济规范、治理经济犯罪等,它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日常生活等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明确经济法的理念和价值范畴,可以更为深刻地披露我国经济法的本质,并且为其基本原则的提炼提供一定的参考。本文从先分析经济法的理念范畴,然后阐述其价值范畴。关于适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探讨
摘要:于2011年4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以下简称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是我国第一部调整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问题的单行法,在我国国际私法立法史上具有深远的影响。本文主要通过查阅大量文献资料,并结合笔者多年从事法院工作经验入手,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进行小谈,希望能为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提供帮助。马锡五审判方式及其价值评析
摘要:马锡五审判方式是新民主主义以来中国司法优良传统的集大成者,是根据地政府司法经验的瑰宝,如何在在新的时期吸取人民司法的宝贵经验,实现我国法治工作的科学发展,就需要我们队马锡五审判方式进行重新认识,重新思考其价值。国内外个人隐私信息保护研究
摘要:信息时代,隐私信息被赋予了价值,也是一种社会资源。我国在诸多方面有着对隐私信息的保护,但并未有一部独立的法典。纵观世界发达国家,很多都有着完善的保护体系,我国的立法不仅要从实际国情出发,也要学会借鉴与参考他国模式。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的变化与发展
摘要: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民商法的发展也受到一定程度上的影响,时展的新形势和新需要要求民商法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变化。依据此背景,本篇文章就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民商法的相关变化与发展,进行了全面详细的研究阐述,力求通过笔者的努力,找到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的变化与发展趋势,从而为大家提供一些参考。案例教学法在法理学教学中的应用
摘要:目前法学的教育模式改革的基本方向都是采用案例教学的方法,因为使用案例教学法进行教学不仅能够有效的培养学生分析和正确处理问题的综合能力,更有助于培养他们的团队协作能力,提升对待事物的创新能力。但将案例教学法应用于法理学教学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多方面,如:如何合理的选择案例;能否科学的定位教师以及是否考虑到学生的主体性。论实质法律推理的实践意义
摘要:实质推理是法官处理案件过程中,当法律出现漏洞、法律规定不明以及法律之间相互矛盾等复杂情况下运用的推理方法。这种方法,有其自身内在的特征和优点,因此它能够克服形式推理的缺陷,在推动社会实质正义,实现国家法治社会建设方面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关于政府法律事务的基本概念、管理及处理策略的要点探讨
摘要:政府法制作为一种结构模式,其主要是监督国家相关法律的守法、执法和立法等情况。政府法律事务则是由中国政府所承办,具有较强的法律约束力,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政府的行政性以及法治的强制性特征。目前,政府法律事物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由于相关法律性质的影响,其还存有不完善的部分,不利于政府法律事务工作的顺利实施。本文就对政府法律事务的基本概念、管理及处理策略的要点进行深入分析和探讨。论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的变化与发展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国民商法的价值产生了影响,这就要求我国的民商法必须做出相应的调整。文章主要分析了社会经济发展对民商法价值的影响,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范畴与制度的变化和发展和经济发展中民商法的原则变化,旨在为今后的研究提供理论基础和技术指导。论我国古代恤刑制度
摘要:随着历史的发展,恤刑制度的内涵也日渐丰富。时至今日,当代立法应大力发挥古代恤刑制度的合理成分,兼采现代刑法理论对其予以改造,赋予其现代意义,使之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反垄断法律解释方法的嬗变—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为视角
摘要:在美国反垄断法实施的一百多年中,联邦最高法院不可避免地受到学术上、政治上和社会经济生活上的影响,其价值观念、指导思想以及法律解释方法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因此,联邦最高法院必须面对不断变革的社会与相对稳定的法律之间永恒的矛盾,就需要大法官们凭借其高超的法律解释技巧,平衡好法律文本与立法目的、法律规定与经济实践之间的关系,使历经百年的反垄断法不断地在新的经济形势下焕发新的活力。本文试图以不同历史时期的重要判决为切入点,展现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反垄断案件态度的变化,分析其中的原因,并对我国的相关司法实践提出建议。从签到制度浅析法律问题
摘要:一、案例 A单位是政府部门所属的全额事业单位,薪酬由政府财政部门按单位实际在岗在编员工数量全额拨款,薪酬结构完全遵循政府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文件要求。某日起,A单位要求员工上下班进行指纹签到,并将该项规定写入单位行政制度,制度中明确表示:“本单位员工应自觉遵守单位考勤制度,上下班均需进行指纹签到,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漏签一律视为迟到早退。如因工作外出无法签到,需向单位办公室备案,并填写外出登记单,每月月底由单位办公室统计当月考勤情况,并将考勤情况作为员工考核依据,与员工薪酬中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挂钩。”该行政制度由单位办公室私下撰写完成后,未进行表决公示,直接由单位副职领导在全员例会上进行公布,并宣布即Et执行。正式员工Y随即在会上表示:“该项规定所指向主体是单位所有员工,但是单位正副职的两位领导作为单位员工,并未录入指纹信息,是否表示两位领导不需要签到。”外聘员工w也随即补充道:“领导薪酬中的奖励性绩效,是与员工奖励性绩效一起,由人力资源部门以总额控制的方式一并计入单位薪资体系的,任何一个员工因考勤问题扣除的奖励性绩效,都将重新纳入绩效总额,再次分配给所有员工。如果领导不进行考勤统计,那必然无法与领导绩效挂钩,也就是说,在绩效扣除环节领导并不参与,但是却作为全体员工的组成部分,享受其他员工扣除绩效的再次分配,这样是不是太有失公允了?”副职领导听后随即表示:“由于领导工作的特殊性,需要经常外出开会,所以不便和员工一样参与考勤管理。”当现场其他员工还有想要发言的意思表示时,副职领导表示今天的会就是给大家做一个通告,有问题可以私下找他交流,随后宣布散会。试论反垄断法实施中的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
摘要:行政性垄断是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自2008年我国出台反垄断法至今,行政性垄断现象仍较未得到有效遏制,这不仅侵害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想要通过开放来打破这种行政性垄断,就必须理顺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之间的关系,并依据现有的反垄断机制制定和实施适当的平衡制度。挪用还是贪污—苏某骗取征地补偿款案的定性
摘要:贪污与挪用区别之一在于是否改变资金的所有权;同时在挪用资金后采用虚假发票平账等行为也应当定为贪污;最后,认定是否为贪污行为也要结合实际情况,在使用资金时有无归还能力和归还的主观愿望。“亲亲相隐”原则的价值分析
摘要:“亲亲相隐”是中国古代刑法中关于亲属之间相互包庇容隐的原则。它是中国法律体系的一个闪光之处,是体现人伦道德对法律影响的思想结晶,反映出古代崇尚的“礼法结合”的治国理念和行为准则。在不断推进、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今天,该原则所体现的立法人性化和礼治中注重亲情的原则在现代法制中仍有一定的借鉴意义。